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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勤考勤管理制度

时间:2021-12-16 15:38:25 内勤考勤管理制度 我要投稿

内勤考勤管理制度

  考勤制度的主要内容该围绕哪方面写?

  1、公司考勤实行由办公室管理的手工考勤表制度。

  2、要求:员工在工作时间坚守岗位,不得擅离职守,严禁在工作时间从事与工作无关的活动,员工必须遵守公司上下班时间,不得迟到、早退或旷工。

  3、员工按规定时间到(离)岗工作时间未经领导批准离开工作岗位者,即为擅离职守,按旷工论。

  内勤考勤管理制度(精选15篇)

  在生活中,我们可以接触到制度的地方越来越多,制度是要求成员共同遵守的规章或准则。我们该怎么拟定制度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内勤考勤管理制度(精选15篇),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内勤考勤管理制度1

  第一条 作业时间

  按公司制定的作业时间标准执行。

  第二条 考勤管理

  1、考勤内容

  (1) 上班时间已到而未到岗者,即为迟到。

  (2) 未到下班时间而提前离岗者,即为早退。

  (3) 工作时间未经领导批准离开工作岗位者,即为擅离职守。

  (4) 迟到、早退或擅离职守超过1小时,或未经准假而不到岗者,均为旷工。

  2、考勤须知

  (1)员工不准迟到、早退。每迟到、早退一次罚款20元。连续三次迟到记警告一次,并处罚款50元。

  (2)迟到、早退30分钟以上,2小时以内以半天旷工论处,超过2小时者以旷工一天论处。每月迟到、早退累计达3小时者,按一天旷工论处。

  (3)旷工

  (a)凡旷工半天者扣发一天半基本工资;旷工一天者扣发三天基本工资。

  (b)连续旷工两天;全年旷工六天者作自动离职,公司给予除名。

  (4) 留职察看期间,只发50%岗位工资。

  (5) 员工串岗、脱岗视为擅离职守,员工擅离职守一次罚款20元。连续3次记警告一次,并处罚款50元。

  (6)酒店有关部门进行职能检查、专职检查中发现有无故(无其他人证)脱岗、串岗者,第一次罚款20元,第二次罚款30元,当月累计三次以旷工一天论处。

  3、考勤纪律

  (1)严格遵守作业时间,员工出勤必须打卡(打卡时必须出示本人工号牌;未出示工号牌者不予打卡)。酒店部门经理级以上管理人员不需打卡。

  (2)酒店部门二次签到考勤制度,部门二次签到其效用等同于酒店打卡制度,各部门将指定专人负责本部门的岗位考勤,并做好书面签到记录,员工的迟到、早退以部门二次考勤为准。

  (3)各部门设专职考勤人员负责考勤记录(汇总打卡记录及二次签到记录),每月3日以前报人事部。人事部负责监督打卡和核实考勤记录。

  (4) 考勤人员必须据实记录员工出勤情况,不得虚报、漏报,违者每次罚款50元,连续三次记严重警告处分一次。

  (5) 不得以任何理由替他人打卡或委托他人打卡,一经发现,委托人和被委托人记警告处分一次,并处罚款50元。

  (6) 上下班忘记打卡,由经理证明签字有效;但每月以两次为限,超过两次者按迟到或早退论处。

  (7) 不准刁难考勤人员,违者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或记过处分。

  (8) 私自舞弊涂改考勤记录,给予记过处分。

  (9)酒店员工全年满勤,无迟到、早退、病、事假、脱岗、串岗者,记特别嘉奖一次。

  第三条 请假办法

  1、请假程序

  (1)员工各种假期申请,无论时间长短,一律填写请假申请表经批准后生效,请假申请表一式两份,部门留存一份,人事部一份;无重大事项以电话请假属无效。

  (2) 请假理由不充分或有妨碍工作时,可酌情不予给假,或缩短假期或令延期请假。

  (3)员工正当请假理由:如"子女、兄弟姊妹结婚"、"亲属丧亡"等,应予以准假;员工请假理由的正当与否具体由各部门负责人灵活掌握。

  (4) 请假者必须将经办事务交待其他员工代理,并于请假单内注明。

  (5)酒店员工请假除因急病不能自行呈核可由同事或家属代为之外,应亲自办理请假手续。未办妥请假手续,不得先行离职,否则以旷工论处。

  (6) 酒店员工请假期届满行续假或虽行续假尚未核准而不到职者,除确因病或临时发生意外等不可抗力事情外,均以旷工论。

  (7) 酒店员工请假如发现有虚报不属实情形者,除以旷工论处外,并依情节轻重予以惩处。

  2、审批权限

  1)假期审批:

  请假员工级别 请假天数 审批人

  员工级 两天以内(含两天)

  三天以内(含三天)

  三天以上

  主管、领班、组长级

  一天以内(含一天)

  两天以内(含两天)

  两天以上

  部门经理及以上级

  (2)所有请假必须根据请假程序填写申请表,并报人事部备案。

  (3)所有请假人员请假期满须到人事部消假。

  内勤考勤管理制度2

  为了规范员工的行为和职业道德,增强组织纪律性,保持良好的工作秩序和工作环境,结合管理区和本局的实际状况,特制定本制度,局机关全体工作人员要严格贯彻执行。

  一、考勤内容

  1、考勤实行由办公室管理的打卡考勤制度。

  2、职工在工作时间坚守岗位,不得擅离职守,严禁在工作时间从事与工作无关的活动,必须遵守管理区上下班时间,不得迟到、早退或旷工。

  3、职工按规定时间到(离)岗,工作时间未经领导批准离开工作岗位者,即为擅离职守,按旷工论。

  4、考勤须知:

  (1)未按规定时间打卡,视为迟到或早退。

  (2)迟到、早退30分钟以上按旷工论处。

  (3)迟到、早退累计三次按旷工论处。

  (4)因偶发事件迟到经办公室查明属实可准予补办请假。

  (5)对迟到或早退者,处罚款50元,每次旷工者,应责成其作出书面检查,并按处罚款200元。

  二、考勤管理

  1、办公室要进行严格的打卡考勤。每日早晨上班时间(早8:00)前,上午下班时间(中午12:00)后,下午上班时间(冬春季下午2:30,夏秋季下午3:00)前,下午下班时间(冬春季下午5:30,夏秋季下午6:00)后准时打卡,缺勤者按迟到或旷工办理。

  2、办公室不定时到各部门查岗,应在岗而不在岗者,按旷工论。

  3、因公出差或下乡,应于出差或下乡前到办公室办理出差下乡手续。

  三、请消假

  1、每年职工可休事假15天,事假原则上不得超过3天,休假前需经主要领导批准,如因特殊情况需请假超过3天需要经过管理区主管领导批准,全年事假超过15天,扣除请假当天工资。

  2、病假经医疗单位证明后,根据实际情况,由主要领导或管理区主管领导审批。

  3、职工休国家规定的假期,如带薪休假、婚丧假、探亲假、计划生育假等由局主要领导批准,办公室备案。

  内勤考勤管理制度3

  一、总则

  1、为了规范员工正常工作时间,维护公司正常工作秩序,特制定本制度。

  2、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各个部门所有员工。

  二、考勤内容

  1、公司考勤实行由办公室管理的手工考勤表制度。

  2、要求:员工在工作时间坚守岗位,不得擅离职守,严禁在工作时间从事与工作无关的活动,员工必须遵守公司上下班时间,不得迟到、早退或旷工。

  3、员工按规定时间到(离)岗工作时间未经领导批准离开工作岗位者,即为擅离职守,按旷工论。

  4、考勤须知:

  (1)15分钟以内为迟到,提前15分钟以内下班视为早退。

  (2)迟到15分钟以上按旷工半日论。

  (3)迟到、早退累计三次按旷工半日论。

  (4)因偶发事件迟到超过15分钟以上经办公室查明属实可准予补办请假。对旷工者,应责成其作出书面检查,并按处罚制度罚款。

  三、考勤表管理

  1、办公室要进行严格的考勤记录,登记当日考勤表,不得后补,须使用统一的假期符号。

  2、每日早晨上班时间(早7:00)准时到点名处排队进行点到考勤,缺勤者按迟到或旷工办理。

  3、办公室不定时到各部门查岗,应在岗而不在岗者,按旷工半日论。

  4、员工因工作需要内部调动时,考勤表应由办公室办理调整。

  5、因公出差,应于出差前到办公室办理人工考勤,出差结束后,需到办公室报到。

  6、考勤表由办公室汇总后于当月月底上交财务部。

  四、休假及其他假期

  1、每月员工可公休2天,公休时需提前到办公室申请,只限于周六周日。

  2、其他假期需填写《员工请假条》并经总经理审批。

  3、每月事假不得超过2天,事假当天扣发当日工资。

  4、病假经公司指定医疗单位证明后,根据实际情况,由总经理审批,核给病假,病假每日发10元补助。病假不可分割使用。

  5、员工有3个工作日的婚假,符合晚婚晚育(男满25周岁,女满23周岁)奖励7天。婚假不可分割使用,每日发10元补助。

  6、工作满三年以上,晚婚且一胎的女员工享有90天的连续产假,工作一年以上三年以下产假60天,每日补助8元。工作不满一年者不享有补助,按事假办理。

  7、员工的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子女、公婆、岳父母)不幸去世时,员工享有不超过3日的丧假,丧假每日补助10元,可在一个月内分割使用。

  8、法定节假日由公司安排休假。

  9、婚假、丧假、产假、病假需相关证明合格后,总经理审批。

  10、出门必须到办公室打出门证,出门证由直接领导签字,并注明事由、出门时间和返回时间。

  11、请假流程:

  A.请假员工到办公室领取《员工请假条》

  B.请假员工持单到本部门负责人审批

  C.总经理审批

  D.请假员工持单到办公室做考勤备案。

  内勤考勤管理制度4

  第一条考勤是企业管理的基础性工作,是计发工资奖金、劳保福利等待遇的重要依据,各级领导必须给予重视。

  医院的考勤管理由人事部劳资处负责,各部(医院)的考勤管理由综合处或指派专人负责。各处(班组)应指派责任心强的人员担任考勤员,逐日认真记载考勤。

  第二条考勤员职责

  1.按规定认真、及时、准确地记载考勤。

  2.如实反映本单位考勤中的问题。

  3.妥善保管各种休假凭证。

  4.及时汇总单位考勤结果上报。

  第三条记载考勤符号:

  出勤√、事假×、病假△、旷工○、婚假、丧假±、产假探亲假□、公伤假夜班计划生育假看病倒休∧。

  第四条各部(医院)应在25日将当月考勤结果汇总报劳资财务部门核算工资奖金,季初4日前将当季考勤结果汇总报医院人事部劳资处。

  第五条事假

  1.职工遇事必须于工作日亲自办理的,应事先请假。不能事先请假的,可用电话、电报、书信、带口信等方式请假。假满也应提前办理续假。

  2.基层管理人员、工人请假3天内,由部长审批,4天以上由部门主管总经理审批。部门副职人员请假,由部门主管总经理(主任)审批。医院副总经理(副主任)请假,由医院主管总经理审批。事假期间不发工资。

  3.管理人员每季度累计事假不足3天照发工资,有薪事假可累计使用,但不得提前或跨年度使用。

  享受有薪事假的管理人员,平日加班不发加班工资。零星加班不累计存休。

  有薪事假的天数:2月底到医院工作的为12天;3月至5月底到医院工作的为9天;

  6月至9月底到医院工作的为6天;9月至11月底到医院工作的为3天;12月到医院工作的不享受有薪事假。全年事假天数不足应享受有薪事假天数的按加班论。

  第六条病假

  1.因病或非因公受伤或凭合同医院病休证明准病假。非合同医院的病休证明经主管领导同意,也可确认病假。

  2.年累计病假超过半年、工龄满8年的职工按75%计发工资;工龄满3年(含3年)的职工按70%计发工资;工龄不满3年的职工按65%计发工资。

  3.到医院看病,给假半天,按“看病”考勤,不影响工资,超过半天者,其超过的时间按事假考勤。

  第七条公伤

  1.因公负伤因公致残者,持医院诊断证明经人事部确认,可按公伤假考勤,公伤假期间工资照发。

  2.因公负伤,愈后复发者,经所在单位、人事部、办公室、联席会议鉴定,确认为旧伤复发的,可按公伤对待。

  第八条婚假

  职工结婚持结婚证书,享受婚假3天。男女双方都达到晚婚年龄(男26岁、女24岁)增加婚假7天。因对方在外地工作而需到外地结婚的酌情增计路程假。婚假期间工资照发,路费不予报销。婚假不能分段使用。

  第九条丧假

  职工配偶、父母、子女或养父母死亡,给丧假3天,祖父、祖母、外祖父、外祖母、岳父母、公婆死亡,给丧假2天,外地酌情计路程假,假期工资照发。

  第十条产假、计划生育假

  1.产假一般为56天,5个月内的早产产假30天,双胞胎产假72天,产假应产前产后连续计算,假期工资照发。

  2.符合晚育年龄(女24岁)并领取独生子女证者产假为72天,女职工生育无人照顾,经女方单位出据证明,可酌情给男方15天以内的假期,按计划生育假考勤。男方使用的天数应冲减女方产假天数。

  3.女职工计划外生育,其休息时间以事假论。

  4.各种节育、绝育手术按医务部门的休假证明准假。

  5.配偶在本市工作,行绝育手术后需要护理,可持绝育手术证明享受二天的计划生育假。

  6.一年内做两次人工流产,其中一次按事假。

  第十一条探亲假

  1.享受探亲假的范围条件:

  (1)工作满1年的正式职工,不能利用公休假日与父母或配偶团聚又同父母或配偶不住在一地的,可享受探亲假待遇。

  (2)职工丧偶已满1年又未重新结婚,有未成年(指18岁以下)的子女寄养在外省市的可享受探望子女的待遇。

  (3)自幼由养父、养母或抚养人抚,养长大后仍保持经济关系的职工,经养父母、抚养人所在单位、街道办事处、乡政府开据证明证实的,可享受探望养父母或抚养人的待遇,但不得享受探望生父母的待遇。

  (4)领取结婚证书的职工,领取证书的当年,可再享受最后一次探望父母的待遇。

  (5)已婚职工父母均在外地居住者,每四年可享受一次探亲待遇。

  2.具有以下情况的职工不能享受探亲假:

  (1)各类学校毕业生,在见习期间不享受探亲待遇。见习期满,当年即可享受探亲待遇。不实行见习期的人员,凡上半年定级的,当年即可享受探亲待遇,凡下半年定级的,下年度享受探亲待遇。

  (2)工人在学徒期、熟练期内不享受探亲待遇,学徒(熟练)期满,当年即可享受探亲待遇。

  (3)丧偶的职工,当年不能享受每年一次探父母的待遇。

  (4)家居远郊区县,已按规定领取了交通补助费的职工,不享受探亲待遇。

  (5)职工与父或母任何一方能利用公休日团聚连续满30天,未婚职工当年与父母团聚连续满20天的,当年不享受探亲待遇。

  3.职工探亲假期

  (1)职工探望配偶,每年给予一方探亲假一次,假期30天。享受有薪事假的管理人员,平日加班不发加班工资。零星加班不累计存休。

  (2)未婚职工探望父母,原则上每年给假一次,假期为20天,自愿两年探亲一次的可两年给假一次,假期为45天。

  (3)已婚职工探望父母的每四年给假一次,假期为20天。4年起始时间以结婚次年计算。

  (4)探亲假期指与亲人团聚的实际时间,另外根据实际情况给予路程假。探亲假期包括公休日,不包括法定节日。

  (5)探亲假期工资照发。

  (6)探亲假原上则应一次使用,经同意可分二次使用,分期使用探亲假,只给一次路程假,报销一次往返路费。

  4.探亲假的管理

  (1)职工探亲,须事前填写探亲申请,经部门领导批准报人事部审核,财务部凭人事部批准的探亲申请予以报销往返路费。

  (2)各部(医院)应根据工作的情况,有计划地安排职工探亲,职工本人应服从组织的安排。

  (3)外单位调入医院职工,应呈上原单位当年或四年期内探亲情况的证明后再予安排探亲。

  第十二条加班倒休

  1.充分利用8小时工作,提高工作效率,严格控制加班加点,确因工作需要加班加点应经单位领导批准。

  2.管理人员平日加班一次4小时以上按实际加班时间给同等时间存休,不足4小时的加班加点,不能累计加班存休。

  3.工人平日加班按实际加班时间给予同等时间存休,确实不能倒休可按本人日平均工资的100计发加班工资。

  4.管理人员、工人在法定节日加班(元旦、劳动节、国庆节、春节)按本人日工资的200计发加班工资。

  5.职工遇事,可用存休倒休。存休不能跨年使用。各部(医院)应严格存休的记载管理。

  第十三条旷工

  1.凡下列情况均以旷工论:

  (1)用不正当手段,骗取、涂改、伪造休假证明;

  (2)未请假或请假未批准,不到单位上班;

  (3)不服从工作调动,经教育仍不到岗;

  (4)被公安部门拘留;

  (5)打架斗殴、违纪致伤造成休息。

  2.旷工扣发工资。

  第十四条本制度未尽事宜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五条本制度自批准之日起执行。本制度解释权归人事部劳资处。

  内勤考勤管理制度5

  1.所有在岗职工必须严格遵守作息时间,不迟到、不早退、不擅离工作岗位,不得在上班时间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2.为进一步强化考勤管理工作,规范和简化考勤程序,全局采用电子信息考勤系统进行统一考勤。

  3.按照全县统一作息时间,实行每天两次签到、两次签退制度。纪检组长带队同办公室、监察室进行不定期查岗,查岗时以请假条和出发去向单为准,禁止任何人以任何形式包庇脱岗(旷工)者,对弄虚作假科室加倍处罚,查岗情况及时公示。

  4.签到签退时间:在上班时间前1小时内完成签到程序,在下班时间前10分钟和下班时间后30分钟内完成签退程序。

  5.临时抽调到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在任务结束后下一个工作日参加局考勤。

  6.开会、学习实行点名制,出勤情况当天公示。

  7.节假日及双休日值班人员按正常工作日执行考勤。

  8.因工作需要,节假日及双休日需要加班的,由分管领导统筹安排,加班时间按正常工作日执行考勤。

  1.领导班子成员出发、学习,需经主要领导批准,并告知办公室备案。

  2.各科室主要负责人出发、学习、开会,2天(含)内由分管领导批准,超过2天由主要领导批准。

  3.科室副职及其他工作人员出发、学习、开会,1天(含)内由科室负责人批准,1天以上2天(含)以内由分管领导批准,超过2天由主要领导批准。

  4.出发实行去向单签批制度。出发前要严格按照签批程序逐级签批,出发去向单报送局办公室后方可出发。特殊情况来不及办理出发去向单时,需事先向办公室进行电话汇报,于出发归来后3个工作日内补签出发去向单,并经相应领导签字后报局办公室。

  1.实行书面请假制度,请假要严格按签批程序逐级签批。

  2.局班子成员请假由主要领导批准;科室负责人请假2天(含)内由分管领导批准,超过2天由主要领导批准;其他职工请假1天(含)内由科室负责人批准,1天以上2天(含)以内由分管领导批准,超过2天由主要领导批准。

  3.请病假须持县级(含)以上医疗单位诊断证明,无有效病假证明的,按事假处理。

  4.婚假、产假、探亲假按规定确定假期及相关待遇。

  5.请假小于一天的按照小时累计,每7小时折算一天。

  6.假期结束,请假人必须按时上班并向准假人销假。因故需要延长假期的应按时办理续假手续,不能按时办理续假手续的要及时向准假人说明原因,事后办理补假手续,否则按旷工处理,续假人应及时将续假情况告知办公室备案。

  1.迟到:上班时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签到的;开会或者集体学习不按时参加的。

  2.早退:下班时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签退的;开会或者集体学习擅自提前离开的。

  3.脱岗:正常签到签退,但查岗时擅离本职工作岗位的。

  4.旷工:无故不到岗的;出发无去向的;请假未履行请假手续的;请假逾期未续假的;无故不参加会议或集体学习的。

  1.每月月末考勤系统管理员对本月出勤情况做出统计报表,并于次月初进行公示。

  2.每年请事假累计超过30天(含)或旷工累计超过7天(含)者,2年内不得参与评先树优和职称评聘。

  3.连续旷工15天(含)或年内累计旷工30天(含)者,按照相关规定解除其劳动合同。

  4.年请事假15天(含)以内不扣工资,超出15天的,每天扣50元。

  5.职工患病或非因公负伤治疗期间,病假在两个月以内的,发给原工资;病假在2个月以上至6个月以内的,且工作年限不满十年的,从第3个月起发给本人工资的90%;病假超过6个月的,从第7个月起,工作年限不满十年的发给本人工资的70%,工作年限满十年和十年以上的发给本人工资的80%。

  6.迟到、早退每月分别累计达到3次(含3次)以上,每次扣10元;脱岗每次扣50元;旷工每天扣100元。

  7.严肃工作纪律。工作时间内不得从事与工作无关的事务,如干私活、玩手机、网上娱乐、炒股、串岗聊天等。一旦被上级查处通报,罚款1500元,对科室负责人进行诫勉谈话;同一当事人第二次被通报,加倍处罚,给予科室负责人降职、免职处分或调离工作岗位。

  8.事假天数、旷工天数按工作日计算,病假天数按自然日计算,并实行年度累计。

  9.扣款根据全年累计情况由个人主动到财务科交纳或者从工资中扣除。

  内勤考勤管理制度6

  为加强学校管理,加强师德修养,加强岗位责任制,保证学校的教学秩序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根据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重新修订本制度。

  一、 考勤内容

  1、 全体教职工务必增强工作责任感,以人民教师的职业道德标准严格要求自己,自学遵守学校的作息时间考勤制。

  2、 教学人员必须履行工作职责,坚守工作岗位,凡未准假而不课,不辅导、不参加学校会议,教研活动及学校要求的其它活动者,视为旷课。

  3、 实行坐班制,上班不得外出办私事,如有特殊情况,没课需要上班中途外出可向校长请假,批准后方要离开,校长必须让办公室作好记录

  二、 考核办法

  学校实行领导制度。值日领导必须坚持早、午按时到校,检查校园纪律、卫生、安全、并按考勤内容对教师的上班情况检查登记,每日将签到表审阅签字后交办公主任,按月汇总公布,学期结束汇总纳入教师年度考核。

  三、(一)作息时间要求:

  1、上午:教师于8点到9点必须签到。有第一节课的于8:30分签到。晨读由语数教师自行安排,早操由班主任教师带班(周一升旗时全体教师必须到场参加);签退时间需在11:30分后。下午全体教师于1:30到2:30之间签到,签退时间需在3:30分以后。

  2、卫生值日教师必须于上课前做好相应的卫生。

  3、教师工作例会为周一下午第二课后进行,临时会议另行通知。

  (二)请假

  1、请假必须履行请假手续,校长签字后方可离校,请假期间的工作自行安排。请假期间所耽误的课时在假后务必补上,病假的工作由教导主任工排。

  2、教师病假3天以上者,必须持医院证明和本人请假条,向校长请假(请假时由学校遵照教育局有关文件执行请假手续)

  3、除有不可抗拒的原因外,不能请人代假、事后补假、电话请假等。

  4、学校会议、教研活动及学校要求的其它活动旷课节次按实数计算。

  5、凡经学校参加的函授、自学考试、教研等业务进修,离岗时必须按请假程序,履行请假手续,所担负的工作由教导处安排,回校后交相应笔记或材料,方可报账。

  6、婚、丧、产等假按教育局规定执行,但必须履行请假手续,超假都按旷工或事假论处,经批准的产假、婚假、丧假,请假期间工作由教导处安排。

  7、有到校未签到或未签退者视为迟到或早退。

  四、奖惩规定

  1、每月无事假、病假、无旷工、迟到、早退等,给满勤者奖10分,每迟到早退一次扣0。5分,旷工每节扣1分,事假病假每天(次)扣0。1分,特殊事病假由校务会处理。

  2、由学校大型活动不得请假。

  3、因旷课、擅离岗位、空班造成的事故,一切责任由旷课或擅离岗位、空班者自负,并追究相应责任。

  4、值日教师不负责责任,欺上瞒下的,今年不能参加评优评先。

  五、本制度从20xx年三月一日起执行。

  内勤考勤管理制度7

  为努力完成教育教学任务,推动学校各项工作的正常运转特制定考勤制度如下:

  一、出勤方面:

  1、全体教职工必须参加每周一的升降旗仪式迟到按半天旷工记录,旷到按1天旷工记录。

  2、全校教职员工必须按作息时间表上下班,考勤执行签到制度:不准代签、补签。上下班、晚自习迟到、早退5分钟按一小时旷工记录,迟到、早退10分钟按旷工半天记录。擅自离岗1小时按旷工1天记录。

  3、任课教师上下课期间,迟到、早退5分钟,按一小时旷工记录,迟到、早退10分钟,按旷工半天记录,无故不上一节课,按一天旷工记录。教案未超一周备课,缺一节扣当日工资(累计计算)。未完成进度计划、缺一节课扣当日工资(累计计算)。作业量缺一次,不按时批改作业一次,扣半天工资(累计计算)。听课记录缺一节,按半天旷工记录(累计计算)。不服从组织安排、无理取闹、影响恶劣者,上报教育行政部门处理。

  4、早读、晨会、晚自习、政治学习、党员学习、业务学习、每周总结会、集体活动、年级组活动、教研组活动迟到、早退一次按1小时旷工记录,无故不参加者按1天旷工记录,集中学习期间必须关闭手机。

  5、夜间,治保会值班人员、警卫室值班人员、锅炉房值班领导旷到按旷工1天记录。

  二、假类方面:

  (一)1、护理假——教职工每学年度护理假为15天(超15天者,按事假计算),(教职员工夫妇、子女、亲生父母生病卧床住院必须出示户口复印件、住院证明书才能批准护理假)。

  2、事假——事假一天扣25元。

  3、旷工一天扣二天工资。

  4、婚假——大龄青年婚假为30天,再婚者婚嫁为5天。

  5、产假——生育第一胎产假为120天(产假以新生儿出生证明的出生日期为准,如孕妇要求提前休息或住院,新生儿出生前15天列入产假,其余提前休息的时间一律按事假计算,包括住院),丈夫护理假为15天。生育第二胎产假为90天(产假以新生儿出生证明的出生日期为准,如孕妇要求提前休息或住院,新生儿出生前15天列入产假,其余提前休息的时间一律按事假计算,包括住院),丈夫护理假为5天。

  6、子女婚假——子女婚假为7天。

  7、丧假——丧假为7天(另加往返路程天数)。

  (二)经学校和区计生委纳入本年度计划准予生育的妇女、如有意外流产情况,按规定休息15天(不扣工资)。未批准纳入计划的妇女,怀孕并做流产手术者一律按旷工记录。妇女上环按规定休息3天、取环按规定休息1天为准(必须出示医院证明)。

  (三)1、住院治疗——需要住院治疗必须出示区级以上人民医院住院单方可住院治疗、急性疾病、意外伤害可随时随地住院治疗,慢性疾病必须在暑假期间住院治疗(如需要转院,必须到上一级医院住院治疗,不得在同等级医院住院治疗,如出现转同等医院住院治疗按事假记录)。住院治疗以入院至出院日期为准(不扣工资)。重大疾病出院后,需要休养必须出示所住医院住院部证明,修养期间为按医院批假天数为准。

  2、长期病假——因病长期休息扣全额工资的30%,发放全额工资的70%(必须出示地州级以上医院的病残鉴定证明书)。

  3、短期病假——短期病假只准3天(有我校医务室出示的疾病证明书,在我校医务室医治,不扣工资,除外不准予短期病假)。

  (四)课外辅导员每学期补假10天;学前班特护课外辅导员、医务人员每学期补假为12天;清洁工作人员、餐厅工作人员、锅炉房工作人员每学期补假为15天(不扣工资,不和考核挂钩)。

  三、培训学习方面:

  1、学校纳入计划统一培训、学习人员,按培训学习对待(按经常上班对待)。

  2、参加大、中专、本科函数班的学员参加考试、论文答辩,按培训学习对待(按经常上班对待)。

  3、参加自考、成人高考等计划外脱产学习者扣全额工资30%,发放全额工资70%。

  4、参加全国统一高考并录取者按自动离职处理。

  四、执勤方面:

  1、考勤人员必须提前半小时到位,教学楼当日考勤表下午7:30以前交到教务主任处。后勤人员考勤表当晚12:00前交到总务主任处。

  2、考勤人员不得违反考勤制度,发现一次按旷工1天记录,扣考核分5分并在校委会上做检讨。

  3、教务主任负责统计专任教师考勤,总务主任负责统计后勤人员考勤,德育处主任负责统计全体教职员工政治学习、业务学习、晚自习、年级组活动、教研组活动、集体活动及每周总结考勤,教务处、德育处、总务处主任在每周教职工大会上公布本周考勤情况并在公示栏上公示(各科室主任不按规定时间公布、公示按半天旷工记录)。

  五、违规违法方面:

  1、体罚、变相体罚、排挤及侮辱学生,造成恶劣影响者待岗一个月,上报教育行政部门处理。

  2、教研组组长在不按规定不合格教案、缺课时教案上签字,缺一节教案按半天旷工记录(累计计算)。

  3、违反学生安全事故目标管理责任书者:

  (1)迟报、瞒报者按旷工一天记录。

  (2)管理不善、迟报、瞒报而造成严重后果(出现学生离校出走、出现交通事故、出现意外伤害)负法律责任并赔偿经济损失(医疗费、赔偿费),并上报教育行政部门处理。

  (3)因工作失误造成严重事故出现人员伤亡者负法律责任并上报教育行政部门处理。

  批假权限:

  全体教职工1天以内事假由各科室主任审批;任课教师7天以下假类由主管教学副校长审批;后勤工作人员及课外辅导员7天以下假类由后勤副校长审批;7到15天各类假类由校长审批;15天以上假类上报教育局审批。

  备注:和静县第四中学考勤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教师法》,计划生育相关条例,根据我校实际情况,于20xx年12月20日第一届第一次教职工代表大会讨论通过并正式使用。经20xx年12月17日第一届第二次教职工代表大会讨论第一次修改并使用。

  内勤考勤管理制度8

  为了强化学校内部管理,严格工作纪律,提高办学质量,奖勤罚懒,增强教职工的责任感和事业心,特拟此制度。

  一、全体教师必须以教师职业道德规范要求自己,认真履行《教师法》规定的义务,服从学校安排,努力完成各项工作任务,无特殊事,不得耽误工作。

  二、有事必须请假,办理好请假手续,安排好工作后方能离校,所误工作应及时补上。教师请假,由学校安排其他教师代课,杜绝教师请假后无人上课或造成工作失误等现象。

  三、学校领导公正合理地执行考勤制度,全体教职工根据其所承担的工作任务的不同分别归纳为按课时量计算考勤。

  1、学校值周行政实行“坐班制”,每天按全校教师日平均课时计算考勤(包括所任课时)。

  2、政治业务学习、学校党、政、工、队、研等各种会议和活动等,每次按2课时计入考勤。

  四、假的类别

  1、事假:有特殊事请假,必须有假条,并经学校领导批准,值周、值日教师登记,调整安排好工作后离校者作事假处理。

  2、病假:有乡镇以上医院证明,但必须由本人或他人及时向学校请假,以便安排工作。

  3、丧假:直系亲属死亡,准丧假一周,由学校安排课时;一周以上由学校行政会研究决定。

  4、婚假、产假按有关规定执行。

  5、公假:因公出差计公假。公假以日计考勤。

  6、迟到:上课铃响后进教室的为迟到。5分钟后作缺旷一节处理。

  7、早退:下课铃响前下课的计早退一次,计缺旷一节。

  8、缺旷:无故不上课者,先离岗后补手续者,请假不明原因者,均按缺旷处理。

  五、奖惩

  1、缺旷一节扣发活津贴40元。

  2、事假3天内,每节扣活津贴20元;3天以上一周以内,每节扣活津贴30元;超过一周的超过部分按缺旷计算。

  3、病假3天以内,每节扣活津贴10元;3天以上一周以内,每节扣活津贴20元;一周以上每节扣活津贴30元;如需住院治疗按有关规定执行。

  4、迟到一次扣活津贴5元。

  5、婚假、产假、丧假、公假由学校安排课程,不扣津贴。

  6、全年旷课超过10节、事假超过30节、病假超过三个月的,不评优、不晋级、不评奖。

  7、全学期内无任何迟到、早退、病、事假和调课的,记满勤,满勤人员发放200员奖金,并作为评优评奖的首要依据。

  六、调课

  不允许任何人私自调课,临时有特殊事需要调课的必须经过教导处同意,并由教导处开出调课通知后方可进行调课,否则将按缺矿记入考勤。

  七、代课

  对教师公假和其他假而产生的临时代课,由值周行政统一安排,保证每一节课都有教师负责。临时代课按照每节10元记发给代课教师。

  内勤考勤管理制度9

  一、xxx局全体人员必须自觉遵守机关工作时间,按时上、下班,不无故迟到、早退或旷工,不擅离职守。

  二、严格签到制度。不准以言代签或他人代签。迟到者局办公室予以登记。

  三、严格请销假制度。请假必须经领导批准,不经批准,任何人不得擅自离岗。一般干部职工请假半天,由本股股长批准;1天由主管副局长批准;2天(含2天)以上由局长批准。股长请假由主管副局长或局长批准;副局长请假由局长批准。假期期满后,及时向批准领导报告并销假。

  四、工作人员上班时间要认真办理公务,提高工作效率,上班时间不准办私事或从事与工作无关的活动。

  五、局长、副局长应定期不定期地对股室的出勤情况和工作态度进行检查或抽查,建立记录,作为评价股室和个人工作的参考依据。办公室每月汇总颂一次各股室的出勤情况。

  六、局机关组织召开的会议和学习等集体活动,无故缺席者按旷工处理。

  内勤考勤管理制度10

  良好的纪律是保证教育教学正常进行的重要手段,没有纪律的团队,永远也成就不了自己的事业。坚守工作岗位,就是对工作尽职,就是对良心尽责。

  一、病事假必须履行请假手续,假满按时返校销假;不能坚持正常工作的,须办理续假手续。婚、丧、产假,执行上级有关请假规定。

  凡是请假的教职工,必须履行请假手续,并写出请假条。

  二、会议、集会考勤

  学校或级部召开集体会议时按时点名,到第二次点名未到者,为迟到或旷会,召开全体班主任会、教研组会或其他教研活动时,等同于集体会议。

  三、考勤办法

  1、上下岗签到

  领导干部每天四次签到,每次签到时间为上课或放学前10分钟,截止时间为上课前预备铃及放学铃后5分钟。

  2、岗位考勤

  (1)学校不定时查课堂、坐班。空堂(以不在课堂为准)一节扣2分;请假者须自行调好课,虽履行请假手续但没有调好课出现空堂者处罚请假人;已调好课,仍出现空堂者,处罚接受调课人。

  (2)正常上班时间打球、下棋、玩扑克、饮酒者,发现一次,扣2分。

  (3)旷会(含各级各类会议),每次扣2分。

  (4)未坐班每次扣1分。

  (5)旷工一节课扣3分。

  四、记分办法:

  1、每月考勤记60分。

  2、事假每月累计不超过2天,累计超过2天后的部分,每超出一天扣1分。

  3、病假一个月以上者,根据上级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4、迟到、早退一节课以内者,每次扣0.5分;每次超过一节课时间及以上者,按旷工论处。

  5、请病假须持县级以上(含县级)医院出具的诊断证明、病历证明、住院证明。

  内勤考勤管理制度11

  为进一步加强管理,促进工作效率的提高,加强作风建设、严格工作纪律、规范工作行为,以实现奖优罚劣、奖勤罚懒,收入与考勤挂钩,特结合xx工作实际,制定本考勤制度:

  一、xx员工上、下班实行打卡考勤制度,任何人不得代他人打卡,由中层以上干部按每周一班轮流值班,监督打卡情况。

  二、由办公室负责于每月25日对各部门考勤记录进行整理、汇总。对缺勤、病、事假、加班及漏打卡情况作统计,并依此兑现当月工资。

  三、员工不按规定打卡的,每缺1条考勤记录,扣除本人月度奖金的3%,如遇出差或公务在外不能按时打卡的,须有部门经理出具的情况说明;

  四、各岗位工作人员须遵循请、销假制度,按照层级管理权限报批,批准后的假条交办公室做核对考勤记录之用;

  五、病、事假规定。

  1、员工请假,3天以内(含3天)报部门经理审批,3天以上报总经理批准,并征得总经理同意后方可休假,病假须同时提供医院证明,休假结束后要及时销假;

  2、xx员工请休病、事假,病假在3天以内(含3天)的',每天扣除本人月度奖金(合同人员为通讯费)的5%,3天以上7天以下(含7天)的,每天扣除本人月度奖金(通讯费)的10%,7天以上的扣除本人月度奖金(通讯费);

  3、事假在3天以内(含3天)的,每天扣除本人月度奖金(通讯费)的8%,3天以上7天以下(含7天)的,每天扣除本人月度奖金(通讯费)的13%,7天以上的扣除本人全额月度奖金(通讯费);

  4、当月病、事假累计超过11个工作日的,不再计发当月月度奖金和地区生活补贴(通讯费);

  5、全年累计病假超过44个工作日或事假超过22个工作日的,除执行上一条规定外,年终奖降低一档并不得参加本年度优秀等次评选;

  6、全年连续病假超过4个月,事假超过2个月的,休假期间工资按应发数额的70%计发;

  7、在规定工作时间内,员工既没有病、事假条,又不按规定打卡,考勤记录连续缺失4次以上(含4天),部门经理未能出具情况说明的,按旷工1天论处,扣除当月月度奖金(通讯费)50%,旷工2天的,扣除当月月度奖金(通讯费),旷工3天的扣除当月月度奖金和地区生活补贴(通讯费),并在部门内给予警告处分;

  8、全年累计旷工3天以上的,扣除当年12月份工资,年终奖降低一档,年终考核不得评为优秀等次,xx内通报批评;

  9、全年累计旷工达5天的,予以开除;

  六、婚、孕、育人员考勤按照国家相关规定执行;

  七、xx员工大会由办公室活动指定专人负责考勤,无故缺勤者,扣除当月考绩工资10元/次;

  八、加班规定:

  1、按照每周40小时工作制,超出部分视为加班,加班时间以小时计算;

  2、因工作需要加班的,须按照层级管理权限请示主管领导同意,加班期间按照xx考勤规定打卡,并由主管领导签发换休单;

  3、晚上和周末加班的,以主管领导签发的换休单注明时间为准,在不影响工作的前提下由部门经理负责合理安排调休,原则上不发加班费。如果确因工作任务密集无法调休的,换休单时间可累计,按3元/小时计发加班费,按月结清,在安排调休时由主管领导负责收回调休单并及时交办公室核对考勤记录;

  4、国家法定假日(五一、十一、元旦、春节)上岗的,根据工作情况由中心统一计发加班费,不使用换休单;

  九、本规定自总经理会议通过之日起执行,同时解释权归xx总经理会议。

  内勤考勤管理制度12

  考勤规定

  1、实行指纹卡制,每日员工本人到指纹机处打卡上下班;

  2、打卡时间:上班:7:30下班:17:30

  3、不假而别者或请假手续不全者视为旷工,连续旷工三天或月累计旷工五天者(包括安排加班时间)作自动离职处理;

  4、因出差或其他原因于公司场所外工作,导致不易计算工时者,考勤以小时计出勤;

  5、辞退或辞工人员,辞工当天上班不计算工资;

  6、迟到或早退以打卡时间为准;

  7、迟到、早退

  ①从上班起始时间至20分钟内到班者为迟到

  ②提前20分钟以内下班者为早退

  ③迟到或早退一次罚款10元,另扣除积分2分。

  8、旷工

  ①未请假而且未上班

  ②请假未允许而擅自不上班

  ③委托他人口头请假而不上班(特殊原因除外)

  ④迟到、早退超过20分钟

  ⑤旷工半天罚款50元,另扣除积分10分。

  请假规定

  1、请假人先向部门索取请假条,并如实填写;

  2、交直属主管按权限审批;

  3、若遇生病等原因不能及时请假者,须于当日委托他人办理请假手续,事后出示医院证明,否则作旷工论处;

  4、请假核准权限

  ①员工请假:1天以内由车间主管批准,1天以上由经理批准;

  ②领班级以上人员请假由经理批准;

  5、任何人请假,须办好工作交接手续,并写明交接人;

  6、上班过程中原则上不得请假,特殊情况需请假者,一律按半天计算;

  7、请假一律不得让人代请,如属生病住院等特殊情况,事后须出具相关证明,否则按旷工处理;

  8、超假、续假

  ①员工请假后,不能按时上班者,应以电话等形式通知主管,说明原因,得到批准后回厂时补办请假手续;

  ②超假3天及以上者,且未提前与主管说明原因或续假未批准者作自动离厂处理。

  离职规定

  离职种类

  1、自动离职:因不够辞职条件和辞退条件,自愿离职者;或连续旷工三天;或月累计旷工达五天者(包括晚上加班),称为自动离职;

  2、辞退:结算当月工资

  (a)严重违反部门规定和劳动纪律者

  (b)严重干扰车间正常生产者

  (c)拒绝服从管理员安排、消极怠工者

  (d)偷盗公司财物、打架斗殴(属情节严重)

  3、辞职:结算所有工资

  (a)试用期内员工工作技术表现不能令工厂满意者

  (b)因裁员,而予以辞退者

  (c)经市级医院证明的严重病患者

  (d)经部门经理认可的其他特殊原因

  离职手续

  先填写离职申请书,员工提前一周,领班及以上提前一月。并移交所有属于公司的财产,经核准后方可正式离职。

  内勤考勤管理制度13

  一、工作人员应按照学校的要求按时上班,统一时间下班。工作时间均应在工作岗位,不迟到,不早退,中途不擅自离岗。有事离校须请假。

  二、凡学校要求教职工参加的会议、集会和活动,均属考勤范围,如出现无故迟到、早退或无故缺席的,均作迟到一次处理。有事不能参加的须请假。

  三、因公、因事、因病不能到校上班的均应请假。批条的权限:半天以内向生产组长请假;半天及以上向食堂主任请假;如遇特殊情况,事先无法请假的,事后应充分说明理由补假,否则按矿工处理。

  四、考勤结果处理:迟到(早退或离岗)在5分钟内扣款5元;5分钟以上每分钟加扣0.5元,一天累计60分钟以上作旷工处理。无故旷工一天扣工资30元。特殊情况需向食堂管理人员请假,每月请假一天扣工资15元(厨师及司炉工25元 ),二天累计扣40元(厨师及司炉工 60元),三天以上每天按月薪的二十分之一扣款,当月奖金按日平均扣除。

  内勤考勤管理制度14

  1、员工因公因私不能在单位正常工作,时间在7天以下的必须向直属领导书面请假,并向人事管理专员告假;时间在7天以上的必须向总干事请假,同时附带书面申请。

  2、员工要严格遵守请假、告假制度,假期期满后要及时向负责人销假或续假。

  3、各类请假均由本人填写请假单(注明包括请假原因、批准人、时限等),审批签批后备查。假毕存档。

  4、实行岗位无缺制。所有请假人员必须在离岗前将自己所负责的工作或业务安排妥当,确保工作的连续性。

  5、如遇特殊情况,不能事先办理请假手续的,事后应及时补办手续。假期满需要续假的,应办理续假手续。

  内勤考勤管理制度15

  1、所有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机关规定的作息时间。(凡上班时间到而10分钟内未签到到岗者视为迟到,凡下班时间未到而提前20分钟以上离岗者视为早退)。

  2、办公时间要坚守岗位,需短时间外出者,应及时告知负责人,明确去向,以便联系。

  3、每月累计迟到3次(含3次)以上者,由负责人进行批评教育,每月累计迟到5次(含5次)以上者,扣发其年终福利补贴。屡教不改、情节严重者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4、因病、因事、出差等原因不能上班者,在告之负责人的同时,应及时告之人事管理专员登记清楚,不登记者视同旷工处理。弄虚作假者,将予以批评或经济处罚。

  5、人事管理专员是机关考勤工作的责任人,负责对考勤工作全过程的组织、监督和完善。认真负责,加强教育,落实责任,并定期汇总、公布考勤结果。

  6、每月的考勤表由负责人进行初审认定,人事管理专员股进行核签,送各分管副局长进行审签后,作为核发奖金、补贴及年终考评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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