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瑞文网!

致骑行电动自行车学生的家长的一封信

致骑行电动自行车学生的家长的一封信

  未成年人的安全意识薄弱,对交通法律法规也知之甚少,驾驶电动自行车时常出现逆行、载人、随意占用机动车道、随意变更车道等违规行为。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致骑行电动自行车学生的家长的一封信(精选9篇),欢迎大家分享。

  致骑行电动自行车学生的家长的一封信1

尊敬的学生家长:

  您好!

  近期,社会上因中学生违规骑电动车、摩托车而造成交通事故的情况屡见不鲜,事故现场触目惊心,多少年轻的生命就此凋零,实在令人扼腕叹息!对此我校高度重视,现经摸排调查,发现依旧存在部分学生违规骑行电动车的问题,安全隐患极大,恳请所有家长高度重视并协助配合!根据南安市公安局、南安市教育局关于印发《秋季学期学生驾驶电动车、摩托车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精神,我校特再次强调:严禁学生骑电动车、摩托车出行或上下学!

  一、学生骑行电动车、摩托车七大危害剖析

  1.部分学生骑行电动车、摩托车,完全出于攀比的心理,是虚荣心在作祟,学生盲目跟风,很不利于良好品行的培养。

  2.电动车、摩托车虽快速、便捷,但稳定性和刹车系统的灵敏度难以保证,学生控制能力弱,一旦遇到紧急情况,很容易导致交通事故的发生。

  3.部分学生性格较为冲动,骑行电动车、摩托车时往往车速很快,远远超过电动车、摩托车骑行规定的车速,极易引发交通事故,酿成悲剧。

  4.部分学生骑行电动车、摩托车经常主动搭载其他同学,或者因不好意思拒绝其他同学要求搭乘的请求,导致车身重量增加。一旦遇到紧急情况,路况不佳,那么其保持车辆平衡和刹车势必更加困难,危险性也将大大增加。同时,如若因骑车带人而引发交通事故,还会产生不必要的经济矛盾纠纷,给彼此家庭带来伤害。

  5.部分学生骑行电动车、摩托车时喜欢在路上玩“漂移、急速拐弯、比赛超车等”,做出一些非常危险的动作,给自己和他人的生命安全造成极大的威胁。

  6.多数中学生不熟悉交通法规,经常出现超速、超载、逆行、随意占用机动车道、随意变更车道、不遵守交通信号灯等违规行为,造成极大的安全隐患。

  7.学生自我保护意识薄弱,骑行电动车、摩托车时往往未采取任何防护措施(例如不戴安全头盔)。一旦发生意外,后果将不堪设想。

  二、 正确认识“电动车”及相关法律法规

  1.正确认识“电动车”车辆属性

  2.熟悉掌握相关法律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的相关规定,未满12周岁不得骑行自行车;未满16周岁不得骑电动自行车(共享电动车);未满18周岁不得驾驶电动轻便摩托车、电动摩托车和普通摩托车等交通工具;年满16周岁的学生骑电动自行车必须悬挂号牌、佩戴符合国家3C质量认证的安全头盔;不得加装遮阳伞、不闯红灯,后座不得载人,安全文明驾驶。年满18周岁以上驾驶电动轻便摩托车、电动摩托车和普通摩托车,必须持有相应的驾驶证及行驶证,并佩戴安全头盔;电动轻便摩托车不准载人,电动摩托车后座不得乘坐未满12周岁的未成年人。

  未成年人违法也要接受相应的处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未成年人无证驾驶机动车(含电动摩托车),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罚款由未成年人的监护人负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未成年人违法驾车造成交通事故的,应承担民事责任和刑事责任。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责任。监护人尽到监护职责的,可以减轻责任。

  3.家长需履行好监护责任

  (1)请自觉遵守交通法规,积极维护交通秩序,做到不无证驾驶,车辆必须上牌,不加装遮阳伞,不开老年代步车,驾乘摩托车佩戴安全头盔,驾乘汽车需系安全带,以实际行动,做孩子的好榜样。

  (2)对孩子进行交通安全知识教育,培养孩子良好的交通行为习惯,做到未满12周岁不骑行自行车、未满16周岁不骑行电动自行车(共享电动车),未取得相应机动车驾驶证的,不得骑行电动轻便摩托车、电动摩托车等交通工具。

  (3)行车过程中做到安全驾驶,文明驾驶,做到不开斗气车,不强行超车,不超员超载、不超速行驶,不闯红灯,不饮酒驾驶,文明礼让行人。

  (4)跟孩子一起学习交通安全知识,认识交通标志、危险标志、禁止标志等,时刻提醒自己,让自己和孩子远离交通事故。

  (5)为了孩子们的安全,家长们要履行教育和监护责任,不违规违法为学生购买和提供电动车、摩托车等交通工具上学、放学。

  三、学生上下学建议

  1.适当改变出行方式。建议根据距离远近采取学生自己步行、骑自行车、家长亲自接送等方式上下学。

  2.正确佩戴安全头盔。骑电动车、摩托车出行时,家长和学生都得佩戴安全头盔,一人一盔,安全伴随。

  3.定点接送。家长要与孩子约定好合适的接送地点,建议适当远离学校大门口,所有接送学生的车辆一律不得进校,避免造成校门口附近交通拥堵,另外注意接送时不可超载。

  4.离学校较远且家长无法亲自接送的学生,可以申请寄内宿。

  四、学校整治措施

  经学校行政会研究决定,即日起学校将不定期联合相关政府职能部门针对学生骑电动车、摩托车上下学进行集中整治,希望引起各位家长足够重视,不要让孩子骑电动自行车、摩托车上下学。

  1.学生骑电动自行车、摩托车上下学,让交警部门查获或通报的,将由交警部门根据交通法规依法处理,同时学校将对学生进行全校通报批评,扣文明班级分数,取消年度三好学生、优秀班干部、学习积极分子、团员资格等,记过处分,并将处分记入学籍档案和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

  2.对学生驾乘改装电动车、没有佩戴安全头盔、超速、超载、飙车等违法违规行为,一旦学校发现将通知其家长前来处理,同时学生和家长进行为期半天的交通安全知识学习,责令家长、监护人加强管教并签订承诺书;另外,学校将对违规学生进行全校通报批评,扣文明班级分数,取消年度三好学生、优秀班干部、学习积极分子、团员资格等,记过处分,并将处分记入学籍档案和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

  孩子是家庭的全部希望,守护学生出行安全,是我们的共同心愿,更是我们的共同责任,希望各位家长高度重视,积极、主动配合学校,做好贵子女交通安全教育管理,教育贵子女严格遵守交通法规,严禁学生骑电动车、摩托车出行或上下学!

  最后,祝家长朋友们工作顺利、阖家幸福、万事如意!

写信人:

日期:

  致骑行电动自行车学生的家长的一封信2

尊敬的各位学生家长:

  近年来,越来越多的家长选择骑行摩托车、电动自行车接送孩子,但由于部分家长未正确佩戴安全头盔、超员、逆行、闯红灯、骑行摩托车不靠右行驶、骑行电动自行车不走非机动车道,存在较大交通安全隐患,且给城市文明带来一定影响。为进一步践行文明交通行为,努力打造安全、文明、有序、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现将“文明骑行”相关规定告知如下,请各位家长积极遵守。

  1、请各位家长朋友自觉增强文明交通意识,骑摩托车、电动自行车接送孩子时,自觉遵守交通法律法规,自觉养成“靠右通行、各行其道、佩戴头盔、不闯红灯、按线停车、拒绝穿插、文明骑乘”的良好交通习惯。

  2、请各位家长朋友积极宣传文明骑行的重要意义,争做文明风尚的传播者和倡导者,以自身的高度自觉带动身边的人,把文明风尚传播到城市的每一个角落。

  3、请各位家长朋友切实落实好监督责任,宣传、教育、引导孩子和家人摒弃交通陋习,共同净化市内摩托车、电动自行车骑行环境,确保自己和他人出行安全。

  4、即日起,市教育体育局、市公安局将联合开展“校园周边安全文明骑行”专项整治行动,各位家长违反交通规则骑行摩托车、电动自行车的将依法处罚并在一定范围内通报,为了您和孩子出行安全,请您争做文明骑行的参与者和宣传者,以实际行动创造安全畅通、文明和谐的道路交通环境。

写信人:

日期:

  致骑行电动自行车学生的家长的一封信3

尊敬的家长朋友:

  您好!首先请接受我们的衷心感谢!感谢您一直以来对我校工作的充分信任和大力支持!我们的新校区经过近两年的投入使用,校园环境越来越好,校园秩序井然有序。但是,校园内道路坡道多且坡度大,水域也较广,校园内道路和教学楼周围区域均属于消防安全通道,目前存在着被学生的非机动车违规占用情况严重,学生在校园内骑行非机动车时也经常出现逆向行驶、追逐竞驶、随意掉头、违规载人等危险情况,大量的电瓶车同时充电也存在着极大的火灾安全隐患。另外学生们平时锻炼机会少,整日埋头刻苦学习,为了学生可以增强体质,健康成长,我们鼓励学生在校园内尽量多步行多活动多锻炼。为此,学校为加强校园非机动车安全管理,预防和减少校内外交通事故,确保学生的安全和健康,保证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管理条例》和《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现就学生非机动车管理作如下要求:

  一、家长作为孩子安全的第一责任人,要教育和引导孩子遵守交通法规,禁止未满12周岁的学生骑自行车上下学,禁止未满16周岁的学生骑电动车上下学。

  二、非机动车出行要遵守交通规则,规范佩戴头盔,在非机动车道上靠右侧骑行,不得在机动车道上行驶、不闯红灯、不分心驾驶。

  三、家长不要使用非标电动三、四轮车接送学生上下学,学生也要做到不乘坐非标电动三、四轮车。

  四、自2023年春学期起,所有学生的非机动车请规范有序的停放在校门外划定的停车位内,同时要上好锁具,避免丢失。

  让我们携起手来,从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开始,从关爱孩子的健康开始,守护生命,为深化“平安校园”建设作出不懈的努力!

  感谢您的理解、支持与配合!

  祝您和家人身体健康!工作顺利!

写信人:

日期:

  致骑行电动自行车学生的家长的一封信4

尊敬的各位家长:

  您好!

  电动自行车和摩托车作为短途出行交通工具,方便、节能,深受大家青睐,但由于部分骑乘人员交通安全意识淡薄,交通违法行为时有发生,致使涉及电动、摩托车交通事故频发。当发生交通安全事故时,安全头盔可吸收大部分撞击力,起到缓冲、减震的保护作用,防止85%的头部受伤,是骑行者遇到危险时的最后一道防线。因此,我们发出如下建议:

  1.对持有和骑乘的`电动、摩托车依法进行登记和参保;

  2.教育孩子16周岁以下依法不得骑行电动车,12周岁以下孩子不得骑行自行车。

  3.骑乘电动、摩托车出行时,一定要自觉佩戴好经过检验合格的安全头盔,提高自我保护能力;

  4.积极劝告身边的电动、摩托车驾驶人和乘坐人,出行一定要戴好安全头盔。

  安全出行、文明相伴!希望家长朋友自觉学习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知识,不逆行、不闯红灯、不占用机动车通道,自觉养成文明出行习惯。不要轻视安全头盔的作用,在日常骑乘电动自行车过程中记得佩戴好安全头盔。同时我们将把此项工作纳入到师生的相关评定。

  让我们携起手来,全力合作,为我们的孩子营造一道安全防线。 衷心祝愿您的孩子健康成长,您的家庭安康幸福!

  写信人:

  日期:

  致骑行电动自行车学生的家长的一封信5

尊敬的家长:

  您好!

  学生的人身安全和健康成长是家庭、学校、社会最为关注的问题,安全与生命一线牵,幸福和安全两相连。现在由于电动车在生活中使用的增多,因电动车而引发的交通事故逐渐呈上升的趋势。电动车这种交通工具给我们带来了方便与快捷的同时。也像一把锋利的双刃剑,给成长中的学生们带来了许多隐患和危险。中学生违规骑电动车上、下学所带来的交通安全隐患让人担忧,已严重威胁到学生的生命安全。为了对学生的安全负责,确保学生上、放学安全,避免交通事故的发生,特向全体师生和家长做出以下交通安全提示:

  一、什么是电动自行车、什么是电动摩托车、什么是电动轻便摩托车

  电动轻便摩托车(蓝牌)、电动摩托车(黄牌)按照机动车管理,必须取得摩托车驾驶证才能驾驶。电动自行车(绿牌)按非机动车管理,可以不用考取摩托车驾驶证,但是,电动自行车必须上牌才能上路行驶。

  二、电动车、摩托车交通违法违规行为的处理

  驾驶无牌机动车上路行驶被查,对驾驶人处200元罚款,记12分的处罚;驾驶员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上道路行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对驾驶人处300元至1500元罚款,情节严重的可并处15日以下行政拘留;若驾驶员驾驶与驾驶证载明的准驾车型不相符合的机动车,除对驾驶人处300元至1500元罚款,情节严重的可并处15日以下行政拘留,还将被记12分处理。

  三、骑乘电动车、电动车的要求

  1.不乘坐无牌照、无保险、车况差、超员和报废车辆;

  2.16周岁以下未成年人禁止骑电动车上路行驶;

  3.电动车禁止加装遮阳伞等;

  4.电动车不得乱停乱放,严格在指定地方停放;

  5.骑电动自行车上路行驶,必须走非机动车道;

  6.禁止车辆闯红灯;

  7.骑电动车必须佩戴安全头盔;

  8.学生骑电动车上路行驶禁止带人;

  9.教育孩子上学、放学及平时外出活动不要在马路上嬉戏、打闹。

  请各位家长和学校共同形成合力,做到以下几点:

  1.学校开展班会,针对学生骑电动车现象,学生骑电动车带来的交通安全隐患进行安全教育,不符合相关规定禁止学生骑电动车、助力车上、下学,请家长配合学校加强对孩子的教育、督促和管理。

  2.学校开展对骑电动车的学生联合检查,学校校内不提供停车场所,校外停放为个人行为,一旦发现不符合相关要求,通知班主任和家长,进行思想教育并通报批评。

  3.对屡教不改的学生,学校与家长沟通,签订安全责任书,对不遵守学校规定,骑电动车造成的后果,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4.希望各位家长监管好自己的孩子,不符合相关规定要求,不给孩子购买电动车,也严禁孩子骑电动车。

  家长朋友们,安全重于泰山,孩子的人身安全和健康成长需要家庭和学校形成强大的合力。为了对同学们的安全负责,希望家长配合学校工作,履行好监管孩子的责任,从学生的安全出发,自觉遵守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尊重自己的生命,尊重他人的生命!

  写信人:

  日期:

  致骑行电动自行车学生的家长的一封信6

尊敬的家长:

  您好!

  由于现在社会电动车使用的增多,而电动车速度快、稳定性和刹车系统性能相对较差,学生年龄小、经验少、应变能力弱、道路交通法规安全意识不强,根据交通部门的有关统计数据与最近发生的交通事故表明,由电动车而引发的交通事故逐渐呈上升的趋势,中学生违规骑电动车上、下学所带来的交通安全隐患更是让人担忧,已严重威胁到学生的生命安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管理条例》,其第二十九条第四款规定:“未满12周岁的儿童,不准在道路上骑自行车、三轮车和推、拉人力车。”、“未满16周岁不准在道路上骑电动车”,为了学生的人身安全及家庭幸福,对未到指定年龄的孩子骑车上学,家长要坚决制止。

  中学生骑电动车有七个方面的危害:

  一是电动车虽便捷,但稳定性和安全性能不如自行车,中学生遇到紧急事件时的控制能力弱,很容易导致惨剧的发生。

  二是中学生往往性格冲动,骑行电动车一般车速很快,容易引发交通安全事故。

  三是某些中学生骑电动车还经常搭载其他同学,如若因骑车带人引发了安全事故,还会发生不必要的经济矛盾纠纷,给彼此家庭带来伤害。

  四是有些中学生骑电动车时(甚至超标电动车)喜欢在路上玩漂移、比赛超车,做出一些非常危险的动作,既危及了自己也危及到他人的生命安全。

  五是中学生往往不熟悉交通法规,经常出现超速、超载、逆行、带人、随意占用机动车道、随意变更车道、不遵守交通信号灯等违规行为,造成极大的危险。

  六是中学生自我保护意识薄弱,骑行电动车时往往未采取任何防护措施(如戴头盔)。一旦发生危险,很容易酿成惨祸。

  学校本着以学生为本的教育思想,为确保学生的安全,学校决定禁止学生骑电动车上、下学。望您为了贵子女的安全着想,配合学校做好这项工作。请贵家长教育子女严格遵守交通安全法规,珍爱生命,确保安全。从源头上杜绝中学生驾驶电动车辆的现象。另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55条第3款规定:成年人驾驶电动车,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在城市区道路上不可以载超过12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骑行者和乘坐者都必须按要求佩戴好头盔。

  衷心感谢您的合作。

  写信人:

  日期:

  致骑行电动自行车学生的家长的一封信7

尊敬的家长:

  电动车、摩托车是人们日常生活最常见的交通工具,给大家出行带来了方便与快捷。然而,在带来便利的同时,也给成长中的学生们带来了许多隐患和危险,涉及学生骑乘电动车、摩托车的道路交通事故屡见不鲜,中学生违规骑电动车、摩托车上下学所带来的交通安全隐患更是让人担忧,已严重威胁到学生的生命安全。

  中学生骑电动车、摩托车有如下九个方面的危害: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以及《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等相关法律规定:驾驶自行车必须年满12周岁;驾驶电动车必须年满16周岁;驾驶摩托车等其他机动车必须年满18周岁,且必须取得符合准驾车型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驾驶证。因此未满16周岁骑电动车、摩托车的行为属于一种交通违法行为。

  2.电动自行车车速比自行车快很多,有些学生骑电动车时(甚至超标电动车)喜欢在路上玩漂移、比赛超车,做出一些非常危险的动作,容易引发交通安全事故,既危及了自己也危及到他人的生命安全。

  3.中学生往往不熟悉交通法规,经常出现超速、超载、逆行、带人、随意占用机动车道、随意变更车道、不遵守交通信号灯等违规行为,造成极大的危险。

  4.学生自我保护意识薄弱,骑行电动车时往往未采取任何防护措施(如戴头盔)。一旦发生危险,很容易酿成惨祸。

  5.有的学生骑电动车还经常搭载其他同学,若因骑车带人引发了安全事故,还会发生不必要的经济矛盾纠纷,给彼此家庭带来伤害。

  6.学生生活经验不足,对交通风险的规避意识,对紧急情况下的反应能力不足,更容易发生交通事故。

  7.上学放学时,校门口本来就交通拥堵,车辆较多,学生骑电动车,容易与其他车辆和行人磕碰。

  8.遇到雨天,电瓶和线路容易故障,形成安全隐患;遇到冰雪天气,容易滑倒导致交通事故。

  本着以学生为本的教育思想,为确保学生的安全,泸水交警再次提醒家长,坚决禁止未满16周岁学生骑电动车、摩托车上下学。请各位家长监管好自己的孩子,不给小孩购买电动车、助力车、摩托车,严禁孩子骑电动车、助力车、摩托车,也严禁孩子改装电动车、摩托车,自觉遵守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希望通过我们共同的努力,从源头上杜绝学生违法驾驶电动车、摩托车现象,进一步保障学生交通安全。衷心感谢您的合作!

  写信人:

  日期:

  致骑行电动自行车学生的家长的一封信8

尊敬的家长:

  您好!根据交通部门的有关统计数据,由电动车而引发的交通事故逐渐呈上升的趋势,中小学生违规骑电动车所带来的交通安全隐患更是让人担忧,已严重威胁到学生的生命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二条第二款规定,“驾驶电动自行车必须年满16周岁。”因此未满16周岁骑电动车的行为属于一种交通违法行为。为了对学生的安全负责,确保学生安全,避免交通事故的发生,学校提出严禁学生上放学和假期骑电动车或共享单车的决定,建议家长加强对自家电瓶车的管控和对孩子上放学及假期的安全监管。

  关于中小学生骑电动车的危害

  一、中小学生往往性格冲动,骑行电动车一般车速很快,远远超过电动车骑行规定的车速,容易引发交通安全事故。

  二、有些中小学生骑电动车时喜欢在路上比赛超车、接打电话、单手骑车、骑车打闹,做出一些非常危险的动作,既危及了自己也危及到他人的生命安全。

  三、中小学生往往不熟悉交通法规,经常出现超速、超载、逆行、带人,随意占用机动车道、随意变更车道、不遵守交通信号灯等违规行为,造成极大的危险。

  四、中小学生自我保护意识薄弱,骑行电动车时往往未采取任防护措施如戴头盔。

  关于禁止学生骑电动车的相关举措

  请各位家长和学校共同形成合力,做到以下几点:

  一、督促儿童未满16周岁不得在道路上骑车。指导满16周岁孩子正确骑行自行车并戴头盔、走骑行道,骑行时严禁并排、逆行、飚车、戴耳机。未成年人禁止骑行共享电单车、电动车、摩托车、电动三轮车等机动车上学、放学。

  二、学校将针对学生骑电动车或共享单车现象,学生骑电动车或共享单车带来的交通安全隐患进行安全教育,禁止学生骑电动车或共享单车上、下学,请家长配合学校加强对孩子的教育、督促和管理。

  三、学校将开展对学生骑电动车或共享单车的情况排查,一旦发现,将按照管理规定对学生进行批评教育,通知家长,通报全校进行批评教育。

  四、对屡教不改的学生,学校与家长沟通,签订安全责任书,对不遵守学校规定,骑电动车造成的一切后果,责任自负。

  五、希望各位家长监管好自己的孩子,不给孩子购买电动车,也严禁孩子骑电动车或共享单车。

  安全重于泰山,孩子的人身安全和健康成长需要家庭和学校形成强大的合力。请家长教育子女严格遵守交通安全法规,珍爱生命,确保安全,从源头上杜绝中学生驾驶电动车辆的现象。衷心感谢您的合作!

  xxx

  20xx年xx月xx日

  致骑行电动自行车学生的家长的一封信9

尊敬的各位学生家长:

  您们好!我们怀着真诚而恳切的心给您们致这封信,希望您们在百忙中阅览并从中受到触动,理解并配合公安交管部门,增强安全意识、提高安全措施,共同守护我们孩子们的绝对安全。

  随着市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进程发展,驾驶摩托车、电动自行车规范佩戴安全头盔已经基本达成社会共识,但在路口执勤和事故处理中我们发现:家长驾乘摩托车、电动自行车接送的学生鲜有佩戴安全头盔的,部分家长以“头盔不好拿”、“孩子不愿戴”“戴着不舒服”等理由答复我们的劝导。作为道路交通安全的参与者与管理者,我们见证过太多血的经验教训,这让我们深感责任重大;同样作为孩子们的爸爸、妈妈、爷爷、奶奶,这又让我们深感焦急不安,因此有了给您们致这封信的初衷。

  每天,我们在路口重复喊着“请戴好头盔”,为什么要近乎执着的让大家佩戴安全头盔?因为人体头部是最脆弱的,也是最容易受到致命伤害的部位。当摩托车、电动自行车因各种原因发生倾倒,头部一旦与路面、路缘石或者护栏等坚硬物体发生碰撞,极易造成颅内血肿、颅脑损伤的严重伤害后果,且颅内伤害与外伤不同,有时候不易及时发现,待发现时常常已危及生命。另外,乘坐摩托车、电动自行车的孩子们防护能力不如成年人,一旦遇到突发情况,更容易遭受伤害,更需要安全头盔的保护。

  风险不容忽视,安全没有侥幸,这是无数道路交通事故给我们的警示。

  如果您还没给孩子购置安全头盔,我们恳请您抓紧去给孩子选购一顶,保护好自己,更保护好家人。

  如果您的孩子不愿意戴安全头盔,我们希望您能给孩子讲一讲戴头盔的意义,让安全意识能从娃娃抓起,让他一生受益。

  如果您私人物品太多不便携带,我们建议接送孩子时还是优先给孩子戴上安全头盔,毕竟还有什么比孩子的生命和健康重要。

  衷心感谢您们的关注,祝您们平安顺遂,祝孩子们茁壮成长!

写信人:

日期:

【致骑行电动自行车学生的家长的一封信】相关文章:

致广大电动自行车车主、驾驶人的一封信06-02

山地自行车的骑行技巧04-27

自行车安全骑行守则06-06

电动自行车的利与弊作文11-12

电动车骑行安全培训心得(精选5篇)03-04

学生致家长的一封信06-10

自行车骑行活动方案模板07-06

家长会学生致家长一封信01-04

致学生家长一封信03-08

致学生家长的一封信06-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