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保护的应急预案

时间:2024-11-14 14:10:35 晓丽 应急预案 我要投稿

环境保护的应急预案范文(通用8篇)

  在平平淡淡的学习、工作、生活中,难免会出现一些事故,为了避免事情愈演愈烈,通常会被要求事先编制应急预案。那么优秀的应急预案是什么样的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环境保护的应急预案范文,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环境保护的应急预案范文(通用8篇)

  环境保护的应急预案 1

  一、预案目的

  为保障中铁十九局集团有限公司成渝高速公路复线(重庆境)路面工程综合项目部环保安全,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消除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的危害,确保迅速有效地处理突发性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等原因造成的局部或区域环境污染事故,指导和规范突发性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件的应急处理工作,将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故造成的损失降低到最小程度,最大限度地保障企业利益和人民群众身体及生命安全。为防止和妥善处置突发性污染事故的发生特制定了本预案。

  二、应急预案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成渝高速公路复线路面综合工程项目部区域内,突发的人为或不可抗力原因造成的废气、废水、固废等环境污染事件的应急救援工作。

  三、编制依据

  1、《环境保护法》;

  2、《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

  3、《大气污染防治法》;

  4、《水污染防治法》;

  5、《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

  四、应急救援组织机构、组成人员的职责划分

  1、项目应急救援领导小组

  组长:韩峰

  副组长:李永生、焦连模、吴云辉、潘兆进

  组员:张洪文、仲爽、张道远、谭伟、林梦岩、张升、李贤平、郑红明、于庆忠、胡劲松、赵金龙、翟新华、周少国、周长虹、杨鹏

  2、项目应急抢险组织机构框图

  略

  3、应急抢险领导小组职责

  (1)组长:负责指挥协调全面的应急抢险工作;

  (2)副组长:具体负责排险、抢修、救护、抢险物资供应、事故通报、疏散安置工作的组织指挥;

  (3)吴云辉、郑红明、张升、杨鹏:协助副组长做好事故报警、报告、通报和事故处置工作;负责事故处置时生产系统开、停调度工作;必要时可代表组长处理相关事宜;

  (4)张洪文、仲爽:负责事故现场及有害物质扩散区域内的洗消、清除和监测工作;

  (5)李贤平:负责事故现场通信联络和对外联系、接待工、车辆调配等工作;

  (6)胡劲松、赵金龙、周少国、周长虹、翟新华:负责人员疏散、除险、隔离污染源等工作的组织指挥;

  (7)张道远负责抢险资金的筹集和管理工作。

  五、工作程序

  应急抢险领导小组在接到污染事故发生的警报后,应立即赶赴现场,应根据危害程度及范围、地形、气象等情况,组织个人防护,进入现场实施应急抢险。要尽快弄清污染事故种类、性质,污染物数量及已造成的污染范围等,经综合情况制定科学的污染处置方案,经抢险领导小组组长批准后迅速根据任务分工,按照应急与处置程序和规范组织实施抢险。

  1、现场污染控制

  (1)立即采取有效措施,与相关部门配合,切断污染源,隔离污染区,防止污染扩散。

  (2)及时通报或疏散可能受到污染危害的单位和居民。

  (3)参与对受危害人员的救治。

  2、实行通道控制,防止有毒、有害物质的扩散

  应急处理工作人员在污染事故处理过程中,为保障公众的健康和安全,应建议有关部门对事故现场附近和受事故影响区域的通道实行有效的人员出入控制,并在初步确定水体中污染物质的种类、性质后,建议当地有关组织果断采取有效防护措施,疏散周围群众,以便控制可能被有毒有害物质污染人数范围,并及时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

  3、现场调查

  (1)污染事故现场勘察。

  (2)进行技术调查取证。

  (3)配合环境监测部门采取污染跟踪监测,直至污染事故处理完毕、污染警报解除。

  六、应急救援保障

  (一)内部保障

  为能在污染事故发生后迅速准确、有条不紊的处理事故,尽可能控制波及范围和减少事故造成的损失,平时必须做好应急救援的准备工作,落实岗位责任制和各项制度,具体措施有:

  (1)落实应急抢险组织,抢险领导小组成员和抢险专业队伍应按照专业分工,本着专业对口,便于领导、便于集结和开展抢险的原则建立组织,落实人员,每年初要根据人员变化进行组织调整,确保救援组织的落实。

  (2)按照任务分工做好物资器材准备,如:必要的指挥通讯,报警、抢险等器材,上述各种器材由物质、办公室专人采购、保管,并定期检查、保养,使其处于良好状态。

  (3)定期组织抢险训练和学习,各队按照专业分工每年训练一次,提高指挥水平和抢险能力。

  (二)外部救援

  事故发生后,应急抢险领导小组根据现场情况,在自身救援条件受限,无力控制事故现场时,应及时向政府有关部门求援,由相关政府职能部门组织专业抢险救援力量参加抢险救援。

  (三)医疗保障

  应急过程中如出现人员中毒或受伤,可就近送至医院救治或及时与医疗单位联系,组织现场救治,也可送至现场指挥所指定的医院、医疗单位救治。应急终止后根据实际情况组织转院或继续治疗。

  七、报警和通讯联络方式

  项目应急抢险救援联络工作由项目部办公室负责。应急抢险救援联络电话如下:

  a)项目部应急联络电话:

  b)向上级报告。项目经理应根据事故等级,在规定时间内向上级有关部门(集团公司、有限公司、指挥部、业主、政府等)报告。

  c)对外应急求救

  公安警力求救电话:110;火警支援求救电话:119;

  医疗急救求救电话:120

  八、事故发生后注意事项

  (1)稳定职工情绪,要求各类人员不得以个人名义向外扩散消息,以免引起不必要的混乱。

  (2)如有中毒或受伤人员亲属探视,由办公室做好思想工作和接待工作。

  (3)事故发生后,要维护正常的工作和生活秩序,做好中毒或受伤人员的思想稳定工作。

  九、事故应急抢险救援程序的终止

  1、应急抢险救援终止

  当事故现场势态被完全控制,确信已消除毒物扩散污染的根源,警戒区内无毒害危险时,伤员撤离现场后,由事故现场总指挥确定并宣布应急救援工作结束。

  2、报告和发布信息

  由通讯联络人员通知本单位各相关部门,以及事故发生时所涉及的周边社区、人员发布危险解除的信息,若事故发生时有请求政府协调的程序时,由指挥人员向上级主管部门和当地人民政府报告,危险解除。

  十、应急培训计划

  1、应急救援人员的'培训:

  本预案制订后实施前,所有应急抢险救援领导小组成员,各专业救援队成员应认真学习本预案内容,明确在抢险救援现场所担负的责任和义务。由应急救援领导小组对抢险救援专业队成员每年进行一次应急培训,学习抢险救援专业知识和有可能出现的新情况的处理办法。参加应急抢险救援的每个人都应做到熟知抢险救援内容,明确自己的分工,业务熟练,成为重大事故应急抢险救援的骨干力量。

  2、员工应急响应的培训

  由应急抢险救援领导小组对所有员工每年进行一次应急响应培训,了解事故应急预案响应条件,能够在现场第一时间做出判断事故大小,是否符合事故应急预案响应条件,以便下步工作的顺利进行。

  3、员工应急响应知识的宣传

  根据有可能出现的环境污染事故情况,印制宣传材料,向员工发放,了解相关的应急响应知识。

  环境保护的应急预案 2

  环境污染事故是指违反国家环境保护法规的经济、社会活动及行为,以及由于意外因素的影响和不可抗力等原因造成的环境污染。我街道根据“预防为主”“以人为本”“先控制后处理”等原则制定本预案,协助区、市环保局做好环境污染突发事故应急响应、事故处理及事故原因调查工作。

  一、适用范围

  我街道范围内发生的突发环境事件的控制和处置行为具体包括:工业企业生产过程中因意外事故造成的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因不可抗力(含自然原因和社会原因)而造成危及环境安全和人民身体健康的环境污染事故;因危险化学品(含剧毒品)在生产和储运中发生泄露,严重影响人民群众生产、生活的污染事故;其他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

  二、职责划分

  1、环保应急领导小组主要成员及职责

  组长:成员:

  主要职责:宣传上级有关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工作的方针、政策,贯彻落实上级对环境污染事故应急的指示精神;掌握有关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情报信息和事态变化情况;负责办事处各部门间环境污染事件应急协调工作;负责有关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工作措施落实情况、工作进展情况,信息联络、传达报送等工作;提供和解决处置环境应急所需要的人员、设备、车辆、物质等;应急处置的其他工作。

  2、应急现场指挥组成员及职责

  指挥:成员:

  主要职责:第一时间赶赴现场,指挥应急小分队处置现场,分配任务,及时疏散应急现场受污染的群众,并及时向办事处应急领导小组汇报以下情况:事故发生时间、地点、性质原因以及造成的污染范围;报告事故发生的主要污染物、污染源的数量、种类、性质及经济损失、人员受害情况等;事故危险程度,发展趋势,可控性及预防采取的措施;其他需要清楚的`情况。

  三、处置程序

  1、迅速报告。接到突发环境事件报警后,值班人员必须在第一时间向办事处环保应急领导小组报告。对重大环境污染与破坏事故,经认定后及时向区环保局报告。

  2、快速出动。接到指令后,应急现场指挥组率领各应急小组携带环境应急专用设备在最短时间内赶赴现场。

  3、现场控制。应急处置小组到达现场后应迅速控制现场、划定紧急隔离区域、设置警告标志、制定处置措施、切断污染源、防止污染物扩散。

  4、配合现场调查。应急处置小组要配合区环保局展开现场调查取证工作,查明事件原因、影响程度等,并负责与派出所、消防协调,共同进行现场勘验工作。

  5、现场报告。应急现场指挥组按6小时速报,24小时确报的要求,负责向应急领导小组报告突发时间现场处置情况。应急领导小组根据事件影响范围、程度,决定是否立即上报并增调有关人员、设备、物质前往现场增援。

  6、应急终止。只有同时实现下面三个条件,现场应急救援方可终止,应急救援队伍才能撤离:一是事故现场危险因素得到控制并处于稳定安全状态;二是事故受害人被全部救出,送到医院抢救;三是获得办事处应急领导小组的同意。

  四、事件总结

  应急中止后,办事处环保所要及时总结经验、吸取教训,指导突发环境事件单位查找事件原因,防止类似问题再次出现并形成系统书面材料报开发区环保局备案,为今后妥善处置突发环境事件积累经验。

  五、后续处理

  对突发环境事件的宣传报道要本着有利于维护社会稳定,有利于提高公众防范意识,有利于维护我国国际形象的原则,严格执行有关规定,严肃宣传纪律,努力做到及时主动、准确把握、正确引导、讲究方式、注重效果。任何人不得自行散布事故情况信息,造成严重后果的要追究其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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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目的

  为预防和减少烟气排放超标排放,对环境空气的影响,保证周围居民的生活健康,特制定应急预案。

  2.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夏河安多水泥有限责任公司回转窑发生烟气超标排放事故。

  3.事故类别及识别

  轻微超标:

  日常运行过程中,工况不稳、水泵压力偏低,以及塌料所造成的短时或暂时烟气超标现象。

  严重超标:指由于人员操作失误以及设备故障所造成的连续4小时烟尘严重超标现象。

  4.应急机构

  以夏河安多水泥有限责任公司应急指挥部成员为准。

  职责:

  1)负责对日常回转窑运行中除尘设施的运行情况及维护进行监督检查,对一些不合理或轻微超标现象等进行现场处理。

  2)负责查找烟气排放超标原因,并根据实际情况及指挥部意见实施可行紧急控制方案。

  3)负责对范围内除尘系统的日常运行、维护和管理。

  5.事故预防措施

  防止回转窑烟尘超标,必须保证除尘系统各个环节均处于正常状态,任一环节出现故障都不能保证除尘系统连续稳定运行,所以,回转窑正常运行中,每小时巡回检查除尘系统必须作为一项被巡回检查的重点项目,有问题尽早发现,尽快处理避免烟尘超标事故。

  要保证除尘增湿塔水压及管路的畅通。链运机正常运转,减少二次污染。

  检修材料准备充分,必须从每个环节上重视,才能尽可能的预防烟尘超标。

  6.事故应急救援程序

  接警

  巡检工发现问题后,应立即向车间主任汇报,并由主任报告技术动力部,

  如发现严重超标,应急小组到现场停止设备运行及时组织人员和材料进行抢修,同时向公司应急指挥部汇报。

  事故应急组接到总指挥命令后,应立即通知应急组成员和各专业组人员到调度室集中,并通知救护、消防、治安保卫、污染控制、环境监测等方面立即赶赴事故现场。

  如在短时间内不能处理的由公司应急指挥部协调,并由技术动力部向上级环保及有关部门汇报,进行协调处理。

  事故抢险组同时根据总指挥的指示,按国家有关规定立即将发生事故的基本情况上报给上级领导及当地有关行政部门。

  应急启动后,要求尽快作到应急救援人员到位,调配救援所需的应急资源,派出现场指挥协调人员和专家技术组赶赴现场。

  应急响应级别的确定

  应急救援指挥部组长接到汇报后,应组织应急组成员迅速做出判断,确定警报和响应级别,下达启动应急救援预案的命令。

  应急启动

  应急启动后要求尽快做到应急救援人员到位,调配救援所需的应急资源,派出现场指挥协调人员和专家技术组赶赴事故现场。

  救援行动

  现场指挥人员到达事故现场后,事故车间知情人员要立即汇报详细的事实情况。

  在运行中巡检工及现场工作人员发现烟尘轻微超标,应立即通知车间主任,检查收尘器,排除故障。

  如发现严重超标,由技术动力部汇报指挥部组织人员和材料,进行事故应急方案。

  烟气严重超标,应停止回转窑运行并按以下顺序开始检查:除尘器→收尘袋→除尘管路→增湿塔→沉淀池→水泵→空压机。发现一处有问题应及时处理,

  依次查到最后一个环节,直至排查并处理完事故问题。

  在事故现场抢救中,若事态扩大,抢救力量不足事故无法得到有效控制,

  停止作业的情况下现场应急组及现场应急指挥人员要立即上级汇报,并请示环保部门进行协助。

  应急恢复

  应急救援行动完成后,进入临时应急恢复阶段,现场应急组要组织现场清理、人员清点和撤离。

  应急解除:事故应急处理完进行检修、试运行。试运行合格后应急组组长宣布应急响应结束,正式点火投入使用。应急人员撤回。

  应急保障要求

  根据公司应急救援保障组进行相应落实。

  7、附则

  预案管理与更新

  随着应急救援相关法律法规的制定、修改和完善,部门职责或应急资源发生变化,或者应急过程中发现存在的问题和出现新的情况,应及时修订完善本预案。

  奖励与责任追究

  奖励

  在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救援工作中,有下列事迹之一的个人,应依据有关规定给予奖励:

  (1)出色完成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任务,成绩显著的,给予奖励1000元;

  (2)对防止或挽救突发环境事件有功,使公司和员工的生命财产免受或者减少损失的,给予奖励5000元;

  (3)对事件应急准备与响应提出重大建议,实施效果显著的,给予奖励2000元;

  (4)有其他特殊贡献的,给予奖励1000元。

  责任追究

  在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工作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按照有关法律和公司管理制度对有关责任人员进行处理。

  (1)不认真履行环保法律、法规,而引发环境事件的,处以责任人100-200元的经济处罚;

  (2)不按照规定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拒绝承担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准备义务的.,处以责任人100-200元的经济处罚;

  (3)不按规定报告、通报突发环境事件真实情况的,处以责任人100-500元的经济处罚;

  (4)拒不执行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不服从命令和指挥,或者在事件应急响应时临阵脱逃的,处以每人500-1000元的经济处罚;

  (7)散布谣言,扰乱正常生产秩序的,处以责任人500-1000元的经济处罚,开除厂籍;

  (8)有其他对环境事件应急工作造成危害行为的,处以责任人100-200元的经济处罚。

  预案实施时间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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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一般规定

  成立以项目经理为组长的环境保护小组,项目经理对整个施工过程的环保工作负全责;

  加强检查和监控工作。要加强检查,加强对施工现场粉尘、噪声、废气的监测和监控工作,要与文明施工现场管理一起检查、考核、奖罚,及时采取措施消除粉尘、废气和污水的污染。

  加强对全体员工的环保知识教育,切实提高全员的环保意思,使之能够自觉遵守环保规定;

  2、施工前环保要求

  现场施工人员均经过与施工相关的`安全环保专业知识培训,定期对职工进行环保法规知识培训考核,在符合安全规范要求的前提下方可以施工;

  施工现场建立环境保护管理体系,责任落实到人,并保证有效运行。

  对施工现场防治扬尘、噪声、水污染及环境保护管理工作进行检查。

  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中必须有防治扬尘、噪声、固体废物和废水等污染环境的有效措施,并在施工作业中认真组织实施。

  施工现场的施工区域与办公、生活区划分清晰,并应采取相应的隔离措施。

  施工现场必须采用封闭围挡,高度不得小于。

  3、施工中环保要求

  防治施工噪声污染

  施工现场在施工过程中对产生噪声等的施工作业以隔音棚遮挡,实现降噪。

  工程施工必须严格控制现场作业时间,早晨6点前至下午8点后,施工现场严禁施工,以防扰民。

  材料和设备及机械在移动、支设、拆除和搬运时,轻拿轻放,上下、左右有人传递。

  对人为的施工噪声应有管理制度和降噪措施,并进行严格控制。材料运输的车辆必须在早6点后至下午8点前进入施工现场,进入施工现场严禁鸣笛.装卸材料应做到轻拿轻放,最大限度地减少噪声扰民。

  防治大气污染

  拆除构筑物时,采用隔离、洒水等措施,并应在规定期限内将废弃物清理完毕。

  施工现场土方作业采取防止扬尘措施。

  从事土方、渣土和施工垃圾运输应采取密闭式运输车辆或采取覆盖措施;施工现场出入口处应采取保证车辆清洁的措施。

  水泥和其它易飞扬的细颗粒建筑材料应密闭存放或采取覆盖等措施。

  施工现场混凝土搅拌场所应采取封闭、降尘措施。

  建筑物内施工垃圾的清运,必须采用相应容器或管道运输,严禁凌空抛掷。

  施工现场应设置密封式垃圾站,施工垃圾、生活垃圾应分类存放,并应及时清运出场。

  施工现场的机械设备、车辆的尾气排放应符合国家环保排放标准的要求。

  施工现场严禁焚烧各类废弃物。

  施工现场道路指定专人定期洒水清扫,形成制度,防止道路扬尘。

  防治水土污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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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总则

  为了加强和规范我公司在环保设施运营管理过程中,对惠州企业环境污染事故应急预案工作管理,预防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提高本公司处置突发环境污染事件能力,最大程度地预防和减少环境污染突发事件及其造成损失,维护本公司及企业稳定,保护环境,促进公司、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家突发环境污染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和《广东省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及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预案。

  2、使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应对本公司在运营管理中发生的废水、固废处理系统突发环境污染事故、危险化学品废弃污染事件以及各类事件应急措施。当事故超出我公司可控制能力以外时,要立即通知相关部门,由政府相关部门领导我公司进行处理。

  3、应急组织机构与职责:惠州企业环境污染事故应急预案

  突发环境污染事件应急处置体系由应急领导机构、综合协调机构、专家机构和应急救援队伍组成。

  3.1领导机构

  突发环境事件应由领导组负责领导、组织和协调公司运营管理中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工作。企业法人或者总经理任组长,运营管理主任副组长,其他技术、生产、工程等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应急领导机构设在公司办公室。应急领导组负责应急指挥部日常工作;协调联络应急指挥部各部门;遇到重大突发事件时,及时了解情况,向应急指挥部报告并提出处理建议;按照应急指挥部下达命令和指示,组织协调、落实全公司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工作。本司应急组成员组织图见附表。

  3.2 各成员职责

  应急指挥中心负责统一协调突发环境污染应对工作,各专业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做好相关专业领域突发环境污染应对工作,必要时应与客户,当地政府沟通合作,寻求最适处理方法。

  遇到重大和特大突发环境事件发生时要马上联系当地省或市环保局,由该部门负责指导、协调、组织。

  3.3综合协调机构

  突发环境污染事件应急管理领导组下设办公室作为突发环境污染应急管理综合协调机构。负责履行值守应急、信息汇总和综合协调职责,发挥运转枢纽作用。

  3.4 专家咨询机构

  环境应急指挥中心设立突发环境事件专家咨询机构为突发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件专家组,聘请有多年环保经验及相关科研单位人员组成。

  主要工作为:为环境应急指挥中心决策提供科学依据做好参谋,并参与和指导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

  3.5应急救援队伍

  应急救援的队伍由环境科组织成立,其主要只能:

  (1)负责定期宣传、培训与演练环境应急领导机构及相关部门应加强环境保护科普宣传教育工作。

  (2)负责专业技术人员日常培训和重要目标工作人员培训管理,培养一批训练有素环境应急处置、检验、检测等专业人才。

  (3)定期组织不同类型环境应急实战演练,提高防范和处置突发环境事件技能,增强实战能力。

  (4)善后处置在处理好污染、维修好设备后,组织有关专家对污染范围进行科学评估、分析最可能原因。针对于此对设备进行加装或改造避免下次有类似事件发生。

  4、预防和预警

  4.1信息处理

  环境应急领导组有关成员,要针对各种可能会在公司内发生环境污染突发事件作出完善预测预警机制,要按照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原则。

  4.2预防工作

  (1) 开展对产生、贮存、运输、销毁废弃化学品普查,掌握公司内危险污染源种类、危害及地区分布情况。了解国内外由于该污染而引发事件以及对应方法和现今对该污染处理技术信息、进展情况和形势动态。

  (2) 开展突发环境事件假设、分析和风险评估工作,完善各类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4.3预警及措施

  按照突发事件严重性、紧急程度和可能涉及范围,将突发环境事件预警分为四级,预警级别由低到高,颜色依次为蓝色、黄色、橙色、红色。根据事态发展情况和采取措施效果,预警颜色可以升级、降级或解除,突发环境事件预警发布由应急领导组委任各相关部门负责人负责。收集到有关信息证明突发环境事件即将发生或者发生可能性增大时,按照相关应急预案执行。

  进入预警状态后应急领导组,应当采取以下措施:

  (1)立即启动相关应急预案,采取措施处理事故

  (2)发布预警公告,通知各相关部门。

  (3)转移、撤离或者疏散可能受到危害人员,并进行妥善安置。

  (4)指令各环境应急救援队伍进入应急状态,立即开展应急监测,随时掌握并报告事态进展情况。

  (5)针对突发事件可能造成危害,封闭、隔离或者限制使用有关场所,中止可能导致危害扩大行为和活动。

  (6)调集环境应急所需物资和设备,确保应急保障工作。

  4.4 预警支持系统

  (1)建立环境安全预警系统。建立重点污染源排污状况实时监控信息系统、突发事件预警系统、环境安全评价科学预警系统、突发事件预警信息系统。

  (2)建立环境应急资料库。建立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数据库系统、生态安全数据库系统、突发事件专家决策支持系统、环境恢复周期检测反馈评估系统、辐射事件数据库系统。

  (3)建立应急指挥技术平台系统。根据需要,结合实际情况,建立有关类别环境事件专业协调指挥中心及通讯技术保障系统。

  5、应急响应

  按突发环境事件可控性、严重程度和影响范围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响应分为特别重大(I级响应)、重大(II级响应)、较大(III级响应)、一般(IV响应)四级。超出本级应急处置能力时,应及时请求上一级应急救援指挥机构启动上一级应急预案。

  5.1信息报送与处理

  (1) 突发环境事件报告时限和程序

  突发环境污染责任部门和责任人若发现废水、危险固废处理等突发环突发环境环境污染事件后,应在1时内向环境应急领导组报告,同时向厂环境主管部门报告,并立即组织进行现场调查。紧急情况下,可以越级。

  (2) 突发环境事件报告方式与内容

  突发环境事件报告分为初报、续报和处理结果报告三类。初报从发现事件起1时内上报;续报在查清有关基本情况后随时上报;处理结果报告在事件处理完毕后立即上报。可立即拨打珠海市环保局监查分局三大队电话:

  5.2指挥和协调机制

  (1)指挥和协调机制

  环境应急指挥中心成立环境应急指挥部,负责指导、协调突发环境危险废弃物、危险化学品泄漏、废水应对工作。

  环境应急指挥部根据突发废水、固废等环境事件情况通知有关部门及其应急机构、后援队伍和事件所在地生产部门调查出污染源、污染种类、物质。各部门在接到事件信息通报后,应立即派出有关人员和队伍赶赴事发现场,在现场救援指挥部统一指挥下,按照各自预案和处置规程,相互协同,密切配合,共同实施环境应急和紧急处置行动。

  发生环境事件部门要及时、主动向环境应急指挥部提供应急救援有关基础资料,环保、交通、水利等有有关部门提供事件发生前有关监管检查资料,供环境应急指挥部研究救援和处置方案时参考。

  (2) 指挥协调主要内容

  ① 提出现场应急行动原则要求

  ② 派出有关的.专家和人员参与现场的应急指挥部应急指挥工作

  ③ 协调各部门力量实施应急支援行动

  ④ 协调受威胁周边地区危险源监控工作、

  ⑤ 协调建立现场警戒区和交通管制区域,确定重点防护区域

  5.3废水、处理设备故障

  污染事故设备故障导致废水处理系统不能正常运行,要采取应急措施

  ⑴ 废水设备处理应急措施

  ① 处理设施因设备故障等原因,而导致废水处理系统不能正常运行,操作人员应及时报告维修部门进行抢修,并及时报告上级主管部门。

  ② 废水处理设施出现故障时,尽量减少污染排放,使废水排放量减,同时采取人工方法进行处理。

  出现超量排放时,应加大提升泵流量,同时加大曝气量,尽量使污染减少到最。

  出现故障时,公司应及时向主管环境部门汇报。

  操作人员应每天对设施进行检查,对出现异常现象或隐患,应及时解决或 重点监视。

  5.4信息发布

  根据突发环境事件分级,由各级环境应急领导组办公室负责本级突发环境事件信息对外统一发布工作。突发环境事件发生后,要及时发布准确、权威信息,让员工做好防止、准备工作。

  5.5应急人员安全防护

  现场处置人员应根据不同类型环境事件特点,配备相应专业防护装备,采取安全防护措施,严格执行应急人员出入事发现场程序。

  (1) 应急终止条件

  符合下列的条件之一,即满足应急终止条件:

  事件现场得到控制,事件条件已经消除;

  污染源泄漏或释放已降至规定限值以内;

  事件现场各种专业应急处置行动已无继续必要;

  (2)应急终止程序

  ① 现场救援指挥部确认终止时机,或事件责任单位向现场救援指挥部提出申请;

  ② 经过专家讨论,取得一致意见,经现场救援指挥部批准;

  ③ 现场救援指挥部向所属各专业应急救援队伍下达应急终止命令;

  (3)应急终止后行动

  ①环境应急指挥部指导专家部门及突发环境事件单位查找事件原因,防止类似问题重复出现。

  ②环境专业主管部门负责起草特别重大、重大环境事件总结报告,于应急终止后上报。

  ③由应急领导组办公室组织有关专家,会同个相关部门领导人进行商讨,做出应急过程评价及应急预案。

  6、应急保障

  6.1资金保障

  环境应急领导组各成员根据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需要,提出项目支出预算报财政部审批后执行。

  6.2装备保障

  应急领导机构及相关部门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在积极发挥现有检验、鉴定、监测力量基础上,根据工作需要和职责要求,加强危险化学品检验、鉴定和监测设备建设。

  6.3 通信保障

  环境应急领导机构及相关部门要建立和完善环境安全应急指挥系统。配置必要有线、无线通信器材,确保本预案启动时环境应急指挥部和有关部门及现场各人员之间联络畅通。

  6.4 人力资源保障

  环境应急领导机构及相关部门要建立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救援队伍,企业与上级环保政府部门组成环境应急网络。保证在突发事件发生后,能迅速参与并完成抢救、排险、消毒、监测等现场处置工作。

  6.5 技术保障

  环境应急领导组要建立环境安全预警系统。建立环境应急数据库,组建专家组,健全环境应急机构。

  6.6 定期宣传、培训与演练

  环境应急领导机构及相关部门应加强环境保护科普宣传教育工作。普及环境污染事件预防常识和重要目标工作人员培训管理,培养一批训练有素环境应急处置、检验、监测等专门人才。

  6.7应急能力评价

  7、后期处置

  7.1善后处理

  在处理好污染、维修好设备后,组织有关的专家对污染范围进行科学评估,分析最有可能原因。针对于此对设备进行加装或改造。避免下次有同类事件爆发。

  8、附则

  8.1预案管理与更新

  随着部门职责或应急资源发生变化,或者应急过程中发现存在问题和出现新情况,应及时修订完善本预案

  8.2奖励

  在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救援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个人和部门,应依据有关规定给予奖励。

  8.3 责任追究

  在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工作中,有下列行为之一,按照有关法律和规定,对有关责任部门人员视情节和危害后果,对其甚至其部门给予行政处分;其中,对其他人员生命构成危害保留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权利。

  不认真去履行环保法律、法规,引起突发环境事件;

  不按照规定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拒绝承担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准备义务;

  不按规定报告、通报突发环境事件真实情况;

  拒不执行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不服从命令和指挥或者在事件应急响应的时候临阵脱逃;

  盗窃、贪污、挪用环境事件应急工作资金、装备和物资;

  有其他对环境事件应急工作造成危害行为。

  8.4实施时间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8.5预案解释

  本预案由本公司环境应急领导组负责解释

  环境保护的应急预案 6

  环境污染事故是指违反国家环境保护法规的经济、社会活动及行为,以及由于意外因素的影响和不可抗力等原因造成的环境污染。我街道根据“预防为主”“以人为本”“先控制后处理”等原则制定本预案,协助区、市环保局做好环境污染突发事故应急响应、事故处理及事故原因调查工作。

  一、适用范围

  我街道范围内发生的突发环境事件的'控制和处置行为具体包括:工业企业生产过程中因意外事故造成的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因不可抗力(含自然原因和社会原因)而造成危及环境安全和人民身体健康的环境污染事故;因危险化学品(含剧毒品)在生产和储运中发生泄露,严重影响人民群众生产、生活的污染事故;其他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

  二、职责划分

  1、环保应急领导小组主要成员及职责

  组长:王一军 成员:薛景辉 刘志鹏 李计山 邢会娅

  主要职责:宣传上级有关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工作的方针、政策,贯彻落实上级对环境污染事故应急的指示精神;掌握有关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情报信息和事态变化情况;负责办事处各部门间环境污染事件应急协调工作;负责有关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工作措施落实情况、工作进展情况,信息联络、传达报送等工作;提供和解决处置环境应急所需要的人员、设备、车辆、物质等;应急处置的其他工作。

  2、应急现场指挥组成员及职责

  指挥:

  成员:

  主要职责:第一时间赶赴现场,指挥应急小分队处置现场,分配任务,及时疏散应急现场受污染的群众,并及时向办事处应急领导小组汇报以下情况:事故发生时间、地点、性质原因以及造成的污染范围;报告事故发生的主要污染物、污染源的数量、种类、性质及经济损失、人员受害情况等;事故危险程度,发展趋势,可控性及预防采取的措施;其他需要清楚的情况。

  三、处置程序

  1、迅速报告。接到突发环境事件报警后,值班人员必须在第一时间向办事处环保应急领导小组报告。对重大环境污染与破坏事故,经认定后及时向区环保局报告。

  2、快速出动。接到指令后,应急现场指挥组率领各应急小组携带环境应急专用设备在最短时间内赶赴现场。

  3、现场控制。应急处置小组到达现场后应迅速控制现场、划定紧急隔离区域、设置警告标志、制定处置措施、切断污染源、防止污染物扩散。

  4、配合现场调查。应急处置小组要配合区环保局展开现场调查取证工作,查明事件原因、影响程度等,并负责与派出所、消防协调,共同进行现场勘验工作。

  5、现场报告。应急现场指挥组按6小时速报,24小时确报的要求,负责向应急领导小组报告突发时间现场处置情况。应急领导小组根据事件影响范围、程度,决定是否立即上报并增调有关人员、设备、物质前往现场增援。

  6、应急终止。只有同时实现下面三个条件,现场应急救援方可终止,应急救援队伍才能撤离:一是事故现场危险因素得到控制并处于稳定安全状态;二是事故受害人被全部救出,送到医院抢救;三是获得办事处应急领导小组的同意。

  四、事件总结

  应急中止后,办事处环保所要及时总结经验、吸取教训,指导突发环境事件单位查找事件原因,防止类似问题再次出现并形成系统书面材料报开发区环保局备案,为今后妥善处置突发环境事件积累经验。

  五、后续处理

  对突发环境事件的宣传报道要本着有利于维护社会稳定,有利于提高公众防范意识,有利于维护我国国际形象的原则,严格执行有关规定,严肃宣传纪律,努力做到及时主动、准确把握、正确引导、讲究方式、注重效果。任何人不得自行散布事故情况信息,造成严重后果的要追究其法律责任。

  环境保护的应急预案 7

  1.编制目的

  建立健全环境污染事故应急机制,提高公司应对涉及公共危机的突发环境污染事故的能力,保障公众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保护环境,促进社会全面持续发展,特制定本应急预案。

  2.公司简介和污染物处理

  2.1本公司基本概况

  深圳艾意特电子技术有限公司宝安分公司位于深圳市宝安区沙井街道沙一村万安路长兴高新技术工业园18栋1-2层西侧,租用建筑面积1870平方米,职工总数50人;公司年生产银油通孔产品约50000平方米、银油飞线产品5000平方米、高阻产品5000平方米。

  2.2污水处理设施

  本公司污水处理站由深圳市罗湖长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设计承建,污水站处理能力为20m3/d。

  2.3污染物分析处理

  公司污水处理站处理所产生的固体废物(污泥)对环境有一定影响的,本公司与深圳市东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已经签订处理工业废物合同,污泥由东江环保公司定期派车运走处理。

  3.应急组织机构及职责

  3.1设立事故现场指挥组,建立健全公司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应急组织体系,明确各应急组织机构职责。

  3.2现场总指挥:总经理

  3.3现场指挥:行政部

  主要职责:在事故现场对有可能受到污染的物品及人员进行抢救疏散。

  3.4主要负责人:刘武仕

  职责:定期组织安全检查,对污水处理操作员进行安全教育,掌握安全知识;对污水处理站设备和设施及时进行监测和更新,保障处于有效使用状态;当发现污染物出现泄漏及设备出现故障后,先迅速通知总经理,到现场按自身任务迅速抢修设备及堵住污染物的泄漏。

  3.5污水处理操作员:

  职责:定期对设备的.保养、定时定量添加药品、经常检查污泥存放处是否有外泄,保证污水达到达标排放。发现事故问题要迅速向负责人汇报、及时采取处理。

  3.6后勤保障组:

  负责人(刘武仕)

  主要职责:负责事故得到及时抢救及设备正常运行,保护现场、协助环保部门做事故的调查工作。

  4.应急响应

  4.1公司行政部第一时间对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进行环境应急监测,掌握第一手监测资料,并配合地方环境监测机构进行应急监测工作。

  4.2发现事故的操作人员应立即做到污水不外排再报告公司负责人,报告要求(说明事故发生的原因或设备故障的起因);现场操作人员和负责人将事故通知总经理或其它负责人,迅速对设备的抢修及做好污染物不外泄,听从指挥组统一安排部署;

  4.3所有应急人员接到通知后要立即到达现场,在应急抢救过程中,本着“救人先于救物”的原则下进行,参与抢救的人员要勇敢、机智、沉着,做到紧张有序,一切行动听从指挥,有问题要及时上报指挥组。

  4.4本公司已经定期的对污水处理操作员工组织过培训,使污水处理操作员工熟悉环保知识,熟知自己的任务,在人员、电话等其它情况有变化时可以随时组织起抢救抢修队伍。

  5.应急安全防护

  5.1现场处置人员应根据环境事故的特点,配备相应的专业防护装备,采取安全防护措施,严格执行应急人员出入事发现场程序。

  5.2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即满足应急终止条件:

  5.2.1、事件现场得到控制,事件条件已经消除;

  5.2.2、污染源的泄漏已降至规定限值以内;

  5.2.3、事件所造成的危害已经被彻底消除,无继发可能;

  5.2.4、事件现场的各种专业应急处置行动已无继续的必要;

  5.2.5、采取了必要的防护措施以保护公众免受危害,并使事件可能引起的影响趋于合理且尽量低的水平。

  6.应急终止后的行动

  6.1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应急处理工作结束后,应组织相关部门认真总结、分析、吸取事故教训,及时进行整改;

  6.2组织各专业组对应急计划和实施程序的有效性、应急装备的可行性、应急人员的素质和反应速度等作出评价,并提出对应急预案的修改意见。

  6.3参加应急行动的部门、环境应急队伍应该及时维护、保养污水处理站设备,使之始终保持良好的技术状态。

  7.宣传

  7.1应加强环境保护科普宣传教育工作,普及环境污染事件预防常识,增强职工的防范意识和相关心理准备,提高公众的防范能力。

  7.2加强环境事故专业技术人员日常培训和事故源工作人员的培训和管理,培养一批训练有素的环境应急处置、检验、监测等专门人才。

  7.3定期组织环境应急实战演练,提高防范和处置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的技能,增强实战能力。

  环境保护的应急预案 8

  一、总则

  (一)编制目的。健全我镇突发环境事件应对机制,科学有序高效应对突发环境事件,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环境安全,维护社会安全和稳定。

  (二)编制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国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重庆市环境保护条例》、《重庆市突发事件应对条例》、《重庆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重庆市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重庆市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管理办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等,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预案。

  (三)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镇辖范围内发生的突发环境事件的应对工作,以及镇辖区域外发生的、可能影响珍溪镇环境安全的环境突发事件的应对工作。

  (四)工作原则。以人为本、积极预防,政府领导、部门联动,企业主体、专家支持,社会救援、属地为主,分级负责、分类管理,快速反应、科学处置,资源共享、保障有力。

  二、组织机构

  (一)成立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指挥部

  指挥长:

  副指挥长:

  (二)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及职责

  1.镇村镇建设服务中心。负责突发环境事件处置的统筹和协调工作。要加强突发环境事件风险管理,督促有关企业或生产经营者做好突发环境事件风险识别、登记、评估和防控工作,并根据存在的风险、隐患,完善和优化应急预案。要加强对有关企业或生产经营者的检查,及时发现环境安全隐患,督促有关企业或生产经营者及时整改。要督促有关企业或生产经营者落实环境安全主体责任,建立健全环境安全管理制度;定期排查并及时整改环境安全隐患。建立事故应急处置预案,对突发环境事件现场及周围区域环境提出防止事态扩大和控制污染的要求或建议,并对事故现场污染物的清除以及生态破坏的恢复等工作予以指导;负责调查处理除船舶、渔业污染事故以外的一般和较大突发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故,参与调查处理除船舶、渔业污染事故以外的重特大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故;协助有关部门对危化品等生产安全事故、交通事故、自然灾害等引发的突发环境污染事件进行调查处理;向区生态环境局报告事件相关信息。

  2.镇应急办。配备相应的应急设施、设备、物资、器材,组织开展应急培训和演练;组织应急物资及生活必需品的储备和调度。

  3.镇综合执法大队。负责对因生产安全事故引发的突发环境事件的预防和应急工作实施监督管理;指挥、协调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处置;负责有关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4.镇农服中心。对农作物受灾情况实施监测。负责渔业水体造成突发环境事件的预防和调查处理工作;对农作物、水产养殖、家畜家禽受灾情况实施监测并开展处理,协助村上的善后处理工作。负责森林、林木以及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植)物重大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5.镇规划环保办。负责应急后备饮用水源调度,负责对危险化学品引发管辖水域突发环境污染事件的现场处置,参与相关事故的调查和处理。负责因船舶运输有毒有害物品落水引起的重大环境污染事件的调查处理工作;协助珍溪派出所对事故处置中的人员疏散、伤员及救灾物资运送和危险物品转移。负责管辖水域突发环境污染事件长江干线水域上交通管制,避免无关船舶进入管辖水域,确保长江干线过往船舶安全,协助环保部门开展水上监测作业并协助实施相关饮用水源保护措施。

  6.镇产业发展服务中心。协调和督促所属排污单位控制污染源头,参与事故调查和善后处理工作。

  7.镇人居办。负责公厕及粪便处理设施等市政设施损坏导致的水环境污染事件的预防和处置,参与有关事件调查和善后处理工作。

  8.镇财政办。负责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的经费保障;将应急物资及装备配备、应急预案演练等费用纳入财政预算。

  9.镇社会事务办。根据事故受灾程度,协助做好受灾群众的安抚和善后工作。

  10.珍溪派出所。负责现场警戒、人员疏散、交通管制、社会治安秩序维护;负责有毒有害物品车辆运输中发生的泄漏、遗散以及道路交通事故引发突发环境事件的调查处理工作。

  11.珍溪中心卫生院。组织医疗救护,对事发现场和可能受到污染的区域实施卫生防疫。

  12.各村(居)。在应对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件时,应于第一时间赶赴现场开展先期应急救援处置,并及时向应急指挥部报告相关情况;

  13.污染事故发生单位。负责及时启动本单位污染事故处置预案,组织本单位专家及职工,采取一切必要的措施,防止污染事态进一步扩大,保护事故现场,配合调查处理。

  珍溪镇人民政府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指挥部,负责领导、组织和协调全镇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工作。指挥部办公室下设在村镇建设服务中心,由何伟担任办公室主任,郑文珍具体负责本镇应急指挥部的日常工作,协调联络本镇应急指挥部各成员单位,遇到重大突发环境事件时,及时了解情况,向本镇应急指挥部报告并提出处理建议,按照镇应急指挥部下达的命令和指示,组织协调、落实全镇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工作。

  三、运行机制

  本预案的启动条件和程序:镇村镇建设服务中心根据预测部门或事发地的紧急通报进行分析评估,当确认发生或即将发生特别重大、重大的突发环境事件时,报镇应急指挥部组织召开会议,确定事件级别,制定应急措施。明确任务分工,发布启动命令,开展应急救援工作。

  (一)各部门加强信息共享,发现可能导致突发环境事件风险隐患的,要及时报告镇政府。

  (二)镇有关部门要负责本镇或本行业领域重大危险源、重大隐患的普查、登记和管理工作;掌握本镇和本行业重大危险源数量、重大隐患分布和可能造成危害的程度以及影响范围等基本情况;针对各种可能发生的突发环境事件,不断完善预测预警机制,科学开展风险分析,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

  四、应急响应

  (一)分级响应

  根据突发环境事件严重程度和发展态势,应急响应分为Ⅰ级、Ⅱ级、Ⅲ级和Ⅳ级四个等级。

  初判发生重大、特别重大突发环境事件,分别启动Ⅱ级、Ⅰ级应急响应,镇政府领导及有关责任部门赶赴现场,第一时间成立现场应急指挥部,开展先期处置,并立即向区政府和区生态环境局报告,由区政府牵头应对,启动相应应急响应。

  初判发生较大突发环境事件,启动本预案,启动Ⅲ级应急响应,由珍溪镇人民政府负责应对工作,镇政府应当迅速明确指挥机构,立即组织力量开展应急处置工作,保护人员生命安全,减少和消除污染。

  初判发生一般突发环境事件,启动Ⅳ级应急响应,由镇村镇建设服务中心牵头,督促指导事发单位开展先期处置,各相关部门给予指导和支援。

  (二)应急处置

  镇应急指挥部指挥长或副指挥长要在接报后第一时间亲临现场组织指挥,派出所所长、各相关办(中心)、站所负责人、事发地村(居)委会主任也应在第一时间到达现场。

  根据工作需要,可以采取以下措施:

  1.现场污染物处置

  涉事企业或生产经营者要立即采取有效措施,切断和控制厂(场)内泄漏的有毒有害物料,防止泄漏物料进入外环境造成污染,立即做好消防废水、废液等污染物的收集、清理和安全处置工作。如遇涉事企业或其他生产经营者不明,镇政府应当立即组织救援力量,采取措施控制污染扩散,村镇建设服务中心要会同综合执法大队、珍溪派出所等部门对污染源开展调查,查明涉事单位,确定污染物种类和污染范围,切断污染源。

  镇政府要组织制订综合治污方案,采用监测和模拟等手段,追踪污染气体扩散途径和范围;采取拦截、导流、疏浚等方式,防止水体污染扩大;采取隔离、吸附、打捞、氧化还原、中和、沉淀、消毒、去污洗消、临时收贮、微生物消解、调水稀释、转移异地处置、临时改造等污染处置工艺,或临时建设污染处置工程等方法处置污染物。必要时,要求其他排污单位停产、限产、限排,减轻环境污染负荷。

  危险化学品事故引发突发环境事件,镇综合执法大队要会同珍溪中心卫生院、珍溪派出所等部门督促涉事企业或经营者开展处置,防止发生次生灾害。

  陆上交通事故引发突发环境事件,镇综合执法大队要会同村镇村镇建设服务中心、珍溪派出所等部门督促涉事企业(运输单位或供货单位)或经营者开展处置。

  长江流域水上运输事故引发突发环境事件,规划环保办要会同村镇建设服务中心、综合执法大队、派出所等部门督促涉事企业(运输单位或供货单位)或经营者开展处置。

  2.转移安置人员

  根据突发环境事件事发地及影响区域气象、地理环境和人员密集度等情况,设立现场警戒区、交通管制区和重点防护区,确定受威胁人员疏散方式和途径,有组织、有秩序地及时疏散转移受威胁人员和可能受影响地区的居民,确保生命健康安全,并妥善做好转移人员安置工作。

  3.医学救援

  迅速组织珍溪中心卫生院对伤病员进行诊断治疗,根据需要及时、安全将重症伤病员转运到有条件的医疗机构加强救治。开展受污染人员的去污洗消工作,采取保护公众健康措施。视情增派医疗卫生专家和卫生应急队伍、调配急需医药物资,支持医学救援。做好受影响人员的心理援助。

  4.应急监测

  加强大气、水体、土壤等应急监测工作,根据突发环境事件的污染物种类、性质以及当地自然、社会环境状况等,制定相应的应急监测方案,明确监测方法、布点和频次,调配应急监测设备、车辆,及时准确监测,确定污染范围和程度,掌握污染态势,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决策提供依据。

  5.市场监管和调控

  密切关注市场供应情况及社会反映,加强对重要生活必需品等商品的市场监管和调控。禁止或限制受污染食品、饮用水的生产、加工、流通和食用,防范因突发环境事件引发中毒事件等。

  (三)响应终止

  引发突发环境事件的条件已经排除,势态得到妥善控制,污染物质降至规定限值以内,造成的环境危害基本消除,应当终止响应。

  五、善后工作

  (一)镇应急指挥部会同事发地村(居)委会,积极稳妥、深入细致地做好善后处置工作。

  (二)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结束后,现场指挥部要迅速采取有效措施,按专项处置方案的要求,及时清理事故现场,做好疫病防治和环境污染消除工作,恢复正常社会秩序。

  (三)对突发环境事件中的伤亡人员、应急处置工作人员,以及紧急调集、征用有关单位及个人的物资,要按照规定分别给予抚恤、补助或补偿。

  (四)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响应终止后,要及时开展污染损害评估,现场指挥部要适时成立调查小组,对事件起因、性质、影响、责任、经验教训和恢复重建等问题进行评估,并在宣布应急结束后的5日内,向镇应急指挥部提交突发环境事件调查报告。

  六、宣传培训与演练

  各村(居)委会,相关部门和单位要向公众宣传本预案相关的环境应急知识,落实企业主体责任,提高部门应急联动水平,提升公众应急防范意识。要定期开展应急培训,特别加强对重点环境风险源管理人员的培训,熟悉应急处置程序和要求,做好实施应急预案的各项准备。

  每年组织一次实战演练,加强不同层面的预案演练培训工作,通过演练,不断提高全体员工的应急反映能力和救援能力。

  七、附则

  (一)分级标准

  1.特别重大突发环境事件

  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为特别重大突发环境事件:因环境污染直接导致30人以上死亡或100人以上中毒或重伤的;因环境污染疏散、转移人员5万人以上的;因环境污染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亿元以上的;因环境污染造成区域生态功能丧失或该区域国家重点保护物种灭绝的;因环境污染造成全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取水中断的;造成重大跨国境影响的突发环境事件。

  2.重大突发环境事件

  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为重大突发环境事件:因环境污染直接导致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50人以上100人以下中毒或重伤的;因环境污染疏散、转移人员1万人以上5万人以下的;因环境污染造成直接经济损失2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的;因环境污染造成区域生态功能部分丧失或该区域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植物种群大批死亡的;因环境污染造成区县(自治县)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取水中断的;造成跨省(区、市)影响的突发环境事件。

  3.较大突发环境事件

  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为较大突发环境事件:因环境污染直接导致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10人以上50人以下中毒或重伤的;因环境污染疏散、转移人员5000人以上1万人以下的;因环境污染造成直接经济损失500万元以上2000万元以下的;因环境污染造成国家重点保护的动植物物种受到破坏的;因环境污染造成乡镇(街道)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取水中断的;造成跨区县(自治县)影响的突发环境事件。

  4.一般突发环境事件

  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为一般突发环境事件:因环境污染直接导致3人以下死亡或10人以下中毒或重伤的;因环境污染疏散、转移人员5000人以下的;因环境污染造成直接经济损失500万元以下的;因环境污染造成跨区县(自治县)纠纷,引起一般性群体影响的;因环境污染造成村、社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取水中断的;对环境造成一定影响,尚未达到较大突发环境事件的。

  上述有关数量表述中,“以上”含本数,“以下”不含本数。

  (二)预案管理

  镇政府组织相关部门和单位定期开展预案评估工作,及时对本预案进行修订,原则上不超过五年。

  (三)预案解释权属

  本预案的解释权归属涪陵区珍溪镇人民政府。

  (四)预案实施日期

  本预案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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