停车场应急预案(通用10篇)
在学习、工作或是生活中,难免会面对无法预料的突发事件,为了可以第一时间作出应急响应,通常需要提前准备好一份应急预案。那么问题来了,应急预案应该怎么写?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停车场应急预案,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停车场应急预案 1
一、目的
为规和加强停车场安全管理,为确保车辆的财产安全,防车场安全事故的发生,力保车场安全事故发生时损失减少,能快速、高效、合理有序地处置所发生的事故,根据上级有关部门文件与会议精神和相关法律法规,结合该停车场的环境建设与准备的实际,制定本预案。
二、车场安全工作领导组织机构
组长(总指挥):项目经理
主要职责:负责定时召开停车场安全工作领导组会议,传达上级相关文件与会议精神,部署、检查落实车场安全事宜。
副组长(副总指挥):秩序队长
主要职责:具体负责组织对紧急预案的落实情况,未雨绸缪,做好准备,保证完成领导部署的各项任务。
成员:(本单位4名职工为成员)
主要职责:具体负责车场所发生突发事件的处理、报告、监控与协调,保证领导小组紧急指令的畅通和顺利落实;做好安全、检查等工作,努力将事故协调到满意为止。
通讯联络组:
组长:客服领班
主要职责:一旦发生火警,负责与疏散各组联络,调动有关人员到指定地点。应立即报警,先报119救火,再报110维持到事故现场处理,根据人员受伤害情况报120,同时报办公室。
灭火组成员:(秩序队员、工程人员)
主要职责:负责消防设施完善和消防用具准备,负责检查全地下车场等地的用电、用火安全;火险发生,立即参加救火救灾工作。
报警:110
火警:119
医疗急救:120
交通急救:122
三、法和过程控制:
(一)车辆损伤事故(指无人受伤)处理:
1、车场如发生交通事故,控制中心应立即调动安全员控制现场,同时将事件信息通报其他岗位采取必要措施,当班班长立即赶往现场处理,防止肇事车辆及人员逃逸,并将现场情况向中心汇报,中心第一时间通知安全负责人,必要时向部门经理汇报。
2、处理人员到现场后,要求肇事当事人如实反映事故发生的经过,并进行拍照,做好相应的事件发生经过客观记录,并迅速联系被撞车主到现场进行调解。
3、根据当事双的意见,需自行解决的,处理人员仅作事实见证人。需交管部门解决的,处理人员应主动通知中心与交管部门联系,请双等待执法人员的到来。因车辆事故堵塞交通时,现场保安员负责疏导车辆进出,并指引警务和保险公司车辆和人员到事发地点现场。
4、处理撞车事件的人员应注意控制双车主的.情绪,以协调处理为原则,避免与任一发生冲突。
5、如因保安员管理疏忽等原因造成车场车辆损伤而引起的赔偿,追究安全管理员责任。
6、如因车主原因造成车场公共设施损坏需照价赔偿。
(二)车辆冲岗处理:
1、车场门岗发现车辆欲冲岗时,首先采取应急措施,设法阻止,同时联系控制中心呼叫声援。中心应立即调出现场镜头进行监控、录像,并立即通知保安负责人和服务中心领导前往处理,同时向部门经理确定是否需报警。
2、在阻止车辆冲岗时,岗位保安员应采取必要的自我保护措施。
无法阻止时,当值人员须记下其车牌、车型、颜色、驾驶人的基本特征、离去时间、驶离向,将信息立即向控制中心汇报,并维护好现场秩序。
3、中心应立即与车主联系并进行确认,必要时保存记录或请其家人到现场签字确认并妥善保管好冲岗录像。未经部门经理同意不得播放或转借。
(三)车辆丢失处理:
1、当值人员发现或接到车辆丢失的信息后,应首先向控制中心汇报,由控制中心第一时间通知部门经理。
2、控制中心应立即通知各岗位保安员加强出入口的控制,(车场岗应立即使用地桩)同时检查该车相关记录,查明进出时间,与车主联系并请车主出示在本停车场的出入凭证及智能卡,确认事情经过。
3、确认车辆丢失后由部门经理向公司领导汇报,确定是否报警或采取补救措施,同时将车场现场的所有资料封存,以便协助调查。
(四)车场伤亡事故处理:
1、车场发生伤亡性交通事故,目击者首先报告控制中心,由控制中心根据人员伤亡情况,第一时间通知部门经理,并立即联系控制中心通知受伤者家属。现场班长对需急救的伤者应立即设法救护,并视情况拨打120急救和送医院,同时记录现场情况及事件经过,对现场进行拍照记录。
3、核实情况(时间、地点、事件概况),通知中心向公安部门报警。
4、划定保护区围,布置警戒;疏导车场交通。
5、注意火险,车辆漏油后要及时采取相关措施处理。
6、收集在场人员对车辆事故的反映,并对在场证人进行登记,以便协助公安部门处理。
(五)车辆堵塞车道的处理:
1、如在停车场出入口出现车辆滞留的现象,安全岗位应及时进行疏导,如属于车主故意开车堵塞通道,安全岗位要保持冷静,不得与车主发生冲突,并及时通知上级及客服人员进行处理。
2、当车辆发生堵塞时,当值班长要及时赶到现场进行处理,安排岗位指引其他车辆走应急通道,并做好其他车主的解释工作。
3、当班机动岗疏散围观人群,并在做好车辆警戒的前提下,尽量协调顾客在洽谈室等影响较小的区域进行洽谈。
4、控制中心人员应将车辆堵塞现场进行摄像取证,并安排班长进行拍照。
5、上级及客服人员到场后,首先对事情进行了解,且在原则围进行协调。如不能解决的,应及时将情况汇报部门经理,经部门经理的同意,可联系辖区警务室及公安交通部门前来协助处理。
6、如警务部门不能解决或堵塞车影响较大,可联系相关媒体进行曝光。
(六)防汛的处理
1、积水组:(工程部)沙袋、抽水泵、水管、移动电源、雨具等物资准备充分;如遇排水堵塞、立即判断堵塞部位进行疏通、清掏;
情况重大立即上报相关单位并求助;
3、应急组:(秩序部)对业主贵重物品进行救助、搬运,有序疏导车辆驶离车库;
4、后勤组:(保洁部)待水位恢复正常,对车库进行清扫;事情处理后,要及时召集所有安全岗位针对此事件进行分析和总结。
停车场应急预案 2
一、总则
为了有效应对地下停车场在暴雨、洪水等极端天气条件下的防洪防汛工作,确保停车场安全、车辆安全以及人员安全,特制定本应急预案。
二、组织机构与职责
1、成立防洪防汛领导小组,负责全面协调和指导防洪防汛工作。
2、设立防洪防汛指挥部,负责具体执行防洪防汛任务,包括组织人员、调配资源、制定措施等。
3、停车场管理部门负责日常巡查、监测和报告工作,及时发现并报告险情。
三、预警与监测
1、密切关注气象部门发布的天气预报和预警信息,及时获取暴雨、洪水等极端天气信息。
2、停车场管理部门应定期巡查停车场排水系统、防水设施等,确保其正常运行和有效使用。
3、建立地下停车场水位监测系统,实时监测停车场内水位变化,一旦发现异常,立即报告并采取相应措施。
四、应急响应措施
1、预警响应:在接到暴雨、洪水等预警信息后,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通知相关部门和人员做好防洪防汛准备工作。
2、人员疏散:在暴雨、洪水等极端天气条件下,及时疏散停车场内的车辆和人员,确保人员安全。
3、排水系统启动:启动停车场排水系统,确保排水畅通,防止积水。
4、防水设施加固:对停车场防水设施进行加固,防止洪水侵入。
5、应急物资准备:提前储备必要的`防洪防汛物资,如沙袋、水泵、发电机等,确保在紧急情况下能够及时使用。
五、通信与信息保障
1、建立防洪防汛通信网络,确保信息畅通,及时传递预警信息和应急指令。
2、利用现代通信手段,如微信群、短信平台等,及时发布预警信息和应急通知。
六、后期处置与总结
1、在洪水退去后,对停车场进行全面检查,修复受损设施,确保停车场正常运行。
2、对防洪防汛工作进行总结评估,总结经验教训,完善应急预案,提高防洪防汛能力。
七、附则
1、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执行,由防洪防汛领导小组负责解释和修订。
2、各相关部门和人员应认真履行职责,严格执行本预案,确保防洪防汛工作的顺利进行。
通过本预案的实施,我们将能够有效应对地下停车场在暴雨、洪水等极端天气条件下的防洪防汛工作,确保停车场安全、车辆安全以及人员安全。同时,我们也将在实践中不断总结经验教训,完善应急预案,提高防洪防汛能力。
停车场应急预案 3
一、目的
规范小区车辆停放服务过程中出现的突发事件的处理程序和方法,维护车主和公司正常权益。避免因处置不当给公司与业主带来损失。
二、范围
适用于小区车辆停放中突发事件的处理。
三、突发事件的类型
1、小区车辆发生路面行驶交通事故突发事件的处理;
2、小区车辆停放损伤突发事件的处理;
3、小区车辆被盗突发事件的处理;
4、车辆封堵大门突发事件处理;
5、车辆冲岗突发事件的处理;
6、突发停电事件的处理。
四、处理方法与过程控制
1、车辆行驶交通事故突发事件的处理
(1)小区内应在主要车辆行驶路段或拐弯处设立限速标识、减速带与反光镜等车辆行驶标识系统,完善车辆停放监控录像系统等设施。
(2)秩序维护部巡查人员发现小区道路车辆突发事件后,立刻通知当班班长赶赴交通事故突发现场了解情况,并向秩序维护部队长汇报。
(3)秩序部队长到达现场,针对车辆行驶交通事故的严重程度组织人员对车辆事故现场进行标识与事故现场拍照,如有人员伤害应急时拔打120进行救护,处依据事故车辆的车牌号与车场入口外来车辆登记表信息,及时其家人与朋友联系,并上报物业服务处。
(4)如事故车辆出现漏油,禁止在事故现场使用点火器材,并做好现场灭火准备。
(5)在事故处理过程中其它车辆需要行驶通过交通事故现场,秩序部队长应临时安排巡逻人员指挥车辆行驶,确保小区内车辆行驶秩序正常。
(6)秩序部队长应引导交通事故车主尽快对事故处理达成一致,当事故双方无法达成一致时应引导车主按照交通事故处理程序处理。
(7)当小区车辆行驶交通事故导致其它车辆无法通行时,秩序部队长应及时组织人员依据小区道路分布状况封闭本区域道路,在车辆行驶路口设立引导标识,引导其它车辆从其他道路行驶。
(8)事故处理结束后,环境保洁部应及时安排人员对事故现场进行清理清洁。
(9)事故处理结束后,由秩序部队长填写《突发情况登记表》。
2、小区车辆停放损伤突发事件处理程序
(1)秩序维护人员在巡查过程中,应对进入或停放在小区的车辆外观进行检查,发现破损痕迹应及时告知车主。
(2)巡查人员在在巡逻过程中,发现车辆出现明显的新的伤痕,应立刻向当班班长报告,班长对车辆停放现场、车场监控录像进行检查,了解车辆停放过程中出现车辆损坏的原因,并将有关情况向秩序维护部队长报告。
(3)客户服务中心收到业主投诉关于车辆损伤的信息后应及时通知秩序维护部队长,并详细记录业主提到的信息。
(4)秩序部队长迅速赶到现场,对车辆损环情况进行拍照,向门岗、巡逻岗、监控中心岗了解车辆进入小区停放过程,回放监控录像,调查评估车辆损伤情况。
(5)秩序部队长与车主进行沟通,引导车主向保险公司报案理赔。
(6)秩序部队长填写《突发情况登记表》。
3、小区车辆被盗突发事件的处理
(1)客户服务中心接到车主车辆丢失信息后,应第一时间内通知秩序维护部当班班长赶到现场,与区域巡查人员对车辆停放现场进行保护,通知小区各门岗加强对车辆出入与外来人员的盘查,对小区进行全面检查,并报告秩序维护部队长、服务处经理。
(2)服务处经理与秩序部队长第一时间到达现场,通过巡逻岗、小区门岗、车主了解车辆进入小区时间、车牌号码、车型、品牌等信息详细记录并核实。
(3)查看小区门岗电脑出入记录、放行记录,以及小区监控记录。核实车辆停放出入全过程,并对小区出入放行记录与停车监控记录进行备份保存。
(4)秩序部队长协助公安部门对车辆失窃进行调查。
(5)秩序部队长填写《突发情况登记表》。
4、车辆封堵小区大门突发事件的处理程序
(1)小区门岗人员在当班过程中出现小区车主封堵小区大门口的行为时,应第一时间向当班班长报告,由当班班长安排人员在小区重要路口与大门外安排岗位指挥车辆通行,并向秩序维护部队长报告。物业管理圈。
(2)当车辆只封堵小区车场大门某一个出入口时,班长应安排人员暂时引导车辆从其他大门出入。
(3)当车辆完封堵小区所有出入大门时,班长应立即向秩序维护部队长和客服服务中心报告。
(4)客户服务中心收到车辆封堵小区所有大门信息后,立刻报告服务处经理、公司总经理。
(5)秩序维护部队长立刻赶赴现场,组织秩序维部人员维护小区门口秩序,同时调动人员,做好小区应急准备。
(6)物业管理处经理赶赴现场,安排工作人员对堵车现场进行拍照。并与车主进行沟通劝其到公司协商处理,如沟通需要也可安排公司其它部门主管与车主进行反复沟通。现场与车主沟通过程的视频与音频记录必需妥善保存。如遇车主沟通未果,秩序维护部在征得公司领导的'同意后,报警求助。
(7)客户服务中心按照公司制定的关于车辆封堵突发事件回复口径回答业户的咨询。
(8)车辆封堵大门过程中如有媒体记者参与,统一由公司指定人员按公司统一的口径回答,其它员工不得接受访谈发表意见。
(9)服务处经理负责收集保存车辆封堵小区大门的照片记录、视频音频电子记录,做好诉讼准备工作。
(10)公司办公室起草报告,经总经理审批后将事件情况张贴通报全体业主。
(11)秩序部队长填写《突发情况登记表》。
5、车辆冲岗突发事件的处理程序
(1)各门岗人员发现有人酒后驾车、拒缴停车费或实施盗窃等欲冲越岗卡时,立即向当班领班报告请求支援,想方设法拦截控制车辆。
(2)若车辆被成功拦截控制,由秩序部队长或当班班长与车主交涉,澄清事故责任,查勘相关设施损坏程度,协商解决或报警处理。
(3)各门岗若无法阻止车辆冲岗,应立即用对讲机报告当班班长组织拦截,记录冲岗车辆的车型、颜色、车牌照号码、驾驶员基本特征、冲卡时间等有关资料,保护好现场。
(4)秩序部队长须立即赶到现场查明情况,及时向公司领导汇报,经公司领导同意后,报警求助。
(5)秩序部队长立即组织查核冲岗车辆的有关资料,保存冲岗车辆入场及冲岗时的监控录象,协助公安部门立案查处。
(6)警察调查取证完毕后,秩序维护部队长组织清理现场,恢复车辆通行。
(7)秩序部队长填写《突发情况登记表》。
6、突发停电事件的处理
(1)小区全部突发停电时,当班班长确认后,立即报告秩序维护部队长,通知区域巡查人员按规定前往各门岗协助工作,并通知各门岗手动打开道闸系统对进出车辆实施登记放行,在登记过程中,对临时收费车辆收回停车卡,并放行。
(2)部分门岗突发停电时,当班班长应安排巡逻人员指挥车辆从其他正常工作出入口进出,暂时关闭停电门岗。
(3)当班班长应第一时间报告工程部进行维修,待维修结束后,恢复正常通行。
(4)秩序部队长填写《突发情况登记表》。
停车场应急预案 4
一、总则
1、编制目的
本预案旨在规范地下停车场在防洪防汛期间的'应急管理工作,确保停车场安全、有序运行,最大程度地减少洪水灾害带来的损失。
2、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防汛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停车场实际情况,制定本预案。
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本地下停车场防洪防汛应急管理工作。
二、应急组织体系
1、成立防洪防汛应急指挥部
指挥部由停车场负责人担任总指挥,下设应急小组,包括抢险救援组、物资保障组、信息宣传组等。
2、明确各部门职责
各部门按照预案要求,明确职责分工,确保在防洪防汛期间能够快速响应、有效处置。
三、预警与预防
1、建立预警机制
密切关注气象、水文部门发布的预警信息,及时通过广播、短信等方式向停车场内人员发布预警。
2、加强巡查与隐患排查
定期对停车场进行巡查,发现排水不畅、渗漏等隐患及时整改。同时,加强对周边环境的观察,防止外部洪水倒灌。
四、应急响应
1、启动应急预案
当收到气象、水文部门发布的暴雨、洪水等预警信息时,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做好各项准备工作。
2、人员疏散与安置
根据洪水情况,及时组织停车场内人员进行疏散,并安排临时安置点,确保人员安全。
3、抢险救援
组织抢险救援组对停车场进行排水、堵漏等抢险工作,确保停车场设施安全。
4、物资保障
物资保障组负责储备必要的防洪防汛物资,如沙袋、水泵等,确保应急抢险工作的顺利进行。
五、后期处置
1、清理与恢复
洪水退去后,组织人员对停车场进行清理,修复受损设施,尽快恢复停车场正常运行。
2、总结与评估
对防洪防汛应急工作进行总结与评估,分析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提出改进措施,完善应急预案。
六、保障措施
1、加强培训与教育
定期组织员工进行防洪防汛知识培训,提高员工应对洪水灾害的能力。
2、完善设施设备
加强停车场排水系统、防水设施等建设,提高停车场防洪防汛能力。
3、加强沟通与协作
与周边单位、社区等建立防洪防汛联动机制,共同应对洪水灾害。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地下停车场防洪防汛应急指挥部负责解释和修订。在执行过程中,如遇特殊情况,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完善。
停车场应急预案 5
1、总则
1.1编制目的
有效预防、及时处置我区危化品运输车辆停车场重大突发事件,规范危化品运输车辆停车场的应急管理和响应程序,切实提高应急处置能力,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保障经济社会持续稳定发展和城市安全运行。
1.2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济南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济南市市中区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规定,制定本预案。
1.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我区辖区内下列生产安全事故应对工作:
市中区危化品运输车辆停车场发生的Ⅳ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Ⅲ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发生时,区级应急响应同时接受上级应急指挥。
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停车场主要包括:(一)危险化学品生产、使用、储存企业自有停车场(区);(二)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企业自有(租赁)停车场;(三)社会化的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停车场(含化工园区配套停车场、高速公路服务区内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临时停放区)等。
1.4工作原则
(1)以人为本,减少危害。全面履行政府职能,把保障公众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作为首要任务,最大程度地减少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环境危害。
(2)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在区委、区政府统一领导下,有关部门和事故发生地街道办事处按照各自职责和权限,负责有关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置工作。
(3)居安思危,预防为主。高度重视公共安全工作,常抓不懈,防患于未然。增强忧患意识,坚持预防与应急相结合,常态与非常态相结合,做好应对突发事件的各项准备工作。
(4)系统管理,统分结合。实行首长负责制,坚持分级管理、分级响应、条块结合、属地为主的原则,生产安全事故现场应急领导和指挥以区政府为主,有关部门密切配合。
1.5风险评估
辖区目前现有危化品运输车辆停车场两处,分别为济南宁博运输有限公司和山东华泽能源投资有限公司。
济南宁博运输有限公司成立于2016年5月11日,注册资金3000余万元,现有职工115人,现有运输车辆67辆,其中罐车67辆,罐体为不锈钢车辆17辆,罐体为铁质车辆50辆。全国内范围内经营,主要从事危化品道路运输业务,介质主要包括汽油UN编号:1203,年运输量300吨,柴油UN编号:1202,年运输量9000吨,原油UN编号:UN1267,年运输量1000吨。现有驾驶员55人,押运员46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5人,义务消防队员30人。公司自有救援车辆2辆,车号:鲁A7L5L2,鲁AL9368。停车场有消防车,消防沙池、灭火器等各类消防设备设施。
山东华泽能源投资有限公司,注册地址位于济南市高新区汉峪金谷A2地块3号楼13层1309室,专用停车场位于济南市市中区搬倒井西侧(搬倒井立交桥南侧),占地面积35亩,整个区域划分为3类易燃液体停车区域和2类1项易燃气体停车区域。企业现有员工25人,其中驾驶、押运人员(双证)20人,监控人员2人。安全管理人员持证有3人,分别是法人1人、安全负责人1人、安全管理人员1人。企业拥有自有车辆30辆,其中牵引车有9辆,重型罐式半挂车21辆,所有营运车辆均办理了行驶证、道路运输证、承运人责任险,并定期进行二级维护和技术等级评定,罐车定期进行检测,安全技术条件符合相关要求,且所有营运车辆均安装了车辆动态监控系统,并由专人进行车辆监控管理。主要运输危险货物二类一项、三类;压缩天然气(UN编号1971)。专用停车场内设置灭火沙池2个,35Kg推车式灭火器9台,8Kg干粉灭火器10台。消防沙桶10个,消防掀6把,消防斧4把。停车场已设置专用车场停放区域明显标识,限速牌,车场管理制度,严禁烟火等警示标语标牌。
综上可知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停车场主要停放的是原油、汽油、柴油、天然气等危险化学品的运输车辆,由于原油、汽油、柴油、天然气等危险化学品具有易燃、易爆等危险性,易发生火灾、爆炸等事故且易发生二次事故。
1.6事故分级
按照事故发生的严重性、紧急程度、可控性和影响范围等因素,将生产安全事故分为四级:Ⅰ级(特别重大)、Ⅱ级(重大)、Ⅲ级(较大)和Ⅳ级(一般)。
(1)特别重大(Ⅰ级)生产安全事故: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下同),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2)重大(Ⅱ级)生产安全事故: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3)较大(Ⅲ级)生产安全事故: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4)一般(Ⅳ级)生产安全事故: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事故分级中所称的“以上”包括本数,所称的“以下”不包括本数。
2、组织体系及职责
危化品运输车辆停车场重大突发事件应急救援组织体系由区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指挥机构、现场应急指挥机构、专家咨询机构和生产经营单位等组成。
2.1指挥机构及职责
2.1.1指挥部组成
济南市市中区应急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区应急委办公室)暨济南市市中区危化品运输车辆停车场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区应急指挥部)是我区危化品运输车辆停车场生产安全事故应急管理工作的应急领导机构。
区应急指挥部总指挥由区长担任,统一指挥事故的应急救援;分管应急工作副区长担任副总指挥,协助总指挥做好应急救援的其他指挥工作;区应急局局长任办公室专职副主任,作为应急工作调度长,代表区委、区政府统筹调度全区应急工作。区应急管理局、区财政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区水务局、区卫生健康局、区医疗保障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自然资源局、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济南市公安局市中区分局、济南市生态环境局市中分局、市中交警大队、市中消防救援大队、属地街道办事处等有关部门和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协助总指挥和副总指挥开展应急救援工作。
2.1.2区应急指挥部职责:
(1)决定启动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2)组织指挥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对重大事项进行决策并实施监督和指导;
(3)紧急指挥调度应急储备物资、交通工具以及相关设施设备,指挥调度、协调有关部门和单位参加应急救援工作;
(4)及时向区委、区政府报告事故和抢险救援进展情况,必要时由区政府请示市政府启动市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2.2办事机构及职责
区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办公室(以下简称区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区应急管理局,分管应急工作副区长兼任办公室主任,区应急管理局局长任专职副主任。
主要职责:
(1)区应急指挥部办公室为生产安全事故应急综合协调机构,负责应急指挥部日常工作;
(2)负责应急预案编制、修订与实施;
(3)及时向区应急委报告重要情况和建议,贯彻落实区政府有关决定事项;
(4)指导和协调各成员单位和街道办事处做好生产安全事故预防、应急准备、应急处置和恢复重建等工作;
(5)负责事故信息接报,传达领导指示;
(6)对出现紧急情况需要区应急指挥部援助时,及时跟踪、核实有关情况,并报区应急指挥部总指挥;
(7)协助区应急指挥部总指挥做好紧急状态下各应急组织间的协调工作。
2.3成员单位职责
区委宣传部:根据区应急指挥部安排,协助有关部门统一宣传口径,加强舆情控制,正确引导舆论。组织媒体编发相关新闻信息,加强对新闻媒体宣传报道的沟通和协调。按照区应急指挥部要求及时对外发布信息。
区工业和信息化局:负责协调电信运营企业做好相关区域通信保障工作。
区财政局:负责保障事故救援与处置所需相关资金,并对应急资金的安排、使用、管理进行监督。
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认定、鉴定的事故单位及参与抢险伤亡人员的待遇审核及执行工作。
区水务局:负责组织协调有关部门恢复道路、公路等交通设施。
区卫生健康局:负责事故现场的医疗救护工作,组织调派医疗专家、卫生救护队伍对伤员实施医疗救治。
区应急管理局:负责区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日常工作;接到事故报告后迅速向区应急指挥部报告,并提出启动相关应急响应的建议;根据有关指示要求,通知相关部门赶赴事故现场参与应急处置;参与相关应急救援指挥工作,为应急救援决策提供相关信息;建立有关应急专家档案,组织协调专家参与应急救援;协同事发地街道办事处安置受灾群众,组织和发放救灾救济款物,保障受灾群众基本生活的恢复;参加或组织事故调查处理;督促、指导本预案的教育、培训、演练等工作。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参与涉及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停车场内用于装卸、运输、储存危险化学品的特种设备(《特种设备目录》范围内的)事故相关应急救援工作。
区医疗保障局:负责相关医保费用结算事宜。
济南市公安局市中区分局:负责组织公安力量进行事故现场警戒并组织人员疏散,对人员撤离区域实施治安管理,确定伤亡人员身份,参与事故调查处理。
济南市生态环境局市中分局:负责事发地周边环境监测,对可能存在较长时间环境影响的区域发出警告,提出控制措施;对事故救援过程中可能导致的水体、土壤、大气等次生污染事故提出处置措施并监督实施;事故得到控制后,监督相关责任单位消除现场遗留的危险物质,防止环境污染。
市中交警大队:负责事故现场区域周边道路交通管制。
市中消防救援大队:组织消防力量进行现场救援;配合企业制定泄漏、爆炸和灭火扑救处置方案并实施搜救;协助企业控制易燃、易爆、有毒物质泄漏,做好有关设备容器的冷却和救援后的洗消工作。
济南供电公司市中供电中心:负责恢复、保障应急救援现场所需电力供应。
事发地街道办事处:组织或配合区有关部门做好事故抢险、人员疏散安置、交通管制、物资供应、善后处理等相关工作。
相关街道办事处、停车场管理单位要设立相应的组织机构,负责辖区和单位内生产安全事故的防范和一般以上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处置的协调配合等。
2.4现场指挥机构及职责
区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启动后,根据需要设立现场应急指挥部。现场指挥由区应急委主任或副主任担任,成员由相关部门负责人及专家组成。现场应急指挥部可根据现场应急处置工作需要,成立应急救援职能小组,各职能小组应服从现场指挥部的统一指挥。
2.4.1现场应急指挥部职责:
(1)根据应急救援需要,组织制定现场行动方案;
(2)组织抢救遇险人员,救治受伤人员,研判事故发展趋势以及可能造成的危害;
(3)指挥、协调有关单位和个人参与现场应急处置,执行本级人民政府向应急救援队伍下达的救援命令;
(4)划定警戒区域,隔离保护事故现场,维护现场秩序;
(5)采取必要措施,防止事故危害扩大和次生、衍生灾害发生;
(6)劝离与救援无关的人员,及时疏散和安置可能受到事故影响的周边人员;
(7)实施本级人民政府依法发布的调用和征用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和物资的决定;
(8)组织安抚遇险人员和遇险、遇难人员亲属;
(9)按照本级人民政府的授权,发布应急救援信息;
(10)完成区应急指挥部交办的各项任务。
2.4.2应急救援职能小组职责
(1)抢险救援组。抢险救援组由区应急管理局牵头负责,成员单位有消防救援大队、区水务局、区市场监管局、济南市公安局市中区分局、事发地街道办事处及各有关部门等。
主要职责:负责组织应急救援方案的实施,综合协调消防、应急救援队伍及各种救援力量开展事故抢险救灾,负责现场应急处置,参加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工作。
(2)治安保卫组。治安保卫组由济南市公安局市中区分局牵头负责,成员单位有区水务局、市中交警大队、事发地街道办事处等。
主要职责:确定安全可靠避难场所,制定疏散方案;组织有关力量对事故现场周围地区可能受到威胁的人群实施紧急疏散、撤离和安置,做好交通工具优先安排,确保运输安全畅通;负责生产安全事故区域的.警戒、交通管制;负责对有关事故直接责任人实施监控及逃逸人员缉捕工作。
(3)医疗救护组。医疗救护组由区卫生健康局牵头负责,成员单位有区民政局和区红十字会等。
主要职责:负责组建医疗卫生应急专业技术队伍,根据需要及时赴现场开展医疗救治、疾病预防控制及卫生防疫等应急工作;及时为事发地提供药品、医疗设备、器械等;必要时,组织动员其他社会力量参与医疗卫生救助工作。
(4)后勤保障组。后勤保障组由事发地街道办事处牵头负责,成员单位有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区财政局、区民政局、济南供电公司市中供电中心等。
主要职责:负责事故救援的物资保障、基本生活保障、资金保障、通讯保障、社会动员保障及电力供应保障等,保证应急救援后勤供给。
(5)污染监测组。污染监测组由济南市生态环境局市中分局牵头负责,成员单位有事发地街道办事处、区水务局等。
主要职责:负责生产安全事故现场环境气象监测,确定危害区域及危害程度;开展事故现场周边环境污染状况的应急监测和跟踪监测,确定污染物种类、浓度及污染范围。
(6)善后处理组。善后处理组由事发地街道办事处牵头负责,成员单位有区应急管理局、区水务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卫生健康局、保险机构等。
主要职责:负责群众转移安置、善后处置和工伤保险相关事务;接待有关事故伤亡人员代表和家属;按照国家有关政策对事故伤亡人员进行处理;做好参加工伤保险人员待遇支付工作;负责事故受害单位和群众的财产理赔等工作。
(7)通讯新闻组。通讯新闻组由区委宣传部牵头负责。成员单位有济南市公安局市中区分局、区应急管理局等。通讯新闻组可根据事故发生情况,成立相关工作小组。
主要职责:制定对外宣传发布方案,决定发布内容,负责对外宣传发布;联系相关媒体采访;做好新闻舆情监测,及时向上级或有关部门汇报、通报情况;采取各种方式有针对性解疑释惑,澄清事实,批驳谣言,引导舆论;做好信息安全管理及灾后处理等信息编发;落实区应急指挥部交办的其他事项。
2.5专家咨询机构
各指挥机构应根据实际需要聘请有关专家组成专家组,为应急处置提供决策建议,必要时参加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置工作。
2.6生产经营单位
生产经营单位按照单位自救和政府实施救援相结合原则,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和行业安全管理规定,编制应急预案,采取预防和预警措施,建立应急机制,储备应急物资,保证应急投入,做好应急准备。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后,相关责任单位迅速启动本单位应急预案,做好应急救援工作,控制事态扩大。
3、预警与预防
3.1预警预防行动
相关街道办事处和区应急管理局建立监测网络,完善预测预警机制,明确责任和任务,分工负责,实行常规和动态监测和预报。相关街道办事处和区应急管理局接到可能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信息后,按照相关预案及时研究确定应对方案,做好预防工作和应急准备,及时发布预警信息,并通知有关部门、单位采取相应行动,预防事故发生。
生产经营单位对本单位重大危险源登记建档,进行定期检测、评估、监控,并制定应急预案。定期组织应急救援演练。加强应急教育培训,使从业人员熟悉应急措施,掌握防护装备和救援设备使用方法,提高应对生产安全事故的能力;建立应急救援配套制度,与街道办事处及有关部门、社区建立应急互动机制,制定保护周边群众的安全防护措施。
3.2信息监测与报告
相关街道办事处及有关部门对可能引发Ⅳ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的险情或者其他灾害信息,要及时报区应急指挥部办公室。
事发单位在实施先期处置的同时,应在1小时内向市中区应急管理局和其他有关部门报告事故情况,同时报所在地街道办事处。市中区应急管理局接到报告后,应立即核实有关情况,迅速启动本级预案组织救援,并按有关规定逐级上报,区人民政府应当在接到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后半小时内报告省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属于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的,还应当在1小时内书面报告省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并按照有关规定逐级上报。
信息报告的主要内容包括:
(1)事故发生单位概况;
(2)事故发生时间、详细地点、事故类别、简要经过、现场情况;
(3)事故可能或已经造成伤亡人数(包括下落不明人数)和初步估计的直接经济损失;
(4)事故发生原因的初步判断、采取的措施及控制情况;
(5)继续实施救援所需专业人员和抢险设备、器材等;
(6)报告人、报告签发人、联系电话、联系人等。
3.3预警级别及发布
3.3.1预警级别
根据事故可能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的数量、受事故影响范围等,将预警级别分为四级:
Ⅰ级预警(红色):预判为特别重大事故,即有可能造成Ⅰ级事故及险情。
Ⅱ级预警(橙色):预判为重大事故,即有可能造成Ⅱ级事故及险情。
Ⅲ级预警(黄色):预判为较大事故,即有可能造成Ⅲ级事故及险情。
Ⅳ级预警(蓝色):预判为一般事故,即有可能造成Ⅳ级事故及险情。
3.3.2预警信息发布、调整和解除
原则上Ⅰ级、Ⅱ级预警信息发布和解除由省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省应急指挥部)总指挥签发,Ⅲ级预警信息发布和解除由市应急指挥部总指挥签发,Ⅳ级预警信息发布和解除由区应急指挥部总指挥签发。
预警信息发布、调整和解除可通过广播、电视、报刊、信息网络或组织人员逐户通知等方式进行。
4、应急响应
4.1接警与处警
(1)接警。区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接警时应做好事故详细情况信息记录,对接报事故影响范围和扩展的潜在可能性、人员伤亡、财产损失以及是否需要外界援助等情况进行初始调查、评估、判断,初步确定应急响应级别和所需应急响应力量。建立并保持与事故现场及应急救援队伍、应急救援专家等的联系。
(2)处警。区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对初始评估判定为Ⅳ级以上的事故,应向区应急指挥部总指挥报告,由区应急指挥部总指挥决定是否启动区级应急响应。
(3)报警及记录。报警及记录应包含以下内容:事发单位和事发地街道办事处报告的事故信息;事故发展趋势预测信息;事故对周边自然环境影响趋势的研判信息;事故对周边社会环境影响趋势的研判信息;需提供应急支持信息等。
4.2先期处置
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后,事发地街道办事处和有关部门应根据实际情况对事故现场实施先期处置。同时确定或预测事故类型、危害程度和可能达到的级别,及时向区应急委办公室和区政府总值班室报告。
4.3响应分级标准
按照事故的可控性、严重程度和影响范围,将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响应分为四级:Ⅰ级响应(特别重大事故)、Ⅱ级响应(重大事故)、Ⅲ级响应(较大事故)、Ⅳ级响应(一般事故)。
4.4分级响应
Ⅰ、Ⅱ级响应:指发生特别重大、重大事故的响应。响应行动由省应急指挥部组织实施。区政府、区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和有关部门要服从省应急指挥部指挥,迅速启动相应应急预案,全力配合抢险救援工作。
Ⅲ级响应:指发生较大事故的应急响应。响应行动由市应急指挥部组织实施。区政府、区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和有关部门要服从市应急指挥部指挥,迅速启动相应应急预案,全力配合抢险救援工作
Ⅳ级响应:指一般事故的应急响应。启动本预案,响应行动由区应急指挥部组织实施,迅速开展救援。
在应急响应时,超出本级处置能力,应及时报请上一级应急指挥机构启动上一级应急预案实施救援。当上级应急预案启动后,正在执行应急预案的调整、变更由上级应急指挥机构总指挥决定。
4.5区应急指挥部的响应
启动Ⅳ级以上应急响应时,区应急指挥部按预案采取以下响应措施:
(1)及时向区委、区政府和市安委会办公室报告生产安全事故基本情况、事态发展和救援进展情况。
(2)拟定现场应急指挥部成员名单,经区应急指挥部总指挥批准,及时组建现场应急指挥部。
(3)开通与现场应急指挥部、各应急救援组、相关专业应急指挥机构、相关专业事故专家组的通信联系,随时掌握事态发展情况。
(4)根据应急救援组、有关部门和专家建议,研判救援力量,确定救援方案,通知相关应急指挥机构、应急救援队伍随机待命,为现场应急指挥部或专业应急救援行动提供技术支持。
(5)派出有关人员和专家赶赴现场指导应急救援工作,协调应急增援力量。
(6)对可能或者已经引发公共卫生和社会安全等突发事件的,区应急指挥部要及时上报情况,同时通报相关领域的应急救援指挥机构。
(7)需要市内有关应急力量支援时,向市安委会办公室提出请求。
(8)组织协调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
(9)按照区政府或市安委会办公室决定,协调落实其他有关事项。
4.6现场应急指挥部的响应
现场应急指挥部成立后,根据区应急指挥部的命令,立即会同指挥部成员单位,迅速对事故发生现场开展应急救援协调指挥工作,并做好以下响应。
4.6.1抢险救援。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后,事发地街道办事处和有关单位立即采取措施控制事态发展,组织开展应急救援工作,并及时向区政府报告。现场应急指挥部根据事故类型、范围、危险程度等情况,及时调集有关部门、人员、各类应急救援队伍等参加应急救援。各应急救援组按照分配任务积极开展抢险救援。同时,现场应急指挥部根据需要调动区应急指挥部抢险救援组参加救援。
4.6.2现场监控。现场应急指挥部组织技术力量和救援队伍加强对事故现场的监控,及时采取紧急处置措施,果断控制或切断灾害链,防止次生、衍生和耦合事件发生。
事发地派出所应当迅速组织警力进行现场治安警戒和治安管理,维持现场秩序,及时疏散群众。
4.6.3信息传递。设置合理、有效的通讯联络方式,采用合适的通讯器材,明确各部门、各应急组织、医院等有关应急机构之间的通讯联络方法,确保通讯联络畅通。
生产安全事故威胁到公众健康安全和财产损失时,应及时向相关人员和公众发出警报。同时,利用应急广播向公众发出紧急通告,必要时,由现场应急指挥部调动区应急指挥部通讯新闻组支援。
4.6.4医疗卫生救助。区卫生健康局负责组织开展紧急医疗卫生救助和现场医疗处置工作。根据事发地街道办事处的请求,现场应急指挥部及时调动区应急指挥部医疗救护组支援现场医疗卫生救助工作。
4.6.5交通管制。根据处置生产安全事故需要,事发地街道办事处和有关部门可依法决定采取交通管制措施,限制人员进出交通管制区域。必要时,由现场应急指挥部申请调动区应急指挥部治安保卫组支援。
4.6.6应急人员安全防护。在处置生产安全事故时,现场应急指挥部应当对事发地现场安全情况进行科学评估,保障现场应急工作人员人身安全。必要时,对应急作业人员进行现场短暂培训后再开展救援行动。现场应急救援人员应根据需要携带相应专业防护装备,采取安全防护措施。现场应急指挥部根据需要具体协调、调集相应安全防护装备。
4.6.7群众疏散和防护。现场应急指挥部、事发地街道办事处及有关部门负责组织群众安全疏散和防护工作,主要内容为:企业应当与区政府、社区建立应急互动机制,确定保护群众安全需要采取的防护措施;决定应急状态下群众疏散、转移和安置方式、范围、路线、程序;指定有关部门负责实施疏散、转移;启用应急避难场所;负责实施治安管理。必要时,由现场应急指挥部调动区应急指挥部治安保卫组支援。
4.6.8工程抢险。根据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处置需要,现场应急指挥部协调调集有关力量,负责对事故毁损的公路、电力、供水等实施抢修,保证事故现场救援工作需要。必要时,由现场应急指挥部调动区应急指挥部后勤保障组支援。
4.6.9物资保障。根据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处置需要,现场应急指挥部组织协调有关部门支援现场应急救援物资供应。必要时由现场应急指挥部调动区应急指挥部后勤保障组支援。
4.6.10社会力量动员与参与。现场应急指挥部组织调动全区社会力量参与应急救援工作。超出区政府处置能力时,区政府向市政府申请其他社会力量支援。
4.6.11现场检测与评估。根据需要,现场应急指挥部组织有关部门进行事故现场检测、鉴定与评估,综合分析和评价检测数据,查找事故原因,评估事故发展趋势,预测事故后果,为制定现场抢救方案和事故调查提供参考。对现场事故规模、影响边界,食物和饮用水卫生以及水体、土壤、农作物污染情况,可能产生的二次反应有害物,爆炸危险性和受损建筑垮塌的危险性以及污染物质滞留区等进行监测。提供应急救援所需有关综合性报告和气象、风向、地质、水文资料。检测与评估报告要及时上报。必要时,现场应急指挥部调动区应急指挥部污染监测组支援。
4.6.12现场应急终止。当事故现场得以控制,环境状况符合有关标准,已消除导致次生、衍生事故隐患,经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确认和批准,现场应急处置工作结束,应急救援队伍撤离现场。必要时由通讯新闻组向社会发布应急终止信息。
5、信息发布
现场应急指挥部通讯新闻组为事故信息发布的指定部门,本着及时、公正、适用的原则向社会发布事故信息,所有事故信息在发布前需经区应急指挥部核准。
6、后期处置
6.1善后处理
善后处理工作由区应急指挥部善后处理组负责指导协调,事发地街道办事处及相关部门(单位)负责组织实施,事故单位及其主管部门为责任主体。善后处置主要包括人员安置、补偿,征用物资补偿,社会救助,保险理赔,灾后重建,污染物收集、清理与处理等事项。善后处置责任部门(单位)应当尽快消除事故影响,妥善安置和慰问受害人员及受影响群众,做好事故伤亡人员家属的安抚工作;依据法律和政策规定负责遇难者及其家属的善后处理、受伤人员医疗救助等,保持社会稳定,尽快恢复正常生活生产秩序。
6.2事故调查
生产安全事故由区政府组成调查组进行调查,必要时由省、市政府直接组成调查组或者其他有关部门组成调查组进行调查。
6.3评估
生产安全事故善后处置工作结束后,现场应急指挥部应及时分析总结应急救援经验、事故教训,提出改进应急救援工作的建议,并将情况书面报送区政府和区应急指挥部办公室。
7、应急保障
7.1通信与信息保障
加快完善区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指挥信息网络系统和生产安全事故信息报告系统,建立健全区重大危险源、救援力量和资源信息数据库,保证应急机构之间的信息资源共享,为应急决策提供相关信息支持。
各级、各类专业应急救援机构应当掌握本地或本领域应急机构和相关部门的通信联系方式及备用方案。
7.2应急物资装备保障
区应急指挥部负责全区救援装备、器材的协调调配,各专业应急救援指挥机构应当掌握本专业的特种救援装备情况。各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和生产经营单位根据需要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装备、器材。
区政府建立完善应急救援培训基地和应急物资储备库,储备必要的应急救援装备和物资,并及时更新和补充。指定特定的地点,用于存放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工作过程中形成的危险物品及其相关设备,并依法及时处理。
7.3应急队伍保障
在以市中消防救援大队作为常备应急骨干力量的基础上,区政府根据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工作的实际需要单独建立或者依托有条件的生产经营单位、社会组织共同建立专业性应急救援队伍。
7.4交通运输保障
在现场应急指挥部统一部署下,事故现场的交通运输保障由交通运输职责部门组织协调,公安交警部门依法对事故现场进行交通管制,保障抢险道路畅通,确保救灾物资、器材和人员运送及时到位,满足应急处置工作需要。
7.5医疗卫生保障
区卫生健康局按照职责和相关预案要求,掌握我区的医疗卫生资源信息,做好应急医疗卫生保障工作。
7.6资金保障
处置生产安全事故所需财政负担的经费,按照现行事权、财权划分原则,分级负担。
8、宣传、培训与演练
8.1宣传
区应急委办公室统一组织协调各街道办事处和有关部门开展有关安全生产应急知识普及宣传活动。充分利用报纸、网络、电台等各种形式开展应急法律法规和预防、避险、自救、互救等常识的宣传教育。
8.2培训
区应急委办公室组织指导全区生产安全事故应急管理人员、专业人员开展法律法规、安全知识等方面的应急管理综合培训。指导开展社会志愿者培训,不断提高公众自救互救能力。生产经营单位要组织员工进行应急救援知识专业培训,切实提升员工应急救援能力。
8.3演练
区应急委办公室和有关部门负责组织、指导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演练工作,积极参与区政府生产安全事故总体预案应急演练。生产经营单位应根据自身特点,并按照相关要求每年定期组织开展应急救援演练。演练结束后要及时进行总结。
9、附则
9.1预案管理
根据应急管理相关法律法规制定、修改、完善,部门职责或应急资源发生变化,以及预案实施过程中发现问题或出现的新情况,及时修订完善本预案并报区政府批准实施。
9.2奖励
在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应当依据有关规定给予奖励。
9.3责任追究
在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按照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对相关责任人员视情节和危害后果,由有关部门给予行政处分和处罚。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不按规定制定事故应急预案,拒绝履行应急义务的;
(2)不按规定报告、通报事故真实情况的;
(3)拒不执行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不服从命令和指挥,或者在应急时临阵脱逃的;
(4)盗用、挪用、贪污应急工作资金或物资的;
(5)阻碍应急工作人员依法执行任务或者进行破坏活动的;
(6)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的;
(7)有其他危害应急工作行为的。
9.4预案解释
本预案由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政府组织制定并负责解释。
9.5预案实施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停车场应急预案 6
1、总则
1.1编制目的
为保障四川沣通实业有限公司停车场区域内的车辆和公共设施安全,快速处置停车场车辆自燃等各种突发事故,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火或可能造成的重大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保障广大业主生命财产安全,结合公司停车场实际情况,特制定本预案。
1.2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物业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等。
1.3突发事故
本预案所称突发事故,是指在停车场区域内突然发生车辆自燃,造成火势迅速漫延,焚毁周围车辆及公共设施,以及交通事故,造成或可能造成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和社会影响的事件。
1.4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四川沣通实业有限公司停车场区域内的突发事件。
1.5工作原则
停车场突发事故应急救援工作,坚持统一指挥,分级负责、科学决策、反应迅速、有效应对的原则。
2、应急组织及职责
2.1组织机构
2.1.1成立停车场突发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2.1.2指挥组应急办公室
组长:
成员:
应急指挥领导小组电话:xx
职责分工
2.2指挥领导组小组主要职责
接到火灾报警后在总指挥丁学斌统一指挥,协调各部室根据分工要求进行组织扑火工作。现场救火指挥由邓良负责。
(a)组织、指挥停车场突发事故现场应急救援工作。
(b)负责组织有关单位部门按照应急预案要求,迅速开展救援工作,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故的进一步扩大,把事故损失降低到最低限度。
(c)负责调用停车场应急救援所需的抢险人员、各类物质、设备等。
(d)了解掌握停车场突发事故发生原因和应急救援的实施情况,根据需要,向上级汇报突发事故的应急处置、抢险救援情况。
(e)其他有关停车场突发事故应急救援的重要事项。
2.2.1应急组办公室主要职责
(a)在应急救援期间,负责传达物业公司指挥领导小组正、副组长的指示,落实事故信息反馈上报和与各单位、部门间的联络工作。
b)负责初起火灾、交通突发事故的预警和指挥引导消防车辆、工程救护车辆、医务救护车进入现场救援处置。
(c)负责检查和报告应急救援抢险的.开展情况。
(d)负责组织开展本预案的演练,并对演练中暴露的问题及时进行修订、补充和完善。
e)负责现场的指挥,及时搜集灾害及事故信息、掌握现场变化情况,组织协调各类事故及灾害的处置。
f)确保各个部位应急指挥系统的协调统一。
(g)负责协助指挥组各项其他工作。
3、安全行动组成员及职责
3.1公司停车场消防安全行动组成员及职责(设报警组、疏散引导组、抢险救援组、救护组、现场保卫警戒组5个组。)
3.1.1公司停车场消防安全报警组及职责
a)报警组组长:唐恒成员:唐恒
b)报警组职责
根据发生事故的类别,首先迅速向110、119、120指挥中心报警;二是立即向公司应急救援指挥领导小组应急办公室汇报,三是及时向中控室汇报。
3.1.2疏散引导组及职责
a)疏散引导组组长:王川成员:徐渭
b)疏散引导组职责
相互配合,沿出入口疏散或沿楼梯(安全出口标识)快速有序地组织疏导停车场被困人员撤离,避免拥挤、踩踏。
3.1.3抢险救援组及职责
a)抢险救援组组长:朱兴福成员:陈笛
b)抢救救援组职责
利用固定、移动消防设施扑救初期火灾,切断一层火源(电源);启动排水设施和应急照明设施,避免发生次生事故。
3.1.4救护组及职责
a)救护组组长:陈博秋成员:李冀凤
b)救护组职责
迅速救护受伤人员到指定的安全区域接受治疗或救护。
3.1.5现场保卫警戒组及职责
a)现场保卫警戒组
组长:唐恒成员:唐恒、徐渭
b)现场保卫警戒组职责
当遇到不法分子对停车场重要设施实施破坏时,值班人员按照分工,在制止破坏的同时,迅速报警,并负责安全保卫警戒和交通管制与疏导。
4.物业公司停车场的火灾的特点、原则及应急救援
4.1停车场火灾特点
4.1.1火势蔓延快,烟雾大,危害重。
4.1.2由于层较封闭,火势容易急速向上层蔓延。
4.1.3疏散困难,极易造成人员伤亡。
4.1.4扑救难度大。
4.2公司停车场消防灭火原则
坚持救人第一,快速疏散;内攻为主,外攻为辅,内外结合进攻;合理布置力量,选择正确灭火路线;固移联动,高低结合;集中力量,迅速灭火。
4.3公司停车场消防应急救援
4.3.1消防安全事故救援
4.3.1.1如发生交通事故,及时向中控室、110报告,如有伤员报120抢救伤员,负责现场保护,查看车况,防止发生火灾。
4.3.2消防事故救援
4.3.2.1发生火灾事故,值班人员做到报警、扑救、疏散同时进行。
4.3.2.2报警组迅速向中控室、119报告。
4.3.2.3抢险救援组迅速切断或关闭引起次生火灾的装置,实施初级扑救。
4.3.2.4疏散引导组组织引导停车场被困人员尽可能利用自带湿毛巾、围巾、口罩等捂口鼻弯腰低姿前行。如有伤员,以安全救护人员保护伤员撤离为先。
5.物业公司停车场消防安全应急终止
5.1事件结束后,迅速检查伤员送至情况,清点参加应急人员及物资,派出人员保护现场,配合上级有关部门做好后续工作,由应急领导小组组长宣布应急事件终止。
5.2随着应急救援法律法规的不断完善,机构人员变化,以及实施过程中发现存在的问题或者出现的新情况,及时修订、完善本预案。
停车场应急预案 7
一、总则
1.1编制目的
为保障新世纪广场地下停车场区域内的公共安全,快速处置各种突发事故,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突发事故造成或可能造成的重大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保障广大业户生命财产安全,维护公共利益和社会稳定,结合新世纪广场地下停车场实际情况,特制定本预案。
1.2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南京市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南京市建设领域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等。
1.3突发事故及其类别
1.3.1本预案所称突发事故,是指在地下停车场区域内突然发生,造成或可能造成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和社会影响的事件。
1.3.2地下停车场突发事故分为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和突发社会安全事件三大类。
(a)自然灾害主要指因地震、暴雨等非人力可抗拒的气象灾害。
(b)事故灾难是指车辆自燃、交通事故等。
(c)突发社会安全事件主要指蓄意破坏公共设施,阻拦车辆正常出入等事件。
1.4突发事故级别
地下停车场区域内的突发事故,按照可能造成的危害和社会影响,分为一级突发事故、二级突发事故两个级别。
1.4.1一级突发事故
(a)因自然灾害,造成场内发生大面积严重内涝的事故。
(b)因蓄意破坏,造成停车场设施严重损坏或场内车辆爆炸、燃烧的事故。
(c)服务中心自身应急力量和资源不足,可能无力控制事态,需请求政府部门应急救援指挥部增援的。
1.4.2二级突发事故
(a)因自然灾害,造成场内发生局部内涝的事故。
(b)发现有车辆携带易燃、易爆危险品,并强行入库的事故。
(c)因场内车辆发烧擦碰,引起摩擦,造成出入口封堵等影响营运的事故。
(d)服务中心应急力量不足和资源不足,可能无力控制事态,需向发展商请求增援的。
1.5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南京新世纪广场地下停车场(负一层、负二层)区域内的突发事件。
1.6工作原则
地下停车场突发事故应急救援工作,坚持统一指挥,分级负责、科学决策、反应迅速、有效应对的原则。
二、组织体系与职责
2.1组织机构
2.1.1成立广州莱佛士服务服务有限公司南京分公司新世纪广场物业服务中心地下停车
场突发事故应急救援指挥小组(以下简称“服务中心指挥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2.1.2服务中心指挥组应急办公室(由服务中心各部门经理、主任组成)
组长:
成员:
2.2职责分工
2.2.1服务中心指挥组主要职责
(a)组织、指挥地下停车场突发事故现场应急救援工作。
(b)负责组织有关单位部门按照应急预案要求,迅速开展救援工作,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故的进一步扩大,把事故损失降低到最低限度。
(c)负责调用地下停车场应急救援所需的抢险人员、各类物质、设备等。
(d)了解掌握地下停车场突发事故发生原因和应急救援的实施情况,根据需要,向上级汇报突发事故的应急处置、抢险救援情况。
(e)其他有关地下停车场突发事故应急救援的重要事项。
2.1.2服务中心应急办公室主要职责
(a)在应急救援期间,负责负责传达服务中心正、副组长的指示,落实事故信息反馈上报和与各单位、部门间的联络工作。
(b)负责检查和报告应急救援抢险的开展情况。
(c)负责组织开展本预案的演练,并对演练中暴露的问题及时进行修订、补充和完善。
(d)负责协助指挥组各项其他工作。
三、预警机制
3.1预测与预警
3.1.1新世纪广场物业服务中心物业及设施管理部安管组(以下简称“安管组”)负责组织建立所辖地下停车场突发事故预测、预警体系,各领班及停车场管理员要加强可能造成突发事件的信息收集,在此基础上完善信息分析和交流制度,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
3.1.2工程服务部协助车场维保商负责负一层、负二层停车场的日常维护、检测检查工作。并根据技术规范等要求,定期对消防设施、泵房进行检测,建立停车场信息管理系统和技术档案。
3.1.3负一层、负二层停车场要建立突发事件预测、预防数据库,为预测、预警提供决策依据。
(a)可能诱发各类突发事件的信息。
(b)主要危险物质和重大危险源的种类、特性、数量、分布及相关内容。
(c)潜在的重大安全事故、灾害类型及影响区域。
(d)应急救援力量的组成及其应急能力、分布,应急设施和物质的`种类、数量、特性及分布。
(5)可能影响应急救援的不利因素。
3.1.4发现安全隐患服务中心应急办公室要迅速查明情况,及时排除,防患于未然。3.2应急处置
3.2.1信息报告
(a)地下停车场发生突发事故后,停车场管理负责人需及时上报服务中心指挥组应急办公室。紧急情况,可直接报应急指挥组。
(b)报告内容要真实、准确(时间、地点、发生原因、危害程度、已采取的措施),不得瞒报、虚报、漏报。
(c)对于无法排除的事故,根据事故性质,立即向上级和有关部门报警、求援。
报警应急电话
3.2.2先期处置
3.2.2.1地下停车场发生二级突发事故,指挥组需立即展开应急抢险工作,并将情况上报服务中心应急办公室。
3.2.2.2地下停车场发生一级突发事故,指挥组应立即采取措施控制事态发展,组织先期处置。
(a)及时进行封堵,发出危险或避险警告。
(b)紧急调配停车场内应急资源开展应急抢险。
(c)采取各种有效措施控制事态发展。
(d)及时向服务中心应急办公室报告,并提出应急处置建议和请求支援。
(e)其他必要的先期处置措施。
3.2.3应急响应
3.2.3.1服务中心应急办公室接到地下停车场发生二级突发事故的报告后,立即派人到现场,指挥应急处置,采取有效措施控制事态发展,并报应急办公室组长。
3.2.3.2地下停车场发生一级突发事故和先期处置未能有效控制事态发展的二级事故,由服务中心指挥组长启动应急预案,统一指挥各有关部门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a)服务中心应急办公室配合、协调和调动各部门的人员、物质、设备保障应急需要。
(b)各部门积极协助指挥组开展应急处置,并保护事故现场,维持现场秩序,妥善保管有关物证。
(c)及时向服务中心总经理汇报应急处置工作进展情况。
(d)及时向服务中心应急办公室报告,并提出应急处置建议和请求支援。
3.2.4应急联动
服务中心指挥组根据处置的实际需要,调动服务中心全体力量,全力以赴做好各项应急处置工作。
3.2.5应急结束
服务中心指挥组确认事故得到有效控制、危险因素消除后,向应急办公室提出结束应急的报告。
3.3后期处置
3.3.1善后工作
突发事故的现场抢险救援结束后,有服务中心应急办公室责成相关部门做好伤亡人员救治、慰问及善后处置工作,并组织专业人士对突发事故原因进行调查分析,及时清理现场,迅速抢修受损设施。
3.3.2调查和评估
地下停车场应急状态终止后,服务中心指挥组向应急办公室提交书面总结报告。总结报告应包括下列内容:
(a)发生事故设施的基本情况。
(b)调查中查明的事实。
(c)事故原因分析及主要依据。
(d)发展过程及造成的后果(包括人员伤亡、经济损失)分析、评价。
(e)采取的主要应急措施及其有效性。
(f)事故结论
(g)事故责任人及其处理
(h)分析经验教训,提出防范、改进措施和修改预案的建议。
3.3.3恢复重建
服务中心应急办公室根据调查评估报告和恢复重建计划,提出解决建议和意见,按有关规定进行报批待报批通过后组织实施恢复重建工作。
四、应急保障
4.1应急队伍保障
(a)应急办公室要组建地下停车场区域内突发事故应急救援队伍,并负责日常督促、检查等工作和突发事故的先期处置、应急救援工作。
(b)安管组早班、中、夜班全体管理员及工程部全体人员要配合地下停车场的应急抢险任务。
(c)安管组由各班领班担任抢险组长,工程服务部由工程主任担任抢险组长,抢险队伍不少于20人。
4.2经费保障
服务中心应急办公室统筹安排资金计划,保证应急抢险时使用。
4.3物质保障
服务中心应急办公室要加强特种应急抢险设备、物质的采购和储备,满足抢险需要;各部门要储备常规的抢险机械、设备和物质,应急抢险时服从调配;暂未采购的特种应急抢险设备和物质,由各部门负责落实联系,保障应急抢险所需。
4.4通信保障
服务中心指挥组成员和各部门员工的通讯工具需24小时开通,保证信息及时畅通;抢险期间对讲机统一使用7频,确保相互间的沟通与人员调动。
4.5气象服务保障
服务中心应急办公室要通过定制气象预报等方法,定期向指挥组各成员提供短、中、长期天气预报和气象分析资料(梅雨季节尤为重要),负责应急救援期间的气候监测和预报,为应急处置提供气象支持和服务。
五、监督管理
5.1预案演练
服务中心应急办公室要结合实际情况,有计划、有重点地组织地下停车场突发事故应急预案演练。
5.2预案管理与更新
服务中心应急办公室负责本预案的管理与更新,并视情况作出相应修改。
5.3宣传和培训
物业及设施管理部(客服组、安管组)负责组织开展地下停车场突发事故预防及应急救援的基本常识德等学习培训,提高应急抢险水平。
5.4责任与奖惩
5.4.1地下停车场突发事故应急救援工作实行责任追究制。
5.4.2对在日常管理中及时发现设施险情并报告,有效避免恶性事故发生的人员,以及在事故应急抢险中做出贡献的集体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5.4.3对迟报、谎报、瞒报和漏报突发事故、重要情况或者管理工作中有其他失职、渎职行为的,依法追究有关责任人;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六、附则
本预案由广州莱佛士物业服务有限公司新世纪广场物业服务中心地下停车场突发事故应急救援指挥小组应急办公室制定并解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停车场应急预案 8
为及时灭火和疏散办公楼内人员,避免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特制定本预案。
一、组织机构:
“一部、五组”即:现场指挥部、灭火行动组、疏散引导组、通讯联络组、安全防护救护组和后勤保障组。
(一)现场指挥部人员组成
总指挥:
副总指挥:
成员:
(二)现场指挥部办公室负责人
主任:
副主任:
成员:
二、各组组成人员、负责人及职责
(一)灭火行动组:由局部分义务消防员及全体物业保安、保洁人员组成。
组长:
职责:1、发现火情,快速向指挥部汇报,并代替总指挥立即到消防中控室根据具体情况,利用应急广播或电话通知疏散引导组到现场疏导人员撤离现场,也可在火场适当位置成立临时指挥部,以便迅速有效的指挥。
2、调集灭火组成员控制着火点消灭火灾,防止火势蔓延。
3、灭火区域的人员和义务消防队员要立即用灭火器、消防栓水源、扑救初期火灾。
4、快速启动现场消防设施,并及时拨打火警电话“119”报警。
5、特殊情况下,可代替指挥部下达疏散人员指令和启动消防设施指令。
(二)疏散引导组:由局部分义务消防员及全体物业保安、保洁人员组成。
组长:
职责:1、发生火灾后,疏散组负责人及其他成员立即到火灾现场组织疏散被困人员。
2、及时组织与着火点相邻的单位或部门疏散与火灾现场较近的闲散人员。
3、负责人要安排专人分别到各出、入口维持疏散秩序,防止有人再次进入着火现场。
4、及时通知办公楼消防中控室。在紧急情况下,可直接启动应急广播疏散办公楼内所有人员。
(三)通讯联络组:由局各事业单位及外驻单位的办公室主任及部分义务消防人员组成
组长:
成员:
职责:1、发生火警后,发现人立即向消防中控室或指挥部负责人报警,也可直接向火警“119”报警。
2、办公楼消防中控室接到报警并确认火情后,立即通知局领导、指挥部成员及物业公司经理到中控室集合。
3、在中控室值班人员,各单位的通讯联络组成员随时向现场指挥部转达火场信息和传达指挥部命令。
4、联络各行动小组随时向指挥部汇报火灾现场情况。
(四)安全防护救护组:由局各事业单位及外驻单位的办公室主任委员及部分义务消防员组成。
组长:
职责:1、办公大楼发生火灾后,外勤保安立即到大楼正门和北门和车库出、入口布置人员进行警戒,防止外人进入办公大楼。
2、帮助撤出人员运离大楼和火灾现场,并进行安置。
3、指挥引导消防车进入大楼外围,停靠到适合救火位置。
4、及时疏导围观群众和闲散人员,疏通救火用交通要道。
5、大楼四周及地上一层车库内的'车辆,要及时通知车辆所有人驶离现场,以免损坏。
6、对受伤人员及时抢救,及时拨打“120”急救中心电话对受伤严重的人员进行救治。
(五)后勤保障组:由局义务消防员和所有后勤工作人员组成
组长:
职责:1、及时向火灾现场运送灭火器,以及其他所有灭火用具。火灾现场烟雾大时,应向灭火抢险人员提供湿毛巾。
2、保证消防设施正常运行,及时排除消防设施故障。
3、及时清理事故现场、疏散人群,保证急救车辆、消防车辆在事故现场畅通无阻。
三、要求及注意事项:
1、在抢险救火中,灭火救援领导小组各成员是第一责任人,与各行动小组、单位都要积极配合,发挥主动作用,做好灭火、通知所属科室、单位和疏散人员的工作。
2、所有参与灭火人员都要听从指挥部的统一指挥,接到命令迅速到达指定地点,各行动小组要协同合作,共同完成紧急情况下的各项工作任务。
3、烟雾较大时,抢险人员应用随身带的温毛巾将口鼻捂住并将身体贴近地面行走,撤离火场时要沿着安全出口指示灯的方向撤离,在高层的人员撤离时千万不能乘电梯撤离。
4、本预案中指挥部及各行动小组负责人如未在岗时,由代班人或其他成员履行其职责。
5、各科室、单位及各行动小组成员要认真学习本预案,熟悉各自的职责分工和任务。如遇火灾发生,应立即根据各自责任分工开展灭火工作、全力控制火灾难。
停车场应急预案 9
一、预案目的
为了有效应对地下停车场发生洪水或暴雨等极端天气情况,保障停车场内车辆和人员的安全,特制定此应急预案。
二、预案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地下停车场发生洪水或暴雨等极端天气情况时的`应急处置工作。
三、预案内容
1、预警阶段
当气象部门发布洪水或暴雨预警时,停车场管理人员应及时关注天气变化,做好预警工作。同时,通知停车场内车主及时转移车辆,尽量减少损失。
2、应急处置阶段
(1)组织人员疏散
一旦发生洪水或暴雨,停车场管理人员应立即组织人员疏散,确保停车场内所有人员安全撤离。
(2)车辆转移
停车场管理人员应及时通知车主转移车辆,避免车辆被淹或受损。
(3)设备检查
停车场管理人员应检查停车场排水设备和防水设施是否正常运作,如有故障应及时修复。
(4)与相关部门联系
停车场管理人员应与相关部门保持联系,及时报告情况并寻求支援。
四、预案执行
当停车场发生洪水或暴雨等极端天气情况时,停车场管理人员应按照预案内容迅速行动,确保人员和车辆安全,最大限度减少损失。
五、预案总结
每次应急事件结束后,停车场管理人员应及时总结经验教训,完善预案内容,提高应对能力。
六、其他事项
本预案由停车场管理人员负责执行,如有需要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完善。
停车场应急预案 10
一、预案目的
为有效应对地下停车场发生的洪水和暴雨等极端天气情况,保障停车场内车辆和人员的安全,特制定本应急预案。
二、应急预案内容
1、预警阶段
监测天气预警信息,及时关注气象部门发布的洪水和暴雨预警信息。
启动停车场内的`紧急广播系统,提醒车主注意天气变化,做好车辆防护措施。
配备专人负责监测气象信息,确保及时掌握天气变化情况。
2、应急响应阶段
一旦接到洪水或暴雨预警信息,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通知停车场内所有车主尽快撤离停车场。
启动应急疏散通道,确保车主和停车场工作人员的安全撤离。
检查停车场内的设备和设施,确保正常运转,防止因洪水或暴雨导致设备损坏。
配备专业人员对停车场进行巡查,及时发现并处理可能存在的安全隐患。
3、应急处置阶段
一旦停车场发生洪水或暴雨灾害,立即启动应急处置措施,组织人员进行疏散和救援工作。
启动应急排水设备,及时排除停车场内的积水,防止车辆受损。
配备专业人员对停车场进行全面检查,确保停车场内的安全状况。
4、应急恢复阶段
灾害发生后,及时评估停车场内的损失情况,制定恢复重建计划。
组织专业人员对停车场进行修复和维护工作,确保停车场设施的正常使用。
加强对停车场内设备和设施的检查和维护,提高应对灾害的能力。
三、应急预案执行
1、应急预案由停车场管理部门负责执行,相关责任人需严格按照预案内容进行操作。
2、配备专业人员负责监测天气信息,及时启动应急预案。
3、各岗位人员需熟悉应急预案内容,做好应急演练,提高应对灾害的能力。
四、应急预案评估
1、停车场管理部门需定期对应急预案进行评估,发现问题及时进行改进和完善。
2、组织应急演练,检验应急预案的可行性和有效性,提高应对灾害的能力。
五、应急预案的宣传和培训
1、停车场管理部门需定期组织员工进行应急预案的宣传和培训,提高员工的应急意识和应对能力。
2、向车主发布应急预案信息,提醒他们在灾害发生时如何保护自己和车辆。
六、应急预案的执行时间
本应急预案自发布之日起生效,直至停车场管理部门另行通知为止。
七、应急预案的解释权
本应急预案的最终解释权归停车场管理部门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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