森林防火宣传方案
森林防火就是防止森林火灾的发生和蔓延,即对森林火灾进行预防和扑救。预防森林火灾的发生,就要了解森林火灾发生的规律,采取行政、法律、经济和工程相结合的办法,运用科学技术手段,对其进行综合治理。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森林防火宣传方案(精选20篇),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森林防火宣传方案1
为切实做好全县森林防火宣传教育工作,不断增强全民森林防火意识和生态文明理念,普及防灾减灾和群众自防、自救、互救的基本常识,提升全民应对森林火灾的能力以及防灭火业务知识和科学指挥能力,最大限度减少森林火灾发生和火灾造成的人员伤亡,努力构建全社会关心、支持、参与森林防火的工作格局,切实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和森林资源安全,结合我县森林防火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按照国家、省、市森防指总体部署,严格执行“预防为主、科学扑救、积极消灭”的森林草原防火方针,不断创新森林草原防灭火宣传方式,充分发挥新闻媒体主渠道宣传作用,增加宣传教育感染力,扩大宣传教育覆盖面,营造良好的氛围,使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深入人心。
二、宣传重点
(一)重点内容
国务院《森林防火条例》、《贵州省森林防火条例》林区野外火源管理规定和违规用火的法律责任、中国森林防火微信公众号、森林火灾预防和扑救及安全避险常识、森林防火先进典型和事迹等。
(二)重点区域
要在农林交错区、偏远山区、森林公园、湿地公园、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国有林场、人流密集地段等重点区域进行重点宣传。
(三)重点时段
在森林防火宣传月(每年2月)、“全国中小学安全教育人(每年3月份最后一周的星期一)”、“防火虎威威诞生日(4月4日)”、“5.12”防灾减灾日,以及春节、元宵、清明节、庙会、五一、国庆等森林防火特殊时段,进行森林防火宣传。
三、主要任务
(一)大力宣传贯彻《贵州省森林防火条例》及《XX县人民政府森林防火禁火令》
全县森林防火部门,要通过培训、讲座、研讨、经验交流、知识竞赛等形式,组织广大干部职工深入学习《条例》、《禁火令》,全面理解和准确把握《条例》、《禁火令》的实质,统一思想认识、切实增强工作指导性。要充分利用宣传车、电子显示屏、公益广告、宣传单(册)、宣传板等方式展开宣传,增强全社区森林防火意识和责任意识,不断提高依法治火水平。
(二)加大森林防火宣传标识布设密度
全面做好森林防火宣传设施的更新、维护及固定宣传碑(牌)的修缮和增设工作,加大布设密度,林区公路、高度路旁及重点区域要设置醒目的森林防火宣传牌。宣传标识要做到外形统一美观,内容规范醒目。在林区重要入口、森林公园、湿地公园、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国有林场等都有设置本辖区森林火警报警电话,要加大森林防火吉祥物“防火虎威威”宣传标识和森林防火预警信访旗的设置密度,用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宣传好森林防火。
加强“防火码”推广运用,在国有林场、森林公园、各类自然保护区设置清晰“防火码”便宜扫码登记,加强值守和检查,确保无火灾隐患方能进入林区。
(三)认真开展好“森林防火宣传月”活动
按照《贵州省森林防火条例》第11条,每年2月为全省森林防火宣传月,要采取多种形式积极开展“森林防火宣传月”活动,增强全面保护森林资源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要紧密结合工作实际,创新内容,创新形式、创新手段,做好公益宣传,不断增强宣传的针对性、时效性、吸引力和感染力,使宣传教育工作取得新成果。
(四)积极开展好“森林防火八进”活动
深入开展森林防火宣传进机关、进社区、进学校、进农村、进家庭、进公园、进企业、进景区的“八进”活动,实现宣传教育全覆盖。特别是森林防火宣传进校园,要联系协调教育部门在防火期组织“六个一”活动,即:上一堂森林防火知识主题班会、出一期图文并茂的森林防火知识板报、组织一次森林防火知识竞赛、印发一封《致学生家长的森林防火公开信》、发放一张森林防火温馨提示卡、写一篇森林防火作文。
(五)加大对护林员的宣传培训力度
加强护林员履行防火宣传职责(配备小喇叭),将防火宣传工作带进村送到户,确保带动一片、宣传一片、实现全民依法用火、安全用火。
(六)突出抓好森林防火先进典型的宣传
注意发现和深入挖掘我县森林防火战线具有代表性和示范性的典型事例和模范人物,认真总结在森林防火工作中取得的成功经验和做法,大力做好先进事迹和典型经验的宣传反映森林防火人员长期驻守艰苦环境、尽职尽守的感人事迹,放映扑火人员不畏艰难、英勇善战的精神。通过宣传先进典型,充分发挥其示范和导向作用,以榜样的力量推动我县森林防火工作的开展。
森林防火宣传方案2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市文件精神,切实做好我县森林草原防火宣传工作,营造群防群治的良好氛围,XX县森林草原防火指挥部办公室决定开展第二届森林草原防火宣传月活动,本次活动主题为“携手护林防火,共享生态美景”。为确保本次活动能够顺利开展并取得实效,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落实各级党委、政府和各级林草部门对森林草原防火工作的安排部署要求,坚决贯彻“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森林防火工作方针和”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草原防火工作方针,始终把宣传教育作为森林草原防火工作的第一道工序,广泛宣传防火知识,不断创新宣传手段,开展全方位、多渠道的宣传教育,全面提高人民群众的林草防火意识,形成“人人都是防火宣传员”“人人都是防火监督员”的良好局面。
二、时间安排
20xx年3月1日至20xx年3月31日
三、宣传重点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草原防火条例》《XX省实施办法》、XX省人大出台的《关于禁止野外用火的决定》、XX省2022年第1号总林长令《关于加强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的令》、XX省政府办公厅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森林草原防火工作的意见》《XX省森林和草原防灭火工作导则》,以及各地制定的火源管理规定等;
(二)国家森防指、国家林草局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县委、县政府有关森林和草原防火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近期森林和草原防火工作会议精神等;
(三)森林草原资源在生态文明建设中的重要地位、森林草原防火对森林资源保护和生态文明建设的积极作用;
(四)森林草原火灾的危害性、危险性,森林草原防火预警信息及响应措施,预防森林草原火灾重要措施,扑救森林草原火灾安全避险常识,林区野外火源管理及野外用火的有关规定;
(五)宣传森林草原火灾典型案例、森林草原防火工作中涌现出的先进人物事迹、先进经验,发挥教育警示作用。
四、活动形式和内容
(一)宣传目标群体
森林草原防火宣传要做到全覆盖,不留死角。重点对林区工矿干部职工、林区施工作业人员、林农群众、林区外出务工人群、旅游人员、中小学生、牛羊牧工和“特殊群体”进行宣传。
(二)宣传工作方式
积极创新宣传工作方式,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刊、手机、宣传车、微信群、抖音等各种宣传手段,做到电视有节目、广播有声音、报纸有文章、手机有短信、车辆有广告、道路有标语、网络有帖子、职工有手册、喇叭有声音,全面提升社会关注度,切实提高全民森林草原防火意识。
(三)宣传活动内容
本次宣传月活动共分为规定动作、专项动作和自选动作三个部分。规定动作所有单位均需完成,不打折扣;专项动作为杨家湾镇政府、国有林场在实现宣传全覆盖的基础上,还要承担全县防火宣传进景区的专项动作。国有林场进飞龙山、保塔山景区宣传,杨家湾镇政府进故城村景区宣传。同时,各单位、各乡镇要在扎实做好规定动作和专项动作的基础上,积极创新自选动作,保证规定动作做到位,专项动作有深度,自选动作够出彩。
县林业局要在同舟广场组织举办全县第二届森林草原防火宣传月启动仪式,与XX县电视台等官方主流媒体合作进行常态化的线上宣传,组织一次短视频评选活动。
1、规定动作
(1)县林业局举办一次森林草原防火宣传月启动仪式;
(2)国有林场、各村委会与林区企业和农户要签订一份防火承诺书或送上一份告知书;
(3)制作更新一批宣传标语,发放一批宣传单、宣传品;
(4)运用新媒体开展线上防火宣传。
2、专项动作
在风景区、旅游区、重要设施附近设立宣传警示标识,通往景区的道路两侧插立宣传旗;在通往景区的公交车上播放防火广告或张贴宣传海报;为景区游客和商贩发放宣传单,送上《森林禁火告知书》,对其进行防火宣传教育,告知进入林区不携带火源,配合使用“防火码”等;利用防火宣传车循环播放防火广告、防火短视频;景区微信公众号、抖音等官方平台及时发送防火海报、防火宣传信息。
3、自选动作
各单位结合自身实际,自主开展至少一项主题突出、富有特色的自选动作。如森林草原防火宣传文艺下乡、线上林草防火知识有奖竞答、部门间合作等方式开展主题活动。创新活动载体和方式方法,释放基层活力,调动全民参与的积极性,使防火宣传工作更切合实际、更丰富多彩。
五、工作要求
(一)要高度重视森林草原防火工作,将森林草原防火宣传月活动作为一项重要任务来抓。各单位、各乡镇主要领导要亲自研究部署,亲自督导落实;主管领导和防火负责人要亲力亲为,抓实抓细;党员干部要充分发挥先锋模范带头作用,全面动员各方力量参与防火宣传,确保森林草原防火宣传月的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二)各单位、各乡镇要围绕活动主题,在认真总结经验的基础上,结合当前林草防火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及当地林草火灾多发易发因素,认真开展针对性强、切实可行的防火宣传,确保宣传有主题、有特色、有亮点。
(三)注重工作实效。要确保实施方案的有效执行落实,紧密结合工作实际,创新内容、创新形式、创新手段,不断增强宣传的针对性、时效性和吸引力、感染力。要将防火宣传活动与3月12日中国植树节宣传活动相结合,借植树节将防火意识“值”入群众心中。全面提高宣传覆盖面和影响力,真正达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确保森林草原防火宣传工作不走过场,取得实效。
(四)强化督导检查。各单位务必要按照方案要求逐条逐项认真落实,县森林草原防火指挥部办公室将不定期对各单位森林草原防火宣传月活动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查数量、看质量、观效果,对组织不到位、工作推进不力的单位进行通报。
(五)总结工作经验。要将“总结经验做法”作为防火宣传工作的重要一环,认真总结提炼措施,将开展效果好的经验做法在之后防火工作中持续发力推进,让好的经验做法在更大范围内得到推广并发挥指导借鉴作用。确保森林草原防火宣传工作既要重点抓,又要经常抓、持久抓、反复抓。
(六)推动常态宣传。要高度重视森林草原防火常态化宣传,及时将宣传月活动经验转化为管长远、管常态的有力举措,做好集中宣传与常态宣传相衔接,把一个月的集中攻坚转化为全年防火期的常抓不懈。特别是在清明、五一节假日等重点时段,要加大宣传力度,突出宣传重点,丰富宣传形式,努力营造全民参与森林草原防火的浓厚氛围。
(七)做好疫情防控。各单位要根据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
规定,因地因时创新宣传形式,落实好防护措施,流通物品要做好消毒,确保疫情防控、防火宣传两手抓、两手硬、两不误。
森林防火宣传方案3
森林防火事关森林资源、生态环境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宣传教育是森林防火重要的前提性、基础性工作。为进一步加大年内森林防火宣传教育力度,努力提高全社会的森林防火意识,普及森林火灾安全扑救知识。现按照省、市、县森林防火指挥部工作部署,制定本方案。
一、活动目标
今年的森林防火宣传教育工作要继续突出“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的思想,把扑火安全放在森林防火工作的首位,把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作为森林防火扑救的第一要务;同时,广泛普及森林防火的有关法律法规和防火常识,不断增强全民森林防火意识,进一步强化各项防扑火措施的落实,确保我镇森林防火工作取得更好的成绩。
二、时间安排
从20xx年9月19日至20xx年10月19日
三、主要措施
(一)以《福建省森林防火条例》为宣传重点,通过各种宣传渠道,大张旗鼓地开展宣传普及森林防火法律法规知识,推动《条例》进林区、进农村、进单位、进家庭,努力提高全社会森林防火意识,做到“森林防火,家喻户晓”。
(二)在国庆长假、重阳节等重点时段,组织有关部门在主要交通要道、电力、电信线路沿线等森林防火危险地段刷新和增设固定防火宣传牌;在各林区主要进山路口、旅游景区、车站等人口密集区采取张贴防火警示标语、悬挂横幅、发放宣传单、播放广播等宣传方式,广泛宣传森林防火常识。
(三)针对秋收和秋冬季造林野外生产用火大量增加的情况,深入宣传炼山安全规程和野外安全用火规定,教育群众自觉遵守林区用火规定,减少森林火灾的发生;广泛宣传林缘可燃物计划烧除工作的重要意义和实施规程,引导林区群众有计划、有防范地进行烧除,变群众无序用火为有序用火,切实消除火灾隐患。
(四)加强与民政、教育、执法等部门合作,联合开展“防灾减灾宣传周”、“我为森林当卫士”等形式的森林防火主题宣传活动。大力宣传森林火灾防灾减灾措施,携手中、小学生共同增进社会森林防火意识,督促指导森林、林木、林地的经营单位进行森林防火安全宣传等,营造良好的森林防火氛围。
(五)积极发挥乡村护林防火协会、老人会、中小学、乡村邮递员以及护林员的宣传作用,运用乡村广播、鸣锣警示、火灾案例释法等传统宣传手段,消除宣传盲区,切实解决农村野外用火主体(老、少、妇)存在的“三不”(不懂法、不识字、不会听普通话)问题。
(六)组织开展扑火技能及扑火安全培训,广泛宣传扑火安全知识,使参加扑救森林火灾的人员熟知安全扑火知识和扑火避险常识,不断提高基层扑火队伍战斗力,防止盲目扑火而引发伤亡事故。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镇森林防火领导小组负责全镇森林防火宣传月活动,各村要相应成立森林防火宣传工作小组,切实加强森林防火宣传教育工作的组织领导。
(二)认真制定方案。要在认真总结近几年来宣传教育工作的好经验、好做法的基础上,认真制定操作性强、宣传成效好的年度森林防火宣传教育工作方案,加强领导,确保措施的落实,有组织、有计划地开展森林防火宣传工作。
(三)强化检查考核。我镇将按宣传月工作方案要求,认真落实各项宣传任务,镇森林防火领导小组将组织抽查,并纳入各村目标责任制管理考核。
森林防火宣传方案4
各村委会:
当前,已进入秋冬季森林防火时期,为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全省森林防火工作会议精神,不断增强全民森林防火意识,确保秋冬防期间不发生大的森林火灾,经研究,决定在全镇范围内开展秋冬季森林防火宣传月活动,特制定宣传方案如下:
通过广播、短信、公开栏、宣传标语、宣传单、致家长一封信等形式,开展以大力宣讲《森林防火条例》等森林防火法律法规,大力普及森林火灾安全扑救常识为主要内容,以林区内生产人员以及林区游客为重点对象的森林防火宣传活动。
1、《森林防火条例》宣传:各单位应深入到村落、厂矿、作业点,积极开展送《条例》下村活动,在全镇形成学习贯彻《条例》的良好环境和浓厚舆论氛围,使森林、林木、林地的经营单位和个人及林区单位进一步明确森林防火的责任,提高社会防火意识。
2、野外用火安全规定宣传:针对秋收冬种和秋冬季造林地准备,野外火源大量增加的情况,各单位应重点宣传野外用火审批相关规定和违反制度要受处罚等规定,宣传可燃物计划烧除工作的重要意义和计划烧除的实施规程,引导群众有计划地进行烧除,切实消除火灾隐患。
3、防火宣传牌和标语宣传:在205、319国道挂森林防火宣传条副5付,设置在林缘边的企业和林区内的厂矿及作业点,由各责任单位在显眼处设立防火宣传牌;各村村委会要在路口、人员集中区、景点设立宣传牌或防火标志,在公开栏或显眼处张贴标语,要求小村张贴10张以上,大村张贴20张以上,应张贴到各自然村。
4、电影影前宣传:刻录《森林防火条例》、森林防火常识、野外用火有关规定、扑火安全知识等为主要内容的VCD片,利用各村电影巡回时机,进行影前播放宣传。
5、广播及宣传车宣传:活动月期间,每个赶集日开放广播2小时以上,出动宣传车7天次以上,包村干部、村主干、护林员、巡罗队!点包片在扫墓高峰期应该在路口、重点地段宣传提醒扫墓村民。
6、森林防火宣传:中小学校应开展一次森林防火宣传活动,加强中小学生森林防火教育,防止学生在野外玩火行为的发生。
7、禁火令发布:根据森林火险情况和县森林防火指挥部的通知,及时发布禁火令,重点地段重点管制,加大对老弱病残等弱势群体的监管力度,包村干部、村主干、巡罗队包点包片加强护林巡山管护,做到见烟就查,见火就罚,确保中秋森林防火安全。
8、巡逻队野外巡逻:镇森林防火巡逻队做好出巡准备,于“中秋”重要节日和高火险期间深入田间、地头往返巡逻检查宣传,抓野外违章用火,做到见烟就查,见火就罚。
9、开展森林防火知识培训和演练:对镇村两级扑火队员和镇森林防火巡逻队员进行扑火安全知识培训,并组织开展野外扑火演练,提高科学扑火水平。
10、其他:改变传统习俗,提倡文明祭扫,扼止野外用火陋习,大力宣传文明环保的生产、生活方式;通过一系列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大力宣传森林火灾防灾、减灾措施以及灾后赔付程序等内容,确保森林火灾保险这项利民惠民政策能落到实处。
1、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根据方案的要求,结合本地实际情况,采取有力措施,分工负责,狠抓落实。
2、要把宣传与巡逻结合,以野外火源危险隐患地段综合治理为重点,以查处野外违章用火行为为突破口,抓好《森林防火条例》等法制宣传教育,敲警钟、造舆论,引起全社会的关注和共识,不断增强全民森林防火法制观念。
3、广泛宣传,不留死角,重点对中、小学校、偏僻边远的自然村和老弱病残等弱势群体,及加工企业、山场经营业主等进行宣传,做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不留盲点和死角,努力扩大宣传效果。
4、上下联动,及时反馈,我镇村多,人口多,普遍存在农林业生产野外用火陋习,森林防火工作任务重,应争取各界广大人士的支持,全民动员,全民防火。
5、强化检查监督,镇森林防火指挥部将深入各村及有关单位检查督促宣传工作的开展。各单位于9月25日前向镇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即林业站)上报森林防火宣传情况,活动开展情况将列入年度镇政府森林防火责任制考核。
森林防火宣传方案5
为了大力宣传搞好森林防火工作的政治意义和经济意义,使广大干部群众充分认识森林火灾的严重危害性和森林防火工作的极端重要性,不断提高全民的防火意识,把防治森林火灾变为群众的一项自觉行动,从根本上减少火灾的发生,确保森林资源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国务院《森林防火条例》和《湖南省森林防火实施办法》,结合本县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会议宣传
(一)2月中旬,召开会同县森林防火指挥部成员单位负责人会议,专题研究春季森林防火。
(二)3月上旬,举办由各乡镇林业站长、防火专干、县乡两级扑火队长参加的扑火安全知识培训班,对扑火安全工作进行再部署。
(三)3月下旬,召开由各乡镇林业站站长参加的森林防火会商会议,对清明期间全县森林防火工作进行总动员。
(四)3月下旬,由各林派所牵头,组织辖区乡镇林业站和大山护林员,召开森林防火会议,开展大山检查,宣传森林防火。
(五)4月中旬,召开由各乡镇防火专干参加的春防汇报会,对春耕生产农事用火期间的森防工作进行再动员。
(六)3月下旬,各乡镇召开清明期间森林防火动员大会。
(七)4月上旬─中旬,由县防火办牵头,组织有关单位,深入鹰咀界自然保护区等十个特级森林防火单位,召开森林防火现场办公会议,进一步宣传森林防火。
(八)月最后一周为全县森林防火宣传周。
二、广播电视宣传
(一)每天播报森林火险等级预报。由气象局通过县有线电视台、县教育电视台,在每天的天气预报节目中,定时发布全县森林火险等级预报,并播放1-2条森林防火警示标语。
(二)3月中旬至4月中旬。县森防办出动宣传车,深入全县25个乡镇集镇、重点部位和防火单位宣传森林防火。
(三)4月上旬,组织各乡镇出动森林防火宣传车,深入各自然村巡回宣传森林防火。
(四)各重点防火单位,在森林防火戒严期,组织人员手持电喇叭,深入周边村组宣传森林防火。
(五)每天在县教育电视台滚动播放10条以上森林防火宣传字幕。
(六)在森林防火戒严期,每天由县有线电视网、县教育电视台、县广播电台及时发布森林防火戒严令,并在县有线电视网滚动播放森林防火警示标语。
三、文字宣传
(一)印发《会同县人民政府森林防火禁火令》2000份张贴全县。
(二)印发《森林警察防火提示》5万份,分发在全县各家各户。
(三)新置森林防火固定性宣传碑25块。
(四)悬挂森林防火横幅200条。
(五)各村委会刷写森林防火石灰标语5条以上。
(六)书写张贴森林防火标语3万条。
(七)印发100×50公分森林防火搪瓷标语牌250块,悬挂在全县各乡镇的主要交通要道口。
四、中小学校“四个一”宣传
(一)3月下旬至4月上旬,发动全县各中小学校的师生将5万份“清明扫墓、小心山火”的小旗插至林区的每座坟墓上。
(二)3月下旬由每个学生写一块森林防火宣传牌。
(三)3月下旬由每个学生写一封致家长的森林防火信。
(四)3月份由每个学校出一期森林防火专栏。
(五)3月份每个班召开一次森林防火班会。
(五)4月份每个中学和学区开展一次森林防火作文竞赛、书法比赛、歌咏比赛。
(七)4月上旬每个乡组织学生开展一次森林防火游行宣传活动。
森林防火宣传方案6
为进一步加强我镇20xx年秋冬季森林防火工作,全面提高群众森林防火意识,切实消除森林火灾隐患,最大限度地减少森林火灾的发生和造成损失,特制定本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要突出“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的思想,把扑火安全放在森林防火工作的首位,把宣传与检查森林消防安全、把检查重大森林火灾隐患、把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作为近阶段森林防火工作的第一要务。同时,要广泛普及森林防火法律法规和防火知识,不断增强全民森林防火意识,进一步强化各项防火措施的落实,确保我镇森林防火工作取得好的成绩。
二、宣传月和火灾隐患排查月时间
活动时间:9月26日—10月2日
三、主要任务
(一)宣传月活动
1、各村、有关单位要组织开展一次森林防火宣传月活动,充分利用各种宣传手段,广泛深入开展《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等国家法律法规,开展森林防火案例宣传以案释法。
2、要召开秋冬季森林防火专题会议,部署秋冬季森林防火工作。
3、宣传普及森林防火意识和扑救森林火灾的安全避险知识,提高广大人民群众防范和扑救森林火灾的能力。
4、要组织森林消防安全知识宣传,开辟防火宣传栏,利用广播、宣传标语等形式开展森林防火安全教育,扩大森林防火安全宣传的覆盖面。每村至少要张贴宣传标语条以上,要对以往的森林防火宣传标语进行刷新。
5、宣传月期间要广泛宣传林缘田边草等可燃物计划烧除工作的重要意义和烧除操作规程,引导农民群众自觉参与计划烧除工作,组织好计划烧除林缘田边草工作,变群众无序用火为有序用火。
6、要积极组织属地的中小学校开设森林防火安全教育程,结合森林防火宣传单发放及签收回执单的活动,进一步提高林区群众的防火意识。
7、要在进主要路口设置森林防火宣传警示标牌和各类通俗易懂的宣传标语,公告“12119”全国森林火灾统一报警电话。
(二)火灾隐患排查
1、各村要组织开展一次安全责任制的落实情况、安全宣传培训和教育情况、森林应急队伍的组建情况、灭火器材储备和应急措施的落实等情况。
2、排查各村防火工作是否部署到位,各项措施是否落实,重点检查火管控和扑救准备等工作落实情况。
3、排查林缘边、公路旁、与林地紧密相连的加油站点、垃圾堆放点等是否有森林火灾隐患,防范措施是否到位。查林内各处厂矿企业、寺庙、旅游景点以及烧烤等的防范设施是否合理规范。
4、排查各村森林火灾预案和扑救措施是否落实。
5、排查林地内电力线路走廊可燃物是否清理干净,林内临时作业点防火措施是否落实。
6、对火灾多发区、高火险区和重点地区,要选派得力人员进行蹲点督查,查隐患、排险情、堵疏漏,坚持避免大的问题发生。在组织开展森林火灾隐患大排查过程中,发现存在隐患要责成业主限期整改,确保不留死角,杜绝隐患。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森林防火工作责任重大,宣传工作是做好森林防火的第一道工序,是预防森林火灾的第一道屏障,各村、有关单位要切实加强对宣传工作的组织领导,确保森林防火宣传工作不走过场,取得实效。
(二)认真制定方案。要在总结几年宣传工作好经验、好做法的基础上,制定森林防火宣传教育工作方案,落实工作任务,明确工作重点,分工负责,保证森林防火宣传工作持续有序地开展。
(三)强化检查考核。镇将派出暗访组,检查各地活动开展情况。
(四)建立激励机制。鼓励和支持森林防火宣传工作,建立健全考核表彰及奖励机制,充分调动广大干部群众参与森林防火宣传的主动性和积极性。
森林防火宣传方案7
为了深入贯彻执行“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方针,切实做好森林防火宣传教育工作,积极营造全社会关注、参与、支持森林防火工作的良好氛围,提高家长和幼儿的森林防火意识,特制定本宣传教育活动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方针,营造“森林防火、人人有责”的浓厚氛围,进一步提高全民防火意识,改进方法,创新载体,不断推进全市森林防火宣传教育工作再上新台阶,再创新局面。
二、宣传重点
(一)广泛宣传、贯彻《森林防火条例》、《吉林省人民政府2015年森林防火命令》等有关法律、法规,切实增强全体师生生态文明意识和依法用火、治火意识;
(二)利用橱窗、板报、网站等平台向家长宣传森林防火知识,教育全体师生和家长了解森林火灾的危害性及林区安全生产生活用火和防、扑火常识,提高全社会森林防火意识。
(三)组织教职工开展森林防火知识测试。
三、宣传重点时段
(一)春、秋两季新学期开学初重点对家长和教职工进
行宣传教育活动。
(二)节假日特别是清明等是重点宣传教育阶段。
四、宣传具体安排
3月20日至5月10日与9月20日至10月20日期间开展幼儿园森林防火宣传月活动。
森林防火宣传方案8
为切实加强20xx年森林防火宣传教育工作,提高全社会森林防火意识,营造良好森林防火氛围,推动各项防范措施的落实,依据上级有关精神,结合我乡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确保森林资源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为中心,认真贯彻“预防为主、科学扑救、以人为本、积极消灭”的森林防火方针,始终把森林防火宣传工作贯穿森林防火工作的全过程,深入组织开展多渠道、多样式、多角度、大力度的森林防火宣传,全面宣传森林防火法律法规、预防和扑救森林火灾的基本知识。进一步提高全社会的森林防火意识,营造“森林防火、人人有责”的浓厚社会氛围。
二、宣传重点
以县防火办的《森林防火宣传手册》为重点:
1、国务院《森林防火条例》、《省森林防火条例》等森林防火法律法规;
2、《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森林防火工作的意见》,《森林防火责任书》等森林防火文件规定;
3、森林火灾的危害性及森林防火工作的重要性;森林火灾预防、扑救及安全避险等基本常识;
5、《x县野外火源管理暂行规定》等生产性用火审批制度等野外火源管理规定;
6、森林火灾典型案例、森林防火先进事迹。
三、工作措施
1、开展《xx省森林防火条例》专题宣传。各村、乡直有关单位要将宣传普及《条例》作为20xx年森林防火工作的重要内容,通过会议及宣传栏、悬挂标语横幅、粘贴布告等方式深入到组、户、工区广泛宣传《条例》,大张旗鼓地宣传普及森林防火法律知识,推动《条例》进林区、进农村、进家庭,营造良好的森林防火法治环境。
2、开展森林防火宣传月活动集中宣传。10月份是全省森林防火宣传月,乡、村两级要分别制定方案,从10月1日开始,全乡上下统一集中开展为期一个月的森林防火宣传活动。宣传月期间,各村要采取多种手段、多种形式、多种渠道,高强度、全方位开展森林防火宣传教育活动,以普及扑救、防火知识及应急避险常识为主要内容,以宣传《条例》、《县野外火源管理暂行规定》等为重点,做到电视上有影、广播上有声、报刊上有字、各村有标语、路口有牌碑,重点地区鸣锣警火,宣传车流动宣传,努力构建“森林防火,人人有责,人人支持”的森林防火格局。
3、开展重点时段的森林防火主题宣传。各村要根据本村农事、林事及民俗等野外用火习惯和用火方式,适时开展强度大、针对性强的宣传。
(1)在春耕、秋收等生产性用火高峰季节,重点加强田埂、林缘等野外用火重点区域的可燃物烧除实施规程的宣传,引导村民朋友积极主动参与计划烧除工作,及时消除火灾隐患。
(2)在春季造林时段,加大野外火源管理规定的宣传力度,严格审批野外用火审批制度。同时,依据《条例》等有关规定,动员督促森林、林木、林地经营管理单位以及林区企事业单位配置相应的森林防火警示宣传标志。
(3)在清明、五一、中秋、重阳、国庆、冬至、元旦等重点时段,生态游和民俗活动野外用火高峰期,组织人员对森林公园、自然保护区等森林旅游区开展森林防火专项活动,引导教育进山人员文明用火、安全用火、依法依章用火。
4、开展森林防火联合宣传。各村要加强与媒体、宣传、民政、教育、执法等部门合作,拓展宣传渠道,丰富宣传形式,创新宣传方式,经常开展群众喜闻乐见的宣传。
(1)开展巡回宣讲活动,组织森林防火宣传教育宣讲队,深入到广大林区的村落、厂矿、作业点及林业企事业单位,灵活宣传形式,以专题学习、授课讲解、以会代训、设立法律法规咨询点等形式宣讲森林防火法律法规,预防、扑救以及安全避险知识,提高全民森林防火意识。
(2)开展校园宣传活动。要充分发挥学校宣传的辐射面和影响力,积极协调教育部门组织所属各村的中、小学开设森林防火安全教育课程,并在清明、五一、国庆、冬至等重要防火时段来临之前,开展一次关于森林防火安全教育活动,发放《致学生家长的一封公开信》等材料,大力提倡禁燃孔明灯、文明祭祖、绿色出游,通过大手拉小手,形成“教育一个孩子、带动一个家庭、影响整个社会”的良好局面。
(3)开展警示教育活动。一方面要及时报道各村打击查处野外违章用火情况,公布对各村森林火灾尤其是重大森林火灾的查处、责任者追究、肇事者处理等情况;另一方面也要积极挖掘、发现一批森林防火工作先进单位(个人)、事迹,联系相关媒体,进行广泛宣传报道。
四、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加强领导。
各村要把宣传教育工作做为当前森林防火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来抓,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对党、对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从推动林业科学发展、跨越发展、促进生态建设的战略高度出发,高度重视森林防火宣传工作,切实加强宣传教育工作的领导。
2、制定方案,明确重点。
各村要认真总结近几年来的宣传教育方案,明确宣传重点,细化宣传措施,落实宣传任务,有计划、有重点地抓好本镇森林防火宣传教育工作。
3、深入督查,抓好落实。
乡森林防火指挥部将派出暗访组抽查各村工作的开展情况,并将检查结果列为各村执行2021年度森林防火责任书的考核内容。
4、认真总结,及时反馈。
各村要在认真开展森林防火宣传教育工作的基础上,及时进行阶段性总结,并将工作开展情况上报乡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乡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将以森林防火简报的形式,在乡党务政务公开栏上,广泛宣传报道各村宣传教育活动的开展情况。
森林防火宣传方案9
为切实做好学生森林防火宣传教育工作,增强师生的森林防火意识,做好森林火灾的预防工作,构建“和谐、平安”校园,根据宣森防指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加强对中小学生的森林防火宣传教育,扎实开展森林防火知识和法律法规教育,提高中小学生的森林防火意识,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的思想,树立“进入林区防火第一”的意识,并发挥其辐射带动作用,使之成为森林防火宣传的生力军。
二、组织机构
成立森林防火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王 磊(校长、支部书记)
副组长:唐 健(副校长)
郑 轶 (副校长)
赵 川(工会主席)
冯 卫(教导主任)
陈彦妃 (总辅导员)
组 员:桂秀梅(办公室主任)
吴 于(安全干事)
罗 艳(财会人员)
向 平(财会人员)
张碧英(幼儿园负责人)
小学、幼儿园各班主任
由唐健具体负责日常工作,建立切实可行的工作预案,确保各项措施的落实。扎实抓好学校的森林防火工作,协调各部门处理具体事宜。建立校领导包年级、班主任包班的防火责任制,及时掌握信息,及时沟通联系,及时排查,及时整改,切实把森林防火工作任务落到实处。
三、活动内容
1、积极开展森林防火知识进校园“六个一”教育活动。
即上一堂森林防火知识课,出一期有关森林防火方面的黑板报,组织一次森林防火知识竞赛,写一篇以森林保护、森林防火为题材的作文,印发一封致家长的公开信,发放一张森林防火温馨提示卡。
2、将森林防火教育纳入学校安全工作计划。
要有步骤、有重点地做好宣传、教育工作,充分利用升旗仪式、团队活动、学科渗透和校园广播站等多种渠道组织森林防火专题宣传教育活动,让学生学习了解森林防火的基本知识和法律法规,知晓安全防火、避火常识的教育和遇险自救知识,全面提高广大师生森林防火意识和法律观念,认识到森林火灾的危害性,预防森林火灾的重要性,增强“保卫绿色,热爱自然”的意识,自觉做到不在林区和野外玩火,不违规用火,保护森林资源安全。
3、建立家校共防的机制。
要结合社会实践活动,广泛开展森林防火宣传活动,通过学生“带法回家”,将学到的森林防火宣传知识、法律法规带回家庭,增强全社会的防火意识,提高每个人的防火自救能力,真正让森林防火家喻户晓,人人熟知,自觉遵守,不断提高全民的森林防火责任意识。
四、工作要求
1、认清形势,加强领导。
学校森林防火领导小组成员要根据今年森林防火工作的新形势、新特点、新问题,从保护森林资源和维持生态平衡的高度,充分认识森林火灾的危害性,进一步增强森林防火工作的紧迫感、责任感和使命感,校长亲自挂帅,层层落实责任,分解职责到位,监督管理到位,确保不发生涉及学生行为引发的森林火灾。
2、落实排查,加强管理。
要贯彻落实各级消防安全工作会议精神,定期组织开展校园消防安全隐患大排查,对排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要及时予以整改,一时无法解决的要报告上级主管部门并采取防范措施,确保不发生消防安全事故。要认真总结以往的经验教训,严格防火安全管理制度,坚决禁止组织未成年学生参与扑火活动,教育学生发现林火要及时上报有关部门,不得私自个人扑火或组织同学一起扑火,以免发生危险。同时,要加强对在校痴、呆、傻、精神病等学生进行重点监护,避免意外火情发生。
3、强化值班,严格问责。
要加强校园值班工作,严格落实节假日24小时值班制和领导带班制,值班人员要加强学习,熟悉具体工作业务,确保不脱岗、不漏岗,严防校园火灾事故的发生。一旦发生火情,要及时按规定如实上报,不得隐瞒不报或迟报、漏报;对因迟报、瞒报而造成重大损失的,要坚决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森林防火宣传方案10
为不断提高全民的森林防火意识和防火知识,努力营造全社会关注森林防火、参与森林防火、支持森林防火的良好氛围,使森林防火工作变成全民的自觉行动,最大限度减少森林火灾的发生,确保森林资源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维护林区和谐稳定,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预防为主、积极消灭”为方针,以不断提高全民的森林防火意识为目标,以宣传森林防火法规、12119火警电话和森林火灾预防和扑救知识为重点,不断创新森林防火宣传方式,充分发挥新闻媒体主渠道宣传作用,增强宣传教育感染力,扩大宣传教育覆盖面,逐步实现森林防火宣传设施标准化、宣传用语规范化、宣传工作制度化,营造“森林防火,人人有责”的良好氛围,使森林防火工作更加深入人心。
二、宣传重点
1、抓好森林防火法律和法规的宣传。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媒体和林区的宣传栏、警示牌等媒介,因地制宜开展各种宣传活动,重点宣传《森林法》和《森林防火条例》等森林防火法律、法规,不断提高外来人员和林区群众的森林防火法律意识。
2、抓好党委、政府领导决策的宣传。积极组织宣传党委和政府领导对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确保森林资源安全、维护生态安全的重要指示要求和森林防火工作重大决策、重要会议精神等情况,把好舆论导向,做好宣传报道。
3、落实好火灾报告制度,倡导广大公众发现森林火灾后及时向镇、村报告。据实报告火灾发生地点、火势等情况,村上要有组织进入火场,不能盲目进行扑救,以免造成不必要的人身伤害。
4、抓好防火知识和文明祭祀的宣传。要向群众宣传生产性用火审批制度等野外用火有关规定,突出宣传安全用火、紧急避险、预防和扑救火灾等知识,提高森林火灾防范意识。向广大群众开展植纪念树、送花等“文明祭祀”活动,教育群众破除迷信、移风易俗、文明祭祀。
5、抓好先进事迹和典型经验的宣传。要及时宣传好森林防火工作进展及取得的成效和推动工作落实的有力措施、典型经验,以及广大干部群众扑救森林火灾中涌现出的模范人物、先进事迹和表现出的高贵品质、奉献精神等,起到弘扬社会正气的引导作用。
6、抓好火灾案件的警示教育的宣传。要开展森林火灾案件查处、火灾肇事者处理情况以及典型案件背后的事故隐患、深层次矛盾和问题的宣传,公开曝光典型火灾案例、违规用火行为和人员处理情况。
三、主要任务
1、深入宣传学习《森林防火条例》。各村要进一步组织对《森林防火条例》的学习、宣传和普及,要采取多种方式通过广播、信息平台、微信平台、会议培训等各种媒体和形式,积极宣传《森林防火条例》,在全镇形成良好氛围。
2、开展一次“森林防火宣传月”活动。清明将至我镇将4月1日定为“森林防火宣传月”采取播放防火宣传片、出动宣传车、悬挂横幅、印发火源管理规定宣传单等形式,开展“森林防火宣传月”活动,增强全民保护森林资源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要紧密结合工作实际,创新内容、创新形式、创新手段,做好公益宣传,不断增强宣传的针对性、时效性和吸引力、感染力,使宣传教育工作取得新成果。
3、开展“森林防火进校园”活动。与学区和各小学、中学联合组织开展“五个一”(上一堂森林防火安全教育课、写一篇森林防火作文、出一期森林防火黑板报、悬挂一条森林防火宣传横幅、开展一次小手拉大手活动,即通过学生写一封致学生家长的信或者倡议书)森林防火宣传教育活动,形成教育一个孩子、带动一个家庭、影响全社会的良好局面。
4、开展森林防火警示教育宣传。要以造成人员伤亡森林火灾典型案例为主题,开展“追忆历史、警示后人”警示教育宣传活动。要在村组放映县防火办下发的森林防火警示教育牒片,唤起社会各界对森林防火工作的高度关注,增强全社会森林火灾防范意识,普及全民森林火灾预防、扑救及安全知识和自救技能,提高森林火灾综合防控能力。
5、做好重点人员宣传及五个“宣传周”活动。在元旦、春节、清明、五一、十一等五个重点时段要开展“森林防火宣传周”活动。各村要按照要求,抓好值班巡逻,在森林高火险期,要出动宣传车巡回宣传;重点林区、偏远村、散居户及重点区域要进行重点宣传;痴、呆、傻、哑等特殊人群要有专人监管,未成年人和流动人员要列为重点宣传对象,专人负责。
6、及时发布森林火险预警信息。林业站做好预警信息的发布工作,做到森林火险信息发布及时、全面覆盖,并科学指导群众规范用火。在敏感时段、节日期间以及高森林火险期,林业站要加强对各村的检查督促并及时利用信息平台发布高火险天气警报,增强群众防火意识。
森林防火宣传方案11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森防指《20XX年全省森林防火工作“大规划、大宣传、强基层、强基础”活动实施方案》(湘森指[20XX]6号)和《20XX年秋冬季全市森林防火工作“大规划、大宣传、强基层、强基础”活动实施方案》文件精神,全面落实县委、政府和省、市森林防火的部署安排,坚决有效防控森林火灾,确保党的十九大召开期间森林消防安全稳定,特制订“森林防火宣传月”活动方案。
一、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森林防火宣传月活动工作的领导,成立以副县长、县森林防火指挥部指挥长邹红清同志为组长,县林业局局长、县森林防火指挥部副指挥长苏传佑同志为副组长,县森林防火指挥部成员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按照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成员单位领导包乡、镇(场、办),负责好本辖区内的宣传活动开展,做到责任明确,落实到人、宣传到户。
二、宣传内容
1、《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
2、森林防火有关法律、法规及政策;
3、预防、扑救森林火灾的基本常识;
4、林区野外火源管理有关规定;
5、森林火灾典型案例;
三、活动目标
1、森林防火工作责任制得到进一步强化,各级领导对森林防火工作的重视和支持得到进一步加强。
2、全民森林防火意识得到进一步增强、生态文明意识进一步提高。
3、打造琅塘镇至金凤乡森林防火宣传示范走廊。
4、中小学森林防火宣传“五个一”活动开展到位,取得实效。
5、重点监管对象一对一监管责任到位。
四、工作措施
1、召开乡、镇(场、办)分管领导森林防火专题会议。对森林防火月宣传活动的开展作安排部署,并提出要求。
2、建立县、乡、村三级防火宣传网络。组建县级防火宣传队,负责全县范围内的防火宣传,监督野外用火和督查防火工作;各乡、镇(场、办)相应组建乡级防火宣传队;各行政村组建村级防火宣传队,做到宣传到户、到人、到地头;各行政村要充分利用有线广播或高音喇叭大力宣传防火知识,散发宣传单,做到家喻户晓。
3、加强与县电视台的联系,与省、市同步播放省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统一制作的森林防火专题宣传片。
4、抓好宣传示范。县林业局计划拿出20万元宣传工作经费,制作森林防火宣传牌100块,在琅塘镇、金凤乡一线打造一条10公里长的森林防火宣传示范走廊,制作森林防火宣传袋5万个、宣传手册2万本、宣传纸杯5万个发放到村、组、农户手中,以此带动各乡镇的活动开展,要求宣传实现全覆盖“无盲区”、“无死角”。
5、各乡镇应急队员、村组护林员全员到位上岗,按照年初划定的责任区域,深入林区一线加强隐患排查、管控、整改行动。
6、做好扑救森林火灾的各项准备工作。在9月份完成应急队伍、护林员的业务培训;补充、修理必要的扑火物资、器材,开展实战演练。
五、时间安排:
8月底—9月6日为宣传准备阶段。各乡、镇(场、办)要立即作好宣传活动的各项准备工作,开好相关动员部署会,摸清重点火灾区域或火灾多发村组,编写印刷宣传资料,组建宣传队伍,安排好宣传车等。
9月7日-20日为活动实施阶段。各乡、镇(场、办)要立好新增的固定宣传牌,做到交通要道、入山道口都要有预防火灾警示牌。利用多种形式特别是火灾案例要深入村组开展森林防火宣传活动,要做到进村入户,以点带面,确保森林防火宣传活动取得实效。
9月21日-10月5日为督查总结阶段。县森林防火指挥部要对乡(镇、场)的宣传活动进行督查,到各学校、村组、农户和森林火灾多发区,督查森林防火责任制是否落实到位,宣传工作是否留有死角,监管人员是否落实到人,火灾隐患是否整改到位等。
六、活动要求:
各乡、镇(场、办)一定要做到认识到位、责任到位、宣传到位、隐患排查整改到位、经费到位。同时要将活动的开展情况认真总结,上报县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县森林防火指挥部将派出工作组到各乡、镇(场、办)进行督查,对开展好的单位给予表彰,对走过场的单位予以全县通报,并做为森林防火目标管理年度考核的重要依据。
森林防火宣传方案12
每年10月为我区森林防火宣传月,为使此次宣传月活动得到有效开展,特制定本方案。
一、活动主题
宣传造势防林火、群防群治保平安。
二、活动时间
20XX年10月1日至10月31日。
三、活动宣传内容
1、宣传《江西省森林防火条例》,宣传森林防火工作的重要性和森林火灾的危害性、影响性以及防控森林火灾的各项措施;
2、宣传落实20XX年省、市森林防火工作会议精神;
3、宣传落实国家、省、市关于做好“国庆”期间及下一阶段森林防火工作有关要求;
4、宣传落实省森林防火总指挥部、省公安厅、省林业厅《关于禁止在森林防火区野外用火的通告》;
5、宣传落实省森林防火总指挥部办公室《关于规范野外特殊用火管理的紧急通知》(赣火办字[2012]34号);
6、宣传森林火灾典型案例及森林防火安全知识。
四、活动宣传措施
1、彻底摸清本辖区“五类人”分布情况,明确监护人,签订监护责任书,明确监护措施;
2、结合本地实际,修订和完善好《森林火灾应急预案》;
3、在各中小学校开设森林防火安全教育课,开展“小手拉大手”活动;
4、加强巡回宣传。区乡村三级联动,组织宣传队,深入林区进村入户,通过出动宣传车、发送宣传资料、张贴防火通告和宣传标语、走访林区群众等形式开展巡回宣传,营造浓厚的森林防火氛围;
5、在重点林区主要进山路口设置森林防火警示牌;
6、制作森林防火宣传单、宣传手册以及翻印《禁火令》、《禁火通告》和《致学生家长的一封信》等,逐家逐户进行发放,在林区主要进山路口、重点区域和居民点张贴上墙。
7、乡村干部、护林防火员在高森林火险等级天气时用铜锣、喊话器进行全天候巡回宣传;
8、在每个行政村要设置永久性宣传标牌10块以上、标语10条以上,以营造浓厚的森林防火氛围。
9、区电视台在《XX新闻》、《天气预报》栏目以及通过游字广告等形式高密度的播放警示标语,播放《禁火通告》和森林防火动态;
10、区气象局及时发布火险天气等级及播放森林防火警示标语;
11、区教育局组织全区中小学校大力开展森林防火宣教活动,通过开设森林防火知识宣传教育课和发放《致学生家长的一封信》等形式,加强对中小学生的森林防火宣传教育;
12、区移动公司、联通公司、电信公司要通过短信平台向全区用户发送森林防火短信,提醒广大林区群众注意森林防火。
五、活动要求
各乡(镇、街道)要高度重视本次活动,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具体活动实施方案,明确活动内容,落实责任。活动结束后,要认真总结,并于2018年11月5日前将活动总结材料及报表(见附件)报区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
森林防火宣传方案13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统领,按照国家、省森林防火工作部署,坚持“分级负责、预防为主、科学扑救、积极消灭”的方针,通过部门和媒体宣传,广泛凝聚社会力量,以“提升全民森防理念,共同呵护绿色家园”为主题,多形式、深层次、全方位、广渠道、宽领域地开展森林防火宣传教育工作,推进依法治火,普及森林防火知识,为保护生态、资源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做出应有贡献。
二、宣传重点
(一)重点内容
1、森林防火相关法律、法规、条例、制度;
2、林区野外火源管理制度规定和违规用火的法律责任;
3、上级重要指示和重要会议精神;
4、“5·6”特大森林火灾的惨痛教训;
5、森林火灾的危害性和森林防火的重要性;
6、森林火灾预防和扑救及安全避险常识;
7、森林防火先进事迹和森林火灾典型案例;
8、其他森林防火相关知识。
(二)重点人员
在加强林区职工群众宣传教育的'同时,将林区职工群众、旅游人员、外来务工人员、野外作业人员、林缘地带住户和非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监护人等作为森林防火宣传教育重点人员,提高其防火意识。
(三)重点部位
把旅游区、火车站、客运站、旅店宾馆、窗口单位、外来企业、野外作业单位、林农交错区域、林下资源承包经营区作为森林防火宣传教育重点部位,加大森林防火宣传教育力度。
(四)重点时段
把入户宣传时段、“5·6”反思日、“5·12”防灾减灾日、“防火虎威威诞生日”(4月4日)、“全国中小学生安全教育日”(每年3月份最后一周的星期一)和“清明节”、“劳动节”、“国庆节”、“中秋节”等春、秋防期间的重要节假日以及森林高火险期作为森林防火宣传教育重点时段,增加宣传教育频次。
三、主要工作
(一)多形式落实宣传教育措施
1、签订森林防火宣传教育责任状。各镇场、管护区要抽调防火经验丰富的干部,深入到林间农户、林内作业点、边远村屯、林农交错部位,签订宣传教育责任状;文体广电和旅游局、旅游公司、导游间、属地森林防火管理部门、作业单位、作业人员间,以及同非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监护人,都要逐级签订《森林防火宣传教育责任状》,严格落实宣传教育责任人;对重点区域内的重点对象采取签订《森林防火保证书》的形式落实宣传责任、加强宣传教育。
牵头单位:防火办
责任单位:各镇场、管护区
完成时限:3月15日前
2、印制和发放宣传品。区局要及时发布《森林防火布告》或《森林防火命令》;XX区森林防火指挥部要印制发放《森林防火宣传单》、《森林防火宣传手册》等宣传制品;各镇、林场、管护区、各社区要在人员集中的公共场所张贴宣传标语、设置宣传站点、防火宣传车开展群众性森林防火宣传教育活动。
牵头单位:防火办
责任单位:各镇场、管护区
完成时限:3月15日前
3、修缮、更新宣传设施。各主要公路干线,按照每5公里1块的标准建设森林防火固定宣传牌,及时修缮和更新原有宣传设施;在出入我区的主要公路口,特别是与外区毗邻的出入口,增设醒目的大型宣传牌,将森林防火宣传和发展管护区经济宣传内容相结合,营造安全发展的宣传氛围;在林区重要路口、防火检查站、森林旅游区、林场驻地都要设有森林火警电话“12119”和森林防火吉祥物“防火虎威威”等宣传标识;旅游景区要结合实际,增加具有鲜明特色的森林防火宣传设施;选取若干防火瞭望塔,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为游客提供旅游观光服务,对瞭望塔塔员、管护员和巡护员增加基础的人文、历史、地理知识培训,使他们不但成为防火工作的战斗员,还要成为森林防火和旅游景区、景点介绍的宣传员。
牵头单位:防火办
责任单位:各镇场、管护区、交通局、文体广电和旅游局、住建局
完成时限:10月末
4、突出抓好重点部位“全覆盖”工程。各单位要突出抓好旅游区、火车站、客运站、旅店宾馆、窗口单位、外来企业、野外作业单位、林农交错区域、林下资源承包经营区等重点部位,充分利用宣传单、电子屏、广播、宣传条幅等形式做好全覆盖宣传。统一组织森林防火彩旗工程建设,严格按照《大兴安岭地区森林火险预警与响应暂行规定》要求,在醒目位置悬挂相应的预警旗;印制带有宣传内容的彩旗并布设于公路重点路段、城镇出入口、管护站、检查站周边及广场、主要街道等人员密集区域,营造浓厚的森林防火宣传氛围,增强人们防火意识。
牵头单位:防火办
责任单位:各镇场、管护区、火车站等相关单位
完成时限:10月末
5、抓好典型宣传。要通过正反两方面典型宣传提升森林防火的社会关注度。注意发现和深入挖掘我区森林防火战线具有代表性和示范作用的典型事例和模范人物,做好先进事迹和典型经验的宣传,要反映森林防火人员长期驻守艰苦环境、看护森林资源的真实生活,反映基层森林防火人员坚守岗位、尽职尽责的感人事迹,反映扑火人员不畏艰难、英勇善战的精神。通过宣传先进典型,充分发挥其示范和导向作用,以榜样的力量推动我区森林防火工作的开展。同时,也要发挥媒体监督作用,对违规用火和森林防火工作中的失职渎职行为予以曝光,对漠视森林防火的人员予以震慑。
牵头单位:区委宣传部
责任单位:广播电视台、记者站、各镇场、管护区
完成时限:12月末
6、发送宣传和警示信息。要协调移动通信运营部门,在森林防火重要时段,向本地手机用户以及进入XX区的外地手机用户发送森林防火宣传和森林火险警示信息。
牵头单位:防火办
责任单位:移动通信运营部门
(二)深层次做好法律法规制度宣传
普及森林防火法制知识,推进依法治火,加强《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国务院《森林防火条例》、《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办法(试行)》、《黑龙江省森林防火条例》、《黑龙江省人民政府2019年森林防火命令》、《大兴安岭地区森林防火管理办法》、《大兴安岭地区行政公署关于切实做好森林防火工作的布告》和我区其他各项森林防火规章制度的宣传,让法制深入民心。重点组织学习、宣传、贯彻《黑龙江省森林防火条例》,全面理解和准确把握其实质,努力构建全民知法、懂法、守法的良好局面。
牵头单位:防火办
责任单位:各镇场、管护区、各社区
完成时限:3月—6月;9月—11月
(三)全方位开展“五六”反思宣传
将“五六”特大森林火灾反思教育作为宣传主线,广泛收集素材,通过媒体播报、警报鸣笛、车队游行、宣传图板、摄影航拍、万人签名、扑火演练、扑火设备展示等方式,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声势浩大的大型反思宣传活动。
牵头单位:防火办
责任单位:各镇场、管护区、各有关单位
完成时限:5月6日当天
(四)广渠道拓展媒体宣传效果
1、电视新闻媒体宣传。XX区广播电视台要在春、秋两防期开设森林防火专版或专栏,播放和刊发森林防火法律法规、宣传口号、森林火灾危害性、防扑火知识、林火避险自救常识、森林防火成功经验做法及扑火先进典型事迹等宣传内容;要在“两防”期间制作播放森林防火专题片、防火公益性广告、森林防火标语口号、森林火险等级预报、高森林火险预警信号和森林防火动态等宣传内容。
牵头单位:区委宣传部
责任单位:区广播电视台、记者站
完成时限:全年
2、网络媒体宣传。要充分发挥网络媒体制作成本低、互通互联强、宣传范围广、传播速度快、受众关注度高的优势,利用网站、论坛、微博、微信等宣传工具,通过新闻、图片、动画、视频、投票等民众喜闻乐见、参与度高的方式,面向全社会广泛开展森林防火宣传教育工作。
牵头单位:XX区网信办
责任单位:政府办、各镇场、管护区
完成时限:全年
3、社会公益性宣传。要加强社会公益性森林防火宣传,鼓励个体、私营企业在利用自身广告宣传单、LED显示屏等方式进行商业性宣传活动时,增加森林防火宣传内容。
牵头单位:区委宣传部
责任单位:各镇场、管护区
完成时限:全年
4、积极倡导文明祭扫。“清明节”期间,区文明办、XX区广播电视台和全区各单位要积极倡导和推广祭献鲜花、种植长青树、网上祭奠等文明祭扫方式,逐步改变烧纸、焚香、燃烛、放炮等传统祭祀陋习,让“无烟上坟”、“文明祭祖”意识深入人心,避免因祭扫引发森林火灾。
牵头单位:区文明办
责任单位:区广播电视台、各镇场、管护区及相关单位
完成时限:全年
(五)宽领域展示我区森防良好形象
各部门、各单位要认真总结促进森林防火工作改革创新的好经验、好做法,及时编报森林防火信息。区委宣传部要组织协调地级宣传媒体和《绿色时报》、《黑龙江日报》、《黑龙江经济报》等驻地记者站,将我区森林防火工作的好做法和成功经验对外宣传,进而引领全社会积极参与森林防火,共同成为绿色家园的呵护者。
牵头单位:区委宣传部
责任单位:防火办、各镇场、管护区
完成时限:全年
四、宣传步骤
(一)入户宣传
春防期间3月1日至3月15日,秋防期间9月初至9月15日主要采取入户宣传方式,对居民住户进行首轮宣传,签订宣传教育责任状,责任状上要明确:有大型机动车和农用车辆的住户,必须加防火罩。
(二)全面宣传
春防期间3月15至4月15日,秋防期间9月15日至9月30日全面展开宣传教育工作,落实各项森林防火宣传责任。
(三)集中宣传
春防期间4月15日至5月15日,秋防期间9月30日至10月15日开展大规模集中宣传教育活动;在森林高火险期内加大各项法规制度、注意事项等宣传教育的频率。
(四)分散宣传
春防期间5月15日至6月15日,秋防期间10月15日至11月15日把工作重心向防范的重点人员和重点部位转移,针对性地反复开展宣传教育活动。
五、具体要求
(一)树牢任务意识,找准落实措施
各单位、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森林防火宣传教育工作,牢固树立任务意识,成立组织机构,制定本单位的《森林防火宣传工作方案》和《重要节假日宣传工作计划》,层层落实责任制、具体落实责任人,选配业务素质好、热爱宣传教育工作的同志,专抓森林防火宣传教育工作,要找准落实措施,确保将宣传工作抓实、抓细、抓到位。
各镇场、管护区要于3月15日前将《森林防火宣传工作方案》报区委宣传部和林业局防火办。区防指将组成检查组,采取不定期抽查的方式,对全区森林防火宣传教育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检查,在检查过程中发现宣传教育责任、任务不明确,措施落实不到位的,将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由此引发人为火灾要倒查追究责任。
(二)部门分工联动,营造浓厚氛围
全区各有关部门要切实承担起森林防火宣传责任,落实好各项工作。宣传部要负责做好宣传指导工作;工会、团委、妇联要充分发挥作用,积极组织开展森林防火专项教育活动;文体旅游局要和旅游组织者签订森林防火宣传教育责任状,加大对外来旅游人员防火宣传教育工作;交通局要通过在汽车站、运营车辆上张贴防火布告、防火标语以及向旅客发放防火宣传单等形式加强宣传;铁路负责通过列车广播、车站电子显示屏等载体,对广大旅客进行大密度、高频率的防火宣传;客运站负责在客运站开展对外来人员宣传教育工作;教育局开展“森林防火知识进课堂”、森林防火知识竞赛和征文等主题宣传活动;供电局、农业农村局、资源科、营林处、自然资源局等有野外作业任务的部门,负责本部门入山作业人员的宣传教育工作;大兴安岭地区森林消防支队XX大队及局直属森林消防大队要积极配合林业局防火办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森林防火宣传教育活动。
(三)认真交流总结,及时推广经验
各单位要及时编写高质量的森林防火工作信息上报区委宣传部和林业局防火办。林业局防火办将择优以简报形式推广、学习和交流,并推荐相关媒体进行刊发;春、秋防火期结束后要认真总结森林防火宣传教育工作的好经验、好做法,并对下一阶段的工作提出改进意见;要及时收集、记录地级以上媒体正面报道本地、本部门森林防火工作情况(包括报道次数、媒体名称、报道时间及报道内容等)并分别于6月底前和11月底前连同全年森林防火宣传教育工作总结报送林业局防火办。
森林防火宣传方案14
为进一步做好森林火灾预防工作,增强学生保护生态环境和森林资源意识,切实掌握预防森林火灾知识,提高预防森林火灾的能力,鹤北林业局防火办与教育局决定在各学校开展森林防火宣传教育活动。我校依据学校实际,特制定森林防火安全宣传活动方案。
一、活动目标
小学生年幼爱玩,是森林防火中不可忽视的群体。为此我校在防火办与教育局的指导下,在校园中开展了森林防火“七个一”教育活动,就是增强学生的森林防火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同时把他们转变成护林防火宣传的义务载体,扩大森林防火宣传工作的辐射效果。
二、活动内容
(一)召开一次森防安全教育启动会。通过宣读方案,邀请防火办领导进行安全知识讲座,让全体师生形成森林防火人人有责的意识,将学校的森林防火安全教育活动深入人心。
(二)上一堂森林防火课。为了让学生受教育率达到100%,学校各班级上一节主题班队会,重点讲授森林防火的重要意义、《森林防火条例》和相关法律法规、野外火源管理的有关规定、科学扑救森林火灾和安全避险常识、森林防火正反两方面的典型等。
(三)办一期专题黑板报。用图文并茂、鲜活生动的内容,以漫画、文字等形式更有效地调动学生主动学习森林防火知识的积极性。
(四)写一篇主题作文。将有关森林防火的学习体会、身边感悟等内容通过文字记录下来,提升学生对护林防火的认知程度。
(五)致家长一封信,送一张《宣传单》。每位学生对家长进行森林防火知识宣传,通过“小手拉大手”影响带动身边人科学防火,使护林防火知识家喻户晓。
(六)搞一次兴趣活动(如火灾应急演练等)。通过同学之间相互交流护林防火知识,增加学生的护林防火集体意识。
(七)挂一条横幅标语。在学校显要位置悬挂一条有关森林防火的主题横幅,或粉刷安装一幅墙体标语,让学生天天注意、时时铭记森林防火。
三、活动要求
(一)充分提高认识。全校师生要充分认识森林防火教育工作的重要性,成立领导小组,把活动抓紧、抓好、抓实,确保取得实效。并结合学校实际,不断创新活动思路,拓宽安全教育渠道,开展形式多样的安全教育活动,营造浓厚的宣传教育氛围,将森林防火教育常态化。
(二)加强督导检查。邀请防火办领导对我校活动的开展情况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督导,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学校将把森林防火工作作为一项长期艰巨的任务,常抓不懈。
森林防火宣传方案15
为深入贯彻省、市、区森林草原和城乡防火安全电视电话会议精神,进一步做好我镇“清明节”期间的森林防火工作,预防和控制森林火灾的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各村(居)和镇级各单位要深刻认识做好当前森林防火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把森林防火工作提到议事议程,仔细安排、重点部署、抓好落实;要坚持“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指导方针,从抓好关键问题和重点部位入手,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扎实做好防火各项工作,全面打赢防范化解森林火灾重大风险攻坚战;要健全组织,强化领导,完善防火指挥工作机制,把责任落实到人头、xx、坟头,坚决防止森林火灾的发生。
二、组织领导
为加强“清明节”期间对森林防火工作的领导,成立关公镇“清明节”期间森林防火工作领导小组:
三、主要措施
(一)广泛宣传,提高防火意识。利用短信、微信、广播、电子显示屏、条幅、宣传单等多种方式进行宣传教育,营造强大的森林防火宣传氛围,引导群众移风易俗,文明祭祀,杜绝野外用火。森林防火宣传进学校、进企业单位、进家庭。家喻户晓宣传森林火灾的危害和森林防火基本知识:各村(居)要在重点xx、交通干道、进山祭祀的必经之处设立醒目的森林防火警示牌,在主要街道、村道等处悬挂宣传条幅;各学校要对中小学生开展森林防火知识教育,引导家长和亲属提高防范意识,文明祭祀。
(二)多级联动,强化森林防火责任制。镇、村、组要层层签订森林防火责任状,通过多级联动管理的方式将森林防火责任制落实到xx地块。各村(居)要根据划定的责任区落实管护人员,严格落实巡查管控责任,结合镇党委政府包片和驻村安排,明确分片包村、包组、包xx的具体人员。
(三)登记管理,消除森林火灾隐患。明确村、组森林防火责任人,节前完成林缘散坟周围的杂草、枯枝落叶等可燃物清除工作,消除森林火灾隐患,防止森林火灾蔓延。对林中的散坟也要进行登记造册,明确坟主,便于森林防火的日常管理,清明节前要进行警示性通知。
(四)严看死守,加强野外火源管理。加大巡查力度,加强对重点区域、重点人员、重点时段火源管控工作,做到路口有人把、xx有人看、坟头有人管,本着“早发现、早处置、早控制、早消灭”的原则,及时消除火灾隐患。“清明节”期间要教育引导进入禁火区域活动的人员执行以下规定:
一是严禁吸烟、乱丢烟蒂;
二是严禁在乘坐交通工具时向外丢弃火种;
三是严禁在野外烤火、玩火、放“孔明灯”;
四是严禁野外烧荒、烧灰积肥等其他生产性用火;
五是严禁燃放烟花爆竹等可能引发森林火灾的行为。
(五)严阵以待,全面做好扑火准备。各村组干部、护林员、民兵应急分队人员及包片领导、驻村干部要进入高度战备状态,严阵以待。村、组防火人员要到负责的责任区和xx坟头负责防火,护林员要全天携带扑火机具上岗巡查,发现火情及时扑救,应急队伍要随时待命,做好战斗准备。
(六)加强领导,强化值班值守。清明节期间各级各单位值班人员要坚守岗位,严格落实24小时值班、领导带班和通讯畅通制度,及时准确的上报火情信息。森林防火已全面展开,各级各单位要切实增强防范意识,“清明节”期间所有相关人员要深入到所包村组和地块,搞好巡视和检查,及时发现处理各种隐患。
森林防火宣传方案16
为贯彻落实了《全县年森林防火工作要点》和《全县年森林防火宣传教育工作方案》,有效提升森林火灾防控能力,全面增强社会公众森林防火意识,努力营造全社会关注、支持、参与森林防火的良好氛围,保护好国家森林资源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根据省、市、县文件要求,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年森林防火宣传教育工作,紧紧围绕建设生态文明、促进绿色增长、构建和谐社会为主题,以确保森林资源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及社会稳定为中心,认真贯彻落实了省、市、县政府森林防火指挥部有关部署要求,紧紧围绕年全镇森林防火工作的总体目标,大力营造森林防火宣传教育的舆论氛围,把握宣传重点,创新宣传方式。高标准的做好森林防火宣传工作,努力营造“森林防火、人人有责”的浓厚氛围,全面提高社会公众的森林防火意识,最大限度减少森林火灾的发生,确保生态安全、构建和谐林区
二、宣传教育工作的主要任务
(一)重点内容:
《森林防火条例》;有关森林防火的法律、法规及政策;国家、省、市、县各级森林防火工作会议精神;《省人民政府年森林防火命令》;林区野外火源管理的有关规定;扑救森林火灾的基本常识及紧急避险知识及森林火灾典型案例。
(二)重点时段
1、春、秋两个防火期进入前的动员教育阶段。
2、春、秋季节入山采集、和备春耕农业生产和秋收高峰期野外火源管理工作宣传教育阶段。
3、防火期内,国家法定假日期间的森林防火宣传教育阶段。
4、防火期内出现持续高火险天气特殊时段的超常规宣传教育阶段。
(三)重点工作
1、以科学制定本地宣传方案为重点。召开动员大会,全面部署森林防火宣传教育工作。
2、以做好宣传设施设备的投放和管理为重点。要进一步完善全镇规范统一的宣传警示物标准化建设,内容规范醒目,全面提高宣传质量。
3、以切实抓好林区群众分层次教育宣传为重点。为确保各类人群普遍受教育,要加大开展森林防火、保护森林资源重要性的宣传力度,认真学习领会森林火灾的危害和相关法规等主要内容;采取引导、警示的方式,在清明节等祭祀活动较集中时段,倡导文明祭祀;对广大群众采用宣传法律、法规,发放、张贴宣传资料等形式进行,防止出现侥幸心理;对中小学生采用课堂和板报宣传的方法,全面提高全民森林防火意识。
4、以组织开展集中宣传活动为重点。结合清明节、五一劳动节、国庆节等法定节假日等宣传日,要普遍组织开展森林防火宣传日活动。要因地制宜利用广播、标语、等多种形式进行森林防火工作宣传。
5、以规范森林防火宣传设施管理为重点。通过建立森林防火宣传工作档案,对辖区宣传警示物详细登记,促进全镇森林防火宣传工作标准化、规范化。
三、宣传教育工作实施步骤
(一)进入防火期前的准备阶段
1、召开动员会议,部署森林防火宣传工作,细化量化年度森林防火宣传教育工作。
2、要认真组织学习《森林防火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和防扑火知识,以及年度工作要点及省政府命令,不断提高政治理论水平和业务能力。
3、做好宣传设施设备维护和各类非固定宣传物布设前的准备工作。
4、做好森林防火区内农田剩余物清理的宣传发动工作。
(二)进入防火期的实施阶段
1、全面启动森林防火宣传教育方案。开展森林防火专项宣传教育活动,围绕《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省人民政府2021年森林防火命令》等有关法律、法规,大力开展全民防火、依法治火的宣传,普及有关法律知识,增强人们的法律意识。
2、全面开展防火宣传物、警示物的布设工作。着力扩大和提高“12119”森林火情报警电话,营造“森林防火、人人有责”的浓厚氛围。
3、全力做好农事用火宣传教育工作。要结合十户联防公约入户活动,大力宣传农事用火管理规定,要大力组织动员林区群众在森林防火期前,将防火区内的农用秸秆提前移出、回运、清理以及有组织烧除工作,达到既满足群众用火和备耕生产需求,又遵纪守法,提前消除火灾隐患的目的。
4、开展“清明节”专项宣传教育活动。要按照全省的统一要求,集中开展“倡导文明祭祀周”活动,教育引导群众破除迷信、移风易俗,提倡文明祭祀,采取用植树、送花等文明方式开展祭祀活动,坚决避免因上坟烧纸引发森林火灾。
5、开展森林高火险期防火专题宣传活动。加强对入山人员野外禁火的宣传教育,防止发生野外用火。大力宣传森林火灾的危害性和有关扑火安全常识,以及对火灾肇事者的处罚规定与典型案例分析。
(三)防火期结束后总结阶段
1、做好宣传工作总结,适时上报书面材料。
2、及时做好非固定宣传物的撤收工作。
四、基本要求
1、要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认真搞好协调,确保宣传教育质量。
2、要依据省、市、县森林防火宣传教育方案结合本地实际,保证防火宣传教育工作持续性、广泛性和实效性。切实在全社会营造“森林防火、人人有责”的浓厚氛围。林区村屯、主要入山口都要设一处旗阵。营造出浓厚的森林防火舆论氛围。
3、镇森防指要将森林防火宣传工作作为森林防火目标责任制的一项重要内容,纳入年度考评,对森林防火宣传工作措施落实了不到位的,要通报批评。
森林防火宣传方案17
为切实做好我市20xx年清明节期间的森林防火工作,根据市政府的有关工作部署,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按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积极扑救、综合治理”的方针,充分发挥森林防火的监管职能,采取有力防控措施,认真落实市政府森林防火行政首长负责制,协调各有关部门抓重点、突难点,加大森林火灾隐患排查的专项治理力度,预防和减少森林火灾事故,坚决遏制重特大森林火灾的发生,杜绝人员伤亡事故,保护森林资源,减少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的损失。
二、成立文昌市森林火灾指挥调度中心
指挥长:王晓桥(市委副书记、市长)
副指挥长:陈文慧(市委常委、公安局长)
符策万(市政府副市长)
董宁海(市人武部部长)
洪忠师(市林业局局长)
成员:李忠家(市公安消防支队队长)、黄良谋(市公安局政委)、林叶(市旅文委主任)、薛向文(市民政局局长)、曾利民(市卫生局局长)、符海涛(市安监局局长)、韩符伟(市森林公安局局长)、陆保霖(市应急办主任)冯斌武(市广播电视台台长)、彭修谊(市林业局副局长)。
三、工作任务及职责
(一)市应急办:负责森林防火工作的联络、协调,接报、收集、研判有关信息,并及时向市政府领导及有关部门报告,做好市领导有关工作指示、要求的传达落实工作,调动相关部门参与火灾扑灭救援,必要时深入现场协调救援工作。
(二)林业局:负责协调、指导、宣传、巡查和组织火灾扑救工作。
(三)市民政局:大力宣传文明扫墓,提倡使用鲜花、电蜡烛等方式祭祖,避免野外用火,废除烧纸钱、放烟花、炮竹等陋习,严防扫墓发生森林火灾。
(四)市旅文委:配合相关部门做好旅行社、游客对重点风景名胜旅游区的森林防火工作,对森林火灾威胁到的重要旅游设施采取应急监控和保护等措施。
(五)市消防支队:负责安排官兵及时扑救全市发生的森林火灾。
(六)市公安局:负责协调消防、边防、治安、交管部门参加火灾扑救,搞好火场治安管理安全保卫工作,预防和打击各种违法用火行为;负责建立健全道路管制应急保障措施,协助当地政府和有关部门撤离和转移灾区群众;会同森林公安调查森林火灾案件。
(七)市卫生局:根据扑火工作情况,组织开展医疗救援及疾病预防控制工作,提供医疗技术手段。
(八)市森林公安局:负责调查森林火灾案件侦破工作,协助做好灾区的治安管理、安全保卫、火场交通管制工作。
(九)市安监局:负责协助有关部门做好火灾扑救中相关安全监督工作。
(十)市广播电视台:负责通过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体滚动播放森林防火宣传知识或公益性广告。
(十一)各镇(场):负责镇(场)范围里若干重点区域森林防火布控工作,成立各村组、作业区专职队伍驻点巡查,对上坟扫墓者宣传森林防火知识,发动群众文明扫墓,劝阻群众上坟扫墓燃烧纸烛、燃放烟花炮竹和在高火险区内吸烟等能够引起森林火灾的行为,注意观察本责任区内上坟扫墓后的情况,一旦发现火情立即报告并组织扑救,确保辖区森林消防安全。
四、工作安排
(一)时间安排
时间从4月2日起至4月4日止。
(二)人员分组及工作职责
1、前线驻防区(应急处置组)
(1)第一责任区:青山岭公墓区域(12人)
组长:薛向文(市民政局)副组长:黄峰(文城镇);
成员:公安交警部门派2名干警,市民政局派2名工作人员,文城镇负责安排6名镇村干部。
(2)第二责任区:铜鼓岭区域(16人)
组长:林叶(市旅文委)副组长:陈明雁(龙楼镇);
成员:公安交警部门派2名干警,市民政局派2名工作人员,龙楼镇负责安排10名镇村干部;
前线驻防组工作职责:
一是对上坟扫墓者宣传森林防火知识;劝阻群众上坟扫墓燃烧纸烛、燃放烟花炮竹和在高火险区内吸烟等能够引起森林火灾的行为;
二是注意观察本责任区内或附近上坟扫墓后的情况;
三是准备随时扑救本责任区内的森林火灾。
2、火灾扑救组(共33人)
组长:何江(消防支队)副组长:彭修谊(林业局);
成员:市消防支队(20人)、市林业局(11人);
工作职责:负责落实火灾扑救工具、车辆(含5辆水车),随时出警扑救全市范围内的森林火灾。
3、案件查处组(共6人)
组长:何仕(森林公安局)副组长:韩进喜(林业局);
成员:市森林公安局郑拓、颜明清,市林业局林慧清、吴多亮;
工作职责:负责全市清明节期间森林火灾及其它涉林案件的接处警工作,对发生的森林火灾案件,要及时组织开展火灾现场调查,迅速查明火因,对故意纵火、失火人员构成犯罪的,要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4、后勤保障组(共5人)
组长:韩智(林业局)副组长:符涛(林业局);
组员:市林业局韩敏、李向之、王录敏;
工作职责:负责救火队员的中餐、茶水供应及有关后勤的保障工作。
5、值班值守组(共5人)
组长:莫景瑜(林业局)副组长:陈奋(林业局);
成员:市林业局陈英花、陈敏、黎丽娟;
工作职责:负责接听防火值班电话,对于群众等报来的森林火灾情况要记录清楚,并立即通知发生火灾地点相关镇、农(林)场进行组织力量扑救和回报,同时将情况迅速向市林业局领导报告。负责每天下午17时前向省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上网报告森林火灾零报告制度。
6、森林防火工作督导组
为做好清明期间全市森林防火工作,成立4个森林防火督导组,人员从市森林防火指挥部成员单位抽调,具体负责各镇、农(林)场督查工作,清明节期间于4月2日—4月4日深入各镇、农(林)场等森林防火相关单位对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布置的森林防火各项工作落实情况进行指导和督促。车辆由各督导组组长单位负责安排。
第一督导组:
组长:市公安局分管副职领导;
成员:市边防支队、市交通运输局、市卫生计生委分管副职领导;
负责镇(场):铺前镇、罗豆农场、锦山镇、冯坡镇、抱罗镇、翁田镇。
第二督导组:
组长:市旅文委分管副职领导
成员:市发改委、市卫生局、市气象局分管副职领导
负责镇(场):昌洒镇、龙楼镇、东郊镇、东阁镇、文教镇、公坡镇。
第三督导组:
组长:市民政局分管副职领导
成员:市财政局、市教育局、市法院分管副职领导
负责镇(场):文城镇、潭牛镇、东路镇、东路农场、岛东林场、华侨农场。
第四督导组:
组长:市安监局分管副职领导
成员:市森林公安局、市检察院、中国电信文昌分公司分管副职领导
负责镇(场):会文镇、重兴镇、蓬莱镇、南阳农场、三角庭农场、橡胶研究所、椰子研究所。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清明节是中国传统节日,也是最重要的祭祀节日之一,是祭祖和扫墓的日子。各镇(场)一是务必充分认识森林防火工作的重要性、必要性、紧迫性,从维护社会稳定的高度,把森林防火作为当前一项政治任务来抓好抓落实;
二是主要负责人近期要把主要精力放在抓森林防火工作上,要靠前指挥,做到亲自部署、亲自检查监督;
三是要发动各村组、作业区的干部积极行动起来,积极开展清明节上山扫墓易引发森林火灾的宣传教育工作。
(二)强化火源管理,减少森林火灾发生。
一是各镇(场)要严格执行野外用火管理制度,通过在入山的路口设卡检查,查堵进山香烛、大型炮竹,把火源堵在山下林外,对景区重要设施重要目标严防死守,严格管控火源、联防、联治、联保杜绝森林火灾发生;
二是各镇(场)要结合清明节扫墓存在点多面广的实际情况,划分不同的管控片区,采取网格化的布防驻守,坚决刹住上坟、烧草、烧香、烧纸、点烛、放鞭炮等违规用火行为;
三是各镇(场)要落实人员驻守到位,加大巡查密度,对重点地段和重点时段,要组织干部和民兵预备役队员全天候驻点巡逻,扫墓现场零距离的处置因上坟烧香、烧纸、点烛、放鞭炮等违规用火引发的森林火灾;
四是必须加大火案查处力度,市森林公安局要调集警力,从严从重从快查处火案,严厉打击火灾肇事者。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单位和个人要依法从严惩治,决不手软。
(三)科学处置火情。
一是山上驻点巡查人员要动态巡查,一有火情火点出现及时处置,把火点消灭在荫芽状态;
二是各驻点巡查布控人员若发现有较大的火险发生,根据火情发展态势,必须立即向镇领导和市森林防火办报告,市森林防火办立即调集专业森林消防队赶赴现场进行扑救;
三是市专业森林消防队,要保持高度戒备,集中靠前待命,各镇民兵预备役队员要全员戒备、全天候待命,做好随时调度扑火的准备,一旦有森林火灾发生,以最快的速度出警扑救,做到有备无患;
四是要高度重视扑火人员的安全,严禁动员残病人、孕妇和未成年以及其他不适宜参加扑救火灾的人员参加扑火,确保扑救人员安全。
(四)严肃工作纪律。
一是清明节期间凡安排参加防火工作的市工作组人员,在工作中要尽职尽责,服从领导,服从指挥,不得擅自离开岗位,因特殊情况需要请假的,必须经符策万副指挥长批准方可离开;
二是加强值班制度,各镇(场)主要领导必须坚守岗位,亲自带班,确保火灾信息畅通,巡查人员要认真履行职责,凡因擅自脱离岗位、失职渎职而造成重大火灾事故的,严肃追究责任;
三是严格火情报告制度,所有火情火点必须认真核查、如实上报,严禁瞒报、迟报,不得贻误扑火时机;
四是发生较大的森林火灾,各镇(场)主要领导必须立即赶赴火灾现场指挥,组织扑救,并根据火情及时向市指挥中心报告。
森林防火宣传方案18
为了进一步加强本校森林防火宣传教育,增强师生的森林防火意识,做好森林火灾的预防工作,根据区森林防火指挥部《关于转发〈森林防火宣传教育工作〉的通知》(秦开教[20XX]23号)要求,特制定本校森林防火宣传教育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等法律、法规为依据,以对国家森林资源和广大师生生命财产安全高度负责的态度,切实搞好小学生森林防火宣传教育,努力把森林火灾损失降到最低。
二、宣传内容
(一)大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以及相关实施办法等森林防火法律、法规,及时、准确宣传省、市、区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森林防火工作的文件精神,及时、准确传达上级领导对森林防火工作的指示和意见。
(二)开展以“严防森林火灾,创建平安校园”为主题的宣传活动,力争把“多一份教育就少一点火灾”的理念普及到每位教教师、每个学生及其家庭。
(三)以法律意识强、语言简短、通俗易懂的语句制作永久性、半永久性、临时性宣传标语;切实抓好元旦、春节以及清明、五一节等森林火灾隐患较大时段的宣传教育活动。
(四)向每个学生发放《致学生家长的森林防火公开信》,印发《森林防火知识问答》,组织师生观看有关森林防火知识光盘,达到警示教育宣传的目的。
(五)完善学校突发火灾应急处置预案,搞好学生自救疏散演习,进行各种森林防火知识培训、兼职扑火队伍培训。
三、工作重点
(一)结合实际,成立专门的领导机构,制定完善学校森林防火宣传教育方案和应急处置预案,建立健全相关责任制度并层层分解到人。做好森林防火隔离带设置和隐患大排查工作等。
(二)全力以赴抓好学生森林防火宣传教育工作,以强化火源管理为重点,严禁学生携带火种、易燃易爆物进入林区、森林公园等地游玩。要严格禁止学生野炊、烧烤、燃放焰火等野外用火活动。每年清明节前夕,要积极引导学生写一封《关于森林防火致家长的一封信》,提倡文明祭祖,不要随意野外用火。
(三)充分发挥学校宣传栏、校园广播、校园网络等宣传阵地的作用,调动学校师生的积极性,每个学期组织一次防火技能培训和自救疏散演练,增强师生的消防安全意识。组织开展森林防火知识竞赛、观看森林防火宣传教育片、争当森林防火义务宣传员和“小手拉大手”小孩教大人等形式的活动,扩大森林防火宣传教育面。
四、工作要求
(一)认清形势,加强领导。校长要亲自挂帅,把森林防火工作列为一项重要任务来抓,做到思想认识到位,组织领导到位,分解职责到位,监督管理到位,确保不发生涉及学生行为引发的森林火灾。
(二)落实排查,加强管理。贯彻落实各级消防安全工作会议精神,定期组织开展校园消防安全隐患大排查,对排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要及时予以整改,一时无法解决的要报告上级主管部门并采取防范措施,确保不发生消防安全事故。
(三)加强配合,确保效果。与林业部门协调配合,共同做好学生森林防火宣传教育工作,使学生充分认识到森林火灾的危害性,预防森林火灾的重要性,增强“保卫绿色,热爱自然”的意识,自觉做到不在林区和野外玩火,不违规用火,保护森林资源安全。
(四)强化值班,严格问责。加强校园值班工作,严格落实24小时值班制和领导带班制,值班人员要加强学习,熟悉具体工作业务,确保不脱岗、不漏岗,严防校园火灾事故的发生。一旦发生火情,及时按规定如实上报,不得隐瞒不报或迟报、漏报;对因迟报、瞒报而造成重大损失的,要坚决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森林防火宣传方案19
为切实做好清明期间森林防火工作,最大限度减少森林火灾的发生,保护我市森林资源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市政府及上级有关要求,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紧扣省市县有关会议精神为指导,严格执行《福建省森林防火条例》,以确保森林资源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为中心,以“文明祭扫,平安清明”为目标,认真贯彻“预防为主、科学扑救、以人为本、积极消灭”的森林防火工作方针,提倡文明祭祖,林区森林火灾隐患排查率达95%以上,确保清明节期间无重特大森林火灾和人员伤亡事故。
二、工作分工
第一组:组长:连惠汀
组员:陈映龙、孙益容、陈书兴、赖锦彬
车辆:闽E警7113(圆山所)
督查乡镇:程溪镇、九湖镇、程溪农场
第二组:组长:席辉
组员:江亚坤、甘亚海、余建辉、蓝强顺
车辆:闽E771KD(郑建华)
督查乡镇:浮宫镇、港尾镇、隆教乡
第三组:组长:林理生
组员:姚历强、余文胜、李斌
车辆:闽E9J028(高立荣)
督查乡镇:颜厝镇、榜山镇、石码镇
第四组:组长:陈恩永
组员:翁建阳、林伟杰、高劭毅
车辆:闽E警7112(东海所)
督查乡镇:海澄镇、白水镇、紫泥镇
第五组:组长:黄文杰
组员:姚历勇、陈育兵、郑立平
车辆:闽E575KD(周毅伟)
督查乡镇:东园镇、东泗乡、双第农场
第六组:组长:高春生
组员:康为民、黄芳珍、林中彪、江宇
车辆:闽E9J058(黄海门)
另:车辆闽E732KD(陈志雄)待命。
三、督查内容
(一)第一阶段(准备阶段):从3月29日至4月1日。
主要内容:
1、各乡(镇)场是否制定清明期间的森林防火工作方案,细化工作内容;是否将山头地块明确到人,落实到户;各村清明节期间的值班人员、巡逻队成员、包山头包路口人员名单及联系电话是否上报镇政府相关部门。
2、是否利用各种宣传工具进行“文明祭扫、平安清明”宣传。
3、是否增加临时护林防火工作人员,加强巡山,做到“守责、尽责、负责”三落实。
4、扑火专业队伍建设情况、扑火机具配备情况、扑火队员24小时备勤情况。
5、应急预案完善、演练情况。
(二)第二阶段(执行阶段):4月1日至5月10日。
主要内容:
1、各乡(镇)场是否落实村两委成员包山头、路口责任制,名单是否固定;清明节期间各主要进山路口、山头是否有安排村领导、值班人员进行站岗放哨,发放宣传材料,做好宣传工作,禁止火源进山。
2、护林员是否不间断进行巡山检查,各陵园周边、林缘边上是否有专人盯守。
3、专业、半专业队伍是否集中食宿,做到严阵以待,保证人员、工具到位,做到召之即来,来之能战。
4、是否有指定专人做好森林火灾扑救后勤工作(发生火灾时是否有人带路、食品保障、看守火场)。
(三)第三阶段(总结阶段):5月10日以后。
主要内容:对清明期间的森林防火工作进行总结,对工作开展好的单位进行表扬,对存在问题进行剖析,并与年底森林防火责任制考核相挂钩。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局成立清明期间森林防火工作领导小组,由局长任组长,副组长为各小组长,防火办、森林公安、林业站、绿化办等主要负责人为成员,加强对活动的指导。
(二)加强宣传。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等新闻媒体,加大森林防火宣传力度,广泛刷写防火标语、标识、固定标牌,形成浓厚的防火氛围,确保不出现问题。
(三)加强督查。全面检查清明节期间森林防火工作方案落实情况。各防火重点乡镇要结合本单位实际,突出重点和薄弱环节,认真开展好隐患排查和治理工作,做到横到边、纵到底、全覆盖、无漏区。
(四)突出重点。清明节当天(即20xx年4月5日):
1、局组织森林公安、执法大队、防火办等相关人员对东园、白水、海澄等集中扫墓的乡镇进行宣传,分发宣传单,不间断播报“防火通告”,发现违章用火及时处理。
2、各督查组和森林公安派出所、林业站人员按照所负责乡镇,分别深入一线进行宣传督查。
3、其他未安排督查的人员在家待命,并保持通讯畅通,随叫随到。
4、防火办负责调遣市专业森林消防队,联系武警漳州森林大队。
森林防火宣传方案20
各县(市)区森林防火指挥部:
为进一步加强森林防火宣传教育工作,不断增强全民森林防火意识,在秋冬季森林防火期临之际,组织全市开展2016年秋季森林防火宣传月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加单位
以县(市)区为单位,各县(市)区森林防火指挥部和林业主管部门负责具体组织辖区内各单位开展活动。
二、时间安排
2016年9月1日至10月1日。各单位应在此期间内,统一部署本地宣传月活动开展。
三、主要措施
根据《2016年全市森林防火宣传教育工作方案》,结合本地森林防火实际,以森林防火宣传月活动为契机,迅速行动起,广泛开展森林防火宣传教育活动,营造浓厚的社会氛围,把森林防火宣传教育工作引向深入。
(一)加强新闻媒体宣传。利用地方电视台、电台、报纸、网络等媒介大力宣传森林防火法律法规,开展森林防火公益广告宣传,开辟森林防火专题节目、栏目,广泛宣传森林防火知识和安全扑火常识。
(二)强化林区宣传教育。在林区主要道路沿线、高速公路收费站、入路口、森林旅游景区,在政府所在地、学校、街道、车站、村委会以及森林防火区内的单位、厂矿、村庄等地悬挂森林防火标语、横幅,设置森林防火宣传栏,组织森林防火宣传车走乡串村巡回开展防火宣传,组织艺演出队、电影放映队、宣讲队深入到乡村、集市进行宣传,努力打造“森林防火、人人参与”的社会氛围。
(三)持续抓好《条例》宣传。继续大张旗鼓地开展以《福建省森林防火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为重点的森林防火法律法规宣传活动,深入到林区的村落、厂矿、作业点及企事业单位,开展送《条例》下乡等活动,努力提高全社会森林防火法制意识。
(四)抓好中秋国庆重阳宣传。针对中秋、国庆长假期间景区游客大量增加以及重阳登高的实际,加强对旅游景区、登高点的火管理,在景区入口、景点、登高点等重点部位设置规范性防火宣传牌或防火标志;有中秋、重阳扫墓祭祖习俗的地区,应积极提倡明祭扫,通过鲜花、诗赋、信函、音像等明环保的祭扫形式,减少森林火灾隐患,确保中秋、国庆、重阳期间森林防火安全。
(五)注重扑火安全宣传。利用扑救火灾安全培训教材以及VD片,结合县、乡、村以及林业系统干部职工的培训,广泛宣传扑火安全知识,使参加扑救森林火灾人员熟知安全扑火知识和扑火避险常识,不断提高基层扑火战斗力,防止发生人员伤亡事故。
四、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制订切实可行的森林防火宣传月活动方案,明确宣传重点、内容、形式和组织方式,分工负责、分级实施。
(二)强化检查监督。各县(市)区要深入乡(镇、街道)、村、森林经营单位检查督促,确保宣传方案的“四落实”(落实责任、落实人员、落实经费、落实车辆)。市防火办将根据情况适时派出工作组检查指导,并将检查结果作为年度森林防火责任书考核评分的依据。
(三)认真总结分析。各单位在活动结束后,应认真总结分析活动开展情况,并将总结报告于10月0日前报市防火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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