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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儿园护学岗高峰勤务工作方案

幼儿园护学岗高峰勤务工作方案

  当一项工作被提出的时候,领导会根据提交上来的工作方案整合选出最优方案,你知道写工作方案需要注意哪些问题吗?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幼儿园护学岗高峰勤务工作方案(精选5篇),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幼儿园护学岗高峰勤务工作方案1

  为切实维护全区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稳定,保障广大学生、儿童人身安全,进一步健全完善全区中小学、幼儿园“护学岗”工作机制,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目标任务

  通过设立全区中小学、幼儿园“护学岗”,进一步整治校园周边治安和交通秩序,打造校园周边良好的治安、交通环境,有效防止各类涉校涉生案事件的发生,全力确保全区中小学生、儿童在上学入园、放学离园时段的人身安全。

  二、工作措施

  (一)各辖区派出所要综合考虑本辖区中小学、幼儿园的数量、地理位置、周边治安交通状况以及警力数量等实际,结合高峰勤务,在上学入园、放学离园重点时段、重点路段科学合理设置“护学岗”。设置地点原则上在中小学、幼儿园门口两侧50米。

  (二)人员组成。重点中小学、幼儿园“护学岗”采取“警+N”模式;其他中小学、幼儿园采取“N”模式。“警”为巡警、交警、派出所等民警或辅警。“N”为学校教职工、保安员及学生家长、志愿者等社会力量。要统筹安排,最大限度创造性开展工作。

  (三)时间安排。上学入园、放学离园时段。各中小学、幼儿园上学入园、放学离园时间段不同,属地派出所要与中小学、幼儿园进行沟通,合理确定“护学岗”时间。

  三、职责任务

  1、辖区派出所根据不同学校上下学实际时间,在中小学、幼儿园上学入园、放学离园前15分钟配齐装备、到岗到位、定点执勤。执勤民警上岗后认真巡查学校周边治安环境,确保中小学生、儿童出入校园安全,防止受到不法侵害。

  2、交警大队要加强校园门口及周边交通秩序管理,优化完善学校门口及周边交通安全设施,有条件的校门口设立“接送港湾”“即走即停”等临时通道和临时停车位,同时要确保交通有序、畅通。

  3、巡特警大队要强化校园周边巡逻防范,科学安排巡逻查控勤务,针对上下学等重点时段、主要途经路段,提高巡逻密度和频次,及时发现、处置各类涉校违法犯罪活动。

  4、视频大队要侧重落实学生上下学时段对各学校、幼儿园视频巡查,及时发现可疑人员,提前预警防范,及时有效处置落实“护学岗”执勤力量,确保各项职责任务落到实处。

  5、经文保大队、教育值班室负责并结合属地派出所加大对校园内的各类隐患排查整改,全面落实安全主体责任,健全完善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强化校园人防、物防、技防建设,组织学校保卫干部、保安员、教职员工、学生家长参与“护学岗”建设,积极推动落实中小学、幼儿园封闭化管理达到100%;一键式紧急报警、视频监控系统与属地公安机关联网率达到100%;城区中小学、幼儿园专职保安员配备率达到100%。

  四、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有辖区派出所要结合辖区学校成立“护学岗”领导小组,由派出所所长、学校校长兼任组长,负责组织实施。整合学校力量和其他社会力量,统筹进行安排。发挥群防群治优势,做好校园周边安全防范工作。

  (二)实现联动防控。各辖区派出所要根据中小学、幼儿园及周边实际,确定“护学岗”具体设置路段和区域,明确“护学岗”人员和职责分工,互相配合、整体联动,最大限度发挥整体效能。

  (三)强化督导检查。区局督察大队要加强督导“护学岗”建设检查,扎实推进“护学岗”建设。

  幼儿园护学岗高峰勤务工作方案2

  为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办公厅、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全区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防范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安厅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中小学幼儿园“护学岗”工作方案的通知》文件精神,进一步规范我市中小学幼儿园“护学岗”设置,健全完善护学高峰勤务机制,有效防范个人极端和各类涉校涉生案(事)件,切实保障学生儿童人身财产安全,现结合工作实际,特制定全市规范设置中小学幼儿园“护学岗”工作方案如下:

  一、目标任务

  认真贯彻落实公安部办公厅、中央政法委办公厅、教育部办公厅《20xx年全国中小学幼儿园“护校安园”专项工作方案》,通过在上学入校、放学离校等重点时段学校门口及校园周边布设专门力量开展巡逻防护、交通疏导、秩序维护、防范风险等措施,规范全市学校常态化设置“护学岗”,健全完善中小学幼儿园“护学岗”机制。发动群防群治力量参与“护学岗”,加强各部门协作配合,最大限度发挥整体效能,全力做好校园及周边地区安全防范工作。2021年7月底前,城市、城镇“护学岗”设置率达到100%。2021年12月底前,全市中小学幼儿园“护学岗”设置率达到100%。

  二、组织机构

  “护学岗”由辖区派出所牵头组织,落实责任民警,制定工作制度,完善以公安民警、交警为主导,警务辅助人员、学校保卫人员和教职员工以及群防群治力量共同参与的常态化“护学岗”机制。在警力紧张的偏远乡镇和农村地区,辖区派出所要组织发动学校教职员工、保安员、学生家长、治安积极分子、志愿者等群防群治力量共同维护校园安全。对参与“护学岗”的人员配备必要的防护器材,经常性开展培训,提高防护能力。

  三、设置要求

  (一)设置范围。根据公安部教育部《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防范工作规范(试行)》规定,原则上“护学岗”设置地点在学校门口两侧50 米以内,城市、城镇学校应当设置护学岗。在警力不足的偏远乡镇和农村地区,根据当地治安情况,组织发动群防群治力量,加强校园周边200 米内巡逻守护和秩序维护工作。各地要综合考虑本地学校的地理位置、周边治安复杂程度、周边交通状况等实际,在上学入校、放学离校重点时段、重点路段科学合理设置“护学岗”辐射范围。

  (二)装备配置。执勤警力应当按规定着装,携带勤务装备,保持警容严整。保安员应当规范着保安服装,佩带头盔、着防刺背心、持安全钢叉等防卫器械上岗。非制式着装人员由各学校配置统一袖标或背心等护学标识服饰,手持小旗子、指挥棒等便于维持秩序的物品上岗。交通秩序维护人员应着反光背心。

  四、职责任务

  (一)在学校上学、放学前做好准备工作,提前15分钟到岗到位。

  (二)组织人员在校门口上岗值守,维护人员、车辆出入秩序。做好校门口出入人员身份核实,严格落实校门口人员、车辆出入管理制度,防止寻衅滋事、社会闲杂或无关人员进入学校扰乱教学秩序,从事违法犯罪活动。

  (三)做好校门口及周边安全巡查工作,发现与违法犯罪有关的可疑情况及时报警,对正在发生的侵害师生的违法犯罪行为,迅速使用防卫器械先期处置。

  (四)因地制宜设置家长等候区域和必要的安全隔离设施。

  (五)加强学校门口及周边交通秩序管理,及时制止和举报各类交通违法行为。注意引导学生有序、安全出入校园和过马路。

  (六)对学校周边治安复杂区域以及中小学生、儿童上学入校、放学离校途经主要路段进行巡逻盘查,注意发现可疑人员、可疑车辆和可疑物品,及时有效处置,消除安全隐患,最大限度预防和减少现行涉校涉生案(事)件发生。

  (七)护岗时段要注意与各方通力协作,保持手机畅通,以便能够及时联系。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在中小学幼儿园周边重要路段、上放学时段设立“护学岗”是学校进一步深化校园安全客观要求,要充分认识护学岗建设的重要意义,学校要及早谋划,快速推进,制作一牌一表一制度(标识牌、值班表、护学岗制度,参照附件),确保按时完成“护学岗”建设达标任务。

  (二)加强协作,实现联动防控。各辖区派出所要结合校园周边实际情况,确定“护学岗”设置的区域和路段,明确“护学岗”人员职责分工,落实对各区域开展巡逻防控的责任,完善相关台帐,形成相互配合、整体联动、快速反应机制,最大限度发挥整体效能。

  (三)规范统一,建立工作台账。“护学岗”的标识,统一张贴在校园的门卫室,建立“护学岗”工作台账。各地接此通知后,请立即向单位主要领导报告,并迅速传达到基层派出所,结合本地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有关工作情况请及时报市公安局治安支队。

  幼儿园护学岗高峰勤务工作方案3

  为确保20xx年全区中小学幼儿园“护校安园”专项工作取得实效,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突出问题导向,着力破解难题,聚焦深化“平安校园”建设,打造校园安全升级版,扎实抓好全市校园防风险、保安全、护稳定各项措施落实,努力实现“三严防、三提升”工作目标,即:严防发生侵害在校(园)学生、儿童人身安全的恶性案件,严防发生涉校重大安全事故,严防因校园安全问题引发重大敏感事件、“校闹”事件;进一步提升校园安全防控水平,进一步提升校园风险防范化解能力,进一步提升部门联动工作效能。

  二、工作步骤

  (一)摸底排查阶段(即日起至5月25日)。区教委安排部署全区中小学、幼儿园开展全面自查摸底,摸排梳理在落实校园安全主体责任、“三防”建设、管理制度等方面存在的薄弱环节,对问题和隐患逐一登记建档,提出解决方案、落实改进措施。区公安局各派出所和相关警种要结合校园周边巡逻防控、打击整治、风险管控、应急响应等安保职责任务,对标对表查找问题差距,建立“问题清单”,研究对策措施。

  (二)整改完善阶段(5月26日至10月25日)。区公安局、区教委抽调人员组成自查组,跟进核查校园自查整改情况。对发现的问题隐患,公安机关下发整改通知书限期整改;对发现的重大隐患及安防建设存在的突出问题,教育部门要牵头研究解决方案,分解任务、落实责任、限时整改;对校园周边存在的治安乱点,政法委将纳入社会治安重点地区实施挂牌整治,限期解决问题、扭转局面。

  (三)督导检查阶段(10月26日至11月25日)。区委政法委牵头组成联合检查组,分片区对全区校园安全保卫工作开展督导检查,掌握 “护校安园”专项工作推进落实情况、三年行动计划建设达标情况,将检查情况纳入专项工作成效展示,并适时予以通报。做好对市级联合检查组的迎检工作准备。

  (四)巩固提高阶段(11月26日至2022年1月31日)。各街道、镇乡、相关部门结合自身职责任务,对专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总结,分析差距短板、展示亮点成效、推广先进经验,以点带面、整体推进,进一步健全完善校园安全稳定工作长效联动机制,确保校园长治久安。

  三、工作措施

  (一)进一步强化校园内部安防建设。区教委、区公安局要对照《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防范工作规范(试行)》《加快推动全国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防范建设三年行动计划》和安防建设国家标准等相关规定要求,加大对校园内部安全工作的监督、指导和检查力度,推动学校、幼儿园加强校园内部日常安全管理。落实“人防、物防、技防”措施。一是加强校园安保队伍建设。按100人以内、100人至1000人、1000人以上规模及住宿制学校聘用要求,分类配备专职门卫和保安员,配齐安全叉、橡胶棒等必要的安全防护装备器械。保安员要经岗前培训后持证上岗。寄宿制校园要根据需要配备宿舍管理人员,24小时值班值守。20xx年底前,要实现乡村幼儿园专职保安配备率达100%。二是巩固校园物防建设。学校应当设置不低于2米的围墙或其他实体屏障,实行封闭式管理。城市、城镇及有条件的乡村,要在学校门口设置隔离栏、升降柱、阻车钉等硬质防冲撞设施。20xx年底前,城镇幼儿园封闭化管理达到100%。三是完善技防设施建设。进一步规范一键式报警、入侵报警、视频监控、出入口控制、电子巡查等系统建设,推进校园安防系统建设与公安、教育信息化应用服务体系有效融合。20xx年底前,乡村幼儿园一键式紧急报警、视频监控系统达标率达到100%,并全部接入公安机关、教育部门监控或报警平台。四是落实校园安全制度。要落实外来人员、车辆登记以及学生、幼儿接送等安全管理和安全检查制度,严禁未经许可人员进入校园,严防将管制刀具、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带入校园。

  (二)进一步强化风险隐患排查整改。一是区教委要健全完善涉校安全风险定期汇集梳理、分析研判和监测预警机制,及时向学校发布安全风险提示,提醒做好防范应对工作。二是区公安局各派出所和相关警种要强化矛盾纠纷摸排化解,对扬言报复、可能危及校园和师生安全的矛盾纠纷,第一时间报告党委政府,会同有关部门采取有效措施加以稳控。要加强对校园周边易肇事肇祸、有潜在暴力倾向的.严重精神障碍患者、重点上访人员、吸毒人员、心理失衡对社会不满、曾因涉校违法犯罪活动被打击处理人员等各类重点人员的滚动排查,准确核实和掌握基本情况及动态,建立完善人员档案,落实管控救助措施,严防漏管失控形成现实危害。三是区教委、区公安局要定期会同应急、市场监管、卫生健康等部门,组织开展校园安全风险隐患排查和集中整治,建立健全校园日常监管、重大隐患督办、约谈通报等工作机制,推进落实“三防”及卫生防疫、食品、校舍、危险化学品、水电燃气、消防等安全措施。每学期对校园安全督导检查不少于2次。四是区教委要加强对教职员工身份背景的核查,对不符合相关规定要求、存在违法犯罪记录,不宜从事校内工作的人员,要建议及时调换或调离相关岗位。特别要指导学校、幼儿园加强对校园保安员、门卫等安全保卫人员严格审查,严把准入关,加强日常管理培训,确保保卫队伍安全可靠。

  (三)进一步加强校园周边巡逻防控。区公安局各派出所和相关警种要优化警力配置,健全完善上、下学重点时段和校园周边重要路段“高峰勤务”机制,将学校作为重点目标纳入立体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和网格化巡逻巡查,对在校园及周边东游西荡、形迹可疑的人员,要严格盘查;对携带管制刀具、散装汽油等危险物品的人员,要依法查处;对疑似精神病患者的,要立即采取管理救治措施;对正在实施犯罪行为的,要果断处置。同时,要加强以公安民警为主导,协辅警、学校保卫干部、保安员、教职员工和群防群治力量共同参与的常态化“护学岗”建设,确保“护学岗”设置率达到100%,及时发现、依法有效处置校园周边可能危害师生安全的苗头问题,切实发挥好护学助学的积极作用,增强广大师生安全感。

  (四)进一步落实校园周边环境综合治理。一是区委政法委负责统筹协调教育、公安、应急、市场监管、交通、城市管理、文化旅游、住房城乡建设等相关部门,针对校园周边存在的突出治安问题,联合开展重点领域专项整治,及时发现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净化校园周边环境。二是区教委要协同人力社保、市场监管等部门,依法依规强化校外培训机构日常监管,严格从业人员资格审查,定期检查指导,防范虐待学生等恶性案(事)件的发生。三是区公安局要适时开展校园周边治安秩序整治,严厉打击校园周边“黄赌毒”、“盗抢骗”等违法行为;整治校园周边车辆乱停、超速、超载、超员、闯红灯等交通违法行为,完善警示标志、信号灯、减速带等管理设施,配合交通运输部门整治“黑校车”、“黑出租”、“黑摩的”现象,依法查处机动车非法运营装载学生的行为;要根据道路情况合理设置临时停车区域,确保学校门口道路交通秩序良好。

  (五)进一步发挥联动应急处置机制作用。要坚持系统治理、综合治理、依法治理和源头治理,充分依托“平安校园”建设组织架构、专业力量和制度规范,突出各部门协调配合、家庭学校社会三方协作,优化完善月度会商、定期通报、联合整治、督导检查、应急处置、长效保障“六项机制”,切实提升校园安全整体联动效能。区公安局要始终坚持对侵害师生人身安全的案件依法严厉打击,健全完善发案原因分析和责任倒查机制,坚决防止类似案件再次发生。对重大突发案(事)件,教育、公安等相关部门要在辖区党委政府领导下,严格落实“三同步”原则,健全涉校案件应急指挥、联动处置、舆论引导一体化应急处置机制,严防形成诱导效应,最大限度减少和降低危害,切实维护社会稳定。

  (六)进一步抓好法治安全宣传教育。区教委要将提高学生安全意识和自我防护能力作为素质教育的重要内容,着力提高学校安全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要充分利用开学季、安全教育日、禁毒日等有利时机,会同公安、政法委等部门开展防火、防电、防溺水等相关安全教育和反欺凌、反暴力、防不法侵害等安全法治宣传教育,引导学生明确法律底线和行为边界,强化规则意识。要加强心理健康教育,及时给予必要的危机干预,引导中小学生养成积极乐观、健康向上的心理品质,提高心理健康水平。区公安局要继续选派业务能力强、工作经验丰富的优秀民警兼任学校法治辅导员,有针对性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安全防范指导等工作。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当前校园安全工作面临的风险挑战,将“护校安园”工作作为维护公共安全和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重要内容,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区委政法委牵头成立“护校安园”专项工作领导小组,政法委副书记文戈为组长,区公安局副局长张孝平、区教委副主任王家全为副组长,区属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专项工作办公室在区公安局校园安全保卫支队,支队长吕钟任办公室主任。负责落实责任措施,定期召开联席会议,每月通报工作进展情况,针对性分析研判安全形势和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提出限期改进措施,形成各司其职、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二)加强督促指导。区“护校安园”专项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牵头组织各相关部门结合各自职能,加强对各项校园安全防控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区公安局、区教委要重点对全区中小学幼儿园落实三年行动计划达标情况逐项开展督导检查。对工作推进迟缓、安全隐患较多、安全事件频发的,要通过通报、约谈、挂牌督办等措施督促其限期整改;对因工作不力导致学校发生重大恶性案件和安全事故的,实行一票否决,并依法依规追究有关责任人员的责任。

  (三)推进创新试点。区委政法委、公安、教育等部门要积极适应进入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要求,不断创新方式方法,下大力气补短板、堵漏洞、强弱项,努力提升新时期校园安全工作水平。要加快推进大数据智能化建设和应用,善于发现培育创新典型,认真总结工作中的经验做法、突出成效等,在此基础上积极开展试点,固化常态工作机制。

  幼儿园护学岗高峰勤务工作方案4

  为进一步推行我园安全建设,保护学生上放学安全,我园结合实际情况制定了在上下学时段设立执勤护学岗,切实维护校园周边治安、道路交通秩序。

  一、组织领导

  以幼儿园园长为组长护学岗领导小组,副组长由总务处主任担任,成员由门卫、值周教师组成。具体负责护学岗建设的组织实施,制定工作方案,推进护学岗建设,确保此项便民利民措施取得实际成效。

  二、目标任务

  通过设立执勤护学岗,落实相关警种、部门在学生上放学时段和校园周边重要路段的安仝保卫责任,进一步整肃校园周边治安和交通秩序,改善校园周边治安环境,有效防止涉校涉生治安案件和交通事故的发生,全力确保学生的安全。

  三、工作措施

  (一)护学岗人员组成

  护学岗参勤人员由学校保卫人员、值班教师群防群治力量组成。派岀所结合本地实际,统筹安排校警或进行巡逻。

  (二)护学岗职责任务

  1、护学岗应当根据所在幼儿园实际情况,在早、晚上学放学前10分钟装备整齐,到岗到位,清理校园周边治安环境,疏导和维护交通秩序,确保学生出入学校的安全。

  2、保安人员加强上放学高峰时段门卫值守,严格实行外来人员、车辆登记准入制度,防止社会闲杂人员混入校内从事违法犯罪活动。

  3、对校园周边治安复杂区域以及学生儿童上学、放学途经主要路段进行巡逻盘查,及时发现和化解安全隐患,消除影响学生儿童安全的危险因素。

  4、对校园周边主要交通路道上违规停放的车辆、占道经营的小商小贩进行清理,确保道路交通畅通。

  5、每学期开展一次以交通安全为主题的宣传教育活动,增强学生儿童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养成自觉遵守交通法规的良好习惯

  (三)相关部门、警种职责

  1、派出所在设定的范围内落实护学岗执勤力量,并进必要的业务培训,确保各项职责任务落到实处。加强校园周边道路交通秩序整治,加大交通指挥管理力度,健全完善交通标志、人行横道等交通安全设施。

  2、积极开展涉校涉生矛盾纠纷排查化解、重点人员排查管控、情报信息搜集掌握等工作,并加强对校园周边流动人口、出租房屋、特种行业、等场所的常态管理。

  3、针对校园周边治安、交通突出问题,开展专项或集中整治;要协调县综治、教育行政部门,动员社会各方面力量,积极发挥群防群治优势,全力做好校园周边地区安全防范工作;派岀所要策动乡镇、街道综治部门整合基层社会管理力量,对校园周边复杂区域和学生上放学重要路段开展联巡联防,形成对校园周边治安交通秩序齐抓共管的合力。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

  在上下学时段设立执勤“护学岗”是学校进一步深化校园警务客观要求,要充分认识护学岗建设的重要意义,积极谋划部署,稳步扎实推进,确保工作取得实效。

  (二)加强协作,实现联动防控。

  要结合学校周边实际情况,确定护学岗设置的区域和路段,明确护学岗人员职责分工,落实对各区域开展巡逻防控的责任,形成相互配合、整体联动、快速反应机制,最大限度发挥整体效能。

  (三)灵通信息,及时上报情况。

  要结合工作实际,及时上报在护学岗建设中的先进做法和工作成效,不断总结和推广经验,将便民利民举措真正抓好落实。

  幼儿园护学岗高峰勤务工作方案5

  一、工作目标

  根据上级要求,结合我园实际,通过家园协作设立校园交警执勤护学岗和志愿者服务活动,落实具体执勤人员在幼儿入、离园时段的安全保卫责任,进一步改善园门口交通秩序,改善校园周边治安环境,有效防止涉校涉生治安案件和交通事故的发生,全力确保幼儿的安全。

  二、组织机构

  护学岗总指挥:

  护学岗组长:

  护学岗副组长:

  护学岗组员:

  园委会成员、各年级主任 全体党团员、教师及其他志愿者

  三、工作内容

  1、定人:市幼儿园护学岗由幼儿园保卫科,幼儿园党员、团员,教师及其他志愿者、幼儿园值日领导组成。

  2、定位:按照幼儿园幼儿入、离园的实际情况,幼儿园确定以下两个执勤点,各执勤人员务必按时到岗,确保不漏一丝空洞。

  执勤点: 幼儿园侧门口(西门),幼儿园正门口。

  3、志愿服务内容:

  每天早上,志愿者分别到幼儿园正门及侧门值勤。在护学执勤时应佩戴“护学岗执勤”袖笼。值勤时重点关注:

  ①进园幼儿刷卡测体温。

  ②家长入园是否戴口罩。

  ③护送迟来的幼儿到班。

  ④是否有可疑人员在幼儿园门口逗留。

  ⑤重点疏导门口交通。

  每天下午,幼儿园值日领导在正门及侧门值勤口位置组织督促门卫、志愿者维护秩序:

  ①离园幼儿是否由家长刷卡离园。

  ②校门口交通情况是否畅通。

  ③协助劝说家长有序排队。

  ④重点疏导门口交通。

  四、工作要求

  1、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位要充分认识开展护学岗和志愿者服务的必要性和紧迫性,紧密围绕构建平安和谐校园的工作要求,加强领导、周密部署,切实采取有效措施,抓紧抓好落实,切实维护校园周边治安、道路交通秩序。

  2、履行职责,落实责任。幼儿园主要领导要认真落实执勤带班领导负责制,切实加强幼儿园安全保卫力量,以开展校园护学岗和志愿者服务为契机,进一步建立健全校园安全管理工作的规章制度,提高幼儿园师生生命及财产安全。

  3、加强督检,力推工作。幼儿园值日领导要在护学岗开展初期加强组织和监督,及时调整,确保高质高效推进。

  五、工作准备

  1、“护学岗执勤”袖笼十个。

  2、新时代文明实践志愿者服装三十套。

  3、在新时代文明实践平台发布志愿活动,志愿者申请并签到签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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