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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防震的应急预案

时间:2023-02-10 16:58:31 农村防震的应急预案 我要投稿

农村防震的应急预案

  应急预案指面对突发事件如自然灾害、重特大事故、环境公害及人为破坏的应急管理、指挥、救援计划等。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农村防震的应急预案(精选10篇),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农村防震的应急预案1

  一、编制目的

  为了使地震应急能够顺利、有序和高效进行,最大程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把损失降到最低程度和减小社会影响。

  二、编制依据

  为了快速、有效的预防突发破坏性地震造成的自然灾害,确保科学、有序的指挥和协调应急救援,力争最大限度的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及社会影响,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规定,按照国务院《破坏性地震应急条例》和《甘肃省防震减灾条例》,结合我辖区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应急预案。

  三、适用范围

  本预案仅适用于崇信县新窑矿区管委会辖区。

  四、启动条件

  本预案在突发性、破坏性地震发生或发生前,由本单位防震减灾总指挥办发布预案实施令后,立即启动本应急预案。

  五、组织机构、人员分工及职责

  地震灾害临震发布以后或发生重大地震灾害时,由矿区党委、管委会全面负责领导、指挥和协调全矿区地震应急工作,并成立新窑矿区抗震救灾工作领导小组,下设一部一办6组,即抗震救灾指挥部、抗震救灾办公室、安全生产恢复组、后勤保障组、抢险救援组、治安保卫组、医疗救护组、组织宣传组。

  (一)抗震救灾指挥部:

  总指挥:张嘉炯——新窑矿区管委会党委书记

  副总指挥:何建辉——新窑矿区管委会主任、李迎春——新窑矿区管委会副主任

  成员:李四存——新窑学区校长

  朱彦岐——新窑派出所副所长

  孟志雄——新窑卫生院院长

  谭旭东——新窑供电所所长

  岳明强——新窑水厂厂长

  王小春——新窑电信公司经理

  马宏福——新窑矿管会防震减灾联络员

  张学文——新窑村党支部书记

  杨生鹤——新窑村主任

  闫正忠——新窑市场负责人

  职责:

  1、抗震救灾指挥部,主要负责辖区内防震减灾应急救援实施指挥、人员疏散和协调等。

  2、组织、协调和指挥辖区内抗震救灾抢险工作,人员安全疏散及生活安置。

  3、及时发布地震情况,掌握统计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程度,受伤人员治疗及思想安抚。

  4、及时根据震情修订和完善应急救援措施,实施方案的落实。

  5、地震结束后及时制订并实施自救方案,总结抗震救灾抢险工作中的先进事迹、个人奖惩。

  (二)抗震减灾办公室

  主任:何建辉——新窑矿区管委会主任

  副主任:李迎春——新窑矿区管委会副主任

  成员:朱海元——新窑矿区管委会党政办文书、于洁——新窑矿区管委会党政办文书

  职责:

  1、全面负责辖区内防震减灾工作的指挥与协调。

  2、随时保持与指挥办联系,24小时坚守岗位电话畅通。

  3、负责各组抗震救灾工作安排与协调。

  4、负责灾情统计和汇总上报。

  5、负责灾后恢复生产自救、人民生活保障等工作落实。

  (三)安全生产恢复组

  组长:李迎春——新窑矿区管委会副主任

  副组长:关金龙——新窑矿区管委会干部

  成员:张学文——新窑村党支部书记、谭旭东——新窑供电所所长、王小春——新窑电信公司经理、岳明强——新窑水厂厂长

  职责:

  1、全面负责地震后恢复生产自救前财产损毁情况统计上报,保持值班电话24小时畅通。

  2、牵头制订恢复生产方案并上报讨论。

  3、组织实施恢复生产自救方案落实。

  (四)后勤保障组

  组长:何建辉——新窑矿区管委会主任

  副组长:李迎春_新窑矿区管委会副主任

  成员:闫瑨——新窑矿区管委会民政干事、梁华——新窑矿区管委会民政干事、刘春雁——新窑矿区管委会干部

  职责:

  1、全面负责辖区内后勤人员的伤亡和生活设施的损失统计和上报,保持值班电话24小时畅通。

  2、全面负责辖区内人民生活保障安置,防震救灾所需物资、资金、设施的供给。

  3、根据指挥部的安排,及时协调和解决各部门所需设备物资等分配运输。

  (五)抢险救灾组

  组长:李迎春——新窑矿区管委会副主任

  副组长:李四存——新窑学区校长

  成员:张涛涛——新窑矿区管委会职工、闫正忠——新窑市场负责人、杨生鹤——新窑村主任、梁新辉——新窑矿区管委会职工、郗朝华——新窑社区党支部副书记

  职责:

  1、负责地震发生后快速赶到现场,集合待令。

  2、负责受伤人员的安全救护及应急治疗。

  3、负责防火、防疫等工作的实施

  4、负责伤亡人员的统计和上报。

  (六)治安保卫组

  组长:朱彦岐——新窑派出所副所长

  副组长:党小龙——新窑派出所民警

  成员:新窑派出所全体民警

  职责:

  1、全面负责地震后和恢复生产自救期间辖区的治安保卫工作,维护正常生产生活秩序。

  2、加强辖区内巡逻与检查,防止人员接近高危建筑物等造成伤害。

  3、负责地震期间借机偷盗、人为破坏、制造谣言等扰乱治安秩序的人和事防范和处理

  4、全面保障地震期间辖区内安全维护、人员稳定、治安秩序。

  (七)医疗救护组

  组长:孟志雄——新窑卫生院院长

  副组长:位小红——新窑卫生院副院长

  成员:杜聚会——新窑社区卫生所负责人、朱洁——新窑矿区管委会干部、新窑卫生院全体医护人员

  职责:

  1、及时组建专职救护治疗小组,确保救护对象及时得到抢救和治疗。

  2、设立临时救护小分队,随时待命,快速上岗。

  3、准备及时、救护药品、医疗器械充足、完好、有效。

  4、做好卫生防疫,预防疫情发生。

  (八)组织宣传组

  组长:杨皓欣——新窑社区党支部书记、居委会主任

  副组长:路存兰——新窑矿区管委会职工、张丰——新窑矿区管委会干部

  职责:

  1、及时传达上级部门及公司总指挥办的指令、通知、方案、措施等。

  2、随时发布震情,做好宣传工作,以稳定职工思想为主要方针,不得违背上级及辖区防震指挥总体安排思路。

  3、利用宣传栏、标语等形式做好防震减灾知识宣传指导工作。

  4、及时表彰宣传抗震救灾中涌现出的先进人物及典型事迹,维持职工思想稳定工作,顾及大局利益,以稳定为主。

  六、应急准备

  地震预案发布启动后,辖区抗震震减灾指挥部应尽最快的速度,制订科学高效的应急准备方案,并统一部署。

  1、各小组人员按照分工与协作的方式,以最快的速度投入紧急状态,按照分工做好一切地震发生后必须准备的生活、医疗、抢险救援物资等。

  2、材料物资(总务、供应)供应组要以最快速度组织人员安排抢险救援物资、食品的采购、转运、储备和临时库房的搭建准备工作。

  3、负责人员撤离安置小组要不惜一切代价组织所有人员有序快速转移到安全场地。不得有一人留在危险区内。

  4、随时保持与指挥部联系,服从指挥,步调一致。

  七、临震应急

  破坏性地震预报发布后,立即进入地震应急状态,要求如下。

  1、本辖区发生地震灾害后,总指挥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召集临时紧急会议,通报震情、部署工作、安排分工、人员撤离点、线路。

  2、各部门、各组立即进入应急状态,严守岗位,不得临震退缩,及时掌握和发布、传达信息。

  3、各工作组组织人员检查防震救灾各项措施落实情况,对生命线工程如交通、通讯、供水、供电、供气等重要设施和要害场所实行严密管制,死守岗位。

  4、负责生产、生活区域防震避险、人员撤离路线、人员安置点的安排落实。

  5、负责保障全矿通讯工作、必要时架设临时与指挥部及上级联系专线、专车,保障信息及时传递。

  八、震后应急

  1、震后半小时内总指挥部全体成员必须到达办公楼前集中,由总指挥下达防震减灾应急预案实施令。

  2、指挥部办公室调度所有车辆集中待命,随时出动参加抢险救护、人员转移、物资运输等。

  3、各组组长分头行动,按照预案进行工作安排,调集各组人员,快速参与抗震抢险救援,并及时向总指挥办上报灾情。

  4、指挥部在最短的时间内向上级部门传达地震信息及震情,随时保持与上级联系畅通,必要时请求救援。

  九、要求

  1、各小组要严格执行本预案要求,任何人不得私自改变方案制定的要求,临时性方案要请示总指挥同意后方可实施。

  2、在破坏性地震发生后,各部门负责人要顾及大局,严守岗位,全面指挥。确保职工生命安全、财产损失减少到最小,严禁临震脱逃和玩忽职守现象对国家、和社会造成的重大损失,负责该追究法律责任的自行承担。

  3、要在恢复生产后及时对抗震救灾中的先进个人予以表彰奖励。

  4、本预案适用于发布或发生破坏性地震的应急抢险。

  农村防震的应急预案2

  我镇地处皖南山区,地质构造比较复杂,属地质灾害易发地区,灾害点位于镇村小河里组,灾害类型为滑坡,规模主轴长100米,最大宽为300米,估计厚5—10米,体积1.68万立方米,诱发原因为强降雨,威胁小河里组25户130人,约125万元财产。

  一、防治方案

  滑坡是斜坡上的土体或者岩体,受地下水活动及人工切坡等因素影响,在重力作用下,沿必须的软弱带整体或分散地顺坡向下滑动而造成的,我镇拟对该地质灾害点进行重点防治。首先在滑坡位置竖立醒目的地质灾害隐患点警示标志牌,同时发放群防群测“明白卡”,加强农户个性是受威胁对象的防治意识;其次,做好对该灾害点的监测工作,设定监测人,做好日常监测数据的纪录,雨季尤其是强降雨期间加强监测,防患于未然;再次,要治理灾害点的地表条件,要植树种草,禁止乱砍滥伐,保证植被覆盖率,同时适当削方减载,采取支档、避让等措施,消除地质灾害隐患。

  二、应急预案

  (一)灾前预警

  一方面根据县气象局的异常暴雨天气预报发现监测点出现异常变化时,由办公室提前通知灾害易发点的职责人,发出预警;另一方面根据监测人对灾害点的监测状况进行统计,决定出险情时发出预警。预警方式为鸣锣,同时向受害点群众发出警告,要求尽快疏散,尽可能搬离灾害点,避免不必要的损失。

  (二)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领导组,由镇长任组长,明确职责,统一部署救灾工作,各部门负责人任成员,明确分工职责,服从组织领导,保障救灾效率。

  (三)防灾措施

  根据小河里滑坡的地理位置及交通条件,确定险情发生后的撤离路线为向滑坡体的两侧疏散,最后在龙山村路集中,要有组织有纪律地在监测人汪四清的带领下,尽快逃离灾害点,严禁向灾害体运动前方撤离,尽可能的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四)防灾机构组成

  1、灾害调查组:由国土所牵头,负责灾情调查上报和监测点的建立,危险区、段、点的确立。

  2、宣传教育组:由中学及中心小学牵头,负责防治知识宣传、灾情收集报道。

  3、医疗救护组:由卫生院具体负责救护工作,首要保障人民生命安全。

  4、秩序维护组:由司法所、派出所组成,负责秩序维护,组织疏散、保护财产等。

  5、后勤保障组:由民政所及财政分局组成,负责对灾后状况进行统计上报,并及时向有关部门申请援助,尽量减少人民的财产损失。

  农村防震的应急预案3

  为切实做好全镇20xx年的防灾减灾救灾工作,全面提高我镇防灾、减灾、避灾、救灾应急反应能力,最大限度地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进一步明确职责,维护社会稳定,结合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一、基本原则

  (1)以人为本,预防为主。把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经济社会稳定作为灾害应急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做到居安思危,预防为主,防抗结合。

  (2)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在我镇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按照行政区域实行属地管理,各村(社区)、相关单位要按照分工职责,互相配合,有效整合资源,实现信息共享,形成应对合力。

  (3)强化基础,提高能力。把应对突发事件与日常各项管理工作相结合,加强基础工作,增强预防分析,提高防范意识,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解决,将突发事件造成的损失降到最低,切实提高防灾减灾能力。

  (4)依靠科技,有效应对。依靠科技进步,全面提高灾害应急工作现代化水平,做到早分析、早预警,及时响应科学处置、有效应对。

  二、组织机构及职责

  防灾减灾工作实行党政主要领导总负责、亲自抓。镇政府成立指挥部,指挥部下设办公室(设在信访办)和工作组,职责如下:

  (一)指挥部

  总指挥:

  副总指挥:

  成员:

  工作职责:指挥全镇防灾、减灾、避灾,救灾工作。

  下设办公室:

  主任:

  成员:

  工作职责

  1.定期在村(居)民中开展防灾、减灾、避灾、救灾工作宣传,增强村(居)民的防灾意识和减灾能力。

  2.贯彻执行上级防灾、减灾、救灾的工作方针、政策、指令和措施,并组织实施。

  3.及时统计辖区内受灾地区灾情种类、时间、地点、范围、伤亡人数、损害程度及重要设施受损情况,困难户、低保户、五保户危房情况并及时上报指挥部。

  4.根据灾害预警和灾情,组织安排人员值班;及时汇总、通报灾情;申请救灾资金,提出救灾资金分配建议负责预防和配合事发地突发事件工作的检查、指导、协调和调解,做到统一领导、统一指挥、统一协调,确保人员配齐、措施到位、密切配合、联络畅通、各司其职。

  (二)各工作组人员及职责

  1.各村防灾减灾工作组:

  组长:村支部书记

  成员:村两委成员

  工作职责:负责各村防灾、减灾、救灾工作宣传;负责各村救灾的组织、协调工作;指导群众进行生产、生活自救保护;第一时间向指挥部报告灾情。

  2.抢险应急工作组

  组长:杨雷

  成员:应急中队、武装部全体成员及民兵分队工作职责:迅速组织干部群众进行抢险救灾,帮助群众转移到安全地带,抢救群众及物资,把损失降到最低

  3.救灾安置、生活保障组:

  组长:赵晓旭

  成员:党政办、民政所全体工作人员工作职责:负责灾民的食宿及救灾物资的发放工作。

  4.治安保障组:

  组长:李洪超

  成员:综治办全体工作人员、派出所全体干警工作职责:负责抗灾抢险的治安保卫、交通保障,确保抢险通道畅通无阻。

  5.卫生救护组

  组长:周俊玲

  成员:卫生院全体工作人员

  工作职责:负责供应所需药物器械,确保受灾群众及时得到医治,组织卫生防疫,对受灾区及时消毒和组织群众搞好环境卫生。

  三、灾情信息管理

  (一)灾情信息报告内容。包括:灾害发生的时间、地点背景,灾害造成的损失,已采取的救灾措施和灾区的需求。

  1.灾害损失情况包括:受灾人口、因灾死亡人口、因灾失踪人口、因灾伤病人口、紧急转移安置人口、受淹村、饮水困难人口;农作物受灾面积、绝收面积、毁坏耕地面积;倒塌房屋、损坏房屋间数;直接经济损失、农业直接经济损失。

  2.因灾需救济情况包括:需口粮救济人口、需救济粮数量,需衣被救济人口、需救济衣被数量;需救济伤病人需恢复住房间数、需恢复住房户数。

  3.已救济情况包括:投亲靠友人口数量、借住房屋人口数量、搭建救灾帐篷和简易棚人口数量;已救济口粮人口、已安排口粮救济款数量、已安排救济粮数量;已救济衣被人口、已安排衣被救济款数量、已救济衣被数量:已救济伤病人口、己安排治病救济款、已安排恢复住房款、已恢复住房间数、已恢复住房户数。

  (二)灾情信息报告时间。

  1.灾情初报。对于突发的自然灾害,凡造成人员伤亡和较大财产损失的,应在第一时间掌握灾情,事发后1小时内向指挥部报告初步情况。

  2.灾情续报。在重大自然灾害灾情稳定之前,执行24小时零报告制度。每日下午5点前向指挥部报告,特大灾情根据需要随时报告。

  3.灾情核报。镇政府在灾情稳定后2个工作目内核实灾情,向上级部门报告。

  (三)灾情核定。

  1.部门会商核定。镇政府协调民政、农业、水管、统计等部门进行综合分析、会商,核定灾情。

  2.专家评估。民政、农业、水管等有关部门组织专家评估小组,通过全面调查、抽样调査、典型调査和专项调查等形式对灾情进行评估、核实。

  四、纪律要求

  1.进入防灾紧急状态后,防灾减灾领导小组将通过电话、口授等形式传达各种命令、指示,命令、指示一经发出,全体工作人员必须立即到岗到位,凡发现不到岗到位者追究责任。

  2.在抗灾减灾应急行动中,要密切配合,服从指挥,确保政令畅通和各项工作落实。

  3.本预案一旦启动,全体工作人员必须保证24小时开机,凡因个人原因造成的损失,将追究个人责任。任何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推卸责任,如有特殊情况确实不能按时到达的`应向应急领导小组说明原因,违者将按规定严肃处理。

  4.如遇突发事件,应实行24小时值班和信息报告制度。要在突发事件发生后第一时间内向防灾减灾指挥部报报告的主要内容包括: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单位事件的简要过程、发生原因的初步判断,采取的措施,同时,做好事件发展的续报工作。因瞒报、漏报、迟报而导致处置工作被动或造成严重后果的,要按照有关规定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领导小组在接到报告后,立即组织有关人员对报告事项进行核实,采取必要的控制措施,并及时向县相关部门汇报。

  农村防震的应急预案4

  一、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本镇范围内因地震因素引发洪涝灾害、地质灾害、森林火险等其他灾害的处置,适用有关应急预案的规定。

  二、工作原则

  1、以人为本、减少危害。把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作为首要任务和应急处置工作的出发点,全面加强应对防震减灾的体系建设,最大程度减少灾害损失。

  2、预防为主、科学高效。实行工程性和非工程性措施相结合,提高防震减灾监测预警能力和防御标准。充分利用现代科技手段,做好各项应急准备,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3、依法规范、协调有序。依照法律法规和相关职责,做好防震减灾的防范应对工作。加强各村、各部门的信息沟通,做到资源共享,并建立协调配合机制,使防震减灾应对工作更加规范有序、运转协调。

  4、分级管理、属地为主。根据灾害造成或可能造成的危害和影响,对防震减灾实施分级管理。镇人民政府指导防震减灾的应急处置工作。

  三、组织指挥体系

  1、成立指挥部

  2、镇指挥部职责

  在镇党委、镇政府的领导下,负责组织、指挥和协调全镇防震减灾的应急处置工作,指挥部人员与应急队伍人员一致。主要职责:

  (1)启动和终止防震减灾应急预案,为镇政府提供防灾减灾决策依据和建议;

  (2)负责防震减灾应急体系与设施建设,组织灾害性天气气候监测、预报、预警,并及时提供地震服务信息;

  (3)负责调集防震减灾应急处置所需的人力、物力、财力、技术装备等资源,协调解决防震减灾应急处置工作中有关问题;

  (4)指导和督促各村、单位开展相应工作;

  (5)决定其他有关重要事项。

  3、成员单位职责

  按照分工,各成员单位负责职责范围内的防震减灾防御和应急处置工作,并确定应急工作联络员,及时向镇指挥部上报应急处置工作动态和灾情信息。

  (1)党政办:参与镇政府地震防灾减灾决策,发布防震减灾预案预报信息,开展地震防灾减灾服务,承担镇指挥部办公室日常工作。

  (2)民政所:统一审核发布防震减灾灾情和救助工作;组织、协调全镇防震减灾的救助、救济和救灾工作,管理、分配救灾款物并监督检查其使用情况;组织指导和开展救灾捐赠工作;指导灾区做好灾民的基本生活保障工作。

  (3)综治办:协助做好防震减灾的抢险救援工作,协助转移危险地区的群众,参加重要设施和重大险情的'抢险工作;协助公安部门维护抢险救灾秩序和灾区社会治安。

  (4)派出所:维护社会治安秩序,依法打击盗窃、哄抢防御防震减灾物资和破坏防灾救灾工程设施的违法犯罪行为,协助有关部门妥善处置因防震减灾引发的群体性治安事件;负责保障道路交通安全与秩序;防御防震减灾紧急期间,协助组织群众撤离和转移;协助提供部分道路实景信息。

  (5)财政分局:负责防御防震减灾和救灾资金的筹集,及时下拨并监督使用。

  (6)旌阳国土中心所:负责提供防震减灾时的地质实况,地质灾害监测等相关资料信息;组织应急调查和应急监测工作,并对防震减灾造成的地质灾害发展趋势进行预测,提出应急防治与救灾措施建议;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实施必要的应急防治工作,减缓和排除险情、灾情进一步发展。

  (7)供电营业所:负责保障应急重点部门用电的供应;及时组织电力受损线路的抢修,保障电网的安全正常运行,保障电力供应。

  (8)卫生院:负责灾区疾病预防控制、卫生监督和医疗救护工作;及时提供地震灾区疫情和防治意见,组织医疗人员赶赴灾区开展防病治病工作;预防、控制疫病的发生和流行。

  (9)学校:负责全镇各类学校防御防震减灾工作的监督管理,指导学校开展防灾减灾知识教育,提高师生防灾减灾意识和自救能力。

  (10)文化站:根据指挥部办公室提供的防震减灾情况,及时向公众发布地震、灾情信息,做好防御地震工作的宣传报道。

  4、日常办事机构

  镇指挥部下设办公室,为防震减灾应急处置的综合协调机构。

  主要职责:

  (1)承担镇指挥部的日常工作,负责组织、协调、监督、指导全市防震减灾防御的日常工作;

  (2)组织编制全镇防震减灾应急预案,适时对预案进行修订和完善;

  (3)负责传达镇指挥部工作指令,及时掌握防震减灾及应急工作动态,编印相关应急简报;

  (4)组织、协调各村、单位共同做好防震减灾应急处置工作;

  (5)负责防震减灾信息收集、分析、评估、鉴定、审核和上报工作;

  (6)组织抢修被防震减灾损坏的自来水管道设施,保障自来水的供应;指导受灾地区做好灾后房屋和基础设施的修复等工作;

  (7)镇指挥部要求的其他保障事项。

  四、应急处置

  1、信息报告

  镇指挥部办公室要及时收集和提供防震减灾防御以及损失等情况,在2小时内向镇指挥部报告。特别重大、重大及较大突发事件信息,镇政府向县政府或省政府报告。

  2、响应启动

  按防震减灾程度和范围,及其引发的次生、衍生灾害类别,有关部门按照其职责和预案启动响应。

  当同时发生两种以上防震减灾且分别发布不同预警级别时,按照最高预警级别灾种启动应急响应。当同时发生两种以上防震减灾且均没有达到预警标准,但可能或已经造成损失和影响时,根据不同程度的损失和影响在综合评估基础上启动相应级别应急响应。

  3、响应机制

  重大防震减灾预警信息的发布、调整和解除方式可根据实际情况,灵活选择,即可通过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系统、微信群、手机短信、广播、电视、报刊、电话、警报器、电子显示屏、宣传车、或组织人员逐户通知等方式,及时发布预警信息。对老、幼、病、残、孕等特殊人群以及医院、学校等特殊场所和警报盲区,应当采取有针对性的公告方式。

  4、分级响应

  防震减灾应急工作遵循“政府主导、部门联动、社会参与、分级响应”的原则,根据防震减灾的种类、级别和危害程度,启动相应的应急响应程序。

  (1)一般防震减灾应急响应(Ⅳ级)

  发生一般防震减灾,镇指挥部迅速启动本预案,组织、指挥、协调全镇防震减灾的应急处置工作。

  (2)特别重大、重大、较大防震减灾应急响应(Ⅰ级、Ⅱ级、Ⅲ级)

  发生特别重大、重大、较大防震减灾,镇指挥部迅速启动本预案,组织、指挥、协调全镇防震减灾的应急处置工作,并向县政府及其有关部门提出支援请求。

  5、分部门响应

  当防震减灾发生时,根据灾害所造成的影响和灾害类别,相关部门牵头实施相应的应急响应行动。

  6、现场处置

  防震减灾现场应急处置由指挥机构统一组织,各部门依职责参与应急处置工作。包括组织营救、伤员救治、疏散撤离和妥善安置受到威胁的人员,及时上报灾情和人员伤亡情况,分配救援任务,协调各级各类救援队伍的行动,查明并及时组织力量消除次生、衍生灾害,组织公共设施的抢修和援助物资的接收与分配。

  7、社会动员

  防震减灾事件发生时,各村可根据灾害事件的性质、危害程度和范围,广泛调动社会力量积极参与防震减灾突发事件的处置,紧急情况下可调用车辆、物资、人员等。

  防震减灾事件发生后,各村组织各方面力量抢救人员,组织基层单位和人员开展自救和互救。

  鼓励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益事业捐赠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捐赠和援助。审计监察部门对捐赠资金与物资的使用情况进行审计和监督。

  8、信息公布

  防震减灾的信息公布应当及时、准确、客观、全面,灾情公布由有关部门按规定办理。信息公布形式主要包括权威发布、提供新闻稿、组织报道、接受记者采访、举行新闻发布会等。

  信息公布内容主要包括防震减灾种类及其次生、衍生灾害的监测和预警,因灾伤亡人员、经济损失、救援情况等。

  9、应急终止

  防震减灾得到有效处置后,经评估,短期内灾害影响不再扩大或已减轻,地震部门发布灾害预警降低或解除信息,镇指挥部视情宣布终止应急响应。

  五、后期处置

  1、调查评估

  灾害结束后,镇指挥部组织有关部门对防震减灾造成的损失及防震减灾的起因、性质、影响等问题进行调查、评估与总结,分析防震减灾应对处置工作经验教训,提出改进措施。灾情核定由民政部门会同有关单位开展。调查评估结果与应急工作情况应报送上级人民政府。特别重大灾害的调查评估结果与应急工作情况应逐级上报。

  2、征用补偿

  防震减灾应急工作结束后,应及时归还因救灾需要临时征用的房屋、运输工具、通信设备等;造成损坏或无法归还的,应依法给予补偿或做其他处理。

  3、保险理赔

  鼓励通过保险形式提高防震减灾防御和灾后自救能力。保险部门应根据灾情,主动办理受灾人员和财产的保险理赔事项。保险监管机构依法做好灾区有关保险理赔和给付的监管。

  4、恢复重建

  镇指挥部制订恢复重建计划,尽快组织修复被破坏的学校、医院等公益设施及交通、水利、供电、通信、供排水、广播电视等基础设施,使受灾地区早日恢复正常的生产生活秩序。

  六、应急保障

  1、通信保障

  通信管理部门做好防震减灾应急指挥通信保障,及时采取措施恢复遭破坏的通信线路和设施,确保灾区通信畅通。

  2、交通运输保障

  综合办会同有关单位保障人员转移以及救灾人员、物资运输和车辆调配。

  3、资金保障

  财政部门负责防震减灾应急处置和抗灾救灾的资金保障。

  4、物资保障

  各村、有关单位,特别是水利、民政、农业、卫生等部门要加强并督促做好防震减灾应急救援和抢险救灾的专用物料、器材、装备、工具等的储备,加强生活、医药、防护用品类救灾的储备,加强农业救灾物资、生产资料的储备。

  5、治安保障

  公安部门加强灾区和社会治安管理,做好重点部位的警卫和人员聚集场所秩序维护,依法严厉打击破坏防灾救灾行动和工程设施安全的行为,保证抗灾救灾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社会稳定。

  6、避灾场所保障

  民政、水利等有关部门确定本镇各地的避灾(避险)场所,设立标志,确保防灾避灾的人员转移安置需要。必要时,可依法征用学校及社会公共场所,用于人员转移安置。

  7、电力保障

  供电部门负责落实抗灾救灾的供电需要和应急救援现场的临时供电。

  七、监督管理

  1、宣传、培训和演练

  (1)各村、有关单位充分利用广播、电视、互联网、报纸等多种媒体,对社会公众开展防震减灾预防、避险、避灾、自救、互救等知识教育,提高全社会的地震防灾减灾能力。

  (2)各村及有关单位要把防震减灾、预警知识、应急处置知识以及工作管理、救援人员上岗和其他常规性培训工作,纳入总体防灾、减灾、应急处置的培训内容,有组织、有计划地开展各方面的培训,提高相关应急人员的素质。

  2、奖惩

  对在地震防灾、减灾、救灾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和奖励;对玩忽职守,处置不力,或有其他失职、渎职行为等致使国家利益和人民生命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依据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追究相应的责任。

  农村防震的应急预案5

  为做好我镇防灾减灾避灾工作,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把灾害损失降低到最低限度,按照“救灾先救人”的原则,制定本预案。

  一、应急机构及职责

  抗洪抢险,防险地质灾害工作实行党政主要领导负总责,亲自抓,镇成立指挥部,指挥部下设办公室(设在党政办公室)和9个组,指挥部机构设置及各组工作职责如下:

  (一)指挥部

  总指挥:

  副总指挥:

  成员:

  工作职责:指挥、组织全镇防灾、减灾、避灾工作

  下设办公室:主任:林碧渊(兼)

  成员:陈燕茹、赖永镇、方桂花

  工作职责:贯彻执行上级防灾救灾工作的方针、政策、指令和措施,组织昼夜值班,随时掌握和分析气象、雨晴、水情、险情、灾情的发生和变化情况,联络、协调、监督、检查各组开展抢险救灾工作,及时向镇总指挥部汇报险情、灾情。

  (二)各组组成人员及工作职责

  1.山围塘水库组

  组长:刘文革

  副组长:刘甲军

  成员:欧阳婷婷、各村山围塘水库负责人

  工作职责:负责全镇、山围塘水库的巡视检查,在强降雨过程中,实行全天候值班,及时向镇指挥部办公室报告水情,如发现险情,及时组织群众撤离,组织有关人员抢险

  2.地质灾害组

  组长:肖上永

  成员:黄锦钗、地灾点所在村地质灾害协管员

  工作职责:负责观察各自监控的滑坡点,一旦发现险情,应准确及时向镇指挥部办公室报告,并组织当地群众及早撤离。

  3.重点户防御洪灾,地质灾害组

  责任领导:各片正副片长(全镇分为东田片片长陈贵泉,副片长黄荣宝、蔡小建、陈明曦;山西片片长刘文革,副片长林碧渊、李少峰、吴志飞;桃园片片长陈哲群,副片长陈金柱、李朴生;蓝溪片片长肖上永,副片长黄静澜、吴冬芸、王大榜)。

  责任人:各驻村工作组、村支部书记、村主任。

  工作职责:负责填写告知书,发至各重点户(详见告知书样本),对辖区内的危房、傍山而建房、易受浸房屋进行24小时巡逻值班,一旦发现险情,应及时向镇指挥部办公室报告,并组织群众撤离。

  4.抗洪抢险组

  指挥:洪世杰、吴火连

  东田片责任人:陈贵泉、黄荣宝、蔡小建、陈明曦

  东田村责任人:陈贵泉

  成员:洪木法、陈雪清、村委会干部

  西坑村责任人:黄荣宝

  成员:江富美、村委会干部

  南坑村责任人:蔡小建

  成员:陈忠前、村委会干部

  雪峰村责任人:陈明曦

  成员:颜云峰、村委会干部

  山西片责任人:刘文革、林碧渊、李少峰、吴志飞

  山西村责任人:李少峰

  成员:范国恩、村委会干部

  汤井村责任人:刘文革

  成员:林志勇、村委会干部

  彭溪村责任人:吴志飞

  成员:尤华明、村委会干部

  岐山村责任人:林碧渊

  成员:李昭阳、村委会干部

  桃园片责任人:陈哲群、陈金柱、李朴生

  桃园村责任人:陈哲群

  成员:梁春泉、村委会干部

  美洋村责任人:陈哲群

  成员:刘甲军、村委会干部

  湖山村责任人:陈金柱

  成员:陈竞赛、村委会干部

  格头村责任人:李朴生

  成员:傅志超、村委会干部

  蓝溪片责任人:肖上永、黄静澜、吴冬芸、王大榜

  兰溪村责任人:黄静澜

  成员:叶志强、村委会干部

  丰山村责任人:肖上永

  成员:陈强毅、村委会干部

  介凤村责任人:吴冬芸

  成员:林少煌、村委会干部

  凤巢村责任人:王大榜

  成员:范清义、村委会干部

  工作职责:发现险情时,及时向镇指挥部办公室报告,并及时将险情通知群众,组织干部群众进行抢险救灾,帮助群众及时转移到安全地带,抢救受灾群众及物资,把损失降到最低。

  5.救灾安置组

  组长:李朴生

  副组长:方桂花

  成员:巫敏敏、黄嘉华、陈圣东

  工作职责:负责接收安置灾民,并登记造册。

  6.治安保障组

  组长:洪晓锋

  副组长:陈宝福、黄金城

  成员:派出所全体干警、执法队成员

  工作职责:负责抗洪抢险的治安保卫,交通保障,确保抢险通道的畅通无阻。

  7.卫生救护组

  组长:林再福

  成员:镇卫生院全体医护人员

  工作职责:负责在全镇设立若干个抗洪抢险医疗救护点,加强前方医疗救护与后方医院急救中心的联系,供应所需医疗药物器械,确保灾民有病能及时得到医治,组织卫生防疫,对水源水质的检验和饮用水消毒,对受灾区及时消毒和组织群众搞好环境卫生。

  8.电力抢修组

  组长:谢辉煌

  成员:供电所全体人员

  工作职责:保障辖区内防灾、抗洪、救灾的用电以及镇指挥部办公室用电,对易发生触电伤及人员地区及时停电,灾后保障恢复供电。

  9.生活保障组

  组长:林碧渊

  成员:王银城、方桂花、黄嘉华

  工作职责:负责灾民的食住和救灾物资的发放工作。

  二、防洪、防地质灾害实施方案

  (一)防洪、防地质灾害抢险方案

  防洪、防地质灾害工作贯彻“安全第一,常备不懈,以防为主,全力抢险”的.方针。

  1.汛期(每年4月15日一10月15日),指挥部办公室必须坚持24小时值班制度,电信部门应予密切配合,确保指挥部办公室电话畅通。

  2.指挥部成员及各组应按分工职责,密切注意和主动了解各种情况,及时做好抗洪、抗地质灾害抢险的准备,一旦发生险情,应及时向镇指挥部办公室报告。

  3.当预计洪水上涨至警戒线、暴雨易引发山体滑坡情况下,全体人员进入抗洪、抗地质灾害抢险紧急状态,指挥部及各组按责职分工,组织抗洪、抗地质灾害抢险工作,坚持以人为本,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一切工作要服从救灾抢险。

  (1)以救灾抢险为中心,全民动员投入救灾抢险工作。

  (2)镇村、派出所立即行动,做好抗洪抢险、交通、治安保障工作,确保抢险队伍按时到达。

  (3)指挥部办公室要准备车辆,集中待命,派出所要维持好交通安全秩序。

  (4)救灾安置组必须遵循“保障供给,手续清楚的原则”,领取或调用抗洪物资应根据需要向镇指挥部汇报,领导审批,方可进行物资调拨。

  (5)根据汛情险情由指挥部随时调动应急人员。

  (6)防洪抢险的`纺织袋等物品。由镇指挥部办公室负责储备、根据指挥部的通知,进行调拨,抢险用的锄头、铁铲、畚箕、扁担等工具由各村委会负责。

  (二)安全转移方案

  当出现万分危急和洪水可能出险且水位进一步上涨时,指挥部发出危险区域安全撤退的紧急指令。人员疏散主要往就近的高山地转移或投靠安全地区的亲朋好友疏散。做好低洼地段人员和重要物资的'安全转移。旁山居住户遇强降雨天气,应迅速撤离至安全地带,特别是已建立台帐的重点户防御洪灾、地质灾害各责任领导、责任人应第一时间组织撤离,并按预定的安置办法进行有条不紊地安置,尽可能地减少损失。

  农村防震的应急预案6

  为做好我镇防灾减灾工作,切实保障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把灾害损失降到最低限度,按照区减灾委员会要求,依据“救灾先救人”原则,结合本镇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在区减灾委员会的指导下,紧紧围绕“提高灾害防治能力,构筑生命安全防线”的主题,坚持“预防为主、防御与救助相结合”的方针,推行“政府主导、村社运作、公众参与”的工作模式,建立快速有效的防范机制,从思想上、组织上、措施上做好充分准备,做到早发现、早处置,把灾害造成的损失降到最低程度,对我镇防灾减灾公共管理功能进行进一步强化。

  二、适用范围

  凡在我镇辖区范围内发生的气象灾害(水灾、冰雹、暴雨、大雪)、地质灾害、生物灾害等重大自然灾害和因安全事故产生的火灾及其他突发公共事件。

  三、工作原则

  1.依法管理,及时反应。对灾害的预警、报告、处置实施依法管理,依法追究对灾害处置不当的责任;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对灾害和可能发生的灾害做出快速反应,及时、有效开展监测、报告和处理工作。

  2.应急优先,整合资源。全镇上下要服从和服务于灾害的应急处置工作,围绕应急工作展开抢险、救援、保障等工作;按照条块结合、资源整合和降低行政成本的要求,充分利用现有资源,避免重复建设,集中财力办大事。

  3.以防为主,常备不懈。贯彻预防为主的思想,树立常备不懈的观念,经常性地做好应对灾害的思想准备、预案准备、机制准备和工作准备。重点建立健全信息报告体系、科学决策体系、防灾救灾体系和恢复重建体系。建立健全应急处置专业队伍,做好广大人民群众的宣传教育工作,有针对性地搞好演练、演习,加强检查和监督,并不断完善监测、预警、防护等应急处置工作的手段,统筹协调各种应急救援力量,加强资源整体合力,不断提高应对能力。

  四、组织机构与职责及应急联动机制

  (一)应急组织机构与职责

  1.应急领导机构与职责

  镇政府设立镇防灾减灾应急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镇应急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全镇各类灾害应急工作。镇应急领导小组由镇党委书记任组长,镇长和分管防灾减灾工作的领导任副组长,其他党政领导、各站所负责人、学校负责人、卫生院负责人、各村党支部书记和村委会主任为成员。具体职责是:统一决定全镇各类灾害应急工作重大问题;实施本应急预案;具体实施相关灾害事件应急预案;法律规定的其他的职责。

  镇应急领导小组设立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镇党政综合办公室,负责防灾减灾领导小组日常组织、协调、联络工作。

  2.镇直各部门站所在应急工作中的职责

  农业服务中心、水利站:负责农业生物灾害应急工作,做好灾区农业生产自救的指导工作;负责防汛抗旱、水库大坝安全事故应急工作;负责日常观测和储备防汛抗旱物资。

  计生办:负责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工作;负责其他应急工作中的卫生防疫、食品和饮用水卫生监督、受伤群众及抢险救援人员的医疗救治和医疗卫生保障工作。

  派出所:负责烟花爆竹事故的应急工作;参与火灾、交通、民用爆破器材等安全生产事故的应急工作;负责其他应急工作中的道路交通保障工作。

  畜牧站:负责重大动物疫病防治应急工作。

  林业站:负责森林火灾、林业生物灾害应急工作。

  民政所:负责灾情统计上报,灾民安置,物资的准备工作。其他部门:按照职责做好有关应急工作。

  3.村委会应急责任

  村委会负责做好本村突发灾害事件应急工作,及时上报灾情信息,组织本村应急救援工作组进行救援、协调各方面力量,实行群防群控、群防群治。

  (二)应急联动机制

  在镇应急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负责灾害应急处置的各村、各站所及相关单位要按照应急预案的规定,明确各自职责,加强协调,密切配合,形成合力。

  五、信息监测与报告

  1.行政监测。镇村两级及有关人员要对各种灾害信息进行认真监测、收集、传递、分析、处理、存储和报告,建立常规数据监测、风险分析与分级等制度。

  2.群众上报。任何公民、组织可以通过各种形式(电话、微信等)向各村委会、镇政府、有关部门报送突发灾害信息。

  3.信息处置。有关人员接到突发灾害信息后,应当经初步核实后及时报告应急领导小组,及时通报专项应急工作分管领导和负责人,并进行分析评估。

  4.逐级上报。有关人员收到突发公共事件信息后应当进行核实与风险分级,并在1小时内分别逐级向上一级政府及相关部门。

  六、应急响应

  (一)分级响应

  1.级别确定

  突发灾害的实际级别,按事件的可控性、严重程度和影响范围分为一般(IV级)、较大(III级)、重大(II级)、特别重大(I级)四级。具体划分标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2.分级启动预案镇应急领导小组接到报警后,应当详细调查灾害情况,进行分析研判,决定是否启动预案,确定需要启动预案的,立即启动。

  3.应急领导小组职责

  镇应急领导小组履行下列职责:

  ①对本镇的应急工作负责;

  ②对本镇的应急救援队、应急救援物资等应急保障资源进行统一调度;

  ③必要时,直接指挥抢险救援现场;

  ④完成县应急领导小组安排工作;

  ⑤负责本镇突发灾害信息的统一发布。

  村级应急领导小组履行下列职责:

  ①对本村突发灾害应急处置工作负责;

  ②对本村应急保障资源进行调度,组织动员社会力量、人民群众参与应急处置工作;

  ③指挥应急救援现场;

  ④完成县、镇应急领导小组安排的工作。

  4.情况通报

  突发灾害发生后,镇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及有关人员应当在接到信息后1小时内逐级向上级报告,并同时向分管领导报告。法律、法规及国家有关规定对报告的部门、时限、程序等具体规定的',除按本预案上述规定报告外,还要按国家有关规定报告。

  (二)指挥与协调

  突发灾害发生后,镇应急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全镇应急工作,现场指挥部具体负责现场指挥工作,各村、各部门、各单位要服从镇应急领导小组的统一调度。

  (三)应急结束

  应急处置工作达到相应条件后,镇应急领导小组宣布应急行动结束并向上级汇报相关信息,同时继续做好后期处理工作。

  七、后期处置

  (一)善后处置

  1.突发灾害结束后,镇村有关部门要迅速采取措施,救济求助灾民,恢复正常的社会秩序。

  2.镇有关部门和村委会及时调查统计灾害事故影响范围和受灾程度,并按规定向上级报告和社会公布。

  3.镇民政等部门要迅速设立灾民安置场所和救济物资供应站,做好灾民安置、安抚和救灾款物接收、发放的管理工作,确保受灾群众基本生活有保障。

  4.卫生部门要做好突发公共事件现场的消毒和疫情监控工作。

  5.镇政府和有关职能部门在对受灾情况、重建能力以及利用资源评估后,制定灾后重建和恢复生产、生活计划,迅速采取各种有效措施,进行恢复重建。

  6.做好突发灾害现场的清理工作。清理过程中可能导致危险发生或清理工作有特殊要求的,由专业队伍进行清理。

  7.做好突发灾害损害设施等的修复工作,恢复正常的生产、生活秩序。通信、供电、供水、排水设施等公用设施被损尚未恢复的,有关单位应迅速组织力量修复。道路、桥梁、水库大坝等被损及河流被堵的要限期修复。

  八、保障措施

  (一)信息与通信保障

  1.信息保障

  各有关应急部门、人员要准确、及时、全面地为应急处置指挥决策、咨询提供数据等基础性资料。

  2.通信保障

  镇应急领导小组成员及应急救援队伍务必保证通讯畅通,24小时开机。

  (二)物资保障

  各专项应急小组应当储备与应急工作需要相适应的现场救援和工程抢险装备,并建立信息数据库,明确其类型、数量、性能和存放位置等;应当建立现场救援和工程抢险装备维护、保养和调用制度,并实施定期更新和监督检查。

  (三)应急队伍保障

  进一步优化、强化以防汛救援、森林防火等专业化队伍为主、群众性队伍为辅的应急抢险救援队伍建设,各村设立以村组干部为主的应急抢险救援队伍,负责本村应急抢险救援工作,同时听从镇应急领导小组统一调度;全镇设立以镇直干部、各村组干部为主的镇应急抢险救援队伍,由镇应急领导小组统一调度。

  (四)抢险车辆保障

  征集全镇钩机、铲车、大马力等抢险救援车辆,建立数据库,为及时抢险提供保障。

  (五)医疗卫生保障

  镇计生办要联系各村卫生单位储备必要药品、医疗器械,负责灾后救治;明确医疗救治和疫病预防控制机构的资源分布、救治能力和专业特长,确定参与应急医疗卫生工作的医疗卫生人员名单,人员不够时可向区级卫生部门申请援助。

  (六)治安保障

  灾害发生后,派出所民警、镇政府、村委会、要立即在现场周围设立警戒区和警戒哨,维持秩序,及时疏散群众。加强对重点场所、重点人群、重要物资设备的防范保护。

  (七)紧急避难场所保障

  自然灾害需安置灾民的,采取非受灾户对口接收、投亲靠友等办法,逐户发动搬迁。紧急避难安置工作实行以突发公共事件发生地安置为主、镇政府支持为辅的原则。

  九、宣传、培训和演习

  (一)公众宣传教育

  把宣传突发灾害预防、应对的知识和技能作为应急工作的重要内容,把常见、多见突发公共事件的预防、应急的知识技能,以及与群众个人生活、行为习惯有密切联系的突发灾害的宣传作为重点,加强公益宣传。广泛宣传报警电话和应急求助电话,做到家喻户晓。加强防灾自救、互救的宣传和辅导,有关职能部门负责提供业务指导。

  (二)培训

  1.认真学习应急总体预案和与分管工作有关的专项应急预案。通过学习预案,切实提高应急处置能力和应急指挥能力。

  2.把应急法律法规、应急预案等内容纳入党政领导干部培训的内容。平时也要请专业人员开相应知识的讲座。救援人员要多学习专业知识,提高救援队伍战斗力。

  (三)演习

  加强演习,提高应急抢险救援队伍的抢险救援能力和各应急职能部门的整体协作、配合能力。要从实战角度出发,做到有针对性,重点演习现场救援、人员疏散转移、受灾群众安置、安全警戒区设立等抢险救援要求,检验应急抢险救援队伍的快速反应能力和协同作战能力,各应急保障部门的协作配合能力,指挥机构的紧急指挥能力及动员能力。通过综合演习,提高应急救援队伍的实战能力。

  农村防震的应急预案7

  为了坚持预防为主、依靠科技进步,发挥政府的减灾职能,提高全民族的防震减灾意识,增强综合防震减灾能力,最大限度地减轻地震灾害,进一步保护全乡人民的安全和健康,同时为震后恢复生产和生活秩序创造有利条件,特制定本预案。

  一、总体要求和工作原则

  (一)总体要求

  落实全国全区防震减灾工作会议精神,围绕全国防灾减灾日“提升基层应急能力,筑牢防灾减灾救灾的人民防线”宣传主题,坚持以预防为主、防抗救相结合的工作方针,有针对性地开展地震应急准备工作,切实提高广大干部群众应对地震灾害处置保障能力、最大限度地减轻地震灾害损失。

  (二)工作原则

  1.以人为本、预防为主。坚持“主动、稳妥、科学、有效”的工作原则,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坚持以人为本、服务于民,坚持主动宣传、积极引导,因地制宜、注重实效,把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作为抗震应急工作的首要职责,坚持地震监测、防御、应急准备与救援相结合,常抓不懈,做好防震应急的各项工作。

  2.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在乡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全乡地震应急工作实行属地管理、专业处置、分部门负责,乡、村二级管理。

  3.多方协同,社会参与。依靠和发挥广大群众,调动社会各方面的积极性,形成多方力量共同协作的地震灾害事件社会动员机制。

  二、应急机构的组成及其职责

  为了做好全乡地震灾害事件和其他地震事件的应对工作,成立高庄乡地震应急工作指挥部:

  总指挥:

  副总指挥:

  成员:

  地震应急工作指挥部负责对全乡地震应急工作实施统一指挥,开展抗震应急抢险救援等各项工作。指挥部下设“一室七组”,即抗震救灾办公室、宣传报道组、安全保卫组、医疗救护防疫及人口疏散组、抢险救灾及生活物资供应组、社会保障及恢复建设组、后勤保障组、督查工作组。

  (一)抗震救灾办公室

  办公室设在综合办公室,主任由组织委员张娜同志担任,成员由乡综合办公室、民生服务中心工作人员组成。

  主要工作职责:

  1.研究制定本乡应对地震事件的政策措施和指导意见;

  2.负责组织指挥和处置一般地震灾害事件的先期处置和善后工作;

  3.协调各组之间的关系,指导各村开展地震事件的应对工作;

  4.负责对外的联络和接待工作;

  5.负责处理办公室日常工作;

  6.完成好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宣传报道组

  宣传报道

  主要职责:

  1.按照规定进行应急宣传,及时向公众发布震情、灾情等有关信息;

  2.破坏性地震发生后,加大宣传力度,动员全乡力量,积极参与抗震救灾工作;

  3.宣传抗震救灾工作中典型事迹与模范人物,稳定人心,稳定社会秩序,促进救灾工作高效、有序地进行。

  (三)安全保卫组

  安全保卫组办公室设在综治中心,组长由武装部长吴晓亮同志担任,副组长由综治中心副主任刘军同志担任,成员由综合执法办公室、综治中心全体工作人员组成,并负责联系黄渠桥派出所。

  主要职责:

  1.负责组织地震应急的社会治安管理和安全保卫工作,预防和打击各种违法犯罪活动,维护社会治安秩序,保证抢险救灾工作顺利进行;

  2.当地震发生后,加强灾区的治安管理工作,实施紧急防范措施,全力维护灾区的社会稳定工作;

  3.负责组织对要害部门、金融单位等重要目标的警戒;

  4.采取有效措施,防止火害、水灾、易燃易爆、有毒气体等次生灾害的发生和扩大蔓延;

  5.协助民政部门组织群众撤离和转移;

  6.必要时负责组织动员和征用其他部门及社会的交通设施装备,保证地震应急抢险救灾物资运输和灾民、伤员的疏散转移。

  (四)医疗救护防疫及人口疏散组

  医疗救护防疫及人口疏散组办公室设在社会事务管理办公室,组长由武装部长吴晓亮同志担任,副组长由社会事务管理办公室站长担任,成员由社会事务管理办公室、卫生院工作人员、各村党支部书记,并负责联系高庄乡卫生院。

  主要职责:

  1.负责迅速组织医疗卫生救援队伍进入地震灾区现场,对伤员进行紧急救治;

  2.在监震应急期间,应储备一定数量的药品及医疗救护器械等,组织好医疗救护队待命;

  3.地震发生后,应立即奔赴灾区,利用各种医疗设施或建设临时医疗点抢救伤员;

  4.做好卫生防疫及伤亡人员的抢救、处理及疏散工作;

  5.负责及时检查、监测灾区的食品、饮用水源、医用放射源的安全情况,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控制传染病的爆发流行;

  6.负责地震伤亡医疗救治信息报告,负责组织本系统的地震次生、衍生灾害的预防与处置工作;

  7.在临震应急期间,应组织群众进行有秩序的疏散,特别要注意做好妇女、儿童及老、弱、病、残人员的疏散安置工作;

  8.地震发生后,迅速设置避难场所和救灾物资供应点。

  (五)抢险救灾及生活物资供应组

  抢险救灾及生活物资供应组办公室设在财经服务中心、民生服务中心,组长由人大主席王生林担任,副组长由党委副书记征自武、财经服务中心副所长徐学林、民生服务中心副主任王金孝担任,成员由财经服务中心、民生服务中心工作人员组成。

  主要职责:

  1.在临震应急期间,应组织抢险救灾队伍积极开展救灾技术训练,掌握抢险救灾技术。同时,做好应急资金、物资、食品的储备工作;

  2.破坏性地震发生后,应迅速组织队伍奔赴灾区,抢救被压埋人员,并协助有关部门进行工程抢险;

  3.地震发生后,迅速组织队伍,按照全乡的统一部署,调动粮食、食品与物资,保证灾区生活必需品的供应;

  4.严密监视灾区火灾、易燃、易爆、有毒气体等次生灾害的发生,出现异常情况时,应迅速组织抢救队抢救人员和物资,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次生灾害的扩大蔓延;

  5.做好应急救济款的发放工作;

  6、积极组织灾区的转移、安置与恢复重建工作。

  (六)后勤保障组

  后勤保障组办公室设在综合办公室,组长由组织委员张娜担任,副组长由综合办公室主任马志财担任,成员由综合办公室、民生服务中心、财经服务中心、供电所工作人员组成,并负责联系高庄乡农电所。

  主要职责:

  1.在临震应急期间,做好运输车辆的.准备工作及救灾储备物资、设备的运输工作;

  2.在临震应急期间应加强对主要通讯线路的检修及通讯物资的准备工作;

  3.破坏性地震发生后,应尽快组织人员抢修被损毁的线路及设施,保证救灾通讯畅通无阻;

  4.在临震应急期间,要组织力量对主要变支线路进行检修、加固;

  5.地震发生后,供电所迅速组织抢修队伍,尽快恢复被损坏的线路及设施,确保灾区正常供电。

  (七)社会保障及恢复建设组

  社会保障及恢复建设组办公室设在财经服务中心,组长由政府乡长闻立锋同志担任,副组长由政府乡长助理尚亮担任,成员由财经服务中心、经济发展办公室工作人员组成,并负责联系平罗县农商行高庄支行。

  主要职责:

  1.破坏性地震发生后,应立即组织队伍奔赴灾区对退休工人、低保、困难人员开展社会救助工作;

  2.迅速组织人员深入灾区,普查房屋等建筑物的损毁情况;

  3.提出重建计划,并上报乡党委、政府;

  4.积极争取外援和筹措资金。

  (八)督查工作组

  督查工作组办公室设在综合办公室,组长由武装部长吴晓亮同志担任,副组长由王学敏担任,成员由乡纪检、司法所、综合中心作人员组成。

  主要职责:

  1.在临震应急期间,对各组开展的地震应急工作进行督导检查;

  2.破坏性地震发生后,督查各工作组履行责任情况、开展救助落实情况;

  3.应急处置工作结束后,对因处置工作不力造成严重后果的,追究相关领导责任。

  三、应急通信保障

  (一)由乡后勤保障组负责,在地震应急时,按照权限和职责分工,优先保障抗震救灾指挥部及其办公室、地震现场指挥部之间的通信联络,同时保障与上级政府之间的通信联络。

  (二)建设并完善通信网络,存储指挥部成员单位和应急救灾相关单位的通讯录并定期更新,协调电信部门做好灾时启用应急通信系统的准备。

  (三)地震发生后,电信公司尽快恢复受到破坏的通信设施,保证抗震救灾通信畅通。自有通信系统的驻乡单位尽快恢复本部门受到破坏的通信设施,协助保障抗震救灾通信畅通。

  (四)乡政府值班(24小时)增加震情信息内容,与区地震应急处置中心保持正常的电话、手机、网络的通信联络,地震时如发生通讯、网络中断,采用人工传递方法,保证对外通信联络畅通。同时,架设临时专用线路,尽快恢复民用通信,优先抢修、恢复通信。乡各相关单位和村委会,在接到震情时,自动开启应急对讲机、手机,保持乡政策范围内的通信联络正常进行。

  四、抢险救援人员的组织和资金物资的准备

  (一)抢险救援人员的组织

  1.人员抢救队伍:志愿者队伍、民兵应急分队、工程抢险队伍、行业专业抢险队伍。

  2.次生灾害特种救援队伍:县公安消防支队、行业特种救援队伍。

  3.医疗救护队伍:高庄卫生院、县红十字会、县紧急救援中心、县人民医院。

  4.地震现场应急队伍: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协助县、市、区地震局、国家地震局应急队伍开展工作。

  5.建筑物安全鉴定队伍: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协助县地震局、住建局派专业技术人员参加,必要时,请示上级支援。

  (二)资金物资的准备

  1.物资准备

  (1)及时接收、安排、拨发抢险救灾的补助资金和灾区救济补助资金,保障抗震救灾所需各项物资和资金的管理;

  (2)协助县有关部门及时调运粮食、食品(饮水)等相关物资,保证粮食、食品等物资供应;保证灾区居民生活必需品的供应;尽快恢复商业经销活动。

  同时,请求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县粮食局负责调运粮食,保障粮食供应。请求县商务局组织实施灾区生活必需品的市场供应。请求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协调所需药品、医疗器械的紧急调用。请求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协调相关部门进行食品监督;对药品、医疗器械的生产、流通、使用进行监督和管理。请求县气象局组织开展灾区气象监测,加强预报指导,为抢险救灾工作提供专题天气预报和气象服务。

  2.经费准备

  财政所负责应急资金的调度,民政所负责应急救济款的发放,负责接受外界提供的紧急救助款物。

  五、应急救助装备的装备

  (一)负责准备、接收抢险所需资金;

  (二)负责准备千斤顶、起重机械等救援器械;

  (三)负责准备撬棍、钻、锯、镐、锨及手电筒等救援照明器材;

  (四)负责准备、接收救灾帐篷、食品、衣被等物资;

  (五)负责准备地震应急救助运输车辆;

  (六)负责准备用于扑灭火灾的消防器材。

  六、灾害评估准备

  (一)破坏性地震。当地震应急救援工作完成后,指挥部须对救援工作进行全面评估,经市抗震救灾指挥部批准后,方可结束应急救援行动,并由指挥部办公室立即通知已被动员或调派的所有救援力量。

  (二)临震应急。指挥部办公室须对应急工作进行全面评估,报告市抗震救灾指挥部有关领导后,由指挥部办公室宣布应急结束,并及时通知有关方面。

  (三)有感地震和地震谣传事件。由指挥部办公室报告市抗震救灾指挥部及市地震办公室,得到批准后及时通知有关方面。

  (四)震后总结。应急救援工作结束后,指挥部办公室需将应急处置的总结及时上报县指挥部办公室和地震办,并将有关资料备案。

  七、应急行动方案

  地震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视灾情,按照应急响应措施,履行地震应急职责。

  (一)保障措施

  1.指挥部办公室负责组织指挥和处置一般地震灾害事件的先期处置的协调工作。

  2.乡宣传工作组按照地震宣传及新闻报道的规定,统一宣传口径,组织召开有关会议,及时向公众发布震情、灾情等有关信息。准备把握舆论导向,有针对性地做好宣传报道工作。积极稳妥地开展防震抗震、地震应急及自救、互救等知识的宣传教育,消除恐震心理,稳定群众情绪。

  3.乡综治中心、派出所协调配合,加强地震灾区治安管理和安全保卫工作,预防和打击各种违法犯罪活动,维护社会治安、交通道路秩序,进行必要的交通管制,协助有关部门疏散救助群众,保证抗震救灾工作顺利进行,做好各类重要地区、重要单位的警卫工作。

  4.民生服务中心、财经服务中心负责组织保障灾区粮食等生活必需品,保障灾区抢险救灾物资的供应。

  5.后勤保障组负责全乡地震应急处置中车辆的保障工作,以及工作人员所需物品的保障。

  6.恢复建设组在乡党委、统一领导下,对地震灾害损失进行调查评估,并对重建能力、可利用资源等做出评估,研究制定灾后恢复计划,并组织迅速实施。

  (二)处置原则

  1.一般破坏性地震应急反应。各村、各单位在半小时内向办公室汇报灾情,之后每隔一小时向办公室汇报灾情,办公室每隔一小时向乡地震处置指挥部报告情况,同时向区地震应急指挥部汇报灾情。

  2.中等级严重破坏性地震应急反应。中等破坏性地震中等或严重破坏性地震发生后,各工作组成员迅速到位,按照乡抗震救灾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和职责开展救灾工作,迅速向区政府及区抗震救灾指挥部报告灾情。

  3.临震应急反应。乡防震救灾工作领导小组召开紧急会议,研究部署应急准备工作。各工作组立即行动起来,确保通讯畅通,集结抢险救灾队伍,随时准备工作。积极储备救灾资金、物资和食品。加强全乡的保卫工作,预防和严厉打击各种犯罪活动,维护社会稳定。

  (三)其他地震事件的处置

  1.有感地震应急。有感地震是指人民感觉到的,但未直接造成人员伤亡及显著财产损失的地震。有感地震发生后,应立即启动地震应急预案,按应急预案程序开展地震应急工作,并将紧急情况及时报县抗震救灾指挥部。

  2.平息地震谣言。当出现地震谣言并对社会正常生产生活秩序造成影响时,应派出工作人员调查谣言起因,做好宣传工作,平息地震谣言。

  八、其他事项

  (一)预案管理与更新。为了适应地震灾害事件,随着相关法律法规的制定、修改和完善,以及在应急处置过程和各类应急演练中发现的问题,应急对策的不断完善和地震应急机构的调整,适时对本预案进行修订,原则上每三年修订一次。本预案由乡政府按照有关规定制定、发布,报县抗震救灾指挥部办公室备案。

  (二)预案实施时间。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农村防震的应急预案8

  一、总则

  1.编制目的及依据

  为保障地震应急工作高效、有序地进行,最大限度地减轻地震灾害损失,维护社会稳定,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县地震应急预案》,结合我镇实际,编制本预案。

  2.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本镇行政区域内发生地震事件或周边地区地震对本镇造成影响的地震事件的应对处置。

  3.地震应急响应分级与启动条件

  3.1破坏性地震应急响应

  本镇境内发生地震,或邻近地区发生地震波及本镇,造成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时,启动破坏性地震应急响应流程。

  3.2有感地震应急响应

  本镇境内发生有感地震,或邻近地区发生地震本镇有感时,启动有感地震应急响应流程。

  3.3地震谣传事件应急响应

  当本镇境内出现地震谣传,并对社会正常生产生活秩序造成一定影响时,启动地震谣传事件应急响应流程。

  二、组织机构

  成立镇抗震救灾指挥部,统一领导和指挥全镇地震应急与救灾工作。县抗震救灾现场指挥部成立后,镇抗震救灾先期处置工作结束。镇抗震救灾指挥部在县抗震救灾现场指挥部领导下,继续开展抗震救灾工作。

  总指挥:

  副总指挥:

  成员:

  三、主要职责

  (一)破坏性地震应急响应

  破坏性地震发生后,镇抗震救灾指挥部立即启动运作,召开指挥部会议,部署抗震救灾任务,开展地震应急先期处置。主要工作职责如下:

  1.灾情收集与上报

  分管民政的镇领导负责灾情收集与上报工作。地震发生后,立即带领尹曙亮、刘殿如等赶赴灾区。

  (1)开展人员伤亡数量、地震灾区范围、建构筑物和基础设施破坏程度等调查;

  (2)开展地震宏观异常现象、社会影响和地质灾害等调查;

  (3)每隔1小时通过电话或通讯软件等向镇指挥部报告一次。

  2.抢险救灾

  镇长或党委副书记负责人员抢救工作。地震发生后,立即带领尹曙亮、刘殿如等赶赴灾区各村(居)。

  (1)组织救援人员搜索营救被困群众,发动基层干部群众开展自救互救;

  (2)配合上级救援队伍开展抢救工作。

  (3)严密监视灾区火灾、易燃、易爆、有毒气体等次生灾害的发生,出现异常情况时,应迅速上报,并组织抢救队抢救人员和物资,防止次生灾害的扩大蔓延。

  3.伤员救治

  分管医疗卫生的镇领导负责伤员救治工作。地震发生后,立即带领孙刚、胡雪等赶赴镇卫生院和震区医疗点。

  (1)组织开展伤员救治工作,视情况需要,在人员伤亡集中的村(居)设置医疗救护点;

  (2)医疗救护力量不足时,提出请求支援方案。

  (3)加强卫生防疫工作,配合上级卫生部门及时检查、监测灾区的饮用水源、食品等,实行重大传染病和突发卫生事件每日报告制度。

  4.治安维护

  分管治安的镇领导负责治安维护工作。地震发生后,立即带领石成喜、郑标等,组织派出所公安民警和骨干民兵分组行动。

  (1)预防和打击各种违法犯罪活动,做好震区社会秩序维护工作;

  (2)根据应急处置需要,对现场及相关通道实行交通管制;

  (3)做好党政机关、水电设施、银行等重点目标保护工作。

  5.宣传报道

  分管宣传的镇领导负责,孙明军、孙志宇等共同参加,做好震后的宣传报道工作。

  (1)通过各种手段动员全镇力量,积极参与抗震救灾工作;

  (2)迅速与县地震部门取得联系,了解震情及地震发展趋势,按照上级统一口径,及时向公众发布震情、灾情等有关信息;

  (3)做好舆情收集分析,每隔1小时通过电话或通讯软件等向乡(镇)指挥部报告一次,如有负面舆情,立即报告;

  (4)配合上级做好媒体接待和社会各界来访工作。

  6.综合保障

  镇分管政工领导负责地震应急保障工作,李磊、邵坤等协助。

  (1)做好全镇应急人员的生活保障工作。

  (2)做好上级救灾人员接洽工作,协助安排办公、食宿、向导等相关事宜。

  (3)配合上级有关部门做好灾民转移安置、物资发放等工作。

  (二)有感地震应急响应

  有感地震发生后,镇党委和政府主要职责是:

  1.尽快收集震情、社情信息,上报县政府;

  2.加强防震减灾知识宣传,维护社会稳定;

  3.协助地震部门开展地震科学考察等。

  (三)地震谣传事件应急响应

  当本辖区内或邻镇出现地震谣传并对社会正常生产生活秩序造成一定影响时,负责宣传报道工作的人员迅速收集掌握谣传范围、内容等基本信息,上报县政府及县地震局,协助上级公安、宣传、地震等部门做好谣言传播来源调查和宣传辟谣工作。

  四、应急结束

  地震灾害的紧急处置工作完成,地震引发的次生灾害后果基本消除,灾区基本恢复正常社会秩序和生活秩序,上级抗震救灾指挥部宣布灾区震后应急期结束时,我镇地震应急结束。

  五、其他事项

  1.预案管理与更新

  本预案由镇党委和政府按照有关规定发布并报县抗震救灾指挥部办公室备案。

  为提高预案的科学性、时效性和可操作性,需及时对预案进行修订,预案的更新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

  2.预案实施时间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农村防震的应急预案9

  为了进一步搞好应急工作,使全镇各村、各单位处置地震灾害事件工作高效、有序地进行,最大限度地减轻地震灾害,最大限度的保障公民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破坏性地震应急条例》、《河南省地震应急预案》,结合本镇实际,制定本预案。

  一、地震应急机构体系

  地震灾害临震发布以后或发生重大地震灾害时,由镇党委、政府全面负责领导、指挥和协调全镇地震应急工作,并成立镇抗震救灾工作领导小组,下设一室10组,即抗震救灾办公室、组织宣传组、治安保卫组、医疗救护防疫组、交通运输组、通讯联络组、供电保障组、生活物资供应组、抢险救灾组、人口疏散组、恢复建设组。

  1、办公室主要职责

  办公室主任由镇长担任,各包村领导、包村干部为成员,办公室设在镇党政办公室。

  (1)迅速了解、收集和汇总震情、灾情,及时向市指挥部报告。

  (2)及时传达贯彻各项命令,并督促检查各项命令的落实情况。

  (3)组织现场强余震监视和震情会商,负责震害损失调查和快速评估了解汇总现场救灾进展情况。

  (4)负责对外的联络和接待工作。

  2、组织宣传组主要职责:

  组织宣传组组长由党委宣传委员担任,宣传干事和文化站长为成员。

  (1)按照规定进行应急宣传,及时向公众发布震情、灾情等有关信息。

  (2)破坏性地震发生后,在广播上加大宣传力度,动员全镇力量,积极参与抗震救灾工作。

  (3)宣传抗震救灾工作中典型事迹与模范人物,稳定人心,稳定社会秩序,促进救灾工作高效、有序地进行。

  (4)负责地震应急机构体系的人员配置,提出对干部的奖惩及临时任免意见。

  3、治安保卫组主要职责:

  治安保卫组组长由分镇纪委书记担任,成员为派出所、司法所、综治办、巡防队成员。办公室设在综治办。

  (1)在地震预报发布后或地震发生后,及时组织与加强领导机关和生命线工程的安全保卫工作。

  (2)当地震发生后,加强灾区的治安管理工作,实施紧急防范措施。

  (3)预防和严厉打击各种犯罪活动,维护社会秩序,保证抢险救灾工作顺利进行。

  (4)采取有效措施,防止火灾、水灾、易燃易爆、有毒气体等次生灾害的发生和扩大蔓延

  4、医疗救护防疫组主要职责:

  医疗救护防疫组长由卫生院院长担任,副组长由文教助理担任。办公室设在镇卫生院。

  (1)在监震应急期间,应储备一定数量的药品及医疗救护器械等,组织好医疗救护队待命。

  (2)地震发生后,应立即奔赴灾区,利用各种医疗设施或建设临时医疗点抢救伤员。

  (3)做好卫生防疫及伤亡人员的抢救、处理及疏散工作。

  (4)及时检查、监测灾区的饮用水源、食品等,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控制传染病的爆发流行。

  5、交通运输组主要职责:

  交通运输组组长由主管交通的副镇长担任,农机站站长、交管所等单位为成员。

  (1)在临震应急期间,做好运输车辆的准备工作及救灾储备物资、设备的运输工作。

  (2)地震发生后,应尽快组织人员抢修被毁道路、桥梁及有关设施,保证抢险救灾人员,物资运输和灾发的疏散。

  (3)组织、协调、疏散伤病人员。

  6、通讯联络组主要职责:

  通讯联络组组长由组织委员担任,电信支局的工作人员为成员,办公室设在镇党建办。

  (1)在临震应急期间,应加强对主要通讯线路的检修及通讯物资的准备工作。

  (2)破坏性地震发生后,应尽快组织人员抢修被损毁的线路及设施,保证救灾通讯畅通无阻。

  7、供电保障组主要职责:

  供电保障组组长由农电站站长担任,办公室设在农电站。

  (1)在临震应急期间,要组织力量对主要变电线路进行检修、加固。

  (2)地震发生后,供电站迅速组织抢修队伍,尽快恢复被损坏的线路及设施,确保灾区正常供电。

  8、生活物资供应组主要职责:

  生活物资供应组组长由财政所长担任,成员为民政所长及财政所的工作人员,办公室设在镇财政所。

  (1)在临震应急期间,做好应急资金、物资、食品的储备工作。

  (2)地震发生后,迅速组织队伍,按照镇统一部署,调动粮食、食品与物资,保证灾区生活必需品的供应。

  (3)做好应急救济款的发放工作。

  (4)积极组织灾区的转移、安置与恢复重建工作。

  9、抢险救灾组主要职责:

  抢险救灾组组长由镇武装部长担任,副组长由武装干事担任,各村民兵连长为成员,办公室设在镇人武部办公室。

  (1)在临震应急期间,应组织抢险救灾队伍积极开展救灾技术训练,掌握抢险救灾技术。

  (2)破坏性地震发生后,应迅速组织队伍奔赴灾区,抢救被压埋人员,并协助有关部门进行工程抢险。

  (3)严密监视灾区火灾、易燃、易爆、有毒气体等次生灾害的发生,出现异常情况时,应迅速组织抢救队抢救人员和物资,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次生灾害的扩大蔓延。

  10、人口疏散组主要职责:

  人口疏散组组长由人大主席担任,成员:各村党支部书记、学校校长、团委书记、妇联主任。

  (1)在临震应急期间,应组织群众进行有秩序的疏散,特别要注意做好妇女、儿童及老、弱、病、残人员的疏散安置工作。

  (2)地震发生后,迅速设置避难场所和救灾物资供应点。

  (3)配合搞好灾民的转移和安置工作,稳定社会秩序。

  11、恢复建设组主要职责:

  恢复建设组组长由抓城建的副镇长担任。

  (1)迅速组织人员深入灾区,普查房屋等建筑物的毁损情况。

  (2)提出重建计划,并报镇政府。

  (3)积极争取外援和筹措资金。

  二、一般破坏性地震的应急反应

  一般破坏性地震是指造成人员伤亡10人以内,直接经济损失在1亿元以下的地震,向市抗震救灾指挥部报告灾情。各村在半小时内向镇汇报灾情,之后每隔一小时汇报一次,镇每隔一小时向指挥部汇报灾情。

  三、中等级严重破坏性地震应急反应

  造成人员死亡20人以内,直接经济损失在1亿元以上、5亿元以下的地震为中等破坏性地震;造成人员死亡20人以上,直接经济损失在5亿元以上的地震,或者发生大于6.5级地震的为严重破坏性地震。中等或严重破坏性地震发生后,各工作组成员迅速到位,按照抗震救灾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和职责开展救灾工作,并迅速向市政府及市抗震救灾指挥部报告灾情。

  四、临震应急反应

  (一)、防震救灾工作领导小组召开紧急会议,研究布置应急准备工作。

  (二)各工作组立即行动起来,确保通讯畅通,集结抢险救灾队伍,随时准备工作。

  (三)积极储备救灾资金、物资和食品。

  (四)保证供电的通畅。

  (五)加强全乡的保卫工作,预防和严厉打击各种犯罪活动,维护社会稳定。

  五、其他地震事件的处置

  (一)有感地震应急

  有感地震是指人民感觉到的,但未直接造成人员伤亡及显著财产损失的地震。有感地震发生后,应立即启动地震应急预案程序开展地震应急工作,并将紧急情况及时报镇抗震救灾指挥部。

  (二)平息地震谣言

  当出现地震谣言并对社会正常生产生活秩序造成影响时,应派出工作人员调查谣言起因,做好宣传工作,平息地震谣言。

  六、其他事项

  本预案由镇政府按照有关规定制定、发布,报镇抗震救灾指挥部办公室备案。为了适应地震灾害事件,应急对策的不断完善和地震应急机构的调整,需及时对预案进行修订,预案的更新期限为5年,期间因人事变动职责由新人员自动接替。

  农村防震的应急预案10

  一、总则

  (一)编制目的

  为保证在我县行政区域内发生地震灾害事件时,地震应急工作协调、高效、有序地进行,最大限度的减少人员伤亡、减轻地震灾害损失和社会影响,维护社会稳定。

  (二)编制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及相关的法律法规,结合我县的实际情况,制定本预案。

  (三)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通河县行政区域内处置地震灾害事件的应急活动。

  (四)工作原则

  我县地震应急工作实行政府领导、统一指挥、整合资源、信息共享、分工协作、形成合力、分级分部门负责的原则。

  地震灾害事件发生后,县政府立即自动按照预案实施地震应急,处置本行政区域地震灾害事件。地震应急依靠人民群众并建立广泛的社会动员机制,依靠和发挥人民解放军和武警部队在处置地震灾害事件中的骨干作用和突击队作用,依靠科学决策和先进手段。

  二、组织地震应急救助的机关

  1、有影响的地震发生后,县、乡(镇)人民政府组织本地的抗震救灾工作,县地震局搞好指导与配合。

  2、一般破坏性地震发生后,县政府启动本预案组织抢险救灾,县地震局派技术人员进行指导,县、乡(镇)人民政府负责指挥领导。

  3、严重破坏性地震发生后,由上级政府直接领导并组织抗震救灾,县政府启动本预案并积极做好配合工作。

  三、地震应急指挥机构及主要职责

  (一)县抗震救灾指挥部

  成员:县委办、政府办、宣传部、地震局、建设局、发改局、统计局、民政局、财政局、卫生局、电信局、公安局、交通局、电业局、粮食局、水务局、广播局、科信局、气象局、人武部、中小企业局、农业开发办等各部门负责同志。

  县抗震救灾指挥部是临震应急和抢险救灾时期全县最高指挥核心,其职责是:

  1、宣布进入地震应急状态,实行救灾体制。

  2、制定灾区报告,确定救灾规模。

  3、指挥、调度非灾区乡(镇)和有关部门的救助行动,与上级抗震救灾指挥部保持联系。

  4、决定群众避震疏散时间和范围。

  5、组织有关部门协助灾区进行灾情调查和评估。

  6、根据灾情情况确定是否对灾区实行特别管制。

  7、召开抗震救灾会议部署抗震救灾工作。

  8、安排省、市政府派出救灾队伍的有关事宜。

  9、成立抗震救灾现场指挥部,领导灾区现场的抢险救灾工作。

  (二)抗震救灾现场指挥部

  总指挥:胡胜德

  副总指挥:政府办主任、所在灾区乡(镇)长、救灾部队首长,地震局局长、卫生局局长。

  主要职责:在县抗震救灾指挥部的领导下,负责灾区现场的抢险救灾和维护灾区的社会治安工作。

  (三)县抗震救灾指挥部办公室

  主任:刘国胜政府办公室主任

  副主任:科信局局长、经济计划局局长、广播电视局局长、地震局局长。

  成员:县政府有关各部门、单位联络员。

  办公室设灾情汇总组、综合联络组、震情监测组、灾情信息组、条件保障组、医疗救助组和宣传组。

  主要职责:

  1、迅速了解、收集和汇总震情、灾情,及时向抗震救灾总指挥部报告,负责地震现场救灾指挥部与上级政府保持联系。

  2、组织现场震情会商。

  3、组织震害损失调查和快速评估,了解、汇总应急工作情况。

  4、负责抗震救灾新闻报道,防震减灾宣传。

  5、负责抢险救灾期间接待外来救助队伍的救灾地点、路线、安排和后勤保障。

  6、后勤保障和应急救灾款项的拨放。

  四、地震应急行动

  (一)临震应急

  市政府发布破坏性地震预报后,县政府即可宣布进入临震应急期。

  市政府发布预报或破坏性地震发生后,县政府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领导和指挥抗震救灾工作,并做好以下准备工作:

  1、县政府抗震救灾指挥部统一组织有关部门监督、检查预报区各项应急准备工作,组织协调其他地区做好支援灾区的准备工作。

  2、县抗震救灾指挥部所属各工作组,各有关部门干部各负其职,积极主动、无条件、尽职尽责地做好抢险救灾的各项准备工作:

  (1)地震部门要做好地震监测预报和宏观异常的核实工作。力争较准确地取得预报地震发生的时间、地点、震级,为各级政府抗震救灾工作提供可靠依据。

  (2)通讯部门和其他具有通讯设施的部门要检查维护好通信实施,保证抢险救灾和震情通信的畅通。

  (3)交通部门和有关交通运输工具的其他部门,要检修、维护好运输工具和设施,无条件的服从抗震救灾指挥部门的征调。

  (4)卫生部门和各医院要备足抢救药品、器戒和救护车辆,组织急救队伍待命,做好卫生防疫的各种准备工作。

  (5)石油、水利、电力和危险品生产、储备等单位要按照各自职责对可能发生次生灾害的地点和设施采取保护措施,做好应急处置准备。对大型建筑工程设施、水库、电站等生命线工程进行安全检查,按工程抗震要求采取加固措施。

  (6)粮食、物资、商业等部门要准备好灾区所需的生活用品、食品及临时防震设施所需的建筑材料,做好各种物资储备、调拨的准备工作。

  (7)公安、司法部门要组织好治安消防队伍,备足消防用具和车辆,做好弹药及易燃易爆、有毒物品的存放和保管工作。加强对劳改在押人员的管理,必要时做好转移工作,加强对存放重要物资的仓库、金库、军事设施等保卫工作。

  (8)财政、金融、保险部门要加强对金库的管理,做好震时金融货币的转移准备工作,筹措抗震救灾经费,保证经费及时到位。

  (9)民政、城建等部门要协助政府安排好震时人口疏散、路线及避难场所。

  (10)人武部、武警中队进入紧急临震状态,集结部队待命。

  (二)震后应急

  1、破坏性地震发生后,县抗震救灾指挥部,启动破坏性地震应急预案,宣布进入震后应急期,并根据灾区县、乡(镇)人民政府和县地震局提供的灾情报告确定救灾规模,县直各有关部门做好应急准备,做好对灾区进行紧急支援。

  2、人武部、公安、卫生等部门组织的抢险队伍,要以最快的速度到达灾区,抢救受灾群众的生命、财产,保护生命线工程和重要设施。

  3、灾区政府要以地震为命令,就地就近协调各方面力量进行救灾,以最快的速度逐级上报灾情,在救灾力量不足的情况下,首先抢救遇险人员、生命线工程和易产生次生灾害设施。

  4、通信部门要无条件优先为抗震救灾服务,及时抢修破坏的通信设施,保证震情、灾情和灾区其他信息传递。

  5、交通等部门要及时抢修被毁坏的道路、桥梁、铁路等交通设施,确保抢险救灾人员、物资尽快到位,灾民转移。

  6、供水、供电部门要尽快恢复供水、供电系统,保证灾区用水用电。

  7、广播电台、电视台等新闻单位根据指挥部提供的情况,按规定发布震情、灾情等有关信息做好抗震救灾现场的宣传、报道工作。

  8、地震部门加强地震监测工作,协调震区与市地震台网监测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开展灾害损失评估,并在震后两小时内上报地震大致损失情况。

  9、财政部门做好地震应急资金以及应急拨款的准备,民政部门做好地震应急救灾款、物的发放工作。

  五、其他事项

  各乡(镇)、各系统、各部门及驻通单位根据本《预案》要求,制定各自详细的抗震救灾工作预案。

  本预案适用于发布破坏性地震预报后或发生破坏性地震后的应急阶段。

  本预案经县政府批准实施,20xx年制定的《通河县破坏性地震应急预案》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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