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族团结学习计划

时间:2023-02-20 03:03:04 学习计划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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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族团结学习计划

  篇一:学习民族团结知识计划

民族团结学习计划

  民族团结知识学习计划

  为进一步加强民族团结相关知识的学习教育,培养爱国主义精神,旗帜鲜明地反对民族分裂,维护祖国统一、维护民族团结,特制定以下学习教育计划。

  一、学习时间:

  2016年课余时间(每月每周每天都要抽至少30分钟学习)。

  二、学习内容:

  (一)传达中央、自治区领导针对青海少数民族团结所作的重要讲话精神。

  (二)传达上级部门有关文件精神。

  (三)学习宣传和贯彻执行党的民族宗教政策。

  (四)开展马克思主义“五观”教育。

  (五)开展“四个高度认同”教育。

  (六)开展反分对民族分裂和非法宗教活动教育。

  (七)认真组织开展民族团结教育月活动,进行“三个离不开”教育。

  (八)开展民族团结联谊和评选表彰民族团结模范个人等实践活动。

  三、学习教育形式:

  学习教育活动通过集中教育、自学、撰写心得体会、参加知识测试等形式进行,并通过多种宣传教育渠道,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主题鲜明的教育活动,增强教育的效果。

  四、学习教育的有关要求

  (一)学习教育活动中,一律不得缺席或请假,考勤负责人必须按要求严格考勤,按正常上班考核。

  (二)学习教育领导小组负责全面工作,全体工作人员应认真积极、主动参与学习教育活动,保证全局学习教育工作的顺利进行。

  (三)至少写一篇心得体会或读书笔记。

  通过学习教育活动,进一步使干部职工认识到青海民族团结稳定的局面来之不易,切实开展好民族团结教育,坚决反对民族分裂,维护祖国统一,维护民族团结。

  2016年3月1日

  篇二:社区民族团结教育月计划

  社区民族团结教育月计划

  今年5月,是自治区第30个民族团结教育月。长青社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牢牢把握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主题,坚持不懈地开展民族团结教育月活动。根据社区实际,制定计划如下: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现代文化为引领,以“热爱伟大祖国 建设美好家园”主题教育为载体,以迎接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为契机,把民族团结教育月活动与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暨对口援疆工作、自治区第八次党代会精神结合起来,唱响共产党好、社会主义好、改革开放好的时代主旋律,积极引导各族干部群众坚定不移地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旗帜、道路和理论体系,坚定不移地维护祖国统一、维护各民族大团结,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努力营造勇于担当、乘势而上、团结和谐、跨越奋进的浓厚氛围。

  二、活动主题

  “各民族同呼吸、共命运、心连心”

  三、活动内容

  1、召开以“各民族同

  呼吸、共命运、心连心“为主题的民族团结教育月座谈会。邀请辖区民族团结单位、模范个人代表参加座谈讨

  论,畅谈民族团结,深化民族友情,总结推广民族团结教育工作的好经验好做法,探索新形势下进一步创新和深化民族团结教育工作的措施办法。

  2、开展新疆“三史”宣讲活动,让各族群众深刻认识到自古以来新疆是祖国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不断引导辖区广大群众牢固树立马克思主义“五观”、“四个认同”和“三个离不开”的思想。

  3、举办“民族团结典型”人物事迹展播活动。挖掘和宣传一批民族团结模范人物和先进事迹。

  4、举办百日文化广场、民族团结专题文艺汇演等一系列内容丰富、主题鲜明、形式多样、群众喜闻乐见的群众性文化活动。寓教于乐、愉悦身心、凝聚人心,充分调动各族干部群众参与活动的积极性和热情,在活动中唱响主旋律,展现出民族大团结新的时代特征。

  5、组织开展扶贫帮困服务群众活动,开展慰问活动。社区书记和主任以及包片干部积极对少数民族贫困群众以及低保户、残疾人家庭进行慰问并送去大米和清油,使社区各族弱势群体感受到了党和政府的温暖以及大家对他们的关爱。坚持“民生优先、群众第一、基层重要”的理念和要求,对群众进行实打实的帮扶、心贴心的交流,主动送政策、送物资、送服务,使他们感受到党的关怀和温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