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明节文明祭扫安保工作方案
清明节,又称踏青节、行清节、三月节、祭祖节等,节期在仲春与暮春之交。清明节源自早期人类的祖先信仰与春祭礼俗,是中华民族最隆重盛大的祭祖大节。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清明节文明祭扫安保工作方案(精选10篇),欢迎阅读与收藏。
清明节文明祭扫安保工作方案1
传统节日清明即将来临,为及时应对突发事件,做好服务保障工作,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有关工作要求,强化安全保障,落实推行惠民殡葬政策,倡导移风易俗,确保20XX年清明期间我市群众祭扫活动安全、文明、有序、和谐。
二、主要任务
(一)强化农村祭扫管理。农村骨灰楼堂、生命公园、历史埋葬点同样按属地管理原则,由各县(市)区压实乡镇(街道)及村(居)责任,安排专人负责清明期间祭扫活动的服务保障、安全管理。其他散葬坟墓要强化祭扫管理,发现砍伐绿植导致重新裸露或翻修的坟墓,各县(市)区一律按新建坟墓处置。
(二)推行网络祭扫。依托XX市殡葬协会的“清明纪念”和XX市殡仪馆的“人生驿站”网络祭祀平台,为群众提供网络祭扫服务。各县(市)区要积极推进网上祭祀平台建设,采取开设网站、增设网页、开通微信公众号或开辟网页专栏等形式,推行网上祭祀活动。各殡葬服务机构要探索开设网上纪念馆、VR展示、视频远程祭扫等多种形式,为逝者亲属提供多样化服务。鼓励村(居)、红白理事会开设社区网上祭祀平台,为辖区居民提供网上祭祀服务。
(三)暂停组织群体性活动。清明期间,全市暂停大型集体祭奠、集体公祭等群体性活动,避免有组织、规模性祭扫带来不可控影响。
(四)严防祭祀用火。各县(市)区要加强防火宣传教育和防火检查,制定严防祭祀用火的工作预案,严禁在林间、山地焚烧祭物,严禁燃放烟花爆竹、焚烧香烛纸钱。重点做好祭扫场所及周边火源管控等工作,加大野外祭扫用火巡查力度,严防火患火灾等安全事故发生。有条件的可在村(居)主要路口设立防火宣传岗,开展防火安全教育,劝导群众不携带火种上山祭扫。
三、工作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XX月中旬—XX月底)
1、XX月中旬召开全市清明祭扫保障工作部署会。
2、XX月中旬召开20XX年全市殡改工作会议,研究部署清明节祭扫工作任务(会议地点、时间由市民政局负责)。
3、XX月下旬召开20XX年清明祭扫安全保障工作第一次联席会议,听取各殡葬服务单位对做好清明安全工作情况的意见建议及面临的困难和问题,并由成员单位提出解决问题的办法与措施(会议地点、时间由市民政局负责)。
4、XX月下旬以新闻发布会的形式向社会公告20XX年度清明节安全祭扫、文明祭扫、错峰祭扫、便民惠民等相关保障工作的具体措施(市民政局、市公安局、市交通局、市道路运输事业发展中心联合发布)。
(二)组织实施阶段(XX月底—XX月中旬)
1、XX月中、下旬,由市民政局会同市“智慧XX”管理服务中心,在“XX”APP建设清明祭扫预约平台,XX月XX日上线接受预约,并视情延长到4月中旬。
2、XX月中、下旬,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就相关安全保障措施的落实情况,进行督导和检查全覆盖。
3、XX月XX日起,各级各部门全力做好祭扫高峰期时段限流祭扫、交通疏导、森林防火、祭祀场所乱占道摆摊等重点问题的检查整改,严防聚集性祭扫、祭祀用火、森林火灾等突发事件或群体性的事件发生。
4、XX月XX—XX日,各级各部门启动清明节期间的应急值守工作,严密掌控清明有关工作情况。
(三)总结阶段(XX月XX日—XX月XX日)
各县(市)区民政部门牵头总结辖区清明文明祭扫安全保障工作情况,梳理经验和做法,查找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于XX月XX日前将总结材料报送市民政局;市民政局牵头市直有关部门,对全市清明安全保障工作情况进行汇总。
四、有关事项
(一)提高认识,周密部署。保障好防控下的群众安全祭祀工作,是对我市各级各部门服务保障能力的实战检验,意义重大。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绷紧防控的弦,切实做好清明祭扫安全保障工作,分析研判清明祭扫潜在的安全风险隐患,压实“四方”责任,落实“五有”措施,把责任措施落实到人到岗。指导祭扫服务场所加强内部防控和日常健康监测,严格开展场所清洁消毒,入口等候区要设置“一米线”,实行“扫码”通行,确保清明祭扫安全保障工作万无一失。
(二)通力协作,齐抓共管。各级各有关部门要通力协作,严格按照《关于建立XX市殡葬改革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制定的职责分工,细化工作方案,主动担当作为,共同做好交通疏导、森林防火等工作,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要组织力量,分片包干,针对往年清明农村祭扫容易出现旧墓翻修、砍伐坟墓周边绿植等陋习,加大巡查频次和密度,对新建坟墓、翻修旧墓、砍伐绿植等行为实行“零容忍”,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拆除一起,做到露头就打,保持高压态势。民政、自然资源和规划、林业等部门要充分利用卫星影像、无人机航拍等现代技术手段,及时发现违法建墓、翻修旧墓等行为,并通报当地党委、政府予以处置。
(三)抓住时机,积极引导。各县(市)区要抓住清明期间群众祭祀活动集中的有利契机,集中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活动,推广居家追思、鲜花祭扫、网络祭祀等文明祭扫方式,党员干部要带头做好表率,以身作则,以实际行动带动身边群众逐步采取低碳方式缅怀故人,降低集中祭扫的密度,推动我市移风易俗工作向纵深发展。各乡镇(街道)、村(居)可采取发放一封信或倡议书的形式,积极劝导外出人员、海外乡亲在清明期间不返乡,通过建立亲属微信群、微视频、制作思念卡等绿色简约的方式寄托哀思,切实做好“外防输入、内防扩散”工作。要充分利用各类烈士纪念设施和革命战争、战斗纪念设施等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分批组织群众凭吊革命先烈,缅怀烈士功绩,弘扬民族精神,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四)强化值班,应急处突。各级各有关部门要落实好清明期间值班值守、巡查检查、信息发布、情况反馈等制度;建立健全祭扫高峰期应急待命、值班报告制度,各单位带班领导、值班人员保持24小时通讯联络畅通,强化组织指挥,值班的应急队伍时刻待命,确保能第一时间应急处突;重要情况要按规定上报,严禁虚报、漏报、迟报。
清明节文明祭扫安保工作方案2
为保障清明节期间群众祭扫活动顺利进行,及时应对突发事件,做好清明节期间群众祭扫安全保障工作,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我区清明节期间文明祭扫安全保障工作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和公共场所的安全为目的,确保20XX年我区清明节期间群众祭扫活动安全、文明、有序。
二、主要任务
清明节前后为群众祭扫高峰期,各镇(街)、各有关部门要周密部署群众祭扫安全保障工作,严防人员踩踏、森林火灾等突发事件或群体性的事件的发生。我区重点要做好安福陵园、各镇(街)骨灰楼(堂)等祭扫公共场所及周边安全保障工作,加强场所周边森林防火安全管理工作。要认真梳理历年各祭扫场所的人流、车流情况,排查祭扫场所及其周边存在的安全隐患,认真确定重点防范区域,严格落实安全保障措施。
三、建立联席会议制度
(一)联席会议组成成员
按照“政府主导、民政牵头、部门协作”的工作机制,建立XX区清明节期间文明祭扫安全保障工作联席会议制度,联席会议召集单位为区民政局,联席会议成员单位由宣传、文明、交通、城管、卫生、财政、公安、市场监督、林业、安监、消防等单位组成。各镇(街)政府(办事处)要按照区政府的统一部署和要求,建立相应制度,做好各单位职能范围内的安全保障工作。
(二)联席会议主要职责
1、研究20XX年度清明节期间文明祭扫安全保障工作的重点和难点问题,制定解决措施和办法;
2、协调解决涉及各陵园、骨灰楼(堂)等殡葬服务场所的文明祭扫安全保障问题;
3、负责指挥、协调清明节期间文明祭扫安全保障工作,应急处置清明祭扫活动期间突发事件;
4、促进各部门间协作配合,形成工作合力。
(三)成员单位责任分工
1、区委宣传部:积极开展“文明祭扫、生态殡葬、绿色清明”为主题的宣传活动,弘扬清明“传递亲情、传承文化”的丰富内涵。通过新闻媒体及时发布祭扫路线、交通疏导等信息,引导群众主动错峰祭扫。
2、区委文明办:开展殡葬改革、移风易俗宣传,倡导文明祭扫新风尚。
3、区交通局:加强公交运力调度,合理增加前往祭扫场所和重点祭扫地区的车辆和班次及临时停靠点,满足群众出行需要。加大客运站和码头安全检查力度,确保区民出行安全。
4、区城管局:清理违法占道摊位,加大在市区主要道路、广场、公共绿地焚烧冥币、祭品的治理力度。
5、区卫计局:合理配备医疗救护车辆医护人员,做好应急准备,随时应对突发事件。
6、区民政局:加强殡仪馆、公墓等殡葬服务单位管理和监督,开展安全检查,消除安全隐患,指导各殡葬服务单位制定清明节期间群众祭扫应急预案,引导群众有序祭扫。
7、区财政局:落实清明节宣传、安全保障等工作经费。
8、区公安局:制定交通疏导方案,做好交通疏导工作。保障祭扫场所及周边的交通畅通;维护祭扫现场治安秩序,及时处理因祭扫活动引发的各类案件。
9、区市场监管局:加强殡葬用品市场管理,对违法生产、销售丧葬用品行为依法查处,维护丧葬用品市场正常秩序。
10、区农林水局:加强森林防火检查,严格按森林防火指挥部制定的预案执行。
11、区安监局: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
12、区消防大队:督促相关场所、单位完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内部防范措施,对重点场所、部位进行重点监护,严格落实节日各项执勤备战制度,发生火灾时,及时组织灭火工作。
13、各镇(街)政府(办事处)职责:各地要认真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对辖区内重点殡葬单位开展了一次安全检查,认真梳理安全保障工作重难点问题,制定针对性安全保障方案,包括人流疏导、车辆停放、公交专线开设、引导标志设置、禁燃禁放等安全保障工作细节,都要制定相关安全保障措施,建立文明祭祀安全应急保障工作机制,强化组织指挥和突发情况的处置能力,并加强与区直有关部门的沟通协调,严格按规定请示报告,全力保障文明祭祀工作平安、有序。
四、工作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XX月XX日—XX月底)
1、XX月中旬召开20XX年全区殡改工作会议,研究部署清明节殡葬工作。
2、XX月下旬召开20XX年清明节安全保障工作第一次联席,听取各殡葬服务单位对做好清明安全工作情况的意见建议及当前面临困难和问题,并由成员单位提出解决问题的办法与措施。
3、XX月底将以媒体的形式向社会公告,今年清明节安全祭扫、文明祭扫、错峰祭扫、便民惠民等相关保障工作的具体措施。
(二)组织实施阶段(XX月底—XX月XX日)
1、全力做好清明节文明祭扫、安全保障工作,确保无重大安全事故和群体性的事件。
2、XX月底各成员单位要就相关安全保障措施的落实情况进行督导和检查,切实解决好祭扫高峰期时段交通疏导、森林防火、祭祀场所乱占道摆摊等重点问题。
3、XX月XX-XX日,启动清明节期间的应急值守工作,严密掌控各祭扫场所的相关情况。
(三)总结阶段(XX月XX日—XX月XX日)
各成员单位、各镇(街)要认真总结此次文明祭扫安全保障工作情况,梳理经验做法,查找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于XX月XX日前将总结材料报送区民政局。
五、有关要求
(一)提高认识,周密部署。做好清明期间群众安全祭祀工作意义重大。各镇(街)、各有关部门要及早谋划,提前安排,切实把做好清明祭扫安全保障工作当作第一要务来抓,严密组织、周密部署,确保安全保障工作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不留死角。
(二)通力协作,齐抓共管。针对清明节群众祭扫活动“短时间、小空间、高密度”等特点,各镇(街)、各有关部门要通力协作,依据工作分工,细化工作方案,共同做好祭扫设施及周边的防火、交通疏导工作,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三)加强值班,妥善处置。各镇(街)、各有关部门要建立健全祭扫高峰期的值班报告制度,值班领导、值班人员务必保持24小时通讯联络畅通,强化组织指挥,及时、妥善处置突发情况,并在规定时限内上报有关情况,严禁虚报、漏报、迟报。
(四)抓住时机,加强引导。要抓住清明期间群众祭祀活动集中的有利契机,倡导厚养薄葬、文明祭祀,鼓励和引导群众逐步从注重实地实物祭扫转移到以精神传承为主上来,党员干部带头采用家庭追思、网上祭扫等方式祭祀,降低集中祭扫的密度,同时推进我区移风易俗工作向纵深发展。
清明节文明祭扫安保工作方案3
为保障清明节期间群众祭扫活动安全、文明、有序,及时应对各类突发事件,制定我市开展20XX年清明节期间文明祭扫安全保障工作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和公共场所安全为目的,确保20XX年清明节期间我市群众祭扫活动安全、文明、有序。
二、防范区域
在清明节前后的群众祭扫高峰期,加强福州市殡仪馆、文林山革命烈士陵园、三山陵园、妙峰山陵园、莲花峰陵园、圣泉陵园、安福陵园和西禅寺等公共祭扫场所及其周边森林防火安全管理工作。
三、组织机构及职责
建立福州市清明节期间文明祭扫安全保障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指挥、协调清明节期间文明祭扫安全保障工作,应急处置清明祭扫活动期间突发事件,成员分别由宣传、文明、城管、卫计、交通、公安、民政、安监、财政、市场监管、林业、民宗、消防等部门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在市民政局,由市民政局分管领导任办公室主任,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承接和传达上级指示精神,协调相关部门开展具体工作,收集、编辑、分析、通报有关信息。各县(市)区政府分别成立相应机构,组织做好本辖区的节日安全保障工作。
1.市委宣传部:积极开展以"文明祭扫、平安清明"为主题的宣传活动,弘扬清明"传递亲情、传承文化"的丰富内涵。通过新闻媒体及时发布祭扫路线、交通疏导等信息,引导群众错峰祭扫。
2.市委文明办:开展殡葬改革、移风易俗宣传,倡导文明祭扫新风尚。
3.市交通委:加强公交运力调度,合理增加前往祭扫场所和重点祭扫地区的车辆,满足群众出行需要。加大部分站点安全检查力度,确保市民出行安全。
4.市城管委:清理违法占道摊位,加大在市区主要道路、广场、公共绿地焚烧冥币、祭品的治理力度。
5.市卫计委:协调医疗机构合理配备医疗救护车辆和医护人员,做好突发事件应急准备工作。
6.市民政局:加强殡仪馆、公墓等殡葬服务单位管理和监督,提前开展安全检查,消除安全隐患,指导各殡葬服务单位制定清明节期间群众祭扫应急预案,加强对参战老兵群体相关祭扫活动的关注指导,引导群众有序祭扫。
7.市财政局:落实清明节宣传、安全保障等工作经费。
8.市公安局:制定交通疏导方案,认真做好节日期间的交通疏导工作,保障祭扫场所及周边的交通畅通;维护祭扫现场治安秩序,及时处理祭扫活动期间可能发生的各类案件。
9.市民宗局:加强寺庙等宗教活动场所管理,开展安全检查,消除安全隐患。
10.市市场监管局:加强殡葬用品市场管理,对违法生产、销售殡葬用品行为依法查处,维护殡葬用品市场正常秩序。
11.市林业局:按照森林防火指挥部制定的预案做好相应工作。
12.市安监局: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
13.市消防支队:督促相关场所、单位完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内部防范措施,对重点场所、部位进行重点监护,严格落实节日各项执勤备战制度,发生火灾时,及时组织灭火工作。
14.各县(市)区政府:按照"属地管理"原则,认真落实辖区内清明节期间群众祭扫安全保障工作。
四、有关工作要求
1.各级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清明节期间群众祭扫安全保障工作,积极配合福州市清明节期间文明祭扫安全保障工作领导小组的有关工作部署,切实提高安全防范意识,提前制定各项保障措施。
2.由福州市清明节期间文明祭扫安全保障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适时组织市公安、城管、卫计、交通等部门,到部分殡葬服务场所实地查看,协调解决具体问题。
清明节文明祭扫安保工作方案4
为加强清明节期间祭祀活动的管理,切实做好安全保障和宣传引导工作,为人民群众创造安全、文明、和谐的祭奠环境,根据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民政部等九部门《关于推行节地生态安葬的指导意见》和自治区党委、政府办公厅《关于党员干部带头推动殡葬改革的意见》的要求,以“文明祭扫、节地生态安葬”为主题,充分利用清明节这一传统节日,进一步加强群众祭祀活动的宣传引导,树立文明祭祀新风,确保清明节期间群众扫墓活动的安全、平稳、有序。
二、组织领导及职责任务
(一)成立领导小组
成立由分管副县长担任组长,县政府办公室主任、民政和民族宗教局局长担任副组长,各乡镇、各园区以及相关部门主要领导为成员的和XX县清明节文明祭祀活动安全防范工作领导小组。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县民政和民族宗教事务局,办公室主任由XX兼任,办公室副主任由XX兼任,具体负责清明节文明祭祀活动的日常组织、协调、指导工作。
(二)各成员单位的职责任务
1、县委宣传部:围绕“文明祭扫、节地生态安葬”的宣传主题,以电视、报刊、广播、网络等为载体,重点宣传殡葬管理的法规政策、殡葬改革的重大意义等,积极倡导文明祭祀新风尚,弘扬先进殡葬文化。
2、民政和民族宗教事务局:负责在清明节期间针对公墓、骨灰存放设施等场所的消防器具配备、电器安全使用、易燃物品存放、安全疏散通道设置等情况逐一进行排查,对存在的安全隐患及时进行整改并督促完善,做到责任落实到人;指导殡葬服务单位做好突发事件的处置预案,细化应急措施,确保各个环节的正常运转,为群众的祭祀活动提供优质服务;发生突发事件,按预案及时处置,并在第一时间报告当地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
3、公安局:要安排相应警力,做好群众祭祀活动治安秩序安全保卫、维护交通秩序和消防监督工作。
4、林业局:负责做好护林防火工作。
5、卫生和计划生育局:负责做好突发医疗事件的医疗救治工作。
6、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做好非法丧葬用品销售的查处工作,清理非法商贩、摊点。
7、各乡镇(开发区):要相应成立清明节文明祭祀安全防范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本地清明节期间文明祭祀活动的管理,引导群众安全、有序、文明祭扫。
8、交警大队:组织安排好交通疏导工作,保障交通秩序有序进行。
9、消防大队:切实落实消防安全和防火宣传措施,对各类集中祭扫活动场所的消防设备进行安全检查,确保消防安全。
10、城镇管理中心:要加强占道经营治理,加大对城区主要街道售卖祭祀用品的摊点治理力度,配合交警大队治理因占道经营造成的交通拥堵,确保道路畅通。
三、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群众祭祀活动时间集中、规模较大,服务接待和安全保障压力将更为突出。各部门对此要有充分的估计,高度重视安全防范工作,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切实加强安全防范工作领导。
(二)明确职责,齐抓共管。各相关部门要在政府的统筹协调下,根据部门职能,按照方案分工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共同完成好此次安全保障工作。
(三)加强检查,消除隐患。民政、公安、林业、消防、市场监督管理等部门要加强祭祀场所的安全检查和祭祀服务质量的管理监督。同时,对丧葬用品市场进行集中清理整顿,取缔非法生产、销售殡葬用品的厂店摊点,及时销毁封建迷信的殡葬用品,进一步净化丧葬活动社会环境。
(四)强化宣传,倡导新风。通过强有力的宣传活动,积极倡导文明祭祀新风尚,呼吁群众增强安全意识和遵守公共秩序意识,促进祭祀活动规范有序地开展。
(五)加强值班,强化报告。节假日期间,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各乡镇(开发区)人民政府要加强值班备勤,每日情况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重要情况及时报告。
县民政和民族宗教事务局清明节办公室值班电话:XXXXXXXX。联系人:XX,手机:XXXXXXXX,电子邮箱:XXX。
清明节文明祭扫安保工作方案5
为加强清明节期间祭祀活动的管理,切实做好秩序维护和安全保障,为人民群众创造安全、文明、和谐的祭奠环境,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文明祭祀、平安清明”为主题,充分利用清明节这一传统节日,进一步加强群众祭祀活动的宣传引导,树立文明祭祀新风,确保清明节期间群众扫墓祭祝活动的安全、平稳、有序。
二、组织领导
成立由局党委书记、局长XX任组长,班子其他成员任副组长,局属各单位、机关各股室、各大队负责人任成员的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清明节文明祭祀安全保障工作的部署指导和组织实施,处理重大事项、突发事件,确保清明节文明祭祀安全稳定。
三、工作措施
(一)做好宣传引导。通过广播电视,微信公众号、横幅、宣传单、岗亭LED等宣传方式,围绕“文明祭祀、平安清明”的祭祀理念,提倡居民以鲜花替代香蜡纸钱进行祭祀。
(二)加强秩序管控。各大队要安排值班人员做好安全监管工作,劝导市民文明祭祀,严防火灾。
(三)强化森林防火工作。园林服务中心要切实做好森林防火工作,进一步贯彻落实“四问”精神及中省市县重要指示,严防因祭祀引起的森林火灾,要强化人员值班值守,落实巡查工作,要实现无缝隙值班,确保清明期间的安全稳定。
(四)强化办公区域安全。各部门、股室、大队要做好办公区域的安全排查,在节前开展一次全面的自查,对安全隐患要及时整改上报,节日期间要做好防盗、防火安全,注意用电安全。
(五)强化人员、车辆安全。假期各人员要注意自身出行安全;值班人员要强化执法安全保障,不得引发大的.群体性的事件;各大队要合理安排值班用车,非值班车辆须停放至安全位置,不得擅自将执法车辆交给他人使用,不得公车私用。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群众文明祭祀意识不足,祭祀活动时间集中,局属各单位、机关各股室、各大队要高度重视文明祭祀保障工作,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切实加强监管和
安全防范工作。
(二)明确职责,齐抓共管。局属各单位、机关各股室、各大队要按照分工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相互协调、密切配合,加强祭祀场所的安全检查和秩序管理,共同完成好此次清明节文明祭祀保障工作。
(三)强化宣传,倡导新风。通过强有力的宣传活动,积极倡导文明祭祀新风尚,呼吁群众增强安全意识和遵守公共秩序意识,促进祭祀活动规范有序地开展。
(四)加强值班,强化报告。节假日期间要加强值班备勤,每日情况向办公室报告,重要情况及时报告。
清明节文明祭扫安保工作方案6
为全面做好20XX年清明节期间各项服务及安全保障工作,深入推进以文明祭扫和节地生态安葬为主要内容的殡葬改革,培育厚养礼葬、逝有所安、文明祭祀的殡葬理念,切实加强殡葬系统行风建设,确保人民群众清明祭扫活动安全、文明、有序,按照民政部、省民政厅、省统筹推进经济社会发展工作指挥部关于清明节群众祭祀管理与服务工作的相关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严格按照国家和省市有关决策部署,以“文明祭祀、平安清明”为目标,以“倡导移风易俗,引导文明祭祀、提高服务水平、推进节地安葬”为重点,统筹做好清明节期间疫情防控和群众祭扫工作,充分发挥清明节在弘扬传统美德和优秀文化方面的积极作用,强化安全防范意识,确保清明节期间人民群众祭祀活动安全顺畅、文明有序。
二、组织领导
成立XX市清明节期间群众祭祀安全保障工作领导小组。市政府副市长毕XX任组长,民政局局长郑XX任副组长,成员单位有:宣传部、精神文明办、公安局(交警大队)、卫健局、民政局、民政事务服务与行政执法中心、应急局(消防救援大队)、执法中心、自然资源局、交通局、市场监督管理局、XX市生态环境保护局XX分局、各乡镇政府及街道办事处。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民政局局长XX担任副主任由民政局副局长XX、民政事务服务与行政执法中心副主任XX担任。
各部门、各乡镇街要结合工作实际,成立清明节群众祭祀活动服务保障工作组织机构,制定工作方案和应急预案。要提前做好维护稳定、消防安全、治安防范、交通疏导、防止踩踏、人员运输、应急救助、市场整治、优质服务、文明祭扫、环保监控等方面的谋划部署工作。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加强清明节期间的形势预判和风险评估,严格按照国家及省、市疫情防控要求,及时调整防控措施,要做好控流量、防聚集、强防护、保安全等工作,既要筑牢疫情防线,又要为群众提供安全、优质、高效的保障服务,坚决杜绝各类重特大责任事故发生。
三、职责分工
宣传部:负责指导市属各新闻单位充分发挥宣传引导作用,树立正面舆论导向,广泛深入地宣传殡葬改革方针政策,倡导文明的祭扫方式和节地生态安葬方式,引导群众自觉破除丧葬陋俗,推进全社会的丧葬习俗改革。
精神文明办:负责深入推进移风易俗工作,在乡镇街道、社区村屯广泛推广公祭堂、家庭追思会、鲜花祭扫、植树祭扫、网上祭扫等文明祭扫方式。要积极组织开展宣传教育活动,继续推动丧葬礼俗改革和殡葬移风易俗,树牢厚养礼葬、逝有所安、节地生态安葬的殡葬理念,号召党员干部和市民自觉摒弃不文明的祭扫方式,倡导文明节俭、低碳环保的祭扫新风气。
组织公安、行政执法、市场监管、民政部门要开展联合执法检查,做好监督管理工作,坚持依法行政,重点对“三边”(市场周边、殡葬服务单位周边、医院周边)“三店”(日杂店、食杂店、寿衣店)和流动商贩进行治理;对交通路口流动商贩进行有效管控;做好日常价格监管工作,对不明码标价、乱收费、价格欺诈等违法行为,依法进行查处,切实净化殡仪服务市场环境。
公安局:负责协助殡葬服务单位和祭祀场所做好控制祭扫活动人群的聚集规模和人群疏导工作,避免发生人群拥挤现象和踩踏事故,并采取措施预防极端暴力事件和恐怖事件发生。公安交警部门要针对清明节祭祀出行时间集中、人数众多、方式多样的特点,认真分析可能出现的交通情况,对主要道路及殡葬单位出入口道路实行交通管制,及时疏导交通流量和人群流量,确保道路畅通,杜绝交通恶性的事件发生。公安派出所要对辖区内所有殡葬单位和祭祀场所进行消防安全检查和治安防范措施检查,对发现的火灾隐患和治安漏洞要督促整改,落实消防安全和治安职责。
卫健局:负责在主要祭祀点配备医疗救护车辆医疗设备,对祭祀活动中突发病人进行及时救治,做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特别是疫情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
民政局(中心):负责坚持属地化管理原则,把平安、文明、有序作为清明期间祭扫活动的重点,积极推广文明祭扫新方式。清明节前,要对辖区内的殡仪馆、公墓等骨灰存放场所的安全防火等工作落实情况逐一进行检查。特别要对坐落在林区范围内的公墓及骨灰存放场所加大检查监督力度,及时整改安全隐患,加强安全防范措施,有效防止安全事故发生。要指导各殡葬服务单位做好消防器材配备、监控报警系统使用、安全疏散通道设置等工作,并落实责任人;加强骨灰寄存室、焚烧区、停车场等重点区域管理,采取有效措施弥补消防水源的不足;组织职工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增强应急处置能力,强化业务工作管理。要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常态化制度措施,加强形势预判和风险评估,制定切实可行的清明节祭扫工作方案,要做好控流量、防聚集、强防护、保安全等工作,科学合理设置各殡葬服务机构及祭扫场所承载量,做好祭扫人员流量关口前置管控,加强祭扫流量监测预警,对易造成人员聚集的殡葬服务场所入口及周边强化引导管控,增配人员加强祭扫服务引导和机构场所巡查;严格落实殡葬服务机构疫情防控工作要求,特别是各类公墓等安葬服务机构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制定详尽具体的方案预案,明确应急措施和处置流程,既充分考虑群众祭扫需求,并能及时有效化解可能出现的各种风险。要牢固树立“民政为民,民政爱民”的工作理念,组织辖区内殡葬服务单位开展优化服务活动,设置行风监督电话,增加便民服务措施,公开收费价格,杜绝违规收费,努力提供优质祭扫服务。
应急管理局(消防):负责对列管的殡葬单位、祭扫场所进行消防监督检查,督促殡葬服务单位及时整改火灾隐患,落实消防安全职责,开展消防安全培训,指导有关单位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适时组织演练,确保消防安全,清明节主要时间段,派驻消防车到重点殡葬单位,做到及时消灭火情。
执法中心:负责对非法销售烧纸和城乡主要街路口、医院周边、殡葬单位周边、市场周边、日杂店、食杂店、寿衣店售卖烧纸等行为和流动商贩进行治理处罚和管控。
自然资源局:负责加强对生态护林员落实网格化管护责任的督导检查,突出抓好墓区周边及林缘、林内散坟区域的防火宣教、设卡查验、扫码登记、日常巡护,以及燃烧香烛和纸扎、燃放烟花炮竹、吸烟、野炊等违规用火行为管控,做好森林火灾早起处置应急准备。
交通局:负责适时开通直达殡葬单位的临时公交专线,在祭扫高峰期増加车次、缩短车隔,并通过媒体广泛告知市民。同时要强化司机安全行车意识,改善车容车况,配置灭火器材,提高应急技能,确保市民祭扫出行方便、安全。
市场监管局:负责贯彻落实国家和省殡葬服务收费政策,配合做好相关收费政策解读。监管并查处无证生产和销售丧葬用品等行为,对殡仪服务(中介)机构、寿衣店及殡葬用品店(点)进行监督管理,对不明码标价、乱收费、价格欺诈等违法行为依法进行查处。加大对殡仪服务市场的管理力度,打击非法销售封建迷信祭祀用品行为,维护丧葬用品和殡仪服务市场的正常秩序。
生态环境局XX分局:加强对造纸厂特别是城市周边小型造纸厂的监督检查,对违法生产烧纸造成环境污染的企业,要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确保从源头扼制非法烧纸生产。
各乡镇街: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负责本辖区群众祭祀活动的安全保障和组织宣传工作。重点做好公墓(公益性公墓和骨灰纪念林)、殡仪馆等重点祭祀场所的交通疏导、摊点管理、治安防范、消防和环境整治工作,特别是各村屯坟茔地和林带中坟地上坟烧纸的火灾防范及秸秆焚烧工作。各村要组成防火巡逻队,在清明节期间进行防火宣传和制止上坟烧纸引起火灾的行为。发现险情及违法行为,要及时上报当地政府、林业部门和公安部门,予以处置。高台子镇政府、东蛇山子镇政府、兴隆堡镇政府尤其要高度重视辖区内公墓的消防及交通安全。
四、工作步骤
(一)准备阶段(XX月XX日一XX月XX日)
1、市政府组织召开全市清明节期间群众祭祀安全保障工作部署会议,明确各单位工作职责,制定清明节期间祭祀安全保障工作方案和应急预案。
2、各乡镇街及民政部门对辖区内的殡仪馆、公墓(骨灰纪念林)、骨灰集中存放的公祭堂和散坟区域进行安全巡检,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3、在精神文明办组织下,公安局、市场监管局、执法中心,民政局、民政中心,在清明节前开展一次全市殡葬市场集中整治活动,重点查处销售经营迷信丧葬用品、强买强卖、乱摆乱放、占道经营等违法违规行为。
4、精神文明办、民政局、民政中心要在各乡镇、街道、社区村屯广泛开展宣传教育活动,培育厚养薄葬、生态文明的祭祀方式,倡导“文明节俭、低碳环保”的祭祀新风。
(二)组织实施阶段(XX月XX日一XX月XX日)
1、各相关单位要按照本方案要求,认真履行职责,密切配合协作。民政局要组成督导小组,加强对各祭祀场所的督查指导。
2、加强值班和信息报送工作。每天下午4:30前,各殡葬服务单位值班人员将有关情况汇总上报民政局清明节工作办公室(联系电话:XXXXXXXX)。
(三)总结工作阶段(XX月XX日一XX月XX日)
各乡镇街、各有关部门要认真总结工作开展情况,并于XX月XX日前报民政局,由民政局汇总后上报市政府。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做好工作预案
各乡镇街、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到做好清明祭祀安全保障工作的重要性,将此项工作作为当前的一项重要任务,明确责任,完善预案,落实措施,确保清明祭扫安全有序进行,确保不出现疫情防控漏洞、重大交通事故、不出现火灾事故、不出现人员踩踏事故、不出现负面热点舆情事件。
(二)加强管理,提升服务质量
1、加强对殡仪馆、公墓骨灰堂等群众集中祭祀场所的巡视、安检查,排除隐患,避免清明节期间因祭奠活动引发的安全事故。要针对清明节祭祀活动的特点,重点做好下列防范:
(1)避免祭祀高峰期人员场所密集出现疫情防控漏洞。
(2)避免因扫墓现场交通堵塞、人员拥挤而引起的踩踏事件。
(3)避免扫墓人员之间、扫墓人员与管理人员之间的突发矛盾纠纷。
(4)避免骨灰寄存点因烧纸、燃放鞭炮引发的火灾和炸伤事故,保证殡仪馆、公墓、骨灰堂和周边地区的消防安全。
(5)避免骨灰丢失、被盗和错拿、错放等现象。
2、全面提高殡葬行业服务质量和水平,树立殡葬行业良好形象,努力实现规范服务、文明服务、诚信服务和优质服务,做到热情周到服务。要以“方便群众祭祀,提供优质服务”为目标,进一步健全完善服务与管理机制,认真落实岗位责任制,切实规范服务程序。要严明工作纪律,禁借机乱收费、乱涨价,让群众明白消费、有序祭祀、满意而归。做好应急值班值宿工作安排,清明节期间,民政局和殡仪服务单位增设值班人员,负责掌握工作动态、上报信息、报告紧急情况,受理有关事宜。
(三)加大宣传,提升文明意识
各相关单位要利用清明节的有利时机,采取多种形式加大对殡葬改革、殡葬文化以及行业风貌的宣传报道,大力倡导健康文明的祭祀新风,积极鼓励和引导广大群众采取骨灰撒入江河大海、种植纪念树、鲜花祭祀、网上祭扫、召开集体或家庭“追思会”等方式进行祭祀活动,努力营造文明祭奠的良好风俗,力争将宣传工作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
六、应急措施
(一)认真落实祭扫活动工作安排
由“清明节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协调清明节期间的各项管理工作。殡仪服务单位要严格实行24小时值班制和夜间巡防制,向社会公布值班电话,修缮墓区道路、防护栏,在墓区主要路口设置墓区指示牌、警示牌,在墓区主干道和显眼地段悬挂张贴安全警示标语和横幅,对祭扫群众广泛宣传清明扫墓期间的注意事项,大力弘扬文明祭扫新风。殡葬管理所负责对各殡仪服务单位进行巡查。
(二)针对出现发烧人员的应急措施
1、测温发现发烧人员及时进行隔离,对相关区域进行消毒,并拨打120。
2、按照应急预案逐级进行上报。
(三)针对交通安全事故的应急措施
在交通高峰时段(早上5点至中午11点),交警部门对通往公墓路段进行交通管制和疏导工作,派专人引导机动车安全停靠至指定地点,避免拥堵情况的发生。
在祭祀高峰时段(XX月XX日-XX月XX日),交通高峰时段(早6点-午12点),民政局开通两辆经由南转盘一友谊商场一客运站一殡仪馆一仙人台公墓)祭祀直通车,免费接送祭祀群众。
(四)针对火灾的应急措施
1、各殡仪服务单位指派专人对各墓区进行不间断巡查,劝阻祭扫人员不安全用火行为。摒弃燃放鞭炮、烧纸、烧香、点香烛等传统祭奠方式,采用鲜花祭祀、无烟祭祀、家庭追思会等文明、环保、健康的祭祀方式,发现隐患及时处理和报告。
2、在各殡仪馆、墓区放置灭火器材,设置禁烧标识牌,及时清除墓区绿化内的干枯树枝、杂草,及时检查老化电线线路等各种安全隐患。
3、当发生火灾事故时,立即报警并向上级部门报告。巡查人员立即赶到现场有序疏散祭扫人员,并组织人员积极协助消防部门灭火。
(五)对拥挤踩踏事故的应急措施
1、及时疏散密集人群,提醒年老体弱者不要单独到墓地祭扫。
2、踩踏事件发生后,迅速组织救援并立即报警,通知救护车和医务人员抢救伤员,避免事态进一步恶化。
(六)针对祭扫群众打架斗殴事件的应急措施
打架斗殴事件一旦发生立即报警,由公安人员到场调解处置。
(七)针对祭扫人员摔伤、突发疾病事件的应急措施
1、在一些危险地带设置警示牌,提醒祭扫人员注意安全。
2、准备充足的开水和药品,预防祭扫人员突发疾病。
3、一旦发生祭扫人员摔伤、突发疾病等事件,立即组织人员
看护或护送到安全地带,并通知医护人员到场救护。
在整个清明节祭扫过程中,各单位要严密注视、紧密配合,各岗位人员要各负其责,尽量避免突发事件的发生,一旦发生,必须迅速到位,避免事态扩大发展,酿成严重后果。
清明节文明祭扫安保工作方案7
为全面做好20XX年清明节祭扫工作,积极推进和深化殡葬改革,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推动建立“党委领导、政府负责、部门协作、社会参与”的工作机制,统筹安排清明节期间群众祭扫服务和安全保障工作,全面推行文明低碳祭扫,树立移风易俗新风尚,实现“平安清明”的工作目标。
二、工作任务
(一)确实保障清明祭扫安全。认真修订完善清明节应急预案,明确关键岗位、重点时段和重要场所的安全管控和人流疏导措施。全面深入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工作,严格落实应急值守、重特大事故报告、临时应急救助服务制度。重点防范拥堵踩踏、火灾事故和疫情防控,确保清明节期间集中祭扫安全有序。
(二)全面推行文明低碳祭扫。多形式、多层次开展文明低碳祭扫宣传,引导群众采用敬献鲜花、植树绿化、踏青遥祭、经典诵读等方式缅怀故人,组织开展网络祭祀等现代追思活动,弘扬慎终追远等优秀传统文化。缅怀先烈,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党员、干部要带头文明低碳祭扫,引导群众践行文明低碳祭扫理念,抵制陈规陋俗和封建迷信活动。
(三)大力提升殡葬服务水平。充分利用清明节工作时机,不断规范殡葬服务方式、服务流程和收费标准,杜绝以次充好、捆绑消费、违规收费等行为。殡葬服务单位要结合清明节祭扫特点,有针对性地增加服务产品,完善便民设施,为群众祭扫提供优质高效服务。
(四)营造殡葬良好社会氛围。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网络、微博和户外广告等信息媒介,策划和组织形式多样的主题宣传活动,传播殡葬文明正能量。加强舆情监测与应对,及时回应媒体曝光问题,回应社会关切。
(五)严防祭扫引发森林火灾。根据节日特点,有针对性地开展森林防灭火宣传教育活动,积极营造“森林防火,人人有责”的浓厚氛围,认真做好清明节期间森林防灭火工作。引导教育广大群众文明祭扫、绿色祭扫,严禁火种进山入林。巡山护林人员要对全市各集中墓地开展防火巡查,及时发现并消除火险隐患,防止火灾发生。加强执法打击力度,对野外违章用火予以从严从快查处。
三、工作要求
要针对我市清明节期间群众祭扫特点,有效落实各项安全保障措施。要重点做好交通疏导、人员疏散、治安维护、消防安全、应急处置等方面工作。各相关单位要明确职责,建立密切协作、各司其责的工作机制,共同组织和引导好群众开展祭祀活动。
(一)市民政局要在清明节前,针对公墓、骨灰存放设施等场所的安全和防火制度落实情况进行检查,把“安全第一”作为清明节期间殡葬工作的重中之重。对于消防器具配备、电器安全使用,易燃物品存放,安全疏散通道设置等,要责任到人。发生重特大事故,要按程序及时处置,在第一时间报告市政府,并报三明市民政局。
(二)市公安局要抽调充足警力维护好清明期间陵园的安全保卫和交通安全。具体要求:
1、XX月XX日、XX日、XX日、XX日、XX日6:00至13:00时,对XX村路口、XX东路往XX陵园路段实行临时交通管制,禁止所有车辆通行。
2、XX月XX日、XX日7:00-12:00,在XX东路往XX陵园路段加强道路疏导。
(三)市交通运输局对督促各客运站点加强安全教育和易燃易爆危险品检查力度,加强运力组织,确保旅客出行需要和运输安全。
(四)市应急局按照分级负责原则,指导森林火灾处置工作,统筹救援力量建设,组织协调,指导相关部门开展森林防灭火工作。
(五)市林业局要加强清明期间我市林地的安全防火巡查工作,做好群众祭扫用火不慎引发森林火情的早期处置工作。
(六)市市场监管局要加强殡葬用品市场的管理,依法依规查处非法生产、销售殡葬用品的场所。
(七)市融媒体中心要在清明前一周及清明节期间,要以“文明低碳”为主题,大力宣传家庭追思会、网络祭扫、鲜花祭扫、踏青遥祭等文明低碳的现代祭扫方式,切实发挥党员、干部带头文明低碳祭扫的榜样力量,逐步引导群众接受文明低碳祭扫观念。
(八)各乡镇、街道应根据各自实际情况制定清明期间村级公墓的安全保障、交通疏导、宣传引导工作方案及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及时查处违章用火、毁林建坟等违法行为。强化工作措施,引导好群众开展祭祀活动。各乡镇(街道)主要领导要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切实抓好工作落实。为了及时掌握工作动态,清明节期间24小时实行值班制度。要加强上下沟通联系,及时报告有关情况。同时要组织力量检查生态墓地植树披绿情况,做好拾遗补漏工作。
(九)市交发集团(XX贸易公司)要加强清明期间陵园祭扫组织工作,做好与公安、消防、公交等部门沟通协调工作,针对公墓、骨灰存放设施等场所的安全和防火制度落实情况进行全面检查、整改,把“安全第一”作为清明节期间殡葬工作的重中之重。对于消防器具配备、电器安全使用,易燃物品存放,安全疏散通道设置等,要责任到岗,责任到人。发生重特大事故,要按应急预案程序及时处置,在第一时间报告市政府,并通过市民政局报三明市民政局。
四、祭扫要求
1、所有祭扫人员自觉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活动期间的各项规定,违反相关规定的,必须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2、清明期间,各级、各部门要密切配合,加强值班值守和工作情况反馈,执行全国清明节祭扫情况日报制度,市民政局成立清明节工作办公室(联系人:XX,联系电话:XX,传真:XX)。
清明节文明祭扫安保工作方案8
为扎实做好20XX年清明节期间群众祭扫服务和安全保障工作,积极倡导绿色文明祭祀风尚,努力实现“平安清明”的工作目标,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扎实抓好省委、省政府关于殡葬工作、森林草原防灭火等各项工作部署贯彻落实,积极倡导绿色文明祭祀方式,强化殡葬行风建设,不断提升殡葬服务质量,努力实现文明祭扫、平安清明的工作目标。
二、工作内容
(一)扎实做好XX防控工作。一是引导祭祀人群分流。大力提倡网络祭祀、代为祭祀、居家祭祀,引导群众减少实地祭扫活动。推广使用“XX”预约祭扫微信小程序、网络预约、电话预约等方式,按照不超过最大承载量的75%限制预约人数,分时段合理控制实地祭扫人数,有效引导群众错峰祭扫,及时疏散聚集人群。要充分考虑不同群体特别是老年人运用智能技术遇到的困难,保留电话预约、线下服务等传统模式,设立绿色便捷通道,保障特殊群体祭扫需求。二是严格落实防控措施。各级民政部门要积极协调卫生健康部门,各殡葬服务机构要加大重点场所通风、消毒力度,做好入园祭扫人群的实名登记。三是完善应急处置预案。各殡葬服务机构要在卫生健康部门指导下修订完善XX防控应急处置预案,高峰时段,协调当地医疗机构配属专业医护力量,提供应急医疗救护保障。
(二)全力确保祭祀群众安全。一是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各殡葬服务机构要加强风险研判与预防,结合清明节群众祭扫“短时间、小空间、高密度”等特点,全力做好隐患排查,制定整改任务清单,明确整改时限。XX月XX日前,各级民政部门要对所属殡葬服务机构开展一次安全检查,督促各项整改落实,坚决防范安全事故发生。二是做好祭祀防火工作。各殡葬服务机构要加强防火巡逻,严格落实机构内禁燃禁放规定,制定完善早期火情处置办法。积极配合林草等部门做好机构外集中安葬点、散埋乱葬点的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借鉴XXXX基层防控的机制办法,压紧压实乡镇(街道)责任,督导乡镇(街道)在重要时期加大巡查力度,切实把群众自发祭祀管起来,重点时段安排专人看守集中安葬点。三是组织祭祀保障演练。各级民政部门要指导所属殡葬服务机构修订完善清明祭扫保障方案和应急处置预案,组织开展祭扫保障演练,熟悉祭扫服务接待、人员车辆疏导、应急服务保障等流程,强化应急处置准备,保障群众清明期间祭祀安全。
(三)着力提升殡葬服务质量。一是深化自查自纠。各地要巩固殡葬服务质量提升行动成果,继续查找殡葬管理服务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针对性整改提升。要严格落实服务收费政策和公示公开规定,不断规范服务行为,提升服务质量。二是优化服务内容。各地可根据条件开展“优质服务月”活动,为祭祀群众提供雨伞、饮水机、休息室、自助鲜花购买等便民服务。探索以可视化、交互性“云祭扫”的方式提供网上纪念堂、VR展示、视频祭扫等服务,不断提升群众满意度和获得感。三是开展公益活动。鼓励各殡葬服务机构在清明节期间开展“鲜花换纸钱”“丝带寄哀思”“思念墙”等免费公益活动,为群众文明低碳祭扫创造便利条件。各地要大力推广树葬、花葬、草坪葬等节地生态葬法,有条件的单位可以免费向困难群众捐赠节地生态安葬墓穴,履行社会基本责任。
(四)持续推进殡葬移风易俗。一是强化政策法规宣传。清明期间,群众对殡葬工作关注度高,各地要大力宣传《XX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殡葬事业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文件精神以及绿色惠民殡葬和节地生态奖补等政策,让群众了解殡葬改革的为民之举和惠民之策,引导群众主动融入殡葬改革大局,努力营造关心支持殡葬改革的良好社会氛围。二是倡导文明绿色祭祀方式。各地民政部门和殡葬服务机构要充分利用网络、电视、报刊、微信公众号、微博、抖音等媒体媒介,积极倡导网络祭祀、远程祭扫、时空信箱等新型祭祀形式,引导群众采取献花、植树等方式实地祭扫,摒弃传统祭祀陋习,用更加环保科学的方式寄托哀思。三是宣传清明传统文化。各地要深入挖掘清明节传统文化内涵,结合实际广泛开展清明传统文化宣传活动,弘扬厚养薄葬、慎终追远,传承家风家训和孝道理念,使清明节真正成为“缅怀先辈、传递亲情、传承文化”的重要载体,不断增强文化自信。积极配合网信部门开展“网络中国节·清明”主题宣传活动。
三、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清明节期间历来是祭祀高峰期,短时间内祭扫人群高度聚集,拥挤踩踏、火灾事故等方面风险陡增。各地要切实提高思想认识,充分认清森林草原防灭火严峻形势,坚持底线思维和风险意识,坚决克服松懈麻痹思想,全力确保清明节期间群众祭扫安全有序。各地民政部门要积极向当地党委政府汇报,建立健全民政、公安、卫健、应急、市场监管、林草等多部门密切配合的工作机制,共同做好祭扫活动安全保障工作。各地民政部门和殡葬服务机构要严格落实领导带班、关键岗位24小时值班制度,主要负责同志要深入一线,靠前指挥,遇有情况及时上报。
(二)落实部门责任。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切实履职尽责,强化协调配合。民政部门负责清明节期间群众祭祀安全保障协调工作,保障殡仪馆、公墓等殡葬服务机构内祭祀安全,做好祭祀检测信息报送。精神文明建设部门负责大力宣传清明传统文化,积极倡导绿色文明祭祀,弘扬厚养薄葬、慎终追远的殡葬文化。公安部门负责清明节期间交通疏导、治安维护等相关保障,重点做好殡仪馆、公墓等集中祭祀场所附近的交通疏导。卫生健康部门根据需要在集中祭祀场所配备医疗救护车辆和医护人员,做好突发情况医疗救治。应急部门、消防救援机构负责指导殡葬服务机构制定清明节期间火灾应急处置方案,在重点区域前置力量,保障祭祀活动消防安全。市场监管部门负责查处殡葬价格收费违法违规、不正当竞争、传销和制售假冒伪劣丧葬用品等行为。林草部门负责森林草原火险火情监测预警、火灾预防工作,指导乡镇开展防火巡护、火源管理、宣传教育等工作,减少野外祭祀引发森林草原火灾风险。
(三)强化监督检查。各地要高度重视清明祭祀服务保障工作,各级民政部门和殡葬服务机构相关负责同志要深入一线督导检查,确保各项安全防范措施落实到位。要主动会同或配合相关部门集中对殡葬服务机构安全管理、信息公开、价格管理、消费者权益保障等方面进行暗访检查,规范殡葬服务市场秩序。同时,要加强与网信部门沟通联络,密切关注殡葬方面社会舆情,及时客观回应社会关切。
清明节文明祭扫安保工作方案9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和全国民政工作会议精神,全面做好20XX年清明节期间群众祭扫工作,切实保障群众人身安全,优化殡葬服务,倡导移风易俗,推进殡葬改革,特制定我区清时节期间文明祭扫安全保障工作实施方案:
一、深入开展安全检查,完善应急保障措施
清明节是广大群众缅怀先人,传递亲情的重要节日,清明祭扫工作事关千家万户。以对人民群众生命财产高度负责的态度,充分认识做好今年清明节期间祭扫安全工作的重要性,强化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全面排查整治安全隐患,真正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确保清明祭扫活动平安有序,坚决杜绝各类安全事故发生。
二、明确职责、统筹协调建立平安清明的工作机制
区直各单位、各部门要严格按照民政部20XX年清明节祭扫工作视频会议,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决策部署,切实在思想上高度重视,组织上加强领导,工作上狠抓落实。各相关部门要积极发挥各自在清明节群众祭扫工作中的职能作用,主动履行职责,加强协同配合,制定工作方案,落实具体工作措施,建立密切协作、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的工作机制,共同组织和引导好群众开展祭扫活动。
1、区民政局:加强公墓区殡葬服务管理和监督,提前开展安全检查,消除安全隐患,指导各殡葬服务单位制定清明节期间群众祭扫应急预案,加强对参战老兵群体相关祭扫活动的关注指导,引导群众有序祭扫。
2、区交通局:加强公交运力调度,合理增加前往祭扫场所和重点祭扫地区的车辆,满足群众出行需要。加大部分站点安全检查力度,确保市民出行安全。
3、区公安局:制定交通疏导方案,认真做好节日期间的交通疏导工作,保障祭扫场所及周边的交通畅通;维护祭扫现场治安秩序,及时处理祭扫活动期间可能发生的各类案件。
4、区林业局:按照森林防火指挥部制定的预案做好相应工作。
5、区消防支队:督促相关场所、单位完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内部防范措施,对重点场所、部位进行重点监护,严格落实节日各项执勤备战制度,发生火灾时,及时组织灭火工作。
三、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各级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清明节期间群众祭扫安全保障工作,积极配合区殡葬改革工作领导小组有关工作部署,切实提高安全防范意识,提前制定各项保障措施。
(二)加强检查,消除隐患。民政、公安、消防、交通、工商、林业、物价等管理部门,要切实加强祭扫场所的安全检查和祭祀。
清明节文明祭扫安保工作方案10
为贯彻落实省市县关于殡葬工作的决策部署,统筹做好我镇今年清明节期间群众祭扫服务管理工作,实现文明祭扫、平安清明目标,按照《省民政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XX年清明节期间祭扫安全和服务保障工作的通知》和《XX市民政局关于做好20XX年清明节期间祭扫安全和服务保障工作的通知有关要求》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统筹做好群众祭扫服务保障工作
当前,统筹做好清明节期间群众祭扫服务保障工作,事关社会稳定大局。各村(社区)要认真贯彻落实省民政厅、市委市政府、县委县政府和镇党委政府有关决策部署,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既要毫不放松抓好殡葬领域防控工作,又要满足人民群众清明节期间祭扫需求。要按照当地防控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加强对清明节期间形势预判和风险评估。各村(社区)要采取预约、错峰、限流等措施,尽量降低祭扫人流密度,减少祭扫现场人员聚集。
二、切实抓好安全管理和森林防火工作
各村(社区)要积极主动对接配合林业站、安监站等部门,按照《XX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扎实抓好当前及近期森林防火工作的通知》、《XX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切实抓好当前森林草原防火工作的紧急通知》等文件关于森林防火工作的要求,抓好安全管理和森林防火工作。各村(社区)要落实好安全管理主体责任和严防火灾主体责任,在入口处等显要位置张贴防火标志,严禁焚烧冥币、香烛,严禁燃放烟花爆竹,严防火灾事故;要结合派出所、安监部门对重点部位、重点环节、重点场所全面开展隐患排查,做到无遗漏、无死角、无盲区,找准薄弱环节,对排查发现的问题立即整改,从源头上消除火灾、踩踏等各类安全隐患,确保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对历史埋葬点,要压实镇、村(社区)责任,安排专人负责清明节期间祭扫活动的服务保障、安全管理和森林防火工作,引导群众文明祭祀,杜绝在道路、广场、景区、山头、墓地等区域燃烧香烛、纸钱、鸣放鞭炮,严防使用明火引发火灾事故。
三、倡导文明低碳祭扫方式
各村(社区)要大力推广网络祭扫、鲜花祭扫、家庭追思等文明低碳祭扫方式,引导树立移风易俗新风尚。各村(社区)要把加强祭扫服务网络平台建设作为党史教育中“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的重要举措,通过创建祭扫网站、开通移动客户端、微信公众号等渠道,提供优质网络祭扫服务,有效满足群众祭扫需求。要积极创建“无烟公墓”、“无烟陵园”,组织开展“鲜花换纸钱”、“丝带寄哀思”、“时空信箱”等活动,引导群众选择文明低碳祭扫方式,抵制低俗祭祀用品和迷信行为。要将组织祭扫活动与传播清明节优秀传统文化相衔接,鼓励引导群众选择植树绿化、踏青遥祭、经典诵读等方式缅怀逝者,不断丰富清明节节日内涵。要引导群众将追思缅怀逝者与弘扬优良家教家风有机结合起来,由实地实物祭扫转移到对逝者的精神文化传承上来。要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村(社区)、红白理事会等组织作用,强化党员干部模范带头作用,带动群众自觉参与文明低碳祭扫,推动丧葬礼俗改革,助力生态文明建设和乡村振兴。
四、做好政策解释,加强宣传引导
各村(社区)要联合有关部门,通过广播电视、门户网站、微博、微信、短信、标语、横幅、喇叭等多种形式,大力宣传殡葬政策法规和殡葬改革的重要意义,引导群众树立厚养薄葬、从简治丧、低碳文明祭扫的理念。积极争取广大群众对殡葬改革工作的理解、支持和配合,以强大的宣传声势为殡葬改革顺利推进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
五、完善工作机制,严防安全风险
为强化清明期间安全管理,镇社事办要积极配合派出所、卫生院、安监、林业等部门,提前研判清明期间祭扫可能出现的突发情况,制定完善应急处置预案,及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大力开展殡葬服务机构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建立健全各类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台账,压实整改责任,完善整改措施,及时防范化解各类安全风险。
各村(社区)要有效管控清明节期间野外零散祭祀行为,对较为分散的农村公益性墓地、历史埋葬点、散埋坟地的祭祀活动,要压实包组责任,安排专人负责安全管理,避免祭扫群众扎堆聚集,严防使用明火引发火灾事故。
六、强化应急值守,加强信息报送
为了统筹协调各地清明节管理工作,各村(社区)要安排好值班人员,认真落实24小时值班制度和岗位责任制,确保值班人员联系电话24小时畅通。要切实加强对清明管理工作的监测,及时处理工作中出现的突发情况,并按照“正常工作每日报告、紧急情况及时报告”的要求,及时报告工作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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