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灾害性暴风雪天气应急处置方案

灾害性暴风雪天气应急处置方案

  暴风雪,即雪暴,大量的雪被强风卷着随风运行,并且不能判定当时是否有降雪,水平能见度小于1km的天气现象。下面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灾害性暴风雪天气应急处置方案(精选13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灾害性暴风雪天气应急处置方案1

  一、指导思想

  为做好全市应对自然灾害给人民群众生产生活造成的严重影响,科学应对极端天气事件,规范和强化公安对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工作的管理,提高公安保障公共安全和处置突发公共事件的能力,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突发公共事件及其造成的损害,保障公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在辽宁省减灾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暴风雪应对及员管理相关工作的通知》的框架下,各级公安机关统一组织指挥、社会广泛参与,促进我市经济全面、协调、有序发展,为我市城市建设创造和谐安全环境。

  二、工作原则

  1.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切实履行公安职能,把保障公众的财产和生命安全作为首要任务,充分依靠群众自救,与各部门共同采取措施,最大限度地减少暴风雪给人民群众造成的危害。

  2.坚持预防为主的原则。把应对暴风雪事件的各项准备工作落到实处,加强基础工作。做到预有准备、信息畅通、报告及时、指挥灵便、保障有力,将损失降到最低程度。

  3.坚持属地为主的原则。在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开展工作,建立健全分级负责、各负其职、属地为主的原则做好应对准备工作。

  三、组织领导

  为加强此项工作的领导,市局成立“应对暴风雪灾害工作指挥部”。具体组成人员如下:

  总指挥:公安局局长

  副总指挥:其他党委成员

  成员单位:办公室、指挥中心、政治部宣传科、督察、警务保障部、法制、信访、国保、治安、经保、刑侦、经侦、技侦、特警、交警、网安、出入境管理、边防等部门。

  办公室设在市局经保分局,总指挥部设在市局指挥中心指挥大厅,负责灾情期间市局领导批示、指示的传达,督办反馈、协调落实。以及信息的收集、分析、管理、上报、发布等工作。

  前线指挥部总指挥:分管安全生产的副局长

  前线指挥部副总指挥:灾情发生地市、县(区)公安(分)局局长

  前线指挥部下设由市、县(区)公安(分)局相关警种部门共同组成的8个工作组:

  情况综合组 市局办公室牵头。成员单位:指挥中心、国保、经保、治安、特警、刑侦、技侦、网安等警种部门。负责全局性情况汇总,筹备综合性会议,拟制全局性的通知、通报、报告、公告等。

  信息研判组 市局情报科牵头。成员单位:指挥中心、国保、治安、特警、刑侦、经侦、经保、网安、技侦、法制、信访、出入境等警种部门。负责组织各类情报信息的收集、分析、研判、传递、上报。

  现场处置组 特警支队牵头。成员单位:经保、治安、交警、指挥中心、宣传科等警种部门。负责传达和督促落实各项命令;指导部署进行现场处置;掌握现场事态发生、发展过程;协调调度各地警力、装备、车辆。

  舆情控制组 网安支队牵头。成员单位:网安、宣传等部门。负责指挥全市和协调市外互联网信息监控、侦控和舆情控制工作,在非常时期积极与相关部门沟通协调,有效实施舆情引导、控制。

  指挥调度组 指挥中心牵头。负责警力、装备、物资调动,现场指挥部通信平台、无线通信网、卫星通信网、图像传输系统的搭建,全市电视电话会议保障。

  交通管制组 交警支队牵头。负责各市、县(区)警力向事发地开进沿途的交通保障,指挥现场处置期间道路交通疏导和实施交通管制工作。

  治安防控组 特警支队牵头。成员单位:特警、经保等警种部门。负责指挥开展社会面控制,做好社会面及重点部位巡逻防范工作。

  后勤保障组 警务保障部牵头。负责联系提供外援警力集结地点、住宿地点、食宿保障、医疗救护和所需武器警械、防护装备、照明设备、摄录设备、交通工具,以及市局本级后勤保障工作。

  宣传报道组 政治部宣传科牵头。负责联系媒体对外发布正面信息,集中报道公安机关和一线民警斗风雪保畅通的工作情况和为受灾群众服务的感人事迹。

  四、工作任务

  发生气象灾害后,按照市政府发布的四色预警信号,各级公安机关应立即做出应急反应,在最短时间内到达现场抢险救灾,维护社会安定。

  (一)预警信号总体上分为四级(Ⅳ级、Ⅲ级、Ⅱ级、Ⅰ级),按照灾害的严重性和紧急程度,颜色依次为蓝色、黄色、橙色和红色,同时以中英文标识,分别代表一般、较重、严重和特别严重。根据不同的灾种特征、预警能力等,确定不同灾种的预警分级及标准。

  (二)暴风雪灾害发生后,各级公安机关要按照气象灾害速报制度要求的内容和程序及时上报。设立暴风雪灾害应急指挥部,各部门发现灾害线索都应立即向应急指挥部报告。指挥部接到报警后立即派人赶赴现场,对灾情、灾害等级做出判断并及时反馈给应急指挥机构。

  (三)灾情确认分级。

  根据暴雪发生强度、范围、影响程度划分为2个级别。

  Ⅰ级:发生日降雪量在15毫米以上。

  Ⅱ级:发生日降雪量在10毫米以上。

  根据大风发生强度、范围、影响程度划分为2个级别。Ⅰ级:瞬时风速达到或超过17.0m/s或目测估计风力达到或超过8级的风称为大风;大风将地面积雪吹起,使空气混浊,水平能见度小于500米的天气。

  Ⅱ级:瞬时风速达到或超过11.0m/s或目测估计风力达到6级的风称为强风;强风将地面积雪吹起,使空气混浊,水平能见度小于1000米的天气。

  1、经保分局加强重点单位、关系国计民生的水、电、气、热等重点部位的安全保卫工作,及时排查并消除因极端天气带来的安全隐患。对接市应急管理局具体组织开展、实施相关工作。

  2、交警支队根据灾情发生地实际情况,对受灾路段采取交通管制措施,封闭有关道路,疏导车辆,维护交通秩序,确保执行救援任务的车辆出入灾情路段畅通。开展灾情调查,抢救灾情伤者。组织实施现场清障工作,尽快恢复交通。

  3、特警支队加强社会面巡逻防控力度、维护灾情发生地治安秩序,担负灾情区警戒、人员疏散及撤离工作。开展因灾情发生的群死群伤事故的搜索救援工作。

  4、治安、社区警务支队开展对人员密集场所、公共娱乐场所及中小学校舍等重点单位火灾隐患排查。

  5、各市(县)区公安(分)局组织派出所民警深入居民小区,广泛宣传防范因极端天气期间家庭取暖容易造成煤气中毒、火灾事故等相关知识。

  五、应急响应

  公安机关根据实际需要部署警力,加强灾区的治安和交通秩序的管理工作,维护灾区正常的生产、生活秩序。交通管理部门要加强城区干道、高速公路、普通公路的交通疏导工作,维护正常交通秩序,避免重特大交通事故发生。

  (一)暴风雪灾害的应急处理。

  Ⅰ级暴风雪灾害发生后,各级公安机关启动暴风雪灾害应急预案,灾情发生地暴风雪灾害处理指挥部应立即采取措施,判定暴风雪灾害级别,规模等,并立即将灾情报告给市局应急指挥部,必要时,请求市局应急指挥部有关部门派专家组支援。在应急过程中,及时报告工作进展情况,直至应急工作结束。灾情发生地公安及时组织有关部门对气象灾害灾情调查,并按规定将调查结果上报市局。

  Ⅱ级暴风雪灾害发生后,各级公安机关启动暴风雪灾害应急预案,灾情发生地暴风雪灾害处理指挥部立即采取措施,安置疏散灾民;组织群众进行自救互救;平息谣传或误解,维护社会安定。在1小时内将灾情向市局报告,并及时报告工作进展情况,直至应急工作结束。组织人员进行灾情调查,并按有关规定将调查结果上报市局。

  (二)联合救援

  应急指挥部根据实际情况,统一调集各有关部门力量和装备组成救援工作组,赶赴受灾区参与救援行动。接到应急指挥部指令后,各有关部门应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人员和救援装备集结,选择便捷交通路线和运输工具,在最短的时间内到达救援现场,实施现场处置、救援等工作。

  (三)宣布解除暴风雪灾害预警和应急工作结束。

  发布暴风雪预警后,根据天气预报未来3-5日内没有大雪以上降雪,灾情发生地人民生活安置妥善,生活稳定后应急结束。市局通过广播、电视、互联网等媒体及其它途径,及时向公众发布警报解除信息。由市局暴风雪灾害处理指挥部提出突发事件调查报告和应急经验总结及改进建议及上级上报情况。

  六、措施保障

  (一)资金和物质保障。

  各级公安机关设立暴风雪灾害应急资金和必要的物资,纳入财政预算,保障应急所需设施、设备和物资。

  (二)技术保障。

  暴风雪灾害应急指挥部成立专家组,由气象、农委、公安、交通、卫生、电业、民政等相关部门选派专业技术人员组成,对灾害的各项要素进行综合分析,为指挥部提供科学合理的决策依据。

  (三)信息保障

  公安机关完善110、122接处警系统,配备必要的应急备用设施和技术力量,建立健全并认真落实道路交通安全紧急情况的信息收集、传递、处理、报送各环节的工作制度,确保信息报送渠道畅通。

  七、工作要求

  1、统一指挥,快速反应

  接到灾情应急指挥部指令后,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应迅速组织相关人员、车辆、装备在第一时间到达灾情现场,实施抢险救援措施。

  2、服从指挥,分工协作

  各有关部门和单位需在灾情应急指挥部统一指挥下,各司其职,密切配合,迅速、高效、有序地开展救援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因灾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3、完善预案,加强合作

  各市(县)区、各有关部门,要制定开展灾情应急救援工作方案,加强备勤工作。抢险救援中,应加强部门之间的协调配合。

  灾害性暴风雪天气应急处置方案2

  一、总则

  (一)编制目的

  及时、妥善地组织开展暴风雪救灾工作,合理配置救灾资源,最大限度地降低暴风雪造成的损失,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

  (二)编制依据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新华区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的规定,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三)使用范围

  本预案是《新华区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框架下的专项预案,是我区应对暴风雪的紧急行动方案,适用于降雪前、降雪过程中已预测将要发生雪灾及雪灾发生后的应急反应。

  (四)工作原则

  坚持以人为本,最大限度减少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损失;坚持政府统一领导,实行分级管理,部门分工协作,各司其职;坚持军地联动,充分发挥基层自治组织和社会团体的作用,共同完成暴风雪灾害应急处置工作。

  二、组织指挥机构与职责

  (一)应急指挥机构

  新华区成立暴风雪灾害应急指挥部,总指挥由区政府常务副区长担任,副总指挥由区政府分管副区长担任,各有关部门和单位的主要负责人为成员。

  成员单位:区委宣传部、区政府办公室、区发改委、区教体局、区民政局、区财政局、区建设局、区农林水利局、区商务局、区卫生局、区交通局、区文化旅游局、区畜牧局、区环卫局、区城管执法局。区政府暴风雪灾害应急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政府应急办公室,主任由区政府办公室主任兼任。

  (二)应急指挥部职责

  负责组织领导全区暴风雪灾害的防御和救助工作,研究解决抢险救灾工作中的重大问题;督促检查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管委会),区政府有关部门的灾害防御和救助工作;及时向区委、区政府汇报灾情并决定请求市政府支援等。

  (三)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职责

  负责传达区暴风雪灾害应急指挥部指示和命令;具体协调处理应对暴风雪灾害工作中的有关问题;组织有关部门和专家对暴风雪灾害发生发展趋势进行研判,对暴风雪灾害损失及影响进行评估;负责暴风雪灾害信息的接收、汇总,起草灾情报告;完成区暴风雪灾害应急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应急指挥部各成员单位职责

  区政府应急办公室负责综合协调全区抢险救灾资源,及时传达区暴风雪灾害应急指挥部的指示和命令,负责灾情的收集、汇总和上报工作,承担指挥部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区委宣传部负责引导社会舆论,指导协调抢险救灾的宣传报道。

  区发改委负责救灾项目的安排,协调有关方面落实项目建设资金。

  区教体局负责学校险房、危房除雪加固工作,确保学生及学校的安全;根据灾情调整学校教学工作;负责协调大、中学校除雪工作。

  区民政局负责灾民安置和灾后群众的生活救助;核查和上报灾情;管理分配救灾款物并监督使用;组织、指导开展救灾捐赠工作;参与灾后恢复与重建规划的编制工作。

  区财政局负责救灾资金下发、管理、监督;负责向市、省财政申请救灾补助资金。

  区建设局、城管执法局会同工商部门对危房、临时建筑物、农贸大厅等场所以及广告牌匾、工地塔吊进行安全检查,及时疏散人员,防止倒塌伤人。

  区环卫局负责城区道路积雪的清扫。

  区农林水利局负责制定和实施农口的雪灾应急预案;及时了解和掌握农业受灾情况,分析雪灾对农业生产的影响,提出措施和建议;组织专家对受灾农户给予技术指导和服务;组织农民开展生产自救,统筹安排农业救灾资金;负责核实农业灾情,并及时上报区政府。

  区商务局负责保证灾区各类生活必需品的供应,做好粮油、肉、蛋、菜等重要生活必需品的市场监测,及时报告监测情况;会同物价部门做好市场的监管和平抑物价,维护市场稳定。

  区卫生局负责灾区的医疗救援和食品与饮用水的卫生监督管理工作。

  区文化旅游局负责协调有关部门实施对因雪灾滞留在景区内的游客和工作人员的救援工作;负责向本行业发布雪灾预警信息;负责组织制定旅游系统防御雪灾的应急预案。

  区畜牧局负责组织制定和实施畜牧业雪灾应急预案;负责组织因雪灾被困畜禽的紧急救助工作;负责组织力量向重点场户运送饲料。

  三、应急准备

  (一)资金准备

  区政府建立应急储备金制度,一旦发生暴风雪,财政部门要及时安排和下拨救灾资金,确保救灾工作顺利进行。各成员单位要根据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应急储备金计划。

  (二)物资准备

  区政府安排专项资金进行救灾物资动态储备和生产能力储备,购置和储备一定数量的除雪机械设备,为城市除雪和道路除雪配备必要的专用车辆和专用除雪设备,保证除雪工作需要。

  各有关部门、企事业单位和基层组织应当购置和储备除雪专用工具,为全民参加除雪行动提供保障。

  民政部门应储备棉帐篷、棉被等必要的救灾物资,确保受灾群众基本生活需要。

  (三)应急联络

  应急联络员负责组织制定各系统的应对暴风雪应急预案;负责组织落实区应对暴风雪指挥部及办公室交办的相关事项;负责组织落实应对暴风雪的相关设施与设备的储备;组织建立相应的应对暴风雪应急保障队伍;负责向区应对暴风雪指挥部或办公室报告应对暴风雪事件的相关情况及建议等工作。

  (四)预警监测

  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管委会),区政府各部门应建立和完善预警信息发布系统,按相关规定及时发布暴风雪天气预警信息。

  (五)应急队伍

  区交通局、建设局、卫生局、农林水利局、畜牧局等部门要加强应急队伍建设,建立和完善各种应急行动方案,明确任务分工、明确具体负责人、明确落实措施、明确上下级及各部门与单位之间的通信联络方式,确保抢险救灾工作顺利实施。

  四、应急响应

  (一)响应原则

  接到暴风雪预警信息后,对可能出现的暴风雪灾害,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条块结合、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坚持先主后次、先急后缓、先重后轻的原则;坚持政府统一指挥,部门密切配合,军地联合救灾,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形成全民共同参与的联动机制。

  (二)响应条件

  接到暴风雪预警信息后,各相关部门应当做好充分预防和应对准备工作;雪情发生后,对雪情可能造成的危害进行分析研判,及时启动相关应急预案,采取有效措施积极应对,全面部署抢险工作。

  (三)应急行动

  雪灾发生后,区应对暴风雪指挥部要及时组织发布预警信息,下发紧急通知,召开紧急会议,决定启动应急预案,组织指挥除雪救灾工作。

  区委宣传部要组织新闻单位及时播报灾害性天气预警信息,广泛宣传抢险救灾的典型人物和先进事迹,充分发挥新闻媒体正面舆论引导作用,宣传和动员群众参加除雪救灾行动。

  区发改委要及时安排救灾项目,落实项目建设资金,并做好督促和检查工作,制定实施物资保障计划,协调有关单位按时完成所需保障物资的生产、储备和调拨。

  区教体局要加大对校园的风险隐患排查,及时对险房、危房进行除雪加固,确保在校人员安全;根据灾情调整学校教学工作;组织学校师生参加除雪工作。

  区民政局要迅速核查、汇总和上报灾情;及时向重灾区下拨棉帐篷、棉衣等基本生活保障物资,解决因灾困难群众吃饭、取暖等问题;组织开展救灾捐赠活动和对口申请专项救助物资和资金支持。

  区财政局要及时收集汇总灾害损失情况,根据市政府决定及时安排和下拨救灾资金,根据灾情及时向上级报告和申请救灾补助资金。

  区环卫局要组织力量,调动除雪资源,在48小时内打通城区主要干道。

  区文化旅游局要及时向旅游经营单位发布灾害性天气预警信息,妥善安置被困游客;组织协调有关专业力量对遇险游客实施紧急救助。

  区畜牧局要指导畜牧企业和养殖业户开展生产自救,协调有关部门开通饲草、饲料绿色运输通道,保障畜禽安全度灾。

  区商务局会同有关部门及时启动肉、蛋、菜市场和粮油等市场检测机制,密切跟踪上述商品供求和价格变化情况,做好货源组织和调运,保证市场供应,维护价格稳定,防止出现断档、脱销。

  区农林水利局要及时了解和掌握设施农业受灾和损失情况,组织力量深入农村指导农民开展生产自救。

  区卫生局要组织医疗救护力量,配备必要的药品和医疗器械,及时救治受伤和冻伤人员。

  企事业单位、学校、镇、街道、村、社区等基层组织,要组织、动员广大群众,积极开展自救互救,组织参加抗击暴风雪行动。

  (四)响应终止

  暴风雪天气结束、灾情和救灾工作稳定后,由指挥部办公室提出建议,指挥部决定终止应急响应。

  五、灾情报告和评估

  (一)灾情的责任报告和评估单位

  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是暴风雪灾害报告的责任单位,区发改委、教体局、民政局、财政局、建设局、交通局、农林水利局、商务局、卫生局、旅游文化局、畜牧局等部门,按行业归口调查、收集、整理、上报灾情评估报告。

  (二)灾情报告时限要求

  雪灾发生后,区政府有关部门应立即调查、了解、统计受灾基本情况,将初步灾情迅速报告区政府,并跟踪了解和掌握灾情动态,及时续报受灾情况。

  灾情报告的时间一般不超过1小时。

  (三)灾情报告和总结评估

  灾情报告的基本要素包括:时间、地点、范围、强度、人员伤亡情况,交通、农业等基础设施受损情况和房屋倒塌、损坏情况,地区直接经济损失情况,当地政府组织救灾的基本情况。

  救灾工作结束后,区政府有关部门要及时总结、评估灾害损失、救灾情况及经验教训,及时向区政府报告。

  六、灾后救助与恢复重建

  (一)灾区政府及有关部门要尽快对房屋倒塌和受损居民、重点受灾企业、受灾农户、养殖户等实施有效救助,帮助灾民重建家园,恢复生产。

  (二)民政、财政部门要全面启动灾情核查机制,统筹安排救灾资金,确保受灾群众的基本生活保障。

  (三)教育部门要采取有效措施尽快对损毁校舍进行修复,恢复学校正常的教学秩序。

  (四)商务、物价、工商管理部门要做好粮油及肉、蛋、蔬菜等重要生活必需品的市场监测、供应和调空工作,加强市场监督管理,维护价格的基本稳定和正常的市场秩序。

  灾害性暴风雪天气应急处置方案3

  一、政策的背景依据

  为提高保障公共安全和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突发事件及其造成的损害,切实保障公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促进明山区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对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辽宁省突发事件应对条例》《辽宁省人民政府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本溪市突发事件总体预案》《本溪市应对暴风雪灾害救援应急预案》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政策规定,特制订《本溪市明山区应对暴风雪灾害专项应急预案》。

  二、适用范围

  发生在本区行政区域内,超出事发地部门、街道办事处处置能力或者需要由区人民政府负责处置的一般及以上级别暴风雪灾害事故应对工作。

  三、暴风雪灾害分类

  暴风雪灾害是指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严重社会危害,需要采取应急处置措施予以应对的暴风雪灾害突发事件。

  各类突发事件往往相互交叉和关联,某类突发事件可能和其他类别突发事件同时发生,引发次生、衍生事件,应当具体分析,统筹应对。

  四、工作原则

  (1)以人为本、安全第一。自然灾害应急救援工作始终把人民群众生命安全放在首位,切实加强应急救援人员的安全防护,最大限度减少灾害造成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及对环境的危害。

  (2)统一领导、分工负责。在明山区应对暴风雪灾害应急指挥部统一领导下,有关部门和生产经营单位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协调联动,做好应对暴风雪灾害的工作。

  (3)属地管理、部门协作。实行按事故级别分级管理,属地为主的管理体制,理清行业管理部门和属地政府应急救援职责,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完善应急联动机制,提高各部门、本级应急指挥机构应急协同处置能力。

  (4)快速反应、科学处置。有关部门和生产经营单位迅速到位,互相配合、互相支持、协同作战,发挥专家作用,实行科学决策,采用先进技术,科学处置,避免发生次生、衍生事件。

  (5)公开透明,正确引导。及时、准确全面发布事故信息,组织新闻媒体采访,报道事故发展及处置情况,正确引导社会舆论。

  (6)预防为主,平战结合。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坚持自然灾害事故与预防工作相结合,做好事故预防、预测、预警和预报工作。把隐患排查与治理和应急救援工作相结合,做到常抓不懈。

  五、创新举措和政策亮点

  (一)关于组织指挥体系。在党委领导下,区人民政府依法组织突发事件应对工作,设立突发事件应急委员会以及暴风雪灾害应急指挥机构,开展相关类别突发事件应对工作。区相关部门作为相关专项应急指挥机构办公室,具体承担应急预案编修演练、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应急物资储备等工作。根据突发事件应对需要,依托专项应急指挥机构和属地政府就近组建现场指挥部,调度应急力量资源统筹现场处置工作。

  (二)关于风险防控。着眼履行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的政治责任,坚持“隐患就是事故、事故就要处理”,强化系统治理、源头治理,建立健全突发事件风险调查和评估制度,完善社区、村、重点单位网格化风险防控体系,落实风险管控措施,及时发现和处置各类风险隐患。各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对可能发生的突发事件进行综合评估,研究制定风险管控的具体措施。

  (三)关于事件分级与响应分级。突发事件从高到低分为特别重大、重大、较大和一般四个级别。区级层面主要针对初判发生的一般突发事件,以及跨社区、街道的突发事件启动应急响应;各区主要针对初判发生一般突发事件启动应急响应,区级层面根据应急处置进展提供支持援助,必要时组织指挥。

  (四)关于应急保障。在保留并完善应急队伍、物资、资金、治安、医疗救援、交通运输、避难设施、气象等保障措施的基础上,结合工作实际增加测绘、司法、供电等内容,既有服务于应急处置的保障措施,也有立足于日常管理的准备工作,目的就是要各职能部门把防范风险、应对突发事件的功夫下在平时,强化责任衔接与工作落实。

  灾害性暴风雪天气应急处置方案4

  1总则

  1.1编制目的和依据

  为提高应对暴风雪灾害的综合防御和处置能力,建立健全暴风雪灾害紧急救助体系和工作运行机制,迅速、有序、高效地开展救灾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灾害损失,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市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公路安全保护条例》、《XX省道路运输条例》等法律法规和《交通运输部公路交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XX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及《XX市应对暴风雪灾害应急预案》相关专项预案,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预案。

  1.2适用范围

  全市交通运输行业暴风雪、特大暴风雪灾害的预防与应急准备、预警发布与信息报告、应急处置与救援、灾后恢复与重建等活动适用本预案。

  1.3工作原则

  暴风雪灾害应急工作应遵循下列原则:坚持以人为本、科学应对、预防为主原则;坚持政府统一领导、分级负责、部门联动协调原则;坚持军地联动,充分发挥基层组织和社会团体的作用,共同完成暴风雪灾害应急处置工作。

  2组织指挥机构及职责

  2.1应急指挥部组成及职责

  暴风雪灾害应急管理工作实行各级行政领导负责制。在市政府暴风雪灾害应急指挥部领导下,成立XX市交通局暴风雪灾害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市局应急指挥部),总指挥由市交通局局长担任,副总指挥分别由分管公路、运输的副局长担任,成员由局机关安全生产监督科、办公室、公路科、运政科、财务审计科、组织人事科、宣传教育科、工会等科室负责人,局属各单位主要负责人,两县交通局、XX区工贸局、XX区经信局主要负责人组成。

  工作职责:负责组织领导全市交通系统暴风雪灾害的防御和救助工作,研究解决抢险救灾工作中的重大问题;督促检查县(区)交通部门和局属各单位的灾害防御和救助工作;及时向市政府汇报灾情并决定请求省交通厅支援等。

  2.2应急指挥部办公室组成及职责

  市局应急指挥部下设办公室(以下简称市局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局安全生产监督科,主任由分管应急工作的副局长担任,副主任由市局安全生产监督科科长担任,局属各单位负责应急工作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

  工作职责:负责暴风雪灾害应急管理的日常工作;传达市政府、省交通厅暴风雪灾害应急指挥部的指示和命令;具体协调处理应对暴风雪灾害工作中的有关问题;组织有关部门和专家对暴风雪灾害发生发展趋势进行研判,对暴风雪灾害损失及影响进行评估;负责暴风雪灾害信息的收集、汇总,起草灾情报告,及时向市政府、省交通厅暴风雪灾害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反馈应急工作进展情况;承办市局应急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2.3应急职能组的设置、组成及职责

  2.3.1应急职能组的设置

  市局应急指挥部下设4个职能组,分别为公路抢通小组、运输保障小组、宣传报道小组和后勤保障小组。

  2.3.2应急职能组的`组成及职责

  2.3.2.1公路抢通小组

  由市公路管理处处长任组长,市公路管理处、市交通工程质量与安全监督处分管副处长任副组长,市公路管理处、市交通工程质量与安全监督处公路桥梁养护、项目办、安全科等科室负责人、县(区)公路管理部门主要负责人、市交通建设有限责任公司及相关施工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

  工作职责:负责组织全市县级以上(含县级,下同)普通公路除雪防滑工作;组织施工单位对所管辖的在建公路施工现场开展除雪防滑工作;向县(区)公路管理部门和施工单位发布预警信息。指导和协调县(区)政府及有关部门实施县级以下普通公路除雪防滑和应急救援工作;协助当地政府及高速公路管理局盘锦管区向被困人员和车辆提供必要的援助;承办市局应急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2.3.2.2道路运输保障小组

  由市运输管理处处长担任,市运输管理处、市交通稽查支队、市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管理处分管副处长任副组长,市运输管理处、市交通稽查支队、市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管理处客运、货运、出租、安全、稽查等科室负责人、县(区)运输管理部门主要负责人、市长途客运公司、市公共交通有限公司、市客运站及相关运输企业主要负责人为成员。

  工作职责:负责向县(区)运输管理部门及所管辖的运输企业发布预警信息;根据灾情调整线路班车、公交车辆出行;妥善安置被困客运站内的旅客,维护站内秩序,做好退票和解释工作;为滞留途中的运营车辆和人员提供必要的援助;组织运输车辆做好抢险物资和人员的运送工作。协助当地政府及高速公路管理局盘锦管区向被困人员和车辆提供必要的援助;承办市局应急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2.3.2.3宣传报道小组

  由市局宣传教育科科长担任,市局办公室、公路科、运政科、安全生产监督科宣传报道负责人和局属各单位宣传教育科室负责人为成员。

  工作职责:负责收集、整理相关新闻报道,及时消除不实报道带来的负面影响;及时向社会通报应急处置工作的进展情况;负责组织有关新闻媒体,宣传报道应急处置工作中涌现出的先进事迹与典型;承办市局应急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2.3.2.4后勤保障小组

  由市局组织人事科科长任组长,市局财务审计科、工会负责人任副组长,成员由局属各单位组织人事、财务审计科、工会等科室负责人组成。

  工作职责:负责应急资金的筹集和拨付;对参与抢险救灾有关人员的奖励和处罚;对因参与应急处理工作致病、致残、死亡的人员,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相应的补助和抚恤;承办市局应急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3应急准备

  3.1机械设备、运输车辆和物资储备

  各县(区)交通部门,局属各单位每年应安排资金进行救灾物资动态储备和生产能力储备。

  3.2预警发布

  各部门、各单位接到市政府或上级主管部门预警信息后,应按有关要求,及时、无偿播报和转发暴风雪天气预警信息,确保公路工程建设领域、道路运输生产领域提前做好各项应对准备。同时,根据实际情况,提前组织应急队伍和运输车辆、机械设备进入临战状态。

  3.3应急联络

  各部门、各单位应成立相应组织机构,建立联络员制度,明确联络员的工作职责、通信方式、报告程序、报告内容等,确保上下级之间、部门之间沟通联络畅通。各部门和各单位联络人员名单(含单位、姓名、工作职责、通讯方式等基本情况)应在每年10月30日前报市局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市局安全生产监督科)备案。

  3.4应急队伍

  市交通局组建两支应急队伍,即:公路除雪应急队伍和道路运输应急队伍,分别在公路抢通小组、运输保障小组领导下实施应急救援工作。

  3.4.1公路除雪应急队伍

  由市公路管理处牵头,县(区)公路管理部门、施工企业配合,成立两支公路除雪应急分队:

  (1)以公路桥梁养护管理部门和企业为主体的公路除雪应急分队,负责全市县级以上公路的除雪防滑工作;

  (2)以项目办和施工企业为主体的公路在建工程除雪应急分队,负责在建工程除雪防滑工作。

  3.4.2道路运输应急队伍

  由市运输管理处牵头,市交通稽查支队、市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管理处、市长途客运公司、市公共交通有限公司、市客运站、县(区)运管部门配合,成立两支道路运输应急分队。

  (1)以客运企业为主体,成立道路客运抢险分队,负责受灾群众的转移;

  (2)以货运企业为主体,成立道路货运抢险分队,负责抢险物资的运送;

  市公路管理处和市运输管理处应根据实际情况,每年对应急队伍的组成、除雪防护机械设备、应急车辆和物资的储备进行统一部署和落实,并于当年的10月30日前报市局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市局安全生产监督科)备案。

  4预警级别

  根据《气象灾害预警信号发布与传播办法》,暴风雪灾害分为四个等级,按危害程度、紧急程度和发展态势从重到轻依次为红色、橙色、黄色、蓝色预警信号。

  4.1红色预警信号

  6小时内降雪量将达15毫米以上,或已达15毫米以上且降雪持续,可能或已经对交通或农牧业有较大影响。

  4.2橙色预警信号

  6小时内降雪量将达10毫米以上、15毫米以下,或已达10毫米以上且降雪持续,可能或已经对交通或农牧业有较大影响。

  4.3黄色预警信号

  12小时内降雪量将达6毫米以上,或已达6毫米以上且降雪持续,可能对交通或农牧业有影响。

  4.4蓝色预警信号

  12小时内降雪量将达4毫米以上,或已达4毫米以上且降雪持续,可能对交通或农牧业有影响。

  5应急响应

  5.1响应原则

  暴风雪预警信息发布后,对可能出现的暴风雪灾害,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条块结合、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原则;坚持先主后次、先急后缓、先重后轻的原则;坚持政府统一指挥,部门密切配合,军地联合救灾,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形成全民共同参与的联动机制。

  5.2响应条件

  根据政府及气象部门发布的暴风雪灾害预警信息,县(区)交通部门和局属各单位应当充分做好预防和应对准备工作;雪情发生后,对雪情可能造成的危害进行分析研判,及时启动相关应急预案,采取有效应对措施,全面部署抢险救灾工作。

  5.3应急行动

  灾情发生后,县(区)交通部门和局属各单位要按本预案明确的职责,及时发布预警信息,下发紧急通知,召开紧急会议,决定启动应急预案,组织指挥除雪救灾工作。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1)调集人员和除雪机械设备,迅速清除县级以上普通公路和公路施工现场的积雪,重点保证境内国道、省道等主要交通干线畅通;

  (2)对境内普通公路上被困营运车辆和人员、客运站内滞留乘客实施紧急救助;协助政府和高速公路管理部门对被困营运车辆和人员实施紧急救助;

  (3)积极配合路政和公安交警部门封闭不能保障安全畅通的公路;

  (4)协助多方力量对普通公路和高速公路除雪防滑工作实施应急救援。

  同时,要及时收集和掌握灾情信息,传达和落实应急指挥部的指示和命令,协调和调度各类应急资源,组织专家对灾情进行分析研判,汇总和起草灾害报告,编辑灾情专报,做好灾情评估总结工作。

  5.4响应终止

  暴风雪天气结束、灾情和救灾工作稳定后,由市局应急指挥部决定终止应急响应。

  6灾情报告和评估

  6.1灾情的报告和评估单位

  县(区)交通部门和局属各单位是暴风雪灾害报告的责任单位,按行业归口调查、收集、整理、上报灾情评估报告。

  6.2灾情报告的时限要求

  雪灾发生后,县(区)交通部门和局属各单位应立即调查、了解、统计受灾基本情况,将初步灾情迅速报告同级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并跟踪了解和掌握灾情动态,及时续报受灾情况。

  灾情报告时间一般不超过半小时。

  6.3灾情报告和总结评估

  灾情报告的基本要素包括:时间、地区、范围、强度、人员伤亡情况,基础设施和车辆设备受损情况、生产经营受影响情况,直接经济损失情况,组织抢险救灾的基本情况。

  救灾工作结束后,县(区)交通部门和局属各单位要及时总结、评估灾害损失、救灾情况、经验教训,及时向市局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和同级政府报告。

  7、灾后救助与恢复重建

  (一)各县(区)交通部门要尽快对辖区重点受灾企业、地区实施有效救助,帮助恢复生产运营,必要时向当地政府和有关部门提出援助申请。

  (二)各级公路部门要尽快查明公路桥梁基础设施受损情况,协助路政和公安交警部门封闭交通;对不能通车的公路要设立绕行标志和安全警示标志;尽快帮助施工企业恢复冬季施工作业。

  (三)各级运管部门要尽快查明车辆运营情况,发布道路通行信息,帮助企业恢复营运,维护运输市场秩序。

  (四)市长途客运公司、市公共交通有限公司、市客运站、市交通建设有限责任公司要根据灾情,及时组织力量抗灾自救。及时安置和救助滞留途中和站内的人员和车辆,尽快恢复营运。

  8附则

  8.1奖励和抚恤

  (1)对有效监测预警、预防和应对、组织指挥、抢险救灾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市局将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奖励。

  (2)对因参与雪灾抢险救援工作致病、致残、死亡的人员,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相应的补助和抚恤。

  8.2责任追究

  对不按法定程序履行工作职责、不按规定及时发布预警信息、不及时采取有效应对措施,造成人员伤亡和重大经济损失的单位和有关责任人,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给予通报批评和行政处分。情节严重的,对其主要负责人、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

  8.3预案管理、解释与实施

  (1)本预案是全市交通系统指导暴风雪灾害救援工作的专项预案,根据实际需要进行修订和完善。

  (2)县(区)交通部门应按照当地政府统一要求,制定本行政区域内的暴风雪灾害应急预案,并报市局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市局安全生产监督科)备案。

  (3)局属各单位应根据本预案要求和各自职责,认真做好内部灾害预警传达和灾害预防与处置等相关工作,并制定相应的应急行动预案和各类保障计划,作为本预案的子预案。

  (4)本预案由市交通局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灾害性暴风雪天气应急处置方案5

  为了及时妥善处理雨雪天气的安全紧急事件,提高暴风雪来临时的快速反应和协调水平,有效保障我校师生生命财产安全,维护学校正常的教学秩序,按照上级有关部门的要求和学校安全工作的需要,特制定本校暴雪安全应急预案。

  一、成立学校暴雪应急处理指挥机构

  暴雪灾害事件应急处置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各中层处室负责人、各班班主任。

  二、应急措施

  1、利用学校网站、QQ群、微信群、微信公众号宣传雨雪天气的预防知识,提高学校和师生员工的安全保护意识。加强对暴风雪天气的预测预警日常检查,发现隐患及早采取有效的预防和控制措施,努力减少自然灾害事件的损失。[责任部门:校长室、德育处、总务处]。

  2、马上组织一次校园安全拉网式大检查。对校内体育设施,围墙栏杆、楼梯扶手、景观雕塑、文化设施、厕所内隔墙等部位重点检查,发现安全隐患要有记录并立即采取措施,消除隐患,确保安全。[责任部门:总务处]。

  3、加强对校舍等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及时组织人员对建筑物顶棚、校内公共场所和主干道(如校门、通道、楼梯、厕所、食堂、宿舍等)等区域的积雪进行清除,防止坍塌事故,并在重点区域采取设置安全警示标志等防护措施。同时,要对水电气等设施加强防护,如易燃易爆的危化品、自来水管、消防栓等做好防冻裂措施,防止因冰冻、渗水等造成的安全事故。[责任部门:总务处]。

  4、加强应急人员力量和除冰扫雪工具等物资准备,要随时关注天气变化情况,及时了解雪情、灾情,根据上级的信息预报和预告,进行有针对性的工作布署。[责任部门:校长室、总务处]。

  5、进一步加强值班值守、信息报送和应急处置工作。落实24小时值班和重要时段领导带班制度并保持通讯联络的畅通,值班人员要坚守岗位,确保及时做好信息互通和工作互动。

  6、严格执行上级应对雨雪天气相关决定与要求。

  灾害性暴风雪天气应急处置方案6

  为确保出现暴风雪恶劣天气时,能够及时、有效的采取应急处置措施,最大限度的减少师生伤害和学校财产损失,保障教育教学工作有序进行,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此应急预案。

  一、指导思想

  全体教职工要高度树立“生命无价,安全至上,责任如山”意识,以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高度重视学校安全工作,增强防范意识和责任意识,要加强领导,强化责任,采取有效措施,将应对恶劣天气和学校安全工作抓紧、抓实、抓好。

  二、成立暴风雪天气应急处置工作领导组织机构

  1.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三、明确分工,责任到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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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具体措施

  1、加强校舍安全检查。学校对校舍、围墙、厕所等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并安排专人每天巡查。尤其是恶劣天气时要随时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置。同时加强对校内电气线路以及各种教育教学设施与设备的检查,杜绝安全事故。采取保暖防风措施,保证学生正常的活动及学习条件。

  2、加强安全教育。利用校会、广播等形式,加强宣传,提高职工的安全防范意识,防止上下班期间发生各类事故,提高雨雪天气、大风天气师生安全意识。各班级对学生进行恶劣天气的安全教育,提醒学生及时添加衣物,防冻防寒,预防感冒。

  3、加强与家长的联系。各班主任要利用办公室电话等通讯手段,加强与家长的联系,共同做好学生上放学途中的安全工作,及时了解学生迟到或未到校的情况及原因,要将出现的问题及时上报并通知家长。

  4、加强值班,保障安全信息畅通。学校实行教师值日执勤,校长带班制度,要求值勤人员及班主任教师保证通信畅通,提前到校,确保能够及时报告和迅速应对各类突发事件。

  5、大雪天气,要组织人员及时清除校内道路的积雪,加强后勤保障工作,提前准备好除雪所要使用的扫帚、推雪板、铁锹等工具,准备好地毯、纸版等防滑用品。

  6、如突遇灾害天气,必要时,学校可采取停课、延迟上学时间、提前放学、临时放假等措施,避免师生出现安全事故(采取措施前,应提前通知家长)。我校师生要认真加强防范意识,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切实做好恶劣天气下师生的安全工作。

  灾害性暴风雪天气应急处置方案7

  为确保出现暴风雪恶劣天气时,能够及时、有效的采取应急处置措施,最大限度的减少师生伤害和学校财产损失,保障教育教学工作有序进行,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此应急预案。

  一、成立暴风雪天气应急处置工作领导组织机构

  1、领导小组

  组 长:

  副组长:

  成 员:

  2、工作小组

  组 长:

  副组长:

  成 员:

  二、应急措施

  1.明确分工,责任到人。

  2.及时掌握和处理因暴风雪造成的安全隐患,包括学校建筑物、学校附建筑设施、学校设备设施和校园树木、线路等出现损坏的排查和维修。

  3.实行灾情迅速报告制度,出现灾情或隐患迅速上报校长室。

  4.大雪过后,根据实际情况,及时组织教职员工和学生清理校园积雪,为教育教学活动做好准备。

  5.加强预防瞬时飓风带来的灾害。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屋顶 、校标、校牌和各种宣传标语在飓风或大雪中遭到损坏或因破坏造成人员伤害。

  6.全力以赴预防雪后解冻带来早汛灾害,做好预测和防范工作。

  7.根据发生的暴风雪恶劣程度和区教体局紧急通知,做好停课或暂时放假安排。

  8.做好暴风雪灾害发生时,学生及其家长的稳定工作。

  三、应急处置行动

  暴风雪等恶劣天气来临前,学校总务及后勤人员要迅速排查校舍、附属建筑物、校园宣传标牌、高大设施等是否存在隐患,并及时采取拆除、加固等处理措施,避免在暴风雪中损坏或倒塌。

  责任人:

  2.上课期间下起大雪或暴雪,大雪过后,立即组织全体教职员工和学生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对校园主干道和学生活动区域内的积雪进行清理。

  责任人:

  3.夜间出现大雪、暴雪天气,在学生第二天早晨到校前,学校领导干部带领保安、绿化、保洁、夜间值班等教职员工将校门口、校园主干道、教学楼前后等区域内的积雪清扫干净,为学生到校做好准备。

  责任人:

  4.接到区教体局暴风雪恶劣天气停课通知,立即召开教导处、政教处等部门负责人和班主任会,布置停课工作,与家长取得联系,安排好学生离校和停课期间的学习活动、家校联系等事宜,印发《致家长的一封信》,做好学生和家长的稳定工作。

  负责人:

  四、几点要求

  1.加强暴风雪等恶劣天气来临前的值班和安全保卫工作,做到24小时有人坚守岗位。

  2.做好其它安全隐患的排查和整治工作,预防次生和其它安全事故的发生。

  3.学校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要保持24小时通讯和信息畅通。

  4.实行责任承包和责任追究制度。校长是防灾抗灾的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本单位的防灾抗灾工作。学校领导和各部门相关责任人因渎职行为造成责任事故,按照规定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行政责任。

  灾害性暴风雪天气应急处置方案8

  为了做好强降雪降温天气的应对,防止电力设施、设备履冰、雪闪、舞动及相关组织工作,有效地减轻重大事故及灾害造成的损失,积极应对,高效、有序地组织开展抢险救援工作,保证正常的社会秩序和工作秩序,现结合内蒙古超高压供电局应急预案和我站实际运行状况,制定《重大暴风雪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一、应急救援工作原则

  总结我局以往抗击暴风雪所取得的行之有效的工作经验,以构建“统一指挥、分级管理,属地化为主,公众参与”的长效管理与应急处理机制为根本。坚持“早部署,早行动”的工作原则,提高快速反应和处理能力。并把抗击暴风雪、强降温工作作为一项重要工作,予以高度重视,以科学的手段和有效的措施,维护500千伏电网安全稳定运行及财产安全。

  二、预案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500千伏乌海变电站因暴风雪、强降温所发生的重大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工作。

  本预案所称安全事故包括:

  (一)我站因暴风雪、强降温而造成重大安全事故。

  (二)其他重大安全事故。

  三、应急救援指挥机构的建立:

  (一)重大暴风雪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应在运行所统一领导下,我站各值人员分工合作、各司其职、密切配合、迅速、高效、有序地开展救援工作。

  (二)为了使应急救援工作紧张有序地进行,成立乌海变电站重大暴风雪、强降温安全事故应急救援组,负责我站变电设备突发性重大暴风雪事故的抢险救援工作。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1、应急救援组职责:

  1)及时了解事故发生的原因及经过,及时向上级和当地有关领导及部门汇报,做好抢修准备;

  2)根据救援指挥部的命令进行事故处理工作,防止事故扩大蔓延,努力减少事故灾害损失;

  3)初步分析发生事故的原因,提出事故处理的有效方案,提交救援指挥部审批后实施;

  4)根据事故现场的特点,及时向总指挥提供科学的处理技术方案和技术支持,有效地进行应急救援工作;

  5)协调组织做好恢复送电工作,对受损设备进行检查、维修及恢复使用,参加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三)预防预警机制

  预防重大暴风雪安全事故应急救援组实行预防预警机制,对一周内的天气预报进行灾害预测分析,对本市及全区造成的影响进行及时传报。按照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的原则,明确影响范围。

  四、应急救援及保电预案的启动程序:

  (一)500千伏变电站发生事故时应急救援预案的启动:

  1、我站发生事故时,变电站站长或当值值班员应迅速采取有效措施,并第一时间通知应急救援指挥部办公室。

  2、指挥部办公室立即通知相关人员前往事故变电站进行应急抢修指挥。

  3、由局应急指挥部及时上报内蒙古电力公司生产处、安监处和内蒙古电力公司紧急救援指挥部。

  4、必要时请求电力公司紧急救援指挥部协助进行事故处理。

  五、暴风雪气候条件下输变电设备采取的防范措施。

  1、在重大暴风雪安全事故应急救援组的领导下,各值在暴风雪来临前对变电站各类设备、设施进行详细检查,同时休班人员做好应急救援准备。

  2、如在检查中发现有存在因暴风雪冻害可能的设备设施,要及时进行处理;对于不能及时处理的安全隐患和设备缺陷,要立即上报事故应急救援办公室,协调解决。

  3、变电设备的检查重点应为:变电站露天设备、互感器、避雷器、套管等密封设备、高压断路器液压或气动操动机构、瓷质支柱绝缘、房屋建筑的供暖系统、保温设施、通信线路等。

  4、对断路器机构加热器进行检查,对电缆沟、室外配电盘柜密封进行堵漏,同时,对需要保温的设备进行修补和处理。

  5、组织人员检查电缆沟,封堵控制室电缆,并做好电缆桥架清扫、缆沟敷设干稻草确保电缆的保温。

  6、做好站内及周围的悬浮物的清理工作,同时组织人员做好红外测温工作,重点是载流接头及充油设备的油位测试工作。

  7、在暴风雪天气过后,系统恢复正常运行,及时对变电设备、进行巡视,检查设备及架构是否存在悬浮物,进行红外测温工作,检查充油设备的油位情况,及时清理设备区积雪。同时对变电设备覆冰情况进行检查。如果设备及导线的覆冰严重则上报上级主管部门申请支援。

  8、站内要储备好线路的必备物资以及碘钨灯、绝缘拉闸杆、合格的绝缘靴和绝缘手套、万用表、导线、事故应急灯等防护措施,一旦发生暴风雪而造成的冻害要保证能立即对通信设备进行可靠防护,避免设备遭受侵害。

  9、设备如遭受侵害,救援组应积极准备抢修材料。若是救援人员在作业时受伤,应立即通知当地医院迅速赶往现场及时抢救治疗。

  六、紧急事故抢修材料的调配:

  在节假日必须将事故备品材料库房钥匙保存在值班负责人手中,一旦发生事故应迅速根据事故现场所需材料领取,备用材料要充足。

  灾害性暴风雪天气应急处置方案9

  为了及时妥善处理预防暴风雪等恶劣天气灾害的`安全紧急事件,提高恶劣天气来临时的快速反应和协调水平,有效保障我校师生生命财产安全,维护学校正常的教学秩序,按照上级有关部门的要求和学校安全工作的需要,特制定本校恶劣天气安全应急预案。

  一、成立学校恶劣天气应急处理指挥机构

  学校成立安全紧急情况处理小组,统一领导学校安全紧急事件的应急处理工作,小组由学校行政及年级负责人组成,校长任组长。

  1、暴风雪灾害事件应急处置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2、暴风雪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主要职责:

  1、指挥有关老师立即到达指定岗位,采取相应的应对措施。

  2、安排老师开展相关的抢险排危或实施求救工作。

  3、根据需要对师生进行疏散,并根据事件性质,及时报请上级有关部门。

  4、根据需要对现场采取控制措施。

  二、应急措施

  1、根据冬季雨雪、雾霾天气较多的情况,经常宣传雨雪天气的预防知识,提高学校和师生员工的安全保护意识。及时获取气象部门对暴风雪、强降温天气的预测预警,发现隐患及早采取有效的预防和控制措施,努力减少恶劣天气事件的损失。

  2、根据恶劣天气事件的预警,切实做好师生员工的安全和疏散工作。

  3、增加学校投入,切实加固好恶劣天气事件易发生危险的基础设施。

  4、学校在暴风雪、强降温等恶劣天气期间,建立24小时值班制度,并设立和开通值班电话,及时与交运部门取得联系,及时通知学生和学生家长,校车停止运行。

  5、在学校领导的指挥下,各班主任和教师迅速做好因恶劣天气所发生的处置工作。

  6、及时掌握和处理因雪灾造成的安全隐患,包括学校建筑物、学校附建筑设施、学校设备设施和校园树木等出现损坏的排查和维修。

  7、实行灾情一日一报制度,发生灾情后,要在最短时间内上报上级主管部门。

  8、根据发生的灾害情况,学校要做好学生及其家长的稳定工作。

  三、预警级别

  雪灾预警信号分三级,分别以黄色、橙色、红色表示。

  1、黄色预警信号含义:12小时内可能出现对交通有影响的降雪或强降温。

  2、橙色预警信号含义:6小时内可能出现对交通有较大影响,或者已经出现对交通有较大影响的降雪或强降温并可能持续。

  3、红色预警信号含义:2小时内可能出现对交通有很大影响的降雪或强降温,或者已经出现对交通有很大影响的降雪或强降温并可能持续。

  四、应急响应

  1、一般(Ⅲ级),上报教育局办公室,并根据灾情由领导小组来具体实施应急指挥工作。

  2、较重(Ⅱ级),上报教育局办公室预防暴风雪、强降温灾害指挥部,由上级领导指挥,领导小组实施应急救援工作。

  3、严重(Ⅰ级),领导小组在第一时间内上报教育局预防暴风雪、强降温灾害指挥部,由上级领导统一指挥,领导小组积极协助应急救灾工作。

  四、几点要求

  1、要加强值班和安全保卫工作,做到24小时有人坚守岗位。

  2、做好其它安全隐患的排查和整治工作,预防次生和其它安全事故的发生。

  3、学校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要保持24小时通讯和信息畅通。

  发生恶劣天气,必须以生命第一,学校可以采取必要的停课。对影响师生安全的教育教学活动,都应及时作出安排或采取必要的防范措施,在上(放)学路上可能危及学生安全的,应及时告知家长接送,也可以报警求助。对可预见性恶劣天气,应在未发生灾害前,作出安全部署,对不可预见性恶劣天气,应尽力采取保护和自救措施,并将事实情况通过汇报程序汇报。

  灾害性暴风雪天气应急处置方案10

  冬季来临,暴风雪等恶劣天气较多,为做好下雪恶劣天气学生往返及在校期间的安全工作,特制订本预案。

  一、高度重视,明确分工:

  1、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组员:办公室、教务处、政教处、总务处等科室。

  职责:全面检查协调学校教师与学生情况,及时调整增派人手与工具,安排扫雪、管理师生出行,上下楼梯及其它应急工作。

  2、信息组

  组长:

  组员:办公室、政教处

  职责:及时了解天气预报,告知全校师生以及注意事项。如需要拟定告家长书,告知家长注意事项。对扫雪人员予以考勤,并对扫雪过程予以录像、拍照,扫雪结束,对先进典型予以通报表扬。

  3、后勤组

  组长:

  组员:总务处等

  职责:提前备好竹扫帚、木推雪板、小推车、铁锨、防滑垫、防滑提示牌等。

  4、应急突击组

  组长:

  组员:办公室、政教处、各班班主任、所有行政人员、门卫、保安、全体教师等。

  职责:对于特大降雪,根据降雪程度与清扫地点,可微调分工以及时排除路面障碍,树木、电线等险情。

  5、课务调整组

  组长:

  组员:教务处、教科室

  职责:如遇特大雪,及时请示领导,按照上级要求迅速通知教师作息时间的调整与课务的安排。

  二、应急工作措施:

  1、雪情就是命令,责任驱使行动。

  (1)根据天气预报,后勤组提前一天备好扫雪、防滑设备。

  (2)随着雪情加大,由主要领导决定启动冰雪天应急预案。信息组向全体教工、班主任则利用家校通等向学生家长及学生接送车驾驶员发出通知和安全提醒。各班在放学前进行一次应对冰雪天安全专题教育。

  (3)课务组根据雪情,做出准确判断,予以作息时间和课务安排,并通知到各班级与全体教职工。

  (4)应急突击组要按照下雪天扫雪分工及时组织全体教职工和学生清理冰雪。

  (5)信息组及时考勤,并对扫雪情况予以录像、照相记录。

  2、加强安全教育,上好应急安全教育专题课。

  课务调整组规定时间,安排所有班级举行一次专题班会,班主任老师对学生进行雪天安全教育,要求学生不要在校园奔跑,玩雪。雨雪天当天下午放学时间,应立即放学,严禁拖堂,严禁留生打扫卫生。班主任教育学生注意交通安全,杜绝安全事故发生。

  3、自觉除雪行动,消除校内安全隐患。

  (1)早准备。后勤组与总务处要在下雪前一天将除雪相关物品发放到各班和校门口值班室,以备第二天使用。

  (2)党员、干部带头。所有学校中层以上干部、共产党员按照学校分工,第一时间到所在区域地点带头扫雪。

  (3)扫雪时间要求。白天下雪按分工地段,各年级及时将责任区的雪扫净。夜间下雪,第二天清晨门卫先在校门口清理出师生通道,全体教职工应在保证安全情况下于学生到校时间前半小时到校。所有行政干部更要带头冲在前面,身先士卒,发挥表率作用。

  (4)及时清除积雪。应急突击组应首先确保学生上放学路线畅通,组织全体师生将主路周边、教学楼走廊、楼梯和主要路段的积雪,及时清除,保证场地正常使用。

  4、做好雪天教育宣传,加强师生安全防范。

  (1)做好家校沟通,班主任及时将学校要求传达到位。要加强学生的生活指导,做好学生在校安全教育指导工作。

  (2)信息组要通过广播等不断提醒学生遵守雪天学校要求,禁止追跑打斗、打雪仗,不得将雪块、雪球带入教室内,更不得在楼梯、长廊踏雪追逐嬉闹,行走时注意安全等。教育师生在地面积雪较厚的时候,应不骑或少骑自行车上学(班),提倡家长接送或步行到校,以减少不安全因素。

  灾害性暴风雪天气应急处置方案11

  1总则

  1.1编制目的

  为提高全市应对暴风雪灾害的综合防御和联动处置能力,建立健全暴风雪灾害紧急救助体系和工作运行机制,迅速、有序、高效地开展救灾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灾害损失,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

  1.2编制依据

  本预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辽宁省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丹东市应对暴风雪灾害应急预案》和《凤城市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制定。

  1.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凤城市行政区域内暴风雪造成或者可能造成各类灾害的预防与应急准备、预警发布与信息报告、应急处置与救援等工作。

  1.3.1暴风雪灾害分级

  按照暴风雪灾害的社会危害程度、可控性、影响范围等因素,可分为四个等级:Ⅰ级(特别重大)、Ⅱ级(重大)、Ⅲ级(较大)、Ⅳ级(一般),Ⅰ级为最高级别:

  (1)Ⅰ级灾害

  因暴风雪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造成5000万元以上经济损失的灾害。

  (2)Ⅱ级灾害

  因暴风雪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造成1000万元以5000万元以下经济损失的灾害。

  (3)Ⅲ级灾害

  因暴风雪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造成500万元以上1000万元以下经济损失的灾害。

  (4)Ⅳ级灾害

  因暴风雪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造成500万元以下经济损失的灾害。

  上述分级标准有关数量的表述中,“以上”含本数、“以下”不含本数。

  1.4应急预案体系

  凤城市应对暴风雪灾害应急预案体系包括:

  (1)凤城市应对暴风雪灾害应急预案。本预案对上是《丹东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的下级预案,是市人民政府应对暴风雪灾害的专项应急预案;对下是指导全市各类暴风雪灾害应对和应急预案编制的综合性应急预案。

  (2)负有管理职责的市直部门应对暴风雪灾害应急预案。该类预案由市直有关部门根据本预案和本部门安全生产监管职责及行业特点,为应对全市暴风雪灾害而编制的应急预案。该类预案由市直有关部门组织编制,经专家论证后,报本级政府和丹东市应急管理局备案。

  (3)乡镇(区)应对暴风雪灾害应急预案。该类预案由各乡镇(区)人民政府根据本预案和本地区实际,为应对本地区暴风雪灾害编制的应急预案。该类预案由乡镇(区)人民政府组织编制,经专家论证后执行,报本级政府和凤城市应急管理局备案。

  (4)生产经营单位应对暴风雪灾害应急预案。生产经营单位参照《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及有关法律、法规编制,报相关应急管理部门备案。

  1.5工作原则

  (1)以人为本,生命至上。坚持底线思维,树立红线意识,切实履行政府的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把保障公众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作为首要任务,最大程度地减少灾害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2)居安思危,预防为主。增强忧患意识,加强风险隐患排查、评估、治理,做好应对灾害的各项准备工作。负责暴风雪灾害事故的应急管理和应急处置工作。

  (3)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在市委、市政府的统一组织领导下,建立健全统一领导、综合协调、分类管理、分级负责、属地管理为主的应急管理体制。

  (4)快速反应,协同应对。加强应急队伍建设,以属地管理为主,依靠公众力量,发挥基层组织的作用,形成统一指挥、反应灵敏、功能齐全、协调有序、资源共享、运转高效的应急联动机制。

  (5)依靠科学,依法规范。采用先进技术,充分发挥专家作用,科学决策。采用先进的救援装备和技术,增强应急救援能力。依据有关法律和行政法规,加强应急管理,维护公众的合法权益,使应急工作规范化、制度化、法制化。做好预防、预测、预警和预报工作,做好常态下的风险评估、物资储备、队伍建设、完善装备、预案演练等工作。

  2暴风雪灾害风险描述

  凤城市地貌类型复杂,丘陵、平原、盆地、阶地等地貌单元齐备;地质构造复杂,区内广泛存在古元古界辽河群地层,其它时代地层分布零散,发育不全;地层岩性复杂,褶皱、断裂构造强烈复杂;同时,凤城市处在大气环流中属西风带区,冬季多偏北风,发生暴风雪灾害事故的频率较高。

  3组织指挥机构与职责

  3.1应急指挥部组成及职责

  成立凤城市应对暴风雪灾害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市应急指挥部),总指挥由分管应急管理工作副市长担任,副总指挥由市应急管理局局长等担任。成员单位有市委宣传部、市应急管理局、市发展和改革局、市公安局、市财政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农业农村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卫生健康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教育局、市民政局、市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局、市自然资源局、各乡(镇)区、市气象局、市消防救援大队、国网凤城市供电公司。

  负责组织领导全市暴风雪灾害的防御和救助工作,研究解决抢险救灾工作中的重大问题;督促检查各乡镇(街道)和市有关部门的灾害防御和救助工作;及时向市委、市政府汇报灾情并决定请求支援等。

  3.2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及其职责

  市应急指挥部下设办公室,设在市应急管理局,办公室主任由市应急管理局局长兼任。

  负责传达市应急指挥部指示和命令;具体协调处理应对暴风雪灾害工作中的有关问题;组织有关部门和专家对暴风雪灾害发生发展趋势进行研判,对暴风雪灾害损失及影响进行评估;负责暴风雪灾害信息的接收、汇总;完成市应急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3.3应急指挥部各成员单位及其职责

  市委宣传部:负责引导社会舆论,指导协调抢险救灾的宣传报道;负责广播、电视等媒体及时发布暴风雪预警信息和宣传报道救灾等工作。

  市应急管理局:负责组织协调全市暴风雪灾害抢险救灾工作,及时传达市应急指挥部的指示和命令,负责灾情的收集、汇总和上报工作,承担指挥部办公室的日常工作。负责组织协调相关地区和部门开展受灾群众临时安置和灾后群众的生活救助;核查和上报灾情;管理分配救灾款物并监督使用;组织、指导开展救灾捐赠工作。

  市发展和改革局:负责救灾项目的安排,协调有关方面落实项目建设资金,负责向灾民提供基本生活所需的粮、油等保障工作。

  市公安局:负责维护受灾地区社会稳定、交通疏导和交通管制工作。

  市财政局:负责救灾资金下发、管理、监督;负责向省财政及中央财政申请救灾补助资金。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保障城市供热、供水、供气等市政设施正常运行;迅速组织力量打通城市主要交通干道,尽快恢复城市交通;会同各相关部门对危房、临时建筑物、农贸大厅等场所以及广告牌匾、工地塔吊进行安全检查,及时疏散人员,防止倒塌伤人。

  市交通运输局:负责全市公交车辆正常运行,普通公路除雪防滑工作;负责协助乡镇(街道)政府及有关部门实施普通公路应急救援工作。

  市农业农村局:负责制定和实施农业方面的应对雪灾应急预案;及时了解和掌握农业受灾情况,分析雪灾对农业生产的影响,提出措施和建议;组织专家对受灾农户给予技术指导和服务;组织农民开展生产自救,统筹安排农业救灾资金;负责核实农业灾情,及时上报市政府。负责组织制定和实施畜牧业雪灾应急预案;负责组织因雪灾被困畜禽的紧急救助工作;负责组织力量向重点场户运送饲料。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暴风雪灾害造成伤亡人员的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等工作。

  市自然资源局:负责暴风雪引发地质灾害现场监测、评估等工作。

  市商务局:做好粮油、肉、蛋、菜等重要生活必需品市场监测,及时报告监测情况;会同物价部门做好市场的监管和平抑物价,维护市场稳定。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受灾地区的食品检测、监督管理工作。

  市卫生健康局:负责做好受灾地区的医疗救援和药品保障等工作。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负责协调电力应急保障工作,负责协调组织工业企业救援物资的生产能力储备。

  市教育局:负责学校险房、危房除雪加固工作,确保学生及学校的安全;根据灾情调整学校教学工作。

  市民政局:负责做好因灾特困户社会救助工作;组织开展社会捐赠工作。

  市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局:负责协调有关部门实施对因雪灾滞留在景区内的游客和工作人员的救援工作;负责组织制定旅游系统防御雪灾的应急预案;经授权,及时发布暴风雪灾相关信息。并负责协调受灾地区通信系统的抢险和恢复工作,确保救灾指挥系统和重要部门的通信畅通,及时恢复雪灾损毁通信设施。

  乡(镇)区人民政府:负责监管属地暴风雪灾害安全管理及暴风雪灾害防范,组织编制、修订暴风雪灾害应急预案,组织协调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及应急物资储备工作,指挥辖区内暴风雪灾害应急管理和应急救援工作。

  市气象局:负责暴风雪的天气预报工作;及时向指挥部提供灾害性天气预警信息,为启动和终止暴风雪应急预案、组织抢险救灾提供决策依据和建议。

  市消防救援大队:协助受灾地区的综合救援工作。

  国网凤城供电公司:负责所属电网供电设施、设备的抢险抢修工作,保障城市居民及工农业生产安全用电。

  驻凤各电信运营商:负责所属通信设施、设备的抢险抢修工作。

  市应急指挥部根据应急救援需要和相关部门职能临时协调其他部门单位参与暴风雪灾害救援和相关保障工作。

  3.4现场应急指挥部

  3.4.1现场应急指挥部组成

  市直各相关部门与受灾乡镇(区)政府共同组成现场应急指挥部,由市应急指挥部总指挥指派现场应急指挥部指挥长、副指挥长,负责现场应急行动指挥。

  现场应急指挥部下设抢险救援组、警戒疏散组、医疗救治组、应急监测组、应急专家组、通信与电力组、后勤保障组、信息发布组等八个工作组。

  3.4.2现场应急指挥部工作职责

  现场应急指挥部在市应急指挥部的领导下,负责实施现场应急救援指挥;负责组织制定现场救援方案;传达有关领导指示批示;指导乡镇(区)人民政府做好暴风雪灾害应急救援处置工作;完成市应急指挥部交办的事项。

  3.4.3指挥长职责

  贯彻落实市应急指挥部应急救援指令,负责暴风雪灾害现场应急救援指挥。

  3.4.4副指挥长职责

  协助指挥长开展暴风雪灾害应急救援工作。

  3.4.5工作组及职责

  (1)抢险救援组

  组织单位:市应急管理局

  成员单位:市消防救援大队、受灾乡(镇)区人民政府

  主要职责:协调、组织指挥救援方案的实施;指导各部门按其职能调集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及应急救援物资设备,开展暴风雪灾害的应急救援。

  (2)警戒疏散组

  组织单位:市公安局

  成员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受灾乡镇(区)人民政府

  主要职责:负责暴风雪灾害区域的警戒、交通管制、现场保护;确定安全可靠避难场所,制定疏散方案;组织有关力量对暴风雪灾害现场外围地区可能受到生命威胁的人群实施紧急疏散、撤离和安置。

  (3)医疗救治组

  组织单位:市卫生健康局

  成员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受灾乡镇(区)人民政府

  主要职责:负责组建医疗卫生应急专业技术队伍,及时赴现场开展医疗救治、疾病预防控制等应急工作;及时为暴风雪灾害发生地提供药品、医疗设备、器械等;提供必要的救治场所,组织动员社会力量参与医疗卫生救助工作;做好暴风雪灾害受伤人员与死难家属安抚工作。

  (4)应急监测组

  组织单位:市应急管理局、市气象局

  成员单位:丹东市生态环境局凤城分局、市自然资源局、受灾乡镇(区)人民政府

  主要职责:负责暴风雪灾害的气象预报、地质监测等情况。

  (5)应急专家组

  组织单位:市应急管理局

  成员组成:市应急管理局根据市应急指挥部指令或应急救援任务需要,组织气象、水利、卫生等专业技术领域有关专家共同组成暴风雪灾害应急专家组。

  主要职责:根据现场情况,进行暴风雪灾害研判、会商,负责为应对突发暴风雪灾害提供决策建议、专业咨询、理论指导和技术支持。参与救援措施制定;指导暴风雪灾害应急处置工作。

  (6)通信与电力组

  组织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凤城市文化旅游广电局

  成员单位:国网凤城市供电公司、驻凤各电信运营商、相关乡镇(区)人民政府

  主要职责:负责保障暴风雪灾害救援所需要的重点电信传输线路;协调相关电信运营企业优先恢复由于暴风雪灾害导致中断的基础通讯网络;负责供电设施设备抢修和救援电力供应保障。

  (7)后勤保障组

  组织单位:市发展和改革局、市财政局

  成员单位: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民政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商务局、受灾乡镇(区)级人民政府

  主要职责:负责暴风雪灾害救援的物资保障、基本生活保障、资金保障、人力资源保障,保证应急救援后勤供给。

  (8)信息发布组

  组织单位:市委宣传部

  主要职责:负责暴风雪灾害统筹新闻发布工作,编制、审定新闻信息发布方案,确定新闻发布方式和内容,组织协调新闻发布有关工作;做好媒体沟通、衔接和相关服务工作;收集、引导舆论舆情,及时发布和通报有关信息。

  4预警及信息报告

  4.1预防

  我市预防台风工作采取平时部署检查和及时应对防范相结合的原则,各相关部门应按照所承担的职责要求做好各项预防工作。各乡镇(区)及其他企事业单位和公民都应做好相关的自我防范工作。

  市防御台风指挥部办公室在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自查的基础上,组织专业检查组,采取定期或不定期的形式,对我市各单位防台风准备工进行检查。在接到台风来临的24小时前,各有关部门对本辖区防台风责任制落实情况、险工险段、抢险队伍、抢险物资以及人员安全转移等工作进行检查。

  4.2预警

  4.2.1预警分级

  按照暴风雪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紧急程度和发展势态,分为Ⅰ、Ⅱ、Ⅲ、Ⅳ四个预警等级,Ⅰ级为最高级别:

  (1)Ⅰ级暴风雪预警,用红色表示。

  大风:6小时内可能受大风影响,平均风力可达12级以上,或者阵风13级以上;或者已经受大风影响,平均风力为12级以上,或者阵风13级以上并可能持续。

  暴雪:6小时内降雪量将达15毫米以上,或者已达15毫米以上且降雪持续,可能或者已经对交通或者农牧业有较大影响。

  (2)Ⅱ级暴风雪预警,用橙色表示。

  大风:6小时内可能受大风影响,平均风力可达10级以上,或者阵风11级以上;或者已经受大风影响,平均风力为10~11级,或者阵风11~12级并可能持续。

  暴雪:6小时内降雪量将达10毫米以上,或者已达10毫米以上且降雪持续,可能或者已经对交通或者农牧业有较大影响。

  (3)Ⅲ级暴风雪预警,用黄色表示。

  大风:12小时内可能受大风影响,平均风力可达8级以上,或者阵风9级以上;或者已经受大风影响,平均风力为8~9级,或者阵风9~10级并可能持续。

  暴雪:12小时内降雪量将达6毫米以上,或者已达6毫米以上且降雪持续,可能对交通或者农牧业有影响。

  (4)Ⅳ级暴风雪预警,用蓝色表示。

  大风:24小时内可能受大风影响,平均风力可达6级以上,或者阵风7级以上;或者已经受大风影响,平均风力为6~7级,或者阵风7~8级并可能持续。

  暴雪:12小时内降雪量将达4毫米以上,或者已达4毫米以上且降雪持续,可能对交通或者农牧业有影响。

  4.2.2预警信息发布、调整与解除

  Ⅲ、Ⅳ级预警信息,由市应急指挥部或者授权暴风雪灾害发生地乡镇(区)人民政府授权发布、调整与解除。

  I、Ⅱ级预警信息,市应急指挥部批准发布、调整与解除,并报丹东市应对暴风雪应急指挥部。

  跨市行政区域,报请丹东市应对暴风雪应急指挥部或其授权发布、解除。

  应急管理部门和其他负有管理职责的部门研判可能发生暴风雪灾害,及时向本级人民政府提出预警信息发布建议,同时通报同级相关部门和单位,并通报可能影响到的相关地区。受灾人民政府或其授权的相关部门,应及时通过电视、广播、报纸、互联网、手机短信、当面告知等方式或向本行政区域公众发布、解除预警信息。

  根据事态的发展情况和采取措施的效果,预警级别可以提级、降级或解除。

  4.3信息报告

  4.3.1信息报告程序

  暴风雪灾害发生后,按下列要求做好暴风雪灾害信息报告:

  (1)受灾现场人员要立即报告本单位负责人,同时开展自救和互救。

  (2)单位负责人接到暴风雪灾害报告后,立即如实报告当地人民政府、行业监管部门和应急管理部门。

  (3)受灾乡镇(区)人民政府、行业监管部门和应急管理部门接到报告后,应立即向市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报告,及时核实有关情况,研判、决策和上报。

  (4)市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接到暴风雪灾害信息报告后,立即向市应急指挥部报告,并对暴风雪灾害情况进行跟踪、续报。

  特殊情况下,基层单位可越级上报。

  4.3.2信息报告时限

  暴风雪灾害发生后,必须按时限要求做好信息报告。

  (1)发生后,暴风雪灾害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向本单位负责人报告;

  (2)单位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应当在1小时内向暴风雪灾害发生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急管理部门和负有应急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报告;

  (3)情况紧急时,暴风雪灾害现场有关人员可以直接向受灾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急管理部门和负有应急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报告;

  (4)应急管理部门和负有应急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应逐级上报暴风雪灾害情况,每级上报的时限不得超过1小时。

  4.3.3信息报告内容

  暴风雪灾害信息报告的内容应包括:

  (1)暴风雪灾害基本情况:发生时间、地点、暴风雪灾害类型、发生的位置、影响范围和简要经过、人员伤亡和被困情况等。

  (2)现场及救援情况:暴风雪灾害区域损毁情况、救援力量(救援装备、队伍和专家)、救援方案和实施进展、下一步采取的措施等。

  (3)暴风雪灾害原因初步分析:直接原因、间接原因、相关人员处理情况等。

  (5)暴风雪灾害报告后出现新情况的,应当及时补报。

  暴风雪灾害信息报告应做到及时准确,不得迟报、谎报、瞒报和漏报。

  4.3.4信息接收

  市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实行24小时值班值守,市应急指挥部各成员单位应制定本单位值班值守制度,及时接收暴风雪灾害信息报告,加强相关职能部门间信息沟通,通报暴风雪灾害有关情况。凤城市应急局报告电话0415-2595807。

  5应急响应

  5.1响应分级

  凤城市暴风雪灾害响应等级与暴风雪预警等级一一对应分为Ⅰ、Ⅱ、Ⅲ、Ⅳ四个等级,Ⅰ级为最高级别。

  Ⅳ级应急响应:指已发布暴风雪Ⅳ级蓝色预警,且预计未来48h预警区内的大部分地区仍将连续达到暴风雪Ⅳ级蓝色预警以上标准时的应急响应。启动乡镇(区)级预案,响应行动由乡镇(区)人民政府组织实施。市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密切关注灾害发展情况,保持与受灾乡镇(区)人民政府应对暴风雪灾害应急指挥机构的联系,做好应急准备。

  Ⅲ级应急响应:指已发布暴风雪Ⅲ级黄色预警,且预计未来48h预警区内的大部分地区仍将连续达到暴风雪Ⅲ级黄色预警以上标准时的应急响应。启动本预案及下级各预案,响应行动由市应急指挥部或指派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市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要迅速启动应急响应,全力以赴组织和配合救援工作。

  Ⅱ级应急响应:指已发布暴风雪Ⅱ级橙色预警,且预计未来48h预警区内的大部分地区仍将连续达到暴风雪Ⅱ级橙色预警以上标准时的应急响应。

  Ⅰ级应急响应:指已发布暴风雪Ⅰ级红色预警,且预计未来48h预警区内的大部分地区仍将连续达到暴风雪Ⅰ级红色预警以上标准时的应急响应。

  需启动Ⅰ级、Ⅱ级响应时,由市应急指挥部批准启动并报告凤城市防抗台风暴雨应急指挥部。应急响应启动后,根据台风预警和暴雨预测、预报适时调整响应级别,避免响应不足或响应过度。

  5.2市应急指挥部应急响应流程

  5.2.1总指挥应急响应流程

  (1)接到较大以上暴风雪灾害报告后,启动本应急预案;立即或委派副总指挥赶赴暴风雪灾害现场,指挥救援行动。

  (2)明确指挥长、副指挥长,组织成立现场应急指挥部,进行现场指挥。

  (3)听取受灾政府关于暴风雪灾害及救援开展情况的汇报,研究批准现场救援方案。

  (4)超出本级政府救援能力时,决定向丹东市应对暴风雪应急指挥部请求支援。

  5.2.2副总指挥应急响应流程

  (1)接到灾害报告后,立即赶赴暴风雪灾害现场。

  (2)受市应急指挥部总指挥委派到现场承担指挥长职责。

  (3)协助或代表总指挥在现场召开现场应急指挥部会议,研究确定现场救援方案。

  (4)组织指挥开展现场应急救援工作。

  (5)完成总指挥部署的任务。

  5.2.3市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应急响应流程

  (1)接到灾害信息并核实后,按规定程序上报总指挥。

  (2)立即通报情况并传达应急指令。

  (3)跟踪灾害现场救援进展情况,及时向总指挥续报暴风雪灾害情况。

  5.3现场应急指挥部及各工作组应急响应流程

  5.3.1现场应急指挥部应急响应流程

  (1)现场应急指挥部指挥长、副指挥长及有关成员抵达灾害现场后,应及时了解灾害先期处置和自救情况,组织召开现场应急指挥部会议,指挥现场救援工作。

  (2)根据灾害现场先期处置情况,组织协调各工作组按照职责分工和救援方案,开展救援行动。

  (3)随时向市应急指挥部报告情况,提出救援方案、救援力量、救援设备设施、救援专家等计划与要求,保证应急救援方案的顺利实施。

  (4)超出救援响应能力时,及时向市应急指挥部报告,请求支援和扩大响应。

  (5)根据现场救援效果,向市应急指挥部提出应急响应结束建议。

  (6)应急结束后,现场应急指挥部做好现场指挥工作总结,并及时上报市应急指挥部。

  5.3.2抢险救援组应急响应流程

  (1)按照现场应急救援方案,组织救援队伍开展抢险救援,控制和消除危险源。

  (2)根据暴风雪灾害发展态势,调集周边地区救援队伍和物资赶赴暴风雪灾害现场。

  (3)组织协调开展现场清理和搜救等工作。

  5.3.3警戒疏散组应急响应流程

  (1)参与制定现场应急救援疏散方案。

  (2)调集警力,设立警戒区,实行交通管制。

  (3)做好暴风雪灾害现场及周边学校、商场、住宅区等人员密集场所疏散工作。

  (4)保护应急救援物资和现场重要物资安全,保护已撤离群众家庭财产安全,做好治安管控工作。

  (5)保护暴风雪灾害现场及物证,对暴风雪灾害有关责任人实施监控、逮捕,负责伤亡和失踪人员的身份确定。

  5.3.4医疗救治组应急响应流程

  (1)有关人员立即赶赴暴风雪灾害现场,开展暴风雪灾害现场医疗救治工作。

  (2)根据暴风雪灾害伤亡情况,调集后续医疗救护人员和物资,必要时,调派医疗专家紧急救治受伤人员。

  (3)组织动员社会力量参与医疗卫生救助。

  5.3.5应急监测组应急响应流程

  (1)组织相关专业队伍赶赴暴风雪灾害现场,开展暴风雪灾害影响监测。

  (2)对监测数据结果进行分析,研判对周边环境的影响,提出环境次生灾害预警,及时发布监测、预警信息。

  (3)对危害人身安全、生活环境的有毒有害物质进行清理,做好后期处置工作。

  5.3.6应急专家组应急响应流程

  (1)各有关应急专家根据应急指挥部要求立即赶赴暴风雪灾害现场。

  (2)熟悉暴风雪灾害现场,根据暴风雪灾害救援进展情况,适时研判、进行会商,协助现场应急指挥部制定、优化现场救援方案,为现场指挥、决策提供技术支持。

  5.3.7通信与电力组应急响应流程

  (1)组织专业队伍和技术器材赶赴暴风雪灾害现场,查明受灾通信和电力状况。

  (2)抢修现场受损通信和电力设施,保障通信畅通和电力供应。

  5.3.8后勤保障组应急响应流程

  (1)负责暴风雪灾害现场救援物资、装备、车辆、技术器材保障。

  (2)负责生活物质保障等工作。

  5.3.9信息发布组应急响应流程

  (1)了解掌握暴风雪灾害现场情况,统筹新闻信息发布工作,及时提出信息发布建议。

  (2)负责新闻发布。编制、审定新闻发布方案,确定新闻发布内容,及时发布相关信息。

  (3)汇总舆论信息,安排部署新闻宣传和舆论引导工作,研判舆情趋势,有效控制舆情。

  5.4扩大应急响应

  跨本市乡镇(区)的暴风雪灾害应急救援,由市应急指挥部批准实施。

  当暴风雪灾害发展到本市救援力量难以控制和处置时,由市应急指挥部向丹东市应对暴风雪应急指挥部报告,请求支援。

  5.5指挥权移交

  (1)暴风雪灾害发生后,暴风雪灾害企业立即启动本企业应急预案开展企业自救,公司应急总指挥负责现场自救指挥,同时按规定逐级报告暴风雪灾害;

  (2)受灾政府及有关部门接到暴风雪灾害报告,启动本级应急预案;到达现场后,立即成立现场应急指挥部,接管指挥权,负责暴风雪灾害现场救援指挥;

  (3)市应急指挥部接到暴风雪灾害报告后,启动市级应急预案;到达暴风雪灾害现场后接管指挥权,负责现场救援指挥;

  (4)当暴风雪灾害发展超出市级救援能力时,按扩大响应流程上报丹东市应对暴风雪应急指挥部报告;其派员到达现场后接管指挥权,实施现场指挥。

  5.6处置措施

  (1)暴风雪灾害发生后,受灾乡镇(区)政府作为第一响应责任单位,在接到报告后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的先期处置。开展警戒、疏散群众、转移避险、控制现场、救护、抢险、收集现场动态信息、判定灾害级别等基础处置工作。

  (2)当超出暴风雪灾害受灾政府自身救援能力时,应及时向应急报告报自救情况,请求扩大应急响应;

  (3)根据暴风雪灾害现状,通知毗邻地区做好次生、衍生暴风雪灾害的预防。

  5.7周边群众的安全防护

  当地政府、社区、企业建立应急互动机制,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确保暴风雪灾害现场周边群众安全;

  现场应急指挥部决定应急状态下群众疏散、转移和安置的方式、范围、路线、程序;警戒疏散组负责实施人员的疏散、转移;启用应急避难场所。

  5.8监测与评估

  根据监测数据和天气预报,进行综合分析和判断,评估暴风雪灾害发展趋势,预测暴风雪灾害后果,为修订现场救援方案和后续暴风雪灾害防治提供参考。

  5.9应急结束

  符合下列条件时,由市应急指挥部总指挥宣布应急结束:

  (1)暴风雪灾害现场得到控制,暴风雪灾害发生条件已经消除。

  (2)有关暴风雪灾害监测数据已降至规定限值以内,无继发可能。

  (3)暴风雪灾害现场各种专业应急处置行动已结束。

  (4)暴风雪灾害所造成的危害已经基本消除,无继发可能。

  (5)采取了必要的防护措施以保护公众免受再次危害,并使暴风雪灾害可能引起的中长期影响趋于合理且尽量低的水平。

  6 信息公开

  暴风雪灾害发生后,及时制定信息发布的具体方案,其内容应包括:确定信息发布的主要媒体名单、新闻稿的基本内容、暴风雪灾害简要情况、暴风雪灾害发生的初步原因、影响范围、应对措施、需要公众配合采取的措施、公众防范常识和暴风雪灾害调查处理进展情况等。新闻发布内容由市应急指挥部总指挥审定。总指挥作为信息发布人或授权他人,任何人不得擅自对外发布信息或接受媒体采访。

  采取编发新闻稿、接受记者采访、举行新闻发布会、组织专家解读等方式,借助电视、广播、报纸、互联网等多种途径,及时、准确、客观地向社会发布有关暴风雪灾害和应对处置信息,回应社会关切,澄清不实信息,正确引导社会舆论。

  7 后期处置

  7.1监测治理

  应急响应结束后,受灾乡镇(区)要对暴风雪引发的灾害加强监测监控,市应急管理部门及时指导受灾乡镇(区)开展暴风雪灾害治理工作。

  7.2人员安置

  市民政部门负责,依据有关规定为暴风雪灾害涉及人员提供救助,会同有关部门做好人员安置工作,接收社会捐赠物资的登记和统计管理工作,及时向受灾人员发放捐赠物资和公布有关信息。

  7.3医疗救治与善后补偿

  政府相关部门负责医疗救治、伤亡人员家属接待与安抚,抚恤与赔偿,会同受灾乡镇(区)人民政府相关部门及时对暴风雪灾害伤亡人员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治疗和抚恤。

  对应急处置中的伤亡人员、工作人员以及紧急调集、征用有关单位和个人的物资,依法依规给予抚恤、补助、补偿。

  7.4应急救援评估

  市应急指挥办公室负责组织有关专家,会同受灾人民政府组织实施。根据应急过程记录、现场各专业应急救援队伍的总结报告、现场应急指挥部掌握的应急情况、应急救援行动的实际效果及产生的社会影响、公众的反映等,客观、公正、全面、及时的开展暴风雪灾害应急处置工作的调查分析和总结评估,编写评估总结报告,并按规定上报。

  评估总结报告应包括的主要内容有:导致暴风雪灾害原因、影响及等级;应急救援完成情况;与保护公众、保护环境的.目标要求的差距;采取的重要防护措施与方法是否得当;应急响应是否与救援任务相适应;应急处置实施是否科学合理;发布的公告及公众信息的内容是否真实,时机是否得当,对公众心理产生了何种影响及其他结论等。

  8 保障措施

  8.1通信与信息保障

  市应急指挥部各成员单位指定日常联络人员,保持通信畅通,随时接收处理暴风雪灾害报告信息。

  8.2应急队伍保障

  市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要建立应对暴风雪灾害应急处置队伍。

  8.3物资装备保障

  市应急指挥部应建立物资保障体系,以实物储备与商业储备相结合,生产能力储备与技术储备相结合,并完善重要物资储备、调拨和紧急配送体系。

  乡镇(区)人民政府应鼓励、引导企事业单位储备基本的应急自救物资。

  8.4其他保障

  8.4.1经费保障

  市应急指挥部各成员单位根据暴风雪灾害应急需要,提出应急能力、装备建设和培训、演练等经费预算,报市财政局审批后执行。

  8.4.2交通运输保障

  开展应急救援时,市公安交管部门负责开通应急特别通道,维护交通秩序,保障应急车辆优先通行;市交通运输部门负责组织调派有关运输力量,确保救援队伍和救援物资装备运输。

  8.4.3治安保障

  指挥引导群众疏散,维持现场秩序;加强暴风雪灾害现场安全警戒和社会治安管理,采取治安联防手段,严厉打击各类违法犯罪行为;做好重点场所、物资设备的监控保护;加强转移人员安置点、救灾物资存放点等重点地区治安管控。

  8.4.4技术保障

  市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应不断充实完善暴风雪灾害应急专家库,为暴风雪灾害预防和应急处置工作提供有力的技术支撑。

  8.4.5医疗保障

  组织协调医疗队伍迅速赶赴暴风雪灾害现场开展医疗救治等工作。各有关医院应及时开通绿色通道,确保受伤人员及时救治。

  9 预案管理

  9.1预案培训

  市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负责应急管理人员和救援人员的综合培训和管理工作。

  市应急指挥部各成员单位负责本行业、本系统应急管理机构以及专业应急救援队伍等相关人员的业务培训。

  各有关部门和单位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做好后备应急救援队伍的培训,积极吸收社会志愿者参加,提高公众的自救、互救能力。

  每年至少开展一次预案培训,培训内容:暴风雪灾害风险种类、危害程度、组织机构职责、预警、信息报告、应急响应、信息公开、后期处置、保障措施等。

  9.2预案演练

  市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负责制定年度应急演练计划,指导和协调应急救援演练工作,并按规定做好演练评估。每年至少组织一次全市性综合应急演练;乡镇(区)政府每年至少组织一次综合或专项应急演练;暴风雪灾害企业每年至少组织一次综合或专项应急演练,各专业应急救援队伍每半年至少组织一次暴风雪灾害应急救援演练。演练结束后必须进行总结评估,针对发现的问题及时修订预案、完善应急措施,演练的方案、音像、图片等资料要及时归档备查。

  9.3预案宣传与教育

  市应急指挥部各成员单位要广泛开展应急预案的宣传教育。采取多种手段,突破形式、追求实效,将应急预案的内容、自救互救常识和技能、紧急避险方法、危险有害因素告知等融入到日常宣传教育中,提高公众对应急救援的认识和重视程度。

  9.4预案修订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每三年修订一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及时修订并归档:

  (13)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及上位预案中的有关规定发生重大变化的;

  (14)应急指挥机构及其职责发生调整的;

  (15)安全生产面临的风险发生重大变化的;

  (16)重要应急资源发生重大变化的;

  (17)在应急演练和事故应急救援中发现需要修订预案的重大问题的;

  (18)其他应当修订的情况。

  9.5奖惩

  9.5.1奖励

  在应急管理工作中,有下列事迹之一的单位和个人,应依据有关规定给予奖励:

  (1)在暴风雪灾害应急处置中,使国家、集体和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免受或减少损失的。

  (2)对暴风雪灾害应急工作提出重大建议,实施效果显著的。

  9.5.2惩罚

  在应急管理工作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按照有关法律和规定,对有关责任人员视情节和危害后果,由其所在单位或上级机关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不按规定报告、通报暴风雪灾害真实情况的。

  (2)拒不执行暴风雪灾害应急预案,不服从命令和指挥,或在暴风雪灾害应急响应时临阵脱逃的。

  (3)贪污、挪用暴风雪灾害工作资金、装备和物质的。

  (4)阻碍暴风雪灾害应急工作人员依法执行任务或者进行破坏活动的。

  (5)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等其他对暴风雪灾害应急工作造成危害的。

  9.6预案备案

  本预案上报凤城市人民政府和丹东市应急管理局备案。

  9.7预案实施

  本预案由凤城市应急管理局负责制定与解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原预案即行废止。

  灾害性暴风雪天气应急处置方案12

  1.总则

  1.1编制目的

  为提高全区应对暴风雪灾害的综合防御和联动处置能力,建立健全暴风雪灾害紧急救助体系和工作运行机制,迅速、有序、高效地开展救灾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灾害损失,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制定本预案。

  1.2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辽宁省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辽宁省应对暴风雪灾害应急预案》《丹东市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和《丹东市应对暴风雪灾害应急预案》等制定。

  1.3基本原则

  暴风雪灾害应急工作应遵循下列原则:坚持以人为本,最大限度减少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损失;坚持政府统一领导,实行分级管理,部门分工协作,各司其职;坚持军地联动,充分发挥基层自治组织和社会团体的作用,共同完成暴风雪灾害应急处置工作。

  1.4适用范围

  振安区行政区域发生的暴风雪或特大暴风雪灾害的预防与应急准备、预警发布与信息报告、应急处置与救援、灾后恢复与重建等活动使用本预案。

  2.组织体系与职责

  2.1应急指挥部组成

  应对暴风雪灾害实行各部门行政领导负责制。振安区成立应对暴风雪灾害应急指挥部,总指挥由区政府常务副区长担任,副总指挥由区政府分管公安、应急、住建、民政、交通、建设、农业、工业方面的副区长担任,各有关部门和单位的主要负责人为成员。

  成员单位:区委宣传部、区政府办、区应急局、区人武部、区住建局、区发改局、区教育局、公安局振安分局、区民政局、区市监局、区财政局、区交通运输局、区农业农村局、区商务局、区卫健局、区文旅广电局、国网振安供电分公司等相关部门,各镇(街)。

  应急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应急管理局,办公室主任由区应急管理局局长兼任。

  2.2应急指挥部职责

  负责组织领导全区暴风雪灾害的防御和救助工作,研究解决抢险救灾工作中的重大问题;督促检查各镇(街)和区有关部门的灾害防御和救助工作;及时向区委、区政府汇报灾情并决定请求市政府支援等。

  2.3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职责

  负责传达市、区应对暴风雪灾害应急指挥部指示和命令;具体协调处理应对暴风雪灾害工作中的有关问题;组织有关部门对暴风雪灾害发生发展趋势进行研判,对暴风雪灾害损失及影响进行评估;负责暴风雪灾害信息的接收、汇总,起草灾情报告;完成区暴风雪灾害应急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2.4应急指挥部各成员单位职责

  区委宣传部负责引导社会舆论,指导协调抢险救灾的宣传报道。区政府办公室:负责暴风雪灾害相关信息的接收、上报;及时转接暴风雪预警信息及各级领导的指示与批示等工作。

  区应急管理局负责综合协调全区抢险救灾资源,及时传达市、区暴风雪灾害应急指挥部的指示和命令,负责灾情的收集、汇总和上报工作,承担指挥部办公室的日常工作。负责组织协调开展灾民安置和灾后群众的生活救助;核查和上报灾情;管理分配救灾款物并监督使用;组织、指导开展救灾捐赠工作。

  区住建局负责迅速组织力量打通城市主要交通干道,尽快恢复城市交通;会同各相关部门对危房、临时建筑物、农贸大厅等场所以及广告牌匾、工地塔吊进行安全检查,及时疏散人员,防止倒塌伤人。

  区发改局负责救灾项目的安排,协调有关方面落实项目建设资金;负责救援物资、药品和医疗器械储备的综合管理,负责救援物资的生产和调运计划,负责组织电力部门制定电力系统暴风雪应急预案。

  区工信局负责协调组织工业企业救援物资的生产能力储备。

  区教育局负责学校险房、危房除雪加固工作,确保学生及学校的安全;根据灾情调整学校教学工作;负责协调中、小学校除雪工作。

  公安局振安分局负责维护灾区稳定、交通疏导和交通管制工作。

  区民政局负责做好因灾特困户社会救助工作;组织开展社会捐赠工作;做好因灾死亡人员善后处置工作。

  区财政局负责救灾资金下发、管理、监督;负责向市财政申请救灾补助资金。

  区交通运输局负责普通公路除雪防滑工作;负责协助区政府及有关部门实施普通公路应急救援工作;负责向被困在公路上的车辆及人员提供必要的应急救援。

  区农业农村局负责制定和实施农口及畜牧业的雪灾应急预案;及时了解和掌握农业受灾情况,分析雪灾对农业生产的影响,提出措施和建议;组织专家对受灾农户给予技术指导和服务;组织农民开展生产自救,统筹安排农业救灾资金;负责组织因雪灾被困畜禽的紧急救助工作;负责组织力量向重点场户运送饲料;负责组织采取措施预防动物疫病发生,对发现患病畜禽及时救治,对因灾死亡畜禽及时进行无害化处理。负责核实农业、畜牧业灾情,及时上报区政府。

  区商务局负责保证受灾地区各类生活必需品的供应,做好粮油、肉、蛋、菜等重要生活必需品市场监测,及时报告监测情况;会同市监部门做好市场的监管和平抑物价,维护市场稳定。

  区卫健局负责灾区的医疗救援和食品与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工作。

  区市监局:负责受灾地区的食品检测、监督管理工作。

  区文旅广电局负责广播、电视等媒体及时发布暴风雪预警信息和宣传报道救灾工作,恢复灾区广播、电视系统设施等工作;协调有关部门实施对因雪灾滞留在景区内的游客和工作人员的救援工作;负责向本行业发布雪灾预警信息;负责组织制定旅游系统防御雪灾的应急预案。

  3.应急准备

  3.1资金准备

  各镇(街)要建立应急储备金制度,一旦发生暴风雪,财政部门要及时安排和下拨救灾资金,确保救灾工作顺利进行。各成员单位要根据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应急储备金计划。

  3.2物资准备

  各镇(街)应安排专项资金进行救灾物资动态储备和生产能力储备,购置和储备一定数量的除雪机械设备,为城市除雪和道路除雪配备必要的专用车辆和专用除雪设备,保证除雪工作需要。区住建局应根据辖区的道路交通情况和目前除雪设备情况制定相应的除雪设施与设备计划并负责组织落实。

  各有关部门、企事业单位和基层组织应当购置和储备除雪专用工具,为全民参加除雪行动提供保障。

  发改部门应储备棉帐篷、棉被等必要的救灾物资,确保受灾群众基本生活需要。

  通信部门应储备必要的应急通信设备,保障抢险救灾行动通信畅通。

  电力部门应储备一定数量的应急供电设备,保障紧急情况下的电力供应。

  3.3应急联络

  区政府建立应对暴风雪应急联络员制度,应急联络员均为成员单位的主要领导。

  应急联络员职责:负责组织制定各系统的应对暴风雪应急预案;负责组织落实区应对暴风雪指挥部及办公室交办的相关事项;负责组织落实应对暴风雪的相关设施与设备的储备;组织建立相应的应对暴风雪应急保障队伍;负责向区应对暴风雪指挥部或办公室报告应对暴风雪事件的相关情况及建议等工作。

  应急指挥部各成员单位要建立联络员制度,明确联络员的工作职责、通信方式、报告程序、报告内容等,确保上下级之间、部门之间联络畅通。

  3.4预警发布

  区应对暴风雪指挥部及办公室要密切关注市气象局及上级部门发布的暴风雪天气预警信息;各部门和单位应按有关要求及时、无偿播报和转发暴风雪天气预警信息。

  3.5应急队伍

  应急、公安、交通、住建、卫健、文旅等部门要加强应急队伍建设,建立和完善各种应急行动方案,明确任务分工、明确具体负责人、明确落实措施、明确上下级及各部门与单位之间的通信联络方式,确保抢险救灾工作顺利实施。

  4.预警级别

  根据《气象灾害预警信号发布与传播办法》,按危害程度、紧急程度和发展态势从重到轻依次为红色、橙色、黄色、蓝色预警信号。

  4.1红色预警信号

  6小时内降雪量将达到15mm以上,或者已达15mm以上且降雪持续,可能或者已经对交通或者农牧业有较大影响。

  4.2橙色预警信号

  6小时内降雪量将达10mm以上,或者已达10mm以上且降雪持续,可能或者已经对交通或者农牧业有较大影响。

  4.3黄色预警信号

  12小时内降雪量将达6mm以上, 或者已达6mm以上且降雪持续,可能对交通或者农牧业有影响。

  4.4蓝色预警信号

  12小时内降雪量将达4mm以上,或者已达4mm以上且降雪持续,可能对交通或者农牧业有影响。

  5.应急响应

  5.1响应原则

  暴风雪预警信息发布后,对可能出现的暴风雪灾害,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条块结合、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坚持先主后次、先急后缓、先重后轻的原则;坚持政府统一指挥,部门密切配合,军地联合救灾,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形成全民共同参与的联动机制。

  5.2响应条件

  暴风雪预警信息发布后,各镇(街)、应急指挥部各成员单位应当做好充分预防和应对准备工作;雪情发生后,对雪情可能造成的危害进行分析研判,及时启动相关应急预案,采取有效措施积极应对,全面部署抢险工作。

  5.3应急行动

  雪灾发生后,区应对暴风雪应急指挥部要及时组织发布预警信息,下发紧急通知,召开紧急会议,决定启动应急预案,组织指挥除雪救灾工作。

  各有关部门应按本预案明确的职责,组织开展除雪救灾工作。

  各镇(街)应急管理部门,要及时收集和掌握灾情信息,传达指挥部的指示和命令,协调和调度各类应急资源,组织专家对灾情进行分析研判,汇总和起草灾害报告,编辑灾情专报,做好灾情评估总结工作。

  宣传部门要组织新闻单位及时播报灾害性天气预警信息,广泛宣传抢险救灾的典型人物和先进事迹,充分发挥新闻媒体正面舆论引导作用,宣传和动员群众参加除雪救灾行动。

  发展改革部门要及时安排救灾项目,落实项目建设资金,并做好督促和检查工作;要制定实施物资保障计划,协调有关单位按时完成所需保障物资的生产、储备和调拨。

  教育部门要加大对校园的风险隐患排查,及时对险房、危房进行除雪加固,确保在校人员安全;根据灾情调整学校教学工作;组织学校师生参加除雪工作。

  公安部门要根据实际需要部署警力,加强灾区的治安和交通疏导工作,维护灾区正常的生活秩序。交通管理部门要加强城区干道、普通公路的交通管制和疏导,维护正常交通秩序,避免重特大交通事故发生。

  民政部门要组织开展社会捐赠活动,做好因灾特困人员社会救助,做好因灾死亡人员善后处置工作。

  财政部门要及时收集汇总灾害损失情况,根据区政府决定及时安排和下拨救灾资金,根据灾情及时向上级报告和申请救灾补助资金。

  住建部门要组织力量,调动除雪资源,在48小时内打通城市主要干道,抢修受损公共设施,保障交通正常运行。

  交通部门要迅速调集人员和除雪机械设备,清除普通公路积雪,保证主要交通干线畅通,对普通公路上被困车辆和人员实施紧急救助。负责协助有关部门实施应急救援工作;负责向被困在公路上的车辆及人员提供必要的应急救援。

  文化旅游部门要及时向旅游经营单位发布灾害性天气预警信息,妥善安置被困游客;组织协调有关专业力量对遇险游客实施紧急救助。

  电力部门要适时监测电网运行状态,及时组织专业力量对受损电力设施进行抢修和恢复,全力保障电网正常运行,保证居民和企业正常用电。

  通信管理部门要组织调动通信专业抢修队伍和电信运营企业,及时恢复雪灾损毁通信设施,确保通信畅通。

  农业农村部门要及时了解和掌握设施农业受灾和损失情况,组织力量深入农村指导农民开展生产自救。指导畜牧企业和养殖业户开展生产自救,协调有关部门开通饲草、饲料绿色运输通道,保障畜禽安全度灾。

  卫健部门要组织医疗救护力量,配备必要的药品和医疗器械,及时救治受伤和冻伤人员。

  驻军部队在当地政府的请求下,由区人武部协调参加抢险救灾行动。

  企事业单位、学校、街道、乡镇、社区、村屯等基层组织,要组织、动员广大群众,积极开展自救互救,组织参加抗击暴风雪行动。

  5.4响应终止

  暴风雪天气结束、灾情和救灾工作稳定后,由指挥部办公室提出建议,指挥部决定终止应急响应。

  6.灾情报告

  6.1灾情的责任报告和评估单位

  各镇(街)是暴风雪灾害报告的责任单位,发改局、教育局、公安局振安分局、民政局、市监局、财政局、住建局、交通局、农业农村局、卫健局、文旅局、商务局等部门,按行业归口调查、收集、整理、上报灾情评估报告。

  6.2灾情报告时限要求

  雪灾发生后,各镇(街)及有关部门应立即调查、了解、统计受灾基本情况,将初步灾情迅速报告上一级政府和有关部门,并跟踪了解和掌握灾情动态,及时续报受灾情况。

  灾情报告的时间一般不超过2小时。

  6.3灾情报告和总结评估

  灾情报告的基本要素包括:时间、地点、范围、强度、人员伤亡情况,交通、电力、农业、通信等基础设施受损情况和房屋倒塌、损坏情况,地区直接经济损失情况,当地政府组织救灾的基本情况。

  救灾工作结束后,各镇(街)要及时总结、评估灾害损失、救灾情况及经验教训,及时向上一级政府报告。

  7.灾后救助与恢复重建

  (1)受灾镇(街)及有关部门要尽快对房屋倒塌和受损居民、重点受灾企业、受灾农户、养殖户等实施有效救助,帮助灾民重建家园,恢复生产。

  (2)应急、财政部门要全面启动灾情核查机制,统筹安排救灾资金,确保受灾群众的基本生活保障。

  (3)教育部门要采取有效措施尽快对损毁校舍进行修复,恢复学校正常的教学秩序。

  (4)发展改革、住建、交通、电力、通信、文旅等部门要组织做好灾区供电、供水、供气、供暖以及交通、通信、广播电视设施的恢复工作。

  (5)商务、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要做好粮油及肉、蛋、蔬菜等重要生活必需品的市场监测、供应和调控工作,加强市场监督管理,维护价格的基本稳定和正常的市场秩序。

  (6)农业农村部门要组织畜牧企业和养殖户开展生产自救,协调有关部门确保饲草、饲料及时供应。

  (7)卫生部门要做好因雪灾冻伤、受伤人员的医疗救治工作及受损医疗卫生场所的恢复工作。

  8.附则

  8.1奖励

  (1)各镇(街)及相关部门对有效监测预警、预防和应对、组织指挥、抢险救灾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和奖励。

  (2)对因参与雪灾抢险救援工作致病、致残、死亡的人员,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相应的补助和抚恤。

  8.2处罚

  对不按法定程序履行工作职责、不按规定及时发布预警信息、不及时采取有效应对措施,造成人员伤亡和重大经济损失的单位和有关责任人,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给予通报批评和行政处分。情节严重的,对其主要负责人、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

  8.3预案管理、解释与实施

  (1)本预案是区政府指导暴风雪灾害救援工作的专项预案,根据实际需要进行修订和完善。

  (2)各镇(街)应制定本行政区域内的暴风雪灾害应急预案,并报区政府备案。组建相应的各类应急救援队伍,储备各种应急物资并有详细计划。

  (3)有关部门、企事业单位、学校和镇(街)、社区、村屯应当制定雪灾应急行动预案和各类保障计划。

  (4)本预案由振安区应急管理局负责解释。

  灾害性暴风雪天气应急处置方案13

  一、工作目标

  为了应对更长时间、更大范围、更加恶劣的暴风雪灾害,进一步提高对防暴风雪工作的认识,确保防暴风雪工作及时、高效、有序开展,实现“保平安、保畅通、保供给、保稳定”的目标。

  二、组织机构及其职责

  成立镇防暴风雪指挥部,由党委副书记、镇长任指挥长,成员。

  指挥部职责:加强24小时值班;负责统一指挥全镇的防暴风雪工作;调配防暴风雪力量;及时向县及上级有关部门汇报灾情和提供救灾工作建议,协调、指导全镇防暴风雪应急工作;积极组织协调人力、物力、财力,对灾区实施有效救助;动员全社会力量投入防暴风雪工作。

  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并设五个工作小组:

  (一)综合协调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工作职责:负责编排督促灾害期24小时值班的相关工作,及时掌握气候、雪情、冰冻情况等有关灾情动态;负责收集全镇的灾情,统计、上报灾情和救灾工作情况;编发防冻抗灾工作简报、信息;起草有关防冻抗灾工作的请示、报告,及时向省、市、县各级政府部门通报灾情及救灾情况,以及对受灾村户进行业务指导和联系。

  (二)交通保障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工作职责:掌握全镇的水上及道路交通运输情况,及时通报全县及我镇水上和道路营运情况;协助交通部门维护交通安全及封锁相关道路;查看危桥险路并树立明显标志;及时组织人力进行道路的除冰和救助。

  (三)勘灾救助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工作职责:负责对全镇的五保户、特困户及危房户、生活困难户进行一次全面的排查;对五保户已倒房有生活困难的,由镇统一安排至敬老院,对生活困难户由村统一安排好,并确保生活物质的供给;对倒房户由村安排好生活住房后,镇统一供给米2袋、被一床、人民币200元进行统一慰问;统一对其它特困户进行安置,并制定救灾安置方案;对生活困难户进行慰问,确保其生命安全和生活保障。

  (四)生活保障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工作职责:带领计生办全体女干部及社区创卫办下到9个社区,与社区干部一道对全镇居民进行一次水、电、煤、气及生活必需品的调查摸底,动员居民发扬友爱精神,相互提供救助,相互提供生活必需品;动员全镇的蔬菜种植户,特别是牛潭河、花果山的菜农为县城提供蔬菜;为社区居民编发救灾小常识,并进行生活自救;对镇范围内企业生产情况进行摸底;协助县有关部门做好生活保障工作。

  (五)救灾抢险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计划生育办全体工作人员

  县城建设办全体工作人员

  村镇建设办全体工作人员

  工作职责:负责对全镇各种突发事件的现场处理;负责调度镇民兵成立应急分队;负责对全镇防暴风雪的业务指导;全天候在镇政府机关待命。

  (六)督查组

  组长:

  副组长:

  工作职责:负责对全镇各单位部门的防暴风雪情况进行督查;负责对镇机关干部的到位情况进行督查、处罚和通报。

  三、工作措施:

  (一)加强镇防暴风雪的值班,及时掌握情况和通报信息

  (二)成立应急分队,随时进行应急处理

  队长:

  队员:计划生育办全体工作人员

  县城建设办全体工作人员

  村镇建设办全体工作人员

  (三)切实保障城乡居民的生命与财产安全,对危房户进行紧急维修,对生活困难的五保户由镇进行安置,切实做好受灾群众的安置。

  (四)及时掌握城镇生活物质的供求情况和紧急调度生活物质。

  (五)对非法营运的车辆进行整治,及时打击和进行紧急处理。

  (六)对危桥险路设置安全标志,并派专人把守。

  (七)发动各村群众及时进行防暴风雪,发挥友爱互助精神,进行生活自救。

  (八)对辖区内的突发事件进行及时果断处理。

  (九)对干部到位情况进行认真督查,发现干部不到位的,除进行通报批评外,每次罚款50元,造成较大损失和较大影响的,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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