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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写生的安全协议书
篇一:写生协议
协 议 书
甲方:
乙方: 饭店
甲方地址:
甲方电话:
乙方地址:
乙方电话:
乙方传真:
甲方按照专业教学需要及人才培养方案的要求,组织学生在校外进行风景写生教学活动,乙方自愿承接相关接待事宜,为保证风景写生教学活动的顺利进行,经双方协商达成以下协议:
第一条 风景写生教学时间为 2012 年 10 月17 日——2012 年 10月26 日,共计 10天。写生地点为:
,写生完毕返回校。中途需要转基地,车辆费用由甲方负责。写生活动具体路线根据甲方教学安排,视情况由双方协商确定,原则上以本合同所附的艺术写生地点范畴以内安排教学。
第二条 乙方负责甲方学生写生教学中学校到乙方基地往返交通车辆安排、在乙方写生期间的短途交通安排(乙方保证车辆有营运资格且为师生购买人身意外伤害的客车;有三年以上驾龄的司机驾驶)、住宿安排、写生期间的餐饮安排及风景点的门票购买。交通费 每人150元,食宿费每人每天40元,基地门票每人 25元(购买一次门票可至写生整个过程),保险费每人10 元(10万元人身意外伤害保险,2万元意外医疗保险)。甲方学生外出前把学生身份证号码传真给乙方,由乙方负责按有效时间和合同办理保险。
第三条 付款方式:经双方签定协议后,甲方负责人收集好学生在乙方基地所有一切费用,分两次交给乙方(首批款甲方到达写生基
地支付50%,余款在本次写生结束时结清 。乙方不予学生发生结账关系。学生写生费用不开发票,如需要开发票自己承担税费。
第四条 食宿安排:甲方先报人数给乙方,然后由乙方把房间号传给甲方,由甲方先在学校负责老师自行安排好学生房间,然后到达基地学生自己找好房间,避免学生混乱。
第五条 食宿标准:住宿标准:乙方基地学生住宿8-10人一间,带卫生间,免费提供热水、开水及空调设施(空调费用另外收取)。伙食标准:八菜一汤,四荤四素,10人一桌;开饭时间早餐7点30分,中餐12点,晚餐6点。乙方基地晚上关门时间22点,23点各个寝室要关灯,甲方学生房间内要求做到学生自已打扫卫生,保持清洁,节约用电,节约用水。
第六条 甲方安全责任:甲方保证参加风景写生的学生无精神病史,身体健康、无传染性疾病。风景写生教学期间,甲方应教育其学生做到尊重当地风俗习惯,爱护自然环境、保护文物、不乱泼乱扔、不乱写乱画、服从集体安排、不私自酗酒、不赌博、不通宵上网、不滋衅闹事、不私自外出、不下河游泳、不在野外或室内生火、不私自单独活动、不租借自行车代步、保管好贵重财物(如有贵重物品可交由乙方代为保管),更不得有违法犯罪行为。由此造成的不必要的麻烦和损失,由甲方自行负责,与乙方无任何关系。注:学生租自行车出车祸,或在溜冰场出事故由学生自负,乙方基地不给予任何赔偿。写生期间,如果甲方师生出现保险合同中约定的保险事故,则乙方有义务协助甲方人员解决人身、财产等损失赔偿,若因甲方原因给第三方造成人身财产损失,乙方无协助义务,也不负任何责任。
第七条 乙方安全责任:在风景写生教学期间,乙方要为甲方师生提供良好的的交通、饮食、人身安全保障,主动做好相关安全防范工作,并协助甲方做好管理工作,做好突发事件的善后处置工作,甲方师生在乙方基地范围内发生任何事故和纠纷时,乙方要及时赶到现
场、协助老师进行解决处理,如遇无法解决处理的事故时,负责通知当地公安机关出面解决,确保甲方师生人身安全。若在本协议有效期内发生因为甲方提供的交通、饮食、及非甲方师生责任的人身、财产安全责任事故,均由乙方全权负责。
第八条 本协议有效期为 2012 年 10 月 17 日至2012年 10 月 26日。其它未尽事宜,双方本着友好的态度协商解决。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 乙方:
代表人(签字): 代表人(签字):
身份证: 身份证: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篇二:写生安全协议
汶上圣泽中学学生外出写生安全协议书
外出写生是美术专业教学的组成部分,是色彩写生教学的一个重要环节,对于提高学生的艺术感受、创作能力、室外写生能力都具有重要的作用。为正常进行校外写生教学以及保障学生的人身安全,确保正常的教学纪律秩序,为此,特制定以下协议:
一、有关写生要求
1、学生自愿参加并签署本安全协议。
2、学生不准私自下河或违规攀爬危险地段,发现或发生有关安全问题应及时报告。
3、不得违规使用电器,严禁抽烟、酗酒,不到网吧等营业性娱乐场所活动。
4、注意个人财产安全,特别要时刻妥善保管好贵重财产,不得非法占有他人财物。
5、严格遵守交通规则,不得搭乘非正规营运车辆;
6、学生不得擅自离开写生住宿点,有事必须以书面形式请假并经带队老师批准方可离开。
7、男女生交往要得体,女生尤其要有安全防范意识;要遵纪守法。
8、按时起床,就寝,每天教师点名若干次,未归者按学校校规处理。
9、学生必须服从带队教师及写生基地管理人员的安排。
二、学生责任
学生应当自觉遵守学校制定的写生规章制度,提高安全意识,不断增强自我防范能力。如果校外写生期间出现下面因素造成学生人身伤害的,学生自己承担相应责任:
1、学生违反法律、法规和学校有关禁止性规定的。
2、学生有特异体质或者特定疾病,未向学校汇报的。
3、学生因心理原因发生意外伤害的。
4、未经教师同意,学生个人或学生组团外出活动的。
5、学生在宿舍内酗酒抽烟、打架、赌博和从事有害身心健康及败坏校风的。
6、违反学校规定,未按指导教师去做造成伤害的。
三、其他责任
1、地震、雷击、洪水等不可抗的自然因素造成学生人身伤害的,而学校已经履行了相应职责,行为并无不当的,学校不承担责任;
2、学生在校外内写生期间,因他人行为不慎引起人身伤害的,由伤害人承担相应责任;
3、他人故意侵害学生的,由侵害人承担责任;
4、学生因行为不慎造成他人人身伤害或者故意侵害他人的,由学生承担相应责任。
四、校方教师的义务
1、教育学生牢固树立“安全第一、以防为主”的思想意识。
2、学校选择符合安全标准的写生住宿地点、写生场地及其他教育教学设施。
3、教育学生讲文明、懂礼貌、守纪、守法。同学之间要互相关心、互相爱护,容忍互谅,协调解决同学间的磨擦,严禁打架、斗殴和伺机报复等不良现象发生。
4、教育学生不到危险地段玩耍、逗留。教育学生不攀爬树木、楼房、围墙、桥栏等。
5、教育学生在校外写生地点上要遵守社会公德,遵纪守法,尊重当地风俗,严禁学生私自登山、抽烟、脱离集体组织,严禁参与打架斗殴,严禁毁坏公物。
6、专业教师定期检查、讲评写生作业。
本协议自签字之日起生效,有效期至学生写生返校结束为止。
家长签字: 学生签字:
家长联系方式: 学生联系方式:
班主任签字:
二〇一三年九月 日 二〇一三年九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