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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学校安全工作考核方案

时间:2024-04-17 19:06:24 最新学校安全工作考核方案 我要投稿

最新学校安全工作考核方案

  学校安全工作的目的是保障学校师生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维护学校的正常教育教学秩序,确保学校环境的健康、和谐。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最新学校安全工作考核方案(精选6篇),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最新学校安全工作考核方案1

  为切实做好学校安全工作的考核工作,进一步落实安全工作责任制,加强安全工作管理,防止事故发生,促进学校安全工作形势稳定发展,根据教育局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如下安全工作责任制考核方案:

  一、考核对象

  全校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安全工作直接责任人。

  二、考核内容

  (一)完成控制指标情况:学校安全工作控制指标完成情况。

  (二)落实责任制情况:建立、健全本校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处室及人员安全责任制情况;本校相关处室、人员监管安全工作情况;每年对相关人员履职考核中有无列入安全工作内容情况;组织召开安全工作分析研究会议情况;严格按照法定的条件和程序对涉及安全工作事项进行审批情况;熟悉掌握本校最危险、最容易发生重特大事故的部位情况;依法履行监管职责情况;亲自组织、参与安全检查或者专项整治情况;按时按质完成上级重大安全隐患整治情况等。

  (三)开展安全工作专项整治情况。

  (四)开展安全文化建设及宣传教育情况。

  三、组织实施

  (一)考核组织机构:

  成立考核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二)自评考核:各处室根据本考核实施方案先组织自评考核,自评考核由安全工作责任人认真总结分管职责范围内安全工作情况,对照考核内容及各自相关职责撰写述职报告,其中直接责任人的自评情况,需经第一责任人审核。

  (三)考核时间:考核组对学校抽查考核时间半天,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四)考核安排:在各处室自评的基础上,考核组对学校安全工作责任人的履职情况进行检查。

  1、按考核细则进行检查。考核组听取被考核人的述职报告,现场了解情况,查阅有关资料和记录,召集有关人员召开座谈会,广泛听取群众意见,并按细则评定考核成绩。

  2、考核组要与被考核人当面交流考核情况,提出整改意见并报考核领导小组。

  3、考核中如发现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要在1个月内制订并落实整改措施,并将整改情况报送考核领导小组。

  四、评分方法及得分使用方法

  1、评分方法:按综合和分类项计分,综合分按100分制计分,分类项各按100分制计分。分类项包括:“完成控制指标情况”占综合分数20%、“落实责任制情况”占30%、“专项整治情况”占30%、“宣传教育”占20%。综合分数按各分类项所占比例换算后的实得分数相加,即为被考核人的综合分数。

  2、得分使用方法:综合得分90分以下的,年度考核不可以评优秀;综合得分80分以下的,年度考核不可以评良好;

  综合得分70分以下的,年度考核不可以评称职。

  最新学校安全工作考核方案2

  为进一步加强我校安全工作管理,确保学校师生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提升学校安全工作的整体水平,特制定本安全工作考核方案。

  一、考核原则

  1. 公正公平:考核过程公开透明,确保考核结果公正公平。

  2. 注重实效:注重安全工作的实际效果,避免形式主义。

  3. 奖惩分明:对安全工作表现突出的个人和部门给予奖励,对安全工作不力的个人和部门给予惩罚。

  二、考核对象

  本方案适用于全校所有教职工,包括各班主任、任课老师、保安人员以及学校管理层。

  三、考核内容

  1. 安全制度建设与执行:考核学校各项安全制度的制定、完善及执行情况,包括应急预案、消防安全、交通安全等。

  2. 安全教育宣传:考核学校安全教育宣传的开展情况,如安全教育课程、安全知识讲座、安全演练等。

  3. 日常安全管理:考核学校日常安全管理情况,如校园巡逻、安全隐患排查、学生行为规范等。

  4. 安全事故处理:考核学校对安全事故的处理能力,包括事故报告、调查、处理及事后总结等。

  四、考核方式

  1. 定期检查:学校安全管理部门将定期对各项安全工作进行检查,记录检查结果。

  2. 随机抽查:学校安全管理部门将不定期对安全工作进行随机抽查,确保各项工作的持续有效进行。

  3. 安全事故记录:对发生的安全事故进行记录,作为考核的重要依据。

  五、考核结果与奖惩

  1. 考核结果:根据各项考核内容的得分情况,综合评定考核等级,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

  2. 奖励措施:对考核等级为优秀的个人和部门给予表彰和奖励,如颁发荣誉证书、奖金等。

  3. 惩罚措施:对考核等级为不合格的个人和部门给予相应的惩罚,如通报批评、扣除奖金等,并要求其限期整改。

  六、附则

  1. 本方案由学校安全管理部门负责解释和执行。

  2. 本方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如有调整,以学校最新通知为准。

  最新学校安全工作考核方案3

  按照长岭县教育系统年度工作部署,为认真落实中小学、幼儿园、特殊教育学校安全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切实加强学校安全管理,构建学校安全长效管理机制,确保校园平安稳定,依据《20xx年度长岭县教育系统学校安全管理工作要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防范和遏制安全事故为主线,以统筹推进校园安全重点工作为抓手,全面强化安全责任落实和考核,推动全县校园安全形势持续稳定向好。

  二、考核对象

  全县中小学校、幼儿园、特殊教育学校。

  三、考核方式

  1.日常考核

  通过上报材料、文件精神落实、查阅资料、实地检查、暗查暗访等方式进行考核。

  2.年终考核

  依据《考核方案》、《考核细则》,通过听取汇报、查阅资料、实地检查等方式进行。

  四、考核权重

  考核按照百分制计分。其中日常考核占50%、年终考核占50%。

  (一)加分项

  1.结合本校实际创造性开展有特色性安全工作,经验做法得到省、市、县级部门表彰,交流或介绍推广的,分别加5、4、3分。

  2.承办省、市、县级安全工作现场会分别加5、4、3分。

  3.接受省、市、县级政府以上安全督查受到通报表扬的,分别加5、4、3分。

  (二)减分项

  1.不执行教育局安全工作有关规定,每次扣2分。

  2.在安全科联络群中发布与学校安全无关的、虚假的信息每次扣1—3分。不按时接收领取文件,每次扣0.2分。

  3.未按要求参加各种安全会议、活动和上交材料每项扣0.2分。

  4.未按教育局下发的《学校安全隐患整改通知书》及时整改的每次扣2分,整改不到位或整改后未及时上交隐患整改报告的每次扣0.5分。

  5.夏季校园严重积水,冬季不及时清除积雪或有结冰现象存在安全隐患的扣1分。

  6.安全工作被省、市、县部门通报批评或媒体曝光,学校出现安全事故,经确认学校应负责的每次分别扣5、4、3分。

  (三)其它加减分项

  出现其它加减分的工作酌情加减分。

  五、考核等次

  考核结果分为先进单位、优秀单位、合格单位、基本合格单位、不合格单位五个等次,考核分≥85分且考核排名在前五名,可评为先进单位(不兼得优秀单位称号),考核分≥85分可评为优秀单位,考核分≥70分且<85分,可评为合格单位,考核分≥60分且<70分,可评为基本合格单位,考核分<60分,为不合格单位。

  六、考核结果使用

  安全工作目标管理考核实行挂牌督办制,考核结果纳入中小学目标管理考核。

  (一)被考核学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酌情扣考核分5-10分。教育局对学校实行C级督办,挂黄牌,全县通报批评,限期整改。校长、分管副校长、保卫科长等相关责任人当年不评优选先和晋级,年度考核视为不合格。

  1.学校存在重大安全隐患,未按《学校安全隐患整改通知书》整改,仍在隐患中继续运行的.。

  2.安全责任事故善后处置不及时或不当,致使学生家长3人以上集体上访且给教育带来严重负面影响的。

  3.未开展预防违法犯罪及危害、生理心理健康教育、防范校园欺凌、防暴力、防性侵、防溺水、预防交通安全、消防安全教育、预防煤气中毒、食品安全教育、禁毒防艾、各种危险情况逃生自救等专项教育工作。

  (二)被考核的学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酌情扣考核分10-20分。教育局对学校实行B级督办,挂橙牌,全县通报批评,限期整改。对校长进行诫勉谈话,校长、分管副校长、保卫科长等相关责任人当年不评优选先和晋级,年度考核视为不合格。

  1.安全事故学校无直接责任,但对学生教育不够,因管理疏漏造成师生意外死亡或重大伤害事故的。

  2.学校在管理或工作中存在自身责任问题,在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安全检查中受到通报批评、黄(红)牌警告、挂牌督办等情形的。

  3.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提出安全隐患或下发了整改通知,学校推诿,拖延整改,造成师生受伤或财产受损的。

  4.发生安全事故报送不及时或有意隐报、不报造成一定负面影响的。

  5.可以避免但由于学校管理疏漏,安全管理人员互相推诿,导致工作落实不到位,造成伤害事故发生的。

  (三)被考核学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教育局对学校实行A级挂红牌督办,全县通报批评。对校长、分管副校长、保卫科长等相关责任人进行免职、降职等相关处分,连续两年年度考核不合格,必要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1.出现学校管理责任事故,学校发生学生踩踏事故、外来暴力侵害责任事故、校园严重欺凌事件、学生违法犯罪事件以及校内食堂、商店发生学生食物中毒事故,后果严重的或因学校管理责任而导致校内学生发生的严重伤残、伤亡事故的。

  2.出现学校管理责任事故,造成较大财产损失和人员伤亡的。

  最新学校安全工作考核方案4

  为全面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工作方针,坚持谁的岗位谁负责的原则,维护幼儿园稳定,保护学校财产和师生生命安全,把我园建成安全文明校园,全体教师都应当承担起安全教育工作职责。为提高教师对安全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切实把我园综合治理工作做细做好,特制定本方案。

  一、考核对象:

  部门负责人、班主任、教师。

  二、考核内容:

  (一)安全教育

  对于幼儿园布置的阶段性安全工作,班主任老师不能进行宣传,或宣传不到位,在班主任工作手册上无记载,所教班级学生执行不力的。

  (二)卫生安全

  1.严把食品进货关、验货关,如造成学生食用后,有不良反应的。

  2.教师在进行班级活动中集体为学生购买食品,如不经园长批准,擅自为学生购买,学生食用后造成后果的。

  (三)教学安全

  1.上课教师不能候课或在上课期间离开课堂,学生无人管理,秩序混乱,造成学生伤害事故的。

  2.教师因公出差或外出听课等,应向其他教师做好工作的移交手续。如不作交待和移交,致使相关工作无人管理,造成学校安全责任事故的。

  (四)课间安全

  值周教师不能按时到岗,不能在自己的责任区域内巡视,学生活动混乱;放学后不能在所在楼层管理,学生上、下楼梯拥挤、奔跑,造成学生伤害事故的。

  (五)活动安全

  1.在学校组织的各种学生集会活动中,教师要带领学生上、下楼梯,带领学生进、退场,做到秩序井然,防止学生发生拥挤、踩踏、相撞等事故。因工作失职、玩忽职守造成学校安全责任事故的。在学生进行集会活动中,教师不能坚守岗位、维持秩序,造成局面混乱,引发伤害事故的。

  2.在学生活动之前,没有活动安全预案,安全措施没有考虑周密;或体育活动课上不先组织学生进行准备活动,在学生活动中没有精心组织,学生在活动过程中发生安全事故的。

  3.护送教师在放学后不能及时到岗到位进行护送,致使学生队伍秩序混乱,学生过公路出现险情,引起学生家长不满的。

  (六)设施设备安全

  1.各类教学器械、活动器械、教具及楼层、班级、专用室等的设施设备,教师要经常检查。如发现设施设备有安全隐患,不能及时向园长汇报,造成学生安全事故的。

  2.因临时情况所圈定的危险区域,不能预先提醒师生注意,没有设立警示标志,造成师生安全事故的。

  3.对于学校、班级、专用室等的设施、设备,不能尽到保管义务,致使学校的财产遭损、被盗,造成学校重大财产损失的。

  三、考核办法。

  在教职工年度考核时,将安全工作纳入“绩”项进行考核。

  四、一票否决。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将在年度考核中确定为不合格。

  (1)不能认真履行安全岗位职责,情况严重的;

  (2)因未尽职责,造成学生伤害的;

  (3)因未尽职责,给学校造成重大财产损失的。

  (4)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造成学生伤害或引起不良影响的;

  (5)违反学校有关规定,造成学生伤害的。

  最新学校安全工作考核方案5

  一、指导思想

  为加强学校学生安全管理,进一步推进班级安全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充分发挥班主任在管理上的责任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体现工作价值,推动良好班集体的建设,全面落实我校各项安全管理制度,鼓励先进,特制定本考核方案。

  二、考核等次

  根据班级安全工作实绩,考核结果分为:优秀、良好、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五个等次。

  三、考核原则

  1、采用百分制记分法:优秀:综合得分须满90分(含90分);良好:综合得分须满85分(含85分);合格:综合得分在65-84分之间;基本合格:综合得分在60-64分之间;不合格:综合得分在60分以下。

  2、各等次名额保持合理比例:班主任优秀比例占班主任总人数的20%-25%;良好比例占班主任总人数的30%-35%。

  科任老师由于安全管理工作相对较轻,因此优秀与良好比例亦相应有所减少,优秀占全部科任教师的10%-15%;良好占全部科任教师的15%-20%。

  3、实行一票否决制:在评估当学期,班主任或科任教师若出现以下情况者,取消班级安全评估资格,视作不合格。

  (1)有体罚、变相体罚学生,造成恶劣影响或被上访至教育局以上主管部门的。

  (2)因教育、保护、管理不当等原因,造成重大伤害事故,或事后处理不利,给学校声誉造成不良影响的。

  (3)学校布置的班会课主观不上,造成班风、学生行为规范等方面较原有基础明显下降,或造成其它安全事故的。

  4、班级安全考核定为“基本合格”并限期作出整改,整改不力的视为“不合格”。

  5、班级安全考核结果作为今后提高教师待遇,拉开福利差距,评选各级各类德育先进个人的依据。

  四、等次条件

  1、合格:班主任能经常性地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并结合本班实际情况开展各种安全宣教和行为纠错工作。学生行为无严重违反校规校纪情况,懂得基本的安全自我保护常识。学校布置的各项安全工作能按时完成,班级学生无重大安全事故发生,班主任安全工作基本令人满意。科任教师课堂秩序井然,无安全事故发生,对学生中出现的安全隐患能及时上报或处理。

  2、良好:班主任经常性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作用明显,能及时发现本班中存在的安全问题并作出有针对性的改进,学生行为无违反校规校纪情况,具有基本的自我安全管理能力。学校布置的各项安全工作能较好完成,班级学生无一例安全事故发生,班主任安全工作颇为扎实,学校和家长比较满意。科任教师课堂秩序良好,对学生因生病或其它原因而造成的安全隐患能及时正确处理或上报班主任,能协助班主任组织好本班学生参与学校活动。

  3、优秀:班主任教育作用显著,能结合本班学生思想行为实际创造性地开展宣教工作,学生举止文明、严守规章,具有较强的自我安全管理能力。学校布置的各项安全工作能出色完成,班级学生无安全事故发生,班主任工作极为扎实,深受学校和家长普遍赞誉。科任教师能结合所教学科进行安全教育,课堂秩序良好,能主动协助好班主任组织本班学生参与学校活动,对学生上报的本班安全情况不推诿,不迟误,及时正确处理。

  五、考核内容

  (一)师德师风(40分)

  1、禁止体罚、惩罚和侮辱学生。10分

  2、禁止上课迟到、旷到、早退。10分

  3、禁止酒后上课。5分

  4、热爱学生、关爱特殊学生。5分

  5、语言得体,引导正确。5分

  6、带队出退操、放学监管得力。5分

  (二)安全教育(36分)

  1、根据学校工作布置上好安全教育课。10分

  2、经常性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学生行为规范。5分

  3、认真组织学生参加学校的每次安全教育活动,监管有力。6分

  4、经常与家长沟通,做好后进生转化工作。5分

  5、班级内无重大安全事故发生。10分

  (三)学生行为(24分)

  1、无早到、早退现象。2分

  2、无带零食进教室现象。3分

  3、出退操进餐整齐有序。3分

  4、上下楼梯靠右行,不冲撞。3分

  5、不带凶器或甚至危险玩具进校园。3分

  6、不在台阶走廊追闹嬉耍。2分

  6、不爬围墙、栏杆。2分

  7、不玩弄校园电器开关。3分

  8、不吵闹打架。3分

  六、考核方法及程序

  1、考核方法

  (1)班级安全工作考核以一年度为准,由考核对象(班主任、科任教师)自评,学校综合评定组成。

  (2)综合评定包括政教处初评,家长问卷、学生问卷、科任教师问卷,校委会终审。

  2、考核程序:

  (1)考核对象自评

  (2)学校综合评定

  最新学校安全工作考核方案6

  根据市县有关学校安全工作的要求,为切实加强我县学校安全工作的监管,结合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原则

  《xx县学校安全稳定年度工作考核方案》(以下简称《方案》)的核心是建章立制、明确职责、落实责任。目标是减少学校师生意外伤害事故,杜绝各类安全责任事故和重特大事故,为师生员工提供一个安全稳定的环境,确保校园平安稳定,促进平安xx建设。

  二、组织领导

  成立学校安全稳定年度工作督导考核领导小组,由陈洪荣同志任组长,牟方权、屈长元、韩家骧、丁盟宗、李国荣、卢军、李保宣、吴比、贺江鹏同志任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

  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安监科,由李保宣兼任办公室主任,乔治伟任办公室副主任,谭地权、薛亮等为成员,具体负责学校及校长督导考核的日常工作。

  三、考核对象

  全县各公办学校,已经审批并通过年检的民办学校

  四、考核内容及分值

  年度考核实行100分制。

  (一)基础性指标100分(具体内容、分值见《考核细则》);

  (二)加分和扣分(见本方案第七条奖惩办法);

  五、考核等次

  考核分优秀、合格和不合格三个等次。考核分数90分及以上为优秀,65分至90分(不含90分)为合格,64分及以下为不合格。

  六、考核方式

  考核评价工作在教委安全工作督导考核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由安监科牵头组织实施,片区督导员协助,乡镇村小由所属中心校按本规定组织考核,片区督导员督察督办。民办学校由职成教科牵头考核。

  考核采取过程督导和年终考核相结合方式进行,年终先由学校根据考核细则自查量分报我委安监科,我委进行核查评估。安监科建立过程督导考核台帐,对全县各级各类学校进行过程督导和专项督查,并参考教委相关科室和片区督导员的意见完成学校的督导考核和考核评价。

  七、奖惩办法

  (一)学校安全稳定工作考核“一票否决”范围。

  1.发生安全责任事故或重特大事故,受县政府及以上有关政府或部门通报批评或在社会上造成重大影响的;

  2.学校未发现或未及时向上级书面报告,造成房屋坍塌或设备设施的原因等造成师生的生命财产严重受伤受损的;

  3.食品或饮用水不安全,学校没有及时整改或向上级书面报告造成师生中毒的;

  4.发生安全事故报送不及时或有意隐报、不报而造成严重后果的;

  5.学校在管理或工作中被市级及以上政府或部门通报、黄(红)牌警告、挂牌督办等情形的;

  6.其它可以避免但由于学校管理疏漏,安全教育不及时或不够,造成师生重大伤亡的。

  (二)学校安全稳定工作额外扣分范围。

  被考核的学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每出现一起酌情扣考核分6-10分。

  1.安全事故善后处置不及时或不当,致使学生家长3人以上集体上访给教育带来严重负面影响的;

  2.安全事故学校无直接责任,但对学生教育不够,管理疏漏造成师生意外死亡或重大伤害事故,每学期发生两起及以上的;

  3.学校在管理或工作中存在自身责任问题,在乡镇、街道及以上政府、部门安全检查中受到通报批评或点名批评、黄(红)牌警告、挂牌督办等情形的;

  4.乡镇、街道及以上政府、部门提出安全隐患的整改意见或下发了限时整改通知,学校推诿、拖延整治或办理不及时造成师生受伤或财产受损的;

  5.发生安全事故报送不及时或有意隐报、不报造成一定负面影响的;

  6.其它可以避免但由于学校管理疏漏,对学生教育不够,造成伤害事故发生的。

  (三)学校安全工作加分条件。

  1.代表本系统承担国家、市、县安全稳定工作范畴重大活动(含接受检查督导、观摩等),分别加3、2、1分(可以重复计算,下同);

  2.单位集体受到国家、市和县政府及相关部门关于安全稳定工作奖励的(以文件、奖证、奖状等为准),分别加5、3、1分。

  八、结果运用

  凡年度考核为优秀等次的学校由县教委给予表彰和奖励;考核为不合格等次的学校实行挂黄牌或红牌督办和全县通报批评、限期整改,对校长进行诫勉谈话,单位及法人代表当年不评优、评先和晋级。连续3年不合格的按干部管理权限予以免职,班子其他成员给予相应的处理。

  九、本方案自发文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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