关于打击野生动物犯罪简报
一、保护野生动物的意义
1、个体意义。无论何种生物个体,在生态系统中的地位均是平等的。对野生动物进行保护,能有效保护野生动物个体的生命,避免野生动物个体遭到捕猎和杀戮,防止野生动物数量的减少。
2、物种意义。野生动物在生态系统的物种组成中占据着重要地位,各类濒危的珍贵野生动物更是亟须保护的生物物种。生态系统是一个相互联系的统一整体,若某种野生动物濒临灭绝,将影响与之相关的生物链上其他物种的生存状态。因此,对野生动物加强保护,能促进对野生动物物种的良好保护,对于保护生态平衡具有重要意义。
3、社会意义。对野生动物进行保护,也是在间接地保护人类社会。受生态破坏、滥捕盗猎等因素的影响,诸多野生动物面临着严峻的生存威胁,甚至濒临灭绝,生物多样性遭到严重破坏。对野生动物进行保护,能有效保护生物多样性,并充分发挥野生动物具备的观赏价值和生物价值,为人类生物学和制药学的发展提供益处。
二、关于打击野生动物犯罪简报(精选7篇)
在社会发展不断提速的今天,我们每个人都可能会接触到简报,简报不是一种文章的体裁。因为一份简报,可能只登一篇文章,也可能登几篇文章。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关于打击野生动物犯罪简报(精选7篇),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关于打击野生动物犯罪简报1
博乐市公安局结合工作实际,牢固树立“保护生态环境就是保护生产力、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强化保护野生动植物理念,维护辖区动物和植物多样性,从促进生态文明建设、维护生态安全的高度出发,不断提高公众野生动植物保护意识,坚决遏制和依法打击各类破坏野生动植物资源的违法犯罪势头。
一、明确目标责任
博乐市公安局根据上级部署积极开展破坏野生动物植物资源的违法犯罪整治,深入动员部署,精心组织实施,明确本地区破坏野生动植物资源打击整治的重点,细化措施,强化责任,推动专项工作扎实有效开展。
二、形成联合执法机制
紧密联系食药环分局、刑侦、治安、网安、交警、情指、铁路、民航等部门数据资源,积极配合野生动植物保护、交通运输、动物防疫、卫生健康、市场监管、网络监管等部门,形成联合执法力量。
三、强化重点区域检查
一是重点摸排、清查非法猎捕活动猖獗的野生动物栖息地、迁徙停歇地、迁徙通道;在野生动物活跃的重点区域设卡检查,对易携带运输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交通工具进行重点检查。
二是加大对相关场所的清查、整治,切断非法经营利用野生动物渠道。
三是通过日常检查、巡查走访方式摸排犯罪线索,联合博乐市林草部门工作人员开展林区巡查和救助工作。
四、加强宣传引导
充分利用各类宣传媒体,加大宣传力度,全力营造强大的舆论声势,在“3.15”、世界环境日、爱鸟日等节点,组织派出所民警对辖区群众进行相关法律法规宣传,大力宣传我国野生动物保护法律法规,警示和震慑违法犯罪行为,切实提高公众的健康安全和生态保护意识。
关于打击野生动物犯罪简报2
今年3月3日是第9个“世界野生动植物日”。2021年,共立案侦办涉野生动植物和森林资源刑事案件3.5万起,收缴救护野生动物27.4万头(只、条),收缴处置珍贵树木和珍稀植物2万株。
专项行动中,公安机关紧紧围绕生物多样性保护长远目标和总体布局,以及长江经济带高质量发展、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国家公园及自然保护地体系建设等重大战略部署,强化组织、狠抓推动,依法严厉打击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和国家重点保护植物,以及非法狩猎、非法捕捞、盗伐滥伐林木等犯罪活动。其中,侦破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和重点保护植物案件5900余起,有力遏制了相关领域犯罪活动。公安机关认真贯彻《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决定》,重拳打击以食用为目的的涉野生动物犯罪,侦破非法猎捕、收购、运输、出售陆生野生动物等案件1200余起,有效遏制了滥食野生动物行为。
各地公安机关加强线索摸排,对野生动物交易市场、酒楼、餐馆、农家乐以及动物园、养殖场、中药材市场等重点场所、重点行业进行深入走访调查,北京、浙江等地通过巡查走访、警企合作等方式,有力提升主动发现情报线索能力;强化破案攻坚,坚持打源头、端窝点、摧网络、断链条、追流向,坚决斩断非法利益链条,四川、云南、江苏、贵州、安徽、广东等地集中侦破了一批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大要案件;深化协作配合,加强联合执法,会同有关部门共同开展打击野生动物非法贸易“清风行动”和打击边境地区野生动物走私犯罪等工作,有效形成保护工作合力;大力开展国际执法合作,积极参加国际刑警组织发起的“黄金狙击”“雷霆2021”等行动,侦办涉境外野生动物案件36起。
公安部食品药品犯罪侦查局有关负责人表示,公安机关将进一步增强工作责任感紧迫感,不断加大打击危害野生动植物和破坏森林资源犯罪工作力度,集中优势力量,强化工作措施,开展破案攻坚,积极会同有关部门进一步强化行刑衔接,建立健全信息共享、联动协作等机制,切实维护好国家生态安全,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关于打击野生动物犯罪简报3
为切实加强生态文明建设,保护野生动物资源安全,严厉打击非法狩猎、收购、加工经营销售野生动植物等违法行为,日前,白城市林业草原局会同白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白城市森林公安局林业稽查科执法人员对经营利用野生动物场所开展联合执法检查行动。
按照“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不留死角”的工作要求,重点对白城市饭店、酒店、药店、宠物市场、集贸市场等经营利用野生动物场所进行拉网式排查。
检查过程中,执法人员还向周边群众、商家发放有关《野生动物保护法》宣传单600余份,呼吁广大群众自觉抵制吃食、非法经营、加工、销售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行为,提高保护野生动物的意识,形成保护生态资源的良好社会氛围。
经检查,未发现有食用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情况,个别餐饮单位菜谱标示不规范,执法人员责令立即进行整改,要求他们切实履行保护野生动物的义务。餐饮经营单位纷纷表态,针对存在的问题全面进行整改,消除可能对消费者产生的误解,坚决杜绝食用野生动物及其制品,营造良好的野生动物保护氛围。
关于打击野生动物犯罪简报4
为严厉打击破坏野生动物资源违法犯罪活动,切实保护野生动物资源,助力建设蕉城区生物多样性环境,今年以来,宁德市公安局蕉城分局充分发挥森林警种执法效能,通过全方位推动立体防控、全链条突出打击整治、全平台营造宣教氛围,推动打击破坏野生动物违法犯罪取得明显成效。
今年以来,全区侦破涉野生动物领域刑事案件8起,收缴野生动物14只,收缴野生动物制品2件。
全方位推动立体防控
“野生动物是自然生态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在维护生态平衡、改善生态环境,促进经济可持续发展上发挥着重要作用。”森林警察大队教导员张家胜在部署“绿盾”专项行动时说道。
今年来,蕉城公安将严打破坏野生动物资源违法犯罪作为疫情防控的重要内容,纳入分局年度工作重点,并立足防控新冠肺炎疫情特点,结合绿盾、昆仑、雷霆等行动,构建以森林警察大队为业务主导,基层派出所为打击主力,网安、治安、刑侦等警种协作配合的合成作战机制,深入推进打击破坏野生动物资源违法犯罪“春季行动”“打击滥食和非法交易野生动物专项行动”等各类专项行动,提升打击破案效能,推动蕉城区全境陆生野生动物列入禁猎区,明确禁止使用猎捕工具及猎捕方法等各项举措落地生效。
全链条突出打击整治
通过堵源头、封通道、管市场,强化打击整治。巡逻排查堵住源头。今年4月,森林警察大队民警通过日常巡查,查获黄某某在家中饲养的国家二级保护动物八哥鸟类1只,画眉鸟1只、小太阳鹦鹉1只、金太阳鹦鹉2只、鹩哥1只,并连带破获阮某某非法狩猎案。目前,该案已移交古田公安局。今年以来,森林警察大队重点对辖区网具点开展集中清查宣传,从源头遏制非法猎捕工具泛滥势头;采用无人机巡查等方式,对蕉城区全域野生动物重点栖息地开展日常巡查,将警力压实到山场田间、海岸湖泊、湿地等重点区域,提高林区见警率,力争在源头上做到对违法行为早发现、早制止、早查处。
线上线下封住通道。盯紧猎捕、宰杀、贩卖、食用各环节,发挥森林警种业务主责作用,牵头组织派出所深入山林、市场、餐馆、养殖场、物流公司、沿海码头等重点部位开展不间断拉网式清查摸排,严打整治乱捕滥猎、非法经营贩卖和滥食野生动物违法行为,实现线下清源;强化对淘宝、京东、微博、微信朋友圈及各类贴吧网站等网络平台的巡查,及时发现涉案线索,封锁野生动物及其制品交易通道,实现线上净网。今年年初,森林警察大队通过对网络平台监测及数据分析研判,抓获3名涉嫌非法收购和尚鹦鹉、太阳锥尾鹦鹉、画眉、鹩哥、陆龟等珍贵、濒危野生动物案嫌疑人。
专项打击管住市场。聚焦公安主责主业,坚持“全要素、全环节、全链条”侦办,把重点放在捣窝点、打团伙、破网络上,按照“打大、攻坚、克难”原则,组织开展绿盾、昆仑及“打击非法交易、滥食野生动物违法犯罪”等各类专项行动。强化案件线索串并,历时3年不间断侦办,森林警察大队于今年3月破获了横跨宁德屏南、三明大田、泉州南安以及漳州诏安等多地的特大非法收购、加工和贩卖野生动物案,抓获犯罪嫌疑人10余人,查获涉案猫头鹰、山甲等国家二级保护动物以及麂、野猪、棘胸蛙、眼镜蛇等省级重点保护动物10余种,涉案交易额高达300余万元。
全平台营造宣教氛围
10月27日,森林警察大队以“保护野生动物宣传月”为契机,联合多部门在东侨南岸公园开展“保护野生动物 维护生物多样性”主题宣传活动,活动通过悬挂横幅、分发资料、以案释法、答疑解惑等方式,向过往群众讲解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植物名录,保护生物多样性知识,买卖、捕杀、食用野生动物等典型案例及相关法律法规,并向社会广泛公布举报、投诉电话,鼓励广大群众检举揭发违法犯罪线索,积极引导公众提高保护野生动物意识,营造不惊扰野生动物,不捕杀、食用、买卖野生动物的浓厚氛围。
今年以来,森林警察大队积极开展生物多样性保护宣传,通过分发《拒售拒食野生动物 保护生态平衡》等宣传材料,制作海报、横幅、展板,LED电子屏滚动播放等形式,将宣传触角延伸至全区农村基层。在《福建法治报》等主流媒体,报道打击破坏野生动物资源违法犯罪的举措和成效,引发了强烈的社会反响。
关于打击野生动物犯罪简报5
疫情当前,冬日临近,候鸟归来。中牟县公安局森林公安派出所按照县局工作部署,在全力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同时,强化主责主业,加大对各类生态资源类违法犯罪行为的打击力度,在全县范围内集中开展多项保护野生动物、打击破坏野生动物资源违法犯罪宣传活动,目前取得了明显成效。
中牟县野生动物资源丰富,每年冬、春两季是破坏野生动植物资源违法犯罪的高发季节。11月9日上午,中牟县公安局森林公安派出所抽调民警在中牟辖区市场、县区公园和贾鲁河沿线开展打击破坏野生动物资源违法犯罪法律法规宣传活动。
通过向市民发送宣传彩页、设立野生动物保护宣传警示牌等多种方式,广泛宣传野生动物保护的法律法规内容,重点宣传禁猎期禁止使用非法猎捕工具捕杀野生动物违法行为,进一步提高全县群众的法制意识和对野生动物资源的.保护意识。
截至目前,中牟县公安局森林公安派出所共出动警力35人,车辆10台次,向辖区群众发放野生动物法律法规宣传彩页5000余张。
下一步,森林公安派出所将在前期开展打击宣传的基础上继续深入推进,加大执法检查力度,重点打击、整治冬季破坏野生动物资源违法犯罪行为,提高全县群众保护野生动物的意识,弘扬生态文明理念,为野生动物提供安全的生存栖息环境,为繁荣中牟县生态资源建设工作保驾护航。
关于打击野生动物犯罪简报6
秋冬季是候鸟大规模迁徙和集群活动的季节,也是乱捕滥猎、滥食鸟类等野生动物非法案件的高发期。为了加强秋冬季期间打击整治破坏野生动物资源犯罪,遏制乱捕滥猎鸟类等违法犯罪行为,9月27日、28日上午,市规划资源执法总队联合市公安局环食药总队,在我市开展了秋冬季候鸟保护联合执法检查统一行动。
执法人员现场查处非法交易野生鸟类行为3起,查获野生鸟类97只,其中包括国家二级保护鸟类红胁绣眼鸟94只;天津市重点保护鸟类栗鹀3只,抓获犯罪嫌疑人2名。同时按照执法普法宣传并重原则,执法人员对现场聚集围观群众主动宣讲野生动物保护法律法规政策,发放普法宣传单400余份。
下步,市规划资源局将继续联合市公安局,对涉野生动物违法犯罪行为保持高压态势,加强源头管理,深挖犯罪线索,对非法“捕、养、售、运、食”涉野生动物各环节犯罪行为进行全链条打击,确保秋冬候鸟迁徙期间的安全稳定,守护好我市生态文明建设成果。
关于打击野生动物犯罪简报7
为保护秦岭野生动植物资源,拒绝非法猎捕、杀害、收购、运输、销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拒绝非法捕捞、杀害国家重点保护的濒危水生动物,拒绝非法采伐、毁坏珍贵树木或者国家重点保护的其他植物,以及打击利用互联网非法买卖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等违法犯罪行为。引镇街道龙渠小学集中开展了“保护秦岭野生动植物宣传教育”主题活动。
学校通过晨会、主题班会、微信群等形式营造全社会共同保护秦岭野生动植物的良好氛围。班主任老师向同学们讲解了秦岭珍贵野生动植物种类及保护知识,提高同学们对秦岭野生动植物保护的关注度,使大家能够自觉拒绝食用野生动植物,积极举报制售野生动植物商品的违法行为,积极保护秦岭野生动植物,通过小手拉大手向家长宣传,形成共治共享的格局,让大家共同保护大美秦岭。
野生动植物是人类的朋友,是地球大家庭的一员,是大自然的重要组成部分,为了保护秦岭的生态环境,共建和谐美丽家园,共享碧水蓝天,让我们每个人都积极参与到保护秦岭野生动植物的活动中去,共同呵护我们人类的生态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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