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迟子建散文读后感9篇
在学习、工作、生活中,大家都知道散文吧?狭义上的散文是指与诗歌、小说、戏剧并行的一种文学体裁。如何写一篇“形散而神不散”的散文呢?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迟子建散文读后感,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迟子建散文读后感1
迟子建痕迹,一个出生于中国最寒冷的北极村的纯真女子, 她的文笔可谓“惊天动地”好像雾岚一般。
我最爱的一篇文章《时间怎样地行走》讲述了作者童年时喜欢爱墙上的挂钟,她的作息都受着它的支配。她喜欢在各种时间做各种不同的事, 曾一度天真地以为一双神秘的大手在操控时钟,在北京迟子建发现了时间的痕迹,在每一处地方, 都可以发现一个时间的秘密。
这多像以前的我呀!总是坐在客厅的沙发上盯着一台挂钟。“滴答,滴答,迈着轻盈的步伐走过, 也不留下一点儿痕迹,直到它的铃声”铃铃“的响起时,才意识到马上要去写字, 才立起身赶向书桌,认认真真的写字,不一会儿, 时钟又开始响了起来,看看这住在框中的两个小人啊!赛跑地如此飞快, 让我措手不及,双赶往去做下一件事情。 就这样,年复一年, 日复一日,时间如繁星一样到处闪烁着,它越来越多,也就越来越显得勿匆了,使我渐渐了解它,发现了它的踪迹。
我调皮的时间啊, 转眼间渐渐消逝了,令人有些无法习惯,可是它总是激情澎拜地行走着,不等人。还有一篇文章,是我较为喜欢的.《暮色中的炊烟》迟子建对炊烟十分了解,知道什么时候的炊烟 朗,什么时候的炊烟气者游烟之后,她识得了一位俄罗斯老太太”老毛子“”老毛子“为人很好,总是招呼她去家玩,她的走路姿态,跳舞动作,我都记在心里,只可惜在冬天,老毛子静悄悄地走了。
文中的”老毛子“虽是一位俄罗斯老太,却已加入中国籍,算半个中国人吧,虽然村中不太有人与她交际,但人人都惦念着她。使我觉得这世界上的人情,即吏大家不是很离开,可依然会互相惦记, 询问关心,人情的不,温暖使这个位处
北极寒冷的小镇添加一阵暖意。这就是一位纯真女作家所作,莹莹白雪,总好像雾缠绕字里行间。
迟子建散文读后感2
“我愿意做这样一个玉米人,守着自己的炉子,守着炉子里心灵的炭火,为那些爱我作品的人(哪怕是少数),精心焙制食粮……
——题记
在我们的生活中,总会有一些平凡的人,为了放弃现实利益甘心承受因坚持自己的信仰而带来的生活中的冷清。
品读迟子建的散文,不由得让我们回想起在我们生命中平凡的小事,从而使我们有所反思……
玉米人一篇令我尤为感叹。讲述的是作者向一个卖烤玉米的'人买生玉米遭到了拒绝,作者认为他很固执,最后到别家买到了生玉米,向那个烤玉米的人炫耀,但他却坦然相对。他心中对作者能买到生玉米而感到吃惊,同时也因为自己坚守信仰而感到安闲从容。
这篇散文通过写两个烤玉米人的不同经营态度来衬托出那个被作者认为“固执”玉米人的淳朴与执着的信念。
作者因此被他的执着所打动,被他的坚持所吸引,反思自我,应像那玉米人一样,守着自己的炉子,守着炉子里心灵的炭火。做一个追求信念,坚守信念,勇于付出,拒绝现实利益,有社会责任感的人。
在现实生活中,这样一些“固执”的人都是少之又少的。一些人为了自己的利益,失去了社会责任感,而冷漠那些“固执”的人。就因为如此,那些“固执”的人才会逐渐消失。
同样还看过一篇文章《镜中》,讲的是一位普通的保安,因为坚守原则,恪尽职守,得罪了来学校讲学的张处长。虽然他本身没有错,但最终受到批评,暗示了我们坚守原则的保安在现实生活中却受到了不公平的待遇。
这些虽是身边的一些寻常的小事,却像一面镜子,折射出我们现实社会中的一些不良现象。然而这些在我们生活中平凡的人,在他们的身上却总洋溢着神光之灵,他们为着一个信念,或者说是一种责任,而拒绝唾手可得的利益,他们这种“固执”是世界上最为可贵的!
如果我们每个人都有他们那种“固执”的心态,不会因为利益而违背对社会的责任感,守着自己的炉子,守着炉子里心灵的炭火,那么我们的国家将会变得繁荣富强!
迟子建散文读后感3
中国文学里是不会缺少散文的,正如天上的银河,绝不会缺少星星。我也不绝不会缺少一本好书的,正如手中的这本《迟子建散文》。
纵观全书,若论哪篇散文最令我印象深刻,无疑便是这篇《时间是怎样地行走》了。时间,这种抽象而又真实存在的东西,永远地行走着,不曾停息。它不会因为在世外桃源而停
下脚步,也不会因为战火的纷飞而止步不前,它永远都藏在钟表里,滴答,滴答----不紧不慢,气定神闲,好似一首只有一个节奏的歌。只不过,世人皆认为这是一首充满悲凉的歌罢了。
神说:要有光,于是就创造了光。那这匆匆不停的时间又从何而来呢?几万年来,恐龙消失了,残暴的纣王消失了,四方来贺的大唐消失了,就连当时横跨欧亚大陆的蒙元帝国也消失了,唯有时间,还是那般无二。风霜雪雨,潮涨潮落,河流涨了又枯,花开了又落,在日月星辰中,在梦中,在一场去了又来的寒冷和飞雪中,地老天荒,我们的手却挽不住它的去留。明明是它伴着我们在生命中行走,然而有一天,朋友不见了,父母不见了,甚至我们也不见了,它却仍然在其他人的身边行走。可能我们就是它之中的一滴小水珠,而它却是汹涌的大潮,我们从后浪变成前浪,又从前浪变成了一行水渍,在无限的奔涌中化为尘土,成为后人眼中的历史。
不正是这样么?百年黄图霸业,过眼烟云耳。从这个天地诞生起,它就那么不朽而又亘古的.存在了。对这无限大的天地来说,它是那么短暂,短暂的匆匆一瞬;它又是那么漫长,漫长的天长地久,何况是我们人类呢?无二,我们只能任由它与我们匆匆而过,在我们青春的脸上划上沧桑;在我们乌黑的发丝中添上白雪。辉煌的宫殿会变为废墟,明亮的刀剑会变为废铁,在它的行走中,一切都只是昙花一现,它可能还会永恒地走下去,直至空间的尽头。
合上这本书,赫然发现封面颜色已然有些变黄和几丝褶皱,我不由一笑,这不便是它行走过的痕迹吗?
迟子建散文读后感4
没事的时候,看看书其实是可以休闲一下的,当我得到《迟子建散文》的时候,就迫不及待的翻开来看看,年到“我对黑暗的柔情”时,不禁有了些生活的感慨,这世道……
文章开头写了作者养了几盆花,引来几只蜜蜂的叮咬,直到晚上疼的睡不着觉看见了夜的纯黑。作者在文中写到:我感激这只勇敢的蜜蜂,它用了一场壮烈的牺牲,唤起了我的疼痛感,唤起了我对黑暗的从未有过的柔情,一件小小的事,却在作者心中引起了一番波澜。
是呀!何尝不是这样呢?只有在乡下,在一些农村,我们才能看到那黑芒的天空,有无数颗洁白无瑕的宝石点缀,这万点繁星和皎皎明月,不都是点缀天空的吗?即使天空像泼墨般无芒,那么这也是夜的本质,黑暗本是纯洁的,是任何的始祖,我们在母亲肚子里的时候,不是黑暗的.吗?一颗种子在土里的时候,不是黑暗的吗?就算是宇宙,它最早也是黑暗的。黑暗是一切的始祖,任何东西诞生前都是黑暗的。有光明的地方就有黑暗,黑暗何尝不是光明磊落的母亲呢?
现在,黑暗只是邪恶的替罪羔羊,直到黑暗这两个字彻底的论为了贬义词,为什么呢?人为的光明吞噬了黑暗的纯洁,夜本是无忧的,人类即要把夜晚搞得灯红酒绿,半夜开着刺眼的路灯,去驱散所谓的黑暗,有的人说,这是一种繁华,能显出我们地市华贵。是真的吗?不是的,同理,这也不是光明的本质,如现在,我们受到的教育,年过的动画片,都是什么光明战胜黑暗之类的,这和正邪是不同的吧,为什么要纠缠不清呢?
二十一世纪的人们,不要用糜烂的光明去埋没了圣洁的黑暗,毕竟黑暗是光明的母亲。
迟子建散文读后感5
书香浓浓,令人着迷,又是一本名著好书,又是一本良师益友,这本书就是《迟子建散文》。虽然它不及《毕淑敏散文集》那么生动细腻感人,也没有象《张晓风散文》那样的令人神往,但是它那独特的韵味也深深的吸引着我。
其中有一篇叫《时间怎么样地行走》,深深的抓住了我内心的好奇心。把我带进了文章之中,作者一开始就提到了挂钟,对于作者童年的情形,钟是一张可以对所有人发号施令的嘴,它说什么,作者他们就得做什么。看到这儿,我的疑惑来了,不是谈行走的'时间吗?怎么谈上钟去了,这个疑惑在我品读完文章之后就后迎刃而解吧。
读到了后面一些,作者笔锋一转,又谈为时间的痕迹和形态,讲述了时间如繁星一样到处闪烁着,它越来越多,也就越来越显得匆匆了,作者写到这儿,笔锋再转,开始大量描写时间的痕迹,写了几十年前的一天,发现自己乌黑亮丽的秀发之中出现了一根白头发,这很明显是时间行走过的痕迹,作者还看见在她母亲的口腔里行走,她的牙齿脱落得越来越多。我明白时间让花朵绽放的时候,也会让人的眼角绽放出花朵鱼尾纹。时间是杀猪刀,它把你身体改造得淋漓尽致。
我终于明白挂钟里的时间和手表里的时间只是时间的一个表象而已,它存在于更丰富的日常生活中在涨了又枯的河流中,在小孩子们戏耍的笑声中,在花开花落中,在候鸟的一次次迁徙中,在我们岁月不同的脸庞中,在声音由清脆到沙哑的过程中,在一场接着一场去了又来寒冷和飞雪中。只要我们在行走,时间就会行走。我们不理解时间,但我们要珍惜时间,在你一个人发呆时,在你消磨时间时,当你在外奔波劳累,回家歇时,时间悄悄地来了,它带走了什么?或是留下了什么?我们都不了了知
这本书一开始我一直读不懂,我就把它放在角落中,渐渐遗忘它,是这两天才发现这本书是这么深沉,这么让人难以忘怀。
迟子建散文读后感6
迟子建的散文有一种奇特的魅力,它总是能牢牢抓住我的心,不断地驱使着我,让我对它产生了一种贪婪的渴求。
迟子建的文章总是勾人心魄的,就像是绝世美人一般,对我来说,有着极大的诱惑。但我更喜欢她那淡雅的,像诗一样的文字,就像是绝代美女卸妆后清秀的眉目,我喜欢这清丽的'散文。
在我伤怀之时,她细腻的文风像阳光照进我心,像缓和的溪水缓缓流过我的心田,我总能感到人生充满了希望与快乐。
《时间怎样地行走》是我读的一篇颇有感悟的文章。
时间怎样地行走?这一直是作者和我的疑问。
时间看不见,摸不着,它到底在哪儿?它从哪里开始,又从哪里结束?
我曾天真地以为时间是被一双神秘的大手给放在挂钟里的,从来不认为那是机械的产物。它不会因为贪婪窗外的鸟语花香的美景而放慢脚步,也不会因为北风肆虐、大雪纷飞而加快脚步。它的脚,是世界上最能禁得起诱惑的脚,从来都是循着固定轨迹行走。时间藏在挂钟里,与我们一同经历风霜雨雪、潮涨潮落。
时间可以让一棵青春的小树变得枝繁叶茂,让车轮的幅条沾染上锈迹,让一座老屋逐渐地驼了背。时间毫不留情,它总是持之以恒、激情澎湃地行走着——在我们看不见的角落,在我们不经意走过的地方,在日月星辰中,在梦中。
我终于明白时间存在于我们的生活中——在涨了又枯的河流中,在小孩的嬉笑声中,在花开花落中,在候鸟一次次迁徙中,在我们成长着的脸庞上,在桌椅不断增添新的划痕中,在一个人的声音由清脆变得沙哑的过程中,在一场接着一场去了又来的寒冷和飞雪中。只要我们在行走,时间就会行走。我们和时间是一对伴侣,相互依偎着,不朽的它会在我们不知不觉间,引领着我们一直走到地老天荒。
迟子建散文读后感7
由秋入冬,心也沉静不少。若是炎夏,这样短小精悍又灵动的文章,怕是看不进的。
迟子建的文风依我所见是别具一格的,不同于以往我们所读散文的华丽,高深,玄妙,哀伤,她的忧愁并没有那么文艺与细腻,不过是平平淡淡地悦动于篇幅之间,关注着时事要闻,讲述着各种日常琐事的小幸福,也就是俗称的小清新。
我也迷恋她道来历史时的厚重感。这些故事在她笔下显得生动而不生涩,如同在冰雪覆盖的俄罗斯的夜晚,闪烁的星点微光,让人在寒冷中又看到温暖和希望,质朴的感动往往最令我着迷。
斟酌许多,感悟良多,最使我五味杂陈的是名为《两个人的电影》的散文。故事简单,也就是作者与母亲分别到了刘老根大舞台与电影院。前者热闹非凡喧闹之极,后者却只有她们母女二人寥落欣赏,这篇文章毫不起眼,却又令我陷入沉思。
该如何去描述呢这可以有多种解释。大部分人认同的观点就是好的东西,真正有艺术价值的东西并不在意,人们乐于观看让自个儿开心轻松的事物,而不屑于欣赏艺术,或者说是对艺术的敬畏太深。
这,也就是那些文艺片始终不能取得好票房,或者为观众津津乐道的.原因。爆米花电影充斥了荧幕。通常只有在有国际奖项冠上名号后,文艺片才能走进大众视野,如一部我很中意的片子,其真正表达的主题是很晦暗的,普通观众大部分都说不好看,然而有些人并不如是说道,各执己见,才组成了这个世界。
所以依我拙见,刘老根也是一种艺术,不过是种俗美,是大众喜闻乐见的老百姓的艺术,而无人欣赏的电影,也许是被抬得太高,反而导致无人摘采这朵高贵冷艳的花,因为大家伙儿都是俗人,忙于生活,疲惫得没有力气去动动脑子,有情调的生活,也可以充满了爆米花,只要有正直的思想,也就是文艺青年,无所谓喜剧或悲剧,只要充实地过,未尝不可。
她的其他文章,而给我各式各样的感触。看来还是自然点最好,还是微光最能给人温暖,还是阅读最能令人充实。
迟子建散文读后感8
迟子建痕迹,一个出生于中国最寒冷的北极村的纯真女子, 她的文笔可谓“惊天动地”像雾岚一般。
我最爱的一篇文章《时间怎样地行走》讲述了作者童年时喜欢爱墙上的挂钟,她的作息都受着它的支配。她喜欢在各种时间做各种不同的事, 曾一度天真地以为一双神秘的大手在操控时钟,在北京迟子建发现了时间的痕迹,在每一处地方, 都可以发现一个时间的秘密。
这多像以前的我呀!总是坐在客厅的沙发上盯着一台挂钟。“滴答,滴答,迈着轻盈的步伐走过, 也不留下一点儿痕迹,直到它的铃声”铃铃“的响起时,才意识到马上要去写字, 才立起身赶向书桌,认认真真的写字,不一会儿, 时钟又开始响了起来,看看这住在框中的两个小人啊!赛跑地如此飞快, 让我措手不及,双赶往去做下一件事情。 就这样,年复一年, 日复一日,时间如繁星一样到处闪烁着,它越来越多,也就越来越显得勿匆了,使我渐渐了解它,发现了它的踪迹。
我调皮的时间啊, 转眼间渐渐消逝了,令人有些无法习惯,可是它总是激情澎拜地行走着,不等人。还有一篇文章,是我较为喜欢的《暮色中的炊烟》迟子建对炊烟十分了解,知道什么时候的炊烟 朗,什么时候的.炊烟气者游烟之后,她识得了一位俄罗斯老太太”老毛子“”老毛子“为人很好,总是招呼她去家玩,她的走路姿态,跳舞动作,我都记在心里,只可惜在冬天,老毛子静悄悄地走了。
文中的”老毛子“虽是一位俄罗斯老太,却已加入中国籍,算半个中国人吧,虽然村中不太有人与她交际,但人人都惦念着她。使我觉得这世界上的人情,即吏大家不是很离开,可依然会互相惦记, 询问关心,人情的不,温暖使这个位处北极寒冷的小镇添加一阵暖意。
这就是一位纯真女作家所作,莹莹白雪,总像雾缠绕字里行间。
迟子建散文读后感9
没事的时候,看看书其实是可以休闲一下的,当我得到《迟子建散文》的时候,就迫不及待的翻开来看看,年到“我对黑暗的柔情”时,不禁有了些生活的感慨,这世道……
文章开头写了作者养了几盆花,引来几只蜜蜂的叮咬,直到晚上疼的睡不着觉看见了夜的纯黑。作者在文中写到:我感激这只勇敢的蜜蜂,它用了一场壮烈的牺牲,唤起了我的疼痛感,唤起了我对黑暗的从未有过的柔情,一件小小的事,却在作者心中引起了一番波澜。
是呀!何尝不是这样呢?只有在乡下,在一些农村,我们才能够看到那黑芒的天空,有无数颗洁白无瑕的宝石点缀,这万点繁星和皎皎明月,不都是点缀天空的吗?即使天空好像泼墨般无芒,那么这也是夜的本质,黑暗本是纯洁的,是任何的始祖,我们在母亲肚子里的时候,不是黑暗的吗?一颗种子在土里的时候,不是黑暗的`吗?就算是宇宙,它最早也是黑暗的。黑暗是一切的始祖,任何东西诞生前都是黑暗的。有光明的地方就有黑暗,黑暗何尝不是光明磊落的母亲呢?
现在,黑暗只是邪恶的替罪羔羊,直到黑暗这两个字彻底的论为了贬义词,为什么呢?人为的光明吞噬了黑暗的纯洁,夜本是无忧的,人类即要把夜晚搞得灯红酒绿,半夜开着刺眼的路灯,去驱散所谓的黑暗,有的人说,这是一种繁华,能够显出我们地市华贵。是真的吗?不是的,同理,这也不是光明的本质,如现在,我们受到的教育,年过的动画片,都是什么光明战胜黑暗之类的,这和正邪是不同的吧,为什么要纠缠不清呢?
二十一世纪的人们,不要用糜烂的光明去埋没了圣洁的黑暗,毕竟黑暗是光明的母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