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止酒后驾驶倡议书
酒后驾驶危害公共安全,残害生命健康,中断事业前程,让人扼腕叹惜、痛彻心扉、后悔莫及。遵守交通法规既是每一位机动车驾驶人的法律责任,更是我们每一位公民的社会责任。下面小编为大家带来禁止酒后驾驶倡议书(精选16篇)供大家参考!
禁止酒后驾驶倡议书1
全市餐饮(烹饪)业协会各成员单位:
近来,随着经济社会快速发展,我市道路里程数、车辆保有量、机动车驾驶人数量逐增多,道路交通安全形势日趋严峻,交通事故居高不下,其中因酒后驾驶引发的交通事故呈逐增多之势,而酒后驾驶的源头大都发生我们餐饮场所。作为餐饮业经营者,我们要以主人公的姿态勇于担当责任,争做交通安全的宣传者、劝导者和实践者!
为此,我们向餐饮业界的朋友们发出以下倡议:
一、顾客是我们的上帝,保护顾客的人身安全和经济利益不受损害是全体从业者应尽的义务。顾客若酒后驾驶被警方查获将面临着法律和经济处罚,若发生交通事故必将导致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因此,我们要教育全体员工,转变思想,把洒后禁驾工作当成真心服务顾客的一项长期工作和服务措施抓紧抓好。
二、餐饮业经营者要积极配合交警部门开展“饮酒不驾车,驾车不饮酒”的提示语、桌牌进酒店宣传活动,将其粘贴或放置于餐桌及餐厅醒目的位置上。
三、餐饮服务人员在对就餐客人进行服务的同时,积极开展交通安全宣传,餐前提醒顾客驾车不饮酒,餐后劝诫顾客饮酒后不驾车。
四、餐饮业的保安人员如发现饮酒后的顾客欲驾驶车辆时要反复提醒、及时劝阻;对不听劝阻仍要驾车者,要及时主动向辖区交警大队举报。
五、餐饮业经营者所属的机动车、非机动车驾驶人要自觉遵守交通法规,树立文明形象,不酒后驾车,不超速行驶,做到文明礼让、安全出行。
六、有条件的餐饮业要积极开展“酒后代驾”服务,并逐渐探索出一条比较规范的服务方式,进一步从源头上帮助顾客解决酒后不能驾驶的“后顾之忧”。
全市餐饮业界的朋友们,让我们同行动起来,携手并肩、齐心合力,同抵制酒后驾驶这一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用实际行动为广大市民创造安全、文明、和谐的道路交通环境。
禁止酒后驾驶倡议书2
全体私家车主及广大驾驶人朋友:
一 、参加任何活动及和亲朋好友聚会时,严格自我约束,做到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提高自制力,杜绝酒后驾车。
二 、参加任何活动及和亲朋好友聚会时,做到对开车参加活动的亲朋好友不劝酒、不敬酒,对于开车来的朋友,要提醒对方不喝酒。
三 、组织聚会活动的主持人要认真负责,尽可能组织不含酒精的聚会,并监督聚会中饮酒的朋友酒后是否驾车,如发现立即制止。
四、 发现酒后驾车行为后,应对司机进行劝阻,同时劝阻其他人不搭乘该车辆。
五 、文明驾车,遵守交通法律法规。
为了自己和自己的家人,也为了别人和别人幸福的家庭,请握好您手中的方向盘,珍爱生命、文明行车。从我做起,文明驾车,拒绝酒后驾车。
以上倡议最重要的还得落实到行动上,让我们为构建文明交通共同努力!
同意并遵守本倡议书的朋友们请转发,希望此倡议能得到大家的支持。
希望朋友们生活幸福健康!
禁止酒后驾驶倡议书3
广大市民、驾驶员朋友:
闲暇小酌能逸情,醉酒驾车要追刑。时值“酒驾入刑”五周年之际,西乡交警真诚提醒广大驾驶员朋友酒后驾驶机动车属于危害极大的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原因在于酒后驾车残害生命、破坏家庭、危害社会,造成一条条鲜活生命、一个个美好家庭刹那间殒灭、破碎,令人痛彻心扉。同时,酒后驾车肇事属于可以预知恶果的违法行为,令人难以容忍。严厉查处酒后驾车行为成为广大人民群众和广大机动车驾驶人的共同呼声。
为严厉打击酒驾醉驾违法犯罪行为,全力防范因酒驾醉驾导致的道路交通事故,切实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公安部交管局决定于4月30日至5月31日在全国开展集中整治酒驾醉驾违法犯罪行为统一行动。我们将以餐饮娱乐场所周边道路,涉酒事故易发、多发点段以及城郊结合部和农村县乡道路、重要村镇和集市周边道路为重点路段,以周末、节假日和午后、夜间,农村红白喜事、赶集赶会、重大民俗活动等为重点时段,以城市小型客车,农村面包车、摩托车为重点车辆,结合超速、超员等严重违法犯罪行为进行集中整治,严查酒驾醉驾违法犯罪行为。
在此倡议广大市民、驾驶员朋友:
一、牢记酒后驾驶的严重后果,严以自律,坚决做到驾车不饮酒、饮酒不驾车。
二、希望亲属、朋友从爱护亲人、朋友和家庭的角度出发,及时对自己身边的驾驶人给予提醒、劝诫,从源头上铲除引发酒后驾驶行为的社会土壤。
三、让“酒后不开车、开车不饮酒”成为更多人的自觉行动,在全社会树立“文明交通、守法光荣、酒驾违法、醉驾犯罪”的荣辱观。
西乡县公安局交警大队
禁止酒后驾驶倡议书4
广大妇女姐妹及家庭:
文明行车事关道路安全和家庭幸福,酒后驾车严重危及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为了您和他人的安全和幸福,为了我们的平安与文明,广大妇女姐妹要从我做起,文明行车,拒绝酒驾。在此,玉门市妇联发出如下倡议:
1.争当文明交通的执行者。广大妇女姐妹要自觉遵守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清醒认识酒驾醉驾的法律责任和严重后果,参加亲朋聚会、婚庆典礼等活动时做到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如若饮酒请提前做好委托代驾等安全出行准备,切实争做文明交通的执行者。
2.争当文明交通的宣传者。各级妇联组织干部要身体力行,自觉维护法律尊严,带头践行禁止酒驾醉驾,切勿触碰法律红线;并采取多种形式,宣传酒驾醉驾危害及惨痛后果,一旦发现身边亲朋好友有酒后驾车的行为,应马上劝阻,对不听劝阻者要及时向公安交管部门检举。
3.争当文明交通的引导者。广大妇女姐妹要从爱护亲人、朋友和家庭的角度出发,时刻提醒亲朋好友驾车前不要饮酒;坚决不强迫驾车的友人喝酒,要主动规劝用餐的'驾车友人不饮酒、不酒后驾驶车辆;作为宴请聚会的组织者,要树立“真正好朋友,开车不劝酒”的理念,不要对驾车的人进行劝酒。
4.争当文明交通的参与者。餐饮和娱乐行业从业者,请主动放置“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的警示标识,并提醒和劝阻有酒驾苗头的顾客,并有偿或者无偿为酒后顾客提供代驾服务。为了您的家庭幸福、出行平安、财产安全,为了您和家人对幸福美好生活的向往,希望每个市民朋友时刻谨记,珍爱生命、拒绝酒驾,切勿心存侥幸,切勿以身试法,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让“开车不喝酒、酒后不开车”成为每个交通参与者的文明出行风范。
禁止酒后驾驶倡议书5
全镇人民群众:
近年来,因酒驾醉驾导致的道路交通事故时有发生,给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带来极大损失,给很多家庭造成巨大伤害,严重影响了社会和谐稳定。为践行以人民群众为中心的发展理念,创建平安美丽和谐寨英,寨英镇人民政府在此倡议:
争当“拒绝酒驾醉驾”的学习者
全镇人民群众要加强纪法学习,紧密结合思想和工作实际,深入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党纪国法,多思多想、学深悟透,进一步明确法纪“红线”和纪律“底线”,不断增强纪法意识、筑牢纪律防线。
争当“拒绝酒驾醉驾”的宣传者
全镇人民群众要身体力行,带头践行禁止酒驾醉驾法律法规,主动向身边同事、同学及亲朋好友积极宣传饮酒后会造成视力下降、视野变窄、判断力变差等常识,提醒驾驶人克服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宣传酒驾危害及酒驾发生交通事故后的惨痛后果,提醒驾驶人牢固树立敬畏生命的做人底线,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做到文明驾车、规范行车。
争当“拒绝酒驾醉驾”的践行者
全镇人民群众要清醒认识酒驾醉驾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不断增强交通安全意识和法治意识,严格自我约束,提高自控能力。当你要举起酒杯的时候,请先放下手中的车钥匙,无论饮酒多少,都要选择出租车、代驾等其他交通工具,绝不喝酒开车。合理安排日常出行时间,避免“隔夜酒”导致酒驾,危害自身和他人安全。
争当“拒绝酒驾醉驾”的劝导者
全镇人民群众要从珍爱生命、爱护亲朋的角度出发,时刻提醒他们驾车前不要饮酒。发现有酒后驾车行为的,要及时劝导、提醒、阻止。作为宴请聚会的组织者,要树立“真正好朋友、开车不劝酒”的理念,主动规劝用餐的驾驶人不饮酒,帮助饮酒的驾驶人选择安全的交通工具离开,坚决杜绝酒后驾车。
开车滴酒不沾,出行一路平安。生命是宝贵的,家庭是幸福的,生活是美好的,为了自身的安全,为了家人和他人的幸福,让我们行动起来,提高思想认识、增强纪法观念,珍爱生命、拒绝酒驾。
禁止酒后驾驶倡议书6
广大交通参与者:
“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让拒绝酒驾成为文明鄂尔多斯人的自觉行动,在全社会树立“文明交通、守法光荣、酒驾违法、醉驾犯罪”的荣辱观。酒驾如同“定时炸弹”,随时都有可能引发交通事故,给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带来严重危害,尤其是醉酒驾车已构成危害公共安全罪,一旦触及即可入刑。然而,总有部分驾驶人存在侥幸心理,酒后驾驶,铤而走险。一个个鲜血凝成的沉痛教训,一幕幕惨不忍睹的事故现场时刻在警示我们:远离酒驾,珍爱生命!随着经济飞速发展,机动车总量增多,交通安全形势日趋严峻。要求驾驶员行车时,对于道路上瞬息万变的交通情况,要在瞬间内做出快速的反应,并采取恰当的措施,才能确保行车安全。为了您和他人的幸福,请您珍爱生命、文明行车,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拒绝酒后驾车,做“珍爱生命、拒绝酒驾”的倡导者、守护者、践行者。
一、驾驶人在参加任何聚会时,要严格自我约束,不喝酒、不劝酒、不敬酒,并提醒开车的朋友不饮酒;
二、作为宴会组织者,不要强求机动车驾驶人喝酒;
三、发现亲朋好友有酒后驾车行为的,应对驾驶人进行劝阻,同时帮助饮酒、醉酒的朋友选择安全的交通方式;
四、从爱护亲人、朋友和家庭的角度出发,时刻提醒身边的人“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从源头上消除酒后驾驶行为;
五、餐饮、娱乐行业应主动张贴拒绝酒驾宣传海报,设置禁止酒驾提示牌,发现有酒后驾车行为的消费者,请及时提醒,如不听劝阻,请及时向公安交警部门举报;
六、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
文明交通是文明城市的缩影,良好的交通秩序是文明鄂尔多斯人的共同心愿。让我们携起手来,拒绝酒驾,文明交通,安全出行,共同创造文明、有序、安全、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
禁止酒后驾驶倡议书7
市直各单位、驻萍有关单位机关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
为认真落实市委“作风建设深化年”活动及深入开展酒驾醉驾、违规吃喝问题专项治理的有关要求,高质量打造让党放心、人民满意的模范机关,维护市直及驻萍机关单位党员干部的良好形象,共同营造安全、畅通、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和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现向市直各单位、驻萍有关单位机关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发出如下倡议:
一、牢固树立红线意识,严格自我约束,带头遵守交通法规,坚决做到“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做到文明驾车、规范行车,切实把杜绝“酒驾醉驾”作为自觉行动。
二、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增强纪法观念,时刻保持清醒头脑,把规矩和纪律挺在前面,在执行公务期间和工作日不饮酒,严禁违规吃喝。
三、参加私人活动和聚会时,不劝酒、不斗酒、不酗酒,坚决杜绝酒后驾车(含摩托车、电动车、单车),坚决抵制司机酒后驾驶以及存在其他危险驾驶的行为,敢于与酒后驾驶以及其他危险驾驶行为作斗争。
四、党员干部发挥示范带头作用,时刻以身作则,通过各种方式向身边的亲人、朋友、同事积极宣传酒驾醉驾危害及酒驾醉驾发生交通事故后的惨痛教训,共同营造遵纪守法、安全驾驶的良好氛围。
禁止酒后驾驶倡议书8
广大机动车驾驶员朋友们:
拒酒千里外,安全万里行。酒后驾车危害自身及他人生命财产安全,为社会和公众所不容,是法律严厉打击的违法行为。为切实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进一步营造文明有序、平安祥和的春节氛围,在此,向广大机动车驾驶人发出倡议如下:
严格律己,拒绝酒驾行为。驾驶人要严格自我约束,做到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提高自律自控能力,杜绝酒后驾车,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
文明饮酒,享受美好人生。作为驾驶人的家人及朋友,要从爱护家人、朋友和家庭的角度出发,时刻提醒他们驾车前不要饮酒;发现亲朋好友有酒后驾车行为的,应对驾驶人进行劝阻,帮助饮酒、醉酒的亲人和朋友醒酒并选择安全的交通方式离开;要树立“真正好朋友,开车不劝酒”的理念。
同心协力,共筑安全堡垒。每一个交通参与者应积极参加文明倡导志愿服务,宣传酒驾危害。餐饮行业发现有酒后驾车行为的,请及时提醒,如不听劝阻,请及时向公安交警部门举报。公安交警部门对查处酒驾违法行为坚持“常态化”、“零容忍”,一视同仁、从严处罚,使酒驾成为不能碰、不敢碰的高压线。
新春时节,其乐融融,开车滴酒不沾,出行一路平安。酒后驾车害人害己,为了自身的安全,为了家人和他人的幸福,让我们共同行动起来,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爱大家、爱小家、爱生命,拒绝酒后驾驶,共同营造安全、畅通、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欢度一个和美幸福的新春佳节!
禁止酒后驾驶倡议书9
广大妇女姐妹们和家庭成员:
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驾驶机动车辆已经成为居民日常工作、生活的一部分。然而,不文明、不安全的机动车驾驶行为,也成为制约我县社会文明道德水平和道路交通安全水平提升的因素,尤其是酒后驾驶行为,虽然多年整治大有改观,但发生率仍居高不下,造成个人、家庭和社会的悲剧。
酒后不开车,酒驾无侥幸,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村两委干部、普通党员如果达到醉酒驾驶,就会给予开除党籍、开除公职的处分,并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居民群众酒驾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其子女在公务员考录、事业单位招考、参军入伍等方面政审时产生影响。借此机会,我们发出倡议:
一、广大妇女要争做文明交通的示范者,坚决杜绝酒后驾驶,牢记理性饮酒理念,倡导文明驾驶行为,避免“隔夜酒”导致酒驾,危害自身及他人安全。
二、广大妇女要争做文明交通的劝导者,注意提醒身边的家人、同事、朋友,驾车前不要饮酒,更不要对他们劝酒、逼酒,发现酒后驾车要及时提醒、劝导、阻止,主动规劝用餐的驾驶人不饮酒、不酒后驾驶车辆。
三、广大妇女和家庭成员要争做文明交通的实践者,要清醒认识酒驾醉驾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要坚决杜绝酒后驾驶,要努力学习、遵守交通安全法律法规,不断提高交通安全意识和文明驾驶意识,不开斗气车、路怒车。
为了您和他(她)人的幸福生活,为了和谐安宁的社会环境,请您与我们一道承诺:珍惜你我的生命,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
禁止酒后驾驶倡议书10
广大市民、机动车驾驶人朋友们:
酒驾、醉驾违法行为严重危害自身和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极易造成个人、家庭和社会的悲剧,社会危害性极大。一杯酒,在餐桌上是感情的催化剂,然而在道路上,它却是威胁生命安全的魔爪。为了您和他人的安全和幸福,为了道路的平安与畅通,倡议所有交通参与者拒绝酒驾、醉驾,从你我做起,倡导安全文明驾驶。
我们抵制酒驾,做一位守法的驾驶人。手握方向盘,就有一份义务。要守住法律底线,加强自我监督、自我约束,坚决做到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杜绝侥幸心理,守法文明出行。
我们抵制酒驾,做一位真诚的劝导员。亲友团圆相聚,就有一份责任。要守望相助理性饮酒,为家人、为同事、为朋友,选择安全的出行方式,坚决劝止酒驾醉驾,不要因漠视造成终身遗憾,不要因纵容付出惨痛代价。
我们抵制酒驾,做一位积极的建设者。良法厉行,久久为功。安全畅通、文明和谐的道路交通环境,我们既是受益人,也是建设者。尊法守法,酒后禁驾,每一家机构、每一个团体,都是建设零酒驾社会的一份子,都可以贡献一份公益的力量。
抵制酒驾,珍爱生命。为了守护生命安全、社会和谐安宁,让我们身体力行,共同行动,以“小我”带动“大家”,以“个人”带动“人人”,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筑牢生命防线,共同营造安全、文明、畅通、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
禁止酒后驾驶倡议书11
全县广大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
近年来,酒驾醉驾行为频发多发,其中,有一定数量的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酒驾醉驾行为不但严重影响社会良好交通秩序,而且还严重影响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良好形象,同时也给家庭带来了严重危害。今年以来,县纪委监委因酒驾醉驾处分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10人,教训深刻,令人痛心。为坚决遏制全县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酒驾醉驾违纪违法行为的发生,维护好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良好形象,让我们迅速行动起来,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拒绝酒驾醉驾违纪违法行为,以良好的行为习惯,带头引领转作风、带社风、促民风。现向全县广大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提出如下倡议:
一要争做引领者。全县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要起到带头引领示范作用,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在执行公务期间和工作日一律不饮酒,坚决抵制公款吃喝;带头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
二要争做实践者。全县广大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当你要举起酒杯的时候,别忘了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的良好形象、别忘了家人时刻盼你平安归来,请先放下手中的车钥匙,杜绝侥幸和特权心理,严格自我约束,提高自控能力,坚决做到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让拒绝酒驾醉驾成为全县广大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的自觉意识和行为习惯。
三要争做劝导者。全县广大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要通过各种方式向身边的亲人、朋友、同事宣传酒驾醉驾造成的危害和不良后果,用身边事提醒身边人;组织和参加亲朋聚会、婚庆典礼等活动,自觉做到少喝酒、不劝酒,提醒参加人员适量饮酒,积极规劝驾驶车辆人员不饮酒、不酒后驾驶车辆,有效增强安全意识和法治意识。
禁止酒后驾驶倡议书12
全市广大共产党员:
酒驾醉驾,害人害己。为充分发挥共产党员的模范带头作用,进一步营造平安、畅通、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让文明驾驶在全社会蔚然成风,现向全市共产党员发出如下倡议:
一是争做“拒绝酒驾”的宣传者。带头遵守道路交通法律规定,利用各种机会、各种场所,带头大力宣传酒驾醉驾的严重危害和不良后果,提醒驾驶人不要心存侥幸、以身试法,坚决做到“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
二是争做“拒绝酒驾”的践行者。党员干部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工作场合不喝酒,在非工作场合少喝酒、不劝酒,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牢固树立守法意识,带头做到“拒绝酒驾”。
三是争做“拒绝酒驾”的劝导者。积极劝导驾驶人员不饮酒、不酒后驾车,发现有酒驾、醉驾苗头的行为及时进行善意提醒,发现酒后驾车要及时劝导、阻止,对劝阻后仍酒驾、醉驾的行为,应及时向公安机关举报,共同营造遵纪守法、安全驾驶的良好氛围。
为了您和家人的平安、幸福,让我们共同行动起来,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带头遵守党纪国法,远离酒驾,养成良好生活习惯,为加快建设幸福美好新XXX努力奋斗!
禁止酒后驾驶倡议书13
尊敬的xx:
为有效预防道路交通事故,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努力营造安全、文明、畅通、有序的交通环境,让我们共同行动起来,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珍爱生命,拒绝酒驾醉驾!在此,XXX乡纪委向全体干部职工倡议:
争做文明交通的宣传者。文明交通,需要人人参与,利用家庭小聚或逢年过节大团聚等场合,宣传饮酒对驾驶员判断力及操控能力的影响,提醒驾驶人克服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宣传酒驾危害及酒驾发生交通事故后的惨痛后果,提醒驾驶人牢固树立敬畏生命的做人底线,坚决做到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发现酒后驾车行为后,应对驾驶人进行劝阻,不乘坐该车辆。
争做文明交通的示范者。参加活动和聚会时,严格自我约束,自觉做到不喝酒、不敬酒、不劝酒,提醒同行人员少喝酒、不醉酒。坚决杜绝酒后驾驶,牢记理性饮酒理念,倡导文明驾驶行为,避免酒驾醉驾危害自身及他人生命健康权益。
争做文明交通的劝导者。如果你是机动车驾驶人的家人,请提醒他们不要酒后驾车,发现后要及时劝阻;如果你是机动车驾驶人的朋友,请提醒他们驾车前不要饮酒,更不要对他们劝酒、逼酒;如果你是宴请聚会组织者,请不要强迫机动车驾驶人喝酒,给他们提供非酒精饮料,主动规劝用餐的驾驶人不饮酒、不酒后驾驶车辆。
争做文明交通的实践者。要清醒认识酒驾醉驾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坚决杜绝酒后驾驶,遵守交通安全法律法规,不断提高交通安全意识和文明驾驶意识。当你要举起酒杯的时候,别忘了家人时时刻刻盼着你平安归来。节日期间合理安排出行时间,保持充足睡眠,避免“隔夜酒”导致酒驾,危害自身及他人安全。
禁止酒后驾驶倡议书14
广大驾驶人朋友:
酒后驾车严重影响驾驶人的判断及操控能力,危害自身及他人生命财产安全,为社会和公众所不容,是法律严厉打击的对象。为全力防范因酒驾醉驾导致的道路交通事故,切实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预防减少酒驾醉驾导致的道路交通事故,坚决防范因酒驾醉驾导致一次死亡3人以上道路交通事故,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酒后驾车害人害己,为了自身的安全,为了家人和他人的幸福,让我们共同行动起来,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珍爱生命,拒绝酒后驾驶。在此,XX交警倡议:
一、广大驾驶人自觉遵守道路交通法律法规,安全文明出行,坚决做到“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
二、如果您是驾驶人的朋友,请提醒他们驾车前不要饮酒,如果您是驾驶人的家人,请随时提醒他们不要酒后驾车,发现后要及时劝阻。
三、参加活动和聚会时,严格自我约束,做到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提高自控能力,杜绝酒后驾车。
四、发现酒后驾车行为后,应对驾驶人进行劝阻,不搭乘该车辆,对不听劝阻的要及时向公安交警部门举报。
珍爱生命,杜绝酒驾,遵守法规,筑牢防线,关爱他人的生命,谨记亲人的期盼,做守法人,行安全车,为了您和家人的幸福,为了他人的平安,切莫酒后驾驶。
XX交警祝您一路平安!
禁止酒后驾驶倡议书15
全县广大驾驶员朋友:
酒后驾驶害人害己!为了自身的安全,为了家人的幸福,为了他人的幸福,让我们共同行动起来,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珍爱生命,拒绝酒后驾驶,共同营造安全、畅通、有序的道路交通安全环境!昌宁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向广大司机朋友倡议: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
一、广大驾驶员自觉遵守道路交通法规,做到饮酒不开车,开车不饮酒。
二、如果您是驾驶员的朋友,请提醒他们驾车前不要饮酒,更不要对他们劝酒。如果您是驾驶员朋友的家人,请随时提醒他们不要酒后驾车,发现后要及时劝阻。
三、酒驾和醉驾处罚
1、酒后驾驶(机动车):初次酒后驾车暂扣6个月驾驶证,并处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驾驶证扣12分。此前曾因酒驾被处罚,再次酒后驾驶的,处15日行政拘留,并处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吊销驾驶证。酒后驾驶营运车辆的:处15日拘留,并处5000元罚款,吊销驾驶证,5年内禁考驾驶证。
2、醉酒驾驶(机动车):由公安机关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5年内禁考驾驶证。醉酒驾驶营运车辆:由公安机关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10年内禁考驾驶证,终身禁驾营运车辆。
3、酒后或醉酒驾驶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吊销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驾驶证。
4、酒驾和醉驾区分标准:车辆驾驶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等于20毫克/100毫升、小于80毫克/100毫升为饮酒驾车;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80毫克/100毫升为醉酒驾车。
5、党员和公职人员酒驾醉驾将视情节给予党内警告、开除党籍、开除公职等处分。
6、“酒驾醉驾”将纳入个人信用记录,贷款、消费或受限制。
7、律师、医师吊证,法检、公职人员双开;公民不能入党、不能报考国家公务员;当兵或报考军校无法通过政治审查。
禁止酒后驾驶倡议书16
全省机动车驾驶人和广大交通参与者:
近年来,我省酒驾醉驾违法犯罪行为仍然多发,因酒驾醉驾导致的道路交通事故时有发生,给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带来极大损失,给很多家庭造成巨大伤害,严重影响了社会和谐稳定。为践行以人民群众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落实省委省政府各项交通安保措施,有效预防道路交通事故,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努力营造安全、文明、畅通、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不断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为此,省委宣传部等七部门向全省机动车驾驶人和广大交通参与者发出倡议:
一、争做“拒绝酒驾醉驾”的宣传者。在带头践行禁止酒驾醉驾法律法规的基础上,利用各种机会场合,通过多种方式向广大交通参与者宣传酒驾醉驾属于故意违法犯罪,必将受到法律严惩;宣传饮酒后会造成视力下降、视野变窄、判断力变差、注意力不集中、身体平衡感减弱、对车辆的操控力降低等常识,提醒驾驶人克服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宣传交通事故造成的惨痛后果,提醒驾驶人牢固树立敬畏生命的做人底线,坚决做到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
二、争做“拒绝酒驾醉驾”的践行者。车辆驾驶人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等于20mg/100ml、小于80mg/100ml为饮酒驾驶;车辆驾驶人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等于80mg/100ml为醉酒驾驶。清醒认识酒驾醉驾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不断增强交通安全意识和法治意识,参加亲朋聚会、婚庆典礼等活动,自觉做到不喝酒、不敬酒、不劝酒,提醒同行人员少喝酒、不醉酒。
三、争做“拒绝酒驾醉驾”的劝导者。如果你是机动车驾驶人的家人,请提醒他们不要酒后驾车,发现后要及时劝阻;如果你是机动车驾驶人的朋友,请提醒他们驾车前不要饮酒,更不要对他们劝酒、逼酒,发现酒后驾车要及时劝导、提醒、阻止;如果你是宴请聚会组织者,请不要强迫机动车驾驶人喝酒,给他们提供非酒精饮料,主动规劝用餐的驾驶人不饮酒、不酒后驾驶车辆。
四、争做“拒绝酒驾醉驾”的垂范者。酒在餐桌上是感情的催化剂,在道路上却是夺命的“侩子手”。当你要举起酒杯的时候,请先放下手中的车钥匙,别忘了家人时时刻刻盼着你平安归来。无论饮酒多少都要选择出租车、代驾或其他安全的交通方式回家,做新时代良好行为的垂范者。节日期间合理安排出行时间,保持充足睡眠,避免“隔夜酒”导致酒驾,危害自身及他人安全。
五、争做“拒绝酒驾醉驾”的守护者。各类媒体要大力倡导拒绝酒驾醉驾新风尚,积极曝光酒驾醉驾违法犯罪行为,努力营造拒绝酒驾醉驾浓厚社会氛围,让拒绝酒驾醉驾逐步成为广大交通参与者的自觉意识和行为习惯。餐饮娱乐行业在餐桌上摆放或者墙壁上张贴拒绝酒驾醉驾提示,对顾客酒后驾车的危害性进行善意提醒,对有酒驾醉驾苗头的顾客进行劝阻。对酒驾醉驾不听劝阻的行为,应向公安机关举报,按照“七个一律”规定严厉惩处。
拒绝酒驾醉驾,对我们每个人来说,也许只是树立安全文明交通意识过程中的一小步,对整个社会来说,却是走向和谐小康生活的一大步。为了社会和谐稳定,为了每个家庭平安幸福,为了亲人、朋友和自己,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从细节做起、从小事做起,学会自律,遵守法律,筑牢防线,珍爱生命,远离酒驾,养成良好生活习惯,努力创造安全、文明、畅通、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为不断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而努力奋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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