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资协议书

时间:2021-04-17 13:51:23 协议书 我要投稿

出资协议书模板集合六篇

  在学习、工作生活中,协议书在生活中的使用越来越广泛,签订协议书可以约束双方履行责任。协议书到底怎么写才合适呢?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出资协议书6篇,欢迎大家分享。

出资协议书模板集合六篇

出资协议书 篇1

  本协议于20xx年 月 日在 签署。

  协议各方:

  甲方:

  住所地:

  营业执照号码:

  乙方:

  住所地:

  营业执照号码: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协议各方经协商一致,同意共同出资申请设立有限责任公司,特签署本协议。

  一、申请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名称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公司名称以公司登记机关核准的为准。

  二、公司主要经营 行业。公司住所拟设在 。

  三、公司股东为【】名法人和【】名自然人,分别为:

  股东一:【】

  住所地:

  营业执照号码:

  股东二:【】

  住所:

  身份证号码:【】

  四、公司注册资本及其缴纳方式、时间

  (一)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万元。

  各股东出资额和出资方式为:

  甲方以货币出资, 出资额为【】万元, 占注册资本【】%;

  乙方以货币出资, 出资额为【】万元, 占注册资本【】%。

  (二)公司注册资本分以下四期缴纳:

  1、第一期出资:甲方缴纳【】万元;本期出资于20xx年【】月【】日前足额缴纳完毕;

  2、第二期出资:甲方缴纳

  【】万元;本期出资于 年 月 日前足额缴纳完毕;

  3、第三期出资:甲方缴纳

  【】万元;本期出资于 年 月 日前足额缴纳完毕。

  (三)公司名称预先核准登记后,应当在【】天内到银行开设公司临时账户。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按照分期缴纳的约定,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公司临时账户。

  (四)股东不按协议缴纳所认缴的出资,应当向已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

  五、公司内部组织机构与运营

  (一)公司设立董事会,由【】、【】、【】担任董事;【】负责公司的总体运作,【】负责公司的建设、生产及经营,【】负责公司的财务、融资及资金运作。

  (二)公司不设监事会,只设监事一名,由【】担任;

  (三)公司设经营管理机构,由公司成立后另行聘请经营管理人员。

  六、出资人的权利和义务

  (一)出资人的权利

  1、共同决定设立公司的重大事项;

  2、当本协议约定的条件发生变化时,有权获得通知并发表意见;

  3、当其他出资人违约或造成损失时,有权获得补偿或赔偿;

  4、在公司依法设立后,各出资人即成为公司的股东,各方根据法律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享有股东应当享有的权利。

  (二)出资人的义务

  1、出资人确保投入公司的资产的真实性与合法性,公司的全部资产将归属公司依法经营管理,投入的资产将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验资报告予以确认;

  2、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从事公司设立活动,任何出资人不得以设立公司为名从事非法活动;

  3、应及时提供为办理公司设立申请及登记注册所需要的全部文件、证明,为公司的设立提供各种服务和便利条件;

  4、在设立公司过程中,由于出资人的过失致使公司的利益收到损害的,应对公司承担赔偿责任;

  5、出资人承诺:将按公平及诚实信用、有价等偿的原则并以一般市场条件与公司签署相关的交易合同;

  6、出资人承诺:在公司成立后,将不利用股东地位转移利润或从事其他行为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利益,将不以任何方式直接或间接从事构成与公司经营业务存在同业竞争的任何活动,包括但不限于研制、生产和销售与公司研制、生产和销售产品相同或近似的任何产品,并愿意对违反上述承诺而给公司造成的经济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7、在公司依法设立后,根据法律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各出资人作为公司的股东承担股东应承担的义务和责任。

  七、违约条款

  1、本协议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的有关条款及其保证与承诺,均构成该方的违约行为,须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2、任何一方因其自身的资格不符合法律及政策的有关规定而导致不能作为公司的出资人时,应及时退出,但应承担相应的费用。

  3、任何一方因违反本协议的有关规定,而在公司设立过程中退出的,须向公司赔偿由此所造成的损失。

  八、争议解决方式

  凡因本协议所产生的一切争议,协议各方应首先本着友好互利的原则进行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则任何一方有权向公司住所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九、全体股东同意共同委托 (人名)作为申请人,向公司登记机关提交的文件,同意对提交文件的真实性、有效性和合法性承担责任。

  十、本协议经各方签字后生效。一式 份,双方各执 份。

  股东签章:

  甲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名):

  乙方:(签名)

出资协议书 篇2

  XXX镇人民政府 (以下简称甲方) XXX(投资单位) (以下简称乙方)

  为广泛吸引外来投资,加快农村城市化进程,实现经济的跨越式发展,按照工业向园区集中、农民向场镇集中、种田向业主集中的要求,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双流县吸引外来投资的有关政策规定,经过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在平等互利、诚实信用、共谋发展的基础上,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真诚欢迎乙方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XX工业园区总体规划及产业规划、也符合国家环保要求的XXX项目在XX工业园区内选址,投资兴办工商税务登记在双流县内的独立核算生产性企业。

  二、项目内容:

  乙方项目投资 万元,其中,固定资产投资 万元(含土地、厂房、设备等)。项目建成投产后,预计年产值 万元,年纳税总额 万元。项目建设周期为供地后 天。

  三、用地规模:

  根据乙方投资和建设规模的要求,甲方同意乙方在符合规划的区域内(位于XX工业园区内X村X社)选址。项目用地 亩,其中代征地 亩,净用地 亩。面积以实际勘界测量为准。

  四、土地价格:

  乙方建设项目用地土地成本价为 万元/亩。优惠包干价格为:净用地 万元/亩(不含土地出让金),代征地为 万元/亩,土地款总额共计 万元。土地成本价和优惠包干价之差,用项目建成投产后,五年内从项目产生税收地方留成中,依据有关优惠政策进行抵扣,抵扣不足部分,由乙方补交。

  五、付款方式:

  乙方应在签定投资协议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甲方指定的帐户支付土地款总额的 %,作预付款和协议定金,协议生效。若超过30日未向甲方支付协议定金,此协议自行作废。

  甲方付齐农民土地补偿以及征地拆迁等费用共计 元之后,甲方积极做好项目进场的相关工作, 个月内提供乙方能进场施工的土地。

  乙方自获得甲方提供的能进场施工的土地后, 月内必须进场动工建设,超过 个月不动工,甲方有权收回土地。

  乙方应积极配合国土资源局做好征地报批资料,资料上报时,按规定缴纳补足费用到甲方指定帐户,待省人民政府下达征地批复后办给国有土地使用证,其征地余下费用一次性付清。

  六、甲方义务:

  1、双方签订《投资协议》后,甲方应将供水、排水、电气、通讯设施、道路、光纤等配套设施至乙方所征土地红线外;

  2、乙方基建项目的报建费14元/M2包干、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按现行政策85元/M2减半执行,其中市政设施、自来水、天然气分别按17元/M2、12.75元/M2、和12.75元/M2分离征收;

  3、甲方指派专人联系乙方,协助办理工商税务登记、立项、报建、环评等手续,协助各项优惠政策的落实等。

  七、乙方义务:

  1、乙方应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录用开发区内或双流县内人员就业;

  2、在同等条件下,乙方项目建设应优先选择双流县内建筑施工企业承担工程建设;

  3、乙方项目必须符合XX工业园区的环保要求,“三废”必须达标排放。

  八、双方应严格履行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补充。如果发生争议,双方友好协商解决。若协商未果,诉请有管辖权的法院裁决。

  九、本协议一式捌份,甲乙双方各执肆份,双方签字盖章并在乙方支付定金后协议生效。

  甲方: 乙方:

  代表(签字) 代表(签字)租房协议书范本购房合同协议书范本供货协议书范本

出资协议书 篇3

  转让方(甲方):

  身份证号码:

  地址:

  受让方(乙方):

  身份证号码:

  地址:

  ______________________企业(以下简称“企业”)

  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在深圳市设立,由甲方个人投资并经营,“企业”全部财产属甲方个人所有,并拥有完全的处分权,“企业”出资额为 币______万元。甲方愿意将其在“企业”的全部出资及与此相关的合法权益(以下称出资)转让给乙方,乙方愿意受让。现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独资企业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经协商一致,就转让出资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转让价格及转让款的支付期限和方式:

  1、甲方以 币________万元的价格将其在“企业”的全部出资转让给乙方。

  2、乙方应于本协议书生效之日起________日内以银行转帐 (或现金支付)的方式分_______次(或一次)将上述款项支付给甲方。

  二、甲方保证对上述出资拥有所有权及完全处分权,保证在出资上未设定抵押、质押,保证出资未被查封,保证出资不受第三人之追索,否则,甲方应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经济和法律责任。

  三、转让的效力:

  自本协议书项下的转让完成之日起,乙方对“企业”全部财产享有所有权及相关的权益,并以其个人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

  四、违约责任:

  1、本协议书一经生效,双方必须自觉履行,任何一方未按协议书的规定全面履行义务,应当依照法律和本协议书的规定承担责任。

  2、如乙方不能按期支付转让款,每逾期一天,应向甲方支付逾期部分转让款的万分之 的违约金。如因乙方违约给甲方造成损失,乙方支付的违约金金额低于实际损失的,乙方必须另予以补偿。

  3、如由于甲方的原因,致使乙方不能如期办理变更登记,或者严重影响乙方实现订立本协议书的目的,甲方应按照乙方已经支付的转让款的万分之 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如因甲方违约给乙方造成损失,甲方支付的违约金金额低于实际损失的,甲方必须另予以补偿。

  五、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或解除本协议书。经协商变更或解除本协议书的,双方应另签订变更或解除协议书,经深圳公证处公证。

  六、有关费用的负担:

  在本次出资转让过程中发生的有关费用(如公证、评估或审计、工商变更登记等费用),由__________承担。

  七、争议解决方式:

  因履行本协议书所发生的争议,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按照下列方式解决(任选一项,且只能选择一项,在选定的一项前的方框内打“√”):□ 向深圳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提交华南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又称“深圳国际仲裁院”)在深圳进行仲裁;□ 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八、生效条件:

  本协议书经双方签署并经深圳公证处公证后生效。双方应于本协议书生效依法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九、本协议书一式____份,甲乙双方、深圳公证处各执一份,其余报有关部门。

  转让方(甲方):

  受让方(乙方):

  年 月 日于深圳市

出资协议书 篇4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公司与______公司双方本着互利互惠、共同发展的原则,经充分协商,决定共同出资建立______公司,特定立本协议。

  第二章 出资双方

  第二条 出资双方为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公司

  法定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章 设立公司

  第三条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有关法律规定,决定在_______市设立_______公司,地址:_____________

  第四条 公司为有限责任公司;甲乙双方以各自认缴的出资额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双方按各自的出资额在投资总额中所占的比例分享利润和分担风险及损失。

  第四章 公司宗旨、经营项目和规模

  第五条 公司的宗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六条 公司的经营项目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七条 公司投资总额为人民币_________元,其中注册资金_________元。

  甲方以___________作为投资,占投资总额_________%。

  乙方投资_________万元,占投资总额_________%,其中现金_________万元,设备_________万元;

  协议签订后30日内乙方将现金投资足额存入公司在银行开设的临时帐户,设备投资提供评估证明文件,并依法办理财产权的转移手续。

  第八条 任何一方向第三方转让其部分或全部出资额时,须经另一方同意。任何一方转让其部分或全部出资额时,在同等条件下另一方有优先购买权。 违反上述规定的,其转让无效。

  第五章 双方责任

  第九条 甲乙双方除承担本协议其他条款所规定的义务外,还应负责进行下列事项: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六章 董事会

  第十条 公司营业执照签发之日应成立董事会。

  董事会由名董事组成。其中,甲方委派_______名,乙方委派_______名。董事长由_______方委派,副董事长由_______方委派。董事会成员任期_________年。经委派方继续委派可以连任。

  第十一条 董事会是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决定公司的一切重大事宜。对重大问题应一致通过,方可作出决定。其它事宜,三分之二多数通过即可作出决定。

  第十二条 董事长是公司的法定代表。董事长因故不能履行其职责时,可临时授权副董事长或其他董事召集和主持。

  第十三条 董事会会议每年至少召开一次,由董事长召集并主持会议。经三分之一以上的董事提议,可召开董事临时会议。会议记录应归档保存。

  第十四条 公司的经营管理机构由董事会决定。

  第七章 财务、会计

  第十五条 公司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财政主管部门的规定建立公司的财务、会计制度。

  第十六条 公司在每一会计年度终了时,应制作财务、会计报告,并依法经审查验证。

  第十七条 公司在每一营业年度的头三个月,编制上一年度的资产负债表、损益计算表和利润分配方案,提交董事会审议通过。

  第八章 合营期限及期满后财产处理

  第十八条 公司经营期限为_________年。营业执照签发之日为公司成立之日。

  第十九条 合营期满或提前终止协议,甲乙双方应依法对公司进行清算。清算后的财产,按甲乙双方投资比例进行分配。

  第九章 违约责任

  第二十条 甲乙双方任何一方未按协议第七条规定依期如数提交出资额时,每逾期一日,违约方应向另一方支付出资额的______%作为违约金。如逾期三个月仍未提交的,另一方有权解除协议。

  第二十一条 由于一方过错,造成本协议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时,由过错方承担其行为给公司造成的损失。

  第十章 协议的变更和解除

  第二十二条 本协议的变更需经双方协商同意。

  第二十三条 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约定,造成本协议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时,另一方有权要求解除协议。

  第二十四条 因国家政策变化而影响本协议履行时,按国家规定执行。

  第二十五条 若国家处于战争状态,系统应无条件服从战争需要。

  第十一章 不可抗力情况的处理

  第二十六条 一方因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协议时,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在15日内提供不可抗力的详情及有关证明文件。

  第十二章 争议的解决

  第二十七条 在本协议执行过程中出现的一切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经协商仍不能达成协议的,提交苏州市仲裁委员会按其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费用由败诉方承担。

  第十三章 协议的生效及其他

  第二十八条 本协议在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协议期满后,经双方同意,可以续签。

  第二十九条 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共同协商解决。

  第三十条 本协议一式六份,保证人和协议双方各执两份。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___日 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

出资协议书 篇5

  甲方:

  身份证号码:

  住址:

  乙方:

  身份证号码:

  电话:

  甲、乙双方本着合作共赢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投资某某 有限公司达成协议如下,以兹共同遵照执行:

  一、委托内容

  甲方自愿对由乙方担任执行事务合伙人的“某某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某某 ”)出资人民币5万元(以技术出资方式),占某某 注册资本金的5%,并以乙方作为名义投资人代为行使相关投资人权利,乙方自愿接受甲方的投资委托。

  二、委托权限

  甲方委托乙方代为行使的权利包括:由乙方作为名义出资人在某某 的合伙人登记名册上具名、由乙方代为投资及收取股息或红利、代为缴纳各类税费、以及代为行使有限合伙企业合伙协议授予投资人的其他权利。

  三、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作为上述投资的实际出资者,有权在投资退出后获得相应的投资收益;乙方仅得以代为持有该投资所形成的投资权益,不得将此权益转让及质押。

  2.在乙方投资代持期间,因代持投资产生的相关费用及税费(包括但不限于与代持投资相关的管理费、银行托管费、律师费、审计费、会务费等)应由甲方承担,乙方可代为支付,但最终进行收益分配时应从甲方投资收益中扣除。

  3.作为委托人,甲方负有按照某某 的合伙协议、本协议及合伙企业法的规定以人民币现金进行及时出资的义务,并以其出资额为限承担有限责任。

  4.甲方作为“投资代持”的实际所有人,有权依据本协议对乙方不适当的受托行为进行监督与纠正,但甲方不能随意干预乙方的正常经营活动。

  四、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在未获得甲方授权的条件下,乙方不得对其所指定代持的投资及其收益设置任何形式的担保,也不得实施任何可能损害甲方利益的行为。

  2.乙方承诺在取得投资收益后,将代持投资所产生的相应投资收益(包括现金股息、红利或其他收益,并扣除相应税费)转交给甲方,并承诺将在获得该等投资收益后60日内通知甲方,并按期将该等投资收益划入甲方指定的银行账户。

  3.如果乙方不能及时交付的,应向甲方支付等同于同期银行逾期贷款利息之违约金。

  五、双方银行账户

  甲方账户名称: 开户行:

  帐号:

  乙方账户名称: 开户行:

  账号:

  六、保密条款

  协议双方对本协议履行过程中所接触或获知的对方的任何商业信息均有保密义务,除非有明显的证据证明该等信息属于公知信息或者事先得到对方的'书面授权。该等保密义务在本协议终止后仍然继续有效。任一方因违反该等义务而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均应当赔偿对方的相应损失。

  七、争议的解决

  凡因履行本协议所发生的争议,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解决的,双方同意向沈阳市人民法院起诉解决。

  八、其他事项

  1.本协议一式两份,协议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章):

  身份证号码:

  乙方(签章):

  身份证号码:

  签约时间: 年 月 日

出资协议书 篇6

  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要求,发展生产力,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由 等共同出资设立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特制本章程。

  第一章 公司名称和住所

  第一条公司名称: 公司

  第二条公司住所:

  第二章 公司经营范围

  第三条 公司经营范围:

  第三章 公司注册资本

  第四条 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 万元。股东以认缴资本承担有限责任。

  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必须召开股东会并由全体股东通过并作出决议。公司减少注册资本,还应当在报刊纸上登载公司减少注册资本的公告。并自公告之日起45日后依法向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第四章 股东的名称、出资方式、认缴额、实缴额

  第五条股东的名称、出资方式、认缴额、实缴额如下:

  注册资本中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的转移手续。

  第六条公司成立后,应向股东签发出资(或首期出资)证明书。

  第七条拟在适当时机,对内部员工转让不超过30%的合同优先股份。合同优先股份的权力和义务:

  a、合同优先股份不承担企业经营的风险;

  b、享有股份购买、退出的自由;

  c、合同优先股份不参与公司的经营和管理;

  d、合同优先股份不参与公司的经营决策;e、每年享有5%的保底奖励;

  F、合同优先股份不得向第三方买卖、抵押、转让或质押,双方另约定除外。

  第五章 公司的注册资本出资时间

  第八条 公司全体股东的首期出资额应在公司设立之时,首期出资额不得低于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二十,也不得低于法定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其余部分由股东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两年缴足。(其中投资公司可以在5年之内缴足)

  第六章 股东的权利和义务

  第九条 股东享有如下权利:

  (1)参加或推选代表参加股东会并根据其出资份额享有表决权;

  (2)了解公司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

  (3)选举和被选举为执行董事或监事;

  (4)依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获取股利并转让;

  (5)优先购买其他股东转让的出资;

  (6)优先购买公司新增的注册资本;

  (7)公司终止后,依法分得公司的剩余财产;

  (8)有权查阅股东会会议记录和公司财务报告;

  第十条 股东承担以下义务:

  (1)遵守公司章程;

  (2)按期缴纳所认缴的出资;

  (3)依其所认缴的出资额承担公司的债务;

  (4)在公司办理登记注册手续后,股东不得抽回投资;

  第七章 股东转让出资的条件

  第十一条 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起全部或者部分出资。

  第十二条 股东转让出资由股东会讨论通过。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其出资时,必须经全体股东一致同意;不同意转让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出资,如果不购买该转让的出资,视为同意转让。

  第十三条 股东依法转让其出资后,由公司将受让人的名称、住所以及受让的出资额记载于股东名册。

  第八章 公司的机构及其产生办法、职权、议事规则

  第十四条 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是公司的权力机构,行使下列职权:

  (1)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2)选举和更换执行董事,决定有关执行董事的报酬事项;

  (3)选举和更换由股东代表出任的监事,决定监事的报酬事项;

  (4)审议批准执行董事的报告;

  (5)审议批准监事的报告;

  (6)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7)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的方案;

  (8)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9) 对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出资作出决议;

  (10) 对公司合并、分立、变更公司形式,解散和清算等事项作出决议。

  (11) 修改公司章程。

  (12) 聘任或解聘公司经理。

  第十五条 股东会的首次会议由出资最多的股东召集和主持。第十六条 股东会会议由股东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

  第十七条 股东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并应当于会议召开十五日以前通知全体股东。定期会议应每半年召开一次,临时会议由代表四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会议,行使委托书中载明的权力。

  第十八条 股东会会议由执行董事召集并主持。执行董事因特殊原因不能履行职务时,由执行董事书面委托其他人召集并主持,被委托人才全权履行执行董事的职权。

  第十九条 股东会会议应对所议事项作出决议,决议应由全体股东通过,股东会应当对所议事项的决定作出会议纪录,出席会议的股东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

  第二十条 设立董事会,设执行董事一人,执行董事为公司法定代表人,对公司股东会负责,由股东会选举产生。董事会设董事长1人,由董事会选举产生。执行董事任期3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执行董事在任期届满前,股东会不得无故解除其职务。

  第二十一条 执行董事对股东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1)负责召集和主持股东会,检查股东会会议的落实情况,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

  (2)执行股东会决议;

  (3)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4)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方案、决算方案;

  (5)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6)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方案;

  (7)拟订公司合并、分立、变更公司形式、解散的方案;

  (8)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9)提名公司经理人选,根据经理的提名,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决定其报酬事项;

  (10)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11)代表公司签署有关文件;

  (12)在发生战争、特大自然灾害等紧急情况下,对公司事务行使特别裁决权和处置权,但这类裁决权和处置权须符合公司利益,并在事后向股东会报告。

  第二十二条 公司设经理1名,由股东会聘任或解聘。经理对股东会负责,行驶下列职权:

  (1)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

  (2)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