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财务管理制度(精选6篇)
物业财务管理是指物业管理企业为了实现其经营目标,对物业经营活动中所涉及的资金筹集、资金运用、资金分配等财务活动所进行的综合性管理工作。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物业财务管理制度(精选6篇),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物业财务管理制度1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公司财务工作管理,发挥财务在公司经营管理和提高经济效益中的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企业财务通则》及相关财经纪律,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部门及员工,在办理财会事务时,必须严格遵守本制度。
第二章 财会机构设置及财会人员岗位职责
第三条 公司财务部门的职能:
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的财务管理制度。
建立健全财务管理的各种规章制度,编制财务计划,加强经营核算管理,反映、分析财务计划的执行情况,检查监督财务纪律执行情况。
积极为经营管理服务,促进公司取得较好的经济效益。
厉行节约,合理使用资金。
合理分配公司收入,及时完成需要上交的税收及管理费用。
对有关机构及财政、税务、银行部门了解、检查财务工作,主动提供有关资料,如实反映情况。
完成公司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四条 公司财务部由总会计师、会计、出纳和审计工作人员组成。在没有专职总会计师和审计人员之前,可由会计或总经理兼任相应职责。
第五条 总会计师的主要职责:
编制和执行预算、财务收支计划、信贷计划,拟订资金筹措和使用方案,开辟财源,有效使用资金。
进行成本费用预测、计划、控制、核算、分析和考核,督促公司有关部门降低消耗、节约费用、提高经济效益。
建立健全经济核算制度,利用财务会计资料进行经济活动分析。
承办公司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六条 会计的主要工作职责:
按照国家会计制度的规定,记账、复账、报账,做到手续完备,数字准确,账目清楚,按期报账。
定期检查、分析公司财务、成本和利润的执行情况,挖掘增收节支潜力,考核资金使用效果,及时向总经理提出合理化建议。
妥善保管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和其他会计资料。
完成公司领导交付的其他工作。
第七条 出纳的`主要工作职责:
认真执行现金管理制度,严格执行库存现金限额,超过部分必须及时送存银行,不坐支现金,不认白条抵压现金。
建立健全现金出纳各种账目,严格审核现金收付凭证。
严格支票管理制度,编制支票使用手续,使用支票须经总经理签字后生效。
积极配合银行做好对账、报账工作。
配合会计做好各种账务处理。
第八条 审计的主要工作职责:
认真贯彻执行有关审计管理制度。
监督公司财务计划的执行、决算、预算外资金收支与财务收支有关的各项经济活动及其经济效益。
详细核对公司的各项与财务有关的数字、金额、期限、手续等是否准确无误。
审阅公司的计划资料、合同和其他有关经济资料,以便掌握情况,发现问题,积累证据。
纠正财务工作中的差错弊端,规范公司的经济行为。
针对公司财务工作中出现的问题提出改进建议和措施。
第三章 财务工作管理
第九条 会计年度自一月一日起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
第十条 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和其他会计资料必须真实、准确、完整,并符合会计制度的规定。
第十一条 财务工作人员办理会计事项必须填制或取得原始凭证,并根据审核的原始凭证编制记账凭证。会计、出纳员记账,都必须在记账凭证上签字。
第十二条 财务工作人员应当会同总经理办公室专人定期进行财务清查,保证账簿记录与实物、款项相符。
第十三条 财务工作人员应根据账簿记录编制会计报表上报总经理,并报送有关部门。会计报表每月由会计编制并上报一次,会计报表须会计签名或盖章。
第十四条 财务工作人员对本公司实行会计监督。财务工作人员对不真实、不合法的原始凭证,不予受理;对记载不准确、不完整的原始凭证,予以退回,要求更正、补充。
第十五条 财务工作人员发现账簿记录与实物、款项不符时,应及时向总经理书面报告,并请求查明原因,作出处理。
第十六条 财务工作应当建立内部稽核制度,并做好内部审计。
第十七条 出纳人员不得兼管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及收入、费用、债权和债务账目的登记工作。
第十八条 财务审计每季一次。审计人员根据审计事项实行审计,并做出审计报告,报送总经理。
第十九条 财务工作人员调动工作或者离职,必须与接管人员办清交接手续。
第二十条 财务工作人员办理交接手续,由总经理办公室主任监交。
第四章 现金与支票管理
第二十一条 公司应在财务科保持适量库存现金,以备小额现金的零星支出,超出限额部分应在当天存入银行。
物业财务管理制度2
经研究同意物业管理公司实行独立核算,自负盈亏的运营模式。为适应公司的发展方向,加强财务管理和经济核算,规范公司的经营管理和理财行为,根据《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并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章 总则
一、财务管理的基本职能
物业财务管理是物业管理公司资金运行的管理,在资金运行过程中包括整个物业经营、出租、管理服务收费等资金的筹集、使用、耗费、收入和分配,加强财务管理和经济核算,提高经济效益,增源截流,使物业不断保值、增值。
二、财务管理的基本任务
做好各项财务收支预算、控制、核算、分析和考核工作,如实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在资金使用上各项支出要妥善安排,严格控制,注意节约,防止浪费,维护和有效利用企业的各项资产,努力提高经济效益。
三、会计核算基本原则
主要的经济来源是租金收入、物业有偿服务管理费收入,通过财务活动加强经济核算,按照国家统一会计制度以及集团财务制度的规定建立会计记账册,进行会计核算,及时提供合法、真实、准确、完整的会计信息。
四、实行财务监督机制
实行财务监督,维护财经纪律,物业管理公司的经营、管理、服务必须根据有关的法规以及财务计划对公司预算开支标准和各项经济指标进行监督,使资金的筹集合理合法,确保资金分配合理,使投资者获得效益。同时亦及时合理上缴各项税费,向投资者作出明晰的信息反馈。
五、财务预算管理制度
财务会计每年的1月20日前编制本年度的财务预算,实行收支两条线的管理,年度财务预算经董事会批准后执行,公司的所有财务收支应严格执行年度财务预算,对超预算的支出,找出原因,须报董事成员批准。
六、实行“财务双签”的财务签批制度
公司实行"财务双签"的财务签批制度,严格实行总经理授权的物业管理公司经理责任制。物业管理公司经理为所属部门的第一负责人,总公司财务部为财务签批人,所有款项支付时必须经董事成员签字才能生效。因故不能签批时,可委托或授权其它人代签。
第二章 财务机构和会计人员
1、根据公司经营的需要,公司设立财务部。总公司财务部对财务管理全面负责,并组织实施财务部的主要职能,执行和落实公司各项财务管理制度。
2、公司财务部设会计、出纳、收款员、财产物资管理员等相关岗位,全面负责公司财务管理与核算工作。
3、公司的财务负责人实行委派制,由集团委派。对委派的财务负责人其考核工作、工资晋升、奖励与处罚、工作调动等由集团财务部管理。
4、财务人员应参与并拟定公司的财务预算经营计划、考核和分析财务预算的执行情况。
5、财务人员要认真履行职责、正确核算、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如实反映和严格监督各项经济业务,维护财经纪律。保证所提供的会计信息合法、真实、准确、及时、完整。
6、财务人员调动工作或因故离职时,要办好交接手续,未办理交接手续,不得离职。
7、会计人员应当保守本单位的商业秘密。不能私自向外界提供或者泄露单位的会计信息。
第三章 财务核算的一般原则
1、会计核算必须遵守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2、会计年度自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季度与月份均按公历时间确定。
3、根据国家会计制度、行业特性的要求,对外统一会计报表,正确设置和使用会计科目。
4、会计记帐方法采用复式记账法,按权责发生制原则进行核算。
5、会计核算以人民币为记帐本位币。
6、会计核算依照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所确定,对各种会计处理方法必须前后一致,具有可比性。
7、按权责发生制原则,凡应属于本期收入和费用,不论其款项是否收到或支付,均可作为本期收入和费用处理,反之,即使其款项已在本期收到或付出,也不应作为本期收入和费用处理。
8、各种会计记录必须及时进行处理,不得拖延积压,会计处理必须清晰、简明、易懂,对于复杂的经济业务应用规范文字加以表述,便于理解、检查和利用。
第四章 财务预算管理
1、财务预算管理基本原则:建立健全公司财务预算管理制度,做好财务预算管理基础工作,认真编制财务预算,分析预算与实际的差异,保证公司经济活动按计划进行。
2、财务预算管理的基本任务:做好财务预算、分析、检查工作,根据财务预算依法筹建、使用资金,有效利用公司各项资产,努力提高经济效益。
3、财务预算的编制
(1)、财务预算是以货币等形式展示未来某一特定期间内企业全部经营流动的各项目标及其资源配置的定量说明。即在预测与决策的基础上,按照规定的目标和内容以计划的形式具体地、系统地反映企业未来的收入、成本、现金流入与流出,便于有效地组织与协调企业的全部生产经营活动,完成企业的既定目标。
(2)、财务预算内容:
(2.1)、收入预算。收入预算是编制利润预算的基础。根据企业经营目标遵循以收入定费用的原则。
(2.2)、费用预算。管理企业过程中所发生的经营费用,应编制经营管理费用预算表、财务费用预算表、折旧预算表和税金预算表。
(2.3)、现金预算。列示预算期内的现金流入和现金流出情况,以保持现金收支平衡,并合理地调配现金资源,应编制现金预算表,固定资产购置计划表、收入预算表。
(2.4)、利润预算。利润预算是以货币形式综合反映预算期内企业经营活动成果的利润计划性。
(2.5)、资产负债预算,为反映企业预算期内期末财务状况的全貌,编制资产负债预算表
(2.6)、财务状况预算。根据各种形式的收入和费用的预测,综合预算企业未来经营实现状况并检验预算期内经营预算结果,适时向决策者提供有效的控制经营活动的信息分析资料。
4、财务预算编制方法:采用滚动预算法,以一个会计年度为一个预算期。
5、 财务预算编制程序:
(1)公司财务部编制单位的财务预算,形成财务预算初稿。
(2)将财务预算初稿报公司总经理审核,批准后执行。
6、编撰财务预算时间:单位年度预算应于每年元月20日前完毕。
第五章 资金管理
1、公司的资金来源包括所有者权益和负债两大类。公司筹措资金的方式可以是货币资金,也可以是实物、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土地使用权等形式,但后者原则上不超过注册资金的20%
2、建立资本金保全制度,保障所有者权益。
3、货币资金实行集中管理的制度,公司在银行开设银行帐户(基本账户、一般账户),预留印鉴必须加盖公司财务章、公司法人代表私章,未经批准各部门一律不准在银行开设帐户。
4、公司财务预算计划内的各部门的费用支出,其数额超过一定标准的应通过总经理审批,预算外的费用支出均需通过总经理审批。
6、公司财务部应加强对资金管理,每月对公司的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对不合理占用及闲置资金,经报董事成员批准后统一调度。
7、公司实现的租金收入、物业有偿服务管理费收入一律存入公司的基本帐户,根据经营状况资金的需要量定期从基本帐户支付。
8、 公司财务部应加强对公司的资产负债比例的管理,保持适度的债务规模和合理的资本结构,减少公司的经营风险。
第六章 货币资金和往来结算管理
1、 货币资金由出纳人员负责管理
(1)、出纳人员负责办理公司现金收付和银行结算业务;
(2)、严格按照国家有关现金管理和银行结算制度的规定,根据审核签章的原始凭证进行复核,办理款项收付。并在原始凭证上加盖“收讫”、“付讫”截记。
(3)、库存现金不得超过规定的限额,超过部分要及时送存银行,每天下班前将限额内现金存入保险柜,不得以“白条”抵库存现金,更不得挪用现金。
(4)、严格签发空白支票。特殊情况需签发不填金额的转账支票时,必须经董事成员、财务总监批准,在支票上写明收款单位名称、款项用途、签发日期、规定限额,由领用支票人在专设登记本上签章,并向领用人说明期限。逾期未用的空白转账支票,要及时收回注销。填写错误的支票,必须加盖“作废”截,与存根一并保存。支票遗失时,要立即办理挂失手续。
(5)、及时登记现金和银行日记账。
(6)、根据已经办理完毕的收付业务,逐笔顺序登记现金或银行存款日记帐, 当日的收支款项必须当日入账,并结出余额。每日终了,现金账面金额要同库存现金核对相符。每月终了,银行存款的账面余额要与银行对账单核对,如不一致,要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使账面余额与账单上余额相符。如有差错,要及时查找处理。
(7)、随时掌握银行存款余额,不准签发空头支票,不准将银行账户出租、出借给任何单位或个人办理结算。
(8)、出纳人员不得监管收入、费用、债权、债务账本的登记工作,以及审核工作、会计档案管理工作,不得编制记账(收、付)凭证。
(9)、保管库存现金和各种有价证劵。对于现金和各种有价证劵,要确保其安全和完整无缺。如有短缺,要负赔偿责任。要保守保险柜密码和秘密,保管好钥匙,不得任意交给他人。
(10)、保管有关印章(印章必须分管)、空白支票、汇票。
(11)、出纳人员按分工所管的印章必须妥善保管,严格按照规定用途使用。
(12)、空白支票及汇票必须严格管理,专设登记本登记,认真办理领用注销兑现手续。
(13)、负责与开户银行的业务联系,收送支票、汇票、托收、信汇、电汇、对账单等,并负责向各责任单位转发、转收。
2、往来款项结算的管理
公司的往来款项包括:应收帐款、预付帐款、其它应收款、应付帐款、其它应付款、应付工资、应付福利费、应交税金等。
(1)、公司严格控制应收物业管理费的数额和收回时间,对长期不能收回的,指定专人,查明原因,积极催收;
(2)、公司按照下列要求对应收管理费进行管理;
(2.1)、认真作好应收管理费的日常更新工作;
(2.2)、加强对应收管理费的催收,并将应收管理费的催收作为经营业绩考核的指标之一;
(3)、垫付员工的`各种款项,应按规定及时在职工的工资发放时扣回。
(4)、公司建立票据的登记保管工作,加强对票据的回收管理及开具。
第七章 申购物品及存货管理
1、对日常批量采购物品实行先申购后报账的续级报批程序,需要购置物品物料时由部门经办人办理申请报批购置手续,部门负责人确认签字,送呈财务主管复核,报经物业管理经理同意,经总公司财务部审批,方可提交采购部购置。
2、采购部根据物管的申购单购买物品,严格把好质量价格关,做到货比三家,并办理货物入库手续,账单报销将申购单、入库单、发票等单据根据以上报批程序办理。
3、公司的存货管理由物管中心专人负责,对存货的采购、入库、出库及日常管理制定相关制度。
4、存货的购入必须执行预算计划,先写申购单,必须注明申请部门,申请原因,物品名称,单价,金额,选择公司及联系方式等,申请人签名。程序为先报会计审核,再报物业经理审批,然后报总公司财务部审批,董事成员签字批准后方可组织采购。
3、存货入帐计价
(1)、购入的存货按照进货原价加上运杂费、保险费、途中合理损耗和入库前的加工整理费用等计价:
(2)、自制的存货按照制造过程中的各项实际支出计价:
(3)、委托外单位加工的存货按照实际耗用的原材料或半成品加保险费和加工费用等计价;
(4)、投资者投入的存货按照评估确认或者合同、协议约定的价值计价;
(5)、盘盈的存货按照同类存货的实际成本计价;
(6)、接受捐赠的存货按照发票帐单所列金额加负担的运输费、保险费、缴纳的税金等计价。无发票帐单的,按照同类存货的市价计价。
4、 存货发出计价:采用加权平均
5、由物管中心财务部兼并仓库记账,加强对实物的管理。仓管记账必须根据采购员提供的发票帐单,认真清点,核对数量(重量),填写入库单,办理入库手续。
6、存货发出必须填写出库单,填明用途、数量、名称、规格,经审核批准,经办人、主管、仓管记账签字手续齐全方能发货,对于有消耗定额的材料发出,必须按定额发放。
7、 公司建立严格的存货清查制度,对存货进行定期和不定期清查盘点。
8、 在清查盘点中,发现盘盈盘亏时,应查明原因,经公司领导及有关职能部门批准后分别处理。
9、要加强对低值易耗品的管理,并设立"专用低值易耗品"备查薄,低值易耗品可采用分次摊销法。
第八章 固定资产管理
1、固定资产的使用部门是固定资产的管理部门,对固定资产的管理要制定相关的制度。
2、固定资产是指使用期限在一年以上,单位价值在2000元以上的资产。包括房屋、建筑物、机器设备,运输设备,主要办公工具及其它设备等。
3、固定资产计价按实际成本计价:
(1) 购入的按照买价加上支付的运输费、保险费、包装费、安装成本和缴纳的税金等计价;
(2) 自行建造的按照建造过程中实际发生的全部支出计价;
(3) 投资者投入的按照评估确认或者合同、协议约定的价值计价;
(4)在原固定资产基础上进行改扩建的,按照固定资产原价,加上改扩建发生的支出,减去改扩建过程中发生的固定资产变价收入后的余额计价;
4、固定资产实行分级归口管理,实行谁使用谁管理的原则,把固定资产的管理工作落实到部门、个人。各部门对所管理的固定资产必须指定专人负责,加强维护保养,定期检查。
5、固定资产的折旧。公司固定资产折旧采用平均年限法(直线法)计提,固定资产残值率为5%。
6、固定资产购置
(1)对于购入不需要安装的固定资产,要建立严格的入库及领用保管制度,由物管中心、使用保管部门、购置部门会同验收。
(2)对于建设安装的在建工程,在全部工程完工后,财务人员应按工程的实际支出作为入帐价值,按财务制度的要求将在建工程转入固定资产。
7、固定资产的盘点。
(1)公司对固定资产进行定期和不定期清查。年终清查由仓管员、使用部门和财务部门实地盘点。不定期清查,根据实际情况组织进行。
(2)盘盈、盘亏的固定资产应查明原因,报批后按规定进行帐务处理。盘盈的固定资产应按其估计净值计入营业收入;盘亏的固定资产按照原价扣除累计折旧,过失人及保险集团公司赔款后的差额计入营业外支出。
8、公司对固定资产的购入、出售、清理、报废的内部转移都要办理会计手续,加强固定资产的管理。固定资产的管理详细内容参见《固定资产管理规定》。
第九章 无形资产及其它资产的管理
1、无形资产阶级计价原则:
(1)、自行开发的无形资产,按开发过程中实际发生的支出数计价;
(2)、对于购入的无形资产,按实际支付的价款计价;
(3)、外单位投资转入的无形资产,按评估确认或合同协议约定的金额计价;
(4)、接受捐赠的无形资产按所附单据或参照市价计价。
(5)、商誉的计价应当经评估机构确认,除公司合并外,商誉不得作价入帐。
2、无形资产按下列规定进行摊销;
(1)、专有技术按15年平均摊销;
(2)、土地使用权按30年-50年平均摊销;
(3)、其它按10年平均摊销。
3、公司接收、购入、转让或自行开发无形资产须经公司总经理批准后方可办理。
4、其它资产按下列规定进行摊销
(1)、 租赁费按6年平均摊销;
(2)、装修费按5年平均摊销;
(3)、开办费按5年平均摊销。
第十章 成本费用管理
1、公司将一切经营性开支按其性质正确划分为资本性支出和费用支出。费用必须按照权责发生制原则进行核算,严格划分费用的受益期限。公司按期核算所耗费的实际费用,不得以计划、定额、估计费用代替实际费用。
2、费用的计价方法,必须前后一致,一经确定,不得任意改变。
3、经营费用实行预算定额进行管理。
公司的相关经营费用在预算内公司掌握使用,超过预算的相关费用须经集团公司董事成员批准后方可使用。
物业财务管理制度3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公司财务管理行为,加强财务内部控制,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确保公司资产的安全与完整,促进公司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企业财务通则》及国家其他有关财经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其下属各部门、分支机构的财务管理工作。它旨在明确财务管理的基本原则、职责分工、会计核算、预算管理、资金管理、成本控制、财务分析与报告、财务监督与审计等方面的具体要求。
第二章财务管理的基本原则
第三条合法性原则:公司的财务管理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财经纪律,确保所有财务活动合法合规。
第四条真实性原则:会计核算应当以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为依据,如实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确保会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五条效益性原则:在合法合规的前提下,合理筹措资金,有效使用资源,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成本费用,增加公司经济效益。
第六条稳健性原则:在财务管理中应充分考虑风险因素,合理估计可能发生的损失和费用,确保公司稳健运营。
第三章财务管理职责
第七条公司设立财务部,作为财务管理的职能部门,负责公司财务制度的制定与执行、会计核算、预算管理、资金管理、成本控制、财务分析与报告等工作。
第八条财务部经理是公司财务管理的直接责任人,负责组织、领导、监督本公司的财务管理工作,并向公司高层汇报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第九条各部门应设立兼职或专职财务人员,负责本部门的财务记录、报销审核等日常财务工作,并与财务部保持密切沟通与合作。
第四章会计核算
第十条公司采用权责发生制为记账基础,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进行会计核算,确保会计信息的真实性和可比性。
第十一条建立健全会计凭证、账簿、报表等会计资料的管理制度,确保会计档案的完整性和安全性。
第十二条定期进行资产清查,确保账实相符、账账相符,及时发现并处理资产盘盈盘亏等问题。
第五章预算管理
第十三条公司实行全面预算管理,包括收入预算、成本预算、费用预算、资本预算等,确保公司资源的合理配置和有效利用。
第十四条预算编制应遵循“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的原则,充分考虑市场变化、公司发展战略及历史数据等因素,确保预算的合理性和可操作性。
第十五条预算执行过程中,应严格控制预算外支出,对预算执行情况进行定期分析和评估,及时调整预算方案以适应市场变化和公司发展需要。
第六章资金管理
第十六条公司实行资金集中管理,确保资金的安全、高效运作。所有资金的收支均需经过财务部审核,并按照公司规定的审批流程执行。
第十七条建立健全现金、银行存款等货币资金的内部控制制度,防范资金风险。定期进行银行账户对账,确保资金安全无误。
第十八条加强应收账款管理,制定合理的信用政策,加快资金回笼速度,降低坏账风险。
第七章成本控制
第十九条公司实行全面成本控制,通过优化管理流程、提高工作效率、降低能耗等方式,有效控制成本支出。
第二十条建立健全成本费用管理制度,明确成本费用开支范围和标准,严格控制非必要开支,确保成本费用的合理性和经济性。
第八章财务分析与报告
第二十一条定期编制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等,全面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第二十二条定期进行财务分析,包括盈利能力分析、偿债能力分析、营运能力分析等,为公司决策提供有力的财务支持。
第九章财务监督与审计
第二十三条建立健全财务监督体系,加强内部监督和外部审计,确保财务管理的规范性和有效性。
第二十四条接受上级主管部门、税务机关及会计师事务所等外部机构的审计和监督,积极配合提供相关财务资料和信息。
第二十五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由公司财务部负责解释和修订。
第二十六条本制度在执行过程中,如与国家法律法规或上级主管部门的规定相抵触时,以国家法律法规或上级主管部门的规定为准。
物业财务管理制度4
第一条为规范本小区物业管理服务中的财务行为,加强财务管理和经济核算,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促进小区管理服务的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物业管理条例》及相关财务管理法规,结合本小区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XX小区物业管理服务范围内的所有财务活动,包括但不限于物业服务费的收取、支出管理、公共收益分配、专项维修资金的使用与监督等。
第三条小区物业管理处应设立专门的财务部门或指定专人负责财务工作,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和内部控制制度,确保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和及时。
第四条物业服务费是小区物业管理的主要收入来源,应按照物价部门批准的标准和业主大会的决定进行收取。收费时应开具正规发票或收据,并详细记录缴费情况。
第五条公共区域经营收入(如广告位租金、停车费、场地租赁费等)作为小区公共收益,应单独建账核算,定期向业主公示,并按业主大会的决定进行分配或使用。
第六条所有收入应及时入账,不得坐支、挪用或私设“小金库”。财务部门应定期对账,确保账款相符。
第七条支出应遵循预算控制、合理节约的原则。年度财务预算应经业主大会审议通过后执行,超出预算的支出需按程序报批。
第八条支出项目应明确用途、金额、经办人、审核人等信息,并按规定程序审批后支付。大额支出应实行集体决策或联签制度。
第九条物业管理服务中的日常开支,如人员工资、保洁绿化、维修养护等,应严格按照合同约定和服务标准进行,确保服务质量与资金使用的合理性。
第十条专项维修资金是专项用于物业共有部位、共有设施设备保修期满后的维修和更新、改造的资金。其筹集、使用和管理应严格遵守国家和地方的相关规定。
第十一条专项维修资金的筹集标准和使用计划应经业主大会审议通过,并报相关部门备案。使用时需按程序申请,经审批后实施,确保专款专用。
第十二条财务部门应定期对专项维修资金的收支情况进行核算,并向业主公示,接受业主监督。
第十三条财务部门应按月、季、年编制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收支明细表、现金流量表等,全面反映小区物业管理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第十四条财务报表应定期向业主委员会报告,并接受业主大会的'审议和业主的监督。同时,应配合相关部门的审计和检查工作。
第十五条鼓励业主积极参与财务管理监督,对财务管理中的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促进财务管理的规范化、透明化。
第十六条本制度自业主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由小区物业管理处负责解释和修订。
第十七条在执行过程中,如遇到与法律法规相抵触的情况,应以法律法规为准。
物业财务管理制度5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本物业公司的财务管理行为,确保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保障业主、公司及员工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物业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财务活动,包括预算管理、收支管理、资产管理、成本控制、财务分析、税务筹划及财务监督等方面。
第三条 公司财务管理的.基本原则是:合法合规、公开透明、勤俭节约、效益优先、风险控制。
第二章 财务管理机构与职责
第四条 公司设立财务部作为财务管理的职能部门,负责全公司的财务管理工作。财务部直接向总经理负责,并接受上级主管部门及业主委员会的监督。
第五条 财务部主要职责包括:
1. 制定并执行公司财务管理制度;
2. 编制年度财务预算及月度、季度滚动预算;
3. 组织日常会计核算,编制财务报表及财务分析报告;
4. 管理公司资金,确保资金安全及有效使用;
5. 负责税务筹划及申报工作;
6. 参与经济合同的签订,审核相关财务条款;
7. 对公司各部门进行财务监督与指导。
第三章 预算管理
第六条 公司实行全面预算管理,年度预算需经董事会批准后执行。预算应涵盖收入、成本、费用、利润、现金流等各个方面。
第七条 预算执行过程中,财务部应定期监控预算执行情况,分析差异原因,提出改进措施,并向管理层报告。
第四章 收支管理
第八条 公司所有收入必须及时、足额入账,严禁设立“小金库”或账外账。收入包括物业服务费、停车费、公共收益等。
第九条 支出应遵循预算控制原则,未经审批的支出不得支付。大额支出需经公司管理层集体决策。
第十条 实行严格的报销制度,所有报销凭证必须真实、合法、完整,经部门负责人审核、财务部复核、公司领导审批后方可报销。
第五章 资产管理
第十一条 公司资产包括固定资产、流动资产、无形资产等。所有资产均需建立台账,定期盘点,确保账实相符。
第十二条 固定资产的购置、处置需经公司管理层审批,并按规定程序办理。固定资产折旧采用合理的方法计提。
第十三条 加强对公共区域、公共设施设备的维护管理,确保其完好率和使用效率。
第六章 成本控制与财务分析
第十四条 公司应建立成本控制体系,通过优化管理流程、提高服务效率、降低能耗等方式控制成本。
第十五条 财务部应定期编制财务分析报告,包括财务状况分析、经营成果分析、现金流量分析等,为管理层决策提供依据。
第七章 税务筹划与风险管理
第十六条 财务部应密切关注税收政策变化,合理进行税务筹划,降低税负。
第十七条 加强财务风险防范,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确保财务信息的安全性和完整性。
第八章 附则
第十八条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公司财务部负责解释和修订。
第十九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其他规章制度执行。
物业财务管理制度6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本物业公司的财务管理行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保障业主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物业管理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财务管理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财务活动,包括资金的筹集、使用、管理和监督,旨在确保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和及时,促进公司健康、稳定、可持续发展。
第三条 公司财务管理的基本原则是:合法性、规范性、效益性、透明性和责任性。
第二章 财务组织与管理职责
第四条 公司设立财务部,负责公司的日常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工作。财务部直接向公司总经理负责,并接受业主委员会及上级主管部门的监督。
第五条 财务部主要职责包括:
1. 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和内部控制制度;
2. 编制和执行财务预算、财务计划,合理安排资金;
3. 负责日常账务处理,编制财务报表及财务分析;
4. 管理公司资产,确保资产安全完整;
5. 监督财务收支活动,防范财务风险;
6. 配合税务、审计等部门的工作,提供相关资料。
第六条 财务人员应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专业技能,严格遵守国家财经纪律和公司财务制度,保守公司财务秘密。
第三章 资金管理
第七条 公司资金来源主要包括物业服务费、公共收益、专项维修资金及合法经营收入等。所有收入必须及时、足额入账,严禁坐支、挪用。
第八条 资金使用应遵循预算控制、量入为出、节约高效的原则。大额资金支出需经公司管理层审批,并报业主委员会备案。
第九条 建立健全现金、银行存款管理制度,确保资金安全。现金收付应严格履行审批手续,银行存款账户应定期核对,确保账实相符。
第四章 成本费用管理
第十条 成本费用管理应遵循合法性、相关性、合理性原则。公司应严格控制各项成本费用支出,提高经济效益。
第十一条 成本费用包括人工成本、材料成本、管理费用、税金及附加等。各项成本费用应准确核算,合理分摊至各服务项目。
第十二条 加强成本费用控制,推行成本核算和成本分析,寻找降低成本费用的途径,提高盈利能力。
第五章 财务报告与监督
第十三条 财务部应按月、季、年编制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等,及时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第十四条 财务报表应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不得伪造、变造或隐瞒。报表编制完成后,应经财务负责人审核,报公司总经理审批。
第十五条 加强财务监督,建立内部审计机制,定期对财务活动进行审计,确保财务制度的贯彻执行和财务信息的真实性。
第十六条 鼓励业主委员会及业主代表参与公司财务监督,定期公布财务信息,增强透明度,接受社会监督。
第六章 附则
第十七条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解释权归公司所有。随着公司业务发展和法律法规的变化,本制度将适时进行修订和完善。
第十八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相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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