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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公共场所控烟工作实施方案

最新公共场所控烟工作实施方案

  公共场所控制吸烟是为了保护公众的健康和避免二手烟对非吸烟者的伤害。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最新公共场所控烟工作实施方案(精选5篇),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最新公共场所控烟工作实施方案1

  近年来,随着人们健康意识的提高,公共场所控烟工作日益受到重视。为减少吸烟对公众健康的危害,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公共环境,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1. 全面提升公共场所控烟意识,形成全民参与的控烟氛围。

  2. 严格执行控烟法规,确保公共场所内无吸烟现象。

  3. 建立完善的控烟监管机制,确保控烟工作长效化、制度化。

  二、工作措施

  1. 加强宣传教育

  (1)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媒体,广泛宣传控烟知识,提高公众对控烟工作的认识和支持。

  (2)在公共场所设置控烟宣传栏、标语、海报等,提醒市民遵守控烟规定。

  (3)开展控烟知识讲座、义诊等活动,提高市民对吸烟危害的认识。

  2. 严格执行控烟法规

  (1)加强执法力度,对违反控烟规定的单位和个人依法进行处罚。

  (2)对公共场所的控烟工作进行定期检查,确保各项控烟措施得到有效落实。

  (3)建立健全控烟举报机制,鼓励市民积极举报违反控烟规定的行为。

  3. 完善监管机制

  (1)建立公共场所控烟工作责任制,明确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的职责。

  (2)加强部门协作,形成合力,共同推进控烟工作。

  (3)定期对控烟工作进行评估和总结,及时发现问题并加以改进。

  4. 推广无烟环境

  (1)鼓励和支持各类公共场所创建无烟环境,设置明显的禁烟标识。

  (2)在公共场所设置吸烟室或吸烟点,并加强管理,确保符合卫生和安全要求。

  (3)推动无烟单位、无烟校园等创建活动,营造无烟的公共环境。

  三、实施步骤

  1. 制定实施方案,明确工作目标、措施和步骤。

  2. 召开控烟工作动员会,部署工作任务,明确责任分工。

  3. 开展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公众对控烟工作的认识和支持。

  4. 加强执法力度,对违反控烟规定的单位和个人进行处罚。

  5. 定期对控烟工作进行评估和总结,及时发现问题去改进。

  6. 推广无烟环境创建活动,营造无烟的公共环境。

  四、保障措施

  1. 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的职责。

  2. 加大经费投入,确保控烟工作有足够的资金支持。

  3. 加强人员培训,提高控烟工作队伍的专业素质和工作能力。

  4. 加强监督检查,确保控烟工作得到有效落实。

  最新公共场所控烟工作实施方案2

  根据自贡市公共场所控制吸烟管理规定以及县级相关要求,为倡导文明健康、绿色环保的生活方式,有效控制和减少吸烟危害,保护和促进人民群众健康,提高环境卫生质量,巩固国家卫生镇成果,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全面开展烟草控制行动,提高全民控烟意识,自觉抵制烟草,营造良好控烟氛围。20xx年底,镇级部门覆盖率为 100%,无烟中小学覆盖率为100%,无烟医疗机构覆盖率为100%。

  二、控烟内容

  (一)禁止吸烟的公共场所

  1.幼儿园、中小学校;

  2.中小学校以外的其他学校室内区域;

  3.中心卫生院;

  4.其他医疗卫生机构的室内区域;

  5.图书馆、展览馆等室内区域;

  6.国家机关提供公共服务的办事场所室内区域;

  7.超市、书店、营业厅等场所室内区域;

  8.国家规定的其他公共场所。

  (二)禁设烟草广告

  1.禁止利用广播等媒体发布烟草广告;

  2.禁止在各类等候室、会议厅(室)等公共场所设置烟草广告;

  3.禁止户外设置烟草广告。

  (三)控制公民吸烟

  任何人不得在禁止吸烟的公共场所吸烟,并有权要求和规劝吸烟者在该场所停止吸烟。禁止吸烟的公共场所要设置明显统一的禁止吸烟标识(国标),不得摆放烟具。

  三、 实施步骤

  (一)宣传动员阶段

  镇级各部门、各村(社区)要认真学习宣传《自贡市公共场所控制吸烟管理规定》,广泛动员并正确引导广大职工和群众抵制烟草,远离烟草,主动戒烟,切实形成良好的控烟氛围。镇社事办、中心卫生院要积极传播控烟健康知识,宣传公共场所禁止吸烟规定,提高市民控烟意识。同时结合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普及吸烟和二手烟危害相关知识,提供控烟行为干预,推行公共场所全面禁烟。

  (二)组织实施阶段

  1.开展控烟活动。充分利用爱国卫生月、世界无烟日,开展控烟主题宣传活动和警示教育,营造良好的控烟氛围。领导干部、行政事业人员、教师、医务人员等要带头遵守公共场所禁烟、公务活动不吸烟的规定,促进形成不吸烟、不敬烟、不劝烟的社会风气。

  2.规范禁烟标识。禁止吸烟公共场所主要入口处、大厅、等候厅、卫生间、走廊、电梯、楼梯等区域,以及工作场所室内区域应设置醒目的禁止吸烟标识,其它公共场所和区域设立控烟标识。

  3.创建无烟单位。富顺纺织服装产业园区办公室、镇级各部门、各村(社区)要将无烟环境建设融入国家卫生县、全国文明城市、卫生单位等各项创建工作中,并列为各项创建工作的前置条件,积极开展无烟场所、无烟机关、无烟医院、无烟学校、无烟企业、无烟单位等示范建设活动,推动全社会逐步形成无烟环境。

  (三)抽查巩固阶段

  富顺纺织服装产业园区办公室、镇级各部门、各村(社区)要积极开展自查,总结经验,查找不足,持续做好本单位禁烟控烟工作。镇社事办要牵头做好控烟工作的组织协调工作,强化控烟工作的督导检查,对控烟工作推进效果明显单位给予表扬,对控烟工作落实不力,效果较差的单位要通报批评,切实推进公共场所控烟工作。

  四、工作要求

  吸烟的危害是当今世界最严重的公共卫生问题之一,吸烟既有害自身的健康,也影响他人的健康。富顺纺织服装产业园区办公室、镇级各部门、各村(社区)要负责本单位公共场所禁烟和控烟工作,狠抓控烟工作的落实。领导干部要率先做到公共场所不吸烟,会客接待不让烟,非公共场所自觉限制吸烟频次,在禁烟、控烟工作中发挥模范带头作用。

  最新公共场所控烟工作实施方案3

  为推进国家卫生县城、自治区文明城市、自治区健康促进旗创建工作,提高环境卫生质量,控制和减少吸烟造成的危害,保障公民身体健康,结合我旗实际,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提高全民健康素养为目标,积极推进公共场所禁止吸烟活动。加强公共场所禁止吸烟的监管和教育,引导公民拒绝和控制吸烟,促进全民文明健康生活方式养成,逐步降低吸烟率和吸烟量,提升全民健康素质,进一步改善全旗公共卫生质量,优化城市文明形象。

  二、工作原则

  按照“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采取“限定场所、部门负责、公众参与、加强引导、依法管理”的措施,全面开展公共场所禁烟工作。

  三、禁烟区域及标准

  (一)机关、单位按照《无烟机关、无烟单位标准》和《无烟办公楼标准》执行;

  (二)医疗卫生机构按照《无烟卫生计生机构标准》执行;

  (三)学校按照《无烟学校标准》执行;

  (四)企业按照《无烟企业标准》控烟标准执行;

  (五)客运车辆、出租车等按照《无烟客车(出租车)标准》执行;车站室内等候厅、售票厅按照《无烟公共场所场所和工作场所标准》执行;

  (六)餐馆、商场,超市等行业对外营业场所,以及影剧院、歌舞厅、理发店、网吧和室内体育公共活动场所等按照《无烟公共场所和工作场所标准》执行;

  (七)其它办公场所均需按照《无烟办公楼标准》、《无烟公共场所和工作场所标准》执行;

  (八)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公共场所需按照《无烟公共场所或工作场所标准》执行。

  四、工作内容

  (一)禁止在公共场所吸烟

  各类控烟场所要达到“三有三无”(有禁烟标识、有专人负责、有宣传氛围,无人吸烟、无烟具、无烟蒂)标准。

  1.有禁烟标识。禁烟场所(建筑物入口、等候厅、会议室、厕所、走廊、电梯、楼梯等)重点区域内有明显禁烟标识,有条件的单位和场所要利用电子屏幕滚动播放禁烟标语。

  2.有专人负责。各有关单位和场所要建立健全控烟考评奖惩制度,并将控烟工作纳入本机构工作计划,明确控烟监督员和巡查员,及时发现,有效劝阻吸烟行为。

  3.有宣传氛围。结合公共场所控烟工作要求,开展多种形式的控烟宣传教育(如展板、宣传栏、海报、折页、标语、主题活动等)。

  4.无吸烟者。各禁烟单位和场所室内区域无人吸烟。

  5.无烟具。禁烟区域不得放置烟灰缸。

  6.无烟蒂。禁烟区域内地面无烟蒂。

  (二)禁止设置烟草广告

  1.禁止利用报纸、广播、电视、期刊等媒体发布烟草广告。

  2.禁止在各类等候室、影剧院、会议室、体育比赛场馆等公共场所设置烟草广告。

  3.禁止户外设置烟草广告。

  4.加强对全旗所有烟草销售企业、烟草销售点监管和宣传工作,引导公民拒绝和控制吸烟,减少烟草对公众健康的危害,做到不向未成年人和孕妇销售香烟,逐步降低吸烟率和吸烟量,提升全民健康素质。

  (三)创建“无烟机关”

  全旗各党政机关要以身作则,优化党政机关人文环境,树立良好窗口形象,积极开展“无烟机关”创建活动。全旗各单位干部职工要率先垂范,在办公场所和公共场所不吸烟,在各类公务和大型公共活动中不吸烟、不备烟、不敬烟。

  (四)创建“无烟校园”

  旗教育局要研究制定学校控烟工作方案,积极开展“无烟校园”创建活动。全旗各级各类学校要按照国家和自治区、市、旗公共场所控烟工作的相关政策要求,积极宣传吸烟有害健康的科学知识,杜绝教师、学生在校吸烟,倡导学生劝导家长不在公共场所吸烟或戒烟,让家长以身作则为教育学生养成不吸烟的习惯做表率。

  (五)巩固“无烟卫健系统单位”创建成果

  充分发挥卫健系统在控烟、禁烟工作中的先锋作用,带动全社会推进控烟工作。旗卫健委要在前期已完成创建“无烟卫生计生系统”的基础上,巩固创建成果,二级以上医院开设戒烟门诊及咨询服务,为群众提供戒烟知识及行为干预,并建立工作记录。

  五、实施步骤

  (一)宣传发动阶段

  1.下发《阿鲁科尔沁旗公共场所控烟工作实施方案》,部署全旗公共场所控烟工作。

  2.成立阿鲁科尔沁旗公共场所控烟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简称“旗控烟办”);各苏木乡镇街道成立相应机构。

  3.全旗各有关单位和公共场所要结合各项控烟工作要求,开展形式多样的控烟宣传活动。广播、电视、报纸等媒体要积极配合有关单位普及控烟知识,提高居民对烟草危害的认识,推动形成全民控烟、戒烟的良好氛围。

  (二)组织实施阶段

  1.落实控烟措施,全旗各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各大中型餐饮企业、商场、宾馆等主要公共场所都要在室内明显位置张贴禁止吸烟标识,有电子滚动屏的要积极宣传控烟知识。要建立健全控烟相关制度,对禁止吸烟场所加大巡查频次和力度,及时制止在公共场所吸烟行为。

  2.举办控烟培训,旗卫健委负责组织举办控烟知识讲座、培训,发放公共场所禁止吸烟标识及吸烟有害的健康教育资料。

  3.团旗委要积极组织青年志愿者开展控烟宣传活动,宣传烟草的危害,提倡健康生活。

  4.旗教育局要积极组织开展校园控烟宣传活动,重点介绍吸烟对儿童、青少年健康的危害,动员学生劝导家长控烟、戒烟。

  (三)总结提高阶段(长期坚持)

  全旗各有关单位和公共场所要组织人员进行控烟工作开展情况“回头看”,对不足之处加大力度进行整改。旗控烟办将控烟工作成果突出单位进行宣传表彰,组织对各有关单位控烟工作进行全面督查,对不按规定开展控烟工作的单位给予通报批评。

  六、工作要求

  (一)统一认识,加强领导。全旗各有关单位要充分认识吸烟对国民健康素质的危害,高度重视公共场所控烟工作,成立相应机构,完善规章制度,落实控烟工作方案,设立控烟监督员,确保控烟工作落实到位。各级领导干部要充分发挥模范带头作用,在公共场所不吸烟,会客接待中不敬烟。

  (二)强化督导,落实责任。各有关单位要切实加强监管力度,充分调动各行业和广大群众参与公共场所控烟工作的积极性,形成密切配合、齐抓共管的工作合力,确保控烟工作落到实处。旗控烟办将定期协调有关部门对禁烟活动落实情况开展督促检查,对屡促不动或行动迟缓的单位,将予以通报批评。

  (三)注重宣传,营造氛围。宣传部门要加强宣传动员,做好舆论引导,结合公共场所控烟工作重点,开辟专栏、专版,制作公益广告、专题节目,宣传吸烟危害,倡导健康生活方式。各有关单位要加强归纳总结,及时向旗控烟办报送工作信息,分享工作中的好思路、好举措,共同推动全社会控烟禁烟的良好氛围。

  最新公共场所控烟工作实施方案4

  为认真贯彻落实《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推动健康中国行动之控烟行动,控制和减少吸烟造成的危害,保障公民身体健康,助力全区文明城区整改提升工作,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提高全民健康质量为目标,积极推进公共场所控制吸烟活动。依法加强公共场所禁止吸烟的监管和教育,引导公民拒绝、控制吸烟,促进全民文明健康生活方式养成,逐步降低吸烟率和吸烟量,提升全民健康素质,进一步改善公共卫生质量,优化城市文明形象。

  二、禁烟区域

  (一)公共场所的室内区域禁止吸烟。但餐饮服务场所、住宿休息服务场所、公众娱乐场所的室内区域,可以划定或者设置符合条件的吸烟区。鼓励可以划定或者设置吸烟区的公共场所的室内区域全面禁止吸烟。

  公共场所指公众可以进出的场所或者供集体使用的场所,包括餐饮服务场所、住宿休息服务场所、公众娱乐场所、工作场所、公共交通工具、公用电梯等。

  (二)下列公共场所的室外区域禁止吸烟:

  1.中小学校、托幼机构、儿童福利院、少年宫、青少年活动中心、培训机构等以未成年人为主要活动人群的公共场所;

  2.妇幼保健机构、儿童医院;

  3.公共体育场馆、运动健身场所、演出场所;

  4.公共交通工具的等候区;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禁止吸烟场所。

  三、工作内容

  (一)公共场所全面禁烟

  围绕文明城区整改提升工作,认真贯彻控烟工作的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广泛动员和鼓励各有关部门、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和群众积极参与控烟工作,在全区全面推行室内公共场所和工作场所禁止吸烟活动,减少烟草对公众健康的危害。加强所有烟草销售企业、烟草销售点监管和宣传工作,做到不向未成年人销售香烟,城区内不得有烟草宣传广告。各公共场所入口要有清晰明显的禁止吸烟提示,大厅、等候厅、会议室、卫生间、茶水间、走廊、电梯、楼道等区域要有醒目的.禁烟标识,不得放置烟灰缸,有电子显示屏的要滚动播出禁止吸烟提示和禁烟宣传。各公共场所要落实控烟监督员,对在公共场所吸烟的行为,监督员要及时劝阻,尤其是大型商场、娱乐场所、门诊病区、候车大厅、学校等场所要做好劝阻吸烟工作。

  (二)卫生、教育系统和行政机关带头创建无烟单位

  1.创建“无烟医院”。充分发挥卫生系统在控烟、禁烟中的先锋作用,带动全社会推进控烟、禁烟工作。区卫健委负责推动医疗机构控烟工作,定期开展无烟卫生健康系统自查评估,督促指导医疗机构按照《无烟卫生健康机构标准》落实控烟职责,巩固无烟卫生健康系统建设成果。

  2.创建“无烟学校”。区教委要统筹推动学校控烟工作,积极开展“无烟校园”创建活动。各学校要按照国家和市区控烟工作的相关政策要求,结合学生日常行为规范教育,积极发动学生宣传吸烟有害健康的科学知识和控烟工作有关法规,倡导学生规劝家长戒烟、禁烟,让家长以身作则为教育学生养成不吸烟的习惯做表率,确保所有中小学校建成无烟校园。

  3.创建“无烟党政机关”。各党政机关要以身作则,优化政府机关人文环境,树立良好机关形象,积极开展“无烟党政机关”创建活动。主要负责同志要率先垂范,不在办公场所和公共场所吸烟。要建立控烟管理制度,设置明显禁烟标志,在各类公务和大型公共活动中不吸烟、不备烟、不敬烟。

  (三)开展公共场所禁止吸烟宣传

  各单位要结合文明城区整改提升和控烟履约工作新形势,开展形式多样的控烟宣传,向社会发放控烟宣传资料,播放控烟宣传视频,普及控烟知识,提高市民对烟草产品危害的认识,形成全民控烟、戒烟的良好氛围。

  四、实施步骤

  (一)宣传发动阶段

  制定《渝中区公共场所控烟工作实施方案》,深入推动全区公共场所控烟工作;各部门、街道结合工作职责和管辖范围广泛开展控烟宣传动员、传达控烟工作要求,张贴禁烟标识,全面开展控烟环境布置。

  (二)组织实施阶段

  各公共场所管理者、经营者完善控烟管理制度,落实控烟工作要求,及时劝阻吸烟行为。各部门组织人员对控烟场所进行检查,查漏补缺,不足之处加大力度进行整改,促进控烟工作取得实效。

  (三)巩固提升阶段

  按照控烟相关的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持续落实个人、场所经营者、管理者、职能部门控烟职责,不断巩固全区控烟工作成果,促进控烟工作常态化、长效化。

  五、工作要求

  (一)强化宣传,营造氛围

  宣传部门要加强宣传,做好舆论引导,结合公共场所控烟工作重点和每年的世界无烟日等时间节点,广泛宣传吸烟的危害,倡导健康生活方式,及时报道控烟工作中思路好、举措好的先进典型,充分调动各单位和广大群众的工作积极性。发挥社会舆论和新闻媒体的监督作用,对于工作被动、措施不力,工作效果不明显的部门和单位要坚决予以曝光。各相关单位要通过多形式、多渠道开展公共场所控烟宣传,运用宣传栏、报刊、标语等多种形式,营造舆论氛围,使全体市民自觉遵守控烟规定。

  (二)加强督查,强化落实

  各相关职能部门要加强监管力度,根据行业特点开展控烟工作,确保控烟工作落到实处。文明城区整改提升期间,要加大力度开展对控烟工作落实情况开展督促检查,对屡促不动或行动迟缓的单位,给予通报,情节严重者通过新闻媒体给予曝光。

  最新公共场所控烟工作实施方案5

  为进一步提高国家卫生县创建水平,消除和减少烟草对人体的危害,保障人群众的身体健康,营造一个良好的生活、 工作和学习环境,我县决定在全县各系统、各单位深入开展公共场所控烟整治攻坚行动。为保证活动扎实有效开展,特制定此实施方案。

  一 、目标任务

  深入开展公共场所禁止吸烟活动,不仅是实施全健康工程的重要内容,而且是提高人群众健康素质的重要举措。全县上下要进一步认识公共场所禁止吸烟的重要性,切实增强做好禁止吸烟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全面做好我县公共场所禁止吸烟工作,推动全健康工程实施,圆满完成创建国家卫生县有关工作任务,不断形成健康文明的社会新尚。

  二、工作内容

  (一) 禁止在共场所吸烟

  各类控烟场所要达到“ 三有三无”(有禁烟标示、有专人负责、有宣传氛围,无人吸烟、无烟具、无烟蒂)标准。

  1、有禁烟标示。禁烟场所 (建筑物入口、等候厅、会议室、 厕所、走廊、电梯、楼梯等)重点区域内有明显禁烟标示,有 条件的单位和场所要利用电子屏幕滚动播放禁烟标语。

  2、有专人负责。全县各有关单位和场所要建立健全控烟考 评奖惩制度,并将控烟 工作纳入本机构 工作计划,明确控烟监督员和巡查员,每天及时发现、有效劝阻吸烟行为。

  3、有宣传氛围。结合创国卫公共场所控烟工作要求,开展多种形式的控烟宣传教育 (如宣传栏、海报、展板、 折、标 语、主题活动等)

  4、无吸烟者。各禁烟单位和场所室内区域一律无人吸烟。

  (二)禁止设置烟草广告

  1、禁止利用报纸、广播、电视、期刊等媒体发布任何形式的烟草广告。

  2、禁止在各类等候室、影剧院、会议室、体育场馆等公共场所设置烟草广告。

  3、县市监局和县烟草专卖部要加强全县烟草销售企业、 烟草销售点监管和宣传工作,杜绝烟草广告,引导公拒绝和控制吸烟,减少烟草对公众健康的危害,做到不向未成年人和 孕妇销售香烟。

  三、实施步骤

  (一)宣传发动阶段

  全县各有关单位和公共场所要结合控烟工作要求,开展形式多样的控烟宣传活动。广播、电视、报纸等媒体要积极配合有关单位普及控烟知识,提高居对烟草危害的认识,推动形成全控烟、戒烟的认识,推动全控烟、戒烟的良好氛围。

  (二)组织实施阶段

  1 、落实控烟措施,全县各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各大中型餐饮企业、超市、商场、宾馆等主要公共场所都要在室内明显位置张贴禁止吸烟标识,有电子滚动屏的要积极 宣传控烟知识。 各行业监管部要对禁止吸烟场所加大巡查频次和力度,及时制止在公共场所吸烟行为。

  2、组织举办控烟知识讲座、培训,发放公共场所禁止吸烟 标识及吸烟有害的健康教育资料。

  3、要积极组织年志愿者开展控烟宣传活动,宣传烟草的 危害,提倡健康生活。

  4、县教体局要积极开展校园控烟宣传活动,重点介绍吸烟对儿童、少年健康的危害,动员学生劝导家控烟、戒烟。

  5、在禁烟场所发现吸烟行为,该场所经营者、管理者未履 行劝阻义务的,由其监督管理部对经营者或管理者予以警告,并责令整改。

  (三) 总结提升阶段

  县创卫办将对跟有关单位控烟整治工作开展情況“回头看,对控烟整治 工作成果突出的单位进行宣传表彰,对不按规定开展控烟工作的单位负责人进行约谈,情节严重的移交县纪委监委处理。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制度机制。

  各有关部和单位要成立公共场所禁止吸烟 工作组织机构, 做到有主管领导、有专人负责、有制度管理、有检查手段、有 整改措施,特别是行业管理部要结合行业特点和实际,制定相应的控烟制度或管理办法。烟草、市场监管等行政主管部要采取有力措施,逐步取缔宾馆、酒店、商场、 文化娱乐等公共场所售烟柜台,并责令烟草经营单位在醒目位置悬挂 “不得 向未成年人售烟” 的警示牌;

  (二)加大宣传力度,营造浓厚氛国。

  全县各级各部和单位要充分利用专栏、板报、宣传栏等, 广泛开展以禁烟健康知识为主要内容的禁烟宣传活动,大力宣传公共场所禁止吸烟法规和吸烟有害健康等方面的内容。各类 室内公共场所都必须在醒目位置张贴禁止吸烟标示,办公室、会议室、餐厅等场所要摆放禁止吸烟的标示牌,且不得摆放烟具,各级领导干部要率先做到公共场所不吸烟、 日常生活不让烟、公务活动不摆烟,在公共场所禁止吸烟中发挥带头表率作用。

  (三)加强督促检查,坚持通报制度。

  各有关单位要切实加强监管力度,充分调动各行业和广大群众参与公共场所吸烟工作的积极性,形成密切配合,砌砖共管的工作 合力 。 县创卫办将定期对全县公共场所禁 止吸烟工作进行督查,督查情况在全县范围内进行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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