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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备管理办法模板

时间:2021-11-12 14:34:34 设备管理办法模板 我要投稿

设备管理办法模板

  一、什么是设备管理

  设备管理是以设备为研究对象,追求设备综合效率,应用一系列理论、方法,通过一系列技术、经济、组织措施,对设备的物质运动和价值运动进行全过程(从规划、设计、选型、购置、安装、验收、使用、保养、维修、改造、更新直至报废)的科学型管理。

  二、设备管理办法模板(通用21篇)

  在当下社会,大家逐渐认识到办法的重要性,办法是维护公平、公正的有效手段,是我们做事的底线要求。想必许多人都在为如何制定办法而烦恼吧,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设备管理办法模板(通用21篇),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设备管理办法1

  为进一步加强我局密码设备的管理、及时、妥善处置突发性涉密问题,防止失、泄密事件的发生,根据《保密法》和上级行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一、组织机构

  成立密码设备管理委员会,负责对密码设备管理工作的领导。

  二、委员会职责

  1、及时召开会议学习上级有关密码设备管理工作的文件,总结研究部署密码设备管理工作。

  2、定期或不定期对我局密码设备的使用情况、管理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检查,查找隐患、堵塞漏洞、防范风险,确保密码设备的绝对安全和正常运行。

  3、加强密码队伍建设,加强密码设备管理人员的政治思想教育和保密意识教育,定期地向全局干部职工进行遵纪守法和职业道德教育,努力做到不出现失、泄密事故。

  三、具体要求

  1、涉密部门应由专人保管密码设备,做到责任到人。

  2、涉密部门应严格执行保密规定,履行密码设备使用手续,按规定权限使用设备,注意保密。

  3、涉密部门应加强对密码设备、密押印文及一切有关国家机密文件、电报、函件、资料、统计数字的保密,严禁携带回家或在外出时对外泄露。

  4、当密码设备发生技术故障时,设备所属部门应及时与密码设备管理委员会报告,委员会将应及时报告上级行进行设备维修或更换。

  5、涉密部门发生密码设备丢失、密码设备被盗失控、密码丢失、密码被窃失控可能造成国家损失的紧急涉密事件发生时,应立即、及时将情况上报密码设备管理委员会,支行密码设备管理委员会通过检查现场、询问相关人员等方式及时查清情况,并报上级主管单位。

  6、本办法所指密码设备为密押机、密押卡、带有转字密码的保险库(箱)、涉及使用密码的电子计算机设备等。

  7、本办法所指涉密部门为拥有、使用密码设备的部门。

  设备管理办法2

  一、设备管理基本要求及原则

  1.不启用没有落实定人、定机、定岗位的施工机具、设备。

  (1).单人单机一班作业的设备,实行专人、专机制。

  (2).两班以上或多人操作的设备(搅拌机);实行机长(组长)负责制。

  (3).每名施工机具、设备操作手最多只可定(操作)两台机具设备。

  (4).严禁操作手操作非己定的施工机具、设备,将自己的设备交给他人操作。

  (5).小型施工机具,闲置、待报废、报废、无定员的机械设备,全部交到材料组。集中起来实行库存管理,以防止国有资产流失。

  (6).设备操作手作必须认真执行设备技术操作规程,按照“十字”作业要求,及时的对设备进行维护保养,搞好设备场地的卫生,做到文明生产。

  (7).设备操作手有权对违反操作规程的行为进行制止、批评、监督;直至提出处罚意见。

  2.设备操作手作必须认真按照设备巡回检查要求,对设备巡回检查部位进行每日检查;保证设备做到安全运转。并及时准确的填写好运转记录,巡回检查记录。

  3.设备操作手要坚持岗位练兵,做到“四懂、三会”不断提高设备操作技能和水平。

  4.机动车使用:须开“xx油田集团公司运输车辆行车路单”方可运行。

  二、安全处惩

  1.严禁交通运输车辆、特种车辆超载上路行驶。一经发现,将对责任人处人民币50~200元(视情节轻重)罚款。罚金从当月工资中扣除。

  2.严禁非专职操作人员驾驶机动车辆与机械设备。非专职人员驾驶机动车辆、机械设备发生安全事故时,一切后果由当事人自负。并上报公司处理。非专职人员驾驶机动车辆、机械设备,一经发现,将对责任人处人民币200~1000元(视情节轻重)罚款。罚金从当月工资中扣除。

  3.严禁交通运输车辆、特种车辆无刹车上路行驶。一经发现,将对责任人处人民币200~1000元(视情节轻重)罚款。罚金从本人当月工资中扣除。

  4.隶属基层单位领导(队长、班组长),违反规定强令操作手驾驶超载机动车辆出勤运营,将对设备隶属基层单位领导(队长、班组长)分别处200~800元(视情节轻重)罚款。强令操作手驾驶无刹车机动车辆出勤运营,将对设备隶属基层单位领导(队长、班组长)分别处500~1500元罚款。罚金从本人当月工资中扣除。

  5.对违反设备管理操作规程造成事故的班组与个人,将对相关责任人分别处500~1000元罚款。并赔偿相关的经济损失。罚金从本人当月工资中扣除。

  三、维修保养

  1.外委修理程序

  (1).现场报修:由设备操作手将施工机具、设备故障,以书面报告形式或口诉报告形式,向隶属基层单位领导(队长、班组长)提出。基层单位填报设备外委修理派送单,由基层单位领导核实填写预定维修费签字后,报分公司主管经理审批后,设备管理员方予安排维修。

  材料组库管的施工机具、设备报修:由材料组将施工机具、设备故障、待修项目,以书面报告形式或口诉报告形式,向设备管理员提出并填报设备修理派送单,填写预定维修费并签字。报分公司设备主管经理审批后,设备管理员方予安排维修。

  (2).资金审批:设备管理员依据上报的设备修理派送单,填写设备外委修理审批表,经分公司主管经理审批后报公司生产协调部、公司主管经理审批。

  (3).维修点:外委修理单位由公司生产协调部、主管经理审批指定。

  (4).验收(备案):由设备管理员或基层单位领导(队长、班组长)监督,设备操作手验收。并由设备管理员将修理验收结果登记备案。

  2.外委维修结算

  由设备管理员,本着为分公司千方百计地节约每一分钱的精神。严格认真地与承修单位核对委托修理项目及预(议)定维修费单据、材料费、维修工时费等相关结算清单。核对无误后签字报主管经理、经理审批。主管经理、经理批准后方可给承修单位办理结算手续。

  四、施工确认

  现场施工技术人员在开工前,以书面报告形式提出施工设备使用计划表,经设备主管经理审批。设备管理员填写施工设备确认表,技术负责人员、设备管理员与设备操作手核实签字后,设备方可进入现场使用。

  五、运转、保养奖惩

  1.检查内容

  (1).现场运转使用的施工机具、设备,小型机具

  a).设备:定员定机,维护保养(三滤、油质、清洁),外观,油、水、气,跑、冒、滴、漏,安全隐患,运转状况,运转记录填写。

  b).人:持证上岗,巡回检查,保养常识,岗位职责“四懂、三会”,劳动保护。

  (2).库存保管、闲置的施工机具、设备,小型机具

  a).设备:维护保养,保管,缺件、盘点,安全隐患。

  b).人:维护保养常识,报修台帐,进出库管理台帐。

  2.检查人员

  由分公司设备主管经理、设备管理员、基层单位领导(队长)组成《设备管理检查小组》。

  3.检查时间

  施工淡季(十二月份至二月份)每月一次,施工紧张季节(三月份至十一月份)每半月一次。临时检查每周一次。

  4.奖惩措施

  除严格执行公司的各项设备管理检查、奖惩制度外,还需严格执行分公司制定的如士下检查、奖惩制度:

  对严格执行各项设备管理制度、规程,设备保养好,检查合格的班组与个人,将按照分公司20__年设备管理奖惩制度,给以50~200元对现奖励。

  对不严格执行各项设备管理制度、规程,设备保养不好,检查不合格的班组与个人,将按照分公司20__年设备管理奖惩制度,给以50~200元(视情节轻重)处惩。对违反设备管理制度、规程造成事故的班组与个人,除对相关责任人分别处200~1000元(视情节轻重)罚款外。相关责任人还需赔偿相关的经济损失。罚金、赔偿金从本人工资中扣除。

  设备管理员要做好检查结果记录,并及时存档备案。对检查中查出的问题当场开据“限期

  整改通知单”,勒令相关人等给予安排整改。

  路桥工程公司建安分公司设备管理员

  设备管理办法3

  一、设备安装和使用

  为了保证计算机设备的正常运转,确保各种业务数据的安全,防止意外事故的发生,必须加强设备的使用管理,建立严密的设备操作规程,并严格遵守执行。

  (一)设备的配备。各部门每年根据业务需求,向办公室审报计算机及附属设备需求申请。设备领回后,登记入库,并根据实际领回的数量,分配给各单位或部门。设备下发时,登记出库手续。

  (二)设备的安装调试必须严格按照相应设备的安装指南进行,大型及关键设备的安装应在厂商或代理商的指导下进行。设备安装调试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关键大型设备投产运行,要进行一定时间的跟踪监视。

  (三)运行操作必须按操作手册进行。发现设备异常现象,应及时通知办公室,经维护正常后继续使用。

  (四)不得随意变更计算机设备使用地点、增减或拆卸,如必须更改地点和配置,应报办公室并指定专人操作。

  二、设备的维修和保养

  (一)各部门每年定期组织两次设备保养活动,即春、冬季各一次,以保障设备的良好状态。

  (二)设备的维修保养要严格按照相应的要求进行,保证人身及设备的安全。

  (三)要认真做好设备维修记录,及时记载设备故障修复、部件更换情况。

  (四)备件、消耗品由专人保管,建立台帐,完善入、出库手续。

  (五)设备文档是设备使用、维护等工作的真实记载。对所有机型的设备文档,办公室均保管一份。

  三、设备报废管理

  (一)对于使用年限超过折旧期的设备,可根据具体情况进行报废处理。不满折旧期的设备原则上不能报废,已满折旧期但仍能使用的设备应继续使用。

  (二)设备报废应履行相应手续,由办公室牵头,将报废设备型号、名称、配置、使用年限及报废原因记入设备台帐,会同计财部门及固定资产管理部门共同提出报废设备实物和帐务处理意见,根据设备报废权限经审批并获批准后执行。

  四、设备的环境管理

  (一)机房建设应符合有关部门规定的《计算机机房建设规范》要求。

  (二)设备的运行环境必须满足产品安装运行手册的要求。应定期对计算机应用环境进行检查(电源电压、地线、温度、湿度、电磁干扰等),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三)加强机房管理,建立机房管理制度,并严格执行。

  设备管理办法4

  为了加强办公自动化设备管理,保证机关办公自动化设备的正常运行,制定如下办法。

  一、局信息中心(后勤服务中心)负责组织、协调机关办公自动化设备的运行和管理;负责办公自动化设备操作人员的业务培训;根据工作需要提出办公自动化设备的配置方案。

  二、各处室的自动化设备应放置在通风干燥处,并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

  三、微机中安装的软件由局信息中心(后勤服务中心)统一配置,不得随意卸载。不得随意在微机中安装与工作无关的软件,不能随意使用外来软盘,以免感染病毒。

  四、配置给个人的微机仅供本人工作使用,不得转借他人。工作人员应熟练掌握操作规程,合理使用办公自动化设备,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转。

  五、配置给处室的打印机、碎纸机、复印打印一体机、数码照像机、摄像机、录音设备等供处室工作或机关大型活动(会议)使用,不得用作他用。如确需外借,需处室负责人同意。数码照片一般不作冲洗,储存电脑备用,确需冲洗的由分管副局长审批。

  六、办公自动化设备在使用过程中遇到故障,要及时与局信息中心(后勤服务中心)联系,不得在故障未排除前继续操作,更不得自行拆卸,以免造成资料丢失或设备损坏。经局信息中心(后勤服务中心)检查需要修理的,由局信息中心(后勤服务中心)负责组织专业技术人员修理。

  七、各处室工作人员要树立高度的保密意识,履行保密职责。微机设备上应设置个人密码口令,要定期不定期更换口令。

  八、离休干部信息库、机要室、档案室、文印室等涉密微机严禁联接互联网,其他微机未经同意也不得联接互联网。

  九、严禁在微机上玩电子游戏、网络游戏、上网聊天和进行与工作无关的操作。

  十、各处室要指定专人对处室的自动化设备进行管理。各处室的处长、主任作为第一责任人,对办公自动化设备的使用、维护和管理负总责。

  十一、局信息中心(后勤服务中心)对机关办公自动化设备的运转、使用及保养情况定期进行监督检查,对违反规定,情节较轻的,通报批评;情节较重或造成重大损失的,对责任人及处室负责人进行处罚。

  本办法从印发之日起执行。

  设备管理办法5

  一、公用系统管理办法

  (一)公用系统范畴

  公用系统指全校师生共同使用的电子信息系统,包括以下系统:

  1、通信网络系统:包括通信网络系统中的通信线路、网络通信设备以及公用终端设备等。目前具体包括光缆线路、铜缆线路、网络中心机房设备、校园各区域汇聚点设备、各办公场所接入设备等。

  2、网络信息系统:公用服务器系统、存储系统、应用系统软件及数据等。目前包括学校网站、电子邮件、教学平台、教务管理、图书管理、流媒体、数据库、行政办公、用户认证、数据存储、数据备份、网络管理及域控制器、DHCP、DNS、网络防毒等服务器系统。

  3、安防监控系统:包括监控中心设备及其软件和存储系统、摄像头和视频服务器等监控前端设备、监控系统通信线路等。

  4、一卡通系统:包括一卡通网络服务器、一卡通管理工作站、一卡通终端设备、一卡通系统通信线路及其中继设备等。

  5、闭路电视系统:包括校园电视台设备、闭路电视线路及其中继设备、闭路电视终端设备等。

  6、有线广播系统:包括校园有线电台、广播系统线路及其中继设备、广播终端设备等。

  7、无线广播系统:包括校园无线电台。

  8、电子信息发布系统:包括教学楼、图书馆LED显示屏及其通信线路、TV显示屏及其通信线路等。

  9、运动场音响系统:包括运动场音响系统播音设备、线路等。

  10、报告厅及会议室音响设备:包括报告厅及会议室音响系统播音设备、投影设备及线路等。

  (二)公用系统管理办法:

  1、网络信息系统中的教务管理、图书管理、行政办公及学校网站等应用系统分别由教务处、图书馆、办公室通过远程管理方式负责使用管理;

  2、安防监控系统监控中心设备由保卫处在学校保管室办理领出手续并负责使用管理;

  3、一卡通网络服务器、一卡通管理工作站设备由财务室在学校保管室办理领出手续并负责使用管理;

  4、一卡通终端设备(POS机)由各经营单位使用者在学校保管室办理领出手续,负责使用管理以及保修期外的维护维修;

  5、校园电视台、有线电台、无线电台设备由学校电视台在学校保管室办理领出手续并负责使用管理;

  6、运动场音响系统由体育教研室在学校保管室办理领出手续并负责使用管理;

  7、报告厅及会议室音响由办公室在学校保管室办理领出手续并负责使用管理;

  8、其它系统及设备由网络信息中心在学校保管室办理领出手续并负责使用管理;

  9、公用系统及设备、线路的维护、维修工作由网络信息中心负责完成。

  10、对于处于各部门及系部办公室内的网络终端设备和线路,由网络中心管理,但该办公室人员负有保管责任;

  11、以后新增公用系统的管理办法根据上述原则参照执行。

  二、处室、部门使用设备管理办法

  (一)处室、部门所使用的设备范畴

  处室、部门所使用的设备包括:包括计算机、打印机、扫描仪等外部电子设备。

  (二)处室、部门所使用设备的管理办法:

  1、处室、部门所使用的办公设备由处室、部门在学校保管室办理领出手续并负责日常使用管理,简单软件维护,保持设备清洁;

  2、处室、部门所使用办公设备的硬件维修、复杂软件维护等工作由网络信息中心负责。

  三、系部所属电教及办公电子设备管理办法

  (一)系部所属电教及办公电子设备范畴

  系部所属电教及办公电子设备包括多媒体和语音教室内的所有设备及线路,办公用计算机及打印机、扫描仪等外部设备,系部内公用的录音机、CD机、扩音器等教学设备等。

  (二)系部所属电教及办公电子设备管理办法:

  1、系部所属电教及办公电子设备管理由系部在学校保管室办理领出手续并负责使用管理和日常维护维修等工作。

  2、多媒体及语音教室使用管理工作包括排课、调课管理,使用情况登记,门锁、柜锁管理,教师使用培训,授课软件安装,教室卫生保洁等。

  3、多媒体及语音教室维护维修工作包括硬软件系统日常维护、维修或报修等。

  4、系部的使用耗材(打印纸、墨、鼠标、电池、键盘等),由系部购买。

  四、个人使用的电教、计算机及其外部设备管理办法

  (一)个人使用的计算机、电教及其外部设备范畴

  个人使用的计算机、电教及其外部设备包括:配发到个人的计算机、录音机、CD机、扩音器等电教办公设备。

  (二)个人使用的电教、计算机及其外部设备管理办法:

  1、个人支付或由学校支付部分费用,由个人自行购置的设备,其使用管理、维护维修等事宜完全由个人负责。

  2、属于学校资产,但由个人使用的设备,须由使用者在学校保管室办理领出手续并负责日常使用管理、维护维修等工作。

  3、由学校统一购置,处于保修期内且没有人为损坏现象的个人使用的设备,其维修由购置部门联系供货商处理。

  4、个人使用的设备,其使用耗材(打印纸、墨、电池、鼠标、键盘等),由个人自行购买。

  设备管理办法6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提高办公设备的使用效率,保持其设备性能,有效节约费用开支,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指办公设备包括为完成工作而购买的摄像机、照相机、便携式计算机、移动硬盘、u盘、手机等。

  第二章 办公设备的配备及管理

  第三条 因工作需要,确需购买的办公设备由当事人所在部门提出申请,报单位领导审批后再购买,所购办公设备要经公司机关有关部门备案。(配备人员见附表1)

  第四条 新购办公设备采取公司与个人按照一定出资比例购买,在规定使用年限后归个人所有。在规定使用年限期间,一般情况是公司所有,个人使用。(见附表1)

  第五条 原购办公设备由所在单位登记后统一在公司综合工作部备案,原则上在规定使用年限内不再重复购买,达到规定使用年限后,由综合工作部会同相关部门对其评估后折价处理,原使用人有优先购买权。

  第六条 在规定使用年限期间,因个人原因造成办公设备毁损、灭失、被盗等,所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个人负责。

  第七条 在办公设备规定使用年限期间,配备人员因工作需要发生调动的,公司范围内调动办公设备采取“机随人走”,公司范围外调动办公设备上交公司,由公司返还其剩余年份的出资额。所交办公设备由综合工作部会同相关部门对其评估后折价处理,原使用人有优先购买权。

  第八条 在规定使用年限期间,办公设备的维修与保养由使用人负责,所发生的费用按照年限费用递增办法包干使用,据实列销(见附表2)

  第九条 办公设备购买费用按照岗位不同采取不同的出资比例。

  公司经理、书记的办公设备购买费用据实报销。

  公司副职领导的办公设备购买费用在基础出资比例上个人降低50%。

  公司部门负责人、项目领导班子成员的办公设备购买费用在基础出资比例上个人降低25%。

  其他岗位人员的办公设备购买费用按照基础出资比例。

  第三章 附 则

  第十条 办公设备由公司财务部设立专门帐户,发生的费用一律按使用年限及出资比例办理报销。

  第十一条 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执行,由公司综合工作部负责解释。

  设备管理办法7

  为加强区局计算机设备配置和网络管理,合理分配使用设备资金,提高设备利用效率,保证计算机网络的稳定、高效、安全运行,更好地为分局税收中心工作服务,特制定本办法。

  一、设备器材的配备及管理

  (一)、区局信息中心负责分局计算机及配套器材的选型、购置和分配,统一管理全局计算机设备和有关附件,对各单位计算机管理工作进行检查和评比。

  (二)、各单位领导要高度重视计算机及相关设备的管理和维护,应指定专人负责计算机及配套设备的管理和维护,建立设备档案,登记设备的型号、配置等信息;记载计算机硬件运行情况和故障次数及原因、维修内容等。

  (三)、信息中心要保证必要的维修力量和相应的维修资金用于计算机及器材设备的维修,每年对计算机设备及管理工作进行一至两次检查,及时维修硬件故障,解决管理上的问题。

  (四)、要加强计算机病毒防范措施,每台计算机都要安装防、杀毒软件,并定期升级病毒库。不得随意使用外来软盘或运行来历不明的软件,发现计算机病毒应迅速与分局信息中心取得联系及时解决。

  二、网络管理

  (一)、信息中心负责对微波通讯、帧中继通讯和服务器、集线器等网络设备进行监控,发现异常情况立即组织技术人员进行维护,保证区局主干网络稳定运转。

  (二)、信息中心负责对区局每台上网微机安装网卡,设置网关和IP地址,各单位任何个人不得擅自修改网关、IP地址。

  (三)、各单位操作人员对网络运行中出现的故障应认真记载其故障现象,及时向信息中心反映。

  三、机房管理

  (一)、计算机用电不能与其他大功率电动设备共用一相线路,不能在计算机接线插座上连接电扇、空调、电暖器等电器设备。接线要按照“左零线,右火线,中间地线”的规定,且必须接好地线。

  (二)、机房要注意防火,配备好防火设施。

  (三)、机房内要注意防鼠害,铺设重要设备的电源线、网线要用塑胶套管保护。

  (四)、机房内严禁放置复印机。

  (五)、室内温度一般要保持在摄氏15—35度,相对湿度为40%—60%。

  (六)、机房要按统一规定的要求设计,由专业施工队伍施工,机房建设的设计图纸和使用书须经过分局审批。竣工后,由分局信息中心组织专业人员一起验收。

  (七)、进入机房时,必须换上工作服和工作鞋,机房内严禁带入任何食品,严禁抽烟、吃东西。

  (八)、严格实行上机操作制度,认真记录机器运行情况和作业内容,严禁玩电子游戏和进行其他与工作无关的活动。

  (九)、保证设备清洁卫生,经常清理打扫机器表面,定期用计算机专用清洗剂擦拭。

  (十)、严格遵守保密制度。计算机存储、打印的各类保密资料,要严格管理,不得外传,作废的资料、打印的草稿,要及时销毁,并定期作好各种数据的备份工作。

  (十一)、机器出现故障,应立即关闭电源,保持原状,由专门人员进行维修,并填写故障维修登记卡。不准擅自拆卸机房内的设备。在离开机房前,必须关好所有机器的电源,盖好防尘罩,关好门窗。

  11、安装微机或工作站的办公室必须配备UPS电源。开电源顺序为:先开UPS电源,再开显示器,打印机,再开主机电源。关电源顺序为:先关主机电源,再关显示器、打印机,再关UPS电源。

  12、征收大厅的工作间,各科、所的工作间,参照机房管理的要求进行管理。

  设备管理办法8

  ① 设备的确定

  根据生产需要,填写《生产设施配置申请表》,注明设备名称、用途、规格/型号、技术参数、单价、数量等,报公司批准后,实施采购、

  ② 设备的验收

  由质量负责人组织使用部门或供方进行安全调试,确认满足要求后,签字确认,记录设施名称、规格型号、技术参数、单价、数量、随机附件及资料等内容。《设施验收单》由质量负责人保存。

  ③ 设施的使用、维护和保养

  A、 根据安全操作与保养规程,作好相应设施的运行记录。

  B、 设施的日常保养按规定的《安全操作与保养规程》中规定的保养项目、内容及频次执行。

  C、 质量负责人制定《设备检修计划》,发至相关部门执行。

  D、现场使用的设备应统一编号,以便管理。

  ④ 设施的报废

  对无法修复或无使用价值的设施,填写《设施报废单》,经质量负责人审核,报总经理审批后报废。

  设备管理办法9

  一、原则

  1.为了保证我公司设备引进工作的顺利进行,使引进工作正常化、规范化,特制定本规定。

  2.引进设备是一项重要、严肃的工作,各级人员必须高度重视,以严肃的态度进行此项工作。

  3.引进设备必须遵循上级主管单位及本公司的有关规定。

  4.引进工作必须坚持原则,秉公办事,维护公司的利益。坚持综合考虑“质量、价格、交货期、售后服务”四个方面,要竞争,择优选取。

  5.引进工作必须根据公司制定的发展规划和技术发展趋势,结合公司实际,有计划地进行。

  规定主要适用于引进较大的项目,其他小项目的引进购置,可参照本规定执行。

  二、管理机构

  1.设备引进工作在公司总经理的统一领导下进行。由总工程师主持项目的招标和谈判工作,公司设立设备引进小组。由总工程师任组长,总工程师办公室、工程部、物资部、维护部派代表参加。

  2.总工办是引进工作的职能部门,其职责是根据需要提出各专业引进项目,报总经理批准立项后,由引进小组搞好引进项目的技术谈判和招投标商务谈判。

  3.不同专业的设备引进项目,可根据实际需要,临时吸收相关部门的有关技术人员参与项目的招标和谈判。

  三、引进方法和程序

  1.设备引进项目由总工办提出,然后交引进小组审定,报公司总经理批准后,由引进小组组织总工办及有关技术人员进行项目的招标和谈判。

  2.需要招标或询价的项目,必须通过讨论确定招标、询价的对象。总工办制定和发放招标书,并妥善保管外商的投标资料。

  3.引进小组组织项目的开标和议标,并确定谈判对象及有关事项。

  4.引进小组负责通知供应商谈判。谈判时引进小组成员一般不少于总人数的四分之三。

  5.开标、议标和谈判必须指定专人记录。记录资料必须妥善保存。

  6.物资部负责编制合同书并完成其他商务事项。

  四、纪律注意事项

  1.引进项目的招标、询价和谈判,必须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进行。

  2.引进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公司的有关情报和机密。任何人不得单独与供应商接触谈及引进项目的实质性问题,更不能向对方泄露公司拟定的标底和谈判策略,任何人不得将我方的重要信息以任何方式告知对方。

  3.在引进工作过程中,除正当的业务或礼节需要接受少量价值不高的纪念品外,不准单独接受超额馈赠礼品,确实难以拒绝的应交公司处理。

  4.对于违反上述规定者,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触犯刑律的,交司法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

  五、其他

  技术培训、验收的名单由总工办与相关主管领导研究确定报总经理批准,根据工作关系和需要与相关主管领导研究确定。

  设备管理办法10

  为切实加强我校远程教育工程管理,充分发挥远程教育教学服务功能,使全校教师各尽其能,不断开创我校教育教学新局面,制定本考核办法。

  一、白雪飞担任电教办公室主任,负责做好设备维护管理、教师培训指导和资源下载整理工作。接入教育网的学校,应将校园网纳入统一管理,地面教育网和学校校园网三网合一,更广泛地发挥远程教育资源共享的优势。应严格遵守《设备管理制度》及《计算机操作规程》等要求,确保设备的使用寿命和安全。按时接收远程资源,努力做到资源一天不空,节目一个不少,及时入库,随时整理,学校资源库每学年积累资30g以上。结合实际,突出实效,,培训面达100%。不断提高管理水平。

  二、荣丽娟负责学校校园网畅通,做到早8点至晚8点12小时教育qq群在线,做好信息处理,及时上传下达。

  三、甄珍负责微机课的教学工作;引导学员有针对性的学习教育远程网台教育资源。禁止学生浏览淫秽、游戏网站。

  四、全体教师都应自觉加强以远程教育资源应用为主的现代信息技术学习,每学期参加集体学习10次以上,达到熟练使用远程教育设备、灵活应用远程教育资源、科学开展媒体教学的目标。

  五、在岗教师每天浏览并储存个人资源1m以上,每周运用远程教育设备和资源开展教学活动1节。

  六、加强检查,不断推进应用工作深入开展。把普惠制农村劳动力转移远程培训教育应用纳入学校发展规划,和教育培训、课程改革统筹安排,并把应用情况作为学校日常教学工作检查范畴。

  七、 远程教育项目工程的管理和应用由校长李敏负责。

  八、凡因管理疏忽或操作失误造成设备损坏,由当事人自己承担;由于自身原因造成重大工作失误的,从严追究责任,严重者可责令待岗处理。

  设备管理办法11

  第一条目的

  为使本公司生产设备的预防保养、日常维护、故障请修备品零件管理、维修绩效作业有章可循,以维持生产设备正常运转,降低故障率提高生产率,特订立本办法。

  第二条范围

  凡有关生产机械、电所气仪表、公用设备等的保养维护、均依本办法规定办理,其范围包括:

  1、经办单位权责划分及职责。

  2、设备基准资料的建立。

  3、保养润滑计划的订立。

  4、保养润滑计划的实施与检核。

  5、故障请修。

  6、备品零件请购与管理。

  7、电焊、气焊作业管理。

  8、保养维护绩效的检讨。

  第三条组织名称与机能

  一、本办法所述及的部门名称及相关人员,均依现行的组织机构编订。

  二、若遇有组织机构重新调整时,由总经理室召集有关人同检讨修讨。

  第四条经办单位权现划分和职责

  一、经办单位

  (一)管理部门:财会部为本公司设备的管理部门。

  (二)保养维护部门。

  1.生产部维修单位(因工作需要区分为机械组及电机组),负责与生产业务有关的建筑设备、机械设备、储存设备、电气仪表设备及杂项设备等维修。

  2.行政部总务单位:负责非生产部工务单位的其他设备维修。

  3.使用部门:负责使用设备的保养及维修,使用部门难以划分者以管理部门为使用部门。

  二、有关部门的职责

  (一)管理部门:

  1.设备帐册的建立并予以分类作业规范。

  2.协同保养维护部门订立各项设备的保养作业规范。

  3.督促各使用部门依规范执行保养维护工作。

  4.定期合同使用部门盘点使用设备,其作业方式依本公司”设备盘点管理作业”办理。

  5.随时查核设备登记卡所载的名称、规格、和数量是否与实际相符。

  6.制作标签于设备上利保管员和盘点。

  (二)保养维护部门

  1.协助新购置设备的安装、试车和验收。

  2.故障修护的执行。

  3.定期检修计划的拟定和执行。

  4.设备使用异常反应和故障原因分析。

  5.委托外部修理的申请、督导与验收。

  6.能源节约计划的执行与跟催。

  7.对使用部门的润滑保养、润滑实施情形的检核。

  8.各项设备档案建立与。

  9.闲置设备的整修或报废建议。

  10.工作改善、设备改善方案的实施情形追踪。

  11.备品使用控制与审核。

  12.其他上级交办的事项。

  (二)设备使用部门

  1.协助新添置设备装机、试车、验收等作业。

  2.设备清洁、整理及周围环境整洁的维护。

  3.依保养润滑基准执行设备维修作业。

  4.协助设备定期保养、故障维修作业。

  5.设备改善提案的提报。

  6.其他上级交办事项。

  第五条设备基本资料的建立

  一、设备基本资料的建立

  (一)新添置设备安装、试车完后、维修单位主客应主管应依照设备说明书等资料建立设备原始登记表(附表一),并将有关说明书、图纸等资料归入设备保养维护档案管理。

  (二)设备如发生改善、更换等异动情形时,工务单位主管应依实际异动情形修正资料。

  (三)设备保养维护档案内容应包括:

  1.设备重要诸元。

  2.安装及试车状况。

  3.备品明细。

  4.检查基准。

  5.润滑基准。

  6.检修记录。

  7.润滑记录。

  8.设备故障原因分析及对策方案。

  二、设备检查基准的订立

  1.设备于安装试车完成后,工力单位主管应依据设备图纸特性,维护保养说明、操作状况等资料,编制含设备的检查项目、检查方法、判定标准、处理方法、检查周期、检查人员等项目的”设备检查基准表”(附表二)

  2.“设备检查基准表”订立完成后,经生产部经理召集使用单位主翻倒等及检讨后,呈总经理核准公布实施。

  三、设备润滑基准的订立

  1.工务单位主管应对现有设备,依据设备资料、润滑说明、操作状况等订立各设备的润滑部位、使用油脂、检视周期、换油基准、负责人员等资料的”设备润滑基准表”(附表三)。

  2.“设备检查基准表”订立完成后,经生产部经理召集使用单位主翻倒等及检讨后,呈总经理核准公布实施。

  第六条检查保养润滑计划

  一、年度检查保养润滑计划

  维修单位主管应于每年12月份,依”检查润滑基准”及设备运转状况,配合产销目标的设定,拟定下年度”年定期检修计划表”(附表四)一式四份,呈总经理核准后,一份自存,一份生产部办公室,一份使用单位,一份送总经理室备查。

  二、月份检查保养润滑计划

  1.维修单位主管于每月25日前,依据”年定期检修计划表”并参照当月份设备实际维修状况,产销目标、备品零件情况拟定翌日份的”月份检查保养计划表”(附表五)及月份润滑计划表”(附表六)各一式四份,呈总经理核准后,一份自存,一份生存部办公室,一份使用单位,一份送总经理室备查。

  第七条检查保养、润滑作业实施

  一、日常检查保养润滑

  维修单位和设备使用单位应依据”检修基准”、”润滑基准”的规定内容执行日常保养、润滑作业。

  (一)日常检查保养润滑人员指派

  1.设备操作人员为日常检查保养润滑人员。

  2.设备使用单位主管可依工作情况指派有关人员协助。

  3.工务单位的日常检查保养人员由工务单位主管指派专人执行。

  (二)日常检查保养润滑的执行

  1.每班检修润滑者,应纳入各级设备自主检查项目中,逐项检视。

  2.每日检修润滑者,由当日早班负责人员于上班时逐项检查。

  3.每周每日检修润滑者,由使用单位主管指派专人于完成后逐项检查。

  4.前述检查人员应填报并汇整”设备保养检查表”(附表七)由单位主管审核、呈生产部经理指示后,填写二份,一份自存,一份生产部办公室存档管理。

  五、定期停机检修

  维修单位除拟”朋份检查保养计划表”及”朋份润滑计划表”外,并参考”请修单”(附表八),于定期停机检修前,召集设备使用部门主管检讨停机检修的作法及人员配合。

  第八条故障请修

  一、异常反应

  1.设备发生污损、异声、漏油(电)造成作业不良时设备操作人员应立即处理,并反映单位主管,倘无法处理者,并会同设备使用单位主管,做有关修护准备,设备使用单位应开立”请修单”作为工务单位的修理凭证。

  二、厂内维修

  1.维修单位主管应于每日上班时,依据昨日以前请修未修项目。定期保养计划及每日检核作业的工作负荷,分派所属人员的检修工作和安排维修工作。

  ,设备保养维护管理办法规章制度

  2.工务单位主管接获”请修单”时,应视故障的严重性和人员工作状况,尽速派员进行抢修以争取时效。

  3.“请修单”一式三联,维修单位完工后记录修护经过,判定故障原因,由请修单位主管验收,经生产部经理核示后,一联维修单位归入该机械档案中,一联维修自存,一联转送请修单位。

  三、委托外部修护

  1.设备的修护,因厂内技术能力,时效或修护机具不足,需委托外部修护时,由维修单位主管负责修理安排及费用预估,并寻适当厂商询议价格,拟定委托厂商名称及地点后,填报”请购单””出厂证明单”呈生产部经理核准后,委托采购部办理手托外部修造。

  2.委托外部修造进行时,维修单位应掌握执行情形,并提供资料、修护验收等事项。

  3.委托外部维护完成后,维修单位应于”请修单”上注明修护厂商及承办经过呈生产部经理核示后结案(流程同第八条,第二款、第三项)

  第九条库存零件管理

  一、名称定义

  1.管制库存零件

  凡生产设备需要的备品零件,其单位或组合单价超过500元,或需自国外进口或需特殊制造,交货日超过三日以上,需要准备适当数量的库存,并设定存量基准予以管制的重要零件。

  2.一般库存零件

  凡生产设备需要的备品零件,其单位或组合单价低于500元属通用零件,随时要于邻近市场上购得,需经常使用的零件。

  二、管理单位

  1.”管制库存零件”的管制单位为生产部办公室,领用单位为维修单位。

  2.”一般库存零件”的管制单位为维修单位。

  三、基量基准设定

  (一)项目及设定方法

  1.现有库存量:考虑目前最适当的库存数量而定。

  2.最低库存量:考虑请购至入厂期间所需的使用量而定。

  3.最高库存量:考虑供应地点、交通时效、零件性质、金额大小等因素来设定。

  4.设定月用量:依过去领用记录及年生产变动因素来设定。

  5.购买期间:考虑采购作业期间加上入厂验收天数。

  (二)”管制库存零件”管制方法

  1.生产部办公室应建立”管制库存零件存量基准表”

  2.生产部办公室在现有库存量低于最低库存量时,应开立”管制库存零件补充通知单”(附表十)通知维修单位,并据以开立”请购单”请购。

  3.生产部办公室当全年实际用量超过年用量时,应开立”管制零件差异反映单”向维修单位反映,说明原因或建议拟修订用量经生产部经理核准后,一联签回生产部办公室,以修正”管制库存零件存量基准设定表”。

  4.“管制库存零件”领用时应填写”领用单”(附表十一)向生产部办公室领用。

  (三)一般库存零件的管制方法

  1.维修单位应建立”一般库存零件存量表”

  2.维修单位应将全月份库存状况与消耗状况,开列”一般零件月耗用统计表”,呈生产部经理核可后,并据以开立请购单请购。

  四、定期检讨

  (一)”管制库存零件”

  1.会计部每季终了作比较图表,向公司管理会议提出报告,以了解执行绩效,若有差异由总经理室作追踪报告。

  2.生产部应于每季终了召集有关单位检讨库存零件的作业,针对(1)所定基准是否合理;(2)是否达到适质、适量、适时零件供应,以合理降低库存金额。

  (二)”一般库存零件”

  生产部经理每月就”一般零件月消耗用统计表”的耗用情形,了解是否有浪费虚掷,不正常使用等情形,以降低消耗用金额。

  第十条电焊、气焊作业管理

  一、施工前准备

  使用单位或维修单位应对下列事项确实检查后,才能准予以施工。

  (一)消防措施:施工场地应准备适当的灭火器和水,并使作业人员了解消防器材的位置及使用方法。

  (二)安全措施:防护面具、手套。高处工作应戴安全帽,系安全腰带。

  (三)场地安全措施:使用的机械是否已停止,管路或贮槽的压力、液体是否已全部排除,钢瓶压力阀、管线接头是否漏电漏气等。

  二、施工中注意事项

  电焊、气焊作业至少有一位维修单位人员在场监工并注意下列事项:

  (一)厂区内或易燃易爆地点附近工作时,应严禁烟火。

  (二)严禁电焊、气焊棒尚为火红状态下放置。

  (三)应防止电焊、气焊所产生的火花四处飞溅。

  (四)钢瓶是否安置稳当、压力阀是否正常。

  (五)应移开可燃性和可爆性物品,钢瓶出口阀不得沾有油物。

  (六)作业现场应将粉尘清除。

  (七)使用机械应予以确认停止。

  (八)不得擅自接用电源,应由监工向电机组申请配接。

  (九)电器设备的使用、修理等工作应有电工在场监视。

  三、施工后应做好下列各点方可离去:

  (一)清理现场残留物、火星、铁及焊棒等。

  (二)使用的工具及器材应搬离现场。

  (三)焊接及地割现场,其上下地板应留人员看守,确认安全后方可离去。

  第十一条保养绩效检讨

  一、定期保养润滑进度检讨:

  (一)每月5日前,维修单位主管应立即依据上月实际保养润滑检修工作情形,填报”月份定期保养计划月报表”、”月份润滑计划实施表”的实际进度,呈生产部经理批示后,一份存档、一份呈总经理室。

  (二)若有未依计划进度实施项目,应予说明原因,并拟定补施日期,经生产部经理核准后,安排在下月份计划表内实施。

  (三)各使用单位检查保养(称一级保养)的稽查责任,由维修单位担任。

  二、保养绩效统计:

  (一)每月5日前,维修单位主管应依据”请修单”、”工务组工作日志”、”月份定期保养(润滑)计划表”等资料墙报”保养绩效统计表”,一式三联,呈生产部经理核示后,一联自存,一联生产部办公室,一联总经理室备查。

  第十二条实施与修改

  本办法经总经理核准后实施,修改时间。

  ,设备保养维护管理办法规章制度

  设备管理办法12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公司物资设备集中采购管理,规范采购行为,发挥整体优势,实现保障供应、保证质量、降低成本、防止腐败的目的,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集中采购管理遵循以下原则

  (一)公开、公平、公正和透明的原则。

  (二)管理和服务并重的原则。

  第三条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及所属各项目的物资设备集中采购。

  第二章 集中采购管理机构及职责

  第四条 集中采购管理组织机构

  物资设备集中采购实行统一管理,分为公司、下属项目两级操作,两级集中采购组共同为公司各级采购者提供服务。公司、各项目分别建立相应的集中采购管理组织机构,两级集采组织使用统一的管理制度和操作流程。公司成立物资集中采购招标管理领导小组:

  组 长:公司总经理

  副组长:公司书记、公司总经济师

  组 员:预算合同部负责人、物资设备部负责人、财务部负责人、技术质量部负责人、中心实验室负责人、各项目总经济师和材设部负责人。

  监督:公司监察审计部负责人。

  第五条 集中采购管理工作职责

  (一)公司物设部物资设备集中采购工作职责

  1.制定公司集中采购管理制度;

  2. 推动公司各项目物资设备集中采购管理组织机构和专业队伍建设;

  3. 负责公司物资设备集中采购总体规划、部署和统计工作

  4. 负责公司组织集中采购、组织协调公司各区域进行集中采购;

  5.督导各项目开展集中采购工作;

  6. 负责公司与战略供应商洽谈合作事宜;

  7. 建设和管理公司评标专家库。

  8. 按照局要求,编制、上报物资设备集中采购计划;

  9. 负责组织集中采购、受局委托组织集中采购;

  10.配合局建设物资设备综合管理信息系统;

  11. 负责公司物资设备供应商收集、整理和评价工作;

  12.统计分析并定期上报公司物资设备集中采购情况。

  (二)项目经理部物资设备主管部门集中采购管理职责

  1.负责落实局、公司物资设备集中采购管理的有关要求;

  2.根据本项目的生产计划拟定上报物资设备集中采购管理计划;

  3.负责本项目物资设备集中采购的数据统计并及时上报;

  4.负责本项目物资设备供应商收集、整理和评价并及时上报;

  5.参与局、公司组织的物资设备集中采购。

  第三章 集中招标采购信息平台

  第六条 物资设备集中招标采购可在中国交建或局两级采购管理信息系统上操作,两级采购管理信息系统操作的适用范围如下:

  (一) 中国交建物资采购管理信息系统为重大项目的物资采购提供招标服务,主要适用于以中国交建名义中标项目的大宗物资集中采购招标。

  (二) 局物资设备综合管理信息系统适用于除在中国交建物资采购管理信息系统实施招标采购以外的、具备集中招标采购条件的物资设备的招标采购。

  第七条 各项目需要在中国交建物资采购管理信息系统进行招标的,应先上报采购计划,由公司物设部审批后按中国交建关于招标采购的管理要求进行。

  第四章 集中采购管理

  第八条招标的基本要求

  (一) 招标范围和标准

  1、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及所属各项目的物资设备招标采购。

  2、公司所属各项目的物资、设备采购,达到以下标准之一的,必须进行招标采购。

  (1)物资、设备单项合同估算价在100万元以上的;

  (2)单项合同估算价低于100万元,但属于集中招标采购目录范围内的物资、设备。

  3、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经审批后,可以不进行招标。

  (1)需要采用不可替代的专利或者专有技术;

  (2)采购人依法能够自行建设、生产或者提供的;

  (3)属于业主甲供的物资、设备;

  (4)需要向原中标人采购,否则将影响施工或者功能配套要求的。

  (5)国家规定的其他特殊情形。

  (二)各项目应对集中采购目录中的物资设备进行集中采购,同时鼓励在集中采购目录之外的物资设备在有条件时也应采取集中的方式进行采购。公司对集中采购目录中的物资(设备)实行动态管理,公司每年度首月的20日前依据上年度集中采购情况调整物资(设备)集中采购目录(物资设备集中采购目录见附件2)。

  (三)物资设备招标方式分为公开招标和邀请招标

  1、公开招标是指招标人通过中国交建物资采购管理信息系统发布招标公告,邀请不特定的符合资质要求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参与投标。

  2、邀请招标是指招标人向3家以上具有相应资质、具备承担招标物资供应能力、中国交建物资采购管理信息系统内供应商发出投标邀请书,以邀请书的方式邀请投标。

  3、各项目应尽可能采用公开招标,2016年公开招标采购金额不能少于本项目总招标采购金额的10%,以后逐年扩大公开招标采购比例。

  4、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可以采用邀请招标方式招标:

  (1)技术复杂、有特殊要求或者受自然环境闲置,只有少量潜在投标人可供选择;

  (2)公司或业主要求使用邀请招标的;

  (3)法律、法规所规定不宜公开招标的情况;

  (4)其他不满足公开招标条件的。

  第九条公司支持集团物资设备供应企业作为市场竞争主体参与集中采购,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获得中标机会。

  第十条 公司每月10日前通过信息平台上报上月集中采购统计表,局定期在信息平台上通报各公司集中采购情况。(物资设备集中采购统计表见附件1)。

  第十一条 公司评标专家库是由在工程管理、工程技术、经济、物资、设备管理等相关专业有较高理论水平和丰富实践经验的人员组成的人才数据库(各项目不另行建立公司级评标专家库)。

  第十二条 公司评标专家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从事相关领域工作满五年或具有相关专业中级职称;

  (二)能够认真、公正、诚实、廉洁地履行评标职责,身体健康;

  (三)熟悉有关招标的法律法规。

  第十三条 公司评标专家库的建设与管理

  (一) 评标专家主要从公司内部产生,以各部门推荐和公司组织选拔相结合的方式确定(公司评标专家推荐表见附件3)。

  (二)公司对评标专家库实行动态管理,定期对评标专家的业务水平和工作纪律等方面进行评价,根据需要适当增补或调整评标专家。

  第五章 集中采购流程

  第十四条 各项目应通过局物资设备综合管理信息平台上报集中采购计划。在每年12月25日前完成下一年度的集中采购计划上报工作,在每月度的25日前完成下月集中采购计划的上报工作(年度集中采购计划见附件41)、(月度集中采购计划见附件42)。

  第十五条 制定集中采购方案。公司根据集中采购计划,集合同种类、同区域、采购时间接近的物资设备集中进行集中采购,制定集中采购方案。

  第十六条 物资设备集中招标采购时,须同时在中国交建和局两级招标采购信息平台上发布招标公告和中标信息,招标公告时间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第十七条 成立评标小组。评标小组由中国交建或公司评标专家库抽取的专家和公司推荐的专家或代表组成,并根据评标小组人员构成情况指定小组组长,评标小组人数为不少于五人的奇数。评标专家的抽取,一般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特殊情况可以直接确定。(评标专家应尽量不选或少选业主、监理项目人员)

  第十八条 公司在物资设备集中招标采购信息平台上负责对投标供应商提出的疑问进行答疑补遗。

  第十九条 投标供应商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的截止日期前,递交投标文件,公司按照招标文件中的要求负责投标保证金或保函的收取、管理和退还工作。

  第二十条 开标。公司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程序和范围组织开标。

  第二十一条 评标。评标是指按照规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对各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进行评价比较和分析,从中选出最佳投标供应商的过程。在评标期间,评标小组成员名单对外严格保密。

  第二十二条 定标与中标

  (一)定标时应优先选取一般纳税人供应商,价格确定应结合支付条件按照综合总成本最低、利润最大化的原则。

  (二)确定中标结果后,应在物资设备集中招标采购信息平台上公示招标结果,公示时间不少于3个工作日。

  第二十三条 公示无异议后,公司及时向中标供应商发出中标通知书。

  第二十四条 废标、否决所有投标和重新招标

  (一)废标。废标指评标小组在评标过程中,对投标文件做出的取消投标供应商中标资格、不再予以评审的处理决定。包括以下四种情况:

  1.投标供应商以他人的名义投标、串通投标、以行贿手段谋取中标或者以其他弄虚作假方式投标的;

  2.投标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市场价或者在设有标底时明显低于标底的;

  3.投标供应商资格条件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和招标文件要求的,或者拒不按照要求对投标文件进行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

  4.未能在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

  (二)否决所有投标。招标过程中出现以下情况时否决所有投标:

  1.评标小组经评审认为所有供应商的投标都严重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

  2.否决供应商不合格投标致使投标供应商数量不足3个,投标明显缺乏竞争的。

  (三)重新招标。投标供应商少于三个的,应当依法重新招标。

  第二十五条签订合同

  公司向中标供应商发出中标通知书后,各项目应尽快完成合同谈判并签订书面合同。如项目经理部在签订合同时,价格高于招标价时须向公司说明原因并获得批准后方可签订。

  第二十六条 供应商评价

  合同履行完毕后,项目经理部(使用者)应按照公司《供应商评价管理办法》(另行印发)的要求,对供应商履行合同情况进行评价。

  第六章 监督检查

  第二十七条公司物设部会同监察、法律部门从以下方面对招标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并通报检查结果。

  (一)是否符合公司相关规定;

  (二)是否按照规范的招标流程开展招标采购工作;

  (三)招标评标工作人员是否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和履行职责;

  (四)招投标是否存在相互串通、暗箱操作,虚假招投标等违法违规行为;

  (五)招标过程有无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情况。

  第七章 监督检查

  第二十八条 本办法由公司物设部负责制定和解释。

  第二十九条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原《中交一公局海威工程建设有限公司集中采购管理实施细则》(海威物设发〔2015〕170号)同时作废。

  设备管理办法13

  我校“班班通”教学设备已全部安装完毕并能正常使用,为正确、规范、有序地管理和使用,经校委会研究特制定如下办法,请认真遵照执行。

  一、切实做好设备日常管理

  1、设备日常管理实行班主任负责制。各班主任要在本班选出并教会1-2名责任心强的学生负责对“班班通”教学设备进行操作管理,确保课前有人开机和课后有人关机。

  2、要切实加强防火、防盗、防雷、防潮、防尘、防静电、防高温、防强光等多项安全保障措施,认真做好防毒、防黄、防黑、防系统漏洞、防各种有害信息入侵等常规工作,尤其是要做好安全用电及防雷击工作,落实发生事故的应急处理措施。

  3、要教育全体学生爱护设备,科学打扫教室卫生,保证设备在清洁的环境中运行,安排值日学生每天放学后及时关锁教室门窗。

  4、学校教育技术处负责本校“班班通”教学设备的维护和保养,提供技术支持与服务。

  二、严格遵守设备操作规范

  1、各班在使用“班班通”教学设备时要做到人人规范操作、正确使用。特别需要指出的是,投影仪在执行关机操作后,至少需要间隔5分钟以上,即等到投影仪的红灯变为绿灯后才能切断电源,这样有利于延长投影仪灯泡的使用寿命。

  2、如因个人操作不当导致设备损坏的,要追究当事人的责任,并给予一定的处罚。

  三、重视提高设备使用频率

  1、学校将教师应用资源开展多媒体教学纳入学校教学常规管理和考核评估,各班平均每周应用资源上课应达到15节以上,此项工作由各班主任在每周五下午放学前对本班的《“班班通”课堂应用情况登记表》进行查漏补缺。

  2、各教师运用设备资源备课上课要做到:教案上有体现、课堂上有应用、登记表上有记载、计算机上有存储。要求所有课件做好标题统一存放在E盘的指定文件夹中。

  四、建立设备档案管理制度

  各班主任要积极配合学校技术人员定期检查设备的完好情况,保持设备良好性能,保障正常的教育教学需要。

  五、加强设备应用研究

  为提高教师的应用水平,学校会有目的、有步骤地组织教师开展设备应用和课件制作的培训与研讨活动,让教师明白在什么样的技术环境下,配套什么样的信息化资源,采用什么样的教学活动是合适的,科学合理地使用教学设备,用活资源,有效提升课堂教学效果。

  设备管理办法14

  为加强施工现场机械设备和车辆的安全管理,确保车辆和设备的安全运行和职工的人身安全,制订本办法。

  一、机械设备操作人员和车辆驾驶员是机械设备和车辆安全使用的第一责任人,必须在获得相应的资格证书后方能上岗。进入作业地点后操作人员应熟悉作业环境和施工条件,听从指挥,遵守现场安全规则。

  二、项目负责人应向机械操作人员进行施工任务及安全技术措施交底。项目负责人和现场负责人负责监督机械设备的安全使用和日常保养。

  三、机械设备和车辆不得带病作业和超负荷运转。当发现有失修或超载带病运转等情况时应停止使用,立即报项目负责人进行维修。小型机具设备的维修保养由施工科室承担,其余的省拨设备和车辆的维修保养由机料科负责。项目负责人协调机械设备和车辆的维修事宜。

  四、所有设备和车辆严禁酒后操作。严禁对处在运行和运转中的机械进行维修、保养或调整作业。在非生产时间,未经项目负责人批准,任何人不得擅自动用机械设备和车辆。

  五、操作人员和驾驶员须相对稳定,以便于定期对设备和车辆进行保养。操作人员应当严格执行操作规程,每天认真填写使用和保养记录表,每月初将上月的使用和保养记录表报机料科。

  六、进行日作业两班及以上的机械设备均须实行交接班制。操作人员要认真填写交接班记录。交接班的主要内容如下:交清本班任务、技术要求及安全注意事项;交清机械设备的实际运转情况,燃油、润滑油、冷却液的消耗和准备情况;交清机械的保养、使用、运转情况、及存在的问题;交班的操作工负责搞好机械的清洁卫生。

  七、机械作业时,操作人员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或将机械交给非本机操作人员操作。

  八、需要定期检验和年审的机械设备和车辆要及时进行,不得漏审拖审。年审和检验工作由机料科负责。

  九、当使用机械设备与安全发生矛盾时,必须服从安全的要求。机械设备发生事故或未遂事故时,必须及时抢救,保护现场,并立即报告领导。

  十、本办法自20XX年5月9日起试行。

  设备管理办法15

  为了进一步加强机电设备管理,保证检修质量,降低待修率,强化检修质量责任,严格机电设备检修质量验收,提供机电设备完好投用,制定本办法

  1、机电科每月25日,根据设备待修和使用情况,认真制定并下达次月机电设备检修计划。

  2、机分厂必须按计划详细安排检修任务,严格执行检修计划,并认真填写设备检修卡。

  3、机电科每月末要根据计划,严格对机分厂设备检修考核,实行奖罚当月兑现。

  4、机分厂未能按计划完成检修任务,有一项罚500元。

  5、机电科设备验收员认真按《煤矿机电设备完好标准》验收,验收不合格的设备,每一台件对责任人罚款30元。

  6、凡因设备检修质量问题在井下使用中影响生产的每台件对机分厂罚款1000元,地面验收责任人罚款30元。

  7、每月检修考核结果要在月度机电系统会议上通报。

  设备管理办法16

  一 、经办单位

  (一)管理部门:财会部为本公司设备的管理部门。

  (二)保养维护部门。

  1.生产部维修单位(因工作需要区分为机械组及电机组),负责与生产业务有关的建筑设备、机械设备、储存设备、电气仪表设备及杂项设备等维修。

  2.行政部总务单位:负责非生产部工务单位的其他设备维修。

  3.使用部门:负责使用设备的保养及维修,使用部门难以划分者以管理部门为使用部门,管理办法《设备保养维护管理办法》。

  二、 有关部门的职责

  (一)管理部门:

  1.设备帐册的建立并予以分类作业规范。

  2.协同保养维护部门订立各项设备的保养作业规范。

  3.督促各使用部门依规范执行保养维护工作。

  4.定期合同使用部门盘点使用设备,其作业方式依本公司”设备盘点管理作业”办理。

  5.随时查核设备登记卡所载的名称、规格、和数量是否与实际相符。

  6.制作标签于设备上利保管员和盘点。

  (二)保养维护部门

  1.协助新购置设备的安装、试车和验收。

  2.故障修护的执行。

  3.定期检修计划的拟定和执行。

  4.设备使用异常反应和故障原因分析。

  5.委托外部修理的申请、督导与验收。

  6.能源节约计划的执行与跟催。

  7.对使用部门的润滑保养、润滑实施情形的检核。

  8.各项设备档案建立与。

  9.闲置设备的整修或报废建议。

  10. 工作改善、设备改善方案的实施情形追踪。

  11. 备品使用控制与审核。

  12. 其他上级交办的事项。

  (二)设备使用部门

  1.协助新添置设备装机、试车、验收等作业。

  2.设备清洁、整理及周围环境整洁的维护。

  3.依保养润滑基准执行设备维修作业。

  4.协助设备定期保养、故障维修作业。

  5.设备改善提案的提报。

  6.其他上级交办事项。

  第五条 设备基本资料的建立

  一、设备基本资料的建立

  (一) 新添置设备安装、试车完后、维修单位主客应主管应依照设备说明书等资料建立设备原始登记表(附表一),并将有关说明书、图纸等资料归入设备保养维护档案管理。

  (二) 设备如发生改善、更换等异动情形时,工务单位主管应依实际异动情形修正资料。

  设备管理办法17

  1、水电暖暖设施由机关统一管理,任何人不得擅自拆除和增设。住户安装使用大功率电器时,须向电工申请,由其请示主管局长批准后方可实施。否则,引发的`事故由本人负责。

  2、机关负责对家属区水电暖设施的初次安装,对家属区住户房屋以外的电路、管道等公共设施负责维修。

  3、机关不承担下列水电暖更新材料的费用。住户房屋内的电源开关、灯头、灯泡、灯具及相关配件、闸刀、水箱及附件,水龙头、水池、便池。住户需要维修,报经主管部门批准,指派专业人员维修,其配件费用由住户自理。

  4、用户收费

  (1)住户用电按电表计收,所有电表由电工统一到电业部门校核后方可使用。(电表损坏不能使用由用户承担购买费用)。电表箱落锁,非本局电工不得开箱,否则,按偷电论处。

  (2)楼道灯泡每户每月补助15度电(轮流安装),每月电费扣除补助电度数后为实收数。电费单价按某价收龋

  (3)机关基建用水、用电,由基建小组负责向主管部门申请,由施工单位提供计量表具,计量收费。

  5、任何人不准在家属院私拉乱扯电线,确因需要,必须由主管部门指定专业人员操作,否则一切后果自负外,还要追究有关责任。

  6、水电补贴由人劳部门按每月每人15元在能源性补贴中发放。

  设备管理办法18

  在全球信息化浪潮的影响之下,全国高校都掀起信息化校园建设的热潮,教室、实验室、办公室、图书馆、网络室等进行信息化校园建设。加强仪器设备的技术管理和经济管理,充分发挥仪器设备在教学与科研工作中的重要作用,一直是高校实验室的重要任务。高校实验室担负着培养人才、发展科研、知识创新和社会服务的使命,实验室的信息化水平在一定程度上代表了这些学科的技术水平和实力,也决定了这些学科开展教学和科研的水平。高校实验室既是实验教学的主要基地,也是学校科研和技术服务的主要场所。其中仪器设备是实验室的主要支柱,是实验室的核心组成部分,仪器设备使用效率的发挥是实验室建设成败的关键。因此,实验室仪器设备管理和使用的信息化是实验教学与管理的信息化的核心,实验室建设的重点应是实验室仪器设备管理和使用的信息化。由于仪器和设备信息化从管理手段和技术手段上提高了仪器设备的利用率,为仪器设备的共享和效益分析提供了技术保障。实验室仪器设备管理和使用的信息化,不仅仅是实验仪器设备技术的信息化,还应该包括仪器设备管理和仪器设备运行的信息化,因此,实验室仪器设备管理和使用的信息化是在传统实验室的基础上,利用多媒体、计算机和网络通讯技术努力实现实验室中的各种仪器设备实验资源信息化,并实现仪器设备实验教学管理的综合性和开放性,从而使得实验室仪器设备的使用得到充分发挥。实验室仪器设备管理和使用的信息化,不仅包括信息化的实验教学仪器设备的实验教学指导和实验教学管理,更应该使实验室仪器设备管理和使用的信息化。建立在以学生为中心的开放性的实验教学以及实验教师为主导的集仪器设备实验教学、教务管理、设备仪器管理、实验室开放教学管理为一体的管理系统。利用校园网的仪器设备服务共享及效益分析平台,为有效监管和提高仪器设备的使用效率,探索仪器设备的管理办法。

  1、仪器设备文献资料的信息化

  仪器设备的文献资料的信息化,不仅要对实验室已有的每一台仪器设备的设计原理,基本构造、部件,外部形貌,使用规程以及保养等资料进行信息化,而且,对其维修记录进行信息化,建立实时的使用登记界面,从而方便该仪器设备的登记使用。同时,建设本实验室没有的本专业应用中重要的仪器设备的信息化资料,从而扩大了实验教学资源。

  2、实验教师教学及管理的信息化

  实验教师对仪器设备的教学及管理的信息化,主要是对仪器实验教学的组织与发布。包括对原有传统仪器设备实验教学资源、在线仪器设备实验教程、信息化的仪器设备实验指导书、实验大纲的信息化以及计算机虚拟实验室等。具体说,就是除了主要对实验课中每一个实验的仪器设备教学资料进行信息化外,还包括仪器设备实验教学目标、实验教学大纲、实验教学指导书等的信息化,以及一些学生使用仪器设备实验过程中的疑难问题的解答与指导资料的信息化。

  3、学生实验学习进程的信息化

  实验学生对仪器设备的学习是一个综合性的过程,主要是学生在线进行预习实验指导教材的记录以及对实验目的、基本实验内容、实验仪器设备操作方法的理解和具体操作实验过程记录等的信息化,还可以建立虚拟化操作系统进行模拟实验。使学生在预习时面对的不再仅仅是文字材料,还可以在虚拟实验设备上进行模拟练习,在未进入实验室前先掌握基本的实验设备的操作方法。让学生在网上提交实验预习报告后,再进入实验室进行实际的实验操作,最后在网上提交相应的实验报告,进行相应的实验考核。

  实验室仪器设备管理和使用的信息化促进了实验室仪器设备管理和使用的开放,这不仅是时间上的开放,更为重要的是教学内容与教学方式的开放。显然,实验室仪器设备管理和使用的信息化能利用常规教学时间外的空余时间对外开放教学,充分利用实验仪器设备资源。并且从教学内容上看,能充分利用实验室仪器设备管理和使用的信息化,在进行验证性实验基础上开发更多的综合性、设计性的实验。启发学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根据自己的设想设计新的实验内容,验证自己的设想,以利于他们的创造能力和综合能力的培养,提高了实验教学层,充分地利用了实验室仪器设备资源。

  考虑到未来的实验室应当是高度专业化、智能化、系统化、自动化、以及多学科交叉,应该结合信息技术、数字技术的发展,开展利用仪器设备得到的实验数据或结果处理。

  (1)数据处理。对仪器测得的数据作处理。数据处理的软件可根据实际情况由用户自行设定,如Origin软件等。为数据的处理提供快速、有效的途径。

  (2)图象分析。将实验数据和实验结果图象化,以实现仪器设备使用的可视化,以便于改进实验方案,加快实验进程,提高实验水平等。

  (3)建立专家系统。实验仪器设备运行一段时间后都会积累大量的数据。如果在此之上建立专家系统,对仪器设备的开发利用具有非同寻常的意义,比单纯的所谓数据挖掘更进一步。

  (4)数据传送。通过宽带网络把外实验室在利用本实验室仪器设备实验生成的数据能直接发往外实验室,方便了与相关实验室的合作和学科交叉。

  (5)仪器远程使用和控制。使用户能在实验室外使用本实验室仪器的必要条件,是进一步扩大本实验室仪器设备的利用率和更充分地开放实验室仪器设备所必须的。

  实验室仪器设备管理和使用的信息化是信息化实验室建设的根本,是信息技术、计算机网络技术及数据库技术等在实验教学中的具体应用,实验室仪器设备管理和使用的信息化促进了实验室仪器设备管理和使用的的开放性。这使传统的实验室仪器设备的使用将更加充分,将更有利于教师的启发性教学和学生的主动性学习。

  4、技术管理和经济管理的信息化

  实行网络化管理,改进运行机制和管理手段,建立“仪器设备管理与效益分析系统”。该系统具有仪器使用预约、仪器使用授权、仪器使用收费管理三大功能。形成仪器设备使用与管理的良性循环,使仪器设备更好地为学校教学科研工作服务,创造价值。

  5、建立培训交流机制和人才激励机制

  高水平的设备管理人员是仪器设备良性运转的保障。要切实加强大型仪器设备技术队伍和管理队伍建设,建立培训交流机制和人才激励机制,不断提高大型仪器设备的管理水平。大型仪器设备由于其自身的独特性,对操作人员的要求比较高。只有从体制和机制上对当前贵重仪器设备的管理模式进行改革,建立适应新形势的网络化管理模式,强化人员队伍建设,更好地做到大型仪器设备资源共享,合理分配仪器资源,提高使用效益,延长仪器设备的使用寿命,实现仪器设备资源共享,为教学科研和社会提供更好服务。

  6、树立可持续发展的观念

  要树立可持续发展的观念,在设备资源的配置中,不仅要考虑目前的利用率,还要考虑学校发展的需要和利益。大型仪器设备管理不善,使用效益不高,会严重影响高校的教学和科研的可持续发展,从而影响高校的整体经济效益。因此,①要优化大型仪器设备资源的配置;②要切实加强大型仪器设备技术队伍和管理队伍的建设。通过改革和完善综合管理体系和开放共用的运行模式,不断提高大型仪器设备的管理水平和使用效益,为高校的可持续发展打下坚实的基础。

  7、结论

  建立仪器设备的网络化管理模式,以期实现对仪器设备使用效益的实时分析,同时加强仪器设备管理人员的素质建设,建立培训交流机制和人才激励机制,从而构造一个仪器设备管理的良性循环体系。仪器设备是各高校教学科研工作的重要物质基础,只有做好仪器设备的管理和使用工作,促进资源共享,优化资源配置,才能使其价值得到充分发挥,提高仪器设备的投资效益和使用效益。

  设备管理办法19

  为维护本院资产,避免公有财产的流失,并逐步改善我院的工作条件,提高仪器设备费和仪器设备的使用效益,不断提高办事效率。特制定本暂行办法。

  一、按本院规定,凡购置的固定资产,或者是捐赠、无偿调入而增加的固定资产,其资产的所有权均归属本院。本院的各类仪器设备和办公用品系本院公有财产,使用者应爱护和有效利用。所有仪器设备(用品)的使用和管理须遵守本院的有关规章制度。

  二、本院的仪器设备日常管理由办公室负责。办公室设专人负责仪器设备管理,主要职责为拟订仪器设备增添、更新、购置计划,组织购买,仪器设备日常管理和协助维护,日常办公用品的添置和分发,督促落实本院的仪器设备管理和使用等方面的政策,经院领导同意可根据实际情况对全本院的仪器设备做出调配和安排。

  三、仪器设备(办公用品)的管理和使用实行统筹安排,“谁使用、谁保管、谁维护、谁负责”的原则。

  四、仪器设备的配备以适用为主要原则,添置、更新等要考虑工作需要、使用效益和办公经费情况,在条件许可的情况下可优先解决特殊岗位的需要。

  五、仪器设备的添置要有计划,每年各单位要拟定仪器设备(办公用品)添置计划书,由办公室汇总提交院长办公会议研究决定年度仪器设备添置(更新)计划。

  六、仪器设备和办公用品一般由办公室统一采购。不允许擅自购买仪器设备,尤其是计划外的,违反者,如无充足理由,不能列入办公经费报销范畴。如需自行购买,应征得办公室主任同意,并严格按计划执行和按规定办理报增、报销等有关手续。所购仪器设备须经验收和履行登记。

  七、各部、室因特殊原因需临时动议购买单件价格在5000元以上的仪器设备须经院长办公会讨论决定;5000元以下须经主管领导同意报院长批准;500元以下的须经所在部、室负责人和办公室主任同意;日常办公用品的购买一般由办公室统一采购分发。

  八、不得利用所使用和保管的本院固定资产(仪器设备)私自对外进行经营性活动,亦不得私自转借予其他单位或个人。所有办公仪器设备应用于工作和办公,不得擅自占用,不准将办公仪器设备带回家作为私用或占为己有。

  九、因特殊情况借用仪器设备。须经院领导、仪器设备管理员同意,并办理有关借用手续和履行规定的职责。对外单位实行有偿借用方式,谁借出谁负责。

  十、调离本院工作的人员离开时要及时办理个人经管的物资仪器设备移交手续和清还个人保管使用的办公用品。不得带走,更不得占为己有,如有违反,将视情节轻重追究相应的责任。

  十一、拟离退休人员应向有关部门移交本人在岗时购买、管理、使用的本院资产后方可办理离退休手续。其他事宜按有关规定办理。

  十二、仪器设备损耗、更新换代、更换配件、报废等变动情况应在固定资产卡上作好登记,并交由办公室按本院规定处理,不得占为已用,擅自处理。

  十三、为充分发挥物资仪器设备的作用,各种闲置、积压的物资仪器设备应交给办公室调剂处理,不得擅自处理。

  十四、因意外或其他原因造成仪器设备损坏、遗失的,应向办公室仪器设备管理员提供损坏或遗失情况,经同意方可更换或补购。

  十五、领取办公仪器设备和用品应履行登记签领手续。

  十六、办公室应定期向院长办公会汇报仪器设备管理有关情况。

  十七、全院工作人员应当配合和支持仪器设备管理工作。,仪器设备、办公用品管理办法

  设备管理办法20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游戏游艺设备管理,规范娱乐市场秩序,促进行业健康发展,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根据《娱乐场所管理条例》《娱乐场所管理办法》《国务院关于推广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可复制改革试点经验的通知》等相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游戏游艺设备,是指提供游戏游艺内容或者服务的专用电子、机械操作设备。

  第三条 游戏游艺设备机型机种分为电子游戏设备(机)和游艺娱乐设备。

  电子游戏设备(机)是指通过音视频系统和内容集成方式,主要为娱乐场所或者其他经营场所提供游戏内容服务,且游戏内容、形式等方面不适宜未成年人独立或者长时间使用的专用设备,如格斗类游戏游艺设备等。游艺娱乐设备是指除电子游戏设备(机)以外的其他游戏游艺设备。

  除国家法定节假日外,娱乐场所以及其他经营场所设置的电子游戏设备(机)不得向未成年人提供。

  第四条 鼓励企业充分挖掘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价值内涵,积极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研发生产拥有自主知识产权、体现民族精神、内容健康向上,具有运动体验、技能训练、益智教育、亲子互动等功能的游戏游艺设备。

  第五条 禁止面向国内市场生产、进口、销售、经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游戏游艺设备:

  (一)含有《娱乐场所管理条例》第十三条规定的禁止内容的;

  (二)存在安全隐患的;

  (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禁止情形。

  第六条 游戏游艺设备不得含有下列宣扬赌博内容:

  (一)具有或者变相具有押分、退分、退币、退钢珠等功能的;

  (二)捕鱼机等以设置倍率形式以小博大的;

  (三)转盘机、跑马机等由系统自动决定游戏结果的;

  (四)含有其他宣扬赌博内容的。

  第七条 面向国内市场生产、进口、销售、经营的游戏游艺设备的外观标识、游戏内容、操作说明等应当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

  第八条 文化和旅游部负责制定全国游戏游艺设备管理政策并监督实施。省级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负责对本辖区内生产或者进口的游戏游艺设备进行内容审核和机型机种分类。地方县级以上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机构负责对本辖区游戏游艺设备的监督管理。

  第九条 省级以上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应当结合实际,组建游戏游艺设备审核专家团队,为游戏游艺设备内容审核、机型机种分类等提供咨询、鉴定等服务。组织专家团队提供咨询、鉴定等服务,可以支付报酬。

  第二章 内容审核

  第十条 面向国内市场生产的游戏游艺设备,生产企业应当向所在地省级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提出内容审核申请,并提交以下材料:

  (一)游戏游艺设备内容审核申请表;

  (二)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三)游戏游艺设备内置音视频文件(包括全部背景音乐、歌曲及其名称列表和歌词的电子文本),涉及外文的还应当提供中外文对照文本;

  (四)游戏游艺设备内容简介、操作说明文本(含返奖方式等)、后台管理操作说明文本以及展现完整游戏过程的操作演示视频;

  (五)能够反映游戏游艺设备整体外观的图片和说明(正面、左右侧面、控制台、投币口、后台控制界面等至少各1张图片并做相应说明,图片为“JPG”格式,分辨率不低于1280×720像素);

  (六)游戏游艺设备及其内容的有关知识产权文件(包括但不限于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专利证书复印件)或者拥有相关知识产权的声明。

  第十一条 面向国内市场销售进口游戏游艺设备前,进口单位应当向其所在地省级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提出内容审核申请,提交本办法第十条规定的申请材料和进口该游戏游艺设备的独占性授权经营协议。

  第十二条 省级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收到申请时,发现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当场或者在五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当场受理,并自受理申请之日起二十个工作日内(不含专家审核、上级部门复核、异议处理、公示等时间)作出决定。

  第十三条 省级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提出内容审核以及机型机种分类的初步意见。难以确定的,可以要求申请人提供设备进行实物审查。确有必要时,也可以咨询专家意见或者提交文化和旅游部复核。

  第十四条 省级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应当将通过初步审核的游戏游艺设备的基本信息、异议受理方式等,在其政府门户网站上向社会公示七日。基本信息包括生产企业或者进口单位的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住所,游戏游艺设备的名称、型号、操作说明、外观图片、机型机种、生产地或者进口地、知识产权文件或者声明等。

  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对公示的游戏游艺设备有异议的,应当在公示期内向省级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书面提交异议申请及相关证明材料。省级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应当予以调查核实,并自收到异议申请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

  第十五条 公示期满无异议或者经核实异议不属实的,省级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应当及时向申请人出具游戏游艺设备内容核准单,发放“游戏游艺设备电子标识”;审核不予通过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取得游戏游艺设备内容核准单后,游戏游艺设备生产企业、进口单位可以面向国内市场销售该游戏游艺设备。以销售、商业宣传为目的在公共场所展览展示的游戏游艺设备,应当取得游戏游艺设备内容核准单。

  “游戏游艺设备电子标识”由全国文化市场技术监管与服务平台自动生成,内容包含游戏游艺设备基本信息以及审核机关名称、批准文号、批准时间和监督电话等信息。“游戏游艺设备电子标识”的标准由文化和旅游部统一制定。

  第十六条 省级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应当自出具内容核准单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将游戏游艺设备基本信息及批准文号等在政府门户网站上向社会公布。

  第十七条 游戏游艺设备内容或者机型机种等发生实质性变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重新向原审核机关提出内容审核申请:

  (一)因升级或者改版等导致内容发生明显变化的;

  (二)增加游戏项目的;

  (三)改变主要功能键的;

  (四)外观明显改变的;

  (五)发生其他实质性变更的。

  第十八条 面向娱乐场所或者其他经营场所销售游戏游艺设备前,生产企业或者进口单位应当在游戏游艺设备显著位置张贴“游戏游艺设备电子标识”,并依照省级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确定的机型机种类别,标注“游艺娱乐设备”或者“电子游戏设备(机)(除国家法定节假日外,不得向未成年人提供)”字样。

  第三章 监督管理

  第十九条 文化和旅游部指导中国文化娱乐行业协会制定游戏游艺设备内容自审规范。

  游戏游艺设备生产企业和进口单位应当建立游戏游艺设备内容自审管理制度,配备专职内容审核人员,加强游戏游艺设备内容自审工作。

  第二十条 在其他经营场所设置游戏游艺设备从事经营活动的,应当在游戏游艺设备显著位置标明经营者的真实名称、有效联系方式等信息,并在经营前向场所所在地县级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备案。备案时应当一并提交游戏游艺设备的基本信息、数量、设置地址以及具体联系人员、联系方式等信息。备案事项发生变更的,应当重新备案。

  在本办法施行前已设置游戏游艺设备的,应当自本办法施行之日起六十日内完成备案。

  第二十一条 娱乐场所或者其他经营场所应当遵守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

  利用游戏游艺设备进行有奖经营活动的,经营者应当向消费者提供来源合法、内容健康、安全无害的奖品,不得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不得虚标价格。奖品目录等相关信息应当报所在地县级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备案。

  第二十二条 游戏游艺设备以概率性方式提供实物奖励的,经营者应当在游戏游艺设备正面显著位置明示概率范围。

  第二十三条 娱乐场所以及其他经营场所应当经营依法取得“游戏游艺设备电子标识”的游戏游艺设备,不得利用含有《娱乐场所管理条例》第十三条规定的禁止内容或者未经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内容审核、擅自实质性变更内容的游戏游艺设备从事经营活动。

  第二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省级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应当依法撤销游戏游艺设备内容核准单,并按照有关规定将相关游戏游艺设备的生产企业或者进口单位及其主要负责人员列入文化市场黑名单或者重点关注名单,实施信用联合惩戒。

  (一)隐瞒游戏游艺设备真实情况的;

  (二)提供虚假材料的;

  (三)伪造证明文件的;

  (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五条 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工作人员在游戏游艺设备内容审核过程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应当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文化和旅游部在事中事后监管过程中发现省级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审核通过的游戏游艺设备存在内容等问题的,应当依法责令其撤销内容核准单。

  第四章 法律责任

  第二十六条 违反本办法第三条第三款规定,其他经营场所设置的电子游戏设备(机)在国家法定节假日外向未成年人提供的,县级以上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或者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机构应当参照《娱乐场所管理条例》第四十八条第(四)项规定对游戏游艺设备经营者予以处罚。

  第二十七条 违反本办法第二十条、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县级以上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或者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机构应当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应当将其经营者纳入重点监管对象;情节严重的,可以列入重点关注名单或者文化市场黑名单。

  第二十八条 违反本办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其他经营场所未将奖品目录报所在地县级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备案的,县级以上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应当参照《娱乐场所管理办法》第三十条规定对游戏游艺设备经营者予以处罚。

  第二十九条 违反本办法第二十三条规定,其他经营场所利用含有《娱乐场所管理条例》第十三条规定的禁止内容的游戏游艺设备从事经营活动的,县级以上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或者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机构应当参照《娱乐场所管理条例》第四十八条第(二)项规定对游戏游艺设备经营者予以处罚;其他经营场所利用未经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内容审核或者擅自实质性变更内容的游戏游艺设备从事经营活动的,县级以上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或者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机构应当参照《娱乐场所管理办法》第三十条规定对游戏游艺设备经营者予以处罚。

  设备管理办法21

  一、新增设备管理规定

  第一条本公司需增置的设备经批准购买后,须报设备管理部门备案。

  第二条经管理部门进行可行性方面的技术咨询,方可确定装修项目或增置电器及机械设备。

  第三条为保证设备安全、合理的使用,应设一名兼职设备管理员,协助管理部门人员对设备进行管理,指导本部门设备使用者按照操作规程正确使用。

  第四条设备项目确定或设备购进后,管理部门负责组织施工安装,并负责施工安装的质量。

  第五条施工安装,由管理部门及使用部门负责人验收合格后填写“设备验收登记单”方可使用。

  二、使用设备管理规定

  第六条电气机械设备使用前,设备管理人员要与人事部配合,组织操作人员理解操作培训,维修部负责安排技术人员讲解。

  第七条使用人员到达会操作,清楚日常保养知识和安全操作知识,熟悉设备性能的程度,维修部签发设备操作证,上岗操作。

  第八条使用人员要严格按操作规程工作,认真遵守交接班制度,准确填写规定的各项运行记录。

  第九条维修要指派人员与各部门负责人,经常性地检查设备状况,并列入员工工作考核资料。

  三、转让和报废设备管理规定

  第十条设备年久陈旧不适应工作需要或无再使用价值,应申请报损、报废之前,应进行技术鉴定与咨询。

  第十一条工程部指派专人对设备使用年限、损坏状况、影响工作状况、残值状况,更换新设备的价值及货源状况等进行鉴定与评估,填写意见书交使用部门。

  第十二条使用部门将“报废、报损申请单”附意见书一并上报,按程序审批。

  第十三条申请批准后,新设备到位后、旧设备报损、报废。

  第十四条报废、报损旧设备由管理部负责按有关规定处置。

  四、设备事故分析处理办法

  第十五条发生设备事故,值班人员要到现场察看、处理,及时组织抢修。

  第十六条发生设备事故的操作人员及当事人将事故时间、原因、设备损坏程度、影响程度等做记录上报负责人。

  第十七条值班人员及有关负责人组织进行事故分析,写出“事故分析报告”,签注处理意见,报主管总经理。

  第十八条对重大事故,按处理程序及时上报。

  第十九条事故处理完毕,值班主管将“事故分析报告”存入设备档案。

  第二十条人为事故应根据状况按“奖惩条例”的条款及处理权限,对职责者给予行政、经济处分。

  第二十一条属设备自然事故,维修进行处理,采取防护措施。

  五、设备检修保养规定

  第二十二条设备主管人员编制设备检查保养半年计划,填制“半年设备检修计划表”,报部门经理审核批复。

  第二十三条工程部经理审核计划,呈报总经理后,批准执行工程部半年设备检修保养计划。

  第二十四条设备管理人员编制检修保养单“月设备检修保养计划表”,并按月计划表的资料,逐项填写“保养申请单”,检修保养时需某部位停电、水、气时,还要填写“停通知单”。

  第二十五条值班人员填写的“月设备检修保养计划表”、“保养申请单”、“停通知单”一并报部门经理,签注意见,下达执行。

  第二十六条值班人员根据批准的月检修保养计划,签发“设备级保养任务单”,填写任务单中“资料及要求”栏目,安排具体人员负责实施。

  第二十七条在“检修保养工做记录簿”中登记派工项目及时间。

  六、设备日常维修管理办法

  第二十八条公司电气使用部门的设备发生故障,须填写“维修通知单”,经主管签字维修。

  第二十九条值班人员接到通知,随即在“日常维修工做记录簿”上登记接单时间,根据事故的轻重缓急及时安排有关人员处理,并在记录本中登记派工时间。

  第三十条维修工作完毕,主修人应在“维修通知单”中填写有关资料,经主管人员验收签字。

  第三十一条维修完工时间,及时将维修资料登记入设备卡片,并审核维修中记载的用料数量、计算出用料金额填入单内。

  第三十二条将处理完毕的“维修通知单”依次贴在登记簿的扉页上。

  第三十三条紧急的设备维修,由使用部门的主管用电话通知工程部,由值班人员先派人员维修,同时使用部门补交“维修通知单”,值班人员补各项记录,其他程序均同。

  第三十四条维修两日内不能修复的,由值班主管负责在登记簿上注明原因,应采取个性措施,尽快修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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