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止燃放烟花爆竹新闻稿

时间:2023-01-17 15:32:08 新闻稿 我要投稿

禁止燃放烟花爆竹新闻稿(精选7篇)

  在一步步向前发展的社会中,我们越来越需要新闻稿,新闻稿必须具有时间性。新闻所要报道的信息必须是新近发生的,没有时间性的信息就仿佛是明日黄花,没有任何价值。大家知道新闻稿怎么写才正确吗?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禁止燃放烟花爆竹新闻稿(精选7篇),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禁止燃放烟花爆竹新闻稿(精选7篇)

  禁止燃放烟花爆竹新闻稿1

  为切实做好农村“上灯”期间烟花爆竹禁放工作,2月20日晚上,水寨镇会同大坝派出所等部门深入梓皋片各村开展检查工作,镇党委副书记、镇长朱清辉带队检查。

  检查组驾驶宣传车沿途滚动播放宣传广播,并利用无人机进行空中巡逻,同时,利用无人机喇叭,带队领导以通俗易懂的`宣传口号向村民“空中”喊话,通过创新方式有效提升了宣传效果。

  在村内,检查组徒步对各片区开展巡逻,重点对山边、田边住户开展“敲门行动”,耐心地讲解全域烟花爆竹禁放规定,对发现私自燃放“仙女棒”、小鞭炮的儿童及其家长进行了批评教育。

  9时许,一村民对宣传“听而不闻”,仍违规燃放烟花爆竹,派出所民警、镇应急队迅速上前制止,将其带至村委会进行严肃地批评教育,并要求其写下禁放烟花爆竹保证书。

  在此,呼吁广大群众共同遵守规定,禁止燃放所有类型的烟花爆竹,自觉做一名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践行者、监督者、宣传者!

  禁止燃放烟花爆竹新闻稿2

  20xx年春节期间,为进一步加强,烟花爆竹禁放管理工作,确保辖区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治安稳定,近日,黄堽派出所与黄堽镇政府工作人员联合督导检查辖区烟花爆竹禁放工作,对辖区内卖烟花爆竹商户进行安全知识宣传。

  活动过程中,黄堽派出所与村委会积极进行对接,广泛发动群众组成宣传队,通过社区、村微信群、积极主动宣传烟花爆竹禁放工作,确保辖区内不发生违规燃放行为。

  民警深入村庄、街道、以发放宣传资料、讲解安全常识、接受群众咨询等多形式对辖区居民和过往群众进行宣传,确保辖区居民知晓禁放政策和有关法律责任,倡导广大群众不买卖、不燃放烟花爆竹,自觉遵守相关规定,共建平安和谐辖区环境。

  下一步,黄堽派出所将进一步加强对辖区禁放工作的`宣传力度,确保辖区环境安全、和谐。

  禁止燃放烟花爆竹新闻稿3

  按照天津市公安局的部署要求,结合当前正在开展的“治安乱点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春节前夕,市公安局治安部门进一步加强了烟花爆竹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

  工作中,治安部门严格落实烟花爆竹安全监管法定职责,从维护公共安全、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高度,将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工作抓细、抓实、抓到位。严把烟花爆竹运输末端监督关和烟花爆竹燃放安全关,加强对各类烟花爆竹违法犯罪活动的侦办工作,不放过任何一起烟花爆竹违法犯罪行为。同时,积极配合安全监管等部门,做好查处打击非法制贩烟花爆竹工作。行动期间,组织专门警力,对城乡结合部、城中村、出租房屋等部位进行重点摸排,及时发现从事烟花爆竹非法生产的“黑作坊”和“黑窝点”。针对非法生产烟花爆竹需要外购引火线、氯酸钾、硫磺等原材料及半成品的特点,进一步加大路面巡查和重点抽查力度,充分发挥治安卡口的屏障作用,坚决防止非法原材料流入本市,从源头上遏制非法生产烟花爆竹行为。此外,加大安全宣传教育力度,建立举报奖励机制,有效激发群众参与热情,在认清非法生产烟花爆竹危害性的'基础上,积极检举揭发违法犯罪线索,形成了全民参与遏制非法烟花爆竹的浓厚氛围。

  禁止燃放烟花爆竹新闻稿4

  《韶关市烟花爆竹燃放安全管理条例》于20xx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记者昨日了解到,市公安局结合正在开展的全市危爆物品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主动联合安监、工商、质监、城管等部门,全面开展各类商品市场、商店、烟花爆竹经营户的'排查整治工作,全面收缴取缔一批非法经营、储存烟花爆竹行为,全面消除安全隐患。

  在执法上,着重整治以下行为:在禁放区违规燃放烟花爆竹的;违规燃放烟花爆竹,危害公共安全和人身、财产安全的.;非法销售烟花爆竹的;在易燃易爆场所、公共场所、居民小区等人员密集区域销售、储存烟花爆竹,危害公共安全;携带烟花爆竹进入公共场所或者公共交通工具的,运输烟花爆竹危害公共安全的。

  与此同时,充分发挥韶关公安检查站和治安卡点作用,在主要交通要道,部署开展非法运输烟花爆竹的查控行动,全面查处一批违规运输烟花爆竹行为,坚决堵截烟花爆竹非法入城源头关。

  为此,市公安局请广大市民朋友自觉遵守韶关烟花爆竹禁放规定,不购买、不燃放烟花爆竹,以文明、环保的方式庆贺节日。

  禁止燃放烟花爆竹新闻稿5

  除夕晚上,区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李润到城区各查处烟花爆竹执勤点检查指导开展打击查处非法运输及燃放烟花爆竹工作。区委政法委常务副书记、综治办主任苏志华,区委政法委专职副书记梁惠钦,云城街、高峰街、市公安局云城分局以及派出所有关负责同志等陪同。

  在马岗社区,李润同志带领社区干部、派出所民警走街串巷深入社区每个角落,呼吁市民拒绝燃放烟花爆竹、欢度文明环保春节;在高峰街综治中心,利用综合指挥平台实时调取查看重点村(社区)视频监控画面;还先后到新世纪广场、碧桂园小区、东方时代广场、市府广场等执勤点现场了解工作情况。李润同志对公安部门以及有关镇(街)、村(社区)前阶段所做的'大量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认为取得了明显成效,并就继续做好打击查处非法运输及燃放烟花爆竹工作提出三点要求:一是继续加大法律法规宣传力度,呼吁安全、文明欢度春节;二是继续加大巡逻管控力度,充分发挥社区干部、执勤民警、网格员等专群力量,实现巡逻全覆盖;三是继续保持严打高压态势,对违法违规买卖、储存、运输、燃放烟花爆竹行为“零容忍”,坚决打赢禁止燃放烟花爆竹攻坚战。

  李润同志对节假日仍然坚守在岗位的执勤民警、社区干部表示衷心的感谢,并送上亲切的慰问祝福。

  禁止燃放烟花爆竹新闻稿6

  为切实做好春节期间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2月6日上午,福山区安监局执法大队对回里镇辖区内烟花爆竹销售点开展专项检查,回里镇安全生产执法中队工作人员陪同检查。

  执法人员抽查了回里镇善疃村内的.两家烟花爆竹销售存放点,主要查看了销售点的销售许可证、营业执照是否齐全,相关制度和相关警示语是否上墙,烟花爆竹是否为正规渠道采购等方面,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记录签字,并责令限期整治。

  下一步,回里镇将采取多项措施,坚持“全覆盖、无缝隙、地毯式、零容忍”的原则,对辖区内经营销售点进行全面排查,确保全镇烟花爆竹领域安全稳定。

  禁止燃放烟花爆竹新闻稿7

  1月1日至3日,江西省黎川县公安局联合安监、工商部门,在全县范围内开展烟花爆竹安全检查整治行动,共检查企业55家,发现整改隐患12处。

  黎川县公安局将烟花爆竹安全监管作为安全生产重中之重来抓,强化措施落实责任。在高速公路、国道、省道主要路口和重点路段布置警力,对烟花爆竹运输车辆严格检查,确保非法生产、销售的烟花爆竹产品不流入市场。加强对人员密集场所、易燃易爆单位等重点区域的.巡查和现场监管,督促相关单位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和火灾防控措施。各乡镇派出所及各相关部门逐村、逐户、逐部位展开拉网式排查,不放过安全死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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