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园网络安全管理制度
网络安全是指网络系统的硬件、软件及其系统中的数据受到保护,不因偶然的或者恶意的原因而遭受到破坏、更改、泄露,系统连续可靠正常地运行,网络服务不中断。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校园网络安全管理制度(精选18篇),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校园网络安全管理制度1
学校校园网是为教学及学校管理而建立的计算机信息网络,目的在于利用先进实用的计算机技术和网络通信技术,实现校园内计算机互联、资源共享,并为师生提供丰富的网上资源。为了保护校园网络系统的安全、促进学校计算机网络的应用和发展,保证校园网络的正常运行和网络用户的使用权益,更好的为教育教学服务,特制定如下管理条例。
第一章总则
1、本管理制度所称的校园网络系统,是指由校园网络设备、配套的网络线缆设施、网络服务器、工作站所构成的,为校园网络应用而服务的硬件、软件的集成系统。
2、校园网络的安全管理,应当保障计算机网络设备和配套设施的安全,保障信息的安全和运行环境的安全,保障网络系统的正常运行,保障信息系统的安全运行。
3、网络中心负责相应的网络安全和信息安全工作,定期对相应的网络用户进行有关信息安全和网络安全教育并对上网信息进行审查和监控。
4、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校园网网络中心同意,不得擅自安装、拆卸或改变网络设备。
5、所有上网用户必须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严格执行安全保密制度,并对所提供的信息负责。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利用联网计算机从事危害校园网及本地局域网服务器、工作站的活动。
6、进入校园网的全体学生、教职员工必须接受并配合国家有关部门及学校依法进行的监督检查,必须接受学校网络中心进行的网络系统及信息系统的安全检查。
7、使用校园网的全体师生有义务向网络中心和有关部门报告违法行为和有害信息。
第二章网络安全管理
1、校园网由学校电教中心统一管理及维护。连入校园网的各部门、处室、教室和个人使用者必须严格使用由网络中心分配的IP地址。网络管理员对入网计算机和使用者进行登记,由网络中心负责对其进行监督和检查。任何人不得更改IP及网络设置,不得盗用IP地址及用户帐号。
2、与校园网相连的计算机用户建设应当符合国家的有关标准和规定,校园内从事施工、建设,不得危害计算机网络系统的安全。
3、网络管理员负责全校网络及信息的安全工作,建立网络事故报告并定期汇报,及时解决突发事件和问题。校园网各服务器发生案件、以及遭到黑客攻击后,网络中心必须及时备案并向公安机关报告。
4、对所有联网计算机要及时、准确登记备案。网络教室不准对社会开放。
5、校园网中对外发布信息的Web服务器中的内容必须经领导审核,由负责人签署意见后再由信息员发布。新闻公布、公文发布权限要经过校领导的批准。
6、校园网各类服务器中开设的帐户和口令为个人用户所拥有,网络中心对用户口令保密,不得向任何单位和个人提供这些信息。校园网及子网的系统软件、应用软件及信息数据要实施保密措施。
7、加强对师生用户上网安全教育指导和监督:
(1)校园网内必须安装网络版监控和防范不良信息的过滤软件系统,监控日志至少保存半年。
(2)加强对学生开放互联网以及全校教职工上网的监管。
(3)专用的财务工作电脑和重要管理数据的电脑最好不要接入网络工作。
8、网络中心统一在每台计算机上安装防病毒软件,各部门、教研组、办公室要切实做好防病毒措施,随时注意杀毒软件是否开启,及时在线升级杀毒软件,及时向网络中心报告陌生、可疑邮件和计算机非正常运行等情况。
9、禁止私自安装、卸载程序,在校园网上,禁止使用盗版软件,不允许玩电子游戏,不允许无关人员使用,也不允许进行与工作无关的操作,禁止任意修改和删除计算机的系统文件和系统设置。
10、严禁在校园网内使用来历不明、引发病毒传染的软件或文件;对于外来光盘、优盘、软盘上的文件应使用合格的杀毒软件进行检查、消毒。
11、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校园网及其连网计算机上录阅传送有政治问题和淫秽色情内容的信息。
12、未经校园网络中心及各子网网管的同意,不得将有关服务器、工作站上的系统软件、应用软件转录、传递到校外。
13、需在校内交流和存档的数据,按规定地址存放,不得存放在硬盘的C盘区,私人文件不得保存在工作电脑中,由此造成的文件丢失损坏等后果自负。
14、保护校园网的设备和线路,不准擅自改动计算机的连接线,不准打开计算机主机的机箱,不准擅自移动计算机、线路设备及附属设备,不准擅自把计算机设备外借。
15、各处室部门和教研组必须加强对计算机的管理,指定专人负责管理。管理员应经常测试计算机设备的性能,发现故障及时通知网络中心处理。
16、各处室部门和教研组应认真做好本单位计算机的养护和清洁卫生工作。
第三章网络用户安全守则
1、使用校园网的全体师生必须对所提供的信息负责。严禁制造和输入计算机病毒,以及其他有害数据,危害计算机信息系统的安全,不得利用计算机联网从事危害家安全、泄露秘密等犯罪活动,不得制作、查阅、复制和传播有碍社会治安和有伤风化的信息。
2、除校园网负责人员外,其他单位或个人不得以任何方式试图登陆进入校园网服务器或计算机等设备进行修改、设置、删除等操作;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借口盗窃、破坏网络设施,这些行为被视为对校园网安全运行的破坏行为。
3、用户要严格遵守校园网络管理规定和网络用户行为规范,不随意把户头借给他人使用,增强自我保护意识,经常更换口令,保护好户头和IP地址。严禁用各种手段破解他人口令、盗用户头和IP地址。
4、网络用户不得利用各种网络设备或软件技术从事用户帐户及口令的侦听、盗用活动,该活动被认为是对网络用户权益的侵犯。
5、使用校园网的全体师生有义务向网络中心报告违法行为和有害的、不健康的信息。
第四章处罚办法
违反本制度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者,学校可提出警告、停止其上网,情节严重者给予行政处分,或提交司法部门处理。
1、查阅、复制或传播下列信息者:
(1)煽动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推翻社会主义制度;
(2)煽动抗拒、破坏宪法和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的实施;
(3)捏造或者歪曲事实,故意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
(4)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
(5)宣扬封建迷信、淫秽、色情、暴力、凶杀、恐怖等。
2、破坏、盗用计算机网络中的信息资源和进行危害计算机网络安全的活动。
3、盗用他人帐号或私自转借、转让用户帐号造成危害者;
4、故意制作、传播计算机病毒等破坏性程序者。
5、上网信息审查不严,造成严重后果者。
6、使用任何工具破坏网络正常运行或窃取他人信息者。
7、有盗用IP地址、盗用帐号和口令、破解用户口令等危及网络安全运行与管理的恶劣行径者。
校园网络安全管理制度2
校园网主要为我校师生员工教学、科研、管理等信息交流服务。我校校园网的管理及使用必须遵守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达到安全、稳定、高效的目的。为了保证校园网的正常使用,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一、校园网中的计算机设备使用对象为教职员工和全体学生。
二、校园网的使用及管理必须遵守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和行政规章制度,不得利用网络从事危害国家安全、泄露规矩秘密等犯罪活动,不得利用网络查阅、复制和传播危害国家安全、妨碍社会治安和淫秽黄色的信息。不得向学校、单位或他人发送恶意的、挑衅性的文件和商业广告。在使用因特网接入时,应遵守INTERNET的国际惯例和我国的有关政策,自觉不看、不传、不信各种“黄、毒、赌”及其他不良信息。
三、任何人不得在网上散布、下载、传播任何计算机病毒,一经发现将移交法律部门处理。
四、任何人不得盗用他人网址非法上网;不得盗用他人E-mail地址;不得盗用学校名义进行任何网上的非法操作。
五、任何人不准以任何理由,借助任何工具、采用任何手段擅自修改校园网中计算机终端的系统参数。安装、删除软件须经网络管理员允许。
六、对违反本管理条例的人员,学校视情节轻重给予记过以上处分,造成重大损失的将根据有关法律条文移送公安机关处理。如发现计算机硬件人为损坏,按《学校公物损坏赔偿办法》处理。
七、任何人发现网上任何异常现象(包括故障现象)都应及时与值班教师或网络中心管理人员取得联系,以便及时处理。
八、有义务和责任举报任何人的非法行为。
九、任何违规操作者一律由个人承担经济处罚和法律责任。
校园网络安全管理制度3
一、校园网的安全运行和所有网络设备的管理维护工作由学校网络管理中心负责。
二、网络管理中心机房要装置调温、调湿、稳压、接地、防雷、防火、防盗等设备,保证网络设备的安全运行,要建立完整、规范的校园网设备运行情况档案及网络设备帐目,认真做好各项资料(软件)的记录、分类和妥善保存工作。
三、除网络管理中心外,其他单位或个人不得以任何方式试图登陆校园网后台管理端,不得对服务器等设备进行修改、设置、删除等操作。
四、校园网对外发布信息的WEB服务器中的内容,必须经发布信息的学校部门负责人审核并签署意见后,交校办公室审核备案,由网络管理中心从技术上开通其对外的信息服务。
五、网络使用者不得利用各种网络设备或软件技术从事用户账户及口令的侦听、盗用活动,该活动被认为是对校园网网络用户权益的侵犯。
六、为防范黑客攻击,校园网出口处应设置硬件防火墙。若遭到黑客攻击,网络管理中心必须在二十四小时内向当地县以上公安机关报告。
七、严禁在校园网上使用来历不明及可能引发计算机病毒的软件。外来软件应使用经公安部门颁发了《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专用产品销售许可证》的杀毒软件检查、杀毒。
八、不得在校园网及其联网计算机上传送危害国家安全的信息(包括多媒体信息)、录阅传送淫秽、色情资料。
九、校园网的系统软件、应用软件及信息数据要实施保密措施。信息资源分不同的保密等级对学校各部门开放。
十、对校园网站内各交互栏目实现管理员24小时巡查制度,双休日、节假日,要有专人检查网络运行情况。
十一、学校网络管理中心必须遵守国家公安部及省公安厅关于网络管理的各项法律、法规和有关技术规范。合理对系统进行安全配置,落实各项网络安全技术防护措施,完善系统定期维护更新措施,落实垃圾邮件、有害信息过滤、封堵技术措施,严格防范病毒、木马、黑客等网络攻击。
十二、服务器系统及各类网络服务系统的系统日志、网络运行日志、用户使用日志等均应严格按照保留60天的要求设置,邮件服务器系统严禁使用匿名转发功能。
校园网络安全管理制度4
一、校园网络设施系学校贵重财产和精密设备,学校师生应严格执行有关规定。
二、校园网络要有完备的防火、防潮、防盗、防磁、防雷、防触电、防病毒和防黑客侵入等设备和措施。中心机房应安装空调,保持室温、温度稳定。
三、学校应制定《网络事故安全预案》,全校师生应掌握其相关内容。当发生紧急事件时按照《网络事故安全预案》进行处理。
四、校园网络管理人员负责监控校园网络的运行状态,随时了解网络运行情况,如有异常,应及时处理,保证学校的教育教学和各项管理正常进行。
五、校园网络管理人员应随时查看网络日志,屏蔽含有有害数据的网页。
六、全校师生不得在网络上发布不真实的信息、散布有害信息(包括计算机病毒、反动信息等)、进入未经授权使用的计算机和不以真实身份使用网络资源,禁止访问不明网站。
七、学校师生不得在网络上发布不真实的信息、散布计算机病毒、进入未经授权使用的计算机和不以真实身份使用网络资源。
八、学校师生在发现有害信息或数据时,应及时向校园网络管理人员报告,并保护现场及相关资料。
九、全校教职工应对所使用的数据做好定期备份,在紧急时刻应立即备份。
校园网络安全管理制度5
为加强校园网网络系统的安全管理,防止因偶发性事件、网络病毒等造成系统故障,妨碍正常的工作秩序,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一、网络系统的安全运行,是学校安全保障的一个重要内容,学校安排专人负责全院网络系统的安全运行工作。
二、网络系统的安全运行包括三个方面的内容:一是网络系统数据资源的安全保护,二是网络硬件设备及机房环境的安全运行,三是网络病毒的防治管理,四是上网信息安全及电子邮件。
(一)数据资源的安全保护。网络系统中存贮的各种数据信息,是供用电生产和管理所必须的重要数据,数据资源的破坏将严重影响生产与管理工作的正常运行。数据资源安全保护的主要手段是数据备份,规定如下:
1、重要部门的数据必须做到每日一备份。
2、网络系统的重要数据及时备份。
3、一般部门做到每周一备份。
4、系统软件和各种应用软件采用磁盘或光盘及时备份。
5、数据备份时必须登记以备检查,数据备份必须正确、可靠。
6、严格网络用户权限及入网用户名及口令管理。
(二)硬件设备及机房环境的安全运行
1、硬件设备的供电电源必须保证电压及频率质量,一般应同时配有不间断供电电源,避免因市电不稳定造成硬件设备损坏。
2、安装有保护接地线的,必须保证接地电阻符合技术要求(接地电阻≤2Ω,零地电压≤2V),避免因接地安装不良损坏设备。
3、设备的检修或维护、操作必须严格按要求办理,杜绝因人为因素破坏硬件设备。
4、各类网络机房必须有防盗及防火措施。
5、保证网络运行环境的清洁,避免因集灰影响设备正常运行。
(三)网络病毒的防治
1、各单位服务器必须安装防病毒软件,上网电脑保证每台电脑有防病毒软件。
2、定期对网络系统进行病毒检查及清理。
3、所有U盘须检查确认无病毒后,方能上机使用。
4、严格控制磁盘交换和外来U磁的使用,各单位各部门使用外来磁盘须经检验认可,私自使用造成病毒侵害要追究当事人责任。
(四)上网信息安全及电子邮件
1、各单位网络管理员必须定期对网上论坛及上网信息检查,发现有关泄漏企业机密及反动言论与不健康信息要及时删除,并记录,随时上报网络中心。
2、所有上网人员如收到反动邮件有责任及时上报学校保卫科,如不上报,一经发现,学校将视情节轻重,做相应处罚,情节严重者,学校可提请刑事处罚。
三、要严格执行国家相关法律法规,防止发生窃密、泄密事件。外来人员未经单位主管领导批准同意,任何人不得私自让外来人员使用我院的网络系统作任何用途。
四、各部门要加强对各网络安全的管理、检查、监督,一旦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学院负责人。单位计算机安全负责人分析并指导有关部门作好善后处理,对造成事故的责任人要依据情节给予必要的经济及行政处理。
五、未经单位负责人批准,联结在学校网络上的所有用户,严禁再通过其它入口接入互联网或学院外单位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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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总则
为了保护阳罗二小校园网络系统的安全,促进学校计算机网络系统的应用和发展,保证校园网络的正常运行,特制定本条例。
本条例所称的校园网络系统,是指由校园网络设备、配套的网络线缆设施,网络服务器、工作站,以及应用和服务软件所构成的集成系统。
任何办公室和个人,未经校园网负责人同意,不得擅自安装、拆卸或改动网络设备。
第二章合法使用
维护、管理和使用网络的任何合法使用人必须熟悉并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严格执行安全保密制度;任何人不得利用计算机网络从事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的活动。
严禁任何用户擅自连入校园网。入网用户应办理入网登记、备案手续,并签署相应的责任书。
任何人不得利用工作时间上网聊天、玩游戏。各办公室负责人要进行监督。
各办公室主要负责人应负责审查上网信息,必须确保信息准确、科学、严谨,力求文字简洁通畅,画面清晰、健康。
任何人不得在校园网及其连网微机上阅读、录制、转发、传送有碍社会治安和淫秽、色情的信息及软件。
严禁任何用户擅自更改连网微机的IP地址;严禁盗用他人的IP地址、密码和电子邮件账号。
任何人不得在网上干扰其他用户,攻击、破坏网络服务和设备。
本网不允许任何人有软件侵权行为,不得使用来路不明、能引发病毒传染的软件。
第三章安全保护
校园网实行统一管理、分层责任制。学校信息中心确保机房设备使用安全、运转正常、线路畅通;各办公室责成专人负责二级设备的环境安全、清洁,确保设备、线路不受损坏。应有切实可行的防火、防盗措施。
根据公安机关要求,学校成立“网络安全领导小组”,负责贯彻国家有关网络安全的法律、法规;落实各项网络安全措施;督促有关部门对网络用户的安全教育,监督、检查、指导网络安全工作;查处违反网络安全管理的违纪、违规行为;协助、配合公安机关查处网络犯罪行为。
领导小组负责人由主管校长或学校党委书记担任。
第四章处罚
对于违反本规定的用户,学校应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停止网络连接直至报告安全管理领导小组,诉诸法律。
本管理办法解释权归校长室。本管理办法自2005年1月起执行。
校园网络安全管理制度7
校园网络中心是校园网络的心脏,其关系到校园网能否正常运行。为了确保校园网中心机房的安全,特制定以下规定:
一、进出中心机房管理:非中心机房工作人员不得随意进入中心机房;危险品及可燃品不得进入机房。
二、服务器运行管理:工作人员可根据需要启动或关闭服务器系统;监视并记录服务器系统运行情况,特别是出现的异常情况;监视电压、电流、湿温度等
环境条件;监视运行的作业和信息传输情况;建立服务器运行情况登记制度。
三、服务器远程操作管理:为了确保中心机房的安全,逐步实现网管人员对服务器的远程操作;
四、服务器口令管理:定期更换服务器口令:工作人员不得随意泄漏口令。
五、特权及特权程序的管理:不得将系统特权授予普通用户,不得随意转给他人;对过期用户应及时收回所授予的权力。
六、重要数据的输入及修改管理。重要数据不得外泄,重要数据的输入及修改应有专人来完成。
七、重要数据的打印输出及外存介质的管理。打印输出及外存介质应存放在安全的地方。
八、网络及其通讯设备的安全管理。网管人员在工作时,应严格遵守有关的安全规程。
九、服务器安装软件的管理:服务器上不使用外来的光盘与软盘,不装与校园网运行无关的盗版软件。对服务器正常运行所需软件,最好先在其它机器上进行安全运行验证。
十、中心机房内不抽烟、不会客、不做与网络安全运行与维护无关的事情。机房的设备与软件不允许随便外借。
校园网络安全管理制度8
一.总则
第一条为了保护南乐小学校园网络系统的安全,促进学校计算机网络系统的应用和发展,保证校园网络的正常运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管理暂行规定》、《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以及其他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管理制度所称的校园网络系统,是指由校园网络设备、配套的网络线缆设施、网络服务器、工作站、学校网站所构成的,为校园网络应用目标及规则服务的硬件、软件的集成系统。
第三条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校园网网管中心同意、不得擅自安装、拆卸或改变网络设备。
第四条所有工作人员和用户必须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严格执行安全保密制度,并对所提供的信息负责。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利用连网计算机从事危害校园网及本地局域网服务器、工作站的活动,不得危害或侵入未授权的(包括CERNET在内)服务器、工作站。
二.安全保护
第五条与校园网相连的计算机房建设应当符合国家的有关标准和规定。
第六条校园内从事施工、建设,不得危害计算机网络系统的安全。
第七条校园网上与国际联网的计算机必须在校园网网管中心备案
第八条校园网主干服务系统发生案件,由校园网网管中心向校保卫处及龙游县公安机关报告。
第九条严禁在校园网上使用来历不明、引发病毒传染的软件;对于来历不明的可能引起计算机病毒的软件应使用合格的杀毒软件进行检查、消毒。
第十条校园网及其子网上应使用具有合法版权的软件,维护知识产权。
第十一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校园网及其连网计算机上录阅传送有政治问题和淫秽色情内容的信息。
第十二条未经校园网网管中心同意,不得将有关服务器、工作站上的系统软件、应用软件转录、传递到校外。
第十三条校园网系统软件、应用软件及信息数据要实施保密措施。信息资源保密等级可分为:
(1)可向Internet公开的;
(2)可向校内公开的;
(3)可向本系(单位)公开的;
(4)可向有关单位或个人公开的;
(5)仅限于个人使用的。
三.法律责任
第十四条违反本制度的规定,由校园网网管中心会同校保卫处向学校报告,提请学校乃至公安部门处以警告或停机整顿,以至刑事处罚。
第十五条故意输入计算机病毒,造成危害校园网及子网安全的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中第二十三条的规定予以处罚。
第十六条对于运行无合法版权的网络软件而引起的版权纠纷由网络服务器、工作站的管理单位(及个人)承担责任。
第十七条任何单位或个人违反本规定,给学校校园网系统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四.附则
第十八条本制度中所指的网管中心目前是指南乐小学校园网网络管理中心。
第十九条本管理制度自学校发布之日起实行。由网管中心与校保卫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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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校校园
一、总则
校园
校园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利用计算机的
二、
(一)在校园
(二)安全管理员工职责:负责校园
(三)尊重知识产权,不得在与外界交流过程中未经课件创作者同意擅自分发、传播教师的课件和论文等内容。
(四)不得擅自将教师用机、办公用机转让给学生使用,不得接纳非本校工作人员使用校内计算机上
(五)严禁制造和输入计算机病毒以及出于兴趣使用任何黑客程序危害计算机信息系统的安全。
(六)为了保持
三、处罚办法
(一)违反本办法规定,由学校给予警告或者停机整顿,并视情况给予一定的经济处罚,情节严重的取消共享资格。
(二)违反本规定,给国家、集体或者他人财产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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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则
一、为了保护校园网的安全、促进我院计算机网络的应用和发展、保证校园网的正常运行和网络用户的使用权益,根据有关网络安全的法律和规定,特制定本安全管理制度。
二、本管理制度所称的校园网系统,是指由学院出资购买、由网络信息中心负责维护和管理的校园网络主、辅节点设备、配套的网络线缆设施及网络服务器、工作站所构成的、为校园网络应用及服务的硬件、软件的集成系统。
三、校园网系统的安全运行和系统设备管理维护工作由网络信息中心负责,网络信息中心可以委托相关单位指定人员代为管理子节点设备。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同意、不得擅自安装、拆卸或改变网络设备。
四、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利用联网计算机从事危害校园网及本地局域网服务器、工作站的活动,不得危害或侵入未授权的(包括其它互联网在内的)服务器、工作站。
网络安全
一、校园网主要设备和系统由网络信息中心负责维护管理,分散在各部门的网络设备由各部门网络管理员(兼职)协同网络信息中心管理。
二、需增加接入或变更接入我校校园网的任何服务器或工作站需向网络信息中心提出申请,领取网线并按网络信息中心指定的网络地址连接入网。
三、各用户局域网IP地址,未经网络信息中心同意不得擅自变更。
四、校园网各类服务器开设的帐号和口令为个人用户所拥有,网络信息中心对用户口令保密,不得向任何单位和个人提供这些信息。
五、网络用户不得利用各种网络设备或软件技术从事用户帐号及口令的侦听、盗用活动。
六、校园内从事施工、建设,不得危害计算机网络系统的安全,确需移动线缆者,应先征得网络信息中心同意。施工后要及时恢复。
七、除网络信息中心,其他单位或个人不得以任何方式试图登陆进入校园网主、辅节点、服务器等设备进行修改、设置、删除等操作;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借口盗窃、破坏网络设施。
八、校园网主、辅节点设备及服务器等发生案件、以及遭到黑客攻击后,网络信息中心必须在二十四小时内向校保卫部门及公安机关报告。
九、严禁在校园网上使用来历不明、引发病毒传染的软件;对于来历不明的可能引起计算机病毒的软件应使用杀毒软件检查、杀毒。
十、校园网中对外发布信息的WWW服务器中的内容必须经各单位领导审核,学院主页上公共信息及新闻由学院党办及院办负责收集、整理、审核和制作上传。
十一、如发现有以下行为的,将保留有关原始记录,在二十四小时内向当地公安机关报告:
(一)煽动抗拒、破坏宪法和法律、行政法规实施。
(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推翻社会主义制度。
(三)煽动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
(四)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
(五)捏造或者歪曲事实、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
(六)宣扬封建迷信、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教唆犯罪。
(七)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
(八)损害国家机关信誉。
(九)其他违反宪法和法律、行政法规。
(十)有损学院声誉的信息。
十二、对所有联网计算机及上网人员要及时、准确登记备案。多人共用计算机上网的各级行政单位、教学业务单位上网计算机的使用要严格管理,部门负责人为网络安全负责人。学院公共机房不准对社会开放,上网人员必须出示学生证、教师证,机房工作人员记录上网人员身份和上下网时间、机号。公共机房使用网络的记录要保留一年。
十三、网络信息中心必须落实各项管理制度和技术规范,监控、封堵、清除网上有害信息。为了有效地防范网上非法活动,校园网要统一出口管理、统一用户管理,进出校园网访问信息的所有用户必须使用网络信息中心设立的代理服务器、Email服务器等。未经网络信息中心同意及校领导批准,各单位一律不得开设代理服务器、Email服务器。
十四、因扩展信息点而在有关部门安装的网络设备,如交换机、集线器、服务器光纤转换器等,应由安装点所在部门指定兼职管理人员,协助网络信息中心对该设备进行监控和管理,发现问题及时通报网络信息中心解决。
十五、所有用户有义务向学院有关部门报告违法犯罪行为和有害信息。
十六、本管理制度自公布之日起实施,修正时亦同。
校园网络安全管理制度11
一、中小学校园网是学校现代化发展重要组成部份,是学校数字化教育资源中心、信息发布交流技术平台,是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和新课程改革的重要场所,务必高度重视、规范管理、发挥效益。
二、中小学校园网要按照教育部《中小学校园网建设指导意见》设计和建设,装备调温、调湿、稳压、接地、防雷、防火、防盗等设备。
三、中小学校园网涉及网络技术设备管理与维护、网络线路管理与维护,终端用户管理与监控,教育资源管理与开发、网络信息管理与安全、教学管理与效益等技术性强、安全性要求高的具体业务工作,务必设置管理机构,校级领导主管,配置精通计算机及网络技术、电子维修技术,具备教师职业道德、热爱本职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从事管理工作。
四、中小学校园网是学校的公共基础设施和固定资产,未经学校批准,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随意拆卸或改动布线结构;不得移动或改动网络设备位置;不得干扰、破坏网络正常运行。所有设备、成套软件纳入固定资产规范管理。
五、校园网所有用户应以实名字注册,对自己所发布信息负全责,接受上级部门与公安部门依法监督检查。不得盗用他人账号,不得在校园网上发布不健康、非法信息,不得散布计算机病毒、传播黑客程序、滥用网络游戏。学生用户要严格遵守《全国青少年网络文明公约》。
六、网络中心应全天24小时开机,设备和线路出现故障,应及时维修处理,确保网络设备安全运转。
七、严禁在办公时间内上网聊天、玩游戏、观看与工作无关的视频信息。
八、非中心机房工作人员不得随意进入中心机房,不得以任何方式试图登陆校园网后台管理端,不得对服务器等设备进行修改、设置、删除等操作。
九、管理人员应监视并记录服务器系统运行情况,随时屏蔽有害网页,出现异常情况应根据需要立即关闭服务器系统,及时处理。出现危急情况,应立即报告学校领导和相关主管部门。监视电压、电流、湿温度等环境条件;监视运行的作业和信息传输情况;填写中心机房工作日志。
十、为了确保中心机房的安全,应逐步实现网管人员对服务器的.远程操作。定期更换服务器口令;工作人员不得随意泄漏口令。不得将系统特权授予普通用户,不得随意转给他人;对过期用户应及时收回所授予的权力。
十一、学校重要数据不得外泄,重要数据的输入及修改应按权限、由专人完成,并作加密处理。
十二、收集整理网管中心技术档案。妥善保存备份资源。打印涉密资料应按权限保存,废弃资料应及时销毁。
十三、网管人员在工作时,应严格遵守安全规程,实行安全巡查值班制度,严防漏电、着火、雷击、被盗、磁化、系统崩溃、病毒攻击、黑客入侵等不安全事故发生。危险品及可燃品不得带入机房。
十四、中心机房不会客、不做与网络安全运行与维护无关的事情。机房的设备与软件不随意外借。
校园网络安全管理制度12
1、必须遵守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管理暂行规定》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
2、严格执行安全保密制度,对所提供的信息负责。不得利用计算机联网从事危害国家安全、泄漏国家秘密等犯罪活动,不得制作、查阅、复制和传播有碍社会治安和不健康的信息。
3、校园网的所有工作人员和用户必须接受并配合国家有关部门及学校依法进行的监督、检查和采取的必要措施。
4、校园网实行统一管理、分层负责制。网络中心对学校资源进行管理,各位教师应积极参与管理维护。
5、严禁任何单位和用户将计算机擅自联入校园网。入网单位和个人要办理入网登记手续,签署相应的安全保密协议,并自觉遵守有关规定。
6、凡存储有可能涉及到国家安全、国家秘密及不宜对外公开信息的计算机严禁联入校园网。
7、建立健全管理制度,由系统管理员负责相应的网络安全和信息安全工作。严禁涉及国家秘密的信息上网。
8、校园网工作人员和用户如在网络上发现有碍社会治安和不健康的信息,有义务及时上报网络管理员,并保留原始记录。
校园网络安全管理制度13
为了保证校园网络正常、高效、安全运行,保证学校教育教学顺利进行,促进计算机网络的应用和发展,提高师生网络与信息安全意识,特制定本制度。
一、任何人不得利用计算机和网络收集、编制、复制、传播计算机病毒等危害信息,自觉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增强网络与信息安全意识。
二、校园网络系统的安全运行和系统设备管理、维护工作由信息中心负责,信息中心可以委托及指定人员代为管理子节点设备。
三、未经信息中心同意,任何人不能随意修改路由器的配置、私拉乱接网线,所有用户电脑必须自动获取IP地址,不能静态配置IP地址。 各办公室的室长负责路由器等网络设备的日常管理和维护,其它人员不得擅自安装、拆卸、配置网络设备。
四、校园网络出现故障时,室长应及时上报信息中心处理故障,其它人员不得擅自调试路由器等网络设备。信息中心应作好网络故障处理记录。
五、班级多媒体管理员协助班主任负责本班级的网络管理及维护。
六、全校师生应爱护并正确使用网络设备和设施,若有损坏或丢失,视其情节给予批评教育或照价赔偿,情节严重的根据相关规定进行处罚。
七、信息中心定期组织学校网络管理相关人员进行培训。
校园网络安全管理制度14
为了保护我校校园网络系统的安全、促进学校计算机网络的应用和发展、保证校园网络的正常运行和网络用户的使用权益,制定本安全管理制度。
1、本管理制度所称的校园网络系统,是指由学校投资购买、由网络与信息中心负责维护和管理的校园网络主、辅节点设备、配套的网络线缆设施及网络服务器、工作站所构成的、为校园网络应用及服务的硬件、软件的集成系统。
2、校园网系统的安全运行和系统设备管理维护工作由网络中心负责,未经校领导同意、不得擅自安装、拆卸或改变网络设备。
3、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利用联网计算机从事危害校园网及本地局域网服务器、工作站的活动,不得危害或侵入未授权的(包括cernet或其它互联网在内的)服务器、工作站。
4、除校园网负责人,其他个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对校园网网站进行修改、设置、删除等操作;任何人不得以任何借口盗窃、破坏网络设施。
5、网络使用者不得利用各种网络设备或软件技术从事用户帐户及口令的侦听、盗用活动,该活动被认为是对网络用户权益的侵犯。
6、校园内从事施工、建设,不得危害计算机网络系统的安全。
7、校园网主、辅节点设备及服务器等发生案件、以及遭到黑客攻击后,校园网负责单位必须在二十四小时内向有关部门及公安机关报告。
8、严禁在校园网上使用来历不明、引发病毒传染的软件;对于来历不明的可能引起计算机病毒的软件应使用公安部门推荐的杀毒软件检查、杀毒。
9、任何人不得在校园网及其联网计算机上传送危害国家安全的信息(包括多媒体信息)、录阅传送淫秽、色情资料。
10、学校各部门负责人为网络安全负责人。学校微机室一律不准对社会开放。未经上级允许,外来人员不得进入微机室。
校园网络安全管理制度15
一、校园网络管理及安全制度
实验中学东校区校园网络指校内计算机网络,包括自动音乐电铃网络、校内闭路电视网络,是为全校教育、教学、教科研和行政管理建立的信息网络,其目的是利用先进实用的计算机技术和网络通信技术,实现校园内计算机连网、信息资源共享,并通过中国电信计算机网与国际互联网相连。为了加强校园网的管理,学校特制定如下管理及安全制度。
1、校园网是遵守国家的各项法律、法规,遵守有关中国教育和科研计算机网的管理办法、安全管理协议和用户手则等有关规定和制度。
2、校园网由学校现代教育技术小组统一规划、建设,并由网络管理员进行运行、维护,连入校园网。没有得到批准,不允许与其它单位私自连网,不允许发展校外用户连入校园网,不允许利用校园网开展经营性活动。本校学生的电子邮件服务统一由学校现代教育技术小组提供。
3、连入校园网的部门和用户必须严格使用由网络中心分配的IP地址,网络管理员对入网计算机和用户进行登记并报学校现代教育技术小组备案,由网络管理员负责对其进行监督和检查。
4、连入校园网的部门必须指定一名负责人对本部门网络进行严格管理,由网络管理员具体负责相应的网络安全和信息安全工作,保存网络运行的有关记录。网络管理员要指导计算机系统管理员和用户对各自负责的网络系统、计算机系统和上网资源进行管理。
5、使用校园网的所有人员必须对所提供的信息负责。不得利用计算机网络从事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破坏教职员工的团结、扰乱社会秩序、扰乱教育教学等违法犯罪活动,不得制作、查阅、下载、复制和传播有碍社会治安和不利于学校的信息,如宣扬封建迷信、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教唆犯罪等,不得损害国家机关和学校的声誉和信誉。
6、在校园网上不允许进行任何干扰网络用户、破坏网络服务和破坏网络设备以及私自修改、删除网络配置等活动;不允许在网络上发布不真实的信息、散布计算机病毒、使用网络进入未经授权使用的计算机、对信息网络中的各种数据和应用程序进行删除、修改或者增加;须以真实身份使用网络资源,不得利用网络侵犯他人的正当权益。
7、学校现代教育技术小组定期对相应的网络用户进行有关的信息安全和网络安全教育,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对上网信息进行审查。凡涉及国家机密的信息严禁上网。
8、校园网的所有用户有义务向网络管理员和有关部门报告违反本管理条例的行为。
9、校园网的有关工作人员和用户必须接受并配合国家有关部门依法进行的监督检查。
10、对于违反本条例的入网部门和个人用户,学校将依照情节轻重对其采取如下相应惩罚措施:警告、停止网络连接和使用直至诉诸法律。
二、学校上网场所管理规定
1、学校校园内凡提供上网的开放或公用计算机机房、微机,都接入学校校园网,纳入校园网的统一管理。并由校园网提供统一的网络出口。
2、学校所有开放、公用的上网场所或机房都只对本校教职员工和学生。学生要在教师的指导下或在上课期间上网。
3、各上网场所或机房必须有专门管理人员,严格管理机房的上网秩序、监管上网的内容、排除网络或计算机的故障等。网络机房必须宽敞明亮、干净整洁。机房开放时间应明确公布。
4、各上网场所需制订明确的上网管理规定并张贴公布,严格执行。规定以下内容:
(1)学校内开放或公用网络机房主要为师生提供上网学习、查阅资料、通信交流之用,如浏览信息、收发邮件等。上网者必须遵守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遵守校园网管理条例。不得查阅、制作、传播违法的或不健康的内容,特别是含有黄色、暴力、赌博和封建迷信的内容等。不得从事违法犯罪活动。不得与外界进行与教育教学无关的聊天。不得损害学校的声誉和信誉。不得侵犯集体和他人的正当权益。
(2)上网者必须听从管理或值班人员的安排。禁止在机房内大声喧哗、讨论,以免影响他人。
(3)爱护公物、保持室内清洁卫生,不得随意在机房内吃东西、喝水,以免发生危险。若造成公共财产损失的,责其赔偿,乃至追究法律责任。
(4)各室的微机管理负责人必须在每天检查微机的电源和运行情况。
5、以上各项规定,学校全体教职员工必须严格遵守执行。学校有关部门将定期进行检查。不符合规定且不能在规定期限内整改的一律由学校强行关闭,对当事人进行处罚。
校园网络安全管理制度16
长沙财经学校校园网是为全校教学和科研建立的计算机信息网络,其目的是利用计算机技术和网络通信技术,实现校园内计算机连网,信息资源共享并与Internet互连,其服务对象主要是校内的教学、行政管理和教师宿舍。连入校园网的所有个人必须遵守该项制度。
第一条 总则
(一)连入校园网的所有人员和用户必须遵守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管理暂行规定》,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严格执行安全保密制度,并对所提供信息负责。
(二)校园网的所有用户必须对所提供的信息负责。不得利用计算机连网从事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犯罪活动,不得制作、查阅、复制和传播有碍社会治安和有伤风化的信息。不得使用影响网络带宽的软件如BT、电驴等软件下载。
(三)在校园网上不允许进行任何干扰网络用户,破坏网络服务和破坏网络设备的活动,这些活动包括(但并不局限于)在网络上发布不真实的信息、散布计算机病毒、使用网络进行未经授权使用的计算机、不以真实身份使用网络资源等。
(四)校园网上所有用户有义务向信息中心和有关部门报告违法犯罪行为和有害信息。
(五)校园网的有关工作人员和用户必须接受并配合国家有关部门依法进行的监督检查。
第二条 安全保护运行
(一) 除校园网负责单位(信息中心),其他用户不得以任何方式试图登陆进入校园网主、辅节点、服务器等设备进行修改、设置、删除等操作;任何个人不得以任何借口盗窃、破坏网络设施,这些行为被视为对校园网安全运行的破坏行为。
(二)网络使用者不得利用各种网络设备或软件技术从事用户帐户及口令的侦听、盗用活动,该活动被认为是对网络用户权益的侵犯。
(三)校园内从事施工、建设,不得危害计算机网络系统的安全。
(四)校园网主、辅节点设备及服务器等发生案件、以及遭到黑客攻击后,校园网负责单位必须在二十四小时内向校保卫部门及公安机关报告。
(五)严禁在校园网上使用来历不明、引发病毒传染的软件;对于来历不明的可能引起计算机病毒的软件应使用公安部门推荐的杀毒软件检查、杀毒。
(六)任何用户不得在校园网及其联网计算机上传送危害国家安全的信息(包括多媒体信息)、录阅传送淫秽、色情资料。
(七)校园网的系统软件、应用软件及信息数据要实施保密措施。信息资源保密等级可分为:1、可向Internet公开的;2、可向校内公开的;3、仅限于本单位内使用的;4、仅限于个人使用的。
(八)校园网负责部门必须落实各项管理制度和技术规范,监控、封堵、清除网上有害信息。为了有效地防范网上非法活动,校园网要统一出口管理、统一用户管理。
第三条 连网管理
(一)连入校园网的用户必须遵守中国国际互连网的规定和制度。
(二)连入校园网的各用户严格使用由网络中心分配的IP地址。对滥用IP、盗用IP的用户,将提出批评,并和教师常规管理挂钩。
(三)连入校园网的用户必须严格执行长沙市财经职业中专校园网络管理制度中的规定,不允许发展授权范围以外的任何用户。
第四条 信息管理
(一)校园网中对外发布信息的WWW服务器中的内容必须经单位领导审核,由单位负责人签署意见后,交学校办公室审核备案后,由网络信息中心从技术上开通其对外的信息服务。
(二)连入校园网的用户必须对于自己的上网信息负责。涉及国家机密的信息严禁上网。
(三)连入校园网用户有义务向上一级网络和有关部门报告网络上的违法犯罪为和有害信息。
(四)连入校园网用户必须遵守知识产权的有关法律法规。
第五条 具体措施
(一)学校设有专门的日志服务器,能对计算机主机、防火墙使用建立完备的日志审计记录。能记录每一次网络连接的源IP地址、目的机器IP地址、连接的时间、使用的协议等信息。
(二)学校对利用校园网及其联网计算机上传送危害国家安全的信息(包括多媒体信息)、录阅传送淫秽、色情资料的人员进行批评教育,情况严重者,将移送公安机关进行处理。
校园网络安全管理制度17
1.组织教职工认真学习《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互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提高教职员工的维护网络安全的警惕性和自觉性。
2.校园网络设施系学校贵重财产和精密设备,学校师生应严格执行有关规定。
3.校园网络要有完备的防火、防潮、防盗、防雷、防触电、防病毒和防黑客侵入等设备和措施。监控中心应安装空调,保持室温、温度稳定。
4.学校制定《网络事故安全预案》,师生应掌握其相关内容。当发生紧急事件时按照《网络事故安全预案》进行处理。
5.校园网络管理人员负责监控校园网络的运行状态,随时了解网络运行情况,如有异常,应及时处理,保证学校的教育教学和各项管理正常进行。
6.校园网络管理人员应随时查看网络日志,屏蔽含有有害数据的网页。
7.师生不得在网络上发布不真实的信息、散布有害信息(包括计算机病毒、反动信息等)、进入未经授权使用的计算机和不以真实身份使用网络资源,禁止访问不明网站,浏览反动网页。
8.学校师生在发现有害信息或数据时,应及时向校园网络管理人员报告,并保护现场及相关资料。
9.教职工必须认真保管自己的机器账号和网管授权使用的账号,应对所使用的数据做好定期备份,在紧急时刻应立即备份。
10.学校要积极接受并配合公安机关的安全监督、检查和指导,如实向公安机关提供有关安全保护的信息、资料及数据文件,协助公安机关查处通过国际联网的计算机信息网络的违法犯罪行为。
11.上班时间不准上网玩游戏、看电影、聊天等与工作无关的事情,严禁利用校园网进行赌博、诈骗等非法活动和行为。
校园网络安全管理制度18
1.学校成立网络管理领导小组和网络维护小组。维护小组由管理员和信息技术教师组成,负责在网络管理领导小组指导下进行日常维护。
2.网络用户是指使用网络的各部门及个人。
3.学校鼓励各部门、各科室、各学科组和全体师生使用网络资源。
4.网络维护小组根据教育网信息管理中心要求为每科室、学科组、个人统一分配IP地址,其他人不得随意更改,如有需要报维护小组进行修改。
5.各科室、学科组和个人在使用网络过程中必须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信息中心的有关规定。
6.用户在使用网络时违反国家法律和行政法规的,学校将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通报批评,情节特别严重构成犯罪的,报有关部门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7.禁止各用户上不良网站。通过聊天、邮件而传播网络病毒的,维护小组要及时提醒,要求该用户改正,如果是故意行为,将报学校网络管理领导小组进行严肃处理。
8.网络的主干通信设备、主干网络线路、服务器、网络交换机及其它公共设备由维护小组负责管理维护。
9.维护小组对各用户计算机进行对入网设备、安装的软件实行规范管理,不定期进行检查。对安装不健康内容、危害网络安全和一些游戏软件进行及时清除
10.网络信息是指通过网络发布、传递及存储在网络设备中的信息。学校鼓励教师使用网络上有用资源。
11.任何人不得利用学校网络提供的各种信息服务从事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机密等犯罪活动,不得制作、查阅、复制和传播危害国家安全、妨碍社会治安和淫秽色情的信息。
12.发生重大突发事件期间,学校网络安全管理领导小组要加强网络监控,及时、果断地处置网上突发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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