粘砖合同协议书
篇一:贴砖合同
发 包 人: (以下简称甲方) 分项承包人: (以下简称乙方) 工 程 地 址:
为共同地更好地完成 楼外墙粘贴:经双方一致同意签订本合同。
一、 承包范围:
1. 外墙砖粘贴及勾缝项目;
二、 工程质量等级:项目质量达到合格以上。
三、 工期要求:外墙面砖在年 月 日之前全部完成。
四、 承包方式:包工,不包料(甲方提供施工材料及井架、斗车、水管、瓷洁精、工人住宿用电)其他相关工具等乙方负责。
五、 工程计算方式:按实际完成面积计算。
六、 承包价格
1. 外墙面砖粘贴每平方米为 元,规格为砖,包括粘贴、勾缝、外墙清洗等镶贴完整工序。
附注:乙方应严格对工人进行交底,在施工前自检已搭设好的脚手架是否达到安全施工条件,若没所造成的事故的乙方自负。
七、工程款支付方式
1、进度款:按每月月底完成的项目预付85%工资款。由乙方报送完成的工程清单需经过现场施工员审核过。
2、项目完工款:乙方在其承包项目完工10天内,经甲方自检通过,甲方按乙方所完成工程量全部结清。
争议与纠纷处理
1、因一方原因,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时,应通知对方,办理合同终止协议,并收责任方赔偿对方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
2、本合同在履行期间,双方发生争议,本着友好合作精神,在不影响工程进度的前提下,双方可采取友好协商解决,或向当地相关部门提起诉讼。
本合同壹式叁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公司备案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应,本合同签订之日起生效,履行完成后自行终止,经双方协商同意后签订本合同: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代表人: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篇二:地砖粘贴合同
发包方:xxx有限公司xxx二次装修工程项目部(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 (以下简称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以及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结合本工程实际,为明确双方的责任、权利和义务,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特订立如下协议。
第一条工程概况
1.1 工程名称: xxx二次装修工程
1.2 工程地点: xxx
1.3 承包范围及内容:xxx二次装修工程施工图中楼地面及墙、柱面粘贴工程。
包括:材料(水泥、河沙、商混干拌砂浆、墙地砖、踢脚砖、色带砖)从一楼材料库房或汽车上运输、转运至各施工楼层、清理基层、刷浆、砂浆找平层、墙地砖粘贴、色带砖裁切和铺贴、勾缝、插缝、清扫场地,将剩余建渣运至一楼指定垃圾堆放区,并将已完工楼层剩余的水泥、河沙、商混干拌砂浆、切割后的和整张、整件墙地砖、踢脚砖、色带砖运至下一个施工楼层,必须做到工完场地清。
1.4 承包方式:本工程采用“包人工、包工期、包竣工调试、
包质量、包安全、包文明施工、包环境保护及涉及本合同承包范围内甲方对业主的承诺及业主对甲方所作的规定、约束等”的包干方式,全面负责本合同范围内的全部工作内容。
第二条合同工期
2.1 乙方接甲方进场通知后 3 日内做好施工现场准备工作。
2.2 合同工期:本工程于年月日开工,至 年月 日,共 日历天。
2.3 分包工期要求:按项目部施工进度计划施工。
2.4 工期由甲方以进度计划下达给乙方(按需满足甲方赶工要求)如因乙方劳动力不足、组织不力等因素影响工期,甲方可予以经济处罚;
2.5 若乙方不能增加工人,甲方可联系另外队伍进场施工,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含额外增加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三条工程质量
3.1 本粘贴工程按图纸要求及设计 、施工规范及有关技术标准组织施工,工程质量必须达到合格标准。如果质量不合格,乙方应无条件修补至合格,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及工期延误由乙方承担赔偿。
3.2 本工程质量必须满足相关规范要求,并由建设单位、质检站等相关职能部门的'检查、验收和签字确认。
第四条合同造价
4.1 乙方须按本合同规定的工期、质量等级和合同条款要求完
成本合同第1.3条承包范围内的全部施工内容,本合同单价是综合包干单价,是不再计取任何费率,为完成本合同内容所发生的一切费墙面、地面用,采用固定劳务单价方式,工程量按实收方计量。
4.2 包干单价:
粘贴墙面、楼地面砖(规格为600*600mm、800*800mm、600*300mm、300*300mm)单价为 xx 元/㎡;(包括色带砖裁切和铺贴)
粘贴梯步单价为 xx 元/㎡;(以水平面计算)
粘贴踢脚线单价为 x 元/m
4.3 乙方在签约前已认真踏勘施工现场,熟悉施工现场的一切情况,进场后不得以不熟悉现场情况和施工图纸为由提出单价调整或工期延长的要求。
4.4 进场施工前,乙方必须向甲方按所承包工程造价%缴纳工程质量安全保证金(或在次月工程进度款中扣留)。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无息退还。
第五条 工程款审核及支付
5.1付款方式:按当月实际完成工程量进度情况按比例足月支付工程进度款。
1、每月22日至24日进行进度款申报,工程量以甲方项目经理及现场施工员现场实际收方为准。甲方项目经理根据乙方当月实际完成的工程量及合同单价核算当月工程进度款,5个工作日前审核确认,经项目负责人签字后,以此作为进度款的依据。有关质量和安全等现场奖罚,在每次申请进度款中兑现。
2、业主单位在当月末或次月初拨付甲方二装月进度款后,甲方在3日内向乙方按70%支付当月进度款。
3、乙方工程竣工后,经甲方初步验收合格付至总工程款80%,待业主及相关单位验收合格后三月内付至总工款97%,余下3%作为保修款。
4、乙方在领取劳务费时须提供班组工资表和人个签名。(以便公司财务做帐)
第六条 工程保修金及保修期
6.1.工程保修金:按装修工程总结算价算价的3%作为工程质量保修金,保修期过扣除有关费用后无息返还。
6.2.保修期:质量保修期从工程竣工(业主)验收合格之日算起两年。
6.3.保修期间若发生工程质量问题需维修的,在收到维修通知单24小时内务必到场处理;否则,甲方有权委托其它人进场维修,所发生的相关维修费在保修款中扣除。
第七条 甲方责任
7.1 在开工前 2 天负责向乙方提供一套完整的施工图,设计变更通知和相应的技术交底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