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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安全信息通报制度

时间:2022-03-08 10:44:54 学生安全信息通报制度 我要投稿

学生安全信息通报制度

  学生安全信息通报制度(精选8篇)

  在充满活力,日益开放的今天,制度的使用频率逐渐增多,制度一经制定颁布,就对某一岗位上的或从事某一项工作的人员有约束作用,是他们行动的准则和依据。那么制度怎么拟定才能发挥它最大的作用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学生安全信息通报制度(精选8篇),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学生安全信息通报制度1

  第一条、第学期开学初,由校务办负责把本学期学生到校时间、离校时间向家长通报,并在校门口出具告示。

  第二条、如因教学活动或社会实践、校运动会等需临时调整作息时间或放假等,由校务办负责向家长通报并在校门口出具告示。

  第三条、班主任主要负责与学生监护人通报被监护人的安全信息。课任老师如果发现学生擅自离校、非正常缺席以及学生身体或心理异常状况等关系到学生安全的信息及时告知其监护人。

  第四条、对特异体质、特定疾病或其它生理、心理状况异常以及有吸毒行为的学生,由相关部门(卫生室、德育处、训导处)做好安全信息记录,并妥善保管,依法保护学生隐私权。

  学生安全信息通报制度2

  为了加强学生管理,进一步做好学生安全信息通报工作,特制定以下规定。

  一、学生出勤信息通报

  1、学校实行《晨检制度》,每天早读由班主任负责进行班级学生的晨检工作,并及时上报各系学生科。

  2、上课期间学生出勤情况,由该节课任课教师负责,在规定的日志或考勤表中记载缺勤学生姓名,并在下课时向班主任通报或向系学生科汇报。

  3、如发现有学生无故缺席,班主任应立即与学生家长取得联系,了解学生缺勤原因,如一时联系不上且班主任马上有课要上,可以先报告系部,由系学生科安排人员联系,然后课后再利用网上家长学校给家长发送信息等方式联系。如发生学生擅自出走的,班主任配合学生家长了解情况,并随时上报情况。

  4、如学生家长电话号码因变更暂时联系不上,可采取与其工作单位、家庭所在地居委会、派出所联系等方式,并做好相应记录,以备将来用作相关依据。

  5、如学生24小时无故不到校,各系应立即上报学生处和保卫处,由学生处上报校长办公室发送信息报给教育局保卫处。

  二、学生事故信息通报

  1、学校发生食物中毒、传染病流行、安全事故、刑事事故、师生非正常死亡事件后,学校相关部门应及时处理和报告主管教育行政部门。

  2、学校应根据现有条件和能力及时采取措施救护受伤害学生,同时以最快方式将伤者紧急送至附近医院救治,并及时与学生家长取得联系。

  3、学校成立调查小组迅速收集有关事故信息,并做好相应的记录,注意做好事故现场及有关证据的保存工作。

  4、食物中毒事件报告内容主要包括:事故发生时间、地点、中毒人数、中毒原因、主要症状等。传染病流行事件报告内容主要包括:首例发病时间、地点、感染人数、主要症状、卫生医疗机构的初步诊断等。安全事故及师生非正常死亡事件报告主要包括:事故发生时间、地点、伤亡人数、事故原因、处理情况等。

  5、报告的信息必须是真实记录,经确认可公开发表的信息,公布事实时间、数字必须准确;事故原因要根据学校所掌握的信息公布。

  6、刑事事件由保卫处与当地公安机关取得联系后,及时处理。如实向家长阐述事故经过,确系校方责任不相互推卸。

  7、公布的受伤情况以医院诊断结果为准,伤残等级以司法鉴定部门为准。

  8、不清楚的事实,待有关方面调查后再公布;涉及学生及家庭隐私的,必须依法予以保护。做好伤害事故及处理工作的分析、总结、存档工作。

  学生安全信息通报制度3

  根据《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规定,为保证在校学生身心安全健康的发展,结合本校实际,建立学生安全信息通报制度。

  一、成立领导小组

  组长:郑旭峰

  副组长:高缨洪定国、吴正霞

  组员:金蕾、张谊、李萍、瞿妍、各年级组长

  二、实施细则

  1、各班建立家校联系通讯录,并要求每学期更新一次,以便家校之间保持通讯畅通;各班建立生生、师生联系网络,以便学生之间、学生与老师之间保持通讯畅通。

  2、学生到校,班主任进行晨检,发现有患传染性疾病迹象的学生,劝其到卫生室登记后再去医院诊断。

  3、原则上学生不得中途离校。若有特殊情况需中途离校者,需凭班主任签名的出门条,到门卫处登记,方可离校。

  4、班主任需将学校规定的学生到校和放学时间、学生非正常缺席或者擅自离校情况,以及学生身体和心理的异常状况等关系学生安全的信息,及时告知其监护人。

  5、对有特异体质、特定疾病或者其他生理、心理状况异常以及有吸毒行为的学生,班主任要向其监护人索取相关书面材料上交存档。

  6、学校做好安全信息记录,妥善保管学生的健康与安全信息资料,依法保护学生的个人隐私。

  7、学校对已知的有特异体质、特定疾病或者异常心理状况的学生,给予适当关注和照顾。

  8、教师发现学生行为具有危险性,应当及时告诫、制止,并由班主任与学生监护人进行沟通,以书面文字材料上交存档。

  9、学生在校一旦发生了安全事故,学校、班主任在冷静处理的同时,及时向学生监护人通报,并以书面文字材料将通报的`内容、时间、监护人反馈的意见等上交存档,并视情节于第一时间上报到教育局相关部门。

  学生安全信息通报制度4

  一、通报制度的主要内容

  (一)数据通报。

  按照实事求是、过程监督、精准资助的原则,依据各地、各高校在全国和省学生资助管理信息系统中自行填报的相关数据,结合不同资助项目的实际情况,分时间、分项目、分类型进行通报。具体通报内容和数据采集渠道如下:

  1、基础教育和中等职业教育资助数据。根据各学段资助项目,区分国家资助、地方政府资助、学校资助和社会资助等不同类型,通报各地在全国系统中填报并审核通过的资助学生人次、资助金额等。

  2、高等教育资助数据。根据资助项目,区分国家资助、地方政府资助、学校资助和社会资助等不同类型,通报各高校在全国系统中填报的资助学生人次、资助金额等。

  3、特殊困难学生就学信息库数据。按学段通报省系统中各地、各高校建档立卡、低保等五类特殊困难学生的信息比对情况、受资助情况及未资助原因等。

  4、江苏省学生资助申请平台数据。按学段通报省系统中各地、各高校的学生使用人次、困难认定、资助审核情况等。

  5、国家助学贷款等其他资助数据。通报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发放、回收、回执录入、毕业确认等情况,风险补偿金归集汇缴情况等。

  (二)抽查核实。

  建立健全学生资助数据抽查核实制度,省教育厅将不定期组织开展系统数据的比对与核查,推动各地、各校高质量完成全国系统、省系统的资助数据填报工作。各地、各校要积极构建定期数据核查机制,确保系统中填报数据与真实资助情况一致。

  (三)评价激励。

  在通报资助数据的基础上,对于填报数据及时、准确、全面的地区和高校,予以通报表扬;对于弄虚作假、敷衍了事,填报数据与真实情况差异较大的地区和高校,予以通报批评,并适时约谈其分管学生资助工作负责人,督促整改落实。数据通报结果将被纳入全省学生资助绩效评价指标。

  二、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

  各地、各高校要高度重视学生资助数据通报工作,认真填报全国系统、省系统数据,及时录入资助信息,严格审核数据质量,确保资助数据真实、准确、全面。有条件的地方应建立本地区学生资助数据通报制度。

  (二)加强运用。

  各地、各高校要加强对学生资助数据的实际运用,充分发挥大数据优势,加强部门间的数据对接与信息共享,让数据说话,推动实施实事求是、数据驱动、动态调整的公共财政资源分配方式,不断提高我省学生资助工作现代化水平。

  (三)确保安全。

  高度重视资助数据保密管理工作,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运维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的要求,落实安全责任,规范数据使用管理,加强资助信息管理人员保密教育,定期开展自查,防止出现学生信息外泄。

  学生安全信息通报制度5

  1、根据《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规定,学校建立学生安全信息通报制度。确立安全信息报告负责人,副校长为安全信息报告负责人。

  2、将学校规定的学生到校和放学时间、学生非正常缺席或者擅自离校情况,以及学生身体和心理的异常状况等关系学生安全的信息,及时告知其监护人。

  3、学校建立安全工作档案,记录日常安全工作、安全责任落实、安全检查、安全隐患消除等情况,并作为实施安全工作目标考核、责任追究和事故处理的重要依据。

  5、在校学生学生安全事故,应及时通知家长或监护人。

  6、学校发生学生伤害事故后,学校除及时启动预案组织施救外,必须在24小时内将有关情况报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和当地人民政府,属于死亡3人以上重大事故的,学校应当在2小时内报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和当地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接到报告后,应当在2小时内报告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同级人民政府安监部门。

  7、学校发生涉及学生伤害的违法犯罪事件、交通事故以及火灾、食物中毒、急性的传染病症状等情况的,除向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和当地人民政府报告外,还必须立即报告当地公安、卫生等有关部门。

  8、学校安全事故报告范围,除包括校内校外各种非正常死亡外,也包括对校园秩序和师生人身安全造成较大影响的抢劫、纵火、爆炸、盗窃等重大刑事案件以及校舍倒塌、校园火灾、食物中毒等重大安全事故。

  9、在实施安全工作目标考评中,对校园内或由学校组织的活动发生死亡事故或重大刑事案件和安全事故瞒报现象的,将实施安全工作“一票否决制”。对发生迟报现象的,学校必须向市教育局作出书面解释,理由不充分的,将给予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直接予以通报批评。对由于瞒报、迟报导致安全事故扩大或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将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和主要领导者的责任。

  10、对有特异体质、特定疾病或者其他生理、心理状况异常以及有吸毒行为的学生,学校应当做好安全信息记录,妥善保管学生的健康与安全信息资料,依法保护学生的`个人隐私。

  学生安全信息通报制度6

  1、学校应将制度规定的学生到校和放学时间,及时告知其监护人。

  2、学校应将学生非正常缺席或者擅自离校的情况,及时告知其监护人。

  3、学校组织学生外出活动。或因组织活动需要调休的。班主任至少提前一天通知家长。

  4、学校某处的确有安全隐患的。应向相关部位书面告示。并由教师救教育学生不得擅入危险区域。

  5、学生未正常到校上课的。班主任应及时与家长取得联系。了解末到校原因。

  6、学校需建立学生特异体质和特定疾病监护人向学校告知制度。以便在教育教学活动中了解学生身体情况,合理安排其活动量。

  7、班主任在新学年开始时应向监护人了解学生是否有特异体质和特定疾病。监护人应如实说明情况。并附医院证明或其他相关证明。提出需要减轻活动量的个体要求,班主任负责做好书面档案,并书面通知有关课程的老师。

  8、各学科老师组织教学中有责任根据学生的健康状况适当调节和控制有特异体质和特定疾病的学生的活动量。

  9、学生在学校期间出现安全事故时。所有现场或知情教职工和学生都有进行紧急救护和报告学校的责任。

  10、一旦发生学生伤害事故。在场的老师和学生应该立即护送被伤害者到校保健室医疗,情况严重者须立即送医院,或者拨打120电话求助,同时知情师生立即向班主任、救务处报告,情况严重时立即报告校长。

  11、班主任、救务处、学校领导在接到学生伤害事故报告后。应该首先安排被伤害学生的救护医疗和通知监护人,然后调查事发的经过和主要原因。救务处负责学生一般伤害事故的调查处理。重大伤害事故校长参与处理。学生伤害事故的处理,应该按照国家颁布的《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进行。

  12、学校在学生自愿的前提下协助学生办理意外伤害保险。

  学生安全信息通报制度7

  为建立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为学生提供安全的学习环境,加强各部门协调对学生安全管理的职能,特制订如下的制度:

  1.在校教职工人人都是德育工作者,对学生的安全人人都有责,在校形成安全教育管理的氛围,消除各种不安全因素的环节。

  2.班主任随时畅通同学生家庭联系的途径,发现学生没有及时到校,要随时跟踪了解学生缺课的原因。

  3.对中途要求擅自离校的学生,教师应详细了解情况,再同家长取得联系,经家长同意才可放行。

  4.学生个体因故迟缓放学的时间,有关教师必须事先同家长联系协调、沟通好,避免产生不必要的纠葛。

  5.学生在校发生意外伤害事故以及产生突发的身体疾病,或发生其他重要的事件,学校教师必须在第一时间通知监护人到校,并做好相应的安慰工作。

  6.学校因集体停课、调课等其他重大活动,改变日常作息时间,教师必须事先告知家长,让家长有及时应对的心理准备。

  7.对于学生的出逃,不明原因的失踪,以及意外的伤害事故,学校必须在24小时内向上级主管部门及时报告,并及时采取相应对的措施。

  学生安全信息通报制度8

  一、学校应将学生到校和放学时间及时告知其监护人。

  二、学校应将学生非正常缺席或者擅自离校的情况及时告知其监护人。

  三、学校组织学生外出活动,或因组织活动需要调休的,班主任至少提前一天通知家长。

  四、学校某处的确有安全隐患的,应向相关部位书面告示,并由教师教育学生不得擅入危险区域。

  五、学生未正常到校上课的,班主任应及时与家长取的联系,了解未到校原因。

  六、学校需建立学生特异体质和特定疾病监护人向学校告知制度,以便在教育教学活动中了解学生身体情况,合理安排其活动量。

  七、各科教师组织教学中有责任根据学生的健康状况适当调节和控制有特异体质和特定疾病的学生的活动量。

  八、学生在校期间出现安全事故的时,所有现场活知情教职工和学生都有进行紧急救护和报告学校的责任。

  九、一旦发生学生伤害事故,在场教师和学生应该立即护送被伤害者到校保健室医疗,情况严重者须立即送医院,或者拨打120电话求助,同时知情师生立即向班主任、校领导报告。

  十、学校在学生自愿的前提下协助学生办理意外伤害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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