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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庆安保工作方案

时间:2023-09-21 12:04:11 国庆安保工作方案 我要投稿

国庆安保工作方案

  安保工作已经深入千家万户,每一个地方都需要安保工作,加强预防犯罪力度。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国庆安保工作方案(精选6篇),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国庆安保工作方案1

  为切实做好节日期间交通安保工作,根据“9.5”全国公安机关视频会议精神、市安委办《关于做好“一会两节”期间安全防范工作的通知》精神以及县委、县政府、县局党委的部署要求,特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领导

  大队成立国庆节期间道路交通安保工作领导小组,由大队长欧阳文林任组长,教导员唐雄飞任常务副组长,其他副大队长任副组长,队属各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杜桐仁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梅逢德同志为副主任,负责调度协调、上传下达、收集信息等。

  二、工作目标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牢固树立“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理念,以防事故、保畅通、优服务为出发点,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要求,严控风险隐患,严查重点交通违法,努力实现“三个确保”工作目标(即:确保不发生2人以上亡人交通事故,一般交通事故同比明显下降;确保不发生因管控不力导致的长时间、长距离、大范围交通拥堵;确保不发生因执法不当引发的重大负面舆情),为群众欢度节日打造安全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

  三、工作措施

  (一)抓实源头安全监管

  1.对旅游客运、公路客运、校车和“营转非”大客车等重点车辆和重点驾驶人进行一次全面排查,梳理出隐患清单,督促相关企业和校车使用单位消除隐患。(责任单位:交管中队、车管所)

  2.全面排查辖区农村地区公路、通往旅游景区和农村生态旅游区的道路,对排查发现的道路安全隐患,一时不能治理到位的,要采取提示、警示等措施,并抄告辖区政府及有关部门落实整改措施。(责任单位:城区中队、各农村中队)

  3.联合交通运输等有关部门深入辖区客运企业、客运站场进行检查,督促企业落实安全主体责任和领导带班制、GPS监控平台24小时值守制等安全制度,及时消除风险隐患;督促客车场站统一粘贴大中型客车安全带使用提示贴,在发车前开展旅客系安全带等安全事项告知和检查。加强汽车北站值守巡查,严把出站、出城关。(责任单位:交管中队)

  (二)抓实路面执法管控

  4.针对国庆节期间人员和车辆出行集中,“三超一疲劳”、酒驾醉驾毒驾及货车、农用车、三轮车违法载人等交通违法行为多发等特点,采取流动执法与设点检查相结合,加大查纠打击力度,并加强辖区临水临崖、事故多发路段管控,消除事故隐患。流峰中队还要按要求落实四里检查站的查缉勤务。(责任单位:城区中队、各农村中队、交管中队、事故处理中队、驻治超站组)

  5.扎实推进重点交通违法整治行动。要组织开展夜查酒驾醉驾行动,突出加强夜间10时至次日凌晨5时勤务。具体安排为:9月29日,城区中队、交管中队;9月30日为“逢十整治行动日”,城区中队、农村中队、交管中队、事故处理中队开展整治行动;10月1日,城区中队、太和中队;10月2日,樟市中队、交管中队;10月3日,城区中队、舂陵江中队;10月4日,流峰中队、事故处理中队;10月5日,交管中队、太和中队;10月6日,樟市中队、城区中队;10月7日,流峰中队、舂陵江中队。要认真组织开展第七波次国庆节(9月30日至10月8日)拼车包车超员载客违法行为专项治理工作,坚决防范拼车包车集中出行导致的群死群伤事故。要开展公路大型车辆“不疲劳、不超速、靠右行”专项治理行动(10月1日至7日),以大客车、大货车为重点,加强一早一晚、午后时段的勤务安排。深入推进“戴帽工程”,从严查处摩电车无牌无证、闯红灯、逆行、不戴头盔、不按规定载人、加装伞具等六类重点违法行为。9月29日、30日以不戴安全头盔为重点开展整治行动。(责任单位:城区中队、农村中队、交管中队、事故处理中队)

  6.加强学生交通安全管理,严防涉校涉生交通事故的发生。节前(9月30日)节尾(10月7日下午、10月8日早晨)学生集中离校返校期间,非法搭载学生的违法行为反弹,也是非营运车辆接送学生违法行为多发时段,要加强警力部署,强化路面管控和指挥疏导,尤其是要紧盯接送学生的摩电车辆,严查车辆超速、超员、机动车违法载人等行为。(责任单位:城区中队、农村中队、交管中队)

  (三)抓实交通疏堵保畅

  7.全力做好城区交通疏堵保畅工作。重点把警力摆在一市场、二市场周边路段和金叶广场、文化园、蔡伦井、骏马大道、龙潭西路、芙蓉西路、蔡伦中路、向阳路等重点路段。下午交通高峰期和晚上安排足够的警力执勤保畅。(责任单位:城区中队)

  8.切实做好国省道路等重点路段秩序管理,尤其是做好S215线、桂嘉路、X090线、S345线、S222线、莲花大道及农村易堵圩场的交通巡查和疏堵保畅工作。(责任单位:太和中队、流峰中队、樟市中队、舂陵江中队)

  9.按照机关支援基层、城区支援农村原则,综合部门及窗口单位的值班警力,除部分人员开展正常窗口业务外(报大队核准,并向社会公示),全部下到路面维护交通秩序。车管所负责蔡伦路工商银行路口至农业银行路口、向阳路金龙大酒店到工商银行路口的交通疏导工作;处罚教育中队负责芙蓉西路百合酒店信号灯至林业局路口的交通疏导工作。办公室(3人在大队队部值守,负责上传下达、收集报送信息等)和法宣股值班人员负责机动巡逻执勤,随时策应拥堵路段保畅工作。

  交管中队负责客运站场周边道路交通管控和县城至仁义路段交通保畅。

  科技管理中队值班人员除必要人员录入非现场执法数据外,其余人员负责县城至七拱桥路段交通巡查保畅。

  (四)抓实交通安全宣传

  10.要落实“两公布一提示”,提前通过媒体、网络向社会公布本地节日期间的交通研判情况、交通组织方案、危险路段和事故多发点段。(责任单位:法宣股牵头,办公室、事故处理中队配合)

  11.要充分利用电子显示屏、车载显示器,滚动播出实时路况信息,提示驾驶人注意安全出行事项;要开展安全主题宣传,公开曝光严重违法和事故,提醒守法文明驾驶。(责任单位:法宣股)

  12.要落实“戴帽工程”部署,持续宣传“一盔一带”行动,营造驾乘人员规范使用安全带和骑乘摩托车、电动自行车佩戴安全头盔的良好氛围。要重点围绕农村地区、客运车辆、校车、面包车、自驾车主,精心策划各类交通安全专题宣传活动。要加强警示教育,组织重点人群观看郴州市道路交通安全系列警示教育片——之农村交安篇《生命没有彩排》,不断提高群众安全交通、文明交通意识和遵纪守法意识。(责任单位:法宣股牵头,队属各单位参与)

  13.要邀请记者随警采访报道节假日交警工作情况,大力宣传公安机关假期交通安保工作先进人物事迹,不断弘扬主旋律、传递正能量。(责任单位:办公室牵头)

  (五)抓实突发事件处置

  14.严格落实值班制度。严格落实节日期间勤务等级。值班人员必须坚守岗位,服从命令,接到指令后,迅速赶到指定地点处置突发事件。大队本部及负责事故处理的中队要严格落实24小时领导带班的值班制度。全队民警辅警不得离开桂阳,并保持24小时通讯畅通,确保指挥调度及时传达到位。(责任单位:队属各单位)

  15.依法快处事故警情。要切实加强交通事故接处警工作,并如实做好记录,派警要及时,出警要迅速。简易事故或符合快处快赔的事故,路面执勤民警要快速处置、果断处置。(责任单位:事故处理中队、城区中队、各农村中队)

  16.加强部门联动协作。要加强与应急管理、交通运输、医疗卫生、气象等有关部门的协作配合,遇突发事件要及时启动响应机制,做好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责任单位:队属各单位)

  17.密切关注涉交信息。要密切关注涉及交通事故、交通违法行为过激人员、上访户,妥善处理诉求,杜绝因民警不作为或乱作为引发不稳定事件。(责任单位:法宣股、事故处理中队、城区中队、各农村中队)

  18.落实交通安全劝导。全面启动交通安全劝导站和警保联动巡查,组织乡镇“两站两员”、一村一辅警等力量,严格落实上勤时间和工作要求,重点劝纠货车违法载人、摩托车和电动自行车违法超员、不戴安全头盔、农用车违法载人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责任单位:事故处理中队、城区中队,协商县道安办)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全队上下要充分认识做好国庆假期交通安保工作的重要意义,站在“两个维护”和“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的高度,切实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严格落实安保措施,坚决做好国庆假期交通安保工作。

  (二)严守纪律制度。全队民警职工及辅警要严格遵守各项纪律制度,廉洁过节,干净做事。要坚持理性、平和、文明、规范执法执勤,严防因执法不当激化矛盾引发媒体炒作。要按照舆情处置“三同步”要求,落实涉警舆情监测、引导、处置措施。要配齐执勤执法装备,严格落实安全防护措施,严防发生执法执勤人员伤亡事件。

  (三)加强督导检查。值班大队领导要对各单位值班人员到岗履责情况进行督查,对违反纪律制度的行为,一律依纪依规顶格处理。因脱岗、渎职或因工作措施不落实,导致发生严重交通事故或大范围、长时间交通拥堵的造成恶劣影响的,将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对相关领导和责任人员进行问责。凡值班备勤、执法执勤、队伍管理等问题被上级督查或被媒体曝光的,一律顶格处理。

  (四)做好信息报送。要严格落实总队和县委、县政府信息报送工作规定,切实做好信息收集和上报工作。各单位特别是事故处理中队、城区中队、各农村中队要明确专人负责信息收集和报送,确保相关工作信息上报及时、准确、无误。发生交通中断前行(排队3公里以上)、一次死亡3人以上事故、多车相撞事故、大客车、校车事故、危化品运输车辆事故等重大突发情况,要在第一时间上报大队主要领导、值班领导和办公室,再由办公室向上报告。迟报、漏报、瞒报信息的,按照规定追责问责。节日期间(10月1日至10月7日),每日9时前上报前日工作情况及工作报表至“桂阳交警大队”邮箱。大队办公室按规定向县委信息室、县政府值班室、县应急指挥中心、县局指挥中心、支队情报研判中心等部门上报工作信息。

  国庆安保工作方案2

  为进一步保障人民法院的审判和执行工作安全顺利进行,维护法院机关正常的办公秩序,严防危及社会稳定的风险事故发生,确保“国庆”期间我院安全保卫工作万无一失。结合工作实际,制定以下安保工作方案:

  一、组织领导

  国庆期间安保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党组书记、院长张继斌担任,党组副书记、副院长王双月为副组长,其他党组成员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党组成员、政治处主任潘英健兼任办公室主任,法警大队队长马艳为办公室副主任。

  二、职责分解

  安全保卫工作坚持以法警队为主,其他部门协助的原则,切实压实安全责任主体,进一步确保各项工作措施落实到位。具体职责分工如下:

  (一)审判、执行部门

  刑事审判部门要严格落实预警机制和风险评估机制,认真排查正在审理的案件,是否会发生扰乱审判秩序以及严重威胁法官人身安全的行为;民事和行政审判部门要全力做好庭审时当事人情绪稳控工作,严格落实预警机制和风险评估机制,认真排查正在审理的案件,是否会发生扰乱审判秩序以及严重威胁法官人身安全的行为;执行部门要充分预测、分析案件执行的难度,是否会发生阻扰执行、暴力抗法、围、攻执行现场、威胁执行人员等行为。严格落实提前三天送交用警申请表规定,对涉及的案件情况及时与法警队沟通。

  (二)立案和信访部门

  结合窗口特点和自身工作职能,排查存在的安全隐患。严格落实预警机制和风险评估机制,准确掌握长期信访人员的思想动态,排查是否会发生扰乱工作秩序以及严重威胁法官人身安全的行为。

  (三)其他责任部门

  结合各自工作职责,认真排查机关等方面是否存在安全隐患,设施设备严格按照安全规范管理使用;认真排查办公区域、审判区域等处的监控设施是否安装到位并正常使用;认真排查档案室等场所的安保设施是否符合安保工作要求。

  (四)法警大队

  结合法警职责和担负的警务保障任务以及机关安保工作的要求,认真落实警务保障制度、认真排查是否存在安检制度不落实、值班巡逻制度不到位、处置突发事件不及时、警戒具的管理不严格等问题。督促执勤保安加强对办公楼、审判庭等重点岗位的巡查工作。

  法警大队要严格落实法警值班、安全检查等制度,建立突发事件应急分队和预备分队,随时应对各种可能发生的突发情况。对审判、执行、涉诉信访等工作中出现的突发事件处置,严格按照《人民法院司法警察执法细则》中规定的程序和方式进行处置。

  安检人员加强人员管控力度。根据《人民法院司法警察安全检查规则》的补充说明,介于近期国内外的安全趋势,要求各地法院安检升级,对进入法院审判区域、办公楼的人员一律实行安全检查,须出示身份证及有效证件经安检门检验通过后,方能进入;通过安检门前,告之其将随身携带的金属物品(诸如钥匙、手机、手表、打火机等)交由安检柜台,再由安检人员手持探测器进行检测确认无危险后放行;对易燃、易爆、易腐蚀等危险物品、管制刀具及其他金属利器等安检人员认为可能具有安全隐患的物品,安检人员将分别依法作出收缴或拒绝通过的处理;凡摄影、摄像、录音等新闻采访工具,非经本院有关部门特许,一律不得通过安检通道;如有需要,可将物品寄存在储物柜,经安检门检验通过后,方能进入审判区域、办公楼;小型提包、提袋等随身携带小件,须通过X光行李安检仪接受安检,对于可疑行李包应进行开包检查;无证件、伪造、冒用他人证件的人、未成年人、精神病人和醉酒的人、拒绝接受安检或不听从安检人员安排的人以及其他可能妨害法庭审判秩序的人,不得通过安检进入审判区域;凡货币、金银饰品、有价证券或其他贵重物品,不准寄存。

  上述部门要对照工作职责和要求,积极进行安保隐患排查,建立台账,完善改进措施,落实安保责任,切实消除安全隐患。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全体干警要强化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安全防范意识,养成时时讲安全、事事防安全、处处保安全的工作习惯,形成“安全工作、人人有责”的氛围。

  (二)强化责任落实。各部门负责人为本部门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要加强对部门所属人员的安全教育,结合实际认真查找各自工作中存在的安全隐患和事故苗头,制定切实可行的防范措施,消除隐患,切实筑牢安全防线。

  (三)加强协同配合。安保工作要坚持预防为主的方针,各部门之间应协同配合。各部门负责人对因本部门审理(或执行)的案件引发的缠访、闹访等事件,应在接到报告后第一时间赶赴现场,视情况组织人员开展释法答疑及接访工作,与法警队密切配合,相互协作,积极果断、有效处置突发事件。严格落实安全防范预警机制、不在办公室会见当事人等制度,在源头上减少安全隐患,防范于未然。

  附:安次区人民法院国庆期间安全保障应急处置预案和安保应急分队人员分组名单

  国庆安保工作方案3

  为全力做好国庆节庆祝活动期间消防安全保卫工作,确保火灾形势稳定,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和应急管理部的有关精神,树立底线思维,坚持问题导向,推动各级履行消防安全职责,落实“防风险保平安迎大庆”消防执法检查专项行动各项工作措施,深入开展消防安全综合治理,督促部门(单位)落实消防安全责任,提高社会防控火灾能力,确保国庆期间全区不发生伤亡火灾事故和有影响的火灾事故,全力维护全区消防安全形势稳定。

  二、消防安保工作任务及措施

  (一)全面发动社会力量加强火灾防控。一要动员发动社会力量加强火灾防控。各乡镇(街道)领导要带队检查消防安全。要结合我区消防安全实际,发布火情预警,提示区域火灾风险,提出特殊管控措施,切实加强对火灾高风险区域和场所的管控力度,确保将潜在风险保持在可控范围,尤其是要加强对“三合一”“多合一”场所消防安全隐患的排查整治力度,防止小场所出现大问题。各行业部门、相关警种以及乡镇(街道)、各类网格力量,要集中开展防火巡查、检查。要把警力压到第一线,部署在街面,对重点场所和不放心区域开展不间断巡防,确保一旦发生问题能够及时高效处置。二要督促社会单位场所严格落实火灾防范措施。消防安全重点单位要严格落实“三自主两公开一承诺”措施,组织开展火灾隐患自查自纠,确保消防安全。人员密集场所要严格落实防火巡查检查制度,加强用火用电管理,及时清理可燃杂物;公共娱乐场所严禁营业时超员经营;商市场严禁因促销活动超量存货出现通道出口堵塞等问题。三要严格查处各类消防安全违法行为。对检查发现的火灾隐患和消防违法行为,要顶得住压力、拉得下颜面,严密排查,严格执法,该关停查封、罚款拘留的,必须坚决依法执行,绝不姑息迁就。尤其对尚未整改的重大火灾隐患单位,要严格督促落实死看死守措施,问题严重的要坚决予以关停,严防带病作业。四要集中开展消防安全夜查行动。按照区、市统一部署,集中开展消防安全夜查行动,明确专人负责夜查行动的数据和工作情况汇总及信息上报。

  (二)全面落实重点场所和重要节点管控措施。要组织排查供电、供水、供油、供气、广电、交通和通信等重点要害部门(单位),督促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加强消防安全管理,确保消防安全。消防大队要重点检查消防安全重点单位、人员密集场所、大型商业综合体,重点整治违规采用易燃可燃装饰装修,占用、堵塞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等问题,配合和指导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做好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教体局要加强对学校、幼儿园的消防安全检查,集中检查一批、消除一批、整治一批火灾隐患,确保校园及周边消防安全;文广局要加强对公共娱乐场所、农家乐、旅游景区、文物古建、博物馆的检查力度,严查未经消防行政许可擅自经营、采用易燃可燃材料装修、消防设施带病运行、疏散通道堵塞等消防违法行为,要联系市文广局,在固原电视台上公告播出国庆节假期消防安全提示(见附件);民政局要重点检查社会福利机构,督促单位严格落实《社会福利机构消防安全管理十项规定》,加强防火巡查和夜间值守;住建交通局要重点加强建设工程和建筑施工现场消防监管,严查降低施工质量、未审先建或未验先用等违法行为;工业信息化商务局要重点加强商贸流通领域消防安全检查,督促单位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各公安派出所要指导各乡镇(街道)履行消防工作职责,指导村(居)民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开展消防隐患排查。

  (三)全面加强活动期间消防宣传教育提示工作。要采取有效形式,迅速掀起声势浩大的节日消防宣传攻势,各部门(单位)要利用微博、微信等移动互联网消防信息平台,结合本行业、本系统消防安全风险隐患实际,向党政领导干部、行业部门负责人、单位消防管理人和基层网格长、网格员等目标人群发送消防安全提示信息。要在广播、电视上高频次播出消防安全提示、公益广告,移动、联通、电信运营商要适时发送消防安全提示短信,督促大型综合体、高层建筑、“多合一”“多合一”场所、石化企业、文博单位等重点场所广泛开展消防安全“三自主两公开一承诺”活动,普及消防知识技能。公安派出所要督促村(居)民委员会、物业管理单位开展消防宣传,在村(居)民楼院和固定宣传栏张贴防火提示,深入社区和村(居)民家庭宣传电动车停放和充电等消防安全常识,提醒群众主动清理火源、电源周围的可燃物,引导群众增强安全防范意识,提高自防自救能力。

  (四)全面做好灭火救援各项准备工作。一要加强熟悉演练。消防大队和各应急救援力量要将商场市场、宾馆饭店、娱乐场所、易燃易爆单位、高层地下建筑、城市大型综合体等单位作为重点,开展实地熟悉、实地演练;各有关部门要以森林火灾预防和扑救为重点,强化协同和战术研究,修订完善灭火救援预案,切实提高初战制胜能力。二要强化接警出动。消防大队要完善力量调派方案,遇警要一次调足力量和有效装备到场处置,同时要充分发挥微型消防站作用,优先调派,就近扑救初起火灾。三要加强执勤巡逻。活动期间,要在火灾高危单位和重要场所设置临时消防执勤点,实行前置备勤、流动巡防、现场监护。要部署执勤消防指战员、消防车辆,在重点街区、繁华商圈、区域性火灾隐患地区以及火情多发区域进行流动执勤巡逻,确保一旦发生火灾,快速到场扑救。

  三、工作要求

  (一)强化工作组织领导。各乡镇(街道)、部门(单位)要务必引起高度重视,切实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和忧患意识,将消防工作作为一项关注民生的大事抓好,强化底线思维,加强领导,周密部署,精心组织,采取超常措施,全力确保火灾形势稳定。

  (二)认真抓好工作落实。消防安全保卫工作的目标和要求已经非常明确,关键是要抓执行、抓落实。各部门(单位)要根据本方案,结合各自实际,进一步明确责任,细化措施,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凡因工作失职、不到位造成事故案件的,一律进行责任倒查,严肃追责。

  (三)严格落实值班备勤制度。各乡镇(街道)、部门(单位)要严格落实干部值班制度,值班人员要尽职尽责,在岗在位。安保期间,凡发生较大以上火灾和有影响的事故案件的,要在第一时间报告,加强监测,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防止形成重大舆情事件。

  国庆安保工作方案4

  为切实做国庆节的消防安全保卫工作,根据省、市政府的统一部署,在全县范围内组织开展“迎国庆、保安全、促和谐”消防安保专项行动。为确保行动顺利实施,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深入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努力强化各项火灾防范措施,全面加强部队管理,全力做好灭火救援各项准备工作,确保全县火灾形势持续平稳,努力遏制重特大火灾尤其是群死群伤恶性火灾事故的发生。

  二、组织领导

  县政府成立“迎国庆、保安全、促和谐”消防安全保卫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由县政府副县长唐友国任组长,县公安局副局长李平、县消防大队教导员李文光任副组长,县公安局、安监局、工商局、文化局、广播电视局、教育局、建设局、消防大队等单位有关责任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县公安消防大队,由县消防大队大队长曾立平同志任办公室主任,负责组织、协调集中行动的实施,并及时收集、整理、反馈集中行动工作动态。

  消防安全保卫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是:安排部署国庆消防安全保卫工作任务;检查指导国庆消防安全保卫工作的开展情况;负责消防部队警力、装备的调度和抢险救援的组织领导;协调解决专项行动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困难;组织协调国庆消防安全保卫的宣传报道工作。

  各乡镇要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制定具体的国庆消防安全保卫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三、主要工作任务和工作措施

  (一)深入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

  1、继续深入开展“铁拳整治”集中行动。各单位尤其是县消防大队要严格按照《临武县消防安全“铁拳整治”集中行动方案》的要求,将“铁拳整治”集中行动延伸至10月20日。根据新《消防法》和《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规定》《消防监督检查规定》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实施五个“一律拘留”和五个“一律关停”,切实做到五个“百分之百”。

  2、深入开展易燃易爆单位、劳动密集型企业、“三合一”“多合一”“城中村”等场所的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各单位尤其是县消防大队要参照今年公众聚集场所易燃可燃装修材料消防安全专项整治的做法,针对上述场所的特点,制订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及时安排部署,摸清底数,查明隐患,督促隐患单位及时实施整改。对不能按要求整改且严重危害公共安全的,要依法实施关停。

  3、继续深入开展高层和地下建筑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各单位尤其是县消防大队要按照公安部和省消防总队关于高层和地下建筑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的统一部署,继续加大整治力度,对专项整治行动中发现的火灾隐患和违法行为,要依法依规严格进行处理。县消防大队要在8月底前完成高层和地下建筑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的验收工作。验收不合格的,要责令重新整治,确保专项整治预期目标的实现。

  4、开展公众聚集场所易燃可燃装修材料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回头看”工作。公安部、文化部、国家工商总局、安监总局联合开展的专项整治工作验收完成后,各单位尤其是县消防大队要立即开展“回头看”工作,巩固专项整治成果,防止隐患反弹。

  5、坚决整治市政府挂牌督办的重大火灾隐患,确保按期销案。进一步加大对政府挂牌督办重大火灾隐患的促改力度,确保市政府挂牌督办的重大火灾隐患(临武县帝王宾馆)在8月30日前整改完毕并销案。

  6、积极做好中小学校校舍消防安全工程,依法督促整改中小学校校舍火灾隐患。各单位尤其是县消防大队要按照国务院和公安部关于切实做好中小学校消防安全工作的通知精神,加大对中小学校及其周边环境火灾隐患的排查整治力度。对不能按要求整改火灾隐患的,要及时报请县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进行解决。

  (二)扎实做好灭火救援各项准备工作。

  1、认真分析和研判工作形势。县消防大队要对执勤人员力量、灭火技术装备、重点单位预案熟悉和演练等重点工作进行检查和评估,针对所发现的问题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时限,落实整改措施。

  2、加强重点单位灭火救援准备。县消防大队要对高层、地下建筑和公众聚集场所等重点单位逐一进行熟悉,切实掌握建筑结构、消防设施、进攻路线、火灾特点等情况,并对单位和场所内部的固定消防设施,内部和周边消防水源、交通道路,部队移动消防装备的供水能力逐一进行检查测试,制定灭火救援预案,集中开展实战演练。

  3、做好跨区域作战调动准备。县消防大队要针对可能发生的火灾、爆炸、中毒、恐怖破坏活动,完善修订区域和跨区域调动方案以及消防应急救援预案,明确调动程序、增援力量、集结地点、通信联络等要素,组织部队落实工作任务,同时加强对辖区多种形式消防队伍的指导,积极主动与各应急救援部门协调联系,强化联动,做好调动增援准备,确保能够迅速集中调集足够力量,及时有效处置火灾和突发事件。

  4、完成重大活动现场的保卫执勤工作任务。按照县政府的统一安排,全面落实重点消防安全保卫目标的现场监护措施,强化部队执勤备战工作,切实做到组织领导到位、警力部署到位、检查督导到位、任务落实到位。

  (三)全面加强社会消防安全宣传教育。

  1、广泛开展社会面消防宣传。县消防大队要组织官兵和派出所民警,深入学校、社区、农村、企业开展流动消防宣传;要督促和协调相关部门和单位,通过设立户外消防公益广告牌、张贴消防宣传挂图、悬挂消防宣传条幅等方式,营造良好消防宣传氛围;要大力推广“消信通”楼宇视频系统,利用全新渠道,实现对楼宇和公共场所的不间断宣传。在专项行动期间,县消防大队要与电信、移动等部门联系,向手机用户发送两次消防安全提示信息。

  2、开展暑期和新学期学生消防安全教育。充分发挥团委、少先队的组织作用,组织开展消防趣味运动会、消防夏令营、消防演讲比赛、趣味逃生演练等形式多样的暑期教育活动,发动学生参观消防站。县消防大队要与县教育部门紧密联系,督促学校开学后,通过新生军训开展消防知识教育,并组织一次以上的主题班会、专题知识教育或逃生演练演习活动。

  3、大力开展媒体公益宣传活动。积极协调与新闻媒体的关系,定期以消防公益广告、消防字幕提示等形式,开展消防知识和《消防法》宣传,并通过建立媒体联动机制,开设火灾隐患曝光和查处平台,形成对火灾隐患和消防违法行为查处的高压态势。行动期间,要在县广播电视台开设观(听)众消防热线,邀请政府领导或消防部门负责人接听观(听)众热线,受理举报投诉、解答难点热点问题;要积极策划和组织媒体进行重点宣传,通过专题、专版和持续不断的媒体宣传,扩大行动的影响和效果。

  4、开展重点单位和重点场所的消防安全培训。县消防大队要组织县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和消防安全管理人员进行一次集中消防安全培训,广泛开展“四个一”活动,即建立一支志愿消防队、组织一次员工消防知识培训、开展一次单位消防安全演练、制作一块消防宣传板报。要在全县公共娱乐场所推广“消防三分钟”音视频报警软件,实现公共娱乐场所的实时宣传。

  5、积极开展消防志愿者行动。县消防大队要与团县委组织密切协调,不断拓展消防志愿者队伍,深入社区、村寨,通过上门服务、上门宣传、上门帮扶和设立消防夜校、开设消防课堂等方法,开展形式多样的消防安全帮扶行动。国庆期间要组织消防志愿者劝导活动,在大型公众聚集场所明确专门消防志愿者对消费者吸烟、占据消防通道、损坏消防设施等行为进行劝导,最大限度地减少火灾隐患。

  6、开展全民网络普法教育。以全国《消防法》知识网络大赛为契机,协调主流网站对大赛进行链接,动员和发动部队官兵、家属以及机关、团体和企事业单位广泛参与,掀起全民学法、守法、用法的热潮

  四、工作步骤

  专项行动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部署阶段(7月20日至31日)。各研究制定工作实施方案,成立组织机构,逐级签订责任状,全面动员部署。

  (二)临战阶段(8月1日至9月10日)。按照工作任务要求,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强化社会消防宣传教育,落实各项灭火救援准备工作。

  (三)实战阶段(9月11日至10月20日)。全面落实重点消防安全保卫目标的现场监护措施,全力做好社会面火灾防控工作。督促和指导有关部门和社会单位加强“三个能力”建设,实行动态消防安全管理,确保及时发现整改隐患、快速报告火警、迅速组织疏散和扑救初起火灾。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二)突出重点,全面推进。

  (三)严格执法,热情服务。对检查中发现的火灾隐患和消防安全违法行为,县消防大队要正确处理好“严格执法”与“热情服务”的关系,努力实现执法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一方面,要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真正规范执法行为,依法督促整改火灾隐患和消防安全违法行为,做到该停的停,该罚的罚,该关的关,该拘的拘,保持严格执法的高压态势,体现执法效果;另一方面,针对社会单位存在的火灾隐患,要积极帮助研究制定经济实用的整改措施和办法,加快整改进度,提高隐患整改效益,增强执法的社会效果。

  (四)加强督导,狠抓落实。县消防大队要采取定期与不定期相结合、明察与暗访相结合的形式,加强对“迎国庆、保安全、促和谐”消防安全保卫专项行动的督导,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要检查县消防中队的执勤备战情况和重点单位的消防安全状况,及时发现和纠正工作中存在的不足,确保工作落实到位。对因工作措施落实不到位而发生重特大火灾事故和部队行政责任事故、违纪违规案件的,县政府将按照有关规定实行责任倒查,严肃追究有关责任人员的责任。

  (五)畅通渠道,及时上报信息。“迎国庆、保安全、促和谐”消防安全保卫专项行动期间,县消防大队要严格落实执勤值班制度,畅通信息渠道,工作动态要及时发布信息。县消防大队要按每个阶段上报工作情况。对重大事件和重要信息要按规定及时报告,及时妥善处理。

  国庆安保工作方案5

  为进一步深入推进“平安北京”建设,切实加强地区社会面控制,确保国庆国庆节活动的安全,按照市、区政府的工作部署,结合东辛房地区实际情况,经街道工委、办事处研究决定,在地区开展国庆平安“百日行动”工作,以此为“国庆节”期间的安保工作打下良好基础,确保地区的安全稳定。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一)指导思想

  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紧密结合“平安北京”建设,根据国庆安全保卫工作的形势和任务,在街道工委、办事处的领导下,着力巩固奥运安保工作的有效做法,以集中排查、稳控可能影响国庆庆祝活动安全的各类不稳定因素为切入点,以整顿突出的社会治安和地区社会秩序问题为重点,动员社区广大居民群众,积极开展群防群治工作,实施齐抓共管,为新中国成立60年营造安全、稳定、和谐的社会环境。

  (二)工作目标

  确保地区在大干“百日行动”中,“大事不出、小事减少、管理严格、秩序良好”。社区街巷有人巡、重点部位有人看、重点人员有人控、矛盾纠纷有人解,突出问题有人管,确保地区不发生危害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的重大政治事件、不发生群死群伤重大安全事故,确保一方平安。

  二、 “百日行动”工作步骤

  根据门头沟区“国庆平安行动”工作方案,东辛房街道“百日行动”工作分为三个阶段。

  (一)宣传、发动阶段

  社区党支部、居委会要利用社区宣传阵地,加大对社区党员、社区治安巡逻志愿者、广大居民群众保国庆安全的宣传,引导社区党员、社区治安巡逻志愿者和群众的共保社区平安的.参与热情,共同担负起维护地区安全稳定的责任,确保地区的安全稳定。

  (二)组织落实阶段

  1.社区党支部、居委会要积极动员社区各方面力量参与社区治安志愿者队伍,对动员出来的群防群治力量全部登记造册,建立电子或书面台帐。要根据不同社区承担的具体安保任务和治安特点,合理划分防控区域和防控时段,做到每名群防群治力量定岗、定责、定时,不留防范死角。办事处综治办要会同派出所对社区登记台帐、勤务方案进行检查,确保动员出来的群防群治力量达到工作要求。社区居委会干部负责制定社区防控力量部署方案,细化每个楼门、院落的防空措施;利用多种形式宣传防范知识,组织群防群治力量开展邻里守望、值班巡逻,减少社区七类可预防案件的发生。

  2.社区党支部、居委会要立即开展对社区七类重点人员的排查,要根据排查出的情况逐个建立台帐,成立帮教监控小组,制订监控措施,确保对各类重点人的有效监控。

  3.社区党支部、居委会要组织人员,定期开展对社区区各类生产企业、网点的安全检查力度,及时发现存在的安全隐患,建立隐患台帐,督促网点整改,确保不发生各类安全责任事故。

  4.社区党支部、居委会要组织人员,加大对社区消防工作的安全检查力度,及时消除火灾隐患,确保在 “百日行动”期间不发生重大火灾事故。

  5、社区党支部、居委会要与流动人口管理员密切配合,指定专人配合流动人口管理员的工作,加大对地区流动人口和出租房屋的管理、服务力度,切实做到来有登记、走有注销,确保在流动人口中不发生上访事件。

  (三)战时严控阶段

  1.各社区党支部、居委会要按照一级防控工作要求,动员社区党员、社区治安巡逻志愿者、社区居民参与社区治安巡逻和对重点部位的职守,人员不低于社区总人口的3%。确保地区在战时严控阶段不发生各类刑事治安案件,让地区广大居民群众过一个祥和、稳定的国庆佳节。

  2.各社区党支部、居委会对七类重点人员中的重点人员,要安排人员加强防控,随时了解重点人员的现实表现,及时发现重点人员的异常情况,有情况及时上报。对重点人员的监控,要责任到人,确保重点人不漏管、不失控。

  3.各社区党支部、居委会要安排巡逻人员对社区内网点周边的巡逻力度和安全检查,对发现的安全隐患及时协助整改,对不能整改的网点,做到及时上报。由综治办协调有关单位对其进行处理,确保地区不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

  4.各社区党支部、居委会要和社区民警、流动人口管理员紧密联系,加大对社区流动人员的走访力度,切实做到新增流动人口一个不漏登,及时发现流动人口中的不稳定因素,做好化解工作,对流动人口反映的问题,要积极予以协调解决,对不能解决的问题要向有关部门上报,做好疏导工作,防止矛盾激化。

  三、工作要求

  社区党支部、居委会要积极开展对社区不稳定因素的大排查,切实缓解、化解一批突出的重点信访问题。对可能越级上访的居民,要做好疏导、教育和控制工作,尽最大努力把上访居民稳定在本社区、本地区。

  社区党支部、居委会要加大对社区流动人口和出租房屋的安全检查力度,按照区流管办关于开展对流动人口和出租房屋基础调查的工作方案要求,在社区开展大清查、大检查、大排查,确保地区流动人口和出租房屋在国庆期间的安全稳定。

  社区党支部、居委会要按照区消防工作要求,加大对社区消防安全检查力度,深入排查各类火灾隐患,确保地区不发生火灾事故。

  社区党支部、居委会要加大对社区内生产网点、食品经营单位(餐馆、食品加工点、商品零售网点)的安全检查力度,发现安全隐患要及时整改,确保在 “百日行动”期间不发生安全责任事故。

  社区党支部、居委会要加大对社区各类重点人的管控,要逐人落实监控措施,防止发生漏管失控。切实做到管好自己的人,看好自己的门。

  社区党支部、居委会要调动一切可调动的力量(党员、社区居民组长、居民代表、治安巡逻志愿者、低保人员)上街巡逻值班,社区巡逻人员不低于社区总人口3%的比例。确定社区治安防范责任到组到人,对确定的重点部位进行重点防护,确保“百日行动”期间的安全。社区治保会要根据平房区的特点,对社区排房、独门独院安排人员轮流值守,邻里之间做到相互看守,确保平安。

  四、奖励与处罚

  (一)奖励条件

  1.社区治保会基础工作扎实,档案符合工作要求,社区治安巡逻人数达到规定要求,按时到岗到位,社区七类可预防案件发案不超标(按社区总人口1.5‰的标准)。

  2.社区未发生责任性火灾事故。

  3.社区各类重点人有台帐,有工作计划,措施健全,未发生失控漏管现象。

  4.安全生产和食品安全工作未发生各类重大责任事故。

  5.流动人口、出租房屋底数清楚,未发生流动人口上访和出现重大安全事故。

  经办事处综合考核后,达到上述指标任务的社区,办事处将给予社区党支部、居委会500元的奖励;给予社区治安巡逻队员和监控人员2000元奖励(此款由社区8万元中支出)。

  (二)、惩罚范围和条件

  1.社区治安防范工作档案不齐、不规范;办事处或派出所检查社区治安巡逻,两次不符合要求、社区无人值班巡逻的,社区七类可预防案件超过规定的。

  2.社区治保会因工作不力,造成社区发生重大责任火灾事故的。

  3.社区因监控措施不到位,发生大量标语、传单、横幅,并造成恶劣影响的;

  4.对各类重点人发生漏管失控,造成恶劣影响的;

  5.安全生产和食品安全工作因检查不到位,工作不扎实,发生重大责任事故的;

  6.对社区出租房屋、流动人口工作不认真负责,造成底数不清、情况不明,发生流动人口上访事件的;

  凡发生上述问题,经办事处、派出所认定。根据问题大小、情况严重程度,相应减少对社区干部的奖励额度。

  国庆安保工作方案6

  国庆节即将到来之际,为贯彻落实好上级安全会议和有关文件精神,切实做好西湖公园国庆节期间的安全管理工作,努力为市民和游客营造安全、祥和、顺畅的游园环境。现制定国庆节期间安保工作实施方案如下:

  一、成立安全工作领导组

  1.成立安全工作领导组,负责节日期间园区安全工作。

  组长:马红亮处总支书记、处主任

  副组长:张国瞭处总支副书记、处副主任

  冯静处总支委员、处副主任

  罗建刚处总支委员、处副主任

  海洪涛处总支委员、处纪检专干

  成员:孟东敏、张建芳、任红、代淑敏、罗彩云、薛俊祥、松大伟、郑国军。

  安全生产工作办公室负责全面安全工作。按照“定人、定岗、定责”的分区分包工作要求,各分管领导、安全员各负其责,层层落实安全责任,及时进行隐患排查、整改、复查,确保隐患全面整改。

  二、制定节日期间安全应急预案

  对国庆节期间的游客量及可能发生的突发事件,进行合理预测后制定《节日期间安全应急预案》,成立应急及湖岸巡视小分队,负责疏导客流,维护秩序,处理应对突发事件,防止游客被挤踩伤及落水事故的发生。对游园安全、游乐设备安全、湖面安全、动物管理安全等工作进行责任划分,确保在事故发生后的第一时间里,能及时组织救援队实施抢救,将事故灾害减少到最低限度。

  三、具体安全措施

  (一)游乐区安全措施

  游乐区安全措施由分管领导和分包安全员负责监督和实施。

  1.节前对园区内的游乐设施进行全面排查。取得年审合格证的方可运营。

  2.游乐设施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并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操作。

  3.各游乐点必须规范悬挂各类须知,严禁游乐车、船超载、超重运营。

  4.各分包安全员加强节前及节日期间各游乐设施的安全防范检查工作,做好安全台账记录。

  (二)动物区安全措施

  动物区安全措施由动物园负责监督和实施。

  1.节前对公园动物区各个笼舍进行安全排查,节日期间安全员全天不间断地对动物区巡视,提醒和告诫游客,防止意外事故发生。

  2.工作人员要按照操作规程实施动物喂养、动物笼舍清扫和消毒保洁等工作,确保游客、自身及动物的安全。

  (三)湖面安全措施

  湖面安全措施由安保分队及分包安全员监督游船经营商户具体实施。

  1.巡视人员要及时制止游客在湖岸边嬉耍,防止意外事故发生。

  2.节日前游船经营负责人必须对每只游船进行检查,检查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发现问题及时维修或停止使用,严禁带故障营运。

  3.为保证水上公交船航道畅通,园内游船划定经营区域,不得进入护城河和苏堤桥内运营。游客乘坐脚踏船、电瓶船时,游船经营商户要告知注意事项、避让区域等,以免发生事故。

  4.码头区域,游船经营商户必须在醒目位置设置《游客安全乘船须知》,在适当位置,设置安全警示牌、避让告知牌等。游客上下船时,船舱门口必须设两名工作人员维持秩序,确保游客上下船的安全。游船严禁在非码头岸段停靠上下游人。

  5.游船经营商户加强安全管理,配备湖面安全巡视员、救生器材和巡逻船,乘客必须穿戴救生衣后方可进入码头,巡逻船要不间断的在湖面巡视。

  (四)其他安全措施

  1.对大门容易发生游客拥挤、踩踏事故重点区域,由主管领导总负责,加派工作人员,对拥挤客流及时疏导,确保正常游园秩序。游人量达到3万人次以上时,各大门区域在相关部门的调度下,分阶段控制游人出入园。

  2.加强节日期间整个园区用电、防火等方面的安全检查。加强电力设施、消防器材的检测及维修工作,确保用电安全、防火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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