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预案
在生活、工作和学习中,难免会面对无法预料的突发事件,为了可以第一时间作出应急响应,就有必要提前进行细致的应急预案准备工作。应急预案的格式和要求是什么样的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预案(精选9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预案1
一、工作目标
1、普及各类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防治知识,提高广大师生员工的自我防范意识。
2、完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信息监测报告网络,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
3、建立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理机制,及时采取措施,确保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不发生及不在校园蔓延。
二、工作原则
1、预防为主、常备不懈宣传普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防治知识,提高全体师生员工的防范意识和校园公共卫生水平,加强日常检测,发现病例及时采取有效的预防与控制措施,迅速切断传播途径,控制疫情的传播和蔓延。
2、依法管理、统一领导。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防、疫情报告、控制和救治工作实行依法管理。在市卫生局的统一领导下,成立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防治领导小组,落实校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防治工作。
3、快速反应、运转高效。建立预警和医疗救治快速反应机制,强化人力、物力、财力的储备,增强应急处理能力,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
三、学校工作职责
1、建立健全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防治责任制,检查、督促各部门的落实情况,明确各部门职责,加强食堂、校园环境、教室等公共场所的卫生管理。
2、结合学科教学,充分利用板报、校园网、广播等宣传手段,广泛深入地开展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师生员工的科学防病能力。广泛深入地开展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师生员工的科学防病能力。
3、严格执行学生缺课登记及请假制度、学校传染病期间晨检制度,及时掌握学生的身体状况,发现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早期表现的学生,应及时督促其到医院就诊。
4、积极开展校园环境整治和爱国卫生运动,加强后勤基础设施建设,努力改善卫生条件,保证学校教室、食堂、厕所及其他公共场所的清洁卫生。
5、确保学生喝上安全饮用水,吃上放心菜。
6、及时向当地疾病预防控制部门和上级组织汇报学校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发生情况,并积极配合卫生部门做好对病人和密切接触者的隔离消毒、食物留存留样等工作。
四、突发事件预防
1、切实加强对学校卫生工作的领导和管理。经常对学校食堂、校园环境、教学设施等进行检查,尽早发现问题,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2、加强学校卫生投入,切实改善学校卫生基础设施和条件。
3、采取有效措施,强化学校卫生规范化管理。
(1)食品管理人员严格按照有关规定,持有效健康证、培训证上岗,对患有“五类病”的人员应立即调离工作岗位。
(2)购销和使用的食品应当定点采购并按照规定验收,严禁向学生出售变质食品和“三无”产品;食品加工过程和储存必须生熟分开;餐具必须采用高温消毒或药物消毒,并采取严格的保洁措施。
(3)食品及其原料储存和食品制作间必须具备完善的安全措施,并落实专人保管责任制,强化安全防范措施。
(4)加强厕所卫生管理,做好厕所的无害化处理,防止污染环境和水源。
(5)大力开展爱国卫生运动,重点做好食堂卫生、教室卫生、厕所卫生、环境卫生,为学生提供一个安全卫生的学习和生活环境。
(6)切实履行职责,做好计划免疫的宣传工作,配合卫生部门完成计划免疫任务。
4、加强健康教育,提高师生的防病抗病能力
(1)按照教育部的要求,落实好健康教育课,普及公共卫生知识,引导学生树立良好的卫生意识,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和生活方式。
(2)结合季节性、突发性传染病的预防,通过和办报、宣传橱窗、广播电视以及校园网等宣传途径,大力宣传、普及防治突发事件的相关知识,提高师生员工的公共卫生意识和防治突发事件的能力。
(3)进行食品卫生知识和防治食物中毒的专题教育,增强学生识别腐败变质食品、“三无”产品、劣质食品的能力,教育学生不买无照、无证商贩的各类食品。
(4)认真组织师生开展体育锻炼,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提供合理营养,不断增强体质。
五、突发事件的监测和报告
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内容包括:重大传染病清、中毒事件、污染事故、免疫接种事故,以及其他重大疑难和不明原因的健康危害事件。
(一)突发事件检测
建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监测系统。每天班主任统计师生员工中的缺勤者,并查明缺勤原因。对因健康原因缺勤者由校医进行登记汇总并跟踪观察,根据情况变化采取必要的防范措施。
(二)突发事件报告
1、严格执行学校重大公共卫生报告程序,学校一旦发生集体性食物中毒、甲类传染病病例、乙类传染病暴发、医院感染爆发以及其他突发卫生事件时,相关知情教师应在第一时间向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领导小组报告,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领导小组应在1小时内用书面形式(或电话)向管理中心报告,并同时向镇防疫站报告,根据授权向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报告。
2、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隐瞒、缓报、谎报突发事件。
3、在学校传染病暴发、流行期间,对疫情实行日报高制度和零报告制度,并确保信息畅通。
六、突发事件的应急反应
根据《全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的规定,将突发事件的等级分为一般突发事件、重大突发事件和特大突发事件。学校应根据突发事件的不同级别,结合学校的特点,启动相应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做出相应反应。
(一)传染病
1、一般突发事件
所在学校发现属于一般突发事件的疫情,启动第三级应急响应。
(1)立即启动日报告制度和零报告制度,加强疫情的通报。
(2)加强对接触人群的跟踪管理,做好教室、图书室、食堂、办公室等公共场所的通风换气工作,并采取必要的消毒措施。
(3)严格执行进出入校门的管理制度。
2、重大突发事件
所在学校发现属于重大突发事件的疫情,启动第二级应急响应,进一步采取以下措施:
(1)开展针对性地健康教育,印发宣传资料,在校园张贴宣传标语和宣传画,提高师生员工的自我防护意识和防护能力,外出和进入公共场所要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
(2)对重大传染病的密切接触者,配合卫生部门做好隔离、医学观察和消毒等工作。
(3)加大进出校门的管理力度,控制校外人员进入校园。
(4)及时通报疫情防控工作的情况。
3、特大突发事件
所在学校或地区发现属于特大突发事件的疫情,启动第一级应急响应。进一步采取以下措施:
(1)实行封闭式校园管理,严格控制外来人员进入校园。
(2)全面掌握和控制人员的流动情况,教职工外出必须向所在部门请假。外出学生和去疫区的人员返校后,必须进行医学观察。对缺勤者要逐一登记,及时查明缺勤原因。
(3)避免人群的聚集和流动,暂停一切大型的集体活动,不安排教师外出学习、参观等。
(4)对教室、实验室、食堂、图书室、活动室、厕所等场所每天进行消毒,通风换气。
(5)学校每天公布校园疫情的防控工作情况。
(6)按照上级要求进行相应处理。
4、校内疫情
校内若出现重大传染病疫情,应在卫生部门的指导下,开展以下工作:
(1)根据传染病的种类和病人的活动范围,相应调整教学方式。出现一例传染性非典型肺炎、鼠疫及肺炭疽的疑似病例,对班级调整教学方式,暂避免集中上课;出现一例上述情况的诊断病例或两例以上疑似病例,学校在报请省教厅批准后对该班级和相关班级实行停课,或实行全校停课。
(2)班级或全校停课期间,要指导学生进行适当的方法进行学习,如学校停课,学校领导和教师要坚守岗位。
(3)重大疫情发生期间,要对教职工和学生进行正确的引导,消除不必要的恐惧心理和紧张心理,维护校园稳定。
食物中毒一旦发生校内食物中毒或可疑食物中毒时,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领导小组做好下列工作:
1、立即停止食物供应活动,并在第一时间报告管理中心并向省教厅、卫生局报告。
2、立即将发病师生送往医院,协助做好病人的救治工作。
3、保留造成食物中毒或可能导致食物中毒的食品及其原料、工具、设备和现场,待确认后交卫生部门处理。
4、积极配合卫生、公安部门进行调查,并按要求如实提供有关资料和样品。
5、配合卫生部门分析引起食物中毒的原因,总结经验教训,提出整改意见,杜绝此类事件的再次发生。
七、保障措施
(一)组织机构保障
学校成立突发共卫生事件领导小组,后勤处具体牵头负责日常防控工作,学校配备专职或兼职人员。
(二)人力资源保障
学校按照要求配备校医,分管校长、后勤处,相关人员要定期接受上级部门组织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知识、技能的培训和演练,具有处理突发事件的快速应急反应能力。
(三)实行责任追究制
校长对全校师生卫生安全、校园卫生安全工作负总责,对于玩忽职守,造成学校卫生安全事故的责任人,应视情节轻重给与相应处分。
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预案2
为有效预防和及时控制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以下简称突发事件)造成的危害,消除各种隐患,维护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和社会安定,保障广大师生员工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特制定本预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国务院颁布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河北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实施办法》,将预防工作纳入科学化、规范化管理轨道。学校中发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时,结合学校工作实际,建立快速反应机制,提高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理能力,采取有效措施控制疫情在学校的发生和发展。
二、原则
统一指挥,分级负责,相互协同;预防为主,常抓不懈;反应迅速,措施果断。
三、监测网络
建立起学校、政务处(值班室)、年级组(班主任)三级突发事件防控监测网络和预警信息报告体系。
华晶学校预防监测领导小组指挥长由校长任组长,主管教务工作的副校长任副指挥长,预防监测站设在校政务处(值班室)。
学校按照县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要求,按属地管理原则建立健全突发事件预警监测机构。
四、防控预警信息报告体系
学校突发事件预警监测机构,发现或接到突发事件应急预案适用范围内各种情况报告后,年级组(班主任)必须在半小时内报到政务处(值班室),学校必须在1小时内向县疾控中心报告,同时向教育科技局报告。
预警报告内容:
1、初次报告:必须报告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名称、性质、可能原因、波及范围、发病人数及健康状态、潜在威胁和已采取的措施,同时报告报告单位和联系人及通讯方式。
2、阶段报告:报告事件的发展与变化、处置进程、诱发事件的原因和可能因素;在阶段报告中既要报告新发生的情况,同时对初次报告的情况进行补充和修正。
3、责任报告人应对上一级教育、卫生行政部门收到报告信息进行确认。
五、突发事件预警分级
根据《保定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的规定突发事件分为三级预警。
六、防控措施
根据预警级别的不同,采取相应措施。
三级预警:
1、防控领导小组进入工作,主管领导主持日常工作,并随时向领导班子汇报,进行必要的防护知识的宣传。
2、学校实行部分门禁,进入校区实行验证制度。
3、学校门口设立主要病症检测制度。
4、加强环境卫生状况检查。
5、进行防护水平升级的人力、物力准备。
二级预警:
1、学校开始实行门禁制度。
2、住校学生一律不许出校门,走读学生进校门要进行主要病症检测。
3、建立学生疫情监控制度,实行学生每日健康登记制度。
4、教职工限制出入,严格控制与疫区之间的人员流动。
5、学校开始设置医学观察区,对外来人员进行一定时间的必要观察。
6、每天定时在规定部位消毒。
7、校领导带班,安排人员值班。
8、应急机构工作人员进入准备状态,相关物资、设施到位。
一级预警:
1、学校实行全封闭管理制度。除领导机构成员和必要后勤保障人员在搞好防护并经校长批准后可以外出,其他人员一律不许出入校门。
2、学校主要领导主持防控工作。
3、校领导24小时昼夜值班。
4、校领导至少1人实行保护性隔离,给所有在一线工作的人员配备防护药品,实行严格防护。
5、应急机构工作人员进入待命状态。
6、实行局部隔离,部分区域非学校主要领导任何人不能出入。
7、开始全方位的消毒,对重点区域进行严格消毒。
8、对出现疫情的班级停课。
9、与政府防疫部门、医疗机构保持热线联系,确保病员的及时救治和必要的防控物资支持。
10、做好特殊时期的后勤保障工作。
七、突发事件应急组织体系
华晶学校突发事件应急领导小组在教育局公共卫生应急指挥部的领导下启动应急预案,开展工作。
华晶学校成立突发事件应急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组长由校长担任,副组长由主管教务的副校长担任,成员由政务处、教务处、总务处组成。
领导小组下设:
1、综合协调办公室:由政务处、教务处、总务处组成。负责对内对外的协调、联络工作。保持和外界及时、畅通的联系,做好各种突发事件的协调工作。指挥协调各组的应急工作。坚持向上级有关单位报送信息。负责起草出台的各种文件。统一宣传报道工作。
2、应急分队:由政务处、教务处、总务处组成。负责协助领导深入学校组织学生的身体健康的监控,以及有关应急工作。
3、学生工作组:由政务处、教务处等组成。负责各年级的联络工作,做好学生的安全稳定工作。
4、后勤保障组:由总务处负责资金、物质保障和防护物品、药品的供给。
5、教学保障组:教务处组成。负责调整教学计划,组织应急时期的教学工作,维护教学秩序。
6、信息情报组:由政务处、教务处组成。负责监测信息的收集、汇总、分析、上报、传达、报告工作。
7、安全保卫组:由政务处(含体育组)和当时值班人员组成
八、调查与控制
1、突发事件发生后,学校要及时通知本地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及所属卫生监督机构对突发事件进行调查、现场勘察并采取措施,确定危害程度,做出评价报告。
2、突发事件发生后,学校应当组织力量,群防群控,协助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和其他部门、医疗卫生机构做好疫情信息的收集和报告、人员的隔离、公共卫生措施的落实工作,并向教职员工及学生宣传有关卫生防疫、防治的法律、法规、规章以及科学预防知识。
3、传染性疾病暴发、流行时,学校应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对传染病病人和疑似病人,采取就地隔离、就地观察、就地治疗,加强重点单位、重点人群、重点环节的预防控制措施,防止造成疫情扩散。
4、突发事件发生后,学校结合自身实际,建立和完善紧急应对机制,严格落实防范措施。
5、突发事件涉及的有关人员,对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和有关机构的查询、检验、调查取证、监督检查及采取的医学措施,应当予以配合。不予配合的将依据有关法律依法处置。
6、对突发事件隐瞒、缓报、谎报或者授意他人隐瞒、缓报、谎报的单位和个人,依照有关法律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预案3
为了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消除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严重危害,指导和规范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维护学校稳定,保障师生健康与生命安全,根据国务院《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校实际,制定本预案。
一、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本校范围内突发重大传染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重大食物中毒以及其他严重影响师生健康事件的处置。
二、应急指挥机构
学校成立由校长xx担任总指挥,副校长xx、xx、xx、担任副总指挥的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指挥部。
指挥部下设五个组:医疗救护组、疫情信息报告组、现场组、后勤保障组、联络协调组。
医疗救护组
组长:(副校长);成员:团委、艺体组人员。
疫情报告组
组长:(总务副主任);成员:年级组长、各班班主任。
现场维护组
组长:(政教主任);成员:安全员、寝室管理人员。
后勤保障组
组长:(总务主任);成员:各行政成员、总务处成员。
联络协调组
组长:(教导主任);成员:教导处成员。
三、职责
1、指挥部职责: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发生后,指挥部根据事件状况及时宣布启动应急预案,组织相关人员对突发事件进行快速、高效处置。
2、医疗救护组职责:
(1)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中的危重病人进行现场紧急处理。
(2)配合医院抢救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中的受害者。
3、信息报告组职责:
(1)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发生后,信息报告责任人必须及时赶赴事发现场了解如下内容:发生时间、发病人数、主要临床症状、可能的发病原因、可疑食物。
(2)信息报告责任人将了解到的信息及时向分管领导报告,分管领导接报告后应立即组织人员对信息进行分析、汇总,在征得学校主要负责人同意后必须在2小时内向卫生局、教育局、疾控中心、卫生院报告内容:
①发生时间
②发病人数
③主要临床症状
④可能发病原因
⑤可疑食物
⑥事件发生单位的联系电话
⑦紧急处置措施。
(3)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场所消毒指导。
4、现场维护组职责:
(1)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发生后,现场维护人员必须维护现场秩序。
(2)保护事发现场,妥善保护可疑食物及相关设施、设备,病人的排泄物、呕吐物等。
5、后勤保障组职责:
(1)及时为处置突发事件提供所需物资。
(2)加强卫生宣传,消除师生恐慌。
(3)妥善处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善后工作。
6、联络协调组职责:
(1)保证正常的教学秩序。
(2)协调各组之间的工作。
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预案4
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是指在学校内突然发生,造成或可能造成师生员工身体健康严重伤害的传染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群体性异常反应、食物和职业中毒以及其他严重影响师生员工身体健康的公共卫生事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预案。
一、工作目标
(一)普及各类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防治知识,提高广大师生员工的自我防范意识。
(二)完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信息监测报告网络,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
(三)建立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理机制,及时采取措施,确保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不发生及在校园蔓延。
二、工作原则
(一)预防为主、常备不懈
宣传普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防治知识,提高全体师生员工的防范意识和校园公共卫生水平,加强日常检测,发现病例及时防制,控制疫情的传播和蔓延。
(二)依法管理、统一领导
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防、疫情报告、控制和救治工作实行依法管理。
(三)快速反应、运转高效
建立预警和医疗救治快速反应机制,强化人力、物力、财力的储备,增强应急处理能力,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
三、组织管理
(一)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肖国普
副组长:李德树刘金贵王志杰
成员:张吉文侯世龙刘孝增各年级部主任、班主任
(二)学校职责
1、制订本校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2、建立健全突发事件防治责任制,检查、督促各项突发事件防治措施落实情况。
3、开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师生员工的科学防病能力。
4、建立学生缺课登记制度和传染病流行期间的晨检制度,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
5、开展校园环境整治和爱国卫生运动,保证学校教室、宿舍、食堂、厕所及其他公共场所的清洁卫生。
6、确保学生喝上安全饮用水,吃上放心饭菜。
7、及时汇报学校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发生情况,并积极配合卫生部门做好对病人和密切接触者的隔离消毒、食物留存等工作。
四、突发事件的应急反应
根据《全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的规定,将突发事件的等级分为一般突发事件、重大突发事件和特大突发事件。根据突发事件的不同级次分类,结合学校的特点,在必要时启动相应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作出应急反应。
以下分级标准根据《全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中的标准界定。
(一)传染病
1、一般突发事件
所在地区发生属于一般突发事件的疫情,启动第三级应急响应。
①启动日报告和零报告制度,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加强疫情通报。
②落实各项防治措施,做好进入应急状态的准备。
③学校内如尚无疫情发生,可保持正常的学习、工作和生活秩序,但对集体活动要进行控制。
④传染病流行时要加强对发热病人的追踪管理;呼吸道传染病流行期间,教室、图书馆、食堂等公共场所必须加强通风换气,并采取必要的消毒措施;肠道传染病流行期间,对厕所、粪便、食堂及饮用水应加强消毒,并加强除“四害”工作。
⑤严格执行出入校门管理制度。
2、重大突发事件
所在地区发生属于重大突发事件的疫情,启动第二级应急响应。除对接触者实施控制外,全校保持正常的学习、工作和生活秩序。在第三级疫情防控措施的基础上,进一步采取以下措施:
(1)开展针对性的健康教育,印发宣传资料,在校园张贴宣传标语和宣传画,提高师生员工的自我防护意识和防护能力,外出和进入公共场所要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
(2)对全体师生每日定时测量体温,发现异常情况及时上报。
(3)对重大传染病的密切接触者,学校要配合卫生部门做好隔离、医学观察和消毒等工作。
(4)加大进出校门的管理力度,控制校外人员进入校园。
(5)学校根据情况,及时向师生员工通报疫情防控工作的情况。
3、特大突发事件
所在地区发生属于特大突发事件的疫情,启动第一级应急响应。在二、三级疫情防控措施的基础上,进一步采取以下措施:
(1)实行封闭式校园管理,住校学生不得离开学校,严格控制外来人员进入校园。
(2)全面掌握和控制人员的流动情况,教职工外出必须向所在部门请假。外出学生和去疫区的人员返校后,必须进行医学观察。对缺勤者要逐一登记,及时查明缺勤原因。发现异常者劝其及时就医或在家医学观察,暂停上学或上班。
(3)避免人群的聚集和流动。学校不得组织师生参加各类大型集体活动,调整大型学术活动和会议的时间;学校不安排教师外出参加教研和学术活动;学生的社会实践、社区服务等活动应暂缓进行;暂停成人教育和业余培训等教学活动。
(4)对教室、实验室、食堂、图书馆、体育馆、厕所等场所在使用期间每日进行消毒,通风换气。
(5)学校每日公布校园疫情防控工作的情况。
4、校内疫情
校内若出现重大传染病疫情,应在卫生部门的指导下,启动相应的应急响应。同时要根据实际情况,适时开展以下工作:
(1)要根据出现传染病的种类和病人的活动范围,相应调整教学方式。出现一例传染性非典型肺炎、鼠疫及肺炭疽的疑似病例,可对该班级调整教学方式,暂时避免集中上课;出现一例上述的临床诊断病例或两例及以上疑似病例,学校在报请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后,可对该班级和相关班级实行停课;如出现两例及以上上述的临床诊断病例及校内续发病例,可视情况扩大停课范围。若需全校停课,中小学须报市以上人民政府批准。
(2)采取停课措施的班级或学校,应合理调整教学计划、课程安排和教学形式,采用电话指导、学生自学等方式进行学习。做到教师辅导不停,学生自学不停。如学校停课放假,学校领导和教师要坚守岗位,加强与学生和家长的联系。
(3)尊重和满足师生的知情权,主动、及时、准确地公布疫情及防治的信息。对教职工和学生进行正确的引导,消除不必要的恐惧心理和紧张情绪,维护校园稳定。
五、报告
突发事件报告
(一)严格执行学校重大公共卫生报告程序,学校一旦发生集体性食物中毒、甲类传染病病例、乙类传染病暴发、以及其他突发卫生事件时,相关知情教师或部门应立即向学校医务室报告,学校医务室在第一时间向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领导小组报告,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领导小组应在2小时内用书面传真形式(或电话)向教育部门报告,并同时向所在地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报告(集体食物中毒事件向卫生监督部门报告)。
(二)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隐瞒、缓报、谎报突发事件。
(三)在学校传染病暴发、流行期间,对疫情实行日报告制度和零报告制度,并确保信息畅通。
六、应急处置措施
(一)一般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发生后,现场的教职员工应立即向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责任报告人及学校领导报告。学校领导接到报告后,必须立即赶赴现场组织实施以下应急措施:将有关情况报告当地教育、卫生行政部门;拨打120急救电话,对中毒或患病人员进行救治;追回已出售的可疑食品或物品,或通知有关人员停止食用可疑中毒食品、停止使用可疑的中毒物品。
(二)停止出售和封存剩余可疑的中毒食品和物品;控制或切断可疑水源。
(三)与中毒或患病人员家长、家属进行联系,通报情况,做好思想工作,稳定其情绪。
(四)积极配合卫生部门封锁和保护事发现场,对中毒食品、物品等取样留验,对相关场所、人员进行致病因素的排查,对中毒现场、可疑污染区进行消毒和处理,对与鼠疫、肺炭疽、霍乱、传染性非典型肺炎病人有密切接触者实施相应的隔离措施;或配合公安部门进行现场取样,开展侦察工作。
(五)对学校不能解决的问题及时报告主管部门和教育、卫生行政部门以及当地政府,并请求支持和帮助;在学校适当的范围通报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基本情况以及采取的措施,稳定师生员工情绪,并开展相应的卫生宣传教育工作,提高师生员工的预防与自我保护意识。
(六)严格执行进出入校门的管理制度。
(七)按照当地政府和上级教育、卫生行政部门的统一部署,落实其他相应的应急措施。
七、联络报告、保卫维稳、后勤保障等应急响应与学校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同。
八、信息公布
准确客观宣传卫生事件情况及防控进展情况,争取家长和学生的支持配合,消除不必要的恐慌,同时,准确把握宣传导向,避免造成不良社会影响。
九、保障措施
学校要安排必要的经费,用于增添相关设备,配备所需药品,改善学校卫生基础设施和条件,在人力、物力、财力方面给予充分的保障,确保学校公共卫生防控措施的落实。
十、善后与恢复工作
(一)会同有关部门对所发生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进行调查,并根据调查结果,对导致事件发生的有关责任人和责任单位,依法追究责任。
(二)根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性质及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做好受害人员的善后工作。
(三)总结经验,进行整改。加强宣传教育,防止突发事件的发生。
(四)尽快恢复学校正常教学秩序。对校内公共场所进行彻底清扫消毒后,方能复课;因传染病暂时停学的学生,经卫生部门确定康复后方可复学;污染水源必须经卫生部门检测合格后,方可重新启用。
十一、责任追究
学校有关部门对所发生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进行调查,并根据调查结果,对导致事件发生的有关责任人和责任单位,依法追究责任。对在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防、报告、调查、控制和处理过程中,有玩忽职守、失职、渎职等行为的,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预案5
一、指导思想:
为了提高我园预防和控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能力和水平,指导和规范各类公共卫生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减轻或者消除突发事件的危害,保障全体幼儿及师生员工的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维护幼儿园正常的教学秩序和校园稳定,结合我园实际,特制定我园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
二、工作目标:
1、向全体家长、教师及幼儿普及各类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及传染病的防治知识,提高广大师生、幼儿的自我保护意识。
2、完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信息监测报告网络,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
3、建立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理机制,及时采取措施,确保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不在我园蔓延、流行。
三、工作原则:
1、预防为主、常备不懈
宣传普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防治知识,提高全体教师、幼儿、家长的防护意识和幼儿园公共卫生水平,加强日常监测,发现病例及时采取有效的预防与控制措施,迅速切断传播途径,控制疫情的传播和蔓延。
2、依法管理、统一领导
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防、疫情报告、控制和救治工作实行依法管理;对于违法行为,依法追究责任。在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成立幼儿园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防治领导小组,负责组织、指挥、协调与落实学校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防治工作。
3、快速反应、运转高效
建立预警和医疗救治快速反应机制,强化人力、物力、财力储备,增强应急处理能力。按照“四早”要求,保证发现、报告、隔离、治疗等环节紧密衔接,一旦发生突发事件和病情,快速反应,及时准确处置。
四、组织管理:
幼儿园成立由园长负责的、保健老师及班主任参与的幼儿园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落实幼儿园的防治工作。主要职责如下:
1、根据我市政府和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防治应急预案,制订本园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2、建立健全突发事件防治责任制,检查、督促幼儿园各部门各项突发事件防治措施落实情况。
3、广泛深入地开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宣传教育活动,普及突发事件防治知识,提高教师、幼儿、家长的科学防病能力。
4、建立幼儿缺席登记制度和传染病流行期间的检查制度,及时掌握师生的身体状况,发现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早期表现的师生,应及时督促其到医院就诊,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
5、加强幼儿园后勤基础设施建设,努力改善卫生条件,保证幼儿园教室、厕所及其他设施的清洁卫生。
6、确保幼儿喝上安全饮用水,吃上放心饭菜。
7、及时向建邺医院、疾病预防控制部门和上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汇报学校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发生情况,并积极配合卫生部门做好对病人和密切接触者的隔离消毒、食物留存等工作。
五、突发事件预防:
(一)高度重视,切实加强对幼儿园卫生工作的领导和管理园领导、分管领导及保健老师要经常对食堂、活动室及幼儿生活用品进行自查,尽早发现问题,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二)增加幼儿园卫生经费投入,切实改善幼儿园卫生基础设施和条件。
(三)采取有效措施,强化幼儿园卫生规范化管理。
(四)加强健康教育,提高师生的防疫抗病能力。
1、按照上级部门的要求,落实好健康教育课,普及公共卫生知识,引导幼儿树立良好的卫生意识,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和生活方式。
2、结合季节性、突发性的传染病的预防,通过黑板报、宣传橱窗、广播以及校园网等宣传途径,大力宣传、普及防治突发事件的相关知识,提高师生、家长的公共卫生意识和防治突发事件的能力。
3、教育幼儿、家长不买街头无照、无证商贩出售的各类食品。
4、督促和组织师生加强体育锻炼,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提倡合理营养,不断增强体质。
六、突发事件监测和报告:
幼儿园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内容包括:重大传染病疫情、中毒事件(食物中毒)、免疫接种事故及严重异常反应,以及其它重大疑难及不明原因的健康危害事件。
(一)突发事件监测
1、建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监测系统。在幼儿园建立考勤监测制度,由园长对教师,班主任对幼儿的缺勤者进行逐一登记,查明缺勤原因。对因健康原因缺勤者由保健老师进行登记汇总并进行追踪观察,分析其发展趋势,必要时采取进一步的措施。
2、重视信息的收集。要与区疾病预防与控制中心建立联系,收集本地及周围地区的公共卫生事件的情报,密切关注其动态变化,以便做好预防工作。
(二)突发事件报告
1、建立自下而上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逐级报告制度,并确保监测和预警系统的正常运行,及时发现潜在隐患以及可能发生的突发事件。突发事件期间,幼儿园实行24小时值班制,并开通疫情监控联系电话。
2、严格执行幼儿园重大公共卫生事件报告程序。在传染病暴发、流行期间,对疫情实行日报告制度和零报告制度。学校应严格按程序逐级报告,确保信息畅通。
出现集体性食物中毒、甲类传染病病例、乙类传染病爆发、医院感染爆发及其他突发卫生事件时,保健室必须立即向幼儿园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领导小组报告,并以最快的通讯方式在2小时之内向所在地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报告,同时向上级教育行政管理部门报告。
3、任何部门和个人都不得隐瞒、缓报、谎报或者授意他人隐瞒、缓报、谎报突发事件。
4、建立突发事件举报制度。任何部门和个人有权向幼儿园报告突发事件隐患,有权向教育行政主管部门举报有关部门不履行突发事件应急处理规定的职责的情况。
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预案6
为提高我校预防和控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能力和水平,指导和规范各类公共卫生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减轻或者消除突发事件的危害,保障全体师生员工的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维护学校正常的教学秩序和校园稳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学校卫生工作条例》、《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结合本校实际,特制定本应急预案。
一、工作目标
1、普及各类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防治知识,提高广大师生员工的自我保护意识。
2、完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信息监测报告,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
3、建立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理机制,及时采取措施,确保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不在校园内蔓延。
二、突发事件类型
1、校内发生的各类中毒事件。
2、校内所发生的各类传染病疫情。
3、学校所在地区所突发的传染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事件。
4、学校所在地区所突发的食品安全、动物疫情等公共卫生事件。
三、预案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本校各部门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处理工作。
四、工作原则
1、认真做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防工作,加强日常监测,发现病例及时采取有效的预防与控制措施,迅速切断传播途径,控制疫情的传播和蔓延。
2、落实事件责任制,明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人的职责。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防、疫情报告、控制和救治工作实行依法管理。成立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指挥、协调与落实学校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防治与突发事件的处理工作。
3、出现突发事件,必须按照“四早”要求,保证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等环节紧密衔接,一旦发生突发事件,快速反应,及时准备处置。
五、组织管理
学校成立由校长负责的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落实学校的'突发事件防治工作。具体名单如下: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主要职责:
1、根据政府和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的突发公共卫生防止应急预案制定本校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2、建立健全突发事件防治责任制,检查、监督学校各部门各项突发事件防治措施落实情况。
3、广泛深入地开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宣传教育活动,普及突发事件防治知识,提高师生员工的科学防病能力。
4、建立师生因病缺勤、病因追踪登记制度和传染病流行期间的检查制度,及时掌握师生的身体情况,发现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早期发现的师生,应及时督促其到医院就诊,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
5、开展校园环境整治和爱国卫生运动,加强后勤基础设施建设,努力改善卫生条件,保证学校教室、厕所及其他公共场所的清洁卫生。
6、确保学生喝上安全饮用水。
7、及时向当地医院或疾病预防控制部门和上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汇报学校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发生情况,并积极配合卫生部门做好对病人和密切接触者的隔离消毒食物残留等工作。
六、突发事件预防
(一)高度重视,切实加强对学校卫生工作的领导和管理。经常校园环境进行自查,尽早发现问题,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二)增加学校卫生投入,切实改善学校卫生基础设施和条件。
(三)采取有效措施,强化学校卫生规范化管理。
1、加强学校生活饮用水的管理,防止因水污染造成疾病传播。
2、加强厕所卫生管理,做好粪便的无害化处理,防止污染环境和水源。
3、大力开展爱国卫生运动,重点搞好教室、办公室、功能室和校园环境卫生。为学生提供一个安全,卫生的学习和生活环境。
4、学校要切实履行职责。做好计划免疫的宣传工作,提高学生疫苗接种率,防止疫苗相关性疾病的发生和流行。
5、学校应当依法加强实验室危险化学品等有毒有害物质的加工、运输、储存、使用、处理等环节的管理,防止因管理失误引起突发事件。
(四)加强健康教育,提高师生的防疫抗病能力。
1、按照上级部门的要求,落实好健康教育课。普及公共卫生知识,引导学生树立良好的卫生意识,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和生活方式。
2、结合季节性突发性、传染病的预防,通过黑板报、宣传橱窗、广播以及校园网等宣传途径、大力宣传、普及防治突发事件的相关知识,提高师生员工的公共卫生意识和防治突发事件的能力。
3、进行食品卫生知识和预防食物中毒的专题教育,增强学生识别腐败变质食物、“三无”产品、劣质食物的能力,教育学生不买街头无照、无证商贩出售的各类食品。
4、督促和组织师生加强体育锻炼,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提倡合理营养,不断增强体质。
七、突发事件
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内容包括:重大传染病疫情、中毒事件(食物中毒及急性化学物品中毒)、污染事故、免疫接种事故及严重异常反应,以及其他重大疑难及不明原因的健康危害事件。
(一)突发事件监测
1、建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监测系统。在学校建立考勤监测制度,安排专人对师生员工中的缺勤者进行逐一登记,查明缺勤原因。对因健康原因缺勤者分别由学校办公室和各班班主任进行登记汇总并进行追踪观察,分析其发展趋势,必要时采取进一步的措施。
2、重视信息的收集。要与区疾病预防与控制中心建立联系,收集本地及周围地区的公共卫生事件的情报,密切关注其动态变化,以便做好预防工作。
(二)突发事件报告
1、建立自下而上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逐级报告制度,并确保监测和预警系统的正常运行,及时发现潜在隐患以及可能发生的突发事件。突发事件期间,学校实行24小时值班制,并开通疫情监控联系电话。
2、严格执行学校重大公共卫生事件报告程序。在传染病暴发流行期间,对疫情实行日报告制度和零报告制度。学校应严格按照程序逐级报告,确保信畅通。出现集中性食物中毒、甲类传染病病例、乙类传染病暴发、医院感染爆发及其他突发卫生事件时,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领导小组要以最快的通讯方式,在两小时之内向所在地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报告,同时,向上级教育行政管理部门报告。
3、任何部门和个人都不得隐瞒、缓报、谎报或者授意他人隐瞒、缓报、谎报突发事件。
4、建立突发事件举报制度。任何部门和个人有权向学校报告突发事件隐患,有权向教育行政主管部门举报有关部门不履行突发事件应急处理规定职责的情况。
八、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
(一)突发传染性、流行性疾病应急预案
1、做好传染性、流行性疾病的预防和公共卫生工作,宣传防治知识,防范突发事件的发生。
2、建立重大、紧急疫情信息报告制度,对已发生或可能发生的传染性、流行性疾病,或发现不明原因的群体性疾病,及时向卫生防疫部门和区教体局报告,听取卫生防疫部门的处理意见。
3、对传染性、流行性疾病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切断传播途径,防止师生交叉感染和扩散。
4、在校园、教室内做好必要的消毒工作。对可能受到危害的师生采取必要的控制措施。
5、坚决杜绝染病学生带病来校,必须由医院出具诊断证明已康复并不再存在传染危害后方准来校上课。
6、及时与家长取得联系,争取共同配合预防和诊治。学生病愈回校后,任课老师要做好补课辅导工作。
(二)食物中毒事件的应急预案
1、凡就餐后,师生出现不明病因的肚痛、胸闷、恶心、乏力昏沉、呕吐、水泻等症状,各班主任、值班领导应马上报告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工作领导小组。
2、迅速与医院联系、诊治,采取救护措施,并向当地教育局、政府及卫生防疫部门报告(包括:时间、地点、中毒人数、主要临床表现、可能引起中毒的食物等)。
3、保护现场,做好预留食品、蔬菜的取样工作,食品用工具、容器、餐具等不急于冲洗,以备卫生部门检验。
4、迅速排查食用致毒食物的师生名单,并查询他们的身体状况。
5、根据事态发展情况,迅速与家长联系。
6、如实汇报有关情况,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做好诊治、调查、事故处理工作。
(三)预防接种炎症反应或事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等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1、迅速报告卫生部门、教育主管部门及其他有关部门,请求派遣专业人员进校,开展流行病学调查,查明事件原因。
2、及时将受害师生送医院接受救治。
3、尽快采取各项措施,消除危害,制止事态的发展。
4、总结经验教训,查漏补缺,杜绝隐患。必要时对事故和损害的责任人追究责任。
九、保障实施
(一)组织机构保障
学校成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领导小组,具体负责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日常预防与控制工作。
(二)财力和物资保障
学校安排必要的经费预算,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防治工作提供合理而充足的资金保障和物资储备。
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预案7
为了保障全体师生健康地学习与生活,保证学校教学工作的顺利进行,促进学校后勤工作的管理和规范,防范饭堂食物中毒事故的发生,切实有效地降低和控制中毒事故所造成的危害与影响,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和有关部门要求、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应急预案。
一、领导机构与职责:
1、机构设置:
成立学校食品卫生安全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组员:各班主任、事发当日值日教师及午餐管理人员。
2、机构职责:
全面领导学校食品卫生安全工作,根据上级文件精神及街道学校实际,研究制订工作意见,并对办公室、预防检查小组工作提出指导性意见。统一指挥食品卫生安全事故处理,协调各方力量进行应急救援,控制事态发展。统一组织事故善后处理工作,落实整改措施,尽快恢复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定期组织食品卫生安全工作总结、研讨,形成评估和反馈意见。接到事故报告,立即向领导小组(组长)报告,随时掌握应急处理进展情况,协调各方关系,具体负责人员调度,组织后勤保障,保障应急处理工作的有序进行。根据工作计划和领导小组的指示,有计划有组织地开展食品卫生安全的宣传预防工作,并组织人员对学校开展工作的情况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检查,及时向领导小组反馈检查情况,提出阶段性工作建议。
二、日常工作开展:
1、完善制度。在街道下发有关制度和工作意见的基础上,对本校食品卫生安全制度进行全面修订完善。
2、强化督查。在领导小组的具体指导下,由办公室牵头,以各项食品卫生制度落实为重点,结合学校其它安全工作,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督查。
3、落实职责。校长为学校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学校兼职安全员为直接责任人,各教师和从业人员分别在自己的岗位职责内负责。
4、加强教育。加强对广大师生特别是食堂从业人员的食品卫生知识的宣传教育,通过举办专题培训班、知识讲座等形式,丰富卫生知识,增强卫生意识,提高自觉性和责任感。
5、添置设备。学校对照配备标准,逐步落实食品卫生设施配备。
三、事故应急处理
1、在食品供应过程中或学生用餐时发现食品感官性状可疑或有变质可疑时,经确认后,立即撤收处理该批全部食品,第一时间内通知所有学生停止用餐。
2、在全校范围内树立食品卫生安全意识、时时警惕食物中毒事件的发生,班主任、午餐管理老师在发现学生就餐后有类似食物中毒可疑病情后,及时报告卫生室,由卫生保健教师初步检查确定,做出以下措施:
(1)观察病情,对症处理。
(2)如确定食物中毒,做好以下工作:
a、初步诊断、治疗、护理患病的师生。
b、立即报告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全校进行紧急排除,通知有疑似中毒现象的学生紧急集中校医室进行临时处理,如中毒学生较多,情况紧急,打120进行送院急救,启动应急预案,采取抢救措施。
c、立即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
d、收集相关病情信息,协助卫生部门进行事件调查、处理。
3、学校主管领导立即指挥抢救工作,协调有关单位和部门的抢救。向教育局主管部门报告,指挥以下部门工作:
(1)责令食品立即停止食品加工、供应活动。
(2)由校医负责立即向上级卫生部门报告,报告时间间距离发病时间不得超过2小时。
(3)保护好现场,封存一切剩余可疑食物及原料、工具、设备、保护好中毒现场和食品留样,防止人为地破坏现场,等候卫生执法部门处理。
(4)班主任负责协助校医护理患病学生,如发现人数较多,治疗护理在班级进行。对已确定重病师生负责转送医院治疗。
(5)学生处做好师生思想工作,稳定学生情绪;负责家长的疏导工作;向新闻部门解释工作;协助学校领导做好善后处理工作。
(6)卫生室要深入班级配合卫生行政部门,做好流行病学调查。向患者了解食物中毒的经过,可疑食品、中毒人数,并预测发展趋势。
(7)总务处做好后勤保障工作,保障抢救机动车、药品、消毒用品到位,保障抢救中心必须品的供应。
(8)食堂负责人要协助卫生部门作带菌检查和取证工作,按照卫生部门的要求如实提供有关材料和样品。
四、事故责任追究
1、对导致事故起因的相关责任人进行严肃追究。
2、对事故瞒报、谎报和不及时上报的行为进行严肃追究
3、对事故处理中的玩忽职守、推诿扯皮等影响应急方案顺利实施的行为进行严肃追究。
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预案8
为了有效地预防、及时控制和消除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危害,保障全校师生的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维护正常的教学秩序,特制定市一中(益智中学)处理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
1、突发公共事件,是指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严重危害学校师生健康的重大传染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重大食物中毒以及其他严重影响师生健康的事件。
2、学校成立突发事件应急的指挥领导小组和工作小组(成员见附件),设立应急公共卫生知晓事件处理办公室——医务室;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出现时,应急指挥领导小组成员应在10分钟内赶到常设办公室,研究制定应急措施,并按照各自职责开展工作。
3、广泛开展宣传教育,组织学生收听季节传染病的知识讲座,让学生了解季节传染病的防治知识,杜绝不必要的恐慌和混乱。
4、建立严格的校园环境卫生、教室卫生、办公室卫生、学生宿舍卫生、饮食卫生等检查制度。
5、要求学生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增强体质。
6、遇有学生突发群体性(1个班3人以上同时出现)公共卫生事件,班主任应在第一时间上报医务室;医务室必须及时向学校指挥领导小组汇报,同时报告市教育局体卫工作站及市、区两级疾病控制中心;不得瞒报、漏报和谎报;并积极采取救治措施:班主任及时联系家长,学校迅速联络医院进行诊治,医务室积极配合疾病控制中心进行流行病学调查。
7、在群体公共卫生事件突发时,学校在疑似症状未确定时,根据具体情况迅速做好隔离处理工作,防止疫情扩散。
8、一旦发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本预案自行启动。
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预案9
为了提高学校预防、控制学生食物中毒、重大传染病流行等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能力和水平,保障师生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和校园稳定,根据《市教育局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的要求,制定本预案。
一、适用范围
本预案所指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是指突然发生并造成或有可能造成学校师生健康严重损害的事件。以学生食物中毒、重大传染病为重要内容,包括发生在学校内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学校所在地发生的可能对学校师生健康造成危害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分级
1.特别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Ⅰ级)
(1)学校发生的肺鼠疫、肺炭疽、传染性非典型肺炎、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新传染病以及我国已消灭的传染病等,达到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确定的特别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标准的。
(2)学校实验室保存的烈性病菌株、毒株、毒种等丢失。
(3)发生在学校的,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认定的其它特别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2.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Ⅱ级)
(1)学校发生集体食物中毒,一次中毒人员超过100人并出现死亡病例,或出现10例及以上死亡病例。
(2)学校发生肺鼠疫、肺炭疽、腺鼠疫、霍乱等传染病病例或血吸虫急感病例,发病人数以及疫情波及范围达到市州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确定的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标准的。
(3)学校发生传染性非典型肺炎、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疑似病例。
(4)乙类、丙类传染病在短期内爆发流行、发病人数以及疫情涉及范围达到市州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确定的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标准的`。
(5)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扩散到县(市)以外的学校。
(6)因预防接种或群体性预防服药造成人员死亡。
(7)因学校实验室有毒物(药)品泄露,造成人员急性中毒在50人以上或者死亡5人以上。
(8)发生在学校的,经市州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认定的其他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3.较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Ⅲ级)
(1)学校发生集体食物中毒,一次中毒人数100人以上,或出现死亡病例。
(2)学校发生肺鼠疫、肺炭疽、霍乱等传染病例及血吸虫急感病例,发病人数以及疫情波及范围达到市州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确定的较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标准的。
(3)乙类、丙类传染病在短期内爆发,疫情局限在县(市)域内的学校,发病人数达到市(州)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确定的较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标准。
(4)在本县(市)域内学校发现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
(5)发生在学校的,因预防接种或预防性服药造成的群体性心因性反应或不良反应。
(6)因学校实验室有毒物(药)品泄露,造成人员急性中毒,一次中毒人员人数10—50人,或出现死亡病例,但死亡人数5人以下。
(7)发生在学校的、经市(州)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认定的其他较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4.一般突发公共卫生事件(Ⅳ级)
(1)学校发生集体食物中毒,一次中毒人数30—100人,无死亡病例。
(2)学校发生腺鼠疫、霍乱病例或血吸虫急感病例、发病人以及疫情涉及范围达到县(市)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认定的一般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标准的。
(3)因学校实验室有毒物(药)品泄露,造成人员急性中毒,一次中毒人数在10人以下,无死亡病例。
(4)发生在学校的,经县(市)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认定的其他一般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三、工作原则
1.预防为主,及时控制。学校广泛宣传普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防控知识,提高师生的防护意识和校园公共卫生水平,加强日常监测,争取早发现、早报告、早控制,发现病例及时采取有效的预防与控制措施,迅速切断传播途径,控制疫情的传播和蔓延。
2.依法管理,统一领导。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在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开展应急处置工作,学校成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防控领导机构,严格执行国家法律、法规,负责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防、疫情报告、控制和救治工作,组织、指挥、协调、落实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防控工作。
3.快速反应,运转高效。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置工作机构要形成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快速反应机制,一旦发生突发公共卫生病例,确保发现报告、指挥、处置等环节的紧密衔接,做到快速反应、正确应对、处置果断,力争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
四、工作机构
学校成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其组成人员如下。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四个工作组,负责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
(1)办公室
主任:
成员:
职责:统一部署、协调学校各部门履行职责,收集上报传染病等疫情与突发事件变化情况,及时处置应急事件发生过程中的偶发事件。
(2)疫情监控组
组长:
成员:
职责:负责食物中毒、传染病防控知识宣传教育,监控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动态,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和校园环境整治。
(3)食品安全监督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职责:按规定把住食品的采购、储藏、加工出售等关口,确保食品安全;加强后勤设施建设,改善卫生条件,保证教室、寝室、食堂、厕所等公共场所清洁卫生及重点部位消毒工作;对后勤服务人员进行食品卫生安全教育。
(4)督办组
组长:
成员:
职责:督办学校落实门卫制度、来访制度、凭证出入制度、晨检制度、生病缺课登记制度、疫情报告制度、定期消毒制度,督促学校食品卫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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