矿山承包合同
在当今不断发展的世界,越来越多的人通过合同来调和民事关系,签订合同能平衡双方当事人的平等地位。合同有不同的类型,当然也有不同的目的,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矿山承包合同(精选5篇),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矿山承包合同1
发包方: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 (以下简称乙方)
为合理提高矿业资源利用率,甲方享有采矿权的矿山,乙方愿意承包。双方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承包标的
西大沟石灰石矿,该矿位于 市 朱洼村黄庄村民组以西, 乡 村山岗村民组以东,环湖路以南。山岗组地界以矿业公司与 乡山岗村民组的占地协议中界定的范围为准; 村民组地界以矿业公司与xx镇黄庄村民组的占地协议中界定的范围为准(约9亩)。
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共计四个承包年,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为第一承包年,以后如此类推。
二、承包价款
每年承包年度的承包价款为陆万伍仟元整(65000元)。另外增加涉爆物品管理费,每个承包年壹万元整(10000元)。
三、承包款交付办法
第一承包年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两日内,乙方一次足额向甲方交纳承包款和涉爆炸物品管理费,以后每年乙方于三月底以前足额交纳下一承包年度该贰项费用,乙方交付第一承包年的贰项全部费用的同时,甲方将矿区管辖界限给乙方界定清楚,甲方不得限量乙方采矿。
四、权利、责任、义务及其他事项约定
1、甲方向乙方提供有效采矿证照,需协乙方制订矿山开采方案;乙方服从甲方管理合理有序开采矿,严格执行“一矿一口”布置方案,不得乱挖滥采。
2、承包期间,乙方无权将矿山转包给他人,否则,合同自行终止,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
3、甲方负责向乙方供应爆破物品,费用价格随市场价由乙方承担;乙方必须配备持有公安机关颁发的有效爆破资格证书的爆破作业人员。否则,甲方有权拒绝发放涉爆物品,因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自行负责。
4、爆破物品,乙方只能用于承包矿山的生产作业,不得转借、变卖或者作其他处理,乙方违反此条约定,甲方除停供爆破物品外,报公安机关处理,因乙方造成的不良后果由乙方全部承担。
5、合同期内,乙方因开拓矿山需征、占土地时,应报请甲方同意,并以甲方名义办理有关手续及相关事宜,费用由乙方负担。乙方在生产经营期间,在甲方已征用土地范围内发生的纠纷,应由甲方负责协调解决,因此而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6、乙方因承包矿山生产而投入的交通、排水、安全设施(不包括设备),合同终止时无偿交归甲方所有。
7、一方确有合同约定以外的理由,需终止本合同履行时,应提前三个月通知对方,经对方同意,双方及时制订善后处理方案。
本合同届满,乙方需继续承包时,应提前三个月,向甲方提出申请,重新签订承包合同,甲方接到乙方申请后,三个月内不得将矿山承包他人,本合同届满之日,乙方仍未与甲方签订新的承包合同,甲方有权将矿山承包权作其他处理。
8、乙方矿山内作业发生的'一切事故,由乙方自行处理,并承担相应责任。
9、乙方应加强厂群关系协调,甲方有义务帮助乙方作好相关工作。
10、乙方逾期不交承包款,本合同即行终止。
五、合同效力
本合同自双方当事人签字之日起生效,本合同有未尽事宜的出现,双方协调后不能解决的,依照法律解决,合同期届满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各执一份存照。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矿山承包合同2
甲方:
乙方:
经甲、乙双方友好、平等协商,就甲方的营业执照所注:西藏昌都地区察雅县卡贡乡邓许村的察雅卡贡铁矿的具体承包事项,甲乙双方自愿订立如下承包合同:
一、承包年限:
自 年 月 日起至甲方的矿产权的营业执照每审验有效一次,本承包合同即随之顺延一次。如甲乙任何一方决定,何时不适合顺延本合同,需提前一年书面通知对方,否则本合同自动顺延 年,余类推至甲方终止开采权为止。
二、承包经营范围:
开采、销售、运输、加工。
三、承包方式:
由乙方独立自主经营管理,自负盈亏。
四、甲方的权力及义务:
1、按本承包合同规定,监督乙方依法经营,照章纳税,履行合同,做好指导协调工作。如乙方在该矿经营开采矿石期间,所需在国家的法律、法规、政府政策方面的支持时,甲方应全力以赴地给予大力支持。
2、甲方需向乙方提供该矿的全部合法有效的证照及相关手续。并给留存该证照及手续的复印件及亮证经营。
3、甲方需给予乙方支持营造良好的顺利进入该矿区经营施工的条件及环境。使乙方合法有效的依照本合同及时顺利地开展工作。
4、甲方负责当地地方资源费用,负责协调处理好相关主管部门、行政部门的相关事务及关系。负责协调处理好当地居民民族关系。处理与本矿经营开采有关的建筑物的拆迁安臵工作及相关事宜,并承担因此而产生的一切费用。以使生产正常运行。
5、乙方在该矿经营开采矿石期间所需的炸材即炸药,由甲方提供,按乙方上报所需计划数量,满足供应,以勉影响延误生产开采工作的进程及经济效益。
五、乙方的权力及义务:
1、乙方按照本合同的第三款行使自己的权力。在国家法律、政策、计划允许的范围内,乙方有权建立以承包经营者为首的生产经营管理系统。遵守国家法律、执行国家政策和计划,维护国家和职工的合法权益。必须依法、守法经营,照章纳税。搞好与当地政府及相关部门的关系,尊重当地民族风俗习惯,搞好与当地居民民族的关系。更要搞好与甲方之间的关系。严格自觉履行好本合同各项条款。乙方需在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生效之日起,以第二天为计,在20天之内乙方进入该矿区的施工现场,开展全面有序地生产计划,安排工作,展开施工。
2、在生产经营期间,在各个环节与过程中,要认真负责,用心做事,以安全生产为根本,以效益为主导,向安全要效益,多、快、好、省地不断提高生产效益。制订好自己的全面安全、合理、高效经营生产的规范化管理制度,章程及相关措施,严格按照国家和地方的相关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安全高效地正常运行。
3、乙方在经营生产采矿过程中,如遇文物、管线等地下埋设物,应及时请示甲方的处理意见,及时作出妥善保护与处理。
六、乙方向甲方上交承包费的数额,标准及方式:
1、按甲乙双方共同统计的铁矿石的实际数量与甲方进行结算。每吨铁矿石为人民币: 元。
2、乙方向甲方上交承包费的期限与时间为:每3个月结算一次。为每第一个3个月的最后一个月的15号至第二个3个月的第一个月的5号之前与甲方结算完毕,交清第一个结算期的承包费。如遇节假日顺延。乙方如逾期不能向甲方及时结算兑现所结算承包费,乙方甘愿承担接受甲方按每吨铁矿石的`承包费数额的5%的罚金。(指乙方超过结算日的一个月之内以故意拖延、推诿)。
七、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必须严格认真遵守履行,本合同各项条款。
如因乙方的过错导致该采矿被取缔或被强制关闭,乙方甘愿承担其法律责任及相关的经济赔偿责任。甲方可有权随时追究其责任。乙方且无抗辩力。如遇国家政策的调整及外部原因与不可抗力的情况除外。如遇客观原因暂时停产,到时由甲乙双方共同协商解决。也可暂停上交承包费,直至重新恢复正常生产。
2、由于一方的过错,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时,由过错的一方承担违约责任;如属双方的过失,根据实际情况,由双方分别承担各自应负的违约责任。
3、由于一方不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或严重违反合同,造成无法经营生产或连年亏损,视作违约方片面终止合同,并由其承担由此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依本矿(30%—65%)品位的铁矿石 万吨折现行市场价的代价作为违约方承担赔偿的标准。
4、如本合同在甲乙双方签字生效后,由于一方违约至使本合同不能实施,由违约一方赔偿对方合同违约金及本合同内规定的各项条款的违约责任。依本矿以年产量为(30%—65%) 万吨的铁矿石,折现行市场价的代价赔偿对方。
八、请甲方协助、协调在该矿建选矿厂的事宜
1、乙方已作充分准备,在该矿区投资人民币5—6千万元新建一座选矿厂。(年产50—80万吨铁精粉)此选矿设备也已派专项负责人正在洽谈。各项数据及技术均已掌握。因此乙方建该选矿厂的用地问题及诸方面的事宜恳请甲方给予大力支持全方位的协调帮助。
2、如该选矿厂建成投产后,能给该矿带来诸多益处。既符合国家节约能源、资源的政策,又能大大提高该矿的自身价值和生产经济效益。该矿的高、低品位的铁矿石皆能产生各自的价值和经济效益。更大幅度的减缓道路不便、运输困难的压力。
九、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共同具体协商,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十、争议的解决方式:因本合同发生争议时,及履行本合同时发生争议,双方应共同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以下列方式解决:
1、向有管辖权的经济合同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有管辖权的法院起诉。
十一、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即生效。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具同等效力。
甲方:
乙方:
签订日期:
矿山承包合同3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国家《建筑法》、《合同法》以及有关建筑工程管理条例规定,结合甲方承包的______省______市______县____________工程项目的实际情况,甲、乙双方本着“诚实守信、自愿、平等、互惠互利”的原则,甲方将______铝土矿开挖工程项目的部份劳务承包给乙方,特订立如下协议:
一、工程情况
1、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
2、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
3、工程内容:爆、挖、揭盖运距在一公里内,土方按______元/m3,石方按______元/m3。
4、工程数量:开采量约壹佰万吨,按实际发生量结算。
5、工程质量要求:凡开采矿石要求(堆码运距1KM之内),超过另外记价,乙方不负责二次装车,堆码场地内装车由甲方自行安排。
二、工程造价
1、矿石(综合)按每吨肆拾元计价(税后价格)结算,矿石以实际过磅单为结算依据。
三、验收方法
按乙方实际开采的矿石数量实地验收,不分等级,不限开采量。
四、工程付款结算方式
每月______日为结算日,乙方向甲方报当月已完成工程量报表,甲方于次月的5日前支付乙方完成开采量的______%,剩下的______%款项下月付清,以此类推。
五、开工日期及工期
1、开工时间:订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2、工期:有效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六、甲、乙双方的责任
(一)甲方的责任
1、开工前,办好工程开工前所需的一切手续,若因手续不全,所造成的一切损失一概由甲方负责。
2、严格按照协议的约定及时间向乙方支付工程款。
3、及时为乙方解决水、电、道路及三通一坪保证乙方在堆场存放矿不能超过500吨,堆场内矿石估吨,按月内结算(如超过,甲方不能处理,乙方有权处理),协调处理同邻关系,并派出专业技术人员在现场进行开采指导。
4、开采场地,由甲乙双方满意,不能单方说了算。
5、乙方开采所需炸材均由甲方提供费用由乙方承担。
(二)乙方的责任
1、服从甲方的指挥与管理。
2、根据工程具体情况组织机械施工,调配各种施工机械及生产人员,做到精心施工,精心组织和安全生产作业。
3、加强对施工人员,特别是爆破人员的安全教育和管理,防止施工安全事故的发生。
4、如在施工过程中发生安全事故,由乙方自行负责。
5、乙方总共向甲方交纳安全生产保证金拾万元(同时开具进场通知书),进场后三个工作日内交清。
6、如乙方不按时进场,甲方有权寻求其他合作方。乙方进场开采后,把履约金转为施工安全及民工工资保证金,保证金在乙方工程完工后三日后,如未发生安全事故及未拖欠民工工资,则保证金全额退还乙方(不计息)。
七、违约责任
1、甲方约定进场,乙方不能顺利按时进场,视为甲方违约,甲方应赔偿乙方按工程总价______%的损失。
2、甲方不按时支付工程进度款,而造成乙方停工,一切费用和损失均由甲方负责。
3、乙方若由于甲方原因每月不能完成二万吨以上,则由甲方负责。(人力不可抗拒除外)。
4、堆场存放超过______吨甲方未及时运出,影响乙方正常施工,造成损失按挖机每天______元计算,人工工资按每人每天______元赔偿。
八、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另行补充,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九、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本协议经甲、乙双方及代表签字盖章生效,至本工程完工付清工程款后自动失效。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
管理员代表人(签字):_______管理员代表人(签字)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矿山承包合同4
甲方(发包方):
乙方(承包方):
为了矿山经济开发,甲方同意将其位于 县 镇(乡) 村 小组自留山的山地承包给乙方经营石英石矿山开采。为了明确双方权利及义务,根据矿山开采的有关法律、法规,平等协商,达成本合同。
一、甲方保证承包给乙方的矿山用地权属清楚,并合法取得山地使用权,且非生态公益林或水源林的山地。
二、甲方的山地承包给乙方后,承包期间开采使用权归乙方所有,投资和经营由乙方负责。
三、承包期间乙方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将矿区转让,转包给第三人,否则乙方构成违约。
四、合同生效并投产后,所产生的经济效益乙方按每吨石英石矿石人民币 元计付给甲方,每壹仟吨结算一次(以销售的磅码单结算),作为乙方占用甲方山地开采矿石的补偿和报酬。
五、承包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承包期满后,如乙方需继续经营开采,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开采承包权。
六、具体地点和界址以双方确认的1:10000地形图(由林业技术人员现场勾绘或林权证附图)为准。
七、如因权属、界址与他方有争议,由甲方负责解决。
八、乙方所需开设的林道路经过他方林区的,甲方负责协助解决,需补偿林木乙方应按当时地方上的价格进行补偿。
九、乙方在约定的承包期内任何时间连续 个月未开工投产,视乙方自行终止承包合同,甲方有权与他方合作开采的自由权,不可抗力除外。
十、乙方矿山施工及管理人员的人身意外保险由乙方自行负责购买,矿山生产开采过成中人为导致的安全事故由乙方承担。
①乙方要在工作区域内放置安全警示标志和安全操作规章制度。
②必须要求矿山工作人员戴安全帽和穿劳保鞋。
③乙方人员在工作期间严禁饮酒作业,发现一次批评教育。
十一、如开采过程中矿山发现金矿,金矿的矿脉部分的开采权归甲方所有。
十二、本合同双方如有一方先违反本合同视为构成违约,另一方经书面通知对方后,有权解除本合同。
十三、本合同终止或期满后,甲乙双方应在15日内办理结付及矿区移交手续。
十四、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双方代表千金之子盖章后生效,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协商并以补充条款体现,具备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发包方):
乙方(承包方):
年 月 日
矿山承包合同5
发包方:
承包方:
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甲方将位于 矿山发包给乙方开采经营,具体协议如下:
一、承包期限为十年,从 至 止。
二、承包范围:
三、承包金额及付款方式:第一年 元,以后每年在前一年承包金的基础上增加 元,合同签订时支付第一年承包金,以后每年 月 日支付当年承包金。
四、甲方的责权利:
1、合同签订后,将矿山交付于乙方开采,保证承包范围内的矿山不受他人干涉。
2、提供通往矿山的车辆通行道路,保证乙方运输车辆正常通行。
3、按规定收取承包金。
4、乙方经营过程中,需要依法办理相关证照时,及时提供有关资料配合乙方办理。
5、负责期满后收回的矿山的复垦治理。
五、乙方的责权利:
1、依照国家政策、法律法规在承包范围内开采、经营。
2、独立自主经营,自负盈亏,不受非法干预。
3、保证生产安全,杜绝安全事故发生。
4、在承包期内若转包他人的应报甲方备案。
5、合同期满未开采的矿山交付于甲方。
六、合同期满,甲方继续发包的,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承包权。
七、违约责任:
1、甲方单方终止合同的,除赔偿对方的全部损失外,另按合同总额的20%赔偿对方违约金。
2、乙方不按期交纳承包金的按日万分之五赔偿对方违约金。
八、未尽事宜,依照《合同法》、《矿产资源法》的有关 执行,并可签订补充协议,效力同等。
九、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共同遵守。
甲 方: 乙 方:
签订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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