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书馆规章制度

时间:2024-07-12 08:26:23 瑞文网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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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书馆规章制度(精选10篇)

  图书馆规章制度是指为了保障图书馆的正常运行、维护良好的服务秩序、保护馆藏资源以及满足读者需求,所制定的一系列规则、准则和程序。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图书馆规章制度(精选10篇),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图书馆规章制度(精选10篇)

  图书馆规章制度1

  一、目的

  为加强对公司图书的管理,提高图书利用率,鼓励管理多读书、读好书,特制定本制度。

  二、范围

  企业管理、职场、成长、成功励志、经济营销、生活情感、期刊及其他类别书籍。

  三、图书馆开放对象

  本公司内部所有员工

  四、借阅规定

  (一)借书时间为每周一至五的日常工作时间。

  (二)每人每次借阅图书不可超过2本,借阅期限为10天(逢休息或假日顺延至下一上班日)。到期应归还,未读完需续借者,务必办理续借手续,但以续借一次为限。若逾期未归还,按0。5元/天计算,在工资中扣除(最高不超过书的`原价)。

  (三)借书时,请填写《借阅单》后向管理员取书,管理员将图书交予借书人后,将《借阅单》妥为保管;

  (四)借书人还书时应将所借图书交予管理员验收,管理员将《借阅单》归还借书人作废,并将图书放回书架内;

  (五)读者要爱护图书,妥善保管,不得遗失、撕毁、污损涂写等,违者照章赔偿。借阅资料若遗失或严重损毁时,借阅者得依下列方式于一周内办妥赔偿手续:

  1、借阅者自行购买原版数据或其更新版,不得以翻版数据或影印本抵偿;

  2、以购回相同书籍赔偿,若因套书无法单本购买,则买同等价钱之书籍赔偿;

  3、损坏轻微,可以修护复原者,其修护费由借阅者负担。

  (六)所借图书,如遇清点或公务上需参考时,应随时通知收回,借书人不得拒绝。

  五、图书管理

  (一)由办公室负责图书室的日常管理,包括指定购买计划、整理、盘点,并由采购部配合,负责图书的.购买等;

  (二)每周五进行盘点;

  (三)新购图书除按顺序编号外,应将书名、作者、册数、出版日期、购买日期、金额及其他有关资料详细登记于图书管理系统中的《图书室登记总簿》。

  六、保护书籍

  (一)用书签夹住阅览的页次,不可折页、不可做记号;

  (二)借阅之图书不可乱画或撕毁。

  七、图书交流及捐赠

  鼓励捐赠闲置图书,捐赠图书归入图书室。

  八、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图书馆规章制度2

  图书馆是为学校教育、教学和教学研究服务的教育机构,是学校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必须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培养学生的读书兴趣和阅读能力、提供教育教学情报资料等认真做好服务工作。为规范学校图书馆管理工作,发挥学校图书的.最大效益,特制定如下制度:

  一、图书管理员要认真学习管理业务知识,做好图书管理工作,为教育教学服务。

  二、图书管理员在新书到室后,要及时做好验收、登记、编目、排架等工作,以加速书刊资料的流通。

  三、图书馆需建立图书总括登记、个别登记和注销登记三个帐册,做到帐物相符。

  四、图书馆要逐步实现自动化管理,建立图书和期刊数据库。利用网络实现网上查询、借阅、统计、账册打印等工作。

  五、图书分类应使用国家标准《中国图书馆分类法》;期刊分类应使用《中国图书馆分类法期刊分类表》。图书著录应以国家标准《普通图书著录规则》为依据;期刊著录应以国家标准连续出版物著录规则》为依据。

  六、严格执行图书借阅制度。根据教学和学生的需要建议学校及时添置图书。

  七、对于珍贵文献、资料要妥善保存,非经领导同意不得外借,对于破损书籍应及时修补,延长使用寿命。

  八、做好图书室、阅览室卫生整洁工作,并督促读者保持室内安静。

  九、认真制订书刊资料的选购标准,使之结构合理、复本量适当,不断提高藏书质量。对于内容陈旧、过时不宜流通、借阅率不高、复本量过大和破损无法整修的图书要定期剔除,及时注销。

  十、教工调离、学生休学、退学和毕业离校,均需主动还清全部书刊,并交回借书证,否则,不予办理离校手续。

  图书馆规章制度3

  图书流通工作是图书馆日常工作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直接关系到学校图书管理质量和效率,为规范此项工作,特制定如下制度:

  一、图书馆对师生实行开架借阅,读者可先在学校内网上查询图书信息,记下索书号,然后再到图书馆借书。这样可避免盲目性,节约时间。

  二、入室借书,个人物品不得带入书库。

  三、工具书、大型成套书只供查阅,一般不予外借。

  四、办借书手续之前,读者要仔细查看书中有无缺页和污损,如发现图书已有损坏,应及时告知图书管理人员。否则,还书时发现问题,由还书者承担一切责任。

  五、学生凭借书证入室借书。每次可借2本,借期为20天。教师每次可借10本,所借图书非教学用书须在一个月内归还,教学用书学期结束归还。

  六、对借书逾期不还者,视其时间长短,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或罚款甚至停止借阅。

  七、爱护图书,保持图书的整洁、完好,不准在图书上标点、画线、涂改、撕剪或污损,妥善保管,以免遗失。如有违反,按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八、开架图书未办理借阅手续,不能以任何理由将图书携出室外,违者按偷窃处理。

  九、借书证只供本人使用,不得转借,若有丢失,应立即到图书室挂失,如发现无冒借情况,可予补发。挂失前借出的`图书由借者本人负责。

  图书馆规章制度4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志愿者本着自愿参加的原则招募图书馆志愿者,凡安徽工业大学在校学生,有热心公益事业的人士均可报名成为志愿者。

  第二条 招募方式采取组织招募。组织招募是通过团的组织系统动员、发动青年,以个人或集体名义报名应招以及参加图书馆志愿者集中招募。

  第三条 组织原则:活动组织者要协调好组织内部关系,为活动实施创造条件,提供必要的服务。

  第四条 服务宗旨:通过图书馆志愿者活动,为读者提供志愿服务,弘扬无私奉献精神和舍己为人的传统美德,提高图书馆志愿者的思想道德素质,促进图书馆管理工作的有效进行。

  第五条 服务口号:奉献、友爱、互助、进步。

  第六条 服务原则:尽己所能,不计报酬,帮助他人,服务读者,无私奉献。

  第二章 图书馆志愿者守则

  为使志愿者更好地受教育、长才干、做贡献,树立和宣传图书馆志愿者的良好形象,对图书馆志愿者提出以下要求:

  第一条 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基本路线,热爱祖国,模范遵守国家的法律、法令以及学校的`有关规章制度。

  第二条 模范遵守各项规章制度,服从管理,组织开展各种志愿服务。

  第三条 以自身的行动倡导奉献精神,把爱心献给读者,实践友爱、互助、奉献!

  第四条 严格要求自己,自觉遵守服务章程,高质量完成服务任务。

  第五条 加强学习,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和服务技能。

  第六条 顾全大局,维护志愿者形象和集体荣誉,树立图书馆志愿者良好的形象。

  第七条 热情为服务对象服务,态度谦和,耐心细致。

  第八条 廉洁自律,不以任何理由索要收受服务对象的钱物。

  第三章 志愿者纪律

  志愿者须自觉遵守以上规定和服务制定的规章制度,服从组织安排,认真完成任务。

  1、上岗服务期间,志愿者必须佩带“图书馆志愿者”袖章或其他相关标志。仪表端庄、举止稳重。

  2、上岗服务期间,志愿者必须准时上岗,不能迟到、早退,还必须讲信用。

  第四章 经费

  第一条:本志愿者队伍属于非盈利性团体。

  第二条:本志愿者队伍经费来源主要为:社会的赞助和捐赠及其他的合法收入。

  第五章 登记制度

  服务站负责对求助的群众和报名参加志愿服务的'志愿者实行书面登记制度。

  第六章 档案管理制度

  1、建立图书馆志愿者档案,掌握图书馆志愿者的基本情况、服务特长及志愿服务意向。

  2、根据服务对象的需求及图书馆志愿者的服务意向,建立图书馆志愿者和服务对象的联系网络,使每一项活动做到服务对象明确,服务人员稳定,服务项目具体,任务量化,责任到人。

  3、建立图书馆志愿者服务档案,对图书馆志愿者开展服务的具体情况进行记录。

  第七章 培训制度

  1、图书馆定期组织图书馆志愿者开展各项理论和技能培训,包括图书馆志愿者的基本概念、图书馆志愿者活动的发展情况、志愿服务的宗旨、信念、志愿服务的有关规定等,不断提高图书馆志愿者的服务水平。

  2、图书馆定期邀请图书馆领导、图书馆志愿者、服务对象召开座谈会、听取各方面意见和建议。

  第八章 监督检查制度

  1、组织指导和协调图书馆志愿者服务队完成图书馆志愿者协会统一部署的任务。

  2、通过跟踪服务、信息反馈等形式,监督检查图书馆志愿者服务情况并记入服务档案。

  图书馆规章制度5

  为了确保图书馆正常运营、维护图书资源、保障读者权益,特制定本图书馆规章制度

  (一)图书馆文明读者公约

  图书馆是教学科研的基地,是学生的第二课堂,书刊资料是我们获取知识的重要源泉,将图书馆建设成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的场所,所有读者负有义不容辞的'责任,特制定如下公约:

  1.尊重知识,尊重图书馆工作人员的劳动。借阅书刊资料时言语举止文明、礼貌。

  2.爱护书刊资料,不折叠、不圈点、不勾画,更不得裁剪、撕页、偷拿。读者之间如发现有上述不良行为应互相批评制止。

  3.保持图书馆安静、整洁的环境,不吸烟、不随地吐痰、不乱抛纸屑、不闲谈嘻笑,不影响他人读书。

  4.遵守图书馆一切与读者有关的规章制度,服从工作人员执行规章制度的管理。

  (二)图书馆外借规则

  1.学校师生员工,一律凭一卡通借书,不得代替别人借还书。

  2.借阅期限:专业图书30天,文艺图书15天;逾期不还,按有关规定处理。

  3.字、词典、年鉴、百科全书等工具书等概不外借,读者可在阅览室查阅。

  4.借书数量:教师20册;学生五册。

  5.图书如有遗失、污损,按学校制定的赔书规定执行。

  6.读者毕业或调离学校时,应还清图书,借书证当面注销,否则,不予办理离校手续。

  图书馆规章制度6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图书馆是全校的文献信息资源中心,是为教学和科研服务的学术性机构,是教学和科研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为进一步加强管理,提供优质服务,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图书馆的各项工作以宣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履行教育职能和信息服务职能,保证教学和科研工作需要为中心任务。

  第三条 文献信息资源属国有资产,凡用学校资金所购文献信息资源,必须到图书馆办理固定资产入账及编目手续。

  第四条 图书馆的文献信息资源主要供本校读者(编制内的教职工、学生)使用。校内读者凭本人一卡通入馆借阅,校外读者借阅时,须按有关规定办理借阅证,方可借阅。

  第五条 读者遵守数字资源的使用要求,严禁恶意下载或者用病毒攻击数据库。

  第六条 图书馆的开放时间根据学校的作息时间及库室的具体情况另行规定。

  第七条 读者要维护图书馆公共场所的规定。凡在图书馆占座、大闹、高声喧哗者,给予批评教育,屡教不改者,通报学生所在二级学院,并按学校有关规定给予相应处分。

  第二章 一卡通(校外借阅证)的管理规定

  第一条 一卡通(借阅证)的办理

  1、新调入的教职工,凭人事处介绍信或部门介绍信到网络中心办理一卡通后,可到图书馆进行图书借阅。

  2、新生报到注册,并办理学校一卡通,待入馆教育结束后即可使用一卡通。

  第二条 一卡通(借阅证)的使用

  1、读者所持一卡通(借阅证)只限本人使用,不得转借。凡违反规定者,给予批评教育或一定处罚。

  2、严禁一卡通(借阅证)涂改、拆毁,违者停止使用。

  3、凡借阅的书刊资料,如有丢失损坏按有关规定赔偿。

  第三条 一卡通(借阅证)的补发

  1、一卡通(借阅证)要妥善保管,丢失后如被他人冒借图书,失证人应负责赔偿冒借的图书。

  2、一卡通(借阅证)遗失后,应立即到发证部门挂失。未经挂失,造成图书损失者,按相关规定执行。

  3、若补发新证后,找到原证件,应立即主动交回发证部门。不得冒充使用,否则按盗用他人借阅证处理。

  第四条 一卡通(借阅证)证件的`注销

  1、读者凡因调离、毕业、结业、退学、辞职等离校时,须事先到图书馆还清书刊资料,方可办理离校手续。

  2、读者离校时如不按规定到图书馆办理清书、注销手续,其所在二级学院或部门协助追还图书。

  3、原校外读者持办证发票到图书馆,归还所借图书,无损耗、遗失,可退回押金。如有图书超期、遗失、损坏等现象视情节,根据相关规定进行赔款,如扣款超过押金数则另行处理,并停止本证的借阅功能。

  第三章 图书(刊)借阅管理规定

  第一条 读者需凭本人的一卡通或借阅证进入相关书库、阅览室,登记并领取代书板后,可阅览文献资料。

  第二条 读者进入书库、阅览室时,个人的书刊及物品不得带入书库或阅览室,随身携带物品可存入存包柜中。

  第三条 室内图书、期刊实行开架借阅,读者自行取放。取书时请使用代书板,一次只能取一册图书和刊物,将代书板放在所取图书、刊的位置,阅完后放回并取回代书板,如要借此图书,将代书板取出并归还原处,到服务台办理借阅手续。

  第四条 为保证书刊的流通,读者取阅图书或期刊各限一册,报纸限一份,阅毕按代书板号放回原处,不准乱放,不准带出室外。未经许可私自将书、刊带出阅览室(出入口处)者,按违章处理。

  第五条 借阅册数及期限。

  本校教职工书刊借阅册数为20册,借期为90天。学生图书借阅册数为5册,校外读者图书借阅3册,借期均为30天。

  第六条 借阅要求

  1、所借书刊到期仍需继续使用者,如无人预约,则可进行续借一次且仅一次,但续借的图书必须是在归还期限之前,图书逾期则不能再续借。续借的方法是登录图书馆网页中的“我的图书馆”,按提示进行续借,或持书到所借图书所在的书库进行续借。续借的期限为:教职工为90天,学生及校外读者为30天。

  2、借到书刊资料,应当面详细检查,如发现有圈画、批注、撕页、污损等现象,应及时向馆员声明,由馆员做出标记,否则,归还时发现上述情况,读者自己承担相应责任。

  第七条 读者如需对所阅览图书、期刊复印,则要告知工作人员并进行登记后方可拿出阅览室,复印书刊限当日归还。

  第八条 进入书库、阅览室须正确使用代书板,对丢失、损坏代书板或各种牌证,按代书板和各种牌证的工本费赔偿。

  图书馆规章制度7

  一、图书馆借阅制度

  (一)借书制度

  1、图书馆图书(对教职工及学生)实行全开架的书库管理方式。读者入室必须交验本人借书证,无证不得入室。 借出:读者在室内选书,不得将图书乱拿乱放,从室内中选好图书后持图书到借阅处,经检查仪检查并由计算机处理后,由管理人员将借书证和所借图书一并交还给读者。 还书:读者须将所借图书交还到借阅处,经检查并由计算机处理确认书籍未超期和完整无损后,方可离去。

  挂失:读者一旦发现图书丢失,须持本人借书证立即到借书处对所丢失图书进行挂失。

  2、办借书手续之前,读者要仔细查看书中有无缺页和污损,如发现图书已有损坏,应及时告知图书管理人员。

  3、要按时归还。因外出等原因不能按期还书的须提前办理续借手续或提前归还。

  4、未按借阅制度擅自将图书带出图书馆者,即按偷书论处。

  (二)借书数量及期限

  1、教职工每人每次可借10册图书,借阅期限为90天。

  2、学生每人每次只可借5册图书,借阅期限为30天。

  3、图书借阅7天后方可归还图书。

  4、图书借阅20天后可续借,续借次数仅限一次,自续借之日起,续借期限为30天。

  (三)其它规定

  1、外单位人员到图书室借书需经教务处批准后,方可办理借阅手续,并按期归还。

  2、图书室对所有外借图书均有权随时收回。

  3、对丢失、损坏的'图书,可按“图书遗失,损坏赔偿办法”进行赔偿。

  二、图书(刊)遗失、损坏赔偿办法

  图书馆图书属于学校财产,读者应对图书、报刊予以爱护,以便使其发挥更大作用。若发生以下情况,应进行赔偿。

  (一)读者在借书时应认真检查所借图书有无缺页,污损现象。若发生有上述情况,可交图书管理员做好登记。否则,在还书时发现有以上情况,批评教育外,以原书的1倍罚款。情况较为严重者,按原书的2倍罚款。

  (二)图书条形码的完好是保证图书正常流通的重要条件。如发现有丢失条形码或损坏条形码者,丢失,损坏一个条形码罚款2元。丢失,损坏一根磁条,罚款3元。

  (三)图书超期每册每天罚款0.3元。

  (四)遗失一般图书可按书原价罚款并支付10元手续费,若遗失珍贵图书或现已无法购买到的书籍,可处以2倍的罚款。

  (五)成套图书若丢失或损坏其中一本,应按整套价格赔偿。

  (六)采用撕条形码,损坏磁条等恶劣手段偷窃图书,除报请学校给予纪律处分外,可按原书价的2倍罚款。

  (七)如发现借书证代借,转借等情况,除批评教育外,停借图书一个月。

  (八)遗失的书刊经赔偿后,经过一段时间又找到原书刊时,可将原书刊交回图书馆,原赔偿款收据经图书管理员签字认可后交回财务,由财务处退回赔偿金,超期款另算。

  (九)涂抹、损坏期刊者,加倍罚款。

  三、图书馆书库管理制度

  (一)图书馆服务对象仅限于本校师生。

  (二)为了给大家创造一个幽雅宁静的环境,凡到图书室借阅者,严禁吃东西、吐痰、乱扔果皮、吸烟。借阅者一律不准穿拖鞋、背心、裤头,严禁大声喧哗、不得抢占座位等,以免影响他人。

  (三)借阅者进入室后,一律到借阅处登记签名,放下借书证,方可进行借阅。

  (四)每人每次限取一册图书,如果阅览,将代书板放在图书相应位置上,然后归座阅览;如果借图书,请把图书拿到借阅处登记;不得在图书架前停留太久,以免影响他人取图书。

  (五)阅览者在阅览时,应爱护图书,不得折页、勾画、撕毁,违者酌情罚款。

  (六)借书者,将图书拿到借阅处后,经检查仪检查并由计算机处理后,由图书管理员将借书证和所借图书一并交还给借书者后,方可离开。

  (七)阅览者在阅览时,不得将书携带出室外。若有违章,并停止借阅权30天。

  图书馆规章制度8

  为了确保图书馆正常运营、维护图书资源、保障读者权益,特制定本图书馆规章制度。

  1、学生一律凭借书证前往图书馆借书,无证者不得入内。

  2、不得转借、冒用他人借书证借书。违者一经发现,收回借书证。借书证遗失,如无特殊理由一般不予补发,平时应妥善保管。

  3、进入图书馆要保持室内安静,禁止大声喧哗,禁止携带食物、饮料入内。

  4、借阅的`图书须加爱护,如有损坏或遗失图书的情况则应自行购买同册新书赔偿图书馆,若买不到相同图书,则按照遗失图书价格赔偿同等价格的书籍一本。

  5、学生借书采用全开架借阅,书架上的.书籍是按照《中图法》分类排架,请注意书号顺序,切勿乱插乱放。

  6、学生凭本人借书证最多可借书籍2本,图书管理员最多可借4本。书籍借阅期限为30天,每人可续借1次。续借图书须携带借书证和需续借的图书到图书馆办理相关手续。

  7、学生找到所需借阅书籍后自行到工作台自助借阅机或找图书馆老师办理借书手续。

  8、学生中途转学或毕业,则应还清图书,办理好手续方可离校。

  9、开放时间:周一至周五 上午:8:00—11:00下午:11:30—16:30

  图书馆规章制度9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大学图书馆的良好秩序,保障广大师生员工及访客的阅读、学习和研究环境,促进图书资源的有效利用与保护,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 本规章制度适用于所有进入大学图书馆的人员,包括但不限于本校师生、校外访问学者、合作单位人员及经许可的其他访客。

  第三条 图书馆致力于营造安静、整洁、有序的学习氛围,鼓励读者尊重知识、爱护图书、文明借阅。

  第二章 入馆须知

  第四条 读者入馆需凭有效证件(如学生证、教职工工作证、访客证等)进行登记或刷卡入内,并自觉接受安保人员检查。

  第五条 保持馆内安静,禁止大声喧哗、打电话(除特殊区域外)、播放有声设备等影响他人学习的行为。

  第六条 穿着得体,不得穿拖鞋、背心等不适宜入内的服饰进入图书馆。

  第七条 禁止携带食品、饮料(除有特殊需求的读者经许可携带的`无声饮料外)及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品入馆。

  第八条 爱护公共设施,不得随意涂写刻画、张贴广告或破坏图书馆内的任何物品。

  第三章 图书借阅与管理

  第九条 读者借阅图书需办理借阅手续,遵守借阅期限规定,逾期未还者需按规定缴纳滞纳金。

  第十条 借阅图书时,请仔细检查图书是否有破损、缺页等情况,如有问题应及时向工作人员反映。

  第十一条 保持图书整洁,不得在图书上涂写、撕页或做其他损坏性行为。

  第十二条 图书馆实行预约、续借及通借通还服务,读者可通过图书馆网站或APP进行操作。

  第四章 学习与研究空间

  第十三条 图书馆设有各类学习区域,包括自习室、讨论室、电子阅览室等,读者应根据实际需求合理使用。

  第十四条 在公共学习区域,请保持个人物品整洁有序,离开时带走所有个人物品,避免占座。

  第十五条 讨论室使用需提前预约,使用时请保持室内安静,避免影响他人。

  第五章 网络与电子设备

  第十六条 图书馆提供免费无线网络服务,读者应遵守网络安全规定,不得进行非法下载、传播病毒等行为。

  第十七条 使用电子阅览室设备时,请爱护设备,不得擅自安装软件或更改系统设置。

  第十八条 图书馆鼓励使用电子设备辅助学习,但请确保声音调至静音或振动模式,以免影响他人。

  第六章 安全与应急

  第十九条 图书馆内严禁吸烟、使用明火及存放易燃易爆物品。

  第二十条 如遇紧急情况,请保持冷静,按照图书馆内的应急疏散指示迅速有序撤离,并立即报告工作人员。

  第二十一条 图书馆将定期开展消防演练及安全教育活动,请读者积极参与,提高安全意识。

  第七章 附则

  第二十二条 图书馆有权对违反本规章制度的行为进行制止、教育或依规处理,情节严重者将移送相关部门处理。

  第二十三条 本规章制度由大学图书馆负责解释,并根据实际情况适时修订。

  第二十四条 本规章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图书馆规章制度10

  图书馆规章是由图书馆行政主管部门或图书馆事业管理机构制订并报上级部门审批公布的图书馆办事规程或行为准则,它涵盖了图书馆的各项规则、章程、制度、标准、程序、办法等,以下是图书馆规章制度。

  一、借阅制度:

  1、学生或读者一律凭借书证前往图书馆借书,无证者不得入内。

  2、不得转借、冒用他人借书证借书,违者一经发现,可能会收回借书证。

  3、借阅的图书需爱护,如有损坏或遗失需按相关规定赔偿。

  4、借阅期限和续借规则需遵循图书馆规定。

  二、入馆须知:

  1、读者需凭本人借阅证入馆借阅,衣冠不整者可能不被允许入内。

  2、读者需自觉遵守图书馆各室的.规定,如不得带入食物、饮料等。

  3、图书馆内需保持安静,禁止大声喧哗。

  4、禁止吸烟、禁止携带火种。

  三、管理职责:

  1、图书馆管理员需树立全心全意为教育、教学和科研服务的观念,热爱本职工作。

  2、管理员需熟练掌握图书工作的基本程序和各项要求,如编目、分类、借阅等。

  3、图书馆需定期打扫,保持清洁、安静、幽雅的环境。

  四、自习室规定:

  1、禁止用书籍和其他个人物品占座。

  2、爱护公共财物,正确使用座椅,禁止乱写乱画。

  3、保持室内安静,禁止喧哗、聊天、通话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