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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安全隐患排查与整改制度

学校安全隐患排查与整改制度

  安全隐患在安全工作中通常是指在生产、经营过程中有可能造成人身伤亡或者经济损失的不安全因素。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学校安全隐患排查与整改制度(精选7篇),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学校安全隐患排查与整改制度1

  为贯彻“以人为本,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方针,切实把预防工作和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制度落到实处,强化岗位安全责任,确保学校财产和人员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一、岗位安全责任

  校长为我校安全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安全工作负总责;安全保卫干部为直接负责人,负责安全隐患排查和整改的具体事宜,每一位教职员工严格落实岗位职责中的安全责任要求,确保各种教育教学活动和后勤工作的安全,保证学校和全体师生的安全。

  二、安全检查

  定期(开学前,放假后,每月一次)或不定期,对全学校进行安全大检查,每月应对我校安全隐患进行自我排查,发现隐患,或立即整改,或立即上报。

  1、排查校舍及设施设备安全隐患。

  (1)、学校是否新出现危房;

  (2)、是否存在继续使用危及师生安全的校舍房屋上课、活动;

  (3)、学校安全工作是否正常运转;

  (4)、学校围墙及其他基础设施有无安全隐患和警示标志是否损坏。

  (5)、学校的视频监控系统是否运转正常,摄像头是否损坏。

  2、排查学校食品卫生安全隐患。

  (1)、学校是否对食堂饮食卫生工作实行目标管理;

  (2)、学校食堂从业人员是否经过培训和持证上岗;

  (3)、食堂进货、储藏、加工和饭菜质量的监督管理过程是否到位;

  (4)、学校环境卫生每日清扫是否坚持;

  (5)、学校食堂有无安全隐患;

  3、排查学校消防安全隐患。

  (1)、消防通道是否畅通;

  (2)、灭火器材是否完好,灭火器内干粉是否充足;

  (3)、消防报警装置和应急照明装置是否正常;

  (4)、防火警示标志是否损坏;

  (5)、学校危险化学物品和易燃易爆物品是否按文件规定实行专人管理、专柜存放;

  (6)、学校是否加强用火管制,校内是否存在学生使用明火的现象;

  (7)、学校用电线路有无安全隐患。

  4、排查学生路途安全隐患。

  (1)、各班级对学生开展交通法规和道路安全知识的教育情况;

  (2)、禁止师生搭乘“三无”车(无驾驶执照、无牌照、无客运执照)、病车、超载车和禁止学生搭、骑摩托车上学回家规定的执行情况。

  三、整改措施落实

  1、每学年开学前,放寒暑假、节假日前,必须开展全校性的安全大检查,每学期开学后第一周必须开展学生安全教育。

  2、每两周必须进行一次安全自查工作。在自查的过程中,如发现问题,要及时上报并整改。

  3、对在上级部门检查中存在安全隐患的问题,进行及时整改,不能整改到位的,向上级主管部门及时进行反映。

  4、每周对学生生活饮用水源的卫生情况进行一次检查;每周开展一次食堂工作人员不定期检查。

  5、加强门卫人员的管理,每周对出入登记和校园巡查登记情况进行不定期抽查,如有违纪情况,责令及时整改。

  6、消防隐患排查工作每月不少于一次,每次排查时,排查人员不得少于三人,且必须由有安全知识和排查能力的人担任。

  8、在排查的过程中,如果遇到不能下结论的问题要及时上报,得到批复意见后实施,以防事故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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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保障我校师生的生命财产安全,防止各类重大安全事故的发生,明确责任,细化分工,保证校园安全隐患排查落到实处,特制定本制度。

  一、成立安全排查机构,明确分工;建立由保卫科、总务科、学生科等组成的安全隐患排查小组,抽调专人定期对校园内存在的安全问题进行排查,发现问题及时上报整改。

  二、建立安全隐患排查月、周、日制度,定期进行排查。每学期开学前两周及开学后的前两周定为校园安全问题普查月,全面检查校园基础设施包括教学楼、宿舍,校园建筑、电器设备,消防设施,实训设备等各种设施存在的安全问题。每月第一周定为安全隐患排查周,由主管校长带队,对校园存在的安全隐患进行较全面的检查整改。每周一定为安全隐患排查日,对重点部位(电器、消防、楼道栏杆等)进行排查。

  三、设立举报箱,在师生中广泛宣传安全常识,鼓励群防群治。

  四、明确责任,齐抓共管,每月至少召开一次校园安全专题校务会,按照一岗双责的具体分工,由各科室负责人向校务会汇报本部门职责范围内存在的安全隐患问题和整改意见。

  五、建立校园安全档案,对存在的问题严防死守,限期整改。

  六、每月五日前向校领导上报校园安全隐患排查表。

  学校安全隐患排查与整改制度3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建立学校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整改长效机制,强化学校安全主体责任,加强事故隐患监督管理,防止和减少事故,保障师生生命、学校财产安全,根据《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有关法律、法规对学校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整改另有规定的,依照其执行。

  第二条规定所称学校安全事故隐患,是指学校违反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程和安全管理制度的规定,或者因其他因素在教育教学活动中存在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危险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管理上的缺陷。

  事故隐患分为一般事故隐患和重大事故隐患。一般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小、发现后能够立即整改排除的隐患。重大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大、需经过一定时间整改方能排除的隐患或单位自身难以排除的隐患。

  第三条学校应当建立健全事故隐患排查整改制度。

  学校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事故隐患排查整改工作全面负责。

  第四条中心校的校长对所辖中小学校排查整改事故隐患工作依法实施监督,负有领导、教育、管理责任,教育局各科室按其职能对各中小学校(幼儿园)排查整改事故隐患工作均有监督管理的职责。

  第二章学校的职责

  第五条各学校是事故隐患排查整改和防控的主体。

  学校应当建立健全事故隐患排查整改和建档监控等制度,强化每一位教职员工的安全意识,安全问题事事相关,人人有责,逐级建立并落实从主要负责人到每个教职员工的隐患排查整改和监控责任制。

  第六条学校应当保证事故隐患排查整改所需的资金,建立资金使用责任制度。对学校自身确实无力整改解决的,要及时向教育局报告,乡镇中小学同时向所在乡镇政府报告。

  第七条学校应当定期组织相关人员排查本单位事故隐患。对排查出的事故隐患,应当按照事故隐患的等级进行登记,建立事故隐患信息档案,并按照职责分工实施监控整改。

  第八条学校应当建立事故隐患报告和举报奖励制度,鼓励、发动教职员工发现和排除事故隐患。对发现、排除和举报事故隐患的有功人员,应当给予物质奖励和表彰。

  第九条学校将小卖部、学生餐厅等场所承包出租的,应当与承包、承租方签订安全管理协议,明确职责,在协议中明确各方对事故隐患排查、整改和防控的管理职责。学校对承包、承租方的事故隐患排查整改负有统一协调和监督管理的职责。

  第十条县级安全监督监察部门和有关部门的监督人员依法履行事故隐患监管检查职责时,学校应当积极配合,不得拒绝和阻挠。

  第十一条各学校应当每月对事故隐患进行一次排查,每季、每年对本单位事故隐患排查整改情况进行统计分析,并分别于下一季度10日前和下一年1月10日前向教育局保卫科报送书面统计分析表,统计分析表应当由学校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乡镇中小学需经乡镇中心校总校长签字。

  对于重大事故隐患,乡镇中小学除依照前款规定报送到教育局外,还应向所在乡镇政府报告。重大事故隐患报告内容应当包括:

  (一)隐患的现状及其产生的原因;

  (二)隐患的危害程度和整改难易程度分析;

  (三)隐患的整改方案。

  第十二条对于一般事故隐患,由学校负责人或有关人员立即组织整改。

  对于重大事故隐患,由主要负责人组织制订并实施事故隐患整改方案。重大事故隐患整改方案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整改的目标和任务;

  (二)采取的方法和措施;

  (三)经费和物资的落实;

  (四)负责整改的机构和人员;

  (五)整改的时限和要求;

  (六)安全措施和应急预案。

  第十三条学校在事故隐患整改过程中,应当采取相应的安全防范措施,防止事故发生。经整改部位隐患消除后,学校应当向教育局有关科室上交书面报告,经回访检查验收后将资料归档备查。

  第十四条学校应当加强对自然灾害的预防,对于可能导致事故灾难的安全隐患,应当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本规定的要求进行排查整改,采取可靠的预防措施,制定应急预案。在接到各有关部门自然灾害预报时,应当及时向师生发出预警通知,并采取撤离等安全措施,确保师生安全。

  第三章监管及罚则

  第十五条教育局定期组织对学校事故隐患排查整改情况开展监督检查,对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应当下达整改指令书,并建立信息管理台账,按时回访,确保整改落到实处。

  第十六条学校违反本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教育局给予学校行政主要领导及相应责任人通报批评、警告等相应处分:

  (一)未建立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整改等各项制度的;

  (二)未按规定上报事故隐患排查整改统计分析表的;

  (三)未制定事故隐患整改方案的;

  (四)重大事故隐患不报告或未及时报告的;

  (五)对下达指令书的隐患排查未在期限内整改完毕的。

  第十七条学校及其主要负责人未履行事故隐患排查整改职责,导致发生安全事故的,依照《学校安全问责制试行办法》予以追究,触犯刑律的,由司法部门处理。

  第四章附则

  第十八条各民办校、民办幼儿园依照本规定执行。

  第十九条本规定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学校安全隐患排查与整改制度4

  为保证学校教育教学的正常秩序,保证师生人身安全和学校财产安全,切实抓好安全工作,根除安全隐患,特制订本制度。

  1、建立学校安全隐患台账,是加强学校安全管理工作的重要制度。是落实科学发展观、体现以人为本、均衡教育发展的一项重要举措。是构建和谐平安校园的重要内容。其目的在于从制度上保证学校安全管理工作的指导、部门责任的落实。安全隐患整治工作的跟踪问效和责任追究,有计划、有步骤地消除学校安全隐患。有效防止学校安全事故的发生,推动学校和谐、持续、健康发展。

  2、学校安全隐患排查工作,由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按有关规定安排专人排查;各排查人员必须有高度的警惕性和强烈的责任感、使命感,按有关安全规章及学校规定高质量完成工作任务、责任目标。

  3、学校安全管理台账是一项系统性工程。有人员机构、检查资料、管理制度、工作措施、文件、会议纪要、整治报告单和整改通知书等构成。

  4、根据学校实际情况,一般应安排检查以下部位。并明确检查责任人:

  (1)校舍安全隐患排查;

  (2)食物、饮用水安全检查;。

  (3)用电及消防安全隐患排查;

  (4)学生公寓安全隐患排查;

  (5)体育场馆及体育器材安全隐患排查;

  (6)校园及周边安全隐患排查;

  (7)其他安全隐患排查(栏杆、书架及其他公共设施)。

  5、安全隐患排查人员,又是安全管理责任人。因此消除安全隐患的重点是做好安全防范工作,要根据各岗位的特点,想法保证学校设施设备、食品、饮用水的安全性。

  6、排查工作采用轮流密集排查方式进行,排查人员根据排查对象的特征确定排查时间。

  7、排查责任人在排查时要认真仔细,不能有任何疏漏。除不可抗原因外,出现安全事故,追究排查责任人的责任。

  8、排查责任人在排查吋要作好记录。有险情隐患应及时向校长汇报。自己可以处理的应及时消除隐患,不能应急的应及时提出处理方案,交由学校讨论解决。重大险情学校应及时向上级报告。

  9、具体负责学校安全工作的副校长必须制订好相关的安全管理制度。做好检查督促工作;政教主任负责学生安全教育和安全管理,并收集好有关资料;总务主任负责安全隐患的.排查与排除。未履行好自己的职责,造成安全事故的,由责任人直接负责。

  10、及时排查、整改安全隐患和不稳定因素。维护保养设施设备。向广大师生告知危害因素、危险状况。在安全隐患部位及易发生危险的地方设立安全警示标志。对本单位的重大危险源实施有效监控。坚持安全隐患和不稳定因素排查、整改月报告制度。学校要将当月安全隐患排查、整改情况报上级教育行政部门.

  11、学校对排查出来的各类安全隐患要进行登记。建立台账。并制定隐患和不稳定因素整改措施,明确整改责任人和时间,严格落实“五个一”包靠工作制度(即一个问题:一名领导、一套班子、一个方案、一抓到底)及时进行整改。如有重大安全隐患不能解决或整改有困难的,要及时向上级教育行政部门或当地政府报告。

  学校安全隐患排查与整改制度5

  为保证学校师生人身安全、财产安全,依据省市学校安全条例,特制定以下安全隐患排查与整改检查制度。

  一、校舍安全

  各年级,各科室在每天放学后,必须安排专人对所分管的教室、办公室、各专用教室进行检查,检查项目包括电器设备是否断电,用水设备是否关好,门窗是否锁好。

  二、交通安全

  学生上下学时,注意走人行道,过马路走斑马线,出校门,听从护校队指挥,不在马路上疯打、追逐、玩耍,劝阻家长用私家车接送自己。

  三、饮食卫生安全

  学校定期对食堂、进货食材进行安全隐患排查,对烟道、用气、消防设施、监控、用电、报警等进行隐患排查,列出整改清单,及时上报并整改。

  四、消防及其它安全

  学校要定期对消防设施进行检查,每两周检查一次,包括消防器材、防护器材、报警系统、监控、化学储藏室、实验室等。

  五、体育设施安全

  由体育教师负责检查,每周至少检查一次,主要检查体育活动所用器材设备是否合乎安全标准。

  各单位要树立安全发展意识,定期对所分管的项目进行隐患排查,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及时整改,对因工作不到位造成安全事故的,落实“一岗双责,失职追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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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了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方针,切实把预防工作和安全隐患整改制度落到实处,强化岗位安全责任,确保学校师生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1、学校校长为本单位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工作第一责任人,学校校委会成员对分管部门的安全排查、整改工作负直接责任,每一位教职员工全面落实岗位职责中的安全排查、整改责任,确保教育教学活动和广大师生的生命和财产安全。

  2、学校建立安全隐患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由校长任组长,全体学校校委员会成员任成员,负责学校校园的安全排查、整改。学校的每一位教职工均有发现、报告和处置(能力范围内)安全隐患的义务。

  3、加大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力度,建立校园安全隐患台帐,发现问题及时整改,责任到人,确保师生生命安全。在整改期限内未落实的,经校务会研究决定,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对于因排查整改不及时,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责任人,将按有关法律进行严肃处理。

  4、隐患排查做到一日一小查,一月一大查,将安全排查和整改工作进行总结和汇报。重大安全隐患应设立警示牌,画出明显警戒线,制定整改措施,落实整改责任人,确定整改时间。

  5、重大的安全隐患要及时报告,争取上级领导的帮助解决。

  6、对不能当场整改的隐患,要及时提出整改方案,确定整改措施,落实专人督促检查,追踪落实整改情况。

  7、因安全隐患排查整改不到位,造成安全事故的要根据制度规定追究责任。

  学校安全隐患排查与整改制度7

  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落实学校安全工作责任制,及时消除各种事故隐患,防止事故发生,确保师生生命财产安全,特制定学校安全隐患排查制度。

  一、指导思想

  充分认识加强学校安全工作的极端重要性。以对学生安全、健康成长高度负责的精神,增强做好学校安全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克服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认真做好学校的安全教育、安全管理和安全事故的防范工作。

  二、健全机构,落实责任

  严格落实安全管理责任制。要进一步明确学校安全工作的领导责任,建立健全学校安全工作校长责任制、班主任责任制、功能室安全管理责任制、安全检查责任制,严格落实安全责任追究制,充分发动学生会、团组织、学生干部等作用,协助学校做好安全工作。学校的各项安全制度和措施,一律要明确责任,责任到人,切实将责任落实到教育教学、后勤设施管理等各个方面。学校与部门负责人,部门负责人与个人,要层层签订责任状,实行责任追究制。具体如下:

  1、成立机构,加强领导。成立以校长顾晓惠、书记丹阳为组长,副校长储军、赵峰为副组长,中层领导及全体班主任为成员的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校长是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安全工作负总责,负责学校安全工作的组织、统筹与协调,保证学校安全工作的顺利、正常运行。

  2、落实安全管理责任。各部门要明确本部门的安全责任范围,认真落实防范措施,具体为:德育保卫处检查学校住宿楼、教学楼及其它建筑(构筑)物的安全,保证楼道照明设施正常运转,学生日常行车、乘车的安全,如有隐患要及时报告校长;校医也是学校卫生安全工作的责任人,防止传染病蔓延;保卫科负责检查进出学校人员,防止非本校人员无正当理由进入,调查了解学校周边是否有安全隐患,建立夜巡制度;政教处负责建立分级分工管理制度。一是层层落实责任并签订责任状。二是班主任和任课教室,对存在或发现的安全隐患,较严重的问题及时向领导汇报。三是各班必须建立一个督查小组,班主任任组长,及时了解本班学生在校内外的安全情况。四是学校设备管理员要及时检查电路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五是食堂管理员要随时检查厨房的火、电、锅炉、开水等是否存在隐患,一旦发现,及时排除。六是安全健康老师要随时关注学生的安危,对卫生安全多强调、指点,防微杜渐,把隐患排除在萌芽状态。七是值班同志要尽职尽责,做好值日工作,同时做好安全日志记录。八十强化学校家庭对子女人身保险意识,尽量参加校园平安保险和学生医保。

  3、建立反馈和预警机制。各部门、值班人员发现问题后要及时报告值班行政处理,值班行政不能处理的要及时报告校长处理。建立防范安全事故的长效预警机制,落实学校安全工作预案,各项制度预案要宣传到位,并上墙公布。严格落实定期检查和日常防范相结合的安全排查制度,凡涉及学校安全管理的方方面面都要认真进行检查,真正做到不留死角,不留漏洞,校长和分管副校长要全面掌握学校的安全工作情况。发现隐患或不安全因素,能自行解决的立即解决;学校自行解决不了的按分级管理的归属,立即上报市教育局尽快解决;在尚未解决之前,应先采取力所能及的防范措施,防止各种不安全事故发生。对涉及安全工作的规章制度要进行认真地清理检查。凡没有建章立制的部门,要责成其迅速制定;凡规章制度不健全的,要尽快补充完善;凡对规章制度执行不力的,校长和分管副校长要找有关责任人谈话落实。

  三、强化安全隐患排查机制

  学校领导建立由保卫科牵头、总务处、教务处、部门办公室成员组成的排查小组,坚持每月对全校进行一次常规安全保卫大检查;此外,班级和年级要不定期向德育保卫科汇报隐患排查情况,以了解学校中的不稳定因素及矛盾纠纷的排查,并及时调节化解学校各类矛盾,将发现的隐患杜绝在萌芽状态。

  1、排查校舍及设施设备安全隐患。学校围墙及重点基础设施安全隐患和警示标志;教室、学生宿舍等门窗是否及时开关,课桌椅、床架是否牢固。

  2、排查学校食品卫生安全隐患。学校环境卫生每日清扫是否坚持;学校食堂、饮食店用电是否规范,开关是否损坏;学校班级用水是否卫生;食堂的门窗、防蝇纱窗是否及时关闭。

  3、排查学校消防安全隐患。消防通道是否畅通;灭火器材是否可用;消防报警装置和应急照明装置是否正常;防火警示标志是否损坏;学校危险化学物品和易燃易爆物品是否按文件规定实行专人管理、专柜存放;校内是否存在学生使用明火的现象;学校用电线路有无安全隐患。

  4、排查学生路途安全隐患。学校班级是否私自组织学生外出活动;禁止师生搭乘“三无”车(无驾驶执照、无牌照、无客运执照)、病车、超载车和禁止学生搭、骑摩托车上学回家规定的执行情况;对学生路途安全是否采取了家长及学生的预告通报制度。

  5、做好安全隐患排查台账。在排查安全隐患和整改工作中,要认真做好记录,填写学校安全隐患排查登记表。在排查的过程中,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并填写安全检查及隐患整改台账,以便得到及时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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