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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年终考核工作通知

时间:2023-10-12 18:10:24 关于开展年终考核工作通知 我要投稿

关于开展年终考核工作通知

  一、年终考核原则

  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无论是个人自评、小组评议还是学校的审核都必须依照考核的具体内容和要求,根据受考核人的实际进行,不能以主观印象代替客观事实。

  坚持公开的原则。无论是考核内容和程序、考核的过程和结果,都必须按规定公开。

  坚持发展性原则。考核的内容必须有利于学校整体办学水平、教师各项能力、职工办事效率的不断提高和服务意识的不断增强,有利于每一位学生的全面发展。考核的具体内容和要求必须根据教育发展的实际,不断进行改革和调整。

  坚持全面性原则。考核内容必须包括政治态度、创新意识、教学业务、科研能力、工作效果等各个方面;考核的对象包括全体教职员工。

  二、通知适用种类

  根据适用范围的不同,可以分为六大类:

  1、发布性通知:用于发布行政规章制度及党内规章制度。

  2、批转性通知:用于上级机关批转下级机关的公文,给所属人员,让他们周知或执行。

  3、转发性通知:用于转发上级机关和不相隶属的机关的公文给所属人员,让他们周知或执行。

  4、指示性通知:用于上级机关指示下级机关如何开展工作。

  5、任免性通知:用于任免和聘用干部。

  6、事务性通知:用于处理日常工作中带事务性的事情,常把有关信息或要求用通知的形式传达给有关机构或群众。

  三、关于开展年终考核工作通知(精选20篇)

  在学习、工作生活中,我们需要用到通知的情形越来越多,通知根据根据适用范围的不同可划分为不同种类。还是对通知一筹莫展吗?以下是小编整理的关于开展年终考核工作通知(精选20篇),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开展年终考核工作通知1

各部门:

  根据学校《20XX年度教职工考核工作实施意见》和《总公司20XX年度先进单位和个人评选办法》等文件精神,结合后勤服务总公司(资产经营公司)工作实际,经研究决定于20XX年1月2日起开始总公司20XX年度考核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范围

  行政人事部、财务部、商贸部、物业服务中心、维修维保中心、公寓服务中心、运输服务分公司、餐饮服务分公司(含采购)。

  二、考核领导小组

  组长:

  组员:

  三、考核流程与要求

  (一)考核流程

  1、工作汇报。各部门工作总结,汇报全年主要工作、业绩、经验等;

  2、集中评议。测评、评选总公司20XX年度“先进部门”、“先进基层团队”、“优秀管理者”、“优秀员工”和“特别贡献奖”等先进单位和个人(具体评比办法详见附件一)。

  (二)具体要求

  1、部门年终总结PPT形式进行汇报。

  2、部门汇报时间不超过5分钟,超过不计入考核成绩。

  3、汇报要求务实、精炼、简明扼要。部门汇报内容包括:

  (1)今年各部门经营业绩和今年已取得的成绩,获得的奖项;

  (2)管理与创新改革措施;

  (3)明年工作计划,包括经营业绩、组织的活动,要有创意以及管理措施等;

  (4)经营中存在的问题,明年的打算。

  4、工作要尽可能使用数据表达,数据要准确、详实,数据统计时间截止到20XX年12月;

  5、各部门请于20XX年1月8日前完成本部门评优工作。

  四、考核纪律

  1、坚持民主集中制

  2、被考核人员实行回避制

  五、日程安排

  1、20XX年1月10日(周五)上午9:30,各部门负责人到公司会议室411集中述职;

  2、召开总公司年终总结表彰大会(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开展年终考核工作通知2

各司法所:

  根据年度工作安排和崂司法20XX〔30〕号文件规定,经研究决定,组织开展年度考核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各单位要根据30号文件要求,精心组织,认真开展好对社区的考核和自查工作,对社区考核结果分四个等级。考核结束后各单位要写出专题报告,并附考核结论。请各单位于11月23日将社区考核打分结果报司法局基层工作科。

  二、考核时间安排:11月11日至22日,为司法所对社区考核和自查时间;区司法局于11月24日至月底对司法所进行考核,同时抽查社区。

  三,考核办法,司法所对社区的考核为全面考核;区局对司法所的考核为全面普查,对社区进行抽查,考核中主要听取汇报,查看资料档案,网上对比,现场打分。

  四、注意事项:

  1、各司法所对社区考核要根据30号文件要求,逐项考核到位,要区分等级,现场发现问题,现场指导解决,不能走过场,给人情分。

  2、区局根据各司法所上报的考核结果,进行实地抽查,抽查比例在30%左右。如发现与上报考核结论不一的,由考核组按比例进行调整。

  3、根据崂司法20XX(14)号文件规定,考核结果与补贴经费挂钩,请各单位高度重视,确保考核工作落到实处。

  XX区司法局

  20XX年X月X日

  开展年终考核工作通知3

各学院、部门、直属单位:

  根据《上海师范大学岗位考核办法》的精神,学校将于20XX年11月18日起开展20XX年度教职工年度考核。年度考核结果作为工资晋级、绩效工资发放、职级晋升及合同续聘等的重要依据,请各单位高度重视,严格执行,按时完成本次考核工作。

  人事处

  20XX年X月X日

  开展年终考核工作通知4

各系(办):

  20XX年终考核工作于20XX年1月4日启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本次考核仍采用20XX年的考核标准,新修订后的考核标准在20XX年终考核时执行;

  2、20XX年职称晋升或取得博士学位的教师其考核标准不变;

  3、各系(办)教师登陆学院网页下载《食品学院年终考核表》,根据本人实际完成工作情况填写完成后须由本系系主任(或主管领导)签字确认,然后将表格交给院办人事秘书;

  4、加分项目必须提交相应证明材料原件(如著作、刊物等)

  5、以往年度申报过的加分项目不得重复申报;

  6、考核表及证明材料上交截止日期为20XX年1月10日下班前,请勿延时。

  考核表格及证明材料收齐后学院将组织各系教师代表进行联合审核。

  XXX办公室

  20XX年X月X日

  开展年终考核工作通知5

各街道办事处、园区管委会:

  根据《雨花台区安全生产考核奖惩办法》(雨政发[20XX]46号)和《雨花台区街道、园区、有关部门安全生产工作职责》(雨政发[20XX]45号)文件精神以及安全生产工作职责履行情况,区安监局将组织开展对各街道、园区管委会20XX年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工作落实情况进行考核,具体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成立由区安监局李家祥为组长、区安监局有关人员组成的考核评审小组,负责对各街道办事处、园区管委会20XX年度安全生产目标管理的考核工作。

  二、考核对象

  街道(园区):开发区管委会、板桥新城管委会、雨花街道、铁心桥街道、西善桥街道、板桥街道、赛虹桥街道、梅山街道。

  三、考核内容

  安全生产控制指标及《雨花台区街道、园区安全生产管理考核细则》(附件1)等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落实情况。

  四、考核形式

  1、安监局分两个检查组:

  第一考核小组:

  组长:

  组员:

  使用车辆:

  第二考核小组:

  组长:

  组员:

  使用车辆:商务车

  2、听取全年安全生产工作开展和落实情况汇报;

  3、查阅安全管理文件资料和安全管理台账;

  4、对生产经营单位进行现场检查(随机抽查企业1-2家)。

  五、时间安排

  联系人:

  电话:XXX

  六、有关要求

  各街道办事处、园区管委会应依据考核细则,全面回顾年度安全生产工作情况,重点总结事故控制指标完成情况;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建立、完善和落实情况;“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和“迎亚青百日安全”(安全生产大排查)工作开展情况;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安全街镇创建、隐患自查自报、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推进情况等。

  考核组将综合各单位全年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情况得出考核结果,由考核小组汇总后报局办公会审定。

  雨花台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XX年X月X日

  开展年终考核工作通知6

各院系(部)、部门:

  20XX年的工作即将结束,学校决定对各教学部门、职能部门及全体干部、教职工20XX年度的工作进行总结考核。各部门考核工作时结合本年度学校的常规工作进行,强调教职员工在重点工作和改革发展中的综合表现与作用。

  一、考核范围

  学校各教学部门、职能部门,学校在编在岗的全体教职员工,本年度因病、因事(产假除外)请假累计超过两个月的教职工不参加年度考核。

  二、个人考核工作

  中层正职干部的考核由学校结合部门考核组织,其他干部和职工的考核由各部门按学校要求自行组织。考核内容包括政治思想及师德师风、工作业绩等。考核工作中个人如实记录工作业绩,部门认定员工的工作业绩。

  1、政治思想及师德师风:

  主要包括对工作的责任心;坚守政治纪律,严守师德规范,为人师表,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关心爱护学生的情况。

  2、工作业绩:

  主要考核教职员工在履行岗位职责中所取得的成效与不足,包括完成工作的数量、质量、效率,是考核中的重点内容。

  专任教师:

  ①完成教学任务标准工作量情况。

  ②批改作业、指导实训和学生课外实践活动及获奖等情况。

  ③参与专业建设、课程建设等和其他科研、教研情况。

  ④教学检查、专家督导与学生评教和获奖情况(包括有否教学事故或违纪)情况。

  辅导员:

  ①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情况。

  ②班级党团建设、集体建设情况。

  ③文明建设和学风建设情况。

  ④参与专业建设、课程建设和其他科研、教研情况。

  ⑤教学检查、专家督导与学生评教和获奖情况(包括有否教学故事或违纪)情况。

  中层干部:

  ①履行管理职责工作态度和责任心,为人师表,管理育人,有全局意识,有奉献精神的情况。

  ②所在部门保质保量的完成岗位职责,本部门的各项中心工作任务的完成情况。

  ③管理服务工作中的创新点及成效。

  ④充分调动所在部门员工的积极性,与相关部门协作的情况。

  ⑤所在部门受表彰和出现责任事故的情况。

  教研室(专业)主任:学校结合考核工作对教研室(专业)主任工作进行考核,教研室(专业)主任除了填写员工考核表之外,还应当填写教研室(专业)主任考核表,对教研室(专业)主任进行小结,其中专业主任应当侧重专业建设方面的工作进行小结。

  行政职员的考核工作结合行政职员的岗位职责,重点总结本人承担的具体工作及对本岗位工作改进意见的建议。

  三、部门考核工作

  学校对本年承担已经明确目标任务的各院系(部)的考核主要按照年度目标进行,基础教学部和职能部门的考核根据负责人的述职报告打分。学校领导、中层干部和工会推选的教工代表参与考核工作。

  1、关于院系考核:

  院系(部)按照年初确定的目标任务进行定量考核,各院系(部)按照目标任务逐项总结汇报相关工作,同时总结本院系一年来专业建设、队伍建设、学生培养方面的成就及教育教学标志性成果,考核人员对各项工作进行评价考核,人事处负责各项考核指标的汇总统计。

  2、关于职能部门考核:

  学校人事处组织对院系(部)和职能部门的述职,考核人员按照要求根据其述职和平时了解的工作进行打分;

  3、关于考核计分:

  学校领导、中层正职干部和其他参与考核人员的分值比重分别按4:4:2计入总分。

  4、院系(部)和职能部门负责人的述职报告结合个人和部门工作进行。

  四、关于考核总分及其应用

  考核总分分别位于前3名的院系(部)和前4名的职能部门负责人为学校年度考核“优秀”等第。

  五、时间安排

  1、20XX年12月24日-20XX年1月4日(第十六-十七周),各部门对本部门教职员工的工作进行考核。

  20XX年1月3日(周四)进行部门述职。

  3、院系(部)及职能部门在教职工考核的基础上对本部门的工作进行小结,并对下学期的工作进行初步安排,也可对学校未来发展建言献策。

  4、各院系(部)、各部门在20XX年1月3日前汇总本部门个人考核材料交学校人事处,材料电子版发至邮箱XXX,考核结果和教研室主任小结由所在院系(部)签署意见后交人事处。

  5、各院系(部)、各部门在20XX年12月25日(周二)前将本部门的年度工作总结报学校办公室。

  上海工商外国语职业学院办公室

  20XX年12月17日

  开展年终考核工作通知7

各有关单位:

  为做好20XX年终绩效考核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20XX年奖励性业绩绩效奖金分配按照《桂林电子科技大学绩效奖金分配方案(修订)》(桂电人〔20XX〕9号)执行;

  2、各非教学单位于20XX年12月30日前提交年度工作自评报告(要求对照非教学单位分配文件要求的10条内容);

  3、各教学单位于20XX年12月30日前提交A1块自评报告(要求对照教学单位分配文件要求的10条内容);

  4、各单位到人事处领取《专业技术人员考核登记表》,组织所有在岗职工填写《专业技术人员考核登记表》,各单位根据个人总结组织评优(评优人数为本单位在岗人员的`15%),并填写《20XX年专业技术人员年终考核结果一览表》(详见附件2,考核结果为“优秀”的人员请排列在表格前面),于20XX年12月30日前将《专业技术人员考核登记表》及《20XX年专业技术人员年终考核结果一览表》报人事处人力资源科,联系人:XXX。

  5、其他工作及要求见《20XX年终绩效考核有关工作安排表》(附件1)。科研、论文等工作量登记分别按照科技处或教务处要求办理。

  联系人:XXXXX。

  人事处

  20XX年12月22

  开展年终考核工作通知8

各单位、部门:

  根据《党政领导干部考核工作条例》、《中国药科大学绩效津贴实施办法(修订)》(药大人〔20XX〕263号)、《中国药科大学二级单位绩效评价办法》(药大人〔20XX〕337号)等文件精神,现将20XX年度考核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考核原则

  本着实事求是、严格认真的态度,坚持客观公正、民主公开、注重实绩、全面考核的原则。学校考核二级单位,二级单位考核个人。

  二、考核对象

  (一)二级单位:院部、机关、教育教学辅助部门。

  (二)个人:全校在职在岗教职工(含人事代理人员)。

  三、考核内容

  (一)二级单位考核

  根据学校发展规划及年度工作要点,在人才培养、学科建设、科学研究、队伍建设、国际交流与合作等方面,对院部分别设立绩效指标,主要考核增量。

  学校对院部的发展战略、制度建设、综合管理等方面进行定性评价,对机关(教育教学辅助部门)的工作理念、管理水平、服务效果等方面进行定性评价。

  学校党委对二级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开展述职评议考核。

  (二)校级领导干部考核

  根据教育部通知要求,校党政正职代表党政领导班子述职,并作个人述职述廉报告,班子其他领导成员作个人述职述廉报告。

  (三)处级干部考核

  每位处级干部对个人一年来思想、工作、学习、作风等方面情况进行全面总结。

  (四)其他人员考核

  1、院部:按照本单位的绩效考核方案考核。

  2、机关:考核政策水平、工作能力、工作态度、工作作风、协作精神、工作实绩、服务质量、廉洁自律和履行岗位职责的情况。

  3、教育教学辅助部门:考核服务教学科研的态度、业务技术水平、履行岗位职责等情况。

  四、考核办法与程序

  采取分类考核,分级负责,领导考核与群众考核、定量与定性相结合。

  (一)工作总结

  1、二级单位登录学校信息门户,进入服务中心部门测评模块填报总结材料。院部填报绩效指标完成情况,机关(教育教学辅助部门)填报部门工作总结。以上填报须于20XX年1月8日前完成。

  2、校级领导干部根据教育部要求填写相关表格。

  3、处级干部填写《中国药科大学处级干部考核登记表》(组织部网页下载,A4纸正反打印,个人总结篇幅在1500字左右)。

  4、其他人员须登录学校信息门户,进入服务中心年度考核模块,在线提交《中国药科大学教职工年度考核表》。

  (二)民主测评

  1、机关(教育教学辅助部门)

  由院部教职员工采取无记名方式进行测评,可与院部职工大会结合进行。各院部党委(党总支)负责对评价结果进行统计。统计结果经院部党委(党总支)负责人签名盖章后,报送人事处。

  2、校级领导干部

  召开述职测评大会。参加述职测评大会的人员范围:校领导、两委委员、副处级以上干部、专任教师代表、党外人士代表、教代会代表、离退休老同志代表、学生代表等。参会人员听取述职并当场进行测评,填写民主测评机读卡投入票箱。

  3、处级干部

  正处级干部代表单位和个人述职,将述职报告电子版于20XX年1月8日前发送到组织部邮箱。述职报告要以本部门、单位20XX年工作计划为依据,注重体现领导科学发展、完成重点工作及作用发挥、抓班子带队伍、疫情防控、落实教育部巡视整改任务、推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常态化建设、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履行“一岗双责”职责等情况。组织部将统一格式,在校领导述职测评大会前3天挂到校园网主页,参加测评大会的全体人员凭用户名和密码登陆查阅。

  处级干部在本部门、单位进行述职,由本部门、单位全体教职工对其进行民主测评,学校考核工作小组将派人参加述职测评会。校领导对部门、单位和处级干部的测评在校领导述职测评大会上进行。部门、单位之间的互评由参加校领导述职测评大会的全体人员进行测评。

  正处级干部测评得分计算方法:全体校领导评价得分×45%+民主测评得分×35%+所在部门(单位)考核得分×20%。

  副处级干部测评得分计算方法:全体校领导评价得分×40%+所在部门(单位)正职评价得分×20%+民主测评得分×30%+所在部门(单位)考核得分×10%。

  4、其他人员

  在一定范围内进行述职汇报,组织群众测评。

  (三)考核结果评定

  学校考核工作小组对二级单位考核结果进行评定。单位考核工作小组在个人总结、民主评议的基础上,结合平时表现,对被考核人提出评鉴意见。

  (四)考核结果报学校审定。

  (五)考核结果通知二级单位及个人。

  五、考核等级的评定

  (一)二级单位绩效评价考核结果分为A、B、C三个等级。院部、机关(教育教学辅助部门)分别排名前20%且考核得分高于80分(含80分)的部门为A级,考核得分低于60分的单位为C级,其他单位为B级。

  (二)处级干部年度考核结果分为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4个等级。按照测评体系及权重计算出处级干部综合测评得分。根据测评情况,分四类分别评定优秀:院部正副处级干部各5名优秀;机关(除组织、人事、纪检部门外)正副处级干部各5名优秀;组织、人事、纪检部门处级干部2名优秀;教育教学辅助部门处级干部2名优秀。

  二级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情况综合评价等级未达到“好”的,其年度考核结果不得确定为优秀等级。

  新提任不满半年的处级干部,只做工作总结,进行述职,不参加测评,年度考核一般按称职等级计。

  学校考核工作小组提出评定考核结果等级意见,经学校研究确定。完成重要工作表现突出者,经学校研究确定可评为优秀。

  (三)个人绩效评价考核结果分为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四个等级。优秀比例为15%。

  1、本年度具有下列情况之一,其考核结果一般确定为基本称职等级:

  (1)连续旷工5至7天或者一年内累计10至15天者;

  (2)无正当理由一年内累计迟到、早退在15次以上者;

  (3)工作责任心不强,责任差错2次及以上并造成较严重后果者;

  (4)因直接责任事故造成公共财产或他人财产损失达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并造成不良影响者;

  (5)经认定属较大教学事故责任人者;

  (6)无正当理由拒绝参加由组织安排的培训;

  (7)其他应认定为基本称职的情况。

  2、本年度具有下列情况之一,其考核结果一般确定为不称职等级:

  (1)连续旷工超过7至15天或一年内累计超过15天者;

  (2)缺乏履行岗位职责的能力,不能胜任本职工作,或不服从组织分配,不认真履行岗位职责,经批评教育仍不改正者;

  (3)经认定属重大教学事故责任人者;

  (4)私下转让学校科技成果者;

  (5)私下在外兼职,对完成本单位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者;

  (6)工作责任心不强,因直接责任事故造成公共财产或他人财产损失达3万元以上或人身伤亡事故,造成不良影响者;

  (7)严重违反社会道德、妨碍社会管理秩序,被有关部门处罚,或受司法机关刑事处罚者;

  (8)无正当理由、拒不参加考核者;

  (9)师德考核不合格者;

  (10)其他应认定为不称职的情况。

  3、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参加考核,但不定等级,其考核评语可作为其今后晋职定级的依据:

  (1)新进校未满半年人员,只写评语,不定等级;

  (2)因病假、事假等原因离岗时间累计达半年以上,目前在岗的教职工。

  4、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本年度不参加考核:

  (1)因病、事假超过半年以上目前仍不在岗的人员;

  (2)待聘人员。

  5、其他:

  (1)受到警告处分的,在作出处分决定的当年,年度考核不得确定为优秀等次。

  (2)受到记过处分的,在受处分期间,年度考核不得确定为称职及以上等次。

  (3)受到降低岗位等级处分的,在受处分期间,年度考核不得确定为基本称职及以上等次。

  六、考核结果使用

  按照《中国药科大学绩效津贴实施办法(修订)》(药大人〔20XX〕263号)和《中国药科大学院部取得标志性成果奖励方案(试行)》(药大人〔20XX〕108号)文件精神,依据二级单位和个人的考核结果核拨和发放绩效津贴。

  七、考核组织

  学校成立20XX年绩效评价工作委员会,委员会主任由学校党委书记、校长担任,委员为全体校领导。委员会下设工作小组,工作小组由党委办公室、校长办公室、组织部、监察处、审计处、人事处、教务处、科学技术处、研究生院、国际交流合作处、学生工作处等职能部门负责人和院部负责人及教师代表组成。

  在绩效评价期末,各二级单位根据定量评价指标先进行自评。绩效评价工作小组根据二级单位的自评情况进行核实,并结合定性评价结果确定各二级单位的绩效评价结果。绩效评价结果经绩效评价工作委员会确认。

  八、时间安排

  12月31日前布置考核工作。

  1月6日前个人考核表数据审核完毕。

  1月8日前院部绩效指标完成情况填报完成。

  1月13日前职能部门完成个人考核表数据修改。

  1月15日前职能部门完成院部绩效指标审核打分。

  1月15日前述职、民主测评。

  1月25日前评定考核结果、核拨奖励性绩效津贴。

  九、考核要求

  (一)全校各部门、单位对绩效评价考核工作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认真安排,精心组织,保证考核工作顺利进行。

  (二)凡参加考核的教职工都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正确评价自己和他人的成绩,找出存在问题,明确努力方向,切忌空话和弄虚作假。

  特殊原因暂无法参加考核的,经所在二级单位考核小组批准,上报学校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可暂缓考核,适当时候及时补考。

  中国药科大学

  20XX年1月8日

  开展年终考核工作通知9

各处室、中心:

  为做好20XX年青岛光电院年度考核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核原则

  遵循“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全面考核、注重实绩”的原则,客观反映各处室、中心的工作业绩和工作目标执行情况,以及全体员工的工作表现和工作成果。

  二、考核范围

  青岛光电院全体员工。

  三、考核方式

  参照《青岛市光电工程技术研究院绩效考核管理办法》(试行)执行。

  (一)各处室、中心负责人考核由院考核小组进行考核。

  (二)院内聘任的高级工程师考核由院考核小组进行考核,汇报内容主要包括本年度主要工作业绩、完成主要技术成果等方面。

  (三)其他员工考核由各处室、中心考核小组自行考核。

  (四)考核按照百分制计分。

  四、考核时间

  (一)各处室、中心负责人及高级工程师考核

  时间:20XX年1月5日

  地点:三楼会议室

  (二)员工考核

  时间:20XX年12月24日-20XX年1月7日

  地点:二楼会议室或其他

  五、有关要求

  考核结束后,各处室、中心于20XX年1月8日11:00前本将本部门《20XX年度考核登记表》、《考核分数统计表》报至综合处。

  六、考核结果运用

  1、考核结果作为员工岗位聘任及调整、评先评优、奖励等方面的依据。

  2、对单位有重大贡献、创造较大的直接或间接效益的员工,由院务会讨论决定给予一定的奖励。

  七、其他事项

  1、双跨人员、借调人员在工作单位完成考核,并将结果报送至院里;试用期员工不参加本次考核。

  2、员工填写考核登记表时,要如实反映自己一年来的工作表现,做到不随意应付,不弄虚作假。部门对员工的考核也要做到客观、公正。

  附件一:《20XX年度考核时间安排表》

  附件二:《20XX年度考核登记表》

  附件三:《年度考核表》

  附件四:《考核得分统计表》

  附件文件请至“文件下载”栏中下载。

  青岛市光电工程技术研究院

  20XX年12月22日

  开展年终考核工作通知10

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各单位、各部门:

  《关于认真做好20XX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开大党政发〔20XX〕28号)已下发,请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各单位(部门)认真做好考核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按文件要求校党委组织(统战)部将于20XX年12月30日(周日)上午10点以后,将我校科级及科级以上干部每位同志的《20XX年工作总结表》上传至校园网公示,公示时间7天,届时请全校教职员工广泛阅览评议。

  阅览途径:OA系统——网络硬盘——其他——干部20XX年度工作总结(分中层正职干部、中层副职干部、科级干部三个文件夹)

  二、学校下派四个年度考核工作小组,分别到全校32个考核单位进行对科级以上干部的民主测评,并通过座谈进一步了解有关情况。具体时间由考核组与各考核单位协商确定,请考核组、考核单位双方加强密切联系,科学合理安排工作时间,并通知相关人员按时出席。考核组名单及分工在OA系统公告通知中查询。

  三、各考核单位按文件要求,按时上报考核结果。

  XXX

  20XX年XX月XX日

  开展年终考核工作通知11

局机关各科室、直属各单位:

  根据工作安排,定于20XX年1月14日至17日(详见日程安排表)开展管理局20XX年度年终综合检查考核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考核对象

  局机关各科室、直属各单位及其科级干部。

  二、检查考核内容

  1、20XX年度工作(含第四季度工作检查)。

  2、对各单位领导班子及其科级干部分别进行年度考核和党风廉政建设民主测评。

  3、支部书记抓党建述职评议考核。

  三、考核方法

  1、管理局成立年终综合检查考核工作组,负责进行全局的年终综合检查考核工作。检查考核工作组以XX为组长、XXX为副组长,局机关各科室、直属各单位负责人,局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以及局安委办、玉湖派出所相关人员为成员。

  2、按管理局20XX年工作考核办法考核评分细则进行检查考核评分。

  3、具体考核方式为全体考核组成员进行现场检查、听取汇报、查阅相关资料及组织各单位党员、职工代表集中进行民主测评等。

  四、具体要求

  (一)各单位要认真做好相关准备工作,按往年要求及版式,提前打印好各自单位的相关测评票;于1月13日前将单位年度工作综合总结放入“OA”工作交流中,让全局交流学习;于考核当天向机关党委递交支部书记抓党建述职报告(1份)。

  (二)安排尽量多的时间进行现场检查,利于兄弟单位间互相观摩学习,取长补短。

  (三)支部书记抓党建述职与单位的年度工作汇报结合进行,汇报总时间严格控制在20分钟以内;测评及查阅资料控制在30分钟内完成。

  (四)各单位通知不少于比例50%的在职党员及职工代表参加考核及测评会,支部书记述职完毕立即进行民主测评。

  (五)局检查考核组的食宿由局统一安排。

  特此通知。

  附:20XX年度年终综合检查考核日程安排表

  XXX

  20XX年1月10日

  开展年终考核工作通知12

各单位/部门:

  为客观公正评估员工一年来工作表现,明确其贡献或不足,促进个人发展,提高工作效率,使员工的绩效考评结果更好地与晋升、薪酬、培训等挂钩,根据绩效考核管理办法,现决定开展 年度员工绩效考核工作。

  一、考核对象和范围

  公司及下属分支机构(工作室、分/子公司)在岗的管理、技术、职能岗位人员(实习生除外),为此次考核的对象。

  二、考核内容

  (一)一般设计人员:主要考核工作业绩(75%)与工作态度(25%)两个方面。其中工作业绩包括工作量(60%)与工作质量(40%);工作态度包括工作主动性(40%)、沟通合作性(30%)、出勤情况(30%)。

  (二)专业/项目负责人:主要考核工作业绩(60%)、管理能力(25%)与工作态度(15%)三个方面。其中工作业绩包括工作量和工作质量(各占50%);管理能力包括沟通能力(40%)、工作分配(30%)、解决问题时效性(20%)、管理力度(10%);工作态度包括工作主动性(40%)、服务质量(30%)、出勤情况(30%)。

  (三)分支机构负责人:主要考核工作业绩与管理能力(各占50%)两个方面。其中工作业绩包括完成产值/项目(60%)、质量控制(25%)、成本控制(10%)、年度回款率(5%)四个方面;管理能力包括沟通协调能力(30%)、工作分配合理性(30%)、下属发展(20%)、管理力度(20%)四个方面。

  (四)职能岗位(包括普通人员和管理岗位):主要从个人述职与“德、能、勤、绩”两个方面进行考核。个人述职内容主要是对20XX年工作总结、存在问题和不足、20XX年工作思路和举措进行阐述;“德、能、勤、绩”具体细化为各项指标分别进行评价。

  三、考核方法

  一般人员主要采取员工自评与上级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职能管理岗位、分支机构负责人和项目负责人增加交叉评价的环节。

  (一)员工自评:设计人员主要是针对各项考核指标进行自评和打分;职能岗位员工撰写个人年度工作总结,主要包括工作业绩、存在问题与不足、20XX年工作思路和举措等,并结合考评表各项指标进行自评和打分。

  (二)上级考评:直接上级、公司领导分别对下属人员的年度工作进行评价和打分。

  (三)交叉评价:有关职能部门对分支机构负责人、项目负责人进行交叉评价,分支机构负责人和其它部门对职能管理岗位进行交叉评价。

  (四)评价权重和计分办法:

  1、一般设计人员=组长初评*30%+分支机构负责人复评*70%(如无组长,则全部由分支机构负责人考评);

  2、专业/项目负责人=交叉评价*30%+分支机构负责人复评*70%;

  3、行政助理=行政部初评*30%+分支机构负责人复评*70%;

  4、职能普通岗位=直接上级初评*30%+部门负责人复评*70%(如无直接上级,则全部由部门负责人考评);

  5、职能管理岗位=交叉评价*30%+分管领导复评*70%;

  6、分支机构负责人=交叉评价*30%+总经理复评*70%;

  (五)考核结果及应用

  1、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需改进、不合格四个等级。考核结果从打分和有无重大失误两方面进行综合评价,不同考核结果及其应用如下表所示:

  2、视同“合格”的情况

  公司新进员工和当年内部岗位调动的员工,在新岗位全年工作时间不足6个月,或其他员工有特殊原因的,经人力资源部批准可以不参加年度考评,考核结果视同“合格”。

  3、员工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年度考核结果视同“不合格”

  (1)全年请事假累计超过30天,或病假(含视同病假)累计超过三个月者;

  (2)违反考勤管理办法,全年受到4次以上警告或2次以上记过处分者;

  (3)当年工作有重大失误,造成明显不利后果的。

  四、考核实施

  本年度绩效考核由人力资源部统一组织,各单位负责具体实施,人力资源部可派人协助、指导、监督实施过程。进度计划安排如下:

  20XX年12月2日至20XX年12月6日,准备及动员

  20XX年12月9日至20XX年12月15日,员工自评

  20XX年12月16日至20XX年12月24日,部门领导考评、交叉评价

  20XX年12月25日至20XX年12月29日,公司分管领导、总经理考评

  20XX年12月30日至20XX年12月31日,绩效考核资料汇总及统计

  20XX年1月2日至20XX年1月10日,绩效反馈及申诉处理

  各单位行政助理务必于12月25日下班前将相关资料(附件1-6)的电子版和纸质材料报送至人力资源部。

  年度考评结果由各单位以适当形式告知员工,单位领导应积极与员工进行绩效沟通,开展面谈工作,同时做好相关的记录,在肯定成绩的基础上,提出改进和提高绩效的意见。

  五、考核工作要求

  年度绩效考核结果与员工职位层级的晋升、薪酬分配等密切挂钩,希望员工重视年度考评工作,各单位务必精心组织本单位员工年度考评和总结工作,做到方法透明、客观公正、不徇私情。

  特此通知。

  开展年终考核工作通知13

各股(室)、基层所:

  为全面掌握20XX年度各项工作目标的落实情况,查找不足,总结经验,为制定我局20XX年度工作任务提供依据。根据工作安排,局决定组织开展年度综合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内容和方式。

  1、检查内容:包括各所的安全生产工作、经营管理状况、卫生保洁情况、摊档位使用率、人员工作纪律、精神面貌、所容所貌、档案管理、资产管理、是否严格执行局的各项规章制度等。

  2、检查方式:清点市场摊档位、检查市场安全状况、查阅收费台帐、资产管理、经费使用、会议记录、考勤登记等相关相关制度及资料等。

  3、听取所班子汇报20XX年度工作情况及今后工作设想。

  二、检查时间。

  检查从20XX年1月14日开始至1月16日结束,具体时间各检查组根据实际情况提前通知。

  三、检查人员及检查地点安排。

  第一组:

  带队领导:

  队员:

  检查地点:城北所、横山所、安铺所、青平所、车板所、雅塘所、新民所

  车辆安排:租车

  第二组:

  带队领导:

  队员:

  检查地点:中心所、石岭所、吉水所、长山所、石颈所、和寮所、塘蓬所

  车辆安排:租车

  第三组:

  带队领导:

  队员:

  检查地点:工业品所、石城所、良垌所、平坦所、新华所、河唇所、石角所、永兴所

  车辆安排:粤GU1968

  机动组:

  四、相关要求:

  1、检查要严肃认真,做到真正把检查作为落实工作的全面体检,坚决克服“年年检、老一套”的模糊认识,坚决防止“走形式、搞应付”的不良思想,从严从实地开展好检查考核工作。

  2、检查组要实事求是地进行总结,内容具体、依据充分地将各所的工作亮点和存在问题等情况反馈到所并上报局班子。

  3、检查人员到各所检查时,要积极传递正能量,将我局以前状况和目前取得的成绩相对比,做好基层所人员的思想工作,达到“讲好物业系统的故事,传播物业系统好声音”的目的。

  廉江市市场物业管理局

  20XX年1月10日

  开展年终考核工作通知14

各处室:

  为正确评价一年来广大教工德才表现和工作实绩,进一步加强干部队伍建设,积极推行客观公正的考核评价体系,经校长办公会议研究,现将安徽理工学校20XX年度考核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全校在职在岗教职工(含校聘人员),包括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和工勤技能人员。

  二、考核依据和内容

  20XX年度考核工作以聘用合同和岗位职责为依据,以工作实绩为重点内容,以服务对象满意度为基础,全面考核工作人员的德、能、勤、绩、廉,重点考核工作绩效。德,是指遵纪守法情况以及在思想政治素质、职业道德、社会公德、个人品德等方面的表现。能,是指履行岗位职责能力、专业技术技能以及管理水平、知识更新等情况。勤,是指公益服务意识、工作责任心、勤奋敬业精神和工作态度等方面的情况。绩,是指履行岗位职责情况,完成工作任务数量、质量、效率以及服务对象的满意程度。廉,是指廉洁从业方面的表现。

  学校“双肩挑”人员,考核内容应当包括两类岗位职责任务。

  三、考核标准

  年度考核的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和不合格四个等次。

  (一)确定为优秀等次须具备下列条件:

  1、遵纪守法,思想政治素质高,自觉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具有模范的职业道德和良好的社会公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

  2、履行岗位职责能力强,与岗位要求相应的专业技术技能或者管理水平高,积极参加业务培训;

  3、公益服务意识和工作责任心强,勤奋敬业,工作态度认真负责;

  4、全面履行岗位职责,高质量地完成工作任务,成效显著,服务对象满意度高;

  5、在廉洁从业方面具有模范作用。

  (二)确定为合格等次须具备下列条件:

  1、遵纪守法,思想政治素质较高,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社会公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

  2、履行岗位职责能力较强,与岗位要求相应的专业技术技能或者管理水平较高,按时参加业务培训;

  3、公益服务意识和工作责任心较强,工作态度比较认真负责;

  4、能够履行岗位职责,较好地完成工作任务,富有成效,服务对象满意度较高;

  5、廉洁从业。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确定为基本合格等次:

  1、思想政治素质一般,或者在职业道德、社会公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方面存在明显不足;

  2、履行岗位职责能力较弱,与岗位要求相应的专业技术技能或者管理水平较低;

  3、公益服务意识和工作责任心一般,或者工作态度、工作作风方面存在明显不足;

  4、基本能够履行岗位职责,但完成工作的数量不足,质量和效率不高,或者在工作中有较大失误,或者服务对象满意度较低;

  5、基本做到廉洁从业,但某些方面存在不足。

  (四)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确定为不合格等次:

  1、思想政治素质较差,或者道德品质较差;

  2、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不能适应岗位要求;

  3、公益服务意识和工作责任心薄弱,或者工作态度、工作作风差;

  4、未能履行岗位职责,未能完成工作任务,或者在工作中因严重失误、失职,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恶劣社会影响;

  5、存在不廉洁问题,且情形较为严重。

  四、优秀等次比例核定

  各处室一般工作人员“优秀”等次的人数,各处室按照不超过考核人数的13%比例推荐优秀等次人数(详见附件:各处室考核优秀指标分配表),上报人选超过1名的应排序。学校考核领导小组根据考核结果,最终确定个人考核等次和全校优秀等级人数。

  五、考核方式

  坚持平时考核与年度考核相结合、定性与定量相结合、领导与群众相结合的原则。每位教职工都应认真进行个人年度工作总结,并填写《安徽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登记表》(附件下载或至校办公室领取,使用16K纸打印)。

  (一)中层干部考核

  参照《安徽理工学校中层干部年度考核办法》

  (二)行政工作人员考核

  参照《安徽理工学校行政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办法》

  (三)教师考核

  参照《安徽理工学校教师年度考核(业务)办法》

  六、考核时间安排

  (一)各处室述职时间截止到5月16日(具体时间由各处室自定),请行政处室负责人联系办公室下载民主测评表电子版,教学部门负责人联系教务处下载教学质量综合测评表电子版。测评之后分别向办公室、教务处上交汇总表,截止时间5月16日上午(可以采用线上考核模式)。

  (二)中层干部述职考核拟安排在教代会上(开学后)进行。

  (三)学校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召开会议研究确定考核等次。

  (四)学校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将年度考核结果以书面形式告知被考核人员,对拟确定为优秀等次的人员在学校范围内公示7天,对拟确定为基本合格、不合格等次的人员进行诫勉谈话,限期改进。

  (五)向省厅上报考核结果和考核工作总结。

  七、考核相关事宜

  1、校级领导年度考核工作,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相关规定进行。

  2、首次就业参加工作的工作人员在试用期内参加年度考核,只写评语,不确定等次。其他新进工作人员,本年度在校工作累计不到半年的(含试用期),不参加年度考核;本年度在校工作累计超过半年的(含试用期),参加学校年度考核并确定等次,有关情况由原单位提供。未聘人员未聘时间累计超过不半年的工作人员,不参加年度考核。

  3、在本考核年度内,病假(因公负伤除外)、事假、非单位派出学习、培训的请假时间累计超过半年的工作人员,不进行年度考核。

  4、借调人员由借调单位出具工作情况说明;离岗创业人员提供企业运营情况报告并汇报有关情况说明。

  5、专职班主任考核工作由学生管理部门另行组织。

  6、评选推荐20XX度先进处室,采取票选方式,分别在教学系列和行政系列各产生一个先进处室,由学校考核工作领导小组最终研究确定。

  八、组织实施

  为确保考核工作顺利实施,学校成立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吕维山任组长,开俊、郭世杰、张平为成员,具体负责考核工作的组织实施。

  九、有关要求

  (一)年度考核是促进广大中层干部和职工履职尽责,积极工作,建设高素质干部职工队伍的一项基础性工作,也是事业单位实施岗位管理的重要环节。各处室一定要高度重视年度考核工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严格程序,规范操作,保证质量;要加大考核力度,防止年度考核工作走过场,不断提高考核工作的科学性和实效性。

  (二)在进行考核测评时,全体教职工要本着对事业、对同志认真负责的态度,仔细对照测评标准,慎重地对被考核人做出评价。

  (三)严肃考核纪律,净化考核环境,营造公开、公平、公正的考核氛围。对无正当理由拒不参加考核或严重干扰考核工作的,经学校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可以直接定其为不称职(或不合格)。对违反考核纪律者,可视情给予适当的行政处分。

  开展年终考核工作通知15

各总支,各支部,各行政村,机关各部门:

  为了全面、客观、公正、准确评价全镇各行政村、机关各部门20XX年的工作业绩、履行岗位职责等情况,进一步发扬成绩、查找不足,激励先进、鞭策后进,推进全镇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决定对全镇各总支、支部,机关各部门进行年终考核,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紧紧围绕保持干部队伍务实重干、锐意进取的精神状态,形成村级比发展、部门比服务、干部比贡献的干事创业氛围,促进五龙口又好又快发展这一主题,按照全面准确、客观公正、务实高效的原则,对全镇各行政村、各部门的工作实绩、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水平进行全面考核评价,为促进全镇经济社会各项事业再创新业绩,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再上新水平提供坚强的保证。

  二、考核内容

  重点是对年度党建工作开展情况、农村班子建设情况、各村(各部门)年度目标任务完成情况,镇党委政府年度重点、中心工作完成情况。各村支委、村委和监委还要提出20XX年工作要点及为民办实事具体事项。

  三、方法步骤

  (一)单位自查

  各单位要认真进行自查,并在做好自查工作的基础上,形成各单位20XX年工作述职报告、20XX年工作要点及为民办实事具体事项。

  (二)组织考核

  1、农村考核(1月18日—1月21日)。由管理区牵头,班子成员带队,抽调机关干部组成考核组,到各村按步骤实施。

  ①述职测评。各村要组织召开述职测评大会,参会人员范围为“支委、村委和监委”干部、小组干部、全体党员、群众代表等,参会率达到80%。村党支部书记代表班子做述职报告,支委、村委和监委干部提交书面述职报告,不在大会上述职。述职的内容主要是与党委、政府签订的工作目标完成情况,村级年度工作完成情况,支委、村委和监委班子承诺工作完成情况及支委、村委和监委干部履职及廉洁自律情况。述职之后,对支委、村委和监委班子及成员、全体党员分别进行民主测评,随村参加考核测评。

  ②座谈。考核组要与支委、村委和监委干部、党员、村民代表及普通群众进行座谈,座谈内容包括对村干部工作评价情况、违规违纪干部情况、长期不工作的村干部情况等,广泛调查,摸清底数,深入座谈,吃透问题,座谈人员不能少于到会人员的30%。

  ③实地查看。考核组要根据各村述职,对照目标责任书进行实地察看,准确把握各村的工作完成情况,要深入实际,对照台帐,逐项查看验收,涉及镇机关各部门分管工作,要及时沟通核实,找准依据。

  ④部门考察。机关各部门对照各村目标任务及日常工作开展情况分四个等级进行综合考评,90分以上为示范,80-90分为优秀,70-79分为良好,60-69为一般,于1月21日前将相关材料报党政办公室。

  ⑤汇总上报。各考核组考核结束后,要及时将考核情况统一汇总,届时镇党委将专门听取各组考核情况汇报。同时需提交述职报告、干部工作总结、相关测评表、开会签到表、参会情况表和考核细则评分表。考核细则评分表将做为绩效津贴发放的重要依据。

  2、机关各部门及其工作人员的考核。由镇党政办负责组织实施。主要依照市委组织部、人事局的机关干部考核文件精神,结合我镇机关干部考核办法实施。

  ①述职。机关中层干部结合年度工作目标和市里上级部门工作目标考核情况,写出部门工作总结和个人述职述廉报告,在全体机关干部大会上进行述职;一般干部写出个人述职述廉报告,分部门做述职报告。

  ②测评。述职后,所有机关干部都要在大会上按优秀、称职、不称职进行评议。机关党员还要在党员大会上按照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格次进行评议。

  ③查看。镇党政办要认真汇总一年来机关各部门、所有干部在德、能、勤、绩,特别是台帐目标完成情况及市里检查结果反馈情况,逐项查看验收。

  ④汇总。考核结束后,部门总结和个人述职报告需经主管领导审核后,交镇党委存档。考核结果将作为年终评优评先的重要依据。

  (三)总结表彰

  镇党委将对此次考核评议工作进行认真总结,并对评议出的先进党组织、优秀党员、先进工作者、优秀党务工作者、先进单位进行统一表彰,对末位单位通报批评,对考核结果中农村班子不满意率在30%以上的村级班子要进行诫勉谈话。

  四、几点要求

  1、加强领导,严肃纪律。此次年终考核由镇党委、政府统一组织实施,由镇党委成员担任考核组组长,相关班子成员担任副组长,从机关专门抽调工作人员组成若干考核组分别进行(各考核组分组名单附后)。各考核组要本着对镇党委、政府高度负责的态度,切实加强对考核工作的领导,严格考核程序,坚持走群众路线,广泛听取干部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地进行考核,确保考核质量。同时,考核工作涉及支委、村委、监委及成员的年度考核等次等内容,考核组成员要认真遵守组织纪律,不得随意向外泄露考核情况,确保考核工作的圆满完成。

  2、高度重视,精心准备。这次考核工作时间紧、任务重,各行政村、各部门、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认真对待,考核期间,没有特殊情况,不得请假外出,以确保考核工作的顺利进行。要认真做好考核工作的各项准备工作,述职述廉报告要围绕考核重点,突出主要工作成绩、存在问题、今后努力方向和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情况,切实做到全面客观、实事求是、简明扼要,既不扩大成绩和效果,也不隐瞒缺点和不足。

  3、坚持原则,实事求是。各单位要教育引导党员干部群众本着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原则,严肃、认真、负责地评价班子和干部,严禁以个人好恶来歪曲事实、评价干部,确保把作风正派、坚持原则、工作实绩突出的同志反映出来;对那些政治业务素质不高,不能胜任工作或在工作中造成重大失误的,不遵守农村干部行为规范和违法乱纪的,该确定为不称职或基本称职的,也要实事求是地反映出来,以便为镇党委了解情况、决策工作提供可靠的依据。

  XXX

  20XX年XX月XX日

  开展年终考核工作通知16

各部门:

  根据学校《20XX年度教职工考核工作实施意见》和《总公司20XX年度先进单位和个人评选办法》等文件精神,结合后勤服务总公司(资产经营公司)工作实际,经研究决定于20XX年1月5日起开始总公司20XX年度考核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范围

  党政办公室、财务部、物业服务中心、维修维保中心、公寓服务中心、运输服务分公司、餐饮服务分公司(含采购)。

  二、考核领导小组

  组长:

  组员:

  三、考核流程与要求

  (一)根据疫情防控要求召开:

  1、工作汇报。各部门工作总结,包括20XX年主要工作、特色、经验,20XX年工作计划等;

  2、集中评议。测评、评选总公司20XX年度“先进部门”、“先进基层团队”、“优秀管理者”、“优秀员工”和“特别贡献奖”等先进单位和个人(具体评比办法详见附件一)。

  (二)具体要求

  1、部门年终总结PPT形式进行汇报。

  2、部门汇报时间不超过5分钟,超过不计入考核成绩。

  3、汇报要求务实、精炼、简明扼要。部门汇报内容包括:

  (1)今年各部门经营业绩和今年已取得的成绩,获得的奖项;

  (2)管理与创新改革措施;

  (3)明年工作计划,包括经营业绩、组织的活动,要有创意以及管理措施等;

  (4)经营中存在的问题,明年的打算。

  4、工作要尽可能使用数据表达,数据要准确、详实,数据统计时间截止到20XX年12月;

  5、各部门请于20XX年1月7日前完成本部门评优工作。

  四、考核纪律

  1、坚持民主集中制

  2、被考核人员实行回避制

  五、日程安排

  1、20XX年1月7日(周五)上午9:30,各部门负责人及主管到公司会议室411集中述职;

  2、召开总公司年终总结表彰会议(具体根据疫情防控要求另行通知)。

  附件一:后勤服务总公司(资产经营公司)20XX年度先进单位和个人评选办法

  XXX

  20XX年XX月XX日

  开展年终考核工作通知17

局属各单位、机关各科室(群团组织):

  为做好20XX年度综合绩效评估考核,根据《关于印发〈岳阳市规划局系统20XX年度综合绩效评估实施方案〉的通知》(岳规发〔20XX〕24号)等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于20XX年12月下旬,对局属各单位、机关各科室(群团组织)及其干部职工一年的工作情况进行评估考核。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的依据及主要内容

  1、《关于印发〈岳阳市规划局系统20XX年度综合绩效评估实施方案〉的通知》(岳规发〔20XX〕24号);

  2、《关于印发〈岳阳市规划局系统20XX年度党风廉洁建设和发腐败工作考核细则〉的通知》(岳规发〔20XX〕11号);

  3、《关于印发〈岳阳市规划局20XX年政务公开政务服务工作考核细则〉的通知》(岳规发〔20XX〕27号);

  4、《关于在全局系统开展档案管理与保密工作检查验收的通知》(岳规发〔20XX〕28号);

  5、《关于下达20XX年度局系统劳务派遣人员清理目标任务的通知》(岳规发〔20XX〕36号);

  6、《20XX年岳阳市规划局党建工作目标管理考评标准》(见附件1);

  7、《岳阳市20XX年度市直各单位和中央、省驻岳单位综治工作(平安建设)考评办法》(见附件2);

  8、《岳阳市规划局20XX年度计划生育综合治理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

  二、考核的对象

  局属各单位、机关各科室(群团组织)及其干部职工。

  三、考核的方式

  督查组将采取听取汇报、查阅资料、个别座谈等方式(局属单位主要负责人作全面汇报,其他班子成员作书面汇报)。局属各单位主要负责人由市局负责考核(市编研中心暂时纳入机关考核),其他人员(按工作岗位)由本单位负责考核。

  四、时间安排

  12月27日—29日(见附件3)。

  五、组织领导

  成立市规划局20XX年度目标管理考核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党组成员:

  成员科室:人事科、机关党委、办公室、规划技术管理科、法规科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人事科。

  六、具体要求

  1、领导要重视。局属各单位、机关各科室(群团组织)要高度重视年度考评考核工作,要及时专题研究、部署,明确专人负责,力求年度考评考核工作全面、科学、及时。

  2、准备要充分。要讲方法、按程序,严格按照市局的年初工作要点,认真组织,充分准备好汇报材料及相关资料。局属各单位、机关各科室(群团组织)总结材料及其主要负责人述职、述责、述廉材料(含电子版)在12月25日前一式三份分别交人事科、办公室、机关党委。

  3、纪律要严明。年终考评结果奖惩将严格按照上级有关文件执行。对工作中弄虚作假或因工作不到位导致结果不实的单位、科室(群团组织)及个人,将严肃追究相关责任,考评考核的汇报接待要严格遵守八项规定等纪律要求。

  特此通知。

  XX

  20XX年12月15日

  开展年终考核工作通知18

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校直各单位、各部门:

  为做好我校20XX年度考核工作,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及教育厅关于20XX年度考核工作的精神和要求,按照学校有关考核实施办法的规定,现就考核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及组织实施

  1、二级单位考核,由学校考核工作领导组办公室组织实施。

  2、教职工个人考核,其中:辅导员考核由学工部依据辅导员考核办法单独组织实施;处级领导干部(不含担任非领导职务人员)考核由组织人事部负责;其他人员的考核由各考核单位负责组织实施。

  二、考核依据

  1、二级单位考核的内容、标准、方法、程序和结果运用按照《巢湖学院二级机构年度考核办法(试行)》(院字〔20XX〕19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2、处级干部和其他教职工考核的内容、标准、方法、程序和结果运用分别按《巢湖学院处级领导干部年度考核办法(试行)》(院党字〔20XX〕4号)、《巢湖学院教职工年度考核办法(试行)》(院字〔20XX〕20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三、优秀等次

  1、教学单位位列考核前25%的为优秀,机关部门位列考核前20%的为优秀。

  2、个人考核优秀等次比例控制在参加考核总人数的15%,各考核单位及各类人员优秀等次名额分配见附件一。

  四、时间安排

  1、1月23—28日,总结自评。

  各二级单位总结本年度主要工作和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并对照考核表进行自评打分,于1月28日上午下班前将自评报告及评分表电子稿发至人事工作邮箱:教职工个人撰写述职报告,并填写《年度考核登记表》和《年度考核量化评分表》,教学岗位人员另须填写《教师年度考核业务登记表》。处级干部的个人述职报告及评分表电子稿于1月28日上午下班前发至组织工作邮箱:

  2、1月29日—3月2日,自评公示。

  将各二级单位提交的自评报告和处级干部述职报告在校园网公布。

  3、3月3—11日,考评测评。

  校领导、教学单位、各专项考核工作组分别对二级单位进行考评测评打分。具体安排见附件二。

  组织人事部组织对处级干部测评。具体安排见附件三。

  各考核单位组织所属教职工述职并进行考核测评。

  4、3月12—13日,统计并上报初评考核结果。

  学校领导牵头,组织纪委、组织人事部的工作人员对二级单位和处级干部的测评结果进行统计,并遵照有关回避规定。

  各考核单位确定所属人员个人考核等次,并填报《20XX年度教职工年度考核结果一览表》,连同《年度考核登记表》、《年度考核量化评分表》和《教师年度考核业务登记表》一并报送组织人事部。

  5、3月14—20日,考核结果审定。

  学校考核工作领导组根据初评考核意见审定考核结果,并进行公示与反馈。

  五、考核要求及有关事项

  1、各单位要认真组织学习考核相关文件,提高认识,统一思想,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在考核过程中要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并注意把握时间节点,确保20XX年度考核工作按时、按质、按量完成。

  2、党建工作是重要考核指标和内容之一,各总支、二级单位及党政主要负责人在撰写工作总结和述职报告时要将党建工作开展情况及成效重点写实。

  3、各单位所获荣誉或取得业绩可申请奖励加分的项目可在述职报告中重点列出,并在自评打分时填报,同时,学校将统一公布各单位及教职工个人20XX年所获荣誉,供测评打分时参考。

  4、机关部门对教学单位专项考评要结合考核指标和有关工作材料认真组织并客观公正地进行评分;教学单位对机关部门测评要在党政领导班子集体评议的基础上客观公正地进行评分。

  5、劳动合同用工人员的考核由各用工部门制定具体考核办法并组织实施,考核结果报组织人事部,其中各单位优秀指标不高于15%。

  6、考核工作相关表格请从学校人事工作网下载,其他有关未尽事项可参照学校20XX年度考核通知相关内容和要求进行。

  特此通知。

  附件:1、20XX年度教职工考核优秀等次指标分配表

  附件:2、单位或部门年度考核测评工作安排

  附件:3、处级干部年度考核测评工作安排

  XXX学院

  20XX年1月23日

  开展年终考核工作通知19

各系、各部门:

  根据学院年度工作计划安排,现将20XX年度考核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一)考核工作领导小组

  学院成立考核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各系各部门的绩效进行考核,指导和检查教职工年度考核工作。考核工作领导小组由院长、党委书记任组长,成员由院领导、部门主要负责人、系主任和党总支负责人组成。年度考核由组织人事处组织开展。

  各系各部门成立本单位考核工作小组,具体负责本单位教职工的年度考核工作。各系考核工作小组成员由系主任、党总支负责人、副主任(或主任助理)以及相关代表组成(原则不少于5人,其中至少1名教师代表),系主任为组长;各部门考核工作小组成员不少于3人,部门主要负责人为组长。

  (二)考核工作监督小组

  成员由纪委书记、纪委委员及二级党组织纪检委员组成,对年度考核工作实行监督,受理相关投诉。

  二、系(部门)年度绩效考核

  (一)考核原则

  坚持客观公正、民主公开、注重绩效的原则,按教学单位和非教学单位分类考核。其中:

  1、系科考核:突出年度中心工作,相对比较各系工作业绩的质量与工作努力程度。

  2、部门考核:突出工作效能与创新管理,相对比较服务对象的满意度及推进学院相关工作情况。

  (二)考核内容

  1、系科考核:依据年度工作要求,重点对党建工作、意识形态与思想政治工作、学生管理工作、教学与科研工作、师资队伍与专业建设、日常管理工作、存在的突出问题及改进措施进行考核。

  2、部门考核:依据工作职责和年度工作要求,重点对党建与思想政治工作、重点和主要工作完成情况、创新工作、存在的突出问题及改进措施进行考核。

  (三)考核程序

  1、自评报告

  各单位依据考核内容,形成简明的写实性年度总结报告(附件1、附件3),连同本单位年度工作计划等主要支撑材料报送组织人事处。

  2、述职考核

  学院组织20XX年度系科和部门的绩效考核,各单位按照考核内容现场限时述职汇报。

  (1)系科考核:系主任和党总支负责人共同参加述职汇报,考核总分100分。其中,述职汇报60分,业绩情况40分。

  党总支负责人以PPT的形式汇报本系党建工作、意识形态与思想政治工作、学生管理工作、工作特色亮点和成效、存在的突出问题及改进措施,时间不超过5分钟。

  系主任以PPT的形式汇报本系教学与科研工作、师资队伍与专业建设、日常管理工作、存在的突出问题及改进措施,时间不超过5分钟。党总支负责人与系主任的述职不要重复,相互衔接,重点报告20XX年度开展的主要工作和取得的成绩及亮点,不做一般性描述,突出工作推进度,尽可能量化展示,并严格控制汇报时间,党总支负责人、系主任汇报时间总计不超过10分钟。

  根据现场述职情况,院领导和职能部门主要负责人对系科年度绩效和党建工作进行考核评分,满分为60分。其中,院领导考核评分权重占50%,职能部门考核评分权重占50%。

  相关职能部门根据年度数据统计,对各系工作业绩情况进行计分,满分为40分。

  (2)部门考核:部门主要负责人参加述职汇报。

  部门主要负责人以PPT的形式汇报本部门党建与思想政治工作、重点和主要工作完成情况、创新工作、存在的突出问题及改进措施,时间不超过7分钟。

  根据现场述职情况,院领导、系主任和党总支负责人对部门进行考核评分,满分为100分。其中,院领导考核评分权重占50%,系科考核评分权重占50%。

  3、结果公示

  组织人事处统计考核结果并公示。

  4、确定结果

  公示结束后,学院党政联席会议审定考核结果,并予以公布。

  (四)考核结果运用

  排名第一的系科和部门,年终考核绩效总额各增加15%;排名第二,各增加10%;排名第三的,各增加5%。

  年度考核绩效总额(含增加部分)一次性划拨至单位酬金账户,各系各部门结合本单位个人年度考核情况,自主发放。

  三、教职工考核

  (一)考核对象

  学院在职在岗教职工,包括合同制、事业编、返聘以及劳务派遣人员。

  (二)考核原则

  遵循注重实绩、客观公正、民主公开、便于操作的原则。把立德树人放在教职工考核的首位,充分体现不同岗位人员的岗位职责和特点,坚持分类考核。

  (三)考核内容

  各系(部门)考核工作小组依据学院绩效考核办法,结合自身具体情况,制定本单位教职工的年度绩效考核办法和考核绩效分配办法,并向本单位全体教职工公示后(不少于3个工作日),报组织人事处备案。

  (四)考核程序

  1、学院布置教职工年度考核工作。

  2、各系(部门)成立考核工作小组,制定本单位教职工的年度绩效考核办法和考核绩效分配办法;核对参加考核人员名单,组织年度考核工作。

  3、学院核定下达优秀等次指标。

  4、个人总结。个人进行年度工作总结,在年度考核系统中填报《南京师范大学中北学院教职工年度考核登记表》。

  5、民主评议。各单位考核工作小组在个人总结、个人述职的基础上进行民主评议,确定考核等次,报组织人事处审核。

  6、学院公示优秀等次名单。

  7、学院审定考核结果。

  (五)其他相关事项

  1、考核等级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级。原则上“优秀”等级不得超过本单位参加考核人数的20%。

  2、当年到我院工作满6个月(含6个月)以上的新进人员,参加考核,确定等次;工作不满6个月的新进教职工及返聘教职工,参加考核,不确定等次;产假以及全年病假、事假累计超过一个月的不得定为优秀。

  3、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评为合格及以上等级:

  (1)师德师风考核不通过。

  (2)因不服从教学安排,未完成学院规定的教学工作量。

  (3)有一级教学事故或累计二级教学事故2次及以上。

  (4)工作作风散漫、纪律松弛、上班时间经常办私事或消极怠工,造成较坏影响的;上班时间无正当理由经常离岗,搬弄是非,破坏团结,无理取闹,影响工作,经批评教育仍无改进。

  (5)工作中办事拖拉、推诿,态度恶劣,违反学院规章制度,给学院造成较大损失或不良影响。

  (6)缺乏履行岗位职责的能力,不能胜任本职工作;因主观原因未完成本职工作任务或达不到年度岗位目标责任要求;因工作需要调整岗位,无正当理由拒绝组织安排;不认真履行岗位职责,经批评教育仍不改正。

  (7)具有其他不得评为合格及以上等级情况的。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参加当年教职工年度考核:

  (1)病假(因公负伤除外)、事假累计超过半年的人员;

  (2)本年度退休人员;

  (3)接受立案审查调查尚未结案的人员。

  5、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人员,按相关规定处理:

  (1)对无正当理由不参加年度考核的人员,经教育后仍拒绝参加的,其考核结果直接确定为不合格等次;

  (2)受行政处分人员的年度考核等次的确定,按照中组部、人社部、监察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人社部函〔20XX〕290号)办理;受党纪和政纪处分的,参照《关于公务员惩戒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部发〔20XX〕59号)执行,按对其年度考核结果影响较重的处分确定年度考核等次。

  (六)考核结果运用

  1、按照“绩效优先、按劳分配、多劳多得”的原则,各单位要严格根据本单位的绩效考核办法和考核绩效分配办法,量化考核结果,合理拉开差距。

  2、年度考核结果是教职工晋升、聘任、培训、奖惩和工资变动的重要依据。对年度考核结果确定为不合格的,不发放考核绩效,下一年度不得晋级薪级工资;年度考核不合格且无法调整工作岗位,或连续两年年度考核不合格的,学院可解除劳动合同或终止聘用关系。

  四、考核日程安排

  XXX

  20XX年XX月XX日

  开展年终考核工作通知20

各处级单位、校直属机构:

  根据省人社厅《关于做好20XX年度全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工作的通知》(皖人社明电〔20XX〕10号)和《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XX年度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工作的通知》(皖教秘人〔20XX〕8号)精神,结合学校实际,就20XX年度工作人员考核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范围

  (一)考核对象包含20XX年在职在岗的专业技术人员、科级以下管理人员、工勤人员。商学院专职辅导员和20XX年新进专职辅导员由所在单位考核,其他专职辅导员由学生处组织考核,考核结果由学生处转送人事处。

  (二)20XX年度新进工作人员首次就业参加年度考核,只写评语,不确定等次。非首次就业,本年度在学校工作累计不到半年的,不参加本年度考核;超过半年的,参加年度考核并确定等次。累计超过半年的未聘人员,不参加年度考核。

  (三)病假(因公负伤除外)、事假、非单位派出外出学习累计超过半年的工作人员,不参加年度考核。经学校批准脱产学习进修人员,学习期间不予考核,承担教学任务的可以参加正常考核。

  (四)学校派出挂职锻炼人员,由挂职单位提出工作表现材料,派出单位进行年度考核。

  (五)本年度退休人员可参加考核,但不确定等次。

  二、考核依据和内容

  考核工作以省人社厅《关于做好20XX年度全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工作的通知》(皖人秘社〔20XX〕410号)和《安徽财经大学年度考评方案(试行)》(校党字〔20XX〕34号)第四款“教职员工年度考评办法”为依据,其中业绩积分按照安徽财经大学专业技术主体岗位等级评定积分表(附件5)和安徽财经大学专业技术辅助岗位等级评定积分表(附件6)执行。年度考核应当以岗位职责为依据,以工作实绩为内容,以服务对象满意度为基础,全面考核工作人员的德、能、勤、绩、廉,重点考核工作绩效,各单位可结合实际制定考核实施细则,并交人事处备案。

  三、考核程序

  (一)被考核人员进行个人总结或述职,填写《安徽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登记表》,专业技术人员(含双肩挑)须另填写《安徽财经大学专业技术人员业绩表》,其中参评“优秀”等级的,必须完成相应的教学和科研业绩。

  (二)单位年度考核工作小组根据个人总结或述职以及平时工作表现情况,进行评议,提出考核等次建议,在本单位范围内公示2天。

  (三)各单位主要领导负责在考核登记表写出评语,签署考核等次意见。

  (四)人事处对各单位考核结果进行审核,报校党委常委会审定。

  (五)经校党委常委会审定的优秀等次人员名单在全校范围内公示5天。

  (六)考核结果报教育厅和人社厅审核备案。

  四、有关事项

  (一)优秀等次人数不得超过实际参加考核人数的15%。其中,20XX年单位年度考评受表彰的先进单位(教学科研单位前4名和非教学科研单位前6名的),优秀等次人数的比例按不超过20%比例评定;20XX年单位年度考评总得分排序在教学科研单位和非教学科研单位最后2名的,优秀等次人数的比例应控制在10%以内,具体优秀等次指标见附件。

  (二)按聘任岗位进行考核20XX年度内专业技术职务变动人员按原专业技术职务进行考核,单位变动人员在当前所在单位进行考核,岗位变动人员按现聘任岗位进行考核,教学型教授、副教授考核按照《安徽财经大学教学型教授、副教授岗位聘任管理办法》进行考核。

  (三)工作人员受警告处分的当年,参加年度考核并确定等次,但不得确定为优秀等次;受记过、降聘或撤职处分期间,参加年度考核,只写评语,不定等次,在解除处分的当年及以后,其年度考核不受原处分影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涉嫌违法违纪被立案调查尚未结案的,参加年度考核,不写评语,不定等次;结案后未给予处分或者给予警告处分的,按规定补写评语、补定等次。

  (四)无正当理由不参加年度考核人员,其考核结果直接确定为不合格等次。

  (五)未确定等次或不参加考核情况须在“安徽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登记表”中进行说明,考核结果为不合格情况须另附说明材料。

  五、材料报送

  各单位需报送材料包括:

  1、20XX年度考核工作小结(附考核工作小组名单)

  2、安徽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登记表

  3、安徽财经大学专业技术人员业绩表

  4、安徽财经大学20XX年度考核结果汇总表

  以上材料请于3月9日(周五)前报人事处人事科,考核结果汇总表还需报送电子版,请同期发送至邮箱:XXXX。享受处级待遇与科级干部考核表由考核单位统一收齐交人事处,由人事处签署意见后转交党委组织部审核。

  六、组织领导

  (一)按照学校党委部署,考核工作由各考核单位负责完成,各考核单位成立由主要领导为组长的考核工作小组,负责本单位考核工作的具体组织实施。

  (二)各单位要对照通知要求,认真组织教职工学习相关文件精神,严格按照规定的考核程序进行,充分发挥年度考核工作的激励和导向作用,引导广大教职工勤奋工作,锐意进取,进一步提高工作质量和工作水平。

  XXX

  20XX年XX月X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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