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成年保护宣传月通知

时间:2024-06-27 16:11:09 瑞文网 我要投稿

未成年保护宣传月通知(精选5篇)

  未成年人是社会中最脆弱的群体之一,保护未成年人的权益是确保他们健康、安全和良好发展的基础。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未成年保护宣传月通知(精选5篇),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未成年保护宣传月通知(精选5篇)

  未成年保护宣传月通知1

亲爱的各县(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市未保委各成员单位:

  为进一步宣传贯彻未成年人保护法,更好维护未成年人权益,在全社会营造关心关爱未成年人的浓厚氛围,经研究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20xx年“未成年人保护宣传月”活动,现将活动实施方案通知如下。

  一、活动目的

  凝聚关爱保护未成年人的社会共识,构建家庭保护、学校保护、社会保护、网络保护、政府保护、司法保护“六位一体”格局,促进形成全社会关心关爱、支持参与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浓厚氛围。

  二、活动时间

  在全市范围内开展系列主题活动,集中宣传时间为20xx年5月下旬至6月底。

  三、活动内容

  (一)开展“政策宣讲进村(居)”活动。通过多种形式开展《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家庭教育促进法》等法律宣传。加强重点条款宣传,引导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依法履行监护义务。通过专家解读、以案说法、报告宣讲、媒体访谈、现场问答等方式,推动未成年人保护相关法律法规走进群众心里,引导全社会形成浓厚的'法治氛围。同时各县区要通过入户入校等多种渠道加大对“福彩圆梦·孤儿助学工程”“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助学工程”的宣传,精准摸排符合条件的人数,确保不漏一人。

  (二)开展“心手相牵·共护成长”关爱农村留守儿童活动。目前我市农村留守儿童牵手行动已进入常态化实施阶段,各县区要把牵手行动打造成关心关爱农村留守儿童的响亮品牌,通过“心手相牵·共护成长”活动,更深入了解留守儿童需求,为留守儿童学习、生活和身心健康的发展营造良好的氛围。各县区要加强组织领导,宣传一批先进事迹,通过评选本辖区“最美牵手人”推动全市农村留守儿童关爱行动深入开展;强化多方参与,发挥社会组织作用,为农村留守儿童提供有针对性专业服务;创新活动形式,为农村留守儿童开展形式多样的帮扶活动。

  (三)开展“未成年人保护宣传月”活动。各单位要以强化未成年人关爱保护为主线,通过开展现场宣传、新闻媒体宣传、专题学习培训、网络知识竞赛等系列活动,提升社会各界积极参与未成年人关爱保护的思想认识。积极发挥各类媒介的宣传作用,在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上发布未成年人保护主题宣传信息,全面宣传党中央、国务院关爱保护未成年人的决策部署,广泛普及未成年人保护相关法律法规,凝聚依法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社会共识。

  四、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区民政部门要高度重视,发挥统筹、协调作用,积极争取党委、政府的重视支持,联合宣传部等有关部门和单位,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宣传活动,紧紧围绕宣传主题,细化工作方案,明确职责分工,大力抓好“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宣传月”期间的集中宣传。

  (二)统筹工作安排。各部门要把握时间节点、活动节奏,通过报刊、广播、电视、互联网媒体等多种途径加强宣传,强化宣传活动的传播力和影响力。组织发动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新闻媒体积极参与,充分调动其工作积极性,实现宣传合力。各县区民政部门要结合宣传活动,加大对散居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农村留守儿童及其他困境儿童探访力度,推进关爱保障政策措施落实,帮助解决未成年人面临的实际困难。

  (三)做好宣传总结。各未保成员单位要结合自身工作职能,通过开展宣传月活动,打造具有自身特色的品牌宣传活动,做好传统媒体和新媒体的联动配合,以大众喜闻乐见、通俗易懂的方式扩大受众面和传播度,并形成长效宣传机制,营造持续关爱保护未成年人的社会氛围。各单位要收集整理活动期间相关视频、图片、文字等资料,及时总结和报道活动开展情况,于7月6日前将工作开展情况报送市未保办。

通知人:

20xx年xx月xx日

  未成年保护宣传月通知2

亲爱的各镇(街)社工站:

  未成年人是祖国的未来,是人类进步与发展的希望,关心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就是关心人类的未来。为隆重纪念国际儿童节,深入推进全区未成年人关爱保护长效机制建设,进一步营造未成年人友好型社会环境,在游仙区民政局指导下,游仙区社工总站联合各镇(街)社工站拟在六月开展未成年保护宣传月主题系列活动,发挥社工队伍的专业力量,加大社会工作宣传力度,营造浓厚的全社会关爱未成年人的氛围。现将活动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xxx

  二、活动目的

  (一)提升未成年人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探索建立未成年人保护机制,促成未成年人服务体系更加完善,全社会关爱保护未成年人的意识明显增强,未成年人成长环境更为改善、安全更有保障。

  (二)发挥社会工作专业能力,加大社会工作宣传力度,构建关爱保护未成年人体系,营造浓厚的全社会关爱未成年人的氛围。

  三、时间安排

  20xx年6月1日——6月30日

  四、活动形式

  本次活动以线下+线上的`形式同步进行。线下各社工站开展各类未成年人关爱保护主题活动;线上主要依托“游仙社工”等网络媒体开展未成年人保护法规政策的宣传。

  五、活动内容

  (一)各社工站开展未成年人关爱保护宣传月系列活动。

  各社工站在本月以未成年人关爱保护月为契机,通过运用个案、小组、社区等工作方法,围绕禁毒、移风易俗、困境儿童关爱包计划、学习空间打造、儿童心理教育、青春期教育、家庭教育、法制进校园、教师心理关爱等主题,自行策划开展丰富多彩的未成年人关爱保护主题活动。把关爱未成年人群体的工作做细做实,为其扫清阴霾,筑起快乐、健康成长的牢固防线。

  (二)链接整合资源开展未成年人关爱保护服务。

  社工总站通过链接整合工会、共青团、妇联、团委、未保等部门和高校、爱心企业等社会资源,指导社工站及高校志愿者团队等精准定制并开展系列未成年人关爱保护主题活动。携手各方面力量服务未成年人,进一步织密未成年人关爱保护服务网、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护航未成年人安全健康成长。

  (三)未成年人保护相关政策宣传。

  社工总站通过游仙社工公众号开展未保法律法规政策宣传,通过线上宣传的形式提升未成年人自我保护能力,增强未成年人及其家长的依法维权意识,形成共同参与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良好法治环境。

  (四)集中宣传报道。

  社工总站收集各社工站相关信息资料,编辑制作“未”你而来 未成年人关爱保护宣传月主题活动宣传报道通过游仙社工公众号进行宣传,扩大未成年人关爱保护的社会影响力。

  六、工作要求

  1.各镇(街)社工站要高度重视、认真落实,负责根据安排部署,开展好本次活动。

  2.各镇(街)社工站须在本月30日之前将相关活动信息、简报报送至指定邮箱。

通知人:

20xx年xx月xx日

  未成年保护宣传月通知3

亲爱的各员单位:

  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未成年人保护法,更好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县民政局定于6月在全县范围内开展“未成年人保护宣传月”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聚焦保护未成年人身心健康,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广泛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以下简称《未成年人保护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学习宣传教育,进一步加强《未成年人保护法》“六大保护”任务建设,促进未成年人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形成全社会关心关爱、支持参与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浓厚氛围。

  二、活动主题

  xxx

  三、活动时间

  20xx年6月1日至6月30日。

  四、宣传重点

  (一)强化政治引领。各乡镇、各单位要切实增强做好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深入宣传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决策部署,引导各有关方面准确把握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部署要求和政策导向,合力画好保护未成年人的“同心圆”。

  (二)推进强制报告制度落实。各乡镇、各单位要大力宣传落实新出台的《甘肃省未成年人保护强制报告制度实施办法》,通过多种方式引导强制报告主体自觉履行法定义务,采取分众化、互动式、小范围专题宣讲等方式,讲清楚强制报告的内在要求、方式方法和法律责任,推动密切接触未成年人的单位及其工作人员自觉落实责任。通过印制宣传手册、张贴宣传标语等方式,引导鼓励快递员、旅馆(酒店、宾馆)服务员、公交司机、出租车司机、环卫工人等从业人员在日常工作中善于发现涉及未成年人事项,敢于主动保护未成年人,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

  (三)强化关心关爱服务。各乡镇、各有关部门、社会组织、志愿者,基层服务队伍要开展针对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的关爱帮扶。通过探访排查,推进关爱服务政策措施落实,帮助解决未成年人面临的`实际困难和问题。

  五、主要任务

  (一)未成年人保护宣传月活动启动仪式。

  县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小组要组织相关成员单位,于6月1日集中举办未保宣传月启动仪式,并开展宣传活动。

  (二)“点亮六一”活动。综合运用“报、网、端、微、屏”等资源平台,在新闻媒体、重要地段或标志性建筑物LED广告牌、公交出租车电视以及汽车站、火车站大屏幕等平台滚动播出未成年人保护政策法规,有条件的单位可制作未成年人保护宣传片、动漫等视频,在特定时间内播放。

  (三)“红飘六一”活动。县未保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及各乡镇,要动员所属机关、企事业单位、医疗机构、学校、儿童福利机构、经营性场所、公共服务场所及乡镇(街道)、村(居)委会等,在宣传月活动期间至少张挂1条未成年人保护宣传标语条幅。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未成年人保护宣传月活动,突出抓好6月1日至6月30日期间的集中宣传。组织和发动社会团体、科研院校、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新闻媒体积极参与,充分调动其工作积极性,实现宣传合力,确保宣传月活动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二)落实主体责任。县未保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发挥牵头抓总作用,成员单位要履职尽责,主动作为,落实落靠本次宣传活动的主体责任。加强与相关部门沟通协助,整合力量资源,强化相关宣传活动的传播力和影响力。

  (三)增强宣传实效。各类宣传活动要符合实际,贴近群众、贴近基层,力戒走形式走过场。要充分发挥新媒体宣传作用,发掘典型案例,做到以案宣法,以案普法,努力营造遵法学法守法的浓厚社会氛围。同时,要把《未成年人保护法》《甘肃省未成年人保护强制报告制度实施办法》的精神融入到日常工作生产生活当中,通过“七进”,即进企业、进街区、进村(居)、进机关、进校园、进社团、进网络,达到宣传广泛性,实效性。

  (四)按时反馈情况。宣传月期间,县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各乡镇要加强沟通交流,确保宣传效果。要做好相关视频、图片、文字等资料的收集整理工作,及时总结和报道活动开展情况及典型经验和有益做法。“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宣传月”活动相关视频、图片、文字等资料于6月30日前报县民政局社会事务股。

通知人:

20xx年xx月xx日

  未成年保护宣传月通知4

亲爱的各区镇街道:

  为深入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在全社会营造关爱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浓厚氛围,合力保护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切实保障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有效促进未成年人全面发展,全面提升儿童督导员、儿童主任能力水平,厚植关爱服务情怀。区民政局将启动未成年人保护宣传月系列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20xx年5月25日至6月30日

  二、活动内容

  (一)开展集中宣传活动

  宣传月活动期间,充分利用新闻媒体、重要地段或标志性建筑物LED广告牌滚动播放《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公益宣传视频,在特定时间内滚动播放或者投放未成年人保护相关宣传标语。

  (二)开展专题学习培训

  5月25日--6月30日,通过腾讯会议线上教学、分片区集中培训等方式,组织儿童督导员、儿童主任深入学习儿童主任小课堂、儿童督导员工作指南、强制报告等内容,进一步提升儿童督导员、儿童主任业务能力。引导儿童督导员、儿童主任等工作力量深入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进一步提升其关爱保护未成年人的能力。

  (三)开展系列活动

  1.南通市海门区儿童督导员、儿童主任能力提升项目整体活动启动仪式。5月底,在海门区会展中心开展能力提升项目整体活动启动仪式。全区儿童督导员及每区镇5名儿童主任和若干名困境儿童代表参加启动仪式。通过活动激发儿童督导员、儿童主任身份认同感和职业荣誉感,强化儿童督导员、儿童主任使命担当。

  2.区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举行品味端午、传承文明活动。6月3日举行品味端午、传承文明活动,通过活动,使儿童初步了解中国传统节日所蕴含的'文化内涵和精神内核,帮助儿童增强传统节日文化理念,激发儿童的民族自豪感。

  三、注意事项

  1、做好和参加活动孩子的监护人充分沟通,在“尊重孩子、保护隐私、促进孩子健康成长”的基础上做好推进工作。

  2、按照既定的时间节点确保未成年人保护宣传月活动各项工作安全有序完成。

  3、请各区镇将儿童督导员及5名参加区儿童督导员、儿童主任能力提升活动启动仪式的儿童主任名单于5月25日前发放至邮箱。

通知人:

20xx年xx月xx日

  未成年保护宣传月通知5

亲爱的各中小学、幼儿园、大众工业学校: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和教育部《未成年人学校保护规定》等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继续做好中共上海市教育卫生工作委员会、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本市未成年人学校保护工作提出的若干意见,区教育局决定,组织开展20xx年嘉定区学校未成年人保护主题教育月活动,现对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xxx

  二、活动时间

  20xx年4月-12月

  三、活动内容

  1.完善学校保护制度体系。健全未成年人学校保护工作机构,强化人员配备,切实落实未成年人学校保护工作职责。校长是学生学校保护工作的第一责任人,班子其他成员对分管范围内的未成年人学校保护工作负领导责任。学校要根据未成年人学校保护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进一步细化完善学校保护工作机制,就学生欺凌防控、强制报告等形成专项工作机制,建立健全预防和处置工作流程,不断完善学校安全事故和突发事件应对处置。

  2.分层分类开展学习培训。高度重视《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在做好新时代未成年人学校保护的重要作用,针对行政干部、教师、家长、学生等不同人群的实际情况,分层分类制定详实的学习计划,组织开展未成年人保护法治宣传教育活动,进一步提升教师、家长关爱保护未成年人的能力。加强校园欺凌防治、防范电信诈骗、校园安全事故防范与处置等专项工作培训和演练,切实提升学生权益易受侵害领域的针对性防范化解和应对处置能力,开展未成年人保护专项培训。

  3.多种渠道开展宣传引导。通过学校公众号、黑板报、宣传栏等途径,大力宣传相关法律法规,大力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引导公民自觉履行法定义务、社会责任、家庭责任,提高道德素养,凝聚社会共识。在节假日期间,利用好区内法治教育基地、社会实践基地、社区指导站等资源,搭建宣传教育平台,引入社会力量参与学校未成年人社会保护工作。积极学唱嘉定区未成年人学校保护之歌《最美的模样》,积极宣传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政策,形成全社会关心关爱未成年人参与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良好氛围。

  4.多种形式开展主题活动。树立以生命关怀为核心的教育理念,通过升旗仪式、主题班会、家长课堂、志愿服务、社会实践等形式,利用理想教育、道德教育、生命教育、国家安全教育、心理健康教育等专题教育,引导学生热爱生命、尊重生命,培养学生爱祖国、爱人民、爱劳动、爱科学、爱社会主义的公德,引导未成年人树立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要有针对性地开展青春期教育、性教育,使学生了解生理健康知识。要加强预防校园欺凌主题教育,提高未成年学生法治意识。

  5.多方合力营造教育氛围。充分利用校内外资源,把参与主题教育活动的对象覆盖全体师生和家长。坚持开展校园欺凌专项整治工作,强化校园欺凌问题线索摸排及调查处置,提前做好预防、化解工作。深入推进“护苗”专项行动,持续开展“绿书签行动”,提高未成年人对“扫黄打非”的认识,杜绝非法违规出版物,净化校园文化环境。要发挥好学校法治副校长作用,指导学校开展好各类法治教育工作;要利用好各级家长委员会职能,引导家长积极学法、自觉守法、主动用法,成为学校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重要力量;要积极联动公安、检察院、法院等相关部门和社会力量开展“预防性侵”“预防校园霸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等专题讲座和活动,多方专业资源助力学校未成年学生法治教育。

  四、活动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开展好学校未成年人保护主题教育月活动,是贯彻落实全国教育大会精神的'重要举措,是推动嘉定“教育强区”目标的重要保障。校长要承担第一责任人的职责,把主题教育月活动作为一项重要任务,纳入年度工作计划,加强协调领导,精心设计方案,确保主题活动顺利开展,推动主题教育月活动取得实效。

  2.明确工作任务。结合全员导师制工作,形成未成年人保护主题教育活动方案,按照分层分类原则,明确部门分工、落实责任主题、抓好组织实施。除开展好常规教育活动外,要特别关注好有心理健康问题、行为偏差失范、家庭存在困境的未成年人帮扶和保护工作,对此类学生的教育帮扶,要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细化工作举措,形成“一人帮一生、一生有一策、一生建一档”的全过程闭环式工作模式。

  3.建立长效机制。学校要把主题教育月活动与依法治校工作有机整合,对照未成年人保护法律法规,进一步完善学校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机制,修订学校相关章程、学生管理条例或其它校内管理制度,确保与现行法律法规相适应,形成科学规范、高效适用的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机制。

  4.注重总结提炼。及时宣传推广活动中行之有效的好做法、好经验和鲜活案例。区教育局将大力宣传各学校开展活动的有力举措和工作成效。各学校的活动典型案例、特色照片、心得体会、活动总结等相关材料于活动开展后第二个工作日钉钉报送德育科鄂莞婷。

通知人:

  20xx年xx月x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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