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教育法心得体会

时间:2024-12-24 09:45:00 晓映 学习心得 我要投稿

(精华)学习教育法心得体会范文24篇

  当我们受到启发,对生活有了新的感悟时,就很有必要写一篇心得体会,这样能够让人头脑更加清醒,目标更加明确。那么要如何写呢?以下是小编整理的学习教育法心得体会范文,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精华)学习教育法心得体会范文24篇

  学习教育法心得体会 1

  新《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的颁布实施为全面健康地培养高素质的国家有用人才和全面提升全民思想品德素质提出了更高更新的教育发展战略。《中华人民义务教育法》的制定与出台为确保依法治教、以德治国的方针政策得以实施奠定了坚实的基础,也为我们教师更新教育观念依法从教指明了方向。

  作为一名普通的人民教师,《义务教育法》使我重新审视自我并且让我更清醒地认识到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应该将新的思想意识和教育观念体现在教书育人的平凡事业之中;应该将改革和发展的思想观点体现在自身工作实践中;将开拓和创新的意识体现在培养学生成才之中。

  回顾自己几年的教学工作和日前担任的班主任工作,在工作中我也不时存在着与《义务教育法》不相符合的教育方法和理念。教师的`“恨铁不成钢”甚至会对学生的教育和管理的手段出现偏激以致伤害学生的自尊心。我想这样做肯定违反了《义务教育法》的原则。以后应该尽量避免出现类似的情况。应该多理解学生、多关注学生各方面的成长。

  在《义务教育法》第四章第28条29条中明确规定:教师享有法律规定的权利,履行法律规定的义务,应当为人师表,忠诚于人民的教育事业。教师在教育教学中应当平等对待每一位学生,关注学生的个体差异,因材施教,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教师应当尊重学生的人格,不得歧视学生,不得对学生实施体罚、变相体罚或者其他侮辱人格尊严的行为,不得侵犯学生的合法权益。这一段学习完后体会很深刻,平等对待每位学生关注他们的发展应该是每一位教育工作者应该做到的。

  在实践工作中我也深刻体会到教育工作是一门科学也是一门艺术。其中蕴含着深刻的教育规律。只有认识并且运用好这些规律才能创造出科学合理的工作方法。我们的教育工作方法和模式不是一成不变的,是发展的、与时俱进的。我们需要从实践出发,根据教育对象的不同特点,具体问题具体分析,采用灵活多样的方法,我们的教育工作才能健康有序地发展。

  有人曾经指出:“没有任何十全十美的方法,也没有一定有害的方法。”我们必需辩证的看待。在教育实践过程中,许多方法是相互联系、相互渗透的。在选择和应用时,需要同德育目标相结合。与《义务教育法》中所规定的原则相一致。学法、懂法、守法是每一位教师在教育教学过程中必须要严格遵守的原则。

  我一定认真学习、认真执行《义务教育法》作一名合格的人民教师。

  学习教育法心得体会 2

  真正以人为本,保障义务教育阶段所有孩子、所有学校、所有老师的基本权利,这是我读新《义务教育法》第一条到最后一条最深刻的感受之一。新《义务教育法》立法的理念有了较大的突破,其中最基本的一个立法理念是以学生发展为本,真正给学生以发展的空间,同时给义务教育阶段教师充分的发展空间。“新的《义务教育法》更加突出公益性,还有统一性和强制性。这三个基本支点,虽然不是直接的教育行为,但是对于教育工作者转变观念却非常关键。”

  新法明确了对义务教育质量的要求,第一次将素质教育明确写入法律,提出要面向全体学生,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强调要把德智体美有机地统一在教学的活动中。这些内容必然影响到校长的办学思想和教师的教书育人行为。同时,各级政府和教育行政部门也必须肩负起提高义务教育阶段质量的责任。在实施新《义务教育法》过程中,我有这样的思考。

  提高师德修养,是时代向我们提出的要求,也是《新义务教育法》赋予我们的义务,在实施素质教育的今天,我们作为教师必须转变观念,树立教育新风。通过学习《新义务教育法》,有了深刻的体会。

  教育的基本原理告诉我们,教育必须有明确的指向性和目的性,主要解决人的发展问题,唤起学生精神世界能动、自主的能力,培养学生成为社会所需的人才。《新义务教育法》要求我们教师应当热爱社会主义教育事业,努力提高自己的思想、文化、业务水平,爱护学生,忠于职守。教师必须忠诚于人民的教育事业。

  明白了自己的职责所在,也深感肩上担子的沉重。身为一名教育工作者,必须要做到全身心去爱自己的学生。喜欢学生,爱护学生,服务于学生,同时也是一名教育工作者的天职。师魂即师爱。但在实际工作中做到这一点,却是不易。不管如何,教师要对每位学生的发展负责,尊重他们的人格,在求知的过程中,帮助他们学会做人,学会学习,培养他们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和价值观,这样才可称得上不辱使命。

  在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今天,作为我们身为教育工作者,不能抱住过去的应试教育一套而不放,应该让学生走进更广阔领域学习,力求全面发展。

  教师是人类灵魂的工程师,必须具备高尚的道德品质和师德风范,那就得不断地更新自己的学识,身为传人之“道”,解学生之“惑”,教师必须具备广博的知识,才能满足学生的需求。知识时代,教师必须随时代的发展,更新知识。

  这段时间通过学习,深刻地认识到:要想成为一名合格的教育工作者,就必须不断地在思想上,政治上,文化上充实自己,为形成良好的师德风尚而出力;更好地做好后勤保障工作,更好地为学生服务,爱岗敬业,使自己成为一名高素质、合格的教育工作者。在学习的过程中,我不仅更新了自己对法律的认识,更是清楚的了解到自己的法律地位。

  另外,教师在享有权利的同时,也应履行一定的义务。在学习了《义务教育法》,让我更明确了,作为一名人民教师我该履行的义务和遵守的行为规范。在工作中,严格规范自己的思想和行为,全心全意为学生服务,让学生满意,家长放心,社会认可,不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不讽刺,挖苦,不威胁、责难家长。时刻以教师的道德行为规范来要求自己,不穿奇装异服,处处“身正为范”。对于后进生,不拔苗助长,不讽刺挖苦,要耐心教育。尊重每一个学生的特点,因材施教。

  教学不再是简单的知识灌输、移植的过程,应当是学习主体(学生)和教育主体(教师,包括环境)交互作用的过程。学生将不再是知识的容器,而是自主知识的'习得者。面对知识更新周期日益缩短的时代,我意识到:必须彻底改变过去那种把老师知识的储藏和传授给学生的知识比为“一桶水”与“一杯水”的陈旧观念,而要努力使自己的大脑知识储量成为一条生生不息的河流,筛滤旧有,活化新知,积淀学养。有句话说的好:“一个教师,不在于他读了多少书和教了多少年书,而在于他用心读了多少书和教了多少书。”用心教、创新教与重复教的效果有天渊之别。

  教书和学习的生活,使我感悟到:教师的人生,还应该有创新精神。年年春草绿,年年草不同。而我们的学生亦是如此,因为人与人之间存在差异,所以教育既要面向全体学生,又要尊重每个学生的个性特点。因材施教的目的是为了调动每一个学生的学习积极性、主动性,让每一个学生主动地、活泼地发展。在组织教学中把整体教学、分组教学与个别教学结合起来;在教育过程中,贯彻个别对待的原则,讲求一把钥匙开一把锁。学生们像一朵朵稚嫩的小花苗儿,但每一颗都有与众不同的可人之处。因此便更需要我们用不同的方法用爱心去浇灌、呵护。在传授科学文化知识的同时,还要保护学生的身心健康,保障学生合法权益,促进学生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全面发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这样才得以使我们的事业走向辉煌使我们的教育对象健康成长。

  通过学习,我深知作为人类灵魂的工程师,必须具有高尚的道德品质,对学生要有慈母般的爱心,且不断更新、充实自己的知识,做到与时代同步,才能培养出符合社会发展需要的人才,挑好肩上这付教书育人的重担。

  这段时间的学习与实践,让我深刻地认识到:要想成为一名合格的教育工作者,就必须不断地在思想上、政治上、文化上充实自己。二十一世纪的学校教育需要的是对学生有爱心,对工作敬业,对自身不断充实的高素质、强潜能和综合知识能力完备的教师。希望我能在自己的努力后,早日成为这样一名高素质的、合格的教师。

  学习教育法心得体会 3

  新修订的法律充分体现了义务教育是国家行为和各级政府的责任,将义务教育全面纳入了财政保障的范围,为促进义务教育持续稳定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制度保障。法律还明确了义务教育的目标和教育教学的新要求,充分体现了教育均衡的理念,通篇贯穿着以学生为本,促进教育公平的思想,体现了新时期义务教育的发展方向。

  在学习的过程中,我不仅更新了自己对法律的认识,更是清楚地了解到自己的法律地位,以前的我认为教师就是为社会为学生服务的,吃点亏是可以吞下去;那现在我不会再怎么认为了,因为,每个人都享有一定的权利,“平等”的口号不应是嘴上说说而已,落实到实处才拥有意义,否则有法也等于无法了。同时,我也认识到作为一名教育前线的教师所应尽的责任和义务,《教师法》不仅帮助教师得到她们的所得,也让教师有了行为上的准则,只有学习好它,才能保证教师享有自己的权利。另外,教师在享有权利的同时,也应履行一定的义务。

  在学习了《义务教育法》和《未成年人保护法》后,让我更明确了:作为一名人民教师应该履行的义务和遵守的行为规范。在工作中,严格规范自己的思想和行为,全心全意为学生服务,让学生满意、家长放心、社会认可,不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不讽刺、挖苦、威胁、责难家长。时刻以教师的道德行为规范来要求自己,不穿奇装异服,处处“身正为范”。

  教学不再是简单的知识灌输、移植的过程,应当是学习主体(学生)和教育主体(教师,包括环境)交互作用的过程。学生将不再是知识的容器,而是自主知识的习得者。面对知识更新周期日益缩短的时代,我意识到:必须彻底改变过去那种把老师知识的储藏和传授给学生的知识比为“一桶水”与“一杯水”的陈旧观念,而要努力使自己的`大脑知识储量成为一条生生不息的河流,筛滤旧有,活化新知,积淀学养。用心教、创新教与重复教的效果有天渊之别。

  通过深入学习,使我感悟到:教师的人生,还应该有创新精神。年年春草绿,年年草不同。而我们的学生亦是如此,因为人与人之间存在差异,所以教育既要面向全体学生,又要尊重每个学生的个性特点。要尊重每一个学生的特点,因材施教。因材施教的目的是为了调动每一个学生的学习积极性、主动性,让每一个学生主动地、活泼地发展。在教育过程中,贯彻个别对待的原则,讲求一把钥匙开一把锁。学生们像一朵朵稚嫩的小花苗儿,但每一颗都有与众不同的可人之处。因此便更需要我们用不同的方法用爱心去浇灌、呵护。

  用《教师法》、《义务教育法》来规范和鞭策自己,在传授科学文化知识的同时,还要保护学生的身心健康,保障学生合法权益,促进学生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全面发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这样才得以使我们的事业走向辉煌,使我们的教育对象健康成长。

  学习教育法心得体会 4

  近年来,我国中小学校学生伤害事故案件逐年增多,由此引发的学校与学生家长之间的纠纷与日俱增,学生家长因学生在校期间受伤致残甚至死亡向学校索赔的金额不断攀升。校园伤害事故不仅会影响学校与学生家长的正常工作与生活,而且是造成社会不安定的一个重要因素;当前我国校园伤害事故带来的负面影响,不仅波及教育系统内部,而且已经成为一个世人关注的社会问题。因此,如何预防校园伤害事故、妥善解决和处理此类纠纷。最近,通过在教管课程班学习《教育法规》这门课程得到很多启示,几天的学习中,首都师范大学程振勇教授在学校伤害事故方面进行了精辟的讲解,感觉收获颇丰。以下是本人这方面的学习心得。

  一、学校是否属于学生的监护人之争

  分清责任主体是承担损害赔偿的前提,妥善解决学生伤害引发的经济纠纷,是校方与家长之间化解矛盾、消除分歧、保证学校正常教学秩序、稳定社会的关键。当前我国校园伤害事故之所以难处理、处理难,就在于人们对校园伤害事故责任主体的认定上,存在着观点分歧,导致在法律规定上,无法可依,在实际问题的处理中,也无据可寻。

  是不是只要学生在上学(上课)期间发生伤害事故,学校都要承担责任?如果不尽然,学校又是在什么情形下应对在校学习期间受到伤害的学生承担责任?在诸如此类的问题上,学校与家长之间的看法常常相悖。家长认为,学生只要到校学习,家长就将其监护责任转移给了学校,学校不仅应当对学生的学习负责,而且应当承担学生在校期间的安全;而校方则认为,学校不是学生在校期间的监护人,不负有对学生的监护职责,学校是否承担学生事故损害赔偿的责任,是基于教育法对学校管理职责的规定,对学生承担有限的管理责任。那么学校与学生之间究竟存在着一种什么样的法律关系?我国现行法律却没有做出明确的规定。

  学校对未成年学生的保护职责与学生监护人的监护职责虽有相近内容,但这两种职责的性质和法律渊源却有不同。前者是学校作为承担公共教育职能的社会机构,基于《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有关法律,而形成的一种公法范畴的职责与义务;后者是基于民事法律所确定的监护权,而在监护人与被监护人之间形成的司法范畴的`权利与义务关系。两种权利由于来源与性质上的差别,不能混淆。尤其监护权是建立在亲权基础上的,不能脱离法律的有关规定和亲权的范畴而谈监护权的转移。视学校为未成年学生监护人的认识,不仅使学校承担难以担负的责任,而且也难以解释何以学校只有监护责任而没有相应的权利,何以学校对学生的管理要符合法律规范,而不能像父母管理被监护人一样管理学生。

  就目前的民事法律规范而言,没有明确学校是未成年学生的监护人或应当承担监护责任。学校与学生之间的权利与义务关系,总体上来讲是基于教育与受教育而形成的教育关系,存在一些不同于其他法律关系的特殊规律,应当适用教育法调整。因此,学校并非学生法定意义上的监护人,尽管学校在进行教育教学活动的同时,负有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管理和保护的职责。

  二、学校管理职责范围与学校事故责任承担

  根据过错责任归责原则,判断学校及教师对事故的发生及其后果有无过错、过错大小,来确定责任主体,依此进行损害赔偿,应是分析、解决此类纠纷遵循的一般原则。

  1、意外事件。中小学生意外伤害事件是无法预见和不可避免的,学校及教师对事件无任何过错,不负任何责任。但如果事故发生之后,教师没有在学校条件允许的情况下采取措施救险,延误了治疗,造成伤害者伤情加重,就应负责,这是一种事后责任承担。

  2、学生在上课期间因互相打闹而受伤害。上课期间,教师负有监督管理职责。对在此期间发生的学校事故,教师承担责任大小,要考虑到学生的年龄。但需要强调的是,对不同年龄段学生在管理职责上的不同要求并不意味着人为地降低教师应尽的管理职责。

  3、学生受伤不是学校所为,但与学校场所设施管理不完善或教育教学仪器、设备保管、存放有关,学校要承担部分民事责任。需要注意的是,学校场所设施造成的学生伤害承担责任,与学校建筑设计、施工中暴露的质量问题关联,但更多地与教职工是否及时发现事故隐患并及时向学校报告有关。

  4、学生课余时间受伤。课休时间是事故多发段。教师的职责,是要培养学生安全意识和躲避危险的能力,这是其一;其二,一旦发生事故,要及时采取措施做好善后处理。中小学教师的职责并不是如幼儿园阿姨那样履行保育员角色,也不是超市中的保安,不可能全天候地监视每个学生的一举一动。关键看学校在课间是否负有监管责任及到位情况。

  5、学生自杀、自残。学生的自杀与教师有无关系,取决于:一是学生自杀与教师的行为有无一定因果关系;二是教师的行为是否违法。如教师毫无根据地怀疑学生有偷窃行为,停其课,强迫其交待甚至拳脚相加,学生不堪受辱,愤而自杀,教师自然要承担法律责任;学生考试作弊,被监考教师当场抓往,学生因羞愧而自杀,尽管教师的行为与学生自杀有关系,但行为是合法的,不应承担责任。

  6、教师上课期间离开教室。教师在上课时随便离开课堂,期间学生打闹造成伤害,学校责任所负的大小,主要决定于学生的年龄对该行为后果的判断能力。美国大多数法院在审理此类事故时,并不是将教师在不在场作为唯一的侵权责任要件,还要考虑教师离开的时间长短、离开的原因、学生身心发育情况、上课内容及活动性质等。

  7、学生上下学发生伤害事故。学生每日上下学,是维持学校教育教学活动的起点和终点,这时学生的双亲对其子女的保护监督基于亲权关系,而学校教师也必须加以指导并采取必要保护措施。但每一位学生在上学时从家中出发到学校放学时由学校出发回到家中,期间的安全,除有特殊情况外,应由学生个人及亲权等保护者负担责任。如果学生集体上下学是学校规定,则可解释为学校已介入学生上下学的生活领域。这时,学校在法律上对于集体上下学就有安全维护的义务。

  8、公休时间(包括寒、暑期)学生伤害事故。原则上说,学校对学生安全保护责任的职责范围限于学校正常教育教学时间,但这并不等于说学校对于公休时间发生的学生伤害事故就不负任何责任,问题的关键在于学生在这些时间内发生的伤害事故的原因与学校教育教学活动有无联系。如日本学校教育法规定,学生在寒暑期做作业时发生了伤害事故,教师是否承担责任的前提是,教师在布置学生作业时有没有充分考虑到这些作业内容对学生人身伤害可能造成的危害后果。

  中小学生在校期间受到损害或致他人损害,学校是否应该承担责任,应该承担多少责任?我认为,应视具体情况综合分析,其问题的关键不在于学校方面是否应当为去或留校活动的所有学生承担责任,而在于学校事先是否承担了对这种活动管理监督的责任。

  三、我国目前现行的关于学生伤害事故的立法状况

  在处理校园伤害事故案件时,我国法院一般依据现行民法通则的有关规定处理。而民法通则的相关条款过于原则,一旦发生校园伤害事故,同一类案件可能导致司法实践中两种完全不同的判决。实践表明,仅仅依据民法通则的有关规定处理学校发生的学生人身伤害事故,已经不适应司法实践的需要。依据民法精神,充分考虑学校教育教学实际,参照国外校园伤害事故依法处理的已有经验和做法,针对校园伤害事故这一特殊人身侵权行为,制定处理校园伤害事故的专项法律,依法处理,就成为解决校园伤害事故的必由之路。

  可喜的是《学生伤害事故处理方法》(简称《方法》)已经实施。这是目前我国第一部处理校园伤害事故的专项法规。《方法》中明确了学校对学生承担的责任性质是教育、管理、保护责任,确立认定学校承担责任的划分原则是过错责任,细化了学校管理责任的范围,规定了处理校园伤害事故的方式,界定了学生伤害事故损害赔偿的项目和标准,提出了解决校园伤害事故损害赔偿的资金来源。《方法》实施以来,法院及其他处理机关严格按照《方法》的规定,依法处理了中小学校学生伤害事故,既保护了未成年学生的权利,又维护了学校的合法权益。实践表明,制定校园伤害事故的专项法律,依法处理校园伤害事故,不仅是必须的,而且是可行的。

  总之,通过学习程老师讲授的《教育法规》这门课程,我学习到了很多书本上没有的知识,尤其是老师的案例分析,特别精辟到位,为处理教育教学实际问题提供了借鉴。

  学习教育法心得体会 5

  新《义务教育法》的颁布实施,对于进一步深化教育体制改革,促进义务教育的发展,是一件具有重要意义的大事。新《义务教育法》的诞生标志着我国义务教育进入到一个新的阶段,对全民族素质的提高和国家未来的发展,都将产生积极的作用。 在新法中,统一性是贯穿始终的一个理念。新法从始至终强调在全国范围内实行统一的义务教育,这个统一包括

  要制定统一的义务教育阶段教科书设置标准、教学标准、经费标准、建设标准、学生公用经费的标准等等。这些与统一相关的内容以不同的形式反映到法律的修改中来。新法对义务教育的`管理机制有了明确的规定。新法第七条规定:“义务教育实行国务院领导,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统筹规划实施,县级人民政府为主管理的体制。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具体负责义务教育实施工作,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其他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义务教育实施工作。”

  新法明确了对义务教育质量的要求,第一次将素质教育明确写入法律,提出要面向全体学生,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强调要把德智体美有机地统一在教学的活动中。这些内容必然影响到校长的办学思想和教师的教书育人行为。同时,各级政府和教育行政部门也必须肩负起提高义务教育阶段质量的责任。

  新修订的《义务教育法》提出缩小办学差距,不分重点校、重点班,非常人性化,体现了对所有人的尊重;不管什么样的家庭背景和经济实力,每个孩子都可以享受均等的教育,体现了人与人之间的和谐,这也是社会进步的表现。当前,教育资源在城乡之间、区域之间、校际之间存在很大差别,带来了择校等一系列问题。修订后的《义务教育法》在总则中规定“国务院和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合理配置教育资源,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改善薄弱学校的办学条件,并采取措施,保障农村地区、民族地区实施义务教育,保障家庭经济困难的和残疾的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法律明确提出要缩小学校之间的办学差距,加强对薄弱学校的改造,并且提出在义务教育阶段,不分重点学校和非重点学校。这些都会从法律层面保障义务教育朝着更加均衡的方向发展。

  通过学习,使我们了解了新《义务教育法》的基本内涵和精神实质,我们还要进一步深入学习,深刻领会《义务教育法》的精神,在平时的学校管理和教育教学工作中做到依法执教,努力实施素质教育,以学生为本……,使新《义务教育法》的精神真正落到实处。

  学习教育法心得体会 6

  《职业教育法》的颁布实施,为职业教育的类型定位、功能、办学体制机制等做出了明确的规定,为后续职业教育发展做出了指引,对我们职教人来说是一种莫大的鼓舞,它不仅指明了职业教育的方向,更提供了具体有力的保障,对职业教育的发展具有重要影响和作用。新《职业教育法》立足于职业教育的未来走向,立足于职业学校办学职能,立足于学生的职业发展,进行了系统设计和准确定位。

  新法学习宣传,有利于让社会全面客观地了解职业教育,凝聚发展合力,营造人人努力成才、人人皆可成才、人人尽展其才的良好社会氛围,提升了职业教育的.社会地位、打通了职业教育升学的通道,激发了职业教育新的发展动能和创新活力。作为职教者,更进一步体会到职业教育前景广阔、大有可为、大有作为,对未来充满信心。

  学习教育法心得体会 7

  一、为人师表,言传身教

  教师的人格力量来自于学术水平与道德情操的完善统一,不仅要在自己讲授的课程中学识渊博,循循善诱,更要通过言传身教,通过榜样,无言的力量教给孩子做人的道理,使学生树立坚定的信念和远大理想。在学生的眼中,教师具有无可怀疑的.威信,教师是一切美好的替身和可效仿的榜样,教师的一言一行,都通过这样那样的方式,对学生的各个方面产生影响。

  二、将做人的教育寓于教学中

  "师者,所以传道授业解惑也"。"传道"是三大任务中的首要。告诉学生科学道路和人生道路的曲折,要培养百折不挠的克服困难的坚强意志。老师应该努力学习做这种潜移默化、"润物细无声"的教育。

  三、虚心向学生学习,做到教学相长

  "一日为师,终身为父"是学生对老师的尊敬之言。对于老师则不可以"家长"自居,应该与学生平等相待,虚心向学生学习,做到教学相长。爱学生就要尊重他们的人格和创造精神,与他们平等相处,用自己的信任与关切激发他们的求知欲和创造欲。在教学过程中,教师是主导,学生是主体,教与学,互为关联,互为依存。"弟子不必不如师,师不必贤于弟子"。一个好老师会将学生放在平等地位,信任他们,尊重他们,视他们为自己的朋友和共同探求真理的伙伴

  学习教育法心得体会 8

  本人经过《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的学习,努力提高自身的思想政治素质,学习《教育法》、按照《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严格要求自己,奉公守法,遵守社会公德。忠诚人民的教育事业,为人师表。在教育教学过程中,不断丰富自身学识,努力提高自身能力、业务水平,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的规程,有高度的事业心、责任心、爱

  岗敬业。坚持“一切为了学生,为了学生的一切”,树立正确的人才观,重视对每个学生的全面素质和良好个性的培养,不用学习成绩作为唯一标准来衡量学生,与每一个学生建立平等、和谐、融洽、相互尊重的关系,关心每一个学生. 当然,法律的实效更多地取决于执行的过程。这种实效不仅在于用法律规范政府的教育政策和教育投入,规范学校的收费行为等。更在于让其他人有法律的依据,合力打击那些非法行为。因为法律的'实效更多地在于权利意识的觉醒,以及随之而来产生的监督行为。由此我们可以得出结论,那就是最该学习的法律。不是政府和学校,而是学校、学习横和家长。只有我们都了解了义务教育法,具有了响应的维权意识。才可能形成更严密,更有效的监督体系,为义务教育健康发展提供保障。

  在教育教学过程中,利用学科特点加强对学生的思想教育,提高他们的思想政治素质,激发他们的学习积极性,努力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总之,本人将站在民族复兴的高度上来认识党的教育事业,忠心于党的教育事业,勤勤恳恳,把毕生的所学贡献给社会主义国家的教育事业中,在平凡的岗位上争创不平凡的业绩。

  学习教育法心得体会 9

  新义务教育法是在对我国依法普及九年义务教育经验总结的基础上,形成的一系列指导和保障义务教育事业发展的制度与准则。法律将维护教育的公平公正、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作为一项重要指导思想,并重点对全面实施素质教育、保障义务教育投入、提高义务教育质量、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等方面问题作出了规定。新法律着力建立和完善促进义务教育发展的各项制度,在很多方面有创新、有突破,为我国义务教育的持续、健康发展提供了有力的制度保证。

  新《义务教育法》的颁布实施,对于进一步深化教育体制改革,促进义务教育的发展,是一件具有里程碑意义的大事。新《义务教育法》的诞生标志着我国义务教育进入到一个新的阶段,对全民族素质的提高和国家未来的发展,都将产生积极的.作用。

  修订的《义务教育法》是改革开放以来教育上的重大成果,也是改革开放、社会发展进步的一个必然,为学校办学提供了有力的法律保障。在新《义务教育法》中,四处提到特殊教育,充分体现了这届政府人文化的关怀和亲民的思想。在构建和谐社会中提升对弱势群体的法律保障,让这些有残障的孩子、这些家庭看到希望,看到党对他们的这种关怀。从这一点上看,新《义务教育法》凸显了政府构建和谐社会和以人为本的理念,让教育工作者感到振奋和欣慰。

  新《义务教育法》的颁布实施,给我最深的体会是:作为一所普通初中学校的教师教好每一个学生,让所有的孩子都能很好的享受学习的乐趣,不因为家庭条件的差异和学校条件的差距影响到孩子的健康成长。从这个意义上说,我们是新《义务教育法》的最大受益者。农村蕴含着大量的人才,还有待开发的人力资源,从法律的角度给他们一个平等就学的机会,未来,国家和民族也将是最大的受益者。”

  新《义务教育法》第二条第三款规定义务教育阶段不交学费和杂费,这对农村孩子来讲意义重大。缴纳学杂费,这些钱对于城里孩子可能不算什么,但是对于贫穷的农村家庭来说,每年的收入是800元至1200元,学杂费是一个不小的负担。现在中西部地区已经实行了“两免一补”,这样能公平的让每个孩子接受教育。

  真正以人为本,保障义务教育阶段所有孩子、所有学校、所有老师的基本权利,这是我读新《义务教育法》第一条到最后一条最深刻的感受之一。新《义务教育法》立法的理念有了较大的突破,其中最

  基本的一个立法理念是以学生发展为本,真正给学生以发展的空间,同时给义务教育阶段教师充分的发展空间。“新的《义务教育法》更加突出公益性,还有统一性和强制性。这三个基本支点,虽然不是直接的教育行为,但是对于教育工作者转变观念却非常关键。”

  新法明确了对义务教育质量的要求,第一次将素质教育明确写入法律,提出要面向全体学生,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强调要把德智体美有机地统一在教学的活动中。这些内容必然影响到校长的办学思想和教师的教书育人行为。同时,各级政府和教育行政部门也必须肩负起提高义务教育阶段质量的责任。在实施新《义务教育法》过程中,我有这样的思考。

  提高教育质量从某种程度上来说就是要提高教师质量。教师专业化的问题也正影响到学校的教育质量。“素质教育必须由高素质的教师来实现,但是农村初中校面对很多教师自身素质不高的现实问题。不能否认,素质教育在实施过程中阻力很多,困难重重。尽管如此,并不是说素质教育一定要等到教育均衡以后才能实现,在现有条件下学校也应该有所作为。我相信,不管在什么样的办学条件下,开展好德、智、体、美、劳、心理等多方面行为素质评价,是实施素质教育一个有效途径。

  素质教育不是一种运动,也不是一阵风。素质教育的落实需要细致的工作,落实在每一个孩子在学校中的每一天,体现在学校各项日常的教育教学工作当中。素质教育不应该是难以作为,只要能静下心来,仔细地去思考如何在一些细节上、在各个学科上下功夫,脚踏实地去研究教育教学、课程以及学校活动设计,就能够更好地促进学生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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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真正以人为本,保障义务教育阶段所有孩子、所有学校、所有老师的基本权利,这是我读新《义务教育法》第一条到最后一条最深刻的感受之一。新《义务教育法》立法的理念有了较大的突破,其中最基本的一个立法理念是以学生发展为本,真正给学生以发展的空间,同时给义务教育阶段教师充分的空间。新《义务教育法》第三十二条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教师培养工作,采取措施发展教师教育。第二款规定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应当均衡配置本行政区域内学校师资力量,组织校长、教师的培训和流动,加强对薄弱学校的建设。

  教育的对象是人,教育是培养人的艺术,而实施教育的人是教师,所以发展教师教育已经越来越引起国家和社会各级的重视。因此,对于整个国家而言,发展中、西部地区的教育尤为重要,同一地区师资力量的均衡,对薄弱学校建设的'加强也提到了日程上来。我认为在同一学校中,教师可通过循环教学来提高自己的业务水平,因为知识是有体系的,只有对整个小学阶段某个学科有个系统的了解,才能更有效的掌握学科特点,更利于教学。

  学习教育法心得体会 11

  教育能够决定和改变一个人未来的命运,教育也能决定和改变一个国家未来的发展前景。作为教师,知法是重要的权利义务,学法是重要的必修课程,守法是重要的师德内容。学习《教师教育法》让我们教育工作者树立起法的观念,真正做到学法、知法、懂法、守法,知道自己应承担的义务,并合理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它让我们明确自己作为教育工作者的权利和义务。 一、教育是和谐社会发展的原本动力,教育作为和谐社会的要素,对和谐社会发展起到动力源的作用。和谐社会发展的动力系统是由创新力、均衡协调力和整合力构成的,教育是建构和谐社会的创新动力、可持续发展动力、整合力的基础。

  二、教育是和谐社会可持续协调发展的动力源泉教育对维护社会正义和公平,促进社会均衡协调发展具有起始调节、持续调节作用,是一种强大的'动力。

  我们作为人民教师,在教育学生学会知识的同时,我们还要教会学生什么。我们不光要培养出知识能力优秀的人才,我们还要对学生进行思想道德建设教育,还要进行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和中华民族精神教育。

  在教育的过程中,一定要平等地对待每一个学生,用真心去关爱他们,发现学生的优点,发展学生的长处,使他们能感受到父母般的温暖,享受到学习的快乐和满足,过一种幸福的学习生活。决不能像以前那样,单从学习出发去评价学生,对学习成绩好的学生关爱备至,对学习差的孩子漠不关心,甚至冷嘲热讽,谩骂打击。因为我们教育的目的是让每一个学生都能够健康快乐的成长,都能成为社会做所需的多层次人才,让学生享受公平的教育资源,而不是仅为了那几个优秀生。应该把教育办成发现人才、培养人才的场所,而不是淘汰人才的地方!

  教书和学习的生活,使我感悟到:教师的人生,还应该有创新精神。年年春草绿,年年草不同。而我们的学生亦是如此,因为人与人之间存在差异,所以教育既要面向全体学生,又要尊重每个学生的个性特点。

  因材施教的目的是为了调动每一个学生的学习积极性、主动性,让每一个学生主动地、活泼地发展。在组织教学中把整体教学、分组教学与个别教学结合起来;在教育过程中,贯彻个别对待的原则,讲求一把钥匙开一把锁。学生们像一朵朵稚嫩的小花苗儿,但每一颗都有与众不同的可人之处。因此便更需要我们用不同的方法用爱心去浇灌、呵护。

  用《教师法》来规范和鞭策自己,在传授科学文化知识的同时,还要保护学生的身心健康,保障学生合法权益,促进学生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全面发展。对孩子的教育一定要注意方式,讲究方法。如果方法不当,就可能起不到作用,甚至收到相反的效果。尤其是不能歧视差生、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接受教育的未成年人处于身心发育的特殊阶段,决定了其始终处于一种被抚养、被监护、被教育、被保护的地位。我们教师要全面准确地理解自身的权利和义务,关心爱护全体学生,尊重学生人格,促进学生的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全面发展,杜绝有害于学生的行为或其他侵犯学生合法权益的行为。

  通过教育法规的学习,是我意识到在以后的工作中,我一定要心中装有法律,用教育法律法规不断的完善自己,超越自己,使自己成为一个真正知法、执法的合格的教师,同时不断提高自己的业务能力和教育科研能力。我相信通过《教育法》的学习,能进一步提高教师们的认识,更有利地指导教师们今后的教育工作。

  学习教育法心得体会 12

  虽然我是一名普通的教师,却肩负着为祖国的未来夯实基础的重任。《新义务教育法》的学习让我深深感受到:

  一、德育是我们工作的首位。

  身为教师必须要做到全身心去爱自己的学生。因为当你走进学校大门时,你的一切就已经不属于你自己了,而是属于孩子们。喜欢学生、爱护学生,应当是教师的天职,正所谓:师爱即师魂。可是在实际中真正做到这一点,尤其是做到喜欢每一个孩子,却是非常不易的。教师不应因为学生的家庭背景、人情的亲疏、智力水平的高低等因素而对学生另眼相看,应尊重学生的人格,公正合理地对待每一个学生。教师只应在乎学生是否学会做人,是否学会求知,在教学中应本着求真、求善、求美,最后才是求知这样一个原则来教书育人,必须把德育放在首位,培养学生正确的人生观和世界观。

  二、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已经成为学校教师势在必行的工作。

  打破传统教育模式,让学生在更为广阔、宽松的学习和生活空间里,接受全面的培养,获得真正的全面发展才是一切为了学生,那么除了针对课堂教学加以改革之外,我对学生的作业布置中也应该丢掉了以前的简单重复的内容,改为根据学生的水平差异分层次设置不同的作业。

  导致师德失范现象的因素很多,我认为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教师教育理念陈旧,其理念还停留在应试教育的框框里,只注重学生的智育发展,忽视了学生人格培养,没有注意心灵的沟通。

  二是教师缺乏良好的心理品质,而教育学生需要良好的心理品质,心理品质的缺乏轻者对学生恶语中伤,重者对学生体罚。

  三是在利益的驱使下急功近利,缺少爱心,不会关爱学生。

  四是教育评估机制,仍以应试成绩为核心,教师面对各方面的压力,延缓了师德建设的进程。师德形成决非一种表面的具体行为。任何一种师德表现都能折射出深层的东西,它包含着人才观、学生观、质量观、管理观、学习观、评价观等一系列相关理念在内的综合观念。一句话,有什么样的教育理念,就有什么样的师德表现。

  教师要不断更新充实自己的学识。博学多才对一位教师来说当然很重要。因作我们是直接面对学生的教育者,学生什么问题都会提出来,而且往往打破沙锅问到底。没有广博的知识,就不能很好地解学生之惑,传为人之道。但知识绝不是处于静止的状态,它在不断地丰富和发展,每时每刻都在日新月异地发生着量和质的变化,特别是被称作知识爆炸时代、数字时代、互联时代的今天。因而,我们这些为师者让自己的知识处于不断更新的状态,跟上时代的发展趋势,不断更新教育观念,改革教学内容和方法,显得更为重要。否则,不去更新,不去充实,你那点知识就是一桶死水,终会走向腐化。

  通过学习,我深知作为人类灵魂的工程师,必须具有高尚的`道德品质,对学生要有慈母般的爱心,且不断更新、充实自己的知识,做到与时代同步,才能培养出符合社会发展需要的人才,挑好肩上这付教书育人的重担。

  这段时间的学习与实践,让我深刻地认识到:要想成为一名合格的教育工作者,就必须不断地在思想上、政治上、文化上充实自己。二十一世纪的学校教育需要的是对学生有爱心,对工作敬业,对自身不断充实的高素质、强潜能和综合知识能力完备的教师。希望我能在自己的努力后,早日成为这样一名高素质的、合格的教师。

  学习教育法心得体会 13

  教育能够决议和改动一个人未来的命运,教育也能决议和改动一个国家未来的开展前景。施行科教兴国战略,推动自主立异,要变人口大国优势为人力资源大国优势,咱们就必须保证九年制责任教育的贯彻落实。

  1986年《责任教育法》的出台标志着我国责任教育走上了法治化轨道。20多年来,我国在遍及责任教育方面取得了明显成果。然而,由于社会转型等诸多要素,责任教育推广过程中也呈现了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这是此次责任教育法修订的年代背景。

  受教育权是现代社会公民的一项基本权利。这一基本权利所对应的正是国家和政府的基本责任。拟定责任教育法,施行责任教育法,正是国家和政府实行这种责任、落实公民权利的必经之路。关于宽广公民而言,责任教育并不仅仅仅意味着适龄儿童家长及监护人的责任和责任,责任教育首先是国家和政府的责任。采纳各种有效办法保证每一个适龄儿童入学理解规定年限的校园教育,是现代政府不容推辞的责任和责任。

  拟定并施行责任教育法,也是切实进步国民文明素质的客观需求。在现代社会,通过施行责任教育,普遍进步公民文明素质已经成为各国政府的一致。据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统计,全世界有170多个国家宣告施行责任教育制度。多方面研究证明,国民的高水平教育关于个人和整个社会都具有可观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教育能够决议和改动一个人未来的命运,教育也能决议和改动一个国家未来的开展前景。施行科教兴国战略,推动自主立异,要变人口大国优势为人力资源大国优势,咱们就必须保证九年制责任教育的贯彻落实。在这个事关国计民生的问题上,政府义不容辞。

  新《责任教育法》的施行,关于进一步深化教育体制变革,促进责任教育的'开展,是一件具有里程碑优点的大事。新《责任教育法》的诞生标志着我国责任教育进入到一个新的阶段,对全民族素质的进步和国家未来的开展,都将产生用心的效果。

  修订的《责任教育法》为校园办学带给了有力的法令保障。在新《责任教育法》中,四处提到特殊教育,充分体现了这届政府人文明的关心和亲民的思想。在构建和谐社会中提升对弱势群体的法令保障,让这些有残障的孩子、这些家庭看到希望,看到党对他们的这种关心。从这一点上看,新《责任教育法》凸显了政府构建和谐社会和以人为本的理念,让教育作业者感到振作和欣喜。

  作为一所一般小校园园教师,让贫困家庭的孩子上得起学,不由于家庭条件的差异和校园条件的差距影响到孩子的健康成长。从这个优点上说,咱们是新《责任教育法》的最大受益者。农村蕴含着超多的人才,还有待开发的人力资源,从法令的视点给他们一个平等就学的机会,未来,国家和民族也将是最大的受益者。

  以人为本,保障责任教育阶段全部孩子、全部校园、全部教师的基本权利,这是我读新《责任教育法》第一条到最后一条最深入的感受之一。新《责任教育法》立法的理念有了较大的打破,其间最基本的一个立法理念是以学生开展为本,真实给学生以开展的空间,同时给责任教育阶段教师充分的开展空间。新的《责任教育法》愈加突出公益性,还有统一性和强制性。这三个基本支点,尽管不是直接的教育行为,可是关于教育作业者转变观念却非常关键。

  新法清晰了对责任教育质量的要求,第一次将素质教育清晰写入法令,提出要面向全体学生,促进学生全面开展,着重要把德智体美有机地统一在教育的活动中。这些材料必定影响到校长的办学思想和教师的教书育人行为。同时,各级政府和教育行政部门也必须肩负起进步责任教育阶段质量的责任。

  在施行新《责任教育法》过程中,我有这样的考虑。:教师应当热爱社会主义教育事业,尽力进步自己的思想、文明、业务水平,保护学生,忠于职守。《教师法》告诉咱们:教师是实行教育教育责任的专业人员,承担教书育人、培育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进步民族素质和使命。教师应当忠诚于人民的教育事业。

  学习教育法心得体会 14

  随着时代的发展和社会的变迁,教育法作为国家法律体系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也需要与时俱进地进行修订和完善。最近新修订的教育法在全国范围内正式实施,引起了广泛的关注和热议。作为一名大学生,我也有幸在新修订的教育法实施过程中有所体会,以下是我的心得体会。

  首先,新修订的教育法在学生权益保护方面做出了更加明确的规定。教育法的修订主要是针对教育领域存在的问题进行改进,其中一项重要改变就是对于学生权益保护的要求更加详细和严格。在新修订的教育法中,明确规定了学校应该加强对学生身心健康的关注和保护,包括对学生的心理健康进行必要的疏导和帮助;禁止学校和教师对学生进行身体惩罚和虐待;规定学生享有平等接受教育的权利,不得以任何不正当的理由进行歧视。这一点值得肯定,对于我们学生来说,更加有利于我们在学校的学习和成长。

  其次,新修订的教育法强调了素质教育的实施。我国教育改革多年来一直都在倡导素质教育的理念,新修订的教育法在这方面也作了相应的规定。根据新教育法的改革,学校要在课程设置上更加注重培养学生的综合能力和创新精神,不再单纯强调知识的灌输。对于我们学生来说,这是一个很好的机会,可以更充分地发展自己的'个性和潜能,不再仅仅局限于应试教育的范畴。我相信,通过素质教育的改革,我们的全面发展能力将得到更好地提升。

  第三,新修订的教育法加强了教师队伍的建设和教师的职业发展。教师是教育事业中最为重要的一环,新修订的教育法也对教师的培养和发展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教育法明确规定,国家要完善教师培训体系,提高教师的职业素养和教育教学水平;为教师提供更好的职业发展机会和福利待遇。这些举措的实施,无疑将使教育工作者感到更加受到社会的尊重和关注,也将为他们提供更好的发展平台。对于我们学生来说,能够接触到更富有激情和专业的教师,无疑将对我们的学习和成长产生积极的影响。

  第四,新修订的教育法着力解决了高考应试教育的问题。多年来,高考一直是我国教育制度中备受争议的一环,不少人认为高考过分强调分数,忽视了学生整体素质的培养。新修订的教育法通过规定,强调要建立多元化的评价机制,不再将高考成绩作为评价学生能力的唯一标准。这无疑是一项积极的改革,可以减轻学生的压力,也有利于教育公平的实现。通过建立多元评价体系,我们能够更好地展示自己的特长和潜力,实现更全面的发展。

  最后,新修订的教育法还加强了家校合作和社会参与。教育的发展需要家庭、学校和社会的共同努力,而家校合作则是其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新修订的教育法鼓励家长积极参与学校的管理和教育教学活动,为学生的学习提供更多的支持和资源。同时,教育法还提出,学校应当加强与社会的联系,充分利用社会资源,为学生的学习和成长提供更多的机会和平台。这种家校合作和社会参与的模式,可以为学生创造更好的学习环境和发展机会,增加我们的社会经验,培养我们的社会责任感。

  综上所述,新修订的教育法在学生权益保护、素质教育、教师发展、高考改革以及家校合作等方面进行了全面的改革,为我们学生提供了更好的学习和成长环境。我们要充分认识到新修订教育法的意义和价值,积极参与到教育改革的过程中,为自己的未来发展和社会的进步做出积极的贡献。只有这样,我们才能在新的时代背景下更好地实现自己的人生目标,为国家和社会的发展贡献自己的力量。

  学习教育法心得体会 15

  为了发展教育事业,提高全民族的素质,促进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根据宪法,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并于1995年9月1日起施行。

  通过学习教育法,我更加深入地了解到教育者和受教育者享有的权利和应尽的义务,更是让我找到了自己存在的不足和应该改善的地方,以及要努力的方向。

  在工作中,严格要求自己,规范自己的思想和行为。用心去教好每一位学生,不能够把自己的情绪带进课堂里,应该克制和控制好自己的情绪,当学生很吵,课堂纪律不好的时候更应控制好自己的情绪,不能向学生宣泄自己的不满,而应该保持头脑清醒,用平和的方法缓

  和学生的情绪,抓住控制课堂的主动权。言传身教,对老师来说非常的重要,有很多东西我一时间不能够把它教给学生,但是我们可以接住自己日常的行为教导学生、引导学生,真正做到以身作则,用自己的行为感染学生,带动起学生,以求达到目濡耳染作用。在管理班级的时候应该制定好严厉的奖惩制度,让学生有章可循,有矩可守。对学生不能一致用软的.方法,应该软硬兼施。培养好班干部,让他们成为自己的左右手。在教导学生的时候,方法要多样,唯一不变的就是要耐心。不同的学生要用不同的方法教导,对于比较内向文静的学生就应该语气平和地教导他们,先让他们找到自己不好的地方,再鼓励他们把缺点改

  正过来;而对于调皮捣蛋的学生,对他们就应该要严厉。一把钥匙就只能开一把锁。

  教育和学习都是无止境的,我应该不断地学习、总结和反思,在实践中不断取得进步。

  学习教育法心得体会 16

  通过学习教育法,使我对教师的权力和责任、教师的行为标准、教育教育工作的展开等内涵有了进一步的知道。同时对怎么才干强化师德、树立教育新风,有了自己更深刻的领会。下面我就谈一谈我的知道和感受。

  通过学习,明白了自己的职责所在,也深感肩上的担子的沉重,虽然我是一名普通的教师,却肩负着为祖国的未来夯实根底的重担。于是在学习之余,仅靠自己从教以来点点滴滴找出了工作中的缺乏和以往教育中留下的惋惜,最终清晰:身为教师必须要做到全身心去爱自己的学生。由于当你走进学校大门时,你的一切就现已不属于你自己了,而是属于孩子们。喜爱学生、爱护学生,应当是教师的本分,正所谓:师爱师魂。但是在实际中真实做到这一点,尤其是做到喜爱每一个孩子,却是非常不易的。教师不该由于学生的家庭背景、情面的亲疏、智力水平的高低一级要素而对学生另眼相看,应尊重学生的品格,公正合理地对待每一个学生。教师只应在乎学生是否学会做人,是否学会求知,在教育中应本着求真、求善、求美,最终才是求知这样一个原则来教书育人,必须把德育放在首位,培养学生正确的人生观和世界观。

  只有知法,才干遵法。通过学习,我更加坚决了自己的学习理念,要想成为新式的教师必须不断学习,从而充分自己,用最新的教育理念装备自己的`大脑,用最先进的教育手法,用标准的教育行为给学生教授最新的常识和办法。

  教师要不断更新充分自己的常识。博学多才对一位教师来说当然很重要。由于我们是直接应对学生的教育者,学生什么问题都会提出来,而且往往“打破沙锅问到底”。没有广博的常识,就不能很好地解学生之“惑”,传为人之“道”。但常识绝不是处于静止的状态,它在不断地丰富和开展,每时每刻都在日新月异地开展着量和质的变化。因而,我们这些为师者让自己的常识处于不断更新的状态,跟上年代开展趋势,不断理新教育观念,变革教育材料和办法,显得更为重要。否则,不去更新,不去充分,你那点常识就是桶死水,终会走向腐化。

  通过学习,我深知作为一名教师必须具有高尚的道德品质,对学生要有慈母般的爱心,且不断更新,充分自己的常识;进一步增强了法律意识,今后在工作中必须要贯彻执行教育法规,做让人民满意的教师。

  学习教育法心得体会 17

  近日,教育部发布了新修订的教育法,这是对现行教育法的一次全面的修订,旨在更好地推动我国教育事业的发展。作为一个即将步入社会的大学生,我对这次修订教育法感到非常关注。在学习和了解新修订教育法的过程中,我深刻体会到了教育法对于推动教育进步和培养合格人才的重要性。

  首先,新修订的教育法明确了教育的根本任务是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教育的目标不再仅仅局限于培养学生的学科知识和考试成绩,而是着眼于全面的人才培养。这个改变给了我们广阔的空间去发展自身的全面素质。作为学生,我们应当认识到这个重要的发展趋势,注重发展自己的道德、智力、体力和美育等方面,全面提升自己。

  其次,新修订的.教育法强调了教育公平的重要性。教育应当为每一个孩子提供平等的机会,不论他们的出身、经济条件和特殊身份。这意味着我们要坚守公平,打破地域和户籍的限制,确保每个人都能平等地接受教育。作为学生,我们要帮助那些处于不利地位的同学,提供他们所需要的帮助和支持,使他们也能享受到公平的教育机会。

  第三,教育法对学校的规范和改进提出了更加详细的要求。新修订的教育法强调了教育的规范化和科学化,要求学校建立健全的管理制度和教育教学模式,确保教育的质量和效果。学校要落实教师的责任,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培养高素质的教育专业人才。作为学生,我们要积极参与学校的管理,守卫学校的纪律和秩序,珍惜自己的学习机会,努力提升自己的学业成绩。

  第四,新修订的教育法重视家庭教育的作用和家长的责任。教育法规定,家庭是培养下一代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基本单位,家长应当承担起培养子女的主要责任。这提醒了我作为学生,不仅要注重自己的学习,还要尊重家长的期望,积极参与家庭教育。更重要的是,作为将来的家长,我们要认真履行自己的家庭教育职责,为下一代创造更好的成长环境。

  最后,新修订的教育法提出了完善的考评制度和教育投入保障。教育法规定,要建立科学的考评制度,避免简单粗暴的应试教育。同时,要加大教育的投入力度,提高教育的质量。这鼓舞了我对于我国教育发展的信心。作为学生,我们要去适应这个新的考评制度,提高自己的创新和运用知识的能力。同时,我们也要注意教育资源的合理分配,确保教育的公平性。

  新修订的教育法对于我国教育事业的发展具有深远的影响,它不仅为我们创造了更好的发展环境,也给了我们更多的责任和机会。作为学生,我们应该深入了解教育法的内容和要求,积极参与到新时代的教育改革中去。只有这样,我们才能够为我国的教育事业做出更大的贡献,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奠定坚实的基础。

  学习教育法心得体会 18

  随着时代的发展和社会的进步,教育法也需要与时俱进。为了更好地适应社会的需求,我国经过长时间的讨论和研究,最终于近期推出了修订版的教育法。我作为一名教育工作者,深感荣幸,也倍感责任重大。通过学习新修订教育法,我深刻领悟到法律对于教育的重要性,也了解到法律对于教育工作者的约束和保护。在这篇文章中,我将与大家分享我学习新修订教育法的心得体会。

  新修订教育法全面准确地反映了我国社会主义教育制度的基本原则和特点。法律深入地界定了教育的职责和任务,强调了教育的社会属性、公益性和基础性。它突出了国家对教育事业的重视和责任,将教育管理和教育综合改革放在了更加突出的位置。在学习新修订教育法的过程中,我深刻认识到作为一名教育工作者,我们需要深入了解和遵守法律的`规定,将法律精神贯彻到教育工作的方方面面,为教育事业的发展贡献自己的力量。

  新修订教育法对于教育工作者来说,意义重大。法律规定了教育工作者的基本权利和义务,明确了教育工作者的责任和职责。法律要求教育工作者要拥有教育专业素养和职业道德,注重个人素质和职业道德的提升。同时,法律也对教育工作者的权益给予了保护,明确了他们的工资和福利待遇,保障了他们的职业发展空间和发展机会。这些规定不仅对个人发展起到了指导作用,也对整个教育事业的发展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

  新修订教育法强调了家庭教育的重要性,提出了家庭教育的准则和要求。法律明确规定了家庭在培养子女的责任和义务,倡导了家庭教育的科学性和全面性。家庭是教育的起点,也是最重要的一个环节。新修订教育法对家庭教育的重视,无疑对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和健康成长有着积极的作用。作为教育工作者,我将积极配合家庭开展家庭教育工作,与家长建立良好的沟通与合作关系,共同为学生的发展贡献力量。

  新修订教育法强调了教育的社会属性,提出了社会参与的原则。法律规定了社会对教育事业的支持和参与,鼓励社会组织和个人为教育事业的改革和发展提供力所能及的支持和帮助。这一原则的提出,不仅为教育系统的改革和发展注入了新的活力,也提供了更多的机会和空间,让社会各界更加广泛地参与到教育事业中来。作为教育工作者,我们要善于借助社会资源和力量,共同推动教育事业的发展和进步。

  新修订教育法的出台,体现了法治社会的发展和进步。法治教育的理念渗透到整个教育法律体系中,法律为教育事业的发展提供了坚实的保障。教育工作者要不断提高自己的法律意识,遵循法律的规定,牢固树立法治思维和法律观念。只有在法治教育的指引下,教育事业才能蓬勃发展,为国家培养出更多的人才。

  总结:新修订教育法的出台,为教育工作者提供了更多的机会和挑战。我们要准确理解新修订教育法的精神和要求,将其贯彻到教育工作的方方面面。通过加强法治教育,提高自身的法律素养,我们可以更好地履行教育工作者的职责和使命,为教育事业的发展贡献自己的力量。

  学习教育法心得体会 19

  上学期结束时,学校组织全体教师学习新《义务教育法》,细细研读,颇有收获。我觉得修订的《义务教育法》是改革开放以来教育上的重大成果,也是改革开放、社会发展进步的一个必然,为学校办学提供了有力的法律保障。

  新义务教育法强调了三个性:公益性、统一性和强制性。公益性体现在义务教育法第二条规定,“义务教育是国家统一实施的所有适龄儿童、少年必须接受的教育,是国家必须予以保障的公益性事业。义务教育不收学费、杂费。国家建立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保证义务教育制度实施。”义务教育法第四十四条又规定,“义务教育投入实行国务院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根据责任共同负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负责统筹落实的体制”。农村义务教育所需的经费由各级人民政府根据国务院规定分项目按比例分担。各级人民政府对家庭经济困难的适龄儿童、少年免费提供教科书并补助寄宿生生活费。明确了政府的责任,加大了各级政府实施义务教育的责任。这些条款都反应了义务教育正走向免费教育,极大在体现了义务教育的公益性。

  统一性体现在新法从始至终强调在全国范围内实行统一的义务教育。首先是义务教育对象的统一性,义务教育法第四条规定:“凡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适龄儿童、少年,不分性别、民族、种族、家庭财产状况、宗教信仰等,依法享有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并履行接受义务教育的义务。”这个统一还包括要制定统一的义务教育阶段教科书设置标准、教学标准、经费标准、建设标准、学生公用经费的标准等等。例如:第十六条规定,“学校建设,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办学标准,适应教育教学需要;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选址要求和建设标准,确保学生和教职工安全。”第三十八条规定,“教科书根据国家教育方针和课程标准编写,内容力求精简,精选必备的基础知识、基本技能,经济实用,保证质量。”第三十九条规定,“未经审定的教科书,不得出版、选用。”这些都很好地说明了义务教育的统一性。强制性体现在让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是学校、家长和社会的义务。谁违反这个义务,谁就要受到法律的规范。家长不送学生上学,家长要承担责任;学校不接受适龄儿童、少年上学,学校要承担责任;学校不提供相应的条件,也要受到法律的规范。

  读义务教育法给我印象最深的是第五章,第四十一条:国家鼓励教科书循环使用。

  我觉得教科书循环使用早该施行了。教科书只使用一次,学期结束教科书寿命也就到头,确实是个很大的浪费,如果能实现循环使用,不光节约资源,还可减轻困难家庭的经济负担。目前我国在校学生共有2.2亿人,以每个学生一年两学期用10册课本计算,一年就要用课本20亿册以上。按每人每学期课本平均重1500克计算,如果课本循环使用5年,可节约528万吨文化纸。生产一吨纸要用20多棵大树,那么生产528万吨纸就要砍伐大树1亿多棵。

  想一想,像音、体、美及思想品德之类的书,学生一学期就那么三四十节课,再因为书包重,今天你忘在家里,明天他忘在家里,学生之间仍然是合用的多,互相借着用的多,这些书的利用率到底有多高?这些书可全是质量过关的,可以说是最好的'纸质,最高的印刷质量,许多同学在卖废品时,自己的这些课本都还是崭新的,有的甚至没用过,这是多么大的浪费啊!教科书不能循环使用,不仅造成了极大的资源浪费,同时,它也折射出我们人文教育的缺失,反观我们的许多学生,课本不待学完,就已皱得不成样子了,有的还缺角少页。虽然现在学生的书包每天都塞得满满的,可孩子们已很少再像过去一样,用牛皮纸或旧报纸将书包裹起来了,使用时也不爱惜,在课本上乱涂乱画。教师们也从不教育学生爱护自己的书,甚至有的教师发起脾气来,会拿学生的书撒气,或者将书随手乱扔,或者一怒将其中的一两页撕掉。为什么会这样,因为半年后这些书本就是废纸啦,不值得珍惜。

  教材的循环使用不仅节约了能源,还能培养学生的责任意识。中关村小学推行年级教材循环使用举措后,邹大凤老师担任《品德与生活》课程,属于循环使用的一种教材。让她感到欣喜的是,虽然改革仅开始了两周,但学生爱护课本的意识较以往有明显的增强。“学生比平时更加爱惜书,现在开始大家共用一本书了,在自己使用书的时候,同时也要考虑到不影响别人。”

  据了解,美国、德国、澳大利亚等发达国家都在循环使用中小学教材,中小学教材被称为公共用书。美国学生课本平均使用寿命5年,日本学生达到10年。我们真的该学学人家了。

  新法还有许多内容,我觉得学习新义务教育法是我们每个教师的必修功课,学了新法有了许多新的认识,在今后的教育中,我将依法教书,依法育人,做新时代懂法守法的人民教师。

  学习教育法心得体会 20

  作为一名,我深刻认识到教育法对幼儿园的教育工作有着重要的指导意义。教育法规定了幼儿教育应该符合哪些基本原则和规范,将幼儿教育纳入法治轨道,为幼儿园的发展和幼儿的成长保驾护航。

  幼儿教育是一项非常重要的工作,是影响孩子终身的重要因素之一。在教育过程中,我们必须遵循以儿童为本的原则,采用多种教育方法和手段,创造出适合幼儿发展的`良好环境。同时,幼儿园要严格执行幼儿园管理条例,确保教师的资质和能力达到标准。在保证教师教育质量的同时,还要严格遵守幼儿园的安全管理规范,确保幼儿学习和生活的安全。

  教育法还规定了幼儿园的教育纲要和课程体系,明确了幼儿教育的目标和任务,对幼儿园的教育工作起到了指导作用。在教育过程中,我们需要根据幼儿的心理特点和成长需要,制定相应的教育方案和教学计划,注重培养幼儿的人格、智能、体魄、美育等各个方面。同时,我们还要注重培养幼儿的独立性和自主性,激发其学习的兴趣和能力,让其在快乐中成长。

  教育法对于幼儿园的教育工作起到了非常重要的指导作用。作为一名幼师,我们要认真学习和贯彻教育法,全面提高自身素质和能力,为幼儿的健康成长和幼儿园的发展作出积极贡献。

  学习教育法心得体会 21

  教育是国家和社会发展的基础,也是培养人才、促进个人和社会全面发展的重要手段。为了适应现代社会的快速发展和复杂变化,我国不断修订和完善教育法律法规,最新修订的教育法针对当今社会的挑战和需求作出了一系列重要调整。通过阅读最新修订的教育法,我深刻认识到教育的重要性和发展方向,并对其中一些具体政策有了更深入的了解。

  首先,最新修订的教育法明确了教育的宗旨和价值导向。根据修订后的法律,教育的宗旨是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以及促进人的全面发展。这一宗旨对于我国培养未来公民的目标非常明确和有针对性,使得教育的价值更加突出。教育不仅是为了培养学生的知识和能力,更重要的是要关注他们的品德和个性发展,使他们成为有社会责任感和创新能力的人。

  其次,在最新修订的教育法中,对教育公平是进行了重视和强调的。教育公平一直是我国教育事业的重要议题,最新修订的`教育法也在这方面作出了相关规定。修订后的法律要求各级政府加大对贫困地区、民族地区、农村地区和特殊教育需求的学生的教育投入,确保他们享有与城市学生同等的教育权益。此外,教育法还鼓励公立学校与社会力量合作办学,为留守儿童、进城务工人员子女等特殊群体提供更好的教育资源,缩小城乡教育差距。

  再次,最新修订的教育法对教育质量进行了明确和具体的规定。教育质量是教育工作的核心和关键,也是对教育投入的有效回报。教育法要求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加强学校的管理和监督,确保教学质量和教育教学水平的提高。同时,教育法规定了教育评价的机制和方法,鼓励学校进行综合评价和多元化考察,更加全面、客观地了解学生的学习情况和能力水平。这些规定对于提高教育质量和培养具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人才具有重要意义。

  最后,最新修订的教育法还加强了对教师队伍的培养和管理。教师是教育的主要力量,他们的素质和能力对于教育质量和学生发展起着关键作用。教育法明确要求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加强对教师队伍的培养和管理,建立健全教师评聘制度,提高他们的待遇和职业发展空间。此外,教育法还强调了师德建设和教师专业发展的重要性,要求教师们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和业务水平,为学生的成长提供更好的支持和指导。

  通过阅读和思考最新修订的教育法,我认识到教育是国家的希望和民族的未来。只有通过制定切实可行的教育法规,确保教育的宗旨、价值和质量,才能够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实现国家和社会的可持续发展。与此同时,我也意识到教育法只是实现教育目标的手段之一,要想真正提高教育质量和公平,还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努力和支持。只有政府、学校、教师、家长和学生共同努力,才能够为我国的教育事业打下坚实的基础,培养出更多有能力、有担当、有创造力的人才,为中国的发展贡献力量。

  学习教育法心得体会 22

  为了更好的贯彻、实施新的《义务教育法》,为了使学校 和老师领会党和国家关于义务教育的新精神、新要求,对照新法规范自己的行为,保护学生和自己的权益,切实做到依法治校、依法治教。我校组织了全体教师学习了新《义务教育法》。通过学习,我对教师这个神圣的职业有了新的认识与体会。

  1、教师应继续接受教育,提高自身素质。“教师是人类灵魂的工程师”,要想成为一名合格的教师,必须具备高尚的道德品质和师德风范,必须不断的充实自己,不断的更新自己的学识,必须传“为人之道”,解“学生之惑”,才能具备广博的知识,紧跟时代的发展,满足学生的`需求。

  2、教师应热爱社会主义教育事业,坚决贯彻素质教育。义务教育做什么?就是促进人的素质的全面提高。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提高教育质量,让孩子们全面发展,不是简单的应试教育、分数教育,而是以素质为导向,培养有思想、有道德的建设者和接班人。这就要求我们在教学活动中要注重培养学生的独立思考能力、创新能力和实践能力。以学生的发展为中心,着眼于学生自身的潜能开发,使学生的知识、人格、智力、能力、个性等都能得到全面和谐发展。

  总之,我们教师一定要明晰自己的权利和义务,做到依法从教。

  学习教育法心得体会 23

  这两天,新的《义务教育法》发到了手边。细读那上面的六十三条法律法规不难发现新的《义务教育法》在很多方面都发生了变化。九月一日,与全国两亿中小学生有关的新版《义务教育法》已经正式实施。这是我国继1986年版的《义务教育法》颁布实施以来,首次启用修改后的新法。

  对于所有的中国孩子们而言,这部新法对他们今后受教育的生活有了新的

  规定。通过学习新版的《义务教育法》,不难发现这部法律法规在九个方面实现了突破。

  第一,指明了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这个根本的方向。上个世纪,由于各地经济、文化水平的差异,使得义务教育阶段形成了地区之间、城乡之间乃至学校之间较大的发展差距。随着经济的发展,这种差距越来越大。新《义务教育法》将义务教育的均衡发展纳入了法制的轨道,将均衡教育思想作为新《义务教育法》的根本指导思想。

  第二,明确了义务教育承担实施素质教育的重大使命。我们过去推进义务教育时,主要是解决孩子有书可读、有学可上的问题,还谈不上素质教育。新《义务教育法》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把义务教育纳入到实施素质教育的轨道上来,把实施素质教育作为义务教育的一项新的历史使命。新《义务教育法》同时把注重培养学生的独立思考能力、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作为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的重点,并且提出了一系列实施素质教育的措施。

  第三,新的《义务教育法》回归了义务教育免费的本质。普及教育、强制教育和免费教育是义务教育的本质特征,免费的步骤可以根据国情来分步实施,但必须坚持免费的特点。公益性是整个教育事业的特征,义务教育要更彻底一些,不仅仅是普及的、强制的,还应该是免费的。新《义务教育法》在免费教育上又迈出了一大步,在1986年不收学费的基础上增加了不收杂费的内容。中央财政将从今年开始,用两年时间免除农村地区义务教育阶段的杂费;城市地区还要深入调查研究、制定方案、加快进程。

  第四,进一步完善了义务教育的管理体制,强化了省级的统筹实施。此次新《义务教育法》一个很大的突破,就是在“以县为主”管理体制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大了省级政府的统筹和责任,实践着从“人民教育人民办”到“义务教育政府办”的转变。原来看到乡镇一级难负其责,就将统筹责任放到县一级;现在县级基本上是吃财政饭,也无力承担,事业的发展必须要加大省级的责任。对教育的均衡发展、加大对农村教育经费保障的力度、加强对贫困地区的支持而言,省级的统筹都非常重要,这也是新《义务教育法》的一大亮点。

  第五,确立了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再一次明确了义务教育经费的“三个增长”;建立农村义务教育经费的分担机制,分项目、按比例分担;义务教育经费预算单列;规范义务教育的专项转移支付;设立义务教育的专项资金。通过这样几个渠道,建立起义务教育比较完善的经费保障机制。

  第六,保障接受义务教育的`平等权利。新《义务教育法》强调了对非户籍所在地,特别是流动人口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的问题;确定了流动人口子女居住地人民政府要为他们提供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条件,这将会对城市化进程的平稳推进起到关键性作用。

  第七,规范了义务教育的办学行为。过去我们对义务教育的办学行为主要是从政策上进行规范,新《义务教育法》对规范义务教育办学行为出手是比较重的:一是不得将学校分为重点学校和非重点学校,学校不得分设重点班和非重点班。关键是要对学校在资源、政策上进行公平的分配,不得有政策、资金、资源的倾斜,这一条体现了全社会对教育公平的强烈愿望。二是不得以任何名义改变或变相改变公办学校的性质,也就是“不能变民校”。三是第25条的规定,“学校不得违反国家规定收取费用,不得以向学生推销或变相推销商品、服务等方式谋取利益”。

  第八,建立了义务教育新的教师职务制度。过去我们中小学的教师职务序列是中、小学分设,中学的初级、中级、高级与助教、和副教授相对应,而小学则达不到。新《义务教育法》将义务教育阶段的教师职务序列打通,小学和中学的差别不复存在,初级、中级、高级都与助教、和副教授相对应,小学教师也可以评副教授,对小学教师是很大的鼓励。这一新规定对调动教师的积极性,发挥聪明才智是一个很大的激励。尤其是让小学教师看到了自身发展提高的前景,对小学教师是个福音。这个全新的制度,在教师职务制度上有了新突破。当然还需要一些配套性的规定。

  第九,增强了《义务教育法》执法的可操作性。全面规定了《义务教育法》的法律责任,63条中有10条规定的是法律责任,将《义务教育法》的执法性、操作性提到一个空前的高度。而且规范了22种违反《义务教育法》的违法行为及应该承担的法律责任。过去的18条《义务教育法》虽然起到了很大的历史作用,但操作性比较差,新的《义务教育法》则完全弥补了这种缺憾,大大增强了可操作性,加大了执法力度。

  新的《义务教育法》具有强烈的时代性。经过在构建和谐社会、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时代背景下,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的新《义务教育法》,体现出鲜明的时代特色和均衡发展的思想等等。

  作为一个工作在教育一线的教师,我们不应仅仅做到自己学好这部法律,更要在平时的工作中注重做到依法办事,依法执教,从自己做起,把法律条文中的规定落到实处。做个懂法、守法、宣传《义务教育法》的好教师。

  学习教育法心得体会 24

  幼儿园是孩子们最早接触教育的地方,对于孩子的成长和发展影响深远。而美国教育法在幼儿园教育方面非常有特色,注重培养孩子们的创造力和社交能力。在研究和学习美国教育法的过程中,我深有感触,以下是我对美国幼儿园教育法的心得体会。

  首先,美国幼儿园教育法非常注重孩子们的创造力和想象力的培养。在课堂上,学生们并不只是被灌输知识,而是通过各种创造性的活动来激发他们的想象力。他们会被鼓励通过画画、手工制作、小组合作等方式来表达自己的想法和创意。这种教育方式培养了孩子们的独立思考和解决问题的能力,使他们更加自信并愿意表达自己的观点。

  其次,美国幼儿园教育法十分重视社交能力的培养。在幼儿园的课堂上,学生们被鼓励进行小组活动和合作学习,通过与同伴的互动和交流来培养他们的社交能力。这种教育方式有助于孩子们学会分享、合作、互助和尊重他人,从小培养了他们的团队合作和沟通技巧。

  此外,美国幼儿园教育法还强调学习的乐趣和养成良好的学习习惯。幼儿园的教育活动充满了游戏和趣味,这激发了孩子们的学习兴趣。孩子们可以在玩中学,通过主题式的活动和游戏来学习科学、数学、艺术等知识。此外,在幼儿园的课堂上,老师们还会帮助孩子们养成良好的学习习惯,比如按时完成作业、整理书包、保持课堂秩序等。这培养了孩子们的自律意识和责任感,为他们将来的学习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再者,美国幼儿园教育法注重个性化的教学。每个孩子都是独特的,他们有着不同的学习风格和兴趣爱好。美国的幼儿园教育法鼓励老师们根据每个孩子的个性特点和发展需要制定个性化的教学计划。老师们会密切关注孩子们的学习进展,及时调整教学内容和方法,以满足每个孩子的学习需求。这种教育方式能够激发孩子们的学习潜能,使他们在适合自己的`学习环境中得到更好的发展。

  最后,美国幼儿园教育法注重家长的参与和合作。幼儿园与家长之间保持着密切的联系和沟通,家长们可以参加孩子们的教育活动,并与老师们进行交流和合作。幼儿园还定期举办家长会和沙龙活动,让家长们了解幼儿园的教育理念和教学方法,与其他家长交流育儿经验。这种家校合作的教育模式建立了孩子、家长和教师之间的密切联系,促进了双方的互动和合作。

  总结起来,美国教育法在幼儿园教育中的应用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它注重培养孩子们的创造力和社交能力,强调学习的乐趣和个性化的教学,同时也注重家长的参与和合作。这种教育模式不仅培养了孩子们的学习能力,也培养了他们的创造力、合作能力和自律意识,为他们将来的学习和生活打下了坚实的基础。作为中国的幼儿园教师,我将借鉴美国的教育理念和教学方法,努力为每个孩子提供更好的教育环境和学习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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