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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输公司台风暴雨应急预案

时间:2023-08-04 08:56:33 运输公司台风暴雨应急预案 我要投稿

运输公司台风暴雨应急预案

  在日常学习、工作和生活中,有时会出现一些不在自己预料之中的事件,为了降低事故后果,通常需要预先编制一份完整的应急预案。那么编制应急预案需要注意哪些问题呢?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运输公司台风暴雨应急预案(精选11篇),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运输公司台风暴雨应急预案1

  1总则

  1.1编制目的

  近年来,西安市汛期局地性暴雨时有发生,且来势猛、速度快、历时短,难以准确预报,曾造成较严重的突发性洪涝灾害,对西安市的社会秩序、环境、资源等造成不同程度的破坏,同时给市民生活、社会经济发展、城市正常运转带来较大影响。

  为进一步加强西安市遭遇特大暴雨造成城市内涝的防御和应急处置工作,建立城市洪涝灾害统一指挥、分级负责、部门协作、反应迅速、协调有序、运转高效的应急管理机制和预防预警系统,确保灾害预警准确,排涝措施得力,抢险对策有效,救灾迅速全面到位,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保证城区特大暴雨内涝抢险救灾工作高效有序地进行,特制定本预案。

  1.2编制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

  (3)《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

  (4)《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

  (5)《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

  (6)《陕西省防汛应急预案》;

  (7)《西安市应急预案管理方法》;

  (8)《城市防洪应急预案编制导则》(SL754-20xx)。

  1.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因突发性强降雨、连续强降雨等极端灾害性天气情况导致西安市主城区发生内涝灾害的防御和处理,区域范围为:新城区、碑林区、莲湖区、雁塔区、灞桥区、未央区、高新区、经开区、曲江新区、浐灞生态区、航天基地、国际港务区。

  1.4指导思想

  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全力做好洪涝地质灾害防御和应急抢险救援,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确保把人民生命安全放在第一位。

  1.5工作原则

  (1)以人为本,生命至上。充分发挥政府公共服务职能,优先采取人员避险措施,第一时间抢救人员,防止次生灾害发生,最大程度保护人民群众生命安全。

  (2)统一指挥,分级管理。在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各级各部门要建立应对城区特大暴雨内涝突发事件的联动机制,明确分工,严格履行工作职责,落实应急处置责任。

  (3)依法规范、科技支撑。采用先进技术,充分发挥专家作用,实行科学民主决策。采用先进的救援装备和技术,增强应急救援能力。依法规范应急救援工作,确保应急预案的科学性、权威性和可操作性。

  (4)快速反应、高效处置。建立以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为主力、军队应急救援力量为突击、专业应急救援队伍为骨干、社会救援力量为辅助的应急救援队伍体系,健全快速反应、联动协调的工作机制,高效有序处置城市特大暴雨内涝突发事件。

  (5)预防为主,平战结合。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坚持事件应急与预防工作相结合。做好预防、预测、预警和预报工作,做好常态下的风险评估、物资储备、队伍建设、装备完善、预案演练、宣传教育等工作。突出应急预案的实战化,加强应急队伍、应急装备、应急能力建设,确保把已发生事件的危害和损失降到最低。

  2城市概况

  2.1自然地理概况

  西安市地处关中平原中部,东经107°40′-109°49′和北纬33°42′-34°45′之间,南依秦岭,北跨渭河,平均海拔424米。主城区位于渭河平原的二级阶梯上。北部为渭河水系的冲积平原,南部为剥蚀山地。地势大体东南高、西北低,建成区西北至东南高差60多米,坡度平缓,建成区面积729.14平方千米,市区规划面积865平方千米,多年平均降雨量600—800毫米,全市国家气象观测站最大24小时降雨量203.7毫米,国家气象观测站最大小时雨量92.8毫米。灾害性局地短历时强降雨频次有增多趋势。

  2.2社会经济概况

  西安是陕西省省会城市,是国家明确建设的国际化大都市、国家中心城市,世界著名的历史文化名城。有国家级西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国家级西安经济技术开发区、西安曲江新区、西安浐灞生态区、西安阎良国家航空高技术产业基地、西安国家民用航天产业基地、西安国际港务区等开发区。2020年,全年地区生产总值(GDP)10020.39亿元,比上年增长5.2%。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312.75亿元,增长3.0%;第二产业增加值3328.27亿元,增长7.4%;第三产业增加值6379.37亿元,增长4.2%。全市的常住人口1295.29万人,主城区道路已形成三环、三横三纵、四放射的交通骨干网。

  2.3洪涝风险分析

  西安市地处平原地区,属暖温带半湿润大陆性季风气候,气候温和,四季分明。夏季炎热多雨。全年降雨主要集中在5~10月,汛期降雨以局地突发性暴雨及连阴雨居多。近年来汛期局地短时强降雨频发,可预报时效短,易造成城区发生内涝灾害。

  6~8月为我市多雨阶段,短时暴雨天气防御形势严峻,暴雨洪涝和极端局地短时强降雨引发的灾害呈现多发态势,发生城市内涝的可能性较大。

  西安主城区城市排涝系统建设改造欠账较大。明城墙内、东关、北关、西郊老工业区、东郊国防工业区、纺织城、洪庆地区的雨水管网暴雨设计重现期普遍为0.5~1年左右,且存在大量的合流管道;近20年新建改造的雨水管网暴雨设计重现期普遍为1.5~3年。现状排水管网只能应对小到中雨强度的降雨,遇到中到大雨及以上级别的降雨,特别是局地短历时强降雨,势必造成严重内涝。

  2.4城区洪涝防御体系

  西安市主城区现有排水管网5605千米,其中雨水管道2131千米,污水管道2229千米,合流管道134千米,过街管道1029千米;现有排水提升泵站49座,主要集中在环城路下穿隧道、皂河沿线、灞河西岸及北客站附近;各型泵机156台,大型移动式抽排车20台,龙吸水3台,主要担负城区下穿立交和道路积水点的积水抽排工作;主要蓄洪池包括:曲江池、兴庆湖、护城河、汉城湖,总调蓄水量256万立方米,调蓄面积150平方公里;主要排洪河工程包括:漕运河、皂河、幸福河、浐河、灞河。

  略

  2.5城区易涝积水点及防汛排涝重点工作

  2.5.1城区易涝积水点

  根据现场调研及相关资料显示,西安市主城区城市道路低洼路段、下穿式立交暴雨期可能发生的积水点共计146处,其中归属西安水务集团负责67处,归属各区、各开发区负责79处;现有低洼地、棚户区、地下车库、地下商城、地下广场等地下设施789处,深基坑235处;地铁运营1号线、2号线、3号线、4号线、5号线、6号线、9号线、14号线共计8条运营线路,其中地下车站出入口501个;防涝重点车站南稍门、小寨、大雁塔、钟楼等11处,若防汛排涝措施不到位,将可能影响轨道交通正常运营,甚至造成财产损失和人员伤亡。

  2.5.2防汛排涝重点工作

  (1)城市道路和下穿式立交(地下通道)积水防范与灾害抢险。

  (2)低洼地、棚户区进水防范与灾害抢险,包括受灾群众转移和安置。

  (3)在建深基坑防范雨洪与塌方灾害抢险。

  (4)地下公共设施(地下商城、广场、停车场、地铁出入口等各类地下建筑物)在暴雨应急情况下的堵水和群众疏散组织。

  (5)污水处理厂暴雨内涝期进厂水量溢流调度。

  (6)护城河、汉城湖、兴庆湖、曲江池在暴雨应急情况下的调蓄调度。

  (7)暴雨应急情况下治安管理。

  (8)暴雨导致的架空杆线、户外广告牌、绿化树木倾倒、折断、坍塌事故处置。

  3组织体系及职责

  3.1西安市防汛抗旱指挥部组成

  总指挥长:市政府主要负责同志

  副总指挥长:常务副市长,分管城管、水务工作副市长,西安警备区副司令员

  指挥长:市政府分管应急、城管、水务工作的副秘书长,市应急管理局局长、市水务局局长、市城管局局长、市消防救援支队支队长

  成员单位:市应急管理局、市委宣传部、市委网信办、市发改委、市工信局、市教育局、市公安局、市财政局、市资源规划局、市住建局、市城管局、市交通局、市水务局、市商务局、市文化旅游局、市卫生健康委、市人防办、市气象局、西安警备区、武警西安支队、市消防救援支队、市供销联社、西安水务集团、市轨道集团、西安中铁轨道交通有限公司、西安城投集团、国网西安供电公司、国网南区西安分公司、中国铁塔西安分公司、中国电信西安分公司、中国联通西安分公司、中国移动西安分公司。

  3.2主要职责

  市防汛抗旱指挥部(以下简称市防指)主要负责以下工作:

  (1)落实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协调和组织有关部门、单位应对特大暴雨突发事件;

  (2)对城市特大暴雨内涝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抢险救援、新闻发布进行统一领导;

  (3)协调组织相关部门、单位和区县、开发区应对城市特大暴雨内涝突发事件,解决事件中的各种问题;

  (4)研究城市特大暴雨内涝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重要决策和部署;

  (5)按规定及时上报事件进展情况,对事件结果进行评估和报告;

  (6)检查督导各相关部门、单位和区县、开发区落实应急预案情况;

  (7)决定实施和终止本预案;

  (8)其他需要指挥部处理的应急情况。

  3.3特大暴雨内涝期间成员单位工作职责

  市应急管理局:承担市防指的日常工作;负责制定并启动实施特大暴雨内涝期间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组织协调消防救援队伍和社会应急救援力量,开展受灾群众的转移和救援工作;衔接部队和武警部队参与应急救援工作;组织协调特大暴雨期间全市受灾群众的救助工作;在特大暴雨期间,督导市防指其他成员单位及各区县、开发区对各自管辖范围内危险区域的群众及时发出撤离指令。

  市委宣传部:指导全市防灾减灾和抢险救灾宣传报道、新闻发布工作,负责统筹协调特大暴雨内涝新闻发布;指导市属新闻媒体配合做好特大暴雨内涝预警信息、防御指引的发布和宣传报道工作;做好舆论引导工作,宣传和弘扬社会正气。

  市委网信办:协助相关责任单位做好网络舆情引导工作,打击造谣传谣信息传播;指导西安网、西安新闻网、西安发布等市属网络媒体及时向公众发布暴雨预警信息和防御指引。

  市发改委:督促协调国网西安供电公司、国网南区西安分公司制定特大暴雨内涝期间电力保障应急预案,并予以备案;督导相关部门做好特大暴雨内涝紧急情况下的供电保障;根据市级救灾物资的规划、品种目录和标准、年度购置计划,负责市级救灾物资的收储、轮换和日常管理。

  市工信局:督促协调各通信运营商制定特大暴雨内涝期间通信保障应急预案,指导做好工业、企业的防汛排涝工作;协调各通信运营商做好抢险救灾期间的应急通信保障工作。

  市教育局:负责督导管辖范围内各级、各类学校落实特大暴雨内涝灾害防御措施;督导属地教育部门做好危险地区师生的转移工作;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督导各级、各类学校实施停(复)课。

  市公安局:负责制定并启动实施特大暴雨内涝期间交通疏导应急预案;建立特大暴雨内涝灾害处置机制,指导全市公安机关协助有关部门做好灾害防御工作,提前做好警力预置;协助城市防汛部门做好积水点隔离工作;负责在城市主干道交通诱导屏播放预警信息和防御指引;负责管理全市视频监控系统,提供视频监控实时图像共享,及时向市防指提供道路积水点信息;做好交通疏导,保障受灾群众和抢险救灾车辆通行;特大暴雨期间,做好灾区治安巡查和维护工作,打击造谣传谣行为,防止违法犯罪事件发生;在应急响应期间,指导、协助车辆避险停放。

  市财政局:负责对特大暴雨内涝期间防汛排涝应急抢险救灾资金进行审查及拨付,监督资金及时到位和使用。

  市资源规划局:负责制定并启动实施特大暴雨内涝期间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在重点地区建立预警预报系统;协助做好地质灾害隐患点人员的转移工作;承担地质灾害应急处置工作。

  市住建局:负责制定并启动实施特大暴雨内涝期间房屋建筑抢险应急预案;组织做好特大暴雨内涝期间管辖范围内房屋、在建工地、地下停车场等地下空间的防御工作;按有关规定和灾害影响范围,通知管辖范围内在建工地停(复)工。

  市城管局:负责制定并启动实施特大暴雨内涝期间市政设施抢险应急预案;参与市防指特大暴雨内涝灾害的预测、会商和研判,落实市防指的各项防汛排涝措施和指令;负责组织开展城区排涝、市政设施抢险工作;负责在暴雨预警时,下达护城河及汉城湖调蓄指令、污水处理厂溢流闸板启闭调度指令以及泵站排水功能运行指令,并指定专人监督执行情况;负责督导特大暴雨期间户外广告牌的安全并对不安全行道树采取除险加固措施;当城市道路积水达到25cm时,联合市公安局采用硬隔离设施封闭积水路段及下穿式立交(地下通道),做好危险地带的警示标记并疏导交通;负责指导各城市道路养护管理单位做好所辖范围内城市道桥设施在暴雨期间的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

  市交通局:负责制定并启动实施特大暴雨内涝期间抢险运输应急预案;负责通知、督促和协调各区交通运输管理部门、主要客运站运营单位、公交运营单位等在管辖站场通过电子显示屏、广播、公告栏等发布预警信息和预防指引,适时调整运营计划并及时向公众发布,组织妥善安置滞留乘客;组织公路应急抢险队伍及时抢通因灾损毁的公路及公路附属设施;负责做好抢险救灾人员、物资、设备以及灾民的道路运输保障;灾害影响期间,协助公安交警部门做好公路交通疏导和管制工作。

  市水务局:负责渭河、漕运河、皂河、幸福河、沣惠渠等排洪河渠的防汛安全管理工作;负责制定并启动实施特大暴雨内涝期间排洪河渠防汛抢险应急预案;负责城市河道水文和河道流水倒灌监测预警工作;负责在特大暴雨应急响应时迅速启动汉城湖调蓄功能;督导浐河、灞河及污水处理厂的防汛排涝工作;负责组织所辖水利工程的抢险工作;督导在建水利工程暂停作业,做好人员撤离工作;监控所辖水利工程运行情况,组织各水利工程管理单位做好防御措施。

  市商务局:负责制定并启动实施特大暴雨内涝期间肉菜保障应急预案;按照有关工作规定和要求,督促相关商贸企业、单位等实施停(复)业;协助相关部门做好生活必需品应急供应。

  市文化旅游局:负责组织、督导纳入旅游行业管理景区的防汛排涝工作,督导景区实施游乐场所、旅游饭店、公园、景点等危险区域的停业;及时准确地向公众发布雨情、汛情等信息,向社会宣传抢险救灾、抗灾自救知识;督促旅游景区、旅行社建立预警信息收集处置机制,根据天气情况合理调度运行、调整旅游线路,限制旅游人员进入受灾地区和路段,督促旅游企业做好游客和旅游从业人员的撤离工作,协助开展应急救援。

  市卫生健康委:负责制定并启动实施特大暴雨内涝期间医疗救援应急预案;负责督导各医疗卫生机构落实特大暴雨内涝防御措施;负责组织医疗卫生机构对灾区群众、抢险救灾人员开展紧急医学救援工作;做好受灾地区的卫生防疫工作,负责灾后传染病的防治监督。

  市人防办:负责制定并启动实施特大暴雨内涝期间人防工程抢险应急预案;负责开展特大暴雨期间所辖范围内人防工程抢险工作,并做好人防工程被困人员的紧急救援工作。

  市气象局:负责制定并启动实施特大暴雨内涝期间气象灾害监测预警应急预案;在极端暴雨情况下,配合有关单位在气象显示屏、智慧驿站、广播等媒介播放预报、预警信息,同时向群众发布防御指引信息,为危险区域的群众撤离提供合理指引;负责提供全市特大暴雨天气的监测情况、预警预报情况,及时有效地提供气象服务信息,为防汛排涝提供决策依据;开展气象灾害的分析和评估。

  西安警备区:负责组织协调部队、预备役队伍和民兵抢险救灾,协助地方政府做好群众救援转移工作。

  武警西安支队:组织部署武警部队抢险救灾,协助地方政府做好群众救援转移工作。

  市消防救援支队:负责组织部署消防救援队伍抢险救灾,协助做好群众救援转移工作。

  市供销联社:负责督导管辖范围内直属企业防汛排涝安全,协助做好抢险救灾物资及生活用品的储备、调拨和供应工作。

  西安水务集团:负责制定并启动实施特大暴雨内涝期间所辖范围内排涝抢险及供水保障应急预案;负责城六区排水设施维护管理,做好排水管道清掏疏浚,确保排水畅通;负责暴雨内涝期间市管道路积水点的应急处理和积水抽排,确保排水设施监控系统正常运行;对大环河、西斜三雨水干管等城市主要行洪通道的关键部位(闸门)派专人值守或24小时视频监控;负责制定所辖污水处理厂度汛预案及溢流口闸板开闭方案,特大暴雨期间严密监视污水处理厂进厂污水干管运行水位,严格执行污水处理厂溢流调度指令,确定所辖污水处理厂防汛责任人;负责制定所辖泵站开启方案,严密监视泵站进水池水位变化,严格执行泵站管理运行指令。

  市轨道集团:负责制定并启动实施特大暴雨内涝期间轨道交通运营应急预案;负责监管所辖范围内地铁运营线路排水抢险工作,并督促地铁在建工地落实防汛排涝抢险处置工作;关闭所辖范围内地铁站点,实施地铁停运并疏散乘客;做好地铁内防雨水倒灌措施和杂物拦护措施。

  西安中铁轨道交通有限公司:负责监管所辖范围内地铁运营线路排水抢险工作,督导地铁在建工地落实防汛排涝抢险处置工作;关闭所辖范围内地铁站点,实施地铁停运并疏散乘客;负责保障地铁内排水系统的防汛排涝和保畅通工作,做好地铁内防雨水倒灌措施和杂物拦护措施。

  西安城投集团:负责所辖地区供气、供热、公交、出租车的防汛排涝安全。

  国网西安供电公司、国网南区西安分公司:负责所辖电力设施防汛排涝安全;落实防汛排涝抢险救灾用电保障措施。

  中国铁塔西安分公司、中国电信西安分公司、中国联通西安分公司、中国移动西安分公司:负责职责范围内的`通信保障,重点做好党政机关、防汛指挥机构和民生保障部门的通信保障;及时向公众发送预警信息和防御指引;负责做好通信线路、基站设施设备等的维修和修复工作。

  各区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及时响应市级特大暴雨内涝应急预案并启动实施各辖区特大暴雨内涝应急预案。做好区属排水设施的日常养护工作,对辖区内积水点进行应急处置、救援安置、积水抽排;配合水务集团进行防汛抢险工作;负责做好群众救援转移、安置、救助等工作。

  3.4应急工作小组职责

  在市防指的统一领导下,市防指相关成员单位分别成立应急工作小组,在启动应急响应后,各工作小组相互协作,分工负责承担特大暴雨期间的应急处置工作,做好事发区域抢险救灾、交通保障、人员安置和医疗救助等各项工作。

  应急工作小组主要包括综合协调组、宣传报道组、预警预报组、工程抢险组、救援保障组、安置保障组、交通保障组、电力保障组、通信协调组、医疗救治组。

  (1)综合协调组:市应急管理局牵头,市水务局、市城管局等配合,联合负责西安市城区特大暴雨紧急情况下防汛排涝工作的牵头抓总、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工作;负责收集动态灾情,全面掌握受灾情况,参与有关洪涝灾情统计、核查并上报市防指,负责信息收集,上传下达,向其他各组传达市防指的指挥调度指令。

  (2)宣传报道组:市委宣传部牵头,市委网信办、市教育局、市文化旅游局、市气象局、中国电信西安分公司、中国移动西安分公司、中国联通西安分公司、中国铁塔西安分公司等配合,负责研究制定新闻发布方案,指导新闻报道,以及舆情(包括网络舆情)收集、研判和引导;充分利用媒体,向公众发布预警信息和防御指引。

  (3)预警预报组:市气象局牵头,市水务局、市资源规划局及有关行业(单位)专家配合,负责雨情、水情、地质灾情等的监测预警工作,对极端特大暴雨天气进行分析和预测,为全市防汛排涝工作提供预警信息、技术支持和决策性建议。

  (4)工程抢险组:根据灾情类型,启用相应的抢险组。市城管局负责组织开展管辖范围内因灾损毁的各类设施的抢险工作;市水务局负责组织开展管辖范围内水利工程、供排水工程(市区各污水处理厂)及排洪河工程等的抢险工作;西安水务集团负责开展城六区管辖范围内的排水设施及城市主要行洪通道重点部位抢险工作;市轨道集团及西安中铁轨道交通有限公司负责监管范围内地铁运营线路的排水抢险工作,并督促地铁在建工地落实防汛排涝抢险处置工作;市人防办负责开展管辖范围内的人防工程抢险工作;市资源规划局负责开展地质灾害抢险工作;西安城投集团负责组织开展管辖范围内的燃气、公交设施等抢险工作;市住建局负责开展管辖范围内的建筑工程、在建工地等抢险工作;国网西安供电公司、国网南区西安分公司负责组织开展权属范围内的供电设施抢险工作;市工信局、中国电信西安分公司、中国联通西安分公司、中国移动西安分公司、中国铁塔西安分公司组织开展通信设施抢险工作。

  (5)救援保障组:市应急管理局牵头,受灾地区政府(管委会)、市卫生健康委、西安警备区、武警西安支队、市消防救援支队、市公安局、市交通局等单位参与,遵循有关规定,承担以抢救生命为主的应急救援工作,开展受灾群众的救援工作。

  (6)安置保障组:市应急管理局牵头,受灾地区政府(管委会)、市教育局、市公安局、市交通局、市商务局、市文化旅游局等单位参与,负责开展受灾群众的安置工作,以及生活必需品调运和管理等工作。

  (7)交通保障组:市交通局牵头,市公安局、市轨道集团、西安中铁轨道交通有限公司等单位参与,负责救援人员、物资和装备运输保障工作,制定灾区群众的转移路线,决策实施道路运输、公交地铁停运及恢复运营等工作。

  (8)电力保障组:市发改委牵头,国网西安供电公司、国网南区西安分公司做好通讯应急电力的保障工作。

  (9)通信协调组:市工信局牵头,负责协调各通信运营商做好通信保障工作。

  (10)医疗救治组:市卫生健康委牵头,负责医疗救(援)治和卫生防疫工作。加强医疗物资的组织调度,做好灾区人员的医疗保障工作;做好洪灾及次生、衍生灾害发生后疾病预防控制和卫生监督工作。

  4预防与预警

  4.1监测

  (1)市气象局加强对特大暴雨天气的跟踪监测,完善区域特大暴雨天气监测预报系统,提高短时临近预报精准度,准确预报降雨量级、强度、影响区域,并发布灾害性天气警报和气象灾害预警信息。

  (2)市水务局加强城市重点排洪河渠的水文实时监测预警工作,并监控市属水利工程运行情况,组织各水利工程管理单位做好防御措施。

  (3)市资源规划局加强地质灾害跟踪监测与评估工作,提高受地质灾害影响严重的城区、旅游景区等局部区域的监测预报精度。

  (4)市城管局加强护城河、汉城湖等城市重点蓄洪池水位要素等的实时监测,及时下达护城河、汉城湖等蓄洪池调蓄指令。

  (5)西安水务集团加强市管道路积水点的监测,确保排水设施监控系统正常运行;对城市主要行洪渠(通)道的关键部位(闸门)及污水处理厂进场污水干管运行水位情况进行实时监测。

  (6)各相关成员单位加强对所管辖区域内防汛排涝重点部位及灾害易发地区的雨情、水情、工情、险情等监测。

  4.2特大暴雨预警

  根据气象部门雨量预报预警或监测信息,将出现1小时降雨量达到60mm以上,或12小时降雨量达到140mm以上,或24小时内降雨量达到250mm以上的强降水时,气象部门发出特大暴雨预警信号。

  4.3预防行动

  当发布特大暴雨预警时,由预警地区防汛指挥部主要负责同志组织会商调度。预警信息发布后,各级有关部门要根据暴雨情况,按照属地为主、分级负责、层级响应的原则,采取相应防范措施。

  (1)密切关注雨情、水情,及时收集、报送相关信息。

  (2)加强城区低洼易涝点、在建工地的巡查值守。

  (3)组织抢险救援队伍和负有特定职责的人员进入待命状态,动员后备人员做好准备,视情况在危险区域预置有关队伍、装备、物资等资源。

  (4)调集抢险救援所需物资、设备、工具,准备转移安置场所。

  (5)按照相关预案要求,疏散、转移易受威胁人员并予以妥善安置,转移重要物资,管控重大危险源。

  (6)关闭或限制使用易受洪涝灾害危害的场所,封闭下穿立交和低洼易涝点,控制或限制容易导致危害扩大的公共场所活动。

  (7)媒体单位优先做好预警信息传播和应急宣传工作。

  (8)视情况对预警地区防汛排涝工作进行督促和指导。

  5应急响应

  5.1应急响应总体要求

  西安市发生特大暴雨突发事件后,在市政府和市防指的领导和统一部署下,市防指各成员单位依据各自的职责分工,采取相应的应急响应行动,依靠工程和非工程措施,力争将洪涝损失降到最低程度,力保城市社会秩序基本稳定。

  5.2先期处置

  (1)暴雨事件初发时,各区县、开发区启动管辖范围内的暴雨内涝防汛应急预案。开展救援安置工作,并及时上报市防指。

  (2)市防指收到灾情信息后,通过市应急管理局向西安警备区、武警西安支队、市消防救援支队等成员单位发出救援指令,迅速组织专业救援队伍奔赴灾区现场进行救援工作。

  5.3应急启动条件

  当发生或可能发生以下情况时,启动市级特大暴雨内涝应急响应:

  (1)根据气象部门预报预警及监测信息,3个以上(含3个)区全区将出现或已经出现1小时降雨量大于60mm,或12小时降雨量大于140mm,或24小时降雨量达250mm以上的强降水时,经专家会商和研判后,启动市级特大暴雨内涝应急响应;

  (2)其他需要启动市级特大暴雨内涝应急响应的情况。

  5.4应急响应行动

  5.4.1市防指响应行动

  (1)当启动特大暴雨内涝应急响应后,市防指总指挥长坐镇指挥,研判和部署特大暴雨内涝应急工作;督导相关部门和区县、开发区落实特大暴雨期间的抢险救援工作;全力做好抢险救灾工作。

  (2)总指挥长主持召开会商会议;各应急工作小组根据职责开展应急救援工作,要求相关受灾区(开发区)根据雨情、水情启动相应响应。

  (3)市防指全体成员单位派员到市防指参与联合指挥调度。

  5.4.2城区特大暴雨内涝各级各部门响应行动

  (1)各级指挥人员到位。市级相关部门负责人及区、街道、社区主要领导和防汛负责人到岗到位,组织动员本系统和辖区干部群众做好防汛工作。

  (2)开展广播宣传。通过广播、电视、互联网、手机新媒体、短信等媒介,播报预警信息,宣传防灾避险知识,开展防汛动员。

  (3)关闭地下空间。关闭全市所有地下停车场、商场、广场、人防工程,并疏散人员至就近楼房高层建筑内,做好防倒灌工作。

  (4)关闭地铁站点。全市地铁停运,疏散乘客至就近楼房高层建筑内,关闭地铁站点,做好防倒灌工作。

  (5)隔离下穿通道。各防汛点责任人提前到位,采用隔离栏杆、铁马、警示牌等硬隔离措施,封闭下穿立交、隧道及低洼易涝点,疏导交通,组织撤离人员。

  (6)转移危险区群众。组织危旧房屋、低洼地、地质灾害危险区群众及时转移至安全地带。

  (7)疏散户外人员。关闭景区,疏导游客,疏散街面人员,就近转移至安全位置。

  (8)交通临时管制。做好街面车辆的交通疏导和指引工作,引导车辆就近寻找安全位置后停驶并做好紧急避险。

  (9)做好生命线巡查。加强对水、电、气等管线的巡查,视天气情况提前开启或延迟关闭道路照明。

  (10)停止户外施工。暂停地铁、房屋等在建工程施工,高空作业人员、在建工地户外工作人员停止作业,及时撤离到安全场所躲避,并切断低洼地带有危险的电源。

  (11)做好停课工作。全市范围内的学校和校外培训机构立即停课,做好滞留人员的疏散转移和安置工作。

  (12)做好停业工作。全市营业场所暂停营业,各类会展、交易场所、商业步行街、露天活动等暂停举办,妥善安置受困人员。

  (13)做好救济保障。妥善安置群众,调运生活保障物资,做好安置点群众的生活保障。

  5.4.3应急小组响应行动

  (1)综合协调组:负责信息收集、上传下达,向其他各组传达市防指的指挥调度指令;收集、汇总、报送灾情险情动态,参与有关洪涝灾情统计、核查并上报市防指;在特大暴雨期间,督导市防指其他成员单位和相关区县、开发区启动预案并落实措施。

  (2)宣传报道组:负责研究制定新闻发布方案,做好舆情收集、研判、引导;通过电视、广播、政务网站、短信、微博、微信公众号等途径发布暴雨预警信号,播发防御指引,提醒市民暂停户外活动。

  (3)预警预报组:对暴雨信息进行实时监测、预报和预警工作,为市防指工作提供决策性建议。

  (4)工程抢险组:根据出险情况,组织抢险力量到达险情现场,对险情开展应急处置,进行工程抢险。

  (5)救援保障组:组织协调消防救援队伍和社会应急救援力量,开展受灾群众转移和救援工作;衔接部队和武警部队参与应急救援工作;组织开展以抢救生命为主的应急救援工作,及时救助受灾人员,实施被困人员的救援转移工作。

  (6)安置保障组:负责安置受灾群众,以及生活必需品的调运和管理工作,保障受灾群众的生命安全和生活要求。

  (7)交通保障组:根据调度指令,负责救援人员、救援物资、救援装备的运输,制定受灾群众的转移路线,及时向市民和车辆发布最新交通状况,提醒市民避开水浸及拥堵的路段。

  (8)通信协调组:负责抢修灾区受损通讯设备,保障应急抢险和应急处置通讯畅通。

  (9)电力保障组:负责特大暴雨期间的电力保障工作。

  (10)医疗救治组:负责灾区疾病防治的业务技术指导,组织医疗卫生队赶赴灾区进行医疗救援,负责灾区防疫消毒、抢救伤员等工作。

  市防指各成员单位的具体响应行动见附件4(市防指各成员单位特大暴雨防汛排涝应急响应措施)。

  5.4.4各区县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应急响应

  各区县防指要及时启动辖区防汛排涝应急响应,落实属地责任,认真履行职责,积极开展救援、转移、抢险、救灾工作。各区县防指要严密组织撤离迁安,按照预定的撤离路线将群众转移至安全区域,并及时向市防汛办报告情况。

  5.5应急响应结束

  当气象台解除有关特大暴雨预警信号后,由市防指宣布解除应急状态,转入常态管理,具体措施如下:

  (1)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应下沉一线,勘察实情,组织做好本行业的灾后恢复工作。

  (2)属地政府继续做好受灾群众救助工作,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帮助群众做好返迁工作。

  6后期处置

  在市防指的统一领导下,由市政府相关部门和区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组织实施恢复与重建工作,做好灾区生活供给、卫生防疫、救灾物资供应、治安管理、学校复课、水毁修复、恢复生产和重建家园等善后工作。

  6.1灾后救助

  市发改委、市应急管理局、市财政局、市住建局、市商务局、市卫生健康委、市供销联社、西安水务集团等部门负责受灾群众生活救助。应及时调配救灾款物,组织安置受灾群众,安排好受灾群众临时生活,做好受灾群众安抚和心理疏导工作。组织受灾群众倒塌房屋的恢复重建,保证灾民有饭吃、有衣穿、有房住、有水喝、有医疗,切实解决受灾群众的基本生活问题。

  市卫生健康委负责调配医务技术力量,抢救因灾伤病人员,对污染源进行消毒处理,对灾区重大疫情实施紧急处理,防止疫病的传播、蔓延。

  6.2抢险物资补充

  针对当年防汛排涝抢险物资消耗情况,按照分级筹措的要求,及时补充到位。

  6.3水毁工程修复

  对影响当年防汛排涝的水毁工程,应尽快修复。遭到毁坏的交通、电力、通信、水利等设施,应尽快组织修复,恢复功能。并将城市道路等积水点治理列入下一年度应急防汛排涝工程计划,所需资金按照事权、财权划分原则安排。

  6.4灾后重建

  各相关部门应尽快组织灾后重建工作。根据内涝受损情况,按照属地管理、分级分部门负责的原则尽快组织灾后重建。

  6.5保险与补偿

  受灾地区所投保的水毁设施、设备、居民的生命财产损失由保险公司及时进行核实、理赔;依照紧急防汛期有关规定征用或调用的物资、设备、交通运输工具等,在内涝结束后应当及时归还,造成损坏或者无法归还的,按照有关规定给予适当补偿或者做其他处理。

  6.6调查与总结

  (1)由市防汛办组织相关部门、有关单位、重点地区管委会对暴雨突发事件进行调查评估。

  (2)市应急管理局根据特大暴雨内涝事件的具体情况,组建调查组,并聘请有关专家参与,对突发暴雨事件发生的原因、过程和损失,以及事前、事发、事中、事后全过程的应对工作,进行全面客观的调查、分析与评估,提出改进措施,形成防汛排涝突发事件调查评估报告,并在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的时间内完成。

  6.7奖励与惩罚

  市防指对在防汛工作中表现突出或做出贡献的先进集体和个人按照有关规定进行表彰、奖励;对因工作失误造成损失,或因玩忽职守、失职、渎职等行为延误防汛突发事件处置,造成重大影响的,要会同相关部门,对有关责任人进行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7保障措施

  7.1指挥系统技术保障

  由市应急管理局牵头,传达执行市委、市政府指示、市防指部署,做好防汛排涝抢险综合协调工作等以满足西安市特大暴雨情况下处置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指挥要求。

  7.2气象保障

  加强西安市特大暴雨天气下的监测和预警技术研究,及时反馈雨情、水情等信息,为各成员单位启动响应提供技术依据。

  7.3应急队伍保障

  西安警备区、武警西安支队、市公安局、市消防救援支队等是基本抢险救援队伍,在特大暴雨内涝期间,由市应急管理局统一调动指挥,相关成员单位要落实先期处置队伍和增员队伍的组织保障方案。

  7.4通信与电力保障

  由市工信局负责协调各通信运营商做好暴雨天气下的应急通信保障工作。

  由市发改委负责,国网西安供电公司、国网南区西安分公司配合,负责暴雨天气下的应急电力保障工作。

  7.5交通保障

  市交通局负责提供应急救援人员、物资、设备的运输工具保障;西安城投集团、市轨道集团、西安中铁轨道交通有限公司负责做好公交、地铁的紧急转运保障;市公安局负责做好应急交通管制工作,及时疏导交通,维护交通秩序,必要时提供警车带导,确保抢险车辆优先通行。

  7.6医疗卫生保障

  市卫生健康委要制定医疗卫生应急保障方案,根据就近处置原则,明确响应医疗应急救援措施、医疗卫生队伍和医疗卫生设备、物资调度等措施。

  7.7物资与资金保障

  市财政局应根据城市特大暴雨内涝突发事件处置要求,做好经费保障。市应急管理局负责抢险现场的物资保障。

  8预案管理

  8.1宣传培训

  预案实施后,市城防办会同有关部门组织预案学习、宣传和培训。各区、开发区防指结合当地实际编制特大暴雨内涝应急预案,报本级政府(管委会)批准,报市防指备案。

  8.2防汛演练

  由市城防办组织各成员单位开展综合演练,做好跨部门的协调配合联动,确保应急状态下有效沟通和统一指挥。市防指各成员单位应结合实际,按要求做好本部门、本系统的特大暴雨内涝应急演练工作。

  8.3预案管理与更新

  本预案由市防汛办负责管理,并组织预案评估,视情况变化及时修订完善。

  9附则

  9.1预案解释部门

  本预案由市防汛办负责解释。

  9.2预案生效日期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运输公司台风暴雨应急预案2

  20xx年汛期将至,为应对汛期期间可能出现的各类突发事件,保障道路交通的安全性。按照“防大汛、抢大险、救大灾”的要求,切实做好各项防汛抗洪工作。结合我区道路运输工作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一、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汛期(5月1日至9月30日)期间雷雨暴风等恶劣天气增多时,引发中小洪水频发,公路易发生水毁塌方,影响车辆运输安全。因此,各企业务必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确保防汛抗洪及抢险措施落到实处。

  二、周密部署,做好防汛准备

  区运管所按照“统一指挥、人人参战、全力抢险”的原则,做好防大汛、抗大灾的准备。各企业结合行业实际,周密部署,精心准备,修订完善本企业抗洪抢险预案。落实抗洪抢险车辆、物资及人员。做到一旦出现重大汛情险情,快速组织人员、车辆投入到抗洪抢险工作中。

  三、应急工作领导小组

  四、工作职责

  (一)领导小组职责:

  1、决定启动和终止汛期突发事件应急状态和应急救援行动,处置重大突发事件。

  2、研究制定应急处置交通运输突发事件以及紧急运输保障的措施。

  3、向上级应急指挥部门报送重大突发事件情况,传达和执行上级的决定。

  4、督促、检查汛期应急预案执行情况。

  (二)成员单位职责:

  1、客、货运输企业要对抢险车辆实施统一管理,保证车辆能够随时投入抢险,并对车辆驾驶员进行应急处突知识培训,提高他们在突发事件中对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能力。

  2、维修企业要成立专门的抢修队伍,备齐必要的设备和配件,确保抢险车辆在抢险中的顺利运行。

  3、要根据“三把关一监督”的职能职责,客运汽车站严格执行“五不出站”,特别是恶劣天气不出站的规定和客运车辆在三级及以下公路22时至早上6时不准夜间行车的规定。运输企业有针对性地对驾驶员开展汛期安全驾驶专项技能培训和安全意识教育。

  (三)在发生重特大交通事故时

  1、应急领导小组各成员要在组长带领下立即赶到现场,组织救援和开展善后处理工作。

  2、根据现场情况,按照"先重伤,后轻伤"的原则,及时组织现场施救,安排车辆运送伤员,就近医院抢救,最大限度减小损失,尽快恢复运输正常秩序。

  3、客运企业要组织应急储备车辆,进入紧急状态,随时听候调遣。

  4、及时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事故伤亡、财产损失情况。

  五、相关要求

  (一)汛期应急工作实行行政领导负责制,各成员单位“一把手”负第一责任,要层层建立汛期工作责任制,一级对一级负责。

  (二)各成员单位都要认真履行各自的工作职责,服从统一指挥,积极配合其他相关单位做好工作,协同作战,形成合力,确保一旦发生险情,能立即投入抢险工作。

  (三)事故发生后,各单位必须按规定及时上报,事故上报应对事故发生的单位、地点、危害程度、损失情况以及伤亡情况,准确详实上报,切忌误报、错报。凡事故发生后不按规定时间及时上报的,将依据有关规定追究其单位领导的责任。

  (四)保障信息畅通。设立“汛期”值班电话,严格值班制度,当班人员必须做好记录,确保24小时个人电话畅通,及时准确传递防汛信息。

  运输公司台风暴雨应急预案3

  一.应急报告程序

  为了做好雨、雪、雾、冰等恶劣天气条件下安全生产工作,特成立领导小组,一把手为总指挥,各分管领导为副总指挥,成员由值班站长及各部门负责人组成,负责落实恶劣天气条件下的安全情况,安排好各自的工作,实行“一岗双责”责任制,全天候并有专人值班(24小时),绝不允许脱岗、离岗,一旦发生突发事件,要第一时间内向上级主管部门及有关领导汇报,按指示做好此项工作,对发生雨、雪、雾、冰等恶劣天气条件下的安全工作和站内是否发车进行处置,预防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

  二.应急指挥组

  为切实做好雨、雪、雾、冰等恶劣天气条件下安全生产工作,预防各类事故的发生,抓好源头管理,特成立雨、雪、雾、冰等恶劣天气条件下安全生产应急领导组:

  总指挥:

  副总指挥:

  成员:值班站长及各部门负责人

  一切听从总指挥的工作安排,明确责任,分工清楚,责任到人,各部门要相互配合,做好应急工作。要从落实科学发展观、推动社会和谐稳定的高度出发,以对人民生命财产安全高度负责的精神,重视雨、雪、雾、冰等恶劣天气给道路运输带来的影响,一旦遇有恶劣天气,立即启动预案,落实各项防范措施,保证工作到位、人员到位、措施到位,切实做好防灾、救灾工作,保证社会的和谐稳定。

  三.应急处置措施

  在恶劣天气条件下要抓好各部位和场站的安全生产工作,克服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落实好车辆例检、“三品”检查、安全教育、安全例会和安全管理制度及各项安全措施,增加安全隐患排查力度,从制度、车辆、人员等方面进行自查自纠,搞好安全嘱咐,加强从业人员的安全素质。要加强与气象、公路、交警部门的联系,及时了解气象和路况等信息,做好旅客的解释及安置、疏散工作。要根据恶劣天气的情况及时公布各项信息,要根据各归口管理部门的要求,责任要明确,措施要到位,特别是做好雨、雪、雾、冰等恶劣天气时期的安全排查工作,组织人力对中心各部门进行安全检查,保证万无一失,做好安全宣传工作,按照中心的各项规章制度执行,保证中心的安全工作稳步向前发展。

  四.工作要求

  提升认识,加强领导。要深刻认识恶劣天气条件下安全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加强抓好此项工作的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要从维护交通运输行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大局出发,切实加强对防范工作的领导,保证各项防范措施落实到位。

  运输公司台风暴雨应急预案4

  呼和浩特地铁运营线路共两条。1号线线路全21.97Km,共设车站20座(地下站17座,高架站3座);2号线线路全长27.3Km,共设车站24座(全部为地下站)。双线日均客流量15余万人次,新华广场站为换乘车站。

  今年气候特殊,多地出现历史少见降雨,近期郑州、太原等地地铁接连发生雨水倒灌,7月20日郑州地铁5号线因特大暴雨导致线网停运,一列车迫停隧道,造成重大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针对城市地铁交通的特殊性,必须清醒认识到防汛救灾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和紧迫性,为了切实做好地铁防汛应急处置工作,结合我分局实际,制定本应急预案。

  一、指导思想

  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思想,深刻汲取郑州“7.20”事件教训,引以为戒、举一反三,科学防范、查疏补漏、立行立改,杜绝侥幸心理、克服麻痹思想,始终把人民群众生命安全放在第一位,以对党和人民高度的责任感、使命感、紧迫感,扎实做好各项工作,抓实抓细抓好防汛工作,切实提升防灾减灾救灾能力,切实增强风险防范能力,坚决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适用范围

  本预案所指的应急处置是指在我分局服务管辖行业范围内,坚持以防为主,有备无患,应急处置暴雨洪水等灾害致使地铁线路、车辆及场站产生雨水倒灌、遭受破坏,导致重大人员财产损失和交通中断、运输瘫痪等,造成重大人员伤亡与财产损失,对公众或我市经济、社会稳定构成重大威胁事件的灾害应急抢险处置。

  三、组织领导

  轨道公交分局成立地铁防汛应急处置工作指挥部,总指挥由分局党委书记丁利明同志担任,分局其他党委成员任副总指挥,分局各单位主要负责人为应急处置工作指挥部成员。

  指挥部下设办公室,设在分局情指中心,负责抢险救灾指令、信息上传下达,协助指挥部做好应急处置工作。指挥部办公室主任由卢燕翔副局长兼任,副主任由地铁一号线负责人俞占平、地铁二号线负责人闫福庆、情指中心负责人牧仁担任。

  应急处置联系电话:xxx(分局情指中心)。

  四、指挥流程

  (一)分局情指中心接到地铁汛情报告,核准简要情况,立即报告分局指挥部总指挥,并同时向市局报告。分局指挥部立即启动合成作战机制,指挥调度分局相关单位参与抢险救灾;指挥部办公室及时收集洪水汛灾发生的时间、站点,是否有人员伤亡,设施设备损失等基本信息,动态跟踪了解现场情况。

  (二)按照地上地下联勤联动工作机制,根据现场情况,向市局协调相关单位警力联合处置,并协调应急消防、120急救中心等相关部门到场抢险救援。

  (三)地铁治安派出所接到指令后,立即赶赴现场,开展汛情处置,维护现场秩序,抢救伤员,疏散乘客等先期处置,并按照边处置边报告的原则,及时跟进续报。

  (四)分局相关职能部门按照指挥部指令,结合自身职责组织所属人员开展抢险救灾工作,及时报告相关工作情况。

  (五)分局情指中心和地铁运营公司智慧调度中心立即启动警企应急联动机制,迅速展开应急处置工作。

  五、处置流程

  (一)地铁1、2号线治安派出所要会同地铁运营公司深入做好汛情隐患排查,对防汛安全隐患及时提出整改意见,跟踪落实整改情况;开展防汛演练,做好汛期常态化备勤。

  (二)地铁执勤警力在汛情发生后或接报警情后,立即向分局情指中心报告,同时报告地铁治安派出所值班领导和主要领导。地铁治安派出所组织人员立即赶往现场,了解现场情况,组织抢险,划定警戒区域,疏散、撤离群众,抢救受伤人员,解救受困人员等,并及时上报现场情况。指挥部调动备勤警力赶赴现场抢险,实时收集、了解人员伤亡及车辆、场站受损情况,及时上报分局情指中心,执行分局指挥部指令。

  (三)通知地铁运营公司相关部门负责人到现场处置,提供事发车辆、场站相关信息,采取有效措施抢险救灾。

  (四)分局立即启动应急响应,情指中心根据指挥部指示,调动其他部门备勤警力增援。

  (五)派出所组织所属警力与企业安保、安检、司乘人员密切配合,全力抢险救灾,维持车辆、站内秩序,保护群众安全,广播滚动播报疏散信息,做好现场舆情管控,稳定乘客情绪,防止人员恐慌。

  (六)配合应急消防、120急救中心等部门进行现场救援、救护,根据提前掌握的现场周围地形、地物及周边出入口,协助开辟应急疏散通道,全力疏散客流,引导乘客逃生,最大限度地避免和减少人员伤亡。

  (七)组织警力开展巡逻防控,及时查处趁乱的违法犯罪活动。协同属地派出所在车辆、场站出入口、外围主要路口警戒。排查现场安全隐患,防止次生灾害发生。

  (八)分局刑事侦查大队及时侦破发生在受灾区域或影响抢险救灾工作的案件,依法查处盗窃、哄抢抢险救灾物资及破坏地铁设施设备的案件,及时打击各种破坏活动和犯罪分子。

  (九)其他各级职能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完成指挥部或上级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运输公司台风暴雨应急预案5

  一、背景介绍

  暴雨天气常常伴随着强降雨、雷电、大风等自然灾害,对交通运输产生严重影响。为了保障交通安全和顺畅,制定一份暴雨天气交通应急预案是非常必要的。

  二、应急准备

  1、建立暴雨天气监测系统,及时获取天气预警信息。

  2、组织相关人员进行暴雨天气应急培训,提高应对能力。

  3、对交通设施进行定期检查和维护,确保其正常运行。

  三、交通管控措施

  1、根据天气预警信息,及时发布交通管制通告,限制危险区域的通行。

  2、加强对道路、桥梁、隧道等交通设施的巡查,确保其安全性。

  3、配备足够的交通警力,指挥交通,疏导车辆。

  4、临时设置交通标志、警示牌等,提醒驾驶员注意安全。

  四、交通运输安全

  1、暴雨天气下,尽量避免外出,减少交通压力。

  2、如果必须外出,应选择安全通行的路线,避免危险区域。

  3、驾驶员应保持车辆稳定,注意行车安全,遵守交通规则。

  4、如遇到道路积水,应减速慢行或者停车等待,确保自身安全。

  五、应急救援

  1、组织相关救援力量,及时处理交通事故和紧急情况。

  2、配备足够的救援车辆和人员,确保救援工作的顺利进行。

  3、对受困车辆和人员进行及时疏散和救援,确保他们的安全。

  六、信息发布

  1、及时发布天气预警信息和交通管制通告,提醒公众注意安全。

  2、利用各种媒体渠道,向公众发布交通状况和应急救援信息。

  3、设置应急热线,接受公众的求助和报警。

  七、事后整理

  1、暴雨天气结束后,对交通设施进行检查和维修,确保其正常使用。

  2、总结暴雨天气应急工作经验,完善应急预案。

  3、加强与气象部门和其他相关部门的合作,提高应急响应能力。

  总结:暴雨天气交通应急预案是保障交通安全和顺畅的重要措施。通过加强监测、应急准备、交通管控、安全提示、救援工作和信息发布等方面的工作,可以有效应对暴雨天气带来的交通困难和安全问题。同时,通过总结经验教训,不断完善预案,提高应急响应能力,为公众的出行提供更好的保障。

  运输公司台风暴雨应急预案6

  1. 建立台风暴雨应急管理机构:

  成立应急管理小组,明确各成员的职责和权限,确保应急工作的高效进行。

  2. 加强预警与监测:

  与气象部门建立紧密联系,及时获取台风暴雨的预警信息和监测数据,做好预警工作,提前做好准备。

  3. 安全排查与修复:

  在台风暴雨来临前,对运输公司的设施、设备、车辆等进行全面排查,确保安全隐患的及时发现和修复。

  4. 车辆管理与调度:

  根据台风暴雨的路径和影响范围,合理安排车辆的行驶路线和时间,避免进入危险区域。

  5. 人员安全与疏散:

  确保员工的安全是首要任务,及时向员工发布台风暴雨的预警信息,指导员工采取安全措施,并做好员工的疏散工作。

  6. 设备保障与备用物资:

  确保运输公司的设备正常运转,备有充足的备用物资,如燃油、备用车辆等,以应对台风暴雨可能导致的供应链中断和设备故障。

  7. 信息发布与沟通:

  建立健全的信息发布和沟通机制,及时向客户和合作伙伴发布台风暴雨的影响和运输调整信息,保持良好的沟通和合作关系。

  8. 及时评估与改进:

  台风暴雨过后,及时进行应急工作的评估与总结,发现问题和不足,并制定改进措施,提高应对台风暴雨的能力。

  运输公司台风暴雨应急预案7

  台风和暴雨是常见的自然灾害,对于运输公司来说,制定台风暴雨应急预案是非常重要的。

  1. 建立应急管理团队:

  运输公司应该成立一个专门的团队负责应对台风和暴雨等自然灾害。该团队应该包括各相关部门的代表,如运营、安全、调度、维修等。

  2. 制定应急预案:

  运输公司应该制定详细的台风暴雨应急预案,包括应对台风和暴雨的各种情况和措施。该预案应该包括紧急联系人、应急设备、应急通信方式等。

  3. 预警和监测:

  运输公司应该密切关注天气预报和相关部门发布的台风和暴雨预警信息。同时,应该建立监测系统,及时了解降雨情况和水位变化等。

  4. 安全检查和维护:

  在台风和暴雨来临之前,运输公司应该对车辆、设备和场地进行安全检查和维护,确保其能够正常运行和应对灾害。

  5. 人员培训和演练:

  运输公司应该定期进行人员培训和演练,提高员工应对台风和暴雨等灾害的应急能力和意识。这包括如何疏导交通、如何处理突发事件等。

  6. 安全疏导和转移:

  在台风和暴雨来临之前,运输公司应该制定安全疏导和转移计划,确保员工和客户的安全。这包括疏导交通、安排临时停运等措施。

  7. 与相关部门合作:

  运输公司应该与相关部门建立合作关系,如交通管理部门、气象部门等。在灾害发生时,可以及时获得相关信息和支持。

  总之,台风暴雨应急预案对于运输公司来说非常重要。制定和执行这些预案可以最大程度地保障员工和客户的安全,同时减少灾害对运输业务的影响。

  运输公司台风暴雨应急预案8

  1总则

  1.1编制目的

  为切实加强我市道路运输应急保障工作,进一步提高应对和处置各类突发事件过程中的道路运输应急保障能力,维护公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保障经济社会正常运行。

  1.2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交通运输部《公路交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黑龙江省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哈尔滨市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制定本预案。

  1.3适用范围

  道路运输应急保障主要是指由下列突发事件引发的重要物资、旅客运输紧张,需要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提供的应急运输保障。

  (1)突发事件。包括发生自然灾害(洪水、地震、台风、泥石流、雪灾等)、安全生产事故(主要是重大以上安全生产事故)、公共卫生突发事件(重大疫情、重大伤亡救治等)和社会安全突发事件。

  (2)当所属公路、桥梁、航道及其附属设施遭到严重破坏,丧失正常使用功能,需迅速恢复、抢修、加固,以确保运输畅通的应急行动。

  (3)交通运输部门本身所需的道路运输应急保障。包括市场供求或道路通行条件变化等原因,造成道路运输运力不足或正常运力不能按时到位,影响旅客或重要物资安全、及时运输;公路交通非常阻断,严重影响道路客货运输等情况下的道路运输应急保障。

  (4)政府指令性任务或国防交通运输保障等道路运输应急保障。包括举行重大活动(国事会议、大型体育运动会、大型展览等)时的道路运输应急保障,或超出事发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处置能力的,或由市政府责成市交通运输局提供道路应急保障的。

  2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全市道路运输应急保障组织机构由市、区(县)二级组成,在同级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领导下开展道路运输应急保障工作。

  2.1市级组织指挥机构组成

  市成立道路运输应急保障领导小组,负责市级道路运输应急保障工作的组织领导。市道路运输应急保障领导小组组长由市交通运输局局长担任,副组长由市公安交通管理局主管交通运输的副局长和市交通运输局各副局长担任。

  市交通运输局各行业单位主要领导、局属各处室领导为市道路运输应急保障领导小组成员。

  2.2市道路运输应急保障领导小组职责

  (1)负责组织指挥全市交通运输系统道路运输应急保障工作,制定市级道路运输应急保障预案;

  (2)负责启动和终止市级道路运输应急保障预案响应,统一领导市级道路运输应急保障处置工作,发布调度指挥命令;

  (3)根据需要,会同市政府有关部门,制定应对突发事件的道路运输应急保障联合行动方案,并监督实施;

  (4)抓好道路运输应急保障队伍建设;

  (5)监督指导各行业部门应急工作运行情况;

  (6)研究决定道路运输应急保障的其他重大事项。

  2.3各成员单位职责

  市公安交通管理局在市政府应急指挥部门的统一领导下负责为应急保障车辆提供快速通道。

  市财政局在市政府应急指挥部门的统一领导下负责为突发事件提供应急储备、日常运转和应急处理所需必要工作经费,并做好资金使用的指导和监督工作。

  市交通运输局公路管理处在应急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负责保障所辖公路应急车辆的顺利通行。

  市交通运输局航务管理处在应急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负责全市所辖水路运输突发事件、客运码头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和水路运输应急保障工作。

  市交通运输局运输管理处在应急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负责道路运输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和道路运输应急保障工作。

  市交通运输局信息通信中心在应急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负责局范围内各类突发事件的通信保障工作。

  以上各单位应配备必要的应急设施、设备;各单位的应急管理部门应做好应急物资、设备的统计和管理工作。

  2.4市道路运输应急保障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交通运输局,办公室主任由市交通运输局分管应急工作的副局长担任。职责包括:

  (1)负责应急管理综合协调和日常管理工作;

  (2)编制和修订道路运输应急保障预案;

  (3)收集、汇总全市突发公共事件和道路运输应急保障需求信息,做好预测、预警和应急保障工作;

  (4)向领导小组提出启动应急预案的建议,并做好相关准备工作;

  (5)督促落实应急保障人员、车辆和设施设备;

  (6)建议健全应急管理基础数据库;

  (7)开展应急保障综合演练和业务培训工作;

  (8)承办市政府及交通运输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2.5现场应急指挥机构

  当启动市级道路运输应急保障工作时,成立现场应急指挥小组,现场应急指挥小组组长由市交通运输局分管副局长担任,副组长由突发事件牵头处置单位有关人员担任。具体职责为:

  (1)贯彻落实应急保障领导小组对道路运输应急工作的批示,提出应急运输具体措施;

  (2)指导监督应急运输工作,协调解决应急运输工作中的各项问题;

  (3)确定现场通信方式,负责现场信息的采集和传递;

  (4)掌握应急运输动态状况,及时报告应急行动的进展情况和结果,及时调整部署应急运输工作措施;

  (5)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向道路运输应急保障领导小组提出下一步应急行动的建议;

  (6)完成有关管理部门和上级应急领导机构交办的其他任务。

  3预警与预防机制

  3.1信息监测与报告

  3.1.1信息监测

  (1)地震、洪水、地质灾害、环境染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气象灾害等需要提供道路运输应急保障的事件分别由相关管理部门提供预警信息;

  (2)道路运输量与运力信息、道路运输市场信息、公路阻断信息等由交通运输相关部门负责监测并提供;

  (3)市政府或省交通运输厅下达的道路运输应急保障信息。

  3.1.2预测、预警信息接收与分析

  (1)市交通运输信息中心负责与气象、地质、卫生计生、环保、水务、公安等部门建立信息共享与传输机制;

  (2)市、区(县)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急指挥机构负责对接收的预警信息进行分析、预测,判断其对道路运输的影响程度,预测道路运输应急保障的需求级别。

  3.2预警预防行动

  市、区(县)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和其运管机构必须建立道路运输应急保障和管理机制,编制应急保障预案;组织值班和应急备勤,建立、培训专(兼)职应急保障力量,配备相关技术装备;对各方面提供的预警信息进行分析和核实,及时确定和发布所辖区域道路运输应急保障的预警级别,领导和协调各有关方面开展预警预防工作。

  3.3预警支持系统

  市交通运输局以局信息中心为主,建设交通运输突发事件预测、预警支持系统,建立交通运输突发事件常规数据库,各有关单位提供有关数据和信息,支持、配合交通突发事件常规数据库建设。

  4应急响应

  4.1应急响应分级

  根据突发事件发生时对道路运输应急保障的需求程度或上级下达的保障需求,将道路运输保障分为Ⅰ级道路运输应急保障、Ⅱ级道路运输应急保障。Ⅰ级为最高级别。

  根据预警信息,进行分级响应。

  4.2分级响应

  4.2.1Ⅰ级响应

  启动条件:

  (1)当市行政区域内因突发事件、恶劣天气、其他运输方式阻断或运力不足等各种原因,大批人员或重要物资运输需由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进行协调或紧急运力组织时;

  (2)需要由市交通运输局组织提供道路运输应急保障时;

  (3)市政府、省交通运输厅指令需要提供道路运输应急保障时;

  (4)区(县)级政府出现突发事件道路运输应急保障需求超出区(县)级保障能力,区(县)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提出援助请求时;

  (5)多个区(县)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启动道路运输应急保障应急响应,可能出现运力紧张时;

  (6)出现其他可能需要市交通运输局提供道路运输应急保障情况时。

  响应措施:由市道路运输应急保障领导小组组织实施应急行动,必要时,向省交通运输厅请求支援或派出工作组进行指导应急行动。

  4.2.2Ⅱ级响应

  启动条件:

  (1)当区(县)行政区域内因突发事件、恶劣天气、其他运输方式阻断或运力不足等各种原因,大批人员或重要物资运输需由区(县)级交通部门进行协调或紧急运力组织时;

  (2)区(县)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接到市道路运输应急保障领导小组通知,需要提供道路运输应急保障时;

  (3)区(县)政府认为需要提供区(县)级道路运输应急保障时;

  (4)出现其他可能需要区(县)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提供道路运输应急保障情况时。

  响应措施:由区(县)级道路运输应急保障领导小组组织实施应急行动,并向市级道路运输应急保障领导小组报告应急行动情况和结果。必要时,向市级道路运输应急保障领导小组请求支援或派出工作组进行指导应急行动。

  5应急处置

  5.1信息报告

  5.1.1信息报告程序

  Ⅰ级响应启动后,市道路运输应急保障领导小组应将进展情况及时报市交通运输局,并按照“零报告”制度,形成每日情况简报,市交通运输局及时将进展信息汇总形成每日应急保障情况简报,报市级突发事件处置指挥机构、市政府或省交通运输厅。

  Ⅱ级应急响应启动后,事件所涉及的区(县)级道路运输应急保障机构应当将进展情况及时上报市道路运输应急保障领导小组办公室,并按照“零报告”制度,形成每日情况简报。市道路运输应急保障领导小组办公室及时将进展信息汇总形成每日应急保障情况简报,报市交通运输局,并通报各应急工作组和成员单位。

  5.1.2信息报告内容

  (1)突发事件的时间、地点、背景情况、损害程度、防控和处理情况;

  (2)应急物资需求情况,包括货物种类、数量、包装、作业地点、运输条件、运送时间、车型及吨位要求等;

  (3)道路状况、损坏程度,并明确指出运输路径和备选路径;

  (4)应急运输带队负责人和驾驶员等相关人员名单、联系电话、车辆类型、吨位、数量、其他支援装备和防护器具等配备情况以及备选方案等;

  (5)请求上级或同级支援的具体要求,包括车型、吨位、数量、报告任务的时间、线路和地点以及货类和作业要求。

  5.2紧急处置

  当启动紧急道路运输应急保障响应时,市、区(县)交通运输行业主管部门要在当地政府组织下参与保障活动,做好信息搜集、协调指挥等工作,并按照要求上报上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

  5.3指挥和协调

  (1)当启动Ⅰ、Ⅱ级应急响应时,市交通运输局和相关区(县)道路运输应急保障机构均进入24小时应急值班状态,确保市、区(县)两级道路运输应急保障机构的信息沟通。

  (2)现场应急指挥小组在市道路运输应急保障领导小组和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指导、协调实施道路运输应急保障的现场工作,及时收集、掌握相关信息,根据保障任务实际,优化措施,研究保障方案,和有关部门相互协同,密切配合,共同实施应急保障行动。

  5.4新闻报道

  道路运输应急保障工作的新闻发布与宣传工作由市、区(县)政府或其应急指挥机构负责发布。

  5.5应急响应终止

  (1)Ⅰ级响应终止程序。当交通运输厅或市政府取消道路运输应急保障需求指令或按照突发事件保障需求,安全、及时将旅客或应急物资运输至指定位置后,经市交通运输局批准后,终止应急响应程序。

  (2)Ⅱ级响应终止程序。当市交通运输局或区(县)政府取消道路运输应急保障需求指令或按照突发事件保障需求,安全、及时将旅客或应急物资运输至指定位置后,经市交通运输行业主管部门批准后,终止应急响应程序。

  6后期处置

  6.1善后处置

  按照“谁征用、谁补偿,谁受援、谁补偿”的原则,由被保障单位或下达保障通知的政府负责补偿;执行道路运输应急任务的车辆,应按照当时行业收费标准给予资金补助;征用补偿形式包括现金补偿、财政税费减免、实物补偿和其他形式的行政性补偿等;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做好配合工作。

  6.2抚恤和补助

  被保障单位或下达保障通知的政府对因参与道路运输应急保障工作致病、致残、伤亡的人员,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相应的`补助和抚恤,并提供相关心理和法律援助;对参加道路运输应急保障有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补助;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做好配合工作。

  6.3总结评估

  由启动相应级别应急响应的道路运输应急保障领导机构组织开展道路运输应急保障工作的总结评估工作,总结经验教训,并形成专门报告上报上级道路运输应急保障领导机构。

  各级道路运输应急保障领导机构要针对处置过程中暴露出的有关问题或上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本级政府提出的整改措施,修改完善各自预案。

  7应急保障

  7.1通信保障

  由市交通局信息中心负责组织通信保障工作。

  7.2应急运输力量的保障

  应急运输力量包括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投资建设的专业运输力量和国家、政府所属公务运输力量,其他可投入运输的'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个人等车辆和设备。依托较大规模的运输企业,建立应急运输车队,形成组织严密,指挥灵活,行动迅速,机动性强的应急物资运输能力。

  7.3奖励与责任

  (1)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急组织机构服从上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和同级政府的协调、指挥,及时出动车辆参加道路运输应急行动;保持与上级应急领导机构和现场指挥的联系,及时报告动态;

  (2)由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对在落实和实施本预案过程中表现突出、成绩显著的人员或单位,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和奖励;

  (3)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组织对参加道路运输应急保障工作作出贡献的先进集体和个人进行表彰;

  (4)对未依照规定履行报告职责,迟报、漏报、瞒报和谎报或者授意他人迟报、瞒报、漏报和谎报交通运输突发事件重要情况;或者应急处理工作中有其他失职、渎职行为或不听指挥、临阵逃脱以及破坏应急救援工作的人员由所在单位或上级部门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8预案管理

  8.1培训和演练

  各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采取多种形式,开展经常性应急宣传教育活动,定期组织应急法律、法规和专业知识培训,应急保障相关人员,每2年应至少接受一次相关知识的培训,增强应急意识,提高应急能力,确保一旦发生突发事件,能够快速动员,自觉行动,高效运转。

  市道路运输应急保障领导小组应定期举行较大规模的实战演练,本预案至少每3年开展一次应急演练。

  8.2预案更新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对本预案进行修订:

  (1)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标准、上位预案中的有关规定发生变化的。

  (2)应急指挥机构及其职责发生重大调整的。

  (3)面临的风险发生重大变化的。

  (4)重要应急资源发生重大变化的。

  (5)预案中的其他重要信息发生变化的。

  (6)在突发事件实际应对和应急演练中发现问题需要做出重大调整的。

  (7)应急预案制定单位认为应当修订的其他情况。

  8.3预案实施(生效)时间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运输公司台风暴雨应急预案9

  为科学应对主汛期极端天气可能给我市交通运输行业带来的突发自然灾害、事故灾难、道路(水上)运输旅客滞留、交通运输安全事故及公路中断等公共事件,更及时、有效、有序地组织交通运输行业开展汛期应急救援处置工作,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特制订本预案。

  一、主汛期应急抢险分组情况及工作职责

  (一)道路交通运输突发事件抢险应急组

  组长:xxx、(局党委委员、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大队长)

  副组长:xxx、(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副大队长)xxx、(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支部副书记)

  成员:执法大队各科室负责人、各运输企业主要负责人

  主要职责:

  1、随时了解掌握主汛期天气信息和道路交通运输情况,督促各运输企业(公交车站、社会客车站、长运车站、出租车企业等)做好车辆发班控制,运输车辆要配备四防器材,以便应急使用,协调道路运输企业落实好应急车辆和应急物资,做好运输安全防范工作。监督检查极端天气客运车站滞留旅客的妥善安置工作,不发生安全责任事故。

  2、主汛期发生道路运输重特大突发事故,立即组织本组所有人员到现场开展应急抢险工作。

  3、及时收集、整理、报送应急处置信息。

  (二)水上交通运输突发事件抢险应急组

  组长:xxx、(局党委委员、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大队长)

  副组长:xxx、(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教导员)

  周琪虎(交通运输服务中心负责人)

  成员:海事中队负责人、交通运输服务中心各科室主要负责人

  主要职责:

  1、随时掌握主汛期天气信息和水上交通运输情况,各航运企业、码头、渡口做好船舶出航控制,船舶要配备四防器材,以便应急使用,督促航运企业、码头渡口落实应急船舶和应急物资,做好船舶运输安全防范工作。监督检查极端天气渡口码头滞留旅客的妥善安置工作,确保不发生安全责任事故。

  2、主汛期发生水上运输重特大突发事故,立即组织本组所有人员到现场开展应急抢险工作。

  3、及时收集、整理、报送应急处置信息。

  (三)县乡公路大面积积水、塌陷、保畅抢险应急小组

  组长:xxx、(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副组长:xxx、(交通建设服务中心负责人)

  成员:规划科、建设科、交通建设服务中心、高速公路指挥部办公室负责人

  主要职责:

  1、密切关注主汛期因暴雨、大风等极端天气可能引发的山体滑坡、塌方、道路桥梁垮塌等事故的发生。施工区域、工程运输线路、民工住地用火用电安全防范,防止机械设备引发事故。

  2、负责公路危险地段安全隐患排查和损坏管养公路的应急抢险维修工作。

  3、发生突发事故,立即组织本组所有人员到现场开展应急抢险工作。

  4、及时收集、整理、报送应急处置信息。

  (四)重特大安全事故抢险应急救援组

  组长:xxx、(职教城管委会副主任、交通运输局党委书记、局长)

  副组长:xxx、(局党委委员、副局长)xxx、(局党委委员、副局长)xxx、(局党委委员、副局长)xxx、(局党委委员、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大队长)xxx、(局党委委员、纪委监委第三派驻组组长)

  成员:局班子之外副科级干部、全局中层干部

  主要职责:

  1、负责主汛期交通运输行业突发重特大安全事件的组织、领导和协调工作,做好交通运输行业突发事件救援的组织和事故调查处理工作;负责监督巡查、检查企业安全生产、工程建设施工、道路旅客货物运输、危化品运输,公路危险地段安全隐患的分析;

  2、主汛期发生道路和水上运输重特大突发事故,立即组织清镇市交通运输局应急队人员(名单见附件)、成员单位(科室)所有人员到现场开展应急抢险工作。

  (四)后勤保障与信息报送组

  组长:xxx、(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副组长:xxx、(交通运输局党委办主任)

  成员:xxx、xxx、xxx、xxx、xxx、xxx、xxx、

  主要职责:

  负责应急物资购买、调配及后勤保障工作,根据应急工作领导小组的指示,认真做好应急车辆的调度和调用工作。主汛期,要确报单位应急抢险车辆保持良好的技术状况,选配技术精湛的驾驶人员驾驶应急抢险车辆,保证运力充足,可随时调度防汛应急抢险车辆,核实企业防汛应急抢险车辆车况,确保用得上。每天收集各单位、各工作组应急抢险信息、报表,并按照上级有关部门的'要求时限上报。

  二、应急救援物资(车辆、船舶)安排

  (一)货车

  1、民用爆破公司:xxx、xxx、(xxx、)

  应急货车5台

  2、开源爆破:xxx、xxx、(xxx、)

  应急货车5台

  3、芜湖海创:xxx、xxx、(xxx、)

  应急货车5台

  (二)挖掘机

  负责联系应急挖掘机2台。

  责任单位:清镇市交通建设服务中心

  (三)客运车辆

  1、佳隆公司:xxx、xxx(xxx)

  所有专线车均为救援车辆(临时调配)

  2、公交公司:xxx、xxx(xxx)

  所有市公车均属救援车辆(临时调配)

  3、车之都驾校:xxx、xxx(xxx)

  应急教练车10台

  4、国林驾校:xxx、xxx(xxx)

  应急教练车10台

  (四)应急物资

  负责筹备海事巡逻船3艘;调用东湖公司、万友公司客运船舶共10艘;准备救生衣200件、抽水机(水泵)10台及其他设备。

  责任单位:清镇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海事执法中队)

  三、工作要求

  (一)完善值班和信息报送工作制度。各单位及时了解主汛期天气动态,提高防范意识。一旦发生险情和灾害,要按报送要求和口径及时上传下达,并在应急抢险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做应急抢险工作,切实提高应急处置能力。此期间,各单位要切实加强值班值守制度,建立24小时值班制和领导带班制度,确保应急指挥和通讯畅通。应急值班电话:xxx。应急抢险结束后,各单位要及时报送开展应急抢险工作总结。

  (二)全面落实抢险责任制。各单位、各运输企业无条件服从应急抢险工作领导小组的调度和指挥,根据此预案制定或修订本单位主汛期的抢险应急预案,要对所属单位或个人明确抢险职责,定岗、定位、定责任、定目标,明确抢险工作程序和要求,确保抢险工作的落实。

  (三)高度重视,失职追责。局属各单位、各应急抢险组及全体干部职工务必高度重视主汛期安全生产、救灾等突发事件应急抢险工作。对于组织不力,行动不积极,工作落实不力的单位及个人,报局党委研究后给予相应处理,对造成严重后果并带来社会不良影响的单位及个人,按有关程序追究有关xxx、的责任。

  运输公司台风暴雨应急预案10

  一、总则

  交通系统作为区三防指挥部的主要成员单位之一,负责组织我区防汛抢险救灾所需的交通工具保障;对防汛应急工作所需交通工具按区三防指挥部或上级部门要求进行调度;负责组织抢修队伍,迅速修复损毁道路、桥梁。现结合交通系统实际,制定本预案。

  二、组织机构和职责

  (一)组织机构。

  成立交通系统防汛领导小组。具体组成人员如下: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交通系统防汛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交通局秘书科,领导小组办公室成员由各科室负责人组成,电话xx。

  (二)主要职责。

  1.按照区政府指示或三防指挥部要求,动员、组织全区交通系统投入防御特大洪水工作,指挥实施交通系统各项防洪应急工作。

  2.组织车、船抢运防洪物资和人员。

  3.组织力量抢修水毁的交通基础设施,包括港口、码头、道路、桥梁、站场,保障上述设施安全、畅通。

  4.组织清理航障,保障航道畅通。

  5.组织和支持交通系统受灾单位汛后迅速恢复生产工作,保持经济发展。

  (三)根据工作安排,交通系统防汛领导小组下设4个职能小组,由交通系统防汛领导小组协调指挥。

  1.道路运输组。

  组长:

  成员:

  职责:

  (1)协调相关客货运站场,道路运输单位,组织客运、货运、危运、工程车辆抢运防洪物资及人员。

  (2)组织抢修参加防洪的车辆及相关机械。

  (3)组织和支持受灾道路运输企业汛后恢复生产工作。

  2.港口水路运输组。

  组长:

  成员:

  职责:

  (1)协调相关港口、码头、水运单位,组织客运、货运、危运、工程船只抢运防洪物资及人员。

  (2)组织抢修参加防洪的船只及相关机械。

  (3)组织清理航障,维护航道设施,保障航道畅通。

  3.交通基础设施抢修组。

  组长:

  成员:

  (1)组织维护港口、公路、桥梁安全。

  (2)组织修复水毁或其他损毁的路桥,保持交通畅通。

  4.后勤保障组。

  组长:

  成员:

  职责:

  (1)负责交通系统防汛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工作,编排值班计划,传达上级指令,收发各类防汛文件、资料。做好材料报送、统计、档案管理工作。

  (2)组织洪汛期机关办公秩序和内部安全保卫。

  (3)组织洪汛期交通防洪工作的后勤补给。

  三、应急响应行动

  应急响应行动对应于四级:I级、II级、III级、IV级,由区人民政府或区三防指挥部按设定水位级别原则启动。当上级启动预警级别时,区交通局执行相应的预警级别。

  (一)I、II级应急响应。

  1.贯彻执行区人民政府、区三防指挥部的指示精神。

  2.交通系统防汛领导小组成员到位,召开防汛工作会议,部署抗洪救灾工作,并检查各项措施的落实和准备情况,实施防洪交通运输组织指挥工作。

  3.加强24小时值班并有局领导带班,抽调部门相关人员加强交通系统防汛领导小组工作。领导小组和各职能组主要领导和有关工作人员原则上暂不得外出,坚守岗位,各级之间保持联系。若因特殊情况缺席未能到位时,应实行自动替补。

  4.各职能组在交通系统防汛领导小组的指挥协调下,各就其位,各司其职,协作配合,做好运力调度、防洪物资和人员的.抢运、车船及有关设备设施的抢修、港口、路桥抢修、航障清理,以及安全保卫、后勤补给、资料收集、统计和上报等工作。

  5.注意做好汛后工作,交通系统防汛领导小组组织和支持交通系统因特大洪水受损的单位迅速恢复生产,保持经济发展。

  (二)III级应急响应。

  1.启动III级应急行动。

  2.贯彻执行区人民政府、区三防指挥部的指示精神。

  3.组织相应的运力和机械。

  4.做好汛情信息、防洪指令的上传下达工作。

  5.组织24小时值班。

  (三)IV级应急行动。

  1.启动IV级应急行动。

  2.召开主要成员单位会议,研究部署防洪工作。

  3.检查落实相应岗位责任制。

  4.做好运力和机械组织的准备。清理航障。

  5.保持与区人民政府、区三防指挥部的联系,密切注意水情变化。

  四、交通系统防洪运力安排

  1.大中型客车103辆4619座位;

  2.大货车55辆1150载重吨;

  3.船舶40艘15000载重吨;

  4.自卸车40辆402载重吨;

  5.铲车5辆;

  6.挖掘机4台。

  7.起重车吊2辆。

  运输公司台风暴雨应急预案11

  为切实做好全市交通运输系统防汛工作,确保安全度汛。根据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和省交通运输厅有关要求,结合我市交通运输工作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一、总体目标

  按照“安全第一、常备不懈、预防为主、全力抢险”的工作方针,切实落实防汛工作责任制,做到责任到位、指挥到位、人员到位、物资到位、措施到位,确保发生险情时能够快速处置,及时抢险,保障公路安全畅通。

  二、组织机构

  为了加强全市交通运输系统防汛工作的领导,市局成立防汛工作领导小组。

  成员如下: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安全监督科,xx兼办公室主任。

  三、各部门防汛工作职责

  (一)防汛领导小组办公室

  1、负责制定防汛工作方案,实施防汛组织、协调工作。

  2、监督检查防汛准备工作落实情况。

  3、组织协调对市政府分配的县区(xx县)及库区(薄山水库)防汛工作的督导检查。

  4、负责防汛工作情况收集、信息报送以及上情下传和下情上传。

  (二)市公路局

  1、负责国道、省道公路防汛抢险工作。

  2、督察各县(区)对存在防汛隐患、排水不畅的干线公路路段进行排查和预防性整治。

  3、负责督察各县(区)干线公路管理机构防汛物资、器材的准备情况,检查指导各县(区)干线公路防汛抢险队伍和预案的建立情况。

  4、负责干线公路塌方、泥石流、路基缺口、桥梁水毁等情况的抢修组织工作。

  5、负责干线公路系统防汛信息上报工作。

  (三)市运管局

  1、负责道路运输抢险救灾预案的制定工作和抢险救灾道路运输组织、协调工作。

  2、负责督察各县(区)抢险救灾运输队伍的建立,落实抢险救灾车辆和抢险救灾装卸队伍。

  3、负责道路运输防汛信息上报工作。

  (四)市农村处

  1、负责农村公路防汛抢险工作。

  2、督察各县(区)对存在防汛隐患、排水不畅的农村公路路段进行排查和预防性整治。

  3、负责督察各县(区)农村公路管理机构防汛物资、器材的准备情况,检查指导各县(区)农村公路防汛抢险队伍和预案的建立情况。

  4、负责农村公路塌方、泥石流、路基缺口、桥梁水毁等情况的抢修组织工作。

  5、负责农村公路系统防汛信息上报工作。

  (五)市地方海事局

  1、负责监督汛期水上交通安全,督促水路运输企业落实汛期的各项要求。

  2、负责水上防汛抢险救灾工作的组织和抢险救援船舶的落实。

  3、负责渡口渡桥达到封渡要求时,监督落实停航。

  4、负责监督落实汛期渡桥的拆除及各类码头趸船汛期移泊至安全的水域并采取可靠的系泊、锚泊定位。

  5、负责水上交通安全和水路运输防汛信息上报工作。

  (六)市质监站

  1、负责防汛期间在建公路水运工程项目的安全监管。

  2、负责督促公路水运工程项目法人制订汛期人员、物资、设备的转移预案,密切注意雨情和水情变化,采取有效措施,确保人员、材料和设备的安全。

  3、负责汛期公路水运工程项目防汛信息上报工作。

  (七)市地方铁路总公司

  1、负责地方铁路的设施、装备的汛期安全监管,重点排查治理各类安全隐患。

  2、负责本行业的防汛预案制定,建立本单位防汛组织、防汛队伍。密切注意雨情和水情变化,采取有效措施,确保人员、材料和设备的.安全。

  3、负责汛期本单位的防汛信息上报工作。

  四、防汛抢险处置方案

  干线公路或农村公路发生水毁通行中断、影响道路通行的抢修工作,实行分级管理、属地为主的原则。特别重大道路水毁情况,需要毗邻县(区)交通运输部门协助的,当地交通运输部门应向市局报告,由市局负责协调、解决。

  (一)干线公路及县乡公路发生水毁中断:

  1、县(区)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接到报告后,有关负责人员应迅速赶赴现场,了解水毁情况,采取相应措施,组织抢险工作。水毁情况要及时向市局报告。

  2、发生重大道路水毁情况,当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不能独立处理的,要向当地政府汇报,请求社会支援。如果需要毗邻县(区)交通部门协助的,向市局报告,市局协调毗邻县(区)交通运输部门进行支援。

  3、所在地交通运输部门要全力以赴组织人员进行抢修,同时要发布通告,制定绕行方案。

  4、抢险进度情况,要及时向市局报告。

  (二)道路运输抢险救灾:

  1、根据当地政府防汛抢险工作需要,交通运输部门要迅速组织、落实运输车辆和装卸人员、装卸机具,保证救灾人员、物资运输。

  2、当地运力紧张需要毗邻县(区)交通运输部门协助时,向市局报告,市局协调毗邻县(区)进行支援。

  3、道路运输抢险救灾情况,要及时向市局报告。

  五、防汛应急保障

  (一)通信与信息保障

  汛期,一线巡逻人员和各级信息联络人员应配备必要的通讯工具,各级防汛办公室应设有专线电话,防汛领导小组所有成员要24小时随时保持通信畅通,确保信息畅通,并建立值班制度和工作记录制度。

  (二)应急保障

  1、应急队伍保障:各县(区)交通运输局、市直交通运输系统有关单位均要建立防汛应急队伍。市直交通系统组建由局党组书记、局长樊卫华为总指挥,副局长鲁武汉、靖玉彬,总工程师xx为副总指挥的抗洪抢险突击队,下设5个抗洪抢险突击分队:

  第一分队为应急分队。由市局机关和市路政管理处30人组成。具体职责为:负责市区主要交通设施保护工作及道路保通工作,并作为各类防汛抢险工作预备队。

  第二分队为干线公路抢险保通分队。由市公路局50人组成。具体职责为:负责全市干线公路汛期保畅工作,安排部署全市各县区公路局及各大中修工程指挥部的防汛抢险工作。

  第三分队为抢险运输分队。由市运管局50人组成,主要职责为:负责汛期人员、物资运输的组织和协调工作。运管局组织防汛抢险运输车队,货车20辆,运力不少于 500 吨,客车20辆,运力不少于 600 人,必要时负责运送救灾物资和抢险人员。

  第四分队为市农村公路抢险保通分队。由市农村处30人组成,具体职责为:负责全市农村道路的防汛抢险指导保通工作。

  第五分队为库区抢险分队。由市海事局20人组成,具体职责为:负责薄山湖水库发生汛情时,组织船只对上游群众的疏散转移工作。

  2、应急装备保障:各级交通公路部门所有目前运行情况良好的车辆、机械,均作为应急保障设备,由各单位交通防汛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管理和调配。一线抢险人员根据需要配备救生衣及其他必需品,上述用品提前购买,并留足备用。

  3、应急物资的储备:各单位根据各自的抢险任务、人数,配置一定数量的草袋、编织袋、钢丝笼、断道警示牌、钢纤、大锤、锹、镐、撬杠、水上救生用具、安全帽、拖绳等防汛器材,同时要提前联系预设砂、石料源。

  如发生重大灾害,上述应急保障尚不能满足需要时,应及时从社会调用。

  六、工作要求

  1、6月10日前,完善防汛预案,补充储备抢险物资,检修防汛器材,做好汛前准备工作。

  2、防汛期间要坚持24小时防汛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做好防汛工作记录,保持联络和信息渠道畅通,发生灾情、险情,及时向市局报告。

  3、防汛工作要做到人员、经费、措施、设备、物资的“五落实”,各单位要根据职责分工,汛前做好检查和准备工作,防微杜渐,消除隐患。要服从调度,一旦出现灾情,各单位人员应在市局防汛抢险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积极开展卓有成效的防汛救灾工作。

  4、洪涝灾害后,要针对抢险救灾中出现的问题,进一步采取改进措施,做到有备无患,防患于未然。同时,要认真做好防汛工作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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