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涝灾害消杀工作方案

时间:2024-07-04 17:56:11 瑞文网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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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涝灾害消杀工作方案(精选7篇)

  洪灾往往导致大量污泥、废物和病原菌的堆积。如果不及时进行消杀,这些病原菌可能会在周围环境中滋生并传播,增加疾病发生的风险。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洪涝灾害消杀工作方案(精选7篇),欢迎大家分享。

洪涝灾害消杀工作方案(精选7篇)

  洪涝灾害消杀工作方案1

  洪涝灾害往往伴随着大量污水的泛滥,导致环境受到严重污染,给人民群众的健康带来威胁。为了及时控制疾病的传播,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特制定以下洪涝灾害消杀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本方案的实施,确保洪涝灾害后环境的卫生状况得到迅速改善,减少疾病的发生和传播,为受灾群众提供一个安全、健康的生活环境。

  二、工作内容及措施

  1. 消杀前的'准备工作

  (1)组织专业人员对受灾区域进行勘察,评估污染程度和消杀需求。

  (2)准备充足的消杀药品和工具,确保消杀工作的顺利进行。

  (3)制定详细的消杀工作计划,明确各项工作的责任人和完成时间。

  2. 环境消杀工作

  (1)对受灾区域的公共场所、道路、排水系统等进行全面消杀,杀灭病菌和病毒。

  (2)对居民住所进行逐户消杀,特别是对卫生间、厨房等关键区域进行重点消杀。

  (3)对水源地进行严格消杀,确保饮用水安全。

  3. 垃圾处理与卫生宣传

  (1)及时清理受灾区域的垃圾和废弃物,防止病菌滋生。

  (2)加强卫生知识宣传,提高群众的卫生意识和自我防护能力。

  三、工作要求

  1. 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确保各项消杀工作有序进行。

  2. 严格执行消杀操作规程,确保消杀效果和质量。

  3. 加强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确保消杀工作的全面覆盖和有效实施。

  通过本方案的实施,我们期望能够迅速改善洪涝灾害后的环境卫生状况,减少疾病的发生和传播,为受灾群众创造一个安全、健康的生活环境。同时,也希望通过本次工作的开展,提高我们对灾害应对和公共卫生管理的认识和能力,为未来的灾害防控工作打下坚实基础。

  洪涝灾害消杀工作方案2

  洪涝灾害发生后,灾区环境极易滋生细菌、病毒等病原体,给居民健康带来严重威胁。为保障灾区居民的健康安全,防止疫情的发生和传播,特制定本洪涝灾害消杀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全面开展灾区消杀工作,确保灾区环境得到有效清洁和消杀,降低疫情发生的风险,保障居民的健康安全。

  二、工作内容及措施

  1. 消杀范围

  对灾区内的居民住宅、公共场所、垃圾处理点、水源地等关键区域进行全面消杀。

  2. 消杀方法

  (1)使用合适的消毒剂,如含氯消毒剂、过氧化氢等,按照使用说明进行稀释和使用。

  (2)对表面进行湿式擦拭或喷洒消杀,确保消毒剂充分接触并作用。

  (3)对重点区域进行多次消杀,确保消杀效果。

  3. 消杀人员及培训

  (1)组建专业的消杀队伍,确保人员具备消杀知识和技能。

  (2)对消杀人员进行培训,包括消毒剂的选用、使用方法、个人防护等内容。

  4. 消杀物资保障

  (1)储备足够的消毒剂、防护用品等物资,确保消杀工作的..顺利进行。

  (2)建立物资管理制度,确保物资的合理使用和分配。

  三、注意事项

  1. 消杀过程中要注意个人防护,佩戴口罩、手套等防护用品。

  2. 消毒剂要储存在阴凉、通风的地方,避免阳光直射和高温。

  3. 消毒剂使用后要及时清理,避免对环境造成二次污染。

  洪涝灾害消杀工作方案3

  鉴于近期发生的洪涝灾害,为了有效防止疫情的传播和蔓延,确保居民生活环境的卫生与安全,本乡镇特制定洪涝灾害消杀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进行乡镇洪涝灾害后的消杀工作,确保环境得到有效清洁,降低疫情风险,保障居民身体健康。

  二、工作原则

  1. 科学规范:遵循消杀技术标准和规范,确保消杀工作科学有效。

  2. 全面覆盖:对受灾区域进行全面消杀,不留死角。

  3. 安全优先:确保消杀工作人员和居民的人身安全,合理使用消毒剂。

  三、工作措施

  1. 组建消杀工作队伍:成立由卫生、环保等部门组成的消杀工作小组,明确职责分工。

  2. 调配消杀物资:根据受灾区域面积和消杀需求,合理调配消毒剂、消毒器械等物资。

  3. 开展消杀培训:对消杀工作人员进行专业培训,确保掌握正确的'消杀方法和操作规程。

  4. 实施消杀工作:按照消杀规范,对受灾区域进行全面、细致的消杀,特别关注重点场所和公共设施。

  四、工作步骤

  1. 现场勘查:对受灾区域进行现场勘查,了解污染程度和消杀需求。

  2. 制定消杀计划:根据勘查结果,制定详细的消杀工作计划。

  3. 开展消杀工作:按照计划进行消杀工作,确保每个区域都得到有效处理。

  4. 消杀效果评估:消杀工作完成后,对消杀效果进行评估,确保达到预期的消杀效果。

  五、工作要求

  1. 严格执行消杀规范,确保消杀工作质量和安全。

  2. 加强沟通协调,确保消杀工作顺利进行。

  3. 做好消杀记录,及时上报消杀工作进展和情况。

  六、后续工作

  1. 持续关注受灾区域卫生状况,做好后续消杀工作。

  2. 加强居民健康教育,提高居民卫生意识和自我防护能力。

  通过本方案的实施,我们期望能够有效应对洪涝灾害后的消杀工作,确保乡镇环境的卫生与安全,为居民的健康生活提供有力保障。同时,我们也呼吁广大居民积极参与消杀工作,共同维护家园的卫生环境。

  洪涝灾害消杀工作方案4

  为切实做好洪涝灾害后卫生应急和疾病防控工作,保证全市正常的生产、生活秩序和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根据《自然灾害卫生应急工作指南》《洪涝灾害灾区有关技术方案》《洪涝灾区预防性消杀指引》和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坚持预防为主原则,大力加强卫生防疫,有效预防和控制灾后传染性疾病、食源性疾病、人畜共患病及食物中毒等次生事件,医疗救治及时到位,防疫消杀科学规范,确保生产生活恢复高效有序,实现大灾之后无大疫的疾病防控工作目标。

  二、工作原则

  政府主导,部门联动,专业指导,全民参与。

  三、工作职责

  1.市委宣传部:负责督促指导全市灾后卫生防疫知识宣传;密切掌握舆论导向,坚持正面引导。

  2.各乡(镇、街道):对辖区内灾后卫生防疫工作负主体责任,组织协调辖区内各村(社区)、各单位、基层组织开展卫生防疫工作。各乡(镇、街道)、各村(社区)应安排专项救灾防疫工作经费,用于灾后防疫、扑灭疫情和改善灾后卫生环境。

  3.市卫健局:负责灾后医疗救治救助、卫生防疫现场指导、疫情监测和防控、饮用水安全监督监测、救灾人员的防疫技术指导和培训、重点地区卫生防疫用品配送等卫生防疫工作,指导督促各乡(镇、街道)、各村(社区)开展爱国卫生工作。

  4.市农业农村局:负责指导督促各乡(镇、街道)、村庄开展农村清洁工作,彻底清除灾后垃圾、淤泥及其他废弃物。

  5.市住建局:负责指导督促各社区、公共场所做好淤泥清洗、垃圾清运和规范处理工作。

  6.市市场监管局:负责灾后食品卫生管理,加强食品安全检查,查处销售和使用被洪水浸泡后的蔬菜、粮食及各类食品、淹死的家畜家禽等行为,切实保障群众食品卫生安全。

  7.市畜牧中心:负责指导督促各乡(镇、街道)、各村(社区)做好灾后动物尸体处置工作。

  8.市城乡供水中心:负责做好全市饮水安全工作,抢抓时间调试提水、供水、消杀设备,严格按供水流程进行消杀处理,稳定可靠供水,确保群众饮水安全,出水水质符合《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的要求。

  四、工作任务

  (一)积极开展环境卫生清理与消杀

  坚持洪水退到哪里,环境清理和消杀工作就要做到哪里。对受淹的房屋、公共场所要分类做好卫生消杀工作。各乡(镇、街道)、各部门要组织发动单位职工、广大群众彻底清理垃圾及粪便,并加强无害化处理,科学实施消杀、杀虫、灭鼠,消除疫病发生与流行的条件。在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全面清理环境卫生的过程中,要以生活环境及公共场所为主,坚持“先进行清淤、后实施消杀灭”的原则,对水淹地区和居民的住宅、厕所、垃圾点、临时住所等全面实施药物喷洒消杀、杀虫处理,特别是要做好学校、医院、安置点等人员密集区域的消杀、杀虫、灭鼠,消除传染病发生与流行的条件。要坚持科学消杀,各乡(镇、街道)、各社区可在重灾地方设置消杀药水配置发送点,指导群众科学使用。

  1.清理室内外环境。各乡(镇、街道)要组织人员认真做好清除淤泥、排除积水、填平坑洼、铲除杂草、疏通沟渠等工作,迅速修复厕所和其他卫生基础设施,垃圾必须集中收集、定点处理,适时用漂白粉、敌敌畏等药物消杀杀虫,控制蚊蝇孳生。

  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

  督导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住建局

  2.集中处理动物尸体。对环境清理中清出的家畜家禽和其它动物尸体,要进行掩埋处理,选择掩埋的地点要远离居住地方,挖土坑深2米以上,在坑底洒漂白粉或生石灰。掩埋前将动物尸体用10%漂白粉上清液喷雾(200毫升/平方米),作用2小时后,装入塑料袋,投入坑内,再用漂白粉按20—40克/平方米的量洒盖在尸体上,然后覆土掩埋压实。尸体清理后需要对其场所进行消杀处理,可选用1000~2000毫克/升有效氯消毒液喷洒,作用30~60分钟。参加环境清理的作业人员要做好个人卫生防护。

  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

  督导单位:市畜牧兽医发展中心

  3.环境消杀。在彻底清理环境后,以84消毒液按1:50的比例配制或其他含氯消毒剂进行环境消杀,使灾区的环境卫生面貌在短期内恢复到灾前水平。环境消杀应采取科学的方法,避免因滥用或使用不当而污染环境。可在受灾点集中设置消杀药水发放处,统一配制消杀溶液,提供给家庭和场所消杀。凡是水淹和受灾地区的住户,水退后首先组织专人对房屋质量进行安全性检查,确认其安全牢固,然后打开门窗,通风换气,清洗家具,清理室内物品,整修厕所,全面清扫室内和院落,修缮禽畜棚圈,清除垃圾杂物。必要时对墙壁、地面及日常生活用品进行消杀处理,待室内通风干燥、空气清新后方可搬入居住。

  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

  督导单位:市卫健局

  4.群众临时集中安置点的卫生要求。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要组织力量做好群众集中安置点的消杀工作。做好水源保护和饮水消杀工作,供给安全卫生饮用水。新搭建的帐篷和棚屋等临时住所要能遮风挡雨,同时应满足通风换气和夜间照明的要求。引导群众注意居住环境卫生,不随地大小便和乱倒垃圾污水,不要在棚子内饲养畜禽。设置临时厕所、垃圾收集站点,做好垃圾、粪便的卫生管理。

  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

  督导单位:市卫健局

  (二)饮用水卫生处理

  要把饮用水源的保护和清洁放在首位。市卫生行政综合执法队要加大对水源水质的监督监测频次,特别要对非水厂供水地区进行拉网式排查,做好水源的清洁和消杀,做到不留死角。

  1.保护水源,防止饮用水源受污染。在饮用水水源取水点周围划出一定范围,严禁在此区域内排放粪便、污水与垃圾。对非水厂供水地区进行拉网式排查,做好水源清洁消杀,不留死角。经水淹的井或水池,必须进行清掏、冲洗与消杀。先将水井掏干,清除淤泥,用清水冲洗井壁、井底,再掏尽污水。群众集中安置点增设的临时厕所和垃圾堆放点应远离水源,防止污染水源。

  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

  督导单位:市城乡供水中心

  2.加强饮用水处理。在洪涝灾害期间,严禁使用水淹区的饮用水源,优先使用桶装水或瓶装水,如无瓶装水,则所有饮用水应煮沸后饮用。退水后的用水供应要分类消杀。

  (1)集中式供水消杀:经水淹过的供水设施和管网,必须清理消杀,现场水质检测合格后方能启用,退水后一个月内每三天进行一次督导检测。

  (2)缸水或桶水消杀:根据待消杀的水量,利用漂白粉澄清液或漂白粉精,根据有效氯含量计算取出定量药剂,加少量水,搅拌均匀,倒入待消杀水中搅匀,放置30分钟。漂白粉精片简易实用,一担水(50公斤)加1片即可。

  (3)水井消杀:水井或水池清洗后,待自然渗水到正常水位,进行加氯消杀。漂白粉投加量按井水量以25—50毫克/升有效氯计算。浸泡12—24小时后,排空井(池)水,再待自然渗水到正常水位后,按正常消杀方法消杀即可正常使用。利用井水(池水)为饮用水水源的,将漂白粉或漂白粉精片倒入简易消杀器中,置于井水(池水)中。一口大水井每次消杀可维持半个月左右。简易消杀器可用商品简易消杀器,也可自制,方法如下:取两个空竹筒,用绳连接,下部竹筒内装消毒剂,并钻数个小孔,投入井中;也可用两个空塑料瓶,以绳连接,在装消毒剂瓶上钻数小孔,投入井中。对水消杀时,按5—10毫克/升含氯量计算并投放消毒剂,经处理后的水中余氯应达到0.7毫克/升。

  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市城乡供水公司

  检测单位:市疾控中心

  督导单位:市卫健行政综合执法队

  (三)厕所卫生和粪便的处理

  1.临时用的厕所应达到应急、便利、实用和合理的要求。搭建的临时厕所一定要做到:选择地势较高的地方,远离水源至少30米以上。有条件的地方可选择塑料缸、桶、陶瓷缸来代替粪池;在无条件的情况下,可挖坑,坑的周围或底部要用塑料膜衬里或水泥和砖砌成。厕所应做到不渗不漏,粪坑满时应及时清除。

  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

  督导单位:市农业农村局

  2.禽畜应建临时栏饲养,栏里的禽畜粪要及时清理,减少蚊蝇孳生。可采用粪便与漂白粉5:1的比例,充分搅合,消杀处理。

  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

  督导单位:市畜牧兽医发展中心

  (四)病媒生物防制

  1.杀虫方面,重点做好三项工作:

  (1)防蚊蝇。首先要采取环境治理,将居住处附近杂草消除掉,杂物摆放整齐。有条件的灾区,在住处装上纱门、纱窗;睡觉前点燃蚊香(或电热蚊香);用市售驱蚊剂涂在身体暴露部位。

  (2)杀灭蚊蝇。

  ①将1%敌敌畏乳剂用压缩喷雾器喷洒室外,注意不要污染水源和食品,同时搞好个人防护。

  ②室内(帐篷内)壁周围喷奋斗呐(10—20毫克/平方米)、凯素灵(10—20毫克/平方米)、三氯杀虫酯(2.0克/平方米)或喷射市售喷射剂和气雾剂。

  (3)杀灭幼虫措施。清除居住区内外环境积水、填平水坑,清理环境,减少孳生场所。加强防护,减少蚊蝇与人畜接触。科学、规范使用杀虫剂,使用要得当,也要注意不要污染水源和食品。

  2.灭鼠方面,重点做好三方面工作:

  (1)采取综合治理,防、灭结合,注意治本,要充分发挥各种方法的长处,互相补充。灭鼠的方法多用器械灭鼠,如鼠笼、鼠夹和粘鼠板等,但不能使用电子猫,严禁自拉电网捕鼠。可用水或泥浆灌鼠洞。

  (2)慎用毒饵。当鼠密度很高或人群受到鼠源疾病严重威胁时,应在严密组织、充分宣传的基础上,开展毒饵灭鼠。毒鼠只能用国家准用的高效、安全的.抗凝血灭鼠剂。严禁使用毒鼠强、氟乙酚胺等禁药,不用未获国家登记的`其它药物、无资质单位配制的毒饵和集贸市场上私卖的毒饵。

  (3)确保人畜安全。不能用熟食配制毒饵,更不能用饼干或方便面等。毒饵必须有警告色。投饵点应有醒目标记。投饵工作由受过培训的灭鼠员承担。投毒后及时搜寻死鼠,管好禽畜,保藏好食品,照看好小孩。投饵结束应收集剩饵,焚烧或在适当地点深埋。同时做好中毒急救的准备。

  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市直各部门

  督导单位:市卫健局

  (五)传染病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报告

  1.重点监测的症状。发热和腹泻。监测的疾病包括:霍乱、病毒性肝炎(甲肝、戊肝)、痢疾、伤寒、出血热、钩端螺旋体病、乙型脑炎、疟疾、感染性腹泻、手足口病、食物中毒等疾病。

  2.实行疫情日报告和零报告制度。各医疗机构及时开展疫情日报告和零报告。发生疾病特别是不明原因疾病暴发,立即向市疾控中心报告疫情;市疾控中心接到报告后,应立即组织人员进行现场调查处理,迅速控制和扑灭疫情。

  3.市疾控中心要做好疫情分析和预测预报。疫情分析应有时间、地区和人群的比较,还应分析发生原因及提出防治工作的建议。

  责任单位:市卫健局、各医疗机构、市疾控中心

  (六)食品安全管理

  加强受灾区域食品安全知识宣传和食品安全监管,重点加强对群众集中安置点食品安全监管。

  1.注意饮食卫生和食品安全,防止病从口入。不要购买和食用被洪水浸泡的食品和洪水淹死、病死的家畜家禽,以及霉变的食品、蔬菜、水果。不吃腐败变质和过期的食品、不吃来源不明、不是经过专用食品容器包装的食品,包括无生产日期、无保质期、无品名的“三无”食品。食物要生熟分开保存、煮熟煮透,尽量不吃生冷食品。饭前便后要洗手,不用脏水漱口和洗瓜果、碗、筷等。

  2.霉变重的粮食,毒素含量高,不能食用。

  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

  督导单位:市市场监管局

  (七)宣传教育

  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和群众喜闻乐见的宣传形式,通过电视、广播、宣传车、宣传单等多种方式,积极向群众宣传灾害期间的卫生防疫知识,重点宣传传染病防治、灾后食品安全、饮水卫生知识,使广大群众真正了解和掌握传染病防治的基本知识,增强广大群众灾后自我防病意识和能力,防止传染病疫情发生。同时,密切掌握舆论导向,正面引导。

  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市卫健局

  督导单位:市委宣传部

  五、组织领导

  成立河津市灾后防疫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长:

  常务副组长:

  副组长:

  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xxx兼任。各乡(镇、街道)均要成立相应救灾防疫领导机构,把灾后卫生防疫工作作为当前抗洪救灾的重要内容,加强领导,分工负责,密切配合,动员社会各界积极参与,齐心协力做好灾期灾后的卫生防疫工作,实现大灾之后无大疫的疾病防控工作目标。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各有关单位要切实把维护人民群众生命健康放在首位,将救灾防病工作作为一项政治任务,切实履行职责,抓好各项工作落实,确保灾后无重大传染病和食源性疾病等次生事件发生。

  (二)加强沟通协作。各单位之间要相互沟通,团结协作,及时汇报,互通信息,认真研究解决,共同完成灾后防疫任务。

  (三)完善应急储备。加强对应急物资的管理,提高物资统一调配和保障能力,为预防和处置灾后突发事件提供有力保障,真正做到分工协作、统一调配、有备无患。

  (四)严格救灾纪律。各单位负责人和相关工作人员必须坚守工作岗位,遵守救灾防疫工作纪律。对因工作不负责任、处置不力等造成传染病暴发流行和重大食源性疾病发生等事件的,要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洪涝灾害消杀工作方案5

  洪涝灾害发生后,环境易受到污染,水源可能遭受破坏,导致细菌、病毒等病原体滋生。为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特制定本消杀工作方案,以科学、规范、有序地开展消杀工作,有效预防和控制疾病传播。

  一、工作目标

  通过全面、彻底的消杀工作,消除洪涝灾害带来的病原体污染,保障灾区群众的生活环境和卫生安全。

  二、工作内容

  1. 消杀对象

  对灾区内的居民住所、公共场所、水源地、垃圾堆放点等关键区域进行全面消杀。

  2. 消杀方法

  (1)物理消杀:利用紫外线、高温等手段进行消杀。

  (2)化学消杀:使用合适的消毒剂,如含氯消毒剂、过氧乙酸等,对地面、墙面、家具、物品等进行喷洒或擦拭消毒。

  3. 消杀步骤

  (1)清理环境:清除垃圾、积水、淤泥等污染物,保持环境整洁。

  (2)配制消毒剂:按照消毒剂的使用说明,配制合适浓度的消毒液。

  (3)实施消杀:对关键区域进行全面、均匀的消杀,确保消毒剂与物体表面充分接触。

  (4)保持通风:消杀后保持室内通风,加速消毒剂的挥发和有害气体的排出。

  三、工作要求

  1. 加强组织领导:成立消杀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各成员职责,确保消杀工作有序开展。

  2. 严格消杀标准:按照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选择合适的`消毒剂和消杀方法,确保消杀效果。

  3. 强化安全防护:消杀工作人员应佩戴防护用品,避免直接接触消毒剂,防止发生意外伤害。

  4. 加强宣传教育:通过广播、电视、宣传栏等渠道,向灾区群众普及消杀知识和方法,提高他们的卫生意识和自我防护能力。

  四、后续监测与评估

  1. 定期监测:对消杀后的区域进行定期监测,观察消杀效果,确保病原体得到有效控制。

  2. 效果评估:对消杀工作进行全面评估,总结经验教训,不断完善和优化消杀方案。

  洪涝灾害消杀工作是保障灾区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的重要措施。我们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科学实施,确保消杀工作取得实效,为灾区群众创造一个安全、健康的生活环境。

  洪涝灾害消杀工作方案6

  近期暴雨天气持续,我县9个乡(镇)不同程度受灾,灾后卫生防疫工作形势严峻。为规范灾区环境卫生消杀灭工作,防止传染病疫情的发生,确保“大灾之后无大疫”,特制定宝兴县洪涝灾害后环境卫生防疫消杀工作方案。

  一、消杀原则

  (一)应根据传染病预防的需要,有针对性地及时开展清洁卫生与预防性消杀灭工作。

  (二)消杀灭工作应在专业人员指导下由有关单位和人员进行。

  (三)从事现场清淤、消毒人员注意个人防护。

  (四)待恢复常态或通过预防性消毒确定消除健康影响方可终止预防性消毒工作。

  二、消杀范围

  (一)环境清理

  1.各乡(镇)人民政府、社区对所有被水淹过的房屋及周围环境、道路等的淤泥、垃圾等进行彻底清除、清洗。

  2.各乡(镇)人民政府、社区对灾民安置点、救援人员营地等的居住区、厕所、集中供餐点、厨房及周围环境要进行24小时保洁工作,做到及时清运垃圾,对被洪水淹没的公厕,垃圾收集站点及时修复。

  (二)环境消杀

  1.县疾控中心组织专业队伍和群众性消杀队伍对被洪水淹没的'公厕,垃圾收集站点及时消毒处理。

  2.各乡(镇)人民政府组织农业畜牧和卫生防疫队伍对水灾致死的家畜、家禽等动物尸体及时清理、消毒、淹埋或焚烧;做好居民安置点、垃圾收集点、厕所等重点部位防鼠、蚊、蝇工作。

  3.县疾控中心组织专业队伍和群众性消杀队伍对灾民安置点的集中供餐点、厨房及其周围环境,使用拟除虫菊酯类杀虫剂进行滞留喷洒防蚊蝇;临时居住帐篷或住所内与周围用氯氰菊酯进行滞留喷洒,防止蚊、蝇、蚤等病媒生物的侵害;在应急临时厕所,对粪便进行消毒杀虫处理后集中掩埋。

  三、消杀人员安排

  (一)环境清理工作。由各基层村镇及社区充分发动群众和单位,对各自所属区域尽快进行环境清理。环卫人员开展垃圾堆放点的清运工作。

  (二)义务消杀队伍。受灾各乡(镇)人民政府组织成立义务消杀队伍,以受灾村或安置点为单位,组织消杀队伍实行网格化管理。一般以2-3名人员为一组。

  (三)消杀技术指导组。疾控中心成立消杀技术指导组,组织乡(镇)卫生院开展技术培训。在每个村或安置点成立技术指导组,人员由乡(镇)卫生院和村医组成,每天开展巡回检查和指导,特别是对消毒药物的规范使用进行指导。

  四、消杀物资安排

  由县疾控中心负责组织消杀药品和器械。分发至各乡(镇)卫生院及各安置点。

  五、消杀效果评估

  由县疾控中心、卫监专业技术人员对消杀的效果进行评估,并及时调整策略和措施。

  县疾控中心迅速开展灾区病媒生物危害风险评估,开展对蚊、蝇、鼠等病媒生物的应急监测,达到实施消毒杀虫灭鼠工作指标应立即启动应急控制工作。

  洪涝灾害消杀工作方案7

  一、工作目标

  以街道、乡镇为单位,社区、村组为重点,广泛发动群众,组织社区居民、单位职工积极开展洪涝灾害后的环境整治及消毒杀虫除害工作,预防和控制洪涝灾害后常见传染病的发生和流行,保障灾区人民身体健康。

  二、消杀原则

  依据灾民活动区域的水和环境污染状况,对不同区域和对象采取有限度的消杀处理。

  三、工作程序

  先开展环境整治,再进行消杀处理。一般情况下,外环境以清污为主,重点区域清污后再行消毒处理。清污所产生的大量垃圾应及时清运,严禁倾倒河中。

  四、组织实施

  (一)环境清理工作

  各镇(街)、村(居)充分发动群众和单位,对各自所属区域尽快进行环境清理。环卫人员开展垃圾堆放点的清运工作。

  (二)消杀队伍

  受灾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以村(居)、企事业单位为单元组织成立消杀队伍,一般以2-3名人员为一组,分组、分片负责具体落实。

  (三)消杀技术培训、指导

  疾控中心负责组织对乡镇卫生院、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开展消杀技术培训。乡镇卫生院、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成立技术指导组,对辖区的消杀工作进行技术指导,特别是对消毒药物的规范使用进行指导。

  五、消杀物资安排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保障消杀药品和器械的供应。

  六、环境整治和消杀范围

  (一)灾民室内外环境。

  (二)洪涝灾区内居民区、村庄等外环境。

  (三)洪涝灾区内所有的水厂、水井、农贸市场、厕所、垃圾、垃圾容器(包括:垃圾池、垃圾箱、垃圾堆)等。

  (四)洪涝灾区内养殖场、牲畜棚等。

  (五)全区所有的灾民安置点。

  (六)洪涝灾区内所有动物尸体应无害化处理。

  七、预防性消毒技术要点

  (一)环境

  1.对室内外进行彻底的环境清污,在改善环境卫生基础上进行一次彻底消毒处理。做到先清理、后消毒、再回迁。

  2.居家、街道、社区、安置点等场所物体表面、墙壁、地面可采用500mg/L有效氯消毒液,或200mg/L二氧化氯,或200mg/L过氧乙酸进行喷洒、擦拭消毒,作用30min;如选用其它消毒剂可参照GB27952《普通物体表面消毒剂的卫生要求》进行。临时安置点启用期间每天定期消毒1~2次;在无疫情情况下,不用对室内空气进行消毒剂喷雾消毒,应保持室内空气流通,以自然通风为主,通风不良的场所可采用机械通风。

  (二)饮用水

  1.集中式供水,未被破坏的自来水厂,按照GB5749《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执行,并加强水源水和末梢水的监测。

  2.集中供水点有条件的首选净水消毒设备进行生活饮用水消毒,对临时集中供水设施、设备,应添加饮用水消毒剂。使用含氯消毒剂处理时,作用30min后,出水口余氯量不应低于0.3mg/L,使用二氧化氯处理时出水口余氯不应低于0.1mg/L。

  3.使用槽车(如消防车、绿化工程用水车、洒水车等)临时供水的,应灌装符合GB5749要求的水,槽车在每天使用前应进行清洗消毒。

  4.分散式供水,如直接从江、河、渠、溪、塘、井、涌泉等水源取用水者,可采用含氯消毒剂消毒。

  (三)餐、饮具

  餐、饮具清洗后首选煮沸消毒,煮沸时间应在15min以上。也可使用消毒剂进行浸泡消毒,如用250mg/L~500mg/L有效氯消毒液浸泡30min,消毒剂浸泡后应以清洁水冲洗干净。临时避难所、临时安置点公共使用的餐饮具每次使用前均应消毒并保洁。

  (四)生活用品

  家具、卫生洁具、办公用品等清污后,用浓度为500mg/L的有效氯溶液采用冲洗、擦拭、浸泡方式,作用30min,或采用200mg/L二氧化氯、200mg/L过氧乙酸、1000mg/L季铵盐类消毒剂进行消毒处理,消毒时间15min~30min。消毒后再用清水擦拭干净。

  (五)瓜果、蔬菜

  受淹新鲜的瓜果、蔬菜清洗后可用含氯消毒剂100mg/L~200mg/L作用30min,50mg/L~100mg/L过氧乙酸或酸性氧化电位水作用10min,5mg/L~10mg/L臭氧水作用10min,消毒后均应再用清水冲洗干净。

  (六)手和皮肤

  1.参与灾后环境清污、动物尸体处理等工作后均应进行手卫生消毒,可选用碘伏1000mg/L或含醇复合消毒剂原液滴于手掌3mL,两手搓擦1min~3min。

  2.因长时间洪水浸泡造成皮肤红肿、损伤者应及时就医,也可用碘伏1000mg/L或其它皮肤消毒剂进行涂抹消毒。

  (七)尸体

  1.对环境清理中清出的新鲜动物尸体应尽快深埋或火化,对已经发臭的动物尸体,可用5000mg/L~10000mg/L有效氯消毒剂或2000mg/L二氧化氯喷洒尸体及周围环境,去除臭味并消毒,然后再深埋处理。

  2.尸体埋葬的场所应由当地政府指定,不得随意乱埋。地点应选择地势高,地下水位低,远离水源及居民点的地方,选择人口密集区的下风向。挖土坑深2m以上,在坑底撒漂白粉或生石灰,把动物尸体投入坑内,再用干漂白粉按20~40g/m洒盖于尸体上,然后覆土掩埋压实。

  3.遇难者的尸体一般不会引起传染病的流行,或对公共卫生构成威胁,但对于已腐烂发臭的尸体,在裹尸袋内要适当喷洒漂白粉或其他消毒除臭剂,尸体的包裹要尽量严紧结实,在移运和处理过程中应遵循既要防止传播传染病、又要防止污染环境的卫生原则。要求对尸体用塑料尸袋包裹严密,不漏异味,不渗出腐败液体,及时送往火化场处理。

  4.尸体清理后需要对其场所进行消毒处理,可选用1000mg/L~2000mg/L含氯消毒剂喷洒消毒,作用30min~60min。

  5.运送尸体的交通工具可采用1000mg/L~2000mg/L有效氯消毒液,或其他有效的消毒剂溶液喷洒,作用30min~60min。如遇较大量体液等污染的情况,应先采用5000mg/L~10000mg/L有效氯消毒剂去污染后再用前法处理。车辆、工具每次使用后应消毒。

  (八)垃圾点、公厕

  1.对于一般生活垃圾无需进行消毒处理,要求做好卫生管理工作,日产日清。含有腐败物品的垃圾喷洒含有效氯5000mg/L~10000mg/L消毒剂溶液,作用60min后收集并进行无害化处理。

  2.对于选择合适地点挖建的简易厕所,厕所应建有围栏和顶盖,避免雨水漫溢粪便污染环境,厕所内可定时泼洒20%漂白粉乳液以除臭并消毒。当粪便达便池容积2/3时,应及时使用漂白粉覆盖,表面厚度达2cm,再加土覆盖,另建厕所。遇有较为分散、野外随地排便情况,可按粪便量的1:10加入漂白粉,作用24h后再清除。

  八、杀虫灭鼠技术要点

  (一)防蚊的`主要措施

  1.环境治理;清理环境,减少孳生场所。

  2.防蚊驱蚊:有条件的灾区,在住处装上纱门、纱窗,或使用经药物浸泡过的蚊帐;睡觉前点燃蚊香(或电热蚊香);亦可用市售驱蚊剂涂在身体暴露部位;

  3.室内(帐篷内)、外药物喷洒:如菊酯类药物等。

  (二)防蝇措施

  1.清理环境,减少孳生场所;

  2.室内(帐篷内)、外药物喷洒,也可使用粘蝇纸、诱蝇笼或苍蝇拍人工捕蝇。

  (三)灭鼠措施

  1.环境治理;

  2.器械灭鼠;

  3.毒饵灭鼠(使用第二代抗凝血灭鼠药)。

  九、注意事项

  (一)根据拟消毒处理的对象不同、消毒现场的特点不同,选用恰当的消毒剂和合适的消毒方法,消毒剂应现配现用。

  (二)消杀人员应穿戴防护口罩、工作服/防护服、橡胶手套、胶靴、防护眼镜,注意防止消毒剂、杀虫剂气溶胶进入呼吸道。每次消杀工作结束后,应采取肥皂流水洗手。

  (三)消杀人员在消杀时不宜吸烟、饮水、吃食物,并劝阻其他无关人员进入工作场所。

  (四)消毒人员应谨慎细心,不得损坏灾民物品,凡需消毒的物品切勿遗漏。

  (五)用气体熏蒸消毒时,应使房间密闭,要充分暴露需消毒的物品,物品要分散开,相互间要有空隙,以利药物扩散、接触;要控制消毒要求的温度、湿度及时间;食物及不耐腐蚀或怕沾染气味的物品要取出或盖严;用火加热时,应严防火灾。

  (六)煮沸消毒时,水面应淹没消毒物品,应在水沸腾后开始记时。保持沸腾15min以上。

  (七)在需要进行媒介生物(蝇、蚊)控制的地方,应先进行杀虫处理再消毒。

  (八)消毒杀虫灭鼠药剂要做到专人专库管理,施药前做好安全宣传,防止人畜中毒。

  (九)室外喷洒消杀药剂时,要选择适宜的时间,避开高温和大风,喷药时使雾流方向与风向一致。

  (十)发现有中毒现象,首先清除毒物,立即将患者移离中毒现场,脱去污染衣服,清洗受污染部位,及时送医院救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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