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安全的应急预案

时间:2022-09-30 14:37:45 应急预案 我要投稿

乡镇安全的应急预案

  在现实的学习、工作、生活中,难免会出现一些事故,为了避免事情愈演愈烈,预先制定应急预案是必不可少的。那么什么样的应急预案才是好的呢?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乡镇安全的应急预案,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乡镇安全的应急预案

  乡镇安全的应急预案1

  一、指导思想

  为认真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预防和减少火灾危害,保障我镇经济社会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应急预案。

  二、基本原则

  坚持救人第一、先控制后处置原则。开展灭火救援行动,必须坚持以人为本、以积极抢救人命为第一要务。对于火灾现场要以控制灾情蔓延扩大为着力点,最大限度降低火灾损失及因火灾引发的次生灾害损失。

  坚持果断决策、科学处理原则。根据火灾的不同类型,积极捕捉有利战机,快速行动。灭火救援行动的技术、战术方法既要讲究科学,又要符合火灾现场的客观实际,保证灭火救援工作的实效性。

  坚持协同作战、统一行动原则。整个灭火救援现场一盘棋,各种参战力量都要根据指挥部的指令,按照各自的任务分工统一行动,相互之间要密切配合、协调一致。

  三、组织机构

  1、在市消防安全应急指挥部的领导下,成立长山镇消防安全应急指挥中心,主要负责指挥和扑救长山镇的火灾事故,并参加其他灾害或者事故的抢险救援工作。

  2、指挥中心由消防安全委员会成员组成(附表一),下设四个行动小组:火灾扑救组、人员疏散组、安全保卫组、后勤保障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镇派出所、边防所,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日常工作。

  3、各组负责人及成员:

  火灾扑救组:组长,王宏伟、张宏宇;成员,派出所、边防所所有民警。

  人员疏散组:组长,汪凤义、王茜;成员,民政办、文化办、卫生办、计生办、交通办、土地办、村建办、办公室。

  安全保卫组:组长,李浩然、袁传军;成员,综治办、纪检办、组织办、应急民兵队伍。

  后勤保障组:组长,高元宾、隋成海;成员,财政所、企业办、安检办、林业站、农科站、水利站。

  4、镇政府领导到达现场实施指挥,或者在现场建立联合指挥机构时,现场指挥部指挥员应当汇报现场情况,提出对策和行动方案,听取指示,指挥现场力量开展灭火救援行动。

  四、主要职责

  1、指挥中心主要职责

  (1)接到报警后迅速查清起火位置、着火物性质、火势大小,并组织人员扑救,拨打火警电话“119”向市消防大队报警。

  (2)统一协调各小组工作。

  (3)协调市消防大队对事故进行调查。

  2、火灾扑救组职责

  (1)接到火警后迅速组织人员赶赴火灾现场,并做好分工。

  (2)根据火情,采取有效的扑救方案,迅速控制火势蔓延,尽快灭火。

  (3)抢救被困人员必须采用“先控制、后消灭、救人重于救火、先重点后一般”的原则。

  (4)保护现场,防止非扑救人员进入火场。

  3、人员疏散组职责

  (1)组织现场群众迅速撤离火场。

  (2)制止受灾群众抢救物资,尽可能避免混乱和伤亡事故的发生。

  (3)保证消防安全通道的畅通。

  4、安全保卫组职责

  (1)维持火灾现场秩序,协助疏散人员。

  (2)负责对重点部位、重点部门的监护和保卫。

  (3)封闭火灾现场,严禁闲杂人员入内。

  (4)转运受伤人员和贵重物品。

  5、后勤保障组职责

  (1)提供充足的消防用具(毛巾、防毒面具、手套、雨靴等)。

  (2)安排好车辆,保证及时输送受伤人员。

  五、灭火程序

  火灾扑救组要利用附近的.灭火器灭火,用市内消防栓连接水带水枪向火点射水,在灭火人员器材充足的情况下,可对火势采取四面包围或两面堵截的方法,控制火势蔓延。如果人员器材不足,则将力量集中在火势蔓延的方向,或保护价值较大的物资,尽力减少火灾损失。人员疏散组要引导全镇尽快有序地撤离,并派专人到明显位置引导消防车到达现场。

  安全保卫组配合公安消防部门对火灾现场进行封闭,清理无关人员,并对重点部位进行保护,维护火灾秩序。

  火灾扑灭后,消防安全委员会要积极协助市消防大队对事故进行调查,做好善后工作,其他各组协调消防部门清理火场。

  六、后期处理

  1、善后处置

  (1)善后处置工作在镇政府统一领导下,由相关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2)火灾扑灭后,应全面、细致地检查火场,清除残火。对石油化工生产装置、储存设施的温度及周围易燃易爆气体浓度进行实时检测,防止复燃或爆炸。

  (3)镇扑火小组责令失火单位或有关单位派人监护火场,办理现场交接,必要时,留下少数灭火力量进行监护。撤离火场时应当清点人数,整理器材设备,将使用过的消防水源设施恢复到备用状态。

  (4)火灾扑灭后,对于因火灾引起的环境污染事故,由镇环保队组织相关力量进行善后处置。

  2、社会救助

  (1)灾民救助:镇民政办配合镇政府设立灾民安置场所,做好灾民安置和生活救助工作,保障受灾群众的基本生活。

  (2)受灾人员遗体善后处置:由派出所负责做好各项准备工作,按照相关规定及工作程序做好受难者遗体的善后处置工作。

  3、调查和总结

  镇应急指挥中心根据以上报告,总结经验教训,提出改进工作的要求和建议。

  七、工作要求

  1、快速反应,高度集中指挥

  重特大火灾事故的处置,各有关单位要快速反应,迅速启动有关灭火救援预案,开通通信指挥系统,组织力量赶赴现场,严格服从指挥部的指挥,保证政令畅通。

  2、严格岗位责任制

  各参战单位要按照任务分工认真落实岗位责任制,层层落实,切实保证领导到位,力量到位、装备到位、措施到位。部门之间密切配合,协同作战,防止出现不必要的失误和漏洞。

  3、加强信息反馈和请示报告制度

  要保证情况信息传递灵敏、快速、准确、畅通。有关单位可派专人收集现场情况,及时上报,不得隐瞒、漏报、迟报误报重要情况。

  4、加强安全管理工作

  在实施灭火救援行动中,要求保证人员、车辆、装备的作业安全,严禁车辆装备带病作业或人员违章作业,确保灭火救援任务的顺利完成。

  乡镇安全的应急预案2

  为了确保我镇平安建设宣传活动安全有序开展,确保群众在活动过程中所遇到的突发公共事件有效处置,特制订本预案。

  一、总则

  (一)编制目的

  按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原则,为进一步提高全镇保障安全生产工作和处置突发安全生产事件的能力,确保突发安全生产事故处置及时、有效,最大限度减少人民群众生命财产损失,维护公共利益和社会秩序,促进我镇经济社会稳定发展。

  (二)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三)分类分级

  本预案中的安全生产事故是指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重大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生态环境破坏和严重社会危害,危及公共安全的紧急事件。

  根据安全事故的发生过程、性质和机理,全镇安全生产事故主要分为以下二类:

  1、事故灾难。主要包括交通运输事故,火灾事故,危险化学品泄漏,公共设施和设备事故,环境污染与生态破坏事件等。

  2、公共卫生事件。主要包括发生重大传染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食品安全,动物疫情,严重影响公众健康和生命安全的事件。

  上述安全事故往往是相互交叉和关联的,某类安全事故可能和其他类别的事件同时发生,或引发次生、衍生事件,应当具体分析,统筹应对。

  (四)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我镇范围内的各类安全隐患

  (五)工作原则

  1、以人为本,群防群控。把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和身体健康作为应急工作首要任务,最大限度的减少安全生产事故及其造成的人员伤亡和危害。

  2、预防为主,坚持预防与应急相结合,经常性地做好应对安全事故的思想准备、预案准备、机制准备和工作准备。

  3、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在镇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建立健全“分类管理、分级负责,条块结合、属地管理为主”的应急管理体制,镇、村、企(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人是本辖区内安全生产突发事件处置工作的第一责任人。

  4、依法规范,加强管理。结合实际依法制订、修订应急预案,依法处置突发安全生产事故,切实维护公众的合法权益,使应对突发安全生产事件工作规范化、制度化、法制化。

  5、快速反应,协同应对。建立联动协调制度,整合社会资源,形成统一指挥、反应灵敏、功能齐全、协调有序、转动高效的应急管理体制。村委和企(事)业单位要协调周边地区开展应急救援工作。

  6、依靠科技,提高素质。采用先进的预测、预警、预防和应急处置技术及设施,充分发挥专家学者在应急管理中的参谋作用,提高应对突发安全生产事件的科技水平和指挥能力;提高公众自救、互救,应对各类突发安全生产事件的综合能力。

  (六)应急预案体系

  全镇安全生产应急预案体系包括:

  1、镇总体应急预案。镇总体应急预案是全镇应急预案体系的总纲,是镇政府应对特别重大、重大突发公共事件的规范性文件,适用于镇域范围内的特别重大、重大突发公共事件的处置。

  2、镇专项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是为应对某一类型或某几种类型安全生产而制定的涉及多个部门职责的应急预案,由镇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公室和相关室、所、办(中心)制定,报镇政府批准后实施。

  (1)自然灾害:主要包括水旱、气象、地质、生物灾害和森林火灾等。

  (2)事故灾害:主要包括交通运输事故、生产加工企业的各类安全事故、火灾事故、危险化学物品泄露、公共设施和设备事故、环境污染与生态破坏事件等。

  (3)公共卫生事件:主要包括发生重大传染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食品安全、农村群宴、动物疫情以及其他严重影响公众健康和生命安全的事件。

  (七)社会安全事件:主要包括各类恐怖袭击事件、民族宗教事件、经济安全事件、涉外突发事件和群体性的事件。

  上述各类突发安全生产事件往往是相互交叉和关联的,某类突发安全生产事件可能和其它类别的事件同时发生,或引发次生、衍生事件,各部门应当具体分析,统筹应对,既要明确责任,又要协同作战。

  按突发安全生产事件的性质、严重程度、可控性和影响范围,原则上可分为特别重大、重大、较大、一般四级。突发安全生产事件的分级标准是信息报送和分级处置的依据。

  镇机关各部门要根据以上分类分级的要求以及责任划分,积极与上级对口业务部门联系,结合我镇实际制定出相应处置工作方案和协作方案。各类预案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变化,由制定单位及时修订。

  二、组织机构与工作职责

  1、关于杨桥畔镇安全生产应急队:

  队长:李继录

  副队长:

  队员:

  第一组:

  第二组:

  镇党委、政府是全镇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的领导机构,研究决定、部署和推动全镇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分管领导按照业务分工,负责相应类别安全生产的应急管理工作。

  2、指挥机构

  根据镇各相关专项预案的规定,启动预案时自动组成相关应急指挥机构,相关应急指挥机构总指挥一般由镇长担任,分管安全的`副职领导任副总指挥兼办公室主任。

  (八)预测、预警

  各村会要针对各种可能发生的安全生产事故,完善预测预警机制,开展风险分析,防患于未然,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通过对监测信息的分析研究,对可能发生安全生产事故的时间、地点、范围、程度、危害及趋势作出预测。

  突发安全生产事件进入预警期后,镇突发安全生产事件应急指挥部可以根据需要,采取转移、撤离或疏散可能受到突发安全生产事件危害的人员和重要财产等措施。同时要求各类救援队伍进入待命状态。

  (九)应急处置

  1、信息报告

  较大安全生产事故发生后,事发地村委会要在立即采取措施控制事态的同时立即如实向镇政府报告,不得迟报、谎报、瞒报和漏报,镇政府及时向上级安监部门和县政府报告。

  2、先期处置

  任何安全生产事故发生后,村、居委会和事发单位应立即派员赶赴现场,组织指挥有关人员进行先期处置,控制事态并将处置情况随时报镇政府,镇政府视情决定赶赴现场指导、组织派遣应急队伍,协助事发地做好应急处置工作。镇政府要密切跟踪事件发展态势,及时传达县安监部门按指示和要求并做好综合协调和督促落实工作。

  3、指挥与协调

  镇政府处置安全生产事故,主要任务是:提出现场应急行动的原则要求;组织协调有关单位负责人、专家和应急队伍参与应急救援;制订并组织实施抢险救援方案,防止引发次生、衍生事件;协调有关部门提供应急保障,及时向县安监局和县委、县政府报告应急处置工作进展情况;及时研究处理其他重大事项。

  4、扩大应急

  发生特别重大安全生产事故,依靠一般应急处置队伍和社会力量无法控制和消除其严重危害时,需要实施扩大应急行动。镇政府按照有关程序采取有利于控制事态的非常措施并向县政府报告。

  5、应急结束

  安全生产的现场应急救援工作完成,或者相关危险因素消除后,应急处置队伍撤离现场,现场应急指挥机构予以撤销。

  (十)后续工作。

  1、善后处置

  善后处置工作以事发地村委会和单位为主、镇有关部门和单位协助进行,必要时报请县政府协调。主要内容包括:对安全生产事故造成伤亡的人员及时进行医疗救助或给予抚恤,对造成生产生活困难的群众进行妥善安置,对紧急调集、征用的人力、物力按规定给予补偿。

  2、调查与评估

  特别重大、重大和较大安全生产事故处置结束的同时,镇政府形成书面报告县安监部门和县政府。

  (十一)应急保障

  1、各村企(事)业单位、镇机关各部门要组建应急预备队伍,镇机关相关部门要加强业务指导培训,强化应急协调配合,增强救援能力。任何突发安全生产事件发生后,村镇两级和事发单位应及时派员赶赴现场,组织指挥有关人员进行先期处置,相邻地段的村组和边缘单位要积极组织治保巡逻队、民兵和广大群众协助事发地做好应急处置工作,控制事态发展。

  2、镇财政所要做好应急处置所需的资金、物资、装备、储备等工作,并逐步建立和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应急经费投入机制。应急工作的日常经费由镇机关相关部门提出,经镇财政所审核后,按规定列入年度财政预算。对受突发安全生产事件影响较大的行业、企(事)业单位和个人,镇机关有关部门要及时研究制定相应的补偿或救助政策并报上级主管部门(政府)审批。

  3、鼓励自然人、法人或者其它组织,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所需的资金、物资、装备进行捐赠和援助。

  (十二)宣传和培训

  各村、各部门要广泛宣传应急法律法规、预案和预防、避险、自救、互救、减灾等常识,增强公众的责任感和自救、互救能力,提高全社会的防范和应急处置能力。

  (十三)责任与奖惩

  镇政府对参加安全生产事故处置工作做出突出贡献的集体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对在处置工作中有玩忽职守、失职、渎职等行为,或迟报、瞒报、漏报重要情况的有关责任人,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给予行政处分,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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