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学校疫情防控的应急预案
在平凡的学习、工作、生活中,有时会面对自然灾害、重特大事故、环境公害及人为破坏等突发事件,为了控制事故的发展,时常需要预先制定应急预案。应急预案的格式和要求是什么样的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关于学校疫情防控的应急预案(精选7篇),欢迎大家分享。
关于学校疫情防控的应急预案1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切实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的要求,为科学、有效地应对学校突发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最大限度地降低危害,确保师生身体健康、生命安全,保证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促进教育发展和社会稳定,经学校研究,并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应急预案。
一、组织机构与分工
1.领导小组
组长:金华负责防控全面工作
副组长:颜世强协助校长负责防控全面工作
成员:刘洪祥、刘欣、刘建具体负责防控的日常工作
领导小组主要负责全校传染病防控工作的组织领导,教育宣传,防控实施,检查监督,疫情上报及其他协调工作,领导全校切实做好防控工作,确保全体学生健康成长,确保学校平安和谐。
2.疫情指挥、处置组
组长:金华负责突发事件指挥全面工作
副组长:颜世强协助校长负责突发事件指挥、应急处置领导组织工作
成员:刘洪祥、刘欣、刘建具体负责突发事件指挥、、应急处置领导组织工作
3.疫情报告小组
组长:金华负责疫情报告全面工作
副组长:颜世强(兼疫情联系人)协助校长负责疫情报告全面工作
成员:刘洪祥(疫情报告员)各班班主任具体负责各班疫情报告
4.宣传组
组长:米蕴负责疫情预防宣传全面工作
副组长:李娜娜协助疫情预防宣传工作
成员:各班主任负责本班疫情预防宣传工作
5.后勤保障组
组长:刘洪祥负责防控所需人力、物力、财力的后勤保障工作
成员:刘欣、贾斌斌、宋玉成突发疫情各项工作
二、工作安排
(一)做好宣传教育工作
寒假期间,及时将相关疫情防控信息通过微信、QQ群等发送给师生及家长,引导师生居家或外出时做好防控工作,尽量减少到通风不畅和人流密集场所活动,如有不适,及时就诊,做好寒假疫情的防空宣传教育工作。
(二)做好相关工作预案
教务处做好整体延迟返校开学、通过互联网和信息化教育资源为学生提供学习支持,指导学生安排好在家的学习和生活的工作预案。
(三)做好开学学生入学防控工作
1.开学报到期间,学校组织卫生、教师等人员在校门口进行入校学生体温监测和一次性口罩的发放工作。
2.所有学生做好居家体温监测,体温异常者,及时就诊,向学校申请延迟返校。
3.学校安排实验楼一楼实验室作为体温异常师生隔离场所,发现体温异常通知家长及时就诊,必要时送往指定就诊医院。
三、突发事件的应急反应
我校发生突发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启动响应。
1.我校学生或教职工一旦出现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疾病,应及时就医并向学校请假,不得带病上学、上班。经医院诊断排除传染病后才能回校上课、上班。
2.学生或教职工在校内出现新型冠状病毒肺炎,及时向校疫情防控领导小组汇报,并逐级上报;学生出现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症状的班主任立即通知其家长,由家长及疫情处置小组成员护送去医院。教职工出现传染病,值班领导立即通知其家属及疫情处置小组护送去医院。
3.启动日报告和零报告制度,落实晨午检制度,对发病学生及早隔离,学校各班级、各部门应严格按程序逐级报告,确保信息畅通。学校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加强校内的疫情通报。
4.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流行时加强对发热病人的追踪管理传染病流行期间,教室、专用教室等公共场所必须加强通风换气,并采取必要的消毒措施。
5.严格执行出入校门管理制度。控制校外人员进入校园。学校根据情况,及时向师生员工通报疫情防控工作的情况。
四、保障措施
1.组织机构保障
学校成立以校长为第一责任人的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突发事件领导小组、指挥小组、疫情报告组、疫情处置组、宣传组、后勤保障组,具体负责突发事件的日常预防与控制工作。
2.人力资源保障
学校按《学校卫生工作条例》的要求安排相关人员,学习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应急处理知识、技能的培训和演练,熟悉突发事件的预防与控制知识,具有处理突发事件的快速反应能力。
3.财力和物资保障
学校安排必要的经费预算,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的防控工作提供合理而充足的资金保障和物资储备。
五、责任追究
根据《学校卫生工作条例》及上级下发文件要求,学校切实承担起教育、管理和保护学生的职责。学校校长是校园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师生卫生安全、校园稳定工作负总责,相关处室负责人是安全卫生工作的直接责任人。实行责任追究制,对于玩忽职守,疏于管理,造成学校卫生安全事故者,学校将视情节轻重,给有关责任人以相应处分,触犯刑律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关于学校疫情防控的应急预案2
一、总则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内蒙古自治区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内蒙古自治区教育系统公共卫生类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和《乌兰察布市教育局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预案》等要求,制定本预案。
二、目的
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妥善处置全县教育系统突发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以下简称新冠肺炎)疫情,提高积极预防、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置能力。
三、基本原则
(一)统一领导,快速反应。教体局要及时加强、调整新冠肺炎疫情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与卫健委密切配合,全面负责本教育系统新冠肺炎疫情的处置工作,形成处置突发疫情的快速反应机制,确保发现、报告、指挥、处置等环节紧密衔接,做到快速反应,正确应对,果断处置。
(二)分级负责,属地管理。教育系统发生新冠肺炎疫情后,应遵循属地管理原则,教体局和学校在县委和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及时采取应急响应措施,并逐级及时报告上级教育行政部门。
(三)预防为主,及时控制。立足于防范,抓早、抓实,教体局和学校要强化涉校涉教人员疫情防控信息排查,对疫情的情况及时进行分析、预警,落实各项防范措施,做到早预防、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理,把事件危害降低到最低程度。
四、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凉城县教育系统疫情防控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包括:发生在学校内、以及发生在学校所在地区的,可能对学校师生健康与生命安全造成危害的新冠疫情引发的突发事件。
五、组织体系及工作职责
成立教体局新冠肺炎疫情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何渊生教体局党工委书记局长
副组长:梁济川教体局副局长
于海峰教体局副局长
史宏峰教育副总督学
赵润扣教育副总督学
苗俊文教育副总督学
成员:姬根有教体局办公室主任
杨晓东凉城县教育研修中心主任
杨波教体局安全管理中心主任
王俊文教体局人事师资股股长
于爱虎教体局计划财务中心主任
郝锦圣教体局教育股股长
刘文清教体局体育股股长
郭改生教体局幼特教中心主任
项华教体局体卫艺中心主任
朱世平教体局教育督导中心主任
王月林教体局德育指导中心主任
闫利忠教体局信访办主任
郭立新教体局安全管理中心副主任
工作组主要职责为:在县政府统一领导和县卫健委的指导下,负责全县教育系统新冠肺炎疫情的应急处置工作;制定应对新冠肺炎疫情的对策、措施及应急预案;建立健全应对新冠肺炎疫情的工作责任制度,并将责任分解到部门、落实到人;接收和报告新冠肺炎疫情的信息,落实专人及时上报有关信息;配合卫健委,严密监测、监控学校新型冠肺炎疫情情况,并适时做出预警;协助卫健委和学校组织救治工作;检查督促学校落实各项应对新冠肺炎疫情的措施。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学校安全管理中心。
电话:4218848
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下设五个工作组,具体分工如下:
(一)综合协调组
组长:梁济川
成员:杨波、项华
职责:负责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处置工作;负责与市教育局防控指挥部、县防控指挥部各工作组的对接沟通、综合协调;负责全县教育系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统筹安排、综合协调和日常事务工作;负责有关综合材料的草拟、审定和报送;负责协调卫健、公安、疾控中心等疫情联防联控部门开展相关工作;负责指导学校做好在校人员的健康信息、疫情防控信息排查,并根据排查结果进行研判,查漏补缺,提升防控能力;负责配合卫生健康部门指导和赴现场组织开展校内疫情等紧急事件的应急处置。
(二)教学指导组
组长:史宏峰
成员:杨晓东、朱世平、郝锦圣、郭改生
职责:负责全县中小学、幼儿园教学统筹指导工作;负责全县中小学校开学、复学工作方案的研究制定工作;负责全县中小学校考试、招生工作期间疫情防控指导工作;负责线上教学工作规划安排;负责监督、指导因人员隔离、管控等原因造成教职工短缺的学校开齐开足所有课程。
(三)宣传舆论组
组长:于海峰
成员:王月林、王俊文
职责:负责全县教育系统新冠肺炎疫情信息发布和宣传
报道工作;负责做好网络舆情管控、引导和回应,做好舆情分析研判工作;负责及时向县疫情防控指挥部和市教育局汇报学校的疫情动态情况;负责疫情防控通讯联络,收集信息,起草事件报告;负责向上级报告和续报疫情的动态情况;负责做好新闻单位的接待采访等工作。
(四)应急保障组
组长:赵润扣
成员:姬根有、刘文清、于爱虎
职责:负责做好全市教育系统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应急处置工作的经费筹措和相应的物资保障及后勤服务工作;负责突发事件地区安全、保卫、卫生防疫及工作人员的后勤保障。负责各部门、单位人员的接待工作。
(五)家长接待组
组长:苗俊文
成员:闫利忠郭立新
职责:负责对家长的安抚、安置,做好劝导和思想工作,确保一但发生疫情,家长队伍的稳定;负责与患病学生家长、家属进行联系,通报情况,做好思想工作,稳定其情绪。
六、责任分解
(一)教体局工作职责。按照县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的部署和要求,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协调和组织学校新冠肺炎疫情引发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出现3人以上集体发热或出现密切接触者、次密切接触者事件时,应急工作领导小组立即按照应急预案,启动应急响应措施,按照分工开展工作。
(二)学校(幼儿园)工作职责。学校(幼儿园)成立由主要校领导任组长的新冠肺炎疫情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组织学校新冠肺炎疫情引发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在卫健委的指导下,根据教育系统新冠肺炎应急预案,制定本校应急预案;建立健全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引发突发事件的工作责任制度,建立一把手负总责与分管校长具体抓的责任制,并将责任分解到部门、落实到人;明确并落实新冠肺炎疫情引发突发事件的信息报告人;具体实施对新冠肺炎疫情引发突发事件的应对与处置工作,配合卫健委对事件原因进行调查;及时向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及卫生等有关部门报告学校新冠肺炎疫情的进展与处置情况。
七、应急反应
(一)发现确诊病例
接到学校报告或疫情防控指挥部、疾控中心通知,学校发现确诊病例,教体局主管领导和有关人员应及时赶赴突发事件现场,配合卫生部门对疫情进行评估,协助卫生等有关部门对疫情进行调查处理;根据疫情的发展趋势,提出相应的应急处置工作意见;协助并指导学校,及时开展心理危机干预工作,对相关人群进行心理干预。根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性质和调查结果,对有关责任单位进行通报,对所属学校的责任人进行查处;在卫健委的指导下,对全县学校防控工作进行部署,对各校(园)防控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组织配合对病例、密切接触者、次密切接触者接触过的教室、图书馆、宿舍、食堂等场所进行环境核酸检测和消毒;组织开展全校师生和工作人员核酸检测;信息报告人每天按照报告要求向教体局、疫情防控指挥部报告事件处置进程。
疫情防控措施由专业人员研判决定,原则上班级发现新冠肺炎确诊病例,所在班级及同楼层班级停课2周,全班学生集中隔离观察,同一楼层的学生居家隔离观察,其它管控措施根据研判情况决定;寄宿制学校,确诊病例所在寝室所有学生集中医学观察,寝室所在楼层的其他学生居家医学观察,通过流调对排查出的其他密切接触者、次密切接触者进行集中医学观察,其它管控措施根据研判情况决定。
(二)发现密切接触者
根据疫情防控指挥部门公告,或接到学校报告,在学校发现密切接触者。教体局与学校保持密切联系,立即与卫健委、疾控中心等部门沟通,了解事件的进展情况,指导学校落实各项应急措施;协调解决事件处置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与困难;配合疾控中心进行流调、采样、消杀和接触者排查等工作;指导学校对密接者、次密切接触者停留过的教室、图书馆、宿舍、食堂等场所进行环境核酸检测和消毒。做好密切接触者的心理安抚和学业辅导工作。视情况协助学校采取班级停课、封闭管理、全员核酸检测等处置措施。
(三)发现次密切接触者
接到学校报告有次密切接触者,指导学校对次密切接触者停留过的教室、图书馆、宿舍、食堂等场所进行环境核酸检测和消毒。组织学校(做好次密切接触者的心理安抚和学业辅导工作,并做好学生隐私信息保护。其他管控措施根据研判情况决定。
(四)发现3人以上聚集性发热人员
接到学校报告后,教体局主要领导立即赶赴事发学校了解情况并组织实施应急措施。指导学校将发热症状学生带到学校临时隔离观察区域(一人一室),由学校健康保健人员询问了解学生发病的有关情况,如发病时间、主要症状、有无其他人出现类似症状、接触人群的分布等,密切注意学生病情变化,并做好记录,供疾控机构流调时参考。人员经发热门诊或经检测排除新冠病毒感染,其密切接触者可继续上课或工作,无需停课,由家长或学校做好健康监测。人员确诊为新冠病毒感染者,其密切接触者、次密切接触者等相关人员,由县疫情防控指挥部研究决定,采取相应管控措施。同时,加强与患病学生家长的沟通,做好解释工作,尽量避免造成不必要的恐慌和不良的社会影响。
出现上述情况,需经卫健委组织专家进行疫情风险评估后,报请县政府批准,可采取停课、集中隔离等特殊措施。
八、应急流程
(一)疫情应急处置流程
1.早发现、早报告。如接到学校疫情报告人报告该校园内出现存在确诊病例、密切接触者、次密切接触者或3人以上聚集性集体发热,指导该学校须在第一时间采取防护措施,启用隔离观察室,由具备专业防护条件的校医引导病例至隔离观察室,用水银体温计再次确认体温,并立即报告县疫情防控指挥部。
2.组织学校立即进行终末消毒。在卫健委、疾控中心的指导下对病例停留过的教室、图书馆、寝室、餐厅、浴室等所有室内场所进行全面消杀。
3.迅速排查密切接触者。配合卫健委和疾控中心立即摸清病例在发病前的接触史,协助确定密切接触人员名单;按照疾控部门的指导对密切接触者做好隔离、检疫等防控工作。
4.及时调整教学安排。适情节严重情况,根据疾控中心和教体局意见,可采取临时停课、放假、学校局部或整体封闭管理等有针对性的工作调整安排。
5.妥善做好家校沟通。及时与病例家属取得联系,如实告知发病情况和处置措施,做好安抚慰问工作,积极帮助解决实际困难。
6.及时发布预警提示。教体局视疫情情况及时发布预警,迅速科学研判防控进展,针对发现问题或薄弱环节,进一步加强学校疫情防控,严格落实各项工作举措,严防校内疫情发生或延伸发展。
7.加强舆情处置工作。要提前研判涉疫情动向,密切关注热点问题,密切监测舆情动向,及时回应公众关切,有效引导社会预期,确保教育稳定。
8.按时报送信息。建立畅通的信息报送渠道和严格的信息发布机制,完善快速应急信息系统,按时上报疫情发展动态,做到底数清、情况明。
(二)信息报告流程
1.初次报告:教体局和疾控部门接到学校初次报告后,应迅速核实情况,在2小时内逐级报告市教育局和县疫情防控指挥部,上报信息内容要客观详实,不得主观臆断,不得漏报、瞒报、谎报。
2.进程报告:在疫情处置过程中,将疫情发展情况每天报告市教育局和县疫情防控指挥部。
3.结案报告:突发疫情结束后,将疫情防控结果报市教育局和县疫情防控指挥部。
(三)信息报告内容
1.初次报告内容:疫情发生的时间、地点、人数、症状、可能的原因、已采取的措施等。
2.进程报告内容:病例诊断与治疗情况、病情变化情况、密切接触人员排查及隔离情况、疫情控制情况、造成疫情的原因、进一步的防控措施等。
3.结案报告内容:疫情处理结果(包括疫情性质与发生原因)、防控情况、责任追究情况等。
九、善后与恢复工作
突发疫情应急处置完成后,工作重点应马上转向善后与恢复行动,争取在最短时间内恢复学校正常秩序。对因此造成停课的,必须对教室、阅览室、食堂、厕所等场所进行彻底清扫消毒后,方能复课;对事件涉及当事人,必须在恢复健康,经卫生部门确定没有传染性并出具有效的病愈证明后方可复学;对其他人员进行全员核酸检测结果呈阴性后,方可入学。根据调查结果,对导致事件发生的有关责任人或责任单位,依法追究责任。教体局认真做好或积极协调有关部门做好事件受到伤害的相关人员的善后工作。对引发事件反映出的相关问题、存在的隐患及有关部门提出的整改意见立即进行整改。
十、附则
(一)本预案自修订印发之日起实施。原印发的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相关应急预案中应急处置规定与本预案不一致的,依照本预案规定执行。
(二)本预案由县教育体育局负责解释,根据疫情形势变化及时进行更新。
关于学校疫情防控的应急预案3
一、指导思想
坚持预防为主,常抓不懈的工作方针。确保校园同不发生疫情传播。
二、目标任务
认真贯彻落实各级政府关于疫情防控决策部署,把师生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加强组织领导,建立联动联防工作机制,认真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全力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切实保障师生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维护好学校安全稳定。
三、组织领导
组长:学校校长
职责:全面负责学校暑假期间学校疫情防控工作。
副组长:学校副校长
职责:负责全校国庆假期期间疫情防控工作的组织实施,督促各职能部门、年级按照要求抓好疫情防控各项工作,确保疫情防控与落细落实落地。
成员:学校中层领导干部及各班主任
职责:负责所属部门、年级按照要求抓好寒假期间疫情防控工作,确保工作落细落实落地。
四、寒假时间
放假时间为2021年1月1日—2021年3月1日,开学时间暂定2021年3月1日,具体开学时间由上级教育主管部门视疫情发展情况而定。
五、寒假期间校内人员防控部署
1、学校每天安排值班人员在校值班,管理假期间学校的各项工作,每天对学校工作人员的健康状况、接触人员情况和行动轨迹进行摸底登记、做好相关记录。
师生在假期间出现疫情,要及时上报,及时处置;值班人员要与属地卫生健康部门、疾控中心保持联系,加强沟通,取得专业技术支持,建立联动工作机制,开展联防联控工作。
2、安排专业人员对学校进行一次全面消杀。安排保洁人员开展校园内环境清洁整治行动,全面做好教室(含扶手、门窗、楼梯)、各功能教室、厕所等重点区域和场所的卫生整治、保洁和消毒工作;打开所有窗户,尽量保持室内通风透气。
3、假期间学校一律实行封闭管理,安保人员要配足和充实校园安保力量,加强校园及周边的巡逻;做防控物资存储管控,严格开展校园及周边环境综合治理;安排安保人员严格管控假期间学校人员及车辆的出入,认真核实人员身份,进校人员必须经过体温检测,若体温检测>37.3℃人员,立即启动学校新型疫情防控应急处置预案。
4、寒假期间各班主任要利用班级钉钉群、微信群及多种线上途径宣传疫情防控措施,要求全校师生员工注意个人卫生,教育学生养成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同时告知家长要密切关注孩子的健康状况,发现孩子身体健康有异常应及时带往医院就诊,如有疫情或其他传染病发生,应及时报告班主任,由班主任报告学校疫情领导组,并逐级上报,学校积极配合医院做好救治工作。
六、寒假期间师生防控要求
1、假期间学校的各项防控措施和制度,学校消毒及通风管理细则、学校传染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制度、应急预案等照常执行。尤其要加强对假期师生的管理,师生要及时向学校疫情领导组反馈情况。
2、严格控制假期在校内举办的各类培训、会议等活动,
3、学生假期社会实践活动原则上以小型、分散进行为主,学校集体组织的,必须落实疫情防控措施,确保师生安全。
4、教育全校师生员工坚持外出佩戴口罩,做好手口卫生,不聚集,不扎堆,与他人保持1米以上安全距离,打喷嚏或咳嗽时要遮挡。
5、如市内出行。配合学校做好出行报告和健康监测,开学后正常返校。
6、省内出行(如无必要,不要离双)。出行前报备学校。坚持每天测量体温,做好沿途扫码登记,服从当地疫情管控措施,返回时自行赴定点医疗机构进行核酸检测。返校前需提交检测结果和《师生员工健康登记表》。
7、如有特殊原因确需出行省外,则出行前将有关情况(出行时间、目的地、原因、交通工具、同行人员)报告学校校医处,返回时自行赴定点医疗机构进行核酸检测。返校前需提交检测结果和《师生员工健康登记表》。
8、自中、高风险地区返回的师生,需按照疫情防控要求,居家隔离14天后,方可返校复课。
关于学校疫情防控的应急预案4
为全面做好我校的春季学期疫情防控工作,切实保障广大师生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依据省、市、县各级部门下发的疫情防控通知,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预案。
本预案适用于我学校、幼儿园应对春季学期疫情应急处置工作。
1.指导思想
进一步增强做好学校复学复课和疫情防控工作的使命感和责任感,统筹推进春季学期开学工作。
2.工作目标
始终绷紧疫情防控这根弦,坚决克服厌战情绪、麻痹思想、侥幸心理、松劲心态,严格落实省、市、县委领导小组(指挥部)最新防控要求,按照“常态化复学、常态化防控”原则,本着对师生生命安全和身心健康极端负责的态度,慎终如始抓紧抓实抓细常态化防控措施,着力保障全县各级各类学校春季学期安全平稳有序开学,全面恢复正常教育教学秩序。
3.我校防控组织指挥体系
3.1成立沂源县鲁山学校春季学期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下设5个工作组,分别是:综合协调组、应急储备组、教学协调组、舆论引导组、督查督办组,统一领导和指导我校疫情防控工作。主要职责:在市教育局、县政府、县教育和体育局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领导和指挥我校疫情防控的各项工作,配合卫生健康等部门落实疫情防护散措施,及时分析研判防控工作形势,调整学校教学及其他相关工作安排;督促、指导校制定防控具体方案和措施;督促、检查学校疫情防控措施的落实情况等。
3.2加强与属地卫生行政部门的配合,建立部门之间信息沟通和固定联络制度,共同联防联控。学校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要落实”日报告、零报告”制度,及时汇总疫情防控工作信息,每天向疫情防控相关部门报告有关情况。
3.3出现重大疫情,学校主要负责人第一时间到一线指挥调度。对于思想上不重视、部署慢、行动迟、防控措施不到位、应对不及时、处置不力,缓报,瞒报、漏报疫情信息等履职尽责不到位的情况,对相关责任人严肃进行追责问责,依法依规做出处理。
3.4学校设立24小时值班电话和咨询电话。值班电话为0533-7863161(24小时)。
4.假期科普宣传
4.1开展卫生健康教育。学校各班级通过微博、微信公众号、家长群,学生群等各种渠道及时提醒师生开学前尽量不离开居住地,并减少不必要的聚会和到人员相对复杂的场所活动,教育师生在返校途中做好自身防护,如出现发热、干咳等症状就近就医,并及时报告学校,严禁带病入校。开学前,各学校要通过线上教学方式,集中进行一次疫情防护知识和开学后疫情防控要求培训,进一步增强防护意识,明确防护要求。
4.2做好寒假期间的值班与信息报送。学校要结合工作实际,做好寒假期间值班值守。主要负责人要亲自值班带班,带班领导要24小时在办公室值班,随时保持联系,确保值班工作网络24小时畅通。一旦发生疫情,必须第一时间报告。
4.3做好舆情应对工作。重点关注学生组织集聚性活动、学生提前开学、假期辅导班未停课等方面引发的舆情动态。
5.开学及准备
5.1按照《关于2020-2021学年度全市普通中小学教学时间及寒暑假期安排的通知》(淄教基字(2020)26号)时间,2月28日开学。
5.2做好疫情防控物资准备。学校要根据实际情况,落实疫情防控所需物资和经费,提前储备好疫情防控所需消毒物品、洗涤用品、口罩、红外体温测量仪、医用防护服装等物资,改善学校基础设施和条件,并提前制定好校园隔离观察工作方案。
5.3开学前一周内,要对办公区、教室、会议室、食堂、超市、宿舍、厕所等场所进行彻底清洁消毒,消除细菌、病毒滋生环境,全方位改善学校环境卫生条件,不留死角。家长对学生开学后随身物品、被褥等进行清洗消毒,保持整洁。
5.4提前排查传染风险。开学前对所有师生员工进行全面排查并建立健康台账,精准掌握每一名师生员工返校前14天的可疑接触经历、旅居经历和身体健康状况。教职工填写《寒期开学前师生健康管理及出行情况摸排表》,开学时由张翠芳集中收取,无健康表不准入校,学生健摸排表由班主任开学集中收取备查,有健康问题的一律不允许进校园。
6.开学后的日常防控
6.1落实师生体温及症状自查。返校前,学校提前通知教师和学生自查症状、自测体温。出现相关症状、体温高于37.3度的,要暂缓返校。
6.2加强健康状况检测。学校要严格落实学校传染病防控措施,要组织返校师生每天早晨、中午测量体温,如体温出现异常,需立即佩戴口罩并到指定医疗机构发热门诊就诊,并做好因病缺勤和病因追查与登记等工作。
6.3强化卫生健康教育。加大教育宣传力度,利用多种形式开展普及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和其他相关传染病的防治知识的宣传和教育,提高广大师生卫生防疫的意识和自我保健的能力,引导师生保持充足睡眠,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养成良好卫生习惯和健康生活方式,不断增强师生体质和免疫力。
6.4明确各年级入校时间,实行错时上下学,组织师生排队(间距1.5米以上)依次测量体温、鞋底消毒、轮胎消毒。体温异常者,按规定做好应急处置,并与家长、疾控部门取得联系。严格做好师生因病缺勤和病因追查与登记工作。加强校内人员管理,严格教职员工进出校园,实行学生外出审批制度。严格实行校园相对封闭管理,校外无关人员一律不准进校,确需进校的要核验身份、实名登记,并落实“测温+健康绿码”要求,师生进校门一律核验身份和检测体温。
6.5全方位落实校园环境日常消毒制度.争取卫生健康部门支持,制定学校消毒操作规范,对教室、宿舍、食堂、运动场、卫生间等公共区域,按专业要求加强日常通风换气,落实消毒措施,确保卫生达标、不留死角。建立健全班级、宿舍卫生检查制度,督促学生养成良好卫生习惯。
6.6做好应急处置工作。一旦病例确诊,立即配合当地卫生健康部门开展流行病学调查,按要求落实相关防控措施。
6.7加强督导检查。学校对传染病防治工作开展督导检查。学校要坚持进行自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6.8落实保障措施。学校要加强人力、物力、财力.统筹,确保疫情防控需要。
6.9做好舆情应对工作。重点关注因学校拒绝学生入学、采取隔离措施,防护措施不到位,集中爆发疫情等方面引发的.舆情动态。
关于学校疫情防控的应急预案5
为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提高我校预防和控制新型冠状病毒疫情的能力和水平,保障全体师生的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中小学公共安全教育指导纲要》《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和市教体局、防控指挥部相关要求,并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
普及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知识,提高广大师生的自我防护意识和能力;完善疫情信息监测报告网络,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建立快速反应机制,及时采取有效的防控措施,预防和控制新型冠状病毒肺炎在我校的发生和蔓延,最终实现全校师生“零病例”、“零感染”目标。
二、工作原则
1.统一指挥。学校成立学校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把各项工作细化分解到班级、个人。一旦发生发现,做到预案启动,统一指挥,全员参与。
2.立足预防。做好发生疫情的应对准备,但首先是立足预防,保障校园不发生疫情。做好预防,一是宣传教育,二是落实措施,三是做好长期应对准备。
3.生命为本。以师生生命为本,把广大师生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生命安全优先于学业成绩和集体活动;不隐瞒情况和问题,及时研究部署落实防控措施,全力做好防控工作,坚决防止疫情扩散蔓延;采取各种措施,确保在校师生无症状,感染师生不入校,最大限度保障师生安全。
4.科学应对。做好预警研判和预先推演,学习预防专业知识,做到科学应对,正确应对,快速反应,果断处置,沉稳不乱,细致周密,有序有效。
5.加强协调。落实学校主体责任,建立学校内部协同机制,立足自救自助,同时紧紧依靠当地政府及部门,协调社会资源,主动汇报沟通,主动参与所在区域工作,全面做好校园疫情防控。
三、成立防控领导小组
(一)人员组成
组长:校长
副组长:副校长教务主任后勤负责人
成员:各年级组组长、各班班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校长室)、督导检查与工作协调小组(教务处)和校园管理与后勤保障小组(后勤保卫处)、日常监测与疫情处理小组(各班班主任)。明确各人员的职责任务,分工协作,共同完成日常防控和应急处置任务。
(二)主要职责
1.办公室:针对发现新型冠状病毒的情况,第一时间以书面的形式报送上级主管单位,负责上级单位领导到校的接待工作。加强宣传力度,有效利用校园网、校园广播、宣传栏等多种形式进行宣传,深入进行预防新型冠状病毒知识的宣传和教育,普及新型冠状病毒防治知识,引导师生遵守良好的卫生习惯,提高师生防病的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消除恐慌心理。做好校园网涉及此次事件的舆情、舆论的监控和管理工作;需要时做好媒体应对和网络辟谣的相关处置工作。
2.教务处:负责监督检查学生新型冠状病毒防控工作开展和落实情况,针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要第一时间督促整改落实;贯彻落实市教育局有关疫情防控期间开学工作要求,做好2020年春季开学准备工作,保障开学后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负责停课期间“空中课堂”开播等工作;根据疫情发生情况,对春季开学有关情况做出科学研判,研究确定是否对开学时间和教学安排做出相应调整。
3.后勤保卫处:负责学校整体疫情防控工作的组织、协调和落实;负责落实防疫物资的储备;加大校园环境卫生整治力度;根据实际情况设立校内外隔离点;对春季开学师生员工开展分类指导,对自疫情较重区域返回的师生给出隔离和观察建议;加强对出入校门人员的管理,严格控制外来人员进入校园;坚持出入校门人员体温检测制度;校医务室负责转诊、消毒和隔离病人,按照新型冠状病毒的防护要求,储备一定数量的防护用品;与上级卫生防疫部门保持紧密联系,在业务上获得更多的指导。
4.各班主任:负责落实新型防治冠状病毒各项工作的开展。疫情防控期间,通过多种形式,协助做好学生和家长疫情防治的宣传教育,帮助学生及家长提高防范意识、了解防范知识,引导学生及家长做好防护,保持充足睡眠,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增强体质和免疫力,养成良好卫生习惯和健康生活方式,做好学生晨午检、因病缺勤病因追查与登记等工作;做好学生入校后的跟踪检测,发现可疑病例及时报告。
四、日常防控工作安排
(一)开学前准备工作
1.加强师生教育引导工作。通过学校官方微信平台、手机短信、班级家长微信群等多种渠道普及防疫知识,引导师生家长增强敏感性和辨别力,不信谣不传谣,坚定战胜疫情信心;提醒广大师生按照市疫情防控指挥部有关规定,服从当地社区(街道、乡镇)组织开展的防控工作,依法接受疾病防控机构有关传染病的调查、检测等预防控制措施,如实提供有关情况。
2.提前告知具体开学时间。正式开学前,利用官方微信公众号、班级微信群、电话等方式就延迟开学具体时间(待上级教育主管部门确定后另行通知),通知到每一位学生,并告知学生家长提前三天做好自查症状、自测体温,出现相关症状、体温高于37.3℃的,要暂缓返校。
3.认真落实“日报告”制度。教务处组织班主任每日了解学生健康状况、生活轨迹、家庭成员等相关情况;要求学生家长必须坚持日报告制度,没有异常的可以不报,如有异常必须及时报告;各班级要严格按要求,不得漏报、迟报、瞒报、错报。
4.做好假期疫情信息统计。准确了解和掌握师生假期动向,在确定开学日期前三日内,通知教职工和学生家长填报师生本人及家庭成员在最近14天内,是否赴重点疫区参加活动、探访亲友,是否接待和接触过从重点疫区回来的相关人员,是否近距离接触过有发热、咳嗽症状患者等情况,进行排查摸底,建立管理台账。
5.抓好重点师生摸排工作。根据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发布的疫情动态,对来自有确认病例小区(街道、乡镇)的师生开展摸排工作,做好详细的信息统计,每天跟踪询问核查相关师生身体心理及情绪状况,发现异常及时上报学校防控领导小组并采取相应防控措施;根据摸排了解掌握的情况,按照医学观察要求,对仍然需要在家留置观察学生,通知其暂缓返校。
6.准备好应急物资与场所。教务处根据需要,提前储备好疫情防控所需喷雾器、手持喷壶、消毒液、口罩等物品备用,负责在医务室附近安排设立一间发热隔离观察室。
7.做好校园卫生防疫工作。在市卫生防疫部门指导下,按照消毒操作规范,对教室、图书馆、食堂、运动场、卫生间等公共区域进行集中清洁消毒,确保卫生达标、不留死角。
8.不断提升应急处置能力。加强学校医务室人员的培训,和上级部门和卫生防疫部门建立联络机制,及时了解传染病突发情况,开展业务培训活动,促进医务人员要掌握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临床特征、个人防护措施、消毒隔离技术、疫情处置等业务技术,不断提高处理突发性传染病的应急能力。
9.严密组织安全隐患排查。后勤部门联系有资质机构对饮用水、电气设备、消防设施进行检测,确保安全,为师生返校做好准备。
10.认真做好教学准备工作。教务处做好教师教学任务下达,制定好班级课表和教师课表,检查教材及教师用书准备情况,检查与准备好教室桌椅与多媒体设备等,确保正常开学。
(二)开学后工作安排
1.严格落实校园封闭管理。学校校园提前实行“封闭式”管理,禁止任何无关人员进入学校,在校门口逢车必查,逢人必检。
2.做好开学师生报到工作。开学第一天,教务处在校门口设置警戒线,大门口设置五至八组检测点对入校师生进行体温检测,有异常情况的及时劝返;家长及外来人员一律不得入校,如遇特殊情况确需入校者,必须做好详细登记并进行体温检测,无任何异常方可进入。
3.实施师生体温监测制度。每天早上、中午入校前,学生以班级为单位进行测量体温,结果经班主任汇总后报校防控领导小组;当日有课教师自测体温报教务处。体温异常者及与其接触者立即隔离,并上报校领导和校防控领导小组。
4.持续做好卫生防疫工作。每天按照消毒操作规范,对教室、图书馆、食堂、运动场、卫生间等公共区域进行集中清洁消毒,不留死角。加强生活垃圾管理,设立废弃口罩专门回收点。
5.做好学生健康宣传教育。各班主任针对疫情防控形势,做好健康宣传教育、心理健康教育,及时了解学生动态,建立工作台账并及时上报。
6.组织学生参加体育锻炼。认真上好体育课,开展好大课间活动,指导学生课余时间体育锻炼,努力增强学生体质,增强对“新冠”病毒肺炎的抵抗能力。
7.做好疫情工作台账登记。按照校领导包年级、年级组长包班级、班主任或任课教师包学生、中层干部包教职工的“四包”原则,负责全校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因病缺课和病因追踪等健康信息的收集、汇总与报告工作,建立工作台账,做到“一人一档”。
8.暂取消学校集体性活动。疫情未解除,学校不组织师生参加各类大型集体活动,如集会、演讲、比赛等;不安排教师外出参加教学、科研等活动,不安排学生外出参加各类比赛活动。
五、应急处置机制与流程
(一)日常监测
班主任每日要认真做好晨午检,通过观察、询问、了解,及时掌握学生的健康状况并认真填写台账。如发现学生中有发热、头痛、腹泻、呕吐、皮疹、黄疸、精神萎靡等症状;或询问出学生曾接触过确诊或疑似感染病人,应立即报告,同时做好记录。
(二)疫情报告
1.新型冠状病毒疫情期间,学校实行24小时值班制,开通疫情监控联系电话,确保信息畅通。
2.严格执行学校新型冠状病毒疫情报告程序,出现疑似疫情时,学校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必须马上启动本校应急预案,并在第一时间向市教体局和防控指挥部报告。
3.任何班级和个人都不得隐瞒、迟报、谎报或者授意向他人隐瞒、迟报、谎报新型冠状病毒疫情,对有违反者将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4.学校医务人员对可疑病人进行首次诊治,并上报学校有关领导。学校领导根据传染病类别、发病人数、病情等疫情程度,指派疫情报告人1小时内向属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和主管教育行政部门逐级上报。任何人不得瞒报、谎报、缓报疫情。
(三)疫情处置
1.发现师生疑似新型冠状病毒疫情时,要在第一时间内利用学校临时隔离观察室进行隔离观察(一人一室),并及时与教育、卫生(疾控)部门联系,协调检测事宜,并加强对疑似病人的追踪管理。
2.经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医疗机构确诊为确认病例后,立即送往定点医院进行隔离治疗,并将确诊情况通报师生家庭成员,隔离治疗期限根据医学检查结果确定。
3.对引起传染病传播的可疑物品要进行封存,控制传染源,切断传染途径,防止疾病扩散,等待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来检测和处理。
4.对被传染病病人、病原携带者、疑似传染病病人污染的场所、物品,学校防控领导小组指导相关工作人员做好消毒处理,教室、图书馆、食堂等公共场所必须加强通风换气。
5.对与确诊病人有密切接触的师生回家进行自我隔离,并进行医学观察14天,经指定医院检查排除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后方可复课或上班。
6.感染病人在医院接受治疗时,未经医务人员同意,任何同学、同事不得前往探望。
7.学校在启动应急预案后,各级领导和全体教职工应按预案规定的职责要求,立即到达规定岗位,听从指挥。
8.出现疑似或确认病例后,校防控领导组应采取积极的措施,让师生了解情况,稳定师生的情绪,安定人心,维护各学校的稳定,树立战胜疾病病的信念。
六、注意事项
1.积极稳妥、深入细致地做好善后处置工作,学校要做好病人及其家人的安抚工作;要配合和协助有关部门做好疫病防治、调查和环境污染消除工作;要形成详细的疫情报告,对传染病的危害程度做出评估。
2.对在疫情控制和医疗救治中有突出表现的班级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对在疫情防治过程中玩忽职守、失职、渎职,拒不接受工作任务,借故推诿拖延,擅离职守,临阵脱逃者,按规定给予相应的处罚,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3.疫情报告需要向外发布,必须按规定逐级上报,不得擅自对外发布。如有新闻媒体要求采访,必须经过学校同意,未经同意任何人不得接受采访,以避免报道失实。
关于学校疫情防控的应急预案6
为全面做好校园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处置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学校卫生工作条例》等法律法规和省、市有关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结合教育系统实际,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防控工作流程
1.制定两案。各校(园)应制定学校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方案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并报教育局备案审核。建立校长(书记)、园长为第一责任人的校园防控组织体系。运用金华市教育局制定的“三三制”工作法,按照定时、定岗、定人,网格化、清单化、责任化的要求,研究制定开学疫情防控详细方案和工作清单(已制定的要修订完善),工作方案必须全面具体、不漏死角,且明确工作分工、落实责任。
2.师生排摸。所有学校要全面排查师生底数,了解师生员工(含校医、保安、门卫、宿管员、食堂工作人员、超市员工、工程施工人员等)的行为轨迹和身体健康状况,做好数据收集与疫情信息统计、分析、研判工作。调配好有关师资。
3.健康申报。所有学校的教职工必须如实填写有关信息,申领全省统一的“健康码”,师生同时如实申报“校园健康复学码”。持有健康复学码蓝码者方可入校,持健康复学码黄、红码的教职员工,在持期间一律不得入校。学校根据师生健康状况确定开学返校师生名单,做好提前告知工作,对暂缓入校师生做好解释沟通工作。
4.防控准备。教育局将会同市疾控部门,加强校园新冠肺炎的疫情防控培训,提升防控技能。同时,各校应积极主动对接属地卫生院做好疫情的联防联控工作。每个学校须设置好(临时)隔离室,对教室、食堂、厕所、卫生室、寝室等人员集聚场所进行一次大扫除和消毒。
5.物资保障。学校在开学前通过师生自带、学校筹措、政府支持、社会捐助等多种形式筹集防控物资。学校要根据师生员工数量及场所设施,配备测温仪(枪)、消毒湿巾纸、免洗手消毒液(或洗手液、肥皂)、84消毒液、医用酒精、喷雾器、清洁用抹布、拖把,口罩等物资。
6.健康监测。学生和教职员工(学校通知的暂缓返校者除外)在家完成自检,无异后佩戴口罩返校。在市卫生部门指导下,学校按照中小学生和幼儿园校晨检流程图(详见附件1),实施有计划、分批次的错时体温测量,做好“晨检+午检+晚检(住校生)”和分类处置工作。校园师生测温排查方式为:红外体温扫描仪≥38℃或手持体温测量仪≥37.3℃者,进行复测,复测正常者予以放行,复测≥37.3℃者引导至(临时)隔离室并立即按程序报告。
7.宣传教育。学校要通过电子屏、横幅、宣传片等多种途径,加强新冠肺炎等呼吸道传染病师生个人防护、校园日常预防和宣传教育培训等工作,在有关场所粘贴醒目提示语,引导师生主动减少与其他人员的接触,倡导少扎堆、勤洗手、戴口罩、多通风、文明咳嗽等个人健康行为。
8.舆情引导。做好信息宣传,做好正面引导,密切掌握师生的思想动态、及时做好舆情处置。发现有确诊病例、疑似病例和其他紧急情况,按紧急信息要求及时上报信息。
二、特殊情况的应急处置
(一):当教职员工、学生入校或晨午检晚检首次测温37.3℃以上或出现干咳、乏力、鼻塞、流涕、咽痛、胸闷等呼吸道感染症状。
应对步骤:
1.指导教职员工、学生规范佩戴个人防护用品转移至临时隔离点并由学校校医对有症状人员进行体温复查工作;询问有无流行病学史,若复查体温正常且无流行病学史则可复学、复工。
2.若复查后若体温仍高于37.3℃或有干咳、乏力、鼻塞、流涕、咽痛、胸闷等呼吸道感染症状但无流行病学史的,及时通知家长,有家长或老师带至医院就诊。
3.若复查后若体温仍高于37.3℃或有干咳、乏力、鼻塞、流涕、咽痛、胸闷等呼吸道感染症状并有流行病学史的,第一时间上报教育局、卫生健康部门、学校所在镇乡(街道)等相关部门,通知120急救车将其带至定点医院就诊,同时在卫生健康部门的指导下将相关教职员工、学生转移至临时隔离室,并积极配合卫生健康部门开展好后续各项工作:
(1)停止使用电梯、公用教室等公共设施。(2)停止举办大型集体活动。
(3)根据卫生健康部门调查结论做好实施局部和全面停课准备。(4)协助卫生健康部门开展通报人员的接触人员排查登记和管理。
(二):学校接到卫生健康部门通报的关于在校教职员工、学生诊断为新冠肺炎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或在校教职员工、学生与上述人员有密切接触史的报告。
应对步骤:
严格执行校区各区域封闭式管理,上报教育局、学校所在镇乡(街道)等相关部门,在卫生健康部门的指导下将相关教职员工、学生转移至临时隔离室,并积极配合卫生健康部门开展好后续各项工作:
1.停止使用电梯、公用教室等公共设施。
2.停止举办大型集体活动。
3.根据卫生健康部门调查结论做好实施局部和全面停课准备。
4.协助卫生健康部门开展通报人员的接触人员排查登记和管理。注:流行病学史,指国(境)外28天内和国内中高风险地区14天内旅居史或与上述人员密切接触史,与新冠肺炎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及上述人员的密切接触者有密切接触史。
三、其他要求
1.做好师生分类管控。符合条件师生到达兰溪居住地后,应主动迅速如实向所在社区(村)报告个人情况,配合做好健康状况调查。对持有省内统一“健康码”红码、黄码人员,一律按规定落实集中隔离或居家隔离医学观察措施。学校要按照市疫情防控指挥部要求,做到信息掌握及时准确,并要求有关师生主动配合做好集中或居家隔离工作。
2.严格重点人群返校管理。对仍在治疗期或隔离期的师生员工一律禁止返校,已解除隔离观察的实施有条件返校:一是确诊病例或疑似病例,已出院的凭诊治医院有关材料和居家观察14天后解除材料返校;二是接受集中医学观察的,凭当地疾控中心解除医学观察材料返校;三是接受居家医学观察的,凭在兰居住地社区(村)出具的解除居家医学观察材料返校;四是晨检中发现有“发热”症状的,接受治疗或医学观察后,凭诊治医院材料或解除材料返校。
3.认真做好卫生管理“十项工作”。主要指:校园通风和消毒、校园环境卫生检查通报、传染病防控健康教育、师生晨(晚)检、来自重点疫区师生返校登记报告和关爱、师生健康管理、因病缺勤登记和病因追踪、复学材料查验、疫情联防联控和学校例会、传染病疫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等工作。各校可参照托幼机构、中小学校新冠肺炎防控技术方案(见附件3—4)、省教育厅新冠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六大指南,在疾控部门指导下,做好有关工作。
4.强化校园食品卫生安全。落实学校的主体责任,开学前学校要对食堂、超市、饮用水进行全面自查,重点检查食品原料采购、存储与加工,食堂员工健康证,每日晨午检,餐饮工具消毒,加工场所消毒,食堂排风通气,供水设施等。做好重要场所的消毒和环境清洁工作,确保食材不受污染。督促未取得健康证或健康证过期的员工提前办理健康证。开学后,教育、市场监管、卫健等部门联合开展对中小学(幼儿园)的食品卫生安全专项督查。食堂及超市等工作人员实行体温“晨检+午检”制度。通过分餐制、错时就餐、增加就餐批次等办法,降低就餐人员密度。严禁师生带校外人员在食堂就餐。
5.加强错时上下学和校车管理。实施错时上下学,各校根据实际因地制宜制定错时上、放学“一校一策”工作方案,生源分布地域较广的寄宿制学校应妥善研究周末放学管理方案。高峰时段,主动联系交警部门负责维护校门口交通秩序,保障校门口畅通;学校要组织教师、保安、家长志愿者等引导师生有序上下学,避免扎堆集聚。
6.停止举办一切大型集体活动。疫情期间,取消2个班(含2班)以上的人员集聚活动。全面取消如线下开学典礼、大课间、家长会等全校性的人员集聚活动。教师佩戴口罩上课,同桌间保持一定距离。体育课一般在室外空旷地进行,且保持距离1米以上。寄宿制学校若盥洗室按楼层设置的,则需制定分批错时方案。停止一切违规补课;禁止学生参加一切校外培训机构的线下培训学习活动等。
各校参考本工作方案及托幼机构、中小学校新冠肺炎防控技术方案(见附件3-4),制定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及应急预案,原来已经制定的工作预案根据新防控要求作修订并报教育局备案。
关于学校疫情防控的应急预案7
为科学有效地做好我市教育系统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提高防控和应对能力,有效预防和控制疫情在学校(幼儿园)的传播、蔓延,保障广大教职工、学生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法规,结合我市教育系统实际,制定本预案。
第一章总则
一.工作目标
普及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知识,提高广大师生的自我防护意识和能力;完善疫情信息监测报告网络,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建立快速反应机制,及时采取有效的防控措施,预防和控制新型冠状病毒肺炎在教育系统的发生和蔓延。
二.编制依据
依据《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学校卫生工作条例》《学校传染病防控工作指南(试行)》《中小学公共安全教育指导纲要》《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等。
三.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全市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的应急处置工作。
四.工作原则
1.统一指挥,快速反应。市教育局成立由局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常务副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任副组长,所有处室负责人为成员的疫情防控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工作领导小组下设综合协调组、全面摸排组、物资保障组、督导检查组、安全稳定组、宣传工作组、卫生防疫组、教育教学组、纪检监察组。在市委、市政府统一的领导下,全面负责我市教育系统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的处置工作,形成快速反应机制。学校一旦出现疫情,确保发现、报告、指挥、处置等环节的紧密衔接,做到快速反应,正确应对,处置果断,力争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
2.分级负责,属地管理。遵循“谁主管、谁负责”和“属地管理”的原则,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要在当地党委和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做好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的防控工作。
3.预防为本,及时控制。认真开展排查工作,强化信息的广泛收集和深层次研判,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
4.部门联动,群防群控。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要主动加强与卫生健康、疾病防控、市场监管等部门沟通联系,形成部门联动、群防群控的处置工作格局。
5.加强保障,重在建设。从法规上、制度上、组织上、物质上全面加强保障措施。在组织领导、经费保障和力量部署等方面加强硬件与软件建设,增强工作实力,提高工作效率。
第二章应急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五.疫情防控领导小组
市教育局成立了由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常务副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任副组长,相关处室负责人为成员的疫情防控领导小组,下设综合协调、全面摸排、物资保障、督导检查、安全稳定、宣传工作、卫生防疫、教育教学、纪检监察等专项工作组,在疫情防控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对全市教育系统疫情防控工作进行组织部署,实施联防联控,开展督导检查。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都要成立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其主要职责是:
1.领导和组织辖区各级各类学校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的应急处置工作,制定相关政策,提出指导意见和具体措施。
2.贯彻落实上级的决定事项,做好对学校、幼儿园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的信息监测、预测和预防工作,及时向上级报告重要情况和建议。
3.督促、检查各学校、幼儿园落实新型冠状病毒肺炎应急处置工作的情况。
4.学校发生疫情后,会同属地卫生健康部门分析和研判由此可能造成的影响和后果,果断作出决定,采取有效措施,发出处置指令。
5.协调本系统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的应急处置、事件调查、事后评估和信息发布工作,及时向上级报送突发公共事件事态发展及处理的信息。
6.负责承办上级领导交办的应急管理方面的其他工作。
六.市教育局各专项工作组职责
1.综合协调组:负责对接、协调市委、市政府安排的防控工作任务;负责对接市疫情防控指挥部;负责市教育局防控工作会议的组织、综合材料的起草和审核;负责教育局防控工作文件制定、下发和简报编辑、对上报告;负责疫情防控结束后所有文件资料的整理归档;负责协调需要局领导出席和参加的关于防控工作相关活动等。
2.全面摸排组:全面摸排组主要负责对全市各县(市、区)和各级各类学校教职工和学生、邯郸籍在湖北疫区就读返邯大学生发热、疫区接触史等情况进行摸排,并向市委、市政府和省教育厅上报。
3.督导检查组:负责对驻邯大中专院校;市直高中、义务教育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幼儿园(含民办)落实防控工作措施进行日常的督导检查;负责开学后市直各学校教育教学秩序及常规管理监督工作;负责协调局领导和机关处室采取联系县和分包校的形式对全市学校进行定期分包督导;负责收集汇总各督导组督导检查情况。
4.物资保障组:负责对局机关和市直学校防控物资储备、防控工作经费落实等提供保障。
5.宣传工作组:负责涉及教育系统防控工作的信息发布;负责市教育局防控工作信息对外、对上宣传;负责有关涉校涉生的舆情监控,负责教育系统防控工作的舆论引导;负责师生防控知识宣传教育。
6.安全稳定组:负责教育系统疫情防控期间,维护学校安全稳定;负责开展校园安全隐患排查;负责涉校涉生社会稳定事件的应急处置;负责局机关及市直学校离退休老干部、教职工疫情防控工作。
7.卫生防疫组:负责与市卫健委和疾控中心的沟通、协调;负责学校疫情防控技术业务指导工作;负责教育系统疫情防控工作中消杀指导,防护物资配备指导;负责学校防护物资废弃物处置指导;协调指导机关后勤中心对教育局机关大楼日常消杀、机关出入人员体温检测登记;负责协调指导考试院对考试院办公场所消杀、出入人员体温检测登记。负责协调指导机关各处室、直属事业单位负责人负责对本处室工作人员体温晨午检和外出情况摸排登记。
8.教育教学组:负责在疫情防控期间对学校教育教学工作进行指导,维护教育教学秩序,加强对学校日常管理的监督;负责停课期间“空中课堂”开播等工作。
9.纪检监察组:负责对有关单位和人员在疫情防控工作中存在的渎职、失职行为依法进行查处;负责通过公开电话等方式向市教育局举报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在疫情防控工作中存在的不作为、慢作为、措施不落实等失职、渎职问题案件的查处工作。
各县(市、区)根据工作需要,也要成立相应的专项工作组,并明确其职责分工。
七.学校职责
1.负责建立、健全本单位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的发现、收集、汇总与报告管理工作制度、预案。
2.按照局领导包学校、校领导包年级、年级主任包班级、班主任或任课教师包学生、中层干部包教职工的“五包”原则,负责本学校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因病缺课和病因追踪等健康信息的收集、汇总与报告工作。建立工作台账,做到“一人一档”。
3.协助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对本学校发生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进行调查和处理,接受市教育局与卫生健康委的督促和检查。
4.负责组织开展对本校全体师生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治知识的宣传教育。
5.学校校长是传染病疫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的第一责任人,并指定专人作为学校传染病疫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人。
6.学校疫情报告人的设置要求:
(1)首选校医或保健教师;
(2)工作要认真负责,责任心强;
(3)了解传染病防控相关知识。
7.学校疫情报告人职责:
(1)在校长的领导下,具体负责本单位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和疑似传染病疫情等信息报告;
(2)协助本单位建立、健全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发现及报告相关工作制度及工作流程;
(3)定期对全校学生的出勤、健康情况进行巡查。
第三章应急处置
八.疫情监测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建立由学生到教师、到疫情报告人、到学校领导、到主管教育行政部门领导的传染病疫情发现、信息登记与报告制度。
各学校要建立学生晨午检、因病缺课病因追踪与登记制度。学校的老师发现学生有传染病早期症状、疑似传染病病人以及因病缺课等情况时,应及时报告给学校疫情报告人。学校疫情报告人应及时进行排查,做好记录。
(一)晨检工作
由班主任或任课老师对早晨和中午到校的每个学生进行观察、询问,了解学生出勤、健康状况。发现学生有传染病早期症状(如发热、皮疹、腹泻、呕吐、黄疸等)以及疑似传染病病人时,应当及时告知学校疫情报告人,学校疫情报告人要进行进一步排查,以确保做到对传染病人的早发现、早报告。班级要有晨午检记录本,学校卫生室要有就诊登记本、传染病疫情报告记录本。
(二)因病缺课及病因追踪工作
班主任要密切关注本班学生的出勤情况,对于因病缺勤的学生,要了解学生的患病情况和可能的病因,如有怀疑,要立即报告给学校疫情报告人,并做好记录。学校疫情报告人接到报告后应及时追查学生的患病情况和可能的病因,以做到对传染病病人的早发现。
(三)出现以下任一情况时,学校疫情报告人应在24小时内向属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和教育行政部门报告:
1.在同一宿舍或者同一班级,1天内有3例或者连续3天内有多个学生(5例以上)患病,并有相似症状(如发热、皮疹、腹泻、呕吐、黄疸等)或者共同用餐、饮水史;
2.当学校发现传染病或疑似传染病病人时;
3.个别学生出现不明原因的高热、呼吸急促或剧烈呕吐、腹泻等症状时;
4.学校发生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或者其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时。
九.应急措施
一旦学校发生群体性新型冠状病毒疫情,应采取以下应急措施:
1.疫情报告
(1)学校师生员工发现传染病人或疑似传染病人时都应立即向学校校长和当地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和卫生疾控部门报告。
(2)学校医务人员对可疑病人进行首次诊治,并上报学校有关领导。学校领导根据传染病类别、发病人数、病情等疫情程度,指派疫情报告人1小时内向属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和主管教育行政部门逐级上报。任何人不得瞒报、谎报、缓报疫情。
2.疫情处置
(1)对疑似传染病的病人,在明确诊断前,安排在指定场所(医务室)进行医学观察,不能确诊的,应送医疗机构诊治。
(2)经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医疗机构确诊为传染病者,应及时予以隔离治疗,隔离期限根据医学检查结果确定。
(3)对引起传染病传播的可疑物品要进行封存,控制传染源,切断传染途径,防止疾病扩散,等待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来检测和处理。
(4)对被传染病病人、病原携带者、疑似传染病病人污染的场所、物品,学校校长或分管校长指导相关工作人员做好消毒处理。与传染病人或疑似病人密切接触者,学校应采取必要的检查和预防措施,并进行医学观察。
(5)传染病人在医院接受治疗时,未经医务人员同意,任何同学、同事不得前往探望。
(6)暂时停止大规模的集体活动,必要时经报请当地政府同意后可采取停课等措施;加强对校门的出入管理,控制人员的进出。
(7)学校在接到上级部门有关重大传染病疫情的预警报告后,应立即启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应急预案启动后,学校领导和全体教职工应按预案规定的职责要求,立即到达规定岗位,听从指挥。
(8)学校领导发现传染病人后,应采取积极的措施,让师生了解情况,稳定师生的情绪,安定人心,维护各学校的稳定,树立战胜疾病病的信念。
十.善后处置
1.积极稳妥、深入细致地做好善后处置工作,各学校要做好病人及其家人的安抚工作;要配合和协助有关部门做好疫病防治、调查和环境污染消除工作;要形成详细的疫情报告,对传染病的危害程度做出评估。
2.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将对在重大传染病疫情控制和医疗救治中有突出表现的学校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对在传染疫情防治过程中玩忽职守、失职、渎职,拒不接受工作任务,借故推诿拖延,擅离职守,临阵脱逃者,按规定给予相应的处罚,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3.疫情报告需要向外发布,必须按规定逐级上报,不得擅自对外发布。要待上级部门核实情况后,以集体形式发布,不得主观臆测,夸大其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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