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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安全防范工作制度

时间:2022-01-15 12:01:36 医院安全防范工作制度 我要投稿

医院安全防范工作制度

  一、医院建立制度的作用是什么

  1、规章制度首先是应用于标准化管理

  制度可以规范员工的行为,规范医院管理,实现制度面前人人平等。医院如果建立了全面、完善的规章制度,公司内部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可以得到广泛调动,医院的各项工作就能够顺利开展,工作效率就会极大提高,医院的总体效益就会不断得到提高,医院的战略方针目标就能得到顺利实现。

  2、完善的规章制度可以得到合作者和社会的广泛信任,更易赢得商业机会和发展机会。

  3、医院规章制度具有法律的补充作用

  医院的规章制度不仅是公司规范化、制度化管理的基础和重要手段,同时也是预防和解决劳动争议和合作纠纷的重要依据。由于国家法律法规对医院管理的有关事项一般缺乏十分详尽的规定,事实上医院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在管理中可以起到类似于法律的效力,可以作为人民法院审理有关争议案件的依据。因而医院合法完善的规章制度起到了补充法律规定的作用,有利于保护医院的正常运行和发展。

  4、规章制度还有一个很重要的作用,就是政策应对

  医院在发展过程中接受政府有关部门法律法规的指导和管理,受到现行政策的约束和支持。比如项目基金的申报,在发改委要求的项目基金的申报材料中,有一项就是公司政策及管理制度,必须有着非常完善的医院规章制度才可能申请到国家的项目基金支持。同理,许多项目竞标也都需医院提供本公司的规章制度,并将其作为考核医院是否合格的标准之一。

  二、医院安全防范工作制度(通用12篇)

  在现实社会中,大家逐渐认识到制度的重要性,制度就是在人类社会当中人们行为的准则。想必许多人都在为如何制定制度而烦恼吧,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医院安全防范工作制度(通用12篇),欢迎大家分享。

  医院安全防范工作制度1

  一、建立医疗安全目标责任制。

  1、应完善医疗安全责任制,使各科室(部门)和各级医务人员做到层层对医疗安全负责。

  2、责任制应达到有责任目标、有实现目标的保障措施、有检查考核办法、有奖惩激励制度等要求。

  二、医疗安全教育。

  1、目的

  目的旨在使医务人员在思想认识上、职业道德上、应变能力上和保证医疗安全的心理状态及技能上,排除各种主观障碍。

  2、医疗安全意识教育:

  (1)树立正确、积极的医疗风险意识;

  (2)增强医疗安全责任感,增强医疗安全管理的法律意识;

  (3)克服自身及周围有关方面存在不安全因素的自觉性和主动性。

  3、医德与医疗安全相关教育:包括医德理念与医疗安全、医德规范与医疗安全和医患关系与医疗安全等相关性的认识。

  4、质量管理知识与医疗安全相关教育:

  (1)医疗安全教育是质量教育的重要内容;

  (2)为保障医疗安全又需要掌握相关的质量管理知识,主要是医疗服务质量安全质量特性的内涵与外延知识、标准化管理知识和医疗缺陷管理知识等。

  5、医疗技术与医疗安全相关教育:

  应紧密结合继续医学教育,将医疗安全教育贯穿于医学技术教育之中。

  三、医疗缺陷检控与安全把关

  1、医疗不安全事件的发生具有一定的随机性特点。因此,必须时时处处进行缺陷检控,加强医疗安全把关,以防患于未然。

  2、一般地说,医疗不安全事件均潜藏在日常的医疗缺陷之中,因此。强化日常医疗缺陷管理,既是提高医疗质量的重要措施;也是卡紧医疗不安全事件源头的重要对策。在此基础上,还必须建立健全各级卫生技术人员自下而上和各级行政组织自上而下对重大高难度或新技术措施进行安全把关的制度。

  四、重点病人医疗管理。

  传统的医疗安全管理的主要对策是强调重点病人医疗管理。此对策是行之有效的,在全面系统的医疗安全管理中,仍需重视采用。

  五、重点科室(专业)及重点工作岗位和控制对象的医疗安全“包保机制”。

  医疗安全管理突出重点的另一个方面,就是建立重点科室(专业)及重点工作岗位和工作人员的“安全包保机制”。重点科室即通过科室安全评估发现医疗安全系数特低的科室(专业)、重点工作岗位和工作人员,对他们采取特别防范措施的有效办法,就是指定各级领导和技术骨干实行一对一的指导、帮助和监督治理。

  六、不安全因素检查消除措施。

  通过每年一度的医疗安全大检查,以科室为单位评价不安全因素存在的程度,并对明显存在的不安全因素采取切实有效的治理消除措施。

  七、医疗不安全事件易发境况的安全防范部署。

  医疗不安全事件易发境况是指夜班、节假日及其他容易发生医疗不安全事件的环境和情况。每有这种情况均应进行医疗安全防范的特别部署。

  医院安全防范工作制度2

  一、任务目标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牢固树立“以人为本,以病人为中心”的服务理念,以创建“平安医院”活动为载体,按照“预防为主、安全第一”的原则,进一步加强医院安全防范系统建设,预防和减少发生在医院内部的案事件,及时消除医院安全隐患,有效维护正常诊疗秩序,创造良好的诊疗环境,促进卫生事业健康持续发展。

  二、主要内容

  (一)组织制度建设。

  1、健全组织领导机制。医院应当形成法人负总责,分管负责人具体抓,专职保卫机构组织实施,医疗投诉、新闻宣传等职能部门密切配合的良好工作格局。

  2、完善安全防范制度。医院应当结合实际情况,完善医院安全防范系统日常管理制度和医务人员安全防范制度,健全门卫值守、值班巡查和财务、药品、危险品存放等安全管理制度。

  3、建立应急处置机制。完善重大医疗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机制和预案,实现警医联动,做好信息上报,加强舆情引导,规范舆情发布,密切监测舆情,防止恶性突发事件升级,确保恶性突发事件的及时、有效处置。

  4、建立教育培训和定期检查制度。医院应当结合实际情况,建立全员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对重点岗位和新进员工加大培训力度,确保培训效果。建立定期安全生产检查制度,及时发现隐患,并切实整改。

  (二)人防系统建设。

  1、保卫队伍建设。医院要按照《企业事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条例》的规定设立专职保卫机构(保卫处、科),根据医院工作量、人流量、地域面积、建筑布局以及所在地社会治安形势等实际情况,配备专职保卫人员和聘用足够的保安员,确保安全防范力量满足工作需要。保安员数量应当遵循“就高不就低”原则,按照不低于在岗医务人员总数的3%或20张病床1名保安或日均门诊量的3‰的标准配备。专职保卫机构的设置和保卫人员、保安员的配备情况要报当地公安机关备案。

  2、保卫、保安人员培训。医院要加强保卫人员和保安员的培训、管理,要向正规保安公司聘用保安员,每年至少开展2次专门培训和考核。培训内容应当包括必要的法律基础知识和一定的应急处置能力,并根据岗位实际需要,掌握安全防范系统操作和维护技能,切实提高保卫人员、保安员的业务素质和工作水平。

  3、守护巡查管理。医院要建立门卫制度,严格各出入口的管理,加强对进出人员、车辆的检查,及时发现可疑情况,医院内发生案事件后,要立即报警,在保证自身安全的前提下对实施违法犯罪的人员进行堵截,防止其逃跑。医院供水、供电、供气、供热、供氧、“毒、麻、精、放”药(物)品、易燃易爆物品存放库房等重点要害部位、夜间值班科室要实施24小时值班守护制度,安排专人值守。医院要加强安全防范动态管理,组织保卫人员、保安员定时和随时巡查,第一时间掌握安全总体情况。其中,医院出入口、停车场、门(急)诊、住院部、候诊区和缴费区等人员活动密集场所要有针对性的加强巡查,夜间巡查时应当至少2人同行,并做好巡查记录。巡查中发现可疑人员、可疑物品要进行先期处置,对违法犯罪行为要及时制止,并立即报警,做好现场保护措施,配合公安机关开展相关工作。

  4、安全宣传教育。医院要开展全方位、多形式的宣传教育工作,在医院出入口、门(急)诊、住院部、候诊区和缴费区等人员活动密集场所,张贴有关维护医院秩序的法律法规和文件,悬挂加强医院安全防范工作宣传标语。针对医务人员不同岗位,开展有针对性的安全防范教育,提高医务人员安全防范意识和技能。

  (三)物防系统建设。

  1、防护器材装备。医院要为在岗保卫人员配备必要的通讯设备和防护器械。通讯设备包括固定电话、移动电话和对讲机等,对讲机为必配设备。医院规模较大、周边治安情况复杂的,可视情在医院重点部位配备安检设备,加大对携带管制刀具等危险物品进入医疗机构的查缴力度。

  2、安全防护设施。医院的供水、供电、供气、供热、供氧中心,计算机数据中心,安全监控中心,财务室,档案室(含病案室),大中型医疗设备、血液、药品和易燃易爆物品存放点等区域,应当按照《防盗安全门通用技术条件》(GB17565-20xx),安装防护门等安全防护设施。

  3、安全保险装备。医院要按照《麻药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严格落实“毒、麻、精、放”药(物)品、易燃易爆物品和财务安全管理制度,将“毒、麻、精、放”药(物)品、易燃易爆物品存放在符合安全防范标准的专用库房。无法及时送交银行的现金要存放在符合行业标准的保险柜。专用库房和保险柜实行双人双锁管理。

  (四)技防系统建设。

  1、完善四个系统建设。医院要充分发挥技防在构建动态安全防范系统中的'技术支撑作用,按照《安全防范工程技术规范》(GB50348—20xx)、《入侵报警系统工程设计规范》(GB50394-20xx)、《视频安防监控系统工程设计规范》(GB50395-20xx)、《出入口控制系统工程设计规范》(GB50396-20xx)及《电子巡查系统技术要求》(GA/T644-20xx)等行业规范,建立完善入侵报警系统、视频监控系统、出入口控制系统和电子巡查系统,实现四个系统的互联互通。

  2、设置安全监控中心。医院要设置安全监控中心,对本单位技防系统的安全信息进行集中统一管理。安全监控中心要实行双人全天值班制,具备条件的,应当与当地公安机关联网。同时,应当设定视频监控图像监视查看权限,设置内部视屏和医患隐私图像遮挡功能。要配备通讯设备和后备电源,保证断电后入侵报警系统工作时间不少于8小时,视频监控系统工作时间不少于1小时。视频监控图像保存不少于30天,系统故障要在24小时内消除。

  3、加强重点部位监控。医院的供水、供电、供气、供氧中心,计算机数据中心,安全监控中心,财务室,档案室(含病案室),大中型医疗设备、血液、药品及易燃易爆物品存放点,各出入口和主要通道均要安装视频监控装置。可视情况在医务人员办公室等区域的出入口安装视频监控装置。门卫值班室和投诉调解室要安装视频监控装置,投诉调解室要安装声音复核装置。

  4、安装一键式报警装置。医院门卫室、各科室、重点要害部位要安装一键式报警装置,并与医院安全监控中心联网,确保发生突发案事件时能及时通知保卫、保安人员,迅速处置。

  (五)医患纠纷调处机制建设。

  1.做好投诉管理工作。医院要认真落实《医院投诉管理办法(试行)》,设立医患关系办公室或指定部门统一承担医院投诉管理工作,通过开设接待窗口、席位等形式,建立畅通、便捷的投诉渠道,认真落实“首诉负责制”,在第一时间受理患者投诉,疏导理顺患者情绪,从源头上妥善化解医患矛盾。

  2.定期梳理医患纠纷。医院要明确牵头部门定期对医患纠纷进行摸排,拉出清单,及时研判,特别要认真梳理未解决的医疗纠纷,做到逐件回顾、逐件分析、逐件解决、逐件总结。对摸排梳理中发现的有可能引发涉医案事件的相关人员要主动接触,充分发挥医疗纠纷人民调解的作用,及时化解纠纷或矛盾。

  3.建立涉医案事件防范联动机制。医院的院长办公室、医务、保卫等部门要建立涉医案事件联动机制,对尚未化解的医患纠纷要及时会商研判,对可能发生个人极端行为、风险程度高的科室要布置保卫力量重点值守、巡控,严防发生案事件。医院在工作中发现的有可能造成现实危害的情况和可疑人员要及时报告属地卫生(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和公安机关。公安机关要与医院建立联系机制,及时会同医院有关部门梳理排查可能影响医院安全的案事件苗头,指导医院落实预警防范措施。对发生的各类案事件,要迅速出警,依法予以查处。

  三、工作要求

  (一)各级卫生(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公安机关和各级各类医院要把进一步加强医院安全防范系统建设作为保障群众安全有序就诊、构建和谐医患关系、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长治久安的重要民生工程来抓,努力创造更加和谐稳定的社会治安环境。要按照《关于开展创建“平安医院”活动的意见》(卫办发[20xx]118号)要求,紧密围绕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任务,发挥职能作用,加强协作配合,形成工作合力。

  (二)地方各级卫生(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要加强对医院安全防范工作的指导、检查与考核,积极协调地方财政,加大对医院安全防范能力建设的投入,及时装备、更新、完善安全生产设施设备,确保安全设施设备规范、正常运行。对工作中遇到的重大问题,要协调相关部门研究提出工作意见和建议,及时报告当地党委、政府,着力推动问题解决。

  (三)公安机关要切实加强对医院安全保卫工作的指导、检查,指导、督促医院做好安全防范系统的建设。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根据需要,可提请本级人民政府将医院纳入治安保卫重点单位,加强对医院及周边的治安防控,切实净化医疗机构及周边环境。

  (四)各医院要按照本意见的要求,加强安全防范系统建设,提高安全防范能力。目前暂不能达到本意见有关要求的医院,应当增加保卫力量,配置必要防护装备,健全制度,严格管理,并制定工作计划,逐步建立运转高效的安全防范系统。

  (五)二级以上医院安全防范工作按照本意见执行,其他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参照执行。消防、信息、后勤等工作的安全管理内容和要求按照现行的法律法规及标准执行。

  医院安全防范工作制度3

  一、在分管院长的领导下开展工作,各科主任应加强对本科门诊的业务技术指导。各科确定一名主治医师以上业务人员协助科主任负责本科的门诊工作。

  二、应派有经验的医师和护士参加门诊工作,人员相对固定。

  三、对两次复诊仍不能确诊的疑难病症,应及时请上级医师会诊。

  四、科主任、主任医师应定期上门诊解决疑难病例,每人每周一般不少于两个半天。

  五、对病人要进行认真检查,按照门诊病历书写规范书写病历。

  六、门诊检验、特检科室所做各种检查,必须准确、及时。

  七、门诊有等待就诊病人出现病情变化的抢救方案和急救措施,对高烧患者、重病患者、70岁以上老年患者,应当优先安排诊治。

  八、门诊各科与住院处及病房应加强联系,以便根据病情及病床使用情况,有计划地收纳病员住院治疗。

  九、做好预检分诊工作,严格执行消毒隔离制度,防止交叉感染,做好疫情报告。

  十、门诊工作人员要做到关心体贴病员,态度和蔼,有礼貌,有耐心地解答问题,尽量简化手续,有计划地安排病员就诊。

  十一、门诊应保持清洁整齐、改善候诊环境,加强候诊教育,宣传卫生防病、计划生育和优生学知识。有饮水设施及服务项目收费标准公示栏。

  十二、门诊医师在保证疗效的前提下积极采用合理的检查和治疗方法、避免过度医疗和大处方发生,减轻病人的经济负担。

  十三、对基层或外地转诊病人,要认真诊治。在转回原地治疗时,要提出书面诊治意见。

  十四、门诊各科根据本专业特点,建立必要的规章制度、各种治疗常规、操作规程以及岗位责任制,并认真做好登记、统计报表等工作。

  十五、参加门诊工作的医务人员,在医务部、护理部和门诊部统一领导下开展工作。认真执行院、科规章制度,遵守岗位职责。人员调换时,科室应与医务部、护理部和门诊部共同确定名单并公示。

  十六、开展电话预约、现场预约、网络预约、诊间预约、等多种形式的预约方式,指导患者预约就诊,减少候诊时间,方便患者就医。

  十七、根据季节及卫生行政部门的'要求,设置相应专业的传染病门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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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在分管副院长领导下,负责做好门诊行政管理工作。

  二、经常检查督导门诊各科室工作制度和工作职责的执行情况,加强信息反馈,提高服务质量。

  三、做好门诊环境管理和秩序管理工作,做到环境整洁、舒适、安全、工作有序。

  四、经常深入科室调查了解各项工作落实情况,进行分析,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并及时向主管院长汇报工作,提出改进工作措施。

  五、对门诊流量实时监测,合理调配医疗资源,做好门诊和辅助科室的协调配合工作。

  六、加强预检分诊制度的落实,督导落实急危重患者优先处置,保障急诊绿色通道畅通。

  七、建立、健全和落实好本部门各项规章制度。

  八、不断加强门诊日志管理,做好门诊大事记纪录。

  九、每日检查开诊情况并全面掌握各科门诊医疗、护理及宣教工作的情况,负责组织检查门诊患者的就诊情况,组织好各专业专家门诊,方便病人就医。

  十、做好导医培训,有效指导患者就诊,正确使用一卡通,落实“首问负责制”。

  十一、开展便民服务,不断增加便民措施项目,组织好便民门诊,督促检查便民门诊开诊情况。

  十二、总体规划门诊各科室布局,简化就医流程。

  十三、加强医德、医风建设,搞好门诊患者满意度调查,并进行分析、总结、改进,提高服务水平。

  十四、领导和组织门诊服务质量的考评工作,定期召开门诊工作会议,及时总结经验,发现问题,提出整改,不断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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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医院建立健全医疗安全管理机构,各科室行使相应管理职权。

  2.医院医疗安全管理组织主要有:医疗质量管理委员会、医院感染管理委员会、病案管理委员会、药事委员会、安全委员会等,医务部、护理部、共同负责医疗质量的日常监督管理,做好医疗安全管理工作。不定期的向医院领导反馈医院医疗安全的现状,提供警示作用的医疗安全信息。

  3.医院检验室必须定期检查安全制度的执行情况,并经常进行安全教育。

  4.专人保管易燃、易爆和剧毒化学药品,建立易燃、易爆、剧毒化学药品的使用登记制度。

  5.普通化学试剂库设在检验科内,要专人负责,并建立试剂使用登记制度。

  4.各种电器设备,如电炉、干燥箱、保温箱等仪器,由专人保管,并建立仪器卡片。

  6.上班时检查科室有无异常,下班前关闭好门窗。有不安全现象应立即报告医院负责人。

  医院安全防范工作制度6

  为了确保电梯安全运行,发挥其高效、节时、方便的特点,特制订本制度。

  1、开始工作前,电梯操作员应控制电梯上下试运行数次,观察运行有无异常,发现问题及时请维修人员进行维修。

  2、开启厅门进入轿厢前,需注意电梯的轿厢是否停在该层。

  3、认真做好电梯轿厢、轿厢门及其他乘用人员可见部分的卫生工作。

  4、轿厢的载重应不超过额定重量。

  5、轿厢的载物体积不能过大。

  6、运送重量较大物品时,应将物件放置在轿厢的中间部位。

  7、乘用人员不得在厅与轿厢中间(骑跨处)停留或谈话。轿厢内禁止高声喧哗、打闹、吸烟、吐痰。

  8、装运易燃易爆等危险品时,需预先通知电梯操作员,以便采取稳妥的安全措施。

  9、在正常的工作时间内,出现以下情况之一者,电梯停开:

  ①超重不开。

  ②安全装置失效不开。

  ③物体过大,门关不上不开。

  ④物体堆放不稳不开。

  ⑤物体超出轿厢内部空间不开。

  ⑥厅门、轿厢门关闭不好不开。

  ⑦有人把头、手、脚伸出轿厢不开。

  ⑧轿厢运行速度不正常不开。

  ⑨电梯有异常声响不开。

  ⑩检修人员在轿顶或轿底坑内不开。

  医院安全防范工作制度7

  (一)本院消防工作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实行逐级防火责任制。

  (二)医院消防、综合治安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消防宣传教育、技术培训、年终考评等有关事宜,并由院保卫科对各科室(部门)实施消防安全检查监督和日常管理。

  (三)本院每位员工都有维护消防安全,保护消防设施、预防火灾、报告火警、参加灭火、发现火情即时扑救的义务,必须严格遵守本制度的各项规定。

  (四)本院建立一支义务安全消防队,承担全院范围内防火、灭火、或协助公安消防的火灾扑救任务。

  (五)各科室(部门)负责人为所在科室(部门)消防安全当然责任人。各科室设立2~5名义务消防员(网络员),在科室(部门)消防安全责任人领导下,做好消防器材检查,用电用火安全、易燃易爆物品管理等消防安全,发现火险隐患应及时上报,提出整改意见;发现火情应即时组织人员在第一时间扑救,控制火情蔓延。

  (六)按消防法规定,确立我院消防安全重点部位:仓库、配电房、病区、中心供氧区;严禁烟火区域:中西药房药库、总务仓库、一次性材料仓库、设备仓库、档案资料库和使用贮存汽油、酒精、氧气、液化石油气、易燃易爆化学物品场所。

  (七)凡划定消防安全重点部位和严禁烟火区域内,不准擅自动用明火及吸烟,因工作需要使用明火(电焊、气焊等),必须由所在科室报保卫科同意,并采取相应消防安全措施。

  (八)凡使用、保管易燃易爆化学危险品人员,必须经培训上岗,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消防安全规定和防火防爆注意事项。储存的库房必须符合防火要求。

  (九)电器产品、燃气用具等物品购置必须符合国家质量标准,电器设备、管线路的使用、安装和维修,应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和有关消防技术规定。

  (十)任何科室和个人(包括集体宿舍),严禁使用电炉及其他电热器具,确因工作需要,须经保卫科同意,并落实责任人。不得私自使用煤气灶具,不得私自拉接电线,工作场所严禁生活用火或将制热电器用作生活用途,严格执行安全用电用火规定。

  (十一)根据消防安全要求,院内配置相应种类、数量的灭火器材设备,由保卫科负责购置布局、更换、检查、管理,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擅自动用、挪位、外借和移作他用。

  (十二)加强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和技术培训,提高员工防火安全责任意识,做到新员工上岗前接受消防安全教育,特殊工种应经安全操作技术培训后持证上岗。

  (十三)本院消防安全实行责任区域管理和逐级防火责任制,各科室防火责任人必须学习消防知识,熟知本部门消防重点,灭火器材操作等,定期向员工宣传消防常识,落实防火措施。

  (十四)对认真遵守消防安全制度,积极提供合理化建议和火险隐患整改意见,发现火情及时报警,并参加扑救等成绩显著的科室或个人,本院将给予表彰和奖励;对违反防火责任制度造成火警火灾事故者,根据情节轻重分别给予经济处罚或行政处分,触犯刑律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十五)附:《火灾应对、应急疏散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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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加强医院的消防管理,确保患者及医务人员的人身及财产安全,根据《消防法》及第61号令的规定,结合医院的实际情况,由我院保卫科与各部门负责人制定了《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具体内容如下:

  (一)本院消防工作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实行逐级防火责任制。

  (二)院消防工作由赵蔚书记负责领导,院防火委员会领导小组负责消防宣传教育、技术培训、年终考评等有关事宜,并由院保卫科对各科室(部门)实施消防安全日常监督检查和管理。

  (三)本院每位职工都有维护消防安全,保护消防设施、预防火灾、报告火警、参加灭火的义务,必须严格遵守本制度的各项规定。

  (四)本院建立一支义务消防队,在院防火委员会小组领导下,承担全院范围内防火、灭火、或协助公安消防的火灾扑救任务。

  (五)各科室(部门)负责人为所在科室(部门)消防安全第一责任人。科室职工在科室消防负责人领导下,做好医疗设备安全检查,用电用火安全、易燃易爆物品管理等消防安全工作,发现火险隐患应及时上报。

  (六)按消防法规定,确立我院消防安全重点部位:危险品仓库、高压配电房、病区、氧气塔、锅炉房、计算机中心、职工集体宿舍、职工餐厅及地下病区食堂。

  (七)凡划定消防安全重点部位和禁止烟火区域内,不准擅自动用明火及吸烟,因工作需要使用明火(电焊、气焊等),必须由所在科室报保卫科审批同意后,并采取相应消防安全措施,方可动火施工。

  (八)凡使用、保管易燃易爆化学危险品人员,必须经培训上岗,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消防安全规定和防火防爆注意事项。储存的库房必须符合防火要求。

  (九)电器产品、燃气用具等物品购置必须符合国家质量标准,电器设备、线路的使用、安装、铺设和维修,应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和有关消防技术规定。

  (十)任何部门和个人(包括集体宿舍住宿人员),严禁使用热得快、电炉等电热器具,确因工作需要,须经保卫科同意,并落实责任人。不得私有使用煤气灶具,不得私自拉接电线,工作场所严禁生活用火或将制热电器用作生活用途,严格执行安全用电用火规定。

  (十一)根据消防安全要求,院内配置相应种类、数量的灭火器材设备,由保卫科负责购置布局、更换、检查、管理,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擅自动用、挪位、外借和移作他用。

  (十二)加强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和技术培训,提高职工防火安全责任意识,做到新职工上岗前接受消防安全教育,特殊工种应经安全操作技术培训后持证上岗。

  (十三)本院消防安全实行责任区域管理和逐级防火责任制,各科室(部门)防火责任人必须学习消防知识,熟知本部门消防重点,灭火器材操作等,定期向职工宣传消防常识,落实防火措施。

  (十四)对认真遵守消防安全各项管理制度,积极提供合理化建议和火险隐患整改意见,发现火情及时报警,并参加扑救。工作突出的科室或个人,本院将给予表彰和奖励;对违反防火责任制度造成火警火灾事故者,根据情节轻重分别给予经济处罚或行政处分,触犯刑律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医院安全防范工作制度9

  第一条【消防安全责任】

  医院应依法建立并落实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明确各级、各岗位消防安全责任人及工作职责。

  医院的主要负责人为消防安全责任人,对本单位的消防安全工作全面负责,统筹安排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医院或消防安全责任人应当确定一名分管消防安全工作的`院领导为消防安全管理人,负责组织实施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主要履行制定落实消防安全制度,组织开展防火巡查检查、火灾隐患整改、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培训、灭火和应急疏散演练等职责。

  第二条【管理人员及部门】

  医院应当确定专(兼)职消防管理人员,住院床位在50张以上的医院应当确定消防工作归口管理职能部门。

  一级医院应确定专(兼)职人员不少于1人,二级医院应确定专(兼)职人员不少于2人,三级医院应确定专(兼)职人员不少于3人。

  各科室、独立的门诊部、卫生所(室)、诊所应当确定专(兼)消防管理人员,每天上班前、下班后负责检查和整改本科室、本场所火灾隐患。

  消防工作归口管理职能部门、专(兼)职消防管理人员在消防安全责任人或者消防安全管理人的领导下,具体实施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第三条【防火巡查】

  医院应当开展日常防火巡查工作,并明确巡查的重点和人员。

  医院住院楼(部)、门诊部等白天应当每两小时至少开展一次防火巡查,住院楼(部)、急诊部夜间应当至少开展两次防火巡查,其他场所每日应当至少开展一次防火巡查。重点巡查以下内容:

  (一)用火用电用油用气有无违章情况;

  (二)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畅通,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是否完好;

  (三)消防设施、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是否在位、完整;

  (四)消防控制室和住院楼(部)、门诊部、药品库房、实验室、供氧站、高压氧舱、胶片室和锅炉房、发电机房、配电房、消防水泵房等消防安全重点部位人员是否在岗在位;

  (五)常闭式防火门是否处于关闭状态,防火卷帘下是否堆放物品影响使用;

  对巡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处理,不能及时处理的要及时上报,落实整改和防范措施。

  第四条【防火检查】

  医院消防安全责任人或管理人应当每月至少组织开展一次有各部门、各科室负责人参加的防火检查,重点检查以下内容:

  (一)消防安全制度落实情况;

  (二)日常防火巡查工作落实情况;

  (三)重点工种人员及其他医护人员消防知识掌握情况;

  (四)消防控制室和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管理情况;

  (五)消防设施设备运行和完好有效情况;

  (六)电气线路、燃气管道定期检查情况;

  (七)火灾隐患整改和防范措施落实情况。

  对发现的消防安全问题,应当督促整改。

  第五条【消防控制室、设施维保检测及安全评估】

  医院应当对依照规定依照规定对建筑消防设施、器材进行维护保养和检测,确保完好有效。对设有自动消防设施的,医院应当委托有资质的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对建筑消防设施进行维保、检测,单项检查每月至少1次,联动检查每季度至少1次,自动消防设施每年至少全面检测1次。

  消防控制室应当实行24小时值班,每班不少于2人。值班人员应持证上岗,熟悉应急处置程序,能熟练操作消防设施。消防控制室内应保存竣工后的总平面布局图、建筑消防设施平面布置图、系统图及安全出口布置图等纸质或电子档案资料。

  属于火灾高危单位的医院,应当委托有资质的消防技术服务机构每年至少开展1次消防安全评估,并针对评估结果加强和改进消防安全工作。

  第六条【消防安全标识化管理】

  医院消防设施设备、器材等应实行标识化管理。

  消防设施设备及器材要设置规范、醒目的标识并用文字或图例标明操作使用方法;在楼层显著位置应设置本楼层疏散指示图,在病房门后应设置疏散逃生线路示意图;在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显著位置和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等处应设置消防警示、提示标识;在主要消防设施设备上应张贴维护保养、检测单位和维护保养、检测情况。

  第七条【消防安全宣传教育】

  医院应当每半年至少开展1次全员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医护人员上岗前、转岗前应进行岗前消防安全培训。所有医护人员应懂得本单位、本岗位的火灾危险性和防火措施,会报警、会扑救初起火灾,会疏散逃生自救。

  医院对入院治疗的病员和陪护人员应及时开展入院消防安全提示。

  第八条【志愿消防队】

  医院应建立志愿消防队伍,消防队员的数量不应少于本单位从业人员数量的30%,并能保证每班次随时能够出动足够的灭火救援力量。志愿消防队应配备必要的消防装备和灭火器材,并定期开展训练。

  第九条【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及演练】

  医院应当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每半年至少演练一次。

  各科室、住院部、门诊楼、药品库房、实验室、供氧站、高压氧舱、胶片室和锅炉房、配电房等应分别制定针对性的预案。预案应明确每班次每岗位的报警、疏散、扑救初起火灾的任务分工和职责要求,并定期组织演练。

  第十条【禁止性条款】

  严禁下列行为:

  (一)擅自使用未经消防验收或消防竣工验收备案抽查合格,及不符合消防技术标准的建筑、场所;

  (二)违规新建、扩建、改建(含室内外装修、建筑保温、用途变更);

  (三)采用易燃、可燃夹心彩钢板作室内分隔或搭建临时建筑;

  (三)擅自停用、关闭消防设施设备;

  (四)锁闭、遮挡安全出口,占用、堵塞疏散通道、消防车通道和消防扑救场地;

  (五)违规储存、使用易燃易爆危险品,病房楼内使用液化石油气;

  (六)私拉乱接电气线路,使用非医疗大功率用电设备;

  (七)室内吸烟和违章使用明火。

  (八)在门诊楼、住院楼(部)的外窗设置铁栅栏等障碍物。

  医院安全防范工作制度10

  一、目的

  为营造整洁、舒适的办公环境,塑造良好的企业形象,规范办公环境卫生及安全管理流程,特制定本规定。

  二、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医院所有办公区域的环境卫生及安全管理,包括行政楼各办公室,综合大楼医生、护士办公室、休息室、仓库,员工食堂,小车班值班室及车辆等。

  三、办公区域的维护

  1、办公期间员工在办公室内时必须将办公室门敞开办公(开空调时也要留有缝隙,不得将门紧闭)。

  2、保持地面干净清洁、无污物、污水、浮土,无死角。

  3、保持门窗干净、无尘土、玻璃清洁、透明。

  4、保持墙壁清洁,表面无灰尘、污迹;保持挂件、画框及其他装饰品表面干净整洁。

  5、保持办公桌面物品整齐、整洁无杂物,不摆放与工作无关的个人物品。

  6、特殊岗位的人员(如仓库管理员)应保证自己工作管辖区域(例如仓库)内货物摆放有序、无废弃物等。

  7、办公室内需摆放文件柜、办公桌、电脑等办公设施的,应规范、合理、整齐并随时保持清洁。

  8、使用文件柜、保险柜等的员工,应保持文件柜、保险柜的外观干净;内部文件资料摆放整齐;顶部不摆放旧资料、旧文件、旧物品等杂物,保持整体美观。

  9、严禁使用电磁炉等大功率非医用电器,使用取暖器、微波炉时必须有人值守;严禁使用酒精炉等明火用具。

  10、除指定的露天吸烟区外,其他所有区域禁止吸烟,办公室、车辆内不得有烟味,违者每次罚款100元。

  11、下班后先检查各自办公区域的门窗是否锁好,将一切电源切断后方可离开。

  四、食堂安全卫生维护

  1、严禁采购腐烂变质食物,严格按食品安全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2、操作间严禁非食堂工作人员进入,避免投毒情况发生。

  3、食堂餐桌、地面,饭后必须及时进行清扫,保持餐桌、餐椅的干净整齐;操作间内排烟罩、灶台、操作台等要勤清洗,保持干净、整洁;每星期必须对餐厅及厨房大清洗一次。

  4、厨房员工在上班时间,必须穿工作服、戴工作帽;不准带戒指、手表和其他装饰物,不准留长指甲和涂指甲油;做到“四勤”:勤洗头、勤洗澡、勤洗工作服、勤理发;女员工不准浓妆艳抹和披头散发,男员工不准留长发和胡须。

  5、食堂内严禁吸烟、吐痰,不得在操作间内高声喧哗,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勤洗手,分发食物时戴一次性口罩和一次性手套。

  6、厨房各种用品、用具,使用后必须及时清洗干净并消毒;库房保持通风、整洁、干燥、明亮。

  7、下班后先检查炉灶是否熄灭,供油管阀门是否关闭;关好水龙头,切断电源,锁好门窗后方可离开。

  五、车辆安全及卫生维护

  1、驾驶员值班和出车期间不准喝酒和酒后驾车,违者扣罚500元,造成后果全部责任由其承担。

  2、驾驶员必须坚守工作岗位,凡未经批准擅自驾车外出每次扣300元,连续或一年内私自用车叁次者,作除名处理,后果自负。夜间用车须登记签名,次日交班时报院办备案。

  3、驾驶员应根据有关规定及时搞好车辆的清洁、维护、保养,发现故障及时排除,或根据车况定期到指定修理厂对车辆进行修理,严格杜绝一切安全隐患。

  六、监督与奖惩

  1、医院安全卫生检查小组不定期对办公环境卫生及安全进行检查,对发现的问题,第一次劝导责任人进行及时整改,第二次要求责令整改并通报批评,第三次对责任人给予经济处罚。

  2、全院员工必须以身作则,接受所有同事及患者的监督,发现有违规定的行为,可向院办反映与投诉。

  医院安全防范工作制度11

  认真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和上级有关消防安全规指示,结合本部门工作,做好消防工作。严格遵守消防条例、法规、防火制度和操作规程,发现问题及时汇报,制止任何违反消防制度的行为。

  1、布置和组织本单位的防火宣传教育工作,制定防火安全制度,消除火灾隐患。

  2、对本部门的防火重点要专人负责,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和健全各项防火安全,发现隐患及整改。

  3、维护保养消防器材和消防设备,不得随意挪动和损坏。

  4、做好上班前、下班后的安全检查工作。

  5、发现火险积极扑救并及时准确报警,控制火灾发展。

  6、熟悉本岗位的环境、设备、物品及安全操作规程,做好班前班后的防火安全检查,清楚安全出入口的位置,熟悉消防器材、消防设备的摆放位置、使用方法、并做好保管工作。

  7、对存放易燃易爆危险品的地方或物资库,严禁吸烟和动用明火,各类物品按条例有关规定存放,保持安全通道的畅通。)

  8、不准在办公室存放易燃易爆、有毒和腐蚀性物品,对暂时使用的易燃、可燃品要及时清理。不准将衣物放在台灯罩上烘干或在室内、房间内焚烧物品,下班前要关闭电脑等用电器。

  9、不准使用电器设备加热东西,如因工作和维修使用电烙铁或其他电热工具时要注意防火安全,人离时要切断电源。

  10、不准乱拉乱接电线,因工作需要时必须经行政部批准。

  11、外来施工人员须在医院内夜间作业时,必须由行政部批准并安排专人实施安全管理。

  医院安全防范工作制度12

  一、加强医院管理,建立健全、落实医院的各项规章制度

  (一)院级和职能部门在安全行医及医疗质量管理中主要起组织管理、宏观控制与协调、指导作用,并以不同形式参与医疗质量控制,院长必须坚持定期查房,发现问题及时解决,职能部门通过日常业务活动进行质量检查、组织协调,根据医疗质量管理计划和标准,定期组织实施全院性医疗质量检查和分析,针对医疗工作中发现的缺陷和问题进行跟踪检查分析,并制定改进措施,不断修改、补充、建立、健全和完善各项规章制度。

  (二)科室质量控制

  从某种意义上讲,科主任的技术和管理能力决定了该学科的质量水平。一般业务行政职能部门没有能力直接控制质量形成的全过程。因此,医疗质量管理主要靠科室、责任在科主任,科室医疗质量是以科主任负责制形成展开的,环节质量的控制和终末质量的检查评价是科主任的职责,是科主任必须投入较多的时间和精力重点抓好的经常性工作。然而正如一个政策执行效果的好坏,一方面取决于制定者的素质,另一方取决于执行者的素质,科主任应该严于律己,以身作则,带好头、把好关,若一个科室频繁出现病人投诉、差错甚至事故的话,科主任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三)认真严格执行、落实各项规章制度和技术操作常规以及各类人员岗位职责

  安全行医是最基本的措施,就是严格格执行、认真落实各项规章制度、各级人员岗位职责的技术操作常规,也是防医疗差错乃至医疗事故的有效措施。临床医学是应用科学,而这些制度、职责和常规是行医过程中不断探索总结出来的,是用无数的生命换来的,任何人都不能按照自己的想象,自己的意志来违反这些制度、职责和常规,更不能存有侥幸心理而不严格执行制度、职责和常规。

  1、三级医师查房制度

  医院的基本工作是医疗,三级医师查房是医疗工作的基本形式。各级医师要通过这项制度紧密结合在一起,一级监督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这样才能及时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同时,三级医师之间还能相互启发,相互补充,有利于杜绝诊治过程的漏洞。查房时必须带病历牌,主治医师、副主任、主任医师应认真审查病历和医嘱、检查项目、是否需要其他处理并作出指示,上级医师对病历的真实性、科学性、及时性负责把关。

  2、“查对”制度

  严格执行“查对”制度,这是医疗工作的一个根本制度。医生在一切医疗活动中必须严格执行查对制度,以免发生医疗纠纷甚至差错事故:如、性别、诊断、用药剂量、种类、手术部位等。每日在开具临时医嘱及计划后,必须交于办公护士,由办公护士核对后再交于巡回输液护士,医生不得直接交于巡回护士,或直接在原输液单上涂改,增减药物;办公护士对每天新开出的医嘱必须核对无误后方可执行,做到天天小查对、每周两次大查对,要求有一名医生参加查对,并进行登记。查对容:医嘱单、计划单、服药牌、注射单。若出现予盾处以原始医嘱本为依据,查对时间:大处方当日。

  3、术前、术后讨论制度

  外科、妇科、五官科、眼科等手术科室,应严格执行手术讨论制度,尤其是重大、疑难手术。在讨论中应注意根据患者的具体情况、手术方式、术中可能出现的一切情况,正确估计病人对手术的耐受力,严格掌握手术时机,术后可能会出现的`问题,一旦出现应如何处理,充分估计手术的风险性,并向家属交待手术的必要性、目的、危险性、术中、术后可能发生的问题。让家属心中有数,签同意书,记录在案。不得杜撰术前讨论容或走形式,讨论容毫无涵,对手术无指导意义。

  4、病历书写制度

  (1)加强病历管理的全过程,从记录开始至交病案储存,每一个环节都要认真落实。

  (2)住院医师、主治医师、副主任医师(科主任)对病历的及时性、科学性负责。

  (3)严格按照病历书写规书写病历。病重及术后3天病人每记录,病危病人随时记录,上级医师要及时认真审查。

  5、首诊负责制

  门诊、急诊医师对来院就诊病人,必须遵守首诊负责制,负责请相关科室对疑难病人、涉及多科病人会诊;对急危重病人先组织抢救,待病情稳定后,再请相关科室会诊。不得推诿病人,延误病情及抢救时机。

  6、严格交班制度

  每位医生必须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并有记录;对危重病人实行床旁交接班,并作记录签名。接班者若同意交班者意见签名认可,若有异议,请记录异处,并签名。

  7、医疗设备的管理制度

  (1)各科室负责人要经常检查抢救设备的运行情况,随时发现问题及时解决问题,使各种设备保持在完好状态。保证随时可用。

  (2)设备管理人员应随时到各科室检查使用情况、设备完好状态等,并当场抽查设备,不得走马观花,询问就罢。凡因管理不当,在救治病人中出现重大设备故障者要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8、落实医院感染管理的各项制度

  特殊、重点科室:如婴儿室、手术室、ICU、要有预防院感染的措施,并严格按有关规定执行。对已发生的院感染,要及时上报,迅速处理,不得隐瞒真情。

  9、严格执行会诊制度

  各科室在遇疑难病人时,应遵循先科后院会诊程序,多请有关科室或有经验的专家会诊,听取大家意见,不得擅自、轻易将病人转往他院。

  10、疑难病人、危重、死亡病人讨论制度

  认真执行疑难病人、危重、死亡病人讨论制度,死亡病人一周必须讨论,不得弄虚作假,伪造讨论容。讨论容要求真实、科学、总结正反两方面的经验。

  11、处方制度

  (1)处方由有处方权的本院医师开具,任何人不得越级冒开处方,医生不得将签有自己的空白处方交于他人随意开具药物,违者将严肃处理,处方应按处方原则、规开具。

  (2)药房发药人员对处方的正确和规负责,对不合要求处方有权退回重开。

  12、报告审签及报告制度

  (1)医技科室应严格执行三级医(技)师负责制度,对所出报告的正确性负有责任,对疑难、危重病人必须实行科会诊,并实行双签字,确保报告的准确性及严肃性。

  (2)对急诊病人及标本,应及时检查、检验,及时报告(或书面报告),不得以任何理由拖延检查及检验报告时间;对有疑难问的检验、检查报告,应及时与临床取得联系(有记录)。以便及时处理或更正报告。

  13、新技术、新项目、重大、疑难、破坏性手术的审批报告制度

  凡是新技术、新项目必须报告院长或主管部门审批、登记,重大疑难、破坏性手术进行审批和术前讨论,按诊疗技术操作常规,作好术前准备,及时向主管院长和职能部门报告登记。

  14、认真严格执行医疗操作常规和职能部门报告登记。

  (1)各专业各级医师应熟练掌握本专业常见、多发病的诊断要点、治疗原则,不得凭主观臆断,而违背原则,违背常规。

  (2)各级医师之间严格遵守岗位职责,爱岗敬业,下级尊重上级、上级帮助下级,互敬互爱、互相学习、不懂就问,不会就学,各级医师之间要互相学习他人的长处,以纠正自己的短处。

  (3)医技人员及实施各类诊疗操作的人员,应严格按照各项操作的常规进行,遇特殊情况及时酌情处理,严格掌握指征,危重病人在进行检查时,应有医师陪同。

  (4)各级医师在掌握本专业疾病诊疗常规外,还应熟练常识性急诊知识、急症抢救常规、心肺复苏操作。

  (5)带教人员严格执行医院关于带教带学的规章制度,做到言传身教,把严谨的工作作风、良好的医术、丰富的知识传授于被带教者,做到放手不放眼,对被带教者开具的处方等医疗文献要审查、签字,并对其科学性、真实性、规性负责。

  (6)医嘱应由有处方权的医生签字后生效。除急诊抢救外,一般情况下护士不执行口头医嘱,口头医嘱执行事后由医生补开医嘱。

  二、特殊部门的医疗安全措施

  (一)手术室

  1、人员管理:手术人员不得擅自换岗、换台、离台,禁止术中离台接、打,手机、呼机禁止带入手术间,禁止在手术间谈笑风生,高声喧闹。手术期间要严肃认真,有条不紊,谨慎言语。

  2、手术室无菌物品必须标签清晰,注明失效期,并按效期先后使用。无菌物品与非无菌物品必须分室存放,有专人定期检查失效期和药品存放情况。

  3、手术室、麻醉科服药与外用药应分柜存放,药品标签必需醒目,药品必须定位、定量。特殊药品应有专人保管,柜上销。参加手术的科室一般不应将其它药品带进手术室,如遇个别特殊情况(如术中需用的抗癌药等)也应将带入的药品妥善保管,并提醒麻醉医师和手术护士以免误用。

  4、要加强手术标本管理,术中取下和各种标本,未经手术主刀医师同意,任何人不得丢弃。应由手术护士将标本固定好,妥善放置,医师填好病检申请单,作好登记,指定专人送病理科。

  5、手术室清点制度:手术室必须认真执行清点制度,防医疗差错事故发生。任何手术术后均由手术者、洗手、巡回护士认真清点手术用品(包括器械、沙布、缝针、刀片等),并在登记本上作好记录,方可关闭手术体腔。如发现异常情况,一定要认真查找原因,在原因未明确前,不得关闭手术体腔。严禁任何人私自在备用的手术包拿取部分器械,若情况特殊,急需部份器械也应报告手术室护士长同意。对违规者要停止其半年参加手术和资格。

  6、要注意有感染手术的处理。无论受术者一般感染,特殊感染或乙肝阳性等感染者,术前都尽量备齐、备足用品,所有感染手术用品都应在手术间进行清理,然后进行手术间的消毒。

  7、手术室护士责任重大,要认真执行查对制度,术前再核对病人、性别、年龄、手术部位和术式,手术用品与特殊器械要齐全,随时了解病人生命体征和手术进展情况,掌握好输液速度,对手术时间较大或术中变换体位的患者要注意管道、电刀情况。

  (二)急诊科

  1、急诊科医师必须熟练掌握急症抢救常规和专业急危重病的诊断及治疗原则,掌握心肺复苏的抢救操作方法,在抢救病人时要做到及时、准确、不忙乱。

  2、对诊断困难、病情判断不清,处理不易的疑重病人或涉及多专科的病人,急诊科医师必须请相关科室会诊、协助诊治。急诊科医师禁止将危重病人先检查后抢救,而致危重病人死于检查途中。各专科医师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急诊科医师的会诊请求,违者进行严肃处理。

  (三)门诊部

  1、门诊各专科医生对来本诊断室就诊的病人要分清轻、重、缓、急,对需抢救病人应做到及时就地、就近抢救,同时通知有关人员协助抢救,禁止叫危重病人自行到抢救地点。

  2、导医对来院就诊的病人,就进行就医指导,对危重病协助专科医师进行抢救,负责门诊大厅的秩序。

  3、对在本科就诊的诊断不清或非本专科疾病病人,应及时会诊、转诊,不得隐瞒病情,延误病人治疗,造成后果者,按有关规定处理。

  4、门诊部应作好管理及各科之间协调工作,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对门诊处方进行抽查、监控,对不合格的处方应坚决予以处理。

  5、门诊各科医师要注意执行门诊病人三级负责制度,对凡三次不能确诊者要请专科或上级医师会诊,对确诊仍有困难者收入住院观察治疗,对拒绝入院病人要作好记录,以免引起纠纷。

  6、门诊各科医师、检验、放射、病理、B超、心电图等各科人员都要执行三级医(技)师制度,较为疑难病例均交请上级医(技)师或经验丰富的同志会诊,自觉提高诊断正确率,减少失误。

  (四)外科

  1、认真执行术前审批和讨论制度,不得弄虚作假、敷衍了事,认真询问病史,全面细致体检,周到全面的辅助检查是作好术前准备的基础,减少漏诊、误诊及失误。认真仔细的术前讨论,充分估计手术困难、可能出现的问题、相应情况,采取何种措施,把手术风险降到最低。

  2、正确估计手术耐受力,严格掌握手术时机、手术指征,全面分析病人的身体状况、病情进展程度。充分估计病人所能耐受手术的方式、围、时机。

  3、手术者必须懂得各类疾病的术式和规,要恪守法规,不得随意“创新”。术中必须遵循以下原则;准确地确定病变部位,选择合理术式,以不增加病员痛苦,减少组织损伤,稳、准、轻、敏地进行操作,使手术达到良好的效果。手术主刀,要根据自己的实力、手术难易程度,决定是否请上级医师在台上或台下指导。术中若遇到特殊困难,应立即请示科室负责人或上级医师,若遇重大问题呈报医务科和分管院长。违反上述规定,造成纠纷或事故者要严肃处理。

  4、术后应密切观察病人的生命体征,手术切口情况、引流管是否通畅、引流物的性质、预防伤口感染,坚持无菌操作,严格掌握抗生素的用药指征,防止并发症发生。如需进行第二次手术必须向主管院长、医务科报告。

  (五)儿科

  1、向患儿家长(监护人)讲明病情,征得家人(监护人)同意后,方可进行检查、治疗。加强留观患儿的规管理,做到有条不紊,注意观察变化,随时记录。

  2、病儿入院后,要经常与家长保持关系,对病重和病危患儿除反复向家长讲明病情和危险情况外并要求家长陪同。需作特殊检查的患儿也应事前向家长讲明病情和危险情况外并要求家长陪同。需作特殊检查的患儿也应事前向家长讲明检查的意义和必要性以及可能发生的情况,取得家长同意后方可实施检查。

  3、儿科医护人员一定要熟记小儿用药剂量,以及各种药适应症,毒副作用,特别是在新近引进的新药使用中,更要加强观察,以防出现意外。

  4、要特别注意儿科各种诊断治疗设备的维护保养,使其能完好运转。重要设备要有专人保管,并有使用登记,有交接和维护记录,要保持科电源、开关、插座完好,并注意责任到人。

  (六)药剂科

  1、药房、库房管理人员,要随时清查库房药物的有效期,发药、领药人员更要注意药品的失效期。

  2、窗口药剂人员发药时,要认真核对、性别、年龄、药品剂量、服法,严禁把不同药物装在同一个药盒,严防发错药品,发药人员发药后要认真签上。

  3、窗口药剂人员有责任监督处方质量,对不合格处方坚决拒绝发药,待修改核对后,方可发药。

  (七)妇产科

  1、严格执行医疗规章制度,术前审批和讨论制度。充分估手术风险、难度,减少漏诊、误诊及失误。

  2、妇产科特别是产科,涉及母婴双方的生命安全,为妇产科医、护、助产人员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因此,科人员应当团结协作,严格执行医疗规章制度和技术操作规程。

  3、树立良好的医德医风,耐心倾听病人的述,做好解释工作,尊重病人及家属的意见,防止因服务态度不好引发的纠纷。

  4、认真学习婴儿生理、病理知识,提高新生儿疾病的诊治能力。婴儿查房应当规、有记录,发现问题及时向家长说明情况,及时救治。

  医疗质量有关医院的生存与发展,医疗差错的防又是提高医疗管理的重要保障,只有制定切实可行的措施,而且得到认真执行,医院管理水平才能得到加强,医疗质量才可能提高,也才可能出效益,出人才,我们的事业也才可能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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