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合作协议书
网络合同是指由双方或多方以互联网为媒介达成的书面契约。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网络合作协议书(精选5篇),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网络合作协议书1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一条协议项目
甲、乙双方经过协商,根据《新快网络代理体系和管理规范》(以下简称规范)的有关规定(即新快网络代理商申请资格规范),甲方申请成为新快网络代理商,并完全接受乙方的规范,经乙方初步审核符合规范中规定的该级新快网络(以下简称新快网络)代理商申请资格,签署本机构代理商合作协议。
本协议生效后,乙方授权给甲方“新快网络代理商”资格,由甲方代其直接客户(以下简称客户)在乙方处进行域名注册、网站寄放以及乙方在本协议有效期内推出的其它业务(以上代理业务项目依据《新快网络代理商服务和产品价格》为准)。
第二条《新快网络代理体系与管理规范》作为本协议之附件,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应。
在协议有效期内,乙方将按照本规范的各项有关规定对甲方及所有新快网络代理商实施申请、审批、业绩统计、考核、定级、奖惩等方面的统一管理。
第三条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3-1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3-1-1积极宣传推广本协议第一条之业务及其增值服务,维护乙方的企业形象和服务品质,如实向客户告知所提供的服务项目及基本报价等,不得进行以次充好、削减服务项目、对免费项目收费等损害乙方和/或客户利益的行为。
3-1-2甲方办理第一条之业务时由甲方与客户签定合同,并向客户提供必要的服务和技术支持,解答客户提出的各种问题,甲方可享受乙方在规范中规定的对该级新快网络代理商提供的各项服务与支持,但应受乙方的成本控制制约。
3-1-3依照乙方规定就第一条之业务享受乙方指定的代理价格。甲方自行与客户约定的服务价格、收费标准不得低于乙方公开报价。
3-1-4向乙方及时提供客户的相关资料和支付相关费用以保证业务的顺利进行。
3-1-5保证服务质量,不得损害乙方整体市场形象,也不得从事其它损害乙方利益的行为。
3-1-6甲方可以在其公司宣传材料和名片上以及广告内容中使用“新快网络授权代理商”字样和统一标识,未经正式授权,甲方不得以乙方“办事处”或“总代理”等具有垄断性、排他性和其它未经乙方授权的名义进行广告宣传及商业活动。且不得将“新快网络”与甲方作任何实质性联系,其企业名称不得出现“新快网络”等引人误解其为乙方分公司或分支机构的字样。甲方不得做出任何引人误解或引起混淆的行为,使他人误以为甲方是乙方子公司或分公司、关联公司或其他实质性关系单位。
3-1-7甲方保证其所有经营活动完全符合中国有关法律、法规、行政规章等的规定。如因甲方违反上述规定的行为给乙方带来任何损害,甲方应承担所有法律责任并赔偿给乙方造成的损失。
3-1-8与新快网络正式签署代理商协议后,本协议有效期内,甲方不得和任何与乙方构成直接商业竞争关系的企业、商业机构或者组织进行相同或者类似本协议内容的合作,否则乙方有权随时取消其代理商资格并有权要求甲方赔偿损失。本协议有效期内及本协议终止或者解除后,甲方承诺不向与乙方构成商业竞争关系的企业、商业机构或者组织提供有关乙方业务、技术等一切相关信息或者资料,否则愿意承担相应的责任。
3-1-9甲方与乙方的其他代理商之间不得进行恶性竞争或者其它不正当竞争。
3-1-10本协议所称“与乙方构成商业竞争关系的企业、商业机构或者组织”是指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企业、商业机构或者组织:
(一)与乙方处于相同或者相近似的商业、技术领域;
(二)与乙方经营范围相同或者相近似;
(三)与乙方所提供的产品、服务或者所面向的客户群相同或者相近似;
(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情形。
3-1-11甲方如非cnnic授权代理,则不得以cnnic授权代理名义进行活动,否则责任自负。给新快网络造成损失的,应赔偿新快网络相应损失。
3-1-12甲方应遵守并促使其用户遵守乙方的各项服务和产品的在线申请/注册条款,甲方的用户违反前述条款的行为将被视为甲方的行为,乙方将直接向甲方追究责任。
3-2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3-2-1鉴于第一条之业务在甲、乙双方之间进行,乙方不与客户发生直接经济往来。
3-2-2甲方递交的国际域名注册业务,由于实行即付即注方式,一经甲方递交,乙方便视为甲方及客户同意注册此域名,乙方将在甲方的预付款余额足够的前提下及时实行注册;甲方要求的国内域名注册,乙方接到甲方的在线申请及必需文件后,即开始进行查询、注册;虚拟主机设立和开通等其它业务必须在甲方预付款余额足够或收到甲方汇款凭证传真后按业务合同进行。其它业务乙方应在甲方提交申请后及时处理。
3-2-3乙方向甲方提供完整的售后服务,详细条款由甲、乙双方之间具体的业务合同确定(包括电子版合同形式),但乙方的售后服务只对甲方,不面向客户。
3-2-4及时将与甲方代理业务有关的价格细则和变化,市场动态指导通知甲方(一般用电子邮件方式)。
3-2-5向甲方提供业务范围内的技术支持和技术培训,帮助甲方提高技术能力,拓宽业务范围。
3-2-6对因甲方违反本协议造成客户或乙方损失的,乙方有权终止本协议并有权要求甲方赔偿损失。
3-2-7对因乙方过错造成的损失,乙方只向甲方承担责任。该责任的承担以甲、乙双方之间发生的该笔具体业务金额的总额为上限。
3-2-8对于甲方与其客户之间的纠纷、争议、损失、侵权、违约责任等,均由甲方与客户自行解决,乙方不介入甲方与客户的纠纷、争议等,也不对客户的任何损失负责。
3-2-9在本协议有效期内,乙方有权根据市场情况修订定价和代理规范;甲方保证接受乙方在本协议履行期内对《新快网络代理项目与价格体系》和《新快网络代理体系与管理规范》的修订。修订一旦作出,乙方会提前15天发送电子邮件或在乙方网站以公告形式通知甲方,修订从规定的日期起生效。
第四条对代理的奖惩
4-1依据规范和〈新快网络代理项目与价格体系〉对甲方的代理业务给予优惠。
4-2甲方可参加乙方不定期举办的的代理商免费培训,或获得培训资料和音像资料,根据规范中的内容获得乙方的支持与奖励。
4-3本协议关于优惠的计算不包含国内、国际域名注册机构所收取的域名注册费用和年费。
4-4甲方成为乙方机构代理商后,如果不符合规范中的考核标准,或者有违反代理商信誉和宗旨的,或者违反本协议,以及给客户或者乙方造成严重损害的,乙方有权取消其代理资格,追究其法律责任,同时本协议终止。
第五条协议有效期
本协议有效期为壹年,自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第六条企业名称、商标、商号、品牌、域名和网站
6-1在履行本协议期间,甲方只能在本协议约定的范围内适当地使用乙方的企业名称、商标、商号、品牌、域名和网站的名义,不超越甲方授权工作范围的行为,更不得用于其它的目的和事项。甲方在使用乙方的企业名称、商标、商号、品牌、域名和网站时,应当完全为甲、乙双方在本协议中约定的内容服务,不得夹带其他业务内容或经营目的。甲方在其自身宣传材料、名片、市场宣传、网站建设以及其他任何方面使用乙方授权的名称、域名和网站,都必须事先书面通知乙方,并获得乙方的书面许可,方可进行。否则视为对乙方企业名称、商标、商号、品牌、域名和网站的侵权,应负相应的责任。
6-2甲方及其职员承诺在履行本协议期间及在本协议期满后不对乙方所有或将要拥有的商标、企业名称、域名等进行贬低或者其它任何损害,也不对乙方互联网网页或者网站进行任何贬低、抄袭、歪曲、破坏或其它损害。在协议期间甲方应努力工作以维护、提高上述商标、企业名称、域名的价值。
6-3甲方承诺,若与乙方终止、解除本协议后未经乙方书面同意,不得向他人明示或暗示与上述乙方之商标、企业名称、域名有任何实质性联系,或者以其它方式明示或暗示自己系乙方代理商。
6-4因上述6-1、6-2和6-3情形给第三人或者乙方造成损害的,甲方愿意承担一切责任。
第七条协议变更、终止及违约责任
7-1甲、乙双方应本着诚实信用的原则履行本协议。任何一方在履行中采用欺诈、胁迫或者暴力的手段,另一方均可以解除本协议并要求对方赔偿损失。
7-2任何一方在履行中发现或者有证据表明对方已经、正在或预期将要违约,可以终止履行本协议,但应及时通知对方。若对方对本协议继续不履行、履行不正当或者违约,该方可以解除本协议并要求对方赔偿损失。
7-3在协议执行期间,如果双方或一方认为需要终止,应提前一个月通知对方,双方在财务结算完毕、各自责任明确履行之后,方可终止协议。因一方违反本协议的约定擅自终止本协议,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赔偿对方损失。在本协议期满时,如双方同意,可续签本协议。
7-4在7-3之情形下,对方应继续完成当月的财务结算,各自明确责任。
7-5经双方协商达成一致,可以对本协议有关条款进行变更,但应当以书面形式确认。
7-6订立本协议所依据的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发生变化,本协议应变更相关内容;订立本协议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协议无法履行的,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或者终止协议的履行。
7-7因本协议一方经营情况发生重大困难、濒临破产进入法定整顿期或者被清算,任意一方可以解除本协议。
第八条争议解决
在本协议执行期间如果双方发生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双方同意提交湛江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并接受其仲裁规则。该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双方将无条件服从该仲裁裁决。
第九条不可抗力及意外事件
9-1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意外事件使得本协议的履行不可能、不必要或者无意义的,任一方均可以解除本协议。遭受不可抗力、意外事件的一方如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本协议、解除或延迟本协议,应自不可抗力、意外事件发生之日起五日内,将事件情况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于事件发生之日起二十日内,向另一方提交导致其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或延迟履行的证明。
9-2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应采取一切必要措施减少损失,否则应就扩大的损失承担责任。
9-3本协议所称不可抗力、意外事件是指不能预见、不能克服并不能避免且对一方或双方当事人造成重大影响的客观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洪水、地震、瘟疫流行和风暴等以及社会事件如战争、动乱、政府管制等。
第十条附则
10-1本协议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和争议的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10-2除法律本身有明确规定外,后继立法或法律变更对本协议不具有溯及力。双方可根据后继立法或变更后的法律,经协商一致对本协议进行修改或补充,但应采用书面形式。
10-3一方变更通知、通讯地址或其它联系方式,应自变更之日起十日内,将变更后的地址、联系方式通知另一方,否则变更方应对此造成的一切后果承担责任。
10-4本协议的理解与解释应依据协议目的和文本原义进行,本协议的标题仅是为了阅读方便而设,不应影响本协议的解释。
10-5任何一方对本协议的内容和对方当事人的商业机密均负有保密的义务。
10-6本协议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经签字、盖章后生效,二份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10-7本协议于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由上述甲、乙双方授权代表签署于湛江。
甲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网络合作协议书2
甲方: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
联系地址: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
鉴于乙方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并具有歌唱、表演等方面的才艺和经验,甲方系依法注册并合法存续的以文化艺术交流活动、展示展览服务以及文化演出策划等为营业范围的公司,为各展其长,双方在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基础上,达成以下网络表演合作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一、合作事项和经营收入
1、甲方为乙方设立网络视频直播间账号与后台,为其指定网络展示平台由乙方通过视频直播的方式向观众展示自己唱歌、主持、表演等方面的才艺,以获取观众的支持和肯定。
2、甲乙双方合作经营,以观众对乙方的.肯定和支持为前提,由观众在观看视频过程中进行礼物充值刷出礼物获取收益。
二、合作期限
1、合作期限为________年,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2、协议所约定的期限届满,如甲乙双方有意续签,应在本合作协议期限届满之前____日内向对方发出通知,经协商一致,双方可重新签订合作协议,继续合作。
三、培训
甲方在与乙方签订本合作协议后,应当对乙方进行系统的培训和帮助,直至乙方熟悉并可独立胜任视频直播,该培训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四、收入管理和分配
1、合作期间内,由甲方代为收取和管理双方合作经营所获取的收益,按月结算和分配。
2、甲乙双方协商确定,对于合作期间的经营收入按照比例进行分配,其中甲方占百分之____,乙方占百分之______。
五、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有权按协议约定的比例分配经营收益。
2、协议签订时,甲方有权审查乙方的身份情况,以确认乙方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有权签订本协议。
3、合作期间内,甲方有权对乙方的行为进行监督和审查,一旦发现乙方不符合视频主播条件或者有其他违法、违规行为的,视为乙方违约,甲方有权解除本协议并要求乙方因此造成的经济损失。
4、合作期间内,甲方有权根据市场需要,安排乙方参与相关视频活动,如无特别情况,乙方必须参加。
5、甲方应当按照协议积极为乙方寻找视频直播的机会,并将有关信息及时通知乙方。
6、甲方应当按照协议约定为乙方设立进入网络视频直播间的账户以及后台,并对该账户以及后台享有所有权。
7、甲方应当根据市场需求以及业务发展之需要,采取有效方式对乙方进行包装和推广宣传。
六、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应当按照甲方的要求,在订立本协议时提供真实的身份资格证明以及其他相关资料。
2、乙方只能通过甲方设立并指定的账户进入网络视频直播平台,不能自行申请账户或者通过其他形式进入该平台进行协议所约定的合作事项。
3、乙方有权按照协议约定的比例分配经营收益。
4、乙方在直播期间享有在甲方设立和指定的直播平台的直播大厅置顶不低于30分钟的权利。
5、在合作期间内,甲方为乙方的唯一合作伙伴,乙方不得自行私自进行本协议第一条所约定的合作事项,也不得就本协议所约定的合作事项与其他自然人、公司或者工作室进行合作。
6、乙方每天的直播时间不得少于7小时,每月休息4天,乙方有权根据自身需求,自行安排直播时间和休息时间。
7、合作期间内,乙方应听从甲方的安排,在甲方的监督与审查下进行视频直播展示,严禁在直播过程中发表任何违反国家法律规定的言论、图片和动作,并保证在直播过程中不涉毒、不涉赌,否则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合作协议,同时有权要求乙方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经济损失。
8、乙方应当维持视频直播间的正常直播秩序,进行歌唱、表演、主持等特长演出,活跃直播间气氛、满足观众需求。
七、保密
乙方保证对在与甲方讨论、签订和执行本协议过程中所知悉的薪金收入来源、薪金收入分配、运营活动模式等属于甲方的且无法自公开渠道获得的信息和资料予以保密。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该信息和资料的全部和部分内容。保密期限为签订本协议后________年。
八、违约责任
1、合作期间,如乙方违反本协议第六条所确定之义务,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协议,乙方承担前期培训费用并应当向甲方承担违约金_______________元。
2、合作期间,如乙方单方面无故解除本协议或者怠于履行本协议所约定至义务,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协议,乙方承担前期培训费用并应当向甲方承担违约金_________________元。
3、乙方应当对其所知悉的商业秘密承担保密的义务,并在解除或者终止本协议两年后不得从事网络视频主播业务,如违反上述之内容,乙方除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还应当返还甲方前期培训费用并支付甲方违约金_________________元。
九、补充与附件
本协议未尽事项,甲乙双方可依据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自行达成书面补充协议,本协议的附件和补充协议作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争议解决
甲、乙双方如因为本协议的内容和履行产生争议,首先应当本着互利共赢的原则协商解决,如协商解决不成,均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十一、协议效力
本协议一式__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_份,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代表签名:_______________乙方代表签名: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日期: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网络合作协议书3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进行网络营销合作事宜达成以下协议。双方都已理解并认可了本协议的所有内容,同意承担各自应承担的权利和义务,忠实地履行本协议。
第一条:甲方委托乙方为甲方实施的网络营销合作项目,具体项目内容、协议金额和付款方式由附件载明。
第二条:附件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三条:甲方权利和义务
3.1.根据本协议网络营销合作项目的实际需要和乙方的要求提供协助。
3.2.按本协议附件载明的付款金额及方式支付提成费用。
3.3.甲方提供的资料必须准确,真实、有效,提供的网站及其FTP必须为甲方全权拥有。甲方为其向乙方提供的资料的准确、真实、有效及网站的权属负责。
3.4.甲方须保证所合作网站的服务器的稳定,如因甲方网站服务器不稳定,造成工期延长,责任由甲方承担。
3.5.甲方需开放网站FTP供乙方维护网站使用,乙方必须对甲方FTP保密承担责任。若FTP更改需及时通知乙方。若因FTP关闭导致流量丢失的,由甲方自行承担责任。
3.6.乙方为甲方提供技术服务期间,为明确乙方服务身份,甲方站点首页页脚处需加注乙方标识及链接。
3.7.甲方需认真积极接待来公司考察的意向客户,以及产品物流运输处理。
3.8.甲方不以任何形式拖欠乙方销售提成费用,按销售成交到款及时付给乙方规定的佣金。
3.9.如市场价格发生变动,甲方不能任意降低乙方的销售提成比例,需和乙方协商。
4.0.如果是乙方谈成的经销商或散客户带来的二次消费,需给乙方支付相应的提成比例。
第四条:乙方权利义务
4.1.依合同附件约定,收取相关费用。
4.2.乙方保证提供合同附件所载明的服务内容,按公司规定的出货价格做网络网络营销,兼职无底薪不坐班。
4.3.在合作期间,甲方若需对企业网站进行调整,需事先与乙方商议确定。若甲方在未得到乙方认可或指导的情况下,自行添加、删除网站内容、修改程序等,由此造成流量下降,其责任由甲方自行承担。
4.4.在合作期间,乙方可根据合作需要,对甲方网站进行结构、代码优化及调整,甲方需支持和协助。
4.5.乙方按照甲方提供的出货价格销售,不随意调整出货价格,如遇出货量大,价格有浮动情况下,乙方需和甲方协商解决。
第五条:违约责任
5.1.甲方如违反国家有关政策法规,乙方有权中止合同,并由甲方承担相应的责任。
5.2.如甲方未按约定的`销售提成付款,乙方有权终止合同,并不退还甲方已付提成款,同时享有追缴违约金的权利。
第六条:合同附则
6.1.如需停止合同,需提前一周向另一方提出终止合同的通知。
6.2.甲方款项到位的情况下,即使市场价格发生变化,乙方不得任意提高甲方的提成费用标准,甲方也不得任意降低提成标准,如有变动需协商解决。
6.3.执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应当协商解决,协商不成,通过司法程序解决。
第七条:合同续签
为了便于乙方推广营销及技术维护,甲乙双方应在服务期结束前一个月进行续签合同。
第八条:项目日期
本协议有关网络营销合作项目正式开始实施日期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第九条:付款方式
9.1.按每个实时客户销售成交成功后,参照上表的标准及时支付提成佣金,不得累计支付佣金。
9.2.本协议生效后,甲方不按约定及时付款的,乙方有权随时终止营销推广操作。
9.3.合同执行过程中,甲方未按成交成功后不支付提成款的,乙方除有权终止本协议外,甲方还应按余款的50%对乙方进行违约赔偿。
第十条:其他
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字盖章后即日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签章)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签章)
日期: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网络合作协议书4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鉴于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网络合作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一、合作内容
1、双方同意在以下网络领域进行合作: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甲方负责提供必要的资源、技术和支持,乙方负责提供相应的服务、技能和解决方案。
二、合作期限
1、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_____________。
2、合作期满前,双方应提前协商是否续签本协议。
三、双方权利与义务
1、甲方权利与义务:
(1)提供必要的资源、技术和支持,确保合作的顺利进行。
(2)按照约定支付乙方应得的合作费用。
(3)保护乙方提供的技术、信息等商业秘密,不得擅自泄露或用于其他用途。
2、乙方权利与义务:
(1)按照约定提供优质的服务、技能和解决方案,确保合作项目的质量和效果。
(2)保护甲方提供的商业信息,不得擅自泄露或用于其他用途。
(3)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不得从事任何违法违规活动。
四、违约责任
1、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约定,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包括但不限于赔偿对方因此遭受的损失。
2、若因一方违约导致本协议无法继续履行,守约方有权解除本协议并要求违约方承担相应责任。
五、争议解决
1、本协议的订立、执行和解释以及争议的解决均应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2、双方因本协议产生的任何争议,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六、其他
1、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2、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年___月___日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年___月___日
网络合作协议书5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在平等、自愿、公平、诚信、守法的原则下就甲方乙方双方进行网络分销合作的具体事宜,达成如下一致协议:
一、合作内容
1.甲乙双方在资源共享和双赢的基础上进行合作。
2.甲方授权乙方网络销售,不得线下实体销售(有实体店的必须签订区域代理合同书),如遇特殊情况,需与甲方协商。如擅自线下销售造成甲方损失,甲方有权利视情节要求乙方赔偿或罚款。
3.甲方按双方约定的供货价格提供商品给乙方,乙方在自己的网络商城进行网络分销,乙方须按照甲方所定制的统一网络价格标价(短期特殊促销期除外,但促销期内的标价不得低于甲方规定的最低促销标价)。
4.供货方式分两种:一件代发(甲方承诺按乙方提供的地址按时发货)
5.乙方直接购进迷你音响20台,甲方赠送一台。
二、双方的权责
1、甲方的责任与义务:
(1)甲方根据乙方的需要提供分销商品的销售资料以及信息,协助乙方获得必要的产品说明。
(2)甲方不得随意更改分销商品供货价格,如有变动须提前一个月通知乙方。
(3)乙方不得有损甲方的形象及声誉。因此而造成甲方的形象或声誉损害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追究乙方法律责任。
2、乙方的责任与义务:
(1)乙方应不断提高自身服务质量,从而提升商品交易量。
(2)乙方必须尊重和维护甲方的知识产权、商标权。
(3)乙方所使用甲方提供的资料和物品,不得用于与双方所商定合作事项无关的事务上。
(4)乙方在协议有效期内,甲方应认真配合支持乙方的分销工作。
(5)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擅自转让或授权他人销售本公司产品,否则甲方有权取消乙方授权资格。如遇特殊情况,需经甲方同意后双方协商处理。
(6)乙方在制作广告宣传内容时,应按工商部门规定不能将“美国或澳洲生产”与SHABA沙巴音响合并宣传,如乙方私自使用造成有关部门罚款责任由乙方承担,甲方不承担任何经济责任。
(7)乙方严格遵守甲方所制定的价格规定,按照甲方规定的网上标价进行线上销售产品,不能随意变动。特殊情况下,乙方可以根据甲方对每个产品的上下浮动的规定进行营销,不得超过甲方规定的浮动比例,不得低于网上规定标价和规定的最低促销价,否则乙方需赔偿甲方的所有经济损失。
三、售后服务
在正常使用情况下产品若出现质量问题:外观无损及包装完整的情况下,整机一个月内包换,一年内保修,三年内有限维修。
注意:
1.购买日以购货发票日期为准(无购货发票以生产日期为准)。
2.质量问题不包括用户个人对音质、音色等的主观异议。
3.包换、保修服务只限于一般使用下有效:外观损坏及一切人为损坏(例如用户自行拆机、进行不适当的连接使用、接入不适当电压的电源、未依说明书使用等)、因运输及其他意外而造成之损坏、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非经本公司认可之维修和改装等均不在包换、保修范围内;维修服务适当收费。
4.对已停产型号产品的服务本公司仅做功能性修复(外观可能与原产品有异)。
5.保修服务不包括外壳、说明书、包装。
四、货款支付
1.乙方选择一件代发的供货方式货款支付相关事宜的规定
a.每次订单实行款到发货原则,当乙方收到顾客的订单后,乙方按订单的实际金额将货款支付到甲方指定账户中,当甲方收到货款后再按指定地址发货。
b.快递费用均由顾客(或乙方)自己承担。
c.付款方式:支付宝付款(可以采取“即时到账付款”或“担保交易付款”)、其他付款方式双方另行协商。
2.乙方选择直接在甲方进货方式货款支付、运输保险等相关事宜的规定
a.甲乙双方交易实行现款现货,款到发货的原则,结算价格按照甲方所制定的价格表执行。
b.甲方交货地点为甲方深圳仓库。甲方负责代办乙方所订购货物的运输事宜,运费和保险费由乙方收货时支付。乙方要求不加货物保险的情况下,所造成的运输方面的不良后果或丢失将由乙方自己承担。
c.如果乙方指定运输公司负责运输,运输过程中所造成的不良后果,由乙方负责向该运输公司追讨保险赔偿。在处理事故过程中,甲方尽全力配合和支持乙方,乙方收货时应认真检查所有外包装箱的完好无损,如发现包装箱破损应在运输提货时开箱检验。
五、协议违约责任和协议的终止
1.甲乙双方应按照本协议规定履行协议内容。如甲乙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规定,非违约方有权取消与违约方的合作资格,并可无条件终止本协议。
2.甲方产品因侵害他人知识产权遭受第三方追索,由甲方负责处理及承担责任。
3.合同期内任何一方违约,违约方应当赔偿对方因此而造成的合理损失。
4.合同终止后,甲方与乙方签订的合同书自动作废,此后如乙方继续使用SHABA沙巴品牌的字样宣传经营,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人民币壹拾万元。
六、其他
1.从本协议签订之日起,此协议有效期为1年,协议期满如果双方没有任何违约行为则自动续约;续约有效期仍为1年。如有未尽事宜,经双方友好协商,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2.本协议一式两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持一份,乙方持一份,每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3.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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