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交通安全知识心得体会

时间:2023-03-28 19:21:05 心得体会 我要投稿

学习交通安全知识心得体会

  我们从一些事情上得到感悟后,将其记录在心得体会里,让自己铭记于心,这样可以帮助我们分析出现问题的原因,从而找出解决问题的办法。那么心得体会怎么写才恰当呢?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学习交通安全知识心得体会,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学习交通安全知识心得体会

学习交通安全知识心得体会1

  昨天下午,学校组织全校师生和家长一起听了一节关于交通平安知识的讲座。听了此次讲座我发现,当前交通存在许多问题,如:超车、超载、超速、行人乱穿马路、乱闯红灯等。存在上述问题最重要的是人们对交通平安目标和内容的理解不够,对存在的交通平安隐患认识缺乏,从而不断导致车祸(死、伤)的人间悲剧发生。

  孩子们的生命平安牵动着每个家庭和教师的心,因此,要加强对学生的交通平安教育,防止和防止交通事故的发生。作为我们教师要有强烈的交通平安意识,做一个交通平安的保护者、宣传者、教育者,为孩子做出良好的表率作用,增强幼儿的交通平安意识。

  我们要对对家长进展交通平安宣传,引导家长参与交通平安活动。家长是孩子的第一任老师,对孩子的影响很大。通过开家长会等活动,从而呼吁家长参与进来,应时刻提醒孩子们注意交通平安。

  在课堂上我教了学生们很多交通平安知识,但也只是浅薄的。通过学习,我进一步树立起了交通平安意识,这在平时对于学生的平安教育中起到了重要的'作用。

  通过学习我知道了:当我们徒步行走于人来车往的马路时,一定要时刻保持清醒的头脑,不能在马路上嬉戏打闹;当我们过马路时,要多一份谦让与耐心,不闯红灯,走人行横道,绝不能为贪一时之快,违规横穿马路。因为,一个疏忽、一个马虎、一个走神都可能酿成危及生命的严重后果。

  以后,我希望学生们会把存在的交通问题一一改正,做一个遵守交通规那么的好学生。让爸爸妈妈放心,让老师安心。在日常生活中,道路交通平安时刻围绕着我们,只要我们一出门上路,便同交通平安打上了交道。

  在马路上的一次走神,过马路时的一次幸运,仅仅是一次小小的疏忽,这一切都会使一个生命转瞬即逝——飞旋的车轮会无情地吞噬掉行人的生命。学习道路交通平安知识,不仅是对城市交通的进一步标准,更重要的是教我们学会保护他人、保护自己、文明开车、文明走路的重要性。常常看到或者听到路口的交通事故,造成了多深多重的悲剧,“人的生命只此一次”,众多血的教训告诉我们,道路交通平安不容无视!一定要严格遵守交通法规,真正做到“珍爱生命,平安出行”。

  现代交通的兴旺虽然给人们带来了无尽的便利,但同时也增加了许多平安隐患。有时,一些人因有急事,常常闯红灯。而就在那刻,一个生命就从这个世界上消失了;有时,有人骑自行车,在机动车位上行驶,看见汽车从身边过去,想不愿服输似的,便飞奔起来,有的汽车鸣笛警示了,他却听不见,就撞上了迎面开来的汽车……

  遵守道路交通平安法规,做到平安出行,营造一个良好的交通运行环境,无疑是在为创立一个和谐的社会而添砖加瓦,而和谐的社会,又为道路交通平安的建立撑起了一片蓝天。我们一定严格遵守各项交通道路交通平安法规法律,守好道路交通平安的第一道防线.

  通过对道路交通平安知识的学习,我认识到保证道路交通平安的重要性,在未来的日子里,不管我是骑自行车,还是行走,我们一定坚持按照道路交通平安法规来严格要求自己,以身作那么。我还体会到了“珍爱生命,平安出行”的真正意义。

学习交通安全知识心得体会2

  《道路交通平安法》是我国第一部全面标准道路交通参与人权利义务关系的根本法律。在单位的统一组织下,我们集中学习了全文,自己认真学习每一项条款,与过去的有关法规反复对照,有了新的认识,体会如下:

  违规超车会车、不无证驾驶、不疲劳驾驶、不酒后驾驶,不超载、超速,防止心存幸运而给自己和他人留下终生的痛苦和遗憾。

  《道路交通平安法》是我国第一部全面标准道路交通参与人权利义务关系的根本法律。在单位的统一组织下,我们集中学习了全文,自己认真学习每一项条款,与过去的有关法规反复对照,有了新的认识,体会如下:

  一、新的《道路交通平安法》有利于城市交通进一步标准,更重要的是保护他人、保护自己。1999年沈阳市出台政府令,在全国首次明确规定五种交通事故行人负全责,行人违章被撞司机不负责任。在全国引起了“撞了白撞?”问题很的大争论。这违背了人文主义精神,违背了立法的根本原那么——维护人民的人生财产平安及合法权益。人的生命高于一切,如果说行人错在违规,就要失去安康甚至是生命的话,那代价实在太大了。那些撞到人的司机剥夺了别人安康,生存的权力岂不是错更大?即使不是成心,但是也说明了肇事司机的平安警觉性不高,应对突发能力不强,理应承当责任。

  现在新交通法规明确规定: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机动车一方承当责任;但是,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违反道路交通平安法律、法规,机动车驾驶人已经采取必要处置措施的`,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责任。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成心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当责任。

  彻底否认“撞了白撞”的说法,这一点为司机的平安警觉性敲响了警钟。新交通法里,对行人的违规行为也作了相关处分规定,在提醒驾驶者的同时,也对行人起到了一定的约束作用。所以新的《道路交通平安法》要向全国人民普及,让群众提高交通标准意识,目的除了标准城市交通以外,更重要的是为保护他人更为保护自己。

  二、新的《道路交通平安法》更注重提高国民交通标准意识,发扬救死扶伤的人道主义精神。在一场交通意外发生之后,受伤者献血淋漓的躺在地上,可是周围的村民却守着出事地点,不让人破环现场,非要等交警来处理,伤者就这样不能得到及时医治,导致失血过多死亡。当时这件事情对我的震动很大,不仅为伤者无辜丧命感到惋惜和遗憾,更为村民的愚昧偏执痛心。这样的事情何止这一件呢,交通意外发生之后,得不到及时医治,原因除了上述这种情况还有很多。比方,肇事司机弃伤者逃离现场;伤者被送到医院以后因为资金问题的不到医治等等。本来可以挽救的生命,就这样被耽误拖延而造成了不可弥补的后果。而在现行的《道路交通平安法》里,人道主义精神也得到了充分的体现。第七十条规定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停车,保护现场;造成人身伤亡的,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抢救受伤人员,并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

  。因抢救受伤人员变动现场的,应当标明位置。乘车人、过往车辆驾驶人、过往行人应当予以协助。及第七十五条规定医疗机构对交通事故中的受伤人员应当及时抢救,不得因抢救费用未及时支付而拖延救治。肇事车辆参加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的,由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范围内支付抢救费用;抢救费用超过责任限额的,未参加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或者肇事后逃逸的,由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先行垫付局部或者全部抢救费用,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机构有权向交通事故责任人追偿。除了这些规定以外,还实行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制度,设立了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这些条例充分表达了对生命的尊重,并且及时地保障了伤者的救援工作,不仅对驾驶人及目击者提出要求,还对医疗机构做出了相关规定,最大限度的防止了遗憾和悲剧的发生。所以,在提高国民交通标准意识的同时,应注意人文主义精神的培养,提高人文素质,发扬救死扶伤的人道主义精神。

  三、新的《道路交通平安法》重在保证交警作为一个执法者,能公正严明地履行职责,不会对行人和机动车造成无端的利益损害。在新法里面特意制定了相应的约束性条款,保证机动车司机不会再交“冤枉罚款”,还规定了交警有违法行为,如私自收取罚款,违法扣留车辆,罚款不交国库等15种行为之一,就必受行政处分。

  以前一直存在一种说法,就是交警是有执罚指标的,每天要上路罚多少辆车,收多少罚款。而在以前,这种说法也得到过一些交警人员确实认,在收费或罚款时,他们非常愿意多收或多罚,因为这些钱与本机关和个人都有直接的好处,因此这些罚款,被称为“冤枉罚款”。而新法里面明确规定各地不得给交警下达罚款指标,依法收取的罚款全部上缴国库。

  彻底杜绝了这种乱收罚款的现象,维护了广阔驾驶人的合法权益。除此之外,这部法律对违章驾驶员的处理,也表达出了“以人为本”,驾驶人在现场的,按规定处罚,不得拖车。拖车不得向当事人收取费用。如果拖车不当造成损坏,还要依法赔偿。

  综上所述,我们可以看出《道路交通平安法》不仅弥补了旧法的缺乏与漏洞,而且还充分的表达了“以人为本,尊重生命”的人文精神。不管是作为行人也好,驾驶人也罢,生命第一,平安第一,只有认真遵守了交通法才能彻底保护自己在交通中的平安及合法权益,同时也使我们的城市交通建立平安标准,井井有条。所以它的贯彻执行,必将对提高道路交通平安,减少交通事故起到积极的作用。我们每一个人都要好好学习领会这部法律,不仅仅是让它走上街头,更重要地是让它深入人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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