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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计算机保密管理制度(精选6篇)
计算机保密管理制度是指:一套为了确保计算机系统及其中所存储、处理和传输的信息的保密性、完整性和可用性,而制定的一系列规则、流程和措施。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最新计算机保密管理制度(精选6篇),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最新计算机保密管理制度1
为进一步加强我办涉密计算机保密管理工作,杜绝泄密隐患,确保国家秘密的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结合我单位工作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办公室负责本委计算机网络的统一建设和管理,维护网络正常运转,各处室、各单位不得擅自在内部网络上安装或卸载其他设备。
第二条涉密计算机设备必须与互联网(外网)完全分隔离。涉密信息不得在与互联网联网(外网)的计算机中存储、处理、传递。
第三条坚持“谁上网谁负责”的.原则,加强上网人员的保密教育和管理,提高上网人员的保密观念,增强防范意识,自觉执行有关规定。
第四条使用电子邮件进行网上信息交流,应当遵守国家有关保密规定,不得利用电子邮件传递、转发或抄送涉密信息。
第五条凡涉密计算机设备的维修,应到保密工作部门指定的维修点进行维修,并派技术人员在现场负责监督,保证储存的涉密信息不被泄露。
第六条各股室发现计算机系统泄密后,应及时采取补救措施,并按规定及时向县保密局报告。
第七条涉密的计算机信息在打印输出时,打印出的文件应当按照相应密级文件管理,打印过程中产生的残、次、废页应当及时销毁。
第八条工作人员不按规定管理和使用涉密计算机造成泄密事件的,将依法依规追究责任,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第九条本规定由办公室负责解释,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最新计算机保密管理制度2
第一条 为了加强计算机信息保密管理,确保国家秘密的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和国家有关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各接入单位和个人,都应当遵守本制度。
第三条 计算机信息保密管理,实行控制源头、归口管理、分级负责、突出重点、有利发展的原则。
第四条 涉及国家秘密的计算机信息系统,不得直接或间接地与国际互联网或其它公共信息网络相连接,必须实行物理隔离。
第五条 涉及国家秘密的信息,不得在国际联网的计算机信息系统中存储、处理、传递。
第六条 上网信息的保密管理坚持"谁上网谁负责"的原则。凡向国际联网的站点提供或发布信息,必须经过保密审查批准。保密审批实行部门管理,有关单位应当根据国家保密法规,建立健全上网信息保密审批领导责任制。提供信息的部门应当按照一定的工作程序,健全信息保密审批制度。
第七条 凡以提供网上信息服务为目的.而采集的信息,除在其它新闻媒体上已公开发表的,组织者在上网发布前,应当征得提供信息单位的同意;凡对网上信息进行扩充或更新,应当认真执行信息保密审核制度。
第八条 凡在网上开设电子公告系统、聊天室、网络新闻组的部门和用户,应由相应的保密工作机构审批,明确保密要求和责任。任何部门和用户不得在电子公告系统、聊天室、网络新闻组上发布、谈论和传播国家秘密信息。面向社会开放的电子公告系统、聊天室、网络新闻组,开办人或其上级主管部门应认真履行保密义务,建立完善的管理制度,加强监督检查。发现有涉密信息,应及时采取措施,并报告当地保密工作部门。
第九条 用户使用电子函件进行网上信息交流,应当遵守国家有关保密制度,不得利用电子函件传递、转发或抄送国家秘密信息。互联单位、接入单位对其管理的邮件服务器的用户,应当明确保密要求,完善管理制度。
最新计算机保密管理制度3
为进一步加强计算机信息保密管理工作,杜绝泄密隐患,制定本制度。
一、办公室负责本单位计算机网络的统一建设和管理、网络正常运转的维护工作,各股室、不得擅自在网络上安装其他设备。
二、涉密信息不得在与国际互联网联网(外网)的计算机中存储、处理和传递。涉密计算机信息系统不得与境外机构、外国驻华机构及国际互联网或其它公用网络联网。网络系统由内网和外网组成,
三、使用电子邮件进行网上信息交流,应当遵守国家有关保密规定,不得利用电子邮件传递、转发或抄送国家秘密信息。
四、加强对秘密数据载体(磁盘、磁带、光盘)的管理,建立和健全使用借阅、复制、转送、携带、移交、保管、销毁等制度。
五、各股、室掌握的非保密信息资源即可共享的信息,应积极提供在网络WWW服务器上发布。凡是上网的信息要经保密工作领导小组审查,做到涉密的信息不上网,上网的`信息不涉密。
六、系统内各单位和个人发现计算机系统泄密后,应及时采取补救措施,并按有关规定及时向上级报告。
七、对存储在计算机信息系统内的国家秘密信息,应采取相应的保密措施,计算机信息系统打印输出的涉密文件,应当按相应密级的文件进行管理。
最新计算机保密管理制度4
为进一步加强涉密计算机信息保密管理工作,杜绝泄密隐患,确保国家秘密的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结合实际,制定本制度。
1、办公室负责本单位计算机网络的统一建设和管理,维护网络正常运转,任何人不得擅自在网络上安装其他设备。
2、秘密信息不得在与国际互联网联网(外网)的计算机中存储、处理、传递。涉密的材料必须与国际互联网(外网)物理隔离。涉密计算机不得擅自接连上互联网。
3、凡涉及涉密计算机设备的维修,应保证储存的信息不被泄露。到保密工作部门指定的'维修点进行维修,并派技术人员在现场负责监督。
4、发现计算机系统泄密后,应及时采取补救措施,并按规定在24小时内向县保密局报告。
5、涉密的计算机信息在打印输出时,打印出的文件应当按照相应密级文件管理,打印过程中产生的残、次、废页应当及时销毁。
6、不按规定管理和使用涉密计算机造成泄密事件的,将依法依规追究责任,构成犯罪的将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最新计算机保密管理制度5
为进一步提高计算机网络和应用系统使用人员的安全保密意识,规范委机关计算机管理使用,确保计算机网络和信息系统安全,根据国家《保密法》及市纪委监委机关保密委员会工作要求,依据“谁主管、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制定本制度。
一、涉密计算机保密管理制度
1、涉密计算机由单位统一购置,登记编号,张贴标签,建立台账,统一配发,专人负责,专机专用。
2、涉密计算机必须确保工作环境安全。任何无关人员不得接触和使用涉密计算机。涉密计算机必须安装杀毒软件,定时查杀病毒。
3、涉密计算机应存放于安全场所,严禁连接国际互联网和其他公共信息网,不得安装无线键盘、无线鼠标、无线网卡、无线路由器等设备。
4、涉密计算机未经审批不得安装除配发软件以外的其他软件程序,不得存放私人信息;与涉密计算机连接的打印机、复印机、扫描仪等设备,也不能与其他任何网络连接。
5、区纪委监委内网为秘密级网络,涉密计算机严禁存储、处理机密级和绝密级信息。
6、严禁在涉密计算机中接入除保密局配发的三合一软件以外的其他移动介质。
7、涉密计算机使用人员要妥善保管身份识别Key。
8、用涉密计算机处理的信息在打印输出时,打印出的文件应当按照相应密级文件管理,打印过程中产生的残、次、废页等过程文件应按保密要求及时销毁。
9、严禁手机连接涉密计算机充电。
10、严禁将涉密计算机私自拆卸和带走。
11、严禁涉密计算机及其配套设备以外的其他设备接入红黑电源。
12、严禁在涉密计算机中使用VGA切换器、KVM切换器。
13、涉密计算机及相关设备维修,应当在本单位内部现场进行,并指定专人全过程监督,严禁维修人员读取和复制涉密信息。确需送修的,应当拆除涉密信息存储部件。
14、涉密计算机及相关设备存储数据的恢复,必须由国家保密工作部门指定的'具有涉密数据恢复资质的单位进行。
15、涉密计算机及相关设备不再用于处理涉密信息或不再使用时,应当将涉密信息存储部件上交区纪委监委保密委员会办公室进行拆除或及时销毁。涉密信息存储部件的销毁必须按照涉密载体销毁要求进行。
16、使用涉密计算机的工作人员,要积极参加保密教育培训,提高自身计算机使用安全和保密意识与技能。
17、涉密计算机使用人员与区纪委监委保密委员会办公室每年1月底之前签订信息安全保密责任书,明确安全和保密要求与责任。
18、涉密计算机使用人员离岗离职前,本部门应及时报告区纪委监委保密委员会办公室,区纪委监委保密委员会办公室会同有关部门应当即时取消其计算机信息系统访问授权,收回涉密计算机、移动存储设备等相关物品。
19、区纪委监委保密委员会办公室应按照上级纪委和保密主管部门的要求,对区纪委机关各部门保密自查情况定期开展监督检查,对涉密载体、密码秘钥设备进行核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任何人不准采取各种手段逃避、妨碍、对抗保密检查。
二、非涉密计算机保密管理制度
1、非涉密计算机应由单位统一购置,登记编号,张贴标签,建立台账。
2、非涉密计算机不得与涉密计算机相互连接使用,操作人员必须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连接互联网的计算机严禁浏览、下载、传播、发布违法信息;不接收来历不明的电子邮件。
3、非涉密计算机不得制作、处理、存储、传递、发布涉密信息和文件资料。坚持“涉密信息不上网,上网信息不涉密”。
4、非涉密计算机必须安装杀毒软件,定时查杀病毒。
5、计算机操作人员调离时应将有关资料、档案、软件移交给其他工作人员;接替人员应对系统重新进行调整,重新设置用户密码。
6、计算机及相关设备需要维修时,应当报区纪委监委保密委员会办公室,由区纪委监委保密委员会办公室指定技术人员进行维修,并指定专人进行监督。
三、违规追责部分
1、使用人员违反本制度,情节较轻的,由本部门予以批评教育;情节严重,造成安全和泄密隐患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2、违反本制度泄露国家秘密的,按照有关规定给予直接责任人和有关领导党政纪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最新计算机保密管理制度6
为进一步加强我单位涉密计算机信息保密管理工作,杜绝泄密隐患,确保国家秘密的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结合我单位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涉密计算机由专人管理,具体负责计算机的维护、使用和保管,其他人员不得擅自进行操作和使用。输入、打印秘密文件、资料要严格履行审批和登记制度。
第二条涉密计算机不得连接互联网和公务内网,不得使用无线键盘和无线网卡,不得连接传真机。
第三条不准在涉密计算机与非涉密计算机之间交叉使用移动存储介质。
第四条涉密计算机不得安装来历不明的软件和随意拷贝他人文件。
第五条涉密计算机的维护、更换和报废要严格遵照《涉密计算机维修、更换、报废保密管理制度》执行。
第六条要按保密法律法规要求,根据涉密级别设置开机密码或口令,并定期更换。
第七条秘密信息的复制、使用和传递要按同等级文件进行管理。
第八条涉密的计算机信息在打印输出时,打印出的文件应当按照相应密级文件管理,打印过程中产生的.残、次、废页应当及时销毁。
第九条各科室发现计算机系统泄密后,应及时采取补救措施,并按规定立即向县保密局报告。
第十条工作人员不按规定管理和使用涉密计算机造成泄密事件的,将依法依规追究责任,构成犯罪的将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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