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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疫情防控期间管理制度

时间:2022-01-25 09:04:01 学校疫情防控期间管理制度 我要投稿

学校疫情防控期间管理制度

  学校疫情防控期间管理制度该具备什么特性?

  1.权威性。管理制度由具有权威的管理部门制定,在其适用范围内具有强制约束力,一旦形成,不得随意修改和违犯;

  2.完整性。一个组织的管理制度,必须包含所有执行事项,不能有所遗漏,如发现或新的执行事项产生,应相应的制定管理制度,确保所有事项“有法可依”;

  3.排它性。某种管理原则或管理方法一旦形成制度,与之相抵触的其他做法均不能实行; 特定范围内的普遍适用性。各种管理制度都有自己特定的适用范围,在这个范围内,所有同类事情,均需按此制度办理;

  4.可执行性。组织所设置的管理制度,必须是可执行的,不能偏离组织本身事务,成为一纸空文;

  5.相对稳定性。管理制度一旦制定,在一般时间内不能轻易变更,否则无法保证其权威性。这种稳定性是相对的,当现行制度不符合变化了的实际情况时,又需要及时修订。

  6.社会属性。因而,社会主义的管理制度总是为维护全体劳动者的利益而制定的。

  7.公平公正性。管理制度在组织力对每一个角色都是平等的,任何人不得在管理制度之外。

  学校疫情防控期间管理制度(精选12篇)

  在不断进步的时代,制度的使用频率逐渐增多,制度是指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办事规程或行动准则。拟定制度需要注意哪些问题呢?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学校疫情防控期间管理制度(精选12篇),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学校疫情防控期间管理制度1

  为了进一步深入贯彻落实关于疫情防控工作的有关要求,把疫情防控作为当前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来抓,切实做好我校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和学生管理工作,保障学校师生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打赢疫情防控战,特制定防控疫情期间学生管理方案,具体工作内容如下:

  组长:薛某某

  副组长:张某某

  组员:陈某某薛某某

  一、加强学生思想教育工作,创新活动形式,传播正能量

  1、加强疫情防控教育。利用微信平台、学院官某某,宣传普及疫情防控知识和防控要求;利用“学习强国”app等软件,使学生及时了解疫情防控动态。

  2、加强诚信教育。利用微信平台、学校官某某或各班开展线上班会,向学生宣传有关因瞒报产生严重后果的案例,加强学生的诚信教育。

  3、加强爱国主义教育。开展“【抗击疫情众志成城】活动;开展“我与父母共看红色电影”温情活动,传递正能量。

  4、加强珍爱生命教育、感恩教育、规则教育。利用微信平台及管网,定期推送相关内容;开展珍爱生命、感恩等系列线上活动,培养学生的感恩心、责任心等。

  二、做好疫情动态排查和信息统计上报

  1、实行疫情“打卡”签到制度。各班班主任每天通过班级群要求学生认真如实报告个人身体健康情况,再由班主任汇总,做好学生的健康监测。

  2、建立健康台账。学生每日的健康情况需登记备案,如发现发热、咳嗽等症状,要第一时间上报。

  三、强化学生心理疏导,保持积极乐观的心态

  1、发布心理健康服务热线。在疫情期间,若学生出现难以排解的负面情绪,可及时寻求学校心理健康服务。

  2、发布相关文章。利用微信平台推送有关如何排解自身忧虑、如何与父母相处等文章,帮助学生进行自我疏导,保持积极乐观。

  3、及时沟通。发挥学校心理健康信息员作用,若发现有心理问题的学生,要及时上报并与其进行沟通,了解原因,及时疏导,给予正确的指引。

  4、开设网络“树洞”。利用网络开设“树洞”,以匿名的形式宣泄自己的情感,排解自身焦虑。

  四、培养学生自我管理能力,提高个人素质

  1、制定时间计划表。每位同学根据自身情况制定时间计划表,合理规划时间,调整作息,做到劳逸结合。

  2、班级实行“打卡”任务。以班级为单位,每位同学每日上传自己学习、锻炼、做家务等照片,以此形式进行打卡。

  3、开展文化活动,提高学生的文学素养。学生每日抄写、背诵诗词,并在班级群上传。

  五、加强网络舆情监督

  1、严格管理学生网络信息,不得转发散布谣言。

  六、学校大门管理

  一、自7月3日起,校园实行封闭式管理。

  二、开学前师生不得提前返校。如有工作需要确需返校的教职工一律凭有效证件(健康码。行程码等)进入校园,进校前必须进行体温检测,体温超37、3℃不得进校。

  三、严格控制外来人员进校,凡需入校办理有关业务的外来人员,须事先联系好学校有关部门,并经有关联系部门确认、出示健康码、行程码、履行登记手续、测温、全程佩戴口罩方可进入校园。

  四、驾车进入校园的教职工,车上乘员均须出示健康码、行程码,如有校外人员随行的,应出示健康码、行程码并履行登记手续、测温、佩戴口罩方可进入。

  五、一切外来无关车辆、出租车、网约车、共享单车等一律禁止进入校园。

  六、加强宿舍楼门管理,全体学生在学校确定的开学时间前不得提前返校入住。

  七、与疫情低中去过或接触过去过的人)的师生,需自觉居家医学观察14天,不要外出、不要到校。做核酸检测并上报学校。

  八、各部门在接此通知后,请立即向全体师生员工进行传达,要求大家自觉遵守相关管理规定。有特殊情况可联系校园110报警指挥中心。

  九、以上措施,如给您带来不便,敬请谅解并配合。

  学校疫情防控期间管理制度2

  一、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疫情防控期间学校开学后出入管理,严守阵地,确保校外疫情不进校园、校内疫情不扩散,依据国家和我省疫情防控工作的相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坚持依法依规、严格管控、精准施策的原则,切实强化学校出入管理。

  第三条 以“控制传染源、切断传播途径、保障师生安全”为目标,按照外防输入、内防扩散的要求,健全并严格落实出入登记、体温检测、消毒等相关管理规定,保障广大教职员工、学生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第四条 本办法所指的学校包括全省各级各类学校(含幼儿园),校园包括教育教学区域和家属院区域。

  第五条 本办法所指的教职员工包含本校教师、工勤人员、临时聘用人员和家属。

  第六条 学校须严格控制出入口数量,原则上一个校园只开启一个校门出入口。结合工作实际,在学生集中返校和上、下学时,视情况增加校门开放数量,避免高峰时段人员聚集。除保留必要的校门出入口外,暂不使用的出入口,须及时关闭上锁,严禁人员出入。

  第七条 在校园居住、在其他单位(学校)工作或学习的人员,凭工作或学习单位出具的相关证明,由学校办理出入手续,方可出入校园。

  二、进入校园管理

  第八条 疫情防控期间,学校一律实行封闭管理,无关人员和车辆一律不得进入校园。

  第九条 学校通知开学后,教职员工和学生按学校规定的时间返校。未经学校批准,一律不得提前返校。

  第十条 凡进入校园的教职员工和学生,一律核验身份,进行体温检测,并登记相关信息,确认符合相关规定后,方可进入校园。首次返校的教职员工和学生须提交健康证明等相关材料,不符合健康要求的人员,一律不得返校、返岗。

  第十一条 发现发热、干咳、乏力等异常症状的教职员工和学生,一律不得进入校园,并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向有关部门进行报告,配合做好后续处置工作。

  第十二条实行分批、错峰开学、上学,避免校门口人员聚集。引导学生快速进入校园、家长尽快离开校门口,减少逗留时间。

  第十三条 因疫情防控等工作需要,须临时进入校园的疾控、医疗机构和水、电、气、暖及社区等单位工作人员,由对口部门办理相关手续,经批准后方可进入校园。

  第十四条 对需临时进入校园的人员,在测量体温的同时,须登记姓名、身份证号、联系方式、单位或居住地址、身体健康状况、是否到过疫区、是否接触过确诊病例或疑似病例等详细信息。发现情况异常的,一律禁止进入校园。对临时进入校园的人员进行严格管控。

  第十五条 凡经学校同意进入校园的车辆,须进行检查、登记。有条件的学校,在校门口附近设置车辆消毒区域,配置消毒设备和物品,对进入校园的车辆进行消毒。

  第十六条 疫情期间,严禁物流配送和快递等车辆进入校园。确需进入校园的,经学校同意后,到校园指定区域临时停放,不得到其他区域;完成任务后,不得在校园停留。

  三、离开校园管理

  第十七条 教职员工和学生离开校园,须按学校的规定执行或经学校批准同意。未按学校规定执行或非经学校批准同意,教职员工和学生一律不得离开校园。

  第十八条教职员工和学生及临时进入校园的人员离开校园时,须进行登记、身份核实和相关材料核查等,并测量体温。发现异常的,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并报告相关部门,妥善予以处置。

  第十九条 实行分批、错峰放学,避免校门口人员聚集。引导学生快速离开校园、学生及其家长尽快离开校门口,减少逗留时间。

  第二十条 正常在校期间,经学校批准同意离校的教职员工和学生,返校后须详细报告个人去向和接触人员。

  四、保障措施

  第二十一条 学校在校园出入口配备必要的体温检测和相应办公设备等,满足疫情防控工作的需要。有条件的学校,在校门出入口设置红外热成像仪。

  第二十二条 加强校园出入口管理队伍建设,配备专职安全员和卫生员等,严格校门出入口管理。为管理人员配备符合疫情防控要求的口罩、手套、防护服等防护用具,强化自我保护,确保自身安全。

  第二十三条 学校须根据要求,创造条件,开发或推广使用学校出入信息管理系统,规范出入管理,提高工作效率。

  五、责任追究

  第二十四条 对不服从管理的教职员工和学生,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疫情防控的规定,一律严肃处理。

  第二十五条 对不服从学校管理的社会人员,由学校联系当地有关部门进行处理。

  第二十六条 因工作职责落实不到位,对出入校园人员失察漏管的,根据情节轻重,严肃进行追责。

  六、附则

  第二十七条 各地、各学校可以根据本办法,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具体实施办法。

  第二十八条 学校附属单位由学校参照上述规定,负责做好出入管理工作。

  第二十九条 本办法由省委高校工委、省教育厅负责解释。

  第三十条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学校疫情防控期间管理制度3

  一、防控目标

  做好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输入以及教育系统内发现病例时的应急处置等工作,全力保护师生生命安全和身心健康,维护正常教育教学秩序。

  二、工作原则

  坚持“依法依规、属地管理,完善机制、合理应对,依靠科学、有序有效,公开透明、实事求是”的原则,针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发展的不同态势,强化风险评估,科学、统一地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和应急处置工作。

  三、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国际卫生检疫条例》《国家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方案(第二版)》《重庆市突发事件应对条例》《重庆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专项应急预案》《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诊疗方案(试行第三版)》

  四、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全区中小学校、幼儿园及在足各高校,其他经区教委批准举办的培训机构出现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输入病例、二代病例、本地病例引起持续传播的情形。

  五、部门职责

  按照区教委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要求,根据成员单位职能职责设综合协调组、学校排查组、疫情防控组、后勤保障组、外事联络组、宣传报道组。

  (一)综合协调组

  由办公室牵头,民办教育科、职称及社区教育科、高校服务中心、学校卫生保健所协助。负责教委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组织协调各专项工作组履行工作职责;收集、整理、上报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工作信息;督办领导小组各项议定事项,督促工作进度,起草、审核相关文件等。

  (二)学校排查组

  由基教科牵头,民办教育科、职成及社区教育科、高校服务中心、学校卫生保健所及各学区办、各学校(幼儿园)协助。负责开展全面、深入、彻底的'全教育系统学校师生拉网式排查,重点排查2020年1月1日以来,在大足工作学习的湖北籍师生、大足籍在湖北工作学习旅游探亲等师生、与湖北返乡人员接触的师生摸排工作,确保不漏一人;督促落实重点疑似人员管理工作,做好宣传告知、劝其居家观察或到指定医院诊治工作。

  (三)疫情防控组

  由德育体卫艺科牵头,安全监管及法制科、督导室、学校卫生保健所及各学区办、各学校(幼儿园)协助。负责制定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预防控制各专项预案;提出完善疫情防控工作的策略、措施及建议;负责落实各级各类学校和托幼机构疫情防控及日常检查等工作;当学校有疫情发生时,负责疫情处置工作。

  (四)后勤保障组

  由财务科牵头,后勤服务中心、学校卫生保健所协助。负责防控相关工作经费保障、各类防疫物资储备工作。

  (五)外事联络组

  由基教科牵头,民办教育科、职成及社区教育科、高校服务中心协助。负责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所涉及的外事工作,协调处理防控疫情的涉外问题。

  (六)宣传报道组

  由办公室牵头,教育信息技术与装备中心、学校卫生保健所协助。负责按市教委,区委区府要求拟定、发布疫情防控工作宣传通稿,及时监控、应对、处置教育系统网络舆情。

  六、防控措施

  (一)做好寒假期间防控工作

  1.做好摸排工作

  (1)各学区办、各学校(幼儿园)做好摸排工作,并上报综合协调组,由综合协调组将信息报送至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领导小组办公室,由其下发给相关镇街进行监管。

  (2)基教科、民办教育科、高校服务中心做好外籍师生和大足籍在境外师生的摸排工作,将摸排信息报送区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外事联络组专项工作组。

  (3)各学校(幼儿园)做好寒假期间到湖北或与湖北返乡人员接触师生的摸排工作,如实填报《大足区近期到湖北或与湖北返乡人员接触师生摸排登记表》(见附件1)、《大足区近期到湖北或与湖北返乡人员接触师生摸排统计汇总表》(见附件2)和《大足区外籍教师和外籍学生统计汇总表》(见附件3)并于1月24日下午3点以前上传教委办公室何勇钉钉。

  2.做好疫情防控相关知识宣传工作。

  (1)各学校(幼儿园)通过QQ群、微信群、钉钉群等,及时推送疫情防控相关知识,推送官方媒体消息,对学生、老师及家长进行防控知识宣传。

  (2)各学校(幼儿园)要求师生尽量减少外出活动,远离易感染环境、远离易感染人群。前往公共场所,可佩戴口罩减少接触病原风险。假期原则上不去湖北旅游或探亲。

  (3)做好个人、家庭卫生。不随地吐痰,咳嗽或打喷嚏时,用纸巾遮住口鼻。

  (4)要求师生加强体育锻炼,增强个人体质。

  (5)师生中一旦出现疑似症状,及时就医、隔离。

  (6)引导师生不信谣、不传谣,科学应对疫情,所有信息以官方媒体发布为准。

  3.做好防控物资的储备工作。

  学校卫生保健所加强与各学校(幼儿园)的协作,加强人员培训,落实防控经费,加强物资贮备,提前准备防控所需要的消毒物品、洗涤用品、口罩、红外体温测量仪、医用防护服装等物资,以备开学后的不时之需。

  4.停止本系统组织的一切聚集性活动,严禁中小学组织寒假补课,学校也不得安排毕业班学生或由学生家长自发组织学生到校集中学习;严禁提前开学,取消假期所有返校活动。

  5.在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发生期间,民办教育科严格督促课外培训机构暂停线下集体学习、比赛、交流等活动。

  6.及时报送信息。按市教委、区委区政府要求,从1月25日起学校启动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病例日报告和零报告制度,即使没有疫情也必须每日上午报学区办,由学区办统计后于12点前用钉钉上报学校卫生保健所陈庆(联系电话:139962xxxx),教委防控领导小组办公室于15点前报区卫生健康委、区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综合办公室,18点前报市教委。

  (二)做好开学后疫情防控工作

  1.进一步动员部署。开学后继续抓好防控方案的落实,进一步提高对防控工作的认识,明确防控目标任务、主要措施和职责,结合实际持续抓好疫情防控工作,形成严密的防控体系。

  2.进一步加强健康教育。督促各校结合“师生健康中国健康”主题健康教育活动,充分利用健康教育课、讲座、板报、广播、微信平台等途径,积极开展新型冠状病毒等传染病防控知识宣传教育。引导家长及时关注学生的健康状况,配合学校做好患病学生的管理工作,积极营造全社会关注学生健康的和谐社会氛围。

  3.进一步加强学校晨午检。督促各校在开学入校当天,加强对返校师生健康观察,务必对每一位入校的师生进行体温测试,开学后继续坚持以晨(午)检为核心的传染病症状监测,切实发挥校医、保健教师和班主任作用,做好学生晨(午)检、因病缺勤、病因追查与登记工作,发现疑似病例及时报告并填报疫情报告统计表,坚决做到传染病早发现、早诊断、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

  4.进一步加强联防联控。学校一旦发生传染病疫情,立即启动《重庆市大足区教育系统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应急预案》,积极获取专业指导,配合卫健部门,做好传染源的隔离、消毒等处置工作,严防疫情扩散。

  5.进一步加强校园环境卫生整治。各校在开学前,要以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等传染病为重点,组织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加大校园环境卫生整治力度,全方位改善学习环境卫生条件,做到日常通风换气,保持室内空气流通,为广大师生创造卫生、整洁、健康、文明的校园环境。

  6.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管理。督促各学校严格把好食品采购、储存、加工、留样等关键环节的管理,确保食品安全。

  7.进一步加强信息报送。强化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病例日报告和零报告制度,督促学校按要求精准全面摸排,按时准确报送信息。

  七、疫情处置

  (一)学校发现高热学生时,送当地卫生院观察医治,当学生确诊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的传染病人或疑似病人时,应立即电话报告区保健所、区疾控中心、区属地卫生院,并在1小时内形成书面报告。区教委办公室接报告后应立即电话报市教委、区卫生健康委,并在1小时内形成书面报告。学校卫生保健所和当地卫生院第一时间赶赴现场指导疫情处置工作。

  (二)对被传染病病人,病原携带者、疑似传染病病人污染的场所、物品,学校卫生保健所和当地卫生院指导学校保健室相关人员做好终末消毒处理;与传染病人和疑似病人密切接触者,要求学校应采取必要的检查和预防措施,并进行医学观察。

  (三)学校保健室要做好自身防护工作和保健室内的消毒工作,尽量避免发生室内感染,造成传染病的扩散。

  八、应急准备

  (一)学校应逐步加强学校医疗救治、卫生防护工作的物质条件,做好“思想、组织、技术、物资”四落实,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二)保健所和当地卫生院定期对学校相关人员培训指导,提高应对突发发事件的业务能力。

  九、应急处理

  (一)一旦发生突发事件,学校应立即以最快的通讯方式向区保健所、区疾控中心、区属地卫生院报告,并做好应急处理准备。

  (二)学校在接到属地政府、区卫建委和区疾控中心有关重大传染病疫情的预警报告后,应按照属地管理得原则,不折不扣地实施属地卫生卫健委和疾控中心的应急预案。对上级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部进行的指导和督察,给予积极支持和配合。

  (三)应急预案启动后,各级领导和相关部门应按照预案规定的职责要求,服从统一指挥,立即到达规定岗位。按照突发事件的情况,采取相关的应急措施。根据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需要,报请上级政府依法采取必要的控制措施。

  (四)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工作中,对玩忽职守、失职、渎职、拒不接受工作任务,借故推诿拖延,擅离职守,临阵脱逃者,按规定给予相应的处罚,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学校疫情防控期间管理制度4

  为预防、控制和消除传染病在校内的发生与流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有关规定,制定本实施办法(试行)。

  一、疫情期间,校园设隔离室,隔离室及隔离设施、设备由专人专人管理;进入隔离室时须更换隔离服,不得穿便服进入隔离室。

  二、校医对在校园内发现的疑似病例和可疑病例以及早期症状者立即采取隔离措施。

  三、凡与患者有密切接触者,应进行医学观察或进行隔离观察。

  四、对发生疫情部门或班级在该传染病最长潜伏期内要与其他班级学生相对隔离,停止到公用教室上课,禁止与其他学生共同用餐和活动。

  五、学校隔离室供疑似病例和可疑病例以及早期症状者排查期间使用,只接待隔离人员,外人不得擅自进入。

  六、按照规定,每天至少两次用有效含氯量500mg/L的消毒液对隔离室进行消毒。

  七、患病师生隔离时间以医学观察日为准,待隔离期满,疾病痊愈后要有医院开具证明方可回校上班或复课。

  学校疫情防控期间管理制度5

  为坚决打好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保障师生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按照省委、省政府、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关于疫情防控最新工作部署和石家庄市《关于进一步加强疫情防控期间社区管理的通告》,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全面做好排查登记。对全校所有教职工目前居住情况进行统计摸排,对校内所有管理服务人员进行统计摸排,对东、西家属院所有住户进行逐人摸排(居委会人员实施,请住户配合支持),对1月23日以来返回石家庄的教职员工(含离退休人员、校内所有管理服务人员,以下同)的行程史、接触史、发热史进行详细统计。

  2.实施校园封闭式管理。所有进入校园人员一律刷校园卡、测量体温、书面登记,已办理学校通行识别车辆的随车人员均要核查校园卡,进行人车书面登记。外来人员、车辆一律不得进入,特殊情况经安全管理人员请示校防控办,做好登记备案后,方可进入。快递、外卖人员实行无接触配送。

  3.切实加强返校管理。全体学生(包括本科生、研究生、留学生等各类学生)请安心在家,务必不要提前返校。在湖北地区的教职工不要返校,近两周内有过湖北地区接触史(包含途径湖北地区)的教职工不要返校,正在发热或有疑似症状的教职工就地留观,暂缓返校,等待学校进一步通知。其他外地教职工,若返石,应遵守学校“须由所在单位疫情防控工作组审批”的规定和居住所在政府的要求执行。返石后均要居家观察14天,同时请自觉向所在社区(街道)备案登记。

  4.避免聚集减少外出。无事不出门,亲友别聚会,减少各种形式的聚集活动,鼓励大家通过网络、外卖平台采购生活物资,在学校统筹安排校内生活物资之前,倡导每户家庭每三天指派1名家庭成员外出采购生活物资。留校学生原则上不允许出校园。

  5.及时准确上报信息。严格落实师生每天两次体测信息、接触史信息、行程信息的报送,重点抓好湖北籍学生和留校学生身体状况统计报送。遇到重要突发情况,第一时间向校防控办报告,同时向所在社区报告,并按照处置流程及时到医疗机构发热门诊就医。鼓励师生对身边发热不报告、不治疗的人员进行上报。

  6.建设美好和谐家园。广大师生要加强居家防控,养成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出门戴口罩,注意勤洗手,在空气质量允许的条件下勤开窗通风(每天不少于2-3次,每次不少于30分钟),加强营养、注意休息、适当锻炼,增强体质。后勤管理服务中心要联合居委会,坚持每天对校园、家属区内办公场所、交通主干道、电梯、楼道、活动广场及健身器材等重点部位,进行卫生清理和日常消毒。特别是要做到垃圾及时清运、垃圾箱及时消毒。

  7.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充分发挥各级党组织在疫情防控中的领导作用和党员干部先锋模范作用。带好头、做榜样,管好自己、亲属,带动朋友、邻里,示范引领师生按要求做好防控工作。切实落实离退休人员包联服务制度,主动慰问,宣讲政策,了解需求,开展一对一的党员志愿帮扶,切实解决老同志的困难。

  8.提高站位压实责任。各级党政主要负责人,要切实履行好第一责任人责任,靠前指挥,主动作为,严格落实学校疫情防控部署和要求,疫情防控信息决不允许缓报瞒报漏报。

  学校疫情防控期间管理制度6

  为预防、控制和消除传染病在校内的发生与流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有关规定,制定本实施办法(试行)。

  一、疫情期间,校园设隔离室,隔离室及隔离设施、设备由专人专人管理;进入隔离室时须更换隔离服,不得穿便服进入隔离室。

  二、校医对在校园内发现的疑似病例和可疑病例以及早期症状者立即采取隔离措施。

  三、凡与患者有密切接触者,应进行医学观察或进行隔离观察。

  四、对发生疫情部门或班级在该传染病最长潜伏期内要与其他班级学生相对隔离,停止到公用教室上课,禁止与其他学生共同用餐和活动。

  五、学校隔离室供疑似病例和可疑病例以及早期症状者排查期间使用,只接待隔离人员,外人不得擅自进入。

  六、按照规定,每天至少两次用有效含氯量500mg/L的消毒液对隔离室进行消毒。

  七、患病师生隔离时间以医学观察日为准,待隔离期满,疾病痊愈后要有医院开具证明方可回校上班或复课。

  学校疫情防控期间管理制度7

  当前防控疫情正处于关键期,为切实做好防控疫情工作,保障师生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对出入校园加强管理,特制定本办法。

  一、师生测温进校,保持一米间隔。

  二、师生出校应履行申请审批手续,未经批准不得离开学校。如有特殊原因确需出校的,按以下程序审批管理。

  1.教师本人填写《教师请假条》,由年级管委会主任和副主任签字批准,交门卫人员并进行登记后方可离校。

  学生填写《接学生签证单》,由班主任或任课教师签字并注明离校事由、通知家长,学生持签证单在保卫科等候,家长在签证单上签字后方可接学生离开。

  保卫人员在每天下午学生放学后,在签证单上签字后交疫情防控办公室。

  2.班主任老师要教育学生做好健康防护,平安离校。

  三、外来人员原则上不允许进入校园,以尽可能减少交叉感染风险。如有特殊原因确需进校的,按以下程序审批管理。

  1、来访人员本人出示健康码、身份证,测量体温后填写登记表,如实报告入校事由及本人身体状况,经疫情防控办公室批准后方可入校。

  2、入校后按照规定路线行走,佩戴口罩,按审批内容开展活动,尽量减少和校内人员的接触,严禁滞留。

  四、除运送垃圾和学校物品的车辆外,外来车辆一律禁止入校。

  疫情防控期间人员外出审批制度

  疫情防控期间,为加强对人员的疫情管控工作,最大限度阻断疫情传播扩散渠道,减少人员外出被疾病传播的风险,保障全体学生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学校决定,在疫情防控期间加强校园出入管理,实施人员外出审批制度,现将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学校要求在校学生上学期间非必要不外出校园,避免到空间封闭、通风不畅和人流密集场所活动,避免与有症状的人员接触。

  二、确有特殊原因必须外出的,活动范围必须限定在学校周边范围,最远至县城,且须由家长向班主任老师申请并沟通,再上报学校疫情防控领导小组批准后,由学生或班主任老师填写详实的外出登记表报备,同时班主任指定当日本班学生管理员在考勤表做登记。通知家长亲自来校接学生,由班主任或任课老师将学生亲自送到门岗处交于学生家长。

  三、学生外出期间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切实做好应对疫情的个人防护,确保陪同家长通讯畅通,自觉注意人身及财产、交通、饮食、消防等安全。

  四、按时返校并向班主任销假并由班主任在外出报备表上注明该生返校情况,返校后及时洗手、洗鼻,身体如有不适及时就医并按流程向学校报告。

  学校疫情防控期间管理制度8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初三、高三开学方案》和《教育局高三初三开学准备工作函》的精神以及我校《教职工考勤制度》要求,为进一步加强疫情防控期间校园安全管理工作,最大程度地减少新型冠状病毒对我校师生员工健康与生命安全造成危害。从即日起,校园实行以下管控措施:

  一、校门管理

  (一)前门口

  正常开放

  (二)后门口

  全天封闭,原则上不对外来人员和教职工开放。

  二、车辆管理

  禁止校外、教职工车辆进入校园,因公来校或物资采购、运输货物的,请对接部门与政教处联系,车上所有人员须下车接受体温检测和安全检查。

  三、人员管理

  (一)教职员工、教工家属、后勤服务人员、施工人员入校,应该主动接受体温检测和向门卫出示健康码、身份证等有效证件并佩戴口罩。

  (二)因公来校人员,均需佩戴口罩,登记身份证件信息和入校原因,并由相关校内人员迎接。

  (三)教职员工带非本校人员进入校园的,进校前必须主动进行登记,随同人员须进行体温检测。

  (四)学生未经批准不得提前返校或者离校。

  (五)无有效证件或体温异常者,谢绝入校;未佩戴口罩者禁止入校。

  (六)谢绝校外人员入校游玩、锻炼等。

  (七)禁止外卖进入校园。

  所有入校人员应服从安保人员的统一管理,登记相关信息,接受体温检测和安全检查。

  学校疫情防控期间管理制度9

  为有效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蔓延,切实维护全校教职工和学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上级相关文件要求,现制定晨午检制度:

  一、各部门负责人为本部门防控疫情工作的第一责任人;班主任为学生晨午检工作的第一责任人。

  二、每天由班主任负责对学生进行晨午检,负责检查本班学生出勤及健康情况;各职能部门负责人每天对本部门工作人员进行晨午检。

  三、晨检时间为每天上午8:00前,上报时间为每天上午8:30前;午检时间为每天下午14:30前,上报时间为每天下午15:00前。

  四、晨午检中一旦发现师生中有超过37.3度症状者要密切观察,立即报告本部门负责人员,填写《因病缺勤登记表》并将患者及时送往定点医院就诊并自行在家隔离观察。

  五、晨午检时间以外师生中发现有发热者(额温超过37.3度),全校师生人人有责任及时报告。

  六、坚持追踪及电话随访制度。各相关责任人对发热症状者,要每天追踪了解病情变化及诊治情况,并对与其有密切接触的人员进行医学观察。各部门负责人要将患病师生情况及时上报学校有关领导。

  七、实行疫情报告制度。各部门务必按照要求做好晨午检工作,相关责任人要将可疑情况1小时内上报学校。对疫情缓报、瞒报、漏报者,相关责任人要承担相应的责任。

  八、考核

  1、各部门要根据制度要求展开部门工作。办公室将对各部门不定时抽查,对未按时上报《体温测试记录表》的班主任每次处以50元的负激励,对未按时上报《体温测试记录表》的部门负责人处以100元的负激励。

  2、对疫情缓报、瞒报、漏报者,相关责任人要承担300元以上的损失。

  学校疫情防控期间管理制度10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教育厅、省供销社关于疫情防控工作的部署,进一步加强我校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的防控工作,保障师生员工的生命安全与身体健康,维护校园安全稳定,学校决定从1月29日起,进一步加强疫情防控期间的校园管理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自1月29日起,校园实行半封闭式管理,仅开放校园南大门,其它大门一律关闭,正式开学后视情况开启其它校门。

  二、开学前师生不得提前返校。如有工作需要确需返校的教职工一律凭有效证件(身份证、校园卡等)进入校园,进校前必须进行体温检测,体温超37.3℃不得进校。

  三、严格控制外来人员进校,凡需入校办理有关业务的外来人员,须事先联系好学校有关部门,并经有关联系部门确认、出示有效证件、履行登记手续、测温后方可进入校园。

  四、驾车进入校园的教职工,车上乘员均须出示相关证件,如有校外人员随行的,应出示有效证件并履行登记手续、测温后方可进入。

  五、一切外来无关车辆、出租车、网约车、共享单车等一律禁止进入校园。

  六、校园半封闭管理期间,学校一律不举办大型活动,停办各类校内外培训班。

  七、加强合作企业及创业园企业管理,在校办公的合作企业及创业园企业按照杭州市规定,不早于2月9日(正月十六)24时前复工。

  八、加强宿舍楼门禁管理,全体学生在学校确定的开学时间前不得提前返校入住。

  九、加强公共区域管理。体育馆、图书馆一律不对外开放。

  十、与湖北有关联(去过或接触过去过湖北的人)的师生,需自觉居家医学观察14天,不要外出、不要到校。

  十一、各部门在接此通知后,请立即向全体师生员工进行传达,要求大家自觉遵守相关管理规定。有特殊情况可联系校园110报警指挥中心。

  十二、以上措施,如给您带来不便,敬请谅解并配合。

  学校疫情防控期间管理制度11

  为进一步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保障广大师生员工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根据江苏省政府、省教育厅有关要求和指示精神,按照学校关于疫情防控各项文件、通知、通报,特制定本制度。

  1、各班级应指定卫生委员1人,协助班主任做好本班级学生的健康管理工作。

  2、各系应指定专人负责本系部学生的健康管理工作,指导学生通过APP每天填报体温、身体健康、心理健康、运动情况。

  3、各系部应继续按照相关要求进行每日两次健康“零报告”。

  4、实施晨检和午检报告制度。各班级应按照《常州旅游商贸高等职业技术学校学生晨午检制度》要求进行操作,班主任及时上报晨午检情况,异常情况应报告系部书记/副书记、校医,由校医进行复检。无异常情况也应上报晨午检完成情况,缺席晨午检的应当天补检。

  5、实施个人防护检查制度。疫情防控期间,全体学生应适当自备个人使用的医用外科口罩,并建议自带体温计和其他医护用品等(学校提供宿舍公用的体温计和常规消毒用具)。

  6、实施公共场所体温检测制度。学校在校门口、宿舍区人口等人员密集场所出入口进行体温检测。通过检测的学生,方能入内。体温异常的,应详细登记学生的基本情况,联系班主任,报告校医,学生留在原地,进行复检。

  7、实施学生因病缺勤登记、病因追踪制度。因病缺课的学生,应按照《因病缺课缺勤登记追踪制度》的要求进行管理。

  8、严格考勤、查寝制度。各班级应安排专人对全体学生上课和就寝情况进行检查。对于缺勤、早退、请假等学生,做好登记和追访,第一时间上报班主任。

  9、实行卫生检查制度。后勤服务助、学生发展处、校团委、校系两级学生会组织学生干部协助有关部门对教学区、实训区、公共场所、各班包干区、宿舍进行卫生检查和评比,确保环境卫生。

  10、强化卫生知识宣传与教育。通过主题班会、团日活动等形式,利用好新媒体,加大宣传教育力度,鼓励同学们自备餐具、自觉隔一米排队、不乱扔垃圾、减少人群聚集等,使公共卫生和个人防护的观念深入人心。

  11、加强学生食品卫生的管理。教育学生合理营养,平衡膳食。掌握预防疾病的基本知识,了解平衡膳食对人体健康的重要作用。

  12、引导学生健康作息。坚持宿舍定时供电、定时熄灯制度,引导广大学生注意用脑卫生,合理安排学习方法,提高学习效率,增强自身免疫力。

  13、强化体育锻炼。对没有身体健康方面问题的学生,每天可保持适量运动,增强身体素质。

  14、组建疫情防控心理援助队伍,制订心理援助及危机干预工作方案,科学、高效、平稳、有序地开展心理危机干预与心理疏导工作,与宣传教育相结合,提供心理健康服务,做好隔离学生心理疏导工作。摸排了解受疫情影响的师生人群的心理健康状况,监控可能出现的群体心理危机苗头,根据所掌握的信息,及时识别高危人群,并应用各类心理危机干预技术针对相关人员开展团体心理辅导或个体咨询介入,避免冲动行为的发生。

  学校疫情防控期间管理制度12

  疫情期间校园封闭管理制度

  为了进一步加强学生管理,确保全校师生的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结合我校实际,学校决定在疫情期间加强对校园的封闭式管理力度,具体规定如下:

  一、封闭时间:

  实行24小时全天封闭

  二、学校保安负责保证学校大门口处的消防通道畅通。

  三、疫情期间,学校只保留东侧大门的进出,其余通道,无特殊情况禁止通行。

  四、师生进出学校大门的规定

  1、在疫情期间,学校全体师生在进出校门时必须经过体温监测,并做好记录。

  2、在疫情期间,学校全体师生无特殊情况不允许随意进出校门,确有特殊情况需要出校门时,应严格履行请假登记手续。

  (1)因患急病或重病需外出就诊的,凭班主任签字的请假条登记后放行,如实在来不及履行请假手续,门卫室可电话联系学生处,后登记放行。

  (2)其他原因确需离校的,由本人写请假条,班主任签字,到门卫室登记方可离校。

  3、门卫室值班人员要认真履行职责,严格把关,对不符合手续的同学,封闭时段一律不准外出。

  4、所有师生进出大门,必须服从门卫人员管理,对不按照学校要求进出的无理取闹的学生,学校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5、门卫在校园封闭期间,要不定时的在校园内外巡视,对采取翻墙、翻门冒充等违纪手段出入校园的学生,视情节轻重、态度好坏予以批评教育、纪律处分。

  五、校外人员进出学校大门的规定

  1、在疫情期间,无特殊情况不允许任何校外人员进入校园。

  2、如有急事或是特殊原因必须进入校园的,需要经过体温检测后,由接待人接入校园,并对其行动负责。

  3、未经许可,强行进入校园人员,学校保安应第一时间报警,后对其进行阻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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