软件开发合同
一、合同的格式
合同的格式法律上并没有明确的表示,只规定了合同一般应当包含哪些条款。当事人可以根据需要自行确定合同格式。法律规定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1、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2、标的;3、数量;4、质量;5、价款或者报酬;6、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7、违约责任;8、解决争议的方法。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类合同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
二、软件开发技术合同
随着法治精神地不断发扬,人们愈发重视合同,关于合同的利益纠纷越来越多,签订合同是减少和防止发生争议的重要措施。你所见过的合同是什么样的呢?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软件开发技术合同,欢迎大家分享。
软件开发技术合同1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_
单位盖章: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_
单位盖章: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
一、我国《合同法》第52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
(1)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2)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3)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4)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5)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二、合同无效五种情形解读:
(1)以欺诈、胁迫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根据《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第68条之规定,所谓欺诈是指一方当事人故意告知对方虚假情况,或者故意隐瞒真实情况,诱使对方当事人作出错误的意思表示。因欺诈而订立的合同,是在受欺诈人因欺诈行为发生错误认识而作意思表示的基础上产生的。
根据《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第69条的规定,所谓胁迫,是以给公民及其亲友的生命健康、荣誉、名誉、财产等造成损害或者以给法人的荣誉、名誉、财产等造成损害为要挟,迫使相对方作出违背真实意思表示的行为。胁迫也是影响合同效力的原因之一。
依《合同法》第52条规定,一方以欺诈、胁迫等手段订立的合同,只有在有损国家利益时,该合同才为无效。
(2)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所谓恶意串通,是指当事人为实现某种目的,串通一气,共同实施订方合同的民事行为,造成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的利益损害的违法行为。
恶意串通而订立的合同,其构成要件是:
1、当事人在主观上具有恶意性。即明知或者知其行为会造成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的损害,而故意为之。
2、当事人之间具有串通性。串通是指相互串连、勾通,使当事人之间在行为的动机、目的、行为以及行为的结果上达成一致,使共同的目的得到实现。在实现非法目的的意思表示达成一致后,当事人约定互相配合或者共同实施该种合同行为。
3、双方当事人串通实施的行为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的利益。恶意串通的结果,应当是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的利益受到损害。法律并不禁止当事人在合同的订立和履行中获得利益。但是,如果双方当事人在谋求自己的利益的同时而损害国家、集体或第三人的利益的时候,法律就要进行干预。
恶意串通所订立的合同,是绝对无效的合同,不能按照《合同法》第58条规定的一般的绝对无效合同的原则处理,而是按照《合同法》第59条的规定,将双方当事人因该合同所取得的财产,收归国有或者返还集体或者个人。
(3)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也称为隐匿行为,是指当事人通过实施合法的行为来掩盖其真实的非法目的,或者实施的行为在形式上是合法的,但是在内容上是非法的行为。
当事人实施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行为,当事人在行为的外在表现形式上,并不是违反法律的。但是这个形式并不是当事人所要达到的目的,不是当事人的真实意图,而是通过这样的合法形式,来掩盖和达到其真实的非法目的。因此,对于这种隐匿行为,应当区分其外在形式与真实意图,准确认定当事人所实施的合同行为的效力。
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而订立的合同,应当具备下列要件:
1、当事人所要达到的真实目的或者其手段必须是法律或者行政法规所禁止的;
2、合同的当事人具有规避法律的故意;三是当事人为规避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而采用了合法的形式对非法目的进行了掩盖。
(4)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在法律、行政法规无明确规定,但合同又明显地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时,可以适用“损害社会公共利益”条款确认合同无效。
(5)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合同,是指当事人在订约目的、订约内容都违反法律和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合同。《合同法解释》第4条明确规定:“合同法实施以后,人民法院确认合同无效,应当以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的法律和国务院制定的行政法规为依据,不得以地方性法规、行政规章为依据。”
需要说明的是,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的合同,当事人在主观上是故意所为,还是过失所致,均则非所问。只要合同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则就确认该合同无效。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软件开发技术合同2
合同编号:_________
抵押人(甲方):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开户金融机构及账号:_________
抵押权人(乙方):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授权代理人:_________
为确保_________号《_________银行个人消费借款合同》(以下简称《借款合同》)的履行,甲方愿意以其有权处分的财产作抵押,乙方经审查,同意接受甲方的财产抵押,甲、乙双方根据有关法律规定,经协商一致,约定如下条款:
第一条甲方以“抵押物清单”(附后)所列之财产设定抵押。
第二条甲方抵押担保的贷款金额(大写)_________元,贷款期限为_________年,自乙方将借款划入《借款合同》规定的账户之日起计算,即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第三条甲方保证对抵押物依法享有所有权或经营管理权。
第四条甲方在本合同生效之日将抵押物权属证明文件交乙方,抵押期间该抵押物权属证明文件由乙方代为保管。
第五条抵押担保的范围:贷款金额(大写)_________元及利息、借款人应支付的违约金(包括罚息)、赔偿金以及实现借款债权和抵押权的费用(包括律师费、诉讼费等)。
第六条本合同的效力独立于被担保的借款合同,借款合同无效不影响本合同的效力。
第七条本合同项下有关的评估、保险、鉴定、登记、保管等费用均由甲方承担。
第八条抵押期间内,甲方有义务妥善保管抵押物,保持抵押物完好无损,并随时接受乙方的检查。
第九条乙方认为抵押物在抵押期间需办理财产保险的,甲方应办理抵押物在抵押期间的财产保险。
在财产保险单上应填写或注明乙方为被保险人,并与保险人在保险单中特别约定,一旦发生保险事故,保险人应将保险赔偿金直接划付至乙方指定的账户。
甲方应将保险单证交由乙方代为保管。
第十条抵押期间内,如果因第三人的行为导致抵押物价值减少的,损害赔偿金应作为保证金,由甲方存入乙方指定的账户,在借款人未足额清偿债务之前,甲方不得动用。抵押物价值未减少的部分,仍作为债权的担保。
第十一条抵押物价值减少,甲方应在30天内向乙方提供与减少的价值相当的'担保。
第十二条抵押期间内,抵押物造成环境污染或造成其他损害,应由甲方独立承担责任。
第十三条抵押期间内,未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不得赠与、迁移、出租、转让、再抵押或以其他任何方式处分本合同项下抵押物。
第十四条抵押期间内,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转让抵押物所得的价款应优先用于向乙方提前清偿所担保的债权。
第十五条借款合同履行期限届满,借款人未能清偿债务,乙方有权以抵押物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抵押物所得价款优先受偿,实现抵押权。
第十六条抵押期间内,发生下列情况之一,乙方有权提前处分抵押物实现抵押权、停止发放借款合同项下贷款或者提前收回借款合同项下已发放的贷款本息:
1.甲方违反本合同第四条、第八条、第九条、第十一条、第十三条约定义务或发生其他严重违约行为;
2.借款人被宣告失踪,而其财产代管人拒绝履行本合同的;
3.借款人丧失民事行为能力,而其监护人拒绝履行本合同的;
4.借款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而其财产合法继承人拒绝继续履行本合同的;
5.借款人连续三个月不履行还款义务或有其他缺乏偿债诚意的行为;
6.借款人卷入或即将卷入重大的诉讼或仲裁程序及其他法律纠纷,足以影响其偿债能力。
第十七条甲方因隐瞒抵押物存在共有、争议、被查封、被扣压或已设定抵押权等情况而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向乙方支付借款合同项下贷款金额_________%的违约金。
违约金不足以弥补乙方损失的,甲方还应就不足部分予以赔偿。
乙方有权就甲方应承担的违约金、赔偿金直接从甲方存款账户中的资金予以相应的扣划。
第十八条乙方依法处分抵押物所得的价款,按下列顺序分配:
1.支付处分抵押物所需的费用;
2.清偿借款人所欠乙方贷款本息;
3.清偿借款人应支付的违约金(包括罚息)和赔偿金等;
4.支付其他费用。
第十九条其他约定事项:
1._________。
2._________。
3._________。
第二十条合同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各方可以协商解决,也可直接向乙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在协商或诉讼期间,本合同不涉及争议部分的条款各方仍须履行。
第二十一条本合同满足以下条件后生效:
1.本合同“抵押物清单”中的抵押物须依法登记的已办理登记;
2.本合同经双方签字或盖章。
第二十二条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章):_________乙方(签章):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软件开发技术合同3
甲方(委托方):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
乙方(开发方):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
目 录
一、定义
二、开发软件描述
三、软件开发
四、交付、领受与验收
五、知识产权和使用权
六、维护和培训
七、价格与付款方式
八、保证与责任
九、保密
十、违约与赔偿责任
十一、项目变更
十二、其它
十三、争议解决
十四、合同的生效、解除
补充条款
附件
鉴于甲方有意委托乙方开发用于 (财务、经营管理等业务)的计算机信息化系统软件,双方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的法律法规之规定,在自愿、平等、互利互惠、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一、定义 本合同中使用的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1.软件包括软件系统,除另有指明外,指描述于本合同附件_________中的在本合同履行期内所开发和提供的当前和将来的软件版本,包括乙方为履行本合同所开发和提供的软件版本和相关的文件。
2.可交付件指附件 中指定的由乙方所交付的软件,包括源代码、安装盘、技术文档、用户指南、操作手册、安装指南和测试报告等。
3.交付 指乙方在双方规定的日期内交付约定开发的软件的行为。但是乙方完成交付行为,并不意味着乙方已经完成了本合同项下所规定的所有义务。
4.规格是指在技术或其他开发任务上所设定的技术标准、规范。
5.里程碑是指附件_________中所规定的由乙方在本软件开发过程中阶段性完成的,并具有相对独立性的部分软件或模块。
6.源代码指用于该软件的源代码。其必须可为熟练的程序员理解和使用,可打印以及被机器阅读或具备其他合理而必要的形式,包括对该软件的评估、测试或其它技术文件。
7.商业秘密指甲、乙方各自所拥有的,不为公众所知的管理信息、方式方法、顾客名单、商业数据、产品信息、销售渠道、技术诀窍、源代码、计算机文档等,或由甲、乙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明确指明为商业秘密的、法律所认可的任何信息。
8.工作日指国家所规定的节假日之外的所有工作日,未指明为工作日的日期指自然顺延的日期。
二、开发软件描述
1.本软件是甲方为_________(经营的业务)而开发的软件。该软件处理的对象是甲方的_________(财务、人力资源管理、业务交易数据处理、游戏软件等);该软件的主要功能目标为_________。
2.甲方原有信息系统描述(开发软件在甲方原系统中运行选择本条)甲方原有的相关计算机信息系统为_________,其主要功能是_________。乙方将结合甲方的计算机信息系统进行软件开发,使开发软件的功能同现有系统中已有的设备和相关软件相匹配。已有系统的设备和软件见附件_________。
3.软件系统
3.1 乙方所开发的软件系统为_________(系统名称);其中:(1)属于第三方的软件为_________;(2)属于乙方所拥有的软件为_________;(3)甲方委托乙方开发的软件为_________;(4)乙方可以委托具有相应开发能力的第三方开发的软件为_________。
3.2 乙方为甲方开发的软件系统分为_________个子系统,包括_________子系统_________子系统和_________子统,与_________(甲方原有系统)共同构成本合同所规定的软件系统。该软件所构建的系统的主要功能为_________。该软件系统的名称、里程碑、模块、功能、规格、版本、价格、检测标准等相关情况见附件_________。
4.软件开发的目标软件整体功能符合甲方所描述的_________(经营、管理等)系统的要求,应达到_________(正确性、效率、安全性、可靠性、开放性、实用性等)的技术指标。
5.软件开发的交付时间和进度
5.1 本开发软件交付的时间为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5.2 软件开发分为_________个里程碑阶段,每个里程碑阶段的项目完成后,均应该依据本合同附件_________所列的检测标准进行检测和交付。甲方将按照本合同的第_________条规定进行付款。乙方开发软件或引用的检测标准不得低于_________(国家/行业/企业)的标准。其具体规格、检测标准、阶段和进度、交付时间与地点、付款方式等见附件_________。
三、软件开发
1.开发
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乙方应尽力履行其在开发计划中所规定的义务,按时完成并交付每一项里程碑,其质量标准应符合附件_________的规定。
2.分包
本合同项下的项目禁止转包。如双方同意,乙方可以将本合同项下的_________(项目名称)等非主体项目分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的第三方实施。违反本条规定的,乙方应依据本合同的相关规定承担违约责任。
3.项目管理(供选择)
合同各方指派代表组成本信息系统开发管理小组,管理本软件的开发。管理小组成员名单和通讯方式见附件_________。合同各方可以根据具体情况重新指定本方的管理小组的成员,但应当以书面方式通知另一方;如一方重新指定的小组成员涉及到本项目的重要方面,更换方应事先征得对方的书面同意。另一方应及时审查更换方提出的书面建议,双方在合理、善意、维护双方利益的基础上讨论更换事宜。
4.信息与资料
乙方有权根据本合同的规定和项目需要,向甲方了解有关情况,调阅有关资料,向有关职能人员调查、了解甲方现有的相关数据和资料,以对该软件进行全面的研究和设计。甲方应予以积极配合,向乙方提供有关信息与资料,特别是有关甲方对开发软件的功能和目标需求方面的信息和资料。如甲方对乙方完成本合同所需的甲方所有的信息和资料不予提供,则由甲方承担不予提供的损害后果。
5.需求与需求分析
5.1 甲、乙双方将根据上述第_________条中甲方为其业务开发软件及其所需功能的描述和甲方所提供的资料与信息共同制作需求分析。甲方在提交有关需求说明、资料和信息时,可以就其中所涉及的软件功能、目标、需求构成及相关技术问题向乙方咨询或征求意见,乙方应当及时予以解释和答复。
5.2 乙方在获取上述需求信息和资料后,应及时完成需求分析书。该需求分析书经甲方认可,并由甲、乙双方签字后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6.需求说明书、概要设计说明书和详细设计说明书
6.1 乙方在取得了甲方提供的必要的信息和资料后,将依据本合同所约定的软件的功能、目标与需求分析书,在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之前完成需求说明书,在6.1乙方在取得了甲方提供的必要的信息和资料后,将依据本合同所约定的软件的功能、目标与需求分析书,在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之前完成概要设计说明书,在6.1乙方在取得了甲方提供的必要的信息和资料后,将依据本合同所约定的软件的功能、目标与需求分析书,在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之前完成详细设计说明书。以上三项完成后,均应提交甲方审核。甲方在收到上述文件后,对其中所描述软件的适用性、需求性和应用性等进行审核。甲方应在6.1乙方在取得了甲方提供的必要的信息和资料后,将依据本合同所约定的软件的功能、目标与需求分析书,在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之前完成需求说明书的审核,在6.1乙方在取得了甲方提供的必要的信息和资料后,将依据本合同所约定的软件的功能、目标与需求分析书,在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之前完成概要设计说明书的审核,在6.1乙方在取得了甲方提供的必要的信息和资料后,将依据本合同所约定的软件的功能、目标与需求分析书,在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之前完成详细设计说明书的审核。如甲方认可上述文件后的,则在上述文件中签字。如有异议,则以书面方式说明理由并提交乙方复审。如乙方认为不构成问题,则应向甲方予以解释。确有问题的,乙方应及时予以修改并再次提交甲方审核。甲乙双方将重复此程序,直至双方一致认可签字。
6.2 甲方对上述说明书的签字认可,仅代表对上述说明书中开发软件的适用性、需求性、可用性、等的审核。甲方并不对说明书中的技术问题进行审核。如说明书中出现任何与乙方设计相关的技术问题或技术调整,仍由乙方承担责任。
6.3 如甲方未在约定的时间内完成本条款所规定的义务,乙方则可以相应顺延交付时间。如该延时对乙方造成损失,甲方还应赔偿乙方的损失。
6.4 上述需求说明书、概要设计说明书和详细设计说明书经双方签字后,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7.进度报告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软件开发技术合同4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上述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一致,达成以下协议。双方申明,双方都已理解并认可了本合同的所有内容,同意承担各自应承担的权力和义务,忠实地履行本合同。
第一条 合同项目
甲方为乙方开发_________软件(单机版/网络版)_________套。
第二条 软件价格,付款方法
1.软件价格:甲方向乙方开发的_________软件(单机版/网络版)定价为 _________元人民币/套。
2.付款方法:在本合同签定的_________天内,乙方必须向甲方交付软件定价的_________的定金,即_________元人民币。软件由甲方开发完毕,并由乙方检验通过后,乙方一次性向甲方付清剩余的_________软件开发款项,即_________元人民币。
第三条 软件开发时间
在本合同签定当日起,甲方开始软件的开发。开发时间为_________个月即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延长或缩短该期限。
第四条 软件验收标准
乙方验收软件的标准以双方合拟的合同附件功能说明书作为通过的根据。
第五条 售后服务条款及时间
甲方为乙方免费培训一定人数的软件使用人员。甲方提供一年的免费软件系统维护服务。包括数据整理,备份等。该时间为软件由乙方验收通过之日开始的一年。免费服务期满后,另签服务协议。甲方在软件验收通过之日起的两年期间,如对软件系统进行版本更新,将免费为乙方提供系统升级服务。期满后,甲方将对有需要的用户提供系统最新版本的升级服务,统一收取费用。
第六条 乙方运行软件的电脑硬件设备及操作系统由乙方自行解决。
甲方不会替乙方的电脑平台提供升级或维护,并不会为乙方其它软件版权等事宜负任何责任。
第七条 乙方在软件使用过程中,如果要增加合同附件(功能设计书)之外的其它功能,则要另行支付甲方开发费用;如属软件本身质量问题,甲方免费为乙方修正。
第八条 甲方为乙方开发的软件只能使用在合同乙方单位范围内。
乙方对甲方所开发之软件产品应作妥善保管,尊重甲方所有的版权,不得对甲方销售之软件产品进行反向工程,反向编译,反汇编或出租。否则乙方愿意承担由此给甲方带来的一切损失,甲方保留追究乙方法律责任的权利。
第九条 其它
1.甲方只负责开发软件,乙方使用该软件做其他事务,后果由乙方承担。
2.除在不可抗力或双方协议的情况下,本合同书不能取消。
3.如双方在合同期内有任何争议,应友好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可提交深圳市经济仲裁机构促裁。
第十条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第十一条 本合同从合同签定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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