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员工手机管理制度
一、什么是管理制度
管理制度是组织、机构、单位管理的工具,对一定的管理机制、管理原则、管理方法以及管理机构设置的规范。它是实施一定的管理行为的依据,是社会再生产过程顺利进行的保证。合理的管理制度可以简化管理过程,提高管理效率。
二、企业员工手机管理制度(精选8篇)
管理制度是实施一定的管理行为的依据,是社会再生产过程顺利进行的保证。合理的管理制度可以简化管理过程,提高管理效率。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企业员工手机管理制度(精选8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企业员工手机管理制度1
为了加强通讯管理,保证公司员工对外业务的开展,确保信息的及时传递,提高工作效益,减少失误,特制订本管理制度。
第一条,公司配备的手机SIM卡适用于公司业务人员及特殊需求岗位或有必要需求的以上人员。
第二条,公司采用统一话费补贴按月发放,每月88元(含国内350分钟通话,港澳台除外,超出350分钟按每分钟0.19元计费),超额的费用自付为主结算。
第三条,手机卡号自领用起使用人必须保持24小时开机,任何时间内不得使用该手机号作为私人办事电话使用;若手机发生故障(没电,丢失等)暂时不能使用时,应即时安排使用其他手机保证通话的可持续性,同时要向上级汇报情况。
第四条,所有业务职员日后对外开展业务时,一律使用公司配置的电话卡且名片上只能印公司配置的电话卡号码。
第五条,使用公司配备手机及SIM卡的人员,须妥善保管,离职时需办理手机及SIM卡的交接手续,若出现损坏或欠费的由该离职人员照价赔偿,确认后方可以离职。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若有遗缺,再行补充。
企业员工手机管理制度2
一、公司员工手机自备,公司不予购买和办理开户等手续。
二、话费标准及报销原则:
(一)每月可凭电信部门出具的`收费单据报销移动电话通讯费用,其标准为:公司总经理每月600元,副总经理每月400元,总经理助理300元、部门经理每月200元,主管每月120元,小车驾驶员每月120元;原则上员工凭有效票据在核定的额度内据实报销,超出部分由个人自理;特殊情况,可凭通讯运营商的话费清单逐项勾对,注明因公事由后,由综合行政部审核后报总经理批准后报销。
三、审批程序
(一)在核定的'额度内,由报销人填单,主管领导签字,财务经理审核后,报总经理批准报销。
(二)因工作原因,当月话费报销、补贴标准超出报销额度的,凭通信运营商的话费清单逐项勾对,注明因公事由,主管领导签字,财务经理、综合行政部经理复核后,报总经理批准。
四、注意事项
(一)公司员工所发生的手机话费报销列入“通讯费”管理及核算。
(二)享有报销手机话费资格的员工应保证手机的正常开通与使用。一个月内有五次以上(含五次)因公联系不上的,公司将取消该员工当月手机话费报销。如果连续三个月有类似情况者,公司将取消该员工手机话费报销资格。
(三)如果员工手机号码发生变更,必须及时将新号码通知综合行政部重新登记,否则公司将不予报销手机话费。
企业员工手机管理制度3
根据公司各部门工作需要,公司为部分员工配备工作手机使用。为了更好使用工作手机,加强手机使用管理,经公司领导研究特制定本办法,具体如下:
一、使用工作手机分类
1.公司配备工作手机;
2.工作手机根据岗位发放,在发放之日开通使用。
二、工作手机使用话费规定
公司与联通公司通过友好协商,为公司办理福建省范围内单项收费卡,;基础费用每月71元(月租、来显、手机邮箱都包含),由公司统一支付。
该套餐每月赠送不少于730分钟全国通话,超过一分钟拨打全国各地1毛5资费,接听电话全国各地免费;每月月送流量1080M;短信送200条每月。(超出基础月费71元,由个人支付超出话费。)
工作手机使用实际费用超出指定套餐标准,如确实因工作需要增加费用指标,使用人可向公司提出申请,经公司办公室审核批准后,更换手机使用套餐资费标准。
三、工作手机使用约定
1.原则上公司配备工作手机所有权属于公司,因工作需要由使用的个人保管,如有丢失或不可抗拒力量等其他原因损坏的,由丢失人自行购机,拒不购机的,公司从使用工作手机员工工资里,一次或分期缴扣(丢失机型)的同等价值金额;不在保修范围内损坏的,必须由使用工作手机本人在最短时间内自行修理并承担所有费用。
2.使用公司配备工作手机,必须保持工作时间内通信畅通。由于自身原因(退网、改号、拒接、不应答、或手机损坏等)造成通信不畅,影响工作联络而造成严重后果的,按照公司有关规定处理。
四、工作手机回收或更新
公司配备工作手机,中途发生人员变动或中途离职等情况,工作手机由公司收回重新分配。若丢失的或损坏的根据使用情况作出相应的赔偿。
另付:工作手机使用人员名单、号码。
企业员工手机管理制度4
为了加强通讯管理,保证公司员工对外业务的开展,确保信息的及时传递,提高工作效益,减少失误,特制订本管理制度。
一、适用范围
公司配备的手机及手机SIM卡适用于公司业务人员及特殊需求岗位或者有必要需求的人员。
二、手机及手机SIM卡申领手续
需要公司配备手机及手机SIM卡的人员需要向部门主管提出申请,由部门主管告知人事行政部配备手机的'需求,再由人事行政部准备手机及手机号码,手机号尾数为1177。申领人领用手机及手机SIM卡时需要填写《员工固定资产领用单》,签名确认后交到人事行政部备案留底,离职时需按单交接归还。
三、手机话费管理规则
配备公司电话的业务员,手机套餐可自行选择,每月随工资发放话费50元/月作为报销,超额的费用自付。
1、所有业务员对外开展业务,名片及手机只能留及印公司配置的手机号码,手机及手机SIM卡自领用起使用人必须保持24小时开机,任何时间内不得使用该号码作为私人办事电话使用;若手机发生故障(没电、丢失等)暂时不能使用时,应即时安排其他手机保证通话的可持续性。
2、使用公司配备手机及手机SIM卡的人员,须妥善保管,离职时需办理手机及手机SIM卡退还手续。人事行政部应当面与离职人员核对并在《员工固定资产领用单》签字确认,若手机出现否有损坏及欠费等情况需要照价赔偿。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若有遗缺,再行补充。
企业员工手机管理制度5
一、使用原则
1.使用公司的手机作为统一的对公司内部通讯工具。
2.所有配发手机及手机卡均属于公司财产,公司员工不得据为已有,所有使用者需爱惜和妥善保管,不得损害和遗失手机及手机卡。
3.公司行政部将所有手机及手机卡编号登记,员工领用后,公司将在每月初全面检查。
4.所有手机配备人员在领取手机时需签字登记。手机须随身携带、妥善保管,严禁借给他人使用,员工需按手机原价缴纳押金。离职时,手机与手机卡完好无损退回公司后,押金全数退还。
5.与公司业务相关的工作必须使用公务手机,每个月话费由财务缴纳,与公司相关的联系人信息必须储存在手机通讯录中,储存时说明此人所在单位、姓名、职务。与本岗位有业务联系的电话号码不得恶意删除,否则扣除手机押金,并给予重处。
6.公务手机应保证电量充足,随身携带、人机一体。凡配备手机者须在工作时间保持开机,确保通讯畅通。在工作时间内如出现关机、停机、无人接听等现象,每次罚款100元。在非工作时间,员工可将公务手机关闭,但仍需保持私人手机通信畅通。
7.员工不得使用公务手机做出违法违纪违规和不文明的事情,如造成不良影响,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由员工自行负责,并给当事人重处。
8.员工手机安装了外勤人员管理软件,上班期间员工必须保持此软件的运作,不得擅自关闭此软件与定位系统,如发现关闭、删除此软件的情况,每次罚款300元。
9.员工每天上下班时需用外勤365考勤,到员工到达指定上班地点后使用外勤365打卡功能,下班时也需要用此软件打卡下班。
10.每日上班时,员工必须将工地实际情况拍照上传到外勤365,每日下班时也需要上传今日工作成果。
11.上班期间当员工到达一个新的地点的时候,需要用手机定位功能报告当前地点。
12.员工每日产生开支时,需用外勤365及时上传开支信息。
二、手机维护规定
1.所有使用手机人员需遵守手机号码归属地的套餐细则,尽量充分使用套餐,因个人使用不当,造成超出工作套餐及固定消费内的费用自理。
2.如手机丢失,应于12小时内报公司总经办,由总经办协调电信部门办理购买新机、补办UIM卡,员工需原价赔偿于公司,因为补办手机产生的一切费用由员工自行负责。
3.手机发生故障,属产品“三包”范围内的质量问题,由公司总经办与电信部门协调解决;属个人原因造成的,员工需双倍赔偿于公司。手机丢失、发生故障,使用者应及时向主管汇报,向总经理说明情况,告知联络方式。
4.本制度解释权归公司所有,经董事长批准,自颁布之日起施行。
企业员工手机管理制度6
为进一步加强安全管理,员工上班时随意用手机上网、看小说不仅影响生产质量,而且会对公司安全生产构成威胁。为了维护正常的生产秩序,强化岗位责任落实,规范员工行为,保障员工的安全作业环境,按照国家安监总局64号令[化工(危险化学品)企业保*生产安全十条规定"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员工的手机管理作如下规定:
1、适用范围
公司全体员工。(外来人员手机关机或不得带入中门内,若发现开机带入二门,处罚接待人员。)
2、管理要求
2.1手机存取办法
2.1.1公司购置员工手机暂存柜,放置在传达室中。员工在工作时间将手机暂存手机暂存柜中。
2.1.2安管部负责在手机柜上按顺序喷绘编号,统一为在二门内的员工登记个人手机暂存柜。
2.1.3在中门内上班的公司员工在进入公司后,必须将手机放置于自己的手机暂存柜内保管,不得将手机带入中门内,下班后方可取出手机使用。
2.1.4调离公司的员工要及时将手机暂存柜钥匙交回安管部。
2.2安全保障
2.2.1安管部负责在传达室的手机暂存柜方位安装广角24小时监控摄像头,保障手机安全并有记录可查。
2.2.2传达室值班人员负责对手机暂存柜的定期巡检。发现异常及时向安管部报告。
2.2.3员工的手机暂存柜钥匙要妥善保管,不得丢失。如有遗失,应及时通知安全管理部。
2.2.4如员工发现手机丢失,应第一时间向安管部报告,由安管部人员调取录像资料追溯。对查出的嫌疑人给与严肃处理,直至开除。
2.3违规责任
2.3.1配备手机暂存柜后,中门内上班员工不得将手机带入中门,更不得用手机上网、看小说等违反公司规章制度行为,发现违反的员工罚部门主管200元,当事员工500元。
2.3.2员工必须严格按安管部登记分配的手机柜使用,不是私自占用闲置的手机暂存柜。
2.3.3公司员工在任何情况下,不得私自通过非正常途径撬锁,否则一律按盗窃处理。造成手机柜损坏须照价赔偿。
2.4机关人员及工业气物流手机管理
2.4.1机关人员的手机放置在办公室,不允许带入中门以内。
2.4.2公司为工业气物流配发的手机使用人员,进二门关机,不得开机,如发现处罚500元。
企业员工手机管理制度7
1.目的
为保证公司通信畅通,确保信息的及时传递,提高效益、减少失误,制定本规定,公司手机管理规定。
2.手机分类
2.1公务手机:凡享有公司话费补贴或全额报销话费的手机(含小灵通)。
2.2私用手机:凡属个人购置、个人使用,公司不补贴话费的手机(含小灵通)。
2.3私有公用手机:凡属个人购置,公司部分报销话费的手机(含小灵通)。
3.手机使用
3.1公务手机及私有公用手机必须从早上上班时间开始开机,至22:30前不得关机,休假期间亦然。如有特殊原因须在规定的开机时间内关机的,须经主管领导同意。
3.2因工作性质的特殊性,行政部经(副)理、保卫科(副)科长、储运部经(副)理、车队(副)队长、小车司机须24小时开机,不得关机。
3.3因工作岗位的特殊性,储运部货车司机从早上7:30开机,至23:00前不得关机,管理制度《公司手机管理规定》。在外执行任务的司机必须24小时开机,不得以任何理由关机。
3.4生产一线工人上班时间不得携带手机(含小灵通)。
3.5非生产一线工人除公务手机及私有公用手机外,有必要在工作时间使用私用手机的人员必须提出书面申请,经部门主管审核、常务副总批准方可使用,否则上班时间手机(含小灵通)不得开机。
3.6除个别领取小灵通话费补贴的人员可使用小灵通进行公务联络外,所有领取手机话费补贴或全额报销手机话费人员不得使用小灵通进行公务联络。
4.手机维护
4.1所有公务手机及私有公用手机应保证在规定开机时间内电量充足,保障通信畅通。
4.2若因欠费被停机,应及时缴交话费于24小时内开通。
4.3若手机丢失,应于48小时内(如出差外地,应于回公司后48小时内)购买新机、补办sim卡并开通。
4.4手机发生故障(没电、被停机、手机丢失等)期间,手机使用者应及时向行政部说明(下班时间通知总机转告),并告知联络方式。
5.手机配备及话费补贴
5.1特殊岗位人员使用之公务手机sim卡须归属公司所有。若为私人自购,公司以回购方式向私人购买,每个号码300元。若私人不愿出让sim卡,则公司另配sim卡,且所有公务联络须使用公司配备的sim卡。
5.2凡经理级(含)以上人员及业务人员,公司未配手机者须自备手机,公司配给sim卡,以方便业务联系。
5.3凡使用公司配备手机及sim卡的人员,须妥善保管,离职时需交还公司,如有遗失或损坏,须照价赔偿。
5.4领取固定话费补贴人员若因公务话费增幅较大,经主管审批、总经理批准,可增补话费补贴。
5.5公司根据享受固定手机话费补贴的人员的阶段性工作适当调整其补贴标准。
企业员工手机管理制度8
第一节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通讯管理,保证公司通信畅通,业务正常运行,确保信息的及时传递,提高工作效率、减少失误,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公司人力资源部是手机管理归口管理部门,主要负责公司各部门手机、手机卡发放、监督检查、维护、回收等管理。
第三条各单位/部门须设专职或兼职手机管理员负责本单位/部门手机管理工作。
第二节管理及使用规定
第四条凡公司正式职员均可申请手机与手机卡。
第五条公司销售系统的手机、手机号与各销售区域绑定,不随人员变更而更换号码;公司人力资源部指定的非销售系统岗位号码与岗位绑定,不随人员变更而更换号码。
第六条凡已申请公司手机号码的人员进行业务联系时必须使用公司号码。
第七条公司手机、手机卡自领用之日起由个人保管,若丢失或损坏的应及时汇报人力资源部办理,并由本人负责相关费用。
第八条如发现本人公司手机、手机卡私自交于他人使用,按次计算,首次扣当月25%的话费补助,第二次扣当月50%话费补助,第三次扣当月所有话费补助。
第九条公司手机、手机卡自领用起使用人必须保持24小时开机,在手机发生故障(没电、被停机、手机丢失等)暂时不能使用时,可自行安排使用其他手机,并设置呼叫转接,同时通知公司。
第十条如个人原因造成无法接通且影响工作者,按次计算,首次扣当月25%的话费补助,第二次扣当月50%话费补助,第三次扣当月所有话费补助。
第十一条使用公司手机、手机卡的人员,离职时需办理公司手机、手机卡交接手续,若出现损坏或欠费的由本人照价赔偿后方可办理离职。
第十二条公司手机、手机卡的使用由公司统一支付话费,如超出话费补贴标准,超出部分的费用在个人工资中扣除。
第十三条公司手机、手机卡相互绑定,不可机卡分离使用,如违规按次计算,首次扣当月25%的话费补助,第二次扣当月50%话费补助,第三次扣当月所有话费补助。
第十四条人力资源部负责监督检查,对违反本制度规定使用的进行相应的处罚。
第十五条凡违反本管理制度的,由人力资源部下发罚单,每月进行统计提交财务管理中心,由财务管理中心扣除话费补助。
第三节申请流程
第十六条公司各单位/部门如需申请公司手机、手机卡的,于每月25日前统一进行申请后报人力资源部办理。
第十七条手机卡申请流程
(说明:审批层级空缺时须向上一层级递交)
第四节手机话费补贴
第十八条话费补贴为每人200元/月。
第十九条各单位/部门所有公司手机的话费补贴由本单位/部门承担。
第五节附则
第二十条本制度由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并修订。
第二十一条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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