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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禁学生无证驾驶电动车倡议书

严禁学生无证驾驶电动车倡议书

  无证驾驶,就是指机动车驾驶人在驾驶证准驾不符和驾驶证过期没换证相对应的合法准驾证明的情况下驾驶车。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严禁学生无证驾驶电动车倡议书(精选10篇),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严禁学生无证驾驶电动车倡议书1

尊敬的各位家长、同学、社会各界的朋友们:

  伴随虹桥镇经济持续发展,道路基础设施的不断完善,道路交通日益繁忙复杂,交通安全问题也日益突显。正值暑假,未成年人驾驶摩托车、电动车出行现象比较普遍,逆行、无证驾驶、不戴安全头盔、违法载人等交通违法现象层出不穷,保障未成年人交通安全形势日益严峻。助力交通文明,关爱未成年人的成长与安全,与你我息息相关,为保障未成年人交通出行安全。在此,虹桥镇人民政府发出倡议:

  一、家长严明责

  家长要自觉承担家庭教育和监护责任,提升孩子交通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培养孩子文明交通行为习惯。坚持以身作则,骑乘电动车、机动车时带好安全头盔。拒绝给未满16周岁的孩子购买电动自行车,严禁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驾驶电动自行车。

  二、学生严守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规定:驾驶自行车、三轮车必须年满12周岁;驾驶电动自行车和残疾人机动轮椅车必须年满16周岁。禁止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驾驶机动车,18周岁以上需取得合法驾驶证才能驾驶机动车上路。同学们要检视自身,郑重承诺遵守交通法规,出行注意交通安全,遵守交通法规。同时,未满16周岁的学生要自觉做到不驾驶电动自行车,不参与飙车、竞速驾驶等交通违法活动。树牢中小学生“遵法守规明礼、知危险会避险、安全文明出行”的理念,不断提高的交通安全意识,从而远离交通事故的伤害。

  三、社会同参与

  各位村(居)民,如果发现未满16周岁学生驾驶电动车、摩托车等交通违法行为,要积极劝导和指正。学校要严禁未满16周岁学生驾驶电动车,对违反规定的学生及时进行批评教育,促其提高认识,改正错误。

  亲爱的各位朋友,孩子是祖国的未来,是民族的希望,为保证青少年的健康成长!虹桥镇人民政府将组织交通办、交警七中队、虹桥镇派出所、运管八中队等部门单位,在全镇范围内对未成年人驾驶电动车、机动车行为进行集中整治。

  倡议人:

  20xx年xx月xx日

  严禁学生无证驾驶电动车倡议书2

尊敬的学生家长,亲爱的同学们:

  你们好!

  近年来,随着我市经济水平快速发展、道路基础设施建设逐步完善以及居民生活水平不断提升,各类机动车、非机动车数量急剧增长,在方便大家出行的同时,交通路况日益复杂多变,交通安全问题也逐步引起公众广泛关注。其中,由于未满16周岁学生交通安全意识薄弱,致使骑乘电动车、摩托车时事故频发,未成年人安全出行教育刻不容缓。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二条规定:驾驶自行车、三轮车必须年满12周岁,驾驶电动自行车和残疾人机动轮椅车必须年满16周岁。为了您和家人安全出行,学校保卫处、学生处、团委郑重发出如下倡议:

  一、学校要积极担负起教育主体责任,将学生安全教育放在首位。重视学生安全教育,设置学生安全教育课程,倡导文明礼让。与交通部门合作,定期组织开展交通安全知识进校园、进课堂活动,通过经典案例逐步增强中职学生交通法制意识和安全意识。利用广播、电视、宣传栏、LED显示屏等宣传媒介,加强学生安全教育宣传,在学校营造安全出行的良好氛围。制定学校学生安全出行制度,严禁未满16周岁学生驾驶电动车、摩托车进入学校,切实把好学生安全进校园第一关。

  二、家长要自觉承担起家庭教育和监护责任。注重家庭教育,抓好子女交通安全教育,提升孩子交通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培养孩子文明交通行为习惯。坚持以身作则,拒绝给未满16周岁的孩子购买电动车、摩托车,严禁未满16周岁的孩子驾驶电动车、摩托车。

  三、同学们要严以律己,严格遵守交通法规。自觉学习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知识,提高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遵守交通法规,知法守法,做到文明礼让出行。自觉做到不驾驶电动车、摩托车外出,不参与飙车、竞速驾驶等交通违法活动。

  希望通过大家的共同努力,不断提高未成年学生交通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创建文明、安全出行的良好社会氛围。

  倡议人:

  20xx年xx月xx日

  严禁学生无证驾驶电动车倡议书3

尊敬的各位家长、各位同学:

  随着社会发展、进步,电动车、摩托车成为人们出行的必备工具。然而随着使用量的增加,由此而引发的交通事故逐渐呈上升的趋势,而中学生骑电动车所带来的交通安全隐患更是让人担忧,已严重威胁到学生的生命安全。我们倡议,安宁市川附实验中学的学生不骑电动车、摩托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二条规定,在道路上驾驶自行车、三轮车、电动自行车、残疾人机动轮椅车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驾驶自行车、三轮车必须年满12周岁;

  (二)驾驶电动自行车和残疾人机动轮椅车必须年满16周岁。

  中学生骑电动车的行为属于一种危险行为。为此,安宁市川附实验中学发出倡议:

  中学生骑行电动车、摩托车的危害主要有以下几种:

  一、很多中学生骑行电动车、摩托车,完全是出于好奇、攀比的心理,贪玩及虚荣心作祟,盲目跟风,这样不利于学生良好品行的培养。

  二、电动车、摩托车、虽快速、便捷,但稳定性和刹车系统的安全性能不如自行车,中学生遇到紧急事件时的控制能力弱,很容易导致惨剧的发生。

  三、学生往往性格冲动,骑行电动车一般车速很快,远远超过电动车、摩托车骑行规定的车速,容易引发交通安全事故。

  四、某些中学生骑电动车、摩托车还经常搭载其他同学或朋友,或者不好意思拒绝其他同学或朋友要求搭乘的请求,这样车身重量增加,在危险时保持车辆平衡和刹车更加困难,增加了危险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就有相关的规定。同时,如若因骑车带人引发了安全事故,还会发生不必要的经济矛盾纠纷,给彼此家庭带来伤害。

  五、有些中学生骑电动车时喜欢在路上玩漂移、打角度、急速拐弯、比赛超车,做出一些非常危险的动作,既危及了自己也危及到他人的生安全。

  六、中学生往往不熟悉交通法规,经常出现超速、超载、逆行、带人、随意占用机动车道、随意变更车道、不遵守交通信号灯等违规行为,造成极大的危险。

  为了对同学们的安全负责,学校提出禁止同学们骑行电动车类交通工具,出门改为步行、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家长接送等。希望同学们从自身的安全出发,自觉遵守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尊重自己的生命,尊重他人的生命!希望家长朋友们监督好自己的孩子,不让孩子骑电动车、摩托车。

  倡议人:

  20xx年xx月xx日

  严禁学生无证驾驶电动车倡议书4

尊敬的老师,各位同学:

  近段时间来,我校校园内学生骑乘摩托车现象时有发生,部分学生在校内骑摩托车时,有的超载行驶,有的在生活区或课间人群拥挤时高速行驶,特别是在放学时间段驾驶摩托车在校园内公路上人车混流,存在着极大的安全隐患,严重影响了校园的交通秩序,也严重的干扰了学校的教育教学秩序。而且,我校学生在校内外骑乘摩托车被撞或撞人致伤、致残,甚至死亡事故的教训和案例近年来也曾有发生。

  为进一步加强校园安全管理,本着对学生负责、对学生家庭负责、对学校和社会负责的态度,我们倡议,学生在校园内外不骑行电动车、摩托车代步。

  从即日起,学校保卫处将对学生在校园内骑乘摩托车进行专项整顿。为学生在校期间安全骑乘摩托车(含助力车、电动车),现将有关事项倡导如下:

  一、自觉认识交通安全的重要性和摩托车事故的多发性、危害性,加强自我教育和自我管理,自觉配合学校做好校园内禁止骑乘摩托车(助力车、电动车)的管理工作。

  二、学校将对学生在校园内骑乘摩托车(助力车、电动车)的行为进行查处。自通知之日起,学校保卫处将加大对学生在校内骑乘摩托车(助力车、电动车)的巡查力度。对不听劝止的学生将报请学院依照校纪校规严肃处理;对在校外高速飚车,骑乘非法改装的摩托车等违法行为,将直接举报当地公安机关和交通管理部门进行处理。

  三、学生在校外的日常出行,提倡乘坐有安全保障的公共汽车或出租车。不建议在校外骑乘摩托车(助力车、电动车)代步。对非安全骑乘摩托车(助力车、电动车),导致不良后果者,由肇事学生本人自行负责。

  倡议人:

  20xx年xx月xx日

  严禁学生无证驾驶电动车倡议书5

尊敬的各位家长、同学:

  随着经济的发展,社会的进步,人们的出行工具变得越来越多样化。电动车、摩托车成为人们出行的首选。然而随着电动车、摩托车使用的增多,因电动车、摩托车而引发的交通事故逐渐呈上升的趋势,而学生骑行电动车、摩托车上下学所带来的交通安全隐患更是让人担忧,已严重威胁到学生的生命安全。我们倡议,不骑行电动车、摩托车上下学。

  学生骑行电动车、摩托车的危害主要有以下几种:

  一、部分学生骑行电动车、摩托车,完全是出于攀比的心理,虚荣心作祟,盲目跟风,这样很不利于学生良好品行的培养。

  二、电动车、摩托车虽快速、便捷,但稳定性和刹车系统的安全性能不稳定,学生遇到紧急事件时的控制能力弱,很容易导致交通事故的发生。

  三、部分学生性格较为冲动,骑行电动车、摩托车一般车速很快,远远超过电动车、摩托车骑行规定的车速,容易引发交通事故。

  四、部分学生骑行电动车、摩托车经常搭载其他同学,或者不好意思拒绝其他同学要求搭乘的请求,导致车身重量增加,在危险时保持车辆平衡和刹车更加困难,增加了危险性。同时,如若因骑车带人引发交通事故,还会发生不必要的经济矛盾纠纷,给彼此家庭带来伤害。

  五、部分学生骑行电动车、摩托车时喜欢在路上玩漂移、急速拐弯、比赛超车,做出一些非常危险的动作,既危及了自己也危及到他人的生命安全。

  六、学生往往不熟悉交通法规,经常出现超速、超载、逆行、随意占用机动车道、随意变更车道、不遵守交通信号灯等违规行为,造成极大的危险。

  七、学生自我保护意识薄弱,骑行电动车、摩托车时往往未采取任何防护措施(不戴安全头盔)。一旦发生危险,容易造成严重后果。

  为了对同学们的安全负责,家长们要履行教育和监护责任,不为学生购买和提供电动车、摩托车交通工具上学、放学。同时,交警部门将加大检查力度,一经发现学生违法骑行电动车、摩托车依法暂扣车辆,并通报至学校,由学校作出处理。希望同学们从自身的安全出发,自觉遵守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共同营造我县文明、和谐、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

  倡议人:

  20xx年xx月xx日

  严禁学生无证驾驶电动车倡议书6

尊敬的家长、亲爱的同学们:

  你们好!

  电动车(电动摩托车、电动自行车、电动共享单车等)是人们日常生活中常见的交通工具,给我们带来了方便与快捷。然而,它就像一把锋利的双刃剑,在带给我们便利的同时,也给成长中的学生们带来了许多隐患和危险。由于电动车使用的增多,由此而引发的交通事故逐渐呈上升的趋势,中学生违规骑电动车上学放学所带来的交通安全隐患更是让人担忧,已严重威胁到学生的生命安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 第七十二条第二款规定,“(一)驾驶自行车、三轮车必须年满12周岁;驾驶电动自行车和残疾人机动轮椅车必须年满 16周岁。”因此,16周岁以下的未成年人在路上骑电动车或改装电动车上路是一种违法行为。

  在此,我们发出以下倡议:

  一、家长们要加强教育监护,确保孩子安全。

  家长作为监护人,一定要充分认识到未成年人驾驶电动车的危害性,要切实履行监护责任,把好第一道关,不为孩子购买和提供电动车;要对子女进行交通安全知识教育,培养子女良好的交通行为习惯,同时坚持从自身做起,严格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相关的`法律、法规,做文明出行的模范。

  二、同学们要严守交通法规,安全文明出行。

  未满12周岁骑自行车、未满16周岁骑电动车的行为属于一种交通违法行为。请同学们检视自身,郑重承诺遵守交通法规,严禁参与飙车、竞速驾驶等交通违法行为。望同学们从自身的安全出发,自觉遵守国家相关的交通法律法规。尊重自己的生命,尊重他人的生命!

  希望全体学生遵守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安全出行,平安回家!

  衷心感谢你的配合!

  倡议人:

  20xx年xx月xx日


  严禁学生无证驾驶电动车倡议书7

尊敬的各位家长朋友、同学们:

  你们好!

  暑期将近,镇辖区内摩托车、电动车搭载学生出行现象比较普遍,逆行、无证驾驶、不戴安全头盔、违反交通信号、违法载人等交通违法现象突出,未成年人驾驶摩托车、机动车酿成的交通事故屡有发生,助力交通文明,关爱未成年人的成长与安全,与你我息息相关。

  未成年人作为一个弱势群体,应该受到我们整个社会的共同保护,白音花镇人民政府在此发出倡议:

  一、家长要履行教育和监护责任,不为学生购买和驾乘电动车、摩托车。希望广大家长对子女进行交通安全知识教育,培养子女养成良好的交通行为习惯,同时坚持从自身做起,严格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相关的法律、法规规定,做文明出行的模范。家长不要给未成年子女购买和驾乘电动车、摩托车,禁止孩子驾驶电动自行车、电瓶车、摩托车、机动车上路;时刻关注孩子出行安全,不骄不纵,家长有责,遵章守法,共建平安。

  二、学生们要严守交通法规,安全文明出行。电动车的速度快,但稳定性和制动性能较差,未成年人年龄小,应对突发状况的能力有限,一旦遇紧急情况,很可能出现处理方式方法不当,酿成交通事故。因此未满16周岁骑电动车的行为属于一种交通违法行为。

  三、社会各界及有关部门要共同做好学生交通安全工作。孩子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社会各界人士如发现未成年学生驾驶电动车、摩托车等交通违法行为,要积极劝导和指正。学校要加强学生安全教育,严禁未成年学生驾乘电动车、摩托车,对违反规定的学生及时进行教育批评。

  亲爱的家长朋友们,孩子是家庭和社会的希望,让他们平安健康快乐成长,是我们每个人的心愿,但因为交通安全意识淡薄,不遵守交通规则导致的交通事故时有发生,给孩子们的人身安全带来了威胁。

  一桩桩交通事故,时刻提醒着我们生命是宝贵的,也是脆弱的,作为道路交通参与者,我们应时刻遵守交通法规,维护交通安全,作为家长,我们要加强对孩子的交通安全教育,切实履行监护人的职责,为孩子创造更安全,美好的交通环境。

  倡议人:

  20xx年xx月xx日

  严禁学生无证驾驶电动车倡议书8

尊敬的广大师生及家长朋友们:

  随着人们出行工具的多样化,电动车成为人们出行的一种选择。然而随着电动车使用的增多,由电动车引发的交通事故逐渐呈上升的趋势,而学生骑电动车所带来的交通安全隐患更是让人担忧,已严重威胁到学生的生命安全。为培养学生良好的交通安全意识,确保学生生命安全,现向广大师生及家长发出倡议:

  一、学校要加大宣传教育力度,努力提高学生的交通安全意识。各中小学充分利用广播、板报等校内宣传阵地开展宣传活动;动员广大家长自觉负起责任,管好子女,从源头上杜绝违规现象的发生;向全县中小学生发出“禁止骑行电动车和摩托车的倡议书”。

  二、家长们要履行教育和监护责任,不为学生购买和提供摩托车(电动车)。希望广大家长要对子女进行交通安全知识教育,培养子女良好的交通行为习惯,同时坚持从自身做起,严格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相关的法律、法规,做文明出行的模范。家长不要给未成年子女购买和提供摩托车(电动车),告诫他们不要无证驾驶摩托车(电动车),不要乘坐无牌无证、违章超载车辆等非法营运交通工具,乘坐机动车按规定使用安全带。小学生不要骑自行车上学,中学生骑自行车要行非机动车道。不骄不纵,家长有责;遵章守法,共建平安。

  三、社会各界及有关部门要共同做好学生交通安全工作。学生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如果发现未成年学生驾驶摩托车(电动车)等交通违法行为,要积极劝导和指正。学校要严禁学生无证驾驶摩托车(电动车),对违反规定的学生给予纪律处分。交警部门发现学生在校外驾驶摩托车(电动车)、参与飙车违法行为,将严肃查处并通报学生所在学校,并将对学生无证驾驶的摩托车(电动车)依法暂扣处理。

  为了孩子们的人身安全,希望大家配合学校工作,牢固树立交通安全意识,从自己做起,从小事做起,共同营造文明行路的良好氛围,助力孩子健康成长,确保他们高高兴兴上学,平平安安回家。

  倡议人:

  20xx年xx月xx日

  严禁学生无证驾驶电动车倡议书9

尊敬的各位家长、各位同学:

  交通安全关系到与一个孩子和家庭的幸福。近年来,全国因中小学生违规骑电动车等行为引发的交通事故呈上升趋势。为保障孩子的交通安全和身体健康安全,我们倡议中小学生不骑电动车、摩托车上下学。

  一、骑电动车安全隐患多

  一是消防安全隐患大。电动车制造工艺相对较低,市场产品鱼龙混杂,不规范充电、不安全的电池等,容易引起起火爆炸等事故。

  二是操控性差。电动车稳定性和刹车系统的安全性能差,学生遇到紧急情况时控制能力弱,很容易导致事故发生。大多学生往往性格好动,骑电动车车速快,易引发交通事故。有的中学生骑电动车还搭载同学或朋友,致使车身重量增加,在危险时保持车辆平衡和刹车更加困难,增加了危险性。

  三是其他风险多。若因骑电动车引发安全事故,还会发生纠纷,给家庭带来伤害。交管部门将加大二轮车违规行为的整治力度,学生无证等违规行为也将处罚,既可能导致学生不能按时上课,也可能影响学生心理健康等。

  二、不符合条件骑电动车涉及违法

  一是违反交通法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机动车驾驶申领和使用规定》等规定.'驾驶自行车必须年满12周岁,驾驶红牌电动车必须年满16周岁,驾驶黄牌、蓝牌、临时牌电动车必须年满18周岁且需取得驾驶证。不符合上述要求骑行的,其行为违法。

  二是未成年人违法也要接受处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未成年人无证驾驶机动车(含电动车),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罚款由未成年人的监护人负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未成年人违法驾车造成交通事故的,应承担民事责任和刑事责任。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责任。监护人尽到监护职责的,可以减轻责任。

  三、确需骑车上下学的,提倡骑自行车

  一是可强身健体。中小学生正处于长身体的时候,坚持骑自行车有助于提升心肺能力,促进营养吸收,增强肌肉和骨骼的发育,增强自身抵抗力,达到长高和增强体能的目的。

  二是可培养性格。骑自行车有助于培养自信心,有利于培养学生的良好品行,促进阳光心理。

  家长朋友们要自觉承担起家庭教育和监护责任,加强孩子的交通安全教育,培养孩子文明交通行为习惯。要坚持以身作则,拒绝给未满规定年龄的孩子购买电动车,不让孩子违规骑电动车。要坚持原则,耐心做孩子的思想工作,时刻关注孩子出行安全,加强孩子的日常监护,杜绝危险事故发生。

  同学们要严以律巳,严格遵守交通法规,做到文明安全出行。不向家长提不合理要求,拒绝违规骑电动车,符合骑车要求的也尽可能步行或骑自行车上下学,不参与枫车、竞速驾驶等交通违法活动,为家庭的平安、和睦、幸福尽义务,保自己健康平安成长!

  孩子的安全是我们最大的牵挂,交通安全关系到孩子的一生,也维系着舞一个家庭的幸福。让我们积极行动起来,从自己做起,从现在做起,一起努力向未来。

  倡议人:

  20xx年xx月xx日

  严禁学生无证驾驶电动车倡议书10

尊敬的家长,各位同学:

  袋鼠云共享电动车在我市运营以来,以其轻便快捷、易于操作、使用成本低等特点,正越来越多的被人们作为出行交通工具使用。然而随着共享电动车使用的增多,由共享电动车而引发的交通事故逐渐呈上升的趋势,而学生骑电动车所带来的交通安全隐患更是让人担忧,已严重威胁到学生的生命安全。由于学生缺少生活经验,应变能力差又好奇冲动,未满规定年龄在道路上驾驶电动车很不安全,极易发生事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法实施条例》规定“驾驶电动自行车必须年满16周岁”。为此我们倡议,学生不骑电动自行车、摩托车。

  学生骑电动自行车的危害主要有以下几种:

  一、共享电动车虽快速、便捷,但稳定性和刹车系统的安全性能差,学生遇到紧急情况时的控制能力弱,很容易导致惨剧的发生。

  二、学生往往性格冲动,骑电动车一般车速很快,远远超过电动车骑行规定的车速,容易引发交通安全事故。

  三、学生骑电动车还经常搭载其他同学或朋友,这样车身重量增加,在危险时保持车辆平衡和刹车更加困难,增加了危险性。同时,如若因骑车带人引发了安全事故,还会发生不必要的经济矛盾纠纷,给彼此家庭带来伤害。

  四、有些学生骑电动车时喜欢在路上急速拐弯、比赛超车,做出一些非常危险的动作,既危及了自己也危及到他人的生命安全。

  五、学生往往不熟悉交通法规,经常出现超速、超载、逆行、带人、随意占用机动车道、随意变更车道、不遵守交通信号灯等违规行为,极易造成危险。

  六、学生自我保护意识薄弱,骑行电动车时往往不戴头盔,一旦发生危险,很容易酿成惨祸。

  希望同学们从自身的安全出发,自觉遵守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提高交通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争当文明交通的实践者和维护者,共同打造安全、有序、畅通、优美的城市交通环境。

  倡议人:

  20xx年xx月x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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