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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尘暴灾害应急预案

时间:2024-04-30 16:44:59 沙尘暴灾害应急预案 我要投稿

沙尘暴灾害应急预案

  沙尘暴是指强风从地面卷起大量沙尘,使水平能见度小于1千米,具有突发性和持续时间较短特点的概率小危害大的灾害性天气现象。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沙尘暴灾害应急预案(精选7篇),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沙尘暴灾害应急预案1

  一、总则

  1. 编制目的

  为有效应对乡镇地区沙尘暴灾害,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减少灾害损失,维护社会稳定,特制定本应急预案。

  2. 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自然灾害救助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国家、省、市关于沙尘暴灾害应急管理的规定和要求。

  3.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乡镇范围内发生的沙尘暴灾害的应急准备、应急响应、应急处置和灾后恢复等工作。

  4. 工作原则

  (1)以人为本,生命至上;

  (2)预防为主,综合防治;

  (3)统一领导,分级负责;

  (4)快速反应,协同应对;

  (5)科学决策,依法处置。

  二、组织机构与职责

  1. 乡镇应急指挥部

  成立乡镇沙尘暴灾害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应急指挥部”),由乡镇党委书记任总指挥,乡镇长任副总指挥,成员包括各相关部门负责人。应急指挥部负责全面指导、协调、监督乡镇沙尘暴灾害应急管理工作。

  2. 职责分工

  (1)应急指挥部:负责制定、修订本预案,组织指挥沙尘暴灾害应急处置工作,协调解决应急处置中的重大问题。

  (2)乡镇政府办公室:负责应急指挥部的日常工作,组织召开相关会议,传达贯彻上级指示精神,收集、整理、上报沙尘暴灾害信息。

  (3)气象部门:负责沙尘暴天气的监测、预报和预警,提供气象信息服务。

  (4)农业部门:负责指导农业生产防灾减灾工作,评估沙尘暴对农业生产的影响。

  (5)林业部门:负责指导林业生产防灾减灾工作,评估沙尘暴对林业资源的影响。

  (6)交通部门:负责保障交通畅通,及时抢修受损交通设施。

  (7)卫生部门:负责医疗救治和卫生防疫工作,保障灾区群众基本医疗需求。

  (8)公安部门:负责维护灾区社会治安秩序,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9)民政部门:负责灾民救助和安置工作,协调发放救灾款物。

  三、应急准备

  1. 制定和完善沙尘暴灾害应急预案,明确应急处置流程和责任分工。

  2. 加强沙尘暴监测预警体系建设,提高预警准确性和时效性。

  3. 开展沙尘暴灾害风险评估和隐患排查,制定防范措施。

  4. 加强应急队伍建设,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5. 储备必要的应急物资和设备,确保应急资源充足。

  四、应急响应

  1. 根据沙尘暴灾害预警信息,启动相应级别的应急响应。

  2. 加强监测预警和信息发布,及时向社会公众发布沙尘暴灾害信息。

  3. 组织开展应急处置工作,包括人员疏散、交通管制、医疗救治等。

  4. 加强部门协同和联动,形成合力应对沙尘暴灾害。

  五、应急处置

  1. 人员疏散与安置

  (1)根据沙尘暴灾害程度和影响范围,及时组织人员疏散到安全地带。

  (2)设立临时安置点,为疏散人员提供基本生活保障。

  2. 交通管制与抢修

  (1)对受沙尘暴影响严重的交通路段实施交通管制,确保交通安全。

  (2)及时抢修受损交通设施,恢复交通畅通。

  3. 医疗救治与卫生防疫

  (1)加强医疗救治工作,保障灾区群众基本医疗需求。

  (2)加强卫生防疫工作,防止疾病传播。

  六、灾后恢复

  1. 评估灾害损失,制定灾后恢复计划。

  2. 组织开展灾后重建工作,修复受损设施,恢复生产生活秩序。

  3. 加强防灾减灾宣传教育,提高群众防灾减灾意识和能力。

  七、附则

  1. 本预案由乡镇政府负责解释。

  2.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沙尘暴灾害应急预案2

  一、总则

  1. 编制目的:

  为建立健全沙尘暴灾害的监测、预报、预警和应急救援机制,确保在沙尘暴灾害发生时,能够迅速、有效地组织应急响应,减少灾害损失,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特制定本预案。

  2. 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制定本预案。

  3.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本行政区域内发生的沙尘暴灾害及其衍生灾害的应急响应工作。

  二、工作原则

  1. 以人为本,预防为主:

  始终把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放在首位,坚持预防为主,加强灾害监测预警和风险评估,提高公众防灾减灾意识和能力。

  2. 统一领导,分级负责:

  在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建立健全沙尘暴灾害应急管理体制,明确各级各部门职责,形成统一指挥、分级负责、属地为主、协调联动的工作机制。

  3. 科学应对,依法处置:

  依靠科技进步,提高沙尘暴灾害的监测预警、应急响应和救援处置能力。依法开展应急处置工作,确保应急处置工作的科学性、规范性和有效性。

  4. 快速反应,协调联动:

  建立快速反应机制,加强信息共享和部门协作,实现应急资源的优化配置和高效利用。

  三、组织指挥体系

  1. 成立沙尘暴灾害应急指挥部:

  负责全面领导本行政区域内沙尘暴灾害应急工作,制定应急响应措施,指挥协调各相关部门和单位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2. 明确各相关部门职责:

  气象部门负责沙尘暴灾害的监测预警和信息发布;环保部门负责监测沙尘暴对空气质量的影响;交通部门负责保障道路交通安全;民政部门负责受灾群众的生活救助;卫生部门负责救治因沙尘暴造成的伤病员等。

  四、监测预警与应急响应

  1. 监测预警:

  气象部门要加强沙尘暴灾害的监测预警工作,及时发布预警信息,并根据预警级别采取相应的应急响应措施。

  2. 应急响应:

  根据沙尘暴灾害的严重程度和影响范围,启动相应的应急响应程序。各级各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迅速组织力量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1)加强信息发布和宣传教育:通过多种渠道及时发布沙尘暴灾害预警信息和应对措施,提醒公众做好防护工作。同时,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公众防灾减灾意识和能力。

  (2)保障道路交通安全:交通部门要加强道路巡查和交通管制,确保道路交通安全畅通。对于受沙尘暴影响严重的路段,要采取必要的交通管制措施,确保行车安全。

  (3)保障群众生活:民政部门要做好受灾群众的生活救助工作,确保受灾群众的基本生活需求得到满足。同时,加强受灾地区的卫生防疫工作,防止疫情的发生和传播。

  五、后期处置与总结评估

  1. 后期处置:

  在沙尘暴灾害得到控制后,各级各部门要及时开展灾后恢复重建工作。对于受损的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要及时进行修复和重建;对于受灾群众的生产生活,要给予必要的支持和帮助。

  2. 总结评估:

  在应急处置工作结束后,要对整个应急响应过程进行总结评估,总结经验教训,提出改进措施和建议。同时,要对预案进行修订和完善,提高预案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六、附则

  1. 本预案由沙尘暴灾害应急指挥部负责解释。

  2.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沙尘暴灾害应急预案3

  沙尘暴是一种常见的自然灾害,其带来的狂风、沙尘和能见度降低等特点,对人民的生产生活、交通运输、生态环境等方面造成严重影响。为了有效应对沙尘暴灾害,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特制定本预案。

  一、应急组织体系

  1、成立沙尘暴灾害应急指挥部,负责统一指挥、协调和组织沙尘暴灾害的应急处置工作。

  2、设立应急办公室,负责应急指挥部的日常工作,收集、汇总和上报沙尘暴灾害信息,协调各相关部门开展工作。

  3、相关部门要明确职责,密切配合,形成工作合力,确保应急处置工作的顺利进行。

  二、应急响应

  1、预警响应:根据沙尘暴的监测和预报信息,及时发布预警信息,提醒公众做好防护措施。

  2、应急响应:在沙尘暴灾害发生后,迅速启动应急响应机制,组织救援力量赶赴现场,开展救援和应急处置工作。

  三、应急处置措施

  1、加强监测和预报:加强对沙尘暴的监测和预报工作,及时发布预警信息,为应急处置提供科学依据。

  2、加强交通管制:在沙尘暴期间,加强对道路的监控和管理,确保交通畅通,减少交通事故的发生。

  3、加强环保措施:采取有效措施,减少沙尘暴对生态环境的影响,保护生态环境。

  4、加强宣传教育:加强沙尘暴灾害的宣传教育工作,提高公众对沙尘暴灾害的认识和防范意识。

  四、后期处置

  1、对受灾地区进行灾后评估,制定灾后恢复计划,帮助受灾地区尽快恢复正常生产生活秩序。

  2、对应急处置工作进行总结评估,总结经验教训,完善应急预案,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五、保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各级政府要高度重视沙尘暴灾害的应对工作,加强组织领导,确保预案的有效实施。

  2、加强队伍建设:加强应急队伍建设,提高应急处置能力,确保在灾害发生时能够迅速响应。

  3、加强物资储备:加强应急物资储备,确保在灾害发生时能够及时提供必要的救援物资和装备。

  六、预案修订

  本预案应根据实际情况和沙尘暴灾害的发展变化,定期进行修订和完善,以确保预案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七、预案实施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沙尘暴灾害应急指挥部负责解释和组织实施。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要认真贯彻执行本预案,确保沙尘暴灾害应对工作的顺利开展。

  沙尘暴灾害应急预案4

  一、总则

  1. 编制目的

  为了科学应对和处置乡镇沙尘暴灾害,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减少沙尘暴带来的损失,特制定本应急预案。

  2. 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气象灾害防御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乡镇实际情况,制定本预案。

  3.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本乡镇范围内发生的沙尘暴灾害及其次生、衍生灾害的应急管理和处置工作。

  4. 工作原则

  以人为本,科学决策;预防为主,综合防治;统一领导,分级负责;部门联动,社会参与。

  二、组织指挥体系

  1. 乡镇应急指挥部

  成立由乡镇主要领导担任总指挥的沙尘暴灾害应急指挥部,负责全面指挥、协调、调度乡镇沙尘暴灾害应急处置工作。

  2. 成员单位

  成员单位包括乡镇政府各相关部门、村(居)委会、企事业单位等,各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密切配合,共同应对沙尘暴灾害。

  三、预警和信息报告

  1. 预警发布

  根据气象部门发布的沙尘暴预警信息,乡镇应急指挥部及时通过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向公众发布预警信息,提醒群众做好防范措施。

  2. 信息报告

  各村(居)委会、企事业单位等要及时向乡镇应急指挥部报告沙尘暴灾害发生、发展及处置情况,为指挥部决策提供科学依据。

  四、应急处置措施

  1. 人员疏散和安置

  在沙尘暴灾害发生前或发生时,根据灾情严重程度,及时组织群众疏散到安全区域,并妥善安置疏散人员,确保其基本生活需求。

  2. 交通管制

  在沙尘暴灾害期间,对受影响的道路、桥梁等交通设施实施交通管制,确保交通安全。

  3. 农作物保护

  指导农民采取覆盖、浇水等措施,保护农作物免受沙尘暴侵害。

  4. 供电、供水、供气保障

  加强供电、供水、供气等基础设施的巡查和维护,确保在沙尘暴灾害期间正常供应。

  5. 灾情调查和评估

  在沙尘暴灾害结束后,组织相关部门对灾情进行调查和评估,为灾后恢复重建提供依据。

  五、应急保障

  1. 物资保障

  储备必要的应急物资,包括食品、饮用水、药品、防护用品等,确保在沙尘暴灾害期间能够及时供应。

  2. 队伍保障

  组建由乡镇政府各部门、村(居)委会、企事业单位等人员组成的应急队伍,负责沙尘暴灾害的应急处置工作。

  3. 技术保障

  加强气象监测和预警技术的研发和应用,提高沙尘暴灾害预警的准确性和时效性。

  六、预案管理与更新

  1. 预案宣传和培训

  加强本预案的宣传和培训,提高群众应对沙尘暴灾害的自救互救能力。

  2. 预案演练

  定期组织本预案的演练,检验预案的可行性和有效性,及时发现和修正存在的问题。

  3. 预案更新

  根据本乡镇实际情况和法律法规的变化,及时修订和更新本预案。

  七、附则

  1.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2. 本预案由乡镇应急指挥部负责解释。

  沙尘暴灾害应急预案5

  为了应对沙尘暴天气,减少其可能带来的损失,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以下是一个沙尘暴灾害应急预案:

  一、总则

  1、编制目的:明确预案的目的是为了高效、有序地应对沙尘暴灾害,提高应对气象灾害的综合管理水平和应急处置能力,以最大程度地减少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和社会影响。

  2、工作原则:坚持以人为本、预防为主的原则,统一领导、分级管理、部门分工负责、协调一致,依靠科技进步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3、编制依据: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制定。

  4、适用范围:明确预案适用于哪些地区、哪些情况下启动,以及适用的灾害类型和级别。

  二、组织机构及职责

  1、应急指挥机构:成立沙尘暴灾害应急指挥部,明确总指挥和副总指挥,负责全面领导和组织协调沙尘暴灾害的应急处置工作。

  2、成员单位:明确各成员单位的职责和任务,如气象部门负责监测和预报,教育部门负责学校安全等。

  3、应急联动机制:建立与相关部门的应急联动机制,实现资源共享、信息互通。

  三、预警机制

  1、监测与预报:建立沙尘暴监测和预报体系,及时发布预警信息。

  2、预警级别划分:根据沙尘暴的严重程度和影响范围,划分不同级别的预警。

  3、预警信息发布:通过广播、电视、网络等多种渠道及时发布预警信息,提醒公众做好防范措施。

  四、应急响应

  1、响应级别划分:根据沙尘暴的严重程度和影响范围,划分不同级别的应急响应。

  2、应急措施:针对不同的应急响应级别,制定相应的应急措施,如疏散转移、交通管制、医疗救治等。

  3、应急处置流程:明确应急处置的流程,包括信息报告、指挥协调、现场处置、救援支援等环节。

  五、后期处置

  1、善后处理:对受灾地区进行善后处理,包括恢复生产、重建家园等。

  2、总结评估:对预案的实施效果进行总结评估,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

  六、附则

  1、预案管理:明确预案的管理单位、修订周期等。

  2、预案解释权:明确预案的解释权归属。

  沙尘暴灾害应急预案6

  一、总则

  1. 编制目的

  为有效应对社区内可能发生的沙尘暴灾害,保障居民生命财产安全,减少沙尘暴对社区正常生产生活的影响,特制定本预案。

  2. 编制依据

  本预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自然灾害救助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社区实际情况制定。

  3.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本社区范围内发生的沙尘暴灾害的应急响应和处置工作。

  4. 工作原则

  (1)以人为本,确保居民生命财产安全;

  (2)预防为主,科学应对;

  (3)统一指挥,分级负责;

  (4)信息共享,协同联动。

  二、组织指挥体系

  1. 成立社区沙尘暴灾害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指挥部”),由社区居委会主任担任总指挥,成员包括社区相关部门负责人、物业公司代表、志愿者组织负责人等。

  2. 指挥部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和应急响应的组织协调。

  3. 设立监测预警组、应急响应组、后勤保障组、宣传报道组等专项工作组,明确各组职责和任务。

  三、监测预警

  1. 监测预警组负责收集和分析沙尘暴灾害相关信息,及时发布预警信息。

  2. 建立与气象、环保等部门的信息共享机制,及时掌握沙尘暴灾害动态。

  3. 通过社区广播、微信公众号、短信等多种渠道向居民发布预警信息,提醒居民做好防护措施。

  四、应急响应

  1. 应急响应启动

  (1)根据预警信息,指挥部决定启动应急响应级别;

  (2)发布应急响应指令,通知各专项工作组进入应急状态。

  2. 应急措施

  (1)关闭社区内易受沙尘暴影响的露天场所和设施;

  (2)加强社区内道路清扫和洒水作业,减少沙尘对居民生活的影响;

  (3)组织志愿者队伍协助居民做好防护措施,如发放防尘口罩等;

  (4)对受沙尘暴影响较大的特殊人群(如老人、儿童、孕妇等)进行重点关注和照顾;

  (5)加强社区内安全巡查,及时发现并处理安全隐患。

  3. 应急响应结束

  (1)当沙尘暴灾害影响减弱或消除后,指挥部决定结束应急响应;

  (2)发布应急响应结束通知,通知各专项工作组恢复正常工作。

  五、后期处置

  1. 对沙尘暴灾害造成的损失进行评估,制定恢复重建计划。

  2. 总结经验教训,完善应急预案和应急机制。

  3. 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居民对沙尘暴灾害的防范意识和应对能力。

  六、附则

  1. 本预案由社区居委会负责解释和修订。

  2.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沙尘暴灾害应急预案7

  1、总则

  1.1编制目的

  为了建立健全突发沙尘暴灾害的监测、预报、预防和灾后救援的组织管理和紧急处置机制,及时、有效地应对和防范突发重大沙尘暴灾害,最大限度地减轻灾害造成的损失,特制定本预案。

  1.2编制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沙治沙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防沙治沙工作的决定》、《国家重大沙尘暴灾害应急预案》、《辽宁省重大沙尘暴灾害应急预案》、《阜新市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和《阜新市气象灾害应急预案》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预案。

  1.3工作原则

  本预案在具体实施时应遵循以下原则:

  (1)坚持以人为本,积极预防的原则。把保障沙尘暴高发区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放在首位,积极做好监测、预报和预防工作。

  (2)坚持统一领导,分级响应的原则。在市政府的统一领导和相关部门的密切配合下,市气象局制定和实施本预案,指导全市重大沙尘暴灾害应急处置工作。沙尘暴灾害的应对和防范要按照“条块结合,以块为主”和分级管理、分级响应的原则,由各级人民政府负责。各县区要层层组成应急指挥部,编制应急预案,落实应急处置责任制。

  (3)坚持加强协调,整合资源的原则。积极协调相关部门,密切配合,通力合作,形成合力。充分利用各部门现有资源,实现资源和信息共享,避免重复投资,重复建设。

  (4)坚持平战结合,快速反应的原则。市、县区各级应急指挥部经常性地做好应对重大沙尘暴灾害的思想准备和工作准备,常抓不懈,迅速、及时、有效地应对重大突发灾害。

  1.4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我市发生重大沙尘暴灾害或相邻地区发生重大沙尘暴灾害影响到我市境内。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立即启动本预案:

  (1)发生特大沙尘暴灾害(I级)时;

  (2)发生重大沙尘暴灾害(II级)时;

  (3)发生较大沙尘暴灾害(III级),且有关县区提出请求,需要市重大沙尘暴灾害应急指挥部指导救灾时。

  2、组织机构及职责

  2.1应急指挥机构组成

  阜新市重大沙尘暴灾害应急指挥部

  市重大沙尘暴灾害应急指挥部由市政府主管副市长以及相关单位负责人组成。

  指挥长:市人民政府主管副市长

  副指挥长:市政府主管副秘书长、市气象局局长、市林业局局长

  2.1.2阜新市重大沙尘暴灾害应急指挥部办公室

  市重大沙尘暴灾害应急指挥部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办公室设在市气象局,办公室主任由市气象局主管业务副局长担任。

  2.1.3成员单位

  市农委、气象局、林业局、环保局、民政局、卫生局、建设局、公安局、武警支队、交通局、财政局、阜新车务段。

  2.2职责

  2.2.1阜新市重大沙尘暴灾害应急指挥部职责

  负责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和市政府有关突发事件应急工作的方针、政策,建立和完善阜新市重大沙尘暴灾害的应急机制,组织制定和完善重大沙尘暴灾害应急预案,负责沙尘暴灾害应急的重大问题的研究、决策、指挥和协调等。

  2.2.2阜新市重大沙尘暴灾害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职责

  承担指挥部的日常工作。具体负责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和市政府有关重大沙尘暴灾害应急工作的指示和要求;负责编制和修订阜新市重大沙尘暴灾害应急预案;负责组织应急人员的培训和应急演练工作;具体负责协调各应急单位的应急行动;负责应急的信息收集、处理和通报工作;负责组织对重大沙尘暴灾害状况的调查、分析和评估;建立阜新市沙尘暴灾害应急资料库;完成应急指挥部交办的其它任务。

  2.2.3成员单位职责

  市气象局:负责重大沙尘暴灾害应急指挥部办公室的日常管理工作;负责沙尘暴天气的监测、预报、预警及灾害的气象评估工作;在发现沙尘暴灾害性天气征兆时,要及时作出预报,并向市政府相关部门提供监测信息,为防灾抗灾和灾害应急作好服务。

  市林业局:定期开展全市沙化土地监测工作;收集并建立我市沙区社会经济状况数据库,为防灾减灾和沙尘暴灾害评估提供服务。

  市财政局:负责解决重、特大沙尘暴灾害发生时,需要紧急购置抗灾物资所需的资金。

  市农委:指导农业生产灾前预防,灾后自救工作,帮助灾区恢复农业生产。

  市环保局:负责监测沙尘暴发生时的大气环境质量状况,并向市政府相关部门提供监测信息,为灾害应急提供服务。

  市民政局:负责灾民紧急转移安置和生活保障;参与灾情核查;管理、发放救灾款物;组织、指导救灾捐赠工作。

  市卫生局:在灾害造成人员伤亡时,负责协调灾区紧急药品支援、受伤人员的救治工作。做好卫生防疫工作,防止灾区疾病的传播、蔓延。

  市建设局:负责指导地方政府城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做好灾后城市公共部位沙尘清理工作。

  市公安局:负责灾区治安。

  市武警支队:协助地方政府抢险救灾。

  市交通局:负责做好交通运输系统防灾减灾工作,协调落实救灾交通运输车辆。

  阜新车务段:组织制订铁路运输的沙尘暴灾害应急预案,保证沙尘暴灾害天气状况下的铁路运输安全。

  3、预警和监测

  3.1预警预报

  3.1.1每年年初,由市重大沙尘暴灾害应急指挥部办公室邀请专家对当年春季沙尘暴灾害状况进行预测和分析,提出当年沙尘暴灾害发生趋势,报市重大沙尘暴灾害应急指挥部,为领导决策和防灾减灾服务。

  3.1.2按照早发现、早报告、早预防的原则,由市气象局做好中短期沙尘暴的分析和预报,及时作出沙尘暴灾害性天气预警、预报,包括沙尘暴可能发生的时间、地点、强度、移动路径、影响区域等。

  3.1.3市气象局应加强对沙尘暴灾害性天气的监测,掌握沙尘暴发生源地、强度、路径、影响范围,及时向市政府相关部门提供沙尘暴天气情况及其相关资料,为应急决策服务。

  3.2预警支持系统

  3.2.1林业部门要定期开展全市沙化土地监测工作,提高监测手段和水平,掌握沙化土地消长动态变化和植被状况等相关信息。完善沙化土地监测体系,特别是重点风沙区要建立定位监测站(点),为沙尘暴预测、分析、预警提供基础数据。

  3.2.2收集并建立我市沙区社会经济状况数据库,为防灾减灾和沙尘暴灾害评估提供服务。

  3.2.3加强沙尘暴灾害信息共享平台建设,建立现代化的决策指挥网络体系,实现沙尘暴灾害、决策和指挥信息的快速传递和反馈。

  4、应急响应

  4.1沙尘暴灾害分级

  按照突发沙尘暴灾害的严重性和危害程度,将突发沙尘暴灾害分为4级。

  (1)特大沙尘暴灾害(I级):造成人员死亡10人以上,或经济损失5000万元以上。

  (2)重大沙尘暴灾害(Ⅱ级)∶造成人员死亡5-10人,或经济损失1000万元至5000万元,或造成国家高速公路路网线路连续封闭12小时以上。

  (3)较大沙尘暴灾害(Ⅲ级)∶造成人员死亡5人以下,或经济损失500-1000万元,或造成国家高速公路路网线路封闭的。

  (4)一般沙尘暴灾害(Ⅵ级)∶对人畜、农作物、经济林木影响不大,经济损失在500万元以下。

  4.2分级响应机制

  针对突发沙尘暴灾害的`严重程度和影响范围,分别启动不同级别的预案。

  4.2.1一级、二级响应

  当发生特大沙尘暴灾害(Ⅰ级)、重大沙尘暴灾害(Ⅱ级)后,立即启动市、县区两级沙尘暴灾害应急预案,同时向省气象局、省林业厅、市政府报告沙尘暴有关情况。

  4.2.2三级响应

  当发生较大或一般沙尘暴灾害(Ⅲ级或Ⅳ级)后,启动市或县级沙尘暴灾害应急预案。

  4.3险情响应措施

  气象部门作出强、特强沙尘暴灾害预警后,各级政府应迅速做出反应,通过各种渠道发布沙尘暴消息,做到家喻户晓;动员机关、厂矿、学校和广大人民群众,采取有效措施,做好人畜防灾减灾工作,将危险地带的人民群众和重要财产转移到安全地带;必要时安排本地交通部门及时封闭高速公路或采取限速及限流措施,并在灾后尽快清扫路面,保证行车安全,及时开放交通。同时,市重大沙尘暴指挥部办公室要做好启动突发沙尘暴灾害应急方案的各项准备。

  4.4灾害应急措施

  发生重、特大沙尘暴灾害后,经市重大沙尘暴灾害应急指挥部负责人批准,启动重大沙尘暴灾害应急预案,相应的应急指挥部立即转为应急指挥部,统一负责处置重大沙尘暴灾害的指挥协调工作。会同市级相关部门立即组成救灾指挥部,认真组织做好救援工作,最大限度地减轻灾害造成的生命和财产损失,做好舆论导向,维护灾区社会稳定,并立即将沙尘暴情况及其灾害报市政府和省重大沙尘暴灾害应急领导小组,向沙尘暴移动的下游县通报。

  4.5信息共享和处理

  4.5.1建立沙尘暴灾害信息报告制度。各级重大沙尘暴灾害应急日常管理办公室都要指定专人负责沙尘暴灾害信息的收集和上报。

  4.5.2突发沙尘暴灾害信息实行逐级报告制度。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各有关部门在沙尘暴灾害发生后要及时将涉及本部门的沙尘暴灾害及其造成的损失情况报告本级突发沙尘暴灾害应急日常管理办公室,日常管理办公室汇总后向本级应急指挥部和上级日常管理办公室报告。

  4.5.3信息报告时限与内容要求。市重大沙尘暴灾害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要将沙尘暴的预报、预警以及沙尘暴发生时的强度、影响范围和沙尘暴的结束时间等情况在30分钟内报告市重大沙尘暴应急指挥部、市应急管理办公室和省重大沙尘暴灾害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同时在应对处置过程中要及时续报有关情况。

  4.5.4加强沙尘暴灾害信息基础平台建设。各级气象、林业等部门要加强沙尘暴灾害信息基础平台建设,实现沙尘暴灾害信息资源共享,为领导决策和各部门的防灾减灾提供及时、准确的信息资料。

  4.6指挥和协调

  沙尘暴灾害的预防和控制主要由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负责,实行属地化管理的原则,各县区要建立和完善地方政府统一领导下的,由气象、林业、农(牧)业、交通、民政、建设、公安、武警、财政、卫生等部门参加的指挥部。

  4.7沙尘暴灾情的调查分析与后果评估

  在重、特大沙尘暴灾害结束后,市重大沙尘暴灾害应急指挥部组织专家和相关部门人员,对沙尘暴灾害及其所造成的损失进行全面调查,对灾害及救灾情况进行评估,提出灾后重建对策措施。

  4.8后期处置

  对于重、特大沙尘暴灾害结束后,由市重大沙尘暴灾害应急指挥部通过新闻媒体进行宣布。

  5、保障措施

  5.1通信与信息保障

  应充分利用社会基础通信设施,建立健全应急信息通信保障体系,要配备必要的有线、无线和卫星通讯器材,保证和维护信息通讯渠道的通畅,保证防灾救灾信息能够及时上通下达。要建立和落实备用通讯系统。

  5.2完善沙化和荒漠化监测体系

  继续做好全市沙化和荒漠化土地监测工作,进一步完善沙化和荒漠化土地信息管理系统,特别是县级监测机构和站点建设,提高装备水平,逐步形成一个布局合理,设备先进,反应灵敏的全市沙化和荒漠化监测体系,保证沙尘暴灾害信息的迅捷、真实和可靠。并掌握主要沙区的社会经济状况,为沙尘暴预报、预警及灾害的气象评估工作提供基础数据,为防灾减灾提供服务。

  5.3强化技术咨询,建立技术储备

  市重大沙尘暴灾害应急指挥部应组成相应的沙尘暴灾害专家咨询组,为沙尘暴灾害的防治提供必要的技术指导、技术咨询和技术服务。要增加配备沙尘暴灾害的预防、预警、应急和处置的装备,保证在发生重、特大灾害时能够做出迅速反应。开展沙尘暴预测、预警、预防和应急处置技术研究,为推进沙尘暴灾害防治工作做好服务。

  5.4落实资金保障

  处置突发沙尘暴灾害所需财政经费,按《阜新市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执行。

  5.5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公众意识

  各级重大沙尘暴灾害应急指挥部应充分利用现有的宣传媒体,积极开展《防沙治沙法》和沙尘暴灾害有关知识的宣传教育,提高广大人民群众沙尘暴灾害的预防、避险、避灾、自救和互救的常识。

  市重大沙尘暴灾害应急指挥部应定期组织对各级地方政府主管领导、地方各级沙尘暴灾害应急管理人员、沙尘暴灾害监测和信息管理人员等进行培训,使之掌握防沙治沙、沙尘暴灾害的有关专门知识,促进有效沟通,提高防控沙尘暴灾害的效率和效果。

  6、附则

  6.1有关说明

  沙尘暴:是指强风将地面大量尘沙吹起,使空气变得混浊,水平能见度小于1公里的天气现象。

  6.2奖励与责任追究

  对在防御突发沙尘暴灾害中贡献突出的单位和个人,要按照有关法律、法规或文件等的规定给予表彰和奖励。对于在突发沙尘暴灾害中,由于工作不力造成重大人员伤亡和人民财产损失的,要依法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6.3预案制定与解释部门

  本预案由市重大沙尘暴灾害应急指挥部制订并负责解释。

  6.4预案实施时间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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