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贸销售合同(4篇)
随着法律知识的普及,我们用到合同的地方越来越多,它也是减少和防止发生争议的重要措施。相信大家又在为写合同犯愁了吧,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外贸销售合同,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外贸销售合同1
甲方:
乙方:
甲方聘用乙方成为xxx公司(以下简称甲方)外贸业务人员,就聘用事宜,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1、双方本着真诚合作,共谋发展的原则,友好协商共同订立本协议。
2、乙方须为具有完全民事能力和劳动能力的合法公民。
3、乙方须提供真实合法的个人资料,并办理相关手续,经甲方核实无误后方可成为甲方外贸业务人员。
4、乙方须详细阅读本协议并了解甲方的一切相关规定,对甲方的经营理念须有较高的认知度及忠诚度,并自愿维护和遵守甲方的一切规章制度。
5、甲方按乙方销售业绩发放相应的业绩提成,如业务人员有出差经费,乙方需按规定如实报销相应费用。
6、为便于乙方拓展市场,甲方须向乙方提供相应的操作平台。乙方在职期间所开发的一切客户为甲方所有。乙方不得私下订单,一经发现,将追究法律责任。
7、乙方为业务级人员,如在甲方提供资料情况下无业绩或达不到公司所规定的业绩,甲方有权按规定解除双方的劳动关系。
8、乙方需保密公司所有资料,包括离职后,不得向同行业报出公司客户资源及产品价目表(离职人员不得享有任何公司资源,如msn,邮箱,b2b),对公司造成损害的应付相应法律责任。
9、 甲方试用期为一个月,乙方在试用期内底薪为rmb xx/月,提供住宿(住集体宿舍)。
10、 乙方的销售提成根据以下方式计算:
销售额:rmb 0~10000 乙方所得薪资为: 底薪
销售额:rmb 10001~20000 乙方所得薪资为: 底薪+(销售额-10000)*2%
销售额:rmb 20000以上 乙方所得薪资为:底薪+200+(销售额-20000)*3%
11、乙方试用期表现符合转正条件,甲方需予以转正,并增加底薪 (视乙方的表现最高不超过300)
12、转正后甲方将为乙方提供每季度的涨薪,涨薪的幅度视乙方的表现每次不超过300元。
11、乙方如表现出色可提升为业务主管;在提为业务主管后,乙方享有业务销售额提成点的千分之一点。如因乙方失误造成销售总额在公司没有利润的'情况下不予发放提成,或因报价给客户使公司的利益达到低点,甲方与乙方另行商议业绩提成。在试用期内如乙方无任何业绩,甲方有权解除聘用关系。
12、试用期间,乙方不能请假(特殊情况除外),若乙方请假超过5天以上合同将不生效(不能这样吧),将不予发放薪金。另若乙方要在试用期内离职,需提前三天提出离职申请。
12、员工薪金发放:员工工资须压一个月,每月18号发放工资。提成发放:须收到客户货款后并确认客户收到货的情况下,提成与上月工资一起发放。
13、乙方须提前一个月提出离职申请,并按规定做好离职交接手续方准予离职,否则不予发放薪金。旷工三天视为自动离职处理,不于发放当月工资(工资要发的啦),对公司造成损害的予以赔偿。
14、本协议有效期为一年,期满后可续签。
15、本协议一式三份,双方各执一份,存档一份,经签字后生效,三份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外贸销售合同2
编号:no:
日期:date:
签约地点:signed、at:
卖方:sellers:
地址:address:
邮政编码:postal、code:
电话:tel:
传真:fax:
买方:buyers:
地址:address:
邮政编码:postal、code:
电话:tel:
传真:fax:
在履行协议过程中,如产生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若通过友好协商未能达成协议,则提交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对外贸易仲裁委员会,根据该会仲裁程序暂行规定进行仲裁。该委员会决定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仲裁费用,除另有规定外,由败诉一方负担。
买卖双方同意按下列条款由卖方出售,买方购进下列货物:
1、货号:
2、品名及规格:
3、数量:
4、单价:
5、总值:数量及总值均有_____%的增减,由卖方决定。
6、生产国和制造厂家:
7、包装:
8、唛头:
9、装运期限:
10、装运口岸:
11、目的口岸:
12、保险:由卖方按发票全额110%投保至_____为止的_____险。
13、付款条件:买方须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将保兑的,不可撤销的,可转让可分割的即期信用证开到卖方。信用证议付有效期延至上列装运期后15天在中国到期,该信用证中必须注明允许分运及转运。
14、单据:
15、装运条件:
16、品质与数量、重量的异义与索赔:
17、人力不可抗拒因素:
18、仲裁:
由于水灾、火灾、地震、干旱、战争或协议一方无法预见、控制、避免和克服的其他事件导致不能或暂时不能全部或部分履行本协议,该方不负责任。但是,受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一方须尽快将发生的事件通知另一方,并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15天内将有关机构出具的不可抗力事件的证明寄交对方。
双方一致同意按下列条款签订本协议。
第1条、定义
1.1、产品:本协议中所称产品,系指由甲方制造并以其商标销售的(产品名称__________)和随时经双方以书面同意的其他商品。
1.2、地区:本协议中所称地区,系指_________国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3、商标:本协议中所称商标系指(商标全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2条、委任及法律关系
2.1、委任:在本协议有效期内,甲方委任乙方作为其代理,以便在地区获致产品的订单。乙方愿意接受并承担此项委托。
2.2、法律关系:本协议给予乙方的权利和权力只限于给于一般代理的权利和权力,本协议不产生其它任何关系,或给予乙方以代表甲方或使甲方受其它任何协议约束的任何权利,特别是,本协议并不构成或委派乙方为甲方的代表,雇员或合伙人。双方明确和理解并同意,在任何情况下,乙方可能遭受的任何损失,不论部分或全部,甲方均不承担责任。
2.3、指示:乙方应严格遵守甲方随时发来的指示。由于乙方超越或违背甲方指示而造成的任何索赔、债务和责任,乙方应设法保护甲方利益并赔偿甲方因此而遭受的损失。
第3条、甲方的责任
3.1、广告资料:中方应按实际成本向乙方提供合理数量的产品样品、样本、价目表、广告宣传用的小册子及其他有关产品推销的辅助资料。
3.2、支付推销:甲方应尽力支持乙方开展产品的推销;甲方不主动向乙方代理地区的其他客户发盘。
3.3、转介客户:除本协议另有规定外,如地区其他客户直接向甲方询价或订购,甲方应将该客户转介乙方联系。
3.4、价格:甲方提供乙方的产品价格资料,应尽可能保持稳定,如有变动应及时通知乙方,以利推销。
3.5、优惠条款:甲方提供乙方获致订单的条款是最优惠的。今后如甲方向地区其他客户销售产品而提供比本协议更有利条件时,甲方应立即以书面通知乙方,并向乙方提供比此项更有利的条件。
3.6、保证:甲方担保凡根据本协议出售的产品如经证实在出售时质量低劣,并经甲方认可,则甲方应予免费修复或调换。但此项免费修复或调换的保证,以产品在出售后未经变更或未经不正确地使用为限。除上述保证外,甲乙双方均同意不提供任何其它保证。
第4条、乙方的责任
4.1、推销:乙方应积极促进产品的推销,获取订单,并保持一个有相当规模和足够能力的推销机构,以利产品在地区的业务顺利开展和扩大。
4.2、禁止竞争:乙方除得到甲方书面同意外,不应制造、购买、获取订单、或协助推销与本协议产品相同或类似的其他国家商品,或将本协议内产品转销其他国家和地区。
4.3、最低销售额:在本协议有效期间的第一个十二个月内,乙方从地区客户获得的产品订单,总金额应不少于______元。以后每十二个月递增百分之十五。
4.4、费用:在本协议有效期内,乙方应承担在地区推销和获取产品订单的全部费用,如电报费、旅费和其他费用,本协议另有规定者除外。
4.5、产品价格与条件:乙方保证按照甲方在本协议有效期内随时规定的价格和条件进行推销。在获取订单时,乙方应充分告知客户,甲方的销售确认书或合同内的一些条款以及任何订单均须经乙方确认接受后方为有效。乙方收到的产品订单,应立即转给甲方以便予以确认或拒绝。
4.6、督促履约:乙方应督促买户严格按照销售确认书或合同的各项条款履约,例如及时开立信用证等等。
4.7、市场情况报导:乙方应负责每月(或每季)向甲方提供书面的有关产品的市场报导,包括市场上同类产品的销售情况、价格、包装、推销方式、广告资料、客户的反应和意见等。如市场情况发生重大变化时,乙方应及时以电报通知甲方。
第5条、佣金
5.1、佣金率及支付方式:凡经乙方获得并经甲方确认的订单,甲方在收妥每笔交易全部货款后,将按发票净售价付给乙方百分之_________佣金。为了结算方便,佣金每月(季)汇付一次。如有退货,乙方应将有关佣金退还甲方。
5.2、计算基础:上述发票净售价系指甲方开出的产品发票上的总金额(或毛售价)减去下列费用后的.金额,但以这些费用业经包括在毛售价之内者为限:
(1)关税及货物税:
(2)包装、运费和保险费:
(3)商业折扣和数量折扣:
(4)退货的货款:
(5)延期付款利息:
(6)乙方佣金:
5.3、甲方直接成交的业务:凡乙方地区的客户,虽已了解甲乙双方的贸易关系,或经甲方转介与乙方,但仍坚持与甲方直接交易,则甲方有权与之成交,保留百分之_________佣金与乙方,并将此项交易作为本协议第4.3款最低销售额的一部分。
如乙方地区的客户在中国访问期间(包括参加在中国举办的各种交易会)与甲方达成产品的交易,目的港为乙方代理地区者,甲方有权接受其订单,但不为乙方保留佣金,亦不计入上述最低销售额。
5.4、超额佣金:如乙方在本协议有效期内积极推销产品并超额完成年度最低销售额(按实际出运金额计算),甲方对超额部分除支付规定的佣金外,应另付乙方奖励佣金:
(1)超额百分之五十时,奖励佣金为百分之_________;
(2)超额百分之一百及以上时,奖励佣金为百分之_________。奖励佣金在年度终了由甲方结算后一次汇付乙方。
第6条、协议有效期
本协议有效期为______年,期满自动失效。如双方同意延续本协议,任何一方应在期满______天前用书面通知对方以便相互确认
第7条、协议的终止
7.1、终止:协议双方应认真负责地执行各项条款。在下列条件下,每一方得以书面通知另一方立即终止本协议或取消其中某一部分:
(1)如一方未能履行本协议的任何一项义务,而此项违约在接到另一方书面要求纠正的通知后______天内又未能加以纠正;或
(2)如一方自动或被迫申请宣告破产,自动或被迫申请改组、清理、解散、或对该方指定了产业管理人;或
(3)如发生违反本协议第8条有关商标使用或注册的情况;或
(4)如发生本协议第9条不可抗力事由,一方在超过_________天期限后仍无法履行其义务时。
7.2、终止的影响:本协议的终止并不解除双方按照本协议规定业已产生但未了结的任何债务。凡在协议终止前由于一方违约致使另一方遭受的损失,另一方仍有权提出索赔,不应受终止本协议的影响。、乙方特此声明:由于终止本协议而引起的损害,乙方放弃要求补偿或索赔,但终止本协议前甲方应付乙方的应得佣金仍应照付。
第8条、商标
甲方目前拥有和使用的商标、图案、及其他标记,均属甲方产权,未经甲方特别以书面同意,乙方均不得直接或间接地、全部或部分地使用或注册。即使甲方特别以书面同意乙方按某种方式使用,但在本协议期满或终止时,此种使用应随即停止并取消。
关于上述权利,如发生任何争议或索赔,甲方有权立即单方面取消本协议并且不承担由此而产生的任何责任。
第9条、不可抗力
任何一方由于人力不可抗拒事由,以致直接或间接地造成任何迟延或无法履行本协议全部或部分条款时,另一方不得提出索赔要求。此类事由包括:水灾、火灾、风灾、地震、海啸、雷击、疫病、战争、封锁、禁运、扣押、战争威胁、制裁、骚动、电力控制、禁止进口或出口、或其它非当事人所能控制的类似原因、或双方同意的其它特殊原因。
有关一方应在事故发生后_________天内以书面通知另一方,并提供当地有关机构的证明文件,证明不可抗力事故的存在。
第10条、仲裁
凡有关协议或执行本协议而发生的一切争执,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能解决,双方同意提交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按该会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都有约束力。任何一方不得再以诉讼或其他方式向法院或其它机构申请变更。仲裁费用由败诉一方负担,仲裁裁决另有规定者按照规定办理。
第11条、转让
要协议任何一方在未经征得另一方书面同意之前,不得将本协议规定的任何权利和义务转让给第三者。任何转让,未经另一方书面明确同意,均属无效。
第12条、协议生效及其他
12.1、生效日期:本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立即生效。
12.2、未尽事宜:本协议如有未尽事宜须加补充或修改时,应以书面提出并经双方正式授权的代表签署后方能生效。
12.3、标题:本协议各项条款的标题仅为方便而设,不应限制或影响协议中任何条款的实质。
12.4、全部协议:本协议系双方关于本协议主题的全部协议和谅解。除本协议有明文规定者外,以前其它有关本协议主题的任何条件,声明或保证,不论是以书面或口头提出的,对双方都无约束力。
12.5、正式文本:本协议及附件以中文和英文缮就,每种文本有二正二副,签署后双方各执正副本各一份,两种文本具有同等效力。
12.6、政府贸易:本协议不适用于双方政府之间的贸易或甲方与乙方政府之间达成的交易,亦不适用于易货贸易或投标交易。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代表(签字):代表(签字):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签订地点:
外贸销售合同3
销货方:____(以下简称甲方)
购货方:____(以下简称乙方)
签约时间:_______
签约地点:_______
第一条经购销双方协商交易活动,必须履行本合同条款。具体品类(种),需签订要货成交单,并作为本购销合同的附件;本合同中的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需补充的条款可另附协议书,亦视为合同附件。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经双方确认的往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将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具有合同的效力。
签订成交单,除上级规定按计划分配成交外,其余商品一律采取自由选购,看样成交的方式。
第二条合同签订后,不得擅自变更和解除。如甲方遇不可抗拒的原因,确实无法履行合同;乙方因市场发生骤变或不能防止的原因,经双方协商同意后,可予变更或解除合同。但提出方应提前通知对方,并将“合同变更通知单”寄给对方,办理变更或解除合同的手续。
按乙方指定花色、品种、规格生产的商品,在安排生产后,双方都需严格执行合同。如需变更,由此而产生的损失,乙方负担;如甲方不能按期、按质、按量按指定要求履行合同,其损失,甲方负担。
第三条成交单中的商品价格,由双方当事人商议决定,或以国家定价决定。
在签订合同时,确定价格有困难,可以暂定价格成交,上下幅度双方商定。
国家定价的商品,在合同规定的交(提)货期限内,如遇国家或地方行政部门调整价格,按交货(指运出)时的价格执行。
逾期交货的,如遇价格上调时,按原价执行;遇价格下调时,按新价执行。逾期提货的,遇价格上调时,按新价执行,遇价格下调时,按原价执行。由于调整价格而发生的差价,购销双方另行结算。
第四条运输方式及运输费用等费用,由双方当事人协商决定。
第五条各类商品质量标准,甲方严格执行合同规定的质量标准,保证商品质量。
第六条商品包装,必须牢固,甲方应保障商品在运输途中的安全。乙方对商品包装有特殊要求,双方应具体合同中注明,增加的包装费用,由乙方负担。
第七条商品调拨,应做到均衡、及时。对合同期内的商品可考虑按3 ∶3 ∶4的比例分批发货;季节性商品按承运部门所规定的最迟、最早日期一次发货;当令商品,零配件和数量较少的品种,可一次发货。
第八条对有有效期限的商品,其有效期在2 /3以上的,甲方可以发货;有效期在2 /3以下的,甲方应征得乙方同意后才能发货。
第九条甲方应按乙方确定的合理运输路线、工具、到达站(港)委托承运单位发运,力求装足容量或吨位,以节约费用。
如一方需要变更运输路线、工具、到达站时,应及时通知对方,并进行协商,取得一致意见后,再办理发运,由此而影响合同期限,不以违约处理。
第十条商品从到达承运部门时起,所有权即属乙方。在运输途中发生的丢失、缺少、残损等责任事故,由乙方负责向承运部门交涉赔偿,需要甲方协助时,甲方应积极提供有关资料。乙方在接收商品时发现问题,应及时向承运部门索取规定的记录和证明并立即详细检查,及时向有关责任方提出索赔;若因有关单据未能随货同行,货到后,乙方可先向承运部门具结接收,同时立即通知甲方,甲方在接到通知后5日内答复;属于多发、错运商品,乙方应做好详细记录,妥为保管,收货后10日内通知甲方,不能自行动用,因此而发生的一切费用由甲方负担。
第十一条商品的外包装完整,发现溢缺、残损串错和商品质量等问题,在货到半年内(贵重商品在7天内),责任确属甲方的,乙方可向甲方提出查询。
发现商品霉烂变质,应在30天内通知甲方,经双方共同研究,明确责任,损失由责任方负担。
接收进口商品和外贸库存转内销的商品,因关系到外贸查询,查询期为乙方收货后的60天,逾期甲方不再受理。
乙方向甲方提出查询时,应填写“查询单”,一货一单,不要混列。查询单的内容应包括唛头、品名、规格、单价、装箱单、开单日期、到货日期、溢缺数量、残损程度、合同号码、生产厂名、调拨单号等资料,并保留实物;甲方接到“查询单”后,10日内作出答复,要在30天内处理完毕。
为减少部分查询业务,凡一张调拨单所列一个品种损溢在2元以下、残损在5元以下均不做查询处理(零件除外)。对笨重商品的查询(如缝纫机头、部件等的残品)乙方将残品直接寄运工厂,查询单寄交甲方并在单上注明寄运日期。
第十二条商品货款、运杂费等款项的结算,购销双方应按中国人民银行结算办法的规定,商定适宜的结算方式,及时妥善办理。
货款结算中,要遵守结算纪律,坚持“钱货两清”原则,分期付款应在成交单上注明。有固定购销关系的国营、供销合作社商业企业,异地货款结算可采用“托收承付”结算方式;对情况不明的'交易单位,可采用信用证结算方式,或先收款后付货。
第十三条甲、乙双方的任何一方有违约行为的,应负违约责任并向对方支付违约金。因违约使对方遭受损失的,如违约金不足以抵补损失时,还应支付赔偿金以补偿其差额。如违约金过分高于或者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或者增加。
1、甲、乙两方所签订的具体合同要求,一方未能履行或未能完全履行合同时,应向对方支付违约合同货款总值___%的违约金。但遇双方协商办理变更或解除合同手续的,不按违约处理。
2、自提商品,甲方未能按期发货,应负逾期交货责任,并承担乙方因此而支付的实际费用;乙方未按期提货,应按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逾期提货部分货款总值计算,向甲方偿付逾期提货的违约金,并承担甲方实际支付的保管费用。
3、甲方提前交货和多交、错发货而造成的乙方在代保管期内实际支付的费用,应由甲方负担,乙方逾期付款的,应按照人民银行有关逾期付款的规定,向甲方偿付逾期付款违约金。
4、对应偿付的违约金,赔偿金,保管、保养费用和各种经济损失,应在明确责任后,10天内主动汇给对方,否则,按逾期付款处理,但任何一方不得自行用扣发货物或扣付货款充抵。
第十四条甲、乙两方履行合同,发生纠纷时,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两者选一)
第十五条本合同一式4份,甲、乙两方各执2份,并送交当地人民银行及有关部门,监督执行。
第十六条本合同(协议)双方签章,依法生效,有效期为1年,期满双方如无异议,合同自动延长。凡涉及日期的,按收件人签收日期和邮局戳记日期为准。
销货方(甲方)签章:____
购货方(乙方)签章:___
开户银行: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
帐号: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日期:
日期:
外贸销售合同4
甲方(买方):______________
乙方(卖方):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平等、互惠互利、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充分友好协商,订立如下合同条款,以资共同恪守履行。
第一条买卖标的
1、名称:______________
2、品种:______________
3、规格:______________
4、价格:______________
第二条质量和数量的保证
卖方保证商品系全新的且符合合同规定的规格和质量的各项指标,质量保证有效期为货物到目的港后的________个月。
第三条生产国别和制造厂商
1、生产国:_____________________
2、制造厂商: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条包装
应当能达到防压坏、防潮的基本要求,或符合甲方提出的其他要求。
第五条付款条件
离岸价条款:
1、按合同规定卖方应在装运之前_______天用电报(或函件)通知买方合同号码、品名、数量、价值、箱号、毛重、尺寸及何时可在发运港口交货,以便买方订舱。
2、若货物系由邮寄(或空运),卖方应在发运前_______天,按照第_______条规定,用电报(或信件)通知买方大约的发货期、合同号码、货物名称、价格等。卖方在发货后应立即用函电将合同号码、货物名称、价格及发货日期通知买方,以便于买方及时购买保险。
第六条装运通知
卖方在装货结束后应立即用函电将合同号码、货物名称、数量、发票价格、毛重、船名和船期通知买方。由于卖方未能及时通知造成买方不能及时买保险,则一切损失均由卖方负责。
第七条装运条件
1、海运:全套洁净已装船提单,做成空白抬头,由发货人空白背书注明“运费到付”、“运费付讫”并通知目的港的________公司。
2、航空邮包:________提供一份空运单,注明“运费到付”、“运费已付”,交付买方。
3、发票_______份,注明合同号码和装运唛头(若超过一个装运唛头,发票应分开,细节应根据合同办理)。
4、由制造厂开出一式_______份的装箱单。
5、由制造厂开出的数量和质量证书_______份。
6、在装运之后,立即通过电报、或信件将有关装运之细节通知买方。此外,卖方在装船后的_______天内,要用空邮另寄_______份所有上述文件,一份直接寄给收货人,另一份直接寄给目的口岸________公司。
第八条目的港及收货人
________________。
第九条装运期限
收到不可撤销信用证_______天。
第十条装运唛头
卖方应在每个箱上清楚地刷上箱号、毛重、净重、体积及“防潮”、“小心搬动”、“此边朝上”及装运唛头等字样。
第十一条保险
1、装运后由买方自理。
2、由卖方投保____________。
第十二条索赔
在货物到达目的口岸之后的_______天内,若发现商品的质量、规格或数量不符合合同之规定,则买方凭________检验局颁发的'检验证书有权提出更换质量合格的新商品或要求赔偿,且所有的费用(如检验费、保险费及装卸货费等)均由卖方负担。但所提的索赔属于保险公司或承运方的责任,则卖方不负责任。货到目的口岸之后的_______个月内,在使用过程中若由于质劣而出现损坏,买方应通过书面立即通知卖方并凭________检验局所颁发之检验证书为依据,提出索赔要求。根据买方的要求,卖方应负责立即排除缺陷,必要时,买方可自行排除缺陷,费用由卖方负责,若卖方收到上述要求之后_______个月内未能答复买方,则便视为卖方已接受要求。
第十三条不可抗力
本合同内所述的全部商品,在制造和装运过程中,如因人力不可抗拒的原因,拖延装运或无法交货,则卖方概不负责。卖方应将上述的事故立刻通知买方,且在其后的_______天内航空邮寄一份由政府签发的事故证书给买方,作为证据。卖方仍应负责采取必要的措施加速交货,若事故持续超过_______个星期,则买方有权取消合同。
第十四条延迟交货和罚款
本合同内所述的全部或部分商品,若卖方不能按时交货或延迟交货,且卖方同意罚款,则买方应同意其延迟交货,但由于人力不可抗拒的原因而造成延迟交货则不罚款,所罚的款项经协商可由付款银行从付款中扣除。罚款不应超过延迟交货的货物总值之_______%,罚款率每_______天为_______%,不足_______天的天数按_______天算。若卖方超过本合同规定的装运时间_______个星期仍然不能交货,则买方有权取消本合同。尽管合同已取消,卖方仍然应毫不延迟地支付上述罚款给买方。
第十五条仲裁
凡因执行本协议所发生的一切争执,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获得解决,则提交___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根据该会的仲裁程序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都有约束力,仲裁费用由败诉方负担。
第十六条本合同由双方签署后生效,中英文正本各_______份,双方各持_______份为据,具有同等的效力。
甲方(签字):______________乙方(签字):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日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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