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房产中介公司规章制度
随着社会不断地进步,制度使用的情况越来越多,制度是国家法律、法令、政策的具体化,是人们行动的准则和依据。大家知道制度的格式吗?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最新房产中介公司规章制度(精选6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最新房产中介公司规章制度1
1.岗位规范
第一条严格遵守公司管理制度服从领导安排,按时上下班,不得顶撞领导,违规工作,如有违规将以实际情况进行相应处罚最低罚款100元。公司实行无责任底薪制月薪1500元,每月初10号发上月工资。
第二条工作要做到有计划、有步骤、迅速踏实地进行。遇有工作部署应立即行动。
第三条工作中对待客户要有耐心,不得与客户发生争吵,每个月最低业务不得少于4单。提成从第五单开始算,每单业务提成为该单中介费的10%。
第四条上班时间内不打私人电话,不从事与本职工作无关的私人事务。员工不得私下与房东或房客进行交易,违规者一经查实扣除当月工资。
第五条不得无故迟到矿工,迟到半小时以上按旷工处理,旷工1天扣发两天工资。请假一天扣当天工资。
第六条公司员工应爱护办公设施,如故意造成办公设施及用品的损坏,一律照价赔偿。
第七条搜房帮等网络端口为公司重要业务渠道,必须规范使用、按时刷新,刷新量未达标者,一次处罚100元。
第八条房源、客源为公司重要商业机密,仅限本公司人员业务使用,不得出卖信息,不得私自走单、飞单,如有违规者,扣当月底薪,并以开除处理,如触犯国家法律法规者,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第九条业务人员不得私藏房源,系统上录入的房源信息应该真实有效,违反本条者,初次处罚200元,如再次违反,则处罚500元,并以开除处理。
第十条洽谈室内应保持安静清洁,洽谈完毕后,应立即整理。
第十一条店面玻璃门内侧为房源墙,店内业务人员应及时完善房源信息上墙,并保持房源墙的整齐。
第十二条在办公区域内应保持安静,不得大声喧哗。
第十三条下班时,文件、文具、用纸等要整理,要收拾桌子,椅子归位,关好门窗,检查处理火和电等安全事宜。并考虑好第二天的任务,记录在本子上。
2.办公用品和文件的保管
第十四条办公用品和文件必须妥善保管,使用后马上归还到指定场所。办公用品和文件不得带回家,需要带走时必须得到许可,所有文件保管不能自己随意处理或者遗忘在桌上、书柜中。违反本条规定者,每次处罚50元。
3.形象规范
第十五条在上班时着装要得体、正规、整洁、完好、协调、无污渍,扣子齐全,不漏扣、错扣。
第十六条衬衣下摆束入裤腰和裙腰内,袖口扣好,内衣不外露,并做到袖口和裤脚,鞋、袜保持干净、卫生,鞋面洁净。
第十七条仪容自然、大方、端庄,头发梳理整齐。男职工修饰得当,头发长不覆额、侧不掩耳、后不触领,嘴上不留胡须。女职工淡妆上岗,修饰文雅,且与年龄、身份相符。工作时间不能当众化妆。颜面和手臂保持清洁。
第十八条举止文雅、礼貌,精神饱满,注意力集中,无疲劳状、忧郁状和不满状;保持微笑,不左顾右盼;坐姿良好,不翘二郎腿,不抖动腿;站姿端正。抬头、挺胸、收腹、走路步伐有力,步幅适当,节奏适宜。
4.语言规范
第十九条与他人交谈,要专心致志,面带微笑,语气亲切、诚恳、谦虚,语音清晰、语气诚恳、语速适中、语调平和、语意明确言简。提倡讲普通话。要根据情况介绍自己的简历,再用双手递接名片,看名片时要确定姓名,并确定姓名的正确读法。
第二十条不要随意打断别人的话。尽量少用生僻的专业术语,以免影响与他人交流效果。
第二十一条尽量使用“您好”、“谢谢”、“不客气”、“再见”、“不远送”、“您走好”等文明用语。严禁说脏话、忌语。
5.安全卫生环境
第二十二条在所有工作岗位上都要营造安全的环境。提高安全知识,培养具备发生事故和意外时的紧急管理能力。下班后锁好店门,如发生未锁门造成财产的丢失,锁门的员工负有赔偿责任。
第二十三条员工有维护良好卫生环境和制止他人不文明行为的义务。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办公区域内禁止随地吐痰、不乱丢垃圾,违者发现一次处罚30元。
最新房产中介公司规章制度2
一、在公司内,应遵守公司各项规章制度,服从上级指挥。
二、下班时,必须谨记打考勤卡,不得代打。
三、严格遵守工作时间,做到不迟到,不早退。下班时间到后,必须整理好物品下班。
四、工作期间应认真工作,不允许串岗聊天和在工作区内大声喧哗,不得妨碍他人开展业务工作,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不可阅读与工作业务无关的书报杂志。
五、工作时,不打非业务性电话,接非业务性电话时应尽量缩短时间。
六、必须履行对公司机密、业务上的重要信息的保密义务,不得将公司业务及营销信息泄露给他人。不打听,不传播与本人无关的,不该打听不该传播的事项。
七、不得将公司资料、设备、器材用作私用,如需携带外出须得到批准。
八、与工作无关的私物不得随意带入公司,工作场地非经许可不得进行各类娱乐活动。
九、员工个人所借用的工具、物品必须妥善保管,不得随意拆卸或改装。若出现故障须及时向上级申报。
十、无操作资格者不得操作公司的有关设备、器具等。
十一、客人来访原则上应有预约,并在指定场所接待。非工作人员不经许可不得进入工作场所。
十二、公司员工间及对公司外的人员,必须礼貌待人,文明用语,不讲粗话、脏话。同事之间要和睦相处,互相团结、帮助。
十三、公司员工上班一定要佩戴胸卡,如有遗失应尽快申请补办。
十四、员工着装应以反映良好的精神面貌为原则。男职员着装要清洁整齐,禁止穿拖鞋、背心、田径裤。女职员穿着要大方得体,不浓妆艳抹,不准单穿吊带衫、凉拖鞋。
十五、随时注意保持周边环境卫生清洁,不随地吐痰、不乱扔纸屑烟蒂、不乱涂乱画。雨具、雨鞋一律放置在规定存放处。
十六、除在指定场所、时间外,不允许饮食、吸烟。
十七、节约用水、用电、办公用品。安全用电,爱护灯管、插座、开关等电路设施。不准私自拆除、搬移和乱拉线路。若有损坏,须通知总务处进行更换、修理。
十八、必须遵守用火规则(下班前关闭煤气、清理烟缸、切断电源)
十九、所有设备、器具等必须保持可正常安全运作状态。
二十、发生传染病立即报告
行政办公纪律管理规定
第一条凡本公司员工上班要带胸卡。
第二条坚守工作岗位,不要串岗。第三条上班时间不要看报纸、玩电脑游戏、打瞌睡或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第四条办公桌上应保持整洁并注意办公室的安静。
第五条上班时不能穿超短裙与无袖衣及休闲装,请穿西装和职业装,不要在办公室化妆。
第六条接待来访和业务洽谈应在会议室进行。
第七条不要因私事长期占用电话。
第八条不要因私事找公司长途电话。
第九条不要在公司电脑上发送私人邮件或上网聊天。
第十条不经批准不得随意上网。
第十一条未经允许,不要使用其他部门的电脑。
第十二条所有电子邮件的发出,必须经部门经理批准,以公司名义发出的邮件需经总经理批准。
第十三条未经总经理批准和部门经理授意,不要索取、打印、复印其他部门的资料。
第十四条不要迟到早退,否则每分钟扣款1元。
第十五条请假需经部门经理、分管副总或经理书面批准,到办公室备案。假条未在办公室即时备案,公司以旷工论处、扣减工资。
第十六条平时加班必须经部门经理批准,事后备案公司不发加班费。
第十七条不论任何原因,不得代他人刷卡,否则将被公司开除。
第十八条因工作原因未及时找卡,需及时请示部门经理签字后于次日报办公室补签,否则当做旷工处理。
第十九条加班必须预先由部门经理批准后向办公室申报,凡加班后申报的,办公室将不予认可。
第二十条在月末统计考勤时,办公室对任何空白考勤不会补签,如因故未打卡,请到办公室及时办理。
第二十一条吸烟到卫生间,否则罚款。
第二十二条请病假,若无假条一律认同为事假。
第二十三条请假应于事前交办公室,否则视为旷工处理。
第二十四条市场部员工因当日外勤,不能回公司打卡,须请部门经理在当日8时30分以前写出名单,由办公室经办人打卡。
第二十五条凡出远勤达1天以上者,须先填报经部门经理批准的出差证明单。
第二十六条因故临时外出,必须请示部门经理。各部门全体外出,必须给总经理办公室打招呼。
最新房产中介公司规章制度3
为了更好的完善店内规章制度,根据《员工手册》的规章制度,作出如下制度,望家遵守:
一、签到要求:
1、到岗后及时签到,并注明时间;
2、接待求租、求购客户,咨询、外出都需及时签写;
3、签写时一定注明:接待客户姓名,看房的地址,其他事件写明去向地址;
二、接待客户要求:
1、橱窗客户必须30秒钟内到店外接待,否则坐在离门最近的二位业务员则俯卧撑20个。
2、热情接待进店客户,在接洽完后需将客户送离店外50米以上;
3、客户离开后接待人员需整理和清除相关杂物,保持店内桌面清洁;
4、接待客户看房,必须二个业务员以上一起看房,女士必须有男士的陪同方可看房。
三、房源内外册要求:
1、房友及内外册编号、信息统一;
2、内册内容填写必须具体,外册客户地址、电话不能详细填写;
3、图形及分布面积的统一、准确性;
四、画图标准及房源解说要求:
1、上南下北的图形,要准确;
2、画图必须有分布面积、电梯或楼道的标示,窗、门、阳台、墙体、交通图以及对此房有装修的建议;
3、周边环境、设备及房子卖点的讲解;
五、业务员每人每周必须累积七条以上有效房源,并在电脑中附图;房源不足七条者,罚款人民币拾元一条,周日由销售助理以房友通告。
六、客源必须在第一时间内登记到房友软件上,同时保证客户求租、求购本与房友客源登记统一
七、8:25到店准备客户的接待,值日生需8:15前到店;迟到者做俯卧撑,8:30准时早会;若每月累计迟到2次(含二次)以上者罚人民币50元/次,从工资中扣除,当月没有工资者,发工资时兑现。
八、每周由销售助理统计钥匙房、托房,并作出通告,在早、夕会中作相关小型分析;
九、业务员每周必需针对自己的房源洗盘一次,或者发现房源已售或已租二个月以上未通知销售助理者,罚款人民币50元/次。同时分行经理必需在3天内跟进并协助更改房友房源状态;
十、禁止代他人考勤,如若发现,一并罚款人民币100/次,并记录在案,第二次请退;
十一、1个半小时午餐时间,店内必需有2个以上的留守值班人员;
十二、每天的晨会、夕会必须记录,当天未能参加会议者,在回店后阅看会议纪录,并签名;会议主持、记录者定为当天值日同事;
十三、在会议中,参会所有人员手机必须调为震动或静音状态,否则罚款人民币10元一次,凡工作日所有人员手机必须第一时间内接听,未接听或关机者第一次警告,第二次罚款人民币50元/次。员工休息日必须接听电话,不接者罚款人民币20元/次;
十四、业务员退钥匙给房东或租客时,必须收回《物件收据》,收据上需有物权人签回;未收回者罚款RMB10元/次,由其引发的相关争议及责任,由该业务员一人承担;
十五、请假需提前一天申请,请假理由不实者一经发现直接请辞;非有切实证明而请假者,50元/张假条;
十六、在公司规定到岗时间内因病而不能到岗者需出具医院证明,或在按时到岗后再另行请假;
十七、业务员在操作房友系统间需离开电脑的,不论时间长短都一定要关掉房友软件窗口,否则罚款人民币10元/次;
十八、合同、票据到销售助理或店长处领取,并及时归还,合同丢失或未归还者人民币100元/份,并追究其相关责任;合同签好后,业务员要在第一时间将客户资料交到销售助理处,以完善客户资料;
十九、公司内人员必需保密自己的房友密码,房友登陆时其他人员必须离登记者一米之外;
二十、值日生每天进行卫生检查,不合格者通告批评。
所有罚款将纳入公司创业基金,此制度即日生效,同时所有业务员签名认可(附签名确认表)
最新房产中介公司规章制度4
壹、考勤办法
工作时间:早8:40--晚7:00,午间轮流休息。
销售人员每天上、下班必须签到,不得迟到、早退、无故缺勤和离岗,违者按规定处罚。
病假、事假的'请假手续
a病假:
销售人员因病需要休息、须有正规医院证明。
病假一天以内由部门主管审批,三天以上者由公司主管审批。
病假手续必须当天申请。
病假每天扣人民币30元。
b事假:
事假手续必须至少提前一天书面申请。
事假二天以内(含二天)由部门主管审批,二天以上须由公司主管审批。
事假不足半天者按半天计。
事假每天扣人民币40元。
处罚办法:
迟到或早退处分
迟到(早退)第一次扣2元/分钟。
迟到(早退)第二次扣4元/分钟。
迟到(早退)第三次扣8元/分钟。
以此类推,情节严重者,公司有权解雇。
旷工处分:以下情况之一者,按旷工论处。
销售人员在当值时间内无正当理由离开岗位者。
销售人员不自觉签到者。
代人签到者和要求别人签到者(以上情况任一者,按旷工半天论处)。
不按规定办理请假手续而未来上班者。
假期已满未按时返回公司且未有正当理由者。
旷工按100元/天扣罚,另:旷工连续二天及每月累计三天以上(含三天)者,公司有权解雇。
贰、纪律管理制度
售楼人员仪表着装:要求全体售楼人员着制服上岗,制服要保持干净、平整。头发清洁整齐,鞋袜干净。女士化淡妆,男士打领带。佩带工作卡。
售楼人员当值时间不准在售楼处吃东西。
售楼人员不得占用公司电话打声讯台,一经发现者按双倍话费扣罚。
售楼人员不得占用公司电话“煲电话粥”。
售楼人员当值时间不得随意串岗、吹牛谈天,打牌下棋、吵架、抽烟。
自觉维护售楼处环境卫生,售楼员上下班时须根据值日安排对售楼处进行清洁、整理工作。
下班前,组长需检查当天的客户记录并妥善保管,填写成交记录、工作交接本,向发展商或主管经理汇报当天接待和成交情况。
售楼人员不得带情绪上班,不得与顾客发生口角、以至争吵。
售楼人员不得做任何有损于公司形象和公司利益的事。
售楼人员须严格遵守公司各项制度和纪律,严守公司经营秘密。
如发现销售人员违反上述(第3条除外)任一规定者,每人每次扣人民币20元并警告一次,被警告三次者,公司有权解雇。
以上规定由销售主管/副经理负责监督执行,若主管、副经理失职,公司有权减少直至扣除当月经理提成。
叁、客户接待制度
接待客户,首先应起身站立,致问候语“您好”,递名片,然后引导客户至沙盘前讲解沙盘及户型特性;等客户落座后,应主动倒水,自己再坐下,礼貌询问客户要求。
前台销售人员在接待客户时,应保持双手垂放,送客户时,应代为开门,使用礼貌用语向客户道别。
与客户办理签约和催款时,应注意客户的隐私性。
售楼人员接待客户实行轮流制,不得挑检客户。每天第一个签到的售楼员接待第一个客户,以此类推。
售楼员接待每一个客户都要详细登记,记录内容包括日期、客户姓名、工作单位,住址、联络方式、购楼意向、接待人员、客户看楼或咨询源自何种信息等。
每个售楼人员都有义务做电话咨询,但不作客户登记,客户来访时指名找某售楼员,则此客户由此售楼员接待,否则,以现场接待人员登记为准。
对经人介绍来访的客户,以客户意向进行接待,有疑难问题向主管或副经理汇报。
如果接待过程中发现接待的是他人的客户,应主动交回给原售楼员,或经原售楼员同意方可继续接待,否则视为抢客户。如果原售楼员不在现场并且无法联络,当时接待客户的售楼员可分得一定比例提成。(具体见提成制度)
自己跟踪自己的客户,如果客户是一家(批)人,原则上以第一次登记为准。
无意中接待了他人已作登记的客户,可由售楼员之间自行协调解决,也可按公司提成制度解决。
售楼员无权为客户私自放盘或转名,无权直接为客户打折或申请其他事宜,否则,一切费用自负。如果客户有某种需求,可向主管或副经理提出申请,主管或副经理无法解决,需向经理提出申请,批准后方可执行。
杜绝在售楼处争抢客户,一旦发现,严加处理。
《客户登记本》是发放售楼员提成的第一证据,由现场经理妥善保管,不得涂改和销毁。
肆、业务水平要求及考核
售楼人员要按时、定期参加公司业务培训。
售楼人员工作态度:热情、礼貌、庄重、诚恳、耐心。
售楼人员业务水平:
1)要求流畅表达售楼书内容及购楼须知、付款方式、价格表、装修标准、自身配套、周边配套、大小巴士等情况。
2)要求了解周边配套设施收费情况(如学校、康乐设施)、所占面积。
3)要求了解周边规划情况,规划或在建项目名称、动工时间、完工时间、用途。
4)要求熟悉周边已入伙和将入伙楼盘情况。
接听电话:认真接听客户电话,声音热情、愉悦,及时回答客户提出的任何问题。
跟踪服务:售楼员要及时跟踪客户,有疑难问题及时向经理反应。
公司领导通过现场观察、电话咨询、客户反馈,发展商意见、业务例会和笔试等方法考核售楼人员的业务水平,不合格者公司有权批评和解雇。
最新房产中介公司规章制度5
一、考勤制度细则:
1、 ★本店员工保持24小时手机联络通畅;
★员工每日上下班必须打卡、并如实进行考勤表登记;
★员工必须先到公司后方可外出办理各项业务;如果特殊情况下不能按时到公司者,或下班
未能按时返公司者,均需要提前通知店长,店长批准后方可;
★员工外出必须在本店系统内打卡,并标明外出所办理的业务;回店内后及时登陆后台打卡
确认;忘记打卡者每次罚款5元;
2、员工完成工作考核细则:
(1)有效客户必须每3天跟进1次;(登记的客户必须写清来源)
(2)房源必须7天回1次;
(3)每人每月开发60条真实有效新房源;如能开发出新楼盘名单则可免除本月此项要求;
(4)每人每天必须完成一组房源有效实勘;要求有室内图片6张,园区图2张;
(5)每人每月必须完成30组真实带看;
(6)每人每天必须完成房源有效回跟进10条;
(7)每人每天下班前必须写工作总结和第二天工作计划,组长或店长签字方可下班;
备注:以上7条如不按时完成者,第一次罚加班完成,第二次罚款20元,第三次(第三次以上)者罚款50元。
3、上班时间细则:
上下班时间:春季(3、4、5月)8:30~5:30,值班到6:30下班
夏季(6、7、8月)8:30~5:30,值班到7:00下班
秋季(9、10月)8:30~5:30,值班到6:30下班
冬季(11、12、1、2月)8:30~5:00,值班到6:00下班
午休时间为12:00~13:00,当日值班人员不能离店(如有带看或其他事情,则确定好代替人员);
4、上班必须打卡,迟到5分钟之内者罚款5元,迟到20分钟以内者罚款20元,迟到20分钟以上者按旷工半天处理;
5、公司所有员工不得代替他人打卡,违者罚款50元;
6、一个月4天休息时间,不允许3天以上连休,如连休3天以上按事假处理,任何员工不得无故请假,如请假应获店长批准,申请病假需要有病假单,申请事假必须提前一天,不提前请假没来上班者视为旷工,旷工一天扣三天工资,超过两次直接辞退;每月事假超出5天者,当月休息减半(4天改为2天)。
二、日常管理制度
1、值班人员每天提前15分钟到岗,8:30分准时进入前台值班;
2、值班人员负责当日店内及店面门前卫生,做到清洁、整齐;
3、值班人员负责接待进店客户,登记房源及需求,并登记到电脑系统里;
4、值班人员下班前将所有店内及店面卫生打扫完毕,关闭所有电源后方可离店;
5、所有进入本店人员不管是否是客户,值班人员必须先打招呼说“您好!”,违者每次罚款5元;备注:发现卫生不合格或电源未按时关闭者,每次罚款5元。
6、值班人员若外出必须经店长同意,并安排人员代替值班后方可离开,值班人员外出期间所有新增房源及客户均属替值人员;
7、经纪人应按时参加公司的早会及夕会,无故不参加者,违者每人每次罚款5元;
早会内容:安排当日工作;
晚会内容:总结一天工作;
备注:如发现虚假带看,第一次警告;第二次直接辞退;
8、经纪人每天必须在网站上发布房源信息10条以上,公司提供一个付费端口(所有员工在本公司工作满三个月者工资免费提供付费端口,如工作不满3个月,公司将按每月100元收取费用):
9、经纪人外出看房必须签看房确认单,不签者,每次罚款50元;
10、带看前做好准备工作(包括:提前找好房子的具体位置,了解房屋概况及税费情况,带好看房确认单,及房主和客户的联系电话,提前10分钟到达约定地点。);
11、本公司所有员工不得私自与客户签订协议,单,经发现直接辞退,扣除当月工资,并追究相应法律责任;
12、每周日扫除,4:00~5:00;
三、店面店规
1、电脑使用制度:
(1)禁止安装与工作内容无关的软件,不得利用本单位电脑玩游戏,及其他与工作无关的事情;不得浏览与工作无关的网站网页;
(2)电脑属公司重要财产和精密设备,更关乎工作的重要工具之一,其软件、硬件及其相关物品应妥善保管、正确使用、定期使用、定期检查、并要定期杀毒;
备注:未经允许安装无关软件、工作时间上网浏览与工作无关的网站网页、打游戏、聊天者,经发现第一次警告,第二次罚款50元,累计三次以上罚款200元。
2、电话使用制度:
(1)接听电话是自报“您好!这里是万信房产……”结束通话时要说“再见”;
(2)与客户沟通时要语言简捷、利落、表达清楚。
(3)不允许利用公司电话聊私话,经发现第一次警告,第二次罚款50元,累计三次以后不得在使用公司电话办理一切业务;
3、办公用品管理制度:
(1)领取办公用品需登记;
(2)领取合同、定金条需备案登记;签完后必须上交,无论是否签单成功必须上交,违者罚款100元;
(3)领取看房确认单需登记,丢失者每张50元;
(4)所有费用款项交接必须登记签字备案;
4、店面形象制度:
(1)窗明几净,桌面整洁、前台接待区随时保持整洁;
(2)在前台人员必须行为规范,不得趴伏在前台,任何员工不得在前台吃零食;
(3)筏作人员不得进入接待桌内,未经允许不得进入员工办公区。
(4)所有员工不得穿着奇装怪服、不得浓妆艳抹、佩戴夸张首饰上班;
(5)店内为工作场所,不得嬉笑、打闹、声喧哗,本店员工禁止店内吸烟,工作时间禁止喝酒(包括午休时间在内);
5、资源保密及归属问题:
(1)经纪人在职期间资源归经纪人及店内共同所有;
(2)当天新增资源不需当天登入系统,(如发现瞒报,迟报资源等情况,第一次警告,第二次罚款50元,第三次直接辞退,并扣除当月工资)。
(3)发现房源、客户外泄问题,相关经纪人直接辞退,扣罚当月工资,并进行行业通报,情节严重者追究相应法律责任;
最新房产中介公司规章制度6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房地产中介服务管理,维护房地产市场秩序,保障房地产活动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凡从事城市房地产中介服务的,应遵守本规定。
本规定所称房地产中介服务,是指房地产咨询、房地产价格评估、房地产经纪等活动的总称。
本规定所称房地产咨询,是指为房地产活动当事人法律法规、政策、信息、技术等方面服务的经营活动。
本规定所称房地产价格评估,是指对房地产进行测算,评定其经济价值和代理业务的经营活动。
本规定所称房地产经纪,是指为委托人提供房地产信息和居间代理业务的经营活动。
第三条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归口管理全国房地产中介服务工作。
省、自治区、直辖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归口管理本行政区域的房地产中介服务工作。
直辖市、市、县人民的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以下简称房地产管理部门)管理行政区域内的房地产中介服务工作。
第二章中介服务人员资格管理
第四条从事房地产咨询业务的人员,必须是具有房地产及相关专业中等以上学历,有与房地产咨询精力相关的初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取得考试合格证书的专业技术人员。
房地产咨询人员的考试办法,由省、自治区人民的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直辖市房地产管理部门制订。
第五条国家实行房地产价格评估人员资格认证制度。
房地产价格评估人员分为房地产估价师和房地产估价员。
第六条房地产估价师必须是经国家统一考试、执业资格认证,取得《房地产估价师执业资格证书》,经注册登记取得《房地产估价师注册证》的人员。未取得
《房地产估价师注册证》的人员,不得以房地产估价师的名义从事房地产估价业务。
房地产估价师的考试办法,由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人事主管部门共同制定。
第七条房地产估价员必须是经过考试并取得《房地产估价员岗位合格证》的人员。未取得《房地产估价员岗位合格证》的人员,不得从事房地产估价业务。
房地产估价员的考试办法,由省、自治区人民的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直辖市房地产管理部门制订。
第八条房地产经纪人必须是经过考试、注册并取得《房地产经纪人资格证》的人员。未取得《讲话经纪人资格证》的人员,不得从事房地产经纪业务。
房地产经纪人的考试和注册办法另行制定。
第九条严禁伪造、涂改、转让《房地产估价师执业资格证书》、《房地产估价师注册证》、《房地产估价员岗位合格证》、《房地产经纪人资格证》。
遗失《房地产估价师执业资格证书》、《房地产估价师注册证》、《房地产估价员岗位合格证》、《房地产经纪人资格证》的,应当向原发证机关申请补发。
第三章中介服务机构管理
第十条从事房地产中介业务,应当设立相应的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
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应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经济组织。
第十一条设立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应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
(二)有固定的服务场所;
(三)有规定数量的财产和经费;
(四)从事房地产咨询业务的,具有房地产及相关专业中等以上学历、初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人中须占总人数的50%以上;从事房地产评估业务的,须有规定数量的房地产估价师;从事房地产经纪业务的,须有规定数量的房地产经纪人。
跨省、自治区、直辖市从事房地产估价业务的机构,应到该业务发生地省、自治区人民的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直辖市人民的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第十二条设立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应当向当地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设立登记。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在领取营业执照后的1个月内,应当到登记机关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的政府房地产管理部门备案。
第十三条房地产管理部门应当每年对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的专业人员条件进行一次检查,并于每年年初公布检查合格的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名单。检查不合格的,不得从事房地产中介业务。
第十四条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必须履行下列义务:
(一)遵守有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
(二)遵守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
(三)按照核准的业务范围从事经营活动;
(四)按规定标准收取费用;
(五)依法交纳税费;
(六)接受行业主管部门及其它有关部门的指导、监督和检查。
第四章中介业务管理
第十五条房地产中介服务人员承办业务,由其所在中介机构统一受理并与委托人签订书面中介服务合同。
第十六条经委托入同意,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可以将委托的房地产中介业务转让委托给具有相应资格的中介服务机构代理,但不得增加佣金。
第十七条房地产中介服务合同应当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一)当事人姓名或者名称、住所;
(二)中介服务项目的名称、内容、要求和标准;
(三)合同履行期限;
(四)收费金额和支付方式、时间;
(五)违约责任和纠纷解决方式;
(六)当事人约定的其它内容。
第十八条房地产中介服务费用由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统一收取,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统一收取,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收取费用应当开具发票,依法纳税。
第十九条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开展业务应当建立业务记录,设立业务台帐。业务记录和业务台帐应当载明业务活动中的收、支出等费用,以及省、自治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直辖市房地产管理部门要求的其他内容。
第二十条房地产中介服务人员执行业务,可以根据需要查阅委托人的有关资料和文件,查看现场。委托人应当协助。
第二十一条房地产中介服务人员在房地产中介活动中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索取、收受委托合同以外的酬金或其他财物,或者利用工作之便,牟取其他不正当的利益;
(二)允许他人以自己的名义从事房地产中介业务;
(三)同时在两个或两个以上中介服务机构执行业务;
(四)与一方当事人串通损害另一方当事人利益;
(五)法律、法规禁止的其他行为。
第二十二条房地产中介服务人员与委托人有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委托人有权要求其回避。
第二十三条因房地产中介服务人员过失,给当事人造成经济损失的,由所在中介服务机构承担赔偿责任。所在中介服务可以对有关人员追偿。
第五章罚则
第二十四条违反本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直辖市、市、县人民的政府房地产管理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对责任者给予处罚:
(一)未取得房地产中介资格擅自从事房地产中介业务的,责令停止房地产中介业务,并可以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
(二)违反规定第九条第一款规定的,收回资格证书或者公告资格证书作废,并可以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
(三)违反本规定第二十一条规定的,收回资格证书或者公告资格证书作废,并可处以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
(四)超过营业范围从事房地产中介活动的,处以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二十五条因委托人的原因,给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或人员造成经济损失的,委托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二十六条房地产中介服务人员违反本规定,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七条房地产管理部门工作人员在房地产中介服务管理中以权力谋私、贪财贿赂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六章附则
第二十八条省、自治区、直辖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可以根据本规定制定实施细则。
第二十九条本规定由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第三十条本规定自20xx年2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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