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瑞文网!

综合仓库安全管理制度

时间:2022-03-07 11:40:32 综合仓库安全管理制度 我要投稿

综合仓库安全管理制度

  一、仓库管理制度

  仓库管理制度是指对仓库各方面的流程操作、作业要求、注意细节、6S管理、奖惩规定、其他管理要求等进行明确的规定,给出工作的方向和目标,工作的方法和措施;且在广的范畴内是由一系列其他流程文件和管理规定形成的,例如“仓库安全作业指导书”“仓库日常作业管理流程”“仓库单据及帐务处理流程”“仓库盘点管理流程”等等。

  二、综合仓库安全管理制度(通用17篇)

  在日新月异的现代社会中,制度的使用频率逐渐增多,制度泛指以规则或运作模式,规范个体行动的一种社会结构。拟起制度来就毫无头绪?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综合仓库安全管理制度(通用17篇),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综合仓库安全管理制度1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仓库物资的安全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由仓储部负责制定、解释,报总经理批准后执行,修改时亦同。

  第三条 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执行。

  第二章 仓库安全保障措施

  第四条 仓库安全保卫工作是仓库安全管理的重要方面,要求采取一切措施,提高警惕,防止事故的发生,保卫仓库及储存物资的安全。仓库中必须安装防盗监视、自动报警设备。仓库应设置专门的安全人员,由其全面负责仓库的保卫工作。

  第五条 设立安全保卫机构。

  (1)仓库的保卫工作是仓库安全管理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它关系到整个仓库人员、财产及物资的安全。为了有效实施仓库的保卫工作,企业应当根据仓库规模的大小、仓库作业的特点、所储存物资的重要程度,成立专门的保卫组织,全面负责仓库的保卫工作。

  (2)仓库安全保卫组织的工作应该在本公司行政部的领导下进行,业务上受公安机关和上级保卫部门的双重领导。

  第六条 明确工作职责。安全保卫工作的主要内容是严防破坏盗窃事故,预防灾害性事故的发生,维护仓库内部的治安秩序,保证仓库及库存物资的安全。具体来说,仓库保卫工作的主要任务是做好警卫及保卫工作。

  (1)做好警卫工作。仓库安全管理员要负责仓库日常的警戒,做好仓库的守卫工作。

  ①守卫仓库大门,掌握出入库人员的情况,并对出入库人员进行登记。

  ②阻止非仓库人员进入仓库,严禁火种、易燃、易爆等危险品被带进仓库。

  ③核对出库凭证,检查出库商品与出库凭证是否相符,并做好相应记录。

  ④日夜轮流守卫仓库,防范破坏活动,确保仓库的安全。

  (2)做好保卫工作。仓库安全管理员还要做好仓库的防灾工作,预防并处理各类突发事件。

  ①对仓库中的设施、人员及存储商品的安全负责任,消除各种不安全因素,确保仓库的安全。

  ②负责在本仓库开展安全生产教育,提高仓库作业人员的安全意识。

  ③全面落实防台风、防汛、防暑降温、防寒防冻等工作,以保障仓库及存储物资的安全。

  ④配合消防部门进行消防训练和消防安全竞赛。

  ⑤积极完成上级领导和公安机关交办的各项治安保卫工作。

  ⑥定期对仓库的安全工作进行总结,提出改进意见。

  第七条 仓库安全管理员应遵守岗位职责,坚守岗位,文明上岗。

  (1)遵守岗位规范。安全管理员要严格遵守岗位规范,做好自己的本职工作。

  ①遵守作息时间。一是仓库安全管理员必须严格遵守仓库保卫制度,坚守岗位,工作时间不得随意离开仓库。有事外出时,必须请假并获得批准。二是为保证安全管理员的休息,仓库可设立专供安全管理员休息的保卫室,并采用三班轮休的方法。

  ②遵守检查制度。仓库安全管理员应熟悉仓库的工作人员、证件和出库手续,并严格按照制度进行各项检查。一是对外来人员、车辆进行登记,对商品出库凭证及出库商品进行详细核对。二是对仓库安全进行定期检查,并详细记录检查情况。

  ③保护仓库安全。仓库安全管理员还要熟悉仓库附近的社会情况和地形,当发现不法分子行窃、破坏时,应坚决制止,并及时报警抓捕。

  (2)做到文明上岗。安全管理员除了要履行自己的主要职责外,还要严格遵守安全管理员的文明岗位规范。

  ①安全管理员当班必须着装整齐、统一标识、仪容整洁、坚守岗位。

  ②安全管理员当班必须热情服务、举止文明、礼貌待人、语言规范。

  ③安全管理员要文明站岗执勤,及时指挥车辆、人员的进出,保持仓库通道畅通,停车摆放整齐。

  ④安全管理员必须保持保卫室的清洁。

  ⑤保卫室不得兼作其他场所,不得放置无关物资,无关人员不得进入保卫室内闲谈。

  第三章 仓库安全管理规定

  第八条 安全管理员必须严格执行公司仓储部安全保卫的各项规章制度,贯彻预防为主的方针,做好防火、防盗、防汛、防工伤事故等工作。

  第九条 本着“谁主管谁负责,宣传教育在前”的原则,坚持部门责任制。建立健全各级安全组织,做到制度上墙、责任到人,逐级把关,不留死角。

  第十条 库区配备的各种消防器材和工具,不得私自挪用。

  第十一条 非仓库管理相关人员未经允许一律不得进入库房,对不听劝阻者,记下工牌号码,上报有关部门,按过失处理。

  第十二条 各种危险品及易燃品、易爆品等严禁进入库区。

  第十三条 仓库区域内严禁烟火和明火作业,确因工作需要动用明火,按安全保卫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四条 做好来宾登记工作,严禁夜间留宿。特殊情况须报公司行政部保卫科备案。

  第十五条 仓库管理员下班前要关闭水、暖、电源的开关,锁好门窗,消除一切安全隐患,上班后如发现库房内有被盗迹象,要保护现场,并尽快通知相关部门。

  综合仓库安全管理制度2

  1、严格执行企业安全保卫的各项规章制度。仓库安全工作要贯彻预防为主的方针,做好防火、防盗、防汛、防工伤事故的出现。

  2、建立健全各级安全组织,做到制度上墙、责任到人、逐级把关、不留死角,本着谁主管谁负责、宣传教育在前的原则,坚持部门责任制。

  3、若库区配备消防器材和工具应按企业内部规定执行,不得私自挪用。

  4、严禁各种生活用危险品、车辆、油料、易燃品进如库区。

  5、仓库区域严禁烟火和明火作业,确因工作需要动用明活,按企业有关安全保卫规定执行。

  6、加强用电管理。建立班前班后检查记录制度,做好交接检查的详细记录。

  7、加强对企业内美、窗、锁的管理,出现问题及时向有关部门汇报,及时采取措施。末班人员下班后,将钥匙交到保卫部门,方可离去。

  8、做好来宾登记工作,严禁夜间留宿。特殊情况须报厂保卫部备案。

  若因违反以上各款规定而造成物品损失,按企业有关规定处理。

  综合仓库安全管理制度3

  为了严格仓库物资的保管制度,加强对库存物资的防火、防盗、防汛、防潮、防腐烂、变质等管理工作,使库存物资达到布局合理,存放整齐,特制定本制度。

  一、严格遵守物资入库验收制度,对入库的物资要按名称、规格、数量、质量做到认真检查。

  二、严格物资保管制度,对库存物资做到布局合理,存放整齐,要达到标记明确、对号入库、摆设分层码垛、整洁美观,对易燃、易爆、易潮、易腐蚀及剧毒危险物品应存放专用仓库中或隔离存放,定期检查,做到勤检查、勤整理、勤清点、勤保养。

  三、存放爆炸物品的仓库不得同时存放性质相抵触的爆炸物品和其他物品,并不得超过规定的`储存数量。

  四、存放爆炸物品的仓库必须建立严格的安全管理制度,禁止使用油灯、蜡灯和其他明火照明,不准把火种、易燃物品等容易引起爆炸的物品和铁器带人仓库,严禁在仓库内住宿、开会或加工火药,并禁止无关人员进入仓库,收存和发放爆炸物品必须建立严格的收发登记制度。

  五、对仓库内存放化学危险品应遵守以下规定:

  1、仓库与四周建筑物必须保持相应的安全距离,不准堆放任何可燃材料。

  2、仓库内严禁烟火,并禁止携带火种和发生火花的行为。在明显的地点应有警告标志。

  3、加强货物入库验收和平时的检查制度,装卸、搬运化学易燃易爆物品时应轻拿轻放,防止剧烈震动、撞击和重压,确保化学危险品的储存安全。

  综合仓库安全管理制度4

  1、目的

  为了加强公司仓库安全管理工作,确保库存物品和人员安全。

  2、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内所有仓库安全的管理,所属各部门可依据本规定,结合实际制定具体的规定。

  3、职责

  3.1财务部负责公司仓库安全管理工作的日常管理,负主要责任。

  3.2行政部安全管理工作的监督和检查工作。

  3.3仓库办公室负责公司仓库安全的自检和执行。

  3.4总经理负责公司仓库安全相关事宜的审批和总监督,负第一责任。

  4、工作程序和要求

  4.1仓库安全管理原则仓库管理“六要”“六不准”

  4.1.1六要:

  a)仓库内堆放物品与墙之间要有适当距离;

  b)仓库内外要保持道路畅通;

  c)仓库内要保持干爽、内外清洁,堆放整齐;

  d)仓库外要保持不准有火种、易燃物品接近;

  e)仓库内电源距物品要有不少于1米;

  f)要提高警惕,防止盗窃。

  4.1.2六不准:

  a)仓库内不准吸烟;

  b)仓库内不准设灶;

  c)仓库内不准点蜡烛;

  d)仓库内不准乱接电线;

  e)仓库内不准把易燃物品带进去寄放;

  f)仓库内不准无关人员出入。

  4.2仓库物资安全管理

  4.2.1仓库应设专职仓库安全员,负责仓库物资安全的日常管理,并协助领导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令、法规、劳动保护政策。

  4.2.2仓库使用专用系统对所管辖的物资进行分类登记,设置标识卡、台帐,做到帐(包括纸质和电子台帐)、物、卡相符,及时反映库存。

  4.2.3对辅助材料、半成品、成品和工装器具等物资应按规定放置,并分类标识管理、分规格存放,有计划、有秩序安排物资进仓、出仓及存放地点。

  4.2.4存放物品的仓库应保持整洁通风,防潮湿,码放整齐。在仓库中存取物品应办理相关手续,分类物品应标识明显,分类分区存放,不合格品应单独隔离。

  4.2.5对辅助材料、零部件,在制品和成品的管理应严格按照公司的制度或程序执行。防止其在包装和存在过程中被损坏或降低质量。

  4.2.6注意安全,离开仓库后必须关闭仓库门;不得磕、碰、摔、挤压物资。

  4.2.7严格坚持物资、出仓手续,做到先进先出,减少物资积压仓库时间;监督库存量,根据公司库存量标准,如有超标、不足现象,及时向仓库负责人反映。

  4.2.8仓库安全员应定期检查库存物资状况,仓库管理部门应定期组织盘点。

  4.3仓库设施、设备的管理

  4.3.1保持仓库库容库貌,不得带食品到仓库,每天下班前清洁地面,清除库存物资上灰尘杂物。

  4.3.2仓库设施、设备设有专人管理,各种设备和仪器不得超负荷和带病运行,并要做到正确使用,经常维护,定期检修,不符合安全要求的陈旧设备,应提请公司行政部报经公司领导研究决定后,有计划地更新和改造。

  4.3.3电气设备和线路应符合国家有关安全规定。电气设备应有可熔保险和漏电保护,绝缘必须良好,并有可靠的接地或接零保护措施;有易燃易爆危险的工作场所,应配备防爆型电气设备;潮湿场所和移动式的电气设备,应采用安全电压。电气设备必须符合相应防护等级的安全技术要求。

  4.3.4生产用房、建筑物必须坚固、安全;通道平坦、畅顺,要有足够的光线;为生产所设的坑、壕、池、走台、升降口等有危险的处所,必需有安全防护设施和明显的安全标志。

  4.4仓库消防安全的管理

  4.4.1仓库负责人为主要防火责任人,全面负责仓库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4.4.2仓库管理部门应把仓库作为日常安全巡逻、例行安全检查的重点,及时发现、处置安全隐患,防止安全事故的发生。

  4.4.3仓库管理部门协助仓库做好定期消防演练,提高仓库员工消防意识。

  4.4.4易燃易爆物品与一般物品或化学性质、防护灭火方法相抵触的化学危险品,不得同一仓库或同室存放。

  4.4.5要严格控制易燃易爆、有毒有害化学用品和化工用品的发放,需要领用时必须经有关领导同意。

  4.4.6仓库应当设置醒目的防火标志,禁止带入火种。物品入库前必须检查确定无火种等隐患后方准入库。

  4.4.7仓库内禁止吸烟,禁止煮食及用火取暖,并禁止使用明火。库外动火作业时,必须经过公司有关部门的同意。

  4.4.8不准设置移动式照明灯具,离开时必须关掉电源,不准加设临时线路。

  4.4.9仓库应当配置相应的消防设施和灭火器材。消防器材必须设置在显眼和便于取用的地点,并有明显标识;附近不得堆放物品和杂物,并确保任何时候都完好、有效。

  4.4.10库区的消防通道和安全出口等严禁堆放物品。

  4.4.11一旦发生火灾时,要及时报告公司管理部门,同时组织人员扑救,并打火警电话119报警,事后协助查明原因,提出处理意见。

  4.5仓库安全培训、生产及检查的管理

  4.5.1安全培训的管理

  4.5.1.1对新入职员工、实习人员,必须先进行安全生产三级(即公司级、部门级、班组级)教育培训后,才能准其进入操作岗位。

  4.5.1.2对改变工种的员工,必需重新进行转岗安全教育才能上岗。

  4.5.1.3对从事电气、起重、车辆(包括叉车)驾驶作业、易燃易爆等特殊工种(特种作业)人员,必须进行专业安全技术培训,经有关部门严格考核并取得合格操作证(执照)后,才能准其独立操作。

  4.5.1.4对特殊工种的在岗人员,必须进行经常性的安全教育。

  综合仓库安全管理制度5

  仓库由贮存物品的库房、运输传送设施(如吊车、电梯、滑梯等)、出入库房的输送管道和设备以及消防设施、管理用房等组成。

  仓库按所贮存物品的形态可分为贮存固体物品的、液体物品的、气体物品的和粉状物品的仓库;按贮存物品的性质可分为贮存原材料的、半成品的和成品的仓库;按建筑形式可分为单层仓库、多层仓库、圆筒形仓库。

  仓库是消防安全管理的重点,一旦发生火灾往往损失大、影响广,因此对仓库消防安全管理措施一定要重视,千万不能疏忽大意。

  一、仓库的消防安全责任制和消防组织管理措施

  仓库应当在法定代表人和行政领导中确定一名为防火安全负责人,全面负责仓库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履行下列职责:

  1.组织学习贯彻消防法规,完成上级部署的消防工作;

  2.组织制定电源、火源、易燃易爆物品的消防安全管理和值班巡逻等制度,落实逐级防火责任制和岗位防火责任制;

  3.组织对职工进行消防宣传、业务培训和考核,提高职工的安全素质;

  4.组织开展防火检查,消除火灾隐患;

  5.领导专职、义务消防组织和专职、兼职消防人员,制定灭火应急方案,组织扑救火灾;

  6.定期总结消防安全工作,实施奖惩。

  国家储备库、专业仓库和火灾危险性大、距公安消防队较远的其他大型仓库,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建立专职消防队。

  新建、扩建和改建的仓库建筑设计,要符合国家《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有关规定,并经公安消防机构审核同意,方可施工;竣工时,应向公安消防机构申请进行消防验收,验收合格方可交付使用。

  各类仓库都应当建立义务消防组织,定期进行业务培训,开展自防自救工作。

  仓库防火负责人的确定和变动,应当向当地公安消防机构备案;专职消防人员和专职消防队长的配备与更换,应当征求当地公安消防机构的意见。

  仓库保管员应当熟悉储存物品的分类、性质、保管业务知识和消防安全制度,掌握消防器材的操作使用和维护保养方法,做好本岗位的防火工作。

  对仓库新职工应当进行仓储业务和消防知识的培训,经考试合格,方可上岗作业。

  仓库应当建立并严格执行夜间值班、巡逻制度,带班人员应当认真检查,督促落实。

  二、仓库储存的`消防安全管理措施

  库存物品应当分类、分垛储存,每垛占地面积不宜大于100m2,垛与垛间距不小于1m,垛与墙间距不小于0.5m,垛与梁、柱的间距不小于0.3m,主要通道的宽度不小于2m。

  露天存放物品应当分类、分堆、分组和分垛,并留出必要的防火间距。

  堆场的总储量以及与建筑物等之间的防火距离,必须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规定。

  甲、乙类桶装液体,不宜露天存放,必须露天存放时,在炎热季节必须采取降温措施。

  甲、乙类物品的包装容器应当牢固、密封,发现破损、残缺、变形和物品变质、分解等情况时,应当及时进行安全处理,严防跑、冒、滴、漏。

  甲、乙类物品和一般物品以及容易相互发生化学反应或者灭火方法不同的物品,必须分间、分库储存,并在醒目处标明储存物品的名称、性质和灭火方法。

  甲、乙类物品库房内不准设办公室、休息室。

  其他库房必需设办公室时,可以贴邻库房一角设置无孔洞的一、二级耐火等级的建筑,其门窗直通库外。

  储存甲、乙、丙类物品的库房布局、储存类别不得擅自改变,如确需改变的,应当征得当地公安消防机构同意。

  易自燃或者遇水分解的物品,必须在温度较低、通风良好和空气干燥的场所储存,并安装专用仪器定时检测,严格控制湿度与温度。

  物品入库前应当有专人负责检查,确定无火种等隐患后,方准入库。

  使用过的油棉纱、油手套等沾油纤维物品以及可燃包装,应当存放在安全地点,定期处理。

  库房内因物品防冻必须采暖时,应当采用水暖,其散热器、供暖管道与储存物品的距离不小于0.3m。

  三、仓库装卸的消防安全管理措施

  进入库区的所有机动车辆,必须安装防火罩。

  蒸汽机车驶入库区时,应当关闭灰箱和送风器,并不得在库区清炉。

  仓库应当派专人负责监护。

  汽车、拖拉机不准进入甲、乙、丙类物品库房。

  进入甲、乙类物品库房的电瓶车、铲车必须是防爆型的;进入丙类物品库房的电瓶车、铲车,必须装有防止火花溅出的安全装置。

  各种机动车辆装卸物品后,不准在库区、库房、货场内停放修理。

  库区内不得搭建临时建筑和构筑物,因装卸作业确需搭建时,必须经单位的防火负责人批准,装卸作业结束后立即拆除。

  装卸甲、乙类物品时,操作人员不得穿戴易产生静电的工作服、帽和使用易产生火花的工具,严防震动、撞击、重压、摩擦和倒置。

  对易产生静电的装卸设备要采取防静电的措施。

  库房内固定的吊装设备需要维修时,应当采取防火安全措施,经防火负责人批准后,方可进行。

  装卸作业结束后,应当对库区、库房进行检查,确认安全后,方可离开。

  四、仓库电气防火安全管理措施

  仓库的电气装置必须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电气设计和施工安装验收标准规范的规定。

  甲、乙类物品库房和丙类液体库房的电气装置,必须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火灾、爆炸危险场所的电气安全规定。

  储存丙类固体物品的库房,不准使用碘钨灯和超过60瓦以上的白炽灯等高温照明灯具。

  当使用日光灯等低温照明灯具和其他防燃型照明灯具时,应当对镇流器采取隔热、散热等防火保护措施,确保安全。

  库房内不准设置移动式照明灯具。

  照明灯具下方不准堆放物品,其垂直下方与储存物品水平间距不得小于0.5m。

  库房内敷设的配电线路,需穿金属管或用难燃硬塑料管保护。

  库区的每个库房应单独安装电闸箱,保管人员离库时,必须拉闸断电。

  禁止使用不合规格的保险装置。

  库房内不准使用电炉、电烙铁、电熨斗等电热器具和电视机、电冰箱等家用电器。

  仓库电器设备的周围和架空线路的下方严禁堆放物品。

  对提升、码垛等机械设备易产生火花的部位,要设置防护罩。

  仓库的电气设备,必须由持合格证的电工进行安装、检查和维修保养。

  电工应当严格遵守各项电气操作规程。

  仓库必须按照国家有关防雷设计规范的规定,设置防雷装置,并定期检测,保证有效。

  五、仓库火源管理措施

  库区应当设置醒目的禁火标志。

  进入甲、乙类物品库区的人员,必须登记,并交出携带的火柴、打火机等。

  库房内严禁使用明火。

  库房外动用明火作业时,必须办理动火证,经防火负责人批准,并采取严格的安全措施。

  动火证应当注明动火地点、时间、动火人、现场监护人、批准人和防火措施等内容。

  在库区内使用火炉取暖,应当经防火负责人批准。

  防火负责人在审批火炉的使用地点时,必须根据储存物品的分类,按照有关防火安全规定审批,并制定防火安全管理制度,落实到人。

  库区以及周围50m内,严禁燃放烟花爆竹。

  六、仓库消防设施和器材管理措施

  仓库应当按照国家有关消防技术规范,设置、配备消防设施和器材。

  消防器材应当设置在明显和便于取用的地点,周围不准堆放物品和杂物。

  仓库的消防设施、器材,应当由专人管理,负责检查、维修、保养、更换和添置,保证完好有效,严禁圈占、埋压和挪用。

  对消防水池、消火栓、灭火器等消防器材,应当经常进行检查,保持完整好用。

  地处寒冷地区的仓库寒冷季节要对消防设施、器材采取防冻措施。

  甲、乙、丙类物品国家储备库、专业性仓库以及其他大型物资仓库,应当按照国家有关技术规范的规定,安装相应的报警装置,附近有公安消防队的宜设置与其直通的报警电话。

  库区的消防车道和仓库的安全出口、疏散楼梯等处严禁堆放物品。

  综合仓库安全管理制度6

  一、仓库日常管理

  1、仓库保管员必须合理设置各类物资和产品的明细账簿和台账。原材料仓库必须根据实际情况和各类原材料的性质、用途、类型分明别类建立相应的明细账、卡片;半成品、产成品应按照类型及规格型号设立明细账、卡片;财务部门与仓库所建账簿及顺序编号必须互相统一,相互一致。

  2、做好各类物料和产品的日常核查工作,仓库保管员必须对各类库存物资定期进行检查盘点,并做到账、物、卡三者一致。对重要防汛工具,如柴油发电机组、电机、割草机等,仓库保管员必须定期进行核对并记录,如有变动及时向财务部门反映,以便及时调整。

  3、各单位必须根椐防汛任务及仓库库存情况合理确定采购数量,并严格控制各类物资的库存量,有条件单位逐步实行零库存;仓库保管员必须定期进行各类存货的分类整理,对存放期限较长,逾期失效等不良存货,要按月编制报表,报送分管领导及财务人员,财务物资部门对本单位的各类不良存货必须提出处理意见并及时加以处理。

  二、入库管理

  1、物料进仓时,仓库管理员必须凭送货单、检验合格单办理入库手续;如属回用物资应凭回用单办理入库手续,拒绝不合格或手续不齐全的物资入库,杜绝只见发票不见实物或边办理入库边办理出库的现象。

  2、入库时,仓库管理员必须查点物资的数量、规格型号、合格证件等项目,如发现物资数量、质量、单据等不齐全时,不得办理入库手续。未经办理入库手续的物资一律作待检物资处理放在待检区域内,经检验不合格的物资一律退回,放在暂放区域,同时必须在短期内通知经办人员负责处理。

  3、入库物资在未收到相应发票前,仓管员必须建立货到票未到材料明细账,并根据检验单等有效单据及时填开货到票未到收料单,在收到发票后,冲销原货到票未到收料单,并开具材料票到收料单,月底将货到票未到材料清单上报财务。

  4、收料单的填开必须正确完整,供应单位名称应填写全称并与发票单位一致,如属票到抵冲的,应在备注栏中注明原入库时间。收料单上必须有保管员及经手人签字,并且字迹清楚。

  三、出库管理

  1、各类材料的发出,原则上采用先进先出法。根据工程技术人员制定的施工计划,做到限额发放。

  2,领料人员必须持有主管领导鉴字的领料单,方可领取。领料员和仓库保管员应核对物品的名称、规格、数量、质量状况,核对正确后方可发料;仓管员应开具领料单,经领料人签字,登记入卡、入帐。

  四、报表及其他管理

  1、仓库保管员在月末结账前要与财务部门做好物料进出的衔接工作,各相关部门的计算口径应保持一致,以保障防汛物资核算的正确性。

  2、必须正确及时报送规定的各类报表,收付存报表、材料耗用汇总表、积压物资报表等,并确保其正确无误。

  3、库存物资清查盘点中发现问题和差错,应及时查明原因,并进行相应处理。如属短缺及需报废处理的,必须按审批程序经领导审核批准后才可进行处理,否则一律不准自行调整。发现物料失少或质量上的问题(如超期、受潮、生锈、老化、变质或损坏等),应及时用书面的形式向有关部门汇报

  五、保管员工作职责

  1、保管员必须作风正派,责任心强,公私分明。努力学习、钻研业务知识,做到四懂二会:懂品名、规格、型号、一般性能用途,懂保管常识,懂业务手续,懂消耗规律;会保管维护,会利废节约代用。

  2、准确地做好材料进出仓库的帐务工作和各种报表。

  3、严格按照材料的验收要求做好材料验收工作,不合要求或不合格的原材物料坚决不予验收。

  4、认真做好仓库材料的分类摆放和保管工作。

  5、认真做好仓库安全防范及仓库卫生工作。

  6、保管员必须严格履行出入库手续,及时准确地记好物资账目,随时反映库存变化情况,在规定时间内办好核算、结账和有关报表。

  六、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施行。仓库重地,安全管理制度要落实。

  综合仓库安全管理制度7

  1、物品验收

  (1)仓管员对采购员购回的物品无论多少、大小等都要进行验收,并做到:

  ①发票与实物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等不相符时不验收;

  ②发票上的数量与实物数量不相符,但名称、规格、型号相符科按实际验收;

  ③对购进的食品原材料做到不鲜不收,味道不正不收;

  ④对购进的物品已损坏的不验收。

  2、入库存放

  ⑴验收后的物资,除直拨的外,一律要进仓保管;

  ⑵进仓的物品一律按固定的位置堆放;

  ⑶堆放要有条理、注意整齐美观,不能挤压的物品要平放在层架上;

  ⑷凡库存物品,要逐项建立登记卡片,物品进仓时在卡片上按数加上,发出时按数减出,结出余数;卡片固定在物品正前方。

  3、保管与抽查

  ⑴对库存物品要勤于检查,防虫蛀、鼠咬,防霉烂变质,将物资的损耗率降到最底限度。

  ⑵材料会计或有关管理人员也要经常对仓库物资进行抽查,检查是否帐卡相符、帐物相符、帐帐相符。

  4、领发物资

  1.领用物品计划或报告:

  ①凡领用物品,根据规定必须提前做计划,报库存部门准备;

  ②仓管员将报来的计划按每天发货的顺序编排好,做好目录,准备好物品,以便取货人领取。

  2.发货与领货

  ①各部门各单位的领货一般要求专人负责;

  ②领料员要填好领料单(含日期、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用途等)并签名,仓管员凭单发货;

  ③领料单一式三份,领料单位自留一份,单位负责人凭单验收;仓管员一份,凭单入帐;材料会计一份,凭单记明细帐;

  ④发货时仓管员要注意物品先进的先发、后进的后发;

  3.货物计价

  ①货物一般按进价发出,若同一种商品有不同的进价,一般按平均价发出;

  ②需调出以外的单位的物资,一般按原进价或平均价家手续费和管理费调出

  5、盘点

  5.1仓库物资要求每月月中小盘点,月底大盘点,半年和年终彻底盘点;

  5.2将盘点结果列明细表报财务部审核;

  5.3盘点期间停止发货

  6、记帐

  6.1设立帐薄和登记帐,帐薄要整齐、全面、一目了然;

  6.2帐薄要分类设置,物资要分品种、型号、规格等设立帐户;

  6.3记帐时要先审核发票和验收单,无误后在入帐,发现有差错时及时解决,在未弄清和更正前不得入帐;

  6.4审核验收单、领料单要手续完善后才能入帐,否则要退回仓官员补齐手续后才能入帐;

  6.5发出的物资用加权平均发计价,月终出现的发货计价差额分品种列表一式三份,记帐员、部门、财务部各一份;

  6.6直拨物资的收发,同其他入库物资一样入帐;

  6.7调出本企业的物资所用的管理费、手续费,不得用来冲减材料成本,应由财务部冲减费用;

  6.8进口物资要按发票的数量、金额、税金、检疫费等如实折为单价人民币入帐,发出时按加权平均发计价;

  6.9对于发票、税单、检疫费等尚未到的进口物资,于月底估价发放,待发票、税单、检疫费等收到、冲减估价后,在按实入帐,并调整暂估价,报财务部材料会计调整三级帐;

  6.10月底按时将材料会计报表连同验收单、领料单等报送财务部材料会计;

  6.11与仓管员校对事物帐,每月与财务部材料会计对帐,保证帐物相符帐帐相符。

  7、建立档案制度

  7.1仓库档案应有验收单、领料单和实物帐薄;

  7.2材料会计的档案有验收单、领料单、材料明细帐和材料会计报表

  综合仓库安全管理制度8

  为了加强化学试剂仓库安全管理,保障国家财产和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根据国务院《仓库防火安全管理规则》、教育部《化学危险物品安全管理条例》、《关于技术物资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结合本部门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认真贯彻执行“以防为主,以消为辅”的消防工作方针,严格执行防火安全责任制度,安全检查制度和岗位责任制度;

  二、严格执行仓库出、入制度,非保管人员未经许可,不得入库;

  三、熟悉和掌握储存物资的性能,尤其是易燃、易爆物品,必须懂得其性质、危险程度,保管和灭火方法;

  四、库房物品要根据不同性质分类存放,性质相抵触或灭火方法不同的物品,要分库分类存放,化学危险品与非危险品要分开存放,贵重物品与一般物品要分开存放;

  五、库内要经常保持清洁整齐,及时清除库内外的可燃杂物,严禁烟火!拒绝一切可能产生火灾的因素,人走灯灭,确保仓库安全;

  六、保管物品应根据不同性质,采取通风、降温、防潮、防霉、防冻等一系列措施,尤其是易燃危险品,高温季节应特别注意;

  七、仓库门窗应保持坚固完好,严防盗窃事件的发生,下班时应确保打开防盗报警装置;

  八、发现物品的包装容器破损、残缺以及变质、分解等情况,应及时报告并进行安全处理;

  九、仓库应配备适当种类和数量的消防器材,放在明显处和便于取用的地点,有专人管理,学习消防知识,经常检查消防器材的完好情况,懂得各类灭火器材的性能和使用方法;

  十、定期检查本制度的执行情况。

  综合仓库安全管理制度9

  为了加强仓库防火安全管理,保障国家和公司财产免受火灾危害,保证生产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制度。

  一、仓库建筑

  1、新建、改建和扩建的仓库建筑设计,应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规定,并经公安消防监督机关审核和验收仓库的建成。

  2、仓库、货场必须生活区、维修工房分开布置。

  3、易燃和可燃物品的露天堆垛与烟囱、明火作业场所,架空电力线等的安全距离应当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规定。

  4、储存易燃物品库房地面,应当采用不易打出火花的材料。

  5、库区的加工间和保管员办公室应当单独修建或用防火墙与库房隔开。

  6、仓库区域内应当按《建筑设计防火规范》有关规定,设置消防车通道。

  7、储存易燃和可燃物品的库房、货场应当根据防雷的需要,装置避雷设备。

  二、储存管理

  1、库房内物品储存要分类、分堆,堆垛与堆垛之间应当留出必要的通道,主要通道的宽度一般不应少于两米,根据库存物品的不同性质、类别确定垛距、墙距、梁距。储存量不得超过规定的储存限额。

  2、露天存放物品应当分类、分堆,易燃和可燃物品堆场与建筑物的防火间距应当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中的有关规定。

  3、能自燃的物品、化学易燃品与一般物品以及性质互相抵触和灭火方法不同的物品,必须分库储存,并标明储存物品的名称、性质和灭火方法。

  4、能自燃的物品、化学易燃品的堆垛应当布置在温度较低、通风良好的场所,并应当有专人定时测温。

  5、遇水容易发生燃烧、爆炸的化学易燃物品,不得存放在潮湿和容易积水的地点。

  6、受阳光照射容易燃烧、爆炸的化学易燃物品,不得露天存放。

  7、闪点在四十五度以下的桶装易燃液体不准露天存放,在炎热季节必须采取降温措施。

  8、化学易燃品的包装容器应当牢固、密封,发现破损、残缺、变形和物品变质、分解等情况时,应当立即进行安全处理。

  9、易燃、可燃物品在入库前,应当有专人负责检查,检查符合要求方准入库或归垛。

  10、储存易燃和可燃物品库房、露天堆垛、罐区,不准进行分装、试验、封焊,动用明火等可能引起火灾的作业,如因特殊需要这些作业时,事先须经公司分管领导批准,并采取安全措施,进行现场监护,备好充足的灭火器材,作业结束,须切实查明未留火种后方可离开。

  11、库房内不准设办公室、休息室,不准住人,不准用可燃材料搭建隔层。

  12、在库房或露天堆垛的防火间距内,不准堆放可燃物品。

  13、库区和库房内要经常保持整洁。对散落的易燃、可燃物品和库区的杂草应当及时清除。用过的油棉纱、油抹布、沾油的工作服、手套等用品,必须放在库外的安全地点,妥善保管或及时处理。

  综合仓库安全管理制度10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卷烟仓库安全工作贯彻“预防为主、安全第一、综合治理”的方针,做好防火、防盗、防水、防事故工作,预防库存卷烟遭受损失,杜绝各类安全隐患,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章、仓库管理

  第二条仓库实行封闭式管理,仓库入口处要有“仓库重地,严禁烟火,禁带火种”等字样的警示标识,仓库各区域用标识牌标示清楚。

  第三章、进出仓库规定

  第三条仓库员工上班时,必须将除手机外的任何物品存放在员工储物柜后方可进入仓库,严禁携带火柴、打火机等易燃易爆物品进入仓库。

  第三条进出仓库区域的人员都必须接受仓库保管员的监督与检查,必须严格执行登记制度,服从保管员的管理。

  第四条进入仓库的所有卷烟,保管员应按相关规定做好卷烟验收入库管理工作。

  第五条临时到公司取货的客户及其他人员不得进入库房及分拣区,只能呆在“禁火线”以外等候。

  第六条快递公司送货至公司门卫,由门卫人员通知保管员进行签收入库。

  第七条进出仓库的公司人员要填写“外来人员登记表”,上交火柴、打火机等火种后,在相关人员的引导下,方可进入仓库参观检查。

  第八条仓库区域严禁吸烟。任何人进入仓库区域内,不得吸烟,吸烟需到指定区域。外来参观人员吸烟的,将不得进入仓库参观。

  第九条对不能按照《仓库进出管理制度》的,仓库管理人员有权拒绝进入仓库。

  第十条所有出仓库的人员主动配合保管人员做好自查,确定没有携带仓库的任何物品后方可离开。

  第十一条凡违反下列规定之一的,对其处于100元罚款:

  (1)外来人员进入仓库未登记的;

  (2)库房工作人员未按规定收取外来人员火种的;

  (3)工作人员携带火种进出库区的;

  第十二条凡违反下列规定之一的,对其处于200元罚款:

  (1)在库区“禁火线”以内吸烟;

  (2)携带易燃易爆物品进入仓库;

  (3)携带危险化学品进入仓库;

  (四)未经批准在库区内使用移动式照明灯具;

  (五)未经批准在库区内使用明火。

  第四章、附则

  第十四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正式实施。

  综合仓库安全管理制度11

  1、目的

  建立仓库、罐区安全管理规定,防止因管理不善而发生事故。

  2、范围

  适用于公司各类仓库、罐区的安全管理,及各部门的小仓库和保管室。

  3、责任

  仓库、罐区管理员严格按本标准执行。

  4、内容

  4.1仓库、罐区管理员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及各项管理制度。

  4.2仓库管理员离开仓库或罐区时,都要关好门窗,关好电源。

  4.3罐区管理员离开罐区时要检查储罐有无异常,是否存在安全隐患,要锁好罐区大门。

  4.4仓库、罐区内严禁烟火,任何人不得将易燃、易爆物品带入仓库、罐区。

  4.5仓库、罐区内不准吸烟,不准用电炉及火炉取暖。

  4.6仓库、罐区管内要有消防设施并严加管理:

  1)根据仓库、罐区的实际情况,按照有关规定配置合格的灭火器材。

  2)仓库、罐区管理员应学习消防知识,会使用灭火器材,会使用消防栓。

  3)所有消防器材不得挪作他用,存放位置固定,不得任意改变。

  4)所有消防器材每半年要检查一次,灭火器每年年检、换药、维修一次。

  5)仓库、罐区用照明设备应符合安全要求。

  4.7每半年要对仓库、罐区安全、消防进行一次全面检查,重大节日前一周对仓库、罐区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对发现的安全隐患要制定相应措施。

  综合仓库安全管理制度12

  1、材料仓安全管理

  (1)仓管人员应严格执行物资管理各项制度认真做好防火、防盗、防爆、防自然灾害事故“四防”工作。

  (2)仓库范围内严禁烟火,不准携带火种进仓。

  (3)物资出入应做到存量、帐、物卡、资金“四对口”,库内必须整齐、清洁。

  (4)班前班上要做到勤检查,离开仓库时要关锁门、窗,切断电源。

  2、备品、备件仓安全管理

  (1)备品、备件仓内,严禁烟火。

  (2)仓内的备品、备件应按不同类别分开存放,特别是不同化学性质的物品不能混合存放。少量易燃、易爆、有毒的物品应分仓或分区单独存放。

  (3)仓库内不准闲杂人员进入。

  (4)员工领取劳动保护用品持单交仓管员领取,不得进入仓内。

  (5)仓内要注意通风良好,温度不宜超过30℃。

  3、储罐区

  (1)危险化学品的储存,室内储存必须通风良好,室内温度不宜超过30℃,室内必须有干湿计、温度计,随时测量室内湿度和温度。

  (2)露天贮罐夏天要有降温措施,地面温度太高,要定时喷淋。

  (3)远离火种、热源、仓储区及工作现场严禁烟火。

  (4)储存间内的照明、通风等设施采用防爆电器,开关设在仓外。

  (5)保持容器密封,桶装堆垛不宜过大,应留墙距,柱距及必要的防火检查走道。

  (6)人员在仓内应注意穿戴防护用品。

  (7)储罐要有防火防爆技术措施,并配备相应品种和数量的消防器材。

  (8)禁止使用易产生火花的机械设备和工具,工作人员严禁穿钉鞋上班。

  (9)按照防雷规定仓储区每年要对避雷装置进行一次检测,不合格的要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加以整改。

  (10)灌装或卸车时应注意流速,流速不应超过3m/s,且有接地装置,防止静电积聚。

  综合仓库安全管理制度13

  第一节通则

  第一条仓库管理人员,应熟悉本仓库所存放物质的性质,保管办法及注意事项,并会正确地使用本仓库的安全设施及消防器材。

  第二条仓库负责人应经常向管理人员进行安全技术管理方面的教育。

  第三条各仓库的结构必须符合要求,不得任意修改,门窗一律向外开。

  第四条库内存放的产品要按规定排列整齐,不得紊乱。入库时按产品日期分别挂牌标明,决不允许因保管不善造成意外事故和损失。

  第五条库内产品不得擅自堆积太高,应规定库内安全容量。

  第六条库内应保持良好通风,必要时可安装通风设备。

  第七条同一库内不得乱放互相起作用或互相影响的产品,应放置性质相同的产品。

  第八条各库的照明系统,须按时联系有关部门及时作好技术检查,检修,以免失效。

  第九条仓库用的一切防火设备要经常检查,保证完整好用。其数量按规定配备。

  第十条仓库内部和周围,严禁烟火。

  第十一条仓库保管员每天上下班时,对库内外要巡视一次,门窗是否牢固,是否有其它异状发生,如有可疑情况应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以便追查处理。

  第十二条仓库周围和内部,不得有垃圾或易燃物品积存,以免引起火灾。

  第十三条外来人员未经仓库主管领导批准不得擅自进入仓库,安全检查人员凭证件可进入检查。

  第十四条处罚

  (1)对本规定执行不力的当班人员、管理人员分别处100元、200元罚款,造成事故的,根据事故轻重和损失大小处200—1000元罚款,特别严重的解除劳动合同,

  (2)对违反规定,在仓库抽烟动火人员处100元罚款,并责令其参加安全教育。当班人员不及时制止的,处100元罚款。

  第二节油类

  第十五条油库管理人员必须精通仓库各种油类安全存放的知识及有关注意事项,并会正确使用该油库的安全设施及消防器材。

  第十六条油库主管负责人经常对油库人员进行业务培训,有关安全及消防知识的教育,并进行考试。

  第十七条各油库的建筑及设备必须适合各种油类贮存。

  第十八条油库内严禁烟火,库内外应保持清洁整齐,不得有破布,木屑垃圾等易燃物,仓库附近道路必须畅通,不得有碍消防车通过的障碍物。

  第十九条各种油库必须设有充足合格的消防设备和黄沙,并经常进行检查。

  第二十条油库照明必须是防爆灯,电线要有保护管,禁止使用明电线或破电线。

  第二十一条各类油物要分开保管,不得混放一起,以免领取出现错误。

  第二十二条搬动油桶时不得乱撞乱摔,要轻拿轻放,防止发生事故。

  第二十三条仓库应有良好的通风条件,以保持室内温度适宜,如室温达到32℃应尽量避免搬运发放。

  第二十四条开启油桶时,禁止用铁器敲打,必须使用铜质或铝质工具。

  第二十五条非油库工作人员未经允许不得随意入内,严禁穿铁钉鞋,带火柴及其它引火物入内。

  第二十六条处罚

  (1)对本规定执行不力的当班人员、管理人员分别处100元、200元罚款,造成事故的,根据事故轻重和损失大小处200—1000元罚款,特别严重的解除劳动合同,

  (2)对违反规定,在油类仓库抽烟动火人员处100元罚款,并责令其参加安全教育。当班人员不及时制止的,处100元罚款。

  第三节药品试剂

  第二十七条仓库管理人员必须对所有存放药品试剂的性质,保管办法及安全注意事项精通熟悉,并会正确地使用本库的安全及消防设施。

  第二十八条仓库主管领导须经常对仓库管理员进行业务,安全及消防知识教育,并定期进行考试。

  第二十九条仓库周围要保持清洁。不得存放易燃易爆物品,道路要保持畅通无阻。

  第三十条仓库的电气设备及照明必须是防爆型,并定期检查,保证完整无损。

  第三十一条库必须备用足够,合适的消防设备。

  第条仓库存放的药品试剂,要排列整齐分类保管,不得将性质不同的和有抵触的药品试剂混放在一起。

  第三十二条仓库存放的药品试剂必须贴有明显的品名标号,以防领错。

  第三十三条搬动药品、试剂时,必须轻拿轻放,禁止摔打和撞击,如包装有破捐损的应立即处理。

  第三十四条库内严禁烟火及携带引火物。

  第三十五条非本库人员不得随意入库,如因工作需要必须入库时,应在登记簿上登记,经仓库主管领导同意后方可进入。

  第三十六条处罚

  (1)对本规定执行不力的当班人员、管理人员分别处100元、200元罚款,造成事故的,根据事故轻重和损失大小处200—1000元罚款,特别严重的解除劳动合同,

  (2)对违反规定,在药品试剂仓库抽烟动火人员处100元罚款,并责令其参加安全教育。当班人员不及时制止的,处100元罚款。

  综合仓库安全管理制度14

  仓库管理制度是指对仓库各方面的流程操作、作业要求、注意细节、7S管理、奖惩规定、其他管理要求等进行明确的规定,给出工作的方向和目标,工作的方法和措施;且在广的范畴内是由一系列其他流程文件和管理规定形成的,例如“仓库安全作业指导书”“仓库日常作业管理流程”“仓库单据及帐务处理流程”“仓库盘点管理流程”等等。

  一、物资的验收入库仓库管理制度

  1、物资到公司后库管员依据清单上所列的名称、数量进行核对、清点,经使用部门或请购人员及检验人员对质量检验合格后,方可入库。

  2、对入库物资核对、清点后,库管员及时填写入库单,经使用人、货管科主管签字后,库管员、财务科各持一联做帐,采购人员持一联做请款报销凭证。

  3、库管要严格把关,有以下情况时可拒绝验收或入库。

  a)未经总经理或部门主管批准的采购。

  b)与合同计划或请购单不相符的采购物资。

  c)与要求不符合的采购物资。

  4、因生产急需或其他原因不能形成入库的物资,库管员要到现场核对验收,并及时补填"入库单"。

  二、物资保管仓库管理制度

  1、物资入库后,需按不同类别、性能、特点和用途分类分区码放,做到"二齐、三清、四号定位"。

  a)二齐:物资摆放整齐、库容干净整齐。

  b)三清:材料清、数量清、规格标识清。

  c)四号定位:按区、按排、按架、按位定位。

  2、库管员对常用或每日有变动的物资要随时盘点,若发现误差须及时找出原因并更正

  3、库存信息及时呈报。须对数量、文字、表格仔细核对,确保报表数据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三、物资的领发仓库管理制度

  1、库管员凭领料人的领料单如实领发,若领料单上主管或总经理未签字、字据不清或被涂改的,库管员有权拒绝发放物资。

  2、库管员根据进货时间必须遵守"先进先出"的仓库管理制度原则。

  3、领料人员所需物资无库存,库管员应及时通知使用者,使用者按要求填写请购单,经总经理批准后交采购人员及时采购。

  4、任何人不办理领料手续不得以任何名义从库内拿走物资,不得在货架或货位中乱翻乱动,库管员有权制止和纠正其行为。

  5、以旧换新的物资一律交旧领新;领用的各种工具均要上工具卡,并由领用人和总经理签字。

  四、物资退库仓库管理制度

  1、由于生产计划更改引起领用的物资剩余时,应及时退库并办理退库手续。

  2、废品物资退库,库管员根据"废品损失报告单"进行查验后,入库并做好记录和标识。

  综合仓库安全管理制度15

  1、仓库管理的分类:

  酒店仓库管理总的来说有:餐饮部的鲜货仓、干货仓、蔬菜仓、肉食仓、冰果仓、烟酒、饮品仓,商场部的百货仓、工艺品仓、烟酒仓、食品仓、山货仓,动力部的油库、石油气库,建筑,装修材料仓,管家部的清洁剂、液、粉、洁具仓,绿化部的花盆、花泥、种子、肥料、杀虫药剂仓,机械、汽车零配仓,陶瓷小货仓,家具设备仓等等。

  2、物品验收:

  (1)仓管员对采购员购回的物品无论多少、大小等都要进行验收,并做到:

  ①发票与实物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等不相符时不验收;

  ②发票上的数量与实物数量不相符,但名称、规格、型号相符可按实际验收;

  ③对购进的食品原材料、油味料不鲜不收,味道不正不收。

  ④对购进品已损坏的不验收。

  (2)验收后,要根据发票上列明的物品名称、规格、型号、单价、单位、数量和金额填写验收单,一式四份,其中一份自存,一份留仓库记账,一份交采购员报销,一份交材料会计。

  3、入库存放:

  (1)验收后的物资,除直拨的外,一律要进仓保管;

  (2)进仓的物品一律按固定的位置堆放;

  (3)堆放要有条理、注意整齐美观,不能挤压的物品要平放在层架上。

  (4)凡库存物品,要逐项建立登记卡片,物品进仓时在卡片上按数加上,发出时按数减出),结出余数;卡片固定在物品正前方。

  4、保管与抽查:

  (1)对库存物品要勤于检查,防虫蛀、鼠咬,防霉烂变质,将物资的损耗率降到最低限度。

  (2)抽查:

  ①仓管员要经常对所管物资进行抽查,检查实物与卡片或记账是否相符,若不相符要及时查对;

  ②材料会计或有关仓库管理制度人员也要经常对仓库物资进行抽查,检查是否账卡相符、账物相符、账账相符。

  5、领发物资

  (1)领用物品计划或报告:

  ①凡领用物品,根据仓库管理制度规定须提前做计划,报库存部门准备;

  ②仓管员将报来的计划按每天发货的顺序编排好,做好目录,准备好物品,以便取货人领取;

  (2)发货与领货

  ①各部门各单位的领货一般要求专人负责;

  ②领料员要填好领料单(含日期、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用途等)并签名,仓管员凭单发货;

  ③领料单一式三份,领料单位自留一份,单位负责人凭单验收;仓管员一份,凭单入账;材料会计一份,凭单记明细账;

  ④发货时仓管员要注意物品先进的先发、后进的后发。

  (3)货物计价:

  ①货物一般按进价发出,若同一种商品有不同的进价,一般按平均价发出。

  ②需调出酒店仓库管理制度以外的单位的物资,一般按原进价或平均价加手续费和管理费调出。

  综合仓库安全管理制度16

  (一)总则

  1、仓库是企业物资供应体系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是企业各种物资周转储备的环节,同时担负着物资管理的多项业务职能。仓管的主要任务是:保管好库存物资,做到数量准确,质量完好,确保安全,收发迅速,面向生产,服务周到,降低费用,加速资金周转。

  2、仓管主要是根据工厂生产需要和厂房设备条件统筹规划,合理布局;内部要加强经济责任制,进行科学分工,形成物资分口管理的`保证体系;业务上要实行工作质量标准化,应用现代管理技术和ABC分类法,不断提高仓库管理水平。

  (二)物资验收入库存

  3、物资入库存,保管员要亲自同交货人交接手续,核对清点物资名称、数量是否一致,按物资交接本上的要求签字,应当认识签收是经济责任的转移。

  4、物资入库存,应先入待验区,未经检验合格不准进入货位,更不准投入使用。

  5、材料验收合格,保管员凭发票所开列的名称、型号、数量、计量验收就位,钢材应涂色标志,入库存单各栏应填写清楚,并随同托收单交财务科记账。

  6、不合格品,应隔离堆放,严禁投产使用。如工作马虎,混入生产,保管员应负失职的责任。

  7、验收中发现的总是要及时通知科长和经办人处理。托收到而货未到,或货已到而无发票,均应向经办人反映查询,直到消除悬事挂账。

  (三)物资的储存保管

  8、物资的储存保管,原则上应以物资的属性、特点和用途规划设置仓库,并根据仓库的条件考虑划区分工,凡吞吐量大的落地堆放,周转量小的货架存放,落地堆放以分类和规格的次序排列编号,上架的以分类四号定位编号。

  9、物资堆放的原则是:在堆垛合理安全可靠的前提下,推行五五堆放,根据货物特点,必须做到过目见数,检点方便,成行成列,文明整齐。

  10、仓库保管员对库存、代保管、待验材料以及设备、容器和工具等负有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因此坚决做到人各有责,物各有主,事事有人管。仓库物资如有损失、贬值、报废、盘盈、盘亏等,保管员不得采取“发生盈时多送,亏时克扣”的违纪做法。

  11、保管物资要根据其自然属性,考虑储存的场所和保管常识处理,加强保管措施,达到“十不”要求,务使国家财产不发生保管责任损失。同类物资堆放,要考虑先进先出,发货方便,留有回旋余地。

  12、保管物资,未经科长同意,一律不准擅自借出。总成物资,一律不准折件零发,特殊情况应经科长批准。

  13、仓库要严格保卫制度,禁止非本库存人员擅自入库。仓库严禁烟火,明火作业需经保卫科批准。保管员要懂得使用消防器材和必要的防火知识。

  (四)物资发放

  14、按“推陈储新,先进先出,按规定供应,节约用料”的原则发材料。发料坚持一盘底,二核对,三发料,四减数的原则。对贪图方便,违反发料原则造成物资失效、霉变、大料小用、优料劣用以及差错等损失,保管员应负经济责任。

  15、领料单应填明材料名称、规格、型号、领料数量、图号、零件名称或材料用途,核算员和领料人签字。属计划内的材料应有材料计划;属限额供料的材料应符合限额供料制度;属规定审批的材料应有审批人签字。同时,超费用领料人未办手续,不得发料。

  16、调拨材料,保管员要审查单价、货款总金额并盖有财务科收款章时方可发料。发现价格不符或货款少收等,应立即通知开票人更正后发货。

  17、对于专项申请用料,除计划采购员留作备用的数量外,均应由申请单位领用。常备用料,凡属可以分割折另的,本着节约的原则,都应折另供应,不准一次性发料。

  18、发料必须与领料人和接料车间办理交接,当面点交清楚,防止差错出门。

  19、所有发料凭证,保管员应妥善保管,不可丢失。

  (五)其他有关事项

  20、记帐要字迹清楚,日清月结不积压,托收、月报及时。

  21、允许范围内的磋差、合理的自然损耗所引起的盘盈盘亏,每月都可以上报,以便做到账、卡、物、资金四一致。

  22、创造五好仓库是每个保管员努力的方向,每月对仓库进行一次检查,以促进创五好仓库的开展。

  23、保管员调动工作,一定要办理交接手续,移交中的未了事宜及有关凭证,要列出清单三份,写明情况,双方签字,科领导见证,双方各执一份,报科存档一份,事后发生纠葛,仍由原移交人负责赔偿。对失职造成的亏损,除原价赔偿外,还要给纪律处分。

  24、库存盈亏反映出保管员的工作质量,力求做到不出现差错。

  职务分析样本—后勤服务类—仓库保管员岗位职责

  1、在部长领导下,负责仓库的物料保管、验收、入库、出库等工作。

  2、提出仓库管理运行及维护改造计划、支出预算计划,在批准后贯彻执行。

  3、严格执行公司仓库保管制度及其细则规定,防止收发货物差错出现。入库要及时登帐,手续检验不合要求不准入库;出库时手续不全不发货,特殊情况须经有关领导签批。

  4、负责仓库区域内的治安、防盗、消防工作,发现事故隐患及时上报,对意外事件及时处置。

  5、合理安排物料在仓库内的存放次序,按物料种类、规格、等级分区堆码,不得混和乱堆,保持库区的整洁。

  6、负责将物料的存贮环境调节到最适条件,经常关注温度、湿度、通风、鼠害、虫害、腐蚀等因素,并采取相应措施。

  7、负责定期对仓库物料盘点清仓,做到帐、物、卡三者相符,协助物料主管做好盘点、盘亏的处理及调帐工作。

  8、负责仓库管理中的入出库单、验收单等原始资料、帐册的收集、整理和建档工作,及时编制相关的统计报表,逐步应用计算机管理仓库工作。

  9、做到以公司利益为重,爱护公司财产,不得监守自盗。

  10、完成采购部部长临时交办的其他任务。

  综合仓库安全管理制度17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仓库安全管理,保护公司的财产安全,根据国家有关消防、安全的法律、法规,结合我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仓库安全管理必须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工作方针,实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

  第三条公司所属仓库包括A、B栋成品仓、WP事业部工具室小仓库、化学品仓、调漆室、管料仓、皮膜药水仓、避震系统与复合材料冰库、成品仓库。本制度不适用于液化石油气站、氧气、氩气槽罐、柴油储罐。

  第四条危险(化学)品和易制毒化学品除遵守本制度外,应同时遵守公司《危险物品管理制度》和《易制毒化学品管理制度》。

  第二章、仓库管理人员职责

  第五条认真执行物资出入库登记制度。

  第六条仓库保管人员要及时登记各类物资明细帐,做到日清月结,达到帐帐相符,帐物相符。

  第七条对于采购人员购入的物资材料,库管人员要认真验收物资的数量、品名、规格、型号及外包装是否完好无损(除原材料由品保单位验收、劳保用品由安全主任验收的除外);核对送货单与ERP采购单是否相符。

  第八条根据各种物资的不同种类及其特性,结合仓库条件,保证仓库物资定置摆放,合理有序,保证物资的进出和盘存方便。

  第九条对于目前使用的油漆、溶剂、表面处理药品、液压油等油品,应按照已经划分的专库分开储存,专人管理,设置的安全标志不得移除。如有增加使用化学品,必须先在公司安全办备案,方可采购入库。

  第十条库管人员每天上下班前都要做到“三检查”,如有异常情况,要立即上报主管和相关部门。

  (1)上班必须检查仓库门锁有无异常,物品有无丢失。

  (2)下班检查是否锁门、拉闸、断电及不安全隐患。

  (3)检查易燃、易爆物品是否单独存储、妥善保管。

  第十一条每天检查灭火器等灭火器材是否有效,通风、温度等设备是否有效,参数是否超标等。

  第三章、物资储存保管安全规定

  第十二条物资的储存保管,原则上应以物资的属性、特点和用途规划设置仓库,合理有效使用仓库面积,凡吞吐量大的落地堆放,周转量小的用货架存放。

  第十三条在物资堆放上本着“安全可靠、作业方便、通风良好”的原则,合理安排垛位和规定的距离(灯距、堆距、行距、柱距、墙距)。

  第十四条对于A、B栋成品仓、管料仓,每垛占地面积不应大于200平方米、垛与墙与柱的距离不应小于0.5米、垛与垛的距离不应小于1.5米、主通道的距离不应小于3米、跺与灯的距离不应小于1.5米。

  第十五条对于化学品仓的涂料与溶剂、皮膜药品,储存的容量不宜过多,桶装的不得叠放,袋装的粉状化学品叠放高度不宜超过1米,并且所有化学品都要有相应材质的第二容器。通道的距离不能小于1.5米,化学品与灯的距离不能小于2米。

  第十六条对于避震系统与复材事业部货仓,货架与货架之间的通道不能小于1.5米。

  第十七条甲、乙类货物和化学性质相互相抵触,或灭火方法不同的货物,应分间分库储存,并在醒目处标明货物的品名、性质和灭火方法。

  第十八条库存物资在装卸、搬运过程中要轻拿轻放,使用容器装的各类化学品,容器盖必须要密封,并且保证物资完好无损。

  第十九条做好各种防患工作,确保物资安全保管。防患内容包括:防火、防盗、防潮、防锈、防腐、防霉、防鼠、防尘、防爆、防静电。

  第二十条仓库物品发生被盗后,仓库管理人员应及时报告并注意保护现场,协助进行调查处理。

  第二十一条对于化学品仓、皮膜水处理药品仓、工具仓,严禁无关人员进入库区,确保仓库安全。

  第二十二条仓库的环境卫生要每日打扫并作好保持工作,每次作业完毕要即时清理现场,保持库容整洁。

  第四章、出库管理规定

  第二十三条办理出库时要认真审核“领料单”,核查出库手续是否齐全,严格依据所列数量、种类、型号办理出货或发料,并签核有关单据。发现数量或种类、型号有误时,要立即报告主管或者拒发,更正后再发货或发料。

  第二十四条对于手续不全的提货、领料事项,保管人员有权拒绝发货,并视具体情况报告主管人员。

  第二十五条对于具有“有效期”的化学品,应坚持“推陈储新、先进先出、按规定发放”的原则,包装破损的化学品不能发放使用。

  第五章、仓库防火管理规定

  第二十六条仓库防火工作,必须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适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

  第二十七条仓库的电器设备,必须符合国家有关电器设计规范和施工安装验收标准。

  第二十八条仓库电线应地下敷设,已经架空敷设的其垂直下方与储存货物水平距离不小于1.5米,化学品仓不小于2米。

  第二十九条仓库应采用国家主管部门认可的带防护装置的照明灯具,并应设置在主要通道上方。甲、乙、丙类仓库不准设置移动式照明灯具。

  第三十条仓库敷设的配电线路,应穿金属管或难燃材料管保护。

  第三十一条仓库内不准使用电炉、电热杯等电热器具。

  第三十二条仓库应按《建筑防雷设计规范》设置避雷装置,定期检测,保证有效。

  第三十三条仓库应设置明显防火标志,严禁携带火种进入甲、乙、丙类物品库房。

  第三十四条仓库内严禁动用明火,确需动用明火时,须严格遵守公司《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填写《动火作业审批表》经审批,并报备安全办公室。

  第三十五条仓库应当按照国家有关消防技术规范,设置配备消防设施和器材。消防器材必须放置在明显和便于取用的位置,周围1米内不得堆放货物和杂物。

  第三十六条严禁在仓库的消防通道、安全出口处堆放物品。

  第三十七条装卸易燃液体货物时,操作人员应严禁使用易产火花的工具,严防震动、撞击、重压、摩擦和倒置。对易产生静电的装卸设备要采取消除静电措施。

  第三十八条甲、乙类货物的包装容器应当牢固密封,发现破损、残缺、变形和货物变质、分解等情况,应及时妥善处置,防止跑、冒、滴、漏。

  第三十九条甲、乙类桶装液体物品,不应露天存放,应储存在安装有自动控温排风设施的仓库内。

  第四十条仓库不得搭建临时建筑物。甲、乙类货物库房内不准设办公室、休息室。其它库房必须设办公室时,经消防监督机构批准,可以贴临库房一角设置无孔洞的一、二级耐火等级的建筑,其门窗得直通库外。

  第四十一条新建、扩建和改建的仓库,必须以《建筑设计防火规范》为原则,同步规划、设计消防设施项目,并经消防监督机构审核。仓库竣工时,由公安消防监督机构负责专项验收;末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

  第四十二条仓库管理员必须熟悉储存货物的性质、分类、保管业务知识和防火安全制度,掌握消防器材的操作使用和维护保养方法,做好本岗位的防火工作。

  第四十三条仓库新职工必须经过仓储业务和消防知识的岗前培训。

  第四十四条仓库应建立义务消防组织,并定期进行消防培训,提高自防自救能力。易燃易爆货物仓库,应设专(兼)职防火安全员,负责防火工作。

  第六章、附则

  第四十五条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实行。

【综合仓库安全管理制度】相关文章:

仓库安全理念口号12-16

仓库管理制度规定-规章制度01-11

学校仓库出入库的管理制度12-15

仓库规章管理制度(通用7篇)12-13

学校后勤仓库管理制度范本12-13

仓库安全生产工作总结02-24

学校仓库的管理制度(精选5篇)12-15

综合管理部管理制度条例11-22

学校综合管理制度(精选9篇)12-08

学校楼道安全管理制度02-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