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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学校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遵章遵守法律,从每一步做起。”本人自愿遵守承诺,对本人行为负责,做文明遵守法律公民。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学校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精选7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学校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1

  为进一步加强我校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强化道路交通事故防范工作,有效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确保广大师生出行安全。根据区教育局关于印发《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的工作部署,结合我校工作实际,决定开展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特制定如下整治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专项整治,实现学生、教师及学生家长的道路交通安全和法制意识进一步增强,进一步规范接送学生车辆管理,建立健全学生家长及私人接送车辆、驾驶人安全管理制度,督促小学、幼儿园进一步落实学生交通安全管理职责,加强师生交通安全教育,积极完善校园及周边交通安全设施设备,整治交通隐患,改善交通环境,杜绝涉及师生的交通安全事故。

  二、组织领导

  组 长: xxx(学校党支部书记、校长)

  副组长:xxx(学校教导主任)

  成 员:xxx(学校总务主任)、xxx(学校副校长)、各班班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xxx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指导各班开展道路交通安全教育与管理工作。

  三、工作步骤

  (一)动员排查阶段

  学校迅速动员部署,切实细化目标、任务、措施和要求,组织力量对学校园周边道路交通安全隐患和交通设施等逐一进行全面排查、摸底,建立健全基础台帐。

  (二)组织实施阶段

  严格落实家长及驾驶人的源头管理,推动校园周边道路交通设施完善和交通安全隐患整治,强化路面交通秩序管控,加强师生和驾驶人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强化部门协作配合,建立健全接送学生车辆和校园周边道路交通安全管理长效机制。

  (三)总结评价阶段

  对照既定目标和实施方案要求,对整治工作进行全面总结和考核评价,推广经验;对工作落实好、整治效果明显的个人及时进行奖励;对工作不落实的通报批评,督促查找不足,研究改进措施,切实整改提高。

  四、工作措施

  (一)落实责任,强化道路交通安全的管理

  要加强道路交通事故的分析和形势研判,剖析原因,查找问题,对校园及周边今年以来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情况、存在问题、下步工作措施进行认真梳理后,采取针对性措施切实加以解决。要认真研究制定具体的贯彻落实措施,分解落实责任,建立健全道路交通安全防范责任机制,强化源头管控,强化事前预防,强化安全防范。

  针对私家车日益增多的情况,学校将进一步规范家长接送学生车辆管理,同时,要加强对本单位驾乘人员的安全教育,督促其严格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遏制道路交通事故发生。

  (二)广泛宣传,营造浓厚的交通安全氛围

  1、要进一步深化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充分发挥宣传教育在预防交通事故中的重要作用,认真开展交通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围绕专项整治各阶段工作重点,借助校园广播、墙报、主题班会、《给学生及家长的一封信》、签订交通安全责任书等形式深入宣传道路交通安全常识,形成强大的宣传声势,增强师生及学生家长的交通安全意识。随时关注工作进展,大张旗鼓地宣传交通法规及安全驾驶、安全出行常识,提高全社会文明素质,增强师生自我防范意识,从源头上减少交通事故隐患。

  2、规范并强化日常监管。学校要切实加强家长接送学生车辆的日常监管;严禁车辆超员和租用个人车辆接送学生,杜绝使用拼装车、报废车作为校车。如有发现接送学生没有营运资格、没有进行登记的车辆以及其它危害学生交通安全情形的行为或隐患,学校应及时报告当地公安、教育、交通部门进行处置。

  (三)完善交通设施,消除安全隐患

  学校要在全面深入排查校园周边道路交通安全设施和交通安全隐患的基础上,对排除中发现破损、缺漏和不规范的交通设施以及存在的交通安全隐患,及时进行整改。对重大隐患或整改存在困难的,应通过各级预防道路交通事故领导小组办公室,及时书面报告当地政府,并提请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范围负责限期予以整改。特别是要进一步完善校园周边道路的学校标志、人行横道标志标线、校车停靠标志标线、交通信号灯、隔离护栏和车辆减速设施等,合理规划停车泊位,科学实施停车管理,加强拥堵路段疏导,着力解决接送学生车辆停车难问题。

  (四)实施“文明交通行动计划”,深化宣传教育

  1、进一步加强学生交通安全教育。学校聘请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结合交通安全宣传“五进”工作和实施“文明交通行动计划”,组织民警协同有关部门深入校园,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学校要认真贯彻落实《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小学公共安全教育指导纲要》,将交通安全教育纳入学校教育、教学计划,真正让交通安全常识进学校、进课堂、进头脑。通过学科渗透、专题教育、实践活动、地方课程、专题讲座,充分利用墙报、黑板报、校园广播及班会、队会、国旗下讲话、安全演练等多种形式,深入开展交通安全教育,切实将学校交通安全宣传教育贯穿于整治工作全过程。整治活动期间,学校将结合交通事故案例对师生开展一次交通安全教育。

  2、着力做好学生安全乘车劝导和交通疏导工作。学校要摸清学生家庭居住分布情况,掌握学生上下学交通方式,了解接送学生车辆相关情况,及时将车辆交通安全违法行为报告当地教育、公安交通管理、交通运输等部门。学校要安排保安、执勤教师等在校门口及重点路段维持交通秩序;要反复教育学生不乘坐无牌无证车辆、不坐超员车辆,不坐“摩的”、货车、拖拉机等非营运车辆,自觉抵制各类违法行为,提高师生的交通安全和法制意识,培养安全出行的良好习惯。

  3、重视抓好学校交通安全新闻宣传。广泛宣传开展整治行动的重要意义、工作成效、创新举措,宣传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要加强与新闻单位的联系沟通,坚持正面舆论引导,采取多种形式,对整治工作进行全面深入报道,积极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争取社会及家长对整治工作的理解和支持;要重点加强对安全管理人员的交通安全教育和培训,提高他们的自觉性和责任感。

  学校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2

  为进一步加强校园学生道路交通安全办理,预防和减少涉及学生的道路交通事故发生,全力维护学生出行安全,创建安全、文化、和谐的校园交通环境。市教育局、市交警大队决定对我市学生交通安全隐患问题进行集中整治。为确保整治工作取得效果,特制订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为整治要求,坚持教育为主,处罚为辅的原则。通过教育和查处,使影响学生安全的交通秩序乱点、违法行为高发点、拥堵点得到有效整治,校园学生无证驾驶机动车和电动车等违法行为明显减少,涉及学生道路交通事故得到有效遏制,进一步增强学校和家长的管理监督意识,提高学生的交通安全意识。

  二、组织领导

  建立集中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市教育局副局长任组长,交警大队副大队长任副组长)扎实开展集中整治,整治期间各项工作由副大队长负责包括组织发动、宣传、辖区中队的组织和谐、指挥调剂、检查监督等工作。各中队根据方案要求落实辖区校园道路交通安全集中整治。

  三、工作重点

  针对学生上下学高峰时段和学校周边道路交通秩序乱点、违法行为高发点、拥堵多发点等重点路段,依法查处校园学生无证驾驶机动车、电动车及周边车辆超员超速、酒后驾驶、假牌假证、无牌无证、违法停车、闯红灯、人行横道不让行人等严重交通安全违法行为。

  四、工作措施

  (一)加大办理力度,维护黉舍周边道路交通秩序。一是各中队要科学合理调配警力,针对学生每天上学和放学的重点时段、重点路段,建立动态科学的勤务制度,落实警力维护交通指挥劝导工作。二是各中队要组织对黉舍周边道路交通秩序乱点、违法行为高发点、拥堵多发点进行摸排,遍及征求黉舍和周边群众看法,开展针对性整治。三是各中队要依法从严查处机动车无牌无证、乱停乱放、超速行驶、闯红灯、人行横道不让行人等违法行为和学生无证驾驶机动车、电动车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净化黉舍周边道路交通环境。四是教育部门要加强黉舍高低学时段校门前交通路段的办理,安排值班老师负责上、放学时段黉舍门前交通秩序的维护,组织学生从斑马线或安全路段过马路,发现学生交通违法行为及时采取管制步伐并进行记录,黉舍将学生交通安全违法情况进行通报并归入小我德育考核。

  (二)完善交通设施,改善学校周边道路交通出行条件。各中队要深入排查学校周边道路交通安全设施和管理设施存在的隐患,及时向当地党委、政府汇报,提出改善建议,优先完善学校周边道路警示和提示标志、信号灯、人行横道和车辆减速设施等,为学生出行创造安全通行条件。

  (三)立足长效机制,加强校园学生交通安全管理。一是各中队要对本辖区校园学生上下学交通安全情况进行全面摸排,查找安全隐患和管理漏洞,落实整改。二是教育部门要严格落实学校的安全主体责任,严禁未成年或无驾驶证的学生驾驶机动车、电动车。三是教育部门要督促学校健全安全教育制度,坚决杜绝学生乘坐低速货车、三轮汽车、拖拉机和非法营运车辆。四是健全工作机制,各中队对学校学生驾驶机动车、电动车上下学的交通违法行为,要及时通报教育部门进行严肃批评教育。抓好典型教育,对管理不到位的学校将追究相关人员责任。五是各中队要以维护学校幼儿园安全为契机,进一步密切警民关系,迅速开展走访活动,重点走访老师、学生和家长,广泛征求群众对学校交通安全工作的意见建议。

  (四)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师生、家长的交通安全意识。一是教育部门要印制“致家长一封公布信”,提醒学生家长提高安全意识和监护人责任意识,告知接送学生家长自觉遵守和维护学生高低学交通秩序。二是各中队要会同教育部门深入本辖区黉舍开展丰富多彩的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进一步加大道路交通安全法令法规和交通安全常识的宣传力度,增大宣传教育的密度、广度和深度,加强对周边隐患点的巡逻执法,提高广阔学生的交通安全意识和自我防护能力。三是教育部门要催促黉舍把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作做到位,在校园内设立交通安全宣传栏、板报、标语,组织开展交通安全知识竞赛活动,通过校讯通、校安平台定期向家长发送交通安全信息,努力营造粘稠的家、校交通安全氛围。

  五、工作要求

  各中队要把校园交通安全整治工作提高到一样平常重要工作上来,与教育部门通力配合,真抓实干,全力以赴把学生交通安全整治工作抓紧、抓好、抓出效果,确保黉舍周边不发生涉及学生儿童的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

  (一)宣传发动阶段(xx月xx日—xx月xx日)

  各中队及时联系黉舍召开工作动员会,明确工作职责、任务和要求。利用广播、电视、横幅、板报、LED显示等方式宣传整治工作的目的、要求和意义。

  (二)排查摸底阶段(xx月xx日—xx月xx日)各中队会同教育部门根据整治工作方案,组织人员对学生交通安全进行一次拉网式排查摸底,尤其是针对学生驾驶机动车、电动车的现象要详尽排查,做得不漏一校、不漏一车,对排查发现的问题要进行核实登记,提出初步处置惩罚看法。

  (三)集中整治(xx月xx日—xx月xx日)

  对排查出来的安全隐患和问题,集中安排时间和人员,有计划、有步骤、有重点地进行查处和整治,彻底清除安全隐患,优化学生上下学交通安全环境。

  (四)情况收集(xx月xx日—xx月xx日)

  为确保工作进展情况信息及时上报,各单位要落实专人负责工作信息报送,各学校于xx月xx日前将整治情况报教育局安全办,各中队将相关情况报大队综合中队。

  学校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3

  按照长春市安委办转发省安委办《关于开展校车安全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的通知》文件精神,为切实加强中小学、幼儿园学生上下学乘车交通安全管理,杜绝接送学生车辆交通安全事故发生,保障广大学生、幼儿的交通安全。结合我市接送学生车辆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维护中小学、幼儿园学生的生命安全为核心,坚持“属地管理、各负其责、协同配合、全面排查、集中整治”的原则,落实“预防为主、关口前移、标本兼治、综合治理”的要求,深入开展校车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盯重点、抓关键、查隐患、强整改,补短板、保安全,严厉查处接送学生车辆交通违规行为,严厉查处未取得营运许可的校车上路运营行为,建立健全学生上下学交通安全管理长效机制,坚决遏制学生上下学交通事故的发生。

  二、工作目标

  通过专项整治,使校园周边交通安全设施更加完善,交通环境进一步改善。校车服务提供者、校车驾驶员、照管员等人员的 安全管理制度、安全责任进一步落实;学校的管理监督意识、学生及家长的安全乘车意识得到进一步加强;交通、公安、安监、教育等职能部门的安全监管、常规管理、执法执罚职责进一步强化;各乡(镇)、街保证校车通行道路安全、站点建设责任进一步落实。重点解决思想麻痹、超员超速、黑车接送、监管不力等问题,确保不发生校车安全事故。

  三、工作措施

  (一)排查校门口“四到位”情况

  交通安全宣传条幅要悬挂到位;校门口安全乘车警示牌要安装到位;临公路学校交通警示标识、限速抓拍设备、符合安装减速带要求的地段减速带要安装到位;实现上放学重点时段“三见警”要求。

  (二)排查交通安全教育情况

  充分发挥各类媒体作用,加强交通安全教育宣传;进一步开展交通安全教育,广泛宣传乘坐违法违规车辆的危害和典型案例,曝光接送学生车辆交通违法行为,认真开展事故逃生演练和应急处置演练,不断提高学生家长、校车服务提供者、校车驾驶员、校车照管员、学生等的安全意识。从源头抓好交通安全教育和治理工作,为校车安全管理打牢坚实的基础

  (三)排查学校安全责任落实情况

  各校(园)要落实主要负责人亲自抓、指定专人具体负责学生、幼儿交通安全工作。制定严格的交通安全管理方案和措施,加强交通安全教育和学生乘车上下学管理。严格落实乘坐校车学生登记和交接等制度,做好候车学生安全管理。各校(园)与学生家长签订交通安全责任书,按照市教育局统一要求,落实学生上下学进出校门领导带班、专人值守制度。学校(园)制定应对极端天气交通安全应对措施。学校(园)发现超员车辆、无证无牌车辆等违法违规现象应将线索及时提供给交警、运管部门。重点整治学校安全责任“悬空”、安全教育形式主义、安全监管失察、安全措施失效等问题,切实提高学校全体师生员工安全素养。

  (四)排查学生上下学乘车安全情况

  各职能部门要高度重视,迅速动员部署,对辖区内接送学生的车辆进行一次地毯式专项普查,按照“不漏一校一园,不漏一车一人”的原则,要逐校逐园逐车逐人全面检查,了解学生上下学乘车情况,对排查出的隐患,立即整改到位。重点整治乘车学生、幼儿信息不明的情况,避免交通安全任务不清、措施不力等问题,从源头治理超员违规接送学生上下学车辆。

  (五)排查校车安全运行情况

  检查校车是否取得使用许可,是否悬挂有效校车标牌,是否符合安全技术标准,是否配备逃生锤、灭火器、急救箱等安全设备,是否按规定路线行驶。重点整治校车“带病”运行、未取得使用许可、安全设备不配套、随意变更行驶路线、超速、超员等问题。坚决取缔农用车、拼装车、报废车、小型面包车、低速厢式货车等“黑校车”。坚决打击非法营运和非法接送学生、幼儿等行为,杜绝违法违规和存在隐患的车辆驶出校门、驶入路面,切实打牢校车运行安全基础。

  (六)排查校车驾驶人资质情况

  检查校车驾驶员年审、交通违法、事故责任等情况,检查其是否符合《校车安全管理条例》《吉林省〈校车安全管理条例〉实施办法》规定条件,是否熟悉运行路线交通状况、气候条件、沿线可能出现的安全隐患等情况,是否具备应对雨雪、大雾、冰冻等恶劣天气驾驶能力,是否具备处置交通事故、汽车燃烧等突发事件应急能力。重点整治无证驾驶、无校车驾驶资格、饮酒驾驶等违法违规行为及安全素养不高、应急情况处置不力等问题,切实提高校车驾驶人安全保障能力。

  (七)排查校车服务提供者安全主体责任落实情况

  检查是否严格执行车辆、驾驶人、随车照管人员安全管理、教育培训等制度;是否落实“一车一档”台账、校车日常维护、跟车验车等要求;是否实施校车运行动态监管;是否完善各类应急处置预案、开展应急演练。重点整治全员安全责任制不完善、监管制度流于形式、工作走过场、隐患不整治、风险管控不到位、应急处置简单化等问题,切实提高安全水平。

  (八)排查校车运行道路安全情况

  检查校园周边校车运行关键路段防冲撞、隔离护栏、警示标志、信号灯、减速带等安全设施是否完善;是否加强车辆超速等违法行为动态监控;是否加强学生上下学高峰时段交通疏导和秩序维护;是否及时消除校车行经危险路段安全隐患。重点整治安全设施不配套、上下学拥堵和秩序混乱、危险路段安全防范不到位等问题,切实保障校车运行安全。

  四、时间安排

  (一)组织发动阶段(5月底前)

  各相关单位要按照省、市要求制定工作方案,明确工作目标、责任人,广泛宣传、逐级动员部署,全力推进全市中小学、幼儿园学生上下学乘车交通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工作。

  (二)全面推进阶段(5月-10月)

  各相关单位要按照方案要求,全面治理校车安全隐患问题,坚持边查边改,查出一处,治理一处。制定督导检查表、督查细则,按照要求分阶段、分区域、全覆盖地开展督导检查。

  (三)巩固提高阶段(12月底前)

  各相关单位根据中小学、幼儿园学生上下学乘车交通安全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的督导检查情况,对发现的突出性、重点性问题开展专题“回头看”,确保整治成效。全面总结排查整治专项行动,树立典型、固化成功经验和做法,建立强化校车安全监管、深化校车安全整治、推进校车安全运行的长效机制。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

  为加强中小学、幼儿园学生上下学乘车交通安全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的领导,市政府决定成立德惠市中小学、幼儿园学生上下学乘车交通安全排查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详见附件)。各相关部门要明确责任,扎实开展大排查大整治行动。

  (二)要建立接送学生车辆检查、巡查制度

  各相关单位要开展接送学生车辆治理检查工作。坚决打击交通违法违规行为,发现违规现象从严处理。宣传和发动广大群众和学生家长,发现接送学生车辆违法违规行为立即向市交通局和交警中队进行举报。

  (三)要严格执法

  在大排查大整治行动中,对未取得校车运营许可、无证驾驶、客货混载、超员超速超限、酒驾醉驾毒驾、报废车辆上路和非法营运等违法行为要依法严厉打击,上限处罚,严格规范中小学生、幼儿上下学交通秩序。

  (四)要密切配合

  按照属地管理、管行业必管安全、管业务业必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管安全的要求,属地政府、教育、公安、交通等相关部门要依据监管职责,主动作为,强化协作,周密部署;严格落实主体责任,采取有力措施,全力推进排查整治行动,切实形成上下一体,齐抓共管的格局,确保专项行动有序、高效开展。做到信息共享,齐心协力,确保安全。

  学校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4

  为切实加强我县学校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结合我县实际,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学校道路交通安全教育及专项整治行动,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加强交通安全教育和学校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校园及周边道路交通安全设施不断完善,校车安全隐患得到切实整改,学校周边交通治安秩序明显改善,杜绝学校道路交通安全事故的发生,广大师生和家长交通安全意识普遍增强。

  二、时间安排

  (一)宣传部署阶段(20xx 年 5 月 25 日至 5 月 29 日)。

  制定学校道路交通安全教育及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部署文明交通教育宣传、整治学校周边道路交通秩序、整治学生违规驾驶电动车、机动车行为和校车安全排查整治等重点工作。

  (二)组织实施阶段(20xx年5月29日至6月29日)。

  按照实施方案,会同公安交警部门组织开展道路交通安全教育及整治工作,开展一次全面的、深入的校车安全、道路交通安全等方面安全警教育,督促落实家长监护责任,增强中小学生的安全防范意识。重点整治学生违规驾驶电动车、机动车行为,并对各学校的整治行动进行检查、督促。

  (三)督查总结阶段(20xx 年 6 月 29 日至 6 月 30 日)。

  各学校在总结经验做法的基础上,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巩固成果。请各学校在 20xx 年7月3日前将开展中小学校幼儿园道路交通安全教育及整治工作情况和图片资料报送教育局体卫艺安全股,邮箱:twg63832986@163.com。

  三、工作重点

  (一)多措并举,营造文明交通浓厚氛围。各学校充分利用广播、宣传橱窗、电子显示屏、校园网、黑板报、横幅、交通安全展板、挂图等形式,在校园内营造浓厚的文明交通氛围,大力宣扬文明交通“德、礼、法”理念,传递文明交通正能量。

  (二)加强家校联动,提高整治效果。各校要把此次专项整治工作通过召开家长会、《告家长一封信》、宣传单等多种形式告知家长,向每个家长宣传交通安全常识,通过具体案例向家长详细讲解未达到法定规定年龄学生骑电动车、机动车的危害性,取得家长的支持和配合,不要让未达到法定规定年龄学生骑电动车、摩托车上下学。尤其要让家长进一步明确节假日期间,家长要承担起第一监护人的责任,确保学生的交通安全。

  (三)深入开展交通安全知识宣传教育活动,不断提高广大学生文明交通的意识。县教育局会同公安交警部门组织开展一次全面的、深入的校车安全、道路交通安全等方面安全警教育。组织学生和家长参加“我是小小交通警察”体验活动,增强学生和家长的交通安全意识。各学校要结合全县道路交通秩序专项整治行动开展文明交通主题班会,教育学生养成遵守交通法律、法规、文明交通的良好习惯,提高交通法治意识、交通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

  (四)集中开展一次电动车、机动车驾乘安全整治行动。公安交警部门将重点整治学生违规驾驶电动车、机动车行为。未满16周岁的学生不得驾驶电动车,驾乘电动车必须要戴头盔。对于被查处的非法驾驶机动车、电动车的学生,除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外,有关情况还将及时通知家长以及通报给学校,由家长和学校进行安全再教育,形成交警、家长、学校联合管理格局,根治未成年非法驾驶机动车和电动车行为,净化我县校园周边道路交通环境,切实预防学生驾乘机动车、电动车引发道路交通事故。

  (五)开展校园及周边交通安全隐患的排查治理。开展一次交通安全大排查,排查校园周边的交通安全隐患,主动联系相关部门消除隐患,如遇无法解决的主动上报县教育局。开展未成年非法驾驶机动车和电动车排查工作,将排查情况登记、分类造册并及时告知家长,要求家长做好配合教育和日常监管。部分车流量大的学校大门及通道和学生上下学等时段要有教师值守,有条件的学校和幼儿园要设置交警护学岗,确保学生上下学时段的交通安全。同时商请交警部门着力加强对校门、重要路口、路段的交通监管,维护交通秩序,确保学生上学、放学的交通安全。

  (六)开展校车安全专项治理和排查工作,确保学生的乘车安全。县教育局将会同公安、交通部门,结合宣传实施国务院颁布的《校车安全管理条例》和《海南省校车安全管理试行办法》,开展一次校车安全专项治理和排查工作。在集中排查整治中,一旦发现问题,就地立即整改,不消除隐患不准行驶。有校车接送学生上下学的中小学校、幼儿园要认真做好校车的建档工作,并做好协助上级检查工作。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各学校要高度重视校园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把校园道路交通安全管理作为构建平安和谐校园的重要内容,切实把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纳入学校安全工作范围,明确校园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机构和人员,建立必要的应急预案,结合实际认真开展校园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组织和实施。

  (二)各学校要加大宣传力度,及时总结本单位治理工作情况,认真做好整治工作的数据统计、整理、归档和上报等工作。

  学校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5

  为深刻汲取三川镇校车超员超载事件教训,切实保障全县广大师生出行安全,积极回应群众关切,着力构建安全、有序的校园交通安全格局,全力维护全县社会大局安全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校车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17号)、《四川省〈校车安全管理条例〉实施办法》(四川省人民政府令第299号)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全力维护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压实行业部门监管责任和属地管理责任,坚持标本兼治、长短结合,组织开展全县校园交通安全专项整治,严厉查处涉校、涉教车辆交通违法行为,完善校园交通安全管理长效机制,加大宣传引导,进一步提高广大师生、教职员工、学生家长安全出行、文明出行的意识和能力,提升全县群众安全感、幸福感和满意度。

  二、工作目标

  通过专项整治,进一步规范全县涉校车辆管理,增强广大师生和车辆驾驶人交通安全意识,改善学校周边交通环境,整治非法接送学生车辆,遏制未达到法定年龄的学生骑摩托车、电动车和自行车现象,坚决杜绝涉校车辆道路交通事故。建立完善以学生上(放)学交通安全为基础的综合性、全方位、系统化、立体式道路交通安全工作体系。

  三、工作措施

  (一)摸排查清底数。组织力量深入乡镇、村(社区)、学校,全面摸清各级各类学校和办学点的地址、规模、资质、名称、分布现状及数量等信息,详细调查学生上(放)学交通方式,掌握教师和学生乘坐车辆具体信息、底数。

  牵头单位:县教科局

  责任单位:县公安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二)建立完善台账。全面清查所有在校学生上(放)学的交通方式,清查所有涉校车辆的号牌、乘载学生等情况;清查所有涉校车辆驾驶人的驾驶资格、审验记录等情况。建立健全涉校车辆及其驾驶人安全管理台账,及时更新补充,确保数据真实有效,做到底数清、情况明。

  牵头单位:县教科局

  责任单位:县公安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三)排查安全隐患。针对校园周边安全标志、标牌、摊位、商铺、停车泊位、涉校车辆集中通行的路段等,开展全覆盖排查。突出农村、山区低等级道路存在急弯陡坡、临水临崖等危险路段以及缺少路侧护栏、减速带、提示警告标志标牌等安全隐患。

  牵头单位:县教科局

  责任单位:县交运局、县住建局、县公安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四)治理安全隐患。按照《中小学与幼儿园校园周边道路交通设施设置规范》,完善校园周边安全标志标牌,施划补划学校路段路面标线,规范设置醒目的学校提示牌,规范学校周边摊位和商铺,及时清理学校周边乱停乱放的车辆和占道经营的摊点,切实维护校园周边交通安全秩序。特别是对农村、山区低等级道路存在的安全隐患率先整改,制定整改方案,研究治理计划,明确治理时限,按时完成治理。

  牵头单位:县住建局、县交运局

  责任单位:县教科局、县公安局、县综合执法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五)严管路面交通。坚持问题导向,严抓路面管控,抓住上学、放学、考试、集体活动等时间节点,科学调整勤务,加大辖区特别是学校门口涉校车辆的路面管控力度,在校园门口周边区域及接送学生车辆必经路段开展常态劝导纠违、执勤执法,严查涉校车辆交通违法行为,坚决杜绝三轮车、农用车、拼装车、报废车、“老年代步车”、非法营运等车辆接送学生(含幼儿学生)上(放)学,对在检查中发现的交通违法、违规行为,一律依法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罚,切实将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各乡镇要充分发挥“两站两员”作用,及时劝阻、纠正三轮车、农用车等车辆违法载人、驾乘摩托车不戴安全头盔等违法行为。严格做到逢疑必检、逢违必纠,形成严管高压态势。

  牵头单位:县公安局

  责任单位:县交运局、县教科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六)完善制度措施。督促指导使用校车的学校和校车运营企业建立健全校车安全管理制度,配齐配强安全管理人员,加强校车安全维护,定期开展对校车驾驶人的安全教育,落实校车安全管理主体责任;督促指导学校建立健全涉校车辆及其驾驶人安全管理台账和校园交通安全制度,切实落实“护学岗”、错时上(放)学等安全措施;大力推进“家校警”共治机制,筑牢校园交通安全“防护网”。

  牵头单位:县教科局

  责任单位:县交运局、县公安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七)加强宣传教育。县教科局要督促指导学校设立交通安全宣传专栏,开设“交通安全课”,加强对师生的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广泛宣传交通安全常识,告知“黑校车”的危害,教育引导学生、动员广大家长不违规驾乘三轮车、农用车、拼装车、报废车、“老年代步车”、超员、非法营运等车辆,自觉抵制“黑校车”,确保师生上(放)学安全。

  牵头单位:县教科局

  责任单位:县公安局、县交运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八)发动社会监督。组织学校、村社、社会团体等多种力量共同参与学生交通安全管理,发动社会力量监督涉校车辆规范运行。

  牵头单位:县公安局

  责任单位:县教科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四、职责任务

  县道安办:加强对涉校交通安全工作的监督,督促指导各职能部门维护校园周边交通秩序、开展涉校车辆安全管理等相关工作。

  县教科局:负责督促指导学校设立交通安全宣传专栏,开设“交通安全课”,建立健全涉校车辆安全管理制度,落实安全管理责任;负责督促指导学校建立学生上(放)学管理台账,收集整理上报接送学生车辆信息,建立健全涉校车辆管理台账;组织开展学校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教育引导学生未到法定年龄不驾驶骑摩托车、电动车和自行车,坚决拒绝乘坐三轮车、农用车、改装车、报废车、“老年代步车”、非法营运车辆上(放)学;落实“护学岗”、错时上(放)学等安全措施;负责规范校车运营行为;提醒督促乡镇和相关单位完善校园周边道路交通安全设施和交通安全隐患的排查治理。

  县公安局:办理校车注册、变更登记,核发校车标牌,审查校车驾驶人资格,严把校车审批入户关,建立健全校车管理档案;严把校车安全技术检验关;严格道路交通安全管理,严防校车超员运输和车辆非法运送学生;加强校车驾驶员日常监督,确保其认真履职;依法查处涉校车辆(含校车)道路交通违法行为,配合教育部门组织开展学校交通安全宣传教育;严查“黑校车”非法接送学生违法行为。积极配合学校做好交通安全宣传教育。

  县住建局:负责本行业管辖范围内的道路隐患排查治理,及校园周边标志、标牌、标线等安全设施的设立设置。

  县交运局:负责完善管养范围内道路隐患排查治理及校园周边标志、标牌、标线等安全设施的设立设置;会同相关部门审核管养范围内校车行驶线路;履行涉校道路运输车辆行业管理职责;联合相关部门及时查处非法营运车辆;积极推进客运车辆“进校园”活动。

  县综合执法局:规范管理学校周边摊位和商铺,及时清理学校周边占道经营的摊点,确保进出学校通道的畅通。

  各乡镇人民政府:履行辖区内涉校车辆安全管理工作属地责任,细化“挂帮包”“护学岗”等工作措施,压实“两站两员”职责任务,统一领导、组织、协调乡镇、村(社区)及有关部门履行涉校车辆安全管理职责。规范管理辖区内学校周边摊位和商铺,及时清理学校周边占道经营的摊点,确保进出学校通道畅通;协助属地学校(含幼儿园)加强涉校车辆的摸排与管理;督促乡镇“两员”积极主动维护校园周边交通秩序;协调并联系相关部门排查整治各类交通安全隐患,完善校园周边标志、标线等安全设施;做好辖区内涉校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

  五、时间安排

  (一)自查自纠阶段(20xx年2月20日—3月20日)。县级有关部门和各乡镇要健全完善校园周边安全标志标牌,施划补划学校路段路面标线,规范设置醒目的学校提示牌,规范管理学校周边摊位和商铺,及时清理学校周边乱停乱放的车辆和占道经营的摊点;迅速发动辖区内所有中小学校和幼儿园全面开展校车安全自查、接送学生车辆摸排摸底,督促落实自查自纠工作,及时排查整改涉及校园交通安全的各类隐患。要对所辖学校(含幼儿园)涉校车辆和驾驶人情况进行建档立卡,相关数据资料于2月24日前报送至县道安办存档备查。

  (二)集中整治阶段(20xx年3月21日—5月31日)。县级有关部门、各乡镇和学校对已排查出的隐患分缓急、分步骤、分级分类进行整治,严格落实责任领导、责任部门、具体措施、完成时限“四张清单”,采取“一患一卷”的方式,形成闭环管理。县公安局要联合县交运局、县教科局和属地乡镇开展多部门联合专项行动,从严查处涉校车辆超员、超速等交通违法行为,坚决遏制报废车、套牌车、无证照车、改装车、三轮车、非法营运等车辆接送学生上(放)学,对违法行为“零容忍”。

  (三)建章立制阶段(20xx年6月1日以后)。通过前两个阶段的专项整治行动,积极探索并建立涉校车辆安全管理的长效机制,巩固和扩大专项整治工作成效,实现涉校车辆安全管理的常态化、制度化,逐步形成标本兼治、注重预防的系统管理格局。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高度重视。各乡镇、县级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加强涉校车辆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将开展涉校车辆安全专项整治作为当前安全生产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重点,集中时间、集中力量,落实各项措施,确保取得实效。做到有组织领导、有工作方案、有动员部署、有务实举措、有整治成果。

  (二)密切协作,形成合力。各乡镇、县级有关部门要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总要求,密切配合,上下联动,形成涉校车辆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整体合力。县公安局要设立并公布涉校车辆违规违法监督举报电话,将查处的涉校车辆交通违法行为情况定期通报县教科局。

  (三)广泛宣传,营造氛围。各乡镇、县级有关部门要广泛宣传涉校车辆违规驾乘的危害和开展此次专项整治行动的'重要意义,宣传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要采取多种形式,对整治工作进行全面深入报道,积极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四)强化督导,狠抓落实。县道安办要加强专项整治行动的督导检查,将整治行动开展情况作为年度综合目标绩效考核依据。对因工作不力、措施不落实导致发生涉校车辆交通事故的或重大影响案(事)件的,依法依规进行深度调查,严格追究相关部门及人员责任。各乡镇、县级有关部门专项整治行动开展情况于6月15日前形成书面材料,经主要领导审签后,加盖公章报送至县道安办

  学校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6

  为扎实推进全镇学校交通安全管理工作,进一步规范学校周边交通管理秩序,消除交通安全隐患,预防学生交通安全事故的发生,提升学校、学生和家长的交通安全意识,有效遏制交通违法行为的发生,推动各部门协同共治,为学校师生营造安全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经研究,决定从即日起至本学期结束,在全镇范围内组织开展学校交通安全管理专项整治工作。结合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多方联动,齐抓共管,进一步强化学校交通安全规范管理,切实解决车辆违法违规运载学生和学生交通违法等问题。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总要求,全面加强学校交通安全各项措施的落实,分析研判学校交通安全管理的突出问题,加强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提高学校师生、家长的交通安全意识,形成自觉遵守交通法规的文明风尚和良好的交通行为习惯,确保涉在校学生的道路交通事故起数、伤亡人数同比均有下降的目标。

  二、组织领导

  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成立叶塘镇学校交通安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 长:

  副组长:

  成 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镇交管办,办公室主任由陈政清同志兼任(联系电话:3831133),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的组织协调。

  三、工作措施

  (一)全面加大涉校园交通安全管理的隐患排查治理。各村(居)委、中小学校牵头,组织相关职能部门及学校对辖区学校进行人、车、路的隐患排查,全面摸排涉学校交通安全管理突出问题,并填写《学校交通安全情况摸查表》(附件)上报镇交管办,由镇交管办统一汇总后按职责牵头组织相关单位落实整改,并上报至市道安办。(各村(居)委、中小学校、大坪中队)

  (二)全面加大涉校园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的整治力度。要深化学校周边道路交通秩序整治活动,坚决查处在校学生非法驾驶机动车行为,坚决查处驾驶摩托车不戴安全头盔、超员等交通违法行为,坚决禁止驾驶拼装、报废和无牌无证机动车上路运载学生的行为,及时查处其他交通违法行为。(大坪中队、镇交管办;完成时间:本学期结束前)

  (三)全面加大涉校园交通安全的宣传教育力度。通过广播、宣传栏、网站、宣传横幅、微信工作群、微信公众号等方式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着力提高社会各界对校园安全和校车安全的意识,营造重视、支持、参与校园交通安全整治工作的良好氛围。学校要通过主题班会、家长会、家访、签订《学生安全责任书》、发放《致学生家长交通安全的一封信》、组织家长参与上下学校园周边交通秩序管理等形式,指导学生、家长开展交通安全教育,促进学生与家长共同关注交通安全,自觉遵守交通法规。(镇交管办,市交警大坪中队、各中小学校;完成时间:本学期结束前)

  (四)全面加大涉校园交通安全管理协同共治、齐抓共管的工作力度。

  1、教育部门要督促全镇中小学校、幼儿园加强家长和学生的交通安全宣传教育。一是通过校讯通、家长微信群、家访、家长会等方式,提醒家长驾驶车辆接送学生要自觉遵守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坚决杜绝交通违法行为。二是通过主题班会、专题教育、宣传栏目等形式,向学生宣传安全驾乘车辆相关知识,教育学生不得非法驾驶机动车、不乘坐三轮车、农用车、无牌无证车辆及未取得许可的校车等,增强家长和学生的交通安全意识。三是在上下学时段,组织教师和行政人员在学校门口及周边路段,开展交通安全现场劝导,按照“有牌证、戴头盗、限两人、靠右行”的要求,提醒督促家长和学生规范驾乘车辆,及时制止学生和家长驾乘无牌照、超速、超载车辆的交通违法行为。四是及时与学生家长签订交通安全管理工作责任书,增强学生家长的交通安全和责任管理意识,明确双方责任。

  2、叶塘派出所要联合镇教育部门,继续深化“护卫天使行动”,增设交警护学岗,维护校园周边道路交通秩序,加强上下学高峰交通指挥疏导,确保校车、接送学生车辆的安全通行。要在上下学时段、学校周边路段、校门口开展交通秩序整治,重点查处无牌无证的校车和其他接送车辆、摩托车超员、不戴安全头盗、逾期未年检未报废,在校学生驾驶机动车等交通违法行为;加大对临时牌学生接送车辆的监管,对发现超出期限的接送车辆进行严厉处罚。要及时将查处的交通违法情况通报给教育部门,督促学校加强学生和家长交通安全宣传教育,确保学生上下学的交通安全。

  3、镇交管办会同相关职能部门,对校车、接送学生车辆行驶路线特别是镇辖区内县乡道路的道路交通安全设施进行一次集中排查,合理设置各种安全设施和警示标识,消除学生行路安全隐患;及时治理其他相关部门、村(居)、学校排查报送的道路交通安全隐患。

  4、镇交管办、各村(居)委要坚持“属地管理”原则,成立由叶塘派出所、大坪中队等部门组成的中小学、幼儿园校园交通安全联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指定专人负责叶塘范围内学校的交通安全管理工作;要定期与不定期深入到辖区各中小学、幼儿园,对接送学生车辆及其驾驶人开展拉网式排查,发现问题立即责成整改,并及时报送;要充分发挥村(居)委劝导站的作用,把好出村口,加强本辖区内接送学生车辆的路面监控,及时上报有关信息,配合开展联合整治行动。组织教育、公安交警等部门,加强对中小学周边道路交通秩序的检查督导,推动落实常态化检查督导机制和齐抓共管的工作合力;不定期组织开展暗访,并将暗访检查情况在全镇通报。

  5、镇宣传部门要加大校园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宣传报道,营造强大的宣传声势,对超员、超速等违法违规营运车辆进行公开曝光。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精心实施。各村(居)委、镇属各职能部门、各中小学校要迅速部署落实相关工作,尽快成立学生交通安全管理机构,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同时,要结合实际制定工作方案,明确工作要求,确保工作成效。

  (二)部门协调,形成合力。加强部门沟通协调,既要分工负责,又要相互配合,共同研究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要建立学校、教育行政部门和公安交警、公路等部门共同参与、联合管控的工作机制,形成工作合力。

  (三)落实责任,强化监管。各村(居)委、各中小学校要建立常态化督查机制,不定期组织开展明察暗访,并及时通报检查结果。各学校要把各项管理措施和任务逐一分解落实到位、到人,坚决防止措施不到位、责任不落实等问题。

  (四)加强联动,及时上报。各中小学校要及时把本学期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开展情况及时报告至镇交管办,由镇交管办统一收集整理后上报市道安办。各村(居)委、各中小学校、幼儿园将《学校交通安全情况摸查表》(附件)于 11月22日报镇交管办备案。

  学校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7

  为了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预防和减少学校及师生交通安全事故,杜绝群死群伤重特大恶性事故,根据《云南省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要求,结合我省教育实际,决定在全省范围内开展学校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具体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大精神,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各负其责、综合治理”的原则,督促各级各类学校广泛开展交通安全和交通法规宣传,提高广大师生的交通安全意识,彻底整改消除校内道路交通安全隐患,大力加强校内基础工作,改善校园道路行车条件,创造安全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

  二、工作目标

  通过学校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使各级各类学校道路交通安全事故明显下降,学校校园及周边事故多发点段和安全隐患点段得到有效治理,学校道路交通秩序和行车条件明显改善,学校交通安全宣传工作显著加强,广大师生交通安全意识普遍增强,配合当地政府初步建立以“交通安全村”、“交通安全社区”、“交通安全学校”为载体的交通安全宣传网络。

  三、组织领导

  组长:

  副组长:

  组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指导和督查各校专项整治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各校区校安办主任负责。

  四、专项整治工作范围

  校门口及周边道路、校道、教学区、操场。

  五、专项整治工作的.步骤和措施

  (一)组织部署阶段(20xx年3月21日至5月15日)。要深入排查学校及周边道路交通安全存在的问题,认真制定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部署学校及周边道路安全专项整治工作。

  (二)治理整改阶段。学校要开展交通安全知识讲座、图片展览等多种形式,向广大师生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同时进行自查自改,消除学校校园及周边交通安全隐患,治理校园及周边地区事故多发点段和安全隐患点段,并协助有关部门做好“交通安全学校”建设工作。

  (三)督查验收阶段。我校将对各校区专项整治工作情况进行检查,对成绩突出的给予通报表扬,对工作不力、安全问题突出的给予通报批评。

  六、专项治理的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从讲政治、促发展、保稳定的高度,充分开展学校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必要性,把这次专项治理作为需要迫切解决的突出问题纳入重要工作日程,采取一切必要措施,保障治理工作落到实处。

  (二)加强宣传教育,建立长效机制,巩固整治成果。在专项整治工作中,学校要把学生交通安全教育纳入日常工作,当作一项重要工作来抓,通过广泛号召、典型引导、学习培训、检查评价、总结表彰等方式,组织推动这项工作的开展。

  (三)学校门口要实行交通管制。周一至周五期间(寒暑假除外)外来车辆未经门卫许可不得进入教学区,学校保卫人员或门岗要对外来人员进行登记;机动车辆不得进入封闭式管理的学生宿舍区和操场;教工生活区道路要有明显标志,车辆不得乱停乱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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