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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德镇房屋租赁协议规定
在我们平凡的日常里,协议与我们的生活息息相关,协议能够成为双方当事人的合法依据。那么什么样的协议才是有效的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景德镇房屋租赁协议规定,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出租方(甲方):_______(身份证号)
承租方(乙方):_______(身份证号)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互利的基础上就甲方将其合法拥有的房屋出租给乙方使用的有关事宜,订立如下合同:_______
一、出租房屋情况
甲方出租给乙方的房屋座落在______,租赁建筑面积为______平方米。房屋类型为______结构。
二、房屋起付日期和租赁期限
1、房屋装修、设备安装日期_____个月,自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月_____日止。装修期间免收租费。
2、房屋租赁自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租赁期______年。
3、租赁期满,甲方有权收回出租房屋,乙方应如期归还,乙方需继续承租的,应于租赁期满前三个月,向甲方提出书面要求,经甲方同意后重新签订租赁合同。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租赁权。
三、租金支付方式
1、甲、乙双方约定,该房屋年租金为人民币______元。
2、租金支付方式:_______。
3、乙方租赁期内,租金不变。租赁期满后,如乙方继续租赁,可协商租金。
四、其他费用
1、租赁期间,乙方承担与其经营活动相关的水、电、通讯等费用;
2、乙方应当承担因经营生产而发生的经营性税费等费用。
五、厂房使用要求和维修责任
1、租赁期间,乙方发现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有损坏或故障时,应及时通知甲方修复;甲方应在接到乙方通知后的5日内进行维修。逾期不维修的,乙方可代为维修,费用由甲方承担。
2、租赁期间,乙方应合理使用并爱护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因乙方使用不当或不合理使用,致使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损坏或发生故障的,乙方应负责维修。乙方拒不维修,甲方可代为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
3、乙方另需装修或者增设附属设施和设备的,应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按规定须向有关部门审批的,则还应由甲方报请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进行。
六、房屋转租和归还
1、乙方在租赁期间,如将该厂房转租,需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如果擅自中途转租转让,则甲方不再退还租金。
2、租赁期满后,该房屋归还时,应当符合正常使用状态。
七、其他约定
1、租赁期间,甲、乙双方都应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不得利用该房屋租赁进行非法活动。
2、租赁期间,甲方有权督促并协助乙方做好消防、安全、卫生工作。
3、租赁期间,该房屋因国家征用等不可抗拒的原因造成本合同无法履行,双方互不承担责任。甲方应退还乙方未到期的租赁费用,乙方自费安装的设施、设备如有补偿、补助及设施迁移费的,应支付给乙方。
4、租赁期间,如甲方提前终止合同而违约,除退还未到期租金外,还应赔偿乙方三个月租金。租赁期间,如乙方提前退租而违约,应赔偿甲方三个月租金。
八、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必须依法共同协商解决。
九、本合同一式肆份,双方各执贰份,合同经盖章签字后生效。
出租方:_______承租方:_______
电话:_______电话:_______
签约地点:_______
签约日期: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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