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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学音乐新课程标准解读心得体会
在平日里,心中难免会有一些新的想法,将其记录在心得体会里,让自己铭记于心,这样我们可以养成良好的总结方法。一起来学习心得体会是如何写的吧,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小学音乐新课程标准解读心得体会,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小学音乐新课程标准解读心得体会1
7月25日,曹安玉教授给我们上了关于“小学音乐新课程标准的解读”,听了曹安玉教授的讲座,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让我在活跃的课堂氛围中收获了很多实用的方法和理论。
首先教给我们柯尔文手势,反复练习中,我深深体会这个手势在我们对低年级音乐教学中有很大作用,特别在合唱队中的训练。曹老师详细的为我们解读了新课程标准,并对原标准与新标准进行对比,为我们今后的教学提前做好了铺垫,曹老师具体举例低段的歌曲进行了示范,让我们亲身参与到她设计的.活动中去,教授我们的新的教学方法。
音乐是人文学科的一个重要领域,是实施美育的重要途径之一,是基础教育阶段的一门必修课,曹老师给我们讲解了新的课程理念。音乐是用听觉来感觉音乐,以音乐审美为核心,以兴趣爱好为动力,面向全体学生,注重个体发展,强调音乐实践,鼓励音乐创造,突出音乐特点,提倡科学综合,不流于形式,应注重通过综合在综合的过程中对不同艺术门类,拓展学生的艺术视野。
通过此次培训,我体会到山区老师与城市老师的差距很大,要学习音乐教学中的知识,方法,技巧。非常希望能有更多的像这样的培训机会,让我们在各方面的素养全面提高,我也将本次学习所得,运用到以后的音乐教学活动中,尽自己最大努力上好每一节音乐课。
小学音乐新课程标准解读心得体会2
在本周的教研活动中,我们有幸聆听了浙江省音乐教研员杜宏斌老师关于《聚焦核心素养,凸显美育功能——艺术课程标准“音乐”学科课标解读》的专题讲座。通过杜老师的系列剖析,我们明确了艺术课程概念下音乐与美术、舞蹈、戏剧、影视学科之间共性及个性的关联,认识到新课标中的艺术课程是一个更为多元的概念,旨在凸显美育功能,其内容有分有合,这也让我们对将来音乐课程的各方面开展有了更为直观且深刻的认知。随着讲座的深入,“以美育人”这一词也深深印入了我的心头,下面我将从以下两个方面谈谈自己对新课标中教学目标的理解。
第一,凝练核心素养,统领课程设计。新课标突出素养导向,为此,凝练核心素养是落实教学目标的第一要素。在新课标中,核心素养包括审美感知、艺术表现、创意实践和文化理解。体现在音乐学科中,审美感知主要指感知音乐语言、表现要素、情感体验等等。在这里,听觉经验显得尤为重要。因此,在教学目标的设定中,我们必须遵循“以听觉为中心”的原则,训练学生的音乐感受能力。音乐表现可以具化为听、唱、奏、创、表、读、说、写,体现音乐知识的横向积累和音乐能力的纵向发展。在这一点上,需要重点关注如何提高学生音高感、节奏感和结构感。创意实践是一个综合实践的过程,旨在综合运用音乐知识,进行音乐创新和实际应用。为此,在课标的设定中还应关注音乐思维的发展和提升。文化理解主要是理解和传承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此外,在教学目标的设定中,也应体现音乐艺术“各美其美”、“美美与共”的世界大同美。总而言之,审美感知是一个由感到知的过程,文化理解是一个由理解到传承的过程,艺术表现是一个由感到演的过程,创意实践是一个由思到创的过程,四者是不可分割、相互融合、相互影响、各有侧重的,只有以更为整合的形式统领核心素养,才能真正将核心素养凝练于教学目标之中。
第二,明确课程目标,转化核心素养。杜老师以3-5年级的学段目标为例就课程目标及核心素养之间的关联进行了深入分析,也对教学目标的设定提出了更具深度和广度的要求。音乐学科的学段目标以审美感知、艺术表现、文化理解、创意实践核心素养为总体目标,分别从五个维度结合具体内容进行表述。第一维度从音乐的审美特征出发,侧重指向审美感知;第二维度以学生参与音乐相关的`各类艺术实践活动及创意表达等方面的能力特征为目标,侧重指向艺术表现和创意实践核心素养;第三维度以学生参与各种艺术探究和创造性活动的能力为目标,侧重指向创意实践核心素养;第四维度和第五维度分别以理解中外音乐相关文化和以理解音乐与姊妹艺术、其他学科,在生活中创造和运用音乐等方面的具体要求为目标,侧重指向文化理解和创意实践核心素养。总的来看,新课标中的教学目标有了更具体、更明确、更具有操作性的内在联系。在课程目标的学段具化描述中,核心素养是以一种有机转化的形式在课程目标中展现,其相互渗透和融合体现在学年目标、学期目标、单元目标和单课目标中,是一个由上至下的统整关系。作为新课标的学习思考者和一线执行者,在日常教学目标的设定中,我们更要注意斟酌语言,反思教学目标的设定是否合理,是否贴切新课标的要求等。
聆听完今天的新课标专题讲座,真可谓受益匪浅。新课标中的新理念、新方法,让我对“核心素养”有了进一步的理解,也让我更加深刻地认识到音乐是美的艺术,我们要注重对学生审美能力的培养,注重发展学生的核心素养,注重对优秀传统文化的传承和弘扬,让学生在接受知识的基础上,学会知识的运用和迁移,成为“美”的传播者,一起向“美”而行。
小学音乐新课程标准解读心得体会3
近日,《义务教育艺术课程标准》(20xx版)重磅落地,该新版课程标准指明了未来至少十年的中小学艺术教育教学方向。我第一时间下载并略览,深感新版课程标准字字珠玑,值得细细品读领悟。
近期有幸聆听到浙江省中小学音乐教研员、浙江省特级教师杜宏斌老师对于艺术课程“音乐”学科标准的解读。在杜老师的讲座中,“育人”“思维”“素养”“融合”“体系”等高频词不断出现,引发了我对新版课程标准以及音乐教育教学的些许思考。
一、目标与导向:坚持以美育人,重视批判性思维与核心素养
新版课程标准的三大课程理念中,“坚持以美育人”首当其冲。“以美育人”正是此次课标修订的指导思想与价值取向。如何在课堂教学中让“音乐”实现其“育人”功能,音乐教学的目标与导向应该指向何处?这的确值得每一位音乐教师去思考与探索。
对于“以美育人”,杜老师着重强调了“素养导向,促进核心素养的转化与落实”。在不少音乐课堂上,我们时常听到这样的设问,“音乐带给你怎样的心情”“这是什么乐器的音色?”“力度是强还是弱?”……这些问题虽有针对性,但缺乏启发性,对于培养学生的“音乐思维”还尚有距离。杜老师指出,学生对知识与技能的掌握并不能代表其“能力”以及“素养”的形成,只有当他通过完成某一项任站在“有趣有效有意味”的梯度式课堂逻辑上务后将所学知识与技能进行了迁移与运用,知识与技能才能转化为“能力”,最终逐渐形成“素养”。因此,教师应精心设计好每一个问题,关注学生主体在场的具身学习,激发学生的创造性思维与批判性思维,促进深度学习,提升核心素养。
二、厚度与深度:强调融合理念,推进教学内容的一体化实施
此次课程标准修订一大亮点,是将“音乐”“美术”“舞蹈”“戏剧”“影视”整合为“艺术”,艺术课程强调以音乐、美术为主,融合了舞蹈、戏剧、影视等课程。杜老师认为,音乐学科本身就是一门“融合”课程、综合课程,声乐、器乐等教学内容无不渗透着舞蹈、美术等课程元素。如果音乐教师能将“融合理念”运用在课堂教学中,强调“欣赏”“表现”“创造”等艺术实践与相关学科、相关文化相结合,音乐课堂的“厚度”便能增加不少。
那么,观照学生九年的音乐学习,从学习的持续性、连贯性角度考虑,教师该如何融合式、递进化地开展音乐教学呢?在杜老师的讲座中,“音乐课程内容体系(音乐本体学习内容)年级进阶示意图”让我印象深刻,它以类似“热度图”的方式,直观地展示了各教学内容在学生九年音乐学习中的比重,生动呈现了融为一体的义务教育音乐课程内容体系。
为此,我特意查阅了新版课程标准对“音乐表现要素”的学习描述。从1-9年级,学生对“音乐表现要素”的学习经历了“感知-体验-了解-理解”的阶段性过程。在音乐课堂教学中,教师应针对不同学段的学生去设定不同的'教学目标、运用不同的教学方法,从而推进教学内容一体化实施,这对于激发学生音乐学习的“深度”大有裨益。
未来已至。《义务教育艺术课程标准》(20xx版)关于“课程性质”作了这样的描述,艺术学科“坚持以美育人、以美化人、以美润心、以美培元”。期待通过每一位音乐教师的努力,在未来的“美育”课堂中,音乐教育的“育人”功能会更加彰显,音乐课堂的“育人”品质会更有厚度、更有深度。
向美而行。音乐课堂,“美”字当头。美,不仅应停留在音乐本身的审美,更应延伸到音乐背后的意味。相信新版课标必将成为未来音乐教师驰骋课堂的“船桨”,向着更美好的远方,乘风破浪、扬帆启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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